賬戶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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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管理辦法范文1

一是《辦法》與《稅務登記證管理辦法》有沖突的地方?!掇k法》規定,"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即為納稅人開戶時,應提供稅務登記證。而稅務部門的《稅務登記證管理辦法》則規定,開立稅務登記證的納稅人,應先提供銀行賬號證明,再頒發稅務登記證。這就造成銀行在給納稅人新開立賬戶時不能獲得稅務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二是《辦法》與《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有不一致的地方?!掇k法》規定,單位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特定用途的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經審批后可以辦理現金支取業務。本著存款人自愿的原則,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不同的銀行開立賬戶。這樣就可能出現同一存款人可以在同城的不同銀行支取現金的現象。但《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一個單位在幾家銀行開戶的,只能在一家銀行開設現金結算戶,支取現金"。

三是個人結算賬戶確認時的不規范操作,有可能違反《儲蓄管理條例》的規定?!掇k法》規定,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既可以重新申請,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并向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結算賬戶。有的商業銀行為了省事,將所有的活期儲蓄賬戶一律轉為個人結算賬戶。而《儲蓄管理條例》明確指出,"國家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商業銀行在執行《辦法》時,未征得客戶許可,就自動將其儲蓄賬戶轉為結算賬戶,有侵犯儲戶合法權益之嫌。

賬戶管理辦法范文2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與指導工作,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及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區、縣社?;鸸芾頇C構)負責經辦本轄區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具體業務工作。

    第四條  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與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按規定如實提供與建立個人賬戶相關的基本情況。

    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區、縣社?;鸸芾頇C構將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按《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標準劃入個人賬戶。自參保人員年滿35周歲、45周歲、70周歲的次月起調整個人賬戶的劃入比例;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繳費年限,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之月起,按《規定》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的標準調整個人賬戶的劃入比例。

    第六條  職工因調轉流動和其他原因在本區、縣轉移、續保的,只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個人賬戶存儲額不進行劃轉。

    職工因調轉流動和其他原因跨區、縣轉移、續保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存儲額轉入職工重新參保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

    職工轉往外埠的,由區、縣社?;鸸芾頇C構開具《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應轉移的個人賬戶存儲額通過銀行轉入接收地的基本基療保險經辦機構的賬戶。

    第七條  破產、關閉、解散、撤銷的用人單位的退休人員由其主管部門或其他用人單位接收安置的,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存儲額轉移手續。

    第八條  職工在參保期間被征為義務兵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退伍回京安置后,其個人賬戶啟封;退伍異地安置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在收到接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書面證明后,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第九條  從地方考入軍隊院校及直接招收為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入伍的,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

    義務兵在服役期間考入軍隊院校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在收到軍隊后勤財務部門開具的書面證明后,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第十條  本市的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接收安置從外埠應征入伍的退伍義務兵,在原應征入伍地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須提供原應征入伍地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證明和有關個人賬戶存儲額的基本情況,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通過銀行向其原應征入伍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收應轉入的個人賬戶存儲額。

    第十一條  義務兵、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退出現役由用人單位接收安置,恢復或新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在收到軍隊后勤財務部門通過銀行匯至或劃入區、縣社?;鸸芾頇C構銀行賬戶上的醫療保險金,與軍隊后勤財務部門開具的《義務兵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或《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核實后,為職工啟封或建立個人賬戶,補記個人賬戶結轉金額。

    第十二條  職工在參保期間考入中等以上院校并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工作關系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畢業后在本市重新就業的,其個人賬戶啟封;畢業后在外埠就業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在收到接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書面證明后,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第十三條  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死亡,其個人賬戶予以注銷。個人賬戶中有存儲額的,應依法繼承。

    (一)繼承人為參保人員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將被繼承人的個人賬戶存儲額轉入繼承人的個人賬戶;

    (二)繼承人為非參保人員的,其應繼承的個人賬戶存儲額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給繼承人。

    (三)沒有繼承人的,個人賬戶存儲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第十四條  辦理個人賬戶繼承手續時,由用人單位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繼承(清算)申請表》,如繼承人為多人的,還應提供繼承人簽訂的被繼承人個人賬戶存儲額分配協議書,報區、縣社?;鸸芾頇C構核準。

    沒有繼承人的,用人單位也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繼承(清算)申請表》,區、縣社?;鸸芾頇C構按規定將其個人賬戶存儲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第十五條  職工在參保期間出國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加入外國籍的,注銷其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有存儲額的,用人單位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繼承(清算)申請表》,經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核準后,將個人賬戶存儲額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給職工或職工親屬。

    第十六條  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被判刑、勞動教養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其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后,其個人賬戶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由用人單位接收安置的,用人單位應到區、縣社?;鸸芾頇C構辦理恢復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啟封手續。參保人員為職工的,從領取工資之月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賬戶按月劃入;參保人員為退休人員的,從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之月起,個人賬戶按月劃入。

    (二)職工在判刑、勞動教養期間達到符合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回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后,從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之月起,個人賬戶按月劃入。

    (三)職工在判刑、勞動教養期間達到退休條件,未達到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規定的年限,但符合補繳條件的,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回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后,本人應一次性補足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從補繳之月起,個人賬戶按月劃入。

    第十七條  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下落不明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經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后,區、縣社?;鸸芾頇C構注銷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有存儲額的,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經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的參保人員,從繼續領取工資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之月起,重新建立個人賬戶,并按月劃入。參保人員請求返還個人賬戶存儲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或達到退休年齡時,其個人賬戶有存儲額的,用人單位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繼承(清算)申請表》,經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核準后,將個人賬戶存儲額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給本人。

    第十九條  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金定期由區、縣社?;鸸芾頇C構支付給本人。

    第二十條  個人賬戶的支付按照《規定》及其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個人賬戶存儲額的計息,按照每年銀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利息并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二條  每月20日,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將用人單位足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劃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分配總匯總表》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到位分配匯總情況表》報送區、縣財政部門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每月27日,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將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分配情況匯總后報市財政部門。

賬戶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商業銀行;賬戶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2)06 — 0160 — 02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配套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分別實施和上線運行以來,有效的規范了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和使用,提高了賬戶管理水平,維護了經濟金融秩序。但部分基層商業銀行在貫徹和執行過程中,由于認知程度、人員素質、管理理念和追求利益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致使《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銀行賬戶管理系統》的效能得不到充分發揮,基層商業銀行賬戶管理工作存在著不足。

一、存在問題

(一)賬戶年檢工作流于形式

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金融機構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年進行年檢,核實開戶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以此發現“非法”賬戶和多頭開戶等現象,從而保障存款人資金收付活動的正常合法運行。但實際工作中,基層銀行業金融機構年檢工作未能如期開展,如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等資料超期服役,使該賬戶失去合法身份,給不法分子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逃廢債務、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了便利。

(二)專用賬戶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專用賬戶泛濫。目前,為使存款人“享受”不同銀行機構的金融服務,《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除了基本賬戶唯一性控制外,對于其他賬戶沒有數量限制性規定,系統也未對專戶批文進行唯一性限制,一個專戶批文可辦理多個專用賬戶,非預算單位專戶表現得尤為突出,由于只需要系統備案,無需當地人民銀行核準,開戶單位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出于利益、指標等多種因素考慮,往往會多頭開立賬戶,系統只是被動接受,導致專戶泛濫,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專戶資金性質得不到真實的反映。開立專戶時,系統“資金性質”欄下的具體項目選項固化,不能進行修改或增加,資金性質無法歸類的只能列入到“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的資金”項目之中,導致不能真實地反映賬戶信息,影響基層人民銀行監管職責的正常履行。

(三)臨時賬戶期限有待增加

在實際操作中,臨時存款賬戶基本為建筑、施工企業開立異地結算賬戶,此類賬戶往往工期較長,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規定臨時戶的有效期限為兩年,遠遠不能滿足業務發展需要。此類賬戶到期后,按規定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展期,但在實際工作中卻經常出現因未及時展期導致重新開戶的情況。同時,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此項工作不夠重視,將臨時戶作為基本存款賬戶使用,存在到期賬戶存在不辦理展期,而在業務系統中繼續使用的現象,這不僅增加了基層人民銀行的管理壓力,也給金融機構帶來了較大的風險隱患。

(四)一般賬戶使用缺乏限制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基本存款賬戶是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通過基本賬戶辦理;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然而現實操作中,部分基本賬戶被懸空,成為名義上的主辦賬戶,實際不發生資金往來,而一般賬戶由于“其他結算”需要,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入業務比比皆是,且其結算需要的使用與其基本賬戶功能難以區分,并且《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未明確規定存款人因結算需要,須出具有關證明的相關條款,也沒有明確一般存款賬戶的數量限制,使得存款人開立多個一般存款賬戶的現象時有發生,因而造成單位開立多個一般存款賬戶,資金頻繁劃轉,并且加劇了銀行間的同業競爭,影響了金融業的穩定。

(五)個人賬戶管理有待完善

目前,個人賬戶開、銷戶制度不健全,賬戶使用率不高,銀行間信息不對稱,監管難度大。由于對個人賬戶開、銷戶沒有嚴格的制度要求,個人可憑相關證件就可在不同銀行網點開立多個賬戶。同時,銀行為了開發潛在客戶,也積極鼓勵個人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從而出現商業銀行業務系統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量過大,睡眠戶過多、賬戶使用效率不高等問題。另外,由于商業銀行間沒有建立統一的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相互之間信息不對稱,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信息不能互通共享,銀行很難對個人結算賬戶實施有效的監管。

(六)久懸賬戶占用銀行資源

在《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系統》中,“賬戶狀態”有三種:“正常”、“銷戶”和“久懸”。 按照《單位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規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在金融機構開立人民幣結算賬戶后,出現長期不使用以及不能提供年檢資料等情況,開戶行即可將其列入“久懸”賬戶管理。久懸賬戶占用大量銀行資源,存在較大風險。久懸賬戶占用的銀行賬戶系統資源是正常賬戶的數倍。然而久懸賬戶的銷戶處理手續繁瑣,不利于賬戶管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愿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目前,商業銀行現行做法是將一年以上不動賬戶直接銷戶或辦理久懸,無需通知單位。如果執行新辦法,對于人員不斷減少、業務量不斷增加、金融業務不斷創新的基層金融機構而言,不僅核算手續繁雜,也給開戶銀行賬戶年檢、賬務核對、賬戶管理在人力、財力上帶來諸多不便。

(七)單位結算賬戶頻繁轉戶

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遷移率高,即非正常銷戶、開戶、轉戶比例高的問題,這種非正常的賬戶遷移現象給基層央行賬戶管理工作帶來困難,既浪費了賬戶管理系統資源,更給逃避債務和從事洗錢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影響了正常支付結算秩序,對經濟金融秩序穩定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有的商業銀行把加大存款任務或拓展新型業務作為考核項目,規定員工新建賬戶數量,致使員工們挖掘各種社會關系和渠道,將一些新開的企、事業單位基本存款賬戶銷戶再重新開戶,結算賬戶非正?!鞍峒摇?,助長了為爭奪存款資源而開展的惡性競爭。

二、相關建議

(一)加強銀行賬戶年檢工作

一是建議在《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增加對商業銀行未進行年檢的處罰條款,督促商業銀行遵守賬戶管理年檢的規定。二是實現與工商部門協作,對于吊銷、繳銷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情況定期通報,規定未經年檢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視為自行廢止,予以取締賬戶。三是開發輔助系統,對將各種開戶要件的起止時間等要素列為審核重點,具有預警、告知功能,使賬戶管理工作嚴密、高效、規范。

(二)規范專用賬戶開立規定

一是現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對專用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撤銷等規定相對簡單,特別是在證明文件方面的規定不夠明確,在操作上容易出現爭議。建議進一步完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明確相關規定,使其更便于操作,減少政策的模糊性。二是增設對專用存款賬戶相關批復文件唯一性的識別功能,從而維護專用存款賬戶專款專用的嚴肅性。三是增設專戶有效期限選項,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和賬戶性質,對一些需要加以限制的專戶進行管理,以免賬戶沉淀,淪為不動戶,占用系統資源。

(三)延長臨時賬戶有效期限

修改《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對臨時存款賬戶有效期為兩年的規定,尤其是建筑施工企業關于有效期的規定,建議根據合同等開戶要件約定的期限確定臨時存款賬戶的使用期限,適當延長臨時存款賬戶有效期的上限,避免由于臨時存款賬戶頻繁銷戶重開,給存款人造成不便和系統資源的浪費。同時,人民銀行也要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金融機構及時上報、更新系統中臨時賬戶資料,確保其業務系統資料與系統賬戶資料的統一。

(四)限制一般賬戶開立數量

完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對一般賬戶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開戶條件,對于預算單位開立一般賬戶,應由財政部門出具開戶核準書,對于非預算單位也可對開戶數量及從事業務種類進行限制,降低開立該類銀行結算賬戶的隨意性。

(五)完善個人賬戶管理制度

針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量大、管理難度大等問題,應進一步完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關于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規定,制定嚴格、合理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銷戶制度。如對同一申請人開立賬戶的數量進行適當限制?;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業務的睡眠賬戶實行強制銷戶制度;對小額賬戶進行收費;出臺商業銀行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年檢制度?;定期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進行梳理,鼓勵客戶主動對多余賬戶進行清理等。同時,建議在商業銀行間建立統一的個人賬戶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減少銀行間賬戶信息不對稱現象,不斷提高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效率與監管水平。

(六)規范久懸賬戶銷戶管理

建立對久懸賬戶的清理機制,對達到清理標準的久懸賬戶進行銷戶處理。通過立法明確規定金融機構對久懸賬戶的銷戶權,當久懸賬戶達到法定條件,可由金融機構和人民銀行直接做銷戶處理,資金轉入營業外收入,客戶事后支取時,按轉入營業外金額給付,從而從根本上解決久懸戶的出路,以減輕金融機構的管理負擔,節省人民銀行《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及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業務系統資源,提高工作效率。

(七)控制頻繁轉移結算賬戶

進一步補充完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一是在保證單位存款人有自由選擇開戶銀行的權利的前提下, 規定相應的核準機制,避免受非正常因素的影響,盡可能保持企、事業結算賬戶的相對穩定性;二是規定在無特殊情況下企、事業單位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一定要保持一個固定的期限(6個月或1年以上);三是對人為頻繁開立、撤銷、轉移基本存款賬戶的開戶銀行采取限制措施,恪守在一定時間內(如:6個月內)不允許撤銷、轉移基本存款賬戶,否則將予以停止辦理結算服務等措施;四是增加對金融機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罰條款,嚴格賬戶準入管理,以此促使金融機構為社會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結算服務,從而營造出一個更加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八)擴大信息聯網共享功能

賬戶管理辦法范文4

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期貨公司應上報的可疑交易標準有八項。但在《管理辦法》頒布后不久,期貨業開始施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制度,期貨保證金按規定在封閉圈內運行和管理。客戶現金的收付及劃轉均在商業銀行,且嚴格按照“哪里進,哪里出”的原則??蛻舯仨毾蚱谪浌镜怯浺员救嗣x開立的用于存取保證金的期貨結算賬戶,期貨公司和客戶通過備案的期貨保證金賬戶和登記的本人期貨結算賬戶轉賬存取保證金。因此,《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中的 “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于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以及“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等規定,實際上已經不適用。

此外,2007年3月6日《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后,其中第三十九條規定:“期貨交易的交割,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即期貨公司不再參與期貨交割。據此,《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中的標準――“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也已經失效,期貨公司無法再以本條標準識別可疑交易。

同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可疑標準――“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對于期貨交易的適用率實際上并不高。因為根據期貨交易的特征,行情差的時期客戶交易較少甚至不交易(有的1年以上不交易),行情好的時期客戶短期內交易頻繁,這種現象通常被認為屬于正常。

關聯賬戶之間的“對敲”交易沒有被納入可疑交易類型。目前,在證券公司存在著一種明顯的違規交易極易涉嫌洗錢,即在關聯賬戶之間進行“對敲”以實現資金轉移。這些關聯賬戶通常一類為盈利賬戶,一類為虧損賬戶,一類賬戶專門賣出,另一類賬戶專門買入,然后分別進行反向交易,軋平頭寸,即以低價買入,高價賣出期貨合約實現盈利。一般通過“一對一”、“一對多”和“多對多”等模式運作,采用多個賬戶,可更加分散地轉移資金,較為隱蔽。

賬戶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銀行 個人結算賬戶 問題 建議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03年9月1日實施以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以其安全、快捷、便利的結算方式,越來越被社會所推廣和接受,滿足了不同經濟成分結算的需要,特別是規定存款人可憑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義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該類賬戶的開立使得個人投資、消費和理財活動更加方便、快捷和便利。但是,由于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使得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在管理上出現諸多問題,這些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金融的安全、穩定運行,甚至引發洗錢風險。

一、目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個人結算帳戶的開戶證件規范不明確

《管理辦法》中規定,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可以出具的證明文件有多種,既可以是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也可以是軍人身份證件或者武警身份證件,還可以是港澳臺地區的通行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可謂多種多樣,雖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通了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聯網核查成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驗證居民身份證信息真實性的主要方式,但是對于港澳臺地區的通行證、軍人身份證、戶口簿和護照等,由于臨柜人員平時接觸少,難以識別真假,存在風險隱患。

(二)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數量缺乏制約手段

由于現行賬戶管理制度對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在數量上沒有限制,個人只要按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資料便可開戶,銀行對賬戶數量不能加以限制,睡眠戶日積月累會越來越多,銀行機構要付出較大的系統建設和維護成本以及人力成本,造成資源浪費。另一方面存款人過多的賬戶數量使得違法犯罪行為更易于隱藏,銀行機構柜面人員更難發現。再加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立簡單、使用方便,一些人便在多家銀行或是一家銀行的多個機構開立多個賬戶,通過開立多個個人賬戶洗錢。

(三)對公賬戶向個人賬戶轉賬引發監管問題

當前,單位賬戶款項劃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以提現的現象較為普遍,部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成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補充和延伸。該現象產生的原因,一是由于傳統的現金結算觀念,社會公眾偏好現金結算的現象目前也相當普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里的現金交易量比較大,現金存取比較自由,極易被企業法人利用進行違規資金交易活動。二是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相比,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在辦理結算業務上受營業時間限制較少,異地存取款便利且手續費較低。三是《關于改進個人支付結算服務的通知》要求簡化了單位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劃款手續的同時,便利了非真實經濟背景的劃款行為。單位賬戶向個人賬戶轉款造成對公賬戶、對私賬戶的使用界限混淆,存在逃避債務、偷逃稅款的可能。

二、完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有關建議

(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

首先,結合《管理辦法》中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可以出具的有效證件,相關部門應加強這些證件的管理,建立各個證件之間的信息共享平臺,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核查居民身份系統,各銀行機構不僅可以在此系統上查詢身份證,還可以查詢駕駛執照、護照、軍人身份證件、武警身份證件等,減少金融機構在客戶身份識別工作上的難度;加強對開戶證件的統一規范管理。嚴格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防止洗錢者利用匿名賬戶、假名賬戶或者不正確名稱的賬戶進行洗錢活動。對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查,尤其是開戶,要對人和被人的基本信息進行認真核實,防范利用他人證件多處開戶現象。

(二)建議《管理辦法》中對個人賬戶的開立數量作出限制、提高賬戶開立條件,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全國聯網檢測平臺

建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交易數據的監測分析,匯總分析客戶在各個銀行金融機構的開戶數量,并利用先進的電子信息網絡技術,加強日常信息數據的采集、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各家銀行機構也可以連接到這個平臺的終端,通過客戶來開戶的身份信息可以看到客戶在各家銀行開戶的數量,商業銀行系統統一設置,嚴格限制新開個人結算帳戶,人民銀行負責監督和管理,對未實施系統設置的商業銀行嚴懲不怠,從根本上杜絕多頭開戶。

(三)強化個人賬戶的現金管理

目前仍在執行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其管理對象是開戶單位,沒有制定個人的現金管理規定,且只強調現金支取管理而對現金繳存沒作具體的規定。建議增加個人賬戶現金管理規定,完善其支付范圍、內容、權利責任及違規處罰等方面內容,并且改變目前現金管理片面強調現金支取而忽略現金繳存的做法,完善單位賬戶向個人賬戶支付款項的管理措施,嚴格對公賬戶向對私賬戶劃轉資金的合規性審查。如只允許單位基本存款賬戶向個人結算賬戶劃轉款項;從履行反洗錢義務方面強調銀行對款項支付事由的真實性、合法性應進行審查等,有效防范公款私存、違規提現等行為發生。

參考文獻:

[1]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R].2003

[2]姚有昌.個人銀行賬戶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金融會計,2010,(7)

賬戶管理辦法范文6

銀行結算賬戶在個人層面的作用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年第5號《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個人銀行活期賬戶分為個人結算賬戶和儲蓄賬戶兩種,分別具有不同的功能?!掇k法》第43條明確規定“儲蓄賬戶僅限于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泵鞔_地區分了個人儲蓄賬戶和個人結算賬戶的不同功能。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可通過存折辦理現金存取款、銀行卡、轉賬、扣款、投資、匯款等多種銀行業務,下列款項可以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工資、獎金收入;稿費、演出費等勞務收入;債券、期貨、信托等投資的本金和收益;個人債權或產權轉讓收益;個人貸款轉存;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交易保證金;繼承、贈與款項;保險理賠、保費退還等款項;納稅退還;農、副、礦產品銷售收入;其他合法款項。同時還可辦理以下服務:支付水、電、氣、電話等基本日常費用;工資、養老金或社會救濟金;住房、汽車等消費信貸還款;匯款;銀證轉賬、銀券通業務;記賬式國債、開放式基金等投資業務;使用借記卡購物刷卡消費,通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ATM等自助設備存取款、查詢余額、轉賬等;使用個人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現在各大銀行為方便廣大客戶,不斷推出了系列服務項目,如短信息服務、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都為客戶管理個人結算賬戶提供了快捷、安全的服務。

銀行結算賬戶在企業層面的作用

其一,銀行結算賬戶是創立企業的必備條件之一,企業應正確使用不同的銀行結算賬戶。任何一個企業,在設立之初,都必須進行驗資,而驗資就得到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后,和有關部門的批文一并提交銀行,銀行按規定為企業開立賬戶,以便企業注入資金進行注冊驗資。企業必須嚴格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不得多頭開戶。企業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可以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作為企業的主辦賬戶,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的支取,都應通過該賬戶辦理;企業因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如為享受不同銀行的特色服務或分散在一定銀行開立賬戶可能出現的資金風險,可以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沒有數量限制,企業可以通過該賬戶辦理轉賬和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黄髽I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需要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的,可以開立專用存款賬戶,該類賬戶主要用于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其現金支取必須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臨時機構或存款人因臨時性經營活動的需要,可以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用于辦理臨時機構以及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支付,此類賬戶可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支取現金。由于臨時存款賬戶與基本存款賬戶在功能上具有一定的相似之處,為體現臨時機構和臨時經營活動所獨有的臨時性特點,與基本存款賬戶加以有效區別,《辦法》規定,對臨時存款賬戶實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經營發展需要,合理選擇開立不同類型的銀行結算賬戶。

其二,強化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是企業實現資金安全的必要手段。企業必須按規定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保證銀行結算賬戶的安全。首先應加強對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印章是明確責任、表明業務執行及完成情況的標記。印章的保管要貫徹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嚴禁將辦理資金支付業務的相關印章和票據集中一人保管。印章要與空白票據分管,財務專用章要與企業法人章分管。單位遺失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開戶登記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原預留簽章的式樣等相關證明文件。其次是加強銀行結算賬戶銀企對賬工作。企業和銀行要簽訂對賬服務協議,按約定時間進行對賬,對賬工作要貫徹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企業要指定專門的非出納人員對銀行結算賬戶定期進行對賬,對發生的資金收支業務逐筆核對,非對賬人員進行復核。財務負責人簽字,確保企業資金的安全。再次是企業發生重大事項變更應及時報請其開戶銀行。主要包括:(1)企業名稱更改,但開戶銀行及賬號不改變的,應及時向開戶銀行提出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申請,并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2)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住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一是企業被撤并、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的;二是企業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三是企業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四是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企業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企業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余額,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登記證,銀行核對無誤后方可辦理銷戶手續。《辦法》規定:存款人未按規定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的,應出具有關證明,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企業應加強銀行賬戶各個環節的管理,確保企業資金安全。

銀行結算賬戶在國家層面的作用

隨著經濟發展和市場環境的變化,企業經營行為日趨多樣化,為了更好地管理具有不同來源和用途的資金存款人需要開立不同類別的銀行結算賬戶。一是為了適應存款人規范財務管理的需要。二是為了適應企業單位經濟活動的需要。由于一些企業單位經營方式的變化和管理制度的改革,需要開立相應的銀行結算賬戶。三是為了有效監督和控制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要專戶存儲的專項資金的使用。由于政府對一些專項資金的使用規定了不同的管理要求,存款人必須按照規定開立和使用相應的賬戶種類,才能有效控制和監督種類專項資金的使用。因此,《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

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根據存款人的需要、資金性質和管理需要,本著既可以滿足單位結算需要,又有利于加強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原則,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進行了科學、合理的分類,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開立、變更或撤銷其他三類賬戶,必須憑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辦理相關的手續,并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進行相應登記,便于全面反映和控制存款人的各類銀行結算賬戶開、銷戶情況,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由此,體現了基本存款賬戶在四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中處于統馭地位,是單位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其他三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則作為其功能和作用的有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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