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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準則范文1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 管理責任審計 國有資產流失
一、引言
會計的確認、計量、記錄、報告是會計處理的四大流程,以往的會計處理注重會計的記錄,認為會計的憑證和賬簿是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體現,有利于股東、債權人、管理者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用以做出正確的決策。然而,新會計準則更關注會計的確認、計量、報告三方面的內容,對單列原無形資產中的商譽、根據行業的不同從資產中劃分出投資性房地產、生物性資產、金融資產,加大公允價值計量方式的應用比重和合并報表等方面進行了新的界定,表明新準則更傾向于從會計處理的源頭和結果上提高會計信息和工作的質量。會計處理重點的轉移相應的也對管理和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新會計準則對管理的影響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資產管理相聯系,新會計準則的頒布透過對財務管理的直接影響,也影響了企業的日常管理。新會計準則下各會計流程對管理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會計確認對管理的影響。新會計準則在會計確認上變化較大,資產界定清晰是新準則的一個重要特點,而這也正是改善資產管理的前提。因為資產管理是有針對性的,不同的資產其管理方式存在差異,重新界定原來分類不夠恰當的資產有利于提高管理效力。新準則把以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為目的的房屋建筑屋和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區別于作為固定資產或存貨的房屋建筑物和作為無形資產的土地使用權,對它的管理注重獲取資產價值變動的信息并確保資產的增值獲利;此外,還把不可辨認的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之外并加大對商譽的管理力度,從而把原來一些國有資產排除在企業資產之外的現象規范化,大大降低了國有企業中不計、漏評、低評國有無形資產的流失。
2、會計計量對管理的影響。涉及會計計量的會計政策企業可以自主選擇,不同的后續計量方法提供的信息不同,反映的重點不同,而這些都是管理的重要依據,會計計量方式重點地變化,也會帶給管理重大影響。新準則中提到對商譽每年都要進行減值測試,這使得對商譽的計量更加準確并及時體現減值的跡象,從而有利于企業進行事前和事中控制,分析導致減值的因素,防止企業商譽的大幅貶值,確保資產的保值增值。
3、會計報告對管理的影響。新準則出臺以前,我國的關聯方交易就已經十分嚴重,存在關聯方之間故意壓低價格或不計部分資產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例如,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國有獨資企業,Y大酒店有限公司為其下屬企業,2004年9月,X公司以其擁有的大廈1至9層樓房屋產權23078000元作為投資,與B企業共同投資成立Y大酒店有限公司,但大樓所占用的土地未進行評估并轉作投資。2005年4月,X公司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將1至9層2043.4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無償轉移給Y公司,并由Y委托中介機構對該土地進行了評估,評估總價29247200元。目前,土地使用權證已在Y繳納土地出讓金11698874元后過戶至該公司名下。上述行為違反了《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1998年國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號)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土地資產管理促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1999〕433號)中關于劃撥土地使用權投資或轉讓的有關規定,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新會計準則中把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方式采用權益結合法,即按被合并方個別報表中各項目的賬面價值入賬。美國公認會計原則及國際會計準則均禁止使用權益結合法,由于我國的企業合并大多涉及同一控制下的國有企業合并,加之我國市場發育不完善,故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采用賬面價值衡量凈資產,這降低了合并時利用公允價值壓低國有資產價格、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可能性。
通過表1可以看出,2004年因管理問題所導致的平均損失金額為3877.7萬元,2005年為8960.9萬元,較2004年有大幅度增長;2006年的數字顯示,這種大幅度增長的趨勢得到遏制,2006年平均每個被審單位的損失金額為382.57萬元,2007年上半年為367.6萬元,與2004、2005年相比,降低約90%-95%,這種大比例的下降以2006年為分界線,而新會計準則頒布正是2006年,這正驗證了上述新會計準則對管理的影響。
三、新會計準則對審計的影響
1、會計確認對審計的影響。企業的所有資產的取得和負債的增加都要通過會計確認劃分類別,便于日常管理,這也同樣是審計的依據。各個科目的審計計劃、實施都根據科目的特點有所不同。新會計準則中會計確認方式的轉變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將投資由按持有時間劃分轉為按持有目的劃分。第二,商譽被排除在無形資產之列。第三,投資性房地產從固定資產中剔除出來。第四,生產性和消耗性生物資產相區別。以上會計確認方式的轉變,更加清晰的反映企業所持有資產的構成情況和盈利能力,提供給審計人員的信息結構較以往發生較大變化。因此,審計人員在面對新的變化的時候,就應該重點注意會計人員對資產細化分類的判斷是否正確。
2、會計計量對審計的影響。會計要素的五大計量方式為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在新會計準則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公允價值主要應用于新會計準則體系中的資產減值、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以及通過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易等方式取得的資產。盡管新會計準則中對廣泛推展公允價值做出了論證,認為我國存在活躍的資產交易市場,但是筆者認為在我國現有的經濟環境下,公允價值計量存在不確定性,在公允價值應用的三個級次中,公允價值的選擇和估計都會因會計人員的主客觀條件的制約而存在差異,這種差異如果把握不好就會被作為盈余管理的手段,進而影響財務報表中對外披露的會計信息質量。多種計量方式的運用,要求審計人員能夠正確判斷計量方式選擇的正確性、資產價值的準確性。為解決上述對審計人員提出的要求,筆者認為審計的重點應該由價值審計轉向數量中的所有權審計。
3、會計記錄對審計的影響。此次會計記錄的內容基本沒有變化,主要是會計確認、計量等其他會計處理過程的變化對會計記錄的影響。新會計準則中提到企業可以在不違反會計準則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自行選擇適合自己企業的會計科目,一企一制對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一些特殊行業,例如金融行業、生物行業等有自己獨特的一套會計科目,也要求審計工作有更強的適應性。
4、會計報告對審計的影響。會計報表是審計計劃和實施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基本資料,會計報告公允與否對審計有直接的影響。新會計準則下,會計報告對審計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會計科目的變化和利潤表中項目的調整對審計提出的要求。例如,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長期應付款這一項目實際上是長期應付款賬戶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的余值,這更加公允的反映了企業的負債。利潤表的變化在于把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收益作為營業利潤之內,使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得以準確體現。
此外,從合并報表編制上來說,非同一控制下子公司報表項目應該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基礎,因為子公司的報表是依據賬面價值記錄的,所以在合并報表時,要將賬面價值調整為公允價值,會計報表提供的信息結構發生變革,給審計帶來了風險。
四、目前我國企業資產管理審計的重點
通過上述對管理和審計的討論可以看出,長時間以來,由于國家經濟體制、相關法律法規、職業準則和企業機制中存在的缺陷,導致在企業的資產管理中,會計對資產信息的控制作用逐步失效。審計作為一個企業監督者,應該改變以前僅僅依靠會計信息執行價值審計的審計方法,而應該數量審計和價值審計相結合,建立更加完善的審計體系,彌補會計對資產信息控制的不足。
1、加強對資產數量的審計。以往對企業資產的審計主要是對其價值的審計,審計師往往只審核賬面價值,實地盤點是否賬實相符,但是隨著公允價值在資產計價中的大范圍應用,僅僅靠實地盤點并不能說明資產的價值是否真實、公允,因此,對資產的實地審查,要從價值審計轉到數量審計上來。審計資產的數量是否真實,更加有據可依,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對資產進行數量審計,重點是對資產所有權的審計。只有企業擁有的資產,才是企業的資產。雖然有些資產在企業管轄范圍內,但是企業并沒有取得資產所有權,那么該資產不屬于該企業,例如經營租賃的固定資產、受托代銷的產品等。對所有權的審計應重點關注審計實施前是否有大宗異??铐椚胭~、賬款的來源;與應收類資產相關的存貨的減少是否真實;取得實物資產的所有權證明是否齊全等。
2、改變價值審計方法。在以往的審計中,審計的主要工作就是復核會計人員的賬表,檢查是否真實、合法、有效。而目前會計信息已經不能準確、公允的反應企業的真實情況,單憑對會計資料的復核已經滿足不了審計目的的要求,因此,改變審計方法迫在眉睫。重新計算簡單的來說就是依據被審計單位的真實業務和已選會計政策,通過對有關數據以人工或計算機輔助技術重新執行計算,與先前會計資料中的計算結果進行對比的一種審計方法。該方法是建立在會計資料不真實的假設前提下的,所以,不存在因會計資料的不準確而誤導審計判斷的現象。重新計算在固定資產折舊審計中應用比較多,同樣也適用于對數量的審計。但是,重新計算帶來的工作量普遍很大,最好采用計算機輔助技術。
3、合理規避風險。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的審計,審計人員不可能把利用公允價值虛增或虛減資產的可能性降為零,那么,審計人員應該在盡可能搜集相關證據、資料進行資產公允價值合理性審計的同時,憑借相關部門出示的對公允價值合理性的擔保,轉移風險,把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范圍內。例如,上面提到的房屋管理機構出示的房產證、證券等金融機構出示的股份認購書、銷售貨物或購買資產的發票等都是審計人員要重點檢查的證明、依據,雖然這些證明、依據不能幫助審計人員完全降低風險,但是可以把風險轉移給證明出具單位或個人,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S].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3號.
資產管理準則范文2
關鍵詞:無形資產;新準則;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的比較
新準則對無形資產定義是,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新準則中主要強調了它的可辨認性,以后所有的無形資產都是可辨認資產,它或是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或是它的權利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新準則取消了商譽,將商譽并入到第20號《企業合并》準則中,該準則規定只有在非同一企業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才能產生商譽,而同一企業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不能產生商譽,差額只能調整資本公積。
舊準則將無形資產定義為,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舊準則指出,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其中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指商譽。
第38號國際會計準則(IAS38)的定義為:無形資產指為用于商品或勞務的生產或供應、出租給其他單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IAS38也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之外,對商譽的會計處理由第22號國際會計準則——企業合并規范。IAS38認為,企業購買合并中產生的商譽代表了預期的未來超額經濟利益,它可能產生于購入的可辨認資產之間的協同作用,也可能產生于購買者在整項購買合并中準備購入的,但卻不符合在財務報表上確認條件的資產,商譽本身是不可辨認的,因此不屬于無形資產的定義范圍。
二、無形資產確認的比較
新舊準則與IAS38關于無形資產確認的要求是一致的,都應符合以下條件:①滿足無形資產的定義;②歸屬于該資產的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③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三、無形資產計量的比較
(一)初始計量的比較
對于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入賬后,應以其攤余價值減去相關的減值準備后的余額作為賬面價值。
新準則取消了舊準則中有關“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計價部分”,統一規定為:“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這就要求對于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在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應當按照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所確認的初始成本與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新準則也考慮了貨幣的時間價值,即購入無形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的性質,無形資產的成本應以購買價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l7號一一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IAS38認為,無形資產應以成本進行初始計量。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所有可直接歸屬于,或按合理一致的基礎,分攤于該資產的支付對價,或創造、生產并使其達到預定使用狀態的所有支出。IAS38特別指出,對于以報告企業的權益性工具交換取得的無形資產,其成本為所發行權益性工具的公允價值;對于企業合并中取得的無形資產,按IAS22“企業合并”的規定,其成本以購買日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對于以政府補助形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按IAS20“政府補助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的規定,企業可以選擇以公允價值或名義金額加上可直接歸屬的、使資產達到預定使用狀態所需支出,對資產進行初始計量;對于以資產交換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則需區別對待:與不同類資產交換的,以收到的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與同類資產交換的,以所放棄資產的帳面金額作為新資產的成本;對于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其成本為無形資產首次滿足確認標準后所發生支出的總額,包括所有可直接歸屬或依合理基礎分配的,使其達到預定使用狀態的支出(這與新準則的處理一致)。
可見舊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是顯著的,而新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比較接近但也有不一致的地方,主要有:(1)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我國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國際準則統一按公允價值計量;(2)對于資產交換產生的無形資產,我國根據是否具有商業實質分為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國際準則統一按公允價值計量,同時區分同類與非同類資產交換。
(二)后續支出計量的比較
關于無形資產后續支出的計量,新舊準則都規定,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應確認為發生當期的費用。而IAS38規定,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應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但滿足以下條件時,可以計入無形資產的成本:一是該支出很可能使資產產生超過其原來預計的績效水平的未來經濟利益;二是該支出能夠可靠的計量和分攤至該無形資產。
四、研究與開發支出規定的比較
IAS38將企業內部形成無形資產的過程分為“研究”與“開發”兩個階段。IAS38指出,研究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開發費用是在發生時計入費用還是確認為無形資產成本則要看開發費用是否符合特定的條件。當企業可證明以下所有各項時,開發或內部項目的開發階段產生的無形資產應予確認:①完成該無形資產,使其能使用或銷售,在技術上可行;②有意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銷售它;③有能力使用或銷售該無形資產;④該無形資產如何產生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其中,企業應證明存在無形資產的產出市場或無形資產本身的市場;如果該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那么應證明該無形資產的有用性;⑤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使用或銷售無形資產;⑥對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舊準則規定,所有的研究和開發支出全部作為當期費用,但自行開發并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其相應的注冊費、律師費予以資本化,作為資產的入帳成本。
新準則對于研究開發費用的處理進行了修訂,增加了“研發支出”這一科目,規定企業研究階段的支出應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而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5條資本化條件(與IAS38的6條標準基本一致)的可以資本化,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在研究開發階段的支出,首先應在研究開發支出中歸集,期末按是否應予資本化,再分別結轉到無形資產和管理費用中去。
五、無形資產攤銷的比較
IAS38規定,企業所使用的攤銷方法應反映企業消耗無形資產的經濟利益的方式。如果該種方式不能可靠地確定,那么應采用直線法。每期的攤銷額應確認為費用,除非其他的國際會計準則允許將其計入其他資產的帳面金額。關于攤銷年限,IAS38指出,無形資產的折舊金額應在其使用年限的最好估計內系統地攤銷。但是,無形資產自可利用之日起,其使用年限不得超過20年。IAS38又規定,如存在令人信服的證據,在極少數情況下可以上述假定。
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如果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收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則攤銷年限應按孰短原則確定,如果合同與法律都沒有規定有效年限,攤銷期不應超過10年。
新準則將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區分開來,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對于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與原來一樣,按期攤銷。而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在持有期間內不予攤銷,但需要至少于每一會計期末進行減值測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一一資產減值》的規定,需要計提減值準備的,應計提有關的減值準備。新準則規定,對某項無形資產攤銷所使用的方法應依據從資產中獲取的預期未來經濟利益的預計實現方式來選擇,并一致地運用于不同會計期間。對于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采用直線法攤銷。
考慮到尚未使用無形資產未來產生經濟利益的不確定性,新準則與IAS38一樣,都要求對無形資產進行資產減值測試,資產減值準備一旦提取就不允許沖回。此條規定將極大地遏制利用資產減值準備粉飾財務報告,調整利潤的行為。另外,新舊準則都將攤銷費用確認為損益,而IAS38規定,攤銷額通常應確認為損益,但是,有時包含在資產中的未來經濟利益,在生產其他資產時被吸收。
六、無形資產凈殘值的比較
新準則對無形資產的殘值有了新的規定,它認為無形資產的殘值一般為零,但若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愿意以一定的價格購買該項無形資產,或是該無形資產存在活躍的市場,通過市場可以得到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的殘值信息,并且從目前情況看,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該市場還可能存在的情況下,無形資產可以存在殘值。IAS38對無形資產的殘值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不難看出,新的《無形資產》準則,不僅從定義上、范圍上對無形資產做了修訂,更是從會計核算上對無形資產做了完善和補充。它不僅重新修改了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方法,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處理方法,還增加了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確立了無形資產可有殘值,部分研究開發費用可予資本化的觀念,更是引進了貨幣的時間價值觀念,使新的《無形資產》準則更完備、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具有國際性,這也是這次頒布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的宗旨,與國際接軌,使我國的會計人員國際通用化,為我國的會計人員走向世界奠定基礎。但是在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過程中,沒有完全照搬國際會計準則,適當地結合了我國的國情,便于新舊會計準則的前后銜接,也使新準則更具可操作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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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準則范文3
1.明確了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時間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定期對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進行判斷。按照準則中這一規定,企業在對外報送各期報表時應按照準則規定對已存在明確減值跡象的的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這樣可以有效的防止上市公司在中期報表時不計減值,待至資產負債表日時,一次性計提巨額減值。此項舉措,可以有利于投資或潛在投資者充分了解到該上市公司各個時間段的經營狀況。
2.進一步完善了披露要求
新準則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提原則、計提的原因等方面都作出了具體描述,此項措施不使資產減值的信息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的空間擴大,而且也減少了依托于主觀、需要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的會計估計,有利于減少企業利用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改善起到了很大的幫助。
二、新資產減值準則產生的消極影響
1.缺乏理論依據和可操作性
我國雖然已明確聲明禁止企業秘密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以對利潤進行操控,但是不少上市公司為了追求自身及企業價值最大化,仍然不顧法律準則的規定。我國新資產減值準則不可轉回的政策正是為了遏制此類行為的發生。因此如果光從遏制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角度看,此項準則尚可理解,但如果是從專業的角度來看,準則規定的此類做法就缺乏理論依據和可操作性了。
2.可收回金額的難以可靠估計
新準則規定,如有證據表明資產確實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對企業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估計可收回金額。但其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第一,企業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處置費用后凈額確認都難以可靠估計,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允價值難以可靠計量。我國會計準則雖然已經對公允價值的具體計量方式做了謹慎規定,國際上與公允價值有關的一些案例也為我們提供了借鑒的經驗,但畢竟我國引入公允價值時間較短,其理論概念還不太具體,目前仍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第二,在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確認上不能準確計量。盡管新會計準則對未來現金流量的確定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其的確定基礎是主要是依靠已獲批準的預測數據報告和該預算或者預測期以后年份穩定增長率,但財務預測的數據自身就只是一個估計值,存在主觀性。
3.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實施異常困難
目前,在我國準則中引入了與國際準則趨同的“資產組”的概念,就我個人觀點而言,在我國現有階段下實施、完善資產組是相當困難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由于我國目前的管理水平尚未滿足實施“資產組”的條件,實施資產組首先要有與之相適應的現金流量預算管理水平,但是我國大多數的上市公司沒有慣例對其長期現金流量預算進行編制,并且相關的管理者、會計人員對其的預算沒有豐富的經驗,因此,目前在我國很難實施“資產組”;二是由于我國相關的準則中沒有對資產組做出明確地的劃分標準,因而不同的資產組劃分的方法將會直接影響資產減值計提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企業很可能隨意通過調節資產組的大小來操縱利潤,以滿足企業自身財富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4.商譽減值測試困難
商譽的減值測試的可操作性較難,這主要是其要結合所屬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同步進行。對企業資產組的具體認定,商譽究竟分配給過小的資產組亦或是過大的資產組都沒有明確的確認標準,只能通過企業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主觀估計進行計量,但過小和過大將會直接影響到商譽減值測試的結果,進而會對企業財務報表上的數據產生影響。由于準則中規定并不明確,財會人員和外部審計人員也沒有具體判斷標準,這會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利用商譽減值測試標準的不確定性進行盈余管理行為。
5.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完善
資產管理準則范文4
【關鍵詞】 資產減值準則; 盈余管理; 制約
盈余管理通常是以會計選擇和職業判斷為依托的,而會計選擇和職業判斷又是會計準則的主要內容。由于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沖突的存在,會計準則中必將允許管理當局在財務報告中采用職業判斷,并且審計是有缺陷的,管理當局運用職業判斷也為盈余管理創造了機會,即管理當局就會選擇不能準確反映其公司真實經濟情形的會計方法和會計估計,管理當局以濫用“巨額沖銷”的方式來調整費用、提前確認收入,不切實際地計提準備等,這些正威脅著財務報告的可靠性。舊準則在資產減值準備提取和沖回方面,企業有很大的自我調節余地,這實際上給予了公司粉飾會計報表的機會。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需要會計人員對會計政策進行選擇,并作出職業判斷,這就可能存在機會主義行為,選擇對公司有利的會計處理方法,資產減值就可能成為一種盈余管理的方法?,F行準則規定長期資產的減值準備,一經提取以后年度不得轉回,有效防止了上市公司利用減值準備一次虧夠,再重新轉回的利潤操縱手段,但現行準則對于存貨、應收賬款和金融工具減值準備仍可繼續計提并轉回,上市公司還可能會利用存貨跌價準備,個別特殊壞賬準備的計提、轉回調節年度利潤,然而與以往相比,其影響力有所減少,但實施手段可能更加隱蔽。
一、現行資產減值準則對企業盈余管理行為的影響
現行資產減值準則在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企業通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進行盈余管理的現狀。所以它的頒布將會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方式。
(一)現行準則的詳細規定有利于壓縮企業操作利潤的空間
資產減值準則有很多變化,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企業通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產生抑制。原準則中,對減值準備的計提需要經過大量的會計政策選擇、會計估計和專業判斷,而不同的企業以及不同的會計人員對同一項資產所作出的判斷不可能完全一致,這樣就為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留出了很大的空間。現行準則的制定注意到了這一點,并采取了一定的防范措施?,F行準則中對于“資產組”的新規定就是一個例子。原準則對固定資產減值的規定沒有提出這個概念,這就勢必導致對單項資產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企業在操作時遇到困難,進而不同的企業采取不同的計提方式,難以達到統一?,F行準則中對此進行了統一的規定,以“資產組”作為此類資產的計提基礎,大大縮小了企業在這一方面對利潤做文章的空間。有關資產減值不能轉回的規定有利于抑制盈余管理行為,這是對現行準則的一個較大調整。在現行準則制定以前,企業通過資產減值準備的大額沖回來調整當期利潤是進行盈余管理的一個主要方式。企業在某一年度對應收賬款超常提取巨額壞賬準備額,使得當年利潤急劇下降,次年卻以債務重組等方式“成功收回”而大量沖回“壞賬準備”,使次年的利潤突增以達到某種目的?,F行準則作出了一經確認,不得轉回的規定后,由于企業無法通過沖回減值準備快速提升利潤,在計提時就會更加慎重,因此這條規定將有效抑制企業在資產減值上的盈余管理行為。
(二)現行準則下企業的盈余管理空間透視
現行資產減值準則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改進和完善了原準則,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抑制企業盈余管理行為的作用,但其還存在一定缺陷,這些缺陷仍然會給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留下一定的空間。
1.資產減值確認條件有的過于籠統。資產發生減值的情況千差萬別,準則不可能列出判斷資產減值的所有跡象,所以對于準則所列出的若干跡象來要求企業根據這些跡象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職業判斷,這就要求會計人員要具備很高的職業判斷能力。從這些跡象本身來看,有的過于籠統,比如判斷資產減值的第一個條件是市價的跌幅明顯高于預計的下跌,“明顯高于”的界限就需要依據企業外部經營環境、法律、市場、技術的變化來判斷,資料十分不易取得,對于無市價的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怎樣處理,現行準則沒有作出明確規定。
2.資產減值計量標準有的不夠明確。確認條件只是列舉出可能發生減值的若干跡象,最終判斷資產是否減值要判斷其賬面價值是否低于可收回金額(成本是否低于可變現價值),按賬面價值(成本低于可收回金額(可變現凈值)部分計提減值準備。所以可收回金額(可變現凈值)是減值的計量標準,它的確定非常重要。但現行準則只給出了可收回金額的定義,資產的銷售價格和處置費用沒有給出明確的定義。如何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也沒有全面、系統地說明。這對某些可收回金額的計算難度大,不確定因素多的資產(如長期資產)在實務操作上帶來很大困難。
3.控制盈余管理行為存在漏洞。雖然現行準則規定了長期資產減值準備“一經確認,不能轉回”,但是企業仍然可以通過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調低當期利潤,減少期末存貨成本,這樣以后期間銷售成本就會偏低,從而使未來的利潤反彈。另外,在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發生更替或企業的盈利無法達到分紅計劃所規定的下限時,一些企業仍然可以在某一會計年度一次性提取巨額資產減值準備,使得企業一次性虧足。在以后的年份可以輕裝上陣,可以說現行準則對這種形式的盈余管理行為抑制作用不大。這也從側面說明了現行準則還是無法全面考慮到企業盈余管理的方方面面。從長遠看,現行準則中資產減值的實施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企業利潤操縱。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企業計提減值準備的主要項目,在舊準則規范下由于對是否發生了減值、減值的金額到底有多少等方面的判斷存在很大的操縱空間,從而為企業操縱提供了途徑。因此,我國現行頒布的資產減值會計準則將在很大程度上實現對現行準則的修改和完善,起著對資產減值確認、計量、披露的規范性作用,能夠有效抑制現有企業一些通過資產減值政策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但企業面臨的具體情況是復雜多樣的,針對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現行準則的規定還略顯不足,在某些細節之處仍然存在著可操作不強的特點,給盈余管理行為留下了一定的空間。
二、利用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的內因
利用資產減值操縱利潤是盈余管理最常見的手段,其內因也就是盈余管理的直接誘因。在理論界早有研究,Paul M.Healy&Jarncs M.Wahlcn(US)述及的盈余管理動機有:資本市場動機、契約動機、監管動機等;秦榮生述及的盈余管理產生的原因為:委托責任關系的存在、債務合同約束、合理避稅考慮、避免巨額政治成本、規避企業的經營風險等。其理論基礎主要有“產權理論說”、“契約理論說”、“委托理論說”、“博弈理論說”等。
“委托理論說”認為:由于“人”與“委托人”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會計信息的提供者(一般為人,即企業管理當局)通常比會計信息使用者(委托人或利益相關者)了解更多的企業內部信息,因而必然導致“溝通摩擦”,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隨之而來,人會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在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會計盈余信息過程中,作出對自己有利或對自己和委托人均有利的盈余管理行為。
“產權理論說”認為:由于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導致了企業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相互分離,實際擁有公司控制權的管理層并不擁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權,因此他們不會有動力去利用他們的權力追求股東收益的最大化,而更在意如何使他們聘任期內自身收益的最大化,于是盈余管理行為便應運而生了。
“博弈論說”認為:只要存在通過博弈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條件,或者說只要破壞“協議”的收益大于遵守“協議”的收益,就一定會發生盈余管理。
“契約理論說”認為:企業的實質是“一系列契約的聯結”,由于締結契約和各方涉及多個利益主體,各利益主體的目標不完全一致,加之契約本身具有剛性和不完備性,各利益主體(各契約關系人)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沖突,即契約摩擦,這時契約關系中能夠影響和改變會計信息的管理層會產生管理會計盈余數額來影響利益分配的沖動,以使契約的簽訂和履行朝著有利于自己或企業的方向發展。
三、利用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的外因
利用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的外因是會計準則的制約程度。會計準則制定是為了追求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在會計準則的相關性和可靠性之間、剛性與不完備性和現實適應性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沖突,為解決這些沖突,會計準則必須允許在財務報告中采用適當的職業判斷,進行必要的會計方法選擇。企業管理當局常常利用這些會計準則中的職業判斷和會計方法選擇,有意識地濫用會計職業判斷的規則,從而達到某些特定目的。資產減值的確認與計量難度大,涉及的職業判斷多,所依據的條件和衡量的標準不一,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公允性難以衡量,這些性質特點都使其成為盈余管理最常見的手段。
(一)準則中資產減值業務的職業判斷較多
會計制度對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只作了原則上的規定,計提標準和比例需要用職業判斷,即由企業根據情況自行確定,這在客觀上為上市公司利用計提準備調節盈余提供了可能。例如,現行會計準則中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是按“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較高者”確定?!百Y產的公允價值”、“處置費用”、“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都需要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確定。存貨可變現凈值,固定資產可回收金額,長期投資可回收金額等資料是企業確認和計量資產減值準備的基礎。其中可回收金額與可變現凈值,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苫厥战痤~中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確定需要預計未來一定期間的現金流入量和貼現率,更具有不確定性。
(二)確認與計量難度較大
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關鍵是確認資產預期的未來經濟效益。但是根據目前的資產信息,價格市場機制尚不健全,要合理確定各項資產的可回收金額有較大的難度,各項資產期末計價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產生了各種準備賬戶,所不同的是計價方法選擇了不同的計量模式,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法等。但現有規定對有關資產計量模式缺乏統一性的標準,概念內容又過于統一,欠缺靈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現有準則中使用的計量基礎包括有公允價值、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銷售凈價、使用價值、市價等,它們在不同的準則中又各有表述,標準多,難掌握。如按照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應按單項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但是企業的長期資產往往沒有銷售市價,只有使用價值,單項資產一般不能獨立產生現金流,這導致單項資產無法確定可收回金額,實務中對于這類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可操作性不強?,F行會計準則引入了“資產組”和“總部資產”等概念,克服了原會計制度的缺陷,但操作起來過于復雜。
(三)外部監管難度大
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彈性過大,計提不僅缺乏衡量標準,而且缺乏制約手段,資產減值準備再確認缺乏權威性??陀^地講,企業外部人員對企業的資產性態,使用價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冊會計師、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審計機關等部門對企業的資產減值進行再確認缺乏權威性。
四、資產減值會計準則和盈余管理的博弈關系
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既是制約與反制約關系,也有利用與反利用的關系。從某種意義上講,會計準則實際上是國家從保護投資者、債權人、社會公眾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出發,與企業之間達成的一種“協議”。會計準則制定機構、證券監管部門及企業的利益相關者是該“協議”的堅定維護者,反對一切違反“協議”的行為,而企業管理當局從自身利益出發,經常在遵守“協議”的損益與破壞“協議”的損益中進行權衡。在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時常會作出破壞“協議”,操縱盈余的行為,因此會計準則和盈余管理形成博弈關系。會計準則的科學性、嚴密性和彈性如何直接關系著企業管理當局利用其進行盈余管理的廣度、深度和頻度?會計準則制定者在制定準則時經常陷入更多顧及準則的科學性、適用性,進而擴大會計選擇和職業判斷的范圍,還是更多顧及盈余管理、壓縮會計選擇和職業判斷空間而犧牲會計準則的科學合理性和廣泛適應性的矛盾之中。矛盾斗爭的最終結果是均衡與妥協。
資產減值制度在實際應用中同樣體現了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的抗衡。這在我國資產減值會計準則的發展歷程中反映出來,現行會計準則的修訂正是這種矛盾斗爭的結果,是追求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之間的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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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準則范文5
關鍵詞:盈余管理 資產減值 新資產減值準則
一、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動機
在現代企業制度中,資本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已經高度分離,企業所有者可能并不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而是由管理層人員掌握經營管理大權,他們才是企業真正的控制者。由于他們參與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程度不同,所掌握的信息就不對稱,企業管理當局所了解的生產經營信息遠多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即使是公開披露的會計信息,管理當局也會有更深刻的理解。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目標往往又并不完全一致,他們之間會產生一些利益沖突,管理當局就會在各種不同的動機下,根據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為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實施盈余管理行為。
(一)樹立上市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
對上市公司而言,吸引投資者的投資需要一個良好的社會形象,這種社會形象一般通過逐步增長的經營業績表現出來,即向投資者傳遞公司健康有序發展的信號,增強投資者的信心。上市公司常以資產減值為手段調整利潤,使其盈利能力呈平緩上升的現象。比如,企業某一年度的業績增幅較高,又預測下一年度業績將有所下降,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會對某些資產以較高的比例計提減值準備,從而隱藏這部分業績。并且本年度計提了足夠的減值準備,下一年度即可少計提甚至不計提,即為下年的輕裝上陣做好了鋪墊。另外,上市公司還可以利用資產減值沖回這一手段,下一年盈利減少時將本年度多計提的減值準備沖回,使得企業的盈利能力穩步上升,以達到穩定股價、降低市場風險的目的。除此之外,企業還可以這種平滑利潤的方式達到避稅的目的。
(二)擺脫政策性約束
1.首發股票。我國證監會頒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中規定,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持續盈利;證監會公布了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該條件指出,公司必須最近2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 000萬元,且持續增長。由此可見,公司能否發行股票取決于持續盈利能力及過去幾年的經營業績,因此,一些公司就會選擇通過資產減值等手段進行財務包裝,以獲取資本市場寶貴的“殼”資源,達到成功上市的目的。
2.配股。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據公司發展需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相應的程序,向原股東進一步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它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個重要渠道,對上市公司后續資金的投入和企業規模的擴大發揮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公司法》及證監會對于上市公司的配股資格有著嚴格的規定,最為硬性的就是要求企業“最近三年內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為了達到配股資格線,上市公司會積極利用盈余管理來調整凈資產收益率。另外,配股價格的高低關系到上市公司的融資金額,而配股價格又決定于公司的經營業績,因此上市公司積極對會計盈余進行管理,以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3.維持上市資格避免退市。由于上市能使企業籌資的機會增多,帶來極大的經濟利益,且上市的額度有限,所以上市公司成為一種非常珍貴的資源。根據《公司法》及證監會關于虧損上市公司的相關法規政策規定,上市公司如果連續三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如果之后的6個月仍繼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當上市公司出現經營不力產生虧損時,公司管理層就會絞盡腦汁保住公司來之不易的上市資格。如果公司經營業績仍不景氣且短期內很難調整過來,這時就會誘發盈余管理行為。比如,上市公司會選擇少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或是轉回資產減值準備來提高當期會計利潤,實現扭虧為盈,維持上市資格。
二、新資產減值準則下盈余管理的空間透視
新資產減值準則與舊會計準則相比各方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大大約束了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但是并不能完全抑制企業利用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仍然給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留下一定的空間。
(一)新會計準則仍留有較大的人為操縱空間
首先,資產減值準則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并在第五條中描述了發生減值的跡象,但這些描述主要是定性的判斷標準,缺乏對減值跡象的量化規定,會計人員要判斷是否發生減值跡象,需要利用自己所具備的判斷能力,并綜合各個方面的因素,來執行操作。上市公司仍可以利用資產減值跡象認定的主觀性,達到預期盈余的要求。
其次,資產減值準則第六條規定“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并較為明確的規定了減值跡象的判斷標準和可收回金額的計量方法。但減值的計提標準和計提基數的規定仍然不夠系統,例如,可收回金額按“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較高者”確定,其中“資產的公允價值”、“處置費用”、“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都需要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邦A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確定還需要預計估算未來一定期間的現金流入量和貼現率,更具不確定性,使計提缺乏衡量標準和制約手段。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具體情況來設定,為其盈余管理提供一定空間。
第三,新資產減值準則不包括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投資性房地產、消耗性生物資產、存貨以及遞延所得稅資產等,這更使得資產減值測試的指標不充分,會計人員主觀判斷的難度因此而增加,也同樣為上市公司通過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間。
(二)“資產一經減值,不得轉回”的規定仍留有盈余操縱空間
新會計準則規定的“資產減值準備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該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了資產減值轉回這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通道,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提供了保證。但其只適用于長期資產,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而將存貨、應收賬款、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金融資產等排除在外,這些資產在企業中所占比重較大,企業仍可以通過大量流動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轉回來實現盈余操縱。
(三)資產組的認定和劃分存在盈余管理空間
新會計準則引入了“資產組”的概念,主要是考慮到企業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難以計量,因此要求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進行確認。但是,對于資產組的引入,也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難度。在對資產組的減值測試中,預測現金流量是不可或缺的步驟。然而,我國企業的會計和管理人員對現金流量的估計和測試缺乏經驗,現金流量預算管理水平較低,實施起來比較困難。并且,對資產組的劃分缺乏明確的標準,進而影響到資產減值的計提數額,這里就存在盈余管理空間。尤其是我國目前對上市資格限制仍存在財務類硬性指標,上市公司為了自身利益,隨意擴大或縮小資產組的可能性很大。
三、解決利用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問題的建議
(一)完善資產減值準則,約束盈余管理行為
新會計準則的規定比舊準則更加明確、清晰,在一定程度上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為起到約束作用,但不確定因素仍然存在,準則實際操作中仍需要會計人員較多的估計和經驗判斷,仍存在多種選擇權。由于這里包含了很多主觀判斷因素,財務人員和審計人員也缺乏客觀的標準,這樣就給上市公司利用資產減值會計政策進行盈余管理留有了余地。我們希望在未來準則的制定和修改中,應盡可能明確資產減值政策的選擇權,盡可能縮小會計人員人為估計和判斷的范圍,避免企業執行會計政策的主觀隨意性,不斷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減少資產減值規定中的人為因素,抑制企業利用資產減值規定進行盈余管理。
(二)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增強職業判斷力
從現行準則規定的具體事項來看,要有效地實施還需要財務人員綜合素質達到一定的程度。從準確適時判斷資產減值跡象的發生,到準確合理確定減值的金額,再到披露減值信息,都離不開會計人員的綜合分析和職業判斷。為了適應資產減值會計的要求,首先,應對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進行強化和指導,要求財務人員不斷加強自身學習,使其具備熟練的專業技能,能夠準確理解和掌握減值規定;其次,加快引進高素質的會計人才,不斷提升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提高職業判斷能力,從而能夠準確把握規定中所包含的職業判斷,進行恰當的減值處理;再次,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和自律性管理,從道德角度約束會計人員濫用資產減值政策的行為,確保減值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
(三)加強監管力度,抑制盈余管理
首先,由于資產減值的確認和計量受主觀因素影響較大,為了保證計提數值和比例能夠公允反映經營業績,上市公司應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和監管,做到隨時跟蹤、隨時監督,及時發現內部問題,及時控制。
其次,加強外部審計,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作用,審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應該披露而未披露的資產減值信息,對于披露資產減值信息的不恰當做法應當予以糾正。
第三,證券監管部門應加大對上市公司資產減值選擇權的監管力度,強制上市公司披露有關資產減值的原因、計提辦法及對利潤的影響程度,從而提高資產減值信息披露的透明度。Z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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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準則范文6
資產是指企業在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中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資源。
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未來可回收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是調整資產的計價。當資產的可回收金額相對于賬面價值要低時,就說明該項資產發生了減值,企業就應當把這資產這部分減值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并把已做賬的資產的賬面價值調整到可回收的金額。
盈余管理分為適度的盈余管理和超限度的盈余管理,適度的盈余管理是指公司管理層在不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法規的前提下,調整對外公布的盈余信息,從而實現其可獲利益最大化的行為;超限度的盈余管理是指企業高層管理者迫于相關利益集團對其盈利預期的壓力,為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誤導其他利益相關者,從而得到滿意的財務會計結果,在遵循公認會計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改變相關的會計處理方法、選擇相應的、適合的會計政策等手段而巧妙地、人為地控制對外會計報告的行為。適度的盈余管理可以幫助企業樹立發展平穩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吸引投資,擴大經營規模,獲得公司未來生存、獲利和長期發展的潛力,是一個企業不斷走向成熟的標志。
資產減值準備是指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時,企業所需確認的資產遞減額。企業判斷資產可能發生減值跡象時,應當對該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算,并按照賬面價與可收回金額孰低來計量,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即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額。
二、資產減值與盈余管理的關系
(一)選擇不同的資產減值政策是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手段之一
企業管理當局者不僅僅要保持現有的資產,更要使企業價值實現最大化,所以企業管理者往往會通過盈余管理來美化會計信息,而資產減值的計提和轉回便是企業管理者美化會計信息的手段之一。從我國資產減值政策的實施和規范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起初的資產減值政策只是對計提壞賬準備的規定,并未強制執行。而對“八項減值準備”的規定,企業具有一定的選擇權,即選擇什么樣的計提方法來使得企業能夠“合法”的利用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轉回來操縱盈余。
(二)資產減值與盈余管理此消彼長,相互促進
首先,不斷完善的資產減值政策,一定程度上有力地遏止了企業過度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確保了會計信息在評價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上的可靠性與可比性;然后,由于會計選擇權的存在,資產減值理論又無法完全消除盈余管理,甚至會引發企業的過度盈余管理行為。而過度的盈余管理行為誘發的會計信息危機反過來又為資產減值理論的進一步完善提供實踐依據,從而推動了資產減值理論的發展;最后,新資產減值政策的實施有會給企業帶來新的盈余管理契機,會引發新的盈余管理行為。由于資產減值理論的不斷完善,使得企業管理者嘗試選擇新的盈余管理手段,而不是局限于對資產減值準備的利用,進而實現調節利潤的目的。由此可見,資產減值準則的完善也會推動盈余管理的發展,它們之間此消彼長,相互促進。
三、資產減值準則下盈余管理的空間分析與透視
(一)資產減值準則對盈余管理的抑制
1.2007年推行的準則擴大了資產減值的計提范圍,如前所述,除了原八項減值準備外,又增加了七項資產項目,將資產中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部分扣減出去,使會計信息比較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另外,擴大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范圍也有利于監管部門監督和控制企業所披露的財務信息,從而制止企業通過虛增或虛減資產來操縱利潤的行為。
2.2007年頒布的準則在計提基礎、確認標準、計量標準和操作步驟等方面較舊準則做出了更詳細的規定,采用可收回金額作為資產減值的計量屬性,保證了對相同的交易或事項采用相同的確認與計量方法,同時考慮貨幣時間價值與資產相關的特定風險,便于會計人員理解和運用,減少了會計人員的職業估計和判斷以及進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3.2007年頒布的準則對減值準備計提不得轉回的新規定極大地抑制了企業在資產減值上的盈余管理行為。新準則的這一重大變革將有效地遏制利用資產減值準備作為秘密準備來調節會計盈余的情況,而且有利于真實反映企業資產價值。
4.現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會計期末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這意味著上市公司在半年報和季報信息的披露中,應當包括報告期內資產減值金額。這可以有效遏制上市公司在季報、半年報中不提減值損失而在年底一次計提的現象,方便投資者及時把握上市公司的資產狀況,消除投資者與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對稱。
5.信息披露內容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業的盈余管理。新準則對資產減值會計信息的披露作了詳細的規范:不僅要披露資產減值的一般內容,對于發生重大減值損失的,除了披露原因和當其確認的損失金額外,還要求披露提取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累積金額,對于重大資產減值的,在附注中要披露資產或資產組的情況,另外對于企業合并合并的商譽減值問題也應該披露。
(二)現行的資產減值準則給企業留下的盈余管理的空間
現準則對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雖在很大程度上改進和完善了舊準則,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抑制企業盈余管理行為的作用,但仍不可避免地給企業的盈余管理留下一定的空間。
1.由于資產可收回金額是建立在資產公允價值和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基礎之上的,而目前我國市場經濟還不完善,證券交易市場、產權交易市場、生產資料市場等都不夠成熟,價格難以真正反映價值,資產的公允價值難以獲得;加上現階段我國判斷未來現金流量和折現率的信息都相對匱乏,對未來現金流和折現率的預測額的大小不可避免地受到企業管理當局主觀意志的影響?;诖?,資產減值的計提仍不可避免地受上市公司報告動機的影響。
2.資產組概念的運用,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現金流量預算管理水平。我國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沒有編制長期現金流量的慣例,會計人員對現金流量的測算普遍缺乏經驗;另外,資產組的劃分沒有明確的標準。這些增加了執行該準則的難度,容易誘發盈余管理行為。再而,以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為單位分配減值額,不僅加大了企業的工作量,分配結果還往往易帶有較大的隨意性。
3.對于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需要根據企業外部經濟環境、法律、市場、技術的變化來判斷,要求會計人員具有很高的職業判斷能力,這很難做到;其次,對無市價的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如何處理,新準則并未明確規定。
4.商譽的減值測試要結合其所屬的資產組組合進行,但這本身就蘊含了大量的操作性問題,如何認定所屬的資產組并正確的分配,其會計處理缺乏客觀的標準,依賴于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
5.減值準備不得轉回的規定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對于這一規定,管理層可以通過在某一會計年度大量計提減值準備增加虧損來減少資產的折舊和攤銷額,從而造成后期盈利的虛增,即盈余管理僅僅是由雙向操縱變為單項操縱,未能完全規避。新的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不得轉回的項目并不包括流動資產中的存貨、應收賬款、短期投資等,它們是有其他的會計準則來規范的,企業還是可以通過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來調低當期的利潤,減少存貨期末成本,這樣以后期間的銷售成本就會偏低,從而增大了未來期間的利潤。雖然杜絕了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長期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但是對于上述所說的短期資產并未作出具體規范,企業還是有一定的盈余管理空間,該準則是以犧牲資產的可靠性為代價的。計提的資產減值在以后期間得以恢復的時候不能在賬面上得到體現,只能在以后資產處置時才得以體現,違背了會計的可靠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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