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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劃范文1
一、強化領導,提高認識.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我鎮調整了"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便定期開展檢查評比工作,做好有關工作記錄,層層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做好我鎮轄區內交通安全工作.
二、積極做好年節假期間交通安全工作.
認真落實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確保不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點抓春節和"五一"、"十一"假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本轄區的車場的交通安全管理,以確保人民群眾愉快地歡度節日.
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工作.
各村(居)力爭都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欄,內容適時更新,強化農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要求轄區民警在平時的入戶返查和糾正違章的同時向群眾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發放交警大隊的印發的宣傳材料;積極和當地學校聯系,為轄區內的中小學生舉辦道路交通安全知識進座.
四、每季度都要定道路交通全安統一行動時間.
協助轄區交警、派出所與交安辦上路查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并加強對轄區內的道路交通執法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五、協助轄區交警、派出所對轄區內的幾條主要公路如南珠路、柳月路等沿線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進行全面摸排,對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爭取早日消除隱患.
六、對轄區內機動車和駕駛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規范管理.
七、進一步完善和加強道路交通"五進"工作和轄區內的"五小"車輛交通管理協會的建設.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劃范文2
一、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機構、運行機制建立情況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組織實施情況
(一)建立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的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機構
評價內容:
1.成立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
2.有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3.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成立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工作小組,并配備專人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落實行政村兼職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機構分級表(略)
(二)縣(市、區)人民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運作機制
評價內容:
1.完善縣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2.督促有關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
3.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認真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
4.每月召開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分析聯席會議,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要問題。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運作機制分級表(略)
(三)建立縣、鄉兩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
評價內容:
1.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制度,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體系完善。
3.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政府考核內容,落實責任,兌現獎懲。
4.縣(市、區)、鄉(鎮)、街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臺賬。
5.對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負有監督、管理和領導責任的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級表(略)
(四)制定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
評價內容:
1.道路交通安全現狀及事故成因、規律、特點及趨勢分析全面、準確、科學。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標明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有力。
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內容全面,各階段工作任務明確,重點突出。
4.工作規劃通過專家評審,并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制定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分級表(略)
(五)扶持農村客運發展
評價內容:
1.制定城鄉公共客運交通發展計劃。
2.制定扶持農村公共交通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5扶持農村客運發展分級表(略)
(六)建立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評價內容:
1.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單位。
2.每年7月10日前向上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本地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3.每年1月15日前向上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本地上一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4.連續兩年突破道路交通安全年度死亡人數控制指標或超過當年死亡人數控制指標30%以上,以及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縣(市、區)人民政府在一個月內向州(市)人民政府上報檢查報告。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6建立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分級表(略)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七)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評價內容:
1.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有關部門宣傳教育職責落實。
2.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以及互聯網上固定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欄目,并通過發送手機短信等形式,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普及交通安全常識,強化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3.落實交通安全宣傳經費。
4.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大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5.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7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分級表(略)
(八)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
評價內容:
1.以社區居委會為基礎,街道辦事處、物業、治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交通安全社區建設活動機構,專(兼)職交通安全員不少于5人。
2.健全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并將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張榜上墻。
3.在社區顯要位置設立4條以上固定宣傳標語;交通安全宣傳櫥窗不少于2平方米,宣傳內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建立交通安全活動固定場所,有較齊全的交通安全讀物。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每季度組織社區居民開展一次宣傳教育活動,并通過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盤、發放宣傳材料、懸掛宣傳標語和橫幅、張貼宣傳圖片、舉行文藝表演等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5.組織對外來務工人員的交通安全知識學習。
6.社區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曉率達到90%。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8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分級表(略)
(九)交通安全宣傳進單位
評價內容:
1.成立交通安全組織,配備專(兼)職交通安全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與本單位工作同計劃、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同評比。
2.建立本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和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依法履行對單位工作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義務。
3.在本單位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宣傳櫥窗,宣傳內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通過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盤、發放宣傳材料、懸掛宣傳標語和橫幅、張貼宣傳圖片、舉辦交通安全知識競賽、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本單位所屬人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95%,駕駛人受教育率達到98%。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9交通安全宣傳進單位分級表(略)
(十)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
評價內容:
1.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內容,將中小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情況納入學生成績綜合評定范圍。
2.長期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櫥窗,定期更新宣傳內容。
3.針對學生特點,通過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盤、開設交通安全法制課、舉辦交通安全知識競賽和演講、舉行文藝表演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每學期不少于一次。
4.幼兒園要利用幼兒交通安全讀物、掛圖、招貼畫等,做好對學齡前兒童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5.大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98%。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0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分級表(略)
(十一)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
評價內容:
1.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健全、任務明確、責任落實。
2.公路沿線的每個村寨有2塊以上交通安全標牌、板(墻)報,有2條以上永久通安全宣傳標語;公路沿線以外的每個村寨有1塊以上交通安全標牌、板(墻)報,有1條以上永久通安全宣傳標語;村莊周邊公路兩側適當位置刷寫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和警句。
3.結合農村特點,充分運用農村現有資源,采取農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每季度組織村民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4.農村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85%。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1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分級表(略)
(十二)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
評價內容:
1.運用電視、報紙、廣播、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設固定專欄,制作專題節目,曝光典型事例,廣泛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活動。
2.每年對每個家庭發放交通安全宣傳材料數量不少于2份。
3.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進家庭面城市達到90%以上,農村達到80%以上。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2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分級表(略)
(十三)執法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評價內容:
1.定期將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匯集成交通安全宣傳材料,提供給當地黨委、政府、學校及相關單位。
2.在車管所(站)和駕駛人考試場(站)張貼、懸掛宣傳掛圖,播放宣傳教育片。
3.在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窗口張貼、宣傳掛圖,播放宣傳教育片。
4.在有條件的交警執勤崗(點)、交通安全服務檢查點,張貼、懸掛宣傳掛圖或發放宣傳材料。
5.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列入普法教育計劃。
6.及時報道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相關責任追究情況,對事故多發、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的客貨運企業進行曝光。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3執法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分級表(略)
(十四)交通參與者守法率
評價內容:交通參與者遵章守法程度。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14交通參與者守法率分級表(略)
三、道路通行管理和執法
(十五)縣、鄉道路管控能力
評價內容:
1.鄉(鎮)人民政府配備專(兼)職交通安全協管員,建立駕駛人和車輛管理臺賬,協助維護農村公路交通秩序,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對農村“五小”車輛及其駕駛人列管率達到80%以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網絡較為完善。
2.強化對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項措施,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務制度,在趕集天、民俗活動以及重要節假日期間等車流、人流集中的時段,組織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隊、運政管理所、農機監理站等人員加強對車輛違法行為的查糾和處罰,低速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酒后駕車、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3.鄉(鎮)人民政府每年與各行政村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各行政村與本村駕駛人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4.鄉(鎮)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隊、農機監理站對低速貨車、拖拉機實施“戶籍化”管理制度。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5縣、鄉道路管控能力分級表(略)
(十六)公路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
評價內容:
1.無牌無證率。
2.機動車輛超速率。
3.客運車輛超員率。
4.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率。
5.摩托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率。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16公路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分級表(略)
(十七)重點路段管控能力
評價內容:在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交通擁堵路段設置執勤點,嚴格查糾交通違法行為。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17重點路段管控能力分級表(略)
(十八)貨車超限超載治理能力
評價內容:
1.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治超站點,嚴格查處超限超載車輛。
2.治超站點交通組織科學,無嚴重交通堵塞現象。
3.公安民警進駐治超站點,各司其職,合作密切。
4.治超經費得到保障和落實。
5.對超載貨車駕駛人實行嚴格記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8貨車超限超載治理能力分級表(略)
(十九)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
評價內容:
1.交通部門按規定受理、審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車輛和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
2.對運輸危險化學品槽罐等容器的檢驗率達到100%。
3.公安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的審批率達到100%。
4.公安部門加強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車輛的監督檢查,嚴格查處超載危險化學品車輛。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9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分級表(略)
(二十)城區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情況
評價內容:酒后駕車、機動車不按標志標線規定通行、駕乘兩輪摩托車不帶頭盔、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信號燈、不按標志標線通行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所占比例情況。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20城區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情況分級表(略)
(二十一)城區交通監控設備安裝情況
評價內容:
1.重點路口安裝闖紅燈監視設備。
2.重點路口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安裝測速設備。
3.測速設備安裝路段上設置測速提示標志。
4.安裝闖禁行監視設備等交通監控設備。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1城區交通監控設備安裝情況分級表(略)
(二十二)城區路網交通流組織情況
評價內容:
1.制定城區路網交通流組織方案。
2.路網交通流量分布均衡。
3.建立靜態交通管理制度和機制,停車場站建設和管理到位。
4.統一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審批工作。
5.非法占道得到清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2城區路網交通流組織分級表(略)
(二十三)交通信息渠道
評價內容:
1.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多種媒體定時交通信息。
2.利用可變情報板,實時動態交通信息。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3交通信息渠道分級表(略)
(二十四)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
評價內容: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絡,對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救治實行“綠色通道”。
2.建立危重傷員醫療專家應急救援預案。
3.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搶救聯動機制。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4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分級表(略)
四、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
(二十五)完善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制度
評價內容:
1.對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給予處罰的同時,進行記分管理。
2.對違法記分滿12分的,通知參加教育考試率達到100%。
3.不參加教育考試的,駕駛證停止使用公告率達到100%。
4.將所有違法記分的信息(含異地違法、肇事駕駛人的記分信息)、考試信息錄入機動車駕駛證計算機管理系統。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5完善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制度分級表(略)
(二十六)對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
評價內容:
1.按規定受理、審核運輸企業市場準入申請,嚴格運輸企業準入資格管理。
2.按規定受理、審核運輸企業駕駛人等從業人員資格。
3.建立健全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監督制度。
4.建立健全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5.督促客運和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投保承運人責任強制保險。
6.依法查處6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死亡3人以上負主要及以上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運輸企業。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6對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分級表(略)
(二十七)對運輸企業駕駛人和營運車輛管理
評價內容:
1.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從業人員,駕駛人交通違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檔案齊全完備。
2.運輸企業營運車輛定期檢驗率達到100%,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3.運輸企業對營運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全部安裝并有效使用行駛記錄儀或GPS車載終端。
4.對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一年內累計2次超員20%或1次超員50%以上的客運車輛,運輸企業視情節嚴重情況對駕駛人或車主進行再教育、調離崗位、解聘等處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7對運輸企業駕駛人和營運車輛管理分級表(略)
(二十八)對客運班線夜間通行管理
評價內容:客運企業制定并落實夜間通行管理規定,無在夜間通行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的客運班線。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8客運班線夜間通行管理分級表(略)
(二十九)對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
評價內容:
1.建立校車和學校、幼兒園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制度,對校車實行“戶籍化”管理,對校車行駛路線等信息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校車駕駛人管理數據庫,定期通報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2.建立學校、幼兒園聘用駕駛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制度,完善校車和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的管理制度。
3.建立校車許可制度,統一校車外觀標識,規范車內安全防護設施。
4.校車和承租車輛依法登記注冊,定期檢驗,車況保持完好。
5.校車和承租車輛無超員現象。
6.沒有將無牌無證車輛、低速貨車、三輪汽車作為校車的現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9對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分級表(略)
(三十)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況
評價內容:
1.公安部門及時將車輛、駕駛人及交通違法、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報有關部門。
2.農業(農機)部門建立完善拖拉機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公安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3.公安部門及時將事故多發路段的相關情況通報交通、安全監管部門。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0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況分級表(略)
五、道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三十一)加強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整治
評價內容:
1.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組織一次公路危險路段排查,列出事故隱患,向社會公布,掛牌整改。
2.每年的公路危險路段整治率達到60%以上。
3.國省道干線上的主要交叉路口、學校周邊標志標線設置率達到90%以上。
4.各縣(市、區)每年在公路危險路段安裝1000米以上的波形防護欄(墻、墩),設置20塊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標志牌。
5.以國道、省道和主干公路為重點,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養護要求,規范設置公路路口,關閉不合理開口,清除不符合公路建設標準的路口建筑物以及影響行車安全視距的障礙物,在道路的交叉口、急彎路段設置減速設施。
6.通過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數據,全面、準確地評價公路危險路段整治效果。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1加強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整治分級表(略)
(三十二)城區道路交通標志設置情況
評價內容:行政區域內城區主干道、次干道上(雙向)平均每公里合理設置交通標志的數量。
單位:塊/公里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2城市道路交通標志設置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三)城區路口燈控設置率
評價內容:建成區內信號燈控交叉口數量占應設信號燈的交叉路口總數的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3城區路口燈控設置率分級表(略)
(三十四)城區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情況
評價內容:
1.交通隔離設施設置規范、合理。
2.行人過街設施設置科學、合理,滿足實際需求。
3.學校周邊過街設施、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及相關的交通標志設置率為100%。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4城區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情況分級表(略)
六、道路交通安全狀況
(三十五)道路交通事故數據統計與分析情況
評價內容:
1.對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如實統計、歸檔匯總,并及時上報。
2.每季度分析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交通死亡事故情況,研究事故發生的規律,并形成分析報告。
3.每季度向社會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情況,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5道路交通事故數據統計與分析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六)發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評價內容:一次死亡3人—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數。
單位: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6發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七)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評價內容: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數。
單位: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7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八)無證駕車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無證駕車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8無證駕車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三十九)涉及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涉及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9涉及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死亡事故次數下降
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涉及摩托車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涉及摩托車的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0涉及摩托車的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一)涉及拖拉機、貨車違法載人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涉及拖拉機、貨車違法載人的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1涉及拖拉機、貨車違法載人的死亡事故次數
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二)超速行駛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超速行駛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2超速行駛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三)酒后駕車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酒后駕車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3酒后駕車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四)低駕齡駕駛人事故率
評價內容:本行政區域3年以內駕齡的機動車駕駛人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數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4低駕齡駕駛人事故率分級表(略)
(四十五)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
評價內容:行政區域內偵破的致人傷亡或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數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總數的比例。
單位:%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劃范文3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運管所、各運輸企業、客運站要充分認識做好2014年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增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感,把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任務、落實措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和“屬地管理”原則,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抓緊、抓實、抓細道路運輸各個安全生產環節,為道路運輸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明確責任,落實任務。為進一步規范全州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請各縣運管所按以下分工認真履行好安全監管職責:在堅持“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的前提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縣運管所負責轄區內客、貨運輸企業、農村客運、維修企業、駕駛培訓學校、出租公司、車站、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以及在轄區內發班的班車、在轄區內從事駐地經營的旅游車、出租車、貨車等道路運輸經營業戶的日常安全監管。運業、運業、運業、公司等駐成都旅游車由州處與汶川縣運管所共同監管,駐川主寺旅游車輛主要由監管中心負責監管,松潘縣運管所協助做好監管工作。
二、突出重點,切實做好2014年安全生產工作
(一)強化客運源頭管理,確保源頭安全生產
1、各運輸企業、車站切實按照“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規定發班,嚴禁客車站外攬客、不按規定線路行駛、偷拉私跑、宰客、甩客等違規行為發生。嚴把駕駛員資格準入關,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員管理,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以及酒后駕駛、超員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客運駕駛員,運輸企業不得聘用,運輸企業每年應到公安部門對駕駛員一年內的違法情況進行查詢,有關情況要進入駕駛員個人檔案,及時對駕駛員隊伍進行清理登記,并建立“黑名單”制。做好gps監控管理,大力推行安裝帶行駛記錄儀的gps監控系統,要切實按照管理制度對超速、違規經營等行為進行處罰,對客車偷拉私跑、未按規定線路運行等行為除內部處罰外,還要向屬地縣運管所上報,各縣運管所要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上報州運管處,州處將取締其經營資格,注銷從業資格證。要加強“安全承諾”的執行力度,未進行安全承諾客車不允許出站。嚴格執行“安全帶-生命帶”制度,未系扣安全帶的一律不允許出站。嚴格執行二級客運站酒精檢測制度,做好抽查記錄。嚴格執行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測及出站檢查工作,安全例檢人員嚴格按照例檢流程進行檢查,不得漏檢,對不合格的車輛堅決不予安排運營。
2、強化“三品”的檢查。一是重點加強行包檢查,嚴防“三品”進站。在客流高峰時段,要增派人員,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聯合檢查,對拒不配合行包檢查或攜帶危險品的人員一律不準上車,對發現有重大可疑情況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二是各客運站要執行車站負責人專項督促“三品”檢查值班制度,要加強對進入候車廳乘客可疑行包的開包檢查,特別是對行包托運的安全檢查要做好記錄,決不允許可疑行包上車。三是要強化駕駛員路上“三品”檢查責任,簽訂責任書。
3、嚴格汽車客運站檢票口管理,嚴防無關人員進入車站??瓦\站內停車場和發車區域是車站安全管理重點,要實行封閉管理。無票旅客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發車站臺。汽車客運站應在檢票口處張貼“憑票進站”的告示,檢票人員對無票的旅客要拒絕進站,并做好解釋工作。
4、道路運輸企業要認真維護好客運車輛技術,確保車輛處于正常運行狀態。要按規定設立車輛技術管理部門,落實專人負責車輛技術管理,達不到相應技術等級和技術性能不合格的車輛不得參與運輸生產。要嚴格落實營運車輛二級維護制度,旅游車輛和長途車輛必須在州外進行二級維護,班線客運車輛一年四次二級維護必須有一次是在州外定點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要建立和完善車輛安全檢查、維護制度,特別要加強包車、旅游車的技術管理,各運輸企業要嚴格執行旅游客運車輛行車日志制度。
5、繼續加強客運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各運輸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魏宏省長在全省第一次安委會上提出的“三個務必”,要有針對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全面、細致的教育培訓學習,針對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對不同季節和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制定詳細的學習和教育計劃。
6、各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三把關一監督”職責,將行業監管主體責任落到實處。一是縣級站實行所長專項督查制,所長每月不少于4次到車站對源頭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二是要選派業務素質高、責任心強、原則性強的運政人員駐站,監督、指導汽車客運站發班、管理和安全學習,對工作不到位、責任心不強、的人員,要及時調整工作崗位,并對其進行嚴肅處理。三是各縣運管所要派出客運管理經驗豐富的運管人員深入到鄉鎮、農村對農村客運和農村客運站進行嚴格檢查,指導鄉鎮政府認真履行農村源頭安全管理責任。
7、強化農村客運和出租汽車管理,一是嚴格執行州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縣級部門要協助鄉(鎮)做好農村客運的安全工作;成立了農村客運公司的要按照班線客運管理模式管理農村客運企業,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一律淘汰,退出農村客運市場。二是做好出租汽車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完善各類檔案資料,規范出租汽車經營行為,嚴厲打擊不打表、強行拼車、故意繞道、拒載等違規行為。
8、繼續開展“平安交通”創建活動,按照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州交通運輸局的統一部署,強化組織領導,按照活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措施要求,動員全員參與,形成創建合力,營造創建氛圍,在全行業繼續實施“平安交通”創建活動,確保完成今年確定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推進現代道路運輸業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9、各縣運管所要認真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督局關于印發《省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和汽車客運站安全評估工作程序的通知》(川交函〔2013〕213號)、省運管局《關于組織實施已通過安全生產狀況評估的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通知》(川運函〔2013〕183號)和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省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動態考核辦法(試行)》(川交函〔2008〕944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轄區內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評估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按要求開展企業和客運站安全生產動態考核工作。
(二)狠抓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針對我州汛期特點,各運輸企業、各客運站要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學習考試,嚴禁不合格車輛、違法違章車輛載客出站,嚴禁站外攬客,嚴禁惡劣天氣或道路斷道期間發班,嚴禁駕駛員未進行安全承諾發班。實行“誰值班、誰簽單、誰負責”的責任制度和安全隱患整改倒查制度,時刻把安全牢記心中。
(三)突出重點和薄弱環節,深化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1、繼續開展客運班線安全與服務質量暗訪工作計劃,按照州處下發的《州公路運輸管理處關于印發2014年客運班線安全與服務質量暗訪工作計劃的通知》(阿州運發〔2014〕41號)要求,各縣運管所要做好“暗訪”行動計劃,對“暗訪”中發現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并上報至州運管處運輸安全科。
2、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攻堅年行動的通知》(川府發〔2013〕60號)要求,各縣運管所要制訂具體操作辦法,通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攻堅年行動,著力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落實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把企業、車輛準入和審驗源頭關,嚴把車輛改裝的源頭關,嚴把貨物裝載源頭關,嚴把路面管控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目標任務。
3、客運班線專項整治。州處將定期不定期派稽查人進行明查暗訪,各縣也要強化日常管理和安全稽查,對不按規定線路運行、宰客、甩客、不按規定??空军c、隨意上下客、惡意抬價壓價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格處理。州處將對檢查情況進行督查,對檢查不到位和未進行檢查的運管所要進行通報。同時要嚴格治理超時、超速、超員等行為,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4、強化旅游客運市場整治。一方面要做好旅游客運駕駛員安全、業務、職業道德教育,為游客提供良好的運輸服務;另一方面要重點整治旅游景區道路運輸秩序,使經營者在規范、有序的環境中經營,樹立州道路旅游運輸新形象。
5、規范機動車維修市場,為客貨車輛提供優質、便捷的維修服務。一要重點打擊占道維修、維修質量低劣、高收費等違法行為,為全州客貨車輛提供優質維修服務;二要繼續完善應急救援維修網絡,儲備應急救援維修人員,在重點區域設立臨時應急維修點和應急維修救援車;三要轉變運管所管理職能,為維修業戶提供周到細致服務,積極引導維修企業在重點區域建立連鎖維修網點。
6、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規范客運市場秩序。繼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密切與公安等部門的配合,科學規劃轄區客運線路,周密組織實施,壓縮非法營運生存空間,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工作,規范客運市場秩序。
7、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超載、超速疲勞駕駛。各縣所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門打擊車輛超載運輸,共同做好旅客分流工作,分流費用由超載客車車主承擔,不得發生對超載客車只罰款不分流現象。客運企業要提前做好客車運行時間安排,嚴格執行山區三級道路22:00至次日凌晨6:00不能運行的規定。保障車輛運行過程中駕駛員能得到充分休息,駕駛時間超過規定的駕駛員,一律不安排加班、包車和參加應急運輸保障。
8、強化危險品運輸和普通貨物運輸監管,確保危險品運輸安全。嚴格審查危險品運輸企業資質、駕駛員資格、車輛技術等三關,督促企業實行“統一招聘駕駛員、統一用工制度、統一車輛調度、統一車輛停放、統一保險”管理,運管部門要建立與危險品運輸企業定期聯系制度,確保危險品運輸企業對危險品車輛實行安全、動態、經營、調度等全方位的管理。
9、利用高科技手段,強化車輛動態監管。一是各運輸企業要制定分公司和客運站gps監控管理制度,建立以總公司gps監控平臺全覆蓋監控,分公司和客運站分片區重點監控相結合的gps三級平臺監控管理機制,分級負責,重點管理,減少漏洞。二是各縣運管所要完善對所管轄企業gps三級平臺的監控管理制度,負責對所管轄企業gps安裝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對客運站三級平臺工作情況和參營客車車載終端使用情況進行重點監控。三是各運輸企業要嚴格執行省、州及公司內部gps管理制度、日志記錄、每日不在線登記上報制度和月分析報告等制度,要密切與公司各部門配合,加強對分公司和客運站gps監控平臺的日常管理,強化對違法違規車輛的處罰,強化本公司客運車輛的動態監控各項制度落實到位。四是將gps完好情況納入“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管理和旅游客車趟次安檢內容,凡是gps不在線或存在異常情況的客運班車和旅游車,應先停運修復再發車。五是各級運管部門要嚴厲打擊gps人為屏蔽、安裝開關、人為損壞等行為,一經發現堅決停運,吊銷當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和當事車輛線路經營權。
10、運輸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客運站是安全工作最直接的前哨。各運輸企業要結合不同季節氣候變化特點,合理安排駕駛員的作息時間,杜絕疲勞駕駛、超速行駛。一是要按規定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培訓,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嚴禁客運車輛在冰雪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地點盲目強行通過。二是要進一步強化國家、省政府以及省州交通主管部門對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各類文件的學習貫徹力度,確保駕駛員安全行為規范和安全承諾落到實處。三是綜合性能檢測企業要嚴格按檢測項目和標準進行檢測,要把業務技術強,責任心強的檢測員安排到檢測崗位,實行“誰簽字,誰負責”。
(四)扎實推進隱患排查整治
各縣、各運輸企業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州政府有關安全隱患排查的各項要求,完善各重要時段安全隱患排查,針對整改的安全隱患,積極開展“回頭查,回頭看”工作,加強督查督辦,逐項整改銷號。一要繼續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排查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確保不留死角和空白,實行安全隱患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二要繼續加大安全隱患治理力度,要建立“隨查隨治”工作機制,對安全隱患要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期限、落實責任人、落實應急預案,依照管理權限逐級驗收銷號。三要加大督辦力度,對安全隱患排查、登記和整改銷號的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跟蹤管理,確保監控到位,要建立“一患一檔”的掛牌督辦制度、定期督查制度、通報警告制度。四要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五)強化天氣狀況、路況通報
各縣、各運輸企業要強化與公安、氣象、公路部門的聯系,做好車輛運行信息公告工作。一要強化與氣象和公路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運行線路途經地的天氣狀況和路況,制定應急措施,并及時通報給從業人員和旅客,確保道路運輸安全。二要強化與公安交警部門聯系,及時掌握交警分段限速、危險路段警示、各線路通車能力等情況,及時通報給從業人員,駕駛員要服從運行線路上交警和安全哨指揮,堅決杜絕冒險行車和“三超”現象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三要認真落實上級用各種方式通報的有關路況、天氣信息,及時開展檢查和安排布置,確保政令暢通。
(六)完善預案,防止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
督促運輸企業加大對應急救援基礎建設的投入,完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健全值班值守、信息報告、處置決策、力量協調、現場指揮等應急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部門之間、行業之間、應急救援隊伍之間同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聯動機制,切實做好“春運”、“兩會”、“十一”等重點時段以及防汛、冰凍雨雪、寒潮大風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周密制度安全生產保障工作方案。
(七)強化服務質量管理,為社會提供優質運輸服務
一是各縣運管所要強化運輸服務監督管理,以企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為平臺,以96515運政監督投訴電話為抓手,州處將對服務質量投訴、非法營運和違反價格規定等舉報進行及時嚴肅處理,凈化運輸市場。二是要督促運輸經營者教育廣大從業者依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誠信優質服務,及時檢查生產設施設備,為優質服務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劃范文4
一、基本情況
(一)認真開展交通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以安全就是最大穩定為主題,組織相關人員對汽車修理廠、客運站點、*公司、紅交集團*分公司、南沙水電站庫區水上船舶運輸、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單位等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督促,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從源頭上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一來年,我局共組織督查4次,參加督查人員40人次,檢查單位6個,共排除隱患13條,限期整改9條,列入整改計劃4條。
(二)加大運政工作的開展,加強運政隊伍建設。嚴格按照“三關一監督”的要求,嚴格上路執法,做到每車必檢,嚴厲打擊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做到依法執法、文明執法。
(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情況。與施工方簽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地點進行全面督查,主要督查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共檢查單位3個,提出整改意見3條。
(四)水上運輸安全管理。與相關鄉鎮(上新城、嘎娘、南沙)簽訂《鄉鎮船舶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要求鄉鎮與村委會及船主層層簽定目標責任書,對船主進行安全知識培訓,發放救生設備,嚴格執行水上法律法規,加大打擊非法船舶水上運輸力度。
(五)積極響應省、州、縣相關安全生產工作專項活動號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和“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宣傳和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加強地方公路養護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力度。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實責任
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的主體責任,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落實。做到統一領導、統一部署與部門和行業指導、分塊督促相結合,為抓好全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副局長
*副局長
成員:綜合股、海事處、運政所、地方段、紅交分公司、*公司、各公路建設指揮部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綜合股,由白樹生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處理日常事務。
(二)強化督查,重在治理
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要突出高危重點。要把這次隱患排查治理行動與其他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專項整治相結合;與全國“六月安全月”活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宣傳貫徹工作相結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企業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自查自改的核心重在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盡快消除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三)密切配合,強化執法
各部門要密切相互配合,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嚴厲打擊非法生產行為,嚴格執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該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的絕不姑息,嚴肅對待,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責任。
(四)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強化重點行業和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及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調動其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的查找各種事故隱患,參與隱患治理。要充分利用廣播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工作,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營造良好氛圍,促進全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三、存在的問題
(一)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不強;
(二)客運站安全和消防器材配備數量少,器材受損老化程度大;
(三)非法船只、黑車非法載客營運情況仍然存在;
(四)客運站及公路建設施工現場電路的接通,大型機械、燃油及液化汽瓶擺放不科學、不規范;
四、下一年工作計劃
(一)加強安全法規、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二)強化*公司及紅交集團*分公司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和客運站的安全管理;
(三)運政所加大對非法營運車輛的打擊;
(四)海事處加大對船舶運輸的管理;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劃范文5
一、加強領導,完善制度,落實責任
完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了由校長張毅為組長,相關領導為成員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我校結合實際,制定并完善了針對性和操作性比較強的各種安全工作制度以及防控、應急處理預案,并將相應的安全制度的執行責任一一落實到全體教師,形成了人人有責任、人人有擔子的安全管理體系。
為了使全體教師樹立“人人都是安全工作者”的思想,增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意識,提高教師對安全工作的責任意識,我校校長與全體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做到了制度建立、責任明晰、獎懲分明,保證了學校安全管理無漏洞。本學期未出現任何不安全事故,平安、順利的結束了學校的各項工作。
二、這學期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九月份:
(一)、制定本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完善各項制度。制定學生、老師、學?!栋踩蝗粘R帯?,并下發、學習。
(二)、開學初由安保處向各班布置安全教育各項內容,上好開學第一節安全教育課。
(三)、學期初對學生進行了一次安全教育,主要對學生進行了下面八項要求:
1、嚴禁攀坐上下樓護欄,不得在各樓層的樓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鬧、以防跌倒、摔傷;課間操、放學下樓梯、升旗集會解散時不要擁擠,推搡,按順序和學校規定的分流要求上下課、間操、升旗、放學,以防發生踩踏事故。
2、不摸、不動滅火器材、電線、各種開關;為防止火災和意外事故,除實驗外,所有教室及其他場所嚴禁違反規定使用明火。
3、嚴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出入校門步行,放學后不要在校門外逗留;上下學途中步行要注意安全。嚴禁野外玩水。
4、克制自我,禁止打架傷害行為的發生。不要把與學習無關的物品帶入校內(如刀具、棍棒等)。
5、妥善保管好個人錢物,將個人隨身所帶的錢幣不要放在教室。
6、實驗課、體育活動及課外活動要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范,嚴禁擅自行動,防止各種危害安全的現象發生。
7、在學校各種勞動中注意安全,如掃地,擦窗戶,搬桌子等,預防意外事故。在學校操場活動時禁止到西側樹墻里去玩耍,以防雷電擊傷。
8、預防各種傳染病,各校嚴格落實好“三檢”,各班每天要注意開窗,有病早報告,早治療。
9、教學樓內一旦發生火災、地震等以外事情時要按演練逃生方法去撤離出教學樓。
(四)、對校門前小商販及占道車輛進行整頓。維護校門前的秩序,保證學生出入安全。
(五)、對校舍、體育器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維修。
(六)、在九月份為了搞好校園周邊環境,對學校操場及周圍樹墻里的垃圾進行理。
十月份:
(一)、是“安全教育活動月”。做到有計劃,有總結。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二)、在“安全教育活動月”中我校主要開展以下活動:
1、在國慶長假前發了《致家長一封信》督促家長配合學校讓學生度過一個愉快、舒心安全的假期。
2、10月9日對學生上學帶來的有關與學習無關的用品如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品的現象進行一次全面派查。
3、各班以安全教育為主題,開一次班會。
4、開展校園安全大檢查,對校舍的設施、校園內的所有體育設施、用電線路、消防設施嚴格進行檢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在交通安全安全方面:
①、由于本學期搬入了新的教學區,學生對學習環境還不是很熟悉,為了防止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針對中午放學人員集中的特點,規定了各個班級出教學樓的行走路線,班主任、值周學生和值周教師必須按時到位來指揮學生。
②、嚴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火車站和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搞各類活動,任何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到馬路上開展體育活動。嚴禁學生騎機動車、電動車、助動車到校上課。
③、各校要切實執行學校按時清校的規定,上學、放學要求騎車的學生橫過馬路的必須要推車走過馬路,然后上車,在校門口兩側要求學生在二十米范圍內不得騎車。(三)制定學生、老師、學?!栋踩蝗粘R帯?,并下發、學習。
(四)組織進行本學期第二次安全教育。
十二月份:
一、從十一月起,實行班級安全隱患月排查制度,安保處不定期對各班進行排查。
二、組織全校師生進行一次以防地震為主,防火災、擁擠為輔的安全疏散演練,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對全校師生進行冬季安全教育,組織全校師生集中進行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冬季安全教育,要求學生注意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防寒保暖教育。學校要求學生適時增加衣服、穿好棉鞋棉襪,戴好手套,防止凍壞身體、凍傷手腳。遇到溫差大的天氣,要求班主任及時提醒學生添減衣服,防止學生感冒。
(二)、防踩冰教育。冬季已經來臨,氣溫下降,一些河面、養魚塘隨時可能結冰,學校嚴格要求學生不準到河面、養魚塘上踏冰、踩冰、滑冰。
(三)、交通安全教育。冬季有霜凍及雨雪,路面較滑。學校要求學生上學、放學途中騎車、行走要當心,不要追逐打鬧,特別橫穿馬路要走斑馬線。作為鐵路沿線的學生,要求學生不能登上鐵路,嚴禁在鐵路上玩耍,不能在鐵軌上擺石子及向列車投石塊。
(四)、防火教育。冬季氣候較干燥,嚴禁任何學生玩火玩電,嚴防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地處農村的實際,要求班主任嚴防學生帶打火機等用火工具,防止學生在上下學途中放干草玩火。
(五)、嚴防煤氣中毒。指導學生正確使用煤氣灶、烤火爐,居室要注意開窗透氣。特別用煤爐取暖家庭的學生更要注意。
(六)、校內活動安全。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鬧,做游戲等,防止課桌椅的棱角撞傷,上下樓梯走右邊,不擁擠,不跑動,防止摔倒踩踏,不跳高坎,不玩尖銳物品,注意課間活動的安全,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主要以踢毽子、跳繩、跳皮筋等為主。做健康安全的游戲。確保每一個學生都能度過一個愉快、平安的冬天。
今年1月份:
(一)、在校各班進行寒假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時發了《致家長一封信》督促家長配合學校讓學生度過一個愉快、舒心安全的假期。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劃范文6
一、黨政領導職責
1.鎮長王世德對全鎮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2.黨委委員、副鎮長、政法委書記顏家政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鎮煙花爆竹、職業健康、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及其它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職責權限內的安全生產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3.鎮黨委委員、紀檢書記霍修菊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鎮國土、建筑系統及其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做好土地復墾拆遷安置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職責權限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4.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胡松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宗教場所安全、計劃生育工作安全及其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職責權限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5.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鎮工業企業、中小學校、廣電、衛生院、網吧、文化娛樂場所、校車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做好校車安全、工業企業、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及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對分管職責權限內的安全生產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6.副鎮長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鎮交通、新農村規劃與建設、農業、農機、水利、防汛、森林防火、供電及其它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職責權限的安全生產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7、副鎮長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集鎮與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機關后勤、工商、質量技術監督、旅游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職責權限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二、鎮安全生產成員單位(部門)“一崗雙責”職責
(一)鎮黨政辦
1、負責把全鎮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我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為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駕護航。
2、組織實施《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嚴格執行統一規范、統一審查、統一制度;
3、協調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產生的爭議;
4、代表鎮政府負責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5、負責全鎮重大安全生產會議、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打擊“三非”(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行為)、加強對“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新聞報道工作。
6、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產年”活動宣傳工作。
(二)鎮紀檢監察辦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對安全生產成員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鎮屬各部門和村委會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
2、受理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與控告;
3、參與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落實責任追究;
4、參與對各村(居)、企業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的考核和鎮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
(三)鎮安監所
1、組織制定訂全鎮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預案、指導和督促全鎮單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承擔鎮安監所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職責是:組織鎮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組織全鎮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鎮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3、依法行使全鎮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職能;對各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負責全鎮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鎮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5、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查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評價,并進行監督檢查;
6、組織、指導全鎮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加強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安全培訓,加強農民工安全技能培訓,提高整體素質和監管水平;
7、依法監督全鎮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查處違法行為;
8、依法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即工礦商貿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監督檢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9、依法監督檢查鎮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職業病防治、非煤礦山、工礦商貿等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事項。
10、承辦鎮人民政府、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鎮國土資源所
1、負責做好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等變更時的安全工作,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必須同時考慮安全問題;要充分考慮建設用地地質條件,對建設項目可能遭受的地質災害進行安全性預評價;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建筑行業的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等21項制度落實情況實施專項監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鄉)規化法》的規定,做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查時的安全工作,堅決打擊非法建設;
4、在制定中長期城鄉規劃和審批具體建設項目時,要充分考慮地質條件,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從源頭上堵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負責街鎮道路挖掘許可證的行政許可;影響交通安全的,應征得交警部門的同意;督促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
6負責街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工作;負責街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7、規范建筑市場,嚴格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
8、組織開展對建筑行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培訓;
9、指導建筑行業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組織建筑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鎮建筑行業的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五)鎮農辦
1、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對農產品生產、農業機械的安全管理和森林自然保護區的防火安全監督檢查;
2、組織全鎮農業、林業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3、制定重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組織全鎮農業、林業系統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鎮農業、林業系統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六)鎮電灌站
1、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鎮內水利設施(水庫、山塘、水電站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對病、危、險山塘水庫的管理,防止決堤、垮壩事故的發生。除泄洪特殊需要外,開閘泄水必須兼顧上、下游船舶、房屋、農田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負責全鎮水利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汛期水利安全大檢查;
3、制定重大汛情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組織水利設施、水利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七)民政辦
1、負責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災情的救災撫恤工作,負責撥款、社會捐款(物)的接收、分配等工作。
2、負責鎮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八)派出所
1、配合上級有關部門依法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法律、法規。
2、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依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指導、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的行政許可,并實施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日常監管,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暫停許可供應炸藥、雷管、導火索等民用爆炸物品;
3、在鎮政府的組織領導下,與有關職能部門共同負責道路交通、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搶救,維護重特大事故現場安全秩序。組織或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鎮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4、依法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文化娛樂場所、小商品市場、賓館、學校、幼兒園、衛生院等公共場所的安全工作;
5、參與對各村、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6、負責制定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鎮安全生產執法監察隊在遭遇暴力抗法行為時,應及時組織警力趕赴現場救援。
(九)供電所
1、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監管條例》;
2、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加強對電力設施的定期檢修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
4、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范電力市場秩序,依法對電力市場、電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5、負責電力高壓線路、小水電站、變電站的防雷減災工作;
6、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企業停止供電。
7、負責組織全鎮電力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十)中心校
1、組織制定全鎮小學、幼兒園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上述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知識法制宣傳教育;
2、督促和加強對在校學生、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能力;
3、加強對學校在開展勞動技能教育和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中的安全監督,確保學生安全;
4、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物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活動;
5、嚴禁學校將校內場地出租作為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6、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督促學校、幼兒園整改火災隱患。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保證每學期安全教育不少于3課時;
7、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組織制定防震減災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把防震知識列入科普工作的重要內容;
8、負責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協助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并參與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鎮學校的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10、做好學生防溺水工作。
(十一)鎮衛生院
1、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六)項的規定,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職業病的預防、保健,并查處違法行為;
3、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對未采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證擅自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或者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由衛生院依法查處,規范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
4、負責核查《食品衛生許可證》,重點監督檢查飲食行業的食品衛生狀況;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醫療救護;參與全鎮醫療衛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和負責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二)工商所
負責對企業登記中涉及安全生產要件的審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有關部門撤銷許可的企業,要依法督促其辦理手續。并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
三、村居職責
村(居)安全管理工作由村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安全協管員負責落實。各村(居)安全協管員建立并完善各村(居)的基礎數據臺帳,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明確轄區內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責任人,以及責任目標,負責協管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按照“一個企業一檔”模式分別登記建檔,形成本級安全管理數據庫;督促、幫助各生產經營單位完善安全制度,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安全檔案,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協助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對轄區內的重點安全隱患單位實施重點監控,定期開展網格內企事業單位、煙花爆竹、在建項目、居民小區、交通道路、河道、塘壩等的安全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活動單位和在建項目安全責任落實情況、設施和器材配置的完好情況,以及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用電、用氣是否規范等;全面收集安全隱患信息,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案并及時上報鎮安委會;督促相關責任人對本區域內的安全情況進行排查。
四、“一崗雙責”責任追究制度
鎮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安全領導組成員單位責任人,應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制度,對忽視安全生產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失職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村(居)屬地企業一年內發生一起生產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事故,或發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即對該村(社區)實施“一票否決”,該村本年度內不得評為各類先進,且主要負責人不得評為各類先進。
五、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表現突出,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成績突出,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給予通報表彰或獎勵。
2、對經常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實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經費,按要求及規定標準整改事故隱患效果顯著的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