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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范文1
關鍵詞:合力共管;治理;安全隱患
中圖分類號:TP39 文獻標識碼:A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局對涉電外部安全隱患方面高度重視, 同時集全社會合力共管,不斷治理隱患問題,防止電力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國內涉及電力生產隱患情況
2012年3月,電 監 會 發 出 《關于 深 入開 展 電 力 安 全生 產 隱 患 排 查 治 理工 作 的 通 知 》,要 求 在 近 年 來 電 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跨省跨區重要輸電通道和典型受端電網,百萬千瓦級大機組和大電廠,大規模集中接入地區風電場以及超高壓及特高壓輸電、超超臨界機組和自然條件惡劣的水電站等電力建設項目的安全隱患。隨后,一場大規模的排查治理隱患工作在電力行業展開,一大批影響電力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被排查治理,其中,一般隱患308393項,整改率達到94.98%;重大隱患237項,整改率75.11%,未完成治理的重大隱患均列入了整改計劃,落實治理資金27.93億元。 正是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地扎實推進,保障了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電力可靠供應。自2012年8月份以來,全國電力事故和安全事件起數及人身傷亡人數明顯降低,沒有發生重大以上電力事故,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持續穩定的良好態勢。
2013年1月14日,電監會《電力安全隱患監督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將促進電力行業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進一步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管控、信息管理等各環節工作,促進電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法制化、科學化,促進建立電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有效解決當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高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和監督管理工作水平。
二、深圳電網外部安全隱患成因和現狀
隨著經濟的發展,深圳地區電網運行環境發生變化,危及電力安全運行的外部安全隱患逐漸形成,外部安全隱患因城市建設軌道建設等引起的違法填土、樹木超高、違章建筑等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隱患有越演越烈之勢,到2013年6月為止,已經形成危及輸電網安全運行的有800多處,危及配電網運行的有500多處且危害程度在加劇和隱患數量在上升,如何有效治理隱患是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的重要工作。
外部安全隱患成因有以下情況,一是在電力電纜通道上和在高壓線路下種植樹木,樹木根徑和重量擠壓運行電纜造成破壞以及樹木超高碰觸高壓線路形成隱患點。二是在電力線路保護區違章施工危及電力電纜高壓線路。三是城市軌道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產生的渣土違法堆填引起電力線路安全距離不足產生的隱患點。四是在電力線路保護區范圍內修建建筑屋影響電力設備安全運行。
電力外部安全隱患如果任其惡性發展,將會危及電網運行和人身安全,根據深圳電網近五年安全隱患事故進行統計,因違章施工、違法填土、樹木超高、外力破壞等原因引起的電力安全事故造成間接經濟損失5000多萬元,人身傷亡十三人;深圳市因事故造成的損失每年人民幣7億多萬元, 給人民生活水平和經濟帶來危害,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巨大損失。不管是事故造成的損失和治理隱患所花經費,都是造成社會能源嚴重緊缺、資源供應不足、環境壓力加大,危害社會和諧有序發展。全社會有責任和義務對涉及電力隱患的形成進行制止和治理。
三、外部安全隱患的控制及治理。
電力外部安全隱患四點成因全部都有人為因數為主導,可以通過協調和行政手段予以控制和消除,附以法律手段進行維權,只要社會各界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可有效將安全風險降低或消除,使安全局面在可控、受控、在控狀態,預防電力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電力生產安全運行。
隱患治理可按以下步驟達到有效控制。一是由電力運行部門作為設備管轄部門,應做好線路巡查,及時發現外部隱患,制定隱患處理措施,將隱患情況上報有關單位和上級領導。二是由城管和國土巡查大隊做好屬地巡查,制止電力線路保護區范圍產生違章建筑和種植樹木(因條件因素在保護區只能種植矮桿景觀樹)。三是建立供電企業和政府相關部門、社區三方聯動機制,及時制止違法行為和消除安全隱患。
對于已經形成的外部安全隱患,能落實到隱患制造單位的,應做到發現一單控制一單,將隱患及時消除,杜絕隱患事故的發生,一般的流程處理如下:
發現隱患——由運行部門負責電力線路保護區安全隱患工作排查。
現場溝通協調處理——由運行部門與隱患制造單位溝通協調,制造止隱患發展和消除現有隱患。
發出隱患告知通知書——如果運行部門與隱患制造單位溝通協調未達成有效控制,運行部門向隱患制造單位發出隱患告知通知書。
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運行部門向隱患制造單位發出隱患告知通知書5個工作日未處理的,運行部門向隱患制造單位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
采用行政手段——運行部門向隱患制造單位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15日內未處理的,可采用停止供電和行政執法機構采用的其他行政手段處理。
發出律師函——采用行政手段處理未果的,向隱患制造單位發出律師函通過法律維權。
對于發展中形成的外部安全隱患,應做到發現一單控制一單,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可參照上述流程處理。每月對發現的隱患治理情況進行滾動跟蹤,制定具體治理方案和關鍵節點,完善電力設施和電力線路走廊標識標牌,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加大清查力度和線路巡護;做到有條不紊消除安全隱患。
結語
電力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財產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的大事。為了國家的利益,企業的利益和本人的安全,及家人的幸福。全員全社會同心協力共同努力,通過溝通協調與行政執法,附以法律手段,治理電力安全隱患,創建電力安全環境,同時可以提高電力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確保電力系統運行的可靠性、穩定性和經濟性,更好的滿足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求。
電力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范文2
電力安全隱患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最新修訂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 針,明確電力行業安全隱患(以下簡稱隱患)分級分類標準, 規范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隱患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防止電 力事故和電力安全事件的發生,依據《電力監管條例》等國家相 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發電(含核電廠常規島部分)、輸變電、供電企業 和電力建設工程項目隱患排查治理和電力監管機構對隱患實施 安全監管,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隱患是指電力生產和建設施工過程中產 生的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影響電力(熱力)正常供應,或對電 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威脅的設備設施不安全狀態、不良工作 環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二章 分級分類
第四條 根據隱患的產生原因和可能導致電力事故事件類 型,隱患可分為人身安全隱患、電力安全事故隱患、設備設施事 故隱患、大壩安全隱患、安全管理隱患和其他事故隱患等六類。
第五條 根據隱患的危害程度,隱患分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 患。其中:重大隱患分為Ⅰ級重大隱患和Ⅱ級重大隱患。 第六條 重大隱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傷亡事故、電 力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100 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和其他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事故的隱患。
(一)Ⅰ級重大隱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隱患:可能導致 10 人以上死亡,或者 50 人以 上重傷事故的隱患。
2.電力安全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國務院第 599 號令《電 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較大以上電力安全 事故的隱患。
3.設備設施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5000 萬元以 上設備事故的隱患。
4.大壩安全隱患:可能造成水電站大壩或者燃煤發電廠貯 灰場大壩潰決的隱患。
5.其他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 預案》規定的重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的隱患。
(二)Ⅱ級重大隱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隱患:可能導致 1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者 1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傷事故的隱患。
2.電力安全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國務院第 599 號令《電 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一般電力安全事故 的隱患。
3.設備設施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00 萬元以 上、5000 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的隱患。
4.大壩安全隱患:可能造成水電站大壩漫壩、結構物或邊坡垮塌、泄洪設施或擋水結構不能正常運行的隱患,或者造成燃 煤發電廠貯灰場大壩斷裂、倒塌、滑移、灰水灰渣泄漏、排洪設 施損壞的隱患。
5.安全管理隱患: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未成立,安全責任制 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嚴重缺失,安全培訓不到位, 發電機組(風電場)并網安全性評價未定期開展,水電站大壩未 開展安全注冊和定期檢查,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大壩未開展安全評 估等隱患。
6.其他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 安部第 108 號令)和《公安部關于修改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的決 定》(公安部第 121 號令)規定的火災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發生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一般和較大等級的環境污 染事故的隱患。
第七條 一般隱患是指可能造成電力安全事件,直接經濟損 失 1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的電力設備事故,人身輕傷和其 他對社會造成影響事故的隱患。
第三章 認定原則
第八條 隱患等級應在客觀因素最不利的情況下,按照其可 能直接造成的最嚴重后果來認定。不同類型的隱患,應按照其可 能導致不同等級事故(事件)的最嚴重程度認定。
第九條 人身安全隱患的認定:
(一)死傷人數按隱患可能導致的最嚴重后果計算,可能導致重傷的按死亡計算。
(二)在特定條件下,確認不會導致人身死亡和重傷的隱患, 可以認定為人身輕傷。
第十條 電力安全事故(事件)隱患的認定:
(一)在認定隱患可能造成發電廠或者變電站全廠(站)對 外停電事故(事件)時,不考慮其可能對電網造成的電壓波動。
(二)在認定隱患可能造成發電機組故障停運事故(事件) 時,不考慮其可能導致的電網減負荷。
(三)在認定隱患可能造成電網減供負荷和城市供電用戶停 電事故(事件)時,縣供電企業事故等級認定可參照縣級市事故 等級的認定。
(四)供熱電廠停止供熱是指所有時間段的供熱中斷。 第十一條 設備設施事故隱患的認定:
(一)設備設施事故隱患的認定應按照隱患可能造成最嚴重 的設備設施損壞計算。造成設備部分零部件損壞,但無法更換損 壞零部件的,應計算整套設備的損失。
(二)隱患可能造成的財產損失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損失, 或者為恢復其功能所發生的備品配件、材料、人工、運輸、清理 等費用以及事故罰款、賠償費用等。
(三)設備設施的修復和整改時間認定,按照設備設施正常 采購、修復及更換時間來計算,特殊設備考慮廠家標準制造時間。 第十二條 大壩安全隱患的認定:
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電監會第 3 號令), 安全等級評定為險壩的水電站大壩,定為Ⅰ級重大隱患;安全等 級評定為病壩的水電站大壩,定為Ⅱ級重大隱患。按照電監會《燃 煤發電廠貯灰場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電監安全〔20xx〕3 號), 安全等級評定為險態灰場的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定為Ⅰ級重大隱 患;安全等級評定為病態灰場的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定為Ⅱ級重 大隱患。
第十三條 安全管理隱患的認定:
(一)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未成立,是指未按照國家有關法規 要求設立獨立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
(二)安全責任制未建立,是指未能明確企業各級領導、各 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和現場生產人員在生產運營和建設施工 中應負有的安全責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嚴重缺失,是指按照發電、供電企業和 電力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要求,法律 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得分沒能達到 36 分以上的。
(四)應急預案嚴重缺失,是指企業未能按照《電力企業綜 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以及本單位的組織結構、管理模 式、生產規模和風險種類等特點,編制綜合應急預案;或者編制 的應急預案內容不符合《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 和《電力企業現場處置方案編制導則(試行)》的基本要求。
(五)安全培訓不到位,是指未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xx〕10 號)要求, 實行三項崗位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
(六)應急演練未開展,是指沒有開展應急演練或雖已開展 應急演練但無相關記錄和總結的。
(七)發電機組(風電場)并網安全性評價未開展,是指未 按照電監會《關于印發發電機組并網安全評價及條件的通知》 (辦安全〔20xx〕72 號)、《關于印發風力發電場并網安全評 價及條件的通知》(辦安全〔20xx〕79 號)要求開展并網安全 性評價工作的。
(八)水電站大壩未開展安全注冊和定期檢查,是指水電站 未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電監會 3 號令)開展 大壩安全注冊和定期檢查。燃煤發電廠未按照《燃煤發電廠貯灰 場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電監安全〔20xx〕3 號)開展貯灰場大 壩安全等級評定。第十四條 火災事故隱患的認定:
(一)影響人員疏散或者滅火救援的;
(二)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四)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存儲易燃 易爆化學品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響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違反消防法規的情形。
第十五條 環境污染事故隱患的認定:按照因危險源泄漏, 可能對人身、設備設施、大氣、水源等方面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 因環境污染可能引發的跨行政區域糾紛的嚴重程度認定。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電力企業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電力 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對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上報和管 控工作全面負責。電力企業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全方位 覆蓋、全過程閉環的原則,落實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對 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并于每月 10 日前向電力監管機構報送上月 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見附表 1),于每季度第一個月 10 日前報 送上季度隱患排查治理分析總結。
第十七條 建立重大隱患即時報告制度。電力企業經過自評 估確定為重大隱患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區電力監管機構報告。 涉及消防、環保、防洪、航運和灌溉等重大隱患,電力企業要同 時報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協調整改。重大隱患信息報告應包 括:隱患名稱、隱患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隱患危害程度、整改 措施和應急預案、辦理期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見附表 2)。
第十八條 電力監管機構對整改時間超過 180 天的重大隱患 實行掛牌督辦制度。電監會負責對整改時間超過 180 天的Ⅰ級重 大隱患掛牌督辦,電監會派出機構負責對整改時間超過 180 天的 Ⅱ級隱患進行掛牌督辦。電監會可根據情況委托派出機構對部分Ⅰ級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涉及到跨省跨區和多個單位的Ⅱ級重大 隱患,派出機構可報請電監會掛牌督辦。
第十九條 電監會派出機構對所轄地區電力企業報送的以及 在督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要按照本規定第六條進行定級和登記 建檔,確定為重大隱患的,應組織評估。經評估為Ⅱ級重大隱患 的且整改時間超過 180 天的,要向相關企業下達重大隱患掛牌督 辦通知單。經評估為Ⅰ級重大隱患的且整改時間超過 180 天的, 應于 2 個工作日內將重大隱患信息報送電監會和當地人民政府。
整改時間超過 180 天的Ⅰ級重大隱患掛牌督辦通知單可由 電監會下達到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企業成員單位并告知有 關派出機構,或通過派出機構直接下達到被掛牌的電力企業。重 大隱患掛牌督辦通知單主要包括:督辦名稱、督辦事項、整改和 過程防控要求、辦理期限、督辦解除程序和方式。
對整改時間不超過 180 天的重大隱患,電力監管機構要加強 現場督查和指導。
第二十條 電力企業要建立隱患管理臺賬,制定切實可行的 整治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整改資金、整改措施、整改預案和整 改期限,限期將隱患整改到位。在重大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加 強監測,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實現重大隱患的可控在控。
第二十一條 在重大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 全的,如果不影響電力(熱力)供應,電力企業應當停工停產或者停止運行存在重大隱患的設備設施,撤離人員,并及時向電力監 管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隱患治理完成后,電力企業要組 織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符合安全生產 條件的,需經電力監管機構審查驗收同意方可恢復施工和生產。
第二十二條 電力監管機構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了解重 大隱患整改工作進度,對于隱患整改責任不落實、未能按規定時 間完成整改的電力企業,電力監管機構有權責令其暫時停工停產。
第二十三條 電力監管機構要加強信息交流工作,建立隱患 月報告、季度分析、年度總結制度,定期統計分析和通報所轄地 區電力企業在隱患管理制度建設、責任落實、獎懲機制和信息報 告等方面的工作情況,并于每月 17 日前向電監會報送上月本地 區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每季度第一個月 17 日前報送上季度隱患 排查治理分析總結。
第二十四條 電力監管機構對于電力企業自主排查評估、及 時上報重大隱患并得到有效治理的,要給予通報表揚;在督查時 發現重大隱患而相關電力企業未上報的,要給予通報評批,造成 嚴重后果的,要從嚴追究相關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電監會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
電力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范文3
關鍵詞:全程通報;隱患排查;驗收
作者簡介:馬國棟(1985-),男,山東濱州人,山東電力集團公司濱州供電公司安監部,助理工程師;張波(1971-),男,山東濱州人,山東電力集團公司濱州供電公司安監部,工程師。(山東 濱州 256600)
中圖分類號:TM7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3)08-0210-02
電力安全隱患是指電力生產管理過程中違反相關制度、標準,可能致使事故發生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上的種種缺陷。根據海恩法則理論,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由此可見,事故的根源在于隱患。
一、當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電力行業的持續發展,在管理過程中逐漸形成較為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有效預防了各個事故的發生,但是通過“回頭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企業本身出于對效益的追求往往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識不足,重速度、重效益、輕隱患,導致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的基礎存在風險。
2.全員參與隱患排查的積極性不高
縱觀整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體系發現,由于在制度上缺少一種對員工的影響措施,廣大員工在整體上缺少隱患排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長效機制不夠健全
由于當前在隱患排查治理整體工作中長效機制的制度難以保證并落到實處,無法確保相關部門、人員全面開展排查治理隱患工作。
二、完善提升的經驗
濱州供電公司在細致地總結以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改革后的機構設置情況,結合當前電網發展實際,發展出了一套適合公司安全穩定發展的基于“全程通報—績效掛鉤”的隱患排查通報機制。
提高隱患排查治理的水平,確保安全生產,首要任務就是要理順各部門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責任關系,通過建立更加精細簡便的閉環控制流程和科學有效的安全監督管理方法,從而達到全面強化公司安全責任主體的執行力的目的,提升新時期電力企業安全隱患管理水平,確保電網安全生產的穩定局面。
基于“全程通報—績效掛鉤”的隱患排查通報機制的隱患管理工作是緊緊圍繞電力企業工作實際,結合體系改革帶來的安全責任主體職責的變動,通過實施“五大工作機制”和嚴肅的績效考核,全面、全員、全過程激發一線干部員工隱患排查潛能,最大限度地提高電網企業生產效能、降低發展風險的管理方式。
隱患排查通報機制的顯著特點是“五大工作機制”的閉環實施,即指標排查工作機制、隱患評估工作機制、專項治理工作機制、綜合驗收工作機制、全過程通報工作機制。在整體的工作形式上它們是內在的統一體,通過帶隱患指標進行排查的方式,進一步將工作量化細化,明確了相關主體責任,有效避免了以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推諉扯皮,并且通過與績效相結合,大大激發員工的熱情。對于排查出的隱患則通過“車間—職能部門—分管領導”并結合電網實際分級進行風險評估,形成評估意見或報告上報分管領導;根據隱患風險等級,結合當前工作實際,按照輕重緩急、有條不紊的處置原則,制定嚴密的專項治理方案,落實責任有效保證治理質量;組織各相關專業人員對治理質量、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綜合驗收;綜合隱患排查指標落實情況、科學評估情況、治理效果、驗收合格情況,以績效考核為依托,對各環節進行全過程通報。隱患管理部門則對全過程實施監督。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1.落實隱患排查指標,全面激發員工的內在動力
建立月度隱患指標分配制度,每月由隱患管理部門向相關車間工區下達月度隱患排查指標(見圖1),并列入績效指標范疇,再由車間根據實際下發至具體班組,班組則在日常巡視、操作、技改、檢修、施工等工作中進行分解,層層落實責任,以排查隱患促安全生產,同時對查出的隱患進行拍照,并對查出的隱患進行詳細地登記,記錄隱患所在位置、隱患類型,并將隱患資料上報車間工區,對隱患進行臨時處理,特別是對隱患現場的危險點、危害點進行強化的控制管理。隱患管理部門則對排查發現的重大隱患、一般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制度,標明其危害的性質、類型、注意事項等內容,以警示相關人員。通過制度的落實,充分發掘和調動各層面、各專業員工排查隱患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科學評估,提高辨識、把握風險的水平
對于發現的隱患,由車間工區專業管理人員,結合生產實際、設備狀態對局部的風險程度做出定量或定型預估測,形成初步評估意見上報生產管理職能部門審核,職能部門則綜合考慮工作計劃、設備運行狀態、人員素質,評價隱患的風險等級,形成正式評估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同時建立預警機制,根據評估情況,適時風險告警,下達隱患治理任務書,制定隱患治理措施方案,實施干預措施,指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對隱患進行消除,有效遏制隱患的發展,消除隱患根源。
隱患評估要以科學為依據,充分利用內外部技術資源,以評估促提升,提高辨識、把握風險的水平。
3.專項治理隱患,增強處置隱患的能力
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在收到隱患治理任務書后,根據停電計劃和明確的治理期限及目標,對隱患點進行現場查勘,分析工作現場危險點,制定風險預控措施,細化治理方案,合理安排人員對隱患進行消除,安全監察質量部開展對相關部門、人員責任落實以及經費和物資保障情況,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全過程動態跟蹤,及時曝光各生產車間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同時就治理過程進行二次隱患排查工作。
4.嚴格落實驗收,確保隱患的根本治理
治理單位在完成隱患治理后,報運行、管理、監督部門進行驗收,重點檢查隱患治理措施方案的落實情況,確保隱患完全消除。合格在驗收報告中簽字存檔;如驗收不合格,則返回責任單位繼續整改,并上報安全監察質量部,將不合格情況列入績效考評范圍。
5.全過程落實通報,全面促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再提升
(1)健全以績效評價為支撐的全過程通報工作機制,隱患管理部門負責對隱患排查治理全過程實施通報。根據下達的月度隱患指標,對責任車間指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特別是對排查的隱患進行達標檢查,同時監督其隱患預評估意見的科學合理性,做到以通報促排查,并根據“一患一檔”建立隱患管理數據庫,直觀跟蹤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動態進展情況。
(2)在隱患評估環節,對職能管理部門評估情況、措施方案制定情況進行綜合通報。重點監督職能部門對收到的隱患及預評估意見的審核、界定、評估;重大隱患是否及時上報分管領導、上級職能部門;分管領導批示后,是否及時制定治理方案以及方案是否科學,措施是否完備,做到以通報促評估。
(3)專項治理階段,結合工期安排對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治理情況進行全方位通報,并有計劃地開展現場督察。針對治理方案的分解、細化,“兩票”執行,管理人員到場到位監督,現場風險預控,措施布置等方面進行檢查,同時要求責任單位分期上報治理情況。
(4)綜合驗收階段,結合整改現場,對驗收過程進行評價通報。落實驗收責任制,建立隱患治理績效評價聯責機制。若驗收合格,隱患徹底消除,則對其進行摘牌銷號;若經驗收不合格,則重點對治理及評估環節進行再評價,并將驗收情況記錄在冊。
(5)根據各階段性通報,形成綜合通報意見,上報安全生產會議討論,并與績效管理掛鉤,對相關部門或個人進行獎懲。通過全過程通報機制的建立,營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新格局。
四、取得的成效
第一,自流程實施以來,基于“全程通報—績效掛鉤”的、以全過程通報為支撐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通報機制,大大激勵了干部員工在隱患管理工作中的熱情,全面優化了安全監督管理流程,理順了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各責任主體之間的關系,進一步規范了安全監督規章制度體系,及時發現并整改安全隱患和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保證了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實,實現了隱患管理水平的重大跨越。
第二,大大提高了員工居安思危、隱患排查意識,使得隱患排查工作的重心下沉前移、基礎鞏固強化,在班組內部形成了積極的安全態度和高度的隱患排查意識。通過月度隱患指標落實,一線員工相互督促,增強了隱患排查工作的責任感,為隱患排查工作提供正能量。
第三,落實全過程通報機制,使各級管理人員在對隱患進行評估時更加嚴謹,保障了隱患評估的科學性、合理性;使責任單位和人員在對隱患進行專項治理時方案執行更徹底,措施更嚴密,保證了隱患治理質量的高水準;使職能、監督部門對隱患治理過程進行監督時更上心,進行驗收時更細致,確保隱患的根本治理。由此使得整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日益規范化、標準化,安全監督管理水平上臺階。
電力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范文4
近年來,我鎮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一些行業和領域的安全隱患仍大量存在且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促進我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我鎮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著力整治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創新監管手段,強化安全措施,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及部門的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有效防范、遏止事故發生,全面完成安全生產目標任務。
三、對象和范圍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對象和范圍主要是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船舶修造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運輸企業;漁業、農機、水利、旅游、重點工程建設等單位;醫院、學校、人員密集場所、地質災害點、“三合一”場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關行業和領域。
四、工作分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站所辦事處分工負責,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
(一)工礦企業、礦山、?;废嚓P單位、煙花爆竹等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鎮安監中隊牽頭組織實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地段排查治理工作由派出所牽頭組織實施。
(三)建筑施工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村鎮建設辦牽頭組織實施。
(四)地質災害點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國土所牽頭組織實施。
(五)企業用電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供電所牽頭組織實施。
(六)農機和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經濟發展辦牽頭組織實施。
(七)學校和醫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社會事務辦牽頭組織實施。
(八)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由派出所、消防隊牽頭組織實施。
(九)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政法辦和各辦事處聯合組織實施。
五、實施步驟和工作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底前):結合本鎮實際,各站所、科室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具體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廣泛動員,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時間安排、排查范圍、隱患治理要求等向社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整改隱患的自覺性。
(二)全面排查階段(20*年全年):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情況、安全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投入和風險抵押金繳納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等。要根據不同時段安全生產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隱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點要加強對交通運輸、電力、煙花爆竹、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5月至9月,圍繞汛期安全,做好礦山、水庫、地質災害點、學校、旅游、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夏季事故易發行業和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季度,針對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惡劣天氣多發的特點,深入推進工礦企業、交通運輸、建筑工作、消防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通過排查,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臺帳,并對安全隱患進行認定、分類梳理、建檔,建立事故隱患庫。
(三)隱患整改階段(20*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各鄉鎮、有關部門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治理的要排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要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隱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對重大安全隱患單位,要逐級上報,及時上報市安委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督查驗收階段(20*年11月至12月):11月上旬,鎮政府將開展督查,對各職能站所、辦事處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導,主要內容包括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情況、隱患排查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治本之策落實情況等。認真做好準備迎接上級的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鎮政府成立由楊穎俊鎮長為組長,王曉周副鎮長為副組長,何瑞東、胡小樂、鄭祥輝、蔡小榮、金宏、王安行、李建通、張帆、王隆、何勝杰、黃偉、陳曉陽、陳銘雛、施正達、陳君權為成員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監中隊,鄭祥輝同志兼辦公室主任,金妙灼同志為信息員,聯系電話:62811438。要進一步強化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廣泛發動,群防群治。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充分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職工,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類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
(三)突出重點,強化督導。要結合實際,突出工作重點,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切實消除事故隱患。要強化安全生產執法,創新監管機制,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要把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與落實安全生產治本之策結合起來,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為契機,既要治標,著力解決當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加強應急管理。
電力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范文5
關鍵詞:高危及重要客戶;安全檢查;隱患
作者簡介:刀麗芳(1984-),女,傣族,云南玉溪人,安徽銅陵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助理工程師;黃新紅(1974-),女,安徽貴池人,安徽銅陵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主任,工程師;方世明(1971-),男,安徽安慶人,安徽銅陵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副主任,工程師。(安徽 銅陵
244000)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2)01-0125-02
重要電力用戶是指在國家或者一個地區(城市)的社會、政治、經濟生活及環境保護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斷供電將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社會政治影響、對環境產生嚴重污染、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用電單位和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電場所。因此,做好重要客戶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在構建平穩電網、共筑和諧社會的電力企業社會職責中顯得尤為重要。銅陵供電公司根據該地區重工業、高耗能企業較多的特點,特別加強對高危及重要客戶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定安全用電管理體系并實施,主要包括重要客戶臺賬管理體系、現場檢查管理體系、隱患上報管理體系以及責任考核體系,有效提升電網整體安全穩定運行水平。
一、管理的目標描述
1.管理的理念和策略
以服務客戶、服務電網,履行社會責任、構建和諧社會為出發點,系統地建立起客戶設備基礎臺賬、穩定的溝通機制和靈活的檢查體制,并將這三項體系轉換為常態化工作,不斷更新、維護和完善,以達到 “準、新、快”的管理效果。
2.管理的范圍和目標
重要電力用戶的認定應在省級政府部門主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相關政府部門組織供電企業和用戶統一開展。認定工作每年應不少于一次。
銅陵供電公司依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關于加強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監督管理的意見》文件中對重要用戶的定義,對全市高危及重要電力用戶進行了檢索、分類,根據用戶現場實際負荷情況和生產狀況,確定了不同等級的重要電力客戶名單,報市經信委批準確認后確立最終名單。2011年,共批準了13戶高危客戶及13戶重要客戶。
為了規范高危及重要電力用戶電源的配置及用戶設備的安全管理,提高高??蛻艄╇娍煽啃约翱蛻粼O備運行的安全穩定性,提高社會對電力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災害發生,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杜絕因電網責任供電隱患導致高危及重要客戶發生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或因客戶原因導致電網故障,特制定本管理體系。
3.管理的目標值
供用電安全隱患按事故停電狀態下,對客戶產生危害程度的不同分為四類。
一類隱患:一、二級負荷未配制可靠的備用電源;一級負荷未配制供電應急保安電源或配制容量不足;保護定值與系統保護不匹配、自動裝置動作時間長不能滿足客戶用電設備不間斷供電的需求;雙電源未配制可靠閉鎖裝置;自備電源不具備防倒送電措施;未嚴格執行電力部門調度命令。
二類隱患:無變電所運行管理規定;屬客戶維護的進線電源線路存在缺陷;客戶專用變電所無所用變或所用變電源為本變電所;客戶自備應急電源未定期維護;無多電源管理措施,備用電源自投裝置及閉鎖裝置未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自備電源防倒送電措施,未定期調試;保護定值過小,動作頻繁;未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沖擊負荷、非線性負荷、波動負荷對電網產生影響或干擾安全運行;非電保安措施不完備。
三類隱患:供配電設施(含變壓器)存在局部發熱等異常運行情況;備用電源自投裝置及閉鎖裝置試驗記錄不完整;客戶多電源管理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存在缺陷;未按運行規程要求完成供配電設備的預防性試驗及周期校驗;雙電源客戶沒有倒閘操作規程,未實行專人管理;未制訂停電應急預案,反事故措施存在缺陷;配電房、控制室未按要求進行封堵;安全工器具配制不全;客戶所使用設備型號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防雷設施和接地系統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無功補償容量配置不合理,不能按要求正常投切;相關測量、監視儀表運行不正常;電能計量裝置、電力負荷管理裝置或通訊裝置異常運行。
四類隱患:專線客戶進線電源雙重編號不正確;雙電源客戶進線電源、低壓配電線路接入點未有明確的提示標志;應急電源系統接入非重要負荷;未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運行值班人員未配備專用通訊聯絡工具;值班室、配電房內安全規章制度缺失;設備原始資料、檢修記錄、定期試驗記錄、設備缺陷記錄不齊全;安全工器具未定期進行試驗,擺放混亂;無停電應急處理預案;作業電工未定期進行安全作業培訓,存在無進網電工許可證的現象;供電公司與客戶在產權與維護責任的劃分不明確,安全責任不清晰。
為使重要客戶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將管理工作的目標具體分化如下:
(1)全面按照行業分類對已建立的高危及重要臺賬進行清理,確保不遺漏一戶,并行文報請當地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確認。
(2)按照供電電源、供電方式、應急電源配置、用電設施、應急預案與措施(含非電保安措施)和運行管理六個方面,對排查對象進行深入細致的普查。
(3)對排查出的供用電安全隱患按隱患類別進行歸類,并嚴格履行“告知、報告、督促和指導”四項安全服務義務,即以用電檢查通知書的形式書面告知客戶;一、二類隱患立即報告政府,三、四類隱患按月報告政府;通過日常檢查,督促客戶整改,并留有痕跡;在隱患未消除前,指導客戶編制供用電應急處理預案;補充完善《供用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安全責任條款,明確供用電雙方設備運行維護責任和安全管理責任,提高重要客戶電力保障能力。
(4)嚴格履行體系管理考核制度,按月對責任負責部門及個人對任務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并納入經濟考核制中。
二、安全管理的主要做法
1.安全管理工作的流程圖(如圖1所示)
2.主要流程說明
(1)提出高危及重要客戶名單,向當地政府部門請求確認。營銷部門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確定的重要電力用戶的行業范圍及用電負荷特性,提出高危及重要電力用戶名單,請求地方政府的確認。
(2)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經政府確認后的高危及重要客戶名單上報電力監管部門備案,以便電監部與當地政府共同做好該類用戶的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管理工作。
(3)梳理被批準高危及重要客戶臺賬。由客戶服務中心將高危及重要電力用戶的臺賬獨立提出,分別建立安全用電檔案、技術資料臺賬、管理臺賬及電子檔案三部分,并設專人管理。其中,安全用電檔案和管理臺賬都是根據每次下廠檢查情況,隨時更新記錄數據的。安全用電檔案包括用戶名稱、用戶編號、聯系方式、用電負荷性質、行業分類、電源編號、主變容量以及歷次檢查的用電安全、隱患通知書下況等;技術資料臺賬包含設備出廠、試驗資料、電氣圖紙等;管理臺賬包含歷次下廠檢查工單、隱患排查情況、隱患檢查通知書、停電應急預案等等;電子檔案除了客戶基本信息外,還包含客戶的現場設備、場景圖片資料。
(4)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在營銷部和客戶服務中心設立兼職大客戶經理崗位,由相關班組的主值人員擔任該職責,對高危及重要客戶實行一對一的服務,始終找一個人辦多件事,達到優質、快捷、事半功倍的優質服務功效。
(5)開展各項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形式囊括周期檢查、專項檢查、特殊時期保電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等。周期檢查為1次/季度,由客戶服務中心開展此項業務;專項檢查是由公司各部門聯合組織的,檢查范圍較為全面的隱患排查和診斷工作,為用戶做個大的“身體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及時發現和整改,將其扼殺在萌芽狀態;特殊時期保電檢查,主要是指在特殊重要時期,比如奧運會、世博會期間,加強對高危及重要用戶的用電安全管理,確保在特殊時期內不發生重大停電及其二次事故;季節性檢查,是指在春秋雷雨季節和冬夏高峰用電季節,對因受季節天氣影響可能造成相應的用電隱患,有針對性地加強檢查和防范,在洪雨多發期,除了加強現場檢查外,還應加強與客戶的電話溝通交流,隨時督促、跟蹤和提示用戶做好相關應急工作。
檢查時嚴格履行“告知、報告、督促和指導”四項安全服務義務,做到責任、流程、標準、細節、到位五落實。切實防范供用電安全風險,確保電網供需平穩有序,切實履行“服務、通知、報告、督導”安全服務義務。
(6)后續工作。
1)報政府、電力監管機構備案。將歷次檢查的高危及重要電力客戶供用電隱患情況,按隱患等級進行分類后,一、二類隱患立即報告政府,三、四類隱患按月報告政府,并同時報送電力監管機構備案。
2)完善各項供用電協議。在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供用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等供用電協議不齊全、過期、合同信息與實際不符等情況,相關部室及時與客戶溝通,進行補全和修繕。
3)繼續跟蹤檢查。對于存在的供用電隱患,在限期要求客戶整改之后,積極跟蹤檢查,利用例行檢查或專項檢查進行復查,加強對其督促整改。仍未整改者,繼續下發隱患通知書,循環履行“服務、通知、報告、督導”的安全服務義務。
銅陵公司正因為采取重復告知和督導的工作方針,引起了大部分的高危及重要客戶的真正重視,目前,已有部分用戶對存在的電源一類隱患進行了整改,在原來基礎上提高了供電可靠性和應急能力,整改的具體情況如表1。
三、確保流程正常運行的人力資源保證
1.組織機構圖(如圖2所示)
2.職責分工
(1)由客戶服務中心建立健全高危及重要客戶的基礎數據臺賬。
(2)在營銷部和客戶中心設立兼職客戶經理,進行一對一服務,建立有效的良好溝通機制。
(3)為加強高危及重要客戶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的領導,并成立銅陵供電公司高危及重要客戶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1)成立領導小組。設兩名組長和副組長,分別由公司分管領導擔任。由生產部、調度所、安全監察部、配電工區、營銷部和客戶服務中心等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組成員。
2)成立工作小組。以營銷部為中心,設立組長和副組長各一名。由生產部、調度所、配電工區、營銷部和客戶服務中心的相關技術人員組成工作組成員。
在專項檢查活動工作方案確定后,由營銷部牽頭召開動員會進行宣傳發動。工作成員以部門為單位具體分工,分別根據自己的專業管轄范圍,負責具體隱患排查。
四、保證流程正常運行的專業管理績效考核與控制
對高危及重要客戶安全管理的責任考核納入到公司對各部門的考核制度中,由公司營銷部負責對本公司客戶安全用電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核;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客戶安全用電服務工作的具體實施。營銷部應加強對客戶安全用電檔案和客戶安全用電應急預案的管理,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客戶安全用電風險管理體系,定期開展客戶安全用電風險評估,指導、監督客戶服務中心開展客戶安全用電服務工作。
1.績效評價指標(如表2所示)
2.規章制度及工作標準
一套好的管理體系,必須要形成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才能使管理工作得到進一步延續并按標準開展,因此,該公司根據管理工作的職責內容和范圍,結合當地實際,多部門聯合編制了一系列的工作規章制度:《重要用戶安全供電管理辦法》,《客戶安全用電服務管理細則》,《高??蛻粽{度運行管理規定》,《高危及重要客戶安全供用電風險管理實施細則》,《電力營銷稽查常態效能監察實施方案》。
五、問題與改進
1.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經評估工作人員認真細致的檢查評估,銅陵公司對高危及重要電力客戶的安全用電管理整體情況良好,各項記錄較為細致完備,但仍有以下不足之處:
(1)部分地區電網較為薄弱,不能滿足安全可靠性要求。
(2)部分高??蛻魧Π踩秒姏]有引起足夠重視,對隱患整改力度不夠。
2.今后的改進方向或對策
為了不斷提高客戶安全用電管理水平,完善客戶安全用電風險管理,實現減少客戶安全事故、杜絕客戶安全用電責任事故,針對目前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不斷改進。
(1)加強電網建設,完善電網運行方式,按照“十一五”末基本消除重要客戶電網責任安全隱患的工作要求,結合電網規劃計劃,在基建、技改、大修中,逐條細化整改項目,落實整改資金,科學、合理的完善應急預案。
(2)對客戶責任安全隱患,要繼續加大治理力度,積極主動為客戶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客戶制定整改計劃,落實相關整改措施。
(3)加強與客戶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對影響供用電安全的重大隱患,要抄報政府部門備案,做到“服務、通知、報告、督導”到位率100%。
(4)繼續加強隱患治理過程閉環管理,實現隱患治理銷號制度。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加強電網、客戶應急預案的銜接,開展應急聯合演練,杜絕事故發生。
六、結束語
加強客戶安全用電管理,特別是高危及重要客戶的安全管理,管理體系的完善與否,直接關系到電網整體安全穩定運行水平,因此,此項工作一刻不可松懈,要在原有取得成效的基礎上不斷探索新的管理方法方式,為社會供用電公共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機制。
參考文獻:
[1]孟亞宏.淺析重要電力客戶的安全管理與改善措施[J],硅谷,2010,(20).
[2]石險峰.淺析如何加強客戶端用電安全的管理[J].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2).
電力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范文6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著力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永政辦發[20*]57號文件精神,由鎮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著力整治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創新監管手段,強化安全措施,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鎮政府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鎮長陳歡迎擔任組長,黃旭敏、李躍邁、許聯勝擔任副組長,章志浩、李建成、呂中原、陳紹東、徐林革、王南海、李巖根、徐聯明、王利芳、王子云、胡先杭、王君等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許聯勝兼任,負責本次活動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完成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全面完成上級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各項目標任務。
四、對象和范圍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對象和范圍主要是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鑄造、沖壓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醫院、學校、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關行業和領域。
五、工作分工
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各單位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
1、管理處、工作片負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2、經濟發展辦負責工業功能區的企業及規模以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3、道路交通、醫院、學校、“三合一”場所、由各主管單位負責隱患排查。
六、實施步驟和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4月25日前)。鎮政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方案,于4月25日前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全面排查階段(20*年全年)。各單位、辦公室要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情況、安全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等。通過排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臺帳,對安全隱患進行認定,分類梳理、建檔。
(三)隱患整改階段(20*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辦公室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邊查邊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治理的,要排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查出的安全隱患和整改情況,每月底前報*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匯總后,上報上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進一步強化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廣泛發動,群發群治。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充分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員工,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類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參與隱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