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倍增計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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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倍增計劃

農業倍增計劃范文1

2009年,山西省浮山縣按照發展優特產業、增加農民收入,大力落實各項富民惠農政策措施,全力推進新農村建設,不斷提高農民收入,保證農村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的穩健發展。

近年來,該縣將糧食直補、合作醫療、農機補貼、移民搬遷等惠農政策真正落實到農民手中。具體到每一個農民,2008年每人已享受到糧食直補166元,合作醫療80元,農機補貼6元,移民搬遷、整村推進、勞動力轉移培訓37元,各項補貼資金共計289元。同時,該縣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為農民居住、生活提供良好環境。僅在去年,就投資500余萬元,完成了23個試點村和重點推進村“四化四改”、“六通六個一”工程建設任務,極大提高了農民的生活幸福指數。此外,他們還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增強農業發展后勁。

為了真正解決農民增收難的瓶頸問題,他們正視農民增收的重要性,在2009年專門制訂了《浮山縣2009年~2020年農民收入倍增計劃》,將農民增收計劃首次單獨列出,著力實施。在農民收入倍增的道路上,該縣提出了“強化基礎,壯大產業,創新品牌”的發展思路和“農業品牌化”的發展目標,力求通過創品牌企業、樹品牌產品、建品牌基地,舞活農業發展一條龍,實現農業發展現代化,從而達到農民收入倍增的目的。

在做大作強龍頭企業的同時,該縣還按照“一鄉一業”的產業布局,整合資源優勢,拉大產業鏈條,促進特色農業發展,實現了農民增收。今年以來,除擴大優質谷子、綠色小麥種植基地面積之外,還重點建設了優質核桃、優質油料、優種羊、中藥材、蔬菜和元寶楓農產品生產基地。通過龍頭企業帶動農產品基地,小麥、谷子、核桃等優勢農產品齊頭并進,形成了特色農業遍地生金的發展態勢。

為了切實達到農民收入倍增的目的,該縣把工作重點放在做大做強產業、做優做精品牌上,著力以品牌闖市場、提價格,最終實現農民收入倍增的目的。對于已經建成的龍頭企業,將支持其參加較高層次的展銷會、博覽會等,提高產品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對于建設中的企業,將積極申請項目資金,拓寬籌資渠道,加快建設進度,爭取國慶節前全部投產,創建出一批品牌企業。同時,支持企業申報產品商標注冊,進行名牌農產品質量認證。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對綠色優勢農產品宣傳推介,樹立好一批品牌產品。繼續加大“基地”的建設力度,不斷擴大規模,提高標準,發揮效益,提高特色優勢產業的規?;?、標準化、集約化和產業化水平,建設好一批品牌基地。通過品牌化的現代化農業發展,最終實現農民收入2020年達到12650元的倍增目標。

農業倍增計劃范文2

(1.吉林大學商學院/經濟學院,吉林長春130012;2.吉林大學美國研究所,吉林長春130012)

摘要:美國“出口倍增計劃”已實施五年,它是以擴大出口規模、促進就業為目標,追求可持續經濟增長新模式的戰略。本文分析了該計劃實施的進展,并運用雙重差分模型檢驗了其對美國經濟發展的效果。雖然“出口倍增計劃”的預期目標未能實現,對出口的拉動具有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其對美國就業、人均收入水平以及投資均顯示出較強的正向作用。該計劃沒有促使美國經濟增長實質性地回歸出口拉動模式,但卻有效地促進了就業。

關鍵詞 :“出口倍增計劃”;“再工業化”;馬氏距離匹配;雙重差分模型

中圖分類號:F75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5)09-0114-07

收稿日期:2015-05-23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全球價值鏈視角下中國對外產業轉移研究”(14CJL02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國有企業境外投資風險防范機制研究”(12CJL045);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壁壘的測度與規避”(2012BS046)

作者簡介:孫黎(1983-),男,吉林長春人,講師,博士后,主要從事國際貿易和產業轉移問題研究。E-mail:sunlee@jlu.edu.cn

李俊江(1957-),男,吉林長春人,教授,博士,主要從事世界經濟研究。E-mail: lijj@jlu.edu.cn

一、問題的提出

2008年的金融危機使美國經濟陷入低迷,失業率居高不下,民眾對經濟和消費的信心跌至最低,美國面臨二戰以來最為復雜的經濟環境,為了夯實實體經濟和增加就業,美國對貿易政策做出了重大調整,在“自由且公平貿易”政策框架下實施了眾多貿易保護措施,強化了制度在美國貿易保護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但立法推出了“購買美國貨”等貿易保護措施,還出臺了包括“出口倍增計劃”(實際上是美國總統奧巴馬于2010年3月簽署的國家出口倡議)、“再工業化”等一系列刺激出口及相關的政策措施,借此助力已經“金融化”的美國重塑制造業競爭優勢,加速經濟復蘇并增加就業。

國內外學者對“出口倍增計劃”的各個方面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在該計劃實施初期,胡拓坪[1]從計劃制定的背景著手,分析了美國提出此項計劃的原因。PIIE[2]解析了該計劃的各項措施,張漢林和魏磊[3]及王麗娜[4]總結了該計劃的特點。徐康寧[5]從國際分工角度,黃志龍[6]從計劃實施前景,馬鑫[7]從全球資源爭奪方面預估了該計劃的實施效果, Bergsten[8]發現“出口倍增計劃”能否成功實施還取決于美元參與全球匯率博弈的結果,美元貶值以及人民幣升值均促進美國出口規模和質量的提升,并對中美經貿關系產生重要影響,申恩威[9]從貿易摩擦、高科技產品出口和匯率方面進行辨析,Lee[10]、Piffaretti和Rossi[11]提出中美經濟再平衡的調整方式是美國重振出口的關鍵。在該計劃實施末期,華迎和張莉[12]通過相關數據對計劃的效果進行了評估,預計該計劃不能如期實現既定目標,并由高攀[13]深入分析其落空的原因。

綜上所述,一方面,現有文獻多集中于美國“出口倍增計劃”頒布初期,多是對“出口倍增計劃”中措施的評判及目標的預測,缺乏對“出口倍增計劃”實施過程中的跟蹤研究,尤其是對“出口倍增計劃”到期后的系統評析極為有限;另一方面,現有研究在分析“出口倍增計劃”的效果和影響時鮮有采用經驗研究做支撐,本文的研究將彌補上述兩方面的不足。

二、美國“出口倍增計劃”的實施進展及出口現狀

1.美國“出口倍增計劃”的實施進展

本文將奧巴馬政府于2010年提出“出口倍增計劃”的措施按實施進展歸納為4項,即支持出口實體、促進出口的服務措施及保障、調整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并恢復宏觀經濟平衡。

在支持出口實體方面,TPCC的最新研究報告顯示,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美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管理局(ITA)已幫助了約15 000家美國企業實現了總額高達1 840億美元的出口。僅在2012年,超過2 718家美國公司通過與ITA合作進行首次出口或開拓新的出口市場[14]。同時,ITA分別在2010年和2011年支持了21.78萬個和42.93萬個就業[15]。

在促進出口的服務措施及保障方面,ITA的國際買家計劃招募38 000多個外國買家來訪問美國主要的貿易展會,并直接與美國公司進行聯系。截至2013年年末,通過該計劃達成的出口數額高達23億美元;美國商務部協調了135個貿易代表團共1 463家公司赴55個國家參展,借此獲得了超過220億美元的出口銷售額;美國貿易和發展署(USTDA)不斷增加反向貿易代表團的投資,僅2012年使3 400家美國公司與超過450個外國買家對接[15];2010—2012年美國農業部外國農業服務中心指導164家農業企業加入農業貿易代表團,創造了3 800萬美元的銷售額;美國進出口銀行于2012年為私人部門無法提供服務的企業提供了357億美元的授權和500億美元的境外金融支持[16]。

在調整貿易政策方面,美國正積極地同20多個國家進行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包括WTO、TPP和APEC。其中,美國與亞太國家進行的TPP談判為美國擴大出口創造了重要的新機遇,并支持美國國內高薪酬的就業。亞太地區已經成為美國制造業產品出口、農產品出口和服務出口的重要目的地,僅在2012年,亞太地區吸收了美國60%的產品出口和75%農產品出口[17]。

在促進服務出口并恢復宏觀經濟平衡方面,2013年美國服務出口總額高達6 817.21億美元,占總出口額的30.16%,較2009年增長了34.01%[18]。在此期間,美國正式進入新的服務貿易協定談判(TISA),TISA其他21個成員方的服務貿易進出口幾乎占全球服務貿易的2/3,同時美國每4個就業崗位有3個在服務部門,推進談判有助于促進美國服務業出口和相應的就業水平,2012年服務業每出口10億美元能帶動約4 000個就業崗位[19]。

2.“出口倍增計劃”實施后美國出口現狀

截至2014年年末,美國“出口倍增計劃”的效果未能體現在出口數據上。雖然該計劃實施初期美國出口總額大幅增長(2010年出口增長16.87%,2011年增長14.55%),但是2012年美國出口總額的增長快速回落,僅為4.63%,2013年出口增長進一步放緩,為2.75%。若要實現2010—2014年的出口數額翻倍,則2014年的出口增長率必須要達到38.96%,從美國經濟分析局(BEA)最新公布的出口數據來看,2014年美國出口總額為2.35萬億美元,僅比2013年增長了2.86%,與2009年出口總額1.58萬億美元相比較,未能實現翻倍目標[18]。

美國出口促進就業的效果顯著。2013年美國出口帶動了1 130萬個就業,是近二十年來的最高值。其中貨物出口帶動了710萬個,服務出口帶動了420萬個,每出口10億美元能帶動5 590個就業崗位[18]。2009—2013年經美國出口新增的就業崗位數已達160萬個,依此速度增長,到2014年年底實現奧巴馬政府提出的新增200萬個就業崗位的可能性較大。

三、美國“出口倍增計劃”效果分析

為了考察“出口倍增計劃”的效果,借鑒計量經濟學“自然實驗”(Natural Experiment)和“雙重差分模型”(Difference In Differences, DID)進行評估。從世界范圍看,“出口倍增計劃”一方面,制造了美國出口在政策頒布前后的差異;另一方面,又制造了在同一時點上美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差異,基于這雙重差異形成的估計有效控制了其他共時性政策的影響和美國與其他國家的事前差異,進而識別出促進出口政策所帶來的因果效應。

1. 數據描述與變量選擇

本文選擇了美國50個州和1個特區作為試驗組,依據與美國的貿易往來以及GDP等指標,初步確定歐盟28國以及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和中國等27國共55個國家作為控制組??紤]到本文是對美國“出口倍增計劃”進行經驗檢驗,所以選擇了與出口具有較強關聯性的指標,即出口額、人均GDP、就業人數、人均收入和國內投資(受制于數據可得性,用特征向量“房屋建設”表征美國國內投資),并將其作為決定試驗組和控制組的特征向量。

(1)出口額主要以出口規模來衡量。美國各州出口數據來源于2008—2013年美國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中的外貿數據庫;歐盟28國出口數據來源于2008—2013年歐盟統計局(EUROSTAT);其他27國出口數據來源于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數據庫。

(2)人均GDP??紤]到美國及其貿易伙伴國的供給與需求,美國調整后的人均GDP采用美國人均GDP 2005年不變價與其排名前20的貿易伙伴國人均GDP 2005年不變價的乘積,數據來源于BEA;歐盟28國調整后的人均GDP數據采用歐盟28國人均GDP與其前20個貿易伙伴國人均GDP的乘積,數據來源于歐盟統計局;其他27國調整后的人均GDP采用27國人均GDP與其前20個貿易伙伴國人均GDP的乘積,數據來源于世界銀行數據庫。

(3)就業人數。美國各州就業人數來源于美國勞工部;歐盟28國就業人數來源于歐盟統計局;其他27國就業數據來源于世界銀行數據庫。

(4)人均收入。美國各州人均收入數據來源于美國經濟分析局;歐盟28國人均收入數據來源于歐盟統計局;其他27國用人均調整國民收入凈額表示,來源于世界銀行數據庫。

(5)國內投資。美國該數據來源于美國人口普查局的各州房屋建設數據;歐盟28國數據來源于歐盟統計局的企業房屋建設數;其他27國數據采用世界銀行數據庫的房屋建設數。

將上述變量用于構建雙重差分模型,雙重差分方法的作用在于構造實施“出口倍增計劃”的相關地區所組成的試驗組和沒有實施“出口倍增計劃”的相關地區所組成的控制組,通過控制其他因素,對比“出口倍增計劃”發生前后試驗組和控制組之間的差異,從而檢驗“出口倍增計劃”的政策效果??紤]到作為試驗組的美國與作為控制組的其他國家在選取變量之外仍有差距,我們采用馬氏距離匹配法盡可能地縮減這種差距,并為試驗組地區確定最相近且合理的控制組地區。

2. 數據匹配和檢驗結果

根據表1的匹配檢驗結果,可以得出匹配控制組的元素是33個國家或地區,其分別是:奧地利、比利時、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馬耳他、荷蘭、葡萄牙、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香港、中國臺灣、印度尼西亞、以色列、日本、韓國、挪威、沙特阿拉伯、新加坡、瑞士。試驗組和控制組對于5個特征向量在匹配之前具有顯著的差異,而匹配之后的差異不顯著,這說明選擇的控制組元素和試驗組具有可比性,這是后續雙重差分模型建立的基礎。

3. 計量模型設定

本文利用匹配后的數據和雙重差分方法對式(6)進行初始檢驗。通過該檢驗,我們要觀察試驗組元素和控制組元素在實行“出口倍增計劃”后其出口額是否存在系統性差異。如果檢驗結果發現存在系統差異,則認為“出口倍增計劃”政策對美國的出口確實產生了顯著影響。同時為了對初步檢驗結果的穩健性進行分析,本文還將試驗組中的元素劃分為沿海州和內陸州兩個子樣本進行估計,這樣可以同時對估計結果的穩健性進行相關分析。檢驗結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見,第(1)、(3)和(5)列分別是全部樣本、沿海州的子樣本和內陸州子樣本的基礎方程回歸結果;第(2)、(4)和(6)列是在基礎方程上加入控制變量的回歸結果。

從treated的系數來看,全部在1%水平上顯著為負,表明2009—2011年美國實施的“出口倍增計劃”在出口方面沒有其他國家效果明顯;從變量time的系數來看,在全部6列樣本中加入控制變量后其結果更為顯著,表明2009—2011年美國全部州出口水平顯著提高(與自身相比);從決定“出口倍增計劃”是否有效的核心變量ep的系數來看,在加入控制變量的第(2)列和第(6)列有負向的弱顯著,表明“出口倍增計劃”對該時期的出口具有一定的負面效果,尤其阻礙了美國內陸州企業的出口,而對沿海州出口的影響不顯著,可能是受未列明的其他因素或變量的影響,例如美國對外投資、外國企業對美國投資,能源價格和金融服務等;從控制變量gdp的系數來看,全部在1%水平上顯著為負,該計劃對美國GDP有顯著的負面影響;從控制變量em的系數來看,無論是全部樣本還是在沿海州和內陸州的子樣本,該計劃對促進就業起到了積極作用;從控制變量epr的系數來看,均顯著為正,表明“出口倍增計劃”確實可以顯著提高人均收入水平,不論是沿海州還是內陸州的人均收入水平,受影響程度基本一致;從控制變量hc的系數來看,出口對于國內投資的拉動具有顯著的正效應?;貧w方程對全部樣本具有一定的解釋能力,初步檢驗結果較為穩健。

5. 滯后效應檢驗

本文利用2009年與2010年、2011年、2012年數據建立雙重差分模型,對美國“出口倍增計劃”可能存在的滯后效應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如表4所示。

由表4可知,從ep的系數看,2009—2011年,2009—2012年模型的估計均顯著,說明美國“出口倍增計劃”政策存在一定的滯后效應。但是系數的估計為負,表明了“出口倍增計劃”政策對于美國的出口具有負向作用,其中2012年該“出口倍增計劃”的負向作用更加顯著,且可能進一步延續,這與前述2009—2013年美國出口增速放緩的結論相互印證。其他控制變量在滯后一期和滯后兩期的差異較小,計劃施加的作用效果較為平穩。

四、美國“出口倍增計劃”的績效評析

1.“出口倍增計劃”的預期目標難以實現

美國“出口倍增計劃”的預期目標從數字上看為2010—2014年的出口數據翻倍,2014年美國出口總額為2.35萬億美元,與2009年的1.58萬億美元相比,未能實現翻倍目標。然而,受其影響,美國各項經濟指標在此期間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特別是對就業的促進作用明顯,可能會實現奧巴馬政府提出的新增200萬人的就業目標。雖然“出口倍增計劃”的出口規模翻倍目標未能實現,但其對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后美國經濟的復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2.“出口倍增計劃”對出口的政策效果不明顯,對就業、收入水平和投資的拉動作用較強

經驗分析結果表明:第一,“出口倍增計劃”對促進美國出口的影響并不明顯,甚至是負面影響,這與本文對此次促進出口措施的分析和2012—2013年美國出口增速大幅降低相互驗證。然而,美國出口水平相比計劃提出前有所提高,可能是受2008年金融危機后美國一系列應對措施的影響,未列明的因素對出口水平的影響較大。第二,該計劃對就業水平的作用較為顯著,這與經驗分析之前效果分析中的“出口帶動的就業人數顯著提高”結論相契合。第三,該計劃對美國及其貿易伙伴國GDP有顯著的負面影響,這是由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對美國GDP貢獻較大的是私人消費與投資,而凈出口對GDP增長的貢獻率僅為0.14%,其占GDP比重甚至為-3.01%[20]。同時,美國主要貿易伙伴國也處于經濟復蘇階段,因此,該計劃對于提升美國及其貿易伙伴國的相互需求作用為負。第四,“出口倍增計劃”確實可以顯著提高人均收入水平,不論是沿海州還是內陸州的人均收入水平,受影響程度基本一致。第五,對于國內投資的拉動具有顯著的正效應,得益于美國貿易代表團模式的反向貿易或逆投資現象。

3. 美國沒有實質性地回歸由出口拉動的經濟增長模式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后,美國重新審視原有的基于泡沫和瘋狂投機的“金融化”的發展模式,不想繼續成為全世界進口者和最終消費者以及世界經濟發展的最后依托,從而提出包括“出口倍增計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表現出美國更多地依靠實體經濟平衡經濟增長方式。然而,實際數據顯示,美國出口并沒有出現預計的強勁持續復蘇。消費和投資仍然是拉動美國GDP增長的兩駕重要馬車,原因可能是受到危機后寬松的貨幣政策刺激,以及頁巖氣等新能源的出現使石油價格下降,由2008年7月11日的147.25美元/桶降至2015年1月13日的44.20美元/桶(美原油連CONC指數),企業具有成本優勢。同時,美國巨大的市場和“再工業化”政策的激勵,使得全球投資者競相對美投資,2006—2013年美國吸引外國直接投資由金融危機時最低的1 436.04億美元(2009年)快速增長至2 307.68億美元(2013年)[18],增幅高達60.70%,迅速恢復并超過金融危機前水平。這些因素弱化了貿易對美國經濟的拉動作用。此外,受美國傳統產業結構影響,近四年來美國出口構成中貨物與服務出口的比例此消彼長,服務出口增長優于貨物出口,服務出口帶動的就業崗位增速超過貨物帶動;貨物出口空間被壓縮,使出口配合“再工業化”夯實實體經濟的效果打折扣。綜上所述,拉動美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未因金融危機而實質性地轉向對外貿易,“出口倍增計劃”的效果未達預期,但該計劃卻卓有成效地促進了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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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倍增計劃范文3

一、方城縣糧食生產現狀

方城縣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南陽盆地東北隅,伏牛山東麓,唐白河上游。縣域東西長72km2,南北寬61km2,總面積2542km2。全縣轄15個鄉鎮,2個街道辦事處,557個行政村??側丝?06萬人,總耕地面積10.9萬hm2。方城是糧食主產區,產糧大縣,常年糧食產量占南陽市的1/10,占河南省的1%。2010—2013年被評為全省糧食生產先進縣,2012年、2014年被評為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方城縣糧食作物主要種植模式是小麥、玉米一年兩熟制。小麥主要種植品種有衡觀35、新麥21、西農979、豫農202、許科316、周麥23、鄭麥9023等。玉米主要種植品種有鄭單958、登海605、偉科702、吉祥1號、中科11、金賽211、先玉335、北青210等。方城縣小麥常年種植面積7.3萬hm2,玉米種植面積6萬hm2,加上其他雜糧,糧食作物種植面積在13.3萬hm2以上,且程逐年上升趨勢。全年糧食產量8億kg以上。2014年小麥良種補貼落實面積7.933萬hm2,玉米良種補貼落實面積6.761萬hm2。2014年夏糧單產442kg,秋季遭遇嚴重旱災,秋糧減產,每667m2產量335kg,全年糧食產量8.65億kg。2015年夏糧單產451kg,總產5.36億kg。

二、糧食生產資金管理情況

(一)2012—2014年糧食生產支農資金投入情況

2012年,方城縣共投入糧食生產支農資金11866萬元,其中:農綜開發項目資金3614萬元,現代農業糧食產業類項目資金600萬元,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2832萬元,農業高產創建項目資金176萬元,測土配方施肥項目資金40萬元,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經費115萬元,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資金1432萬元,病蟲害防治資金10萬元,小麥“一噴三防”項目資金475萬元,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資金2572萬元。2013年,方城縣共投入糧食生產支農資金12261萬元,其中:農綜開發項目資金3499萬元,現代農業糧食產業類項目資金875萬元,早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2708萬元,農業高產創建項目資金176萬元,測土配方施肥項目資金40萬元,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經費115萬元,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資金1666萬元,病蟲害防治資金19萬元,小麥“一噴三防”項目資金475萬元,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資金2688萬元。2014年,方城縣共投入糧食生產支農資金9561萬元,其中:農綜開發項目資金2820萬元,現代農業糧食產業類項目資金1025萬元,抗旱救災項目資金285萬元,農業高產創建項目資金160萬元,測土配方施肥項目資金38萬元,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經費115萬元,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資金1840萬元,病蟲害防治資金3萬元,小麥“一噴三防”項目資金482萬元,農業生產救災資金64萬元,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資金2729萬元。

(二)倍增計劃項目

1.種植類項目。2012年,方城縣倍增計劃種植類項目資金1107萬元。該項目經省財政廳批復項目區建設面積0.24萬hm2,其中:建設3個萬畝高產示范區,5個千畝高產示范方,10個百畝高產攻關田。通過“良種推廣,綜合配套技術推廣,高產開發示范帶動”等內容實施,在2015年全縣旱情較為嚴重的情況下,項目區花生單產由前3年平均單產310kg提高到361kg,增幅達16.5%。2013年,方城縣倍增計劃種植類項目資金1310萬元。該項目經省財政廳批復項目區百、千、萬花生示范田,面積共計0.24萬hm2;十個百畝高產攻關田66.7萬hm2;五個千畝示范方333.3hm2。2014年,方城縣倍增計劃種植類項目資金1374萬元,項目正在實施中。2.加工類項目。方城縣加工類項目2012年、2013年、2014年度分別為78萬元、124萬元、200萬元。企業已作為利息補貼列入補貼收入,沖減了該公司的2013年度財務利息成本,為該企業輕裝上陣助推方城縣油料深加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全國新增千億斤田間工程規劃項目實施情況

自實施國家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工程以來,方城縣作為主要規劃縣,圍繞打造糧食增產樣板示范工程的目標,5年累計建成高產穩產田1.12萬hm2,總投資1.1億元,惠及券橋、博望、趙河3個鄉鎮的48個行政村。

(四)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情況

2012年、2013年、2014年全縣核定補貼面積9.44萬hm2,涉及全縣25.4萬農戶。2012年、2013年補貼金額均為15356.61萬元,2014年補貼金額為15538.88萬元。2012年、2013年每667m2補貼標準為108.42元,其中糧食直補11.68元,綜合補貼96.74元。2014年每667m2補貼標準為109.74元,其中糧食直補13元,綜合補貼96.74元。通過據實核定補貼面積和張榜公示環節,由郵政儲蓄銀行“一折通”系統并按照省直補辦要求全部兌現到戶。自2012年以來,方城縣每年承擔小麥良種補貼面積7.6萬hm2,補貼資金1140萬元;玉米良種補貼面積6.06萬hm2,補貼資金909萬元;花生良種補貼面積2.98萬hm2,補貼資金448萬元,并按要求落實到位。2015年的補貼資金1.35億元已補助到縣,待上級的實施方案下達后,按要求及時補貼到農戶。

(五)農業保險情況

為確保種糧農民的積極性,在方城縣政府重視引導下,縣農業局積極開展農業保險工作,保障了種糧農民的積極性。2014年全縣小麥保險面積719.7萬hm2。現行保險金額及費率:玉米每667m2保額329元,費率6%,每667m2保費20元;小麥每667m2保額447元,費率6%,每667m2保費27元;煙葉每667m2保額900元,費率5%,每667m2保費45元。其中中央40%,省級25%,市級5%,縣級10%。

三、補充耕地管理情況

農業倍增計劃范文4

一、都安小康社會主要目標現狀

(一)經濟總量偏小,差距大排位落后

從表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來,都安生產總值總量占全區總量不到0.5%,占全市總量不超過8%;“十五”以來,總量在全區91個縣(市、區)的排位中長期徘徊在倒數10位左右,經濟總量十分微小,與區、市差距較大,排位十分落后。2020年,都安如果實現國內生產總值比二0一0年翻一番,國內生產總值達到54.42億元,屆時全區已達4.2萬億,都安占全區總量比重只有0.13%左右,比重比2012年下降了0.11個百分點,差距愈加明顯。

(二)人均生產總值水平低下,差距呈現逐步擴大趨勢

都安人均生產總值全區排位2005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別是87位、91位、91位、91位。

從表中可以看出,“九五”以來,都安人均生產總值水平低下,占全區、全市的比重徘徊在20%—30%之間,從未突破40%,在全區排位中長期處于最末位;占全區人均生產總值比重“九五”期末33.89%,“十五”期下降到28.32%,“十一五”期末再次下降到24.76%,“十二五”頭兩年繼續下降到23.51%、21.64%;占全市人均生產總值比重由2000年的40.58%,下降到2010年的38.39%,差距呈現逐步擴大趨勢。

(三)工業生產明顯落后,呈現不斷萎縮態勢

從表中對比可以看出,都安工業增加值占GDP比重2000年、2005年、2010年、2011年分別比全區落后了18.38、17.61、22.05、24.91個百分點,分別比全市落后了18.04、13.81、19.92、19.45個百分點,并且落后的差距呈現不斷擴大的趨勢?!笆濉睍r期,全縣工業增加值比重逐步由“十一五”期末18.58%,下降到2011年17.04%、2012年13.9%,呈現不斷萎縮的態勢。

(四)人民生活水平低,增長乏力

都安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全區排位情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別是85位、88位、87位、85位;農民人均純收入2005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別是78位、81位、81位、83位。

從表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來,都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絕對數在全區排位中長期徘徊在倒數10位左右,水平十分低下。2012年全縣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比全區全市低了6389元、1961元。

假如2020年我縣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區已如期與全國同步建成小康社會,2020年都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3978元,占全區51364元的46.68%,低了27386元,比重比2010年下降了23.6個百分點;2020年都安農民人均純收入達6385元,占全區16701元的38.23%,低了10316元,比重比2010年下降了32個百分點,增長乏力,差距更加巨大。

二、制約經濟發展的不利因素

(一)人口眾多,自然條件十分惡劣

2012年全縣公安戶籍人口71.14萬人,統計常住人口52.45萬人,在全區91個縣(市、區)中排在第26位,在全市11個縣(市、區)中排第1位。2012年末耕地面積3.1萬公頃,耕地面積僅占國土面積的7.5%,人均耕地面積只有0.68畝。人多地少,土地貧瘠,成為社會經濟發展不可逾越的障礙。

(二)新時期開發扶貧工作任務依然十分艱巨

都安人長期生活在貧瘠的土地上,經濟發展水平十分低下,人民生活水平十分落后,2011年按照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新的國家扶貧標準,我縣貧困村達180個,占全縣總村數的72.6%。貧困人口達到32.28萬人,貧困人口占總人口的48%左右。在一定時期內,開發扶貧工作仍是牽絆全縣經濟發展的一大包袱。

(三)工業“貧血”,經濟發展蒼白無力

建縣以來,由于歷史原因和自然條件限制,都安工業基礎十分薄弱,一方面是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個數少,培育新增企業能力差。2012年規上工業企業個數只有12個,全縣工業企業總量在不斷減少、萎縮,培育新增企業能力差,造血補充能力不足,導致整個工業處于貧血狀態;另一方面是缺乏支柱產業支撐。全縣沒有一家大中型工業企業,2012年產值達億元以上的企業只有3個,全縣工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13.9﹪。

(四)農業基礎薄弱,產業結構單一

作為一個擁有67萬農業人口(公安數)的農業大縣,長期受地處大石山區,山多地少等地理條件限制,農業基礎薄弱,農業生產處于原始狀態,以傳統種植業為主,甘蔗種植和種桑養蠶略有起步,沒有形成現代化、規模化的生產經營模式,全縣沒有一家形成規模的現代農業經營戶,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缺乏項目支撐和引導,發展緩慢,對經濟增長拉動不明顯。

三、與全區同步實現小康目標出路

(一)堅持生態立縣,大力發展特色生態農業

黨的十報告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山清水秀生態美是都安生態環境的基本特征,也是都安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財富和堅實基礎。一是實施“綠滿都安”工程,抓好植樹造林,綠化城鄉、退耕還林,節能減排等工作,加大石漠化綜合治理力度,促進生態保護;二是發展特色生態農業,著力發展特色生態農業,推進農業生產生態發展、可持續發展,促進農民增產增收。

(二)堅持扶貧穩縣,全力打好新一輪開發扶貧攻堅戰

貧困人口占全縣農業人口將近一半,解決好貧困人口的脫貧致富工作,對我縣能否實現小康目標具有決定性意義。今后的幾年,重點抓好65個貧困村整村推進工作,打響新一輪開發扶貧十大攻堅戰,切實解決好群眾行路難、飲水難、用電難、上學難、增收難等問題;加大對甘蔗、核桃、山葡萄、瑤藥、山羊等優勢產業的扶持力度,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在“扶貧穩縣”上取得重大突破。

(三)堅持工業強縣,為實現小康目標輸血添力。

一是做大做強傳統產業,提高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推進制糖業、機械制造業、特色葡萄酒和黃酒業、竹藤草芒編織業、煤礦業等特色產業(或億元產業)工藝改造升級、產業擴大重組等產業優化升級工作,奠定堅實產業基礎;二是加快培育發展新興產業,為快速發展造血輸血添活力。加快河池·都安臨港工業園建設步伐,加快魚峰集團新型水泥項目、碳酸鈣生產基地建設,為我縣工業乃至全縣經濟輸送新鮮血液,為經濟快速、提速發展增添活力。

(四)堅持服務旺縣,促進第三產業繁榮發展

一是要依托生態建設,優先發展旅游業。圍繞“魅力瑤山,來者都安”主題,憑借獨特的喀斯特地貌、地下暗河、桃花水母、最大原始濕地等珍貴旅游資源,努力打造好都安法國洞穴潛水基地、地下天窗旅游、濕地公園、廣西紅水河都安三島灣國際旅游度假區項目,力爭實現旅游收入5億元以上的目標;二是依托西南出海大通道區位優勢,開拓物流新平臺。充分利用高速公路、都安港建設優勢,加快推進東盟國際都安商貿物流城、西江物流中心等項目,逐步打造成為大西南物流基地,推進第三產業的繁榮發展;三是依托城鎮化建設,提升服務業水平。要緊緊抓住廣西加快發展紅水河沿線城鎮帶來的機遇,加快推進河東、河西、安東三個新區的規劃建設,促進旅游住宿、餐飲、購物、娛樂、交通等服務業發展,促進第三產業蓬勃發展。

(五)實施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倍增計劃,努力實現同步小康目標

一是充分實施國家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讓收入倍增計劃有崗位基礎;二是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鞏固城鄉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讓收入倍增計劃有保障基礎;三是全面落實惠民、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實施好為民辦實事工程,讓收入倍增計劃有政策保障,讓老百姓享受到更多的改革成果,實現城鄉共同富裕,共奔小康的目標。

參考文獻:

[1]區、市數據引用相關年度《廣西要情手冊》及有關統計分析。

農業倍增計劃范文5

今年我們如皋市提出了“跨江爭八強”的目標,這是一個極具挑戰性、艱巨性的目標。農業農村工作事關全局,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是我市實現“奮力跨江爭八強”目標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當前,雖然我市農業農村的不少單項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甚至在全國都有一定影響,但農業的總體實力、農村的整體環境、農民的富裕程度與蘇南先進縣市相比仍有較大差距,與二、三產業相比,我市農業轉型升級步伐不夠快,小城鎮建設開發相對滯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低質低效的狀況未能根本扭轉,農業的組織程度還不高,農業龍頭企業帶動能力不夠強,設施農業耕地面積小,小城鎮房地產開發、安置房建設步子小,同時,全市的跨江爭強離不開農業農村工作的有力支撐,工業化、城鎮化所需的土地、人力等要素保障要通過農村的“三集中”和農業高效規模化來提供,全市經濟總量的擴張離不開農業農村的快速發展,全市財稅爭八強離不開小城鎮建設、土地整理、資源整合的有力支撐。

一要以“三化”互動并進理念為指導,牢固確立“跳出三農抓三農”的意識。始終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理念,跳出“三農”抓“三農”,用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和思路來推進農業農村經濟轉型升級,堅持以工業化致富農民,城鎮化帶動農村,產業化提升農業,“三化”互動并進,城鄉統籌發展。以工業化為突破口,推動農業農村經濟轉型升級。工業化是推動農業農村經濟轉型升級最根本途徑,工業發展的物質和技術積累,為加快農業農村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物質基礎;工業化使各類資源通過市場運作達到最佳配置,發揮出最大效益;同時工業化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了就業崗位,既增加農民收入,也使土地資源的集約化、規?;蔀榭赡?,為農業產業化發展提供了空間和載體。必須始終堅持工業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堅定不移地走新型工業化道路,通過加大園區建設、招商選資、項目投入力度,加快農村工業化進程,繁榮農村經濟。以城鎮化為強引擎,推動農業農村經濟轉型升級。城鎮化是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的突破口,也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關鍵點。城鎮化帶來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為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了就業崗位,既為農民就業提供“保險”,也為打開農村市場,擴大內需增添“馬力”;同時,城鎮對人口、產業及商品的集聚效應和輻射作用,促進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加速農業人口“非農化”,有效提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推動農業農村加快發展,必須全力推進小城鎮建設,全面拉開鎮區道路框架,推進老鎮區拆遷改造,加快土地出讓、房產開發和功能區建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切實增強集鎮承載能力,吸引各類要素資源在鎮域快速集聚。以產業化為主抓手,推動農業農村經濟轉型升級。農業現代化的核心是農業產業化,而農業產業化的本質是工業化。以工業化理念謀劃農業產業化經營,推動農業規?;?、商品化、集約化發展,不僅提升了農業發展水平,而且使更多農業人口從土地上解放出來,為工業化、城鎮化發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資源。必須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現代產業體系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形式促進農業,用現展理念引領農業,用培養新型農民發展農業,不斷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要以持續增加農民收入為核心,努力提高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保持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既是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的重要內容,更是農業農村全局工作的中心任務,必須在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的基礎上,大力拓展農村非農產業增收渠道,積極開辟外出就業增收空間。壯大鎮域經濟促動農民增收。加快小城鎮建設,牢固樹立經營城鎮的理念,通過組建以政府為主導、市場為主體的投資公司,引導各類資本進行一級開發,推動重點鎮“四橫四縱”、一般鎮“三橫三縱”道路框架高標準建設到位,加快老鎮區拆遷改造,完善鎮域基礎設施和功能配套,優化城鎮生態環境,實現全國環境優美鎮和省衛生鎮全覆蓋;大力推進鎮工業集中區轉型升級,通過創新投融資機制、探索園區一級開發、與先進地區合作共建等多種方式推動集中區由形態開發向功能開發轉變,全面提升集中區的承載水平和集聚能力;提升鎮級公共配套服務功能,通過加快土地出讓、房產開發和功能區建設,吸聚資源要素,提升配套水平,推動物流、商貿、餐飲、旅游、社區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促進就業創業帶動農民。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市場調節的作用,通過舉辦招聘會、提供就業信息、開發公益性崗位等形式,多渠道增加就業崗位,最大限度地促進農民就業;在做好勞動力異地輸出的同時,突出抓好就地轉移,為我市二、三產業發展提供充足的用工保障,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進一步優化創業環境,最大限度地釋放廣大民眾的創造力、民營企業的擴張力和民間資本的爆發力,繼續引導農村黨員干部、大學生村官、農村能人、返鄉能人帶頭創業,扶持更多農民由“勞務型”向“老板型”轉變,提高農民資產性、經營性收入。發展村域經濟帶動農民增收。突出工業強村第一方略,通過加快村級民營小區建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更多項目入區發展;依據村域自然資源、主導產業和特色產品,大力培育“一村一品”特色產業;增強資源整合開發能力,建立責權利相統一、符合現代產權制度要求的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體制,對“三集中”、“萬頃良田”工程整理出的土地、村集體資產,通過拍賣、租賃、承包、入股等多種形式,最大限度盤活利用,增加集體政策性、資源性、資產性、服務性收入,努力消除村營收入20萬以下的村,著力打造一批超百萬村、超千萬元和超億元社區。

三要以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為重點,著力加快農業轉型升級的步伐。加快推進農業轉型升級,是實現農業產業結構從傳統型向現代型,農業資源利用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農業生產經營從家庭型向規模型,農業發展方式從依賴廉價勞動力和消耗土地資源向依靠科技和人力資源轉變的根本途徑。以“三年倍增計劃”倒逼農業轉型升級。農業“三年倍增計劃”是農業轉型升級的龍頭工程,是現代農業的希望工程,是全民創業的基礎工程,是農民增收的民生工程。加快推進高效農業規模化,以農業產業規劃為引導,以發展現代農業園區為載體,加快推進高效設施農業的發展,不斷做大做強四大十億產業板快、三大旅游農業園區、兩大百億龍頭項目;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切實加大“三資”投入農業力度,著力培育壯大農業龍頭企業,積極推動龍頭企業向產業鏈兩端延伸,打造一批帶動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經營規模大、市場前景廣的農業龍頭企業集群;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品牌化建設,搶抓我市長壽課題即將列入國家“973”基礎研究發展計劃的契機,加快推進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農產品生產,著力打造全球最有影響力的長壽農業品牌;力爭三年時間土地產出翻番,每畝平均效益達4000元以上。以創新服務機制保障農業轉型升級。創新人才服務機制,建立一支與“三年倍增計劃”相適應的農業人才隊伍,鼓勵農業人才在廣闊的田野中發揮才智,建功立業。創新農業科技服務機制,走產學研合作的路子,促進龍頭企業、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進行研發合作,切實提高農產品品質和檔次,拓寬農業增值空間。建立起涵蓋農口部門、農業龍頭企業、“三大合作”組織、農業經紀人、種養大戶的農業信息服務網絡,全面搭建起市場信息傳送、農副產品銷售、農業項目招商的網絡服務平臺。強化農民技能培訓服務,構筑全覆蓋的創就業培訓體系,努力培養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新型農民,使之成為農業規?;a業化經營的主體。以“萬頃良田工程”推動農業轉型升級。實施萬頃良田工程,推動土地適度規模流轉,建設萬畝現代高效規模農業園區,給農業農村的組織方式、發展方式、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了革命性的變革,是一個多方共贏的工程。主體功能區要扎實推進“萬頃良田”工程,加快評估簽約率、拆遷、復墾進程,同時要加快規劃包裝二期工程,贏得新一輪發展的主動權;堅持拆遷推進、復墾整理、項目招商同步進行,做到高起點規劃、高效率招商、高標準建設、高效益產出、高水平經營,確保主體功能區今年全部建成集高效、生態、綠色為一體的萬畝現代高效農業示范園區,為上半年全省“萬頃良田工程”建設現場會提供高標準的現場。各鎮也要創造條件加快與主體功能區共同合作實施。

四要以深化機制體制改革為動力,不斷釋放農村發展的活力。農村發展活力之源,在于不斷深化改革。加快農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建立城鄉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為突破口,建立與之相應的土地流轉組織體系,進一步完善農地自由流轉的市場機制、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和利益分配機制,在明晰產權、強化用途管制、嚴格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引導農村集體土地進入土地市場進行交易,全面盤活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自留地使用權為主要內容的集體資產,實現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深化農村經營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大對“三大合作”組織的政策扶持,不斷健全產權聯結、資產運營、利益分配的機制,提升合作層次和水平,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大力試行公司制管理,以企業經營管理的模式推進土地規模承包經營、農村建設管理,激發農業經營的活力。加快農村金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政策引導機制、農村擔保機制,引導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將業務范圍向農村延伸,為農業和農村經濟提供量身打造的各種金融服務,增加小額信貸投入,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堅持市場化理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農業農村建設,吸引各類資本對“三農”的多元化投入,讓更多的資金流向農村。

農業倍增計劃范文6

關鍵詞:制度供給;收入差距;中等收入陷阱;日本

中圖分類號:F113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2458(2017)02-0010-10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702002

20世紀中葉至80年代,日本通過收入分配制度有效供給與相關政策的配套實施,合理分配了國民收入,縮小了收入差距,提升了居民消費水平,實現了經濟持續快速的增長,1980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突破1萬美元①,創造了“一億國民皆中產”的平等神話,成功地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躋身高收入國家之列。收入分配制度與政策制定實施能否“合理分配國民收入,有效縮小收入差距”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關鍵。因此,日本過往的成功經驗,對于面臨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與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風險加大的中國來說,具有重要啟發與借鑒意義。

一、日本收入分配制度制定的背景

(一)經濟恢復期日本民主化改革與日本收入分配制度的變遷

二戰后至20世紀中葉的經濟復興時期,日本在美國主導下進行了民主化改革,通過政治民主化改革,日本實現了“從專制國家到民主國家、從國家經濟到國民經濟、從直接統制到間接調控以及從禁錮社會到流動社會”②的轉變;同時,通過經濟民主化改革,日本實現了從統制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完成了制度供給的政治與經濟基礎面設計,為新型收入分配制度確立與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環境。

通過民主化改革,以寄生地主制和財閥階層壟斷為特征的舊的不平等收入分配制度隨之解體,日本財閥與地主階級開始消亡,社會流動性大大增加,農民階層開始向專業戶形態轉變,中間階層開始凸顯,貧困階層大量減少,逐步形成了機會均等化的發展趨勢徐平.苦澀的日本――從『趕超時代到『后趕超時代[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70.,收入差距逐漸縮小,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日趨成熟。

(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與日本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1.消除社會動蕩,實現社會穩定的需要

隨著戰后經濟的恢復,日本出現了“神武景氣”(1954年11月至1957年6月,平均經濟增長率14%)和“巖戶景氣”(1958年6月至1961年12月,1958年經濟增長率67%,1959年達到112%,1960年125%),經濟得到快速發展。但日本的工資增長率的提高卻遠跟不上經濟增長率的步伐,到了1960年,日本全部產業的年工資增長率平均只有56%。低工資導致了低迷的消費需求,而低迷的消費需求使日本經濟陷入了產能過剩、需求不足、失業率快速上升的惡性循環之中。這種惡性循環導致國民怨聲載道,勞資關系日趨緊張。盡管日本制定了保障工人合法權益的法律,但是這些勞動立法常常遭到破壞,因違反勞動法被揭發的案件每年就達10萬件次。1960年,日本南九州島的三池煤礦的勞資沖突將勞資矛盾惡化到了頂點金輝.經驗借鑒:日本是如何想辦法使國民收入倍增的[N].經濟參考報,2012-12-04.。另外,從1959年4月到1960年10月的一年半間,日本共發生了23次反對《日美安保條約》的統一行動,遍及5 350個市、區、村,大約有430萬人參加,最后890人被拘捕。這使日本社會處于動蕩不安之中。因此,如何消除社會動蕩以實現社會的穩定、獲取國民的支持、是當時剛上臺的池田內閣的緊迫任務。

2.阻止收入兩級分化的發展,防止城鄉分裂和社會分裂的需要

經濟恢復后的日本出現了兩級分化快速發展的趨勢。首先,日本的城鄉收入差距日趨拉大。實施農地改革以后,日本農戶平均耕地面積在日益減少,經營規模變小,導致農業收入持續下降,農民收入與城市勞動者收入差距日益拉大。1960年,僅僅與中小規模企業員工相比,農業勞動者每天的農業收入僅為其636%,城鄉分裂趨勢明顯。其次,中小企業之間、正式工與臨時工之間的工資差距有加速拉大的趨勢。據統計,1955年的制造工業,職工500人以上大企業的平均工資為100元,職工100~500人的企業的平均工資相當于85元,職工30~100人的小企業平均工資相當于70元,而職工30人以下的零星小企業的平均工資還達不到大企業的一半金明善.現代日本經濟論[M].沈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6:147.。1955年,在整個產業中,臨時工的平均工資相當于正式工的55%,社會分裂日趨顯著。因此,城鄉分裂和社會分裂的加速,使已處于動蕩之中的日本社會雪上加霜。

正是在上述背景之下,日本出臺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自1961年到1970年“大約10年的時間里把國民經濟的規模按實際價值增加一倍”的國民經濟發展規劃金明善.現代日本經濟論[M].沈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6:173.。具體目標是: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速度78%,人均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速度為69%;國民收入倍增計劃,http://chinavalu.目的是:通過“極大限度地謀求經濟的穩定增長”來“極大地提高國民生活水平和達到充分就業”金明善.現代日本經濟論[M].沈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6:171.。

因此,如果說經濟恢復期的日本民主化改革為日本收入分配制度奠定了基礎的話,那么,《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日本收入分配制度全面、系統的改革,這種改革為后續日本收入分配制度的進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日本收入分配制度供給與政策實施的主要內容

(一)初次分配制度與政策

日本政府依據戰后優先發展經濟的客觀事實和普遍提高國民生活水平的需求,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藏富于民的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并配合穩定的就業制度與最低工資制度,實現了社會充分就業與國民收入的普遍提高。

1.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藏富于民

日本國民收入通過初次分配形成雇傭者所得、企業所得、間接稅以及財產所得4部分收入分配包括宏觀的國民收入分配與微觀的居民收入分配(居民收入差距),與日本不同,中國國民收入分配是指國民收入在住戶、企業與政府間的分配以及各自所占份額,即住戶部門(勞動者報酬)、企業部門(營業盈余與固定資產折舊)。與政府部門(生產稅凈額)。。根據國民經濟核算68SNA體系,日本1947年至1985年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居民、企業、政府的財產比重變動情況,如圖1所示,居民收入比重由1947年的2974%波動上升至1985年的6257%,并于1954年超過企業收入比重,企業收入比重由1947年的6111%波動下降至1985年的2096%,政府收入比重由1947年的725%略微上升至1985年的765%,財產收入比重由1947年的190%波動上升至1985年的881%,這表明日本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由1954年前的企業主導向居民主導的格局轉變,最終形成了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向居民傾斜的格局。

2.就業制度的穩定與充分就業的實現

戰后,日本政府于1947年頒布了《勞動基準法》與《職業穩定法》,并設置公共職業穩定機構,從法律與機構上保護勞動者的就業權利,幫助勞動者實現就業,初步建立了穩定的就業制度。伴隨人口少子老齡化發展與產業結構轉型升級,20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先后頒布《雇傭對策法》(1966年)、《職業能力開發促進法》(1969年)、《老齡者雇傭穩定法》(1971年)以及《勞動者派遣法》(1985年),并實施職業訓練與培訓政策,從法律與政策上促進了勞動力市場的供需平衡,提升了勞動者技能,從而實現了社會充分就業,完善了穩定的就業制度。

就業制度穩定與充分就業實現,日本政府發揮著主導性作用。一方面,政府支持經濟競爭中的寡占,穩固了大企業地位,使得大企業將“終身雇傭與年功序列”制度化,形成了穩定的雇傭制度,確保大企業員工工作穩定;另一方面,政府允許中小企業組成卡特爾,保護了中小企業,使得其在經濟衰退期不倒閉不破產,確保中小企業員工不失業;同時,政府通過嚴格規制限制農業與零售業的競爭高柏.日本經濟的悖論――繁榮與停滯的制度性根源[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53.,保護了農業與零售業,并且伴隨農業兼業化發展與夫妻店增多以及低收入家庭婦女從事小時工補貼家用,增加了農民收入,提高了低收入家庭的收入。

3.最低工資制度的完善與國民收入的倍增

日本政府于1959年頒布了《最低工資法》,并于1976年建立起全國統一的各地區最低工資制度,最終確立了“中央制定目標、地方具體實施”的各地區最低工資制度。自1978年日本基本完善的最低工資制度一直實行至2008年,該制度包括“適用于所有勞動者的‘中央制定目標,地方具體實施’的各地區最低工資制度”c“適用于各地方勞動者的‘地方制定與實施’的各產業最低工資制度”兩部分,并規定以時薪為標準的最低工資,與日薪或月薪標準相比,充分保護了以小時計算工作時間的非正式雇傭勞動者的勞動收入與權益,發揮了平衡各地區與各行業最低工資水平的作用,確定最低工資標準并不斷提高,增加了臨時雇傭勞動者收入。

日本政府于1960年制定并于翌年實施十年期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此后輔助該計劃制定并實施“中期經濟計劃”(1965年)與“經濟社會發展計劃”(1967年),到1970年的十年間,如表1所示,日本名義國民收入由1960年的13496 7兆日元上升至61029 7兆日元,實際國民收入也由1960年的12912 0兆日元上升至59152 7兆日元,同時,人均實際國民收入由1960年的13821 6萬日元上升至56516 2萬日元,人均實際國民收入由1960年的384美元按照1美元兌換360日元固定匯率計算。上升至1 570美元,實現了國民收入與人均國民收入翻兩翻。與此同時,日本政府通過具體實施農業與中小企業現代化改造、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以及公共投資與社會資本地區間合理分配,有效縮小了農業與非農業、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發達與落后地區以及不同收入階層間的收入差距,實現了國民經濟與生活均衡發展。

(二)再分配制度與政策

日本政府在實現藏富于民與充分就業的初次分配之后,實行統一均衡的財政制度,并配合直接稅主導下的稅收制度與保險特征下的社會保障制度,實現了再分配過程中均等分配。

1.統一均衡的財政制度

日本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入主要來源于稅收,稅收又主要來源于國稅。1960年至1985年,中央稅收占財政收入比重基本保持在72%以上,國稅收入占稅收總額比重基本保持在66%以上,由此形成了財權集中于中央政府的集財型財政體系。另外,日本地方財政收入來源主體包括地方性稅收(自主稅源)與中央轉移支付(依存稅源),1960年至1985年間,中央轉移支付占地方財政收入比重基本保持在40%左右,因此,日本政府將集中于中央的財政收入,按照各地發展的實際情況,通過地方讓與稅、地方交付稅以及國庫支付金形式轉移支付給各地區,平衡了各地區財政收入,使得日本形成了均衡的地方財政體系,從而縮小了日本地區間國民收入差距,發揮了財政轉移支付再分配功能。

2.直接稅主導下的稅收制度

日本內閣于1950年通過“日本稅制改革方案”,確立了直接稅為主導,輔之以間接稅的稅收體系,并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建立了中央征繳國稅為主導,輔之以地方征繳地稅的分稅制體系,并逐步推行高額累進制所得稅,配套實施租稅特別措施減免政策,不斷完善稅收制度。

首先,以直接稅為中心,以國稅為主導的稅收制度建立與完善。直接稅占稅收總額比重由1955年的597%上升至1985年的776%。與間接稅相比,直接稅有較強的自動調節機能與公平稅負作用,因此,以直接稅為中心、以國稅征繳為主導的稅收制度公平了稅負,縮小了收入差距。

其次,以家庭為單位征繳的所得稅成為主要稅源,最低限與累進制不斷上調。所得稅額占國稅總額比重由1955年的2974%上升至1985年的3943%,所得稅征繳以家庭為單位,不同家庭最低限不同,如圖2所示,以1985年所得稅為例,單身家庭、夫妻家庭、三口之家與四口之家的最低限分別為967萬日元、1322萬日元、1833萬日元與2357萬日元,所得稅最低限不斷上調,單身家庭最低限由1950年的29萬日元上調至1985年的967萬日元,同時,所得稅累進制由1953年“15%至65%”11檔,上調為1974年“10%至75%”19檔。伴隨所得稅最低限與累進制上調,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不繳稅,發揮了所得稅“限高托底”與“劫富濟貧”的再分配功能,有利于縮小不同收入階層間的收入差距。

另外,配套實施租稅特別措施的減免政策。日本政府在基本稅收制度之外設立減稅、免稅、延期納稅與時附鸕茸饉疤乇鶇朧,其作為政策手段,具有比國庫補助金更方便、靈活與手續簡便的特點,在戰后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發揮了一定作用,是日本稅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例如:1950年至1985年,與企業相關的租稅特別措施減免稅收累計總額約613兆日元根據日本政府稅制調查會審議資料歷年統計數據計算得出。,其中,減免中小企業折舊費,設立中小企業壞賬準備金,減輕了中小企業負擔并分擔了風險,促進了中小企業發展,從而增加了勞動者就業。

3.保險特征下的社會保障制度

日本社會保障制度逐漸由戰后初期政府主導解決生活貧困(救貧)為中心的“社會救助模式”轉向企業與個人主導提高國民生活質量(防貧富民)為中心的“社會保險模式”,確立了“國民皆保險?皆年金”為核心,企業保障雇傭與福利為主導,女性保障育兒與護理為依托的企業與家庭互助型福利社會體系,并逐步加大政府對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逐步向福利國家邁進,從而充分發揮了社會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機能,縮小收入差距,提高了國民生活水平。

全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國民基本生活的保障。首先,醫療保險的全覆蓋。在高速經濟增長初期的1956年,日本大約有2 871萬人(占總人口的32%)沒有基本醫療保險,大部分為農民、個體經營者與無業人員,日本政府從1957年開始實行“國民健康保險全國普及4年計劃”,1961年實現了國民醫療保險全覆蓋,并廢除了限制診療與診療報銷的地區差異,1963年實現了全國統一的診療與報銷,1968年又覆蓋至參保者的家庭成員。由此,縮小了國民之間醫療保障差距;其次,養老保險的全涵蓋。日本在戰后確立的公共養老制度只涵蓋約1 250萬人(占全體就業人口的30%),大部分農民、個體經營者與小企業員工沒有養老保險,日本政府于1959年制定《國民年金法》,規定60歲以上無繳費者的養老金支付從1960年3月開始由國家全額負擔,20歲至60歲應繳費者的國民養老金自1961年4月開始以保險費形式征收。由此,縮小了國民之間養老保障差距。

社會保障支付的提高,福利國家的初創。伴隨經濟快速增長,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充實,在醫療保險制度中,1973年實施了70歲以上老人免費醫療制度以及高額療養費制度。同時,在養老保險制度中,1969年實現了每月支付養老金由1萬日元上升至2萬日元,1973年建立了養老金物價調整制度。另外,1972年實施了兒童補貼制度。伴隨醫療保險支付不斷提高,養老金持續上調,兒童和老人福利不斷提升,1973年日本迎來了“福利元年”,初步實現了福利社會向福利國家的轉變,如圖3所示,日本社會保障支出占國民收入比重由1951年的354%上升至1984年的1383%,公共支出占社會保障支出比重由1957年的242%上升至1979年的337%,政府用于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也由1955年的1375%上升至1984年的2133%。伴隨社會保障支出提高與社會保障制度完善,日本社會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機能充分發揮,有效縮小了收入差距,提高國民生活水平。

另外,事前預防失業與穩定就業的就業保險制度確立與完善。1974年日本政府頒布《就業保險法》翌年實施,規定除保障失業者穩定生活之外,還應重視改善就業(1977年修改為穩定就業)、培訓技能與提高就業福利,由此自1947年以來實施的事后保障失業者生活的救助式失業保險制度轉變為事前穩定就業的預防式就業保險制度。就業保險制度不僅為失業者提供失業金,保障其基本生活,而且為已就業者與再就業者提供教育培訓費用,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以便更好地適應技術進步與產業轉型升級,預防已就業者因技能缺乏而失業,增加再就業者就業機會。事前預防失業與穩定就業的就業保險制度實施,促進了勞動市場的供需平衡,實現了社會充分就業。

三、日本收入分配制度供給的經濟績效

(一)初次分配的適度差異

伴隨藏富于民、充分就業與收入倍增的實現,穩定就業制度、最低工資制度與收入倍增政策的配套實施,初次分配制度得以有效供給,由此帶來就業人數不斷增加,失業率持續下降,不同階層收入比重與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人均國民收入與人均年收入持續增長,增加居民收入。

充分就業與低失業率的實現。通過穩定就業制度的實施,如圖4所示,日本就業人數由1948年的3 460萬人持續上升至1985年的5 807萬人,失業率基本保持在12%至25%之間,確保了勞動人口收入水平;另一方面,適度收入差異與差距的實現。通過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如圖4所示,日本第Ⅰ層級(20%最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比重由1951年的667%上升至1985年的1115%,第Ⅴ層級(20%最高收入階層)的收入比重由1951年的3845%下降至1985年的3190%,總體而言,5個層級的收入比重有所收斂,保持適度收入差異。同時,以家庭為單位的家計調查與以個人為單位的民間工資收入調查基尼系數均有所下降,前者由1947年的0397下降至1985年的0288,后者由1952年的0407 8下降至1985年的0351 6。因此,以基尼系數衡量的家庭與個人間收入差距不斷縮??;另外,人均國民收入與人均年收入持續增長的實現。通過國民收入倍增政策的實施,如圖4所示,人均實際國民收入由1955年的759萬日元上升至1985年的21192萬日元,人均年收入(包括財產收入)由1949年的1112萬日元上升至1985年的3571萬日元。據世界銀行統計數據,日本人均國民收入1980年已上升至10 670美元,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躋身高收入國家行列。

(二)再分配的合理調整

伴隨各地區均衡財稅、家庭均衡收入與全民保障的實現,統一均衡的財政制度、直接稅主導下的稅收制度以及社會保險主導下的社會保障制度實施,再分配制度得以有效供給,由此帶來財政收入向地方還流,均衡了落后地區與發達地區財力,平衡了高收入階層與低收入階層的收入,實現了一億國民皆中產的橄欖型社會。

地方還流財稅總額增加與均衡地區間財稅收入的實現。通過統一均衡的財政制度實施,如圖5所示,日本中央政府向地方還流財稅收入總額由1950年的2 224億日元上升至1985年的197 471億日元,再分配前的地方財稅收入占總財稅收入比重基本保持在30%左右,再分配后其比重基本保持在70%左右,由1950年的541%上升至1985年的682%。同時,日本政府為了平衡落后地區與發達地區財力,縮小地區間差距,落后地區還流比重較高,發達地區還流比重較低,以地方支付稅為例,如圖5所示,1950年至1985年日本政府向相對落后的東北地區與九州地區還流的地方交付稅比重較高,東北地區基本保持在30%左右,九州地區保持在20%左右,而向相對發達的關東地區、中部地區與近畿地區還流的地方交付稅比重較低,關東地區基本保持在12%左右,中部地區保持在10%左右,近畿地區則保持在78%左右。因此,統一均衡財稅制度的實施,實現了日本地區間均衡發展,有效縮小了地區間差距。

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長與均衡家庭間收入的實現。通過直接稅主導下的稅收制度與社會保險主導下的社會保障制度實施,如圖6所示,再分配后,國民可支配收入從“居民與企業向政府轉移”轉變為“企業向居民與政府轉移”,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國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由1955年的335%上升至1985年的765%。通過稅收與社會保障再分配,如圖6所示,以家庭為單位的基尼系數有效改善,稅收改善程度由1966年的37%上升至1986年的42%,社會保障改善程度由1966年的87%上升至1986年的12%。另外,如圖6所示,稅收主要來源的所得稅(包括地方住民稅)稅負持續下降,以單身家庭年收入100萬日元階層的稅負為例,其由1950年的558%下降至1985年的08%,同時,不同收入階層間的稅負差額不斷擴大,以單身家庭年收入100萬日元階層與年收入1 000萬日元階層的稅負差額為例,其由1950年的84%上升至1985年的179%。因此,稅收制度與社會保障制度再分配功能的有效發揮,合理分配了國民可支配收入,有效縮小了居民收入差距,提高了家庭可支配收入,促進了家庭消費支出增加,帶動了經濟持續增長。

四、結論與啟示

20世紀中葉至80年代,日本在初次分配^程中,逐漸形成了藏富于民與穩定就業為核心,以最低工資與收入倍增為依托的初次收入分配制度,并在再分配過程中,逐步完善了統一均衡與直接稅主導的財稅制度以及保險特征的全民性社會保障制度,完善收入再分配制度,充分發揮財稅與社保制度的再分配功能。由此,通過收入分配制度有效供給,日本合理分配了國民收入,有效縮小了收入差距,充分實現了收入倍增,從而創造了一億國民皆中產的平等神話,成功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躋身高收入國家行列。日本的成功經驗有以下幾點啟示:

第一,制度配套設計與有效供給的重要性。日本通過穩定就業制度與最低工資制度設計,確保勞動者人人有收入,配套“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期經濟計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計劃”政策實施,實現勞動者人人增收入,充分發揮就業與工資制度“保收入增收入”的初次分配機能。同時,日本通過均衡性財稅制度與全民性社會保障制度設計確立勞動者家家有保障,配套高額累進制所得稅與適度增加政府社保支出政策實施實現勞動者家家均保障,充分發揮財稅與社保制度“限高托底”的再分配機能。因此,中國面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機遇,應該全面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配套實行相關政策,實現制度的有效供給。

第二,靈活多樣與事前預防的制度供給。日本雇傭制度實行核心員工終身雇傭與非常勤員工和小時工靈活雇傭相結合的柔性制度設計,既保證基本用工需求,又提供多樣就業形式,有利于實現社會充分就業。日本在基本財稅制度之外配套實施租稅特別措施,不同時期措施針對重點不同,固定制度與靈活措施配合運用,既保證基本制度延續,又因時因地及時彌補制度缺陷。另外,日本將事后救助式失業保險提前為事前改善式就業保險的制度設計,統籌事前預防、事中改善與事后補償的全過程,提供完善的制度供給,從而實現社會充分就業。因此,中國面臨就業壓力加大現實,應該制定靈活多樣的就業制度,完善事前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制度設計,實現社會充分就業。

第三,向居民傾斜的分配制度與相比較低的國民負擔。戰后日本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一直向居民部門傾斜,并不斷提高居民部門的分配比例,形成了初次分配藏富于民的分配格局,國民收入再分配自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不斷向居民部門傾斜,通過再分配,居民部門比重平均上升27個百分點,至20世紀80年代中期,分配于居民部門國民收入比重已達765%,使得日本居民充分共享經濟快速增長成果。同時,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這一時期日本的租稅與社保負擔率較低基本在30%左右,較低的國民負擔使得日本居民有足夠的收入用于消費,消費促進經濟增長,經濟發展良性循環。因此,中國面臨居民分享經濟成果迫切要求,應該加大國民收入向居民傾斜比例,降低居民財稅與社保負擔,提高居民收入,促進消費。

第四,統一均衡的財政制度與向落后地區傾斜的還流財稅政策。戰后日本形成了財權集中于中央政府的集財型財政體系,中央政府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通過地方讓與稅、地方交付稅以及國庫支付金等形式,實現了地方政府間轉移支付,向較為落后的東北地區與九州地區還流較高的財稅收入,從而平衡了各地區財政收入,形成了均衡的地方財稅體系,實現了發達地區反哺落后地區的財稅制度再分配機能,有效調節了地區間收入差距與經濟發展不平衡。因此,面臨地區間收入差距較大與東北地區經濟斷崖式下滑的現實情況,我國應該增加對落后地區扶持力度,破除落后地區制度壁壘,促進落后地區發展。

第五,所得稅分類分級征繳與收入差距的有效縮小。日本所得稅稅率不僅根據家庭規模與收入水平分類分級征收,而且所得稅最低限也根據家庭規模不同而有所不同,同時,所得稅扣除項靈活多樣,充分發揮所得稅合理調節經濟與公平均衡稅負的功能。日本通過完善的收入分配制度與政策實施,有效縮小居民收入差距,以基尼系數衡量的收入差距控制在適度合理范圍內,形成穩定而龐大的中產階級,有利于化解不同階層間矛盾與社會不公引發危機。因此,中國面臨所得稅征繳單一與收入差距較大基本現實,應該制定分級分類所得稅稅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均衡收入功能,縮小收入差距,實現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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