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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齡改革方案范文1
從國外經驗看,盡管在提高退休年齡這一過程中很多國家都遇到過激烈的社會反對,甚至出現社會騷亂,但就全球來看,提高退休年齡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在勞動適齡人口不斷減少的趨勢下,延遲退休年齡可穩定勞動供給,抵消老齡化的負面影響。
中國人均壽命預期1950年是44.6歲(采自聯合國統計數據,下同),2010年提高到73.8歲,60年間提高了29.2歲,但法定退休年齡則還是女工50歲,男工60歲,而目前歐美絕大部分發達國家的退休年齡都已提高到65~67歲。因此,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是中國遲早要做的事情,而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諸多問題以及所牽涉的復雜的利益博弈,成為提高退休年齡的巨大障礙。
鑒于此,提高退休年齡是個系統工程,亟需頂層設計,通盤考慮。完整的頂層設計和精算的案頭工作,可避免一代人幾十年的“試錯”和福利損失,那種“摸著石頭過河”式的各種“試點”應該力避——眾所周知,在建立時間不到20年的社保制度中,做實個人賬戶的試點就進行了十幾年,且目前還沒有“試完”的任何跡象。
具體操作層面,首先,必須逐步化解養老保險的雙軌制現狀。比如此次針對人保部提出“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說法,私人部門與公共部門便分歧巨大。實行養老保險改革的私人部門會認為,這一政策是尚未實行養老金改革的公共部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為自己謀私利及尋租——若一個政策的出臺會加劇雙軌制兩部門間分歧,甚至可能導致社會不穩定,顯然非決策者所樂見。
其次,需通過局部的針對性微觀政策調整,“撫平”目前退休制度碎片化所導致的社會不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除上世紀90年代中期少數幾個省市參加外,絕大部分省份都沒改革。近七、八年以來,農民工的碎片化制度在巨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之下最終沒有建立起來,而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雙重退休制度日益成為社會不公的主要表現:2008年2月啟動的五省市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試點受挫至今,蓋因碎片化制度下對其他未改革試點省市的攀比;延遲退休年齡之所以屢遭激烈反對,亦因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相比,企業養老金本來就存在很大的差距——這種情況下,再提高企業退休年齡顯然有失公平。
再次,在制度設計上提高退休年齡需有激勵機制,體現“多繳多得”的“對等原則”。例如,在芬蘭,65歲退休領取的養老金比60歲退休獲得的養老金數額最高可多40%;在美國,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后,每多工作一年就獎勵10多個百分點退休金。所以,在鼓勵“晚退”(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制度下,參保人在延長的年限里既可獲得較高的全職工資收入,退休后又可獲得較高的養老金。
實際上,每個參保人都是很好的經濟學家,他們退休的行為決策是對這個制度的最好判斷:如果“早退”(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獲得的收益大于晚退獲得的收益,這個制度對延遲退休的激勵就肯定是負面的,提前退休的道德風險就難以遏制;如果某些行業退休后的待遇水平是倒掛的,提前退休就將難以阻擋,希臘就是這樣。所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各項參數調整要相互配合,要讓參保人有積極性,這就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各國采取“積極老齡化”、徹底改革養老保險制度結構、引入和擴大精算中性因素的根本目的。
最后,必須在養老改革的諸多細節議題上加強政府—媒體—社會的多重互動,以形成多數共識。否則,社會整體如對人口老齡化產生的諸多經濟社會后果了解不夠深入和全面,便很難對社保制度積極應對的改革舉措和時間表達成共識,更遑論實際推進?
退休年齡改革方案范文2
近期,我國養老體系改革方案備受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多部委組織清華大學、中國社科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等學術研究團隊提出相應的改革版本。前一時期,清華大學提出的延長退休年齡的方案遭社會熱議甚至批評。理性而言,清華方案與其他各種方案所需解決的問題是一致的:我國的社會養老金賬戶余額緊張,隨著老齡人群的激增,我們的退休生活難以實現尊嚴、體面的目標。無論延長退休年齡還是延長交費年限,都是為了讓社會養老金賬戶多入少支,或者快入慢支。
養老金替代率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它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以“某年度新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除以“該年度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收入”來計算。2011年,中國企業養老金替代率為42.9%,并且比2009年的47.34%還有較大幅度下降。這就是說,企業退休人員的收入水平僅能達到企業在職人員收入水平的40%多一點,遠低于50%的國際警戒線。按照國際經驗,養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維持退休前現有的生活水平,如果達到60%~70%,即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則生活水平較退休前會有大幅下降。國際勞工組織《社會保障最低標準公約》規定,養老金的最低替代率為55%??梢姡袊纳鐣B老問題嚴峻,急需通過改革加以解決。普遍的觀點是,社會養老改革的堅冰還在于我國社會養老制度的雙軌制:我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實行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保持在100%左右,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已不足其1/2。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認為:“養老問題不能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既然要合并多軌制,就要有一個合并多軌的正常軌道,將政府責任和個人賬戶的市場責任分開。一味調低就高,只能使得政府的財政責任永遠往上漲,缺乏持續性?!?/p>
養老問題事關我們度過一個什么樣的退休歲月,在政府與社會努力的同時,自身的養老規劃也是關鍵。退休養老規劃是個人理財規劃的重要方面,其中有許多理財工具可供選擇,最基本的工具應該是投保商業壽險,或者做一些基金定投。近期以房養老的討論也很活躍?!熬诱哂衅湮荨笔菄讼鄬τ谖鞣饺硕运氂械那榻Y,寧可生活水準降低,也夢寐以求自己擁有一套房產。如果將一生辛苦打拼得來的房產,通過倒按揭交給銀行以補充自己的養老度用,對于許多人都是一個很煎熬的話題。本期封面報道《6看以房養老》介紹其中的一些玄機。
退休年齡改革方案范文3
[關鍵詞]個人賬戶;空賬;養老金
[中圖分類號] C913.7[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461(2009)01-0045-03
安徽省教育廳基地一般項目(2008sk022)。
一、引 言
中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實行由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統籌賬戶以當期職工部分繳費支付當期退休人員部分養老金;個人賬戶通過其個人繳費形成積累,在其退休后,按照賬戶積累資金總額向其支付養老金??墒?,由于老齡化趨勢導致退休職工人數逐年增加,加之以往制度體系下養老金欠賬無法厘清,致使統籌賬戶每年均存在巨大支付缺口,不得不挪用個人賬戶基金來填補統籌賬戶支付缺口,因此形成了巨額空賬。嚴重的“空賬”問題不僅使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實際運作中仍然停留在傳統現收現付制的模式中,而且加大了未來養老金支付危機,使所建立的新制度難以為繼。[1][2]因此,2000年底,國務院選擇遼寧省作為“做實做小”個人賬戶為重點的完善城鎮養老保險制度試點。 2004年試點擴大到吉林和黑龍江兩省,從2006年1月1日又有八省開始啟動“做實做小”個人賬戶工作。[3]然而,到目前為止,改革試點推進不是十分順利,改革在推進中遇到了一些難題[4],本文對做實做小養老金個人賬戶試點方案進行了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為進一步在全國范圍內做實做小養老金個人賬戶提出對策建議。
二、東三省做實做小養老金個人賬戶試點改革分析
做小做實個人賬戶就是為了填補空賬,杜絕未來支付隱患;且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分別管理,以避免挪用個人賬戶基金。因國家財力限制,賬戶只能通過做小來實現做實,從原來占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東北三省最初是從個人賬戶的5%起步做實個人賬戶,之后將逐年增加至8%。一旦個人賬戶不再被挪用,統籌賬戶當期發放缺口必然重新顯現。因此,改革的核心集中于做小做實個人賬戶的財政補貼方式和積累基金的管理模式。改革在推進中形成了兩種不同的思路和模式,遼寧省和黑吉兩省分別代表了這兩種模式。
(一)遼寧“補缺口”模式
遼寧按照“補缺口”的模式運作,具體實施時,根據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將個人賬戶和財政補助“劃清界限”。先將市縣個人賬戶基金向省個人賬戶專戶歸集,由省社保經辦機構監督管理。個人賬戶完全記清,一方面做到賬人對應,另一方面要求與基金總數嚴格對應。與此同時,中央補助下放到省財政專戶,然后按照另一條線路,參照各地需求和地方財政補助同時下撥到市縣財政專戶,由地方社保部門負責劃撥,直接補充統籌賬戶的發放缺口。也正因此,遼寧的試點模式被形象地比喻為“補缺口”。 其補貼數額,系根據上年全省參保人員繳費工資的5%計算,其中,中央補貼75%,地方自籌25%。中央補貼額度如果少于統籌發放缺口,還需要地方政府自籌資金補足。
(二)黑吉“補賬戶”模式
黑吉兩省采用“補賬戶”的運作模式。具體而言,黑吉兩省個人賬戶基金并未由縣市向省社保部門歸集,而是留在地方,直接彌補當期統籌賬戶發放缺口,因此個人賬戶形式上仍為空賬。同時,中央給予黑吉兩省的財政補助,不再打入兩省當期統籌賬戶,亦不直接注入個人賬戶,而是由上級國庫下撥至省國庫專戶獨立存放,作為儲備,每年登記一定的記賬利息,與仍為空賬的個人賬戶遙相對應,形成“補賬戶”模式。
(三) 遼寧模式與黑吉模式的比較
1.兩種模式對財政支出壓力的比較
遼寧“補缺口”模式由于個人賬戶不再允許被挪用,但是養老保險的統籌賬戶當期支付缺口依然存在,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仍需各掏腰包保證養老金的發放。因此“補缺口”模式試點改革實際上面臨著補“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雙重財政補貼壓力。
與“遼寧模式”的“補缺口”相比,“黑吉模式”具有“補賬戶”的特征。在這種模式下,地方依然可以調度個人賬戶資金填補統籌缺口,因此令養老金當期支付壓力大為減輕。
2.兩種模式對緩解養老金隱性債務的比較
遼寧模式與黑吉模式分歧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潛藏的尖銳矛盾。由于國家養老金隱性負債的存在,養老金的當期支出和未來支付都存在巨大的壓力。遼寧模式采取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分離的形式,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養老金未來的支付負擔,但對當期財政造成了很大的支付壓力。正是出于財政支付壓力的考慮,黑吉兩省的試點方案不得不更多地考慮到當下財政支付的壓力,采用“補賬戶”模式?!把a賬戶”操作方式雖然可以緩解當前的財政支付壓力,但并未能真正應對未來支付隱患。從長遠看,巨額隱性債務和越來越大的支付缺口,仍是中國養老保障制度轉軌途中無法逾越的鴻溝。
三、上海、天津等八個省市試點推廣遇到的難題分析
(一)改革方案內容
從2006年1月1日起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改革試點擴大到了上海、天津、山東、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新疆等8個省市、自治區。新增的8個省、市、自治區做實個人養老賬戶的改革方案,都將2006年1月1日作為“新老劃斷”的時間點。這一天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個人賬戶不做實;這一天以前已經參保尚未退休的人員,以前沒有做實的個人賬戶不做實,以后逐步做實;這一天之后參保的人員,個人賬戶從參保繳費開始逐步做實。
具體的實施方案與東三省試點有所不同。首先,從補貼方式看,八省(區、市)方案提出做實個人賬戶采取“動態做實、半動態補助“的辦法。所謂“動態做實”就是個人賬戶做實的數額隨著個人繳費工資的增長而增長; “半動態補助”是指中央財政對已做實的部分(存量)實行定額包干補助,不再隨個人繳費工資總額的變化重新調整。其次,從做實賬戶的規???,東三省均從繳費工資的5%起步做實,而八省(區、市)方案則從3%開始起步做實。
(二)試點推進中遇到的問題
1.資金的缺口問題
實際上,新增八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改革試點采用是“補賬戶”的模式。據相關人士分析,之所以形成“補賬戶”格局,并非政府有意為之,仍是由于資金緊缺所致。[5]首先,由于中央財政補貼未能及時撥付到位,地方上不得不先拿個人賬戶應急,事后再補賬戶;其次,由于財政補貼按照做實前一年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測算,少于實際做實個人賬戶所需金額。
以湖南省為例,據統計,截止2003年底,該省企業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記賬余額為318.25億元,也就是說,到2003年底職工個人賬戶需318.25億元的基金(不包括2003年末個人賬戶記賬利息11億多元),但是實際上至2003年末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只有167.13億元,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缺口基金多達162億元之多。相當于該省2003年度全年企業養老保險費征收額。由于做實個人賬戶既包括歷年也包括當年,假設個人賬戶仍按11%記入,到2004年底預計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缺口基金達179.92億元(不包括2004年末個人賬戶記賬利息),而且缺口基金將以約17.32%平均速度增長(以2005年起按8%記入個人賬戶計算);假設從2005年改按個人賬戶8%記入,當年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缺口基金約18億元。顯而易見,這樣大的基金缺口,解決起來具有很大的難度。
2.做實個人賬戶后基金管理問題
八省(區、市)養老金改革方案中指出,中央財政為做實個人賬戶補助的資金,由省(區、市)政府委托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承諾較優惠的收益率;中央財政補助之外的個人賬戶基金,則由省(區、市)按照國家規定投資運營,并負責保值增值。這樣也就產生了一個新問題,即如果根據規定,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由中央集中管理,在此之外的個人賬戶基金由各省(區、市)投資運營,這就意味著一個個人賬戶基金分兩處管理。顯然,這需要制定兩個不同的運營辦法。到目前為止具體的管理辦法還遲遲沒有出臺。實際上管理辦法不出臺,有關資金便不能真正到位,賬戶的做實仍無法實現。[6]
四、做實做小養老金個人賬戶的建議
(一)建立政府支持機制
做實個人賬戶不僅僅是勞動保障部門的事情,它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安全與穩定,必須爭取政府對這項工作的支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支持機制。
1. 穩定的財政投入
做實個人賬戶后,養老金當期支付壓力增大,確保發放工作任務艱巨,政府對轉軌后的“老人”和“中人”的隱形債務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一般情況下,地方財政的支付能力是有限的,必須明確中央財政的責任,要求中央財政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保障。隨著中國經濟迅速發展,財政實力的增加,適當從財政中節約部分資金作為養老金補充也是可行的。
2. 政策扶持
對于做實個人賬戶地區的基金投資運營,國家應該實行扶持性、優惠性政策,如減免有關的稅費等??梢园凑諊H慣例形成委托專業機構運營的模式,走市場化的路子,通過市場運作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在條件成熟時,也可委托民營機構對養老保險基金實行運營,國家可對實際運營過程實行宏觀監管,逐步減輕政府在基金管理方面的責任。
3. 劃撥國有資產充實養老金“空賬”
對于巨額隱性債務和越來越大的支付缺口,徹底的解決辦法還是下決心“一次性還賬”,即以國有股劃轉社?;鸬霓k法來補償隱性債務。在實際操作中,可以結合對國有企業改革,將國有企業的部分股權劃歸到專門的社會保障機構,用股權收益支付負債;或者以一部分國有資產,比如一些中小型企業、部分國有房地產等進行出售、租賃,以銷售和租賃收入進行償債。
(二)適當延長職工退休年齡,減輕個人賬戶基金發放壓力
當年在規定企業員工的退休年齡時,中國人的預期壽命比現在短。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在預期壽命日漸延長。因此應該制止鼓勵或強制性提前退休的做法,逐步提高退休年齡。據有關部門測算,在我國退休年齡每延長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可增收40億元,減支100億元。當退休年齡增加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累計余額會增加,而退休時的預期壽命會相應減少,其結果是退休金水平提高。因此,延長職工退休年齡,不僅可以減輕個人賬戶基金發放壓力,還可以提高其退休金的水平。
(三)進行個人賬戶管理制度創新
在我國,現行的養老金體制是由新老體制轉軌的結果。在現有制度下,做實個人“空賬”,需要提高繳費率或增加中央財政補貼,勢必會加重個人、企業和政府的負擔。在國家財力相對有限,沒有辦法一次性解決制度轉軌成本的情況下,考慮逐步消化巨額養老金隱性債務未必不是一種明智的選擇。
我國可以參考瑞典把目前的個人賬戶改革為記賬式個人賬戶(NDC)①。NDC的做法是:參保人按照確定數量繳費進入個人賬戶,管理部門每年計入按照法定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但個人賬戶上的錢并不需要留下來,而是直接支付給同一時點的老年人。參保人退休時,可以獲得根據賬面積累額精算出來的養老金。這樣做,可以避免年輕人的雙重負擔和不合理的代際收入轉移。用政府信用擔保,由公共部門運作,可以不受私人部門財務能力和管理能力不足的制約,避免資本市場短期價值起伏的風險,這在我國當前資本市場不成熟的階段尤其重要。因此,采用NDC可能是中國完善養老金體制,解決養老金“空賬”的切實可行的有效途徑之一。
[注 釋]
①此處觀點參見2006年《財經》第11期,“李劍閣:養老金‘空賬’新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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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翠英.淺談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意義及辦法[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01,(12):46.
[3]陳旭東.做實個人賬戶攻堅戰將全面打響[N].中國證券報,200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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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建波,左相印.彌補養老保險隱性債務面臨的困難及對策研究[J].技術經濟,2005,(3):11-13.
[6]張明.養老金個人帳戶“空帳”的對策及做實后的風險分析[J].甘肅農業,2006,(3): 84.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illing up and Cutting down Personal Account of Pension Insurance
Tang Yunshu1,Tan Yi 2
(1.School of Management, 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efei 230009,China ;2.Antai 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52,China)
退休年齡改革方案范文4
一、對縣汽車隊進行徹底改制
1.轉換汽車隊全部職工身份,妥善安置企業職工。
(1)固定職工安置標準:在崗和不在崗的44名職工,每個工齡年都按1200元的標準進行安置(需報國資辦批準,因按文件規定是800元)。
(2)現騁用的3名合同制工人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辭退,并發給經濟補償金。
(3)距正常退休年齡5年內的職工,經本人申請辦理內部退養,企業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至享受退休待遇。
2.改制資金來源先用縣政府改制專用資金,待縣汽車隊的有效國有資產出售后歸還。
3、有效國有資產的處置:
一是整體出售,采取競價或協議出售組建私營企業;二是重組擴張,通過并購或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建立混合所有制企業。
4、改制成本:
(1)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醫療補助、退休人員一次性剝離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上數據分單位和個人計算。
(2)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職職工,應預繳的以上各種社保費。
(3)遺屬補助,補助費按文件規定應預留。(如果現行政策遺屬補助是在養老保險中支付就不計算了)。
(4)工傷人員補助費。
(5)按800或1200元/年工齡計算補償費。
(6)合同制工人補償金或補助費。
(7)退休人員預留費用。
(8)住房公積金。
(9)拖欠職工工資、拖欠職工生活費、集資款、抵押金、借款、貸款。
(1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職職工,應預留的這5年生活費按省平工資的1/3計算。
(11)失業保險。
(12)其它與車隊有關的費用,列出包括的具體項目。
改制成本的計算應以企業為主,在國資辦的指導下,人社、交通主管部門配合,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進行測算。為避免引起縣汽車隊職工的不穩定,建議經縣委、縣政府作出改革決定后,再開展改制成本測算、清產核資等工作。
對企業進行徹底改制,預計要2-3年時間才能完成,因縣汽車隊有20名不在崗職工,需根據不同情況按有關政策分別處理,情況較為復雜,工作難度較大。而且,這種方式已經不符合現行政策規定。
二、對縣汽車隊進行改革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促進發展的意見》要求,對縣汽車隊進行深化改革,建議采取以下3種方式之一:
1、由有實力的國營運輸企業(如:西運司)兼并重組縣汽車隊,縣汽車隊現有的職工、債權、債務均由負責重組的企業來解決。
2、通過公開引資,由民營企業收購縣車隊,出售有效國有資產,解決改制資金,償還債務。
退休年齡改革方案范文5
【關鍵詞】養老保險;隱性債務;測算;
引言
大連市經濟發展很快,但隱性債務資金缺口問題仍很大,通過規模測算,可以得出2015年將是隱性債務的高峰期,如果不提前解決必將出現嚴重的支付危機,會制約大連市的經濟發展,個人賬戶長期空賬運行,也會危害老年人的利益,所以隱性債務問題必須高度重視,找出解決對策。
養老保險隱性債務產生的原因
人口老齡化加劇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始建于20世紀50年代初期,由國家與企業按現收現付式籌資。這種籌資模式在人口年齡結構處于年輕、成年型時期還是適應的。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老年人口贍養率不斷提高,以支定收統籌繳費率日漸上升,國家和企業負擔沉重。[②孫光德,董克用.社會保障概論,北京: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2030年我國的養老保險隱性債務將到達最高峰。退休人口占就業人口的比例將為47.39%。養老保險若沿用現收現付制,到退休高峰期,養老金籌資將達工資總額的40%以上,在保證養老金待遇水平不下降情況下,企業必須付出更多的供款,屆時企業和在職職工將不堪重負,必然出現養老金支付危機。
(二)改革方案設計不完善
國務院于1997年頒布了《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決定》中規定我國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選擇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其中社會統籌部分沿用現收現付模式用于發放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采取完全積累制模式用于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③宋曉梧.中國社會保障體制改革與發展報告[M] .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同時對新制度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職工簡稱(“老人”)按以前政策規定照常發給養老金;對新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的職工簡稱“中人”,在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過渡性養老金。給“老人”發養老金和給“中人”發過渡性養老金是原現收現付制度的延續,但在新制度中已沒有相應的籌資途徑,構成隱性債務。按理論和國際經驗來說,轉制成本由政府承擔,有利于新制度一步到位,并可降低國有企業繳費率。但在設計改革方案時,我國采取了長期加大企業統籌費率的辦法, 期望逐步消化隱性債務,從而使企業面臨既要為新制度下的在職職工積累養老金,又要為老制度下“老人”, “中人”沒有建立個人賬戶的欠賬提供基金,形成了嚴重的雙重負擔。據預測,如果企業完全承擔這種雙重負擔,顯然不堪重負。
大連市養老保險隱性債務的規模測算
(一)研究的樣本及統計測算說明
大連市地處我國遼寧省,2009年全市的GDP為452.97億元,在遼寧省排名第二。人均GDP為13476元,在崗職工年工資收入15558元,為全省水平的73%。我們選取大連市社保局當前直接管理經辦的參保人員為樣本,進行本次研究,樣本覆蓋16.98萬人,占全市參保人數的39.7%。我們以2010年一月一日為界,進行本次研究。
為了簡化問題,測算期內,我們做了一些必要的假設,主要包括:
1、基數假設。假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維持不變,為2009年的21312元,以此作為待遇計算的基數。
2、年齡假設。假設男性退休年齡統一為60歲,女性為50歲,即未考慮提前退休和延遲退休的情況。假設男女平均壽命均為75歲。由于現有老人平均年齡男性已經超過76歲,女性已經達到71歲,所以測算時老人統一按照五年余命計算。
研究中需要的中人建賬前繳費年限、截至2009年底老人已經領取的養老金、中人已經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和他們的平均待遇水平等重要數據,均從大連市勞動保障網上和大連養老保險統計網利用Excel表格統計來的
由于現行退休制度男女退休年齡差距有10歲,為了獲得更準確的數據,我們對男女參保人員進行了分別測算
(二)統計和測算過程
1、 “老人”的隱性債務
“老人”是指1997年12月3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但不含已經死亡人員。樣本中,“老人”有14949人,占樣本總數的8.8%?!袄先恕奔{入制度時分文未繳,其養老金支付均屬于隱性債務。截至2009年年底,這些“老人”已經領取養老金105692萬元,未來五年還要領取養老金95961萬元,合計領取養老金201653萬元,具體情況見表2-2
2、“中人”的隱性債務
“中人”是指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并在1998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樣本中“中人”有100639人,占樣本總數的59.3%,是當前養老保險制度的主體。有36.6%的“中人”已經在2009年前退休,有49%的“中人”將在未來20年退休。具體退休分布情況如表2-3
從上述表格可以看出,2014-2018年線段比2009-2013年線段的退休人員爆炸式增長121%,并從該線段開始,“中人”的退休高峰幾乎無中斷的持續到2028年以后。“中人”的全部過渡性養老金待遇都屬于隱性債務性質。測算表明,過渡性養老金的規模為545659萬元。其中,表3-4中已經退休人員的過渡性養老金在大連市養老保險統計網以核發的初始待遇1032元為標準,利用Excel 表格統計而來的。男性繳費的年限(按月算)×初始待遇×總人數可以得出男性初始月過渡性養老金小計6602 248元,按15年余命需118 840萬元;女性初始月過渡性養老金小計3 755 763元,按25年余命需112 673萬元。
3、隱性債務的總體情況
由此,我們得到截至2009年底樣本的隱性債務總量為747312萬元,“老人”的隱性債務201653萬元,占27%,人均13.49萬元;“中人”的隱性債務為314145萬元,占73%,人均6.33萬元。 統計表明,截至2009年底,“老人”已經領取養老金105692萬元,即已經實際發生的隱性債務為163541萬元,占總規模的22%。未來20年,將要發生的隱性債務為583771萬元,占總規模的78%。
(三)、測算結果分析
測算顯示,從2014年前后開始,退休人數開始呈現爆發式增長,并將一直持續約20年以上。2016年前后,“中人”新增退休和累計退休都將達到峰值,隱性債務也相應達到峰值,這比一般研究得出的2030年前后退休高峰提前了差不多15年。這是因為,理論上從2011年起就會有新人退休,一般研究的2030年的高峰包含了新人。我們的研究是針對“中人”為主的隱性債務。我們認為,2015年前后隱性債務的高峰比2030年全社會的退休高峰更可怕,因為前者比后者更缺乏資金保障。 如果我們不能夠提前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決隱性債務問題,那么,再過短短五年,也就是2015年前后,情況將加速惡化,出現嚴重的支付危機。換句話說沒未來這五年是我們處理隱性債務,化解基金收支失衡風險的時間窗口,必須積極應對。[]
盡管本研究充滿假設,較為粗糙,而且抽取的只是一部分樣本,但樣本也反應總體的情況。研究結論可以大致的反映出大連市養老保險隱性債務的總體特點:規模龐大,持續時間長,尤其是高峰比全社會的退休高峰提前約15年,可以說是迫在眉睫。
三、隱性債務問題的解決
結合以上測算的結果,我們提出如下解決對策
(一)、 建立預警機制
從上面測算結果可以看出,2015年將是隱性債務的高峰期,各級勞動和社保機構應盡快對隱性債務問題和整個養老保險收支情況進行測算,為下一步政府決策提供數據,也為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提供基礎。我們認為,借助于計算機技術,建立合理的數據模型,完全可以更為精細從而更為準確的測算出隱性債務乃至整個基金的資金缺口數據。我們應該認識到,預警機制必須建立在對未來的數據預測上,而不僅僅是從過去的經驗數據出發,因為情況不是平穩的發展,而是加速發展。
(二)、提高退休年齡,降低人口贍養率
我國1997年養老金制度改革后,因沒有及時實施相應配套措施,致使養老金隱性債務有急需擴大的趨勢。其中一個可行措施是提高法定退休年齡。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趨勢發展、人均壽命延長,養老金隱性債務也不斷加重。有計劃的提高退休年齡,降低人口贍養率,能切實地減輕養老金負擔,緩解養老金隱性債務。
(三)加強社會保障立法
退休年齡改革方案范文6
勞動部與財政部之間對改革方案的爭論
隨后幾年,在波蘭改革模式的選擇問題上,波蘭勞動部和財政部之間發生了嚴重分歧:勞動部的觀點是在保留現有體系的基礎上進行適當改革,但財政部則企圖將其轉變為完全的積累模式。這兩個部之間的爭論異常激烈,致使改革進程被推遲了長達18個月之久。最后,終于在1995年秋,由國會批準了副總理和財政部長提出的包括一個強制性積累賬戶的養老保障體系計劃。但是,由于政府轉型等諸多因素的阻礙,推遲了改革進程。1996年2月,巴策科夫斯基(Baczkowski)被任命為勞動部部長。他上任后立即召集多名專家著手研究和制定改革方案,但這些方案的內容僅僅是對前面提案進行了某些校正和更新而已,顯得過于保守。
1997年2月,最終修訂稿《多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在巴策科夫斯基逝世3個月后得以完成并被公布;
1997年8月22日,政府通過了改革雇員養老金體系的法令;
1997年8月28日,通過了改革養老基金組織與運營制度的法令;
1998年10月13日,通過了關于社會保險計劃的法令;
1998年12月,改革的最終方案得以確立;
1998年12月18日,通過了社會保險基金中關于老年人和殘疾人的養老保險法令。
至此,波蘭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建設工作暫時告一段落,制度架構基本建立。
卓有成效的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早在1997年5月國會還在對“多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提案進行討論研究的時候,波蘭的養老金改革委員會在公眾中已經掀起了一場關于養老金改革的宣傳討論熱潮。
政府非常重視改革宣傳的重要性,向全社會解釋現存保障體系的不可持續性以及進行改革的必要性,并且還進行了廣泛的民意調查,組織了研討會,設計了改革委員會的會徽,并培訓社會保險局和養老保險改革委員會的員工,讓他們掌握如何讓公眾們了解養老保障體系運作的基本原理和技術方法等,建立了專門的網站,針對雇員、工會以及不同的年齡群印發了大量的宣傳手冊,另外,他們還有效地利用傳媒,安排了對改革主要設計者的專門采訪。大量的媒體同國會議員、政府官員們一道考察訪問了四個已經進行過改革的國家。這些媒體通過先報道養老金改革在其他國家的實踐經驗和合理合法的改革進程,再解釋波蘭即將進行的改革方案,使得他們的報道更具有說服力。
到1998年底,從幾次民意調查中都發現,僅有大約 30%的人聽說過養老金改革并且能夠理解改革后的新方案,約55%的人只聽說過但不能理解如何改革,83%的人認為他們并沒有充分理解這次改革,而有77%的人想了解更多有關改革的信息。針對以上的調查結果,波蘭政府不斷加大宣傳力度,繼續向人民群眾大力、深入地解釋這次養老金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于是,波蘭政府于1999年3月開始了第二輪的社會宣傳工作。這一輪宣傳的目的是全面地解釋新的養老保障體系。波蘭政府第二輪宣傳工作主要采取了如下手段:在養老金改革委員會的網站提供下載能夠估算養老保險受益的軟件,建立一個電話中心,該中心從1999年3月到12月間共處理了200萬份調查,通過新聞、現場直播以及傳單等手段協助電話中心與新的社會保險機構的宣傳工作,約有96%的波蘭人收看了四個電視臺的現場直播節目,而傳單則同每月的電話單一同寄出;由改革委員會對宣傳的結果進行追蹤,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宣傳的方式方法進行一定的修正;此外,人們獲得信息的主要方式其實是通過朋友間的交流、新聞雜志以及私人養老基金所提供的文獻,社會保險局作為最后一個獲得信息的補充渠道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同樣也展開了一系列的宣傳活動,建立了相應的會見制度,幫助雇主和各類機構團體制定自愿型的養老金“第三支柱”方案,參加了一系列電視和廣播節目,出席各種研討會,通過制作各種圖表來幫助社會理解改革方案??偟恼f來,養老基金管理機構在閃電式銷售過程中起到了很大的建設性作用。
對波蘭“名義賬戶”制度的一般評價
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由于波蘭的養老保險改革是從1999年1月份才開始的,所以新體系下的養老金支付要從2009年才開始發生,因此,現在對新體系只能從體系結構和開始進行一些評價。由于養老保障體系具有長期性的特征,所以這些評價難免會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暫時性。
波蘭改革前的單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不具有可持續性,改革后新的養老保障體系比舊體系更具效率,更有持續性的優勢,從制度上講,波蘭改革是成功的,這是許多經濟學家取得的一個基本共識。
首先,增加了雇員對自己養老問題的責任感,減輕了企業的負擔。從養老金繳費來說,從過去的雇主單方繳費轉變成現在的雇主雇員各承擔一半,從而使企業的負擔減少了,資金增加了,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和競爭力的提高。另外,雇員已認識到在新體系下替代率可能會降低,據調查有47%的雇員都希望通過參加企業補充保險計劃來對強制性養老保險計劃進行補充。但是由于收入的限制,實際參加的人數并不多。
其次,激勵了雇員繳費,減少了提前退休。由于在新體系下,養老金給付與雇員一生的繳費總額掛鉤,為了今后能拿到更多的養老金,雇員們就不再樂意逃費了,也不會愿意提前退休。另外,由于政府對超過退休年齡還繼續工作和繳費的雇員會通過增加養老金給付金額的形式予以獎勵,因此實際的平均退休年齡增加了。
第三,改革后的養老保障體系分散了風險。由于新的養老保障體系中名義賬戶部分以現收現付為基礎,積累賬戶部分以基金積累為基礎,因此從過去單一的勞動市場風險分散到勞動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共同風險。從而,體系的抗風險能力得以增強,體系的穩定性和持續性也相應得以提高。
第四,改革后的養老保障體系更能抵抗政治風險。一方面是因為改革后的體系越來越透明,再分配因素隨之減弱;另一方面是因為在新體系下由于待遇水平的升高降低都是在一定的指數掛鉤程序下進行的,因此,避免了因待遇水平降低而造成的政治風險。由于任何削減都是因為預期壽命增加、繳費人數減少和經濟波動而自動地進行調節,因此不再需要額外的法定程序對其進行修改。
第五,養老保險基金成為國內資本市場的穩定因素。即使資本市場很不景氣,養老保險基金的1/3都投資于國內證券市場,在很多國外投資者不敢進入的時候,為波蘭的證券市場提供了長期性資金,起到了穩定市場的作用。據統計,到2002年11月底養老保險基金的資產總額占華沙證券交易資本總額的26.8%。
第六,國民儲蓄率提高。提高國民儲蓄率(儲蓄總額/GDP)是促進經濟增長的一個主要手段。波蘭養老制度產生的儲蓄從1999年起就開始提高了,這是由于第一支柱中現收現付部分產生的余額以及第二、第三支柱中養老基金的投資回報共同作用的結果。顯示了這兩方面因素對增加儲蓄率的影響:在開始時第一支柱中的赤字對儲蓄率的增加并無貢獻,但隨著第一支柱中的儲備基金投資于資本市場,預計從2008年起就能發揮增加儲蓄的作用;第二、第三支柱中養老金的投資回報將逐年增加,預計到2020年將達到GDP的3%。據有關部門預測,由養老體系產生的儲蓄占GDP的比例將從1999年幾乎為零增至2020年的5%。
第七,強制性的第一、第二支柱能夠應對未來老齡化問題。盡管現階段波蘭的老齡化壓力并不太大,但據預測,在未來30年內,60歲以上女性和65歲以上男性的總人數與年齡在18到60(65)歲的人數之比將從2000年的24%增加到2030年的41%。而新的養老保障體系實行的個人賬戶制將有效地避免過去現收現付制的財政壓力,能夠有效地應對未來的老齡化問題。
第八,將名義賬戶制作為最終向積累制改革的一個過渡,減輕了國家的財政負擔。實行名義賬戶制一方面緩解了舊體系的壓力,避免了大量轉制成本的發生,節省出更多的資金進行經濟發展。如果波蘭的養老保障體系改革實行的是完全積累制,其隱性債務將超過其GDP的200%,而實行名義賬戶制就可有效地避免大量轉制成本的發生。參加改革研究的官員學者們估計,在2010年至2012年間,養老保險第一支柱將實現收支平衡。據統計分析,在實行新的養老保障體系后,波蘭的養老金支出占GDP的比例將從10.8%降至8.3% ,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中,波蘭的支出將由走高逐漸過渡到走低的水平;另一方面,實行名義賬戶制還為向完全積累制方向發展作了鋪墊。由于名義賬戶制提供了一個不必對其個人賬戶“做實”的“模擬運行”模式,從長期來看,可以使之成為一個最終向“做實賬戶”的“半積累制”甚至完全積累制過渡的途徑。
盡管波蘭的這次養老金體系改革頗有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教訓:
第一,信息系統的建設沒有跟上改革的進程。由于沒有及時建立起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先期的管理出現混亂。造成出現這個問題的原因是,由于從1998年12月改革方案的最終確定到1999年1月改革開始實施,時間比較倉促,沒有來得及建立好一個完善的信息系統。其次,改革的設計者們低估了改革實施的難度,他們以為只要把最后方案制定下來,改革的設計工作也就完成了。另外,社會保險管理局對此也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二,改革并沒有降低繳費率。波蘭的繳費率高達45%,在世界各國中名列前茅。本次改革只是從原來的雇主單方繳費改為雇主雇員共同繳費。這雖然使雇員承擔起部分繳費的責任,但是總的繳費率卻并沒有因此降低。而由改革的高轉制成本所帶來的壓力,又使得在新的體系下比過去更難降低繳費率。
第三,改革初期不景氣的證券市場對養老金的給付造成了很大影響。在新制度下,養老金給付水平與基金在資本市場的運營情況相關,而改革后的幾年里,證券市場不景氣導致了養老基金的收益率不高,有5個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回報率甚至低于銀行利率。因此,改革后不景氣的證券市場對養老金的給付也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第四,養老金給付水平的差異性越來越大?,F在的養老金給付水平同個人繳費總額掛鉤,對那些收入水平低且沒有固定工作的雇員和那些在正規勞動市場工作時間不長的人,由于他們的繳費水平很低,長期看必將導致他們的養老金水平偏低。另外,由于女性雇員的退休年齡要比男性雇員早5年,因此女性雇員領取的養老金一般要低于男性雇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