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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英文論文范文1
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是事務所綜合實力的一個體現,也是審計質量高低的一個保障,所以規模較大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抑制上市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一方面,具有較大規模的事務所,審計經驗較為豐富,注冊會計師具有較強的職業能力,比較容易發現上市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行為。與小所相比,大所的獨立性更強,不會因為害怕流失客戶,而向存在真實盈余管理的客戶讓步;另一方面,大規模師事務所為了保持自己的長期競爭力和聲譽,不會因為個別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行為,去承擔審計失敗的風險。所以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會提供更高質量的審計服務,識別出上市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行為,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真實盈余管理。
2.審計收費對真實盈余管理的影響
一般而言,審計收費越高,上市公司進行真實盈余管理的機會和空間越小。審計收費是會計師事務所向客戶提供審計服務而收取的等價勞動報酬。當然,事務所提供的審計服務的質量越高,審計收費相應也越高。審計質量越高,就越容易識別出上市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行為。換而言之,會計事務所收取較高的審計費用,也會承擔較高的審計壓力和審計風險,為了規避這些風險事務所也會提供出與之相匹配的高質量的審計服務,更多關注企業的日常經濟活動,就更容易識別出企業是否為了某一利益群體在刻意安排經濟業務進行真實盈余管理。
3.審計意見對真實盈余管理的影響
一方面,會計事務所不會輕易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因為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事務所將會承擔較大的流失客戶和訴訟風險。但是會計師事務所對自己審計意見附有連帶責任負責,一旦發現上市公司存在真實盈余管理的行為,也會出具相應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所以上市公司真實盈余管理程度越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概率也越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一旦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其公司的股價、聲譽都會受到嚴重影響,甚至受到證監會的處罰,所以一般上市公司不會輕易進行真實盈余管理。綜上,審計意見對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存在一定的抑制作用。
4.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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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行業中的惡性競爭所導致的過低的審計費用會對獨立性產生重大的影響:迫使事務所減少審計程序和審計時間,雇傭更多的初審人員來代替注冊會計師,以損害審計質量為代價來減少審計成本,這樣有可能無法查出重大的審計問題,即便發現,也有可能迫于審計費用的壓力而與被審單位合謀。
(二)審計收費的費用結構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這里的費用結構指主要是指某一客戶的付費占整個事務所收入的比例。當某一或某幾家客戶所提供的審計收費占事務所整個費用收入總和的比重很大時,該事務所就有可能單純從利益出發,屈從于客戶管理當局的壓力,將很難保持獨立性。
(三)審計收費支付時間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審計費用的拖欠對獨立性的損害非常嚴重。所謂拖欠審計費用,一般是指在連續審計下截止簽訂本年度審計業務約定書時尚未完全支付上年度審計費用,在變更審計下對前任事務所尚未完全支付審計費用的行為。拖欠的審計費用是對今后年度審計工作的影響,說明上市公司和事務所之間存在著非本年度審計費用外的經濟利益關系,形式上與實質上均未完全獨立。
(四)審計收費的披露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審計英文論文范文3
(一)企業內部會計審計獨立性較差
當前我國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一般都是采取企業領導直接管理的模式,這種制度模式就決定了審計工作的開展會受到管理者的制約,不利于審計工作在企業內部的全面開展。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人員大多是從企業內部各個職能部門中挑選,甚至主要是在財務會計部門中選擇,未能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制度原則,這就決定了企業會計審計工作無法嚴格按照相關制度開展審計工作。會計審計工作的組織結構、管理權限以及經費等方面都存在著獨立性較差的問題,勢必會對企業會計審計工作的開展造成不利的影響。
(二)企業會計審計方式落后
當前在我國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上,仍然是采取傳統的內部審計方式,會計審計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合法合規性進行審計監督,這種防弊查錯的事后會計審計方式,無法形成事前以及事中審計監督,造成會計審計工作的全過程監督職能得不到有效的發揮,對于企業財務會計約束監督管理的實際效果較差。
(三)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當前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早已步入了信息化,因此對于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人員除了必須具備財會理論知識以及業務工作能力之外,還必須具有較好的信息化辦公能力。然而,我國會計審計工作人員在這方面的能力欠缺較大,綜合素質水平不高,造成了企業會計審計工作效率較低。
二、現代企業會計審計管理完善策略分析
(一)確保企業會計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由于企業會計審計工作的實質就是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監督約束,因此,為了確保企業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必須確保企業會計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應該結合現代企業的管理組織結構,針對企業會計審計機構的管理建立一種新的審計管理模式,可以采取建立審計委員會的形式,避免審計管理機構在某部門或者是某管理者的單獨管理下,將審計委員會作為相對獨立的機構開展審計工作,確保審計工作能夠不受干擾的開展實施,進而提高審計效果的真實可靠性。
(二)明確企業會計審計工作重點,改善業務處理方式
提高現代企業會計審計工作水平,必須明確企業會計審計工作的重點內容。在現代企業會計審計工作的開展上,重點就是對企業的資金預算、資金流動使用、利潤分配、會計核算、業務決策以及風險管理所進行審計監督,其中最關鍵的內容就是以風險管理作為導向,提高企業對于經營風險的防范規避能力。在審計的業務處理上,則盡可能的采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利用數學模型、統計抽樣、投資分析等數字信息加工技術和方法,形成全面的審計分析報告,為企業管理層掌握企業的真實經濟狀況以及管理情況提供準確的數據參考。
(三)進一步的拓寬企業會計審計的范圍
現代企業通常都具有經營業務范圍相對較廣、職能部門劃分較細的特點,因此,針對現代企業的這些特點,應該進一步的拓展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范圍,以實現對企業整體的有效審計監督。首先,在審計工作的關口設置上,應該將關口前移,實現企業經濟活動以及業務決策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動態審計,確保能夠全方位的實施審計監管。其次,在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過程中,應該重點針對每項經濟活動以及財務會計業務的數據真實性進行審計監督,通過全面細致的審計工作流程,提高審計工作效果,為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基礎保障。
(四)建立高素質、復合型的會計審計人才隊伍
現代企業的會計審計工作的開展離不開審計人才的支撐,為了適應現代企業制度下對于會計審計工作的新要求,企業應該按照新型企業會計審計工作流程的需要,打造高水平的審計人才隊伍。對于會計審計人才隊伍的建設,首先,應該對會計審計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規范教育,確保會計審計工作人員能廉潔高效的、堅持原則、不受干擾的開展審計工作。其次,在會計審計工作人員隊伍結構的調整上,應該選擇業務素質能力高、結構知識全面以及信息化業務辦公能力強的人員補充到企業的會計審計工作隊伍之中。再次,應該針對會計審計工作人員強化業務培訓與繼續教育,通過聘請優秀專家學者授課或者是組織員工外出學習的方式,將新的會計審計理念、方法帶回企業,在企業內部建立高效完善的審計體系。
三、結語
審計英文論文范文4
關鍵詞:審計輪換制度;審計質量;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1年12月23日
一、前言
審計輪換制度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注冊會計師強制輪換和會計師事務所輪換。注冊會計師強制輪換,指注冊會計師對某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并在審計報告上簽字的年限做出限制。會計師事務所輪換是一種更為徹底的輪換制度,指的是對會計師事務所為某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年限做出一定的限制。在這樣的制度下,會計師事務所或簽字注冊會計師為某一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達到一定年限之后,上市公司必須更換事務所或簽字注冊會計師。
中國目前實施的是簽字注冊會計師強制輪換。中國證監會2003年10月8日頒布的《關于證券期貨審計業務簽字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的規定》(證監會計字[2003]13號),明確了簽字注冊會計師具體的輪換方式。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簽字注冊會計師、審計項目負責人連續為某一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證券公司、證券及期貨經營機構、證券及期貨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相關機構提供審計服務,不得超過五年。美國實施的是會計師事務所輪換,2002年《薩班斯法案》規定:負責某公司審計項目的合伙人或負責復核該審計項目的合伙人須以五年為限進行輪換。
按照DeAngelo(1981)對審計質量的經典定義,審計質量是審計師發現并報告客戶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弊的聯合概率。其中,審計師是否能發現客戶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弊是由其專業勝任能力決定的;而審計師發現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弊后是否進行報告則取決于其獨立性??梢姡瑢徲嬞|量的高低取決于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與審計師的獨立性兩個方面,專業勝任能力和獨立性越強,審計質量就越高,反之則較差。
二、文獻綜述
(一)國外研究現狀綜述。國外的審計輪換制度指會計師事務所輪換,就會計師事務所輪換是否能提高審計質量,歷來都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1、肯定觀點
(1)能大大提高審計人員的獨立性。Mautz和Sharaf(1961)注意到,長審計任期本身并不直接損害審計質量,但是可能帶來審計獨立性問題,即會在無意間損害注冊會計師的誠實公正,這是對獨立性的最大威脅。
美國參議院Metcalf委員會(1976)表示:“事務所強制輪換是提高審計質量的一種方法”,認為“公司與其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長期關系將會導致事務所與其客戶管理層的利益密切相關,從而事務所獨立發表意見變得困難,進而給審計質量帶來負面影響。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辦法是對事務所進行定期輪換。
Dopuch、King和Schwartz(2001)認為定期審計輪換制度無論在單獨實施,還是與強制審計保留制度共同實施,均顯著提高了審計獨立性,在這兩種制度都不實施的情況下,審計獨立性最差。
(2)可以控制審計任期過長帶來的職業懈怠。Mautz、Sharaf(1961)和Johnson、Lys(1990)都發現:注冊會計師與客戶建立聯系的時間越長,對自己所采用的審計程序形成思維定式,審計工作變得過于程式化,不易發現被審計單位的異常情況,對審計質量造成負面影響。
Knapp(1991)在調查審計委員會成員對事務所規模、任期以及審計策略與審計質量之間關系的看法后發現,在審計委員會成員看來,當審計任期較短時(1~5年),審計任期與事務所發現錯誤的能力正相關,而隨著任期的增加,審計任期與發現錯誤的能力負相關。
2、否定觀點
(1)不能有效提高審計人員的獨立性。雖然美國《薩班斯法案》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的任期做出了規定,但沒有要求強制輪換,美國國會要求國家會計總署針對事務所強制輪換制度可能對上市公司帶來的潛在影響進行研究。該研究表明,這一制度將為上市公司帶來額外的財務成本,而且新的會計師事務所沒有前任事務所積累下來的關于上市公司內部制度方面的資料,因而會計師事務所強制輪換制度并非能夠增強審計獨立性進而提高審計質量的有效政策。Dunham(2002)認為,新輪換的審計師缺乏通過經驗積累而形成的對經驗特點了解,缺乏對特定客戶的專門知識的積累,因而其保持審計獨立性的能力受限,進而影響審計質量。
(2)影響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Bates、Homer L.等(1982)以67家會計師事務所為樣本,研究了審計師、客戶關系對審計師重要性水平判斷的影響。結果表明,沒有進行審計師強制輪換的樣本組的重要性水平顯著高于進行審計師強制輪換的樣本組,從而反對輪換事務所。Carcello和Nagy(2004)發現,財務報表舞弊較容易發生在審計合約的初期。隨著審計任期的延長,審計師對客戶更加熟悉,更有經驗,有助于進行復雜的決策和判斷。
(3)加大審計成本。美國審計總署GAO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強制輪換潛在影響的研究報告(2004)發現:幾乎所有最大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財富》1000公眾公司認為,會計師事務所強制輪換的成本可能超過收益。GAO認為,如果考慮到額外的財務成本、以前對公眾公司審計所獲得的經驗的損失以及當前正在實施的改革,事務所強制輪換可能并不是加強審計師獨立性和提高審計質量的最有效途徑。
(4)增加審計失敗的風險。Palmrose(1991)認為,在新獲得審計業務開始的幾年,更容易遭遇審計過失的訴訟,主要原因是注冊會計師缺乏識別客戶特殊風險和問題的足夠經驗。這里所說的經驗是指注冊會計師擁有的對某一行業或某一特定客戶的專有知識和專業技能,即專有性資產。
另外,有些學者從盈余管理的角度進行了相關的實證研究,結果表明長審計任期并不損害審計質量,相反還能抑制管理當局的盈余管理行為。Johnson和Reynolds(2002)使用異常應計的絕對值以及應計持續性來衡量審計質量,研究了事務所任期與盈余管理、應計持續性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較長審計任期的財務報告質量并沒有下降,審計任期的延長不會損害審計質量。Myers和Omer(2003)使用非正常應計項目絕對值和當前應計項目絕對值作為盈余質量的替代指標,研究了審計任期對盈余質量的影響,發現審計任期越長的公司的可操縱性應計的絕對值與流動性應計的絕對值越低,說明較長的審計任期能夠抑制公司管理當局的盈余管理行為。
(二)國內研究現狀。在我國,目前理論界對強制輪換的研究還處于初始階段,相關的研究比較少,對強制輪換所持的觀點也不盡相同,且主要是以規范研究為主,實證研究近年來也有所發展。
1、肯定觀點。認為強制輪換可以提高審計質量的學制,主要認為該制度可以提高審計師的獨立性,進而提高審計質量。例如,熊劍、羅晨燕(2003)指出,審計輪換制度可以從提高審計獨立性、減少審計判斷偏誤和保持審計職業謹慎等方面提高審計質量;何紅渠、潘春霞(2004)和吳粒、張璐(2004)認為,我國應當實施更為徹底的事務所輪換制度,以適應我國審計市場的發展狀況;兆華(2005)運用博弈理論研究了被審單位與事務所的“共謀”作假行為,認為事務所定期輪換制是發現“共謀”作假的最佳制度設計,對治理“共謀”作假是有效的,并進一步指出我國實行事務所定期輪換制的迫切性。
2、否定觀點。與持肯定觀點的學者恰恰相反的是,有學者認為審計輪換制度不但不會提高審計質量,還會增加初次審計成本。如鄧宇星(2003)認為,從長期來看,并無證據顯示審計輪換制能夠獲得其提高審計師的獨立性的益處,反而它可能有損審計質量,增加成本。
夏立軍、陳信元(2005)以滬深股市1996~1998年期間可能具有盈余管理行為的公司(ROE介于10%和11%之間的公司)為樣本,對審計師任期與審計意見的關系進行了實證檢驗,研究發現,審計師任期增加不會削弱審計獨立性,而對于規模較大的事務所而言,還會增強其獨立性,對審計質量產生正面影響。
李爽與吳溪(2006)考察了證券市場中簽字注冊會計師的自然輪換規律,以及強制輪換政策的執行情況與產生的初步影響。研究發現,簽字注冊會計師強制輪換的效果是有限的。
3、中間觀點。持該觀點的學者認為,審計輪換制度對審計質量的影響是不確定的,既有積極的一面,又有不足的一面,不能簡單地認為審計輪換制度與審計質量是正相關還是負相關。如余玉苗發現,在長審計任期情況下,既存在損害審計質量的因素,也存在提高審計質量的因素;夏明會(2002)認為,審計師輪換的優點是能直接或間接提升審計獨立性或提高審計質量;缺點是有損學習經驗效應和增加審計成本。
三、國內外研究綜合評述
綜上所述,盡管國內外學者對審計輪換制度進行了激烈的討論和實證研究,但是都沒有對審計輪換制度是否提高審計質量形成一致的看法。
國外學者在這一問題上,不僅從理論上進行了論證,更多的是拿出具體數據進行分析和研究;從結論來看,分析性研究和實驗研究的結果更傾向于支持審計輪換制度會損害審計獨立性,造成職業懈怠,增加審計成本、審計失敗風險進而損害審計質量,或審計輪換制度可以提高審計質量但提高有限的觀點,相關的實證研究結果也多顯示較長審計任期反而會提高審計質量,因此更傾向于反對審計強制輪換制度。
國內學者在這一問題上似乎表現得模棱兩可,審計輪換制度到底能否提高審計質量還不得而知。國內研究缺少實證,且其研究思路與方法也基本沿襲了國外的模式,實證研究的結果同國外學者的觀點基本一致,即不支持審計強制輪換制度。
但是本文觀點認為,審計輪換制度能夠提高審計質量,我國應當實施更為徹底的事務所輪換,只是任何一種制度本身不能單獨的發揮其作用。相信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監管機制的不斷完善,審計輪換制度的積極作用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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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英文論文范文5
【關鍵詞】會計電算化;審計;信息系統
(1)存貨盤點觀察小組應由熟悉客戶營運情況的有經驗干部領導。風險愈大,要求的經驗愈高。對于較欠經驗的助理人員,應給予適當的督導,并鼓勵他們將疑點問題告知現場合伙人員或其他領導。(2)如合伙人或領導無法親臨盤點現場,應預留電話,以便助理人員遇到重大問題時聯絡。審核前預先召開會議,提示重點,可以幫助較欠經驗的助理人員注意到論文潛在的問題。(3)執行盤點審核時:①抽查的重點應為高價值的項目。②如果不是每一個地點均列入審核范圍,不要事先或太早告知客戶前往的地點;如果采用循環盤點的方式,不要輕易讓客戶熟悉選樣的模式。③對于重大或不尋常的盤點差異、客戶人員記錄核查人員抽查項目、客戶人員對查核程序過度關心等現象,審計人員均應提高專業警覺性。④對于好像很久未用的存貨項目,或存放的地點或方式不尋常的項目,應保持警惕,弄清是否有受損、過時及過量的存貨。⑤盤點時公司及工廠間的存貨調撥收發活動,應盡量避免或減少;如不可避免,應做好適當控制。
加大執法力度,杜絕企業短期行為為徹底杜絕企業的短期行為,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合法,除了對企業加大審計力度外,還應以法律對企業進行約束。1.重新修訂《會計法》、《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通過立法程序明確規定如下內容:首先,企業經營者應承擔的短期行為方面的法律責任。凡是由企業經營者個人行為因素造成的,無論其對短期行為的界限是否清楚,也無論是否經過會計人員之手,均應追究企業經營者的責任;凡是直接由會計人員個人行為因素造成的,應追究會計行為主體和企業經營者的相應責任;其次,因企業對外提供虛假會計信息而給投資者、債權人等廣大會計信息使用者導致決策失誤等而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最后,民事賠償的主體應是會計信息失真的責任者即企業經營者,而不是企業法人實體,更不是會計行世界經濟的快速發展,計算機技術的廣泛應用,使會計電算化已成為現實并廣泛應用。會計電算化是審計變革的催化劑,它將大大加快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按照審計環境要求進行審計變革的進程。
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的定義及特點(一)電算化信息系統的定義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CAIS---ComputerizedAccountingInformationSystem)指的是以計算機為主要信息處理手段的會計信息系統,該系統是由人員、計算機硬件、計算機軟件、相關的信息資料文件和會計規范等基本要素組成,是一個人機結合的系統。(二)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的特點1.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基本特點(1)數據存儲的磁性化、無紙化。(2)內部控制的程序化。在手工會計方式下,管理人員可以通過職能分割、人員的分工形成內部控制體系。(3)數據處理的集中化、自動化。(4)會計人員業務知識的多面化。2.會計電算化系統與手工會計系統的區別(1)數據準確性明顯提高。計算機具有高精度、高準確性和邏輯判斷的特點,使得數據的準確性有了明顯的提高。(2)數據處理速度明顯提高。計算機具有高速處理數據的能力,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利用計算機自動處理會計數據,極大的提高了數據處理的效率,增強了系統的及時性。(3)提供信息的系統性、全面性、共享性大大增強,能夠為管理者、投資人、債權人、財政稅務部門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
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對審計的影響(一)對審計線索的影響在電算化會計中,計算機的使用改變了會計記錄的存儲與處理,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會計憑證的存儲與處理。原始憑證或記賬憑證一經輸入機內,便以文件的形式存入機內的數據文件。(2)帳薄的存儲與處理??偡诸悗槲募妫骷毞诸悗げ捎脻M頁打印式,因而導致兩類數據之間的日常核對只能在機內進行。帳薄登錄時,通過計算機登帳程序自動執行,使用的是哪一種程序難以判斷。(3)報表的編制采用按事先的公式到帳薄文件、其他報表文件中取數計算,數據來源、公式定義、編制結果、打印格式等均采用機內文件的形式。由于磁性介質修改不留痕跡的特點,使審計人員很難相信打印輸出的會計報表,正是根據企業單位提供的公式定義文件加以編制的。(二)會計系統內部控制的改變由于會計系統實現了電算化,手工會計系統原有的內部控制已不能適應電子數據處理的新特點,不能有效的降低電算化會計系統特有的風險。為了系統的安全可靠和系統處理與存儲的會計信息準確完整,必須考慮電算化系統的特點,針對其固有的風險,建立新的內部控制。這些內部控制除了有關電子數據處理的制度、規定和人工執行的程序控制外,內部控制的程序化是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一個重要特點。對程序控制,審計員要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進行審計。對于電算化信息系統內部控制的弱點,審計人員要能評估其影響,并向被審單位提出改進的建議。(三)對審計內容的影響在會計電算化的條件下,審計的經濟監督職能并沒有改變。但由于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的特點及固有的風險決定了審計的內容要發生相應的變化,包括對計算機處理和控制功能的審查。這是在傳統的手工審計中所沒有的。因此,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審計內容就應當包括系統的開發與設計、會計軟件的程序、數據文件以及內部控制的審計等。(四)審計技術的改變在手工會計處理的條件下,審計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順查、逆查或抽查。審查一般采用審閱、核對、分析、比較、調查和證實等方法。所有審查工作都是由人工完成的。在會計電算化條件下,會計的特點決定了審計的內容和技術的改變。雖然人工的各種審查技術仍是很重要的,但計算機輔助審計是必不可少的審計技術。(五)對審計人員的要求更高在會計電算化條件下,由于審計線索內部控制、內容和審計技術的改變,決定了對審計人員的要求更高了,即審計人員不僅要有會計、審計理論和實務知識,而且要掌握計算機和電算化會計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六)審計標準和準則的變化人們在過去的審計工作中已建立起一整套審計標準,如審計人員標準、審計報告標準等。但由于審計線索、審計內容、審計技術等的變化,過去的審計標準的某些部分已不再適用,而與電算化系統有關的準則和標準尚未建立,所以,在這種形勢下,要完成審計工作,必須修改和完善相應的審計準則和標準。由上述可見,會計電算化給審計提出了許多新問題、新要求。傳統的手工審計已不能適應電算化的要求。學習、研究和開展計算機審計是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新課題和新任務。
三、對會計電算化系統進行審計的對策(一)努力抓好會計電算化系統的審計工作電算化會計系統開發審計是審計人員對電算化會計系統開發過程中的可行性研究、設計、試行等所進行的審查和鑒證。系統開發前,審計人員通過參與開發過程實施事前審計,根據系統開發過程中的控制點,隨時審查系統的開況。審計人員在電算化會計系統開發完成后,對系統開發質量進行的審計為事后審計。事后審計的重點是會計電算化各項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其目的是弄清系統是否在可控制下運行,能否保證數據處理和輸出結果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審計人員一般可采用符合性測試方法審查已開發的電算化會計系統。(二)積極培養復合型知識結構的審計人員(1)加強廣大審計人員計算機知識及應用能力的培訓,逐步擴展和更新現有的計算機知識,提高操作水平,以達到能夠對數據庫等電算化會計處理系統進行操作來獲取審計證據的目的;(2)合理配置審計小組人員,充分考慮審計專家和計算機專家的緊密配合,合理分工,相互溝通;(3)在高校財經類專業的教學中重視計算機正規知識的教育,除開設計算機基礎、程序設計、會計電算化等課程之外,還要開設計算機輔助設計等相關課程,使高校成為培養計算機審計后備人才的搖籃。(三)加強對會計信息系統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對會計電算化系統內部控制制度的審核與評價應從程序控制和制度控制兩方面的測試與評價進行。程序控制的責任者是軟件開發部門。對本單位自行設計開發的電算化系統,應結合開發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檔資料,審計系統的開發計劃是否經過嚴密的審證,仔細研究調查后方可實施。制度控制的責任者是會計軟件的使用單位。審查系統工作環境的控制是否完善,是否建立和健全機器設備使用控制制度,是否制定和執行科學的操作規程以保證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四)大力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有兩種,即審計軟件和測試數據。審計軟件由審計人員使用的計算程序所組成,處理來源于被審計單位會計制度的重要審計數據。測試數據技術是用于執行審計程序時將數據輸入被審計單位的計算機系統,并將獲得的結果同預定的結果相比較。計算機輔助審計不但要對輸入的原始數據和打印輸出的會計數據進行審查,還必須對計算機信息處理系統的程序、相關的內部控制系統、數據文件以及對計算機硬件本身的可靠程序進行審計。這樣才能保證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系統數據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準確性。四、對未來審計方式的展望20世紀80年代后期西方出現的計算機審計整合法,它將傳統審計(財務審計)和計算機(電子數據處理)審計結合為一體。在這個階段,所有的高級審計人員都受到計算機審計和財務審計的訓練,無須交叉咨詢。一般審計人員也接受過計算機審計和財務審計的基本訓練。計算機審計技術小組主要是開發設計審計軟件。整個系統的審計報告不再分計算機系統和會計系統兩種形式,而是一份綜合審計報告。應用這一方式,審計的效率將大大提高。這一計算機審計的方法,體現了審計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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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英文論文范文6
論文關鍵詞:注冊會計師審計法律責任
從2o世紀60年代起,美國等注冊會計師審計比較發達的國家,出現了許多投資者和債權人等審計報告使用人對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訴訟案件,當時就引起了會計職業界和社會公眾的關注。進入2o世紀9o年代以來,這種法律訴訟案有增無減,而且數量越來越多,賠償金額越來越高,迫使注冊會計師更為關切其法律責任,以維護自身的利益。在我國,近幾年來,由于審計和其他鑒證業務而引起的法律訴訟越來越普遍,從舊三大案(“原野公司案”、“長城機電公司案”和“中國水利國際集團公司案”)到新三大案(“瓊民源寨’、“紅光實業案”和“東方鍋爐案”),以至最近轟動全國的“銀廣夏”案件,注冊會計師都涉案其中,遭受各方面的猛烈抨擊。為了合理應對法律訴訟,提高審計風險意識,必須充分了解注冊會計師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其成因。
一、形成我國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根本原因
發生法律訴訟案,注冊會計師要么被委托人控告,要么被相關的第三者控告,但導致其法律責任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被審計單位(上市公司等)的責任,有的是注冊會計師自己的責任,有的很可能是雙方共同的責任,也有的可能是會計報表的使用者對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的錯誤理解而造成的,還有的與注冊會計師執業的法律環境相關,而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則是由被審計單位和注冊會計師自己造成的。
(一)因被審計單位導致法律責任的原因
1.錯誤、舞弊和違法行為。被審計單位對其所報送的會計報表負有披露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會計責任。當被審計單位出于某種目的或無意識的錯誤使其會計報表出現虛假信息或重大錯報,但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未能查出被審計單位的這些錯誤、舞弊和違法行為,而給第三者或其他有關各方造成經濟損失,就有可能遭受他人的控訴,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所謂錯誤(ers)E,是指客戶財務報表無意錯報或遺漏,可能涉及以下行為:編制會計報表所用的數據收集或處理出錯;由于疏忽或誤解事實,造成會計估計不正確;有關金額、分類、表達方式或披露的會計原則應用錯誤。
所謂舞弊(ineodarities)E1J,是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故意錯報或遺漏。主要包括:篡改、偽造或變造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記錄和會計憑證;有意用錯誤會計原則來處理金額、分類、表達方式或披露等。
所謂違法行為(indiaacts)uJ,是指賄賂、不合法政治捐助和違反特定法律及政府規定的行為。
對于上述被審計單位的錯誤、舞弊和違法行為,被審計單位應該負直接的會計責任。而注冊會計師只能負審計責任。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只要嚴格遵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應該可以將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誤、舞弊和違法行為查出來。但由于現代審計是以內部控制制度為基礎的抽樣審計,注冊會計師不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進行詳盡審查,只能采用抽樣審計的方式,這樣就必定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不能苛求注冊會計師發現和披露會計報表中的所有錯誤和遺漏。當然,這并不是說注冊會計師不必對會計報表中未查出的所有事項負任何責任,其關鍵在于看未能查出錯誤的漏報的原因是否源于注冊會計師自身。
2.經營失敗。也稱作營業失誤。在變幻莫測的市場經濟環境中,當投資者或債權人將其資本投入或者借給企業后,就面臨著某種程度的經營風險。而當一個企業由于決策失誤或其他原因面臨破產或破產倒閉,使投資者和債權人蒙受巨大損失,這就是經營失敗J。這時相關各方蒙受損失的責任應當歸于經營環境或管理當局來承擔,與注冊會計師所執行的審計并無聯系。而審計失敗則是由于注冊會計師本身原因導致的審計報告使使用人蒙受損失。這時各方蒙受的損失則應視情節輕重由注冊會計師來承擔。
但是由于有些報表使用人分不清經營失敗和審計失敗的區別,再加上投資者、債權人等相關各方為了彌補自己的損失,總是想找到一個替罪羊為其承擔責任,這樣也會引起法律訴訟,使注冊會計師背負法律責任。
(--)因注冊會計師自身導致法律責任的原因
由于注冊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本身的一些原因,比如專業能力、素質水平不夠高,在執業過程中沒有遵循獨立審計準則,或者由于違約、過失和欺詐等原因,致使客戶或第三者遭受經濟損失,那么,注冊會計師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違約。違約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幾方未能達到合同條款的要求L3J。當由于違約給他人造成損失時,注冊會計師應承擔違約責任。例如某會計師事務所在商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納稅申報表或違反了與客戶訂立的有關協議等。
2。過失。過失是指在一定的條件下,缺少人們應具有的合理的謹慎[。評價注冊會計師的過失,是以其他注冊會計師在相同條件下可達到的謹慎為標準的。按其程度的不同,可分為普通過失和重大過失。普通過失是指沒有保持職業上應有的合理的謹慎。如注冊會計師未按特定審計的項目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審計證據,這就是一種普通過失。重大過失是指連最基本的職業謹慎都不保持,對業務或相關事務漠不關心,滿不在乎。對注冊會計師而言,是指根本沒有遵循《獨立審計準則》或沒有按照準則的專業標準執行審計。
3.欺詐(也稱作注冊會計師舞弊)。欺詐是一種以欺騙或坑害他人為目的的一種故意的錯誤行為J。具有不良動機是欺詐的重要特征,對注冊會計師而言,欺詐就是為了達到欺騙他人的目的,以謀取自己的私利,明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有重大錯報,卻加以虛假的陳述,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現階段我國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發生變化的特殊原因
我國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發生變化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社會經濟機制的轉變,這種轉變使注冊會計師的工作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也使得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發生了變化。
(一)會計目標的多元化,提高了審計風險
當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一方面,會計目標由過去單一的經管責任向多元化發展,既為經營管理責任服務,又為經營決策服務。此時,會計處理不得不在這兩種要求之間予以平衡,從而增加了對會計信息解釋的可爭議性。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中經管責任的關系人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間的經濟責任關系也成為具有雙向約束力的約定權責關系。這種平等權利,既給了受托方自主處理會計信息的機遇,也增強了委托方要求獲得合理保證的會計信息的需求。這就給會計信息的理解沖突埋下了伏筆??梢娫谑袌鼋洕鷹l件下,由于經濟環境的變化,會計信息處理的復雜化以及不同階層理解沖突的增加,必然導致審計風險。而解決這些審計風險的最根本的方法之一,就是依靠法律手段來調節雙方的理解沖突。
(二)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信息的經濟后果性增加了審計法律責任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條件下,會計信息的經濟后果及影響范圍是相當有限的,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證券市場的存在使得委托方與受托方的關系變得不確定,雙方的關系是否建立與解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于會計信息的反映內容。因此,會計信息的決策作用變得非常重要。一項小小的錯誤會計信息,可能會導致整個社會資金幾萬、幾十萬甚至幾個億的錯誤流向。正是由于會計信息的經濟后果性日益突出,一旦產生不應出現的經濟后果性,或者鑒定會計信息與使用會計信息的雙方對這種經濟后果性產生不同看法時,必將帶來法律上的沖突。因此,會計信息經濟后果性的增大,也會引起相關的審計法律問題。
(三)市場經濟主體的平等性,強化了各主體的法律責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法律已成為詞節個人與社會、秩序與自由、權威與服從三大矛盾的準則。法律地位的平等表明了受托方與委托方具有相同的經濟權利。當對會計信息的理解發生沖突時,雙方不再依據行政權力與級別,而更多的是依據原先制定的“游戲規則”——法律條文來處理有關的爭議。由于權利的保障及法制的完善,使得各方都有了依法自衛的勇氣與能力。因此,運用法律手段來詞節會計信息處理與理解的沖突,必將成為市場經濟環境中最為常見的手段之一。
(四)注冊會計師相關法律條文的矛盾性,導致了法律責任的復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