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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居家養老建議范文1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障;差異化
一、農村養老保障現狀
(一)家庭養老
受“養兒防老”這一傳統觀念的影響,家庭養老仍然是農村地區一種自發的主要的養老模式。雖然現階段農村地區已經實行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保障程度較弱,而且其他保障層次惠及面不廣,這使得家庭養老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還會發揮重要作用。
在當前社會經濟轉型期,城鎮化還在深入,土地的保障功能正被削弱;很多農民由農村進入城市,空巢家庭比例攀升,同時家庭養老缺乏制度約束,這些因素使得家庭養老已經不能滿足農村養老保障的實際需求。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以保障農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為目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該項制度于2009年下半年開始試點,2015年將實現全覆蓋。農民拿到的養老金有兩部分,一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來自于個人繳費;二是基礎養老金,這部分資金來源于國家財政保證,所有滿60歲的農村老人都能享受該普惠式養老金。
無可置疑這是一項惠民政策,填補了農村居民養老保險長期以來的制度缺位。但另一方面,這項政策的基本原則是低水平、廣覆蓋,只能是保障基本需求,無法滿足當前農村多元化的養老保障需求。
(三)農村五保供養制度
農村五保供養是依照《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對喪失勞動能力和生活無依靠的老、弱、孤、寡、殘的農民實行保吃、保穿、保燒、保教、保葬的一種社會救助制度。這項制度針對的是特殊人群,由財政預算提供資金。具體供養形式分為集中供養、分散供養。集中供養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供養服務;分散供養可由村民委員會提供照料,也可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到2011年年底,農村居民五保集中供養人數182.2萬人,分散供養人數365.7萬人,但這只占到農村人口極小的一部分。
(四)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對于家庭人均純收入未達到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貧困農村人口,可由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給予資助。農村老年人口也是該項制度的受益人群,這是對上述幾個保障層次的補充。
自2007年以來的新農村建設中,政府部門不斷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目前各省市都廣泛開展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低保受益人數已有3400多萬,這其中包括了相當一部分老年貧困人口。
除了以上幾種農村養老保障形式外,一些富裕地區的村集體對村民實行福利分配制度,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屬于養老保障。例如,無錫市前洲鎮西塘村每個村民都有養老保險,到了退休年齡能拿到2000多元退休金。當然只有經濟很發達的農村地區才能實行類似形式的養老保障,對我國廣大農村而言這并不具有代表性。
二、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地區差異化明顯
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由于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區差異很大。就當前情況而言,家庭養老仍然是農村養老的主體形式,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其他養老形式沒有發揮更大作用的空間。而東部地區鄉鎮、集體經濟發展較快,農業經濟比重降低,養老需求也呈現多元化,各種形式的養老制度如居家養老等推進情況良好。因此需要結合我國國情,根據不同的養老需求,對各種形式的養老保障方式進行有效配置,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養老保障體系。
三、多層次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這一體系架構可以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提供資金支持,主要包括社會救助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商業養老和補充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具體的服務方式,包括家庭養老、居家養老、機構養老。
(一)資金來源
(1)社會救助制度
這一層次應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主體,五保戶供養、特困戶補助、醫療救助等為補充。其保障目標是維持生活困難農村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農村老年人口是一個弱勢群體,這一層次應優先照顧鰥寡孤獨的農村貧困老人,讓其基本生活有保障。
2012年9月政府部門頒布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強調要加大政府投入,確保把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相關的制度安排有了,其關鍵問題是如何保證救助資金來源。
另一方面還需要動態調整保障標準,提升社會救助的內涵。特別是一些經濟較發達地區,更應不斷提高農村保障標準,讓當地的貧困老人也能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2)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新農保已經在大部分農村地區開展,越來越多地農民享受到了基本的養老保障,但是新農保與其他養老制度的銜接問題還需進一步解決。由于進城務工農民的流動性較強,養老保險的參保狀況較混亂,需要更靈活的制度安排,適應各種實際情況;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的配套銜接也需要盡早落實。這就需要建立養老保障全國聯網信息平臺,為養老保障制度的轉移、銜接提供便利。
(3)商業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層次
隨著農民收入的提高,一些富裕的農民也開始購買商業養老保險。部分保險公司已經看到了農村市場的發展潛力,正在積極開發適合農村地區的養老保險產品。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障的重要補充,政府部門應該進一步細化鼓勵政策,倡導保險公司深入開拓農村養老領域。
補充養老保險是有一定經濟實力的集體組織、企業等自愿辦理的養老保險,它可以看成是對農村居民的一種額外福利,介于商業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之間。
(二)養老服務方式
(1)家庭養老
傳統家庭觀念在農村地區仍然深入人心。盡管家庭的養老保障功能在退化,但是家庭所提供的精神慰藉和物質、人力支持仍然是目前任何一個層次的養老保障無法替代的。很多老年人還是傾向于家庭養老。農村基層領導部門一方面還是應宣揚孝文化和家庭養老的重要作用,從道德層面加強約束,給予村民精神、物質支持,同時對不贍養甚至虐待、遺棄老人的行為進行干預、懲罰。
(2)農村居家養老
我國農村地區由于年輕人外出務工,空巢老人比例其實大于城鎮。但由于農村地區經濟欠發達及家庭養老的傳統觀念,讓老人都去養老院養老顯然是不合時宜的。目前城鎮地區已經在全面推進居家養老,它的發展與成熟為農村地區發展居家養老提供了向導。很多農村地區也已開始探索發展相適應的農村居家養老。
居家養老的內涵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依靠,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社會化服務以解決基本的日常生活問題,服務內容一般包括生活照料與醫療服務。對農村老年居民而言,可以享受到專業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飲食起居、衛生清潔、上門陪護等服務,老人子女的經濟、精神負擔也得到了減輕。
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面臨以下問題:政策扶持如何制度化、常態化;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缺乏整合各方資源的平臺;養老服務業社會化程度低,服務人員不成規模,相關服務中介組織發展滯后等。
(3)機構養老
機構養老即到養老院去養老,是居家養老的有力補充,也是農村養老體系中的重要一環。農村機構養老的現狀是很多農村地區養老院數量少,設施有限,服務內容單一,缺乏專業從業人員。
充足的資金保障是首要問題。除開政府的財政撥款,村鎮集體經濟也可為本村養老機構注入部分資金,農村老人可用土地或者積蓄來獲取保障。另一方面還需要充實養老從業人員隊伍,加強農村養老服務的可持續性。
上述幾個層次構建了一個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各地可以結合自身情況,分步驟、分階段、分層次實施。在養老保障資金支持到位的基礎上,靈活選擇家庭養老、居家養老、機構養老等多種養老服務方式,滿足不同層次養老保障需求。
四、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對策建議
1.加快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立法。目前養老保障方面的法規只有2010年頒布的《社會保險法》,只對新農保有明確的規定,其他農村養老保障的相關制度大多以政策文件形式出臺。這方面可以加快立法,使各項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同時具有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2.落實政府職責,加大財政補貼力度。農村地區的養老保障一直非常薄弱,這跟養老資源的配置、分布不平衡有關。在現階段,政府應加大財政補貼力度,養老資源向農村地區傾斜,實現城市對農村的“反哺”。特別是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各級政府承擔的責任應該更大。
3.加強農村養老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地區的公共服務設施匱乏,而農村居家養老、機構養老都需要依托一系列的老人居家養老服務站、老人日托中心等硬件設施。因此,農村養老保障體系要完善,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必不可少。這需要結合當地老年人實際需要,整合各方資源,建設必要的基礎服務設施,推進專業化養老服務。
4.建立專業的養老服務隊伍。無論是居家養老還是機構養老,都需要專業的養老服務人員。專業的養老服務隊伍可分兩個層次,一是規范的管理隊伍監督協調養老服務體系的運行和具體工作開展;二是以農村無業婦女為主體的專職服務隊伍。經過專業的培訓,農村無業婦女能夠提供貼近老人實際需求的專業化服務,這在農村非常切實可行。另外可采取激勵機制建立相對穩定的志愿者服務隊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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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居家養老建議范文2
一、強化輿論宣傳,推進老齡工作健康發展
1、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采取制作板報、條幅、座談、講座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老齡化形勢、老齡工作方針政策、老年法律法規宣傳,進一步優化老齡工作環境。
2、開展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活動,評選表彰“南關區十大孝親敬老家庭”活動,主動協調新聞媒體對涌現出來的敬老好典型的宣*傳,努力營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會氛圍。
3、積極總結推廣老齡委成員單位、基層社區和農村開展老齡工作的典型經驗,推進老齡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認真做好《吉林老年報》的征訂工作。
二、以民生工作為主線,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
1、抓好特困老人助養工作。按照市老齡辦助養金“1比1”匹配政策,按時為特困老人發放助養金,努力擴大助養面。
2、進一步做好高齡老人生活補貼發放工作。按時發放高齡老人生活補貼,規范管理,統一制定《高齡老人季度走訪工作手冊》,防止高齡老人補貼漏報、瞞報等現象發生。做好百歲老人的春節慰問工作。
3、開通“綠色通道”,方便老年人辦*證。對于家在區政府附近的老年人,可以不到社區直接到老齡委辦理老年證;對于身體不便,不能辦理老年證的老人,街道社區老齡工作者親自到家里現場辦公,熱情服務,任勞任怨。
4、加強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協助民政部門抓好居家養老社會化服務工作,參與謀劃,積極扶持,重點抓好養老服務員公益崗位、空巢老人日常服務,促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廣泛開展老年文化體育活動
1、以開展敬老月活動為契機,充分發揮社區、村組織和老年文體群團組織的作用,開
展好老年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2、積極參*加市老齡辦舉辦的“快樂夕陽紅”老年旅游,“千名老人看長春”等大型活動。積極參加省老齡辦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
3、積極發展老年教育事業。努力辦好老年大學,對區老年大學要在辦學方向及方法上進行深入地探討和研究,確實把老年大學辦成有社會影響力,深受老年人歡迎的一所學校。
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圍繞當前老齡工作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理論探討和研究。
1、開展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方式的調查,全面了解農村老人養老、醫療、文化生活、老年維權等方面的情況,剖析影響農村老齡工作開展的瓶頸及解決問題的措施。
2、開展居家養老服務*長效機制的調查,深入了解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為推動全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可操作性強的對策和建議。在鞏固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基礎上,著力推進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五、加強老齡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
農村居家養老建議范文3
在城市化發展與國家人口自由遷移政策雙重推動下,陜西城鎮化水平快速提高。據統計,2011年年底,陜西城鎮人口達到1770.2萬人,占總人口的47.3%,城鎮化率達到47%,到2012年城鎮化率達到49.9%。在陜西快速城鎮化過程中,由于與城鎮化相適應的一系列社會政策未能及時跟進,引發出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其中農村養老問題就是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近10年,陜西省城鎮化進程處于加速期?!笆晃濉睍r期,陜西城鎮化率提升幅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城鎮化率與全國的差距由2005年的5.3%縮小到4.3%。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55%,比全國高0.17%。
陜西省的城鎮化主要是以農村青壯年勞動力人口流入城市打工就業為基本特征,絕大多數老年人被留在農村,農村“空心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已成為農村一種普遍現象。經調查,2010年陜西省本省流動人口492萬,占到常住人口的13.18%。在本省流動人口中,流動到外省市的161.2萬,占本省流動人口的32.76%,其中50%以上的人口流向了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及北京等大城市;省內跨市流動的101.52萬,占20.6%。以上數據表明,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城鄉壁壘的消除,農村青壯年人口的大量外流,“空巢老人”大幅增加,加劇了農村人口老齡化趨勢,也使養老服務的需求大大增加,并且陜西農村老齡化程度明顯高于城鎮老齡化水平,這使農村養老問題更加突出。
二、新型城鎮進程中陜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法制監管體系不健全
目前,我國有關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法律體系不健全,致使各個地方政府在設立本地區的養老保障項目時,無法可依,無章可循,降低了地方政府實施養老保障制度的規范性和有效性。同時,農村養老保障管理部門各自為政,多頭管理,養老保險金的籌集和運用根據地方政府部門的意愿執行,導致基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基金的保值增值面臨更大的風險,不利于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的推動。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資金缺乏,來源單一
近年來,政府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基本保持在10%-11%之間,其中很大一部分給了城鎮居民,而農村居民只享受小部分份額。而且農民增收緩慢,當收入較少時,在維持正常的生產生活條件下,很難為養老支出一部分儲蓄資金,農村經濟發展速度的緩慢,導致資金來源減少。在新農保制度實施過程中,一些經濟欠發達、財力不足的地區,縣、區、鄉鎮和村集體對承擔的財政補貼普遍感到力不從心。且很多地區的財政投入實際上大部分沒有到位,統籌賬戶處于空賬運行狀態。
(三)城鄉老齡化倒置現象加劇了農村養老負擔
近年來,陜西老年人口比重逐漸增加,而且速度逐漸加快。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陜西總人口規模約為3732.74萬人,0-14歲人口占14.71%,60歲及以上人口占12.85%,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占8.53%;與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陜西0-14歲人口的比重下降了9.31個百分點,陜西60歲及以上人口上升了3.38個百分點,陜西65歲及以上人口上升了3.4個百分點,陜西已進入老齡化社會。這種人口老齡化以及我國特殊的老齡化城鄉倒置現象必然導致老年人口增多。特別是農村老年人口絕對和相對的增長,城鄉老齡化倒置的現象將更趨嚴重,農村養老負擔日益加重。
三、完善陜西社會養老保險的建議
(一)健全農村養老保險的法制監管體系
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法律體系還不健全,對于已經出臺的養老保障法律、法規,立法層次普遍較低,缺乏權威性和必要的法律責任制度,且實際監管中政出多門。因此,陜西省政府應以法律規定為依據,在地方行政法規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中,對政府、企業和個人在養老保障中所享有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做出明確的規定。將政府責任、參保農民權利與義務、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給付、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以及養老保險管理與監督等內容以法律方式明確規定。依照本省社會經濟發展的情況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形成一個完整的農村養老保險法律體系,保障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良性運行。
(二)建立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的多元化體系
首先,改變重城輕鄉的投入體制,加大對農村及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投入,加大對農村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將資源更多投入到農村養老服務基礎設施中去,減少農村養老服務產業的稅收等。同時建立省、市縣三級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配套投入機制,逐步提高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水平。其次,在發展農村養老服務體系的過程中, 政府要綜合運用金融、土地的、稅收等手段來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農村養老產業,實現農村養老服務供給主體的多元化,要消除體制性障礙,構建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的合作伙伴關系,加速農村養老服務業的發展。
(三)建立陜西農村特色的服務型居家養老模式
農村服務型居家養老模式是以農村家庭為載體,以子女履行法定贍養和照料義務為前提,由政府主導并依托農村社區和社會力量,向農村老年人口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衛生保健、家政服務和精神慰藉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這種模式介于家庭養老和社會機構養老之間,較好地兼容了傳統養老模式和現代化養老模式的優勢。因此,陜西在發展農村服務型居家養老模式,應開展多元化的居家養老形式探索,將個人、家庭、農村集體社區和政府有機的結合起來,根據不同需求層次的老年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形成適合當地農村居家養老體系。針對陜西省經濟狀況比較好居住集中地區農村社區,可設立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或站點,農村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好,有較高層次的精神生活或物質生活需求的老人,可以采取自己付費的形式豐富自己的老年生活。
農村居家養老建議范文4
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從2003年開始,新建和改建縣福利院1家,鄉鎮敬老院8家,民辦托老所4家,全縣養老機構共有床位630張。通過幾年努力,全縣已有151名農村“五?!焙?0名城鎮“三無”對象實現了集中供養,集中供養率分別達到了99.3%和100%。2005年被省人民政府評為農村“五?!焙统擎偂叭裏o”對象集中供養工作先進集體,2007年開始,在高亭鎮育才、蓬萊等社區開展了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為生活困難的高齡、殘疾、孤寡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了低償服務,在秀山鄉開展了“空巢”老年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成立了“空巢”老人服務中心,為全鄉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代購物品等服務項目,2009年我縣被省老齡委評為全省老齡工作先進縣。然而,就全社會老年人需求而言,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情況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1、供求不平衡
目前公有和民辦養老機構床位總數僅為老齡人口的1.69%,與國際通行的5%—7%和需求比例6%—8%及市政府要求的3%差距較大。目前全縣養老機構入住老年人464名,入住率最高100%,最低38%,平均為73.6%。
2、民辦托老所發育不全
我縣現有民辦托老所4家,床位195張,普遍存在著規模小、層次低、條件差,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弱,管理落后的現象。
3、就醫難
由于鄉鎮和行政村撤并,社區范圍大,偏遠社區醫療服務所條件相對差、設備落后、醫務人員業務弱,看病難問題突出,個別住人小島無醫療服務所。
4、社區服務工作難以到位
老年人分散居住,各自為家,原一行政村或一個岙口居住幾戶、十幾個人家,老年人之間缺乏交流,缺乏相互照顧,尤其對生活自理能力差的老年人,困難更大,而社區服務工作又難以到位。由于觀念、場所、資金等問題,區域集中自養工作難開展。
因此探索一條適合實際、體現特色的集中收養及“居家養老”等形式的社會化養老路子成為必需。
二、原因分析
1、落后的養老觀念和弱化的家庭贍養功能。一是縣里在不同時期出臺了多個養老保障政策,老年人青壯年時有錢不接受,老年時無錢接受,導致無錢自養;偏遠小島多為以捕魚為生,近幾年漁況不好,成本增加,收入減少,三分之一保本,三分之一虧本,子女無錢贍養父母,家庭贍養功能在弱化。二是生活自給自足和故土難離。小島生活有地可種,有魚可捕,有螺可拾,生活能自給,養老離不開這些賴以生存的條件;幾十年生活在一個地方,習慣于現狀生活。不愿離開故土。東劍集中供養點床位50張,入住29人,入住率58%。
2、過高的準入門檻和政策的滯后。養老服務業基礎設施投入大,周期長,回報率低,而目前準入門檻過高,優惠扶持政策較少,導致民辦養老機構發展慢,目前我縣4家托老所均未達到工商營業注冊和民政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條件。
3、心有余而力不足和服務到不了位。我縣東劍、漁山、鼠浪等島原為一個鄉鎮,現撤并為一島一社區,如東劍社區,現居住不到一千人,分布在長達近20公里幾十個岙口區域,交通不便,社區服務難到位;社區醫療服務所原為鄉鎮醫院,現原醫療器械不能使用,以打針、配藥為主,鼠浪島搬遷前只有一個醫生、一個護士,由于體制和政策原因,難以維持,小衢島沒有醫生。現小島上居住的多為老年人,有病難治,社區和衛生部門難能為力。
三、幾點建議
1、健全機制,強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要建立健全“組織在政府,工作在鄉鎮,落實在村居”的社會化養老服務工作運行機制,明確職責,上下聯動,逐年形成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服務為依托,以養老中介組織為紐帶,以國有養老機構為示范,以興辦民辦養老機構為導向,以農村區域性集中養老點為延伸的養老服務社會化體系。
2、統籌安排,明確養老服務收養任務。要制定和完善“縣老年人設施設置規劃”和“縣推進城鄉一體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若干意見”。鄉鎮敬老院在改建、擴建的基礎上確?!拔灞!焙汀叭裏o”老人的集中供養,有條件的收養其他低保、貧困、殘疾老年人;縣社會福利院和長涂、高亭、衢山等鄉鎮養老服務中心和民辦養老院通過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等途徑,實行市場化運作,集中收養有自費能力的城鄉老人;通過對鄉鎮、行政村撤并后遺留的學校、辦公用房、醫院等房屋改造,設置若干集中居住點,收養“大島建、小島遷”工作中遺留的老年人和拆遷工作中政策不能享受、自身無能力安置的原租住、借住老年人及其他居住偏僻、生活不方便的空巢老人。盤活養老機構資源,改變不平衡狀況,提高入住率;對城鎮社區居家養老對象,推出家政服務、生活照料、咨詢服務、醫療保健、修理清洗、精神慰藉等項目,采取上門照料和日托服務形式,提供無償、低償、有償服務。
3、要加快小島遷大島建步伐,出臺優惠政策,結合項目開發,實施整體搬遷,從根本上解決偏遠小島老齡化問題;要加快農村居民養老保障宣傳,積極引導參保;要強化子女贍養老人意識;在偏遠小島,村落建立醫療檔案,加強醫療巡回并形成制度。
農村居家養老建議范文5
一、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初步成效
截止2012年底,全省60歲以上的老人857.69萬人,占總人口17.87%,其中80歲以上老人130.36萬,占老年人口15.20 %,失能半失能老人73.48萬,占老年人口8.57%。我省老齡化、高齡化比例都比全國高3-4個百分點。據測算,到2020年,全省60歲以上老人將達到1186萬人,占總人口的24.17%??梢哉f,我省養老服務工作,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面臨嚴峻挑戰。近幾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作出很大努力,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養老服務事業整體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一)養老服務規劃政策和工作體制不斷完善。一是加強規劃政策引導。2008年以來,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關于深化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兩個文件,制定了社會福利事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老齡事業等三個“十二五”專項規劃,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規劃政策體系,其中10余項政策措施在全國范圍內還具有創新意義。二是明確主要目標。省政府根據我省實際,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9732”的總體布局,即全省97%的老年人享受居家養老服務,不低于3%的老年人到養老機構接受服務;不低于2%的老年人直接享受政府購買的養老服務等主要目標。三是構建工作體系。2011年底,省政府召開了全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會,建立省級聯席會議制度。各地也成立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把養老服務納入政府年度綜合目標任務考核。全省建成符合標準的養老服務指導中心76個,落實編制247個。
(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不斷推進。一是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面日趨擴大。全省共有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2308個,居家養老服務站(星光老年之家)2萬余個,基本覆蓋城市社區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杭州、寧波、嘉興、金華等地涌現出一批集老年日托、配餐送餐、生活照料、康復保健、文體活動為一體的優質照料中心,深受老年人歡迎。二是公辦養老機構穩步發展。全省共建成1064家公辦養老機構,床位13.4萬張,城鎮“三無”、農村“五?!崩先巳康玫焦B服務。各地還通過改擴建,建成一批規模較大、服務規范的福利院、福利中心,積極發揮輻射、示范和帶動作用。三是民辦養老機構積極推進。全省共有民辦機構964家,床位12.4萬張,在全部養老機構中幾近半壁江山。溫州、臺州等地民辦床位占比超過65%,民間資本正成為我省社會養老服務業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養老服務要素保障不斷加強。一是加大資金投入。財政投入發揮主渠道作用。“十二五”規劃實施以來,我省各級財政、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資金28億,調動民間資金通過各種渠道進入養老服務領域達22.8億,較好地改善了硬件質量,提高了服務水平。2012年,省政府還專門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每年安排不少于3億元用于機構床位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設、補貼發放及集中供養。二是加強用地用房保障。采取分類供給用地,對福利性和非營利性機構項目建設用地,采用政府劃撥方式供地,對營利性機構采取招拍掛方式供地。在用房方面,將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列入城市社區配套用房,按每百戶15-20平方米建筑面積落實,新建住宅規劃區要將養老服務用房與小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驗收,老社區要通過資源整合、購買、租賃、騰退、置換等辦法,予以配置。三是減免稅費。認真落實國家對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扶持政策,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按照規定免征或暫免征,實行機構與居民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同價等優惠辦法。
(四)養老服務運行管理不斷規范。一是推進評估和標準管理工作。2011年制定了省級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規范,促進養老服務行業的專業化、精細化、規范化發展。2012年全面推開評估制度,以縣(市、區)為單位,對老年人經濟狀況、身體狀況、服務需求進行評估,作為動態、有效管理的依據。二是初步建立補貼、養老機構政策性綜合保險等制度。為確保養老機構正常運營,2011年實施了政策性保險制度,受到機構歡迎,投保率達85%以上。2012年開始建立統籌城鄉、貫通機構居家的服務補貼制度,對低收入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到機構接受服務的補貼給機構,在家接受服務的補貼給居家養老服務企業。有49個縣(市、區),還將補貼對象擴大到了高齡、獨居、低保邊緣老人。這兩項制度,對老年人享受福利待遇、機構健康發展,起到了雙促進的效果。三是搭建信息、專業技術平臺。針對養老服務需求分散、層次多、專業強等特點,我省部分地方建立了服務熱線平臺,如寧波的“81890”、嘉興的“96345”,以及其他城市推出的“一鍵通”、“華數眼”等,既提高了養老服務工作效率,也提升了專業化服務水平。
二、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正在全方位推進之中,前景光明。與此同時,因種種主客觀原因所致,在認識、布局、質量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也不可避免地顯現出來,亟需未雨綢繆。
(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總體上不均衡。由于各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認識程度不一,以及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性,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具有明顯的不均衡特點。主要表現為:總體布局不均衡,到“十二五”末實現“9732”目標,任務還很艱巨;城鄉之間不均衡,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總體比較簡陋、服務水平不高;區域之間不均衡,杭州、寧波、嘉興、紹興等經濟較為發達的地方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水平相對高一些,其他市所轄縣(市、區)有強有弱;事業和產業之間不均衡,養老服務產業發展相對滯后,總量較小,發展機制尚未建立;床位結構不均衡,機構類型缺乏細分,綜合機構居多,醫療護理、臨終關懷等專業機構較少,護理型床位僅占比28%,無法保障失能、失智老人的機構養老需求。
(二)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相對薄弱。目前,要實現“97%”的老年人享受居家養老服務,在覆蓋面和規劃布點上還有很大空間。特別是農村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和服務能力相對薄弱。照料中心還存在建設容易運行難的問題,缺少正常運行的經費保障。有些照料中心,重生活照料、休閑娛樂等服務,部分社區把為老服務簡化成供餐和家務清潔,基本醫療護理、輔助生活器械提供、康復鍛煉、精神慰藉等專業服務比較少。
(三)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的制約因素較多。一是用地難。在用地指標緊張的大背景下,民間資本辦養老項目落地難。二是融資貸款難。民辦養老機構,限于養老服務的公益性、非營利性身份,有的用地性質還定為醫療慈善類,銀行不給予土地房屋抵押貸款。三是醫保定點較難。護理型和半護理型機構,申請醫保定點手續多,較難通過,審批時間也長,老人入住就醫不便,影響了入住率。四是持續運行難。養老機構一般投資大、戰線長、運行成本高。與公辦養老機構相比,民辦養老機構一般在收費、資源、經驗、信譽上不占優勢,基本上初期虧損多,長期運營難。“民辦公助”力度相對實際需要來說,還是杯水車薪,以杭州市主城區自建非營利性機構為例,一張床位能獲得1.8萬-3萬的財政補助,與動輒20萬元/床的投入相比,仍顯不足。我省多數地方對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一般提供建設補助,持續運營還需要大筆資金投入,并且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投資不能收回,盈余不能分紅,這些都讓民間資本降低投資熱情。有些民辦養老機構為了降低成本,降低了服務質量,影響了民辦養老機構的自身聲譽。
(四)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和服務質量還不能滿足發展需要。我省應對老齡化、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時間不長,工作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專業化隊伍建設十分迫切。全省現有機構護理人員1.5萬名,今后3年缺口6萬人?,F有養老服務護理人員中專業技術人員少,全省養老機構中的醫生、護士、社會工作者分別只有500人左右。從事家政服務的護理人員多是外來務工人員、本地農村婦女、失業人員,護理技能和服務水平較低。接受過培訓的正規護理人員,由于待遇不高、社會偏見等原因,穩定性較差。由于處于發展初期,體系建設偏重搭框架,重硬件建設、資金補助、服務形式,對養老服務過程中的專業內涵研究不夠多??傮w上,專業化、社會化程度不夠,專業服務設備和手段較少,醫療康復、健康支持、整體關懷等措施相對缺乏。
(五)監管機制不夠健全。目前,經驗型的服務形態占多數,還缺乏全面有效的行業標準、行業管理規范和評價機制。雖然成立了市、縣(市、區)兩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但由于人員、技術等原因,監管作用未發揮到位。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套體系完善的養老服務行業質量考核標準和養老機構準入、退出、激勵機制,以及養老服務質量投訴處理機制。
三、推動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推動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權益,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使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全省上下都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從省情出發,把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自覺參與,主動推動工作的發展進步。根據國務院9月13日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結合本次調研,主要提三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統籌發展,全面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一個關系全局的時代課題,其本身也必須從全局角度予以統籌。在政府責任上,政府要認真領會、貫徹落實8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養老服務工作會議精神和隨后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全面研究分析我省養老服務業的現狀和趨勢,通過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統籌發展居家養老、機構養老和其他多種形式的養老,統籌城市和農村養老資源,統籌利用公共和社會資源,促進養老服務均衡發展,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在服務形式上,順應中華民族的文化傳統,以居家養老為基礎。對于生活能夠自理的絕大多數老年人,要創造居家養老的服務條件和環境,減少和延緩對機構服務的需求,形成居家、機構養老的有序接轉。在服務布局上,要以城市社區、鄉鎮為主,積極動員基層力量參與。要更加注意城鄉統籌發展,充分發揮社區基層組織作用,重視解決農村養老服務投入少、設施簡陋的“短板”問題,逐步實現基本養老服務的城鄉均等化。在服務方式上,堅持走多元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分類發展方式。在政府主導和托底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充分發揮專業化社會組織的力量,采取多元方式,發展護理型、助養型、居養型機構,形成各有所長、相互銜接的分類發展格局,為社會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合理的各類養老服務,滿足不同群體老人需求,不斷提高社會養老服務水平和效率。
(二)重點突破,營造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體制機制新優勢。
一要加大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投入力度。要堅決承擔政府在社會養老服務方面的基本責任,加大公辦養老機構的建設和投入。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的托底作用,重點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撫養人的“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扭轉資源分配不公正的現象,充分發揮公益性的機構屬性。今后公辦養老機構要把護理型床位作為建設重點,要著力推動現有公辦養老機構轉型,引導新建機構或新增床位以護理型為主。還要積極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探索公建民營、公辦民營、委托管理等形式,降低運營成本,提升服務水平。
二要大力扶持社會化養老機構發展。按照“十二五”規劃,我省到2015年民辦養老機構床位占比要達到50%以上,使之成為機構服務的主力軍。據統計,目前民辦養老機構的床位數已占48%,說明這一任務的完成在數量上并不存在困難。關鍵是在此基礎上突破要素制約的瓶頸,扶上馬送一程,進一步提高數量,提升服務水平,形成社會力量參與的穩定、持久態勢。在用地保障方面,根據養老服務設施規劃要求,通盤考慮各類機構發展需求,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進行保障。在融資方面,要改善信貸融資環境,積極支持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對社會化養老機構的土地房屋抵押融資問題,要加強研究,爭取破題。在資金支持方面,要通過補助投資、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民間資本開展養老服務。在醫保定點申請方面,要研究審批標準和程序,將原來一年的審批期限盡量縮短,使入住老人方便就醫。在稅費減免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養老機構不同的優惠政策。條件成熟時,就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出臺一攬子政策。
三要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建設。堅持以居家養老服務為基礎,重點做好“走出門”和“送上門”兩篇文章。一方面,加強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建設、管理和維護,通過規范規章制度、加強隊伍建設、補助運營經費等方式,健全生活照料、醫療照護功能,吸引老年人“走出門”到社區接受服務。逐步實現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爭取到“十二五”末,建成城鄉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超過10000多家,真正打造成20分鐘左右服務圈。另一方面,采取政府補助、購買服務、協調指導等方式,重點扶持一批專業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強社區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有效對接各類養老服務需求,使服務及時“送上門”。
四要加快養老服務產業發展。根據國務院提出的“使養老服務業成為調結構、惠民生、促升級的重要力量”的要求,把養老服務產業作為發展養老服務業、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方向和內容。積極拓展養老服務和產品內容。利用我省民營經濟、產業集聚發展體制等優勢,促使養老服務產業規模顯著擴大。
(三)強化監管,進一步提高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管理和運行水平。
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協調。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堅持創新驅動,加強監管,再創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體制機制新優勢。民政、發改、國土資源、建設、財政、人力社保、衛生、物價等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工作協調機制,定期分析發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根據各自職責,在體系規劃、財政投入、土地供應、設施配套、醫養融合、隊伍建設、定價機制等方面,研究推出切實舉措,形成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合力。
農村居家養老建議范文6
農村社會老齡化面臨嚴重挑戰
第一,農村老年撫養比難以承受。至2000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的比例已經達到10%,步入了老齡化社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60歲以上的人口比例已經達到13.26%,農村老年撫養比為4.22:1。也就是說,4.22個勞動力養活一個老人。據專家預測,按現有情況來計算,到2050年,社會總人口可以降到11.5億人,而60歲以上的老人將會達到4.37億人,占總人數的38%。農村老齡化帶來的問題更為突出,農村社會老齡化挑戰將比城鎮更加嚴峻。我國整體上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在我國農村,未富先老的矛盾更為突出,給社會帶來了嚴峻挑戰。
第二,農村老齡化的“三項”指標均超過城鎮。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加速,農村大量青壯年勞動力不斷地進入城市,從而提高了農村實際老齡化程度。據有關調查,在老年人口總數、老齡化水平和老年撫養比三項指標中,農村都超過了城市。其中農村老年人口的總數已經達到1.05億,是城市的1.69倍;農村老齡化水平達到18.3%,是城市的2.3倍。
第三,農村空巢老人的問題亟待解決。據不完全統計,農村空巢老人的數量已接近一億,多數是無勞動能力、生活來源微薄者,求醫看病比較難,甚至出現病死無人問津的現象。
第四,新農合落實效果不佳。農村70%以上的老人醫療費用在5000元以內,在報銷起付線以下?!靶罗r合”主要是針對住院的大病給予報銷,且多數地區15萬元封頂,老人住院自費比例部分難以承擔,一旦患大病,有的老人甚至放棄治療。
第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改革滯后。農村為改革開放貢獻了巨大的人口紅利,但與其所享有的養老保障相比,卻不能劃上等號?!稗r村非農業人口”處境更加困難。部分60周歲以上的農村非農業人口在進城務工時,養老意識尚未形成,退休回到農村后,一無工作,二無勞動能力,有的甚至已將承包地、住房都轉讓了,無力負擔個人養老費用。對于這部分對改革開放有貢獻的老人來說,養老得不到保障是不公平的,需要國家救濟和照顧。
養老保障的城鄉差異
第一,養老服務基礎設施的差異。城鎮老年人擁有良好的養老基礎設施,包括養老服務機構、醫療資源、老年學校、老年活動場所等,而農村則相對缺乏。養老服務基礎設施不能只看床位數情況。我國多數地區出現城市養老床位緊張,而農村床位卻大量閑置的現象,正是由于農村醫療資源不足或不配套、養老機構的布局不合理、農村布局分散,使得服務設施功能難以發揮作用,這是由服務質量不均衡造成的。
第二,養老模式的差異。城鎮老年人的養老模式是,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我國農村養老模式可分為三個歷史階段:1949~1958年,以家庭為主,集體養老為輔,《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保證了老年社員的生養死葬都有依靠;1959~1978年,以集體養老為主,家庭養老為輔,由于是“政社合一”,都是集體保障老人的養老;1978~迄今,以家庭養老為主,多種模式補充。有的農村地區建立了類似于敬老院的居家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社區綜合服務站等提供養老服務,但由于沒有配套的醫療資源、專業護理人員、老年活動場所等,對老年人提供服務的水平較低。
第三,退休年齡的差異。城鎮退休年齡,男性在55~60歲之間,女性在50~55歲之間。而農村青年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就業,農業生產基本靠“婦女、兒童、老人”的“386199”部隊完成。我國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平均年齡都在50歲以上,據不完全統計,糧食生產從業人員50歲以上的約占63%,其中上海等經濟發達地區務農農民年齡已接近60歲。當城鎮退休職工享受著人口紅利創造的養老金時,農村老年人仍在為社會發展作貢獻。
第四,區域性差異。中東部發達地區,工業化、城鎮化水平遠高于西部地區,勞動力的需求旺盛,吸引了西部地區年輕勞動力的流入。各地區養老保險不夠平衡,養老保險跨省轉移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因此,對于吸納勞動力較強的中東部地區,其養老壓力小、養老保險統籌力度大,相反勞動力流出的西部地區,不但老齡化速度高于東部地區,且養老保險基金嚴重不足。
應對農村老齡化的對策建議
統籌城鄉是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的關鍵戰略。解決城鄉矛盾既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中之重,更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中之重。解決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必須從統籌城鄉發展和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大背景進行考慮,而不能僅考慮農村養老、醫療、照護等具體問題。解決農村養老問題,根本還是要提高“三農”的自我發展能力。
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降低“新農合”起付標準、提高報銷比例和報銷上限,切實解決農村老年人就醫難問題。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高齡老人補助和五保供養相結合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加大貧困地區、中西部地區的養老保險的財政支持力度。
探索農村養老新模式。構建和完善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整合村組、留守老人、留守婦女或社區中的各種力量,建立完善的綜合性、多功能老年人服務機構。推動養老服務業社會化。養老不僅是一項福利事業,也是一個產業,社會對養老服務有巨大的需求,應將養老產業作為重要投資領域,除了國家投入外,要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并給予稅費優惠政策。探索“以農地養老”的新模式。結合農村改革,在允許土地流轉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效仿城鎮居民“以房養老”的模式,探索“以農地養老”的新模式,發揮土地資產在農民養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