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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培訓范文1
一、存在問題
1、個別領導認識不足,缺乏應急救援意識。個別領導的危機意識不強,未能嚴格落實行政和部門首長負責制,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個別地方、部門和單位還沒有制定預案,地方預案沒有形成體系,上下脫節、不對應,企業預案與政府和部門預案不銜接,有的應急處置機構和隊伍也比較分散,存在多頭指揮、功能單一、缺乏統籌的弊端,應對重、特大事故能力差。
2、預案不規范,可操作性不強。有的單位或部門在應急救援問題上草率應付,責任心不強,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不規范、不完整或過于原則化,可操作性不強。有的雖然也制定了一整套事故應急預案,但只是掛在墻上或緊鎖柜中,除了制定人知道內容之外,再也無人問津,更沒有組織學習,使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了“聾子的耳朵”,失去了實際作用。
3、人員配備差,安全投入不足。有的雖然已經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但尚未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或雖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但應急救援人員素質低,思想不穩定,作風不過硬,業務不熟悉,或救援技術裝備水平較低,個體防護不足,難以適應應急救援特別是事故搶險救援的需要。
4、從業人員缺乏必要的培訓,應急能力差。比較普遍的狀況就是許多單位的從業人員應急教育和培訓相對滯后,沒有很好的對相關的應急預案進行宣傳、教育和演練,其識災、防災和自救能力較差,對預案內容不熟悉,對預案也未檢驗,存在較大的盲目性,并且也沒有對預案進行及時修改。一旦發生生產事故,連自救能力都不能保證,更不用說要配合專業救援人員共同抗災。
由于存在上述種種問題,在一些重特大事故救援中,不但影響了救援效果,而且還擴大和次生了事故。據不完全統計,2006年1-8月全國發生了25起因企業應急管理水平低、應急人員素質低、應急裝備水平低、指揮施救不當造成傷亡擴大的事故,導致95人死亡。這25起事故,原本只有41人遇險,但由于上述原因和施救不當,造成54名參加救援人員犧牲。
二、對策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的這種問題,必須綜合治理、辯證施治,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普及事故災難預防救助知識,增強公民的自我保護能力。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預案和安全知識、應急管理知識、災害知識、防災救災和自救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組織編制科普讀本、影像資料、典型案例分析和舉辦知識講座等多種形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宣傳欄等多種媒體,宣傳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應急處置程序,普及事故災難預防、避險、報警、自救、互救等知識。尤其是位于重大危險源周邊的人群,要讓他們了解潛在危險的性質和對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了解預先指定的主要及備用疏散路線,了解各種警報的含義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提高公眾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如重慶開縣2003年“12?23”井噴事故,由于沒有事故預案,事故發生后沒有及時同地方政府銜接,老百姓又不了解事故的危害性,結果造成大量人員傷亡。2006年3月25日,井噴事故發生在同一地點、兩口事故井相距不到10米、時間僅隔了兩年多。再次發生同樣的事故,有了第一次教訓,企業已制定并完善了井噴事故應急預案,國家安監總局和重慶市主要領導、中石油主要領導親臨指導,及時啟動了應急預案,經過7天的反復搶險施工,中石油“3?25”天然氣井漏事故終于“堵漏壓井”成功。4月1日,1萬多名疏散的群眾開始陸續回家,未造成人員傷亡。這充分說明對預案的宣傳非常重要,尤其是化工企業的預案不要關起門來自己搞,還要搞好對外宣傳,應該讓周邊群眾知道的一定要公開。
2、強化培訓,提高相關人員應急救援能力。首先要重視對應急管理人員尤其是救援指揮人員的培訓。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根據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的結果,確定最佳的應急策略,慎密周全,翔實具體,將可預見的危險和漏洞都解決和處理好,使預案更加科學和具有可操作性。這要求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應急培訓工作的組織和指導,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活動,使預案編制者不僅具備全面的風險管理知識,而且掌握預案的制定方法;讓救援指揮人員對預案的掌握理解、現場指揮和綜合協調能力得到鍛煉和提高;將地方和部門各級領導干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納入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教育培訓內容,使其切實掌握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應急響應的程序和各個崗位的職責。其次要強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基礎訓練。應急管理機構經常開展專業救援隊伍訓練,保證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體能、戰斗意志和作風,明確各自的職責,熟悉潛在危險的性質、救援的基本程序和要領,熟練掌握個人防護裝備和通訊裝備的使用,運用各種專業技術,提高現場救援應變能力和救援水平。再次要分級分類開展應急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應將與本單位相關的應急知識融入新員工的“三級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中,保證相關的管理人員、職工熟悉和掌握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程序、任務和措施,一旦事故發生,知道誰應該干什么不應該干什么,應急人員能馬上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提高執行應急預案的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特別要強化對重點、高危行業企業的員工培訓工作,讓企業員工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中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學會自救和互救。
3、應急管理工作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應急管理工作必須“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各級政府要依法組織制定和完善各專業性、地方性和區域性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并在規定范圍內予以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救援器械裝備的配備,搞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加強日常隱患排查和事故預防,事故災難發生時,依托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在第一時間里組織開展有效救援。生產經營單位也要根據自己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備案。同時,不能忽視社區應急救援建設,它也是國家應急救援體系中重要的一個部分。有關部門通過對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幸存人員統計表明,95%以上幸免于難的人不是靠專業隊伍救援出來的,而是靠鄰居施救或自救逃生的,由此看出,出現突發事故的第一時間,最能發揮作用的還是社區居民。
4、建立完善預案演練制度,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預案制定的是否可行要靠實踐去檢驗,而實踐最好的方法是預案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是檢驗、評價和保持應急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預案演練可在事故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和存在的問題,檢驗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有利于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所以,演練一定要著眼于實戰,符合實際,演練一次發現一次,經過演練評估,不斷修訂、補充和完善預案。事物是變化發展的,裝置、人員、生產條件等也是如此,隨著它們的變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隨時重新修訂,有的企業經常忽視這一點,制定一次預案便一勞永逸,再也不完善不補充,發現的問題也不修改,久而久之應急預案便成了一堆廢紙。許多事故教訓也表明,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落實的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反之就將受到它的懲罰。
應急預案培訓范文2
一、創新實踐教學新觀念
實踐教學法是通過讓學員在實際工作崗位或真實的工作環境中,親身操作、體驗,掌握工作所需要的知識、技能的培訓方法。觀念創新是一切創新的先導。綜觀我們的煤礦安全培訓,在管理模式、授課內容、培訓方法以及整個培訓理念上,普遍存在恒久不變的慣性思維和方法。而這些舊的模式,不能適應目前的形勢變化,不符合企業和培訓對象的要求。煤礦安全培訓要面向煤礦企業需求,面向煤礦職工的需要,重點要解決未來煤礦安全生產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因此必須要有創新觀念。過去單一的煤礦安全培訓模式,“灌輸式”的教學模式,令許多學員感到象聽“天書”一樣,枯燥、乏味。尤其是文化水平低、年齡較大、工作時間長的員工對此頗為反感,為“學不進去”深感頭痛。實踐操作、實訓教學現在已經逐步被各級領導的重視。一個個實訓教學點、實訓基地相繼建成。針對不同的單位、不同工種以及職工的不同程度設置相應的學習內容?;咀龅搅恕案墒裁矗瑢W什么”、“缺什么,補什么”、找準供與需的結合點。
當前我們培訓手段的創新主要表現在把計算機引入輔助教學,部分教學內容通過計算機模擬完成,出現了網絡教室,聲像配合、圖文并茂,令人耳目一新。這樣一種人機對話趨勢的出現,就使得“按需培訓”、“自助學習”成為可能,進而為克服傳統培訓所不能解決的“空間”、“時間”、“年齡”和“教育(培訓)環境”等諸方面的問題創造了條件。
二、樹立“向事故學習”的培訓理念
正視事故,尊重事故的客觀存在,對于進一步搞好我們的安全生產有著一定的積極的促進作用。張雙樓礦安培中心投入8萬多元,建設了職工安全教育展室,展室建設面積150平方米,分為序言、張雙樓煤礦簡介、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創傷急救、事故案例等七個部分組成。事故案例每年都在更新,所有參加培訓的職工,參觀安全教育展室,聽事故案例解讀是必修課,新展室自建成以來,參觀職工超過萬人次,職工在參觀完之后,深受教育。張雙樓礦善于從事故的根源中找出存在的問題,挖掘這一“資源”,客觀地總結發生事故的原因和規律,進而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以此有的放矢加大培訓的工作力度,那么,事故的發生率將會有效降低?!跋蚴鹿蕦W習”,并非是僅指一般的安全警示教育,而是要從事故當中找到一種蘊含大量安全信息的有待挖掘的防災和減災資源,我們先后以張雙樓礦近期事故案例編排了以采煤四區職工蔣永剛為事故原形的《規范行為保安全》、以掘進三區王中河為事故原形的《安全沒有非重點》、以運搬工區職工陳錦新為事故原形的《談安全生產中的變化管理》等事故案例。我們把自己身邊的事故案例,通過制作電視片,進行了統一資源的利用,提出“向事故學習”的培訓理念,拓寬培訓思路,教育培訓效果明顯,從而有效地防止或減少隱患的存在和發生。每起煤礦傷亡事故案例都是礦工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梢哉f是煤礦安全培訓教材中的一筆寶貴財富。
三、樹立突出實訓教學法的培訓新觀念
形象直觀培訓法這種培訓方法是“實為主題”教學宗旨的精髓,其實際就是通過現場、實物或模擬演示(練)迅速抓住學員的注意力,使學員有一種身臨其境、課堂與現場零距離的感覺。這種培訓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激發學員的學習興趣,增強學員接受培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達到最佳培訓效果。
現在張雙樓礦已經建成了15個工種的實訓教學點,即礦燈工實訓教學點、小電絞操作工實訓教學點、釘道工實訓教學點等,為提高職工操作技能奠定的基礎。
現代培訓則是認知式培訓與體驗式培訓的有機結合。根據目標要求,從態度、知識、技能、行為等方面進行綜合培訓。突出在“用” 中“學”,是一種理論圍著應用轉的培訓,是以學員為核心、以團隊為核心的培訓。在培訓的過程中,教師是過程專家,是同一主題的“連續劇”?,F代企業培訓就是建立起一種全新的培訓體系,使員工接受多元化、高層次、高水準、全方位的培訓,從中獲得新信息,學會新知識、掌握新技能,并注重對非智力因素的調控與培訓,從而調動積極情感,激勵創造動機,培養研究興趣,訓練執著意志,養成創新精神,樹立“理論圍繞應用轉”的培訓理念,注重在應用上下功夫。
應急預案培訓范文3
第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應急預案編制、批準、、修訂,以及宣傳、培訓和演練等相關管理工作。
第三條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歸口管理、分級實施、逐級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結合應急管理實際需要,貫徹落實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的要求。
省總體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省專項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牽頭制定機關和參與制定單位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省部門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省以下(不含省本級,下同)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制定。省以下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牽頭制定機關和參與制定單位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省以下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自治組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負責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啟動或實施的協調和監督工作。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相關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管理的具體指導和協調工作。
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協調和監督工作。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類型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應當由其制定機關或者單位負責。
第六條 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總體要求:
(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規定;
(二)保持與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適應突發事件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
(四)措施具體,程序簡明;
(五)責任落實,分工明確;
(六)內容完整,信息準確;
(七)文字簡潔規范,通俗易懂。
第七條 鼓勵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用信息化、數字化等先進技術提高應急預案管理水平。
第八條 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導致突發事件處置不力或者危害擴大的,應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為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
第二章 應急預案編制
第十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當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框架或者指南進行。
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框架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由相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制定。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負責應急預案起草工作。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開展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分析應急預案適用范圍內容易引發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的情況,分析本地區及周邊地區應急資源分布和具備的應急能力情況。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基本內容應當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和適用范圍,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各相關部門職責,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機制、應急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復與重建措施等。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具體應急預案內容。
第十四條 鼓勵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建立健全有關危險源、危險區域、應急資源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和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系統。
第十五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征求相關地方人民政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意見。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三章 應急預案批準與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實施應急預案審議、批準、備案和公布等事項。
第十八條 省總體應急預案在征求省有關部門、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意見后,由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在征求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同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第十九條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由制定部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審核,并征求相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條 部門應急預案經征求相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制定部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審核,由同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送審或報批時應當同時提交以下文件:
(一)編制背景;
(二)編制原則;
(三)簡要編制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四)征求意見和反饋意見采納情況;
(五)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六)其他應當予以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實行備案制度。
總體應急預案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報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在湘單位、省屬企業、省內高校應急預案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備案。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備案。
第二十三條 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有關國家秘密及密級的規定,確定應急預案密級。
第二十四條 應急預案審議通過、批準后生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應急預案應當印發到有關部門和單位。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布應急預案。涉及保密的,應當符合保密要求。
應急預案封面應當標示其名稱、制定機關或者單位、版本標識和公布日期。
第二十五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簡明操作手冊,并印發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應急預案修訂
第二十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定期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 定期修訂應急預案時應當在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后,按照制定程序重新進行編制、審議、批準、備案和公布。
第二十八條 如發現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情形,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書面通知應急預案的適時修訂情況。收到修訂通知的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更新。
第二十九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或者應急演練結束后,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修訂建議。
第三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當對有關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沒有按要求定期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的應當及時提出糾正建議。
第五章 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的內容進行宣傳、普及和培訓。
應急預案宣傳、普及和培訓應當深入到社區、鄉村、學校、企業和其他基層單位。
應急預案中涉及群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應當作為宣傳、普及和培訓活動的重點。
第三十二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制作并提供有關應急預案的宣傳、普及和培訓材料。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當制定應急預案的培訓大綱,定期組織有關應急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開展培訓。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制度,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組織編制應急演練指南,指導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第三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演練規劃,合理安排各級各類演練活動。
第三十七條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對應急演練進行評估,總結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形成應急演練評估報告,并向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報送應急演練評估報告。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而預先制定的方案。
應急預案培訓范文4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系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序、方式和內容;(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的情況;(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系方式;(8)相關的保障措施;(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應急預案培訓范文5
關鍵詞:事故, 應急, 預案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nalyzes the four electric engineering emergency plan should focus on several aspects of the
Keywords: accident and emergency, plan
中圖分類號: U642.3+5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屢禁不止的安全事故,讓更多的建筑企業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體系日趨規范,規章制度日益健全,員工的素質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與水平也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但也是事故頻發:小的如鐵路營業線施工的施工侵限剮蹭列車、開通方案不合理造成施工延點、違規上道作業攔停列車、電氣化設備故障影響行車等,大的如蘭渝鐵路隧道內翻車造成2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等觸目驚心。在所有的事故中如果企業負責人能夠充分考慮到這些危險因素,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準備充分,救援及時,就能減少損失和降低人員傷亡。我們說,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訂的行動方案,是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行動、采取救援措施的行動指南,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社會發展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危險因素更加復雜、應急救援力量多元化、現場情況瞬息萬變,制定有效的切合實際的應急救援預案,對提高救援的成功率和效率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目前行業內的應急預案問題多多,生搬硬套、不切實際,通篇理論、可操作性不強,不合法合規,預案孤立和相關預案不銜接、動態管理不到位等等,鑒于此筆者根據自身的工作實踐,簡要分析目前本行業應急預案編制應該注意的幾個方面:
一、合理設計應急預案體系層次
首先要符合所在企業的實際情況。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國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制訂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也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應急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企業的組織體系、管理模式、風險大小以及生產規模不同,應急預案體系構成不完全一樣,但必須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對于各級建筑施工企業來說,基本上都是集團公司-子公司-各項目的層層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點多,一個集團公司管理若干子公司,一個子公司管理著若干個工程項目;二是線長。和工廠類企業、隧道、橋梁等專業不同,四電工程標段動輒綿延上百甚至數百公里,大多的危險因素是隨著施工進展在動態移動;三是每個項目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類似、危險有害因素類似,因此根據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 9002—2006的規定,以子公司及所屬項目為例,應急預案層次設計如下:
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是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和應對可能發生事故的綜合性文件。通過此預案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司的應急方針和政策、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工作原則、公司施工范圍內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和環節、各級機構和職責、應急響應程序和基本要求。
項目總體應急預案
是某項目部應急預案體系和應對風險的綜合性文件。重點是針對項目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說明項目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項目應急機構和職責、應急用品的目錄、針對不同緊急事項的應急響應程序和要求。
現場處置方案:
是針對具體的場所、設施、崗位、裝置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這是項目應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有效和切合實際的現場處置方案可提高應急效率,減少損失和傷亡,并考慮以下方面:1)針對緊急情況清單及風險控制策劃逐一編制,要求具體、明確、針對性強,包括外部求援。2) 基本原則是搶救人員、控制事態擴大,同時保護環境優先。3 )要明確相關注意事項,包括: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等。4) 涉及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存放地點。5)要考慮同一類別事故發生時,施工地點和救援難度的不同。
二、注重應急預案的合規性、銜接性
目前大多數的企業都在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標準其中的一條就是要求認證企業定期進行“合規性評價”,要求認證企業所有的安全管理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急預案作為企業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對于鐵路施工企業來說,這其他要求也包括: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上級單位、地方政府、以及所在路局等的相關文件要求。不但框架結構符合相關要求,事故上報時限、預案的銜接、預案的培訓、評審與更新等都要符合相關要求并且和相關預案銜接。我們說應急預案編制的第一步準備工作便是收集資料,而這些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就是資料收集的重點內容,也就是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的重要依據和授權。
而在實際工作中,項目的應急預案中不合法合規的地方比比皆是。有的項目制定的應急預案,公司規定鐵路交通事故上報時間是半小時,而項目卻規定2小時;有的應急預案和相關方一點關系也沒有,沒有任何銜接等等,這就是沒有做好應急預案編制的準備工作,沒有充分了解有關應急預案的編制要求。
目前對于鐵路施工企業來說,有關應急預案的主要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有:
《國家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11
公司/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工程監理、建設單位、所屬路局、上級單位等單位部門現行的應急預案、與應急預案有關的文件
三、做好編制預案之前的危險分析
危險分析的目的是明確應急的對象,這需要根據各單位有關危險辨識、風險評價的結果確定本項目或單位需要制訂應急預案的所有緊急情況,要充分和全面。除專業施工內容之外,地質、氣象、水文、突發性疫情等不利的自然條件也需要考慮在內。每個單位識別過程和評價的方法可能不同,但必須滿足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這是應急預案編制的準備工作之二。對于鐵路四電工程來說,施工范圍內潛在事件或緊急情況的種類主要有:物體打擊、挖斷電纜或地下設施、高空墜落、觸電(感應電,跨步電壓、鄰近既有電力線路施工)、電氣化設備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坍塌(包括溝坑開挖時的塌方)、灼燙(包括化學物品灼傷、放射物質灼傷、高溫物體燙傷)、車輛機械起重傷害、中毒和窒息(含煤氣食物中毒)、火災及爆炸、有可能造成鐵路交通事故的各種情形(包括電氣化施工設備故障影響行車、信號施工方案不合理造成延點)等等。
四、編制預案之前要進行資源分析
針對需要應急的緊急情況,逐項分析考慮應急過程所需要的各項人力、物力、財力。包括上級和外部的可用資源,這也是預案編制之前的準備工作之三。
五、要注重應急預案要素的完整性
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應當充分體現應對緊急事件各環節的工作,明確緊急事件事前、事發、事中的各個進程中,誰來做,何時做,調動哪些資源做,這不僅要求預案內容完整,而且更講求可操作性。要講究“明”、“實”、“全”。
1、“明”要分工明確、內容明確、程序明確、決不可模棱兩可,含含糊糊;
2、“實”是要實事求是、結合實際、可操作性強。
3、“全”是要素齊全,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目前國家關于應急預案編制規定的主要文件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項目作為緊急情況發生地,作為事故發生后現場應急的第一方,它的預案至少應包含的要素及要求如下:
3.1編制的目的。
3.2編制的依據。
3.3適用范圍。
3.3本項目需制定應急預案的緊急情況清單。
3.5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及職責。
3.6緊急情況的預防與監控方式與要求
3.7應急的響應分級和響應程序。
3.8事故上報的時限和流程。
3.9不同緊急情況下的預防措施、應急措施、注意事項以及應急器材和設備清單(也可單列成為現場處置方案)。
3.10應急預案的上報備案部門。
3.11應急預案的評審計劃。要由制定單位負責人組織,預案編寫人員和預案涉及所有職能部門人員參加進行評審,要明確具體的評審時間、評審參加人員、評審的方式、評審記錄形成等。
3.12應急預案的更新計劃。明確預案定期修訂時間,及時修訂的條件、需要及時更新的附件信息。
3.13應急預案的培訓計劃、演練計劃。
明確應急預案有關內容的培訓方式、參加培訓人員、演練計劃。
3.13應急預案的制定解釋部門。
3.15應急預案的實施時間。
3.16相關或相銜接的預案名稱。
3.17必要的附件。如:
相關方及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聯系方式(包括醫院、110、120、119、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及所有與應急體系實施有關的相關方的聯系方式,尤其是可用的外部救援力量的聯系方式。
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如:相關平面布置圖紙、救援力量分布圖、應急用品存放地點、危險源分布圖、疏散路線/重要地點標識;
相關的危險特性參數。(如化學品的特性指標)
六、做好預案編制之后的應急管理
目前多數單位的應急預案都是領導熟悉、職工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制定預案的人熟悉、預案各環節的有關人員尤其是易發事故現場身臨其境的操作人員不熟悉,往往是制定完之后束之高閣,應付檢查時才拿出來。應急預案成了應付方案,再好的預案也是空有好皮囊無用武之地。因此要想讓預案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做好預案制定之后的應急管理工作。
1、要深入進行應急預案的宣傳解讀。
2、要積極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應急預案培訓是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人員應對突發事件整體能力的重要途徑。通過培訓使應急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高在不同情況下實施救援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3、加強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是應急準備的重要環節,通過演練可以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從中找出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
4、根據計劃及時更新應急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時效性。以下情況需及時修訂: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根據應急預案演練結果需要或預案實際實施效果需要;應急預案上級、建設單位要求修訂的;相關方或可利用的外部資源發生變化的。
結束語
安全是企業的生命線,安全管理成效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絕對的安全是不存在的。只要造成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等因素存在,事故就不可能完全避免,應急預案作為事后的預防手段,作為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火墻,只要科學合理、準備充分、救援及時,就能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 羅文婷,王艷輝,賈利民,秦勇.改進層次分析法在鐵路應急預案評價中的應用研究[J]. 鐵道學報. 2008(06)
【2】 李連杰,蓋宇仙.基于層次分析法對鐵路貨運安全的模糊評價[J]. 鐵道運營技術. 2009(04)
應急預案培訓范文6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
3.1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1.2結合本公司、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1.3結合本公司、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3.1.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1.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3.1.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公司、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3.1.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3.1.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2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3.3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3.3.1針對公司存在的各種風險、事故類型的,由董事長組織編制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本公司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3.3..2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安全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①公司專項預案包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防洪預案。
②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3.3..3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包括重大危險源),由所在車間主任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3.4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4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4.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4.1.1形式評審。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4.1.2要素評審。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4.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4.2.1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公司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4.2.2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董事長或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F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4.2.3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4.2.4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董事長簽發,現場處置方案由安全生產副總經理簽發。
5應急預案的備案
5.1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5.1.2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5.1.3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5.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應急預案的實施
6.1公司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6.2各單位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6.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6.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6應急預案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6.7.1公司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6.7.2公司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6.7.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6.7.4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7.5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7.6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6.7.7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6.8公司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