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強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強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范文1
一、我國法律對于“第三者”外延的界定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機動車“交強險”中的“第三者”是指不特定的多數主體,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前其只是獲得了作為主體要求賠償的可能性,并沒有取得相應的真正實體權利,只有當其身份符合本國有關法律規定的具體認定標準,同時作為現實受害者對被保險人享有實際的賠償請求權時,其才能具體化,特定化。
我國保險法對“第三者”的外延的界定表現為:除被保險人和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車輛意外事故導致保險車輛下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毀損的受害方。該規定要求第三者必須是因意外事故而身處車下以致遭受人員或財產損毀,并不包括車上人員。而我國《交強險條例》以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中也明確將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及事故發生時機動車本車人員排除在受害“第三者”之外。
由此可知,這些法律、法規無一列外的均將“本車車上人員”作為除外責任人員排除在“第三者”之外,過于狹窄的范圍界定導致了我國交強險、商業“三者險”以及車上人員責任險三者之間在“第三者”的概念外延上無法有效的加以融合。
二、我國法律對 “第三者”范圍界定的不足之處
我國在對機動車受害“第三者”的主體范圍框定問題上不同的法律規范認定并不一致,矛盾突出表現在無論是交強險中的受害者還是商業三者險中的“第三者”,其概念界定中均將車上人員排除在外。如果車上人員受傷,除非該車輛投保了車上人員責任險,保險公司以 “車上人員責任險”為賠償事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否則不予賠付??此浦苋睦姹U?,好似將“交強險”與“車上人員責任險”有機的融合在了一起,實際上卻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
原因在于,首先我國的“車上人員責任險”屬于商業保險一類,對于該項保險的投保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此時在商業保險領域的確能夠做到“三者險”與“車上人員險”的有效銜接。但在我國強制責任保險這一單一險種范圍內,卻依然將“本車車上人員”排除在“第三者”之外,實有不妥之處。試想此時車上人員在沒有商業保險的前提下而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該如何獲得權利的有效保障和及時救濟?其次我國大多數保險公司在其保險合同的格式條款中都對車上人員責任險做了限制性規定,明確表示該項責任的賠償請求需在“保險人扣除交強險應當支付的賠款后”再予以賠償,而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又將車上人員作為除外責任人員不予賠償,這就使得該項保險的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充分保障,獲得的只能是“紙上權利”。
因此,本車車上人員的范圍如何界定,臨時下車人員屬于“車上人員”還是“第三者”,其在車外受到本車傷害的情況下是否應當賠償,以及適用何種保險賠償的問題,始終是人們關注的焦點,也是受害方主張權利的關鍵點所在。
三、對我國保險立法和司法活動的建議
(一)將車上人員納入“第三者”范圍,予以共同保障
我國交強險設立的初衷在于保護交通事故受害第三者可能遭受的不利益狀態。如果作為本車車上人員的受害者在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情形下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和合理的救濟,很難說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社會保障性特征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同時我國的《道交法》采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對于“第三者”的范圍框定也是最廣泛的,凡因交通事故而遭受損害的人員均可在“交強險”限額內獲得有效賠償,自然也包括本車車上人員。因此,從最大限度上保護機動車受害者的利益出發,我國《交強險條例》應將車上人員及被保險人統歸于“第三者”范圍之內,加以全面保護,充分體現其立法初衷和價值所在。
(二)“第三者”、“車上人員”在特定情形下的角色轉換和司法認定
筆者認為,“第三者”和“車上人員”應該是一種空間身份,而非承運身份概念,二者的區別在于,作為承運關系身份的車上人員,依據其與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關系,其在整個運輸過程中都保持著車上人員這一身份,無論是身處車內還是置身車下,直至到達目的地下車后雙方的合同關系終止。而作為一種空間身份概念,此時的“車上人員”和“車下人員”都只是在特定時空環境下的臨時身份,特定時空的轉換衍生出的身份類別也就不盡相同。對于那些正在下車過程中乘客由于尚未脫離機動車這一空間,其仍為“車上人員”。而那些雙腳已經穩穩站在地面的人員則屬于“第三者”范疇,他們的人身、財產傷害理應由交強險賠付,如果事故車輛同時投保了“商業三者險”,則在此交強險賠付后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由此可見,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車上人員”與“第三者”之間的范圍界定,必須依據該人在交通事故發生的這一特定的時間下,其是否處于被保險車輛的特定空間中這一標準靈活加以判斷,而非僵化的依據條文一概而論。
強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范文2
2012年,我國保險行業跨過前一階段的高速增長期,面臨更為復雜的市場挑戰。保險與互聯網的跨界整合成為產業熱門話題,保險業與電子商務的相互滲透推進,險種和渠道的開拓創新,給消費者帶來了更便捷、更新穎的體驗。
面對下一輪發展,保險行業“十二五”規劃對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著力強調“信息化建設要積極深入推進經營管理由‘保單為中心’向以‘客戶為中心’轉移,提高數據資產價值,推動企業進行差異化競爭;要適應業務創新的要求,支持企業可持續發展;改善和提高服務的及時性和便利化,強化對保險標的風險的事前管理,建立穩定、持續和可控的銷售渠道。”
商業保險的快速增長期
與社會保險不同,商業保險又被稱為金融保險。眾所周知,社保主要為個人提供生活基礎保障,而商業保險的根本出發點是令被保險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經濟保障。
我國商業保險經歷了“入世”十年黃金發展期后,開始被經濟高速增長、社會及人口老齡化等各方面因素所裹挾,其承擔的社會責任也越來越重。
從交強險制度實施到房地產投資解禁、從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到參與醫療糾紛調解、從養老社區投資到新農合建設、從大病醫??空交菁?0億人的大病保險再報50%由商業保險承?!呦蛎癖姷纳虡I保險,其龐大的市場前景和國民的剛性需求,足以撐起保險業的下一個黃金十年。對此,第三方保險平臺大家保網CEO方玉書表示:“一個新增的、有消費能力的市場,居民消費習慣,都在悄然改變環境,為商業保險的后30年發展提供強勁的動力。”
根據即有國際經驗:當一個國家和地區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及以上時期,商業保險需求會進入轉折期,即“后黃金發展期”。
我國保險行積累第一個1萬億資產耗時24年,積累第二個1萬億資產卻僅用了3年。2012年1月至4月,我國保險業共實現保費收入5922.07億元,保險業總資產已達6.33萬億元之巨。而援引國家統計局2012年8月公布的數據:2011年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35083元,按平均匯率折算,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2002年的1135美元上升至2011年的5432美元。
這意味著我國的消費結構仍處于一個可升級的區間,加之作為消費主體的25~49周歲人口比重由90年代初的32%上升到近期的45%,以青年為主體的年齡結構決定了我國將進入商業保險消費快速增長期。
黃金十年培育“黃金”賣場
過去的10多年中,中國保險業飛速發展,并未受到過多的外界干擾,即使在全球經濟普遍低迷的2011年,仍實現了1.43萬億的保費收入。但細心的產業人士分析發現,10.4%的年保費增長率較之2010年高達30%的大幅增長,仍可謂大幅回落。故有專家指出:走到今天的保險業,不得不迎接逆周期成長的挑戰。
從“大家保”網的訪客數據可以看出,年齡結構所折射出的商業保險消費比例變化尤為明顯,25~40周歲的青年族群構成了“大家保”網站商業保險的主流消費群體,此外男性訪客占據了60%,而在職業分布方面,教育、金融、IT等行業人士較為密集。
統計數據顯示,當前中國每天有近20萬保險用戶,超過90萬次的保險需求檢索正在網絡上實時發生。艾瑞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網絡十大熱門服務中保險排名第五,超過了已在人們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B2C網上商城、分類信息和P2P視頻。
面對這樣一個蘊藏巨大需求的互聯網“藍?!?,保險機構卻仍保留著已被沿用了數十年的傳統保險銷售模式,而無法找到一種切實可行的網銷模式。在忍痛看著成千上萬的網民投保無門之時,保險公司不得不把大量時間、精力、金錢花在“網下找客戶”上。
對于這種需求與供給倒掛現象,不少保險客戶苦笑:“世界上最遠的距離莫過于你在網下賣,而我在網上找?!?/p>
事實上,網銷渠道的突破,對于今天的保險行業而言,并非一個難以承受之重的愿望,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以一種合理的互聯網模式來搭建、滿足各方所需?
當前,日益擴大的保險需求、傳統的保險體制及諸多行業偏見詬病,把很多潛在的保險消費群體阻擋在了門外。作為第三方保險電子商務平臺“大家?!本W站的掌門人,方玉書指出:“保險存在比較突出的供需矛盾,因此特別適合通過互聯網來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和降低成本?!备鶕浣y計數據:目前全國已有超過25萬人及1.2萬家公司成功通過“大家?!本W站定制了保險計劃。
O2O催生保險網絡2.0版本
目前,網銷保險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保險公司自行開發的網絡平臺,只銷售自己公司的產品,第二種是類似淘寶的綜合網購類平臺,第三種則是第三方保險資訊類網絡平臺。
這三種網銷方式或因險種單一無法滿足用戶對保險多樣性選擇的需求,或忽略了人在保險銷售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所以無法涉足一些復雜的險種。換言之,這些被稱為“1.0版本”的保險資訊類網站已無法滿足市場的需求。
各方的需求究竟在哪里?簡而言之,保險公司(人)和投保人需要的無非是一個網絡“大賣場”,區別僅在于:投保人需要的是一個可以把保險像商品一樣擺在貨架上供自己挑選并比較的大賣場;而保險公司或人則需要一個有龐大客流及超人氣的大賣場。
如何把雙方所需的“大賣場”通過互聯網模式進行合理搭建?“大家保”網站所試水的“2. 0版本”,通過O2O模式滿足了產品的多樣性需求。
在該系統中,不同的保險公司和保險人可以不受限制地把自己專注的優勢險種、保險方案,像商品擺放在貨架上一樣,在“大家?!本W站平臺上進行展示。
其次,用戶的自主選擇和精確匹配大為提高。借助互聯網技術,網絡平臺可以把一個復雜的保險產品按險種類別、保費和保額、適用人群、險種所屬公司、需要服務的人所在區域、年齡、性別等進行細分,讓消費者看得明白,并能根據需求更客觀、更快速地搜索到產品與人。而網站的盈利模式,是向保險人收取固定月租(廣告展示費),而不參與交易環節,這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平臺的獨立性。
O2O模式的雙贏效應
O2O模式帶來了雙贏效應。首先,O2O模式為企業降低了銷售成本。長期以來,保險公司特別是人壽險公司及人通常會采取傳統營銷方式開展業務,譬如酒會、電話、陌生拜訪等,其銷售費用占保單總價格的33%左右,而通過互聯網平臺銷售保單,可以大幅降低保險機構的經營成本。
據美國學者Booz-Allen和Hamilton測算,通過互聯網向客戶出售保單或提供服務要比傳統營銷方式節省58%~71%的費用。因此,通過互聯網提供的服務越多、保險公司節省的費用也就越多。
其次,長期以來的保險過度推銷,令很多消費者對“被動消費”產生了嚴重的抵觸情緒。而O2O模式則是基于投保人的自身意愿,把被動需求變為主動需求。讓投保人自主搜索、比較、挑選的網絡平臺,能更精確地匹配投保人需求,成交率自然更高。
此外,由于網絡平臺所提供的保險產品具有多樣性,且服務不受地域、時間的限制,所以能夠幫助保險公司及保險人將業務拓展到以前未曾涉足的區域,獲得增量客戶。
對于消費者而言,O2O模式優勢同樣明顯。首先,消費者能夠在網絡平臺上對眾多保險公司及人提供的不同保險產品和服務進行綜合比較,因此能夠直觀、清楚地了解適合自己的保險,既不必忍受沒完沒了的電話騷擾,也不會再投保無門。其次,隨著保險公司及人的銷售成本降低,企業可以花更多的時間和成本來更好地服務客戶,這對消費者而言,都是實實在在看得見的好處。
本地化服務的縱橫格局
對于保險行業的電子商務而言,其未來的競爭力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由保險消費引導的技術,二是對保險服務及周邊服務的整合能力。
隨著保險網銷渠道的發展,更多的保險生產商、產品、服務加入進來,第三方平臺的優勢會逐漸凸顯。以“大家?!本W站為例,其已在全國10個城市布局了站點,以上海、北京、重慶、廣州等經濟相對發達、上網人群較多、保險深度較廣的城市為代表,這些站點的構建也形成了網站本地化服務格局的基本藍圖。
網站會根據各個站點數據,把保險經紀人按區域就近分配給用戶,深度細化地實行本地化服務。以上海市場為例,按照當地的行政區域劃分,用戶和保險人在注冊個人資料時即登入了自身所屬的區域信息,并保存在平臺數據庫中。
強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范文3
一、國外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簡述
目前,世界上已經有美國、加拿大、日本、德國、法國等一些發達國家和印度、菲律賓等發展中國家開辦了各種形式的農業保險,這些國家舉辦農業保險有著不同的背景和目的,也形成了不同的發展模式,我們根據其特點和法律制度,把它們分為以下幾類:
1.美國、加拿大模式——政府主導參與型
政府主導參與型模式就是,以國家專業保險機構為主導,對政策性農業保險進行宏觀管理和進行直接或間接經營,重點以農作物為主,并逐漸向養殖業方向擴展,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代表。這種模式有健全的不斷完善的農作物保險的法律法規為依托,建立了政府主辦下的農業保險公司來提供農作物的直接保險和再保險。這種經營是政策性的,但農民是自愿投保,對投保的農作物僅支付純保費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補貼。政府認購農業保險公司一定數額的資本股份,并負擔一切經營管理費用,對資本存款收入和財產免征一切賦稅。除政府的農業保險公司以外,其他私營、聯合股份公司、保險互助會等也都可以在政府農業保險的框架下經營農業保險。
2.日本模式——政府支持下的相互會社模式
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主要是日本。其特點主要是:首先,國家通過對關系國計民生的和對農民收入影響較大的主要農作物(水稻、小麥等)和飼養動物實行法定強制保險,其他實行自愿保險;其次農業保險結構層次主要分為三級,最基層的為村一級的農業共濟組織,由參與農業共濟組織的農民組成,主要負責經營本地的農業保險,同時依法向上一級的農業共濟組織聯合會分保,府縣一級的農業共濟組織聯合會則接受下級共濟組織的分保,并提供防災防損的指導工作,同時再在中央政府級設立農業共濟組織再保險特別會計處,接受下一級的再保險,并接受政府的緊急援助資金、保費補貼和管理補貼。政府的主要職責不是經營保險而是監督和指導。
3.西歐模式——政府資助的商業保險模式
這種模式是一些西歐的發達國家如德國、法國、西班牙、荷蘭等采用的模式。主要特點是,全國沒有統一的農業保險制度和體系,政府一般不經營農業保險。農業保險主要由私營保險公司、保險相互會社或保險合作社經營。投保是自愿的,農民自己支付保費,有的國家也支持私營保險公司舉辦農業保險,同時為了減輕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的負擔,也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
4.亞洲發展中國家模式——政府重點選擇性扶持模式
政府重點選擇性扶持模式以一些亞洲的發展中國家如泰國、菲律賓、孟加拉國等為代表。這種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特點主要表現在:①大多數國家的農業保險主要由農業保險專門機構或國家保險公司提供;②由于多是試驗,主要承保的是農作物而很少承保飼養動物。農作物也一般選擇本國的主要糧食作物,目的是保證農業經濟的穩定;③參與保險的形式大多數是強制保險,并且這些強制保險一般都與農業生產貸款相聯系。
二、我國各地對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有益探索
在恢復農業保險的20多年中,我國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保險機構等在發展農業保險的過程中進行了符合我國國情的有益探索,這些組織模式對構建我國農業保險體系有很大的借鑒意義。
1.商業保險公司的準商業性經營模式
商業保險公司的準商業性經營是中國人保這20多年在農業保險試驗過程中采用的主要模式,商業性是指農業保險在人保內部單獨核算,人保公司對該部分業務自負盈虧。準商業性是指人保是國有公司,經營農業保險有點對農業的政策性味道,同時政府對人保經營的這部分業務進行了補貼和支持。
人保的這種經營模式優點很明顯,人保是一家全國性的大公司,財力相對雄厚,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術優勢,經營網點遍布全國,抗風險的能力強,而且人保的信譽好,農民比較信任。但人保的經營模式也面臨著很大的問題,由商業保險公司來經營風險大,利潤小甚至沒有利潤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難以調和商業保險公司贏利性和農業保險的準公益性之間的矛盾。缺乏地方政府的支持,商業保險公司在農業保險的推廣和經營上也會出現很多實際困難。
2.商業保險公司和地方政府聯合經營模式
聯合經營模式的特點是保險公司根據業務的需要,與當地的政府或政府的某個部門聯合起來共同經營農業保險,實行利益共享、責任共擔、聯合共保的方式。
聯合經營模式的最大優勢是可以發揮各方的優勢,地方政府可以憑其行政權力,擴大承包面,提供理賠方面的便利,而保險公司具有專業經營的經驗。但聯合經營模式在實踐中也存在問題,主要是地方政府及農技部門財力有限,償付能力不足,作為贏利率較低甚至虧損的農業保險業務,很容易出現有利大家爭,無利虧損時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推委扯皮,資金不到位的情況。
3.政府或政府部門的政策性經營
這種由政府或政府部門政策性經營農業保險有三種主要的外在組織形式:
其一是民政部門的農村救災保險,就是在每個試點縣有政府調撥資金建立農業保險的初始資本金,財政上再給適當的補助和補貼,對農業農民提供保障水平很低的保險,目的是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和簡單的再生產能力。
其二是新疆兵團保險公司所經營的農業保險。這種經營模式實際上是在商業保險公司中對農業保險進行政策性經營。這部分業務的初始資本金由財政每年撥給,并且享受免稅待遇。對一些重要農作物、牲畜和農業機械實行強制保險,其他保險標的允許自愿投保。至今來看兵團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運作還比較好。
其三是上海農業保險發展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由政府撥款建立準備基金,各政府推動,人保上海分公司代辦,結余積累留地方,上海市地方財政在農戶參加農業保險時給予一定的補貼,并免征一切農業保險營業稅。上海的農業保險是全國農業保險試驗中成功的范例之一。
4.農村保險相互會社的經營
1990年在河南的新鄭試點建立了中國的保險相互會社——農村統籌保險互助會。保險相互會社是一種被保險人自己組織,共同出資,相互保險,不以贏利為目的的保險組織。這種經營模式依靠縣、鄉、村的力量組織保險組織,實行“獨立核算,資金留存,以豐補歉,結余留會”的經營原則。但互助會一般范圍小,準備金積累能力弱,積累速度慢,難以應付較大的災難。
三、國內外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經驗和啟示
1.農業保險的發展必須以法律法規的完善為基礎。農業保險作為一種農業發展和保護制度,它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賴程度是非常強的。從國外農業保險立法的背景和農業保險制度變遷乃至農業經濟發展的歷史視角來看,農業保險的產生和發展作為一種誘致性的制度變遷,其立法的意義超出一般的商業規范性法律制度。
2.農業保險的發展過程要有一定的強制性。我國的農業保險即涉及到農業和經濟發展政策又涉及到社會保障政策,對農業和農村的發展有戰略意義,需要農民普遍參與,否則就會失去其政策意義。另外,對農業保險這類的準公共產品實行自愿而不是在一定的范圍內強制,可以肯定的說,其參與率會非常低。這樣農業保險就很難持續經營下去。
3.農業保險的發展必須有政府的主導或支持。首先,農業保險的準公共物品性質就決定了我們要把農業保險定位于政策性保險,政策性保險的經營就離不開政府的參與行為。另外,在農業保險的具體經營實踐中,政府不但要提供保費、管理費用的補貼,提供農業再保險業務,還要在農業保險的展業、承保、理賠、核賠等環節提供便利,協調各方的利益,保證農業保險的健康持續發展。
四、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選擇
從國內外的農業保險實踐來看,我國要想使農業保險健康發展,發揮其在減輕農業災害損失和保持農村穩定的作用,就應該進行農業保險的制度創新,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也就是建立政府主導下的政策性保險的制度模式。所謂政策性就是把農業保險產品當作準公共物品而不是私人物品來對待,采用商業保險的形式和技術進行經營。所謂政府主導,就是政府對政策性經營的農業保險提供統一的制度框架,各級政府和各級允許的經營組織要在這個框架中經營農業保險和再保險業務,同時政府對規定的農業保險產品給予財政支持。這種政府主導下的政策保險的制度模式,有4種經營模式。下面我們就分別進行介紹:
政府主導并由政府組織經營的模式
1.模式特點
這種經營模式就是由政府主辦,并設立相關機構從事農業保險具體業務的經營。其特點主要有:
第一由中央政府或其相關部門出面建立專業的中國農業保險公司,并以該公司為主經營全國的農業保險業務,它既可以經營農業保險,也可以經營農村的壽險和其他財產保險,以此來補貼傳統的種植險和養殖險的虧損。各省、自治區、市建立相應的分支機構,具體業務由縣支公司及其人組織辦理,并以縣為單位進行獨立核算。農業保險公司經營的農作物保險主要是一切保險和多重保險。除政府的農業保險公司外,也允許商業保險公司、合作社和相互會社經營農業保險業務,但是必須經過保險監管部門審核批準,在各自業務范圍以法規范。
第二由國家政府出資建立政策性的農業再保險公司(可以由現在的中國再保險公司兼營這部分業務),再保險公司的職能主要是一是通過再保險機制,使農業保險在全國的范圍內得到最大限度的分散,以維持國家農業生產的穩定;二是補貼各省、市、自治區農業保險的虧損。農業再保險公司通過一種差額杠桿來調動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的積極性。即經營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組織可以按低于農業風險的實際費率來承保,當賠付率超過一般賠付率時,由國家再保險公司來補足。
第三實行法定保險和自愿保險相結合的原則。對有關國計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有重要意義的幾種農林牧漁產品的生產實行法定保險,其他產品的生產實行自愿保險。也可以考慮將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結合起來,凡有農業信貸的保險標的,都要實行法定保險。
第四政府補貼農業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全部或大部分的經營管理費用,并且給予農業保險經營免除一切稅的優惠,以利于農業保險公司總準備金的積累和長期穩定經營。
第五這種模式農業保險的舉辦需要有關行政、民事部門的支持和配合。農業保險的區劃、費率的厘定以及各種扶持政策的落實都不是農業保險公司一家能夠完成的,農業保險具體業務的開辦,如展業簽約、查勘定損、理賠兌現等工作也都需要縣、鄉行政部門的組織、協助和推動。
2.模式的優缺點
由政府主導并組織經營模式有一定的優點:
①農業保險容易推廣普及,農業保險是一種現代的農業風險管理制度和工具,對我國大多數文化水平不高的農民來說還相當陌生,如果僅僅通過宣傳教育,讓農民自愿的接受農業保險,從而產生誘致性制度變遷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而如果經營者是政府主辦的保險公司,通過各級政府紅頭文件及其組織發動,通過政府運用其權威實施一定程度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可以使更多的農民參加保險,特別是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時,農民比較容易接受。
②從農業保險的性質來看,它是準公共物品,具有公共物品大部分的特性,諸如保險產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保險經營利益的外在性、保險產品取得方式上的非競爭性、產品消費在一定程度的非排他性。加上農業保險經營的高風險、高費用、高價格等特點,使之由政府來主辦最合適不過。由政府組建的農業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實行壟斷性經營,在進行獨立經營、單獨核算、追求自我財務平衡的基礎上,主要將社會效益作為目標和任務,加上全國性經營獲得的規模經濟效益,可以交好的矯正市場在這方面的不足,容易受到較好的資源配置效果。
③由政府組建的農業保險公司來經營農業保險可以擴大承保面,分散風險,提高償付能力,降低經營成本。保險經營的基礎是大數法則,風險單位越多。保險風險越容易分散,保險經營的財務就越穩定。農業風險單位太大,在較小范圍內很難有效分散風險。政府組織在全國范圍推行農業保險,特別是對某些險種實行強制保險,使風險盡可能在最大空間進行分散,政府行為的穩定性又可以保證風險在時間上得到有效分散。
但政府組織經營農業保險也有很大的問題:
①這種官辦性質的國有獨資公司必然產生和計劃體制下國有企業一樣的弊病,難有動力進行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都不會真正向管理要效益,只會向政府要補貼。更重要的是,國有農業保險公司不象其他國有企業那樣,在經營虧損的時候很難為虧損找到合適“借口”,經營農業保險虧損本來就相當正常。如果某年農業保險公司虧損嚴重,經營者往往會找到一個難以反駁的“借口”,就是農作物大面積受災,巨額賠款不可避免,政府的保險監管部門也很難去界定虧損到底是巨災造成的還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于農業保險受各種不可控因素的影響太大,政策性保險的經營業績就很難用利潤來衡量,這樣盈利虧損都有理,反正有國家財政買單,長此以往,農業保險就無法實現可持續發展。
②作為一個國有獨資的政策性保險公司,通過政府來干預農業保險的經營來解決“市場失靈”問題是有一定前提的。即政府的廉潔和高效、經營獨立、信息完全公開、技術完善,這些條件在現階段我國還不成熟,也就會造成“政府失靈”的后果。
③由于利益主體不統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農業保險公司及地方各級分支機構和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關系不好協調。在這種模式下,農業保險經營虧損了由中央政府負擔,地方政府雖然也拿出來部分份額,受益的最后還是地方。因此在實際的操作中,往往出現地方政府和農民一道“吃”農業保險公司,也就是“吃”中央財政。
政府支持下的農業保險互濟合作社經營模式
1.模式特點
對于合作社性質的組織,我國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在農村就有過廣泛的實踐,但后來我國農村的各類合作社逐漸背離了其本來面目,異化的合作社道路使農民談“合”色變。但從國際上來看,農業合作社保險在歐洲一些國家,例如德國、法國并不鮮見,甚至是這些國家經營農業保險的主要組織形式。農業保險合作社是農民按照自愿原則,采取入股方式籌集保險基金,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按股分紅的一種合作組織。就一般合作社來說,目的不是贏利,但是可以贏利。由于農業保險合作社經營的保險產品的特殊性,其目的就不可能是賺錢,而是將合作社成員面臨的風險進行分散,不僅如此,為了減少合作社的風險責任和提高其在重大災害條件下的償付能力,政府還要給予支持和配合,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第一由于我國實行以后農村集體組織的松散性,由農民自發組織農業保險合作社一般說來難度很大,而且難以作到規范性。因此應由各級地方政府幫助組織和建立以被保險農民為主體的農業保險合作社或農業保險相互會社。
第二實行法定保險和自愿保險相結合的原則。法定保險的險種不要太多,以避免太大的保險責任,法定和自愿保險險種由各省、自治區、市根據自己餓具體情況決定。鑒于合作社初創的實際情況,應該多方籌集保險基金,各級政府要提供一定數額的初始資本,并給予一定份額的保費補貼。同時,由于農產品加工部門和農產品消費部門和農業保險是息息相關的,他們也要分擔一部分保費。
第三在組織結構上,一般以鄉鎮為單位成立獨立核算的農業保險合作社比較合適,每個村成為其中的一個核算單位,同時在縣里設立縣農業保險合作聯社,具體負責全縣農業保險的經營和財務管理,同時給下級合作社提供再保險業務。在省級可以建立聯合會,統一規劃和協調全省的農業保險,并建立該系統內的再保險機制。另外,國家必須建立農業再保險機構,為農業保險合作社和農業保險合作聯社提供再保險。
第四在鄉鎮級的合作社,為加強農戶之間的監督,防范道德風險的發生,一般自留部分的賠款應以當年所交保費為限,或者適當運用部分的資本金和準備金,鑒于大部分損失由上級聯社賠付,自留部分如果不夠賠可以按比例賠付,這樣大災年份農民自己也要承擔小部分的損失,其他人多賠意味著自己跟著受損,這樣可以建立起有效的相互監督制約機制,從而發揮互濟合作組織的利益共享,風險公擔的良好作用。
2.模式的優缺點分析
模式的優點在于:
①保險合作社是社員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盈虧自負,風險公擔,利益共享的農業保險組織,因此,其經營靈活,可因地制宜設計險種,保費較低,同時在保費收取、防災防損、災后理賠等方面具有其他形式保險企業和組織所沒有的優勢。
②由于基層保險合作社的社員既是保險人又是被保險人,社員們的利益高度一致,而且有時本鄉本土相互之間對農業生產狀況、土地等級、受災情況較為熟悉,任何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都會涉及到其他保險人的利益,因此被保險人之間容易形成一種自覺監督機制,從而可以有效的防止道德風險和逆選擇,也會使農民聯合起來一起“吃”保險的局面得到改觀
但這種模式的經營也存在著問題:
①農業保險的專業性和技術性非常強,在現今我國保險業整體缺乏專業人才,國有商業保險公司的農險經營人才和技術人才紛紛跳槽從事收入較高的商業保險的情況下,不以盈利為目的的農業保險合作社想要吸收足夠的合格經營管理人才是很成問題的。這使他們在保險費率、保障水平的確定、定損理賠、風險管理、財務核算等經營管理方面,會遇到很大的障礙。這對農業保險經營的協調和監督十分不利,也對農業合作社的規范和健康經營不利。
②農業合作社經營模式難以解決風險過于集中的問題。農業風險單位巨大,往往一個風險單位就涉及數縣甚至數省,特別是洪澇災害,干旱災害這些風險事故一旦發生就涉及千千萬萬農戶,上億公頃的農田。因此即使以縣為單位建立農業保險合作社,規模也是太小風險還是顯得過于集中,這就難以是風險在較大的空間上得到分散。即使有兩層的再保險支持,也無法完全解決直接保險的全部風險問題。同時,合作社的規模太小,保險基金積累的速度和規模都會受到限制,所以其保險補償能力有限。
③雖然農業合作社模式在理論上是一個很好的模式,但要付諸于實踐并不容易。由與受經濟、文化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很多地方的農民缺乏合作傳統意識,也缺乏自我組織能力,加上我國早期不太成功的合作化運動留下的后遺癥,很多農民對合作社反感,在這種條件下,要建立規范、廉潔、高效的合作社并非易事。另外,從過去和現在的經驗來看,合作社的經營容易受到地方政府行政的干預和操縱?;鶎余l鎮司空見慣的帳目不公開和財務混亂,管理人員和領導貪污、挪用私分集體財產的現象在農業保險合作社的經營中也會出現。
④此模式在運行機制上還面臨著一個很大問題,那就是農業保險合作社模式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互濟合作,進行了再保險以后,基層鄉鎮合作社只留下了少量的風險責任,一旦出險,大部分保險責任還是由上層的再保險組織承擔,這樣就完全有可能出現虛報損失、冒領保險配套賠款資金的情況。
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險公司經營模式
1.模式特點
相互保險公司是一種兼顧股份公司形態、保險經營技術和合作保險組織的保戶權益的保險公司。相互保險公司沒有股本,是以負債性質的基金為其主要的資金來源,公司保戶兼有被保險人和公司所有人的雙重身份在公司中有選舉權和收益權。我們這里提出的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險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第一有一定數量的發起人成立全國性的“中國農業相互保險公司”,發起人自動認購公司經營所必需的基金,或者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的方式籌集這筆基金。然后在自上而下建立農業保險公司組織體系。在總公司下面,各省、自治區、市設立分公司,縣設立支公司,鄉鎮設立營業部。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督管理下,中國農業相互保險公司負責制定本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以及各項規章制度,獨立開展農業保險業務及再保險業務。
第二由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向農戶提供種植業保險,養殖業保險的各種險種和政府允許的其他農村財產和人身保險險種。各級政府對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應從行政上和技術上給予支持和幫助,統一進行農業保險發展規劃和農業保險區劃,幫助他們科學合理的厘定保險費率和設計保險條款。政府還要在財政、金融、稅收上給予優惠政策和必要的支持,具體辦法是通過減少或免除相互公司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及對其經營虧損通過再保險公司給予間接的支持。
第三為了保證相互公司的穩定經營,促進農業保險的良性循環,農業保險相互公司必須充分利用投資渠道,有效運用資金。還要建立有效的農業保險再保險制度,在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內部,基層公司向上一級公司分保,總公司再向中國再保險公司分保,使分散的相互保險公司經營能得到再保險的支持。
2.模式的優缺點分析
①相互保險公司模式能解決很多商業保險公司和股份保險公司不容易解決的問題。如,通過相互保險公司,可以將政府、保險公司和農民的利益結合起來,有利于協調各方矛盾,理順政府、保險公司和農民的關系,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存在的展業難、承保難、收費難、防災難等經營管理問題,在相互保險公司條件下,就容易解決的多。
②相互制公司是合作制的高級形式,具有獨立的法人產權制度,法人管理結構和科學的管理制度。這樣,相互保險公司就容易作到產權明晰,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同時減少環境的不確定性以及信息不完全和不對成稱,保證資源的優化配制。
③采用相互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有利于農民的積極參與。相互公司沒有股份公司那樣必須將一部分利潤轉化為紅利分配給股東的壓力,所以他們有更大的靈活性來制定更具吸引力的價格。采用這種模式主要動員的是民間資本,政府支持的力度不會太大,財政不會花錢不多,政府容易接受。
雖然相互公司模式有商業公司和股份公司所沒有的優勢,但是其經營也有自身的缺陷:
①相互保險公司沒有政府的保費補貼,即使是非贏利性的,由于農業保險的特殊性,保險費仍不能低到對農民有足夠的吸引力。特別的,如果不能解決由于微觀主體從農業生產和農業保險中所獲預期效益不高而缺乏購買需求的問題,其經營規模就會受到影響。和合作經營一樣面臨著難以有足夠的合格經濟管理人才,在收入較高的商業保險尚缺乏人才的現今,沒有贏利的農業保險吸引人才是一個大的難題。
②相互保險公司對我國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其組建和操作方式缺少實踐經驗,理論上的優勢不一定能發揮出來。這種經營農業保險業務的公司很難從中贏利,又不能通過發行股票來增加資本,要收回初始資本金都是難度很大的事情。這樣就必須請政府通過直接或間接融資方式幫助相互保險公司,而政府是否愿意擔當這些責任還難講。
③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同樣存在和農業合作社所涉及的這種模式的接受程度和參加積極性問題,還有行政干預問題。另外農業相互保險公司也存在本身不可克服的缺陷,例如,相互公司的所有者即客戶經常變換,使其容易產生搭便車的心理,對經營管理層的監督控制不力;多元經營空間有限;相互保險公司將所有者和客戶的職能混合,經營結果的透明度不高等。
政府主導下的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模式
1.模式特點
美國近10年來農業保險的改革方向一直是在政府的指導和監督下讓商業保險公司具體經營農業保險業務。我國的商業公司如中國人保上海分公司、新疆兵團保險、人保新疆分公司都有在政府政策框架下經營農業保險業務成功的經驗,這些成功的經驗表明政府主導下的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模式是經營農業保險的一種有效途徑,這種模式的含義就是,在我國政府統一制定的政策性的總體框架下,由商業保險公司自愿申請經營農業保險和再保險業務。參照美國發展農業保險的經驗,我國政府主導的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模式應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設立中國農業保險管理專門機構(如中國農業保險公司),該機構隸屬中央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它不是商業性的企業,而是國家的事業機構,不直接經營農業保險具體業務,經費由國家財政撥款。該專門機構的主要職責和功能是,負責設計和改進全國農業保險制度;設計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具體險種;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進行統一規劃,研究制定具體政策;向參與農業保險業務的商業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業務;審查和監督參與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商業保險公司,并根據各商業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業務量對保險公司提供補貼。
第二商業保險公司自愿申請經營由政府提供補貼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項目,政府除了提供保險費補貼和經營管理費補貼外,還要給予財政和金融方面的支持和優惠政策,免除其營業稅和所得稅,保證商業公司的穩定健康經營。獲準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國家農業保險的專門機構除了給予補貼外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三獲準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主要經營中國農業保險公司設計的險種,也可以自行設計自愿投保的農業保險險種,但這種險種必須經過中國農業保險公司的審查和批準才可以出售。保險的展業、核保、理賠由商業保險公司直接或通過其人進行。但各級政府應給予支持和協助。
第四在這種經營模式下的農業保險項目要實行法定保險和自愿保險相結合。對少數關系國計民生的農作物和畜禽實行法定保險,以避免逆選擇和道德風險,使風險在更大的空間分散和降低項目的經營管理費用。其他保險項目實行自愿保險,政府只對法定保險項目給予補貼。
2.模式優缺點分析
在政府的財政補貼下,由商業保險公司來經營農業保險的具體業務有很大的好處
①首先,能把政府及政府建立的中國農業保險公司從農業保險的具體業務中解脫出來,它不再經營農業保險的直接業務,可以把精力放在宏觀調控和管理,以及協助保監會作好監督,同時又能集中一些專家從事農業保險的研究,使農業保險制度和經營不斷得到改進。
②商業保險公司也會積極的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項目。由于政府的經營管理費用補貼,以及政府對農民實施保費補貼,使商業保險公司可以在能夠避免虧本的低保費下承保農業保險業務,商業保險公司可以通過經營農業保險業務來開拓農村財產和人身保險市場獲取利潤,這樣保險公司仍有很大的積極性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這對農村保險市場的發展也有極大的推動性。
③商業性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業務比政府主辦經營在體制和運行機制上有明顯的優勝,商業保險公司有經營保險的技術和成龍配套的專業人才,具有明晰的產權制度和科學的管理制度,由于利益歸己,風險自擔,要考慮必要的盈利,這樣公司在經營上就會想法加強內部管理和監控,在業務經營中從嚴把關,大大減少管理費用和多賠、濫賠現象。
④商業保險的經營一般說來從制度到技術都比較規范,信譽相對較好農民比較相信。在商業保險中,保險公司和農民的地位是平等的,不會產生由政府經營農業保險那樣,農民感到是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強制推行。這樣商業性的農業保險相對更好接受。
當然,由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并非一帆風順,它在實踐中也存在一些障礙,主要表現在:
①商業性保險公司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必須有政府的補貼,但補貼的方法和份額問題不好解決。政府補貼過少,商業保險公司就不愿經營,而補貼過多,政府財政又會陷入較大負擔。另外保險公司的贏可虧狀況還與其經營的其他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業務有關,如果這部分業務沒有贏利,保險公司就會想法找政府要補貼,所以在政府和保險公司之間利益博弈中找到可行解決難度也很大。
②商業保險公司更愿意經營那些風險小,利潤大的經濟作物和特種養殖業保險,也愿意經營農村的財產和人身保險,而不愿意經營虧損大,無贏利的但對農民十分重要的農作物和畜禽保險業務。
強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范文4
(一)強制性的交強險減少惡意逃逸行為
我們從經濟學的視角出發,即充分考慮該保險條例如何改變一些駕駛者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的激勵,從而得出相應的結論。機動車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惡意逃逸是一種較為常見的行為,這種行為往往會延誤受害一方的及時治療而使得事故的后果變得更加嚴重。下面將分為兩個步驟仔細地分析交強險的推出如何有效地遏制了這種不良行為的發生。
作為分析的第一步,我們先確定分析的主要群體——因交強險而行為改變較大的群體:即在交強險沒有推出之前,尚未購買商業第三者保險的人或駕駛者。選擇這個群體作為分析的主要對象的理由有兩個方面:其一,該群體的數量龐大,據有關預測投保商業第三者保險的比例大約不到50%。其二,這部分群體受到的影響最為直接,因為以前他們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購買相關的商業保險(比如商業第三者保險),而現在根據交強險規定中相關條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他們必須購買交強險。
分析的第二步是通過一些簡單數據分析,指出在沒有發生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的情況下,該群體的個人將減少肇事逃逸的行為。
不難想象,對于在交強險實施之前未投保相應商業第三者險的駕駛者來說,無論交通事故大小,他們都有逃逸的激勵,并期望能僥幸避開懲罰或賠償。只不過對于不太嚴重的交通事故,他們逃逸的相對可能性要小一些而已。而一旦這部分駕駛者投保了交強險之后,本文下面的分析表明他們逃逸的激勵會變小。
根據交強險的規定,在機動車駕駛者負全責的情況下其賠付標準的最高限額是6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5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2000元。
假設某個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應該賠付受害者x<60000元錢。我們先考慮以前沒有購買商業第三者保險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肇事者可能會有逃逸從而希望僥幸躲避賠償的激勵。假設肇事者逃逸后被發現的概率是P,發現后給予處罰的金額是F,那么肇事者實際面臨這樣的權衡取舍,如果不逃逸其損失是x,如果逃逸其損失期望是PXF,只要P×F<x,即滿足P<x/F,這個肇事者就會選擇逃逸。通過這個簡單式子,我們可以發現,在執法力度一定的條件下(即概率P固定)肇事者選擇逃逸與這樣兩個因素相關:其一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事故越嚴重肇事者逃逸的激勵就越大,理由是事故越嚴重意味著x越大,從而不等式P<x/F越容易滿足,換言之,肇事者逃逸的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正相關;同理可知其二,如果逃逸被抓到后的處罰越低,即F越小,肇事者逃逸的激勵也越大。值得注意的是前面的第一個結論:肇事者逃逸的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正相關。一般說來,交通事故越是嚴重,受害人越是需要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和補償,但是根據前面的分析可知在沒有購買保險的情況下,肇事者此時越是可能丟棄受害人而選擇逃逸。
再來考慮交強險強制推行后的情形,因為所有機動車駕駛者都購買了該保險,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其逃逸的激勵就有了變化。仍然以前面的交通事故為例,肇事方應該賠付給受害者的還是x元錢,但是該賠款完全由保險公司負擔,所以肇事方如果不選擇逃逸,那么他的邊際損失是下一年增加的保費y元,一般來說y是一個相對較小的數額。如果肇事司機選擇逃逸他損失的期望值是P(Fy),我們不難得到肇事方逃逸的條件是P<y/(Fy)。將這個式子和前面的條件P<x/F做一個對比可知,只要滿足y/(Fy)<x/F即y<x(1y/F),肇事方選擇逃逸的激勵就會小于以前沒有強制保險情形下的激勵。顯然這個式子一般都是成立的,因為根據慣例保險公司保費的上漲很少翻倍(事實的情況是只有對那些經常出險者才會適當提高保費),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車為例(其交強險的費率定為1050元),由于交通事故賠付,肇事司機下一年度保費的上漲一般不會超過1050元,即y<1050。也就是說只要x>1050元,y<x(1y/F)就會滿足(事實上,當x<1050元左右的事故都不算嚴重事故,即使肇事方逃逸也不會給受害者帶來太大的問題)。所以我們可以很有把握地得出一個結論:交強險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交通事故逃逸的不良行為,保障了受害者及時得到治療的權利。
所以通過前面簡單的對比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實施交強險后,有一半左右的機動車駕駛者會減少事故發生后的逃逸行為。這種行為的變化顯然對于交通安全有著不可忽視的現實意義,同時整體的社會福利也因為受害方比以前更可能得到及時的治療而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改進。
(二)交強險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駕駛行為更加謹慎
我們將根據很簡單的理論分析來探討交強險的推出如何影響駕駛者的駕駛行為。首先用B(e)、C(e)、T(e)分別代表一定謹慎程度駕駛的收益、成本和帶來的保費支出,其中e表示謹慎程度的大小。根據經濟學的一般假設有B,(e)>0,B”(e)<0,這說明駕駛越謹慎收益越大(因為事故率越低),但是謹慎的邊際收益是遞減的。由于收益遞減的假設對于分析的結論非常重要,有必要對該假設的合理性B(e)做說明。可以將事故分為兩種,一種是可以人為控制的,即駕駛者越是謹慎事故率就越低。另外一種是不可控的事故,比如一些突發性的難以預期的事故。當一個駕駛者從較莽撞變得更加謹慎時,第一種類型的事故發生率會明顯下降,但是當駕駛者的謹慎程度已經很高時,第一種類型的事故率基本已降到最低程度,這種情況下發生的事故一般屬于第二種不可抗力型事故,而這種事故率一般不會因為更加謹慎而減少。由此我們可以認為,謹慎的邊際收益遞減的假設是比較符合現實的。同時,仍然根據經濟學的一般常識假設C''''(e)>0,C”(e)<0,這說明謹慎駕駛的成本是遞增的C(e)(因為越謹慎所花費的精力越多)。T(e)表示投保人在下一年度保費的變化量。通常的商業保險一般都會根據投保人發生事故的次數來調整下一年的保費,事故率比較高的投保人其保費會隨之上漲。交強險也有類似的條款,即保費也是與投保人的事故發生次數掛鉤的。因此可以假設T''''(e)<0,即越謹慎事故就越少,那么與事故掛鉤的保費增加幅度就越小。值得指出的是,雖然商業性的保險和交強險都通過保費的調整來應付投保人駕駛行為中的道德風險,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一定的區別。比如在商業性的保險下,投保人可以通過下次購買另外一家保險公司的保險來規避保費的增加,即T(e)=0;而在交強險的情況下,由于有資格經營該險種的保險公司相對較少,可以認為投保人規避的難度更大。
由前面的討論可知,在商業性的保險下駕駛者的目標函數是B(e)-C(e),其一階條件為B''''(e1)=C''''(e1)。而在交強險的條件下,目標函數變為B(e)-C(e)-T(e),其一階條件是B/(e2)=C''''(e2)T''''(e2)。對比上面兩個一階條件并結合T''''(e)<0,可得B''''(e2)<B''''(e1)e=>e2>e1。這說明,實施交強險后駕駛者的謹慎程度變得更高了。當駕駛的行為變得更為謹慎時,道路的交通安全也就更有保障。
二、結束語
交強險推出后,各種刊物和網絡媒體對其從各個方面進行了解讀,解讀的視角大多是非經濟的。本文則是從經濟學的視角來分析交強險,并根據一些較為現實的假設建立正式的理論模型來分析交強險對相關當事人的行為所引起的激勵變化。本文的分析實際上可以分為兩個層次,在(一)中是一種“事后”分析,它探討了交通事故發生后的逃逸行為如何改變。在(二)中則是一種“事前”的分析,即集中考慮—交強險事前對駕駛者謹慎程度的影響。通過這兩個層次的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結論:其一,強制性的交強險可以從很大程度上減少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不良行為。其二,強制性的交強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駕駛行為的謹慎程度。通過這兩個結論都可以得出交強險的推出促進了交通安全,事實上這也是制定交強險的目的之一。
強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范文5
一、目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商業健康保險開始于上世紀80年代初國內保險業復業時期。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商業健康保險已經取得了一定發展。
(一)覆蓋人群逐步擴大,業務規模迅速增長,但還沒有擺脫“補充”角色
根據衛生部公布的數字,近幾年我國醫療費用總額的平均增幅已達到24%,2002年全國醫療費用總支出為5320多億元,其中61%為個人支出。但是,由個人負擔的這3000多億元醫療費用中,健康保險保費僅為321億元,商業醫療保險的費用支出占全國醫療費用總支出的6%,由商業醫療保險提供保障的人群只占全國總人口的3%左右。而我國目前實行的社會醫療保障制度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從以上數字可以看出,在我國由政府開辦的社會醫療保險還處于主導地位,商業健康保險只起到補充的作用,其保障作用尚未充分發揮?,F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與我國當前社會經濟水平相適應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但也有一定的缺陷,即只能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除了在檢查、用藥、治療等方面規定有嚴格的補償范圍外,每年統籌基金的支付還有一個限額,約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統籌基金主要補償住院費用,職工個人仍要承擔住院費用中起付線以下的部分(約為社會平均工資的10%)和比例自付部分(自付比例約為20%)。更重要的是,重大疾病已經成為威脅人類生命安全的可怕殺手,而且其種類和發病率越來越高,社會醫療保險在醫療費用支付上的限額使得許多重大疾病患者的高額醫療費用無法得到充分的保證,貴患者家庭和單位造成了巨大的經濟負擔,因此,在重大疾病保險領域內,商業健康保險發揮著越來越突出的作用,實務界也證明了這一點。目前在商業健康保險的銷售市場上,各商業保險公司銷售的主要險種就是重大疾病給付型保險。重大疾病保險是在被保險人發生重大疾病、重大手術和意外傷害時,按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隨后保險責任終止。
(二)經營主體不斷增加,產品供給日益豐富,但專業化程度不高,產品供給不能滿足需求
近年來,我國健康保險的發展取得了一些成績,經營主體持續增加,業務規模迅速擴大,產品供給不斷豐富,服務領域日益拓寬。2003年1至8月,商業健康保險保費規模已達288億元。保險公司與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合作,在北京、天津、廈門等地進行的健康保險試點,服務方式和經營模式取得了一些突破,積累了經驗,為商業健康保險的下一步發展奠定了較好基礎。
但總的來說,目前我國健康保險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首先,和發達國家相比,國內健康保險市場上的供給主體還相對較少,目前僅有中國人壽、平安壽險、太平洋壽險和泰康人壽等幾家公司在進行健康保險業務的試點工作,雖然新保險法允許產險公司經營短期健康保險,但這種做法值不值得提倡還有待于進一步的研究;銷售對象僅局限于一些大中城市,而且大多是已經投保的個人和團體;銷售方式上大多采用附加于人壽保險的方式,不為被保險人提供綜合和終身的醫療保障。其次,產品供給豐富,但產品設計單一,雷同率高。人們需要的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缺貨;保險公司推出的許多健康險產品,或者因為價格過高,消費者承擔不起,或者因為保障范圍過窄,某些產品只對特定疾病或意外傷害造成的醫療費用支出提供保障,而某些產品僅限于為住院費用支出提供補償,風險劃分過細,綜合性不強,滿足不了消費者的需要。第三,健康保險在風險性質、保險事故特點、風險控制理念和方法、精算原理等方面均不同于壽險業務,但目前商業健康保險的定價、經營和管理都和壽險相似,這些都不利于健康保險今后的發展。所以,加快健康保險的發展,應樹立專業化的經營管理理念。而且根據《關于加快健康保險發展的指導意見》,商業健康保險專業化經營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實務界都已經達成了共識,因此,這個問題值得深入研究。
1從組織培訓專業化的角度來看,組織和培訓體系欠缺,市場推動受到抑制。盡管已經有不少公司成立了單獨的健康保險部門,但其職能有限,既沒有相應的產品開發權,也缺乏專門的組織培訓體系和銷售隊伍,市場推動能力有限。在培訓方面,絕大多數壽險公司一年只對員工進行一兩次的專業培訓,并且培訓內容多數仍停留在條款介紹和產品比較上,缺少對健康保險的經營理念、市場分析、風險特征、風險控制方法等相關內容的完善的培訓體系,遠遠不能滿足健康保險發展的需要。
2從產品定價專業化角度來看,現階段,健康保險精算人才較為匱乏,精算技術標準體系尚未健全,相關基礎數據亟待建立。盡管目前商業健康保險險種已經超過300個,但從整體上來說,這些產品差異性不大,主要為重大疾病定額給付保險、住院醫療費用補償性保險和住院津貼等幾類保險。存在極大需求的高額醫療費用保險、護理保險、收入損失保險、綜合醫療保險以及專項醫療服務保險險種基本上仍是空白。
3從核保核賠專業化角度來看,一些公司尚未建立專門的健康保險核保核賠制度,缺乏健康保險的核保核賠資格認證體系,難以控制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的發生。此外,由于保險公司和醫院之間缺乏有效的控制關系,難以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保險公司難以介入到醫療服務選擇的過程之中,無法針對醫療服務內容進行合理性認定,難以控制醫療費支出,因此對醫療風險的控制更難。
二、發展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對策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啟動和實施以及人們健康保險意識的不斷增強,使商業健康保險市場成為保險業界中的最有前景的璀璨明星,從而為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開辟了更加廣闊的空間。
(一)細化市場,研究制定發展戰略
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是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點、熱點問題。我國保險理論界和實務界應該在認真研究并吸取世界各國商業健康保險制度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我國健康保險市場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研究,從根本上掌握實際市場的需求心理、需求水平、需求規模。在此基礎上還要對當前政策支持條件、醫療機構的配套改革進行全面的評估,打好健康保險的質量基礎。同時,注重市場調研.把握市場需求。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平衡導致了保險市場呈現出明顯的需求差異性。為使推出的健康險產品能夠被市場所接受,保險公司必須注重市場調研,掌握不同地區、不同收入層次、不同年齡群體對商業健康險的需求狀況,并在市場細分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力確定目標市場,為商業健康保險的不同險種制定不同的發展戰略。
(二)營造寬松的外部經營環境,提供多樣化的服務種類
1給予商業健康保險應有的社會地位。實踐證明沒有商業健康保險的積極參與,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是不可能建立起來的。既然如此,國家就應該支持它的發展,給它一個與社會醫療保險平等的地位.將其作為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納入其中,井以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形式確定下來。
2根據不同人群,不同費用償付方式開發設計組合型的新險種,保證險種多樣化、多層次、多保障,以滿足人們對綜合健康保險的需要。我國目前能夠享受社會醫療保障的人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仍需要商業健康保險來滿足他們的保險需求。因此,保險公司應適時修改和完善現有的健康險險種,開發設計出一些可以提供全面健康醫療費用的多層次的健康保險產品。同時不能忘記對基本醫療保險進行補充,設計一些對基本保險支付上限金額免賠的報銷型險種,實現與社會醫療保險的合理有效銜接。
3建立健全保險公司核保核賠制度,提高防范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健康保險核保同人壽保險核保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兩者之間仍有一些顯著的區別。例如,健康保險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的發生概率就要高于人壽保險,這就決定了健康保險的核保較一般的壽險有更多的環節。因此,保險公司須與社會各部門像醫院、社保局等進行更多的聯系。同時,公司內部應避免理賠權力過分集中,防止,杜絕人情案;加大核保生存調查力度,把保險欺詐拒之門外;加大理賠力度,實行查勘與理算分離等,增強反欺詐的能力。
(三)實施人才培養戰略,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
商業健康保險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強、管理難度大的業務,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人才隊伍,如醫學技術人才、精算人才、法律人才和核保理賠人才等。而目前僅靠普通國民大學教育無法解決健康保險所需要的復合型人才,因此,在開展健康險業務的同時,不僅應在公司內部著重加強對健康險專業人才的培養和職業道德教育。而且應該有計劃有步驟地從國外及其他和健康保險相關的行業領域引進一批專業人才,建立起一支能夠滿足中國健康保險市場需要的復合型人才隊伍。
(四)加大宣傳力度,強化保險意識
強險和商業保險的區別范文6
論文關鍵詞 人壽保險 私人銀行 擔保公司 現金工廠 戰略金庫
一般來說,資產保全的概念就是讓企業主自己所創造的財富保值增值,而資產傳承的含義不僅僅是企業主本人財富保值增值,而且按照這種方式一輩一輩地傳下去,成就一個富貴的家族。這就需要有切實可行的方法并配備強大的工具才行。我們舉例說明。某企業主王女士56歲,在準備將自己的企業逐步交付給兒子經營之際,為自己投保了一份兩全人壽保險,年繳保費200萬元,五年繳費,累積繳費1千萬元。到98歲滿期給付1000萬元+累計分紅2400萬元+累計生存保險金993萬元。共計可獲得收益4393萬元(以上是保險公司給客戶提供的利益演示表上的數據)。列表顯示,這款人壽保險保單具有儲蓄功能,可以使該客戶為自己積攢一些養老金。現在我們關注的是,為什么就為這么一點蒼頭小利這位企業家還要投以重金購買?我們用現實生活中的實例來說明人們投保保險的目的的不同。貝克漢姆出戰2006年德國世界杯前,為自己的黃金雙腳購買了一份意外傷害保險,保額高達3100萬英鎊,約合3.4億元人民幣,他的保單和一個普通客戶投保一份保額為2萬的意外傷害保險的內容幾乎是一樣的,保單上的保險責任是,如果因意外事故造成雙腳傷害(貝克漢姆是限制在比賽中因意外事故造成雙腳傷害),保險公司按保單上的保額給以理賠。就是說保險公司給付了理賠金后,保險責任就已經完成了。那會產生什么樣的效果呢?普通客戶保2萬的目的是萬一傷了雙腳,保險公司要賠償2萬元治雙腳,他投保的目的是為了獲得醫療費;而貝克漢姆是雙腳傷了要保險公司理賠3.4個億。至于治不治雙腳,怎樣治療等等就統統和保險公司無關了。很明顯,他投保的目的并不是為了保雙腳,也不是獲得醫療費,而是為了錢。僅僅只是保額上的差別,就造成了保單功能的巨大差別。同理,企業家要的也絕不是他購買的這份保單所帶來的這一點點紅利,而是保單賬戶的強大功能。企業主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恰當的運用這些功能,可以大大增強企業的綜合實力和競爭力。
一、人壽保險的第一大功能:私人銀行
我們都知道,銀行為企業提供最基本的支持就是提供貸款。本案例就是利用一個五年計劃,建立了一家專為本企業服務的專用銀行,這家私人銀行可以為本企業提供如下支持。
1.終身貸款。從保單生效之日開始,直到98歲,可貸款期間為42年。繳費期滿后貸款額度在本金的40-70%之間,也就是400-700萬,額度從低到高呈不斷上漲趨勢。
2.低息貸款。按銀行同期6個月貸款利率略有浮動,而不是按42年的期間核定利率。
3.無條件貸款。貸款的期限和利率等都是保險合同里規定的,所以是無條件的。
4.救命貸款。這家私人銀行所提供的貸款與銀行提供的貸款有根本性質的不同。銀行貸款用的是銀行的錢,企業經營情況好的時候可以正常提供,一旦形勢不妙最先撤梯的就是銀行;而這家私人銀行的貸款不同,錢是自己家的,正常的時候和銀行貸款所起的作用是一樣的,當企業遇到困難的時候,可能所有的貸款全部撤離了,只有這家私人銀行的貸款是永遠不會撤的,他會和企業同生死共患難,是可以真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的那種。
總之,根據企業獲得周轉資金方式的不同,可以將企業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企業很難得到銀行的貸款,資金周轉發生困難時只好借高利貸,在解決了資金周轉問題的同時,也給企業戴上了一條沉重的枷鎖,這一類企業最不穩定,風險也最大;第二類企業能夠獲得銀行的支持,可以正常經營;第三類企業不僅有銀行的支持,還有自己的私人銀行做后盾,是最穩健的一種。
二、人壽保險的第二大功能:擔保公司
擔保公司屬于非金融機構,具有借款擔保、票據證券擔保和交易履約擔保等功能。在上面的例子中,當王女士的保單生效后就有了此項功能。繳費期滿后即可提供1千萬元的擔保,隨著保單價值的提高還可以不斷增加擔保的額度。它可以為企業增加投資渠道,拓寬財路;可以增加企業的信譽度,使經營更加穩??;企業危難之時可抵押貸款,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為什么大額人壽保單能夠成為為企業主公認的資信呢?首先,大額人壽保單的客戶一般都選擇實力強、信譽好的大型保險公司;其次,人壽保險公司對于大額的人壽保單的審核都比較謹慎,比如,高保障型的人壽保單通常體檢會比較嚴格,高保額的人壽保單的契約調查很嚴。能夠擁有高額人壽保單的客戶應該就是三證齊全了:醫院的健康診斷書、誠信評估機構的品牌證書和代表責任和價值的愛心證書。
用人壽保單所做的擔?;虻盅壕哂忻黠@的優勢:第一,他不需要反擔保,風險是最低的。第二,也是他最奇妙的地方是:可分可合、可攻可守,分散風險、化解危機。
人壽保單都可以擔保什么呢?第一就是保企業。在企業正常經營的時候,人壽保單可以增加企業的信譽度,使企業的經營更加穩??;如果感到前景不好隨時可以出手的,小到一個門頭的出兌、出賣,大到集團公司的兼并、重組,只要錢給到位了就行,但是人壽保單作為核心資產應當是永久保留的。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的核心資產就是保險,核心的核心是再保險。第二就是保被保險人自己,只要保單價值足夠大,無論發生什么風險都可以保證被保險人和他的家人榮華富貴。
三、人壽保險的第三大功能:現金工廠
老板是保單的被保險人,員工是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團隊的投資專家,一般都是國際一流的投資高手。經營管理由保險公司負責,按法律規定所賺得的利潤至少70%歸被保險人所有。產品是免稅保值的專屬貨幣(真金白銀)。經營模式是年復利滾動增長,經過若干年的積累后,創造大量的免稅現金。
但是這種復利大部分客戶是拿不到的,為什么呢?復利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條件有兩個:一是雪球要足夠大;二是時間要足夠長。首先這里就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問題,保費足夠多、雪球足夠大才能稱之為錢工廠,復利對于路邊賣茶蛋的小攤就沒有很大的利益。其次這個現金企業和我們正常公司的經營不同,使的是兩路勁,公司經營賺的是快錢,錢來的快,走的也快,這個錢工廠經營的是慢錢,是先慢后快,賺的是很長時間以后才用的錢,比如養老的錢。本案是按3%復利演示的,投入的是一千萬資金,產出的是四千四百萬的利潤,有的保險公司的紅利演示表是按6%進行演示的,產出的就是幾個億的利潤。
這家現金工廠的成果是免稅倍增的。其現金的計算方法與普通賬戶的計算方法不同:本賬戶的1元收益相當于普通賬戶中的2元。因為無論是遺產稅法還是個人所得稅法采用的都是超額累進稅制,在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中,超過10萬元以上的部分稅率是45%,在個人所得稅率表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事業單位的承保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中,超過5萬元的部分稅率是35%,在遺產稅草案中,超過1千萬以上部分稅率是50%。如果按照遺產稅法,本賬戶中的4500萬元的價值就差不多相當于其他方式所得9000萬元的價值,這就是人壽保單賬戶和其他賬戶的根本區別。
同樣的保單在普通客戶手里就是個存折,可是在一個大企業家手里他就成了一家金融企業的營業執照,保單雖然是在我們自己手里,可是保單里的錢可是一點兒也沒閑著,在保險公司為我們雇用的專家團隊手里運作著。
四、人壽保險的第四大功能:防火墻
防火墻功能是人壽保險保單最基本的功能,這個防火墻有以下作用。
1.免稅功能。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國家都對保險收益金免稅。因為保險最大的受益者是國家。保險是經濟的穩定器和助推器。遇到重大災害,強大的社會保障體系還以大大減輕政府的負擔。
2.避債功能。人壽保險體現的是生命的價值,是不能用于還債的。我們再從法律角度看,我國大陸居民的私人財產有5種:不動產、動產儲蓄、投資及其收益、繼承權。這些財產都小于債權,一旦欠債,所有這些財產就都是還債的材料,在這里唯一大于債權的是保單的受益權。因此,也有人說壽險保單是財富的天然守門員。而在我國60多家人壽保險公司的幾千個險種當中,具有避債功能的險種并不多,只有選對險種才能避債。
3.防受益人。前面第二項功能中,用保單做抵押擔保最安全,因為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如用諸如房屋、股票、黃金、古董等恐有節外生枝,被牽制裹挾之憂可能還需要反擔保。
投入防火墻資金的比例應當是多少呢?投入企業主個人人壽保險的錢,比例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太高就削弱了投資的力度,太低則起不到防御的作用,一般為占總資產的10-20%。
五、人壽保險的第五大功能:身價單
1.從企業資產配置的角度來看,企業的價值和企業家的價值是不同的
企業的價值和企業家的價值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但在一個健康的、穩定經營的企業中,企業價值和企業家價值這兩者的比例一定是平衡的。一個值錢的企業家領導的不值錢企業可以打敗一個不值錢的企業家領導的值錢企業,一個一流的企業家率領的三流企業可以打敗一個三流的企業家率領的一流企業。企業的價值是用貨幣來衡量的,可以是港幣、人民幣或者是美元等,而作為企業家借助了人壽保險這個金融工具,能夠把這種強大的金融工具成功地運用到企業的經營中。
2.從家庭資產配置的角度來看,家庭的核心資產是人壽保單,而不是那些個消費品、日用品和現金。如果把日用品、消費品和現金等都看成是財富,人壽保單就是財富的來源之一,并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將成為家庭財富的最主要來源。
3.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有的人是資產,有的人就是負債。人是有高低貴賤之分的,當人和財富合二而一的時候,人本身就是資產,就是財富。如果利用人壽保單把所有的家庭成員都都變成了資產,而且是優良資產,那這個家庭從此就會從小到大、從弱到強,直到繁衍出一個強大的家族。
六、人壽保險的第六大功能:戰略金庫
從宏觀上看,人壽保險保單賬戶可以用做人生乃至整個家族的戰略調節金庫。人壽保單用做整個家族的戰略調節金庫需具備兩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