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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開發方案范文1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過收購、參股、兼并等方式對礦山企業進行重組,凡達不到生產規模的小礦點均予整頓關閉,逐步形成以中型礦山為主體,中小礦山協調發展的礦產開發新格局,實現礦產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為我市經濟建設和可持續發展提供礦產資源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的原則。根據錦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開發規劃,結合我市礦產資源開發實際及資源賦存條件,組織編制礦產資源整合總體方案,有計劃、分步驟組織實施。
(二)合理開發的原則。除中型礦區外,原則上一個礦體只能設置一個采礦權。不適于設置一個采礦權的,由發證機關依據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進行論證后,可以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采礦權。對礦產資源規劃中設定的禁止開采區內的礦山,國土資源部門要書面告知采礦權人,其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不予延續,當地政府實施關閉,不納入資源整合范圍。
(三)以大并小、以優并劣的原則。礦產資源整合應以生產規模大、技術管理和設備水平高的礦山作為主體,采取股份、兼并、收購、重組等方式整合開采同礦種其他礦山。
(四)明晰產權的原則。礦產資源整合必須由一個有資質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采礦權人)作為主體整合其他礦山。礦產資源整合后形成的礦山原則上只能有一套生產系統。
(五)嚴格審批的原則。對資源整合的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批登記,頒發各類證照。
三、整合的任務與目標
(一)任務
以20**年8月底全市持證礦山數量為基數(384戶),通過資源整合與礦山整頓規范,全市共關閉礦山104戶。其中,通過資源整合關閉礦山80戶,通過整頓規范關閉礦山24戶(包括煤礦整頓關閉8戶)。到20**年底,將我市礦山數量控制在280戶之內。
(二)目標
1.礦山開局逐步趨于合理。按照礦產資源自然賦存狀況、地質條件和礦產資源規劃,對礦產開發集中區統籌考慮,合理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重新劃分礦區范圍,徹底解決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等問題,迅速扭轉礦山“多、小”的局面。
2.礦業結構明顯優化。以優并劣,扶優扶強,礦產資源向開采技術先進、開發利用水平高、安全生產設備條件好和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的優秀企業集聚。通過整合,使礦山企業集約化水平明顯提高。
3.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資源整合后的礦山企業生產系統、采選工藝及配套設備要互相適應,采礦回采率要達到礦山設計或礦產資源開發方案的要求。共生、伴生礦得到綜合利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率明顯提高。
4.安全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提高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消除不安全隱患。建立健全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實現廢棄物集中貯存、處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達標排放,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得到預防與控制。
5.礦山數量明顯減少。通過資源整合與整頓規范,使我市礦山數量減少104戶,全市礦山數量控制在280戶以內,實現礦山數量明顯減少、生產規模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四、整合范圍
1.整合的重點礦種
根據我市礦產資源開發實際情況,確定全市礦產資源整合的重點礦種是:煤炭、螢石、花崗巖、膨潤土、建筑用石料。
2.整合的重點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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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步驟
全市礦產資源整合與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分4個階段進行。
1.調研準備階段(20**年1月至20**年3月中旬)。市、縣兩級對轄區內的礦山企業進行全面調查,掌握礦山企業開采規模、資源儲量、生產現狀和技術設備狀況,確定整合礦種、區域和整頓關閉礦山企業的清單。
2.編制方案階段(20**年3月1日至4月底)。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市礦產資源整合總體方案于20**年3月15日前編制完成并已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各縣(市)區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要在20**年4月底前完成并上報市國土資源局,待市整規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
3.方案實施階段(20**年5月至20**年9月底)。各縣(市)區按照批準后的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和整頓關閉礦山企業的指標,認真組織實施,按照省里的要求,要在20**年9月底前,完成省里規定的整合指標。整合后的礦區要重新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資料,換發采礦許可證等相關證照。20**年,要繼續鞏固、完善礦產資源整合成果,加強監管、防止反彈,全面完成《總體方案》所確定的各項任務。
4.檢查驗收階段(20**年10月至11月)。各縣(市)區要在20**年10月底前,組織相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礦產資源整合及整頓關閉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市整規領導小組在20**年11月份組織相關部門對各縣(市)區礦產資源整合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在全面完成資源整合及礦山企業整頓關閉任務的基礎上,要做好工作總結、資料匯集、歸檔立卷工作,迎接省全面檢查驗收。
六、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礦產資源整合與礦山整頓關閉工作由市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積極做好協調工作。同時,要保證礦區正常生產秩序和社會穩定,積極穩妥的推進資源整合與整頓關閉工作有序進行。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整合工作的領導,明確和落實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礦產資源整合與整頓關閉工作的順利實施。
2.依法推進,規范運作。各縣(市)區對確定納入整合與整頓關閉的礦山企業要按規定的規范程序進行整合和關閉,整合后新設立的礦山法人由工商部門對企業名稱進行預核準,國土資源部門依法劃定礦區范圍,對整合后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審查,并頒發采礦許可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核發相關證照。
3.強化監督,加強指導。各縣(市)區對納入整合與整頓關閉的礦山企業要加強監管工作,嚴禁違法生產,防止借整合、整頓之名逃避關閉和進行突擊生產。市整規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進展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市)區整合與整頓關閉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整合與整頓關閉工作按期完成。
礦山開發方案范文2
關鍵詞:環境治理;復雜地質條件;礦山地質環境;對策分析
1多礦區復雜條件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方案優化
1.1加快礦山植被恢復
根據對擁有多礦區的成礦地區進行分析得知,一般具有多礦區的城市,都是在我國過往經濟開發中占有主體地位的礦產城市[3]。在我國處在于計劃經濟時期都經歷了大規模的開采,更有一部分是我國重要的礦產基地。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與新礦區的開發,這些老礦區也步入歷史的長河之中。在擁有多礦區復雜地質環境的礦山開展治理工作時,首要任務是對在開采中被破壞的礦山植被進行治理。要求當地政府加快進行如何恢復礦山植被進行規劃,并將每年的植被恢復達標率作為礦采資源開采的約束性指標。同時對礦山植被恢復加大扶持力度,當地政府應采用“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扶持,促進礦產企業對植被種植的積極性,彌補綠色礦山在建設初期的高成本。當地政府應對礦產企業的開采活動加以規劃指導,在保證礦產企業正常盈利的前提下,維持礦山生態環境的現狀。同時,加大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投資力度,加強財政支持下,恢復治理礦山地質環境。
1.2對礦山周圍地區進行地形恢復
在提升政府在礦山環境治理中監管職能的同時,也需要使礦產企業明確自身在治理工作中的責任。礦產企業應加強礦產資源的整合力度,同時,保證礦產資源的開采秩序[4]。通過這樣的方式明確其進行礦山治理與環境保護的職責。其次,應積極將開采后的礦山開展地表的平整工程,對于在開采礦產資源過程中造成的礦山地表環境破壞,依照“誰受益,誰治理”的基本準則,要求礦物開采責任人對礦山環境進行治理。對于沒有找到責任人的,由其企業承擔治理責任。對礦山周圍規模大小不等的碎石堆、土坑,利用大型機械設施進行回填、壓實。在靠近邊坡的地區采用人工或輕型設備進行作業,預防山體滑坡的發生。在地表恢復的同時應考慮排水工程要求,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水土流失。
1.3加強礦山環境保護宣傳力度
在進行礦山環境治理工作時,除政府與企業的重要責任外,還需要社會大眾積極參與到礦山環境保護工作中來??梢酝ㄟ^增加環境治理保護宣傳提高民眾對礦山環境治理的了解與認識。例如采用報紙、電視、網絡、講座等一系列的宣傳活動進行居民教育。隨著宣傳力度的增加,當地居民對治理工作內容的了解越充分。只有使當地居民充分的參與到礦山治理中來,才能提高礦山環境治理工作速度[5]。相對的,礦山環境治理工作才會成為一項全民參與的活動,政府與企業的礦山環境治理工作也有了相應的監督與管理,假使企業在環境治理工作中有懈怠現象,當地居民可以及時向上級反映,保證環境治理工作的正常運行。
2實驗論證分析
為保證本文提出的多礦區復雜條件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方案的有效性,進行實驗論證。實驗對象選擇某一多礦區礦山具有相同地質特征的兩坡進行實驗。其中一個實驗區域采用本文設計的方案進行環境治理,另一個則采用原有的環境治理方案。為保證實驗的嚴謹性,選取采用對比治理面積增長率方式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方案評估。本文采用的治理方案有效的提高了環境治理的速度。為保證本次實驗結果的嚴謹性,我們在研究期間對礦山環境進行多次調查。如表1所示,在對礦山環境進行第一次檢測時,礦山環境恢復的面積不足63%,經過幾次實驗,通過使用本文采用的方法,礦山環境恢復的速度在不斷地提升,在進行最后一次實驗時,環境治理的速度高達83%。同時,將本文采用的方案與原有方案進行對比也可以看出,本文采用的治理方案有效的保證了礦山環境治理的成果。
礦山開發方案范文3
一、扎實做好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基礎性工作
(一)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各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將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作為重點,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目標,精心安排,穩步推進,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凡有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分片負責,逐級落實,責任到人,責任到礦”的方式,定期對各礦區進行清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堅持高標準,繼續抓好治亂工作。進一步完善“一礦一卡”和“一勘查項目一卡”的清查制度,嚴厲打擊無證采礦、無證勘查、越層越界采礦和違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等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保證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基本穩定。
加大對越層越界開采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按有關規定和各市、縣(市、區)的職責分工,由國土資源、煤炭等部門定期對礦山進行實測檢查。經實測發現越層越界采礦的,要依法從重處罰,責令違法礦山對越界井巷工程進行密封,打上永久性封閉墻,建立專項檔案;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公示越層越界情況和處理結果,責令礦山出具不再越層越界采礦的書面承諾。發現再次越層越界采礦的,要依法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堅決予以關閉。
(三)全面清理探礦權、采礦權審批事項。省和各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要集中時間,全面清理本部門審批的尚在有效期的采礦許可證和勘查許可證。依法逐件、逐卷清理檢查,主要檢查審批事項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要件是否齊全、審批程序是否正確。對存在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
二、重點解決資源配置和礦山布局不合理問題
(一)認真落實各項要求,加快礦產資源整合進度。各設區市政府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整合礦產資源調整礦山布局的實施意見》(冀政〔*〕84號)要求,統一組織對行政區域內的礦區進行摸底調查,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各整合礦區的整合方案,經省整合資源調整布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后報省政府批準實施。
整合工作要突出重點,分步實施。首先做好煤礦的整合工作。各設區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冀政〔*〕84號文件要求,確定煤礦重點整合礦區,先行安排整合工作。煤礦重點整合礦區的整合方案,要在*年4月底前報送省整合資源調整布局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底前開始組織實施,*年底前基本完成煤礦的整合工作。其他礦山的整合方案要在*年9月底前報送省整合資源調整布局領導小組辦公室,11月底前開始實施。全省所有礦山的整合工作,要在200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
(二)統籌安排,確保整合工作扎實開展。各設區市政府要根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結合采礦權設置方案編制資源整合方案。整合期間,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不再受理采礦權人變更礦區范圍的申請。對以各種手段抵制整合礦產資源工作的,其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予以關閉,并取消其參與整合的資格。
(三)嚴格整合條件和標準。堅持“先治亂,再治散”、“先關閉,后整合”,對按照有關規定應予關閉的礦山,首先嚴格按標準予以關閉,不得以整合為由規避礦山關閉工作;對有違法行為的礦山,要嚴格依法查處,查處到位后方允許其參與整合;對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應吊銷有關證照、予以關閉的礦山,要嚴格按規定關閉,不得參與整合。
一個礦體原則上只設立一個采礦權。對確因地質條件限制、開采技術限制和歷史形成的開采條件限制不適于設置一個采礦權的,經專家論證后,可以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采礦權。對跨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礦體,由其共同上級政府組織整合工作,不得按行政區域劃分和設置采礦權。
三、嚴格探礦權、采礦權審批管理
(一)理順礦業權管理體制,促進權力與責任的統一。省國土資源部門新設采礦權審批、登記以及中型以上生產或儲量規模礦山采礦權延續、變更登記等事項應及時向省政府報告;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新設采礦權審批、登記,應及時向設區市政府報告。
市、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要積極幫助申請人組織探礦權、采礦權新設或延續、變更申請資料,提前介入核查申請資料,對照申請資料深入現場進行實地核查,提出核查意見,與申請資料一并遞交登記管理機關。
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頒發采礦許可證后,要及時報省國土資源部門備案。省國土資源部門批準探礦權、采礦權并登記發證后,要及時通知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對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違法、越權或錯誤的采礦權登記、發證,省國土資源部門一經發現要及時予以撤銷和糾正,由此給探礦權、采礦權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由原登記機關依法給予賠償。
(二)嚴格礦業權設置標準,實行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各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產資源勘查規劃、國家產業政策等要求,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探礦權和由省國土資源部門登記發證的采礦權設置方案,經設區市政府審查同意,報省國土資源部門審查,經省政府批準后實施。不跨縣級行政區域的采礦權設置方案,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可委托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編制,經縣級政府審查同意后,報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匯總,經設區市政府審查同意后上報。
省和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批準的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以申請在先或市場出讓的方式確定探礦權或采礦權人,按規定程序審批并登記和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沒有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的,不予設置新的探礦權和采礦權。
已有探礦權、采礦權增加勘查區塊或擴大礦區范圍,要納入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管理。沒有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不再受理增加勘查區塊或擴大礦區范圍的申請。
由市、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登記發證的采礦權設置方案編制、審批,要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三)嚴格審查地質勘查和礦產資源開采利用方案,嚴格評審儲量核實報告。地質勘查方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儲量報告,由探礦權或采礦權申請人委托有資質的地勘單位或礦山設計單位編制,由探礦權、采礦權登記管理機關組織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審查,審查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審查意見,登記機關依據審查結果審查申請事項。
(四)建立健全勘查和采礦許可證延期預警機制,切實解決持超期證勘查、開采問題。各設區市和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監督管理權限,提前6個月書面告知探礦權人、采礦權人準備前期勘查工作總結、進一步勘查實施方案或儲量報告、開發利用方案等延續登記手續;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探礦權人、采礦權人提出延續登記申請,辦理延續登記手續。國土資源部門的告知,不作為探礦權人、采礦權人申請延續登記的必要條件??辈樵S可證或采礦許可證逾期后即自行廢止,并視為滅失礦產地。在滅失礦產地新設立探礦權、采礦權,有多家參與競爭的,要以市場方式公開出讓,原探礦權人、采礦權人的機械設備等財產權益經評估后由礦業權競得人予以補償;只有原探礦權人或采礦權人一家提出申請時可采取協議方式出讓礦業權。
四、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
礦山開發方案范文4
2017年以來地礦崗根據省國土廳、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局領導的關心指導下,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恢復治理、地質災害防治、安全生產監管四個方面開展工作,現對2017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分析論證,落實規劃編制
根據省國土資源廳的指導要求,我局委托技術單位編制《XX縣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對“十三五”期間礦產管理的各項目標指標、主要任務、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恢復治理項目進行規劃設計,《規劃》已經編制完成并經專家評審通過,已上報給縣人民政府審定,審定通過后將由縣人民政府報給省國土資源廳批準實施。
二、規范礦產資源管理
(一)開展礦業權人信息公示、固體資源統計工作
根據國土資源部和省國土資源廳的安排部署,地礦崗按要求開展了2017年度礦山固體資源統計和年度礦業權人信息公示工作。我縣XX礦、XX礦、XX石場均按要求在時間節點前完成數據填報、公示。
(二)推進石料采礦權整合,嚴格規范保障性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綜合回收利用資源
做好XXXXX礦出讓前期準備工作,該采礦權設置出讓由縣政府批準,我局委托省礦業權交易中心實施采礦權招標活動。2017年3月底,XXXX采礦權在XXX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施出讓。
按照局班子工作部署和礦山管理當前最新工作要求,地礦崗督促礦業權人編制XXX、XXX采礦權的礦山恢復治理、土地復墾、資源開發利用“三合一”方案,該“三合一”方案于2017年10月組織專家評審,經研討論證,方案獲通過。
(三)推進XXX礦、XXX礦投產
按縣政府統一部署,協調發改、科信、安監、林業、環保等部門做好XXX礦各項行政審批手續辦理。目前該項目采礦用地已基本落實,并取得環評批復、林地占用手續,我局已核發采礦許可證給礦業權人。礦業權人正在進行設備安裝調試,待試運營后取得安全生產相關手續即可投產,預計項目2018年度可順利動工開采。
XXX礦的項目用地由于涉及我縣“多規合一”工作,我局已去函縣規劃部門,要求將礦區范圍納入XXX縣總體規劃,并督促礦業權人盡快辦理環保、林業相關手續,組織編制完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開發利用方案》,該方案已通過專家評審。我崗已要求礦業權人盡快簽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協議書》,并按最新的政策要求設立礦山恢復治理基金。
(四)形成陸砂資源調查(詳查)評價報告
根據省國土資源廳最新工作部署,我局與相關技術單位及時溝通對接,將我縣陸砂資源調查評價初步成果納入《XXX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并對《規劃》進行補充完善。
三、加強地質環境治理
(一)加快推進XXXX治理項目
積極推動XXXX礦山治理工程項目,委托技術單位加快項目相關技術方案的編制,并于2017年2月召集相關部門、業主代表、鐵路企業舉行聽證會和現場踏勘,充分征集意見建議,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動向縣政府上報,請求縣政府與XX部門協調,征求XX部門意見,加大力度推進工作開展。
2017年12月,我局牽頭協調環保、林業、安監、公安、發改、鎮政府等單位,與省自然資源廳、省地環總站、資環院、省爆破行業協會有關專家,在對XXX進行實地踏勘后,召開該項目《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實施方案》的論證評審。經專家討論,該《方案》基本通過評審,待技術單位進一步修改完善后送交XXX,以獲得XXX企業對項目的同意和支持。
(二)推進廢棄礦山恢復治理
為做好歷史遺留、閉坑廢棄礦山的恢復治理,請示縣政府制定印發《XX縣裸露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深入開展生態專項整治,聯系技術單位對9個廢棄開展礦山現狀調查,要求原礦山企業履行礦山治理義務。
四、牢記宗旨,維護群眾權益,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地礦崗認真、負責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XX潛在滑坡等7個隱患點進重點巡查和監控。根據省廳、局班子的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地礦崗根據汛前、汛中、汛后等不同時段的具體工作要求,展開隱患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復查,確保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安全度汛,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了工作:
(一)編制地災防治規劃和年度工作方案、應急預案
我縣“十三五”期間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于2017年6月17日經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討論通過,未來“十三五”期間將按該《規劃》開展工作地質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
2017年,為切實做好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我局呈請縣人民政府,代擬《關于印發2017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的請示》,《XX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編制7個重要隱患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應急預案》,明確地質災害監測防治相關責任,建立縣、鎮、村三級聯防體系,將重要汛期地質災害隱患點按照縣、鎮、農場、村委會、村民小組、農場連隊、學校等層層分解責任到單位到個人,公布各隱患點負責人、監測人、預警人的姓名,聯系電話,報警電話等。
(二)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動態管理
對縣內7個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按年度開展動態管理,及時掌握更新有關監測人員信息。本年度,我局共調整更新3個隱患點的4名人員,分別是XX崩塌(更新2人)、XX不穩定斜坡(更新1人)、XX泥石流(更新1人),當前我局建立起7個地質災害隱患點共20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體系,基本能夠承擔汛期期間的監測預警。
(三)落實汛期期間地災“三查”工作制度
2017年汛期期間,我縣先后遭受“XX”、“XX”、“XX”等臺風侵擾。地礦崗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災后復查”的三查措施,做到汛前對各個重要地災點加強檢查,汛中對各個重要地災點的險情進行巡查,汛后對各個重要地災點進行核查,認真和預警人和監測人做好溝通,囑咐他們在汛期對加強巡查監測,做好監測記錄,一旦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
(四)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做好地災監測預警
地礦崗在接到氣象預警后,主動率先對地災隱患點進行汛期排查,向地災點監測工作人員傳達省、縣工作要求以及可能面臨的不利形勢,要求監測人切實做好排查到位、巡查到位、檢查到位,發生災情立即報告。加強與氣象、水務、交通、鄉鎮政府、供電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傳達和共享氣象信息,準確把握臺風等氣象災害動向,及時監控降水量。
(五)落實應急值守,確保信息上傳下達
地礦崗嚴格落實臺風期間應急值守制度,堅決貫徹省廳的有關部署,建立應急值守和報告制度。根據局班子統一部署,實行24小時值班待崗制度,定時報告最新情況,出現險情隨時報告。全力做好我縣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道路兩旁、礦山其他存在地災隱患點的防范工作,全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017年度我局累計排查、巡查隱患點77次,接待省廳工作組、專家組7個共24人/次,配合省廳技術單位開展基礎調查2次,對隱患點開展調查復核21個/次,組織7名監測員代表和3名本系統人員參加地質災害防治培訓會議1次、觀摩學習應急演練1次。經過一年來上下齊心的努力工作,我縣2017年度未發生地質災害,汛期期間也未發生因災害而轉移受威脅群眾的情況,未發生應急突發事件,確保本年度人員零傷亡。
五、2018年的工作計劃
1、深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清理整頓,全面清理我縣境內特別是涉及生態紅線范圍內的礦業權
2、推進XX礦山治理工程項目取得鐵路企業同意,加強部門協調,加快推動項目實施
3、推進XX砂巖礦、XX頁巖礦盡快進場投產,積極推動XX采礦權、XX采礦權的登記發證工作
4、做好2018年度汛期期間地質災害防治、巡查工作
礦山開發方案范文5
規范工作成果,防止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出現反彈,確保整頓和規范工作任務的全面完成。根
據國務院九部委《關于開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行動的通知》(國土資發〔
**〕40號)和省政府辦公廳《**省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專項行動方案》(辦
字〔**〕2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持續打擊無證勘查、無證開采、以采代探等違法行為。要組織國土、公安、工商、環
保、電力等有關部門,結合我市“集中打擊非法采礦專項行動”,對本區內所有礦山企業、礦產
資源勘查項目、國有大中型礦山周邊、小礦山密集區域、超貧磁鐵礦分布區域,以及重點礦區內
可疑的企業廠(場)點和其他建筑物等有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的地區進行一次拉網式清查,相
關部門做好“一礦一卡”清理,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未取得勘查許可證或持過期失效勘
查許可證進行勘查的,必須堅決打擊,依法從重處罰,堅持按照“三不留,一毀閉”的標準徹底
取締;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或持過期失效采礦許可證采礦的以及在被責令停產整改期間擅自采礦
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對拒不停止開采,情節嚴重,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
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嚴格實施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責任追究制,各縣市政府要組織監察
部門牽頭對無證開采的搞好“三查”,即查是誰在擅自允許開采,查是誰在擅自供電,查是誰在
擅自供應火工品,并記錄在案。
(二)深入清理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要聘用有資質的單位對轄區內地下開采的小礦山
進行一次全面測量檢查。對超層越界采礦的要責令退回到批準的礦區范圍內,沒收越界開采的礦
產品和違法所得,密封越界的井巷工程。在沒有改正前安監部門暫扣生產許可證、公安部門要停
供火工;對集中整治前已經因越層越界開采被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且再次越界開采的礦山,認
定其構成“拒不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行為,依法提請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造成礦產資
源破壞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不能測量的礦井,要逐礦寫
出調查報告,存檔備查,待能測量時及時補測。對故意設置障礙的,要依照拒絕接受監督檢查處
理。對發現再次超層越界的必須報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
(三)全面清查以承包等名義非法轉讓采礦權行為。要組織國土、安監、公安、工商部門對
采礦權轉讓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堅決查處生產經營過程中違法租賃或采礦權擅自轉讓行為。引導
采礦權人依法辦理采礦權租賃或采礦權轉讓手續,同時對違法租賃采礦權,未經批準擅自轉讓探
礦權、采礦權的要堅決制止。在沒有改正前安監部門暫扣生產許可證、公安部門要暫停供火工品
、工商部門要暫停其經營。切實加強管理,加大查處力度,對責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的,堅決依
法吊銷采礦許可證。
(四)嚴肅查處污染破壞礦山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要組織環保、國土、安監等部門對建立
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情況進行檢查。堅決關閉在各類保護區的禁采區進行開采的礦
山企業。對污染破壞環境、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礦山企業,要責令停產整頓,建立專門檔案,
實施跟蹤調查;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五)全面開展資源整合調整布局工作。要組織國土資源、發改委、安監等部門全面安排資
源整合調整布局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做好非煤礦山整合方案的實施,關閉取締整合后多
余的礦井。盡快安排煤礦區調查摸底,凡是資源枯竭的,立即關閉。按市政府要求在3月底前完
成煤炭資源整合總體方案編制上報,在8月底前完成礦區專項實施方案編制上報,確保**年底前
完成整合任務。
(六)加強對超貧磁鐵礦開發與保護的治理。要按照保護與開發并重的原則,以科學發展觀
為統領,礦山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國土資源、安監、發展改革委、環保、水務、林業部門對
超貧磁鐵礦開采進行研究,制定科學的保護與開發方案,待上級部門批準后,嚴格組織實施。不
能開發的要堅決管死,逐級落實責任,責任到人;能開發的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實施嚴格的環境
保護,加強監管,把合理開發與環境治理、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方案落到實處。通過治理整頓取得
良好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確保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穩定。
二、時間安排和工作步驟
此項工作分兩階段進行。
(一)清查處理階段(**年3月28日—4月18日)。各礦山縣(市、區)要結合本方案和當地
實際,研究制定“回頭看”行動實施方案,并迅速組織實施。行動中對清查處理和整合工作情況
要認真登記和統計,并于4月10日前向市整頓辦報送清查處理和整合進展情況報告。4月18日前報
送“回頭看”總結報告。
(二)檢查驗收階段(**年4月19日—5月10日)。今年5月,國務院九部委和省政府將對各
地“回頭看”行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為督促完成“回頭看”行動各項任務,市政府將提前組
織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組深入到有關縣市,采取明查或暗防
的形式,檢查各地“回頭看”行動執行情況,發現工作不認真實施,有案不查或查處不力的,走
形式走過場造成負面影響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對有關責任人要予以責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堅持和落實科學發展觀,
從協調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充分認識“回頭看”行動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
方案,明確任務,積極采取有力措施,確?!盎仡^看”行動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二)部門配合,協調聯動。國土、發改委、公安、監察、財政、安監、環保、電力等有關
部門,要結合本部門的職責認真開展工作,做好方案制定、動員部署,卡死責任,狠抓落實。同
時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聯合行動,切實把工作做實做好。
(三)嚴格執法,加強監管。在開展“回頭看”行動中,各縣(市、區)要嚴格執法,加
大對各類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重點案件查
處結果要向社會公開曝光,以起到震懾作用。
(四)廣泛宣傳,擴大影響。各地要充分利用會議、電視、廣播等多種宣傳方式,大力宣傳
礦山開發方案范文6
一、礦山生態環境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二、加強礦業權管理
三、認真開展礦業秩序整頓工作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
四、加強礦產資源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為加強礦產資源日常監督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保護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我市礦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市(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局認真開展了礦產資源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在對礦產資源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中,我市依法加強了對礦產資源開采與保護的日常監管,進一步建立完善了執法監察機制,通過填報礦山年報和儲量統計報表及對礦山企業實行年檢、“三率”指標制定與考核、埋設界樁、實行交換圖制度等措施,初步建立了礦產資源動態監察管理體系,基本實現了對礦產資源從勘探開發直至閉坑的全程動態監督管理。
五、完成各項規費的征繳工作
開采礦產資源主要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按權限我市收取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收取嚴格按照國務院150號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59號令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礦山企業均辦理了納費登記,建立了資補費繳納臺帳及檔案,嚴格按照《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范化操作辦法》開展征繳工作,并嚴格履行收支兩條線的有關規定,將礦產資源補償費及時足額上繳財政,無任何違規違紀行為。xx年共完成資補費征收入庫任務1301066.18元。
六、全力以赴地搞好全市礦產資源整合工作
(一)煤礦資源整合工作
(二)非煤礦產資源整合工作
為了進一步調整礦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我市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xx]28號)以及《通遼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礦產資源整合總體方案通知》(通政辦發[xx年]19號)文件的具體要求,結合《通遼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非煤礦產資源開發現狀,為規范非煤礦產資源整合中的采礦權管理,圓滿完成我市非煤礦產資源的整合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霍林郭勒市非煤礦產資源整合與專項整治方案》(霍國土資發[xx年]55號),我市市政府已隨文上報通遼市市政府,現該方案已上報至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在等待批復。
我市非煤礦山現狀:整合前,我市共有非煤礦山24家。其中磚廠11家,砂場6家,石場6家。按照我市非煤礦產資源整合與專項整治方案,將通過關閉、整合重組等方式,關閉礦山企業7家,其中,直接關閉礦山企業3家,通過整合關閉礦山企業4家。擬單獨保留礦山企業17家,其中磚廠8家,砂場5家,石場4家。
七、完成局里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