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生態修復培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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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生態修復培訓

礦山生態修復培訓范文1

關鍵詞:礦山企業 管理 環境保護

引言

礦山包括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建材礦和化學礦等等,獲取這些礦石的行為叫做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勘查、開采、銷售礦產資源的企業就叫做礦山企業。

礦產資源是一種十分重要的非再生自然資源,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它既是人們生活資料的重要來源,又是極其重要的社會生產資料。礦產資源的開發為我國經濟發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礎條件,甚至成為一些地區的經濟支柱,但是長期以來人為活動改變礦山的生態環境出現了地下水流失、地質沉降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的影響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經過很長時間才能恢復,而且很難恢復到原有的水平。

一、我國礦山的環境現狀

我國礦產資源的特點是貧礦多、富礦少,共生、伴生礦床,單一礦床較少,因此選礦難度大,選礦藥劑種類多、用量大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也大。

我國礦山環境問題較多,突出表現在五個方面,即采礦活動破壞了大量耕地和建設用地;采礦誘發地質災害;采礦使礦區水平衡遭到破壞、產生各種水環境問題;礦山開采中廢氣、粉塵、廢渣排放、產生大氣污染和酸雨;采礦破壞自然地貌景觀,影響整個地區環境的完整性。

由于歷史原因,不少礦山未預留生態恢復治理資金,地方政府也未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方面的職責,造成許多礦山生態環境破壞存在無人“埋單”現象。近年來,我國不少礦山發生嚴重污染事件。由此可見,我國礦山企業的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二、礦山環境管理的原則

1、與礦產資源開發共同發展

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能夠給當地提供就業機會和經濟利益但同時也破壞了當地的環境。隨著環境保護意識的日益增強,礦產開發引起的一系列的環境問題也開始逐漸被人們意識并越來越重視,所以實現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必須保護環境。礦山企業在制定開采計劃的同時應該制定礦山的生態保護、恢復和整治的規劃。該規劃應該是一個與礦產資源開發同步進行的過程,而不是等礦產資源開采結束之后才開始。企業在計算生產成本的時候也應該將恢復生態、整治環境等問題考慮到生產成本中。當地政府也可以對環境保護工作執行較好的礦山企業予以一定的獎勵。

2、循序漸進、分期實行

與一般工業企業相比較,由于礦山品質的變化,選礦的流程需要動態調整,從而給生產管理、技術管理也包括環保投入上增加了不確定性,因此礦山企業的環境管理必須與生產同步進行,根據環境現狀和生產情況制定近期和遠期的環境目標并正對目標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有重點分步驟的逐步解決問題。盲目的追求環境管理的一蹴而就既不可能也不可行。

3、環保技術措施切實可行

礦山環境管理需要一些切實可行的環保改進技術措施,而不是理論上可以但是實際操作困難或者資金投入過大的項目。比如說選礦廢水的處理,可以將選礦廢水進行適度處理后再用于選礦工藝中,相比較深度處理后達標排放這個方法即降低了處理的難度、成本也節約了水資源。再比如對破碎工藝中產生的粉塵進行回收處理既降低粉塵排放量改善周邊環境也有一定的經濟效益。這些都是易實施并且對礦山環境治理有良好的效果環保措施。

4、加強有效溝通促進和諧發展

礦山的開采對生態環境破壞比較大,對周邊環境影響也比較大,企業可以通過公布環境信息、發公開信等方式使周邊的居民了解企業的環境現狀,加強與周邊的企業、居民的溝通來減少矛盾和諧發展。

三、環境管理的手段

1、法律手段:法律是指一種社會行為的規范。它告訴人們應當做什么不應當做什么。環境保護法律規范包括:憲法、環境保護基本法、環境保護單行法。企業的各種行為都應該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2、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指公司以命令、規范等形式直接作用于管理對象的一種手段。主要通過企業下發的各種規章制度對管理對象進行約束。

3、經濟手段:獎罰分明提高企業的執行力。(1)實行企業環境保護負責制;(2)把企業的環境管理全面滲透到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之中,并層層分解落實到車間、班組、生產崗位和各個管理部門;(3)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把環境保護指標同生產指標一起考核、計獎,在提升、表彰等諸多方面予以考慮。

4、技術手段: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和修復是依賴先進的環境工程修復手段。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礦業廢水、廢氣、廢渣、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地表沉降等環境問題為了降低污染程度需要利用國內外先進的環保技術對其進行治理以降低其危害程度。而通過改變生產工藝提高回采率和資源綜合利用率都是降低環境污染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方法。

5、管理手段:無論是清潔生產審核還是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都是很好的企業環境管理的工具。利用這些先進的管理技術可以使企業在資源配置、職責分工、原輔材料、工藝方法上做最優化的選擇。一個好的管理方法,關鍵還在執行,許多問題的出現并不在制定而在制度的執行上,因此抓好執行力度是關鍵。

6、宣傳手段:加強企業環境保護宣傳工作,以提高企業員工環境意識為出發點,以改善、提高企業及周邊環境質量為目的,廣泛動員企業所有員工結合本崗位的實際工作來推動企業的環保工作。環保宣傳工作要采用多種形式和途徑比如開展“節能、減排的合理化建議”活動、清潔生產審核培訓工作、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等。

四、結語

隨著國民環保意識的加強,國家對環保工作也越來越重視,礦山行業作為一個污染較大的行業,需要借鑒國內外現有的礦產資源開發技術和環境管理方法,根據各個礦山的實際情況進行資源開采利用,制定適宜的環保措施,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礦山生態修復培訓范文2

一、充分肯定20*年礦山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績

20*年礦山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在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按照“規范、有序、安全、科學”的要求,堅決整治礦山開采和生產經營中存在的違法違規開采、環境污染、水土流失、安全生產隱患等突出問題,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年度目標任務全面完成。一是總量控制目標基本實現。全市計劃關閉礦山企業16家,實際關閉18家;計劃壓縮建筑石料礦山開采規模10%,減少開采規模423萬噸,實際減少開采規模432萬噸;全年建筑石料礦山企業炸藥供應指標為11020噸,實際使用8984噸,節余2036噸。二是廢棄礦山治理任務圓滿完成。全市廢棄礦山治理項目計劃開工23個,完工14個,累計完工116個;去年實際開工43個,完工37個,累計完工130個。三是綠色礦山建設扎實推進。在組織實施第一批綠色礦山創建試點的基礎上,開展了第二批綠色礦山創建試點工作。已有6家礦山企業通過省市級綠色礦山驗收。今年又有小羊山等13家礦山企業開展創建省市級綠色礦山試點。四是安全生產形勢顯著好轉。全市發生礦山事故14起,死亡人16人,與上年同比分別下降36.3%和27.2%,死亡人數占全年指標的48.3%。未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礦山事故。

(二)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進展順利。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開展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有關精神,推進全市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全面提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集約化水平,市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湖政發〔20*〕66號),明確了整合工作的主要目標、整合重點、總體要求和保障措施,并將省政府確定的吳興區妙西鎮龍泉塢、長興縣李家巷鎮青草塢和德清縣洛舍鎮砂村三個省級試點礦區作為重點,認真編制方案,并按方案抓好推進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礦山固廢綜合利用取得重大突破。為有效解決礦山固廢亂堆濫放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切實做好水洗泥砂的綜合利用,市政府撥出專項經費,由市礦整辦牽頭成立課題組,委托市墻改辦開展固廢綜合利用課題研究,在有關科研單位的大力協作下,課題研究取得了重大進展,在湖州華暉建材有限公司進行的工業性試驗獲得成功,已通過專家驗收。在頁巖中摻入40%的建筑石料尾礦生產的燒結多孔磚,各項質量指標符合國家有關要求。該課題的重大突破,為有效解決礦山固廢亂堆濫放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奠定了基礎。

(四)礦山管理得到新的加強。一是加強資源開采動態監管。在組織日常巡查的同時,各級主管部門采取公開招標方式,委托資質單位對建筑石料礦山進行實測,基本做到重點礦山半年實測一次,其他礦山一年實測一次,為加強監管提供了依據。二是強化民爆物品管理。嚴格按照經核準的火工品供應計劃實施供應,加大了對民爆物品使用管理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為規范火工品供應管理、實現礦山資源開采總量控制目標發揮了積極作用。三是采礦權設置管理更加規范。堅持采礦權設置聯合踏勘制度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聯合踏勘,使礦山設置更加科學,礦界劃定更加合理,為礦山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奠定良好基礎。

(五)礦山環境進一步改善。各級礦整辦和主管部門針對礦山污染反彈的問題,加大了對礦山企業環境治理的監管力度,繼續開展礦山廢水和粉塵污染專項檢查行動,組織日常巡查和突擊檢查,進一步督促礦山企業落實治理措施,較好地遏制了環境污染反彈現象。在督促礦山企業抓好加工環節污染治理的同時,積極投入資金做好礦區道路的硬化保潔工作,全年新增礦區硬化道路68條,硬化道路總長122公里。

(六)廢棄礦山治理成效顯著。各級和各有關部門采取得力措施,切實抓好廢棄礦山治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突出重點抓治理。把城市周邊、交通干道可視范圍的廢棄礦山列為重點項目,排定計劃,明確要求,限定時間,落實責任,扎實推進。二是多方籌資抓治理。采取項目自籌和財政撥款相結合的方法,積極籌措治理資金,確保項目資金需求。三是多種形式抓治理。堅持因礦制宜的原則,復綠與復墾相結合,多種方式進行治理。全市全年完成廢棄礦山治理37家,累計完成130家,總體達到省級考核指標要求。

總的來看,礦山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也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思想上存在松勁情緒。一些分管礦山整治的領導和從事礦山整治工作的同志開始滋生自滿和松勁情緒,認為礦山整治工作已經到位,缺乏進一步推進礦山整治工作的動力和決心,以致工作標準不高,工作力度不大,責任心不強,進展不平衡。二是礦產資源整合的任務依然很重。我市礦山小、散、亂的問題還比較突出。由于歷史原因,礦點分散,布局不合理,規模偏小,總量偏大,總量控制的壓力非常大,礦產資源整合的任務繁重。三是礦區的總體環境還未得到根本改善。受市場行情低迷的影響和經濟利益的驅使,一些礦山企業的廢水處理設施運轉不正常,少數礦山企業采取各種非法手段偷排生產廢水。部分礦山企業粉塵治理不到位,揚塵污染問題仍然存在。對照“環?;_采,清潔化加工,無塵化運輸”的要求,環境治理工作還需要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四是廢棄礦山治理任務仍然很重。全市應治理的廢棄礦山共有210個,按省要求到20*年完成70%計算,需完成150個;目前,已完成124個,今年需要完成26個;到2010年還需完成84個,任務十分艱巨。

二、20*年礦山整治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20*年礦山整治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科學規劃、總量控制、有序推進、綜合利用”的總體思路和“整合、鞏固、優化、提高”的要求,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推進資源整合,強化環境治理,加強安全生產,完善管理機制,努力達到“環保化開采、清潔化加工、無塵化運輸、規范化管理”,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主要目標是:一是優化礦山布局,抓好減點減量。以20*年考核指標為基數,建筑石料礦山開采規模(采礦許可證總規模)壓縮5%,炸藥使用量減少5%;關閉建筑石料礦山10%,關閉建筑石料礦山(宕面)13家以上。二是加快廢礦治理,抓好生態修復。全市廢棄礦山治理項目完成29個以上,累計完成153個。三是完善環境治理,改善礦區環境。礦山生產廢水處理和礦石加工揚塵治理規范達標;固廢綜合利用,妥善處置;主要礦車運輸道路落實硬化、保潔措施。四是加大工作力度,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在抓好3個省級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礦區試點的基礎上,選定2至3個礦區進行市級礦產資源開發整合試點,全面提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⒓s化水平。五是加強工作指導,完成綠色礦山建設試點??偨Y經驗,完善措施,加強指導,完成綠色礦山創建試點工作,為全面推行綠色礦山建設積累經驗。六是強化安全監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全面實施自上而下開采,有條件推行中深孔爆破的礦山企業實施率達到80%以上,礦山安全標準化貫標率100%,達標率80%以上。全市礦山死亡人數在20*年基礎上實現零增長,控制在16人以內。

為完成上述目標,必須落實好以下十項措施:

(一)堅持不審批新礦。各級各部門不得受理和審批新礦,嚴禁以移點方式變相設置新礦。要將復墾、復綠和場平等各類治理工程納入礦山整治范圍,進一步強化監管,防止變相開礦。

(二)抓好礦產資源整合。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精神,抓好開發整合試點,重點整合15萬噸以下建筑石料礦山,對零星分散不適合整合的小礦,有關證照到期后,堅決予以關閉。同時,要按照國務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部際聯席會議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以查處無證勘查開采、超層越界開采違紀違規行為為重點的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行動。

(三)加強開采量實測工作。要加強對礦山企業開采量的實測,做到重點礦山企業每半年實測一次,其他礦山企業每年實測一次,嚴肅查處越界、超量等違法違規開采行為。對超量開采收繳的礦產資源出讓金,不再按比例返還鄉鎮政府。

(四)加大礦山環境治理力度。要組織開展礦山環境治理專項檢查行動,推動礦山企業完善廢水治理設施,確保規范運行,沿河加工機組必須達到零排放,切實抓好水洗泥砂綜合利用的推廣工作。督促礦山企業按照分級治理的要求,完善粉塵治理措施,頭破、二破加工機組必須實施局部封閉、布袋除塵措施;全面落實礦區道路硬化和保潔措施,做好礦區綠化工作,解決礦區揚塵污染問題,改善礦區景觀。督促礦山企業嚴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實水土保持措施。

(五)加快推進廢棄礦山治理。要以主要交通干道和城鎮周邊可視范圍廢棄礦山的生態修復為重點,排定計劃,落實礦點,多渠道籌措資金,多方式實施治理,確保廢棄礦山治理工作扎實推進。因礦制宜,注重實效,使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與土地整理、村莊整治、景觀建設有機結合。明確責任,強化監管,嚴格按治理方案實施,防止變相開礦,確保廢棄礦山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六)強化火工品供應管理。必須堅持按批準規模定量供應炸藥。根據批準的年度開采規模、區別不同石質和爆破方式,逐礦核定炸藥用量,并按照按月定量分配、年度總量內適度調劑的辦法供給。嚴格程序、加強管理、強化火工品規范供應。

(七)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監督管理,督促礦山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嚴格實施自上而下開采,積極推行分臺階中深孔爆破,深入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強化企業主體的安全意識,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八)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認真貫徹市政府《關于創建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加強工作指導,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綠色礦山創建試點工作。督促指導第二批試點礦山企業制定完善的創建方案,并嚴格按創建方案落實各項措施,高標準完成試點任務,為全面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積累經驗。

(九)加強采礦權設置管理。堅持采礦權設置聯合踏勘制度,積極探索采礦權與礦區原有不動產整體評估、一并掛牌出讓的有效途徑,實現礦產資源采礦權出讓的完全公平競爭。進一步完善按照礦產資源種類、品質、開采運輸條件和市場行情等綜合定價的價格機制。

(十)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能,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和專項檢查行動,嚴肅查處無證開采、越界開采、非法占用林地和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礦山企業誠信檔案,完善礦山企業違法責任追究機制,有效遏制礦山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領導,確保完成20*年各項目標任務

今年礦山整治工作的目標已經明確,任務十分繁重。各級各部門一定要緊緊圍繞目標,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一是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全市礦山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績是顯著的。但是,對照黨的十七大關于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對照“建設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的目標,礦山整治工作還存在很大的差距,礦山整治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面臨的形勢依然比較嚴峻。因此,我們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充分認識礦山整治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復雜性和反復性。一定要進一步深化對礦山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在加強組織領導上統一思想,在深化礦山整治上統一思想,在攻堅克難上統一思想。要把礦山整治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的具體行動,作為推進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建設的重大舉措,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要經常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切實落實責任,抓好工作落實。各級礦整辦要繼續履行好綜合協調、指導督查、聯合執法的職能,確保礦山整治工作向縱深推進。

礦山生態修復培訓范文3

浙江省一直以來把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作為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的一件大事。浙江省是長三角地區重要的礦產品基地。上世紀八十年代,浙江省有礦山上萬座。近幾年來,為推進生態省建設,大力實施了關礦壓產工作,現有礦山近2000座。近十年來,浙江省按照“誰開發、誰治理,誰破壞、誰治理,誰得益、誰治理”的原則,在全國率先實施了礦山治理備用金制度,建立健全了礦山生態環境的一系列制度,先后開展了“百礦示范、千礦整治”和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礦山生態環境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礦山生態環境現狀

一、建立了完善的制度體系。早在1999年,在《浙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出臺時,就將建立“浙江省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2001年12月下發了《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收取管理辦法的通知》(浙政發〔2001〕81號),對備用金的收取標準作了明確規定。2009年5月以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為契機,要求具備二年以上采礦權期限的礦山編制《礦山地質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中確定的治理經費作為備用金收取的依據,使備用金收取標準更具針對性和實際意義。

二、全面收取備用金。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與采礦權新設、延續、變更登記相掛鉤,凡是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不符合要求的,采礦權新設、延續、變更登記一律暫停。截至2011年三季度末,應繳礦山數1910個,已繳礦山數1910個,收取面達到100%(不含地熱、水、氣類采礦權),從2001年12月到2011年11月,十年間,全省歷年累計應繳備用金11.2億元,已累計收取備用金10.5億元,已累計返還0.9億元。到2011年已治理礦山累計達427家,累計治理面積669萬平方米,其中采礦權人投入治理資金9597萬元。確保持證礦山不添治理新帳提供了保證。

三、走出了獨具特色的道路。

一是規劃先行。2002年編制了《浙江省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提出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的重點區域是:城鎮規劃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以及主要交通干線可視范圍等區域。并要求市、縣、區的《規劃》在2004年編制完成。

二是落實治理責任。將各地區《規劃》中需要人工治理的廢棄納入政府生態省年度考核目標和各級國土資源局的工作目標責任中。到2011年考核達標率為91%。

三是精心設計載體。浙江省已經廢棄的礦山有近萬家,亟待治理的有1615個。從2004年起浙江省對歷史遺留下來的廢棄礦山按年度制度治理計劃,開展了“百礦示范、千礦整治”活動,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除百礦示范外,還積極推進1000座廢棄礦山治理。到2008年全省累計批準“百礦示范”項目183個,“千礦整治”1220個,投入治理資金5.7億元,治理面積2230萬元?!鞍俚V示范、千礦整治”讓浙江省還清了“歷史老帳”。

四是因地制宜。堅持 “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景則景、宜建則建”原則,探索了多種治理的形式:

1、土地復墾。對廢棄礦山按標準進行治理,平整出農用地,農用地的60%可作為建設用地指標。如湖州市長興縣從2006年開始的五年時間里,對全縣50家廢棄礦山進行了復墾,復墾面積達1334畝,獲取建設用地指標789畝,這些指標占了長興縣同期用地指標總數的的三分之一,有力支持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

2、景觀再造。采取“同步設計、造綠添景、互為結合”的方法,廢棄礦山打造成旅游景點。長興縣槐坎鄉的勞武石礦是個廢棄礦山,位于長興金釘子剖面的旁邊。長興縣充分利用這個特點,將勞武廢棄礦山改造成金釘子保護區形象門口的瀑布山體。

3、土地利用。對一些占地多又較為平整的廢棄礦山,平整出來成為工業用地。既改善了周圍環境,又拓展了建設用地空間。如長興縣煤山鎮的花石山廢棄礦山經過平整,整理出174畝土地,引進了一個投資2億元的發電廠,目前這個電廠年發電能力為3億度電。

4、生態復綠。主要對礦區進行植被重建和生態修復,使其恢復成周圍協調。這類治理方式多集中于交通要道兩側可視范圍內。浙江已治理廢棄礦山坡面17500畝,如湖州市道路場灣礦區治理工程完成邊坡綠化98畝,使光禿禿的宕面披上了綠色。

五、大力推行綠色礦山創建。浙江省從2006年開始試行綠色礦山創建,到2011年已創建綠色礦山200多家。有效改善了礦山的礦容礦貌,成為礦山生態環境建設的良好載體。2011年制定文件將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納入新批礦山的必備條件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浙江省的礦山生態環境建設無論在制度上還是在實踐成果上都取得了豐碩成果,不少方面走在了全國的前列。但是目前礦山生態環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也不少:

一是邊生產邊治理沒有落實到位。在備用金的收取中做到了“不欠新帳、還清老帳”,但是在礦山企業生產過程中未能按《礦山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落實到位。很少有企業真正做到了邊開采邊治理。

二是備用金收取的多返還的少。由于礦山企業沒有做到邊生產邊治理,礦山關閉時基本沒有治理。這種情況十分突出和普遍。關閉后的礦山由于采礦權到期,按法律法規應屬無權治理。由于臺階、邊坡離方案設定的差距很大,都只能擱置一邊,成為新的廢棄礦山。

三是《方案》閉坑設定與現實用途沖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往往是在礦權設置時編制的,采權期一般三、五年,有些更長十年、二十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礦山閉坑時的用途鄉鎮往往會另有打算。業主希望按《方案》治理。而當地政府則出于發展經濟的考慮,則會另有打算。這些問題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中都沒有提及,也是我們面對目前的關閉礦山治理無法破解的難題。

(三)礦山生態建設的具體措施

一、完善制定適合浙江省的治理政策

浙江省礦山的特點是占地面積都不大,與西北部的大型礦山不可同日而語。大型礦山采礦期限長達二三十年,一個礦區開采完畢后進行治理,再去開采另一個礦區。而浙江省的礦山往往在開采過程中無法治理,只有到采礦期滿后停止開采。而在采礦證到期前,礦山業主在利益驅動下,為追求經濟效益,多開多采,不考慮治理。為此,是否可以制定政策,在采礦證到期前一年,臺階必須做到按規定設置,這為以后治理打下基礎。而將治理期限適當延長一年。這樣能推動關閉礦山的治理,加快備用金返還。

(二)加強礦山《地質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的監管

只有加強生產過程中和監管,加強對礦山業主的宣傳,加強如何實施兩《方案》的業務培訓,運用儲量實測手段,加強平時對臺階、坡角等的監督,為將來礦山業主進行治理打下良好基礎。2012年長興縣打算采取了聘請資質單位擔任監理,按《浙江省礦山開發利用方案監督情況表》的內容進行監管每月通報一次,并對礦山企業實行紅、黃、藍的等級考核,作為年檢的重要資料。

礦山生態修復培訓范文4

以重點解決礦區環境恢復治理和礦產資源開發中的利益共享問題,從完善機制健全制度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和實踐。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力創良好礦山環境

以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為突破,強化措施和手段,積極推進環保型綠色礦山建設,監督礦山企業進行復墾綠化,全面實行了限批制度,對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監管不力的地區和不進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礦山,實行土地、礦業權出讓等限批制度,強力推進礦山環境整治工作。

――開展了“一礦一企治理一山一溝”活動,試點地區已累計投入53億元建成簡倉449個,設置防風抑塵網267處;建成礦井水處理設施161套,總處理規模達6,366.9萬噸/年,投入使用礦山生活污水處理設施233套,污水綜合利用率達到100%;硬化礦區工業廣場381萬平方米、新修運煤專線及進礦道路2,220公里、新建礦區防風固沙林550平方公里,礦綠化面積達到3,231萬平方米,礦區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基本實現了重點礦區園林化、大型礦井公園化、儲煤場地封閉化、運煤道路標準化。

――加大露天煤礦和煤礦火區綜合治理工作。試點地區治理火區112處,消滅火點410個,投入資金102億元,完成露天開采和火區治理復墾綠化80平方公里。組織實施了企業營造節能減排碳匯林行動,按照每生產10噸煤捐植一棵節能減碳樹的標準,試點地區累計建成碳匯林9.6萬畝,基本上還原了一個讓礦區群眾滿意放心的礦山環境。

共享礦業發展成果

把兼顧礦山發展與礦區群眾共同富裕作為和諧礦區建設試點工作的重點,解決好影響礦區穩定的長遠問題,安置好礦區群眾的生產生活,實現礦山發展與礦區群眾共同富裕。

――初步建立了利益共享機制,讓礦業開發成果惠及當地群眾。落實好礦區群眾的搬遷補償工作。在試點工作地區實行了“四個一”搬遷補償政策,即提供一套住房、安置一份工作、落實一份社保、發放一份補貼,真正使礦區居民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以旗縣為單位對搬遷補償的人口、涉地面積進行調查摸底,制定搬遷計劃,分步實施礦區居民搬遷工作,合理確定本地區征地、礦區居民搬遷補償標準和噸煤生態補償標準。確保搬遷的居民居住與長久生活有保障,水平有提高。按照煤炭銷售數量噸煤提取5-15元的礦區居民搬遷和礦區生態恢復補償金,專項用于礦區居民的搬遷補償、居住安置、就業培訓、技能培養、創業扶持、養老醫療、社會保障、礦區環境綜合治理等支出。試點地區人均征地補償資金較過去翻了一番;房屋拆遷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盡量做到“就高不就低”,累計投入資金103.3億元,完成移民搬遷25,269戶71,650人,安排移民安置房29,323套,近300萬平方米;投入培訓資金1,200萬元,幫助7,530名搬遷移民實現就業,有近10萬人因礦業開發而受益;礦山企業累計投資2.3億元用于改善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等公益事業。

――開展礦地共建活動。地方支持礦山,礦山反哺地方,構建起了礦山企業與當地居民和諧共處、互惠共贏的礦地關系。試點礦山“一礦一案”,強化礦山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積極幫助當地加強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建設,采取吸納本地勞動力就業、優先租用農牧民購買的礦用機械,居民以土地、補償資金入股企業等形式,使農牧民獲得長期穩定收益,幫助農牧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地方政府依法持有新建礦山一定比例的股份。地方政府在新建礦山中沒有投資的情況下入股,并長期持股,長期受益,分紅收益主要用于改善民生。

――按照企業自愿、政府持股的原則,地方政府在新建礦山中長期持股,長期受益,分紅收益主要用于改善民生。部分礦山企業采取保底分紅的辦法吸納礦區群眾入股,積極探索礦區群眾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有效途徑。目前,鄂爾多斯市、錫林郭勒盟已在2個新建項目持股30%。

助推資源節約利用

以資源整合為契機,促進企業兼并重組和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

――推廣“3+2”模式,突出抓好資源整合和產業鏈打造,推動礦業經濟科學發展。以資源整合為契機,促進企業兼并重組和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推廣“3+2”模式,所謂“3”,一是要延長產業鏈,促進資源向具有采選冶加產業鏈和一體化開發能力的企業集中;二是要著力提高礦產資源的集中度,對新礦區科學設置礦業權,堅持大礦大開,避免零星分割開發,對舊礦區通過資源整合、股權合作等方式提高開采集中度;三是要促進資源向大企業集中。所謂“2”,一是要引進專業化的下游深加工企業參與資源轉化加工項目的建設;二是要堅持基地化發展,提高產業集中度,發揮規模優勢和集群效應,避免環境破壞。試點地區地方煤礦數量由2005年的583個減少到目前的320個。

――啟動實施了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試點地區地方煤炭企業將整合在45戶左右,單戶產能達到300萬噸以上,培育營業收入超百億的地方煤炭企業15戶。煤礦機械化水平由不足10%提高到90%以上,單礦生產規模由14萬噸/年提高到140萬噸/年,回采率提高到井工80%、露天90%以上,百萬噸死亡率僅0.031。各類非煤礦產選礦回收率提高了2個百分點,綜合回收共伴生礦種能力提高10%。實踐證明,轉變礦業經濟發展方式是和諧礦區建設的基礎和保障。

促進礦地關系和諧

――探索建立矛盾化解機制維護生產生活秩序社會穩定。一是積極構建礦產開發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聽證制度。建立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重大事項申報制度和評估報告備案制度,實行“紅、黃、綠”三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體系。二是建立了國土資源與公安部門聯合執法新機制,成立了國土資源警察隊伍,形成了“合署辦公、合力工作、密切合作、聯合執法、快速反應”工作新格局,有力地維護了礦區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促進了社會穩定。三是搭建了礦地矛盾協調化解平臺。把公調、檢調、訴調、信調緊密結合起來,確定了政府、企業和農牧民分別為代表的協調機制,采取經濟的、法律的、思想的、政治的等形式多樣的方式方法,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一年來,試點地區成功化解礦區矛盾糾紛18批309人次,未發生因礦山開發引起的及越級上訪事件,政府的平臺作用,有力地促進了礦區穩定與和諧。

礦山生態修復培訓范文5

一季度:市級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四邊三化”行動年度推進計劃,明確整治的重點區域、重點內容、主要項目和工作要求。各縣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在全面調查摸清轄區內“四邊”區域存在的環境問題的基礎上,制定“四邊三化”年度推進計劃,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全市重點開展“四邊”潔化專項行動,清除公路邊、鐵路邊、河邊、山邊等區域可視范圍內各類垃圾,基本消除影響環境的“臟亂差”問題。開工建設60%以上綠化工程;完成河道整治15.05公里;完成“四邊”區域礦山生態環境治理1個;培育3個以上景區“三化”工作試點。二季度:開展“四邊”潔化檢查、暗訪、督導,鞏固潔化專項行動成果。重點完成中心城區高速公路用地及外緣起向外200米范圍內(包括建筑控制區)的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完成90%以上綠化工作任務,新建森林通道460公里以上,綠化面積7500畝以上;完成河道整治35.5公里;完成“四邊”區域礦山生態環境治理2個;推進A級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集聚區“三化”工作。三季度:繼續開展“四邊”潔化檢查、暗訪、督導,完善潔化長效管理機制。完成全市和三縣環境衛生專項規劃修編和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修編;組織對各縣區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督查檢查,初步建立市、縣區兩級長效管理機制;完成河道整治61.25公里;完成“四邊”區域礦山生態環境治理3個;深入推進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集聚區“三化”工作。四季度:全面完成全市“四邊三化”行動年度推進計劃目標任務,組織對縣區、部門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的檢查考核,迎接省對我市“四邊三化”工作年度考核,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主要任務

(一)推進公路邊潔化綠化美化。以“一種三清”為重點,依法徹底整治高速公路、國省道公路、縣鄉重要道路沿線環境,全面深入推進公路沿線“三化”工作。清理公路沿線垃圾。清除國省道公路、縣鄉重要道路沿線亂堆亂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整治非法廢品收購點,編制實施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規劃,消除建筑控制區內外的各類垃圾,提高公路沿線環境的潔化程度,可視范圍內無垃圾、無污染。清理公路沿線違法建筑。徹底拆除或清除國省道公路沿線建筑控制區內的違法建筑、違法搭建、廢棄建筑物、地面構筑物和橋下違法堆積物及設施,控制區外可視范圍內的破舊建筑、無序廣場、廢舊品回收站(點)等場所整治到位;清潔或粉刷保留的建筑和沿線建筑物立面,提高公路沿線環境的美化程度。清理違法和無序非公路標志標牌。著力整治各類非法戶外廣告,制定公路沿線非公路標志的設置規劃和管理辦法等長效管理機制。對高速公路、國省道公路沿線未經許可設置的違法非公路標志標牌,責令產權單位拆除;對傾覆、倒塌、結構受損或有結構安全風險的,責令產權單位立即拆除;對經許可設置的版面破損、結構銹蝕的非公路標志標牌,責令產權單位盡快修復;已到許可期限的,原則上不再辦理延續許可;尚未廣告的,責令產權單位公益廣告;整治期間嚴格依法辦理新增非公路標志標牌許可,嚴格控制新增數量,原則上不新增非公路標志標牌。經整治,拆除廣告總量的50%以上,其中高速公路6月底前完成、普通國省道12月底前完成。完善提升公路沿線綠化。結合國省道改建、邊坡復綠和補植及高速公路星級文明服務區創建等工作,重點改善申嘉湖高速柵欄內綠化現狀,對104國道、318國道、06省道、09省道、11省道以及湖薛線、濱湖大道、梅靈路、長洪公路等國省道、一般公路沿線缺株斷檔的林帶林網進行補植,實現沿線宜林地段綠化覆蓋率達到95%,平均單側綠化寬度達到15米以上,形成隔離柵內與隔離柵外建筑控制區內兩條層次分明、有序結合的綠化帶。完成G50滬渝高速與G104京福線段示范路段的創建。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市農辦、市貿糧局、市旅游局、市環保局、市行政執法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工商局

(二)推進鐵路邊潔化綠化美化。改善鐵路沿線及車站環境衛生。加強鐵路防護柵欄內外的垃圾清理,提升清掃保潔質量,建立健全保潔制度。鐵路線路兩側安全保護區內禁堆垃圾及污染物。加強市境內沿線工區環境和站容站貌整治,加強車站的日常保潔和垃圾清理專業管理,及時撿拾清掃車站垃圾并實行垃圾袋裝化,定點存放,及時清運,做到站臺和站前廣場無垃圾、污垢、口香糖、煙頭、水漬等。完善提升鐵路沿線綠化。消除宣杭線林帶斷檔缺口,平均單側寬度達到10米以上,對寬度不達標宜林區段進行綠化補植。完成高速鐵路綠化8公里、綠化面積255畝,普通鐵路綠化補植面積16.2畝。完成寧杭高鐵綠化,平均單側綠化寬度15米以上。加強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綠化種植維護責任網絡,分項劃分責任公里,實行責任公里負責制。堅持種養結合,實現鐵路沿線常青有花、整齊美觀、林帶不斷、以林護路的目標,形成風景優美、綠樹成蔭的綠色長廊。依法打非治違。以打擊違反《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第430號令)的行為為重點,加強打非治違。依法處置非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清除鐵路線路兩側、車站周圍安全保護范圍內非法建造危險品生產、加工、存儲、銷售場所,杜絕違法在鐵路線路兩側安全保護范圍內采礦、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品或進行爆破作業。依法處置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排水、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質,在鐵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圍內圍墾造田、抽取地下水、攔河筑壩、架設浮橋及修建其他影響或者危害鐵路橋梁安全的設施等各種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鐵辦)責任單位:德清縣政府、長興縣政府、吳興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工商局、鐵路有關單位

(三)推進河邊潔化綠化美化。深入推進“萬里清水河道”建設,達到“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總體要求。加大河道保潔力度。通過人工和配備機械化設備相結合,對河道和堤防進行清理和保潔,完善垃圾收運系統,定時定點清理和收運,實現河道保潔范圍內“無雜草、無垃圾、無漂浮物、堤岸整潔”的目標,完成河道保潔522公里。提高保潔工作質量,建立健全長效保潔機制。進一步落實責任、人員、經費,定期對河道潔化工作進行檢查督促,鞏固提升保潔成效。加大河道整治力度。通過水系溝通、河道清淤、岸坡整治、堤防加固等治理措施,完成河道整治86.5公里,恢復河道自然生態功能。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嚴格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加強對西苕溪安吉段等河段采砂的監督,加大對非法采砂查處力度,進一步落實長效管理。完善提升河道沿線綠化。重點做好梅湖線、余英溪、滸溪、長興港、長湖申等航道的綠化工作。南潯區、安吉縣分類重點推進一般河道兩側綠化工作,提高河道堤防綠化效果,達到美化和景觀化的要求。完成主要河道綠化32.3公里、綠化面積699畝,其他河道綠化168公里、綠化面積2287畝。牽頭單位: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市農辦、市行政執法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市建設局、市港航局

(四)推進山邊潔化綠化美化。集中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重點治理位于高速公路、國省道公路、鐵路、航道兩側1000米范圍內的廢棄礦山,完成“四邊”區域10個廢棄礦山的生態環境治理,推進其余7個廢棄礦山的生態環境治理。提升生產礦山三化水平。以綠色礦山建設為平臺,對山邊可視范圍內生產礦山的廢棄剝離物、辦公區及生活區設備設施的亂堆亂放現象進行全面整治,對礦山生產區的粉塵易發區要求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提升礦山潔化水平;對山邊可視范圍內的臨時邊坡要求及時治理,終了邊坡及時復綠;對堆土場、辦公區及生活區適當綠化,提升礦山綠化、美化水平。嚴格新設立經營性礦山。嚴格按照省、市、縣三級礦產資源規劃和采礦權設置方案要求新設置礦山,在高速公路、國省道公路、鐵路、航道兩側1000米內可視范圍,除因工程施工需新設立采礦權和探礦權轉采礦權外,原則上不得再新設立露天開采的采礦權,地下開采的采礦權需先組織專家論證并征得相關部門同意后才允許設置,把有綠色礦山建設經驗作為準入條件。加強礦山生態環境建設。制定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行動考核辦法、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收取管理辦法,完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和綠色礦山建設管理制度。高速公路、國省道公路、鐵路、航道兩側3000米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性礦山,全面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完成縣級以上綠色礦山創建5個,應建礦山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50%,最大限度減輕礦產資源開發對“四邊區域”生態環境的影響與破壞。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礦治辦、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

(五)推進景區潔化綠化美化。以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集聚區(鄉旅十景)為重點,不斷提升旅游景區整體環境面貌和品質。全面整治景區環境。堅持A級景區標準,大力推進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集聚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重點加強旅游景區衛生秩序管理,督促景區做到區域內無亂堆、亂放、亂建、亂擺,垃圾箱分類設置,垃圾清掃及時,日產日清,確保游覽場地清潔、美觀。加強景區資源和環境保護,污水排放、垃圾處理等符合國家標準,確保空氣質量清新、無噪聲污染源、地表水清潔無污染。做好景區環境治理,重點加強景區對外交通道路沿線破損山體修復、廣告路牌規范、道路潔化綠化美化工作,提升通景道路沿線景觀形象。做好景區周邊村莊垃圾清運、房屋立面整治等,全面改善景區周邊環境面貌。做好景區周邊河湖水面漂浮物清理、保潔、生態護岸、河岸綠化等工作,恢復河湖自然生態功能,提高水體自凈能力。推進景區提升改造。大力推進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集聚區的提檔升級,重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通往景區道路的路面、旅游標志等。督導景區保持游客接待中心、停車場、住宿、餐飲、娛樂等公共服務區域的各項設施設備外觀完整、功能完好,垃圾箱(桶)、果皮箱等污物收集設備外觀整潔、造型美觀、數量充足、布局合理。規范設置導游全景圖、導覽圖、標識牌、景物介紹牌,做到設計精美、特色突出、種類齊全。合理設置道路指示標牌,危險路段和復雜路段設置安全警示牌和信息提示牌,規范停車場停車線、停車分區和回車線設置,確保旅游景區安全有序。強化景區綜合管理。完善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集聚區管理機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素質教育。督促和引導景區嚴格執行旅游景區服務質量與環境質量標準,鞏固提升景區環境、衛生和服務水平,逐步建立景區環境衛生保潔、景區自然生態環境維護、景區基礎設施更新完善等工作長效機制,確保景區環境整潔優美、景區設施規范齊全。牽頭單位:市旅游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市農辦、市環保局、市行政執法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商局

(六)推進城鄉區域潔化綠化美化。以建設生態城市與美麗鄉村為目標,以完善規劃、加強管理、提升水平為重點,推進城鄉“四邊三化”工作。完善實施有關規劃。各縣區結合城市化發展推進的實際,著眼統籌城鄉發展,完成城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和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修編,并嚴格按照規劃推進環境衛生管理和園林綠化工作。認真實施鄉鎮總體規劃、美麗鄉村建設“十二五”規劃,進一步完善村莊布局規劃,突出抓好中心村建設規劃和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規劃。加強城鄉區域潔化。加強城區道路環衛清掃保潔,提升清掃保潔質量,生活垃圾及糞便全部密閉儲存清運,日產日清,中心城區垃圾收集率達到100%、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市本級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45%以上。加強村域內(尤其是原鄉政府所在村和規劃紅線范圍內的村)保潔工作,村域內無成堆垃圾,路邊無明顯零星垃圾,綠化帶、花壇、公共活動場地無垃圾。進一步完善戶集、村收、鄉鎮運、市縣處理的模式,生活垃圾全部密閉儲存清運,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無垃圾飄揚、污水灑漏現象;各類環衛設施保持干凈整潔、不破損,垃圾房、箱、桶內垃圾不外溢。加強鄉村道路環衛清掃保潔,鄉村道路實行專人保潔,健全保潔制度。加強揚塵治理,開展建筑工地揚塵規范化建設,加大道路二次揚塵治理力度。提升城鄉綠化美化。加強高速公路入城口的綠化建設和穿城鐵路、高架兩側的防護綠帶建設,加大對南高速口、北高速口、環渚高速互通及東門入城口連接城區道路的綠化整治和養護管理,美化城市環境。積極推廣兩側建構筑物、屋頂、墻面、立交等立體綠化,大力推廣應用鄉土植物,嚴格控制大樹移植,努力打造“節約型城市園林綠化”。緊密結合美麗鄉村建設,以國省道公路、鐵路沿線為重點,深入推進沿線鄉鎮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村莊綠化美化,大力種植喬木和鄉土樹種,形成道路河道喬木林、村莊周圍護村林的交通沿線村莊綠化格局。加強交通沿線村莊立面整治和景觀設計,注重與村莊風貌相協調,通過植被、水體、建筑的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綠、季相分明、層次豐富的綠化美化景觀。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市農辦、市環保局、市行政執法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保障措施

強化考核指導。把“四邊三化”行動納入市委、市政府對縣區的綜合考核,納入縣區、部門生態市建設考核。各縣區要加強對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實行定期檢查督辦通報制度,確保按照時序進度完成工作任務。市級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縣區的指導督促,建立日常工作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牽頭單位每季度開展“四邊三化”專項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各責任單位要抓好督查落實。

礦山生態修復培訓范文6

為加強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綜合應急救援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59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通知》(政辦發[2012]3號),市人民政府決定,依托水利、林業、公安等部門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隊伍組成及工作職責

㈠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由市水利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防汛抗旱,修復災后水利設施。

㈡森林消防應急救援隊。由市林業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森林滅火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撲救森林火災。

㈢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由市氣象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10人。主要職責是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大風、強降雨、雷電、冰雹、高溫、低溫、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參與全市氣象災害應急救援。

㈣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15人。主要職責是監測分析、預警預報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全市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㈤礦山、化學危險品應急救援隊。由市安監局負責,依托全市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生產、銷售、儲存單位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開展礦山、化學危險品的隱患排查整治,發生事故時組織開展搶險救援。

㈥市政公用事業應急救援隊。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維護、搶修供水、排水、供氣設施。

㈦建筑安全應急救援隊。由市建設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10人。主要職責是開展建筑工程倒塌事故搶險和危房鑒定工作。

㈧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由市衛生局負責,依托全市現有衛生機構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承擔重大傳染病、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突發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㈨公共安全應急救援隊。由市公安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50人。主要職責是承擔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人質綁架,化學、生物、放射性和有毒物質造成的危機事件,爆炸及爆炸物恐嚇、計算機病毒攻擊、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襲擊等突發事件的現場安全控制和相關警務工作。

㈩動物疫情應急救援隊。由市畜牧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20人。主要職責是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家禽和野生動物疫情,并開展防疫工作。

(十一)交通運輸保障應急救援隊。由市交通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承擔公路交通、內河水路交通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其他突發事故時運輸救援隊伍、救災物資、人員轉移、搶修道路保障等工作。

(十二)環境檢測污染應急救援隊。由市環保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承擔環境檢測、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十三)電力搶修應急救援隊。由市供電公司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處置突發電力事故,保障應急救援電力供應和保護、維修災害事故中的電力設施。

(十四)通信保障應急救援隊。由市移動公司、市聯通公司、市電信公司負責分別組建,各隊人數不少于10人。主要職責是保障應急救援通訊需求,提供臨時應急通信設備,修復在災害中損壞的通信設備設施。

(十五)災民安置應急救援隊。由市民政局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轉移、安置災民,并為災民提供臨時住所和后勤保障。

(十六)民兵預備役應急救援隊。由市人武部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50人。主要職責是承擔重大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協助維護災害現場秩序和社會秩序,幫助開展恢復重建。

(十七)各鄉(鎮、辦)應急救援隊。由各鄉(鎮、辦)負責組建,人數不少于30人。主要職責是建立健全本地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協作機制,組織應急救援聯合訓練、演練,完善預警聯動機制和應急救援現場工作機制,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的應急救援任務。

各地各部門務必于9月30日前完成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任務,承擔多個應急救援任務的部門,可根據任務需要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負責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管理體制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市政府統一領導,服從市政府應急管理機構的管理,納入市應急救援大隊的調度、作戰和訓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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