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建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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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建議

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建議范文1

關鍵詞:知識產權;開發;保護

本文系河南省信陽市社科聯調研項目成果

中圖分類號:D923.4文獻標識碼:A

一、知識產權相關概念

(一)知識產權。知識產權,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最早起源于17世紀,主要倡導者是法國的社會學家卡普佐夫,后來經過比利時法學家皮卡第等人的論證和發展而不斷被廣泛引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公約》將其解釋為:人類智力創造的成果所產生的權利。

知識產權是典型的私權,屬于民事權利的一種,但它與物權、債權等其他民事權力相比又有一些獨特的特征,主要表現在對象的無形性、范圍的地域性以及時間的有效性等三個方面。正是由于知識產權的這些獨特屬性,在當今復制與傳播技術日益發達,知識產權本身又能帶來巨大經濟利益的背景下,該項權利不斷遭受侵犯,因此也成了各項權利中最需要關注和保護的重點所在。

(二)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狹義上通常被理解為通過司法和行政執法來保護知識產權的行為。但這種局限于司法和行政執法雙軌制的保護體系既不能完全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也不能構成知識產權保護所涵蓋的全部內容,因此就有必要將知識產權保護的概念擴展到更廣的意義層面。

廣義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指依照現行法律,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制止和打擊的所有活動總和。這樣更廣層面的知識產權保護定義才能更系統、全面地反映知識產權保護的所有內容。

具體來講,知識產權保護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立法保護,即指國家通過立法賦予民事主體對其知識財產和相關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識產權,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種保護;其二,行政保護,即指國家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某些比較嚴重違反知識產權法律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以及對某些知識產權向權利人予以授權等的行政行為;其三,司法保護,指對知識產權通過司法途徑進行保護,即由享有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或國家公訴人向法院對侵權人提起刑事、民事訴訟,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責任,以及通過不服知識產權行政機關處罰的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進行對行政執法的司法審查,以支持正確的行政處罰或糾正錯誤的處罰,使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得到切實的保護;其四,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保護,即較弱小的知識產權人為維護自身利益與勢力,通過形成某種組織,由該組織代為處理知識產權保護相關事宜;其五,知識產權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自我救濟。知識產權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通過設立專門從事知識產權法律或管理事務的部門,制定知識產權戰略,確定如何保護知識產權和避免對他人侵權的一系列具體措施與手段;其六,輿論導向保護,通過正確合理的知識產權保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

二、信陽企業知識產權開發與保護現狀

(一)信陽企業知識產權開發現狀。總體來看,信陽企業知識產權開發的水平處于剛剛起步的初級階段。企業自主知識產權不多。而且大部分知識產權,尤其是專利權的檔次不高。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知識產權意識不強。不少企業根本沒有認識到在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知識產權的作用和意義。例如商標權,很多企業都有自己的商標,但是真正到國家工商總局申請商標注冊的企業卻不多,因為企業覺得商標申請是件麻煩事,而且也不清楚只有注冊后的商標才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這種思想就為以后的糾紛埋下了隱患。目前,有些大型企業已經認識到了這一點,并轉變了觀念。前段時間“龍潭”茶葉的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馳名商標就是一個值得其他企業效仿的例子。

2、不少企業沒有能力進行自主研發。只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才能創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但是,信陽的大部分企業規模不大,屬于中小企業,資金有限。而進行自主研發勢必要投入大量資金,這就造成了理想與現實的矛盾。另外,自主研發有一定的風險,有的時候只有投入卻沒有相應的回報,這也是企業對自主研發望而卻步的重要原因。

3、知識產權相關人才缺乏。良好的人力資源是進行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前提條件,但現今知識產權人才的缺乏已經成為了全國性問題,而在信陽這個問題更是突出。首先,信陽是個經濟不太發達的中小城市,對外來人才的吸引力不強。其次,由于觀念落后和資金不足,因此很多企業沒有制定出一套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有效激勵機制,這就使得本地人才也會流向外地,造成人才入不敷出的局面。

(二)信陽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分析??傮w來說,信陽對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不容樂觀,侵權行為屢有發生,如市內某啤酒廠對信陽維雪啤酒有限公司生產的“雞公山金小麥”啤酒包裝外觀設計專利進行了侵權。雖然近期政府進行了一些打擊侵權行為的專項行動,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依舊有待加強。造成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有兩個:

1、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很多企業只把管理的側重點放在了知識產權的開發上,但卻忽視對開發成果的保護。有的企業甚至認為保護知識產權是政府的工作范圍,自己沒有義務也沒有必要在這些方面浪費時間與精力。殊不知企業本身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主力軍,完全靠國家保護是遠遠不夠的。要求政府發現所有的侵權行為并給予相應的懲治是不切實際的想法,企業必須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睜大眼睛尋找市場中的侵權者,并且最好將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做在前面,使進行侵權行為的人付出更大的成本,這樣才能減少侵權的發生。

2、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人才缺乏。不少企業忽視對知識產權保護相關人才的引進,也不重視對員工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的培訓。沒有相應的人才則企業肯定無法建立起符合自身特點的知識產權制度,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自然就無法很好地開展。

三、信陽企業知識產權開發與保護對策建議

(一)知識產權開發環節的對策建議

1、提高研發環節的實力。核心技術是企業賴以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是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的關鍵。想要提高研發環節的實力,首先,企業必須樹立重視研發的意識。意識指導行動,只有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在全體員工中達成重視研發的共識,才能克服各種困難并有效推動研發工作的開展。其次,企業應注重內部人才的培訓和對外部人才的引進。有相應的人才是進行研發工作的基礎條件,要想吸引和留住人才,企業必須要建立起一套科學的用人機制,包括人才的吸引、激勵、業績考核等各方面。最后,多方籌集資金,從物質上支持自主研發。眾所周知,自主研發需要投入大量資金,而且成果的產出卻有一定程度的滯后性?;谶@點,企業應當選擇合適可行的項目,并且一旦確立目標就應充滿信心,堅信研發成功后能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并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

2、充分利用已注冊的商標、專利等信息。現實中,不少企業沒有充分利用已有的商標權、專利權,如對注冊商標的宣傳力度不夠、專利使用情況不樂觀等。而事實上,這些無形資產的潛力很大。對于專利權而言,除了在自己的產品上應用以外,還可以通過許可使用的方式獲得許可使用費。對于商標權而言,一是設計新商標時不能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權、肖像權等合法權益;二是應利用各種有效途徑對商標進行充分合適的宣傳。

3、建設配套的激勵制度。知識產權的開發需要相關的專業人才,而培養和留住人才需要配套的激勵制度。合理的人才激勵制度是企業長期發展的必要條件。激勵機制堅持公平原則、人本原則、按勞分配原則,同時人才激勵機制不能脫離整個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而獨立存在,它的效果來源于一整套體系的良性循環。激勵機制體系包括:建立較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對人才進行優化組合,讓人盡其才;精神方面的激勵等。

(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對策建議

1、建立對自有知識產權全過程的信息控制制度。知識產權的開發固然重要,保護也同樣不容忽視。保護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專利侵權和商標侵權行為,為此,企業需要建立對自有知識產權全過程的信息控制制度,要了解市場上相關產品的信息,具體措施主要包括市場調查和信息搜索等。

2、注意運用法律武器保護合法權益。遭遇知識產權侵權,有些企業懷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逃避維權,而這樣做的后果往往是壯了侵權者的膽,并使企業遭受更為嚴重的損失。正確的做法是:首先,企業應樹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意識;其次,應研究相關的法律規定;最后,勇敢面對侵權行為,并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作者單位:信陽師范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鄭成思.WTO知識產權協議逐條講解.中國方正出版社,2002.

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建議范文2

關鍵詞:知識產權;新農村建設;農業

一、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對新農村建設的意義

(一)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的綜合競爭力

加強農業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提高農業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在加入WTO之后,我國農業企業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國際農產品貿易的影響和沖擊。在這種情況下,要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高我國農業生產的綜合競爭力與核心競爭力,必須重視加強對農業科技創新過程中所產生的知識產權進行合理有效地保護,才能使農業生產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

(二)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更好地發展農業高新技術

當前,在世界范圍內隨著基因重組技術、酶的固定化技術以及動植物細胞組織培養技術等的迅猛發展,標志著農業生產已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事實證明,無論是國際還是在國內市場,依靠拼資源、拼勞力換取高額利潤的生產經營方式已經成為過去。近年來,歐、美等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加強了對本國農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正是通過知識產權制度的激勵以及合理有效配置技術創新資源的特殊作用,這些國家和地區的農業高新技術得到了廣泛的普及和應用,農業也因此獲得了飛速的發展。

(三)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促進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

實踐證明:產品在市場上的暢銷程度不僅取決于產品的質量和性能,也取決于產品的品牌等綜合因素。知識產權制度正是通過賦予發明創造者各種形式的專有權利,權利人通過將知識產權與農業生產進行緊密結合后在市場上交易,從中取得相應的高額投資回報。廣大農民群眾通過商標(品牌)、專利、植物新品種以及地理標志等途徑對農產品進行有效的保護和包裝后,農產品將會“身價倍增”,其價格也將得較大幅度的增加。

二、當前新農村建設中知識產權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民群眾科技文化素質相對較低、知識產權保護知識普遍匱乏

當前我國農村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較短,整體素質不高。有關資料表明,全國4.9億農村勞動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到13%。陜西作為西部地區一個農業省份,其農村勞動力的文化素質基本上與全國平均水平持平。由于農民群眾科技文化素質相對較低,知識產權知識普遍缺乏,觀念和認識不到位、對申請專利、植物新品種保護、商標以及著作權的條件、程序等都知之甚少,對新技術、新成果進行專利保護的敏感性較差,因此,主觀認識上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能力和動力。

(二)缺乏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由于長期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國對知識產權工作特別是農業知識產權保護與研究工作起步較晚,知識產權綜合服務體系不健全,政府等相關部門對農業知識產權工作缺乏長期有效的政策和服務等支持,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當前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難以深入開展。由于我國地大物博,歷史文化悠久,自然、人文資源極為豐富,在地理標志、農副產品商標、植物新品種以及民間文化藝術作品保護等方面有著不可限量的巨大潛力,由于當前缺乏適應我國實際情況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做支撐,造成很多重要資源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三)由于農業生產的特殊性,致使打擊侵權行為較為困難,保護不力

農業是弱勢產業,農業科研具有研制周期長、可控性差、保密難等特點。由于農業生產對溫度、濕度、光照等自然因素依賴性較強,從事這方面的研究和生產所產生的成果及專利數量也相對較少,因此研究和保護起來相對比較困難。此外,專利制度的核心是專利保護,專利權如果得不到切實有效的保護,會從根本上阻礙專利工作的開展。由于農業專利保護的特殊性,打擊侵權行為較為困難,專利保護不力,致使非法盜種、育種猖獗,假冒行為嚴重,嚴重挫傷了廣大農業科技人員和農民群眾發明創造的積極性。

(四)專利實施資金缺乏,政府等相關部門對農業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的扶持不到位,產業化推進乏力

知識產權制度從本質上講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在很多情況下,智力勞動成果轉化成市場產品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僅有創造者的積極性是不夠的,還需要有社會其他方面的大量資金投入。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扶持和推動就顯得尤為重要。當前企業普遍資金匱乏??陀^地講,一是多數企業本身自有資金缺乏;二是政府對企業投入相對較少。大部分政府是“吃飯財政”,“有錢養兵,無錢打仗”。第三是由于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偏小、負債率高、技術落后、效益低下、財務管理混亂、企業資信度差,導致銀行等金融機構“懼貸”,使得企業取得資金慢,融資速度慢。由于完全依靠市場行為進行農業方面的專利轉化本身就很困難,再加上資金短缺,專利技術實施轉化就更是困難重重。

(五)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數量相對較少,知識產權保護形式嚴峻

長期以來,我國大多數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多以跟蹤或模仿國外技術為主,企業還遠遠沒有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同國外企業相比較,我國企業最大的差距還在于技術研發力量薄弱。近年我國專利申請的統計數據明確顯示,在電子信息等高技術產業領域的專利申請80%為外國企業所占據,這預示著未來10年到20年的相關市場份額將被他們壟斷。[1]隨著競爭的規范化和法制化進程不斷加快,企業的競爭越來越依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實力。因此,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增強原始性技術創新、集成創新以及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能力,不斷提高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是當前我國企業發展過程中面臨的最緊迫的任務。

三、新農村建設中涉及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領域

(一)植物新品種(種質資源)

植物新品種制度是推動農業發展過程中最活躍的生產要素和戰略性保障。植物新品種在農業增產、增效和品質改善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加強植物新品種保護,不僅可以維護重大農業科技成果,還對促進農民增產增收起著非常重要的意義。陜西作為農業大省,自然資源和科教資源得天獨厚,具有產生和形成植物品種權的基礎條件,因而要在加強植物新品種保護戰略研究的基礎上,提高植物新品種保護意識,將資源優勢變為知識產權優勢,才能在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貿易過程中贏得主動權。

(二)農產品商標(品牌)

商標作為產品在市場流通過程中的一種標志,是產品質量和企業信譽的特殊標記。加強對農產品商標(品牌)的保護,是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一部強力引擎。結合陜西實際,今后應重點在食品加工(主要是在糧油精深加工、畜禽水產品加工、茶葉加工、果蔬加工、乳品加工、林產品加工、中藥材加工以及營養保健品加工)、農林良種繁育、生物技術等領域通過商標(品牌)這種形式進行有效的保護,大力實施和推進名牌戰略,努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品牌,振興陜西“老字號”,切實推進“品牌興農”。

(三)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是一特殊種類的商業標志,和商標的區別在于并不是由其所屬的某個經營者獨家享有專用權,而是由某一地區內經營者的代表機構進行注冊和管理,凡是該地域內的經營者都可以使用。地理標志指示了產品具有特定的品質、質量特性,提高了產品的信譽度,形成了商品的附加值。今后對于類似的產業和產品要進一步深入挖掘,對能申請地理標志保護的要積極組織申報,努力爭取。目前在我國對地理標記的保護可以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也可以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原產地域產品保護。

四、通過知識產權保護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作好頂層設計,加快制定知識產權服務新農村建設工作的總體規劃

認真開展調查研究,作好頂層設計,加快研究和制定知識產權服務新農村建設工作的總體規劃,進一步明確當前知識產權服務新農村建設工作的具體思路和服務重點。

要積極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和實施名牌產品、名牌企業戰略,加大對優勢企業技術改造、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形成本區域的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系統,包括政府的產業政策、基礎研發設施、產業環境、人力資源等要素,確保這些要素能夠得到有效地合作和互動。

(二)加大宣傳培訓工作力度,不斷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當前,要利用報告會、培訓班以及專題講座等形式,舉辦一系列形式多樣的知識產權宣傳和教育活動,讓知識產權保護早日轉變成為廣大農民群眾和農業企業的自覺行動。要不斷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特別是商標意識和品牌意識;全面開展實施知識產權“進村入戶”工程,不斷增強知識產權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影響力和覆蓋面。同時,更要加強宣傳,動員全社會都來關心和支持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三)加強企業創新能力的培養,不斷增強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量

根據熊彼特的觀點,技術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把生產要素與生產條件重新組合并引入生產體系,實現商業目標。技術創新實質上是一個起始于科學研究與市場需求交互作用中的創新構思,通過新產品的設計、試制、生產而止于市場銷售的系列活動過程,是一個技術的創造、轉換、應用和實現的復雜過程。當前,必須加強企業創新能力的培養,不斷擴大企業專利、商標等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量,努力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國內影響力的知名品牌和大企業集團。

(四)加強和完善基層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為知識產權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良好的組織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社會化、網絡化的知識產權管理和服務體系。把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向縣(區)延伸,努力形成多層次、協調運作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專利管理工作評價體系,穩定專利管理工作隊伍,更好地發揮政府職能部門的作用,注重從政策措施、工作機制、管理模式、服務手段等方面開拓創新,不斷提高知識產權事務的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五)疏通投融資渠道,加大投入力度,為農業專利技術實施轉化提供良好的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應加大力度,疏通融資渠道,盡快建立、健全貸款擔保機構和擔?;?,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等,從根本上解決縣域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確保中小企業在日常生產活動的資金需求。各級金融機構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政府財政部門也應了解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扶植一批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從而“以點帶面”起到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

(六)加強對“一村一品”農業發展模式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一村一品”是根據一定區域的資源稟賦和特點,以市場為導向,變資源優勢為產業和品牌優勢,使其逐步成為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鏈或產業集群。發展“一村一品”,對于發展現代農業、建設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以陜西為例:經過多年努力,陜西省已基本形成以奶畜、秦川牛、強筋小麥、特色蔬菜、獼猴桃為主的關中農業產業帶;以蘋果、奶山羊、設施蔬菜為主的渭北農業產業帶;以名優雜糧、白絨山羊、大紅棗為主的陜北農業產業帶;以中藥材、瘦肉型豬、蠶桑、茶葉、食用菌、“雙低”油菜為主的陜南特色產業帶。據各地調查統計,全省已有1000多個村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生產格局,其中種植業類670多個,畜牧業類300多個,加工、手工藝、旅游觀光等非農產業類50多個。這些村從事主導產業(產品)生產的農戶已占70%以上、來自主導產業(產品)的收入已占當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70%以上,已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特色產業和農民增收的主要來源,其發展為壯大我省縣域經濟奠定了基礎。[2]今后要圍繞這些產業加快知識產權保護步伐,努力做大做強。

(七)重視對民間文化藝術的知識產權保護,將民間文化資源做大做強

民間文化藝術是各民族在自己的文化環境中生存繁衍、最終形成自己社會的一系列規范和要求,這種規范和要求對民族的社會團結、穩定、發展以及對民族群眾完成自身社會化過程和民族認同、民族心理、民族自豪感等均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3]日前陜西省政府公布的陜西省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西安鼓樂等145個項目被列入陜西省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包括24個已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陜西歷史文化悠久,自然、人文資源極為豐富,具有成為文化藝術資源大省的巨大潛力,蘊藏著巨大的經濟價值。當前一定要充分利用市場這個巨大的產業空間,把民間文化的展示和生產、銷售結合起來,使民間文化藝術實現產業化,力爭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實現雙贏。

參考文獻:

[1]蒙洪勇.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法律保障[EB/OL].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網,2006.

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建議范文3

關鍵詞:豐臺區;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服務業;建議

1引言

豐臺區是北京市六城區之一,作為北京市城市功能拓展區,是北京市國際國內知名企業代表處聚集地,北京南部物流基地和知名的重要旅游地區。伴隨著市場的好轉和國家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豐臺區經濟發展勢頭良好,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也開始進入快車道,但同時也面臨著新形勢、新機遇和新挑戰。本文從豐臺區知識產權行業的環境、現狀等方面入手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幾點建議。

2北京市豐臺區知識產權現狀分析

本節試從知識產權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政策等幾個方面對豐臺區知識產權工作現狀進行分析。

2.1知識產權創新

通過多方機構的共同努力,豐臺區知識產權體系框架已經基本建成,在促進創新、實現專利技術實施方面卓有成效。

鼓勵創新方面,北京市和豐臺區積極開展專利試點單位和示范單位的審定工作,專利優勢企業規模不斷壯大。豐臺2013年全年專利申請量與授權量分別為6373件和3275件,分別比上年增長31.5%和99%。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與授權量分別為2829件和755件,增長29.2%和0.5%,2009~2012年專利申請數量復合增占率約為232%,專利授權數量復合增長率為237%(表1)。

促進技術轉化方面,豐臺區科委下設生產力促進中心,以貸款擔保、技術合同登記、科技培訓等業務為重點、在區科委的直接指導下,全面開展各項工作。區內組建有豐臺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構建孵化器可持續發展機制,進而推動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2013年,豐臺簽訂各類技術合同2479項,技術合同成交總額629.5億元,增長28.4%,居北京各縣市第2位。目前,豐臺區知識產權保持著持續穩定增長,技術交易市場發展活躍,豐臺區科委等有關部門的相關管理舉措,有利地促進了豐臺區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與進步。

2.2知識產權保護

伴隨著知識產權保護得到重視,北京市及豐臺區政府從多層面改善當地知識產權保護現狀,為科技、文化創新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司法方面,北京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布局更加完善,各有關部門相繼制定了《北京市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等一系列知識產權法規條例,知識產權法制建設更加系統。北京市法院知識產權庭2013年共受理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2464件,共審結一審案件12238件,受理案件數量較之2012年上升10.2%。機構設置方面,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下屬單位北京市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及其工作站;豐臺區人民法院設立基層知識產權庭,審理除專利、植物新品種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糾紛案件以外的各類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宣傳方面,北京12330同豐臺區知識產權局積極合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對于郊縣地區和社區居民,加強宣傳和教育力度,通過開展“知識產權進鄉村”“身邊的知識產權”等活動,增強居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2.3知識產權政策

2008年6月5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確定了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國家戰略。經過多年的發展,除《綱要》外,我國陸續出臺多項知識產權政策,知識產權政策體系的整體架構已經基本完善,框架涵蓋了戰略目標和近期目標、戰略重點、戰略專項任務及其戰略措施多個方面。

北京市政府積極貫徹國家知識產權政策,制定了《首都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規劃》等一系列政策,為北京知識產權的發展確定了基本方向和重點任務;還制定了《北京市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北京市專利商用化促進辦法》等一系列具體行政法規,從鼓勵發明創造、鼓勵知識產權產業的發展、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制度體系及服務平臺等多方面對北京市知識產權工作進行規范指導。

豐臺區人民政府《北京市豐臺區“十二五”時期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強調通過加強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提升政府服務水平、加大中介服務組織培育、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完善了政府創新服務體系。為此,豐臺區科委制定《豐臺區專利支持辦法》,區政府每年設立專利支持資金1200萬元,對專利獎勵進行了詳細規定,主要用于支持專利授權、專利轉化及專利服務。

總體來看,北京政府長期以來堅持鼓勵并支持科技創新、文化創新,鼓勵知識產權轉換和知識產權服務業的發展,在“十一五”到“十二五”期間,各項制度也在不斷的發展完善,為北京科技文化創新提供了良好政策環境。

3北京市豐臺區知識產權特點

綜合豐臺區知識產權現狀和經濟發展特點,分析得出豐臺區知識產權特點,包括知識產權企業集群分布、軍工科技資源密集、高技術產業格局初步形成、專利技術市場活躍、知識產權持續快速發展、區內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相對不足,具體分析如下。

3.1知識產權企業集群分布

豐臺區的知識產權研發主體、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集聚與中關村豐臺科技園等地,集群現象明顯。園區擁有企業共計約4000家,其中高新技術企業總數已達到2900余家,收入過億元的企業150家,擁有上市公司24家。園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是豐臺區進行科技創新的主體,是研發投入的主要投資者。

3.2軍工科技資源密集

豐臺區軍工科技資源密集,促進以軍民融合為特征的產學研結合,是發揮資源稟賦,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關鍵點之一。中國航天科技集團、航天科工集團、兵器工業集團名下大約有近50家企業入駐豐臺園區,在高端裝備制造業、信息產業、衛星應用產業、集成電路產業、新材料產業等領域有著較大優勢,是軍民融合的重要領域。利用軍工科技資源密集的特點,豐臺區采用“軍民融合”模式以促進本地技術創新和經濟的發展,已經取得顯著的成效。

3.3高技術產業格局初步形成

豐臺區形成了以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先進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為核心的高新技術產業,以工程服務、軌道交通和航天軍工為代表的特色產業,以文化創意產業和生產業為具有發展潛力的新型產業,已初步形成創新活躍、要素集中、經濟發達、區域和諧的總部經濟區。

3.4專利技術市場活躍

2012年豐臺區輸出技術合同成交額仍穩居全市區縣第二位位,合同成交額為490.3億元和382.2億元,占全市技術合同成交額的19.9%,輸出現代交通技術合同成交額332.0億元,比上年增長9.1%,占全市現代交通技術合同成交額的73.7%。

3.5知識產權持續快速發展

2013年,全年專利申請量與授權量分別為6373件和3275件,分別比上年增長31.5%和9.9%;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與授權量分別為2829件和755件,增長292%和05%;商標申請9893件,獲得注冊5439件,累計有效商標32080件,2010年至2013年,商標注冊申請數量保持穩定增長,復合增長率為21%。

3.6區內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相對不足

截止2013年,豐臺區擁有商標機構149家,占北京總量的9%左右;至2014年4月,北京市共有專利服務機構291家,其中海淀機構數量約占總數45%左右,朝陽約占20%,西城約占17%,豐臺區只有數家專利機構。區內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相對不足,對知識產權的轉化實施有一定的影響。

4北京市豐臺區知識產權發展建議

結合豐臺區知識產權發展現狀與特點,本文試從工作重心、外部

4.1打造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臺

培育知識產權轉化平臺。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豐臺區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服務,提高區內企業的知識產權轉化與運用能力。探索設立多層次、多領域的知識產權投資基金,吸引產業資本、風險投資采取多種商業創新模式,共同參與知識產權的運營和管理。

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平臺。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企業、行業組織、產業聯盟提供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依托專業服務資源,積極建設知識產權訴前調解機制,為企業解決知識產權爭端提供高效服務。

發展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建設立足科技園、服務北京的跨區域知識產權交易網絡。以促進知識產權交易為目的的配套服務體系,以及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為核心的集成式科技金融服務體系,以服務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為特色的綜合服務體系。

4.2優化知識產權環境,加強相關政策法規的制定和修改

對現有法規政策進行整理和修訂完善,將工作重心轉變到為國內科技文化創新服務、國民經濟轉型服務上來,制定有利于促進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的鼓勵性政策。

制定有利于專利轉化運用的支持政策,對搭建專利技術交易平臺、專利轉化實施項目、專業服務支持、金融服務等予以支持。支持專利運營機構發展,鼓勵民營資本進入知識產權運營領域。

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相關法規,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效率和處罰力度,減低專利企業和個人通過法律等手段維護自身權利的成本。

4.3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力度,增強社會知識產權意識

多渠道、多方式共同作用,擴大知識產權宣傳工作的受眾范圍,利用知識產權人員培訓、知識產權知識普及展示、知識產權教育等形式,對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有針對性的進行宣傳。

鼓勵和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內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制度,通過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的培訓,加強企業自身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開展各項宣傳活動,面對社會居民進行知識產權教育活動,加強居民知識產權法律意識。使居民能夠,自覺自律地提升知識產權修養,不再使用盜版軟件、不購買盜版書籍和音像資料,提升社會公眾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

4.4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專業化發展

拓展知識產權服務領域。積極拓展知識產權服務領域,鼓勵豐臺區現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更加豐富全面的服務活動。在知識產權戰略咨詢服務、知識產權評估服務、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等現有機構的薄弱環節,加強人才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

鼓勵組建專業化、滿足特定客戶群體(如大學等)需求的專門化服務機構,豐富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積極利用網絡信息技術等現代化技術,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服務質量。

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的人才隊伍建設。全面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業的職業培訓工作,組織好對專利人的繼續教育工作;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多形式、多渠道引進人才,要著力引進服務豐臺區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的知識產權高級人才。

4.5以企業為知識產權工作的重點

關注并重點鼓勵以豐臺科技園高新技術企業群為代表的創新型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工作,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性活動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構建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服務支持。

充分利用豐臺科技園高新技術企業集群的有利優勢,鼓勵其創新能力的建設,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群。

4.6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合作。通過搭建交流平臺等多種渠道,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取長補短,最終達到完善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目的;積極開展國際多層次交流合作,包括如世界五大知識產權局間的國家機構層面的交流合作,通過數據共享等方式,了解國際知識產權發展現狀、促進國際知識產權實業發展。

鼓勵國內外知識產權機構、企業雙向發展。鼓勵有實力的大型知識產權機構設立國外分支機構,參與國際知識產權服務市場的競爭;鼓勵國際知名的知識產權服務機企業到過國內開展業務。

2014年7月綠色科技第7期5結語

在新形勢下,只有從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相關政策法規的制定和修改、增強社會知識產權意識、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專業化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不斷深化改革,促進重點企業的科技創新與轉化,才能使知識產權持續良性發展,最終實現區域經濟發展方式裝變、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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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建議范文4

[關鍵詞]澳大利亞;知識產權;行政機構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6.000

[中圖分類號]D96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16-0-02

1 澳大利亞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特點

澳大利亞擁有一整套有效的現代知識產權運用與保護體系,其知識產權立法反映了目前國際最高水準,保護水平居世界前列。

1.1 知識產權行政機構設置情況

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自1904年2月13日成立以來已有百年歷史,隸屬于澳大利亞聯邦工業、旅游和資源部,總部設在首都堪培拉,是一個獨立運行的機構。主要是負責管理專利、商標、外觀設計和植物新品種在內的知識產權事務,并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下設有7個部門,包括:專利審查和聽證部,商標、外觀設計審查和聽證部,業務發展和戰略部,業務和信息管理部,人力資源管理部,客戶服務部和財務管理部。主要負責管理知識產權(專利、商標、外觀設計、植物新品種以及PCT國際檢索和初步審查)、制定知識產權政策和法規、宣傳知識產權、提供知識產權咨詢、國際間交流合作、管理專利和商標機構。澳大利亞各州都有相應的工作機構,通過網絡互通、線上管理,形成規?;南鄬ν暾闹R產權管理網絡體系。

1.2 知識產權保護情況

澳大利亞對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采取的是知識產權審判庭模式。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審理由聯邦法院負責,經審理判定侵權成立,法院禁令以阻止進一步的侵權行為,同時判決侵權方支付侵權賠償。敗訴方承擔案件審理費用以及對方當事人應對訴訟發生的費用。在澳大利亞,知識產權糾紛雙方通常在法院審判前就達成和解協議,據統計,每年聯邦法院對知識產權訴訟的判決只有20件左右,這個數字僅占知識產權訴訟總數的10%。

1.3 知識產權法修正案情況

澳大利亞知識產權立法比較完善,涉及專利、商標、外觀設計、職務新品種等各類知識產權。2013年4月15日,澳大利亞《知識產權法修正案》正式生效。此次修訂旨在完善澳大利亞的知識產權立法,提高專利審查標準,進而鼓勵對澳大利亞科研領域的投資,加大對創新和貿易的支持。這是其知識產權制度近20年來的最大變革。該修正案在專利、商標、版權、外觀設計以及植物育種者權利上的改革給澳大利亞公眾帶來了巨大影響。一是加強了專利保護。考慮到不良專利不但阻礙真正的創新,還會產生諸多的法律不穩定性,修正案提高了專利授權標準,以獲得專利權成果的穩定性和轉化運用的效果。由于修正案更加嚴格的授權標準與其主要合作伙伴美國、日本和歐洲等趨于一致,得到了合作伙伴的充分認可,使澳大利亞的出口商在這些地區獲得很大收益。二是放寬了研究限定。首次針對研究者的行為與權利界限進行了清晰劃分。研究者可以利用現有技術進行實驗研究,而無需擔心侵犯其知識產權。三是簡化了授權程序。使人們在獲得知識產權時不再受延遲和復雜手續困擾。例如:當第三方就專利或商標授權提出異議時,現有法規對處理該異議的時間并無明確限定,由此可能出現很長時間的拖延。修正案將迫使上述爭議在一個更加合理的時限內得到解決。四是強化執法力度。加大對假冒產品的處罰力度且賦予海關更大的查封假冒產品的權力,商標權人將從中受益。之前對于商標侵權的最高處罰為2年監禁,修正案將最高刑期提高至5年。修正案還將許可法院對于侵權者處以懲罰性賠償,增加侵權成本。同時,修正案首次允許聯邦地方法院受理商標(外觀設計)案件,而不必訴至費用昂貴的聯邦法院。修正案還將使權利人更加容易判定一些狡詐的進口者的真實身份。

1.4 知識產權事務所情況

澳大利亞有近百家知識產權事務所,最大的事務所規模有200多人,允許事務所僅由一人組成,但是規定成立事務所人員必須具備專利人或商標人資質。不論是專利人還是商標人,都需通過專業考試取得資格。同時,取得澳大利亞人資質也就擁有新西蘭人資質,可以在新西蘭直接執業,這是兩國之間的協議所承認的。

1.5 知識產權宣傳情況

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的知識產權宣傳工作,主要是通過互聯網平臺開展知識產權國民宣傳,其門戶網站的設計從使用者需求出發,主要介紹了知識產權對生產生活的重要作用、如何申請和獲得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遭受侵權的救濟方式等,注重實用性,一目了然,操作簡便,通俗易懂。

2 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啟示

我國經濟發展正處在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有效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是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內在要求。借鑒澳大利亞的經驗做法,我國在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進程中,可重點在以下幾方面加大創新改革力度。

2.1 深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澳大利亞是實施專利、商標、植物新品種等多合一的行政管理體制。從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188個成員國來看,其中超過55%的成員國實施此類行政管理體制,有41%的成員國實施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的行政管理體制,僅有六七個成員國行政管理機構完全分散,其中包括中國。從實踐看,實行知識產權各部門分散管理的弊端主要是不利于形成統一高效的知識產權公共政策工具和統一有效的知識產權資源市場配置機制。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增強公共服務能力,關鍵的環節就是加快建設職責清晰、管理統一、運行高效、與國際接軌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負責知識產權統一規劃、法規研究、政策制定、戰略推進,統籌全國各省市知識產權保護,負責專利、商標、版權行政執法、市場監管;統一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制度,以及以知識產權為重要內容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制度;指導協調與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相關的知識產權管理和發展,統籌全國各省市涉外及港澳臺知識產權事務,促進知識產權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緊密融合。

2.2 大力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

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工作的有序運轉,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較為完善和發達的知識產權服務業的有力支撐。當前,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遲緩是制約我國各省市知識產權綜合實力提升的一塊短板。筆者建議集成科技、知識產權、經濟等多部門資源,加大對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的支持力度,積極研究探索新舉措,大力培育和發展知識產權、評估、質押融資、風險投資、信息開發利用、法律服務、專利運營等各類服務機構,促進服務機構品牌化、規范化發展,打造一批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加強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建設,創新知識產權投資、融資、證券化,探索知識產權信用擔保機制等新模式,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業對經濟科技發展的支撐力。

2.3 切實加大知識產權對外宣傳力度

讓世界充分了解我國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努力與進步。加強外宣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在國際社會樹立我國尊重知識、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國際形象。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對外宣傳的渠道不暢通,致使一些發達國家對我國知識產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進步還缺乏客觀、公正、充分的認識。建議強化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機制建設,抓住國家實施“一帶一路”戰略機遇,進一步加強與美國、歐盟、韓國、日本、以色列、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和地區以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合作,在促進知識產權運用與保護、加快海外先進核心技術轉移、提升我國產業發展水平的同時,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宣傳方式,發出我國的聲音,不斷提高我國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國際話語權和成效顯示度。

2.4 加強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培養

我國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特別是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不足是制約我國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瓶頸之一。建議在開展國際間合作交流,服務于企業“走出去”戰略的同時,引進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精通國內外知識產權法律和規則、實踐經驗豐富的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加強知識產權人才的雙向流動和培訓,發揮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在技術進出口、產業布局、資源引進和經貿談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進企業知識產權海外布局和維權能力的提升。積極舉辦或參與各種國際性知識產權學術研討、項目交流及法律事務應對等各項活動。積極引進國際化高素質知識產權服務人才,鼓勵和支持海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人才來華創辦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到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執業。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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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建議范文5

一、世博會知識產權使用和保護的現狀

世博會標志凝聚了大量的智力成果,中國申博成功以來,中國政府一直十分重視加強上海世博會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將世博會的標志保護提升到國家層面。2004年10月,國務院第6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并于當年12月1日起開始施行。世博會標志的范圍包括:(一)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申辦機構的名稱(包括全稱、簡稱、譯名和縮寫)、徽記或者其他標志;(二)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組織機構的名稱、徽記或者其他標志;(三)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的名稱、會徽、會旗、吉祥物、會歌、主題詞、口號;(四)國際展覽局的局旗。同時,該條例對侵犯世博會標志的行為認定、主管機關、懲罰措施等都作了明確規定,成為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的核心。

截至2008年4月,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已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的世博會標志共有47件,其中:文字標志42件,圖形標志5件,分別是上海世博會會徽、申博徽標、國際展覽局局旗、上海世博會吉祥物(指定顏色和不指定顏色);可供申請使用的世博會標志共20件,其中文字標志18件,圖形標志2件,分別是上海世博會會徽和上海世博會吉祥物。

申博徽標于2000年底提出特殊標志登記申請,2001年7月獲得特殊標志登記。上海世博會的名稱、申辦機構名稱及主題詞等特殊標志的申請則于2003年提出,2004年獲得公告。申博徽標的及時登記為世博會相關知識產權保護打下了重要的基礎。此外,申辦機構還對主題詞、口號、宣傳畫等作品進行了版權登記。在2004年12月1日《世標條例》施行后,以上標志中屬于《世標條例》規定的保護范圍的,如申辦機構名稱、申博微標等標志,已根據《世標條例》進行了備案并獲得公告。同時,上海世博局擁有覆蓋45類商品和服務的世博會會徽注冊商標權(分別在第33、34、35類商品上核準注冊)。

目前。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基本構建完成,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侵犯世博會知識產權的主要表現形式

隨著上海世博會的宣傳全面展開,上海世博會的相關標志高頻、大范圍地出現于公眾視野。同時,由此而引發的各種侵犯世博會知識產權的不法行為也不斷出現。

目前,對世博會相關知識產權的侵犯形式主要表現有:

(一)直接使用標志

企業以贏利為目的,在商業行為中,主觀故意直接使用世博會相關標志。較為典型的案例是上海市工商局黃浦分局查處的上海某物業顧問公司在其房產廣告宣傳中。自行設計世博會標志用于商業宣傳。

(二)借助世博會標志宣傳企業自身形象

2009年5月,黃浦分局查獲一起某大型連鎖公司所屬17家分店,在企業形象宣傳品中印有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會徽、吉祥物、主題詞等內容,并經世博局發函確認,侵犯了世博標志專有權。

(三)其他情形

侵權者采取仿冒商標,偽造產品等侵權方法。將產品打人國際貿易領域、以貌似公益使用的方式行商業使用之實:尋找各種場所或難以監管的地帶,借助互聯網侵權;非商業目的使用世博會相關標志。但未經世博標志權利人同意或許可。

世博會的舉辦及由此給主辦城市帶來的巨大商機,對任何一個企業都是巨大的誘惑,況且中國第一次舉辦世博會,中國作為一個正在崛起的經濟大國。需要通過世博會,擴大中國,包括中國企業在世界上的影響,提升中國企業品牌的形象。但企業參與世博會的市場開發,需要把握一個基本原則:其行為要符合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只有在此基礎上開展的世博會的市場開發。才是應當鼓勵和提倡的。

三、加強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建議

(一)運用行政執法機制

《世標條例》的頒布施行無疑為世博會相關標志的保護提供了更有力的手段,世博會標志保護工作也已從上海推展到全國范圍,工商部門應充分利用《世標條例》提供的保護措施行使行政執法,對侵權行為予以打擊,在這種法律環境下,侵犯世博會相關標志權利的行為將得到有效的遏制。

(二)加強宣傳指導機制

工商所處于基層監管執法的第一線,作為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在大力開展世博知識產權保護執法監管工作的同時,加強世博政策法規宣傳工作也應該是首要工作,尤其是隨著上海世博會籌備工作的全面展開,侵權者以貌似公益使用的方式行商業使用之實,加強世標保護宣傳工作就顯得十分重要。一方面,通過宣傳,使人們逐漸產生自覺維護世博會標志權益的法律意識;另一方面,要加強對企業和公眾的積極指導和規范,讓公眾理解商業目的使用與非商業目的使用的界限,鼓勵公眾合法規范使用。以爭取營造出更有利于世博會相關標志保護的法制環境,這種環境將有利于世博會的宣傳和運作。

(三)強化聯動溝通機制

及時溝通、爭取支持和配合是加強世博會標志保護的重要保障。在上述案例中,除了運用《世標條例》這一武器,采用行政手段制止侵權行為,依法追究侵權者法律責任之外,更離不開上海世博局的極大支持。因此,在工商部門和世博局之間建立起一個信息溝通作用的聯動機制,其基礎應該是世博局建立的信息平臺,工商部門提供相關信息,世博局對重要事件予以通知,或提出行動建議,這一機制對世博會相關標志的維權工作會比一般企業對商標等標志的維權更有效率,對加強部門的協調配合具有積極意義。

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建議范文6

論文摘要 中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中藥文化不但是我國文化歷史上的壯舉,而且在世界文化科學領域內亦居首位,是我國悠久傳統基因文化的巨大寶庫。然而,作為中藥的起源國,我國的中藥卻面臨著尷尬的局面,我們擁有的大量的中藥資源和知識正被發達國家的醫藥企業所利用,并借助其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技巧賺取了巨大的利潤。在此嚴峻背景下,我們必須認真分析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戰略。

論文關鍵詞 中藥 知識產權保護 專利權

一、前言

世界上有四大醫藥體系:中國、埃及、印度、羅馬。隨著歷史的變遷,后三個傳統醫藥體系均已消亡,只有我國的中藥經歷了歲月的洗禮,卻依然以其獨特的魅力得以世代相傳,漸漸形成了博大精深的理淪體系、獨特深刻的醫療技巧和豐富完備的臨床經驗,為中華民族和世界人民的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20世紀80年代,中藥開始走向全世界,以前排斥中藥的西方國家先是出現了針灸熱,后來又出現了中藥熱。在國外,德國人預約住中藥醫院、英國人排隊看中醫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而我國豐富的傳統中藥知識,也成為其覬覦的對象。憑借著現代化技術和知識產權制度創建方面的優勢地位,我國傳統中藥正受到“洋中藥”嚴重的威脅。因此,保護我國傳統中醫藥不被非法侵犯,研究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現存問題

(一)著作權方面

首先,我國《著作權法》對著作權實行自動保護原則。著作權只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作品反映的具體內容。對于中藥來說,最需要得到法律保護的就是其配方、處方,以及中成藥制藥方法與關鍵技術,因而,我國著作權制度并不能保護中藥的實質內容,不能依法阻止他人對中藥知識的不當使用和占領行為。

其次,著作權保護期是創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但是中藥歷史悠久,世代傳承,許多傳統中藥知識如中藥復方等,大都已經超出了法定的保護期限且已經文獻化。這些知識已經被無償地翻譯為各種外國文字,流傳到國外為他們所免費利用。所以,現行的著作權制度并不能很好的對中醫經典古籍提供有效的保護。

(二)專利權方面

首先,我國《專利法》第25條規定:“對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不授予專利權?!边@一條在制度上就排斥了中藥中比較有特色的診斷和治療方法。且我國專利法主要保護可商業化或產業化的智力成果,這就造成了擁有商業開發能力的組織往往搶先利用我國傳統醫藥知識取得專利權,從而謀取利益。例如日本效仿我國傳統中藥“六神丸”開發了“救心丸”,謀取了大量的經濟利益。但是現行的專利制度并不排斥這種做法,這使得中藥正在被國外不當占有、不當利用。

另外,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必須具備新穎性、創作性和實用性,而“三性”的具體的認定標準對于以傳統中藥文化積淀為基礎進行的中藥開發而言,顯然是比較嚴格。比如我國傳統中醫藥知識中,最有代表性的中藥復方,它們有不少已經書面公開,有的已經開發為藥品上市或在臨床上使用。按照專利法上新穎性要件的規定,這些中藥的知識和技術方案就已經不具備的新穎性,無法得到專利制度的保護,這種“高門檻”也使得相當部分科研人員和企業望而生畏。

再比如我國的專利制度采取的是先公開后保護的方式,在專利授予前,產品可能會被仿制,而我們平常吃的中藥都是經過各種現代工藝后混合制成復方的藥品,目前的技術水平并不能分析出其配方歸屬,所以不能判定出哪方是侵權方,就不能有效的進行專利侵權保護。

(三) 商標權方面

首先中藥企業對商標注冊缺乏足夠的認識,往往是多個甚至上百個產品使用一個商標,做不到一個產品對應一個特定的商標。例如著名的中藥企業同仁堂有32類300多個品種的中成藥,商標總量卻只有95個。與之產生強烈對比的是,日本武田藥品在國內外擁有注冊商標7000多件,每年還有近300個申請。

而且根據《商標法》第38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可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钡壳耙恍┲兴幤髽I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商標到期時不續展 ,致使商標被搶注后又花高價購回。而大多數國家的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 ,因而“商標搶注”就成為合法的行為了,這就對傳統中藥的發展造成了障礙。

再比如我國《商標法》第14條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倍鴮嶋H上,某些傳統中醫藥企業的盈利狀況并不理想,正需要注冊為馳名商標為其帶來潛在的客戶群,但因其銷售量、銷售收入、廣告投入等與馳名商標的投入有一定的差距,導致其可能無法通過馳名商標的認定,傳統中藥就無法享受馳名商標為其帶來的利益。

綜合上文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三個方面的現存問題的分析,下文將就其出現的問題提出對策,希望能夠為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提供一些幫助。

三、 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對策

(一)中藥著作權保護的建議對策

1.提高著作權保護意識

對于中藥企業來說,應該深入了解我國現行著作權制度,了解《著作法》中對中藥的保護時限,切實有效對中藥產品加以保護。對于不被現行法律保護的中藥配方、處方,中藥材以及中成藥制藥方法與關鍵技術等,可以加強技術能力,深入分析,爭取將其轉化成受著作權保護的客體。如建立我國傳統中醫藥知識數據庫,把數據庫范圍確定為經古方等已經文獻化、書面化的傳統中醫藥知識。

(二)中藥專利權保護的建議對策

1.積極制定完善適合中藥特殊性的《中藥專利法》

專利保護是中藥保護中最根本有效的保護,因此建議盡早制定適合中藥特點的《中藥專利法》,從根本上保護我國傳統中藥知識不被他國非法侵犯。由于現行專利保護制度在中藥專利保護上存在缺陷,所以在制定《中藥專利法》時可對現行專利保護制度做適當的變更。

首先,應當允許專利審查部門享有核心技術知情權,防止不法人員有機可乘,仿制其申請專利的產品。其次,可以在不違背審查原則的情況下,適當放寬對于中藥專利申請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標準,讓許多已為人知的珍貴中藥典籍可以受到專利法的保護。

2.提高專利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

就中藥企業來說,一方面要提高專利保護意識,在申請專利時要把握時機。新藥注冊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如果過早的進行專利申請,等到完成藥品注冊后開始生產和銷售,專利保護就沒有太多的剩余保護期了。而如果太晚申請,雖然會獲得比較長的專利保護期,但會增加核心技術泄露的危險。另一方面要增加維權意識,在確定侵權行為發生以后應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只申請權利而不維護權利,將會導致有“保”無“護”的尷尬局面。

3.鼓勵發明創新

發明創新才是中藥傳承的源泉。我們應在傳統中藥文化的基礎上,推陳出新,革故鼎新,積極鼓勵發明創造,提高技術創新的能力和水平,讓中藥更好的傳承下去,造福人民。

(三)中藥商標權保護的建議對策

1.增強商標保護的意識

我國《商標法》第29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這就要求企業必須重視商標效應,增強商標保護的意識,盡早注冊登記,避免自己的知識成果被他人不法搶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避免藥品商標流失

商標專用權每10年就要續展一次,如果不及時續展,已注冊的商標就很容被撤銷,因此一定要避免藥品商標流失。企業可以在申請注冊商標時,不僅要適當擴張品牌,在相類似的產品類別同樣申請注冊商標,重點突出商標,淡化藥品通用名稱,并將通用名稱和藥品的注冊商標明顯地區分開來,避免使用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解的注冊商標,以免造成誤解后消費者把注冊商標淡化為藥品的通用名稱。

3.培育優秀馳名商標,鼓勵進入國際市場

對一些盈利狀況并不理想,沒有能力大力進行宣傳工作的傳統中藥企業,相關部門可以適度調整對于《商標法》第14條規定的,認定馳名商標的標準中第三條“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認定。并且對于質量好有潛力的中藥產品,培育一些馳名商標,鼓勵其在國外申請專利和商標注冊,一旦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就可以使真正歷史悠久、效果顯著的傳統中藥得到更好的傳承,也能為我國帶來大量的經濟利益。

4.注意道地藥材的保護

道地藥材是指一定的藥用生物品種在特定環境和氣候等諸因素的綜合作用下, 所形成的產地適宜、品種優良、產量高、炮制考究、療效突出、帶有地域性特點的藥材。同樣是“六味地黃丸”,因其原材料來源地域不同,藥效就可能不同。但是鮮有企業對道地藥材進行商標注冊,因此可以結合中藥的特殊性,將“地理標志”保護制度與商標制度相結合, 通過申請注冊“原產地證明商標”來區別藥品,確保質量好藥效高的產品為消費者熟知。

四、結語

中藥領域是我國少有的在世界范圍內擁有技術主控權的領域,我們必須加強保護,才能讓其得到更好的傳承和發展。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保護智力成果不被侵犯的制度,中藥的傳承與發展離不開知識產權制度的保護。但如何正確、充分的利用現行知識產權制度將中藥發揚光大,是一個值得特別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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