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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
[關鍵詞]電力 安全事故 應急管理 措施分析
中圖分類號:F416.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46-0138-01
電力生產直接影響著國家財產的安全,同時對于電力企業工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也是有著直接的影響,電力的安全生產是電力企業的根本效益所在。作為電力企業的基礎,電力企業直接影響著企業的內在和外在形象。此外,電力安全管理工作是電力輸送的根本,對電力輸出的可靠性進行提高,為用戶的穩定生活提供充足的保障
一、關于電力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員工的職業操守較低。電力企業的基層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時經常會出現一些違章行為,違章行為主要體現在了三個方面,分別是違反了勞動紀律、違章操作以及違章指揮。例如有一位配電的修理人員,發現了故障,在沒有填寫工作票的情況下就對其進行修理,結果發生了嚴重的事故。同時,在我國的電力企業中經常會出現一些因為沒有按照規章制度進行工作而發生事故情況,從而嚴重地影響到了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2.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對于我國絕大多數的電力企業而言,其總是將過多的精力和熱情放到電力企業規模的生產擴張方面,很少有管理人員會重視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的細節性工作。了解到一部分領導總是習慣于狠抓企業經濟建設、企業管理,并沒有深入地分析和研究事物背后存在的客觀發展規律,因此較難通過有效地事前預防來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與此同時對于各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的不定時檢查、保養維修、檢修記錄以及檔案記錄等均不能夠及時、有效、準確、規范地進行科學保管。
3.管理部門對于安全器具管理不到位。近些年來,我國的電力企業對于電力工作器具管理沒有嚴格的流程,使得工作人員的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尤其是對于一些登高的器具來說,其本身質量的合格率就不是很高,同時對于定期檢查器具的工作也沒有按照相應的標準進行,報廢管理工作只是形同虛設。對于轉借器具來說,本身就沒有具體的轉借手續,在轉借之后對于其完好的程度也不進行檢查,即使發現器具出現了損壞,也沒能進行及時的修理,從而嚴重地威脅到了基層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4.事故應急系統不健全。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的應急指揮系統或者其應急指揮機構等建設尚不完善與健全,因此則不能夠在安全事故發生之后進行科學、有序、有力、高效的事故搶救工作,并且在日常的安全生產工作中也尚沒有建立起一套應急準備與應急策劃,因此在安全事故發生時很容易陷入到不知所措的境地, 因此造成更加嚴重的損失。
5.事故應急搶救人員能力較低。電力企業安全生產活動進行時, 一些應急搶救團隊的專業性知識培訓工作不夠深刻, 因此培養的應急搶救團隊工作人員也就不能滿足專業標準的要求。對于絕大多數電力企業而言, 均必須要建立起一支具備足夠專業水準的專業應急搶救隊伍,主要包括事故的應急指揮以及應急操作人員。并且在全體職工的范圍內也需要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切實、有效地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二、關于電力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措施分析
1.政府應充分認識電力安全對社會穩定和安全的重要性,把電力安全納入安全戰略的范圍進行統籌考慮,把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納入社會突發事件范圍進行社會危機管理。應考慮建立電力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制定電力安全應急救援政策和發展戰略,明確統一協調電力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和指揮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機構。此外,政府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和公眾應對大面積停電事故的危機意識和能力。
2.應急管理體系的建立,要以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系統安全管理,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開展大面積停電恢復控制研究,制訂科學有效的供電恢復預案;開展緊急情況處置演習,提高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理和應急救援綜合處置能力。
3.應急管理體系的執行,要有統一指揮。在上級統一指揮和協調下,通過應急指揮機構和電網調度機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應急救
援等各項應急工作。按照分層分區、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事故應急管理體系。電網企業按照電網結構和調度管轄范圍,制訂和完善變電站應急處理和恢復預案,保證變電站盡快恢復供電。在電網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大電網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種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防止發生系統性崩潰和瓦解。在變電站電力恢復中,優先保證站用電源和主干網架、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在供電恢復中,優先考慮對重點地區、重要城市、重要用戶恢復供電,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4.提升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質量監督。電力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體系重要注重電力安全工具的質量監督。首先,嚴格執行工器具的報廢制度,針對已損壞或者定期檢查的工作,必須施行報廢制度。另外,報廢工具不能進行后續買賣。其次,現場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必須根據相關標準進行嚴格排查,有助于電力安全施工應急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5.大力加強電力系統的安全生產事故預測、預警。盡力做好突發性事故的預想,合理、科學地安排好電網有序生產與運行方式,不斷優化電力系統的協調調度,大力加強核心輸變電設施以及重要輸電斷面的預測和監管,做好突發性事故的預測分析以及供需平衡;不斷完善事故及災害的應急預案,確保事故預案的實用性、科學性、有效性以及可操作性;有效加強自然性災害與突發性事件的預警,及時地啟動事故應急管理機制,保證應急響應當迅速、應急處置應當有效、保證措施合理有效。
6.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習活動。針對各種可以預想到的突發事故進行預想。同時不要分事故大小,全部要開展演習活動。不要為了應付各種檢查而做各種“演習秀”。那對安全生產毫無益處。只有真正進行了應急預案演習活動,做到心中有數,當突發事故真正發生的時候,才可以不慌不忙地去正確分析、處理事故,并執行相應的防范措施。培養所有運行人員一種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促使突發事故處理能力從經驗型轉為知識型,而不是等事故發生了才開始考慮如何處理,要做到防患于未然。
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電力應用在人們的工作中與生活中占據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人們在依賴電力的同時,更加重視電力安全管理。電力安全事故問題直接影響到人們的生活與工作,甚至會影響到電力安全可靠供應以及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重視電力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重要性,要善于抓住實際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并針對性提出改善策略,進而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提升電力安全管理的質量。
參考文獻:
[1] 張良樓,徐鳳.淺議做好電力安全管理工作的對策[J].經營管理者,2011(2).
[2] 張榮秀.新形勢下電力安全與管理方法的探討[J].企業技術開發,2011(181).
[3] 杜峰.電力生產安全管理的系統思考[J].武漢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1(2).
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范文2
1 總則1.1編制目的
為提高企業值班人們員處置全廠停電中斷時的應急能力,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廠用電中斷,并最大程度地縮短廠用電恢復所用時間,使各動力設備及時投入運行,恢復正常生產,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全司人們員的人們身安全和設備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廠停電事故的應急。
1.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程序的引用而成為本程序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們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們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們民共和國消防法》
《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電力事故調查規程》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7號令)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電監安全﹝20xx﹞61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國家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
省、市政府其它相關的法規和規定
1.4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4.1 以人們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自然災害事故造成的人們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們員的安全防護。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在企業安委會領導下,按照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4.3完善體系,快速響應:建立與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救援隊伍、指揮體系和響應程序,一旦發生事故,按照事故等級劃分逐級啟動應急預案,快速響應,實施救援。
1.4.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重視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切實做好預防、預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5與其他專項預案關系
本預案為企業應急預案體系的專項應急預案。在企業《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制定,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配合《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使用。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總指揮: 總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總經理及其他副總經理
成 員:各部門行政正職、當值值長
2.2 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2.2.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規、規定,統一領導企業應急相關工作。
2.2.2迅速了解企業職工傷亡及電力設施、設備危機狀況,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分析應急資源需求, 評估現有應急能力。
2.2.3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通知,組織、協調各部門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按應急程序進行。
2.2.4組織、協調企業內人們力、物力,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首先確保機組安全停運,待條件 許可后盡快恢復電力供應。
2.2.5及時了解掌握事態發展狀況及趨勢,解決好應急各項工作。
2.2.6相關信息負責全廠停電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工作。
2.3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
主任: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們
副主任:安健環管理部經理
中心組員:生產技術部安全責任人們、運行部安全責任人們、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安全責任人們、行政部安全責任人們、安健環分部負責人們
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是:熟悉指揮機構編制和通信情況,掌握災情及動態,上報情況下達指令,部署協調各工作組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主任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主任全面履行其職責。
2.4生產保障組
組長:運行部安全責任人們
副組長:運行部副經理、生產技術部副經理
成員:生產技術部、運行部人們員
職責:負責加強與調度的聯系,組織處理事故,采取措施穩定發電設備運行,協調運行與檢修工作,避免擴大事故。
生產保障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第一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5滅火行動組
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衛分部負責人們
副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衛主管
成員:消防保衛管理員、企業志愿消防隊員
職責:負責加強與指揮部的聯系,迅速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和物資,并指揮消防隊員控制火勢,積極投入滅火戰斗。
滅火行動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6疏散引導組:
組長:行政部安全責任人們
副組長:行政部后勤工作負責人們
成員:企業行政部工作人們員
職責:負責組織并指揮各班組長按照疏散路線引導人們員及物資進行疏散工作。
疏散引導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7設備搶修組
組長: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安全責任人們
副組長: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經理
成員: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人們員
職責:負責協調檢修人們員對被損壞的設備、設施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和修復工作。
設備搶修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8醫療救護組:
組長:行政部安全責任人們
副組長:行政部后勤工作負責人們
成員:行政部人們員、黨群工作部人們員
職責:負責組織搶救、轉移傷員,做好飲用水、食品等后勤供應工作。
醫療救護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9安全監督組:
組長:安全總監
副組長:安健環分部負責人們
成員:安健環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們員、各部門安全專責
職責:負責監督應急工作所涉及設備、設施和人們身安全的狀況,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負責人們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統計匯報。
安全監督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10治安保衛組:
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衛分部負責人們
副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衛主管
成員:消防保衛管理員、企業保安隊員
職責:負責加強企業內治安管理和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防止在特殊情況下的不法行為;維護企業內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積極投入制止治安、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動和參加搶險救災的戰斗。
治安保衛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11后勤保障組:
組長:檢修部門(單位)經營部安全責任人們
副組長:檢修部門(單位)經營部備件分部主任
成員:檢修部門(單位)經營部人們員
職責:負責應急物資的后勤供應工作。
后勤保障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12 善后處理組:
組長:人們力資源部安全責任人們
副組長:行政部安全責任人們
成員:行政部、人們力資源部等管理人們員
職責:負責保護好現場,迅速組織初步調查、取證、評估后,清理現場,恢生產,根據事故等級和調查處理權限,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事故中傷亡人們員的撫恤工作
善后處理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3.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險性分析及事件類型
機組全廠用電全部中斷,導致發電機組與電網解列,處理不及時或不正確有可能引發事故擴大,造成汽輪發電機組主、輔設備損壞或全廠停電。
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2.1機組在運行中突然甩負荷可能導致汽輪機飛車事故。
3.2.2交流電源失去后若直流油泵不能正常投運將導致汽輪機大軸斷油燒瓦;
3.2.3汽輪機盤車裝置失壓不能盤車,易造成大軸彎曲。
3.2.4交流電源失去后,網控室控制中心盤失去電源可能造成110kV#1、2站系統的刀閘動力電源全部失去,不能進行電動操作,只能手動操作。
3.2.5交流電源失去后直流設備負荷的增加將造成蓄電池放電速度加快,電量若儲備不足將造成。
4. 事件分級
針對全廠停電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二級。全廠停電可能使機組在運行中突然甩負荷導致汽輪機飛車,交流電源失去后若直流油泵不能正常投運將導致汽輪機大軸斷油燒瓦;汽輪機盤車裝置失壓不能盤車,易造成大軸彎曲,但未發生飛車、燒瓦大軸彎曲,列為二級;當全廠停電時,處理不及時,容易發生飛車事故,可能會危及人們身和設備安全,同時油可能會泄漏至汽機的高溫部件,引起燒瓦、大軸彎曲,機組不能安全地停運,引發設備事故或火災,列為一級。
5. 預防與預警
5.1預防措施
本企業針對生產過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險源和危害因素,采取二種辦法實施監控。
5.1.1第一種配套設計、建設自動監視設備和安全、環境、衛生控制措施(設施)。
5.1.2第二種制定相關安全標準、設備管理標準、缺陷管理標準等規章制度,在正常情況下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和巡檢工作。
5.2預警行動
響應啟動 發生Ⅰ、Ⅱ、Ⅲ級響應,由企業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在企業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迅速查清輸、變電設備損壞情況,組織搶修隊伍,調集搶修物資,立即開展設備搶修自救恢復工作。
6.事故報告與信息處理
6.1企業設立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82675618 。
6.2企業接收的上級有關部門信息,應急預案辦公室負責立即下達至各部門。
6.3企業接收的應急信息,由企業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負責人們向上級應急預案辦公室報告。
7.應急響應
7.1 響應分級
針對廠用電中斷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將廠用電中斷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企業級)和Ⅱ級響應(部門級)兩級。應急處理工作實行企業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對一般性廠用電中斷事故實施Ⅱ級響應,由運行部組織進行應急處理。當廠用電中斷事故有可能造成發電機組被迫全部停運、對重要設備和人們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時,立即實施Ⅰ級響應。
7.2 響應程序
7.2.1事故發生時,值長應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情況,根據事故的程度,可提出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申請。
7.2.2事故初發期,在應急救援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前,值長負責生產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并有權調用現場一切人們力資源(包括運行值班人們員、保安、消防人們員和檢修值班人們員等)和救援設備、車輛等,迅速進行搶險,最大限度控制事故發展。不服從調度的人們員依照規定給予嚴格考核,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2.3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得到事故發生信息后,按照事故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級別。指揮調度物資、車輛、人們員和工作組等立即展開應急救援工作,有關人們員迅速到達工作崗位履行職責。
7.2.4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人們到達現場后,值長協助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進入工作狀態,并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7.2.5事故可能對廠區內人們員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有組織地緊急疏散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們員。
7.2.6對可能威脅到廠外居民(包括友鄰單位人們員)安全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應立即和地方有關部門聯系,引導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7.2.7一旦發生重大事故,本單位搶險救災力量不足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應立即向上級和友鄰單位通報,必要時請求社會力量援助。社會援助隊伍進入廠區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應責成專人們聯絡、引導,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項。
7.3 事態監測與評估
由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廠用電中斷事故的發展勢態及影響及時指定專人們進行動態的監測,并借助現場人們員的報告、現場查看和運行監測,對監測信息做出初步評估。當值值長應及時將評估的結果反饋給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廠用電中斷事故救援的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8.應急救援措施
8.1先期處置
8.1.1 有關部門接到全廠停電事故的信息報告后,立即啟動全廠停電事故的應急準備工作,并安排有關人們員采取相應預防控制措施,防范事故的發生。
8.1.2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部門和現場人們員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們員和財產。在立即組織搶險、處理事故的同時,迅速向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報告。遇緊急情況應及時向110或119報警,或向120求救。
8.2 應急處置
8.2.1 當值值長確認能否用旺洲甲、乙線倒供廠用電,若線路失壓暫時不能恢復,則使用一二期聯絡電源恢復廠用電;如此時一二期聯絡電源也不能使用,立即啟動柴油發電機,恢復#1、2機組380V廠用母線。
8.2.2 在機組廠用母線用柴油發電機恢復供電后,啟動保證主機安全的重要輔機,如交流油泵、頂軸油泵、盤車等,嚴格按照先起重要負荷,后起次要負荷的原則,不能同時啟動多個負荷。啟動負荷時(特別是電動機)要密切監視電壓、電流、頻率等的變化情況。
8.2.3 及時恢復外線對企業110kV母線、啟備變的供電,及時恢復機組的正常供電。
8.3 警戒與治安
事故發生后,治安保衛組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障搶險、救護車輛暢通,加強對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點部位的保護工作,及時傳達、執行指揮部的命令,現場人們員將完成情況及時報指揮部。與救援、搶險無關的人們員,未經應急人們員同意不得進入事故現場。
8.4人們群疏散與安置
如發生汽輪機超速飛車事故規模擴大,人們力無法控制時,應組織人們員緊急撤退和疏散,對撤出人們員應及時清點人們數。
8.5現場恢復
在現場恢復的過程中往往仍存在潛在的危險,如觸電、受損建筑倒塌等,所以應充分考慮恢復現場過程中可能的危險,制定現場恢復的程序,防止恢復現場的過程中突發事件的再次發生。在此基礎上,迅速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并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8.6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8.7 信息:事故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指揮中心負責。
9.事故善后處理
9.1恢復生產:
搶險救援結束后,善后處理組必須保護好現場,迅速組織初步調查、取證、評估后,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9.2 事故調查:
企業根據事故等級和調查處理權限,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工作。
9.3 撫恤工作: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事故中致病、傷殘、死亡人們員的撫恤工作,賠償個人們損失,并安撫其親屬。
10.應急保障:
10.1應急隊伍保障
事故應急隊伍為全體生產人們員、各值班人們員、各部門人們員、保安及消防人們員,必要時請求應急專業人們員隊伍和社會救援資源。
10.2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與裝備的儲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企業根據生產系統可能發生的事故性質和潛在的危險因素,合理配備事故應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種救援工具、物資和設備,如設備備品、備件、起重機械、通信器材、消防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裝置、搶險救護裝置、急救藥品、防護物資等。
11.培訓和演練
11.1培訓
人們員應急知識和應急技能的培訓計劃應在企業的年度培訓工作計劃中詳細列出,具體工作由人們力資源部牽頭,安健環部協助開展。
11.2演練
應急預案演練分部門級和企業級演練,具體計劃由安健環部在每年1月前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擬編年度演練計劃報企業批準后執行。
12.預案管理
12.1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經評審通過后,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南方電監局等政府部門以及集團企業備案。
12.2 維護與更新
12.2.1 救援器材設專人們保管,定期檢查保養,處于常備狀態。
12.2.2 預案隨國家及上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和要求、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的變化、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應急演練中暴露出的缺陷,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完善和改進。
12.3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運行部擬編并解釋。
13.獎懲
13.1對在事故應急管理、處置、救援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們,根據企業安全生產和獎金考核的有關管理標準和規定進行表彰、獎勵。
13.2對瞞報、誤報事故(事件)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的人們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工作的人們員,發生或擴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生產經營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們,根據企業安全生產和獎金考核的有關管理標準和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處理。
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范文3
【關鍵詞】 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 天津地鐵
中圖分類號:U231+.2 文獻標識碼:A
1引言
隨著中國城鎮化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地鐵作為一種安全、高效的現代交通工具,在各個城市迅速興起。但由于其運營組織專業性強、技術裝備復雜、客流量大、封閉運行等特點,一旦受到系統自身或環境影響時,極易發生重大事故,處置不當對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本文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發〔2005〕11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0號)、《天津市軌道交通管理規定》(200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1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等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1][2][3][4],通過研究總結天津地鐵運營生產現狀,重點闡述了地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組織機構、危險性分析、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培訓與演練等方面的研究與思考。
2組織機構
2.1組織體系
以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為原則,由公司主要領導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揮救援工作。其下設應急救援執行組,由各部門按相應職責及分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如圖 2-1。
結合地鐵運營生產特點,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常設于控制中心,負責日常工作。當發生突發事件時,轉交指揮權。
2.2人員構成
總 指 揮:運營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運營公司副總經理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各部門經理
現場指揮:依次為現場負責人,業務主管、部門經理、副總指揮和總指揮。
應急搶險隊伍分為三級:
一級:在崗人員(現場人員);
二級:兼職搶險隊(各專業搶險隊伍);
三級:支援搶險隊(由各部門人員組成的支援現場救援的搶險隊伍)。
3危險性分析
從“人、機、環、管”四大要素,針對地鐵運營基礎設施、技術設備、作業環境、現場管理及周邊環境、氣象條件、人口密度、社會環境等進行分析。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制定專項預案。
本文針對地鐵運營生產特點,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分析:
3.1火災、爆炸
火災、爆炸是地鐵運營安全的重要突發事件。大量的電氣設備、建筑裝飾材料、乘客違章攜帶危險品、恐怖襲擊、縱火等均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地鐵火災事故撲救困難,事故后果損失嚴重,容易造成較高的社會影響。
3.2大客流沖擊
天氣變化、地面交通堵塞或中斷、交通管制、大型活動等可能誘發地鐵車站大客流。一旦突發大客流沖擊,造成乘客滯留車站,甚至造成踩踏、運營秩序混亂等。
3.3通信系統故障
設備老化、維護等原因造成通信設備故障,會引發運營局部中斷、列車降級無安全防護運行,造成客傷、運營中斷、運營秩序混亂等
3.4列車故障
地鐵運營各設備系統技術密集,構成復雜,相互協調配合難度高,部分設備直接服務于乘客。在列車高速運行時,一旦發生故障,可能造成客傷、運營中斷、運營秩序混亂等。
3.5電力系統故障
電力系統因發生短路、斷線或保護、遙控等功能失效而導致電力設備本身或其他相關設備無法正常運行或危情發生的故障??赡軐е码娏ο到y降級運行、照明缺失或用電設備無法運行、運營局部中斷、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6建筑設施損毀
運營正線上由于外部施工、建筑病害、車輛撞擊、隧道施工質量、地質災害等原因,會造成區間結構出現裂損、坍塌、道床起拱的等現象,此類事故發生概率較低,風險等級較大,會造成運營局部中斷、列車沖突脫軌、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由于運營生產條件及其環境不斷變化,所形成的危險性分析仍須不斷更新。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目前地鐵監測方式主要由設備監控、人員檢查、數據分析三個方面[5]。
設備監控主要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列車自動超速防護系統、電力監控系統、綜合監控系統、車載視頻監控系統等構成。
人員檢查主要由數據測量、安檢、作業人員巡視、工作檢查等構成。
數據分析主要由行車數據分析、設備故障分析、客流分析、氣候分析等構成。
4.2預警行動
4.2.1突發事件預警級別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突發事件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和IV級(一般),并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2突發事件預警范圍
當發生以下可能預見的會影響地鐵運營的重大事件時,需突發事件預警:
車輛、重要設備設施突發嚴重故障,影響正常使用;
地鐵車站周邊重大活動;
可預見的大客流沖擊;
惡劣天氣;
控制區內發生可能危及運營安全事件;
各工作點位認為有必要上報的預警事。
4.2.3預警信息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接到各類預警信息后,應立即向各應急救援執行組傳達;各應急救援執行組接到預警信息后,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分析其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做好急準備;信息組根據預警級別向社會公眾相關信息。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員應迅速、準確、逐級上報至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依據應急預案要求進行處置,如圖5-1。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本文結合地鐵行業應急處置特點,將四級突發事件進行了重新整理,見表5-1。
5.3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6]。如圖5-1。
5.4應急結束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I級、II級突發事件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決定終止,III級、IV級突發事件由現場指揮決定終止。
應急終止的條件:事件現場處置完畢,導致次生、衍生事件隱患消除,滿足運營條件后,經現場指揮確認后,現場應急結束。
6培訓與演練
培訓與演練是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各級應急人員能夠正確進行應急響應的重要保障。本文采用四級培訓與演練管理制度,見表6-1。
7結語
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不斷深入,城鎮人口不斷增加,隨之帶來各地地鐵運營里程不斷增長,地鐵運營面臨的內、外部風險日益上升。因此,制定切實可行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將有效的保障地鐵運營安全,減低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參考文獻]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發〔2005〕11號);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0號);
《天津市軌道交通管理規定》(2006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1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范文4
第一條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國家監察部、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濟寧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各級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及其負責人。
第三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主體,應對本行政區域、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監督管理責任,并對未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導致的后果負責。
第四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安全發展,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投資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五條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一崗雙責”責任制。縣鄉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行政副職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中分管安全生產的行政副職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
第六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援、報告重大事故隱患、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研究和推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與先進管理經驗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縣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
第七條縣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將其納入宣傳思想工作的總體布局,統籌安排,扎實推進。
(二)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時安排、同時部署、同時總結、同時考核。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指標控制體系,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進行考核、獎懲。
(四)建立健全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體系,設立縣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執法監察隊伍,配備滿足需要的工作人員。
(五)確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經費支出。年度財政預算應安排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安全生產專家活動、基礎設施建設和宣傳、教育、培訓、表彰獎勵;用于應由政府負責的公共設施安全事故隱患治理和支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科研開發和技術改造等。凡國家、省、市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縣鄉政府都必須安排配套資金,并加強監督管理,確保??顚S?。
(六)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制訂和健全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
(七)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時處理;組織治理公共設施、破產企業存在的以及無法明確責任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依法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八)本行政區域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按規定及時報告、組織救援,做好善后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向社會公布事故處理情況。
(九)在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運輸和水上運輸、煙花爆竹、電力、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氣等領域(行業)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等。
第三章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第八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統計全縣安全生產事故并信息。
(三)根據縣政府的授權,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四)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以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費用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提取、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第九條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
(二)負責把建設項目安全條件作為審批、核準、備案的重要依據,把安全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作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監督建設單位將安全設施投入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十條縣經貿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本系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對技術改造項目依照有關規定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并作為辦理項目核準和備案手續的前置條件。
(三)負責電力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電力企業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開展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督促落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組織對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分析、診斷、評估。
(四)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依法查處拼裝車及擅自從事成品油經營的非法經營點。
(五)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一條縣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計劃和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有效控制道路交通安全指標。對機動車輛進行注冊登記、檢驗及報廢注銷登記,負責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日常教育和機動車駕駛證的年度審驗,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依法查處、糾正機動車輛超速、超載、超限、超員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負責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的布置、安裝、維護、監管。
(二)負責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有效控制火災安全指標。
(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發放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負責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管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購買、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為。
(四)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許可焰火晚會燃放,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擊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五)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查處涉及安全生產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第十二條縣監察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風景區管委會和縣直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
(二)負責對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調查和行政責任追究。
(三)參加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縣司法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負責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監督指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
第十四條縣交通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負責縣鄉公路(包括橋、涵)安全設施(包括路標、交通安全標志、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有關資質的監督管理。
(五)嚴格查禁超載、超限車輛上路行駛。
(六)負責水上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縣浮橋、船舶登記、檢審,監督檢查船舶駕駛人員是否具備安全操作資格。
(八)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十五條縣公路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負責國、省公路(包括橋、涵)安全設施(包括路標、交通安全標志、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
第十六條縣黃河河務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負責黃河防洪工程建設、管理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黃河汛期和凌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縣建設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建筑施工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把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納入城市建設管理的前置條件。
(三)負責城市燃氣、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負責城區內道路(包括橋、涵)安全設施的設立、維護與管理。
(五)參與建筑、燃氣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企業制定勞動規章制度和簽訂勞動合同中涉及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二)負責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的確定工作,監督發生傷亡事故的單位按有關規定對傷亡人員的賠償。
(三)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并監督檢查涉及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落實情況。
第十九條縣國土資源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在審批、核準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時,審查安全生產條件。
(二)依法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打擊無證開采、以采代探、越界開采等非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及違法從事選(洗)礦行為,規范礦山開采秩序。
(三)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政府決定關閉的礦山企業,按規定及時注銷采礦許可證。
(四)負責組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與坍塌等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監督礦山關閉后的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五)參與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條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企業登記中對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審批前置要件依法進行審查,未取得相關安全生產許可的,不予登記。將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作為整頓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市場經營活動,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危險物品的行為。
(三)依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企業或生產經營點,依照有關規定,吊銷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
(四)加強對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加強安全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嚴防火災和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等)生產、使用、檢測檢驗的安全監察。
(二)組織打擊、取締特種設備的非法生產點,查處使用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負責有關設備、儀器、儀表涉及安全指標的計量工作。
(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管理和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的質量。
(四)負責特種設備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治,對危險源實施監控。
(五)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縣國資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督促縣管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引導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三)督促縣管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整改事故隱患,制訂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支持縣管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推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
(五)督促縣管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六)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縣環境保護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全縣放射性廢物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放射性物品生產、儲存、轉讓、使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二)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醫療廢物的處置以及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監測。
(三)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縣旅游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監督全縣旅游景區、景點、旅行社、旅游車輛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參與旅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五條縣林業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森林防火監督管理工作。
(二)制訂和完善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承擔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火災信息。
(四)負責森林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縣農機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和考核發證。
(三)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縣水利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水利設施、河道、溢洪道橋梁及其岸線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水利設施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參與水利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縣民營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民營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民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立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投入,強化安全生產培訓,不斷提高民營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指導、監督民營企業落實新、改、擴項目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工作。
(三)指導、監督民營企業制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縣氣象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全縣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
(二)組織管理雷電災害的防御工作,負責對防雷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三)負責向社會惡劣天氣氣象信息,建立與高危行業企業氣象信息直通制度,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四)組織管理全縣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負責對施放氣球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縣廣播電視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并組織落實。
(二)組織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三)負責本系統所屬單位及線路、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縣文化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管理全縣圖書館、影劇院、文化館等社會文化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負責直屬企業、事業單位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文化市場、文化娛樂場所等消防安全檢查整治工作。
第三十二條縣教育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制,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組織整改事故隱患。
(三)制訂和完善校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將安全知識教育納入教學計劃。
(五)負責學生在參加勞動技能教育、公益性活動等方面的安全。
(六)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縣衛生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監督全縣衛生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二)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衛生設施的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
(四)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安全生產事故實施緊急處置和救護。
(五)負責食品、藥品、職業中毒等公共衛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縣體育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管理全縣各類體育學校、體育俱樂部等場所的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體育場所、設施及大型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
(二)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條縣地震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全縣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縣地震監測、群測群防工作,并提供救援指導。
第三十六條縣總工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群眾監督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知識競賽等活動。
(三)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益,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十七條縣財政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對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存儲、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二)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負責將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
第三十八條縣供銷、糧食、物資、商業、水產、郵政、通訊、供電等單位負責指導、監督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與獎懲
第三十九條縣人民政府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的考核、獎懲工作。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指標(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附后)。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實行年度考核,考核于次年一月份進行。
第四十二條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優秀等級是指,年度未發生死亡安全生產事故、實現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并且年度工作指標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
合格等級是指,年度未發生死亡安全生產事故、實現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并且年度工作指標考核得分在94分以下、81分以上(含81分)的。
不合格等級是指,年度發生死亡安全生產事故或突破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或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指標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下的。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的重要依據。
縣政府對年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獎勵資金由縣財政列支,并作為向上級推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個人)”的前提條件。
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并通報、批評,其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不得提拔使用。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有關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有關部門凡涉及相關表彰獎勵的,應事先征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四十四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引咎辭去領導職務。
第四十五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不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機關、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命令、指示的;
(二)制定或者采取與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規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經上級機關、有關部門指出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六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向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經營者頒發有關證照的;
(二)對不具備法定條件的機構、人員予以批準認定安全生產資質、資格的;
(三)對經責令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不撤銷原行政許可或者不依法查處的;
(四)違法委托單位行使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權的;
(五)有其他違反規定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行為的。
第四十七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批準向合法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經營者超量提供劇、火工品等危險物資,造成后果的;
(二)批準向非法或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經營者,提供劇、火工品等危險物資或者其他生產經營條件的。
第四十八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負責人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規定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干預、插手安全生產裝備、設備、設施采購或者招標投標等活動的;
(二)干預、插手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或者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的;
(三)干預、插手安全生產中介活動的;
(四)有其他干預、插手生產經營活動危及安全生產行為的。
第四十九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未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申報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組織審查驗收的;
(二)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規定采取措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
(三)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瞞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組織、參與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四)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不及時組織搶救的;
(五)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報告、應急救援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五十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阻撓、干涉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工作的;
(二)阻撓、干涉對事故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的;
(三)不執行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決定,或者擅自改變上級機關批復的對事故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的。
第五十一條縣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規定在煤礦等企業投資入股或者在安全生產領域經商辦企業的;
(二)違反規定從事安全生產中介活動或者其他營利活動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時,、、的;
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范文5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工作電視會議關于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夏季汛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為目標,大力加強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應急救援保障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全街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水平和成效,為實現全街道經濟社會的又快又好發展奠定堅實的安全生產工作基礎。
二、檢查時間
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三、檢查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安監、派出所、邊防所、交通、交警、經貿辦、衛生監督等單位部門要認真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物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不間斷地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對易積水的生產區、儲存區,要采取圍堰和加高護堤壩等措施;對遇濕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氣體的原材料和產品,要采取嚴格的防水、防潮措施,嚴防爆炸、泄漏、中毒等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密監控重大危險源,確保安全生產。要針對暑期溫度高、雨水多、濕度大的特點,認真做好對各類設施、管道的降溫、防雷和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等工作。
(二)加強對非煤礦山的安全監管。國土資源、城建、安監等部門要加強對采石場的安全監管檢查工作,督促其認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公安部門要停止炸藥供應,要嚴格執行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規定;對磚瓦廠要重點檢查截水溝、排水系統、堆土場和職工宿舍,凡是防水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嚴重的,要責令其停產整頓,并依法暫扣其有關證照;凡是汛期未落實水害防治措施、隱患嚴重、不能確保安全生產的礦山企業,要堅決停止生產、堅決撤離人員,堅決消除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三)加強對煙花爆竹、民爆器材的安全監管。安監、派出所、邊防所、交通、交警等部門要加強對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要嚴防爆破器材被盜流失,對非法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行為要進行嚴厲打擊,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四)加強對建筑施工、水利等領域的安全監管。城建、公路、電力、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強化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國土資源、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多發地區的安全監測和巡查,制訂預防和應急避險方案,警惕突發性暴雨等自然災害,對有可能遭受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威脅的建筑工地和居民區、學校、幼兒園、地下商場、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也要及時做好人員撤離準備,提前組織轉移;農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水庫大壩和防洪堤壩的安全監測,加強對險工險段和重點部位的巡查;電力部門做好設備檢修維護和水電站大壩定檢及補強加固工作,確保安全運行;農業服務中心要做好作業船只防風暴潮工作,確保海上漁業生產安全;城建部門要加強對燃氣管道的安全巡查,嚴厲查處在燃氣設施的安全防護范圍內修建建筑物、構筑物、堆放物品、動用明火或者從事其他可能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嚴防燃氣泄露引發爆炸和中毒事故,并切實加強對液化氣站點的安全檢查,嚴厲查處無證經營的站點和流動充裝液化氣等違法行為,消除事故隱患。其它行業和部門都要針對汛期安全生產特點,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監管和防臺風、防汛工作。
(五)加強道路交通的安全監管。交通、交警等部門要針對夏季駕駛員易疲勞等特點,加強對駕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違章駕駛、疲勞駕駛,嚴厲查處超員、超速、超載、超限等各類交通違法違章行為,交通、交警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運輸企業,一律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運輸車輛,一律不得上路行駛;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貯裝設施,一律不得繼續使用。
(六)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派出所、邊防所、交通、交警、公路、衛生監督、三產旅游等部門要對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設施、應急廣播和照明以及火源、電源進行全面檢查,認真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人員控制和疏導措施,確保安全。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夏季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社區、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夏季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把夏季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作為當前一項緊迫任務抓緊、抓好。要認真落實夏季汛期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分析查找汛期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抓住重點行業(領域)、單位、部位、場所,針對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加強監管,及早制定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保障全街道安全度汛和汛期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二)健全機制,認真做好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預防工作。要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農業服務中心等職能部門要密切監視天氣、雨情和汛情的發展變化,同時積極利用媒體、網絡、手機短信等一切手段和渠道向社會和公眾予以。各社區、各單位、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不斷健全和完善預警工作機制,確保各個信息傳遞環節暢通無阻、指令落實到位。
(三)營造氛圍,大力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各社區、各單位、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全國第九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并采取安全宣講、現場咨詢、圖片展覽、案例宣講、發放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切實加大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廣泛宣傳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意義,普及有關防汛、防洪、抗災、自救的基本安全知識和常識,增強企業、從業人員以及全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切實提高其思想認識和抗災、減災及自救意識。同時,要根據各自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適時地組織開展各種防汛抗災應急救援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全社會的抗災應急自救能力和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的實戰處置能力,在全街道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工作氛圍。
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范文6
關鍵詞:氨制冷 安全管理 危險有害因素 重大危險源辨識 應急預案
冷庫是冷藏業發展的基礎,是保鮮冷藏鏈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制冷業已成為現代人民生活和經濟社會不可缺少的行業。
一、冷庫氨制冷系統的安全重要性
制冷技術就是用人工的方法在一定時間內使自然界的某物體或某一空間的溫度降低到低于周圍環境溫度的某一溫度,并使之維持這個規定低溫狀態的一門科學技術[1]。冷庫是制冷技術的典型應用。為延長食品等的保存期,調劑淡、旺季市場的需求,傳統的小型冷庫已難以適應市場結構不斷發展變化的需求。目前,我國大中型的冷凍加工及冷庫等制冷設備大多采用以氨為制冷劑的集中式制冷系統,冷卻設備多為排管,系統復雜,且制冷劑-氨的儲量較大。
冷庫氨制冷裝置中涉及的液氨純度一般要求99%以上,液氨泄漏在空氣中,吸收熱量和水分,形成氣態氨、氨水和液氨組成的混合物,最終形成氣態氨和氨水混合物;而氨具有可燃、有毒的特性,遇明火可發生爆炸,爆炸極限為15.7%~27.4%。液氨一旦發生泄漏事故,對泄漏點周圍的影響范圍大,作為有毒的刺激性氣體,泄漏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液氨泄漏對民眾造成的恐慌是不可估量的。且由于城市的迅速外延,使許多冷庫被居民生活區所包圍,其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的穩定。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事故,2002年到2009年底,發生液氨泄漏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總計10起,死亡36人,重傷19人,輕傷286人。
二、冷庫氨制冷系統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災、爆炸危險性
液氮的火災危險性為乙類。如果氨制冷系統發生液氨泄漏,遇明火有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危險性。裝置配套的各類電氣設備,配電柜、電氣開關、電纜橋架可能因接地或接零及屏護措施不完善,耐壓強度低、耐腐蝕性差等原因造成漏電、短路而導致電氣事故。由于制冷系統中的氨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任何電氣方面的事故都可能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2.中毒、窒息
液氨具有較大毒害性,氨若泄漏,遇作業場所通風不良、防護措施不當,存在中毒的危險,濃度過高時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致人窒息死亡。
3.觸電
配電間、各種以電力為能源的動力、照明等電器設備,電纜因故障、誤操作、過負荷、老化失修、雷擊等原因,不僅本身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等危險,而且可能直接造成人身觸電傷害和設備財產損失。
4.噪聲、振動
氮制冷系統運轉時,壓縮機以及各類風機、泵和電動機,調節閥和管道等會產生嚴重的噪聲與振動危害,長時間處于期間可造成聽力下降,并可能引發慢性神經性疾病。操作間與壓縮機間有效隔離、進入壓縮機間佩戴耳塞是保證噪聲傷害的有效手段。
5.低溫凍傷
在氨制冷過程中,液化的氨溫度可達-33℃,液氨由容器或管道連接處發生泄漏,噴濺到人體或不慎接觸到皮膚,會造成皮膚低溫凍傷。
6.機械傷害
氨制冷系統中存在電動機、泵、壓縮機、風機等機械設備。在泵與電動機的連軸器、設備傳動裝置、設備的旋轉部位等處存在著機械傷害的危險。一旦防護裝置失效、設備故障、人員操作失誤等,人體或人體的一部分進人運行的機械部件內或與運動部件接觸,就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
7.腐蝕
液氨(氨氣)泄漏、揮發,遇水分形成堿性腐蝕物質,沖洗廢水流入低洼處可造成基礎腐蝕;含氨濕空氣可對環境內設備、管道造成腐蝕侵害,引發使用壽命降低或造成其他破壞。
8.地震、雷擊等自然危險、有害因素
自然危險、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地震、雷電、暴雨、高氣溫及嚴寒等不良自然條件,如強烈的地震和雷電侵襲可能造成建(構)筑物和高大設備、液氨儲罐、液氨及氨氣輸送管道等破壞,致使液氨等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進而引發中毒和窒息、化學灼傷、火災、爆炸事故等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冷庫氨制冷系統安全管理要點分析
1.新建氨制冷系統要嚴格履行“安全三同時”手續
新建氨制冷系統項目時,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安監總局2012第45號令)要求,嚴格履行“安全三同時”手續,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及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以保證制冷系統與周邊設備設施的安全距離、氨制冷系統內部的平面布置符合GB50016-200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的要求[3]。
2.應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標準,氨屬于該標準規定的危險物質之一,需要進行氨儲存量辨識計算,確認制冷系統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如構成重大危險源,需要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進行重大危險源的分級,填寫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征表,對重大危險源單獨建檔,并到相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每三年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
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液氨儲罐應配備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份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并需具備信息遠傳、連續記錄、事故預警、信息存儲等功能;記錄的電子數據的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需符合AQ 3035-201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通用技術規范》和AQ 3036-201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罐區現場安全監控裝備設置規范》要求。
3.需重視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氨制冷系統中壓力容器較多,管理中應建立氨制冷系統中的特種設備檔案,投用前應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對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并定期進行檢驗,做到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并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操作人員基本了解氨制冷劑的基本特性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能對設備的運行狀況均做出詳細記錄,發現事故隱患能夠及時上報。
在筆者對食品企業評價案例中發現,食品企業對氨制冷系統的特種設備管理屬于一個薄弱的環節,通常取得有使用登記證,但普遍未建立特種設備檔案,不能對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按期進行定期檢驗;究其原因,食品企業管理層對氨制冷系統危險性認識不足及未配備專業的安全管理人員是兩個主要原因。
4.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應建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應保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能夠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應按要求配備電氣設備及自動控制系統
氨制冷機房為爆炸性氣體火災危險環境區域,劃為防爆2區[2]。在爆炸危險區域內,螺桿泵電機及風機、燈具等電氣設備均應采用防爆設備,照明線路應采用阻燃電線穿鋼管保護敷設至各個燈位。
液氨儲罐及制冷機房應設氨氣泄漏檢測器。在可能的情況下,所有電動機的啟停均應可實現就地操作和DCS操作,電動機保護采用短路、過流、斷相保護,電動機啟停狀態信號送DCS[4]。
6.應嚴格執行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演練制度
企業應設置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人員,嚴格按照AQ/T 9002 -2006《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盡快申請進行應急救援預案備案,定期進行演練,保存演練記錄,根據演練情況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并做好預案培訓和教育工作,使預案真正能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事故時能夠及時響應,降低事故后果,提高企業安全防范意識的作用[5]。
7.應設氣體防護站,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
參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生產、儲存和使用氯氣、氨氣、光氣、硫化氫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企業,應當配備至少兩套以上全封閉防化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還應當設立氣體防護站(組)?!苯ㄗh該企業配置防化服服,設置氣體防護站,氣體防護站應滿足相應的管理標準和裝備標準。
冷庫氨制冷系統的安全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牽涉到企業的方方面面,但在筆者認為,以上幾點是最重要的。在與食品等冷庫的實際接觸中發現,以上幾點也是企業最容易忽視的,但很多企業都沒有意識到“安全三同時”及重大危險源辨識的重要性。筆者在此以冷庫氨制冷系統安全管理要點提出,期望能提高食品冷庫氨制冷系統的安全性。
參考文獻
[1]吳業正,韓寶琦.制冷原理及設備.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1997
[2]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s].
[3]GB50016-200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s] .
[4]GB 50072-2010 冷庫設計規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