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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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因范文1

由于人類長期直接或間接的活動,使得大氣組成發生變化,這不僅對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造成了破壞,最終的結果是導致人類自身健康和社會經濟運作遭到嚴重不利影響?;诖?,世界各國掀起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行動熱潮,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便是其中之一。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首先要對于作為交易客體的溫室氣體排放權做一理論上的探討,在此基礎上由立法來明確其權益屬性,從而為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的展開奠定法律基礎。

溫室氣體排放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向大氣環境排放一定量的溫室氣體的權利。人類所享有的溫室氣體排放權應當體現為兩個層級,第一層是基于人類基本生存所需而向大氣排放一定量的溫室氣體的權利,這是全人類生而公平享有的一種權利,屬于基本人權的范疇,應該得到尊重和保障;第二層,為了進一步的發展,人類需要獲得基本生存所需以外的更多的排放權,而這種排放權則已不屬于基本人權范疇,這種權利的行使有一定的界限,應當限制在大氣所能容納的范圍之內,以不影響人類未來的生存與發展為前提,而且其獲得應該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南開大學韓良教授將第一層級的溫室氣體排放權稱之為“生存排放權”,而將第二層級稱之為“發展排放權”。而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中所指的便是第二層級的排放權,也就是韓良教授所說的發展排放權。本文中所探討的溫室氣體排放權也是第二層級的排放權。

溫室氣體排放權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溫室氣體排放權的客體是大氣環境容量。大氣環境容量并非是一個法學術語,而是環境科學中的一個概念,是指在某一特定區域內,在滿足該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目標前提下,該地區大氣環境所能容納污染物的最大排放總量。在此范圍內大氣是具有自凈能力的,一旦超過這個范圍,就會造成大氣環境污染。氣候變化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人類和自然向大氣排放的溫室氣體超過了大氣環境可承受的的范圍。由此可見,大氣環境容量是有限的,而溫室氣體排放權正是人類對這種有限的大氣環境環境容量的使用、收益權。

第二,溫室氣體排放權的獲得要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在文章前面論述過,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中所說的溫室氣體排放權并非基本人權范疇,其行使應當以不影響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為前提?;诖?,私人主體溫室氣體排放權的獲得要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首先由當地的環保部門對于當地大氣環境容量進行評估,確定可排放溫室氣體的總量,在此基礎上,根據相應主體的申請賦予其一定的溫室氣體排放權。這實際上是一個行政行為,是政府公權力行使的結果。

二、溫室氣體排放權法律性質

(一)溫室氣體排放權法律屬性

溫室氣體排放權屬于排污權的一種,民法學界對于排污權的權利屬性已經探討了很多年,按照朱家賢、鄧海峰等的觀點,排污權屬于民法中的用益物權?;诖?,作為排污權的一種,溫室氣體排放權也屬于我國民法權利體系中的用益物權。當然這需要對溫室氣體排放權進行分析,從民法學角度來論證其用益物權屬性。

按照民法理論,用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具有絕對性、支配性、排他性特點。所以,溫室氣體排放權作為用益物權的前提,就是要滿足用益物權的概念和其所述的權利特征:

第一,做為溫室氣體排放權客體的大氣環境容量是公共物品。大氣環境容量是一種環境資源,屬于公共物品,而國家是這種公共物品的所有者,私人主體要行使對于大氣環境容量資源的使用、收益等權利時,要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從政府相關部門申請所得;第二,作為溫室氣體排放權客體的大氣環境容量是一種特殊的不動產。按照中國民法理論規定,不動產是性質上不可移動的特定物、獨立物,并且可供人類所支配。據此大氣環境容量似乎難以特定化、難以分割,因而并不滿足條件。但是大氣環境容量是大氣環境對于自然和人為的排放污染物的最大承受范圍,這個范圍是有限度的,是特定的,在此范圍內通過政府公權力的行使將其分為若干份,并授予不同的排放者行使,從而使之特定化、獨立化,并可為權利享有者所支配,因而滿足民法上對于不動產的要求;第三,溫室氣體排放權具有支配性、絕對性,排他性特點,依法獲得溫室氣體排放權的主體,在法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大氣環境容量的占有、使用、收益權,權利主體可以將排放權用于自己溫室氣體排放使用,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富余或不足情況到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市場去出售或購買,而權利人以外的他人負有消極的不作為義務,不得妨害權利人依法行使其權利。

基于以上溫室氣體排放權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溫室氣體排放權完全滿足民法上用益物權的權利特征:大氣環境容量作為環境資源的一種,是公共物品,國家是權利的所有者,溫室氣體排放權正是排放者依法獲得的對大氣環境容量這種公共物品的占有、使用、收益權,其具有用益物權所具有的絕對性、支配性、排他性特點,獲得排放權的主體可以依法自主行使其權利,排除他人干涉,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訴訟來獲得救濟,所以符合用益物權的屬性。因此,溫室氣體排放權就是溫室氣體排放者依法享有的,在大氣承載范圍內向大氣排放一定溫室氣體的權利,是權利人依法對有限的大氣容量的占有、使用、收益權,歸屬于財產權中的用益物權

(二)溫室氣體排放權的特殊性

上文已分析過,溫室氣體排放權作為用益物權,具有用益物權所具有的支配性、絕對性、排他性的權利特征,但基于其權利客體是大氣環境容量這種特殊的環境資源,其又區別于一般用益物權,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溫室氣體排放權是一種“具有公權色彩的私權”。溫室氣體排放權的取得受到公私法雙重制約,作為一種用益物權其屬于私權范疇,但是其最初取得要經過政府公權力的行使,政府作為大氣環境容量的所有者,通過法定程序賦予申請者相應的排放權,這首先是一種行政行為,受到公法的調整。第二,溫室氣體排放權的取得以總量控制為前提。政府賦予排放者溫室氣體排放權之前先要對當地的大氣環境容量進行評估,確定大氣環境可容納的溫室氣體的最大排放量,在此基礎上,根據申請賦予申請者不同量的排放權,權利主體在行使時,其權利范圍受到各自所獲得的排放權范圍的限制。因此,溫室氣體排放權就是溫室氣體排放者依法享有的,在大氣承載范圍內向大氣排放一定溫室氣體的權利,是權利人依法對有限的大氣容量的占有、使用、收益權,歸屬于財產權中的用益物權。

三、結語

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因范文2

(一)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規制缺乏法律依據

在我國,如何對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進行法律規制,一直在理論上存在著廣泛的爭論。如常紀文認為‘匕旦二氧化碳在立法上被作為污染物質,西方發達國家就會要求我國的環境立法建立排放標準和超標排放處罰制度,這將不利于我國工業的發展。胡苑、鄭少華也認為“在《大氣污染防治法》中不宜將二氧化碳界定為污染物。”李艷芳主張“我國不宜將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作為空氣污染物由《大氣污染防治法》加以規定,而應當選擇制定專門的低碳發展促進法或者氣候變化應對法”。與此相對的是,孟偉主張“將溫室氣體排放作為環境問題納入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內容,并設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專章。姚瑩則認為“規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專門立法的缺失需要已有的單行法進行功能補位《大氣污染防治法》是最優選擇。

在我國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過程中,2014年6月提交國務院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送審稿)》除了第2條關于協同控制、綜合管理的規定之外,還專門辟出專章,在第六章對溫室氣體的排放控制進行規定。主要涉及到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則和規劃、調整產業結構、管理能源效率、探索推廣低碳技術、能效標識管理、增強碳匯功能以及國際合作等內容。然而在后來的修訂草案和最終公布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案)》中,關于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章節被全部刪去了,與溫室氣體排放直接相關的內容僅剩下第2條關于協同控制的規定。

可以說,目前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在我國沒有國內法律法規對其直接進行規制?!毒┒甲h定書》作為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武器,在附件中明確列明了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六種溫室氣體,但是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根據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在其中并沒有直接的減排義務。雖然溫室氣體在此次修訂中被首次引入《大氣污染防治法》,但是協同控制的提法是將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并列,實際上承認了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在法律地位上的差異。我們可以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對大氣污染物進行管控,但還不能依據該法對溫室氣體的排放進行管控。因此,對溫室氣體進行嚴格的排放數量控制,目前還沒有直接的法律依據。

(二)大氣污染與氣候變化分別由不同機關管控

溫室氣體排放引發的氣候變化是一個全球性的公共問題。雖然我國溫室氣體的排放缺乏法律規制,但是為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發改委)在2008年機構改革中設立了應對氣候變化司,其主要職責包括了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和牽頭協調、組織、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具體工作。發改委在“十二五”期間,積極采取強有力的政策行動,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各項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目前發改委正在編制“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

在大氣污染法律規制方面,控制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是《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主要手段,也曾經是目的。自從20世紀70年代我國設立環境保護部門以來,經歷了環保小組、環保局、環??偩趾铜h保部等組織形態,但負責大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一直是其基本職能??傮w而言,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在立法理念、實現目標、制度設計、法律責任等方面都有了較大進步,將會成為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有力武器。除了要求加強對燃煤、工業、機動車船、揚塵、農業等領域大氣污染的綜合防治外,還明確了對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氨等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根據新《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目前我國在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上實行的是分頭管控的模式。這與協同控制的要求顯然是存在較大差距的。

(三)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在治理目標上也有差別

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因范文3

關鍵詞:瀝青路面;能源使用;溫室氣體排放;養護

Eco-efficiency analysis of maintenance of asphalt pavement

Abstract:In this paper, for the purpose of maintenance durability, reducing energy usage and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The paper analysis the common diseases and their reasons of asphalt pavement and recommend several reasonable curing technology by comparing energy usag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life extension of Asphalt Pavements rehabilitation and maintenance treatment to make reference for making rehabilitation and maintenance technology.

Keywords:Asphalt pavement, energy usag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maintenance

1 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高速公路發展迅速,公路在數量和質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其中以國道主干線為重點的國家高等級公路建設快速發展,成為公路基礎建設的主要標志。由于瀝青路面的諸多優點,90%以上的高等級公路都采用瀝青路面鋪裝。按照瀝青路面的設計年限和我國交通環境的實際情況,瀝青路面的早期破壞相當嚴重,制約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據有關資料顯示:早期修建的高等級公路陸續要進行大修,每年有6000-7000公里的瀝青路面需要維修和養護,并且這個數量在不斷增加。今后若干年內,在公路網基本形成的情況下,大修和養護的規模將超過在建的規模[1]。

為了處理瀝青路面各種病害,已經涌現處了很多不同的工藝技術:如薄罩面、微表處、石屑封層、裂縫處理、熱拌瀝青修復和溫拌瀝青修復等技術。對于一些技術,現階段已經有了成功應用的經驗,但就目前情況來看,對于施工工藝的選擇主要考慮的是路面病害形式,很少從環境和能源的角度去考慮。2006年交通部頒發了《公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范》,給公路建設項目環保工作提供了相應的規范[2] ?!笆濉笔菍崿F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關鍵期,在全世界能源即將用完和溫室效應日益嚴重的趨勢下,我們應該把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的排放作為選擇養護和修復工藝的重要指標之一。因此,文章對比分析了幾種常用的維修養護工藝的能源使用、溫室氣體排放和使用壽命情況,從低碳環保和維修養護耐久綜合考慮,推薦了幾種合理的維修養護工藝,為制定養護策略提供參考。

2 瀝青路面病害及其成因

早期病害是我國瀝青路面的一大特點,這與我國的實際情況相關。為了能夠更有效的進行養護,必須弄清楚病害的成因,對癥下藥。我國瀝青路面的病害主要有:

(1)裂縫

裂縫是瀝青路面最常見的病害之一。按照其成因不同分為橫向裂縫、縱向裂縫和網狀裂縫,橫向裂縫又分為荷載裂縫與非荷載裂縫。荷載裂縫主要是由于路面設計不當或施工質量低劣,或者交通嚴重超載,致使半剛性基層瀝青路面在反復的交通荷載下,瀝青面層或者半剛性基層內產生的拉應力超過其疲勞強度而斷裂[3],其主要表現為瀝青面層溫宿裂縫與基層反射裂縫。荷載裂縫首先在路面的低面發生,在車輛荷載反復作用下,裂縫逐點向上擴展至表面。

縱向裂縫產生的原因有兩種情況:一是瀝青面層分路幅攤鋪,兩幅接茬處未處理好,在車輛荷載與環境因素的作用下開裂;另一種是由于路基壓實不均勻或者由于路基邊緣受水侵蝕產生的不均勻沉陷引起的。網狀裂縫主要是由于路面的整體強度不足引起的。路面設計不合理,路基路面壓實不足,路面材料配比不當,路面出現橫向會縱向裂縫未及時處理等都可能造成網狀裂縫。

(2)車轍

車轍是渠化交通的高等級瀝青路面的主要損害類型之一。車轍一般是在高溫季節,瀝青面層在車輛的反復碾壓下產生永久變形和塑性流動逐點形成的。車轍通常是伴隨著瀝青路面壓縮沉陷的同時,出現側向隆起現象,對于半剛性基層瀝青路面,由于半剛性基層具有較大的剛度,路面的永久變形主要發生在瀝青面層中。因此,為了延緩車轍的形成,主要要從提高瀝青面層材料的高溫性能著手。

(3)松散剝落

松散剝落主要是指瀝青從礦料表面脫落。在車輛荷載的作用下瀝青面層呈現松散狀態,以致從路面剝落形成坑槽。松散剝落產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瀝青與礦料的粘附性較差,在水或冰凍的作用下,瀝青從集料表面脫落。還有可能是由于施工過程中混合料加熱溫度過高,致使瀝青老化失粘所致。

(4)表面磨光

瀝青路面在使用過程中,在車轍反復滾動摩擦的作用下,集料表面逐點被磨光,有時還伴有瀝青的不斷上翻造成瀝青路面表面磨光,尤其是在雨季常會因此而釀成車禍。。造成表面磨光的原因可能是集料的質地較軟,缺少棱角或者礦料級配不當,瀝青用量過多等。

(5)坑槽

瀝青路面的坑槽是龜裂與松散等損壞進一步發展的結果。

3 維修養護措施及生態效應分析

目前針對瀝青路面的病害已經涌現出很多維修養護工藝:如薄罩面、微表處、石屑封層、裂縫處理、熱拌瀝青修復和溫拌瀝青修復等。不同的維修養護工藝消耗的能量和排放的溫室氣體不同,在修復和養護時,一定要根據路面結構、工藝類型和需要材料的實際數量評估維修養護工藝的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量。瀝青、石料等材料的獲取、加工、運輸、儲存以及混合料的拌合、成型都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和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有關資料顯示:生產一噸瀝青需要4900MJ的能量;生產一噸水泥需要4976MJ的能量;生產一噸集料需要40MJ的能量[4]。對于每一種工藝分析時,要考慮包括原材料獲取、運輸、加工、拌合以及維修養護施工等一個完整的過程。瀝青路面維修養護的能源使用和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如表1,各工藝延長路面使用壽命情況見表2。

從表1和表2可以看出:

在修復方面,溫拌瀝青修復的能量使用和溫室氣體排放都少于熱拌瀝青修復;各種養護工藝下,不同的工藝消耗的能量和排放的溫室氣體不同。從數據來看,HMA罩面和就地熱回收消耗的能量和排放的溫室氣體明顯多于其他養護工藝;5cm厚度的能量使用和溫室氣體排放明顯多于3.8cm;石屑封層消耗的能量和排放的溫室氣體多于微表處理;裂縫密封和裂縫灌漿單位距離上消耗的能量和排放的溫室氣體相當;在所有養護工藝當中,霧封層消耗的能量和排放的溫室氣體最少,消耗能量最少為0.4MJ/m2,排放CO2最少為0.02kg/m2;各種工藝延長壽命情況不一,HMA薄罩面和就地熱回收延長的壽命最長,可達5-10年,但這兩種技術成本較高,消耗的能量和排放的溫室氣體都較多;而霧封層最短,大約為1年,消耗的能量和排放的溫室氣體則較少。

4 基于可持續的維修養護工藝選擇

不同的病害類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或者同一種病害類型可能同時采用幾種方式來處理,因此在進行養護維修時,不要盲目的選擇施工工藝,應該對病害成因進行分析,考慮當地和工程實際情況選擇一種或幾種工藝,再通過其它的因素進行抉擇。

由于路面維修養護成本占公路養護成本的比重較大,應優先做好路面養護成本的預測分析,運用成本管理原理, 建立相關線路交通流量、道路長度、通車年限、路面類型、地區因素等與路面養護成本之間的多元回歸分析數學模型,針對預防性養護和專項工程養護方式,運用統計方法,推導各項因素的表達式,建立路面養護經費與交通量變量之間的依賴關系,以此構建路面維修費用模型,選擇成本最低的預防性養護措施[5]。

根據前面對各種維修養護工藝的能生態效益分析情況,在選擇養護工藝時,在成本選擇的基礎上慎重考慮各個工藝的生態效益。盡量做到減少對能源的消耗,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比如:溫拌瀝青(WMA)修復與熱拌瀝青(HMA)修復對比,就地熱再生與就地冷再生對比等。同時考慮各工藝延長壽命情況,做到用最小的環境代價換取更大的經濟效益。

5 結論

道路維修養護必不可少的要消耗能量和排放溫室氣體,但是如何把消耗和排放降到最低卻是值得研究的問題。從上面分析看來,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是>修復>養護。瀝青路面WMA修復優于HMA修復;各種養護技術能量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不盡相同,但是由于瀝青路面往往是多種病害同時出現,養護技術的選擇也可能不是某一種,所以應該盡可能的同時使用幾種技術使能量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最小化,使壽命延長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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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光會,李浩東.淺談公路環境影響評價及環境保護措施[J].吉林交通科技2009(3).

[3]艾思偉.瀝青混凝土路面危害成因及防治措施[J].現代公路.2010,23(10).

[4]Jim Chehovits. Energy Usage and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of Pavement Preservation Processes for Asphalt Concrete Pavements[A].2009.

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因范文4

作者簡介:高小升(1980-),男,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思政部講師, 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全球氣候變化與現當代國際關系。

摘要: 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增長快、減排潛力大以及較高的生態脆弱性等決定了其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的地位隨著國際應對氣候變化努力的發展而日漸提升。雖然目前對農業議題的關注度仍然和農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重要性不完全相稱,但是農業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的地位已經大為提升。農業在氣候談判中地位的變化對氣候談判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然而鑒于一系列不確定因素的存在,農業議題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的上升及其影響尚有待進一步觀察。

關鍵詞:全球氣候談判;農業;溫室氣體排放;京都議定書

中圖分類號:F323.2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07(2013)04-0037-07

自工業化以來,人類社會遭遇了各種各樣的環境問題,而其中最為嚴重且最難應對的當屬氣候變化問題。鑒于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是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誘因,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就成為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農業在應對氣候變化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不僅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而且具有很大的減排潛力,同時農業也備受氣候變化的影響。隨著國際應對氣候變化努力的發展,農業日漸被納入全球氣候談判的議程中,農業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的出現及其未來的地位變化將對全球氣候談判和農業發展本身產生多方面的影響,適時對其進行分析意義重大。

關于“農業與氣候變化”的問題,國內外學術界已經做了一定的有益探索,其研究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氣候變化對農業發展的經濟影響。國內外學者,尤其是農業經濟研究學者,運用各種模型分析氣候變化在農業領域的系統性影響,包括氣候變化對糧食安全、農產品貿易,農業產業分布等問題,比如2009年農業部啟動的“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及應對技術研究”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產生了一批優秀成果。二是發展低碳農業的必要性及其路徑,這也是研究論文最多的領域之一。研究者從應對氣候變化、農業發展等角度論證實現農業低碳轉型的必要性,并從技術層面、政策層面以及財政和金融支持等角度提出了發展低碳農業的路徑。三是研究農業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應發揮的作用。從事此方面研究的主要是國外學者,他們主要通過分析農業與氣候變化的關系,提出農業在未來應對氣候變化中應該發揮的作用和要求提高農業在未來國際氣候機制中的地位,比較有代表性的成果當屬美國農業與貿易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of Agriculture and Trade Policy)圍繞國際氣候談判進展發表的系列分析評論。然而目前的研究未能回答如下問題:農業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變化的原因是什么?農業議題目前在全球氣候談判中處于何種地位?農業議題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的變化將帶來什么樣的影響?這正是本文力圖解決的問題。

一、農業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變化的原因與動力

全球氣候談判啟動于20世紀80年代末,時至今日已有20多年的歷史。在這一進程中,農業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的地位逐漸發生著緩慢但卻重要的變化,從最初對農業議題的漠視到強調農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重要性,再到農業作為當前全球氣候談判中獨立的談判議題出現。究其原因,三大因素的發展是農業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變化的主要動力。

1. 農業領域中溫室氣體排放的迅速增加。從排放總量看,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在全球溫室氣體總排放中的份額日漸增大。根據2007年的IPCC第四份評估報告(IPCC AR4),農業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球人為排放總量的10%~12%,全球排放的甲烷(CH4)和氧化亞氮(N2O)中來自農業的分別占47%和58%[1]503 。土壤釋放的甲烷(CH4)和發酵產生的氧化亞氮(N2O)是最主要的溫室氣體來源。2005年農業排放的CH4和N2O就分別占全球非CO2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38%和32%[2]。

從排放趨勢看,農業溫室氣體排放正快速增加,并且很可能在未來繼續保持這一趨勢。相關研究數據表明,1990~2005年間農業排放的甲烷(CH4)和氧化亞氮(N2O)增加了17%,年均增長5 800萬噸。聯合國糧農組織(FAO)預測,源于氮肥使用量的增加和沼氣生產量的提升,2030年農業排放的氧化亞氮(N2O)會增加35%~60%[3]99 。其他學者和研究機構的結果也顯示出相似的趨勢,認為未來農業領域排放的氧化亞氮(N2O)將在1990年的基礎上增加50%。

從排放的地域分布看,發展中國家是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增加源之一,而農業排放在發展中國家總排放中占有很大的份額。國際糧食與農業貿易政策委員會(International Food& Agricultural Trade Policy Council, 簡稱IPC)的數據顯示,農業排放主要集中在發展中國家,占其溫室氣體總排放的74%左右[4]4。 農業雖然在發達國家經濟中的比例很小,但是近幾年來由獸禽糞污管理帶來的排放卻不斷上升,也不容忽視。此外,土地使用變化導致的排放也大概占全球CO2總排放的20%左右[5] ,而糧食生產是土地利用變化的主要驅動力之一,聯合國糧農組織(FAO)2008年度報告得出結論,由人類需求驅動的糧食增長正在也將繼續推動農業溫室氣體排放的增加。

可以說,農業領域溫室氣體在全球排放總量中份額的擴大、對未來農業排放趨勢的擔憂以及農業排放源的增多開始促使世界各國對農業在國際氣候談判中地位的重新審視。

2. 國際社會對農業減排潛力的新認識。20世紀80年代末全球氣候談判啟動之初,氣候科學研究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對于農業與氣候變化的關系也沒有充分的認識。然而隨著氣候科學研究的發展,世界各國日漸認識到農業對于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特別是農業領域存在著巨大減排潛力。具體表現在:(1)農業領域存在著豐富的碳匯碳匯(carbon sink)主要是指陸地生態系統吸收并儲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說是植物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從而減少該氣體在大氣中的濃度。在陸地生態系統二氧化碳總儲存量中,森林約占39%,草原約占34%,農耕地約占17%。 , 能夠大大減低空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僅以碳的封存為例,農業在確保世界糧食安全的同時,仍為溫室氣體減排提供了多種可能,預計年減排潛力為55~6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幾乎相當于當今世界1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2030年約有89%的技術減排潛力能夠通過土壤碳封存來實現,盡管其可行性尚需進一步研究[6]1-5 。澳大利亞農場主協會(NFF)研究認為,在過去的2個世紀里,全球農業用地中超過一半的土壤碳匯已經喪失,溫室氣體已經排放到空氣中,這一喪失也為碳的封存提供了新機遇,預計能吸收空氣中10%左右的碳[7]。(2)通過提升家禽、糞便和水稻的管理以及優化肥料使用和管理等方式,農業排放的溫室氣體也能大大減少?;旌戏柿系氖褂檬寝r業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這些混合肥料以天然氣和氮肥為原料制成,生產過程會消耗大量的能源,釋放大量的溫室氣體。這些混合肥料的使用也會使土壤釋放的溫室氣體增加,因而加強混合化肥使用管理會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與此同時,農業領域內的家禽業也是潛在的減排源泉。反芻動物,諸如牛、綿羊、山羊和水牛等消化食物的過程(又稱腸道發酵)是家禽業溫室氣體的最大排放源。據統計,由此種消化方式帶來的甲烷(CH4)占人為排放的此類氣體總量的5%~10%。[8]3-5 盡管改變動物的消化習慣異常困難,但是改變上述動物的食料會對這一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產生影響。新近由部分農場牽頭、奶農參與的聯合研究發現,通過改變奶牛的飲食,在其中加入富含有歐米茄-3的飼料能大大減少反芻過程中排放的溫室氣體,最高可減少18%,而且還能增加牛奶的營養價值。

不管是碳的封存、肥料使用的改變以及家禽的飲食管理都將給農業提供可觀的減排潛力。聯合國糧農組織(FAO)預計,發展中國家通過農業和林業項目采取的減排努力成本可能占所有行業和地區總成本的1/4到1/3, 但減少的排放卻能達到減排總量的1/2到2/3[9]2-4 ??梢哉f,世界各國對農業減排潛力的重新認識是農業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變化的重要原因。

3. 農業在全球氣候變化中日漸凸顯的生態脆弱性。隨著氣候科學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研究清晰表明,氣候變化會對農業產生重大影響,并且以負面影響為主。英國財政部的《斯特恩報告》指出,全球氣溫升高2℃將使干旱和半干旱地區(例如地中海盆地)水量減少30%,上升4℃這些地區的水量將減少40%~50%[10]。倘若全球升溫3~4℃,氣候變化對農業的負面影響將更大,在非洲和西亞地區的表現最為明顯,使用弱碳肥料情況下減產25%~35%,使用高碳肥料情況下也要減產15%~20%。2007年出版的IPCC評估報告也指出,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對氣候變化最為脆弱的非洲影響最大,“非洲許多國家的農業生產,包括食物的獲取,都將因氣候的異常和變化而受沖擊,適合農業生產的地域,農業作物的生長期以及那些處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區周邊的農業潛在收成大大降低,進而影響糧食安全和減速該地區人群的營養不良”[11]8-15 。此外,由氣候變化帶來的海平面上升也將減少可耕種的農業用地和農業產值。海平面上升將使世界許多地方數千公頃的良田被淹,海平面上升1米將使湄公河流域可耕種和水產養殖面積減少10萬公頃,尼羅河三角洲大部分被淹沒,五大主要發展中經濟體(中國、印度、巴西、墨西哥和南非)受影響的國土面積分別達到0.34%、0.24%、0.14%、1.02%和0.02%。倘若海平面上升3米,則分別達到0.76%、0.66%、0.41%、1.92%和0.05%[12] 。面對氣候變化對農業負面影響的日漸增大,采取適應和緩解措施成為農業領域必然的選擇,由此也要求對農業在國際氣候談判中被漠視的現狀加以改變,進而對通過國際氣候機制對農業應對氣候變化做出安排。

二、農業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的變化

在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發展進程中,農業議題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的地位變化呈現出明顯的階段性特征。

1. 對農業議題的漠視階段(1988~1995年)。20世紀80年代末開啟的全球氣候談判最初并未直接涉及農業領域,各締約方批準生效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只是非常模糊地提及農業應對氣候變化問題。表現在:首先,《公約》第2條談及糧食生產的重要性,強調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應當在足以使生態系統能夠自然地適應氣候變化、確保糧食安全生產免受威脅并使經濟發展能夠在可持續的時間范圍內實現”[13] 。其次,《公約》要求所有締約方制定、定期更新和公布其所有溫室氣體源的人為排放和各種匯的清除,涵蓋農業領域。同時,《公約》也要求各締約方制定、執行、公布和經常更新國家的以及在適當情況下區域的減緩氣候變化的計劃,以及相關適應氣候變化的措施,農業也被納入其中[14]。 此外,《公約》第4條第1款也呼吁締約方促進、合作發展、應用和傳播(包括轉讓)各種用來控制、減少或者防止溫室氣體人為排放的技術、做法和過程,而這些行業和部門包括農業和林業。

可以說,在這一階段,農業議題基本上不為《公約》締約方所注意,全球氣候談判主要將注意力放在應對氣候變化基本原則和框架的確立以及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應對氣候變化責任的劃分上,在《公約》中只是一般提及農業應該包含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領域之中。

2. 農業議題關注初顯階段(1995~2005年)。1995年,《公約》締約方第一次大會(COP1)決定啟動《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以落實《公約》確立的應對氣候變化原則和目標,由此全球氣候談判進入京都氣候時代。在這一階段,農業議題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的地位有所提升和改觀,農業領域采取的措施也被納入到締約國家實現減排目標的手段之中。表現在:

首先,把土地使用、土地使用變化和林業(LULUCF)領域的活動計入減排目標的實現中。根據《議定書》第3條第3款,“自1990年以來直接由人引起的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活動――限于造林、重新造林和砍伐森林――產生的溫室氣體源的排放和匯的清除方面的凈變化,作為每個承諾期碳貯存方面可核查的變化來衡量,以實現附件――所列每――締約方依本條規定的承諾”。[15] 同時,《議定書》也賦予《公約》締約方大會就涉及農業土壤、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類各種溫室氣體源的排放和各種匯的清除方面的相關變化,應如何加到附件一所列締約方的分配數量中或從中減去的方式、規則和指南做出決定。在《議定書》后續談判中達成的《馬拉喀什協議》(Marrakech Accords)對LULUCF的原則和規則做了進一步的說明,即LULUCF活動僅包括森林管理、放牧和管理、植被恢復以及農田管理[16]。

其次,《議定書》下發達國家實現減排目標的京都靈活機制之一――清潔發展機制(CDM)首次明確將農業領域減排包括其中。京都靈活機制由排放貿易、聯合履約以及清潔發展機制等三大機制構成,其目的在于幫助發達國家實現《議定書》規定的減排目標,其中清潔發展機制允許發達國家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有利于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減排項目,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履行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中所承諾的限排或減排義務。 根據CDM的規則,發達國家通過CDM獲得的排放許可用于沖抵其京都減排目標,而農業領域是開展CDM項目的主要領域之一。由此,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的減少得以進入全球氣候的談判之中。

再次,《議定書》首次就農業應對氣候變化提出直接的要求?!蹲h定書》第10條b款呼吁簽約國制定、執行、公布和定期更新減緩氣候變化的措施和有利于充分適應氣候變化的國家方案以及在適當情況下的區域方案,這些方案“除其他外,將涉及能源、運輸和工業部門以及農業、林業和廢物管理”,[15] 從而農業議題正式出現在國際氣候協議中。

3. 農業議題地位的迅速提升階段(2005年以來)。2005年《議定書》最終生效,全球氣候談判進入后京都氣候時代。在這一階段,農業不僅首次成為獨立的談判議程,而且在各種氣候談判場合被多次討論,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迅速提升。表現在:

首先,農業在氣候談判中被提及的次數迅速增加。在《公約》及《議定書》的談判中,農業議題被提及的次數寥寥無幾,然而自2005年后京都氣候談判啟動以來,締約方不僅就農業應對氣候變化多次交換意見,而且出現在后京都氣候協議談判文本中的多個地方。根據全球農村發展捐助者平臺(Global Donor Platform for Rural Development)對哥本哈根氣候會議談判文本的分析,涉及農業的條款達到72處。2010年,各國依據《哥本哈根協議》提交的應對氣候變化計劃中,三分之二的發展中國家將農業納入其中,2010年底的坎昆會議后投入運作的快速啟動基金、綠色氣候基金以及新建立的“坎昆適應框架”均將農業囊括其中[17]。

其次,在正式的聯合國氣候談判之外,對農業應對氣候變化的討論日漸增多,也趨于激烈。一般來講,在正式氣候談判會議召開的同時,《公約》秘書處也會邀請學術研究機構、非政府組織參加會議,舉辦氣候大會的邊會(side event),就尚未納入正式談判的氣候議題和觀點進行交流,從而使邊會成為塑造正式氣候談判結果的重要渠道[18] 。近年來的幾次氣候大會上,舉辦的邊會和參加邊會的人數迅速增加,涉及農業的邊會和活動也大量涌現。據統計,在哥本哈根氣候大會期間,與農業相關的邊會共有13個,并且還在2009年12月12日舉行了“農業和農村發展日”,后者還了“農業和農村發展聯合宣言”,極大地擴大了農業在氣候談判中的影響。

再次,要求將農業納入國際氣候機制的呼聲高漲。隨著氣候科學的發展,各締約方、學者、環境非政府組織對農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地位的認識更加清晰,因而越來越呼吁給予農業在氣候談判中應有的位置,改變以往應對氣候變化中對農業的忽視。2009年4月,各締約方在德國波恩首次召開《公約》下農業議題專題研討會,2009年6月的第二次波恩氣候談判會議的談判文本將農業議題單列一章。哥本哈根大會期間,迫于各種環境非政府組織的壓力,農業被寫入《哥本哈根協議》文本草案中,雖因多種原因,農業未能出現在最終的《哥本哈根協議》文本中,但是此后的歷次談判會議上,農業議題越來越受到重視[19] 。2010年坎昆會議前夕在荷蘭海牙召開的“農業,糧食安全和氣候變化”國際會議制定了農業應對氣候變化的路線圖。在坎昆會議上,雖然各方因在《議定書》存續、減排責任劃分等關鍵議題上的分歧使農業在此次會議上未受到進一步的關注,但《坎昆協議》中的不少條文仍對農業應對氣候變化做出了規定。

三、農業議題在氣候談判中地位上升的影響

當前正處于構建后京都氣候機制的關鍵階段,各方圍繞著氣候談判的各項議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與博弈,農業議題地位的提升將對當前的全球氣候談判產生重大而且復雜的影響。

首先,農業納入氣候談判增加了全球氣候談判的復雜性。氣候變化屬全球性問題,具有涉及面廣的特點,為應對氣候變化,各締約方需進行多方面艱難的協調與合作。根據加拿大國際可持續發展研究所(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20余年來對全球氣候談判的觀察, 氣候談判涉及的議題越多,協調的難度就越大。與其他行業不同的是,農業作為基礎性產業,在人類的生產生活中享有戰略性的地位。雖然從經濟數據顯示,農業在國際經濟中的貢獻度不斷降低,但是這并不真正反映農業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實際作用。農業的戰略性地位決定了將其納入到原本已經存在諸多議題的全球氣候談判中,無疑將增加談判的復雜性。(1)農業的規模決定了在該行業達成減排安排相對復雜。源于農業用地的超大規模,生態系統的差異以及該行業涉及許多農民的利益,任何有關這一行業的應對氣候變化安排需進行全面的權衡,在上述多種因素之間實現復雜而微妙的平衡。(2)農業減排的不確定性加劇了談判的復雜性。在農業減排中,最大的技術難題當屬減排的不確定問題以及減排量如何計算的問題。以農業領域的土地使用、土地使用變化和林業(LULUCF)為例,對于如何處理LULUCF與各國減排目標的關系,仍存在很大的爭議和技術性難題。同時,如何計算農業生產過程的溫室氣體排放以及農業碳匯都是國際氣候談判中爭議不休的問題,這些都使舉步維艱的全球氣候談判進一步復雜化。

其次,農業納入氣候談判提升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全面性和有效性。雖然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量不斷上升且減排潛力巨大,但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農業卻被排除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進程之外,使應對氣候變化缺乏全面性。不僅如此,鑒于農業溫室氣體排放的規模,忽視該領域不僅導致農業排放的急劇增加,而且也會抵消其他行業所做出的減排努力,導致“碳泄漏”。而將農業納入全球氣候談判則能逐步解決這一問題。更為重要的是,農業進入全球氣候談判議程和在其中地位的提升,豐富了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方式和提高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實際效果:(1)農業領域可以實現直接減排。通過調整和改變現有農業的運作模式,不僅能推進農業的發展,而且能夠降低農業部門的碳排放強度。以糧食生產為例,借助改變農作物的種植方式和糧食生產鏈,在確保糧食安全的前提下,與糧食生產相關的排放還能大幅下降。(2)降低與農業相關的其他行業的排放。源于森林砍伐和破壞導致的排放(REDD)是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增長源,占全球排放總量的20%,超過全球交通運輸部門,達到中國和美國2005年的排放水平[20]5。 20世紀90年代,源于森林砍伐釋放到空氣中的碳約為15億噸,其也是世界第三、四大溫室氣體排放國――巴西和印度尼西亞的主要排放源[21]1-2。聯合國糧農組織估算,1990~2005年間全球森林砍伐面積約為1 300萬公頃/年,由此導致的排放約為5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22] 。而農業對土地的需求是驅動森林砍伐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農業納入全球氣候談判議程無疑將減緩這一趨勢。(3)農業也為世界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新的能源選擇。生物能源是很多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極為重要的一部分,被認為是遏制交通運輸業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的有效途徑,也是減少柴油等石油產品使用的有益替代能源,而農業種植的能源作物是生物能源生產的主要來源。近年來不少國家出臺了大力發展生物能源的計劃,譬如歐盟在2005年12月就提出了“生物能源行動計劃”的立法建議,計劃將歐盟25國供熱、電力生產和交通運輸中生物能源使用量從2003年的6 900萬噸標準油提高到2010年的1.85億噸標準油[23] 。這些目標的實現在很大意義上依賴于農業,凸顯出農業對于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

再次,將農業納入全球氣候談判議程加大了達成國際氣候安排的難度。在后京都氣候時代,圍繞著國際氣候機制的構建,各國之間召開了激烈的博弈,“雙軌制”的氣候談判原本就艱難和復雜,不僅有2012年后《京都議定書》的存續問題,還有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主要發展中國家)氣候變化責任的劃分問題,農業在后京都氣候談判中地位的上升會進一步惡化這一趨勢。鑒于農業排放的巨大規模,農業減排和農業碳匯計算中的技術難題和不確定性以及由此可能導致的“碳泄漏”都是締約方極為關注的問題。不僅如此,農業還是糧食生產的主要來源,耕地占全球面積的40%,水資源消費的70%以及為40%左右的世界人口提供就業機會,這使得在農業領域的任何政策調整都將產生重大影響。此外,由于農業在發展中國家經濟中占有較大的份額,《公約》及其《議定書》和2007年達成的“巴厘島路線圖”,要求發展中國家采取的適當國家減排行為(NAMAs)以發達國家“可衡量、可核實和可報告”的資金和技術支持為前提,將農業納入其中將增加發達國家的責任,這使談判的困難進一步增加。上述這些都加劇了本已經舉步維艱的后京都氣候談判的復雜性,使得在2012年底聯合國多哈氣候大會上達成后京都氣候安排的幾率和可能性進一步降低。

四、 結論與思考

綜上所述,影響農業議題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變化的主要原因有三: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迅速增加,對農業領域減排潛力的新認識以及農業在氣候變化中的生態脆弱性;雖然目前對農業議題的關注度仍然和農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重要性不完全相稱,但是農業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的地位已經大為提升,未來其地位將繼續上升;農業已經成為全球氣候談判的正式議題,鑒于它所具有的戰略性地位,對目前正在進行且處于關鍵階段的后京都氣候談判勢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并進而影響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發展方向以及減排機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農業尚未成為全球氣候談判的核心議題,其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的未來地位及其影響將取決于三大因素:一是氣候科學研究的發展,要提升農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地位,首先要解決的是農業應對氣候變化中存在的不確定性,而這依賴于氣候科學研究的未來發展。二是農業在氣候變化面前生態脆弱性的高低。未來氣候變化對農業負面影響的大小將是決定農業是否采取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重要動力之一,也是農業議題在氣候談判中能否進一步受到重視的決定因素。三是全球氣候談判的進展。在當前的氣候談判中,發達國家減排以及工業領域減排是核心議題,只有在解決了關鍵的談判議題之后,才有可能關注農業等其他議題。

總之,農業議題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的地位正在不斷上升,其也對全球氣候談判產生了重大而復雜的影響,然而鑒于一系列不確定因素的存在,農業議題在全球氣候談判中地位的上升及其影響尚有待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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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因范文5

冰芯中的秘密

這個結論是研究人員收集數千年來南極冰芯內部的氣泡并對它們編目分析而獲得的。這個編目記錄延伸到過去的第8冰川紀,顯示了今天二氧化碳和甲烷濃度遠遠超過過去任何時候。主持這個研究的瑞士伯恩大學的托馬斯?斯托克(Thomas Stocker)指出,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在過去 50 年急劇上升了 200倍。斯托克等人的研究是“歐洲南極冰芯計劃”(EPICA)的一部分,他們對鉆取獲得的南極冰芯的冰層上所保留的空氣氣泡進行了研究。南極冰川中的冰芯是世界氣候狀況的一個日志,它比過去的記錄還要往前多追溯21萬年。而在此前最久遠的涉及二氧化碳濃度的記錄是來自南極洲東部的俄羅斯東方站所采集的冰芯,它的時間是在約40萬年前。

在分析了超過以前記錄的距今39萬年至65萬年之間的冰層后,斯托克的研究小組發現,在那個時期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水平并沒有超過290PPM(百萬分之290),而今天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約為375PPM(百萬分之375)。大氣中的甲烷含量也相似。在距今39萬年至 65 萬年之間大氣中的甲烷水平約為600PPM,而今天的水平則為1700PPM。這些數據意味道著今天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比例是最高的,因而溫室效應也是最強的。

溫室效應的原因

斯托克認為,目前溫室效應是歷史上最高的主要原因在于,在人類的工業化時期,燃燒化石燃料使得溫室氣體水平大大超過了溫室氣體自然波動的水平。這真的是史無前例的情況。人類把深埋在地底下的化石燃料釋放了出來,由此增加了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同時人為方式釋放的溫室氣體成為自然氣候循環中的一部分并達到頂峰。

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因范文6

6月末,美國眾議院通過了《清潔能源安全法案》。如果參議院能批準與之類似的法案,這將成為美國控制碳排放領域最為重要的立法。

這一法案的核心條款,是在2012年啟動的名為“總量控制與排放交易”的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機制。這一機制,將對企業二氧化碳和其他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設置額度。

這一法案的目標是,到2020年,將美國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17%;到2050年,進一步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83%。

一些環保人士對這一法案提出批評。他們認為,2020年的減排目標定得太低,并且時間也太晚。但是,我認為,合理的溫室氣體減排政策,開始的時候步子不必邁得太大;可以在全球變暖的跡象更明顯時,再采取更積極的舉措。

氣候變化對人類最大的威脅是急劇的氣候變暖,對全球造成劇烈危害,而這一情況出現的可能性當前尚無定論。人類適應相對溫和的氣候變暖,可能只需要付出相對較小的代價。

今后十年里,將會有更多的信息幫助我們判斷,是否需要采取更為積極的措施來應對嚴重的氣候變暖。如果確實需要這些舉措,那么,減少碳排放和增加碳存儲的努力,就應該超過眾議院法案中的目標。同時,如果全球氣候只發生溫和的變化,那么,可以適當降低2050年減排80%的目標。

溫室氣體減排開始時,步子不必邁得太大的另一原因,是需要確定歐洲以外的國家應該為減排付出多少努力。

今后十年,美國、歐洲和發展中國家,將是溫室氣體最主要的排放國。如果“金磚四國”(巴西、俄羅斯、中國和印度)不采取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美國也許需要重新考慮它愿意付出多少努力。如果美國減排舉措越多,而美國企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越多,那么,就有必要重新考慮美國的減排政策。

接下來的十年,在確定全球變暖嚴重程度的同時,美國也應該大力投資于碳減排和碳存儲領域的突破性技術。

這些努力的目標應該是,一旦證明有必要在短時間內大力減少碳排放和增加碳存儲,美國研發的這些技術將能夠得到快速運用,并且不需要太高的成本。

參議院的法案提議設立碳存儲研發集團,并為這一集團每年提供10億美元用于相關研究。考慮到今后可能有必要對全球變暖作出快速反應,這些錢也許并不充裕。

根據參議院的法案,在今后十年里,幾乎所有的碳排放額度都會被直接分配給企業,而不是拍賣給出價最高的競標者。

但是,用于拍賣的額度會逐步增加,直到絕大多數額度都通過拍賣分配。很多經濟學家對今后數年免費發放排放額度提出批評,認為這浪費了提高聯邦政府收入的機會??紤]到今后幾年聯邦政府將面對巨額財政赤字,拍賣排放額度也許是當前增加聯邦政府財政收入的最好辦法。

但是,如果政府一開始就將排放額度拍賣,而不是將大部分額度給予受影響最嚴重的產業,這一立法也許無法獲得足夠的政治支持。這是當前的政治現實。高能耗企業在政治領域有很大的影響力,它們會強烈反對開征碳稅,因為這會減少它們的利潤。排放額度拍賣的實質就是一種碳稅。

經濟學家通常認為,增加一個新稅種后,如果政府的支出可以保持不變,就可以減少其他稅收。這一假設在用來分析問題時通常是可行的,但在政治上也許并不現實。一個新稅種帶來的財政收入,也許會被用于彌補增加的財政支出,而不是減少其他稅收。

以拍賣碳排放額度為例,如果政府將額外的財政收入浪費了,或者額外的財政支出扭曲了家庭和企業的行為,那么,還不如將排放指標先直接分配給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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