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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體制的改革范文1
[中圖分類號]D93/9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5)01 ― 0031 ― 02
當今全球化趨勢要求我國不僅要有國家經濟實力,還要能夠融入國際社會認同的司法價值理念,這同樣決定著國家在世界舞臺上的地位。所以,認真研究和吸收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
一、中法司法體制比較
縱觀世界范圍內司法體制較為成熟的國家,法國與我國同為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有很多司法傳統的共性,在訴訟觀念上也有一定的相通之處,有著共同的訴訟傳統與訴訟心理,如兩國都存在職權主義訴訟結構傳統。所以,加強法國司法體制的研究對中國司法改革有現實的借鑒意義。
(一)司法權配置比較
法國司法權配置體現出司法權力的監督制衡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法國檢察權對審判權的高效法律監督,以及法院預審法官對重罪案件的偵查監督。法國檢察官設置在法院內部,但卻獨立于法官,行使司法檢察權。這種設置方式獨具特色,以打破距離和部門限制的優勢更便捷的監督司法審判。我國審判權和檢察權分屬法院和檢察院兩個部門,在信息獲取方面存在不對稱現象,檢察機關不能實時監控審判機關的工作進度和審判結果。受制于部門行政管理、人事考核關系的局限,兩者的監督效率和效果也會大打折扣。二是在刑事案件偵查階段司法權的相互制約。檢察官對警察的指揮調度有效防止警察濫用武裝強制力,這與我國公安機關強制偵查權不受限制體現出的偵查權獨大現象形成鮮明對比。我國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享有幾乎不受限制的強制偵查權,對于拘留、監視居住、取保候審、搜查、扣押等措施可以自我授權、自行實施,逮捕乃至隨后的羈押也盡是由檢察機關審查批準,法院無從介入??梢姡覈痉嗔Ω嗟氖亲⒅嘏浜隙皇潜O督制衡。如: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二)審判體制比較
法國法院系統比較復雜,由三大系統組成:普通法院系統、行政法院系統及在兩大法院組織系統之外的爭議法庭和特別高等法院。通過對法國審判體制的考查我們看出,普通法院系統的設置方式提高了審判效率,突出了審判工作細化分工,強調專業性。尤其是設置眾多處理突出社會問題的專門法庭,如商事法庭、勞動法庭,均由非職業法官組成。職業法官審判組織也突出了分工的專業性,如:“初審法庭主要是調解民間糾紛和審理訴訟標的在5000法郎以下的民事案件。而警察法庭則是審理法定刑為2個月以下監禁或者6000法郎以下的違警罰金的刑事案件。”〔1〕行政法院系統主要審理行政機關和民告官糾紛等等。這種突出強調專業性的法院系統設置方式能夠提高審判效率,快速化解社會矛盾,最大程度實現司法審判的公平公正價值。
法國司法獨立性極高,尤其是法官獨立并實行責任制。審判方式一般是法官獨任審判,復雜案件時合議審判,不存在庭務會議、審判委員會、院務會議討論決定案件的情況。法國法官責任制更加凸顯了法官獨立性。為確保司法獨立,管理法官、檢察官,專門設立司法委員會。該委員會的職能主要是和法國總統共同確保司法獨立,同時擁有任命、監督和制裁司法官的權力。
(三)法官教育和培養模式
法國國家法官學院是國家的法官基礎教育和繼續教育機構,為教育性事業單位性質的國家行政機構,所有法官都誕生于該校并接受終生教育。法官學院基礎教育的培養目標是職業化、精英化的法官。與注重實踐性的教育方式相適應,法國法官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實行以兼職教師為主,專職教師為輔,法官教法官的基本策略。它的授課方法是圍繞教育學員掌握審判專業技能,提高其職業素養和辦案能力。法官學院使法官的法律理念整體統一,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了法官的整體素質,實現了法官職業化、精英化。
我國法學教育因為學院層次不同而呈現多層次性,其師資隊伍、教學條件、培養規格、學習年限、課程設置和生源素質等諸多方面差別太大。我國司法考試本身存在的問題也不利于法官教育的精英化和職業化。成為法官需要統一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兩項考試,公務員考試的設置明顯反映了法官的“官”的身份強調,而體現“法”的司法考試由于內容和形式上缺陷畢露而難以承擔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的選拔重任。
(四)司法行政體制比較
我國由于司法機關在人財物等方面都受制于同級地方政權,憲法確立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無法實現。法國司法行政事務實行統一歸口管理,由司法部和司法委員會對行政、人事統一管理,由最高司法會議充當紀律檢查委員會,而且法院系統所需經費均由中央財政統一保障。這些確保了司法獨立、司法公正的實現,避免了因為同級人財物管理而影響法院獨立、法官個人審判獨立。
二、我國司法體制改革路徑
(一)司法權力從分立配合走向監督制衡
我國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三主體的司法權配置和運作方面的改革重點是從分立配合走向監督制衡。首先,針對偵查權獨大現象,應貫徹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嘗試建立偵查權檢警一體化,并建立司法審查制度。對強制偵查措施的實施必須有法律明確規定,即使采取強制偵查措施也應注重比例原則。學習法國檢警一體化經驗,可以將公安機關中的負責治安管理的治安警察與負責刑事案件偵查的刑事司法警察分立,將后者按照檢警一體化的思路,劃歸檢察機關管理,在防止公安濫用偵查權同時,能夠讓檢警組合成為一個強有力的控方整體。同時,法院、檢察院有司法審查權,建立起司法權對偵查權的審查機制,利用司法審查原則,形成司法權對偵查權的制衡機制。
法院和檢察院建立聯系人制度,通過同級檢察院向法院派駐司法檢察聯系人的方式更好行使對審判行為的監督檢察。借鑒法國經驗,檢察院派駐的檢察官人事、財務關系仍然歸檢察院,不受法院控制。派駐檢察員有權旁聽審判活動、列席法院會議,并且對審判活動實行連續性監督,及時向所屬檢察院匯報檢察情況,以保證檢察權的有效實施。
(二)審判體制改革
審判效率的提高是審判體制改革的關鍵目標之一,正所謂遲來的公正也代表不公正。法國司法效率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大量由非職業法官組成的專門法庭,這跟我國建立的大調解制度有異曲同工之妙。大調解制度就是為了分流大量基層法院無暇處理的案件?!八^我國大調解制度,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政法綜治部門牽頭協調、司法行政部門業務指導、調處中心具體運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整合各種調解資源,對社會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理制度。”〔2〕其目的是將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其他各種調解資源整合在一起,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借鑒法國對專業法庭的管理模式,對這些民間調解機構正確組織引導是目前的重要任務。
審判效率提高的同時也要注重審判公正的保障。審判公正性有賴于法院司法權內外獨立性,外部獨立主要指法院獨立于人大、行政機關和黨委部門,內部獨立性主要就是法官獨立。法官獨立在制度設計上需要多管齊下,關鍵環節是完善現行民主集中決策制度,健全審判委員會運行機制,廢除院庭長審批或決定案件的制度。但是法官獨立帶來的自由裁量權濫用現象如何克服?有學者提出實行法官責任制。“法官責任制是在嚴格界定錯案范圍的前提下,追究主審法官的錯案責任,使法官的審判活動對法律負責、對當事人負責、對自己負責。”〔3〕實際上,法官獨立更需要法官自身素質的提高以及司法行政體制的深化改革。
(三)法官的培養路徑
法官培養路徑應該是普通高校的法律基礎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結合,實現法律教育的高質量和統一性,踏上法官培養的精英化、職業化道路。先由普通高校完成法律基礎理論教育,然后由高等職業院校承擔類似法國法官學院的角色,完成法官任職的職業基礎教育和繼續教育。因為從培訓方式上,法官職業培訓強調不同于古板的學院式授課方式,而是富有職業特點的獨特的培訓方式。高等職業院校辦學理念“工學結合”注重實訓,與法官職業教育方式有高度默契。具體來說:
首先是普通高校對法律基礎教育的完成。這個階段重點完成法官的素質教育任務。不僅是法律理論知識的掌握及個人法律能力的培養,更重要的是道德觀點的培養。法官的自由心證多是憑借法官的良心即道德觀念來判斷的,所以法官作為人的道德塑造更為重要。另外,法律信仰法律信念的樹立也是這一教育階段要完成的使命,不相信法律的法官不可能是一個稱職的法官,法律信念對法官來講就是一種人生的信仰。
然后由高職院校完成法官職業教育的培養。高職院校利用社會實踐基地,尤其是公檢法實訓基地的優勢,完成法官職業培養的目標。教學計劃大體分四個學期。第一學期,在企業、行政機關等司法機構以外的單位實習,通過增加社會認識理解司法工作性質。第二學期,在學校內對有關司法技能、業務知識及合作部門的業務知識進行培訓。第三學期,在法院、監獄、警察局、律師事務所實習并協助辦案。第四學期,專業化的教學階段,主要在學校和法院學習,通過教育培訓努力實現技能與理論結合。
(四)司法行政體制
我國的司法行政體制也應該實行司法機關垂直領導體制,法官的任免和管理應區別于行政公務員,凸顯法官職業化。財政經費保障方面,由司法部提出獨立預算,中央財政統一撥付。使法院在人、財、物方面脫離地方,打破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保障實現司法獨立。
〔參 考 文 獻〕
〔1〕 吳玲.法國司法體制〔J〕.中國司法,2005,(06).
司法體制的改革范文2
關鍵詞:文化體制改革;文藝院團;發展
一、當前我國文化體制改革的現狀分析
相對于世界文化強國、大國而言,我國文化產業尚不發達,文化事業尚不完善,總體呈現出文化體制相對滯后的局面。我國文化體制雖幾經改革,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且有成效,推動了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朝和諧道路前進,但因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和意識形態的影響,人們堅守著閉關自守的文化意識,尤其是全社會對文化建設關注度不夠,最終致使文化改革長期呈若隱若現的態勢,改革力度不夠、進度緩慢,文化體制改革的目標任務與具體實踐難以同步而行。盡管我國對文化體制的改革工作可以追溯至1980年2月,全國文化局長會議初次提出要堅決地有步驟地改革文化事業體制,改革經營管理制度。爾后改革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就。2014年,文化部最新數據顯示,文化產業與文化市場均得到了提升和推進。如,中央財政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支持6.73億元;全國文化市場經營單位,從業人員132.32萬人;營業收入1613.52億元;但是長期以來,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不分,一切均按照文化事業單位管理模式運行,未能實現徹底的“事業型”向“市場型”轉型,文化市場經營性地位不突出,行政權力干預越線,難以做大、做強、做活文化產業。此外,還存在文化管理機構職能不明確、文化市場運行機制失靈、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健全等諸多問題。
綜上,無論從力度還是成效看,文化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無法媲美,改革過程中有許多新的問題和矛盾亟待解決。
二、新形勢下我國文化體制改革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一)機遇
事物的發展往往是沿著合乎規律、符合人類利益的方向運動的。誠然,當前全面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這一重大舉措也是順應時展要求和人民文化需求做出的,我們必須搶抓機遇,迎接挑戰,積極推動文化大繁榮大發展。一方面,國家和社會開始高度重視是改革的根本保證。另一方面,全球化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是改革的根本動力。毋庸諱言,任何領域的改革,都必定引起這樣或那樣的阻礙。隨著全球化時代的到來,各種國外文化思潮不可避免地對國內文化提出挑戰,迫使我們不得不吸收外國先進文化,同時也必須對自己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加以整合傳播至全球,來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的競爭力。一定程度上,主動地給“所謂世界潮流的意識形態”有力的回擊,鞏固了意識形態在文化領域的主導地位。此外,隨著國家的富裕程度和個人財富的增長,人們物質資料消費支出占整個消費支出的比例呈遞減趨勢,相反對精神資料的消費會呈現遞增甚至是加速度式的增長。如今我國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要求迅速增長,由此,國家和社會有責任對文化投入、消費等加大關注力度,使之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挑戰
文化的發展有其自身的獨特性,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獨特的文化,中華民族特有的優秀傳統文化,有其深刻的歷史影響力,尤其是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中,文化的發展需要有自我發展空間,應形成獨具特色的文化發展模式,開發出自己的品牌文化產品,逐步改革原有的依靠“政府文件、領導重視”來建設文化的路子。打造特色文化精品,實現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繁榮,根本的途徑在于創新。文化的創新受制度的制約,沒有充分調動文化藝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文化成果缺乏創新,只是簡單重復和盲目照搬照抄,創作脫離了人民群眾現實的生活,沒有民族的文化精品,文化軟實力的競爭力不強。有關統計表明,“目前我國文化產業是5300億,距離以上的理論需求(10900億元)有5600億元缺口。如果繼續以目前10%的速度增長,到2020年,僅能達到29460億元,距離以上計算的理論需求(42400億)的缺口將達到12940億元”。目前文化市場與人民群眾對文化的需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文化消費水平低、潛力低、類型單一。
三、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研究思路
通過細致分析、梳理近年來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當前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一方面,明確了改革的對象、性質、目的,實現了改革理念的突破。另一方面,總結了改革經驗,基本完成了階段性改革任務發展路徑的探索,完善了改革模式。從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最終目的看,改革尚未最終完成,還必須持續深化。
一是國有文藝院團階段性改革發展成果評估研究。評估改革發展成果,有助于總結發展經驗,明晰問題與不足,推動改革持續深化。
二是文藝表演團體行業競爭力估計體系研究。只有構建有效評估當前文藝表演團體行業競爭力發展的評估體系,才能科學、全面、客觀評估競爭力發展變化,并提出改革發展對策和建議。
三是提高國有文藝院團競爭力研究。如何提高文藝表演團體競爭力,更好地服務于社會和觀眾,加大文化走出去力度是下一階段面臨的主要任務。
四、結論
新形勢下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不僅要著眼于現階段的問題,并且要預期未來的發展,這是一個系統工程,應準確地、實事求是地結合國際文化發展形勢和國內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積極探索文化體制改革的正確路徑及長效改革機制,以期能夠使文化體制改革后的文藝院團取得全面的實質性進展。逐步構建起主流意識形態下的多元文化體系;形成“官民協調發展”的文化機制;文化投入、生產、消費機制得以發展創新,覆蓋更廣泛的文化服務者和消費者;真正讓文化人才在文化繁榮與發展中發揮應有的價值。
參考文獻:
[1]王相華.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及發展政策評估體系構建研究[J].民族藝術研究,2014,05:142-150.
司法體制的改革范文3
關鍵詞:公安院校;招錄體制改革;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0845(2012)01-0077-02
我國政法干警的招錄體制改革從2008年開始至今已有三年時間。三年的改革給公安機關選人、育人和進人機制帶來深刻的變化,促進了公安高等教育的發展,突出了警察職業教育的特色,取得了很多成績??墒窃诟母锏耐瑫r,也凸顯出許多現實問題,困擾著公安院校。本文擬對此做一些思考。
一、招錄體制改革后公安院校面臨的發展瓶頸
1 發展不均衡,部分院校招生規??s小,經費不足
目前,我國公安院校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以上海為代表的徹底放棄學歷教育改為警察職業培訓類。這類院校以市屬公安院校為主,如上海、北京等地。2)以部屬公安院校為代表,繼續保持公安專業,且面向,高中招生,同時承擔招錄體制改革的試點班培養任務類。按照2008年招錄體制改革的初衷,要逐步實現學歷教育向職業教育的轉變,壓縮高中起點普通學歷教育招生規模,逐步取消學歷教育,但由于體制和經費等原因,很多參加招錄體制改革的公安院校又恢復了面向高中的招生,如廣東警官學院、江蘇警官學院。3)參加試點改革后,公安專業停止普招,只承擔招改試點班的省屬公安院校類。如湖北警官學院和福建警察學院。這些只承擔招改試點任務的部分公安院校的招生人數逐年縮小,如湖北警官學院是2009年第二批加入招錄體制改革試點的公安院校,2009年首次招收試點班學員996名(計劃1000名),2010年招收554名(計劃600),到2011年只有154名的計劃。招改試點生的培養費用按照改革方案規定由國家全額負擔,但實際上經費不能按期撥付到位,使公安院校如果只招試點生則規模萎縮,經費保障不了,維持困難,面臨著生存的困境。
2 培養方式沒有根本改變,與實戰工作要求差距較大
公安院?,F在的培養方式并沒有根本性的改變,以往學歷教育的影子還存在。有的課程名稱換了,但教學內容沒有更新。教學方法還是以講授為主,教學方式單一。有的教師不適應實踐教學的模式,不知道如何組織教學;有的學生在常年填鴨式教學方式影響下對實踐環節無所適從。此外,在需要開展實踐教學時,學校的硬件條件又不允許。例如,實踐教學場地不夠用、不會用和使用手續繁雜等都阻礙了校園內實踐教學的開展;再如,學校與一線公安部門沒有建立常態合作機制,不能隨時根據教學需要安排學員到一線公安部門進行校外的跟班警務實踐。
3 師資隊伍建設不力,教師與一線部門雙向交流少
當前教師和教官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能滿足公安工作的需求。院校的教師大多是從大學畢業后直接到校任教的,對當前的公安工作不熟悉,尤其是非公安專業的教師與公安業務脫節較嚴重。按照公安部的雙向交流制度,盡管每年學校都安排教師到基層公安機關交流,但由于各種原因,交流教師很難真正融入當地公安機關,專業知識和技能提升的效果一般。另一方面,兼職教官沒接受過教師資格培訓,盡管實踐經驗豐富,但不懂教學,缺乏教學技巧,所講的課程效果不佳。另外,公安院校沒有和地方公安機關同身份、同待遇,因而基層部門的警察擔心不在本單位工作提拔晉升會受影響而不愿到校任教,基層部門因為工作壓力大,又不愿把真正的業務骨干派到院校擔任兼職教官。
二、制約公安院校發展的因素
1 體制不暢
一是招警體制沒有實現“入警即入校”。例如:湖北省每年有兩次招警:春季招警,錄用后經過幾個月初任培訓就能上班;夏天一次是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警。面對每年二次招警,考生更愿意選擇考上能直接上班的春季招警,而不愿選擇還要再讀兩年的招改試點。而春季招警后,夏季的招錄計劃相應減少,直接導致公安院校的招生規??s小。二是院校身份不統一。目前市屬公安院校都轉為公務員身份,省屬公安院校在招改實施后紛紛爭取轉制,但目前有的轉為公務員,有的參照公務員管理,有的還是事業單位。身份問題與教師切身利益相關,可國家沒有統一的政策規定,面對這種局面公安院校的教師人心惶惶,直接影響教學工作。三是院校與公安機關的合作體制不暢。主要表現在:公安院校與公安機關干警身份性質不同,待遇不同,分管教育訓練工作的政工部門與公安院校分離,教育訓練工作缺乏統一協調,教育訓練計劃的制訂與培訓脫節。
2 缺乏辦學的考核機制
考核是工作的導向標。目前公安教育投有形成科學有效的考核機制,表現在:一是對新警的淘汰機制沒有落實。公安院校只負責學生的教育培訓,對學生的招錄與分配沒有發言權。沒有嚴格的淘汰制度。學校對學員的管理缺乏約束力,學員考上公務員后再培訓,自以為進了“保險箱”。對專業知識和警務技能的學習毫無壓力。二是在職培訓沒有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現行的考核多流于形式,參訓人員把培訓當做休息,是離開單位到學校(基地)度假,且上不上課都能考試合格,無法達到培訓效果。
三、對策
招錄體制改革只是公安教育改革的第一步,要實現公安院校的成功轉型,強化警察職業教育特色,還需進一步深化改革。
1 理順體制。明確定位
第一,要明確招警體制,確定上警校是唯一的招警途徑。鞏固招錄體制改革的成果,用兩年制的警察職業學歷教育取代高中起點的普通學歷教育,明確只有報考警校才能當警察這一政策。公安隊伍的發展需要合理的人員梯隊結構,每年新錄警察的人數應由各省和直轄市按照本地治安狀況統一調控,入警先入校培訓兩年,以保證招警的連續性和職業培訓的規范性。
第二,應統一公安院校與公安機關的人員身份。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和公安院校的領導應由一人兼任,實現機關政工部門和所屬公安院校合署辦公。要使教師教官隊伍建設達到要求,就必須讓公安院校和公安機關的人員身份一致,同時應要求公安院校的專業教師掛靠所屬公安機關的對口業務部門。如一名公安院校治安系的專業教師,同時也應具有廳治安總隊或市局治安處(支隊、大隊)的警察身份,這樣可以保證教師與實戰部門的常態聯系。同時,要學習上海模式,讓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和公安院校的領導由一人兼任,提升教育訓練工作的地位,這會便于統籌安排教育訓練工作,科學調動及分配資源,同時能確保教育訓練經費按不低于本級公安機關業務經費5%的標準落實到位。
第三,要明確各級公安院校(培訓基地)的分工定位。部、省、地市和縣級公安院校和訓練基地要明確培訓職責和定位,相對分工又能互相配合。例如,新警培訓按“以塊為主”原則,沒有培訓能力的地方由公安部協調跨省安排,部屬院校應承擔全國范圍內的高級警官培訓和部分專項業務
培訓,省屬院校的在職培訓應以本省的高級警官、基層領導干部和業務骨干及兼職教官培訓為主,各地市州和縣市公安局應以本區域的業務培訓為主,具體落實“輪訓輪值”。
2 加強教師和教官的隊伍建設。提升軟實力
第一,要嚴格教官選拔資格,加強對教師和教官的再培訓和再教育。國外很多國家對警察教官的任職資格都有嚴格要求,以確保質量,我國可參照學習,對教官資格做出明確規定。對教師要加強實踐教學的鍛煉,堅持下派到公安一線,將此經歷作為專業技術晉升的必備條件。對教師和教官提供提高學歷、出國進修、鼓勵參加相關資格考試等再教育和再培訓的機會,提升其綜合素質。要建立輪換制,要求公安院校的教師和教官3~5年必須輪換一次,并規定任教期滿后全部回到實戰部門工作。
第二,要給予傾斜政策,提高教師和教官的待遇。為創造以教為榮的氛圍,公安院校教師、教官的政治、經濟待遇要高于同級公安機關干警。要規定教官任教期滿考核通過后必須提升一級;基層的干部提拔必須從有任教經歷的教官中產生,或者優先考慮有教官經歷的;等等。教官任教期間在經濟待遇上應給予傾斜,在正常工資之余應發放資料費和調研費等。要建立激勵機制。對積極進行課程改革、教學手段改進的教師給予獎勵。
第三,要與地方大學建立合作機制,借地方高校之力提升師資隊伍水平。公安院校要突出警察職業教育。在師資隊伍建設上以公安專業教師為主。一方面?;A課教學可以借力地方大學完成,節約辦學成本,同時也充分整合了地方資源。另一方面,為了拓寬視野,啟發思維,可以從社會大學聘請知名教授和學者做兼職教授。專題講授社會熱點問題。
3 建立警察培訓檔案,使考核結果與職務晉升掛鉤
第一,要建立個人培訓檔案并納入人事管理范疇。每位警察在其職業生涯中受到的所有培訓都應記錄在案,采用電子檔案的方式進行信息化管理,這可使教育培訓部門一目了然地掌握所屬干警的參訓情況,了解某時段本地區開展了哪些培訓項目,為后期的教育情況分析和改進培訓方式提供第一手資料。同時電子檔案管理也可避免有的警察成為參訓專業戶,有的卻從未參訓。
第二,要建立新警淘汰制度。目前我國警察每年傷亡人數居高不下,這與其職業化和專業化程度不高有密切關系。為了更好地服務公安中心工作及保護警察自身以更好地服務群眾,要嚴把警察的入門關,要設定新警合理的淘汰率。
第三,要建立科學的在職參訓與職務晉升關聯制度。首先政工部門要制定出警察的培訓表,確定每級職位和職務必須完成的培訓任務,然后建立科學量化的職務晉升標準,規定培訓修滿多少學分才能申請職務晉升,在晉升一級后又必須參加相應的培訓。把受訓納入到職務晉升的條件之一。變依靠上級提拔為符合條件個人申請,使職務晉升科學透明,激發干警參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讓基層公安機關重視公安教育培訓工作,把教育訓練工作納入常態管理。
司法體制的改革范文4
關鍵詞:商事登記;登記制度;公司監管體制
圖分類號: D922.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23-0169-02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指出,逐步改革工商登記制度,變“先證后照”為“先照后證”,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工商登記條件。筆者所在的海林市,因為改革的影響,也確實帶來了一股新的創業熱潮。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現有的監管體制在工商登記制度中顯現出越來越多的問題,出現了諸多關于公司準入及公司股權問題的法律糾紛。大量法律糾紛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市場經濟的進一步健康發展,對市場主體的交易安全帶來了風險。筆者認為,將公司監管體系融入工商登記改革框架內迫在眉睫,這也是為完善公司法律法規體系提供可持續發展空間,既要寬進又要嚴管,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一、 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基本情況
(一)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根據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自2014年3月1日起,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注冊條件,不再限制股東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出資期限。注冊資本實行認繳登記制,由股東自主約定,并記載于章程。公司設立時不再限制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占注冊資本的比例,營業執照不再體現實收資本。除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的行業外,無須提交驗資報告。這些簡政放權的舉措,有力推動了海林市各類市場主體的快速增長。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僅一個季度,該市新登記各類市場主體1108戶,注冊資本金14.72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33%、235.44%。其中,新登記企業197戶,注冊資本金14.11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84.11%、281.65%。
(二)推行 “四證合一,一照一碼”
“四證合一”是整合了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社保5個部門4項證照的審批,實現了工商1個部門窗口受理、并聯審批、統一發證?!耙徽找淮a”是將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稅務登記證號統一合并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根據源頭順序賦碼原則,采用統一的編碼規則,一份工商營業執照僅加載一個獨立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被稱作企業唯一的“身份證”。 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向新設立企業、變更企業發放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質監、稅務、人社部門分別發放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不再發放,并推動“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各部門、各領域得到廣泛認可和普遍應用?!八淖C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實行后,不僅優化了審批流程,縮短了辦結時間,激發了企業創新創業活力,更是有力減輕了企業負擔和奔波之苦。截至今年9月1日,全市已發放“一照一碼”營業執照1 400份。
(三)將“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
按照國務院,國家工商總局、黑龍江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工商登記實施了“先照后證”登記制度改革,工商登記前置審批取消和調整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精簡保留了34項行政審批制度,進一步簡化了審批手續,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全市市場主體出現快速增長態勢,極大釋放了改革紅利,激發了市場主體創業活力。海林市的地貌特征是“九山半水半分田”。這樣的地貌特征使得很多農民以種植食用菌為生,很多企業以加工生產食用菌來出口創匯。在“先照后證”改革前,很多企業核準了名稱,卻遲遲開不了業,原因是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英文QS)是前置審批,辦這一個證需要大半年的時間,在這個時間里什么也做不了,白白耗費房子租金和人員的開工費?!跋日蘸笞C”改革后,這一問題得到了極大的解決,可以說是給企業開了一個綠色通道。企業在取得營業執照之后再去辦相應許可證,既可一邊申辦許可一邊開業,又不耽誤洽談合同。
據統計,“先照后證”改革以來,2015年海林市新增市場主體2 652戶,其中,企業增長386戶,比上年同期增長6.1%;個體工商戶增長2266戶,比上年同期增長7.7%。2016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市場主體1 461戶,其中,企業增長322戶,比上年同期增長67.7%;個體工商戶增長1 139戶,比上年同期增長12.5%。
(四)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
按照黑龍江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進一步簡化了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注冊條件,允許將同一地址作為多家市場主體的住所,允許房屋產權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房產歸屬的文件作為住所證明文件,有效降低了市場主體的創業成本,使市場主體登記在法律、法規的限定的范圍內更具操作性、靈活性和多樣性。
二、改革中顯現的問題
(一)一些企業注冊資本虛高,帶來市場交易法律風險
在公司參與的市場活動中,一個企業的注冊資本多與少,常常被作為考量其實力的標準。注冊資本多,被認為實力雄厚;注冊資本少,被認為實力單薄,從而影響企業在招標和合同簽訂中能否搶占商機、拔得頭籌?;谶@樣的原因,一些企業為了簽訂合同,虛報注冊資本,出現注冊資本虛高現象,嚴重增加了市場交易的風險?!逗贤ā芬幎舜朔N行為應負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這類合同的風險,除了合同法規定的諸多無效合同,如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還有一些可撤消的合同,如欺詐、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乘人之危等。
(二)行政許可與監督管理脫節嚴重
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都把公司法定位為商法的組成部分,屬民事特別法,當然也屬私法范疇。對于公司的設立和經營活動,強調以私法而非公法手段予以調整。具體講,就是排除行政干預,依靠私法救濟手段如仲裁、訴訟等方式協調公司與股東、公司與債權人、公司與其他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公司的經營管理雖屬私權力范疇,但當私權力的行使影響到公共安全時就應當積極介入,這也符合法律確認和保障自由原則之一的公共利益干預原則。行政部門應積極主動加強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與其他相關審批部門之間在行業監管上存在一些工作脫節,往往出現市場主體已取得營業執照而未取得相關審批,卻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屢見不鮮。比如,由于工商登記取消了對食品生產的前置審批,產生了大量食品加工企業,但當他們進一步了解到食品加工業需要具備的其他審批要求不變后,大部分人放棄了繼續申請相關審批的想法,或者抱有僥幸心理,被查到了就關門,沒被查到繼續開。這樣的“黑作坊”企業,不僅給市場交易安全帶來極大風險,而且給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帶來很大危害。
三、 應對措施
(一)將公司的資本評價權交由市場,加速改進和建設信用信息公示和監管平臺
公司無論實行認繳出資還是實繳出資,它的宗旨就是誠信,真實有效地向社會公示股東認繳出資額、認繳出資期限、認繳出資方式是公司股東責任是其義務。同時,市場監管的核心目標就是提升公司資本的社會公信力。
(二)將責任厘清給各個部門,構建市場綜合巡查體系
市場監管涉及各個行政部門、涵蓋方方面面,遵循誰許可誰監管,誰審批誰負責原則,按照監管職責,確定監管內容,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建立政府牽頭的相關審批部門監管聯席會議機制,以信息化平臺為依托,實時公開監管信息,逐步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交換、利用,實現部門監管無縫連接,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將法律法規重新梳理,建立完善的商事主體監管制度
司法體制的改革范文5
[關鍵詞]高等學校; 分配制度; 工作績效
[中圖分類號]G649.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12)10-0108-05
由于高等學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水平要求的不斷提升,高等學校面臨的首要任務是如何面對新問題,面對新挑戰,積極主動地開展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實力,逐步提高學校的競爭力,為高等學校長期、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高等教育要發展,高等學校的辦學水平的提高,關鍵在于人才,在于廣大教師。西部高校地處我國西部地區,與發達地區高校相比,西部高校面臨著經濟落后,教師的生活條件艱苦,工資待遇低下,人才容易流失,教師隊伍不穩定等問題。西部高校如何面對新形勢,如何發揮自身優勢,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強烈的人才競爭中不斷穩定、持續的發展,是擺在西部高校面前嚴峻而又急迫的任務。工資分配和生活待遇是廣大教師最為關心的問題,這個問題解決的好壞,是關系到穩定和建立一支高水平教師隊伍的關鍵。目前,高等學校的教師教學工作量大,科研任務重,學生教育和管理難度增大,尤其是西部高校的教師還面臨著經濟和生活條件等方面的壓力。所以,作為教育管理者,如何通過制度和方法改革,進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逐步分解和減輕廣大教師的負擔,進一步調動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有效地提高教師的工作效率和創造性,從而提高高等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首要問題。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是高等學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其進行改革勢在必行。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是高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高等學校教育體制改革進程中難度較大的環節之一,因為它直接涉及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涉及教師隊伍的穩定和學校的穩定發展。西部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更要不斷適應新形勢,積極應對挑戰,根據自己的特點和優勢,不斷進行制度完善和方法創新。近年來,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漸得到深入,教師的工資待遇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逐步打破了傳統的“平均主義”和“大鍋飯”制度,引入了競爭激勵機制和工作績效評價體系,使職工個人的工資待遇和本人的職務、職稱、工作業績掛鉤,極大地調動了教職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收到了良好效果。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是一個長期的、艱巨的任務,需要我們依據變化的形勢不斷進行改革和完善,與時俱進。高等學校的薪酬制度,一些方面仍然沿用計劃經濟的模式,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弊端。目前,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要完成職工的工資改革,將教職工的工資待遇與他們的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業績聯系起來,建立行之有效的人事分配與工作績效有機結合的評價體系,使二者相互影響、相互促進,不斷得到完善。
一、目前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相對滯后
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在不斷進行和深化,人事分配制度也在不斷改革和完善,但是,與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改革相比較,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相對滯后。雖然目前高等學校教職工的收入分配也打破了傳統的計劃經濟運行方式,制訂和建立了相關的分配制度,但是,目前的人事分配制度不能真正體現動態管理,不能真正體現工作績效、貢獻大小與收入多少之間的公平及優勞優酬,職稱職務占的份額相對較大,廣大教職工的收入水平相對較低等,尤其是對于青年教師,其崗位津貼的激勵作用很有限,優秀專業人才的收入待遇仍然比較低。人事分配制度中一些問題和矛盾非常明顯和突出,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亟待解決。出現這種問題當然是由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難度較大,問題比較多,情況比較復雜,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沒有完全跟上高校教育體制改革的步伐,其改革相對滯后,理念和觀念落后,“平均主義”、“大鍋飯”思想嚴重,對教職工工作業績評價體系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因此,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緊要任務是建立一種能夠真正體現人才價值、崗位職責價值和工作績效價值的人事分配管理制度與工作業績評價體系有機結合的動態管理體制。
(二)傳統觀念和思想的束縛
現今,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中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大鍋飯思想”和“平均主義”仍然有很大程度的體現,管理觀念和管理思想仍然不同程度地受到傳統觀念和思想的束縛。思想不解放,觀念不更新,就難免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束縛手腳,瞻前顧后,妨礙改革進度。因此,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打破傳統觀念的束縛,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徹底沖破平均主義和“大鍋飯”思想的束縛,真正確立高等學校按崗位職責完成情況、貢獻大小、工作業績大小等進行收入分配,進一步強化按勞分配的原則。學習和借鑒國際名校的經驗和做法,徹底打破傳統觀念的束縛,使管理者具備全新的思想和觀念,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
司法體制的改革范文6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起草《關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與工作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馬上就要下發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副主任蔣惠嶺對《望東方周刊》說。
十七大對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做了戰略部署。2008年底召開的全國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會上,最高法提出了司法改革的10項任務。近日,由最高法牽頭實施的12項改革任務也將確定。
“這標志著我國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的全面啟動。”蔣惠嶺并未透露12項改革任務的具體內容,“現在方案還在研究階段,還是保密的。”
不過他告訴本刊記者,這12項改革任務是在去年提出的10項任務的基礎上衍生而來,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處處體現從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出發,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以促進社會和諧為主線,加強權力制約監督。
三個“五年”
已經對外公布的新的司法改革重點任務中,有一部分是需要制定新的改革方案,比如司法管理制度改革、量刑程序改革、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改革、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等;還有一部分是在原已制定的改革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如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等。
蔣惠嶺說,在上世紀90年代以前,司法改革基本處于“鋪路階段”。最高人民法院從1999年起開始全面、系統地對司法改革進行統一部署,標志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我們叫它‘第一個五年改革綱要’。”
2002年召開的十六大上,確定了司法體制改革的任務。2004年起,司法改革進入了“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時期。
“2007年提出繼續深化司法改革,它也是我們國家政治體制改革的組成部分,所以中央進行了自上而下的部署?,F在我們馬上要公布的《實施意見》,可以說類似于第三個五年綱要。”
這3個五年里,改革的側重點也各有不同。
2003年以前是審判方式、工作機制、程序把關上的改革。在恢復重建的基礎上,理順了一些關系,解決了一些基本問題,比如法官制度的建立和法官素質的提高。
第二個五年,司法改革進入探索階段,主要注意力轉向改革司法機關人財物的管理體制、改革司法程序等方面。
第三個五年則是深化階段,在過去提出的工作重心上繼續往前走。
提升法官權威
在龐大的司法改革系統中,最高院司法改革辦公室充任了“協調者”的角色。
“最高法牽頭的這12項改革任務很艱巨,我們的時間也很緊迫。前一階段,院內各牽頭單位已經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選擇了一批精兵強將,跟協辦單位共同組成了各個項目的課題組?!睋?,12項改革任務的總體方案已報送中央政法委。
對于外界矚目的問題,如量刑、司法公正、法官自由裁量權、司法透明等,蔣惠嶺也是感觸頗多。
“每一項改革措施,都要克服來自各方面的、與公平正義原則不吻合的力量。決定司法公正的因素有很多,根本的辦法是要從體制上保證,讓司法機關能吸引社會上最優秀的人,保證這個最基本的價值體系?!?/p>
蔣惠嶺覺得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提高法官的地位?!霸谄渌麌乙彩且粯?,法官要是沒有這種權威的話,公正的標準就變得多元了?!?/p>
蔣惠嶺把法官和法律的關系形容為唱“雙簧”,“法官要不折不扣地把法律表達出來,否則法律會就被曲解,被不確定的情感化的東西取代。所以加強司法職業保障,是這次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
對于更深度的司法透明,蔣惠嶺也充滿了期待。
“很多地方法院把審判結果‘上網’,法庭對公眾開放,但大家還是覺得透明度不夠,說是‘沒有用的東西全公開了,最有用的部分都沒有公開’,這話雖然刻薄了點,但也不是沒有道理。法庭上那一點時間,那一紙判決‘透明’了,但是庭審前后的情況大家并不知情。在這個問題上,確實還有很大的差距?!?/p>
他說,這一輪司法改革里,增強司法透明仍是重點,希望未來5年有所改觀。
“水到渠成”
蔣惠嶺覺得,在司法改革推進中,困難之一是制度設計。在這方面,他認為地方法院功不可沒。
“司法改革辦公室不可能一拍腦袋就想出一個方案。很多改革措施,都是來源于地方的實踐。我們也會拿一些改革方案,先在地方試點。”
但是,蔣惠嶺也表示,很多地方改革和當地環境、當地法院的情況都有直接關系,所以未必能普遍適用。
“司改辦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協調全國司法改革的步伐,發現跟法律要求不太一致的,或者是新做法但是不符合改革方向的,我們也會馬上阻止?!彼f。
在蔣惠嶺來看,中國的司法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叭菀赘牡亩家迅牡貌畈欢嗔?,剩下的都是一些硬骨頭。而且司法體制改革跟各種社會制度摻和在一起,尤其是和政治體制改革息息相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