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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財政、稅收政策,加強稅法普法教育,強化財政收入監管,堵塞征繳漏洞,確保各項稅收應收盡收,在全市營造公平、和諧的財稅環境,提高納稅者自覺納稅意識。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2007年至2012年6月期間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納稅情況,對某些重大問題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整治重點
1.查清2012年21個市重點項目情況。主要對伊科思新材料等15個重點建設項目和利群購物中心等6個服務業重點項目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掌握項目基本情況,開展稅收分析預測與監控。
2.對個體工商業戶進行稅收排查。對個體工商業戶的經營規模、經營地點、經營行業及同行業對比營業額進行全面分析,按照賬管戶、票控戶、稅控戶、查認戶分類,確定稅收標準。
3.對從事房地產開發、建筑安裝、裝修裝飾等企業的稅負進行檢查評估,重點是對偷逃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及營業稅的企業和業主進行集中清理整頓。
4.對藥品經銷行業、交通運輸業、非居民企業納稅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5.對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企業個人所得稅零申報戶進行清查。
6.對農產品等重點行業進行專項納稅評估及清查。
7.對總分機構納稅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三、工作安排
本次財稅秩序整治工作自2012年8月中旬開始,至10月底結束。分為3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與普查階段(8月16日至8月31日)。財政、國稅、地稅、監察、廣播電視等部門,負責認真做好本次財稅秩序整治活動的思想發動和輿論宣傳工作。廣泛開展財稅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加強稅法普法教育,并通過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等形式,鼓勵和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國稅局、地稅局以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對轄區內的工商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納稅登記情況進行全面普查登記,摸清底子,建立臺賬。
(二)重點整治階段(9月1日至10月20日)
1.制定具體檢查方案。根據財稅秩序整治重點,擬定需進行重點檢查的企業,由財稅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門力量開展重點檢查。國稅、地稅、財政及監察部門要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制定具體詳細的重點檢查工作方案,包括擬定的重點檢查企業名單、檢查組的劃分及工作分工、檢查組人員名單等內容。各有關部門要將重點檢查工作方案于8月26日前報送市財稅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開展重點整治工作。根據重點檢查工作方案,國稅、地稅、財政部門負責對重點納稅企業進行清查整頓。深入企業逐戶調查,全面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偷稅、漏稅和騙稅行為進行清理整頓,達到查處一戶、整頓一戶的目的。發改、城建、國土、工商、監察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建立橫向一體的聯動機制,確保整治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3.集中進行處罰處置。對重點整治階段查出的問題,要從嚴處理,除補交稅款、加收滯納金外,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肅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三)總結階段(10月21日-10月31日)。對本次整治活動進行全面分析總結,針對稅收征管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完善征管措施,達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目的,使整治活動成果真正體現在地方稅收的增加上。同時,對在稅源普查與財稅秩序整治工作中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推諉應付、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
四、職責分工
(一)市財政局:負責對耕地占用稅、契稅以及鎮級引稅情況進行清查,負責整治活動的日常組織協調及數據匯總工作。
(二)市國稅局、地稅局:
1.根據工商局提供的工商登記情況,會同鎮級協稅護稅組織,對我市的工商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摸清底子,建立臺賬。
2.對重點稅源企業進行全方位稽查,核實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稅款繳納、發票管理及其它各類涉稅信息,并錄入建檔,實行動態監控。對出現“低稅負”、“零稅收”、“長虧不倒”以及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利潤的企業,進行重點稽查,對核算不實的,依據《稅收征管法》實行核定征收。
3.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對不按時據實申報、故意偷漏稅企業進行嚴肅處理,對核算不實的實行核定征收。
4.對企事業單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其他應稅收入進行全面清理,對不按時申報和不申報的企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對個體工商業戶納稅情況進行清查,對未達起征點以及稅負偏低的個體工商戶進行稅收定額核定,確保稅負公正、公平、合理、合法。
(三)市發改局:負責提供市重點項目核準、備案、審批及投資等情況。
(四)市城建局:負責提供市重點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項目招投標情況、項目工程竣工驗收信息等。
(五)市國土局:負責提供市重點項目供地情況信息,包括權利人名稱、土地權屬狀況、土地轉讓出讓合同或協議、土地價格、供地批文、土地證發證情況等。
(六)市工商局:及時提供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信息,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做好稅源普查工作。
(七)市監察局:配合各部門開展整治工作,對有違法違紀問題的單位或企業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八)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發動本級協稅護稅機構,積極配合稅務部門搞好鎮、村兩級稅源清查,摸清底子,加強稅收征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為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孫利國市長任組長的市財稅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發改民、公安、監察、財政、城建、國土、國稅、地稅、工商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具體負責做好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次財稅秩序整治活動的重大意義,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認真履行部門職責,切實把財稅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導思想
以“關注民生、關愛環境、關心安全”為指導,堅持“疏堵結合、教罰并舉、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理念,整治露天燒烤,一手抓依法取締,一手抓合理疏導,通過加大宣傳、執法和管理力度,全面推進露天燒烤整治,進一步解決露天燒烤影響環境衛生、食品衛生、交通安全、油煙擾民等群眾關心的熱、難點問題,實現“徹底取締”和“規范經營”兩個目標,努力建設環境優美、社會和諧、健康向上的文明。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使各露天燒烤排檔經營存在污染道路、噪聲擾民的問題明顯減少。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優美整潔的生活環境。
三、整治時間: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0日
四、整治范圍:市內沿街門店占用道路室外燒烤、流動燒烤攤點以及非法占用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性燒烤和休閑燒烤的行為。重點整治沿街門店室外燒烤、流動燒烤等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存在安全隱患和影響居民生活的露天燒烤行為。
五、整治步驟:
(一)宣傳準備階段:各中隊對各自轄區內所有燒烤排檔經營業戶進行調查,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二)限期整改階段:對違法、違規、經營無序的燒烤排檔下發《行政處罰先行告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階段:對拒不履行《行政處罰先行告知書》內容的露天燒烤排檔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六、整治內容:
(一)固定門店的露天燒烤。固定門店應在室內進行燒烤,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燒烤經營。要結合日常執法巡查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對固定門店的露天燒烤行為發生時間、地點、店名等信息進行取證,選擇商戶消費人員較少時,開展“非現場執法”工作,下發書面通知,責令限期整改,規定時限內拒不整改者,除沒收其經營工具和經營物品外,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屢教不改、嚴重擾民且拒不配合執法的,要公開曝光,堅決予以取締。
(二)流動燒烤攤點。要掌握轄區流動燒烤攤點的分布情況、經營時間、攤點規模等,通過采取錯時執法、集中檢查、定崗固守等方式逐步予以取締。對流動燒烤攤點多發、易反復的重點、難點區域,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遏制流動燒烤攤點蔓延趨勢。
(三)休閑燒烤行為。對占用公共場所(公園、沙灘、廣場)進行休閑燒烤的行為,要通知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及時進行有效勸阻和管理;對少數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出租場地供游人從事休閑燒烤的,對破壞市容秩序、影響環境的由城管執法、環保部門予以查處;對不聽勸阻、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
(四)燒烤規范區。相關部門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見的基礎上,科學規劃設置燒烤規范區,有序疏導流動燒烤攤點,有條件的可規劃打造特色燒烤街,對已有燒烤區要加強規范管理,做到既滿足市民需求又實現規范管理。
六、整治方式
(一)堅持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結合的方式。各執法中隊要結合轄區實際,自行組織對露天燒烤的日常整治。
(二)堅持分類整治和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要區分固定門店露天燒烤、流動燒烤攤點、休閑燒烤行為等,采取不同整治方式,務求整治成效。改變過去僅采取宣傳教育、規勸整改的方式,代之以罰款處罰和沒收工具。對固定門店露天燒烤行為,特別是屢教不改、嚴重擾民且拒不配合執法的,依法履行執法程序,堅決罰款處罰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流動燒烤攤點,要依法沒收燒烤爐具、食品原料、支護的棚廈、桌椅板凳等,堅決予以取締。
(三)露天燒烤是我市近期城管執法工作的重點。也是市領導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熱點,因此,各執法中隊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統籌安排轄區城管執法工作,采取錯時整治的方式,通過夜間集中檢查、延時執法、定崗固守、專門隊伍辦案等方式逐步清理取締露天燒烤。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強領導。為了加強對露天燒烤整治,按照“誰轄區、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充分認識開展露天燒烤整治的重要意義,真正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確保露天燒烤整治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廣泛宣傳。要對市區內所有露天燒烤排檔的業戶逐一通知,做好宣傳教育和警示告知工作。同時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和方式,加大宣傳力度,調動廣大居民參與整治露天燒烤的積極性和自覺性,進一步營造整治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三)長效監管。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采取重點監控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跟蹤監管,對居民反映強烈的居民區內露天燒烤要進行重點預防,對責任區內出現的戶外燒烤行為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清理。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市相關會議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重大事故教訓,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進一步開展全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確保全鄉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及時間要求
(一)重點排查(2020年11月-12月)
1、人員密集場所(舞臺、衛生院、學校、幼兒園、敬老院、公共活動場所、旅游和宗教活動場所)2、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擅自將住房改變功能結構作為經營場所的房屋;(旅館、飯店、商場、超市、網吧等)3、擅自加層夾層、分隔房間、改擴建,以及裝修過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墻的房屋;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廠房);5、存在建筑安全隱患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等;6、在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7、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老舊土坯房、土木結構房屋;8、各類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住房;對以上重點房屋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立查立改。
(二)重點整治(2020年11月-2021年5月)
對此類重點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全部完成整治工作。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5月)
完成對此類重點房屋之外的村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全鄉農村住房檔案和錄入房屋綜合信息,逐步完善房屋登記數據庫。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0月)
基本完成全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實現全鄉房屋數據化管理。
三、責任落實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各單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臺賬,進行整治,對賬銷號,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領導小組報告。各村、各單位要按照鄉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進行排查整治工作,
(二)分管領導要履行監督指導責任,對分管領域范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程指導、服務,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三)房屋(含廠房)所有人是房屋管養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類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四、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各村、各單位要成立排查工作小組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開展本區域內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筑、危險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等。(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房屋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3)危險建筑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外掛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全鄉分兩條路徑排查;(1)區域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飯店)、人員密集場所、旅游、宗教活動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車間和職工集體宿舍等路徑排查。(2)各村村民的自住房、集體及村民的老舊房屋的路徑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建立房屋檔案,進行數據錄入。各村、各單位排查人員要逐房填寫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檔案,并進行數據錄入。
(二)實施精準整治。各村、各單位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各村、各單位要根據排查結果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鑒定建議。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停止使用。
2、各村、各單位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3、各村、各單位要根據研判和鑒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
4、鄉安全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要對照整改清單,對各村、各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予以銷號。鄉、村要建立重點整治臺帳,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鄉政府成立由鄉長任組長,二級主任科員(分管安全、企業)、副鄉長(分管城建)任副組長,其他分管領導、各村書記、主任及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人員具體負責分管區域的排查整治指導、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城建辦公室,負責統籌相關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一、專項整治的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道路交通、道路運輸安全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落實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強化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和落實隱患排查整治為手段,以遏制客運車輛較大以上事故為目標,突出重點,明確任務,集中整治,促進全市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公路客運、公交客運、旅游客運企業安全監管,促進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完善道路客運企業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和安全管理體系,排查治理解決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較大以上道路客運事故發生,努力實現我市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
三、專項整治的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及其工作職責
成立市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市集中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協調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市安監局:牽頭組織專項行動工作,指導協調客運企業開展隱患整治工作,具體負責道路客運企業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情況,負責組織三部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工作的考評驗收。
2.市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組織道路客運企業開展隱患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治道路客運企業及其駕駛人、車輛、場(站)的事故隱患。
3.市公安局:具體負責道路客運車輛路面的安全監管,依法查處客運車輛行駛中的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客運車輛事故隱患。
四、專項整治的方法步驟
專項行動時間:從2011年4月至6月底,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底前,各地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由各縣區安監部門負責牽頭,召集交通、公安等部門負責人,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落實工作人員,制定具體專項整治方案,動員部署專項行動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底至5月底,各縣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將專項整治方案及有關要求貫徹落實到所有道路客運企業。道路客運企業要成立隱患整治領導小組,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一般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客運企業落實專人負責,確保不發生客運事故。同時,要將重大隱患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備案。
(三)集中整治階段:6月上旬,各縣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客運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及隱患整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各地上報的重大隱患,集中開展整治,確保重大隱患整治全面徹底。
(四)總結提高階段:6月下旬,各地對已開展的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評估,形成階段性成果,并提出繼續深化完善的意見和建議。期間,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對于工作不落實、專項整治不力的,將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
五、專項整治的范圍和重點
(一)專項整治的范圍
公路、公交、旅游客運企業及其駕駛人、車輛的隱患整治。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
1.客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情況,各類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和日常安全檢查情況。對不具備安全運營條件、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道路客運企業,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2.客運駕駛人資質情況。嚴查客運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從業資格、參加安全學習和培訓情況,是否存在駕駛人駕駛資格與所駕車型不相符的現象。
3.客運違法駕駛人情況。嚴查客運車輛駕駛人超速駕駛、超員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查客運駕駛人的違法處罰、清理違法記分和事故信息情況,對客運違法駕駛人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停班或辭退等處理措施。
4.客運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是否建立所屬車輛隱患排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是否落實專人負責車輛安全工作,并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二級維護和定期參加機動車安全年檢,是否落實客運車輛交通違法抄告和轉遞制度。
5.客運車輛動態監管情況。是否利用衛星定位監控平臺,加強車輛動態監管,并及時提醒和糾正客運車輛超速和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
6.客運場(站)安全管理情況。道路客運汽車場(站)是否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安全檢查人員,嚴格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開展道路客運隱患專項整治行動是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有效預防道路客運事故的具體行動。各地安監、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結合本地客運企業安全狀況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工作方案,明確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步驟、方法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各級領導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及時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的焦點和難點問題,確保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各縣區交通運輸、公安交管、安監部門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緊緊抓住本地道路客運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突出重點,注重方法,抓出成效。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專項行動工作計劃,認真開展工作,既要抓住道路客運事故多發時段、多發路段等關鍵環節,也要抓住與日常安全監管、推進道路客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工作中,要做到深入細致、不留死角,努力遏制道路客運事故的發生。各縣區專項行動工作計劃應于4月底前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5
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斷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滅火和應急救援體系,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在全市教育系統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資料,提供參考,歡迎參閱。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冀教安〔2020〕10 號)和邯鄲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部署,決定開展2020年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F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
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斷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滅火和應急救援體系,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在全市教育系統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建立
健全各項消防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積極推進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重點區域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應急預案、消防演練制度等。
(二)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齊抓共管”的原則,強化學校主體責任和教育行政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把消防安全職責細化到每個崗位,形成齊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做到職責明確,分工明晰,責任到人。要緊抓消防工作重點環節、重點任務,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工作落實,不斷提升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切實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學校要認真開展包括消防知
識在內的課堂安全教育,中小學做到公共安全教育“課時、教材、師資、計劃、考核”五落實。充分利用官網、官微、校園廣播、宣傳櫥窗、黑板報、微信群等宣傳陣地,普及消防知識及防災自救基本技能。通過開展“尋找身邊的火災隱患”活動,提高師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護的能力,防患于未然。組織開展上好一節消防課”主題教育、滅火逃生疏散演練、消防主題班會、演講比賽、兒童消防作文繪畫大賽和消防進軍訓等活動,進一步拓展師生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消防知識水平,增強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提升應急疏散和逃生技能。
(四)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2020 年底前,各類學校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改活動,排查整治以學生宿舍、食堂、實驗室、教室、圖書館、會議室等人群集中場所和磚木結構建筑為重點,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及時消除火災安全隱患。各學校要充分利用“河北省學校安全網格化管理平臺”全面深入排查校園消防隱患,依托平臺建立學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對排查出來的消防安全隱患,學校能夠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分類列出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按時銷號“清零”;學校一時不能完成整改或自己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方案確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同時要加強現場值守,防范在整改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所轄學校上報的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或需要其他部門聯合整改的,要掛賬督辦,爭取當地消防部門支持予以整改。
(五)積極推進學校消防標準化管理。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根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范》以及《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等相關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校園火災防控基礎建設,大力推動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建設。要針對本單位建筑物是否取得消防許可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確保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落實管控措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2020年10月底前,市教育局擬組織遴選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單位,推薦到省教育廳并在全市大力推廣典型經驗做法。
三、整治重點
全面整治學校教室、宿舍(公寓)、實驗室、?;穫}庫、物品儲藏室、配電室、控制室、鍋爐房、門房、食堂、餐廳、體育場、施工工地等重點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具體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責任不明確,職責不清楚。
(二)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未定期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
和維護保養,并完整準確記錄;未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并如實登記報告;未及時整改隱患,未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三)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使用。學生宿舍、公寓、圖書
館等人員密集場所未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應急照明裝置,或已損壞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動消防設施處于手動控制狀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火門、機械防排煙等消防設施等不能正常聯動;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壓;滅火器過期失效或不能正常使用;磚木結構的老建筑缺乏消防設施等。
(四)電器線路安裝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規范。私拉亂接電氣
線路;學生在宿舍內違規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
(五)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不暢通。疏散逃生通道、安
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被封閉、阻塞、占用;疏散逃生指示標志缺失或損壞;在門窗、逃生出口設置影響逃生或救援的障礙物;校內消防救援通道被擠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安全無小事,學校消防安全是學
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學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切實加強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把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不斷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將學校消防安全責任逐一落實到每一個崗位。
(二)加大經費投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針對實際,加大經費投入。要保證日常消防經費,確保消防宣傳、檢查、以及消防器材購置維修的基本開支。要保證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費用,經常檢測和保養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安全疏散通道、應急照明和指示標志等消防設施,使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充分發揮建筑消防設施的作用。要保證新建、改建項目消防設施的建設經費,不得因經費短缺而削減消防設施,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實基礎。
(三)加強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當地應急消防部門的聯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督促指導所屬學校及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提高消防安全人員的素質。同時,要探索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建立學校、消防隊協調互動的消防安全聯動機制,為學校預防、處理火災事故提供技術保障。
(四)強化責任追究。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深
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列入對所屬學校年度考核內容。對消防安全隱患排查不認真,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要及時通報,督促落實整改;對由于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引發火災事故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要啟動責任追究程序,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治亂、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員,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推動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針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長效機制。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的,礦山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安全平臺不少于4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最終邊坡角最大不得超過70度;我縣除昌裕糖業公司回良采石場、謝光偉采石場外全部采石場必須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作業;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對2009年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小型露天礦山,沒有按要求進行開采設計,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的,一律不予換發許可證;對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礦山,必須及時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其進行技術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進行技術改造且發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場,要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實施關閉。
8、露天取土場(磚廠)要采用機械取土作業,原則上不采用爆破作業,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規定形成自上而下臺階式開采。
(二)地下礦山(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5、每個礦井都要建立專項臺帳,詳細記錄每天風機運行情況和每次通風檢測情況。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的頂板邊幫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記錄;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為做好我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明祥(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王立齋晉崇榮陳學才
(二)制定××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點是采石場、石膏廠、金礦、鉛鋅礦山,并在四月初召開全縣非煤礦山法人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三)企業開展自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治理資金、期限和責任人,上報時間為5月30日。
(四)縣安監局要對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督促企業制定整治方案,監督企業進行整治。11月縣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縣安監局和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上級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突出安全生產環境整治,對本縣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健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一般隱患和其他問題,由縣安監局掛牌督辦。
(五)加強行政執法
1、強化行政許可工作。新建非煤礦山,要按照《普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普安監[2008]166號)要求和程序辦理行政審批手續,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能生產。
2、用行政執法手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凡是露天礦山應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而沒有推行的,地下礦山沒有實行機械通風的,頂板邊幫管理不到位的,要下達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實行停產整頓、罰款或依法提請政府予以關閉。
(六)加大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加大非煤礦山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培訓效果;在去年對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培訓的基礎上,今年內對全縣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全部進行一次培訓,基本做到非煤礦山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七)協調,強化執法。明確和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職責,規范工作程序,及時協調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用法治手段推進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