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傳承存在的問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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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遺傳承存在的問題

非遺傳承存在的問題范文1

申報確定并頒布“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已經成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方式之一,本文在認真統計分析我國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和傳承人的基礎上,總結了我國在少數非遺名錄申報及審定中取得的重要成就,指出了目前存在的問題,并結合中國發展實際提出了未來構建和完善少數民族非遺名錄體系和傳承人隊伍的政策措施。

[關鍵詞]

中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傳承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并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自2014年11月11日國務院批準文化部確定的第四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以下簡稱“非遺名錄”)和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以下簡稱“非遺擴展名錄”)頒布后,我國已有四批國家級非遺名錄和四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非遺傳承人”)。①目前,申報確定并頒布“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已經成為保護非遺的重要方式之一,仔細統計和分析其中的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和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的基本情況,并不斷完善少數民族非遺名錄體系和傳承人隊伍,對于建設中華民族優秀的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傳承體系,保護和傳承我國優秀的少數民族傳統文化遺產有著不可估量的意義。

一、我國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及傳承人基本數據統計

我國陸續頒布的四批非遺名錄共計1372項,四批國家級非遺傳承人共計1986人,其中有大量的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和非遺傳承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十大分類中少數民族非遺數量相差較大在文化部公布的四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中,十大類的少數民族非遺數量相差較大。其中,民間文學66項,民間音樂72項,民間舞蹈②90項,傳統戲劇13項,曲藝17項,雜技與競技18項,民間美術31項,傳統手工技藝61項,傳統醫藥13項,民俗96項。從不同類別的非遺名錄內部看,少數民族非遺名錄的比重為:民間文學42.58%,民間音樂42.35%,民間舞蹈68.70%,傳統戲劇8.02%,曲藝13.39%,雜技與競技21.95%,民間美術25.41%,傳統手工技藝25.31%,傳統醫藥56.52%,民俗60.38%。(具體各類民族名錄占整體民族類名錄比重見表1)

(二)各個少數民族非遺數量相差懸殊文化部頒布的四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中,雖然我國55個少數民族除門巴族外都有國家級非遺名錄,但各個少數民族所占的項目數量相差懸殊。四批次的國家級非遺名錄中,藏族68項,蒙古族45項,彝族30項,苗族27項,維吾爾族24項,土家族19項,哈薩克族14項,壯族13項,瑤族13項,朝鮮族13項,侗族12項,布依族和黎族都為11項,傣族10項,其他少數民族的名錄數量都為10項以下。名錄數量為1項的少數民族為基諾族、保安族、仫佬族、烏孜別克族、獨龍族、普米族、東鄉族、塔塔爾族和高山族。針對部分非遺名錄為多個民族“共享”的實際情況,單獨設置“綜合”類,以彰顯這些名錄的復雜性與獨特性。我國國家級非遺名錄中的綜合類名錄較多,為33項。③

(三)各個省份非遺數量參差不齊文化部頒布的四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中,各個省份的少數民族非遺名錄數量參差不齊,多集中于我國的西南、西北、東北以及東南邊疆地區。四批次的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中,云南79項,新疆69項,貴州63項,內蒙古53項,青海42項,41項,四川39項,湖南25項,廣西、吉林都為24項,甘肅15項,黑龍江12項,遼寧和海南都為10項,湖北、寧夏、重慶、福建、河北、廣東、浙江、天津和北京等省市的名錄數量都為10項以下,其他省市都暫時沒有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

(四)非遺傳承人分布不均四批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共計1986人,其中少數民族傳承人為506人,占我國非遺傳承人總數的25.48%。然而非遺傳承人在十大類別、民族、性別和省份等層面的分布都不均衡。其一,在具體的類別中,民間文學的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為61人,占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總數的12.06%;民間音樂90人,占17.79%;民間舞蹈91人,占17.98%;傳統戲劇48人,占9.49%;曲藝22人,占4.35%;雜技與競技10人,占1.98%;民間美術40人,占7.91%;傳統手工技藝85人,占16.80%;傳統醫藥28人,占5.53%;民俗31人,占6.13%。(具體各類中少數民族傳承人比重見表2)其二,從傳承人的性別來看,不同類別的非遺名錄中的傳承人都呈現“男多女少”的情況。民間文學的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為10人,男性為51人;民間音樂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24人,男性66人;民間舞蹈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11人,男性80人;傳統戲劇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9人,男性39人;曲藝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9人,男性13人;雜技與競技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2人,男性8人;民間美術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16人,男性24人;傳統手工技藝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19人,男性66人;傳統醫藥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1人,男性27人;民俗女性少數民族傳承人13人,男性18人。(具體各類別中女性傳承人比重見表3)民族文化41其三,民族方面,怒族、門巴族、普米族、塔塔爾族、高山族、珞巴族、基諾族和獨龍族等8個少數民族沒有對應的非遺傳承人。其中,藏族傳承人為122人,蒙古族50人,維吾爾族35人,苗族33人,土家族29人,回族26人,滿族24人,彝族22人,侗族21人,傣族12人,其他少數民族傳承人均在10人以下。其四,各個省份非遺傳承人數量多少不一。其中,為68人,云南63人,新疆60人,貴州60人,青海46人,內蒙古35人,湖南28人,四川20人,其他省份的少數民族傳承人均在20人以下,部分省份甚至沒有國家級非遺少數民族傳承人。一些以社會團體組織申報的少數民族傳承人數量為1人,如中國藝術研究院、國家圖書館、中國中醫科學院等。④

二、我國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的特征

通過對我國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和傳承人的統計后發現,名錄中存在著較多的特殊性與復雜性,對我國非遺的保護與傳承造成了眾多的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仔細研究并了解這些特殊性與復雜性,對于順利解決保護和傳承非遺名錄中的諸多難題有著多重的現實意義。

(一)單一型項目與復合型項目共存名錄中有較多的單一型項目,也有較多的復合型項目;國家級名錄多為復合型項目,省級、市級、縣級名錄則多為單一型項目。如藏醫藥(拉薩北派藏醫水銀洗煉法和藏藥仁青常覺配伍技藝、甘孜州南派藏醫藥)入選我國第一批非遺名錄,在第一批擴展名錄中增加了藏醫外治法、藏醫尿診法、藏醫藥浴療法、甘南藏醫藥、藏藥炮制技藝、藏藥七十味珍珠丸配伍技藝、藏藥珊瑚七十味丸配伍技藝、藏藥阿如拉炮制技藝、七十味珍珠丸賽太炮制技藝,第二批擴展名錄中又增加藏醫骨傷療法,第三批擴展名錄中又增加山南藏醫藥浴法、藏醫放血療法。如此之多的藏醫藥療法和藏醫藥制作技藝專門以一項復合型項目代之,顯得尤為不合理。[1]毫無疑問,藏醫藥是復合型項目的典型代表。然而,該項目中各處名錄之間的差別較大,屬于藏族醫學與藥學中的單獨的技藝、療法或者診法,不能以一項統概之。另外有較多非遺名錄為單一型項目,如各個少數民族的婚禮的名錄中,就體現出較大的單一性,不同的民族的婚禮分別形成了一個非遺名錄。如第一批國家非遺名錄中的土族婚禮(X-56)、撒拉族婚禮(X-57),第二批非遺名錄中的朝鮮族傳統婚禮(X-99)、塔吉克族婚俗(X-100),就屬于單一型的項目。

(二)多個民族共享的非遺名錄的存在國家級非遺名錄中也存在較多的名錄為多個少數民族共同享有的特殊狀況。此種情況的出現有三種:一是同一種非遺為多個少數民族傳承和延續,但其具體表現形態大同小異。如花兒(Ⅱ-20)在第一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中有蓮花山花兒會、松鳴巖花兒會等8個地區的不同形態,陸續又增加了新疆花兒、張家川花兒等擴展名錄,涉及了較多民族。據資料顯示,花兒是廣泛流傳于甘肅、青海、寧夏及新疆四省區的回、漢、土、東鄉、保安、撒拉、藏、裕固8個民族的山歌品種,[2](P.81)直至現在仍為多個民族傳唱和流傳,但他們之間的形態大同小異。二是同一種非遺為多個少數民族傳承延續,其表演形式雖有極大的相似性,但其具體表現形態大相徑庭。如第一批非遺名錄中的儺戲(IV-89)中有武安儺戲、池州儺戲等漢族儺戲,也有侗族儺戲等少數民族儺戲,第一批擴展名錄中又增添了仡佬族儺戲、恩施儺戲等少數民族儺戲。雖然他們都是儺戲的表演形式,但卻姿態萬千,民俗功能也不盡相同。三是與部分復合型項目一樣,人為地將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非遺集中在一起,從而形成了一個復合型項目。如第三批非遺名錄民俗類中的婚俗(X-139)一項,內含朝鮮族回婚禮、達斡爾族傳統婚俗、彝族傳統婚俗、裕固族傳統婚俗、回族傳統婚俗、哈薩克族傳統婚俗、錫伯族傳統婚俗,在與第四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一同頒布的擴展名錄中,婚俗中又加入了赫哲族婚俗、畬族婚俗、瑤族婚俗,包含了較多少數民族的傳統婚俗,屬于較為復雜的綜合項目,與復合型項目相似。由于以上三種情況的非遺名錄其民族歸屬過于復雜,在具體的國家級非遺名錄統計中,根據其為多個民族“共享”的現實,統一將其歸為“綜合類”。

(三)非遺在流布和傳承中出現的傳承人身份變更非遺在區域間、代際間口耳相傳時,出現了代表性傳承人與非遺名錄的民族歸屬不相統一的狀況,這是民族交流與融合的結果,更是多民族國家共同創造了燦爛豐富的中華文明的例證。其中有漢族傳承人繼承少數民族非遺名錄的現象,也有少數民族傳承人繼承漢族非遺名錄的情況,更有一個少數民族非遺名錄被另一個少數民族代表性傳承人傳承的現象。在非遺傳承人民族歸屬的統計中,我們更注重的是傳承人的民族成分,而不是依賴其非遺名錄的民族屬性來決定其民族歸屬,因此就出現了傳承人與非遺名錄民族屬性不相同的現象。如中國工程院院士吳咸中(非遺傳承人序號為202)為第一批國家級非遺名錄傳統醫藥類“中醫生命與疾病認知方式”(IX-1)的代表性傳承人,雖然是傳統的漢族非遺,但吳咸中卻為滿族人。第一批非遺名錄中傳統醫藥類非遺藏醫藥(IX-9)是藏族人民智慧的結晶,但第三批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中桑杰(非遺傳承人序號為03-1459)卻為蒙古族。第一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中的傳統技藝類非遺加牙藏族織毯技藝(VIII-22)為青海安多藏區和康巴藏區的藏族同胞制作藏毯的傳統手工技藝,但第一批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楊永良(非遺傳承人序號為141)卻為漢族人。

三、我國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的重要成就

雖然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和傳承人體現出了較多的特殊性與復雜性,但我國非遺名錄的保護方式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世界級、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的五級名錄體系為保持我國優秀的非遺的有效延續和傳承,我國自2006年起申請的30項世界級非遺名錄中,有10項是少數民族非遺。除此之外,我國各級地方政府根據非遺保護的現實需要,也頒布了省級、市級和縣級非遺名錄,由此形成我國體系較為完備的五級非遺名錄體系。目前,較多省份的非遺名錄大多也頒布了四批,另外一些省份頒布了三批,較少的省份頒布了五批非遺名錄,如廣東省。在一些地市,出現了六批及以上的非遺名錄,如葫蘆島市頒布了六批非遺名錄,溫州市前后共頒布了八批非遺名錄。各級地方政府在非遺名錄的基礎之上,積極評選出了非遺傳承人,為非遺的全方位保護與傳承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日趨增多的非遺名錄數量同漢族非遺名錄一樣,少數民族非遺名錄數量也在穩步增加;同時由于其特色鮮明,形態多樣,成為我國非遺名錄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頒布的四批國家級非遺名錄共計1372項,其中少數民族非遺名錄為477項,占總數的34.77%。⑤同樣在四批國家級非遺傳承人中,1986名傳承人中有少數民族傳承人506人,占總數的25.48%。這些非遺名錄為少數民族地區文化與經濟的融合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三)與少數民族人口聚居地狀況基本吻合我國少數民族非遺名錄雖然多集中在我國的部分地區,但這些地區基本都為我國的少數民族聚集區,與我國“大雜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特征基本類似,這些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在我國的這些省份分布較多。在我國少數民族較為集中的西南、西北、東北等省、直轄市、自治區,每個省份都有較多的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并有較多的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

(四)十大分類的科學性和權威性我國在2006年頒布的首批國家級非遺名錄,將我國的非遺分為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與競技、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傳統醫藥、民俗十大類,為多年來困擾學術界的非遺分類問題提供了科學權威的分類標準。十大分類的確定為我國非遺的保護提供了有章可循的標準,更為采用現代化的數字化技術對非遺進行搜集、存儲、保護、展示等提供了前期基礎。

四、我國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評審中存在的不足

在一些名錄的評定中,我國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的名錄的審定還存在有待完善的空間,亟待政府和學術界進行更深層次的創新研究。

(一)文化空間等非遺項目的缺失在國家級非遺名錄中的十大一級分類中,文化空間類非遺項目暫時處于缺失的狀態。然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對非遺的定義之中就指出,非遺包含“文化場所”等類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5年也批準了哥倫比亞的帕蘭克-德-圣巴西里奧文化空間為世界非遺項目,同一批次獲批的還有馬里的亞饒-戴高文化空間。這些文化空間內包含著獨特的社會、醫藥與宗教習俗,以及音樂和口頭傳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設立文化空間類非遺項目,為維護這些地區的文化多樣性、保持非遺的本真性提供了便利。因此,文化空間是相對重要的非遺項目,我國各個省份的非遺名錄中也批準了部分文化空間為省級非遺名錄,為各省非遺的整體性保護提供了范例,如貴州省的首批非遺名錄中的六枝梭嘎箐苗文化空間。

(二)國家級、省級等一級分類中名錄體系不統一由于部分省份根據本省的特殊省情,在省級的非遺名錄評定中,一級分類與國家級非遺名錄的十大一級分類不盡相同。如貴州省于2005年頒布的首批非遺名錄的一級分類為13個,分別為民間信仰類、民間音樂類、歲時節令類、文化空間類、人生禮俗類、傳統體育競技類、民間手工技藝類、民間舞蹈類、民間文學(口頭文學)類、民間知識類、戲曲類、民向雜技類、曲藝類,與國家級非遺名錄的分類差別較大,而貴州省第二批非遺名錄的一級分類則與國家級非遺名錄的一級分類完全吻合。黑龍江省于2007年頒布的首批非遺名錄的一級分類也為13個,分別為民間文學、民間美術、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戲曲、曲藝、民間雜技、民間手工技藝、生產商貿習俗、消費習俗、歲時節令、人生禮俗,以及游藝、傳統體育與競技,同樣與國家級非遺名錄的十大分類不盡相同。國家級非遺名錄和省級非遺名錄的分類不統一,將會對非遺的有效申報和管理帶來較大不便。

(三)部分少數民族類非遺數量較少在國家級非遺名錄中,雖然55個少數民族除門巴族外都有自己的專屬非遺名錄,但部分少數民族的非遺名錄只有1項,不利于這些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的有效傳承,更不利于當地文化生態的良性發展。應當在后續的非遺名錄評審中適當增加基諾族、保安族、仫佬族、烏孜別克族、獨龍族、門巴族、普米族、東鄉族、塔塔爾族和高山族的非遺名錄數量,以全方位地維護我國民族文化的多元性和完整性。

(四)名錄歸屬過于單一國家級非遺名錄龍舞(Ⅲ-4)包含音樂、舞蹈、美術元素、扎制技藝、唱詞等多個層面,其主體表現形式是舞蹈,就歸至民間舞蹈類。然而,一些非遺名錄雖然只歸屬為一類,但同時又與其他類別息息相關,單純地將其歸屬為一類的做法未免有欠妥當,故而抹殺了個別非遺項目的多樣性和展示的豐富性,因此歸屬問題又成為困擾非遺名錄評審者的難題。

(五)傳承人隊伍數量不足、結構不合理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初具規模的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隊伍,但卻存在著數量不足、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在四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中,少數民族傳承人為506人,占總數的25.48%,低于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占整體名錄的比重34.77%。在這些為數不多的傳承人中,也存在著在十大類別(見表2)、性別(見表3)和年齡等層面分布不合理等問題。尤其是目前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隊伍年齡偏大的問題,導致一些傳承人相繼離世,并已經嚴重影響到了非遺的可持續發展與保護。

五、繼續完善少數民族非遺名錄體系的思考

隨著現代化的文化轉型過程加快,少數民族非遺賴以生長的文化生態環境也在迅速變化,[3]為更加完好地傳承和保護我國的少數民族非遺,維護民族文化多樣性,我們必須將不斷完善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及其相關評審制度,爭取名錄保護方式發揮最大作用。

(一)增設文化空間類一級分類名錄在非遺名錄十大分類的基礎之上,針對一些少數民族非遺較為集中、亟需整體性保護的非遺可以增加文化空間類名錄,以更好地為非遺的保護培育良好的文化土壤。尤其是我國少數民族非遺的傳承都需要其獨特的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因此設置一些文化空間類名錄可以實現整體性地傳承和保護部分非遺的目的。

(二)重構科學權威的多層次的非遺分類體系在2006年我國頒布首批非遺名錄之后,在之后的2009年、2011年、2014年先后頒布了三批國家級非遺名錄,各級地方政府也相繼頒布了較多的省級、市級、縣級非遺名錄。面對越來越多的非遺名錄,利用十大分類的方法對之進行統計顯得越來越捉襟見肘,因此可以設置二級分類甚至是三級分類,針對少數民族非遺的特點構筑完善的非遺名錄分類體系,從而為今后非遺的搜集、申報、評審、審批以至后期的數字化管理和保護等工作提供科學分類依據。[4]

(三)加大少數民族非遺名錄的申報和評審力度加大少數民族非遺名錄的申報和評審力度,對保護少數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有著重要意義。尤其是擴大一些少數民族的專有非遺名錄數量,以提高少數民族非遺在各級各類非遺中的比例。鑒于少數民族非遺在數量上嚴重不足的現實,為維護各個地區的文化多樣性,可以對一些人口較少、名錄數量較少的少數民族的非遺進行深度挖掘和整理,并在申報和審批程序中給予更多特殊照顧,以保護這些少數民族的文化。

(四)對較為特殊的非遺給予同屬兩類非遺的特殊優待針對一些非遺歸屬不清的問題,可以汲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評定人類非遺名錄中的經驗,對較為特殊的非遺進行同屬兩類非遺的特殊優待。鑒于聯合國允許同時具備兩項特征的非遺存在,我國也可以對較為特殊的非遺進行同屬兩類非遺的特殊優待。在世界級非遺中,就出現了單項非遺屬于多個非遺類別的情況,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的人類口頭與非遺代表作名錄中,第一批的“扎巴拉人的口頭遺產與文化活動”就同屬于“口頭傳統”和“傳統知識技藝”兩類;第二批的“中非阿卡•俾格米人口頭傳統”就同屬于“傳統音樂”與“口頭傳統”兩類。

(五)構建結構數量可觀、結構合理的非遺傳承人隊伍加強對傳承人的保護是保護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目前我國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數量不足、結構不甚合理的情況下,一是要加大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的申報力度,在今后的非遺傳承人審定中更加側重少數民族;二是傳承人的評選逐步由經驗豐富、技藝嫻熟的老藝人逐步向年輕人傾斜,保證少數民族傳承人隊伍的年齡結構相對合理;三是對一些已經評定為國家級少數民族非遺名錄卻沒有傳承人的非遺項目,一定要加快其申報進度,盡早解決“人亡藝絕”等威脅;四是在同等條件下,逐步向女性非遺傳承人傾斜,逐步擴大女性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隊伍。

參考文獻:

[1]王偉杰.中國傳統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研究[J].江西社會科學,2013(11).

[2]周和平.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圖典(上)[M].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7.

[3]王瓊瑤.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意義重大———訪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王文章[N].青海日報,2008-06-16.

非遺傳承存在的問題范文2

一、總體完成情況

(一)工作開展情況。1.免費開放1個圖書館、1個文化館、26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完成免費開放,完成目標任務的100%。2.建設貧困村文化活動室。推進貧困村文化活動室建設,配齊39個本年度脫貧村文化室有關設備(其中已完成29個貧困村文化活動室設施配送,10個為非貧困村文化活動室設施配送)。目前土建部分已完工,已完成39個文化活動室設備配送任務,完成目標任務的100%。3.戶戶通。向1326戶未通電視貧困戶配置電視入戶接收設備(其中2019年1185戶,2020年141戶)。已完成1326戶配送安裝任務,完成目標任務的100%。4.新建廁所。新建1座廁所,位于錯阿鎮絨岔村。主體施工已完成,完成目標任務的100%。(二)資金撥付使用情況。免費開放1個圖書館、1個文化館、26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已撥付170萬元;已完成資金撥付任務的100%。建設貧困村文化活動室已撥付195萬元,完成資金撥付任務的100%;戶戶通已撥付26.52萬元,已完成資金撥付任務的100%。

二、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廣播電視信號調試難問題。全縣范圍共性存在農牧民用戶無廣播電視安裝、調試技術的短板,嚴重存在廣播電視信號調試后再次導致廣播電視無信號問題。因我縣許多鄉鎮屬于牧區鄉鎮,冬夏牧場遷徙、通訊信號不通,加之,戶戶通設備具有位置鎖定功能等原因,普遍存在廣播電視e04授權丟失、無信號等問題。用戶需加強學習設備使用說明,各鄉鎮需加強廣播電視常識宣傳力度。(二)民生工程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如基層文化站、農家書屋等管理運行較差、缺乏專職或兼職人員,難以很好發揮惠民效應。(三)公共文化服務專業人才匱乏。我縣公共文化機構人員編制已遠遠不能滿足新時期公共文化工作的需要。文化工作單位缺乏穩定的專業化隊伍且待遇偏低,人員能力和素質難以適應新時期基層文化建設的開展,尤其是基層文化站發展參差不齊。

非遺傳承存在的問題范文3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15111108128”為你整理了這篇關于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根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會成立調研組,赴屯溪區、休寧縣、徽州區和歙縣調研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情況。調研組實地察看了非物質文化保護和創新性發展情況,深入了解了全市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實施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下步建議?,F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是我國第一個跨省區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總面積13881平方公里,包括安徽省黃山市全境、宣城市績溪縣,江西省上饒市婺源縣,總人口200萬。2010年“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工程”項目入選2010年十大“國家文化創新工程”。2019年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入選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正式公布為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為首批公布的七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之一。我市作為保護區核心區域,近年來一直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布實施,點面結合、講求實效的原則,深入實施科學可持續發展戰略,注重原生態、原真性保護,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經濟、發展旅游和文化創新深度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1.持續完善工作機制。根據《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保護區和管理條例》《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試點保護工作條例》《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重點項目保護工作條例》等,結合黃山實際,先后出臺《黃山市徽州古建筑保護條例》《黃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黃山市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等規范性文件,深入推進落實非遺保護利用工作機制。

2.全面做好普查登記。全市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涉及民間舞蹈、傳統手工技藝、民間傳統知識等項目,包括世界級2項(徽派傳統民居營造技藝和程大位珠算法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非遺名錄),國家級21項,省級63項,市級127項;國家級非遺傳承人33人,省級154人,市級658人;國家級非遺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1處,省級傳習基地(所)27處,省級非遺教育傳習基地5處,市級傳習基地85處?,F存的非遺種類和數量均列全省第一。

3.深入落實保護措施。成立黃山市非遺保護中心作為保護區常設機構運行。設立專項資金作為保護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開設“非遺貸”、“徽藝貸”等個人循環貸款,重點支持非遺企業生產和經營。成立黃山市文房四寶協會、徽菜烹飪行業協會等民間組織,扶持建立徽派雕刻博物館、徽墨文房博物館等博物館集群,依托黃山職業技術學院、安徽省行知學校等非遺傳習基地,開設相關課目,多渠道加強對非遺傳承的保護和扶持,增強傳承人的技能培訓,致力培養非遺特色人才,進而帶動行業興起。

4.著力打造文創品牌。積極開展非遺品牌賽事和專題展示。組織了兩年一屆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技藝大展、歙硯技能大賽等非遺品牌活動。舉辦“徽匠神韻——安徽徽州傳統工藝故宮特展”“明月清風——故宮博物院藏新安八家書畫展”等專題展覽。打造了歙縣徽州古城非遺夜市、屯溪黎陽IN巷非遺購物節等知名景區旅游品牌項目。通過專題宣傳、實物展示、活態展演等多種方式,積極推介我市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成果,提升地域文化影響力。

二、存在問題

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是系統繁復的大工程,目前仍存在著諸多困難和挑戰。

1.工作經費仍不足。資金來源渠道較為單一,主要依賴國家、省級專項資金拔付和政府財政投入,我市作為徽州文化生態保護核心區域,“十三五”規劃中建設資金需求約3億元,我市每年爭取和投入經常性非遺工作經費僅有1250萬元左右,“十三五”期間共爭取到資金僅5500萬元,遠遠不能滿足非遺各項保護工作的實際需求。且吸引社會資本較少,群眾參與度低,文化消費比重仍然不高。

2.保護力度尚不夠。主要是受市場經濟影響,非遺項目中經濟效益好的,保護傳承的積極性高、效果好;經濟效益低的,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和應盡的保護。現今社會對非遺項目的保護意識依然較為淡薄,部分非生產性的項目,特別依靠是口傳心授的非生產性的非遺項目,傳承的老藝人或知情人數少,年事高,技藝正面臨著失傳,大量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的風險。加上自然性損壞、不合理利用和過度開發等原因,造成文物破壞消亡的速度加快,保護形勢嚴峻。

3.?專門人才較匱乏。目前,非遺保護基層組織機構仍較薄弱。部分區(縣)專門保護工作機構尚未建立或健全,且沒有專門工作人員,保護工作隊伍存在數量不足、質量不高、流動性大、基礎薄弱等問題,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和能力還不能適應非遺保護工作的需要,亟需建立一支對非遺工作充滿熱愛,具有非遺專業知識和技能,愿扎根、拼命干、肯鉆研、能創新的隊伍。

4.市場活力還不高。非遺傳統工藝的開發雖然被開始重視,但是適應市場需求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機制仍處于探索之中。大多數非遺傳承人擅長的是非遺傳統的技藝,制作的是傳統的產品,產品創新、研發和營銷的精力、經驗嚴重不足。受傳承主觀、客觀等多方面制約,大多非遺工藝還是屬于家庭作坊的生產模式,僅僅停留在個性化的消費階段,沒有條件形成大規模公司化經營,導致有些非遺項目只是以靜態被動接受的方式存續著,沒有在市場中激發活力。

三、工作建議

一是要進一步加大保護力度。我市非遺門類眾多,分布面廣,文化表現形式不同,自身傳承發展規律也不盡相同。因此,要針對各地非遺門類的共性和個性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成立相應機構,更加科學、更有針對性地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工作。財政每年經常性非遺工作經費要適度傾斜,加大對非遺保護資金的投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并且要按照財政年度收入比例逐年調整增幅。同時,也要鼓勵吸收多渠道投資,形成政府資金引導,金融機構、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模式,為非遺傳統工藝保護和振興提供有力的經費支撐。

二是要進一步培養專業隊伍。要從非遺傳統工藝傳承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落實相關人才政策措施,支持和推進生產性示范基地和傳習研學基地建設,為非遺項目傳承人帶徒授藝創造良好的環境和載體。要加強對專業人才和非遺傳承人的培養培訓,引導他們深入開展非遺技藝的探索研究,通過不斷實踐創新,促進他們成長為更具實力和活力的非遺傳承群體,開發出更具市場競爭力的非遺傳統工藝產品。

非遺傳承存在的問題范文4

關鍵詞: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

對于這種情況,聯合國從上世界八十年代開始就給予了極大的關注。2001年,昆曲被列入世界首批“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到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自此,世界各國掀起了一股非遺的申報熱潮。我國各地也都在積極申報非遺,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截止2017年底,我國共有34個項目被聯合國家教科文組織列入了世遺名錄,至此,我國業成為了世界上非物質文化遺產數量最多的國家。同時,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文化多樣性的興趣也在日益增長。文化旅游成為當今旅游業舉足輕重的重要組成部分,體驗各個地方的非遺項目也成為一項熱門的時尚旅游活動。如桂林的印象劉三姐,河南少林寺的音樂大典,這都是非遺與旅游相結合的成功典范。這種適度的開發,可以繁榮當地的旅游市場,同時也會為非遺項目的保護提供資金支持,這樣會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然后,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非遺遭到了猛烈的沖擊。非遺的保護與傳承也面臨著諸多難題。面對寶貴的非遺資源,如何能在保護的基礎上協調和平衡各個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矛盾,實現“帕累托最優”。遺產地旅游開發不同于一般旅游資源開發,它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如何處理好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之間的關系、遺產地旅游如何進行開發等成為了非遺旅游開發的一大難點。本文在分析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現狀的基礎上,探討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問題,嘗試探討開發思路與策略。

一、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現狀

揚州,這座運河城市的歷史可以追述至公元前486年,至今已經超過2500年。悠久的歷史、便利的交通、商貿的繁榮,使這座城市不僅有繁榮的物質文明,也有豐富璀璨的文化資源。國務院首批公布的24座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揚州就是其中之一。揚州是一座人文薈萃的歷史文化名城。在200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揚州這座古城幾度繁榮。經濟的發展也帶來了文化的興盛。中國歷史上許多著名文學家、藝術家曾經在揚州生活,留下許多名篇。唐朝詩人李白的“煙花三月下揚州”更是成為流傳至今的名句,每年春季也給揚州帶來一波旅游高峰。我們去揚州,不僅可以看到古色古香的街巷,精巧秀麗的私家園林,還可以體驗聞名中外的揚州“三把刀”,欣賞揚州評劇、清曲、彈詞等。目前,揚州市擁有世界的非遺項目3個,國家級非遺項目19項,省級非遺項目61項,市級非遺項目206項。揚州非遺項目涵蓋類別非常廣泛。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分類具體如下表1所示??偟膩碚f,揚州非遺資源歷史文化價值較高,濃縮了揚州這座古城2500年的歷史文化內涵。同時資源具有較高的藝術觀賞性,蘊含較高的美學價值。再者揚州非遺資源具有較強的科考價值,可以作為歷史、文化、民俗、文學、人類學等領域專家的考察對象。

二、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存在問題分析

1、強調非遺旅游產品的觀賞性而忽視參與性。隨著體驗經濟時代的到來,人們對于旅游消費需求越來越趨于多樣化、個性化。非遺旅游資源具有深刻的文化內涵,如果游客只是簡單的觀賞,是很難體會其中的價值的?,F在揚州的非遺旅游資源很多以博物館陳列的方式來進行展示。如揚州八怪紀念館、南柯一夢傳說揚州市文化館、揚州瓊花與瓊花觀傳說廣陵區文化館等。這種陳列式的參觀,再加上解說系統不完善,會使游客興趣大減。目前,很多游客對于非遺,會有一種過于僵化、呆板的印象,這對于激發游客的旅游意愿是非常不利的。2、偏重物質化展示,忽視對文化內涵的挖掘。揚州非遺資源內容較為豐富,種類眾多,并且具有深厚的文化內涵和歷史底蘊。揚州的非遺在許多方面提現出我國傳統的人文精神。但是在旅游開發方面,多數只注重對非遺物質化的展示,而忽視其文化內涵。揚州許多景區對于非遺的展示呈現出同質化、簡單化的傾向,并沒有去深入挖掘其文化內涵。因此,許多產品主要展示出的就是觀光功能,文化內涵沒有得到充分展示,并且沒有形成文化衍生品。3、非遺宣傳工作不到位。揚州非遺資源豐富,但是在宣傳方面,力度明顯不足。至今,我們去網絡上進行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搜索,只能在揚州門戶網站群的旅游與文化專欄下面找到部門內容。相較于江蘇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樣豐富的城市蘇州就落后許多。蘇州在非遺的宣傳方面做了許多工作。蘇州建設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網,作為一個非遺的官方網站對外進行宣傳。蘇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在2015年對外開放,包括山花博物館、蘇作博物館等。此外,在2016年4月,蘇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館也正式開放。文化遺產館分為光耀歷史的一刻、市井生活的一天、歲時節令的一年、人生禮儀的一生、生態蘇州的一城五個主題廳來多方位、多視角地演繹蘇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都是蘇州非遺對外展示和宣傳的門戶。揚州相較于蘇州,對外宣傳工作不到位,這不利于本地市民和游客了解揚州深邃的非遺文化資源。4、部分非遺項目存在傳承危機。非遺是一種活態文化,這種文化能否傳承下去主要靠繼承人。揚州非遺項目眾多,但是不少項目由于市場需求不多而出現了沒有人愿意去學習的窘況。如揚州剪紙,這門手藝在張家已經傳承了300年,其當代繼承人張秀芳就表示怕找不到合適的傳承人,這門手藝在她這一代斷檔。非遺由于文化性較強,所以對傳承人的要求不僅是有意愿要學,還要傳承人具備文化素養、動手能力以及領悟力。揚州其他非遺項目也面臨著這樣的危機,如掌握揚州通草花制作技藝的僅有兩位老人,揚州琉璃燈制作技藝僅剩一位家傳藝人在業務時間進行創作,揚州絨花制作工廠現在已經倒閉。許多揚州非遺項目都存在著后繼無人的傳承危機。5、部分非遺責任主體申報積極性不高。由于非遺申報需要大量的投入,這需要在前期花費時間和金錢,一些非遺項目的保護責任主體不愿意配合。再者,非遺項目保護責任主體也擔心即使申報成功了,政府的扶持資金卻不能到位,這也影響了他們申報的積極性。還有一些企業由于自身發展狀況欠佳,無法由個體企業承擔申報工作,而由企業協會來承擔。

三、體驗經濟視角下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策略

1、旅游產品突出體驗性,提高游客的積極性。體驗經濟時代對我們開發揚州非遺旅游產品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體驗經濟要求我們在對非遺產品設計的時候,要注意產品的參與性。不僅要注重企業和游客之間的互動,也要調動游客的積極性,讓游客和游客之間進行互動。我們應該改變現在單一的博物館式的參觀模式,可以引入一些動態的過程來增強趣味性。我們可以引入參與性的活動或者舞臺式的表演來吸引旅游者。比如對揚州剪紙這項非遺產品的開發,我們可以請揚州剪紙藝術的傳承藝人到現場進行表演,或者可以開發揚州剪紙技藝學習活動來增強旅游的趣味性,提高游客的參與性。還可以讓參與剪紙學習的游客在學習結束之后,進行剪紙比賽,最后對他們的“成果”進行排名,對優勝者頒發證書??傊覀儜撏ㄟ^各種手段,滿足游客參與、體驗、學習的需求。2、深入挖掘揚州非遺文化內涵,設計非遺旅游線路和旅游紀念品。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具有較高的價值,具有揚州原生態文化的基因,同時代表了揚州鮮活的原生文化。我們在對其進行開發的時候要注意深入挖掘其文化內涵,這對于豐富我們的旅游產品,提高國民的文化素質,都有重要的重要。同時,在對揚州非遺開發之時,我們除了要深入挖掘其文化內涵,還應注意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如我們可以和旅行社、學校、藝術協會等合作,以揚州的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美術、傳統技藝等為主題,設計非遺旅游線路和非遺旅游紀念品,開發研學、親子、藝術愛好者等特色線路。這樣的產品推向市場,可以使得這些非遺項目得到更好的宣傳效果。3、多方位宣傳,加大非遺宣傳力度。在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方面,應該借勢借機,抓住一切有力的機會,加強非遺產品的宣傳。如政府可以利用開展“煙花三月旅游節”、“世界運河名城博覽會”等節日慶典的契機,充分展示揚州地方文化特色,加大對揚州非遺的宣傳。政府還可以鼓勵非遺傳承人或者民間藝術表演團體,積極參與國內外文化盛會,進行非遺文化的展示和表演,這對于宣傳、推廣揚州的非遺文化也有重要的作用。再者揚州還要加快非遺數字化建設。相關部門應該組織開發便捷的數字化平臺,做好非遺的資源庫,對非遺的資料進行積累,保存。在這個基礎上,對資料進行整合,建立專門的揚州非物質文化網站,以加大對揚州非物質文化旅游的宣傳力度。4、培養和保護揚州非遺傳承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是揚州非遺保護的主體。我們應該強化非遺文化傳承人的保護,不斷改善傳承人的待遇,同時還要增加揚州各類院校從事非遺文化的教育工作者,壯大揚州非遺的傳承隊伍。在今后的工作當中,揚州應該對各項非遺的傳承人進行評估、確認和保護,建立傳承人技藝資料庫的保護制度。同時,揚州還應不斷去改善非遺傳承人的待遇。如淮安和徐州都已經明確民間藝人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等方面享受實業單位人員同等待遇,有特殊貢獻者循序破格提升。杭州鼓勵年輕人學習傳統技藝,并且給學習傳統技藝的年輕人發津貼,這些都是值得揚州去學習的。揚州也應該提高非遺傳承人的物質生活條件,改善他們的工作環境,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再者,揚州應該整合職校、高校的教育資源,為廣泛培養非遺傳承人打下堅實的基礎。5、多渠道籌集、利用保護資金。揚州應逐步完善非遺旅游融資體系。政府可以采取招標、轉讓的方式,把非遺景區進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引入企業進行經營,提高景區的經濟效益,并且利用自己的經營收入開展保護工作。同時,對于資金的使用狀況,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信息系統,讓大家可以隨時監督非遺資金的使用情況,最終形成一個政府調節,行業自律,企業自主經營的新型旅游管理體制。

參考文獻:

[1]沈娟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揚州樣本[J].群眾,2016(10):52.

[2]徐曉慶.全域旅游視域下的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J].泰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7(10):24-25.

非遺傳承存在的問題范文5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

中圖分類號:G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3)32-0201-01

興化是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自古人文薈萃,文化積淀深厚,不僅有大量的物質文化遺產,而且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近幾年,我市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關于開展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的有關精神,全面開展“非遺”普查工作,共發掘1000多個“非遺”保護項目,其中有94項列入我市“非遺”保護名錄,有22項列入泰州市“非遺”保護名錄,有8項列入江蘇省“非遺”保護名錄,有2項列入國家級“非遺”保護名錄。2009年我市在修繕一新的省級文保單位成家大司馬府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為“非遺”的保護和傳承做出了積極的探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筆者經過調查,有些“非遺”項目能否有效的傳承下去仍然存在不容樂觀的趨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些“非遺”項目無市場環境,難以生存,更談不上有誰來傳承了,這是“非遺”項目保護一個突出的問題。一些傳統的生活生產用品,有的早就退了歷史的舞臺,有的即將退出歷史的舞臺。比如過去人們下雨天常用的蓑衣和釘鞋,幾十年前還能到處可見,但隨著新的防雨用品的問世和流行,這些物品就被時代淘汰了,其編織技藝和制作技藝也就越來越被人們遺忘了,目前這兩個非遺項目的傳承人雖然還在,但已經沒有傳承下去的可能了。還有彈棉花、興化鑼鼓書等,目前還有一些市場,也將面臨繼續生存下去可能的,所以傳承很難。

2、有些“非遺”項目技術難度大,經濟效益不高,沒有人愿意來傳承。過去,能夠掌握一定的“非遺”項目技藝的人,如果社會上又比較需要的,就能過上比一般的勞動者稍好一點的日子。但由于時代的變遷,有些“非遺”項目已經今非夕比。比如興化的徐氏提線木偶,當時,每到一地都是場場暴滿,社會和經濟效益十分明顯,在蘇北地區都影響頗大?,F在傳承人已有八十多歲高年且中風臥床,而制作技藝和表演技藝又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要想傳承幾乎不可能了。還有興化的錫器制作工藝,是泰州市“非遺”項目,雖說我市有錫匠會,人數眾多,每年都有聚會活動,但大都是老人,具有代表性的傳承人陳連富算是最年輕的,四十多歲,年富力強,也是技藝最好的,但至今也沒有一個徒弟跟他,他曾無不擔心地說,我可能是興化最后一個錫匠了。

3、有些“非遺”項目被挖掘出來了,但傳承人只是一個招牌,早已不從事這個行業。比如興化“藥膳八珍糕”是傳統技藝類的“非遺”項目,是清代末年在興化研制成功的特色地方食品,曾經銷售到海內外,尤其在江蘇、浙江、河南、江西、湖南、四川和港、澳、臺等倍受歡迎,過去在興化食品小吃中很在名氣,但傳承人早不從事這個行業,談不上傳承和發揚光大了。

4、有些“非遺”項目已經失傳,所謂傳人只是其后人,并沒有真正傳承下來。比如興化“通草剪貼中國畫”是興化籍畫家魏鄭卿創立的一新畫種,在當時很有影響,其作品流傳于海內外。可惜魏鄭卿先生在1966年就去世,現在的傳承人是其后人,遠達不到其水平,更談不上傳承下去了。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要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和弘揚、傳承下去,還有大量的后續工作要做,不僅僅停留在名錄上,需要全社會多方面給予扶持,筆者認為當前主要要著手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對已設立的“非遺”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要設立資格審核制,確保傳承人真正具有代表性和傳承性。要加強對傳承人的教育和引導,努力提高傳承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2、加快完善非遺保護體系,讓非遺保護有堅強政策保障,政府要盡快設立“非遺”傳承人補貼制度和傳承獎勵制度。通過建立傳承經費保障機制,加強對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鼓勵傳承項目的保護和發展,是“非遺”的“活態保護”的有效辦法。還要對生活困難的沒有保障的傳承人建立生活保障制度,比如為他們辦理養老、醫療等保險,為“非遺”傳承人提供社會保障,增強非遺傳承人的積極性,這樣“非遺”項目的保護和傳承才有可能。

3、黨委、政府要加大對非遺傳承人的培養力度,加強對“非遺”傳承人的培養,對一些依靠口頭和行為傳承的民間文學、傳統技藝等瀕臨失傳的項目要重點加強保護,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扶持傳承人的培養工作。

4、建立民間非遺保護協會、組建民間非遺表演劇團等方式,形成保護、傳承非遺的合力,積極探索“非遺”項目保護和發展文化產業相結合的新路子,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將“非遺”項目傳承下去,真正做到后繼有人,發揚光大。

非遺傳承存在的問題范文6

一、問題的緣起

從上個世紀末以來,隨著世界范圍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大潮的興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展得也是有聲有色,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在眾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當中,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于有其典型的“非物質性”而占據著重要的地位。“人類學、民族學、考古學和歷史學方面的發現,使我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音樂屬于真正意義上的人類生活。”(《音樂教育學導論》沃爾夫崗·馬斯特納特 余丹紅 張禮引譯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

與物質文化遺產不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在是以其傳承人的存在為前提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于與“地緣”“血緣”“神緣”等各方面的因素有關,更需要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和培養工作。

高師音樂學專業作為學校音樂教育的“母機”,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工作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各高師院校由于地域、經濟、文化背景以及所面對的不同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差異,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教育體系和課程標準?,F有高師音樂學專業的教育體系、課程設置、評價標準等并不一定與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的培養目標相協調,因此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應該在充分考慮教育理念、教育目標、師資力量、教材選用、教育評價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培養專門的人才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課程建設現狀

人才的培養要靠科學合理的課程安排。哈爾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于2009年開始招收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培養目標是培養能回到本土的少數民族文化傳承人,培養從事民族文化研究、教育的工作者。經過三年來的教學實踐,已取得了一些令人欣喜的成績,但同時也有一些需要進一步解決的課程設置問題。除哈爾濱師范大學外,國內許多師范大學的音樂教育專業也都開設了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這樣的院校有內蒙古師范大學、新疆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福建泉州師范學院等。這些院校同樣面臨著非物質音樂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如何進行課程設置的問題。

首先,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的公共課程是利用院校現有的課程資源同其它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一起開設的。由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文化課基礎薄弱,讓他們同音樂教育專業的學生一起上公共課實際上是有一定難度的。但就現有的高師院校的條件,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公共課程也只能與音樂學專業的學生共同學習。由于公共課程需要達到學校的標準,這需要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付出比音樂學教育專業學生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才能達到標準。一方面,這有利于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學生的文化底蘊;另一方面,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為了達標,把大多時間和精力都放在了公共課的學習上,也同樣耽誤了專業課和傳承技能的學習,這也違背了培養目標的初衷。因此,針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學生的現實文化基礎和培養目標的要求,加強本專業公共課的開設情況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學生的專業課分為專業基礎理論課和專業技能課。根據培養目標的要求,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的基礎理論課應該開設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相關理論和傳承技能的課程。傳承和保護的理論課程目的是要使學生具有科學的保護理念,了解相關國際和國內的政策和形勢,學會先進的保護方式和方法。傳承技能課程包括方法論以及音樂文獻的整理、音樂的記錄、音樂的演唱和演奏能力等。但目前由于高師音樂學專業從事非遺專業理論研究的教師比較匱乏,且理論層次不高等原因,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保護和傳承的相關理論課并未真正落實。學生所開設的專業基礎理論課程還是與音樂學專業的課程相同,使得學科特點不突出和人才培養與現實不符的現象存在。

以哈爾濱師范大學為例,音樂學院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專業課,每周4學時,主要學習傳承技能。由于現有專業課師資的匱乏,學校只能聘請非遺傳承人、民間藝人、非物質遺產研究者來校教學。但由于有些非遺傳承人居住在較偏遠的地區和村寨,來校講學有著諸多的困難與不便。有些傳承人由于思想上的保守,認為自己的技藝只能傳給本家族的傳人,不愿來校開展教學活動,使得專業課教師資源匱乏。高師現有的具有深厚理論基礎的師資由于沒有意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以及缺乏豐富的實踐經驗,沒能參與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育教學中來,這也是專業發展的遺憾。

再次,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材編寫與使用落后于專業的培養。一方面是高師音樂學原有教材的內容和進度不符合本專業的學生培養,另一方面,針對本專業學生培養的教材開發與編寫滯后。

最后,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評價尺度還主要以現有的音樂學專業的評價標準和評價體系,來衡量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學生的教與學,結果是現有評價標準及評價體系不符合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有礙于本專業的發展,不符合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最終只能是期望值越高,失望值越大。

三、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課程建設的幾點建議及措施

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建立后,根據社會和市場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人才的需要,圍繞課程建設存在的問題,需要我們做如下幾點思考:

第一,培養目標決定著課程的標準,體現著最基本的教育理念。哈爾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能回到本土進行民族傳統文化研究和教育的文化傳承人。培養目標的確立,決定著人才的培養方向和基本的培養步驟,也決定了人才培養的課程內 涵。因此,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培養目標的確立有統領全局的重要作用。各高師院校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要根據本地區、本民族不同音樂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需要確立相應的培養目標。

第二,核心課程的師資問題是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關鍵所在。解決師資問題首先可以聘請有名望的非物質遺產保護專家、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民間藝人進行專業課的授課,這是最為行之有效的辦法,可以稱為“請進來”。在聘請保護學者、非遺傳承人及民間藝人授課的同時,加強學校有志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教師的培養和開發,是本專業師資解決的另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另外就是充分利用網絡及傳媒技術進行專業課的教學。

第三,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一般由于文化課基礎薄弱,應根據學生實際接受能力及培養目標的需要進行教材的編寫。專業技能理論課的教材應編寫較為簡單一些,如樂理、視唱、和聲等課程。在現實需要的情況下,還可以編寫簡譜教材以適應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的順利完成。

第四,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課程除了加強學校內部的課程資源開發以外,還要加強社會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為了實現社會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哈爾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安排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學生定期回鄉以及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進行采風,主動上門求教傳承人和民間藝人,回校后互學或自學來提高自己的專業和傳承技能,可以稱之為“走出去”。

第五,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學評價應根據實際情況,寬松區別對待。高師音樂學專業有著一整套完整的公共教育評價體系,如果用現有的評價標準來衡量和檢測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與學是不合時宜的。高師音樂學專業已有的公共課考核標準是要求必須達標的,這種標準對于正常招收的音樂學專業的學生是很容易達到的,而對于傳承人專業的學生就很難。因此,要根據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培養目標和實際工作的需要進行教學的評價,實行動態生成性的評價,逐步完善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育教學。

第六,加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工作室、信息庫、資料庫及博物場館的建設,加強專業課程的教材建設。

結語

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開設是學校音樂教育對民族傳統音樂文化重視的結果。本專業的開設是在音樂人類學的視角下,符合后現代主義課程觀基礎上開設的。從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學生的現狀及實際的師資力量、學校的特色和社會條件出發,加強本專業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培養新時期我國民族傳統音樂文化的傳播者和保護者,是符合當前高師音樂教育改革和發展實際的。

(注:本文為哈爾濱師范大學科研項目《東北鄉村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保護傳承研究》 編號:SYG—07,子課題《黑龍江流域少數民族藝術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研究》編號:SYB2012—07)

參考文獻:

《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田青 秦序主編 《文化藝術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

《音樂教育學導論》〔奧〕沃爾夫崗·馬斯特納特著余丹紅張禮引譯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2008年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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