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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遺傳承人的培養范文1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長效機制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是“非遺”項目實踐者和載體。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產重點是要實現好對傳承人的保護。這些個體或群體目前的生存狀態如何,直接關系到以口傳心授的方式得以傳承和延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為此,我們開展了吉安市國家、省、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生存狀態調研,力圖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在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沖擊下的真實生活,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1 吉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生存現狀
目前,吉安市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代表性傳承人1人,有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4人,有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代表性傳承人89人。其生存現狀和結構構成如下:
(1)從年齡構成上來看,傳承人年齡普遍比較大。80歲以上的有8人,占8.9%;70~80歲之間的有24人,占26.9%;60~70歲之間的有21人,占23.5%;50~60歲之間的有15人,占16%;40~50歲之間的有14人,占15.7%;30~40歲之間的有1人,占1.1%;30歲以下的無一人;離世的有6人,占6.7%。從這可以看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絕大多數為中老年人,40歲以下的僅有1人,而且有一部分傳承人體弱多病,健康狀況惡化。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面臨著年齡老化,后繼無人的嚴峻局面。
(2)從職業構成來看,絕大部分傳承人為農民。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中農民有52人,占58.4%;公職人員有29人,占32.5%;自由職業者有8人,占8.9%;絕大多數傳承人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農民群體的“非遺”傳承人主要經濟來源以種地為主,由于生計所累,大多沒有時間和精力開展非遺傳承與保護,有些年齡雖然比較大,但仍要下地務農,維持生活。公職人員由于有工資收入作保障,衣食無憂,大部分能夠開展非遺傳承與保護活動。自由職業者則大部分以打工收入為主,只有極少數以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工作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
(3)從家庭年收入來看,大多數生活困難。僅以吉安縣為例,截至2013年底,吉安縣共有省、市、縣非遺傳承人16人。從家庭收入看,年人均收入高于3000元的有6人,僅占37.5%;低于3000元的有10人,占62.5%,其中低于2000元的有5人,占31.25%。大部分傳承人生活困難,入不敷出。全市80%以上的傳承人希望政府給予資金支持或能長期得到上級部門適當的生活補助。
(4)從培養接班人情況來看,有部分傳承人找不到接班人。培養了接班人的有83人,占93%;沒有接班人的有6人,占6.7%?,F代娛樂方式和人們追求享樂的現代物質生活使得部分傳統非遺項目因不具有較大的經濟價值和受眾群體,無法形成廣闊市場而少有學徒。還有的非遺項目勞動強度大,年輕人怕吃苦不愿學。
(5)從舉辦企業或機構情況來看,大多數沒有建起自己的傳承機構或利用傳統技藝產生經濟效益。擁有傳承機構或創辦企業的有17人,占19.1%;沒有傳承機構和企業的有72人,占80.9%。由于傳承人大多數為農民,學歷低,傳授能力不高,沒有自己的傳承機構,又不善于利用現代傳媒如網絡、電視、視頻等進行宣傳,吉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進行技藝傳承大多數局限于本地狹小的范圍,傳播范圍小,傳承效果不好。這就使得一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著既不能產生社會效益,更不能產生經濟效益的窘境。
(6)從各個不同門類傳承人的傳承經濟效益來看,傳統技藝類傳承人境況較好。這類人員有家傳技藝在手,忙時務農、閑時務工,家庭經濟結構多元,一般生活較普通農民富足。例如,吉安薄酥餅,因為創制時間久,生產廠家較多,又有吉安月餅“香、甜、薄、酥”的特色風味,早已融入吉安市八月十五中秋節的民俗中,不僅節日期間有大批薄酥餅上市,平時也有這一傳統糕點出售,甚至遠銷北京、香港等地。青原區東固畬族鄉的劉氏家族創立東井岡華藝雕刻工藝廠,其產品已經遠銷福建、廣西、廣東等省。而民間文學、傳統舞蹈、傳統體育等不能帶來經濟效益類的傳承人生活狀況相對較為困難。
2 吉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后繼乏人成因分析
隨著社會變革、經濟轉型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人們的思想觀念發生巨變,文化生活也日趨多元,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受到越來越大的沖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后繼乏人的矛盾越來越突出。這其中既有非遺自身難以傳承性的原因,也有客觀的社會環境變化因素。根據調研分析,傳承人瀕危狀況主要有以下成因:
(1)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導致大批青壯年“非遺”受眾群體轉移流失。近年來,隨著吉安市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大批青壯年勞動力都向沿海發達地區和本市城鎮流動轉移,許多非遺項目的表演者及傳承人也帶著對城鎮物質生活的美好向往,紛紛外出打工或外出經商尋求發展,不少人長年不歸,有的還遷移到沿?;虮镜爻擎偵?。留守在農村的大多數是老幼病殘的人,他們一方面要耕作好自己的田地,一方面要照顧自己和留守兒童的學習和生活,有的還是帶著疲病之軀在農村堅守,根本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學習、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
(2)人們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導致一些傳統技藝和文化被遺棄。隨著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推進,人們的生活方式、思想觀念、價值取向和審美觀念也發生了深刻變化,形成了新與舊、傳統與現代等多元并存的道德文化與價值觀念交織碰撞的新格局,也形成了文化消費多元化的新格局。新一代青年更熱衷于追求日益多元化的物質生活和現代精神文化生活,逐漸被“異化”,對民間傳統技藝和文學藝術逐漸失去興趣,脫掉了傳統文化服飾,換上了流行文化裝,成為現代物質文明的奴隸。電視、網絡、手機等新的文化傳播方式和多元化的現代精神文化生活也讓傳統非物質文化受到強烈沖擊,年輕人更熱衷于玩微博、微信、游戲等,熱衷于網上淘寶購物,運用現代科技產品消遣娛樂生活。傳統文化在現代物質文明、商業文明及科技文明的沖擊下,不斷被蠶食消亡。
(3)政府資助力度不大導致傳承人難以把主要精力放到開展非遺傳承與保護工作中來。目前,國家、省、市雖然都設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但主要用于開展非遺傳承活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人只有國家級項目傳承人才有1萬元補助。大多數傳承人在生活困難、缺乏穩定收入來源的情況下,只能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維持自身和家庭的生存上來。市、縣兩級均沒有建立專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鄉、村也沒有多少傳習所,少數簡易傳習所,傳承硬件也較差,無法滿足傳承培訓需要。加上傳習資金得不到保證,傳承培訓場所設施及傳習資料購置經費缺乏,開展工作困難重重。
(4)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社會地位不高導致無法吸引年輕人從事非遺傳承與保護工作。近年來,盡管我們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工作,每年都要利用“文化遺產日”組織開展大型宣傳展示活動。但對傳統文化遺產多半是利用大于保護,索取多于給予,缺少人文關懷,通常授一個牌,發一個證書了事。沒有對非遺保護工作者特別是民間非遺保護工作者進行隆重的表彰和獎勵,對掌握精湛技藝的民間藝人沒有從經濟和精神上給予實實在在的資助和支持。在傳統文化日益邊緣化的今天,很多傳承人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認可,沒有因為從事這項工作而產生榮譽感和自豪感,有的甚至會產生失落或迷茫的情緒,年輕人更是對從事這項工作失去信心。
3 加快建立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的長效機制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目前面臨的嚴峻形勢迫切要求我們必須抓住核心,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著眼點首先放在對“人”的保護與傳承上,加快建立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的長效機制、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營造尊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良好社會生態,建立起一個以代表性傳承人為核心、科學有效的傳承機制。
(1)加快完善法律保障。2011年6月1日,我國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但該法尚未涉及傳承人的培訓支持、傳承人對非遺創新的獎勵和經費保障等重要領域。地方政府應該根據該法加快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地方性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對非遺法律保護進行細化、補充和完善。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對非遺保護和非遺傳承人的保護與支持做出具體的強制性規定。明確將非遺保護資金列入地方財政預算,設立市、縣兩級非物質文化遺保護專項資金,單獨列出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非遺傳承人,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增加相關預算。同時,在傳承人培養、傳承人認定、創新獎勵、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做出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
(2)加快完善生活保障。面對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的沖擊,政府應有所擔當,給予相關補償,完善生活保障政策。對傳習多年的老傳承人應該按照傳習年限給予補償,讓他們感受到國家的尊重和認可。對農民和老弱病殘等弱勢非遺傳承人群體應出臺特殊政策,提高最低生活、養老保險、醫療保障標準,省、市、縣級政府應分別對本級傳承人特別是弱勢困難傳承人發放生活補助,徹底解決其后顧之憂,保證他們有充裕的時間與精力開展傳承工作。
(3)加快完善陣地保障。首先,免費為非遺傳承人提供政府興建的傳習場所。市、縣兩級應當普及建設專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鄉、村兩級則應鼓勵傳承人利用現有鄉鎮綜合文化站、農村文化活動室、農村祠堂開展傳習活動,對于需要改建才能開展傳習活動的危舊文化活動室、祠堂、社區文化中心或傳承人利用自家住房改建為傳習所的政府應給予一定補助,讓每個非遺傳承人都有一個發揮自己技藝和才能的平臺和陣地。其次,支持非遺傳承人開辦傳承機構。對于非遺傳承人開辦非遺傳承機構和培訓機構的,應給予大力支持,按照機構大小給予獎勵補助。鼓勵他們面向社會招收學徒,鼓勵傳承人帶徒傳藝,培養一批新型的非遺傳承者,對于瀕危傳承項目或不能應盈利的傳承機構政府還應按招收學徒的人數給予一定補助。再次,支持建設現代傳播平臺。鼓勵文化部門或傳承人個人開辦專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網站,利用網絡、微博、微信等現代科技手段,宣傳傳承人的技藝、絕活、事跡等。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出版社創辦電子期刊,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傳承人的宣傳與研究,促進非遺研究人才涌現,切實提高非遺傳承的傳播力和影響力。
(4)加快完善產業保障。首先,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走向市場。鼓勵傳承人發揮自身優勢,開辦文化企業,發展文化產業,給予享受文化產業方面的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傳承人與民間資本融合,以自己的技藝技能入股,吸引民間資本進入非遺領域,支持民間資本結合文化旅游、民俗節慶活動等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展示館、傳習所等基礎設施。研究制定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稅收、信貸、融資、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扶持辦法。鼓勵民間資本捐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助代表性傳承人及學藝者,對企業捐贈非遺保護工作、非遺傳承人的應予以免稅或減稅。其次,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融入社會。非物質文化遺產基于其民間性和地域性,只有入鄉入土,走進“祠堂”,走進社區,緊接地氣,深深地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才能在廣袤的民間土壤生根發芽,茁壯成長,發揚光大。應圍繞開展生態文明建設,鼓勵傳承人參加本地原生態的民俗活動、節慶活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大賽,開展活態傳承,創建文化生態保護區,不僅讓人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更要留得住文化。
(5)加快完善人才保障。一是拓寬傳承人認定范圍。堅持認定從寬、管理從嚴和國家省級傳承人認定從嚴、市縣級傳承人認定從寬的原則,擴大非遺傳承人的候選范圍,對于市、縣級傳承人只要掌握了相關技藝、絕活即可認定;對國家、省級傳承人則應具備技藝熟練精湛、具有權威性和影響力、傳承譜系清晰等條件。將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員列入傳承人候選范圍。二是完善傳承人培養機制。建立非遺教育示范基地,將非遺技藝、絕活、民間文學、民間故事等編入教材,在中小學和職業技術學院開設非遺傳承課程,推進非遺進校園活動;鼓勵學校積極參與社會實踐,開展多層次、多學科、多形式的活態教育培訓。鼓勵傳承人和大中專院校教師走進農村祠堂、城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通過公益講座、現場技藝傳授,讓更多的人了解傳統工藝,逐步喜歡傳統文化。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技藝檔案庫,對非遺傳承人技藝進行完整錄像歸檔,并以傳承人個人姓名命名制作光盤進行傳播或傳習。設立專項資金,對學習非遺技藝的學生學費予以資助或減免,尤其對學習瀕臨滅絕非遺技藝的學生則給予全額資助或減免,加快培養一大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者和接班人。
(6)加快營造尊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良好社會生態。各級政府應以高度的文化自覺提升非遺傳承人的社會地位、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在政治上,應該大力推薦非遺傳承人當選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讓他們參政議政,為非遺保護代言發聲;每年定期召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表彰大會,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非遺傳承人或參與支持非遺傳承的其他個人進行隆重表彰,頒發非遺傳承與保護突出貢獻獎或“民間藝術家”榮譽稱號。在經濟上,對專職從事非遺保護傳承人或其他個人,參照事業單位人員分級評定相應職務職稱,對技藝精湛或有突出貢獻的非遺傳承人應可享受相應的政府特殊津貼。在社會生活中,定期組織傳承人開展活態展示、定期交流、技藝比賽等活動。通過報紙、網絡、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開設非遺保護宣傳專欄,大力宣傳代表性傳承人,大力宣傳社會各界參與、支持非遺保護的行為,形成全社會的價值認知,使各級非遺傳承人在政治上有地位,經濟上有保障,社會上受認同,努力營造尊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及一切參與支持者的良好社會生態,激發更多的青年人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
參考文獻:
[1] 王文章.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M].文化藝術出版社, 2006.
非遺傳承人的培養范文2
一、從政府層面,加強引導,做好非遺保護、傳承和發展工作
(一)《非遺法》出臺,為非遺保護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2011年國家出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文化遺產保護方針政策上升到了國家意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也上升到了法律制度,各級政府部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上升到了法律責任,這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長期、高效運行的堅實保障。從此,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入了依法保護的新階段。
(二)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非遺保護中長期規劃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規劃是保護工作有序進行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各項工作切實推進的有效保障和客觀依據。蒼南縣非遺保護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以“傳承與創新”為主題,以融入現代生活為導向,強力推進非遺生態保護體系、傳承發展體系、宣傳展示體系和保護制度體系的建設,繼續搭建各種傳承和展示平臺,調動社會各界積極性,努力擴大社會參與,擴大傳承人群,不斷鞏固搶救保護成果,提高保護傳承水平,促進蒼南非遺保護事業的轉型升級和深化提升。
(三)多種保護措施并舉,非遺保護取得明顯成效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豐富性,決定了保護方式和保護措施的多樣性。在保護工作中,我們逐漸探索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多種方式:非遺以項目為主要表現形式,因此在保護工作前期,以建立項目名錄、保護項目為主要抓手;非遺主要依靠傳承人口傳心授進行傳承,因此把傳承人的保護放在關鍵地位;非遺與民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因此要盡可能運用生產性保護等積極保護的方式。非遺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決定了我們把搶救性保護放在第一位;非遺特有的項目特點和傳承規律,要求我們區別對待,分類制定保護措施。這些措施,為我縣非遺的保護和傳承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非遺保護傳承體系進一步完善,保護傳承新格局逐步形成
首先,普查是非遺保護的一項基礎性工作。2008年的民族民間藝術資源普查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我縣共收集7萬多條線索,精心制作了6000多個項目調查表。并在2012年進行信息化錄入,上傳到省非遺數據平臺進行保護。為做好普查成果的整理利用工作,我縣成立了非遺保護工作小組和非遺專家庫,不斷挖掘、整理我縣的非遺資源,并錄入各級非遺項目、傳承人和基地的資料,建立非遺檔案和數據庫。其次,項目保護體系建設、傳承人保護和基地建設是非遺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我縣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各級非遺項目、傳承人和基地的申報,進一步完善了非遺保護體系,壯大了隊伍。我們在保護非遺本真性的前提下,對瀕危項目開展了搶救性工作,全面記錄、整理和保存了相關資料。截止2016年11月,我縣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3項、省級24項、市級99項;國家級傳承人1人、省級18人、市級76人;省級非遺傳承基地7個、市級13個;省民間文化藝術之鄉1個,民俗文化村2個。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項目、傳承人體系基本形成。
(五)非遺宣傳教育活動豐富多彩,非遺保護意識日益深入人心
民眾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造者、擁有者和傳承者。民眾保護意識的提高,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好的保護。近年來,我縣利用各種文化場館、廣場舉辦了大量的非遺展示、展演活動,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非遺進校園、非遺進文化禮堂和“文化遺產日”期間的非遺系列活動已形成品牌。近幾年,集中展示的非遺精品和運用非遺元素開發的各種衍生品,更讓民眾們更真切地體驗到非遺的魅力,也展現了非遺傳承的空間和潛力。非遺走親,以“非遺”為載體,通過“走出去”和“請進來”的互訪,加深了不同地域間文化內涵的了解,非遺“互訪”構建起了“相熟、相融、相親”的非遺工作交流格局。
(六)推進硬件設施建設,打造非遺宣傳主陣地
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展館、展示中心和傳承基地,組織經典非遺名錄的展示展演,開展特色傳承活動,宣傳非遺陣地的作用不容小覷?!皻v史與人文并重,民族與民間同在,傳統與現代交融”,這是我縣非遺館的明確定位。蒼南縣非遺展示館,歷時四年建設完成并對外開放。展館占地面積2000平方米,使用面積1700平方米,分序廳、古韻、遺風、巧技和尾廳五部分,共展出了我縣的國家、省、市、縣各級項目60余項。是一個了集展示展演、收集收藏、學術研究、公共教育、文化交流、傳承傳播于一體的綜合性展館。2015年初開館后,接待過一大批各地領導、專家和學者,累計參觀人數達幾十萬人次,群眾好評如潮?!笆濉逼陂g,我縣還建設了鄉鎮非遺館和民間藝術館十余個,這些展館每年均不同程度開展展示、展演活動,是縣非遺館的有力補充。
非遺傳承與保護工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內容既豐富又復雜,這為我們做好這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要充分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機遇。堅持科學的保護理念,落實保護措施,挖掘現實價值,扎實有效地推進非遺保護事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用發展的眼光,理順思路,處理好非遺保護工作中的幾個關系
(一)保o與利用的關系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活在社會中的傳統文化,它具有不可再生性,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并使之世代傳承,是當前我們面臨的迫切任務。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的重要特質,再深入發掘非遺的多重價值,將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民眾的生產生活中,才能獲得生機和活力。所以,在利用開發的過程中,要牢記“保護重于利用”,保護是利用的保證、基礎和前提。在保護的基礎上進行合理利用,使之更好地融入社會、融入民眾、融入生活,為當代人服務。
(二)繼承與發展的關系
我們今天繼承非物質文化遺產,要在科學認定的基礎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全社會得到認可、尊重和弘揚。繼承是發展的必要前提,發展是繼承的必然要求。我們要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身傳承、發展、衍變的規律,在繼承的基礎上發展,在發展的過程中傳承。要全面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借鑒、W習其他地區在保護非遺方面的先進理念和手段,充分吸收有益成果為我所用。
(三)保護與旅游的關系
十七屆六中全會指出,要“積極發展文化旅游,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旅游相結合”。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既要發揮與旅游的優勢互補作用,又要注意處理好非遺保護傳承與旅游的關系,處理好非遺表現形式與文化創意產品、旅游產品的關系。堅持保護為主、合理利用的原則,在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本真性的基礎上,組織非遺項目進入旅游景區,提升旅游的文化內涵。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應該是千秋萬代的事情。非遺保護工作的長遠性,決定了我們要采取穩健扎實的,與民眾生活密切結合的發展方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存、保護、傳承、傳播,主要依靠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傳承人擔負著“傳”與“承”雙重任務,作為傳承人,傳承不僅是權利,更是義務。因為,在傳承人身上承載的不僅是一門技藝或知識,更是本地區歷史、文件發展進程的一個縮影。
三、從傳承人角度。明確職責,做好非遺保護、傳承和發展工作
(一)鼓勵傳承人積極開展傳習活動,培養后繼人才
傳承人的保護與傳習是促進非遺活態傳承的關鍵。目前,我縣共有國家級傳承人1位,省級18位,市級92位,縣級163位。另外,還有市級非遺傳承團體2個,市級非遺傳承群體5個,建立了較為健全的非遺傳承人梯隊。為確保傳承培育有所作為,有效地促進活態傳承,我縣加強對傳承人的培養力度,推行師徒傳承協議制、傳承基地責任制,鼓勵老一輩傳承人積極帶徒授藝,對成功收授一位新徒弟的老藝人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并幫助學藝成功的新傳承人,添置道具工具等。希望我們的傳承人自覺承擔傳承義務,采取收徒、辦學等方式,開展傳承工作,無保留地傳授技藝,培養后繼人才。另外,如何將傳承人的概念拓展至傳承人群,意在讓傳承成為人群的傳承,而不僅是單個傳承人的傳承,這將是我們今后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二)鼓勵傳承人積極參與非遺公益性活動,確保傳承常態化
縣內非遺展示、展演活動方面,積極為國家級、省、市、縣級和其它民間藝人開展傳承、演藝活動提供各種支持,并經常性開展非遺下基層、進社區、進校園、進文化禮堂,參加文化下鄉巡回演出等公益性文化活動,為各種非遺項目提供展示平臺,確保非遺傳承有序開展??h外非遺宣傳、交流活動方面,歷年來,組織過優秀的非遺項目及傳承人參加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浙江好腔調”傳統戲劇系列展演、年味溫州等省、市舉辦的一系列非遺交流活動,組織過新編單檔布袋戲劇目到周邊各縣、市演出等。非遺媒體傳播方面,傳承人們積極參與各級電視臺非遺專題欄目、非遺數字電影《夾纈之戀》、縣電視臺《文化蒼南》“走進非遺”等節目的拍攝,通過媒體渠道進入了公眾視野。電影、電視、互聯網為非遺傳承助力,使傳統文化煥發了新的活力。
(三)鼓勵傳承人不斷創新非遺保護方式,讓非遺融入現代生活
只有民眾認可非遺的魅力,才能給非遺傳承提供更廣的空間和潛力。因此,我們要推進創新,努力使非遺更加多姿多彩、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對傳統戲劇、曲藝類“非遺”項目,比如單檔布袋戲、提線木偶戲、漁鼓、溫州鼓詞等,可以通過新編、改編劇本,融入現代元素,大膽嘗試設計新動作,加入特技,結合現代的燈光、舞美等方式,帶給觀眾耳目一新的感觀效果。對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類“非遺”項目,比如夾纈、夾苧漆器、礬塑、鉤繡等,可以通過不同的設計與轉化,將開發的創意作品和衍生品,變為生活用品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之中;傳統舞蹈、傳統音樂類“非遺”項目,比如道教音樂、畬族民歌、布龍舞、馬燈舞等,可以通過電視節目、演出的制作,結合網絡宣傳,匯聚更多受眾的目光??傊挥胁粩鄤撔路沁z保護的方式,吸引各種社會力量參與到非遺保護中來,才能真正與人們的經濟、生活緊密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才有望真正活起來。
非遺傳承人的培養范文3
摘要:學校教育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現途徑:基礎教育從傳承民族語言、傳承民族藝術、參與民族節慶等方面入手;高等教育從人才培養、校本課程開發、資源庫建設、學術交流開展等方面實施,各司其職為非遺傳承發展培養后繼者。
關鍵詞:非遺;學校教育;傳承;實現途徑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保護工作雖然在各方面的關注和行動下取得了不俗的成績,但不可否認在現代化發展、城鎮化建設等強勢背景下,由于其地域性、民族性、傳統性等特點及現代化文明對其生存空間的排擠和擠壓,使其越來越邊緣化、碎片化,更由于其載體的“活態性”不得不面對“人走藝絕”的威脅?,F階段非遺傳承主要依靠以傳承人為主的傳習活動和無意識的集體傳承為主,前者以族內血源傳承和族外師徒傳承為主;而后者則是在非遺生長生存的地域空間中廣大民眾潛意識的傳承。除此之外,政府、研究者、旅游產業等也都從不同角度承擔著傳承的責任,從理論層面上來看其傳承途徑并不算少,但是隨著這項工作的不斷推進,人們越發清晰地認識到如果缺少了學校教育參與其中,那么非遺發展因現有傳承對象的局限而漸入困境。
青年一代是文化傳承發展創新的未來,在呼吁喚起“文化覺醒”、倡導“文化自覺”等背景下,關注本國優秀的文化傳統,尤其是關注隨著傳承人逝世就面臨消亡的非遺就顯得非常緊迫。國家政府、社會組織、教育系統也為此做出了很多努力,《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宣言》等文件的出臺,都在不斷在強調教育系統參與非遺傳承保護的重要性。高等教育系統從中央美院率先在國內成立非遺保護中心之后,各高校也緊隨其后成立各類非遺研究中心,培養相關方向的本碩博人才也陸續得以實施。而基礎教育階段則有針對性地開展了非遺進校園、進課堂的措施,如福建南音進課堂、云南省的非遺傳承人進校園、川劇進課堂等,而教育部重點課題“非物質文化遺產校園傳承研究”研討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的舉行更廣泛地推進了其在基礎教育階段的傳承工作……。但是即便有如此之多的舉措仍不能與我國非遺發展的速度相一致,不斷探索學校教育在非遺傳承中實現的途徑,以得到更多青年群體的認可和關注,繼而喚起他們的民族文化傳承意識,使教育系統成為非遺傳承保護的重要基地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非遺傳承在基礎教育中的實現途徑
1.傳承民族語言
民族語言是一個民族傳承思想、交流文化、記憶歷史的主要途徑,尤其是少數民族,語言是他們記錄歷史文化發展的唯一載體。但是隨著經濟發展、城鎮化建設向農村、偏遠山區的推進,越來越多的孩子接受“外來”文化影響,有的脫離原有的生長環境,能熟練掌握民族語言的青少年隊伍在逐漸縮小。如果沒有了民族語言的延續,那么民族生存的土壤就沒有了,那么他們民族文化發展的血脈也將不復存之。日本著名文化學者岸根卓郎在《文明論—文明興衰的法則》一書中也說到:“放棄母語,是通向文明毀滅的捷徑”。因此,在基礎教育階段推廣、使用本地區的民族語言是很有必要的,它能夠喚起學生的民族意識,幫助學生進行正確的民族定位。
2.傳承民族藝術
民間音樂、民間美術、民間技藝等民間藝術是民族精神文化的內隱與外顯,它在民眾的生活中起著連接過去與未來的精神紐帶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推進和演變,青年一代對這些經過歷史沉淀的民間文化態度越來越淡漠。這些民間藝術是民族記憶延續的載體,是民族歷史的記錄,是維系族群發展的核心動力。以貴州安順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為例,該縣首批國家級非遺保護項目——銅鼓十二調,其傳承也面臨著在青少年一代出現斷層的危險。將其盡快地收集、整理,編訂相應的教材融入當地基礎教育,并以其為非遺教育的切入點進而挖掘其他的民間藝術,將布依族服飾、民歌、舞蹈、戲劇、器樂、蠟染、織錦等內容走進基礎教育學校,使當地學生更加熟知自己的民族文化,建立起強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找到他們應有的民族歸屬感。
3.參與民族節慶
每個民族和地區都有不同性質的節慶活動,如布依族的六月六,苗族的三月三等,它們展示了各族人民獨特的生活方式,蘊含著五彩斑斕的文化底蘊。鼓勵學生、帶領學生參與到地區和民族特有的節慶活動中,真實地融入民族生活,理解其中蘊含的文化因素,發揮民族節慶的教育傳承功能,在潛移默化中強化他們對本民族文化的認識和理解。
通過多種途徑幫助學生建立對民族語言、民族藝術正確的價值觀,教會他們民族語言,帶領他們走進、了解、理解非遺,進而傳承非遺,使我國非遺發展的鏈條有效地在基礎教育中得到延續。
二、非遺傳承在高校中的實現途徑
“一個民族文化的創造力是建立在民族文化基因傳承發展基礎上的,其實現的主體應當是青年群體的參與,把文化遺產引入大學教育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舉措?!盵1]在高校開展非遺教育可以從以下幾點做起:
1.開設相關專業與課程,培養專門人才
“社會呼吁青年群體,尤其是高校學子關注社會公共空間的非物質文化傳統,關注本土文化的傳承創造與發展。”[2]地方高校將培養專業非遺人才納入學科建設規劃之中開設相關專業,不僅可以為地域性非遺保護提供人才,還可以凸顯學校的辦學特色。另外要為非遺傳承事業培養廣泛的后盾人才,形成全社會的非遺保護意識,開設非遺相關的公選課、素質拓展課等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2.開拓地域研究視角,豐富校本課程建設
課程建設是衡量一所高校綜合能力的標準之一,也是提高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現在國家已經出臺相關政策要求建立國家、省、校三級精品課程體系。在這樣的背景下各高校應該以此為契機積極開展地方性、民族性課程(群)的開發,以地方非遺項目為依托,彰顯民族地域性為特征,將非遺課程(群)納入課程建設之中,既開拓了地域文化研究視角,又深化了課程發展的民族特質。
3.建設非遺資源庫,深入挖掘非遺項目
除了現有課程資源外,大量的非遺資源還沒有得到有效的關注和開發,這就需要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不斷深入非遺成長的一線采風、調研,也可以帶領學生走進非遺文化的生存環境中展開調查實踐活動,獲得一手資料豐富課程教學的資源。而且還可以以當地傳承人為依托,聘請他們到高校開展學術講座、實踐教學等等,使非遺教學資源生成的途徑多樣化。這樣在不斷深挖非遺項目的基礎上,地域非遺資源庫也得以豐富和充實,為非遺傳承發展提供資料支持。
4.創設非遺研究平臺,開展學術交流
高校不僅要傳播、傳承非遺文化還要擔當創新非遺文化的任務,高校有著優秀的學術研究人才群體,借學術力量的支點研究、宣傳、推廣非遺,使更多的人關注非遺、研究非遺;召開相關的學術研討活動,拓展非遺的研究視角;走入社區開展非遺講座,強化民眾對其的認識;建立相應的研究機構深入研究、開發、創新非遺。
非遺的“活態性”決定了它會隨著傳承人的離世而消失,而通過學校教育途徑傳承非遺則能從很大程度上保障非遺的持續性發展。普通學校和高校各司其職,努力從多途徑、多角度傳承非遺,將其傳播到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心中。只有獲得青少年的支持非遺的傳承、傳播才會有永續發展的動力和支持。(作者單位:安順學院藝術系)
參考文獻:
非遺傳承人的培養范文4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問題與對策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7)06-0154-02
近年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得到了人們前所未有的重視,然而,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一些地方因保護理念錯位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造成了“保護性”破壞,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根本特征是通過口傳心授的方式傳承,它是一種無形的,以人為載體的“活態”文化樣式,其核心在于通過傳承人世代相傳??梢哉f,傳承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點,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承載者、傳承者、創造者,因此,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鍵就是保護傳承人。換言之,對傳承人的保護就意味著對活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如果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忽視對傳承人的保護,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就失去了根基與價值。所以,弄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面臨的問題,進而對傳承人采取切實有效的保護措施就是當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迫切而重要的議題。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經濟全球化、文化現代化、價值多元化、娛樂多樣化的不斷演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生存、保護和發展既迎來了機遇,也遭遇了挑戰,面臨著嚴峻的形勢。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面臨后繼乏人的窘境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口耳相傳的文化,其技藝的獲得是一個長期習得的過程,傳承人的成長需要時間的累積。大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受其本身性質的局限,無法為人們帶來直接客觀的經濟利益。因此,在當今社會轉型與經濟變革的沖擊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處境尷尬:一方面,許多年輕人更愿意到大城市尋找發展機會,并不愿意跟隨父輩在老家學習世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另一方面,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困于傳男不傳女的舊習,使得愿學的女性卻無法獲得學習機會,這使得本來就愿學者寥寥的傳承活動更是進退維艱,如此一來,許多年事已高的代表性傳承人面臨著無徒可授的狀況,傳承人正面臨著斷代的危險。不僅如此,一部分年富力強的傳承人可能因為經濟的貧乏與生活的困頓,為了生計不得不“改弦易轍”,這使得傳承人又面臨著流失的危險。在這種“斷代”與“流失”的雙重夾擊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處于青黃不接與后繼乏人的境地。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面臨環境改變的苦境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活態文化,其產生與發展依賴一定的文化環境與文化空間,脫離這種環境,其形態就面臨改變或消亡的危險。一方面,隨著科技與社會的發展,一些傳統非物質文化技藝失去依存的活動空間,逐漸式微,甚至走向消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在“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方針指導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開發利用的過程中,沒有正確處理好保護、傳承、利用的辯證關系,沒有做到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開發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而是只顧眼前的經濟利益而隨意濫用、過度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使得其賴以生存的活態環境遭到破壞,有的破壞甚至是不可逆的。這樣一來,或者因為傳承環境的改變使得原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面目全非,或者因為傳承空間的改變使得原有的觀賞對象流失,或者因為生活方式改變使得原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難以存續,總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面臨著“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境地。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面臨保障不力的困境
不可否認,各級政府部門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中,都下了很大的功夫,然而現存的認定與保障制度卻存在著保障不力的困境。比如,在對傳承人保護過程中,首要的工作就是對傳承人的認定,然而恰恰就是這一基礎性的工作,卻存在制度的缺陷?,F有的認定制度規定傳承人只能從眾多的藝人中挑選一個或者幾個予以認定,這必然使得那些需要團結協作的鏈狀結構的傳統技藝會發生“掉鏈子”的情況。作為一個有機整體的技藝需不同的藝人承載不同工序,那些其他關鍵工序上未能被認定傳承人的藝人可能會因經濟利益和個人榮譽等原因與獲選藝人之間產生矛盾,從而使得傳統技藝非但未因認定傳承人而獲得更好的保護,反而適得其反。與此同時,在爭奪有限的傳承人指標中,有部分人或許因弄虛作假、迷惑專家而當選,有部分人卻可能因交通信息閉塞而錯失機會,無論是當選還是落選,都無疑會挫傷那些具有獨特技藝卻無緣獲得傳承人的真藝人的積極性。這種缺乏公平公正的認定,其結果往往與初衷相違背。此外,現有的制度在認定過后的保護中也存在各種保障不力的問題:如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經濟保障不合理性等。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中問題的成因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活態的文化,其由傳承人的傳習展演、受眾的觀摩模仿以及傳承空間與環境等要素構成,無論哪一個要素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最終會傳導到傳承人保護這個問題上來。就此來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瀕危主要有以下成因。
(一)從傳承人的角度看,經收入菲薄與社會地位不高導致“無心”傳承
目前隨著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各級政府都設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但主要用于開展非遺傳承活動,其中用于資助傳承人的經費卻少得可憐,完全不足以讓傳承人衣食無憂地專注于傳承。多數傳承人在經濟拮據、生活困難的情況下,只得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維持自身和家庭的生存上來,無法潛心從事傳承活動以及培養傳承人。此外,盡管各級政府每年都要利用“文化遺產日”組織開展大型宣傳展示活動,但多半是利用多于保護,索取高過給予,對傳承人缺少人文關懷,通常授一個牌,發一個證書了事,并沒有對他們進行隆重的表彰和獎勵。掌握精湛技藝的民間藝人既沒有獲得經濟上的有力資助和支持,也沒有獲得精神上的榮譽和自豪,這使得不少傳承人不但無法潛心從事非遺工作,有的甚至會產生失落或迷茫的情緒。由于傳承人地位弱化、經濟貧乏、生活困頓,使年輕一代對成為傳承人失去興趣和信心,無法被吸引到非遺傳承與保護工作中來。
(二)從傳承受眾的角度看,生活方式改變與思想觀念演化導致“無人”傳承
隨著全球化與信息化進程的加速,隨著文化消費多元化格局的形成,當今社會發生了深刻變革,人們的觀念意識、生活樣式、審美精神和價值導向都隨之發生了深刻變化。正如劉錫誠先生所指出的:“正在推進的現代化進程,正在使民眾的生活條件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所由發生和繁榮的農耕文明和宗法社會的土壤逐漸削弱和消失,民眾的價值觀和審美觀隨之發生著巨大的變化?!盵1]面對日益多元化的物質生活和現代精神文化生活,年青一代更熱衷于現代的生活方式。在當代電視、網絡、手機等新媒介的沖擊下,他們更熱衷于運用現代科技產品消遣、娛樂、生活:如玩微博、微信、游戲、網購等,他們對民間傳統技藝逐漸失去興趣,既無心觀賞更無心學習。當大多數年輕人被吸引到現代電子傳媒上后,傳統技藝展演的受眾群體不斷流失。傳統文化在現代物質文明、商業文明及科技文明的裹挾中日漸被蠶食,甚至消亡。如此來看,缺少觀賞對象、無人喝彩鼓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自然“曲高和寡”,難以為繼,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自然也難逃后繼泛人的困境。
(三)從傳承空間的視角看,現代文明制度與新型城鎮建設導致“無法”傳承
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城l一體化的逐漸推進,大批人口向城鎮遷移,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傳承人也紛紛外出謀生,留守鄉村的大多數是老幼病殘,他們既無精力也無興趣去學習、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更嚴重的問題是隨著人口的遷徙流動與生活方式的改變,原有的鄉土生活體系遭遇侵襲甚至崩潰。在中國傳統農業社會中,存在著一個以社長、社首或是寨老、巫師等為代表的村落神事管理系統。這套系統主要負責村落的神事活動,祭神、娛神、迎神、賽會等帶有非物質文化遺產性質的民俗活動[2]。隨著農村社會的逐漸解體,原來很多依賴于傳統農耕社會的傳統技藝失去了存在的空間,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沒有了“活態”傳承的生活基礎,不得不走向博物館似的展演傳承,這無疑會導致傳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走樣與異化,可以說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一旦失去原有的傳承空間就無法原汁原味地“活態”存續。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中的對策建議
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中存在的種種問題,我們認為應該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著眼點放在對“人”選定、保護、傳承上,也就是說首先要保證能選出真正的代表性傳承人,其次要保證能讓傳承人安心傳承,最后要保證能讓傳承人在一定的空間中開展傳承。從這一思路出發,我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的建議有如下幾點。
(一)完善傳承人保護制度
選人是用人的基礎,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中,首先要制定傳承人的認定標準。要針對不同門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特征制定可操作性標準,確保選出的傳承人真正具有代表性。其次要建立傳承人的選拔制度。為了提高評選工作的公正性,要堅持民間推薦、政府把關的推薦、認定政策。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世世代代生活在群眾中間,要充分相信并利用廣大群眾特別是民間藝人們的推薦,政府所要做的是依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原則綜合考量,在候選人中認定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起決定性作用的優秀傳承人為代表性傳承人。再次,建立傳承人的技藝檔案庫,對傳承人的技藝進行完整錄像歸檔并制作光盤以備傳習之用。最后,要建立傳承人的退出機制。這樣既可以及時糾正認定工作中出現的極個別濫竽充數的錯誤,還可以剔除已認定傳承人中的個別不負責任、不盡義務的傳承人,從而保證傳承人隊伍的純潔與活力。
(二)保障傳承人身份地位
選出優秀的傳承人后,要使其安心于傳承,還必須從物質與精神兩個層面提高他們的身份地位,使其政治上有地位,經濟上有保障,社會上受認同。從物質角度看,要讓傳承人衣食無憂,這就需要對傳承人提供充分的經濟保障,對技藝精湛或有突出貢獻的非遺傳承人應可享受相應的政府特殊津貼,同時依照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效率,給予傳承人特殊的“績效津貼”。同時也要分考慮到其他未當選藝人的經濟狀況,形成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團體的綜合保障系統,以免藝人之間相互妒忌、內耗而阻礙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除了經濟上保障外,還得從精神層面上對傳承人進行鼓勵,使其安心用心于傳承。比如,每年定期組織傳承人開展活態展示、定期交流、技藝比賽等活動,讓他們獲得社會認同與肯定。每年定期召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表彰大會,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非遺傳承人或參與支持非遺傳承的其他個人進行隆重表彰,頒發榮譽稱號。大力推薦非遺傳承人當選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讓他們參政議政,為非遺保護代言發聲。我們在給這些文化傳承人以積極的社會地位肯定與社會聲望評價的時候,也就意味著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保護的輿論導向,這樣就會形成有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社會氛圍,自然也就更加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3]。
(三)保護傳承人傳習空間
保持文化傳統和傳統文化的延續和可持續發展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最終目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其核心是傳承人的保護,但是單一的以人為中心,并不能帶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健康發展。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如古建筑、歷史街區與鄉鎮、傳統民居及歷史遺跡等和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傳統手工技藝等相依相存,并與人們依存的自然和文化生態環境密切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這種特征迫使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必須注重保障傳習場所、文化空間的完整性,充分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規律,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培養后續藝人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通過地域性的保護,最大限度地實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保護。其次,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示范基地,開展多層次、多學科、多形式的活態教育培訓,讓更多的人逐步了解傳統技藝,喜歡傳統文化。
總之,隨著全面小康社會的建成,人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對傳統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也日益重視。但由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多樣,社會發展不夠平衡,法律制度不夠完善,這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工作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1]劉錫誠.傳承與傳承人論[J].河南教育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5):24-36.
非遺傳承人的培養范文5
一、問題的緣起
從上個世紀末以來,隨著世界范圍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大潮的興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展得也是有聲有色,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在眾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當中,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于有其典型的“非物質性”而占據著重要的地位。“人類學、民族學、考古學和歷史學方面的發現,使我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音樂屬于真正意義上的人類生活。”(《音樂教育學導論》沃爾夫崗·馬斯特納特 余丹紅 張禮引譯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
與物質文化遺產不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在是以其傳承人的存在為前提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于與“地緣”“血緣”“神緣”等各方面的因素有關,更需要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和培養工作。
高師音樂學專業作為學校音樂教育的“母機”,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工作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各高師院校由于地域、經濟、文化背景以及所面對的不同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差異,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教育體系和課程標準。現有高師音樂學專業的教育體系、課程設置、評價標準等并不一定與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的培養目標相協調,因此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應該在充分考慮教育理念、教育目標、師資力量、教材選用、教育評價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培養專門的人才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課程建設現狀
人才的培養要靠科學合理的課程安排。哈爾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于2009年開始招收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培養目標是培養能回到本土的少數民族文化傳承人,培養從事民族文化研究、教育的工作者。經過三年來的教學實踐,已取得了一些令人欣喜的成績,但同時也有一些需要進一步解決的課程設置問題。除哈爾濱師范大學外,國內許多師范大學的音樂教育專業也都開設了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這樣的院校有內蒙古師范大學、新疆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福建泉州師范學院等。這些院校同樣面臨著非物質音樂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如何進行課程設置的問題。
首先,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的公共課程是利用院?,F有的課程資源同其它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一起開設的。由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文化課基礎薄弱,讓他們同音樂教育專業的學生一起上公共課實際上是有一定難度的。但就現有的高師院校的條件,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公共課程也只能與音樂學專業的學生共同學習。由于公共課程需要達到學校的標準,這需要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付出比音樂學教育專業學生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才能達到標準。一方面,這有利于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學生的文化底蘊;另一方面,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為了達標,把大多時間和精力都放在了公共課的學習上,也同樣耽誤了專業課和傳承技能的學習,這也違背了培養目標的初衷。因此,針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學生的現實文化基礎和培養目標的要求,加強本專業公共課的開設情況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學生的專業課分為專業基礎理論課和專業技能課。根據培養目標的要求,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的基礎理論課應該開設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相關理論和傳承技能的課程。傳承和保護的理論課程目的是要使學生具有科學的保護理念,了解相關國際和國內的政策和形勢,學會先進的保護方式和方法。傳承技能課程包括方法論以及音樂文獻的整理、音樂的記錄、音樂的演唱和演奏能力等。但目前由于高師音樂學專業從事非遺專業理論研究的教師比較匱乏,且理論層次不高等原因,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保護和傳承的相關理論課并未真正落實。學生所開設的專業基礎理論課程還是與音樂學專業的課程相同,使得學科特點不突出和人才培養與現實不符的現象存在。
以哈爾濱師范大學為例,音樂學院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專業課,每周4學時,主要學習傳承技能。由于現有專業課師資的匱乏,學校只能聘請非遺傳承人、民間藝人、非物質遺產研究者來校教學。但由于有些非遺傳承人居住在較偏遠的地區和村寨,來校講學有著諸多的困難與不便。有些傳承人由于思想上的保守,認為自己的技藝只能傳給本家族的傳人,不愿來校開展教學活動,使得專業課教師資源匱乏。高師現有的具有深厚理論基礎的師資由于沒有意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以及缺乏豐富的實踐經驗,沒能參與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育教學中來,這也是專業發展的遺憾。
再次,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材編寫與使用落后于專業的培養。一方面是高師音樂學原有教材的內容和進度不符合本專業的學生培養,另一方面,針對本專業學生培養的教材開發與編寫滯后。
最后,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評價尺度還主要以現有的音樂學專業的評價標準和評價體系,來衡量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學生的教與學,結果是現有評價標準及評價體系不符合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有礙于本專業的發展,不符合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最終只能是期望值越高,失望值越大。
三、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課程建設的幾點建議及措施
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建立后,根據社會和市場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人才的需要,圍繞課程建設存在的問題,需要我們做如下幾點思考:
第一,培養目標決定著課程的標準,體現著最基本的教育理念。哈爾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能回到本土進行民族傳統文化研究和教育的文化傳承人。培養目標的確立,決定著人才的培養方向和基本的培養步驟,也決定了人才培養的課程內 涵。因此,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培養目標的確立有統領全局的重要作用。各高師院校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要根據本地區、本民族不同音樂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需要確立相應的培養目標。
第二,核心課程的師資問題是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關鍵所在。解決師資問題首先可以聘請有名望的非物質遺產保護專家、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民間藝人進行專業課的授課,這是最為行之有效的辦法,可以稱為“請進來”。在聘請保護學者、非遺傳承人及民間藝人授課的同時,加強學校有志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教師的培養和開發,是本專業師資解決的另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另外就是充分利用網絡及傳媒技術進行專業課的教學。
第三,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學生一般由于文化課基礎薄弱,應根據學生實際接受能力及培養目標的需要進行教材的編寫。專業技能理論課的教材應編寫較為簡單一些,如樂理、視唱、和聲等課程。在現實需要的情況下,還可以編寫簡譜教材以適應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的順利完成。
第四,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課程除了加強學校內部的課程資源開發以外,還要加強社會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為了實現社會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哈爾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安排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學生定期回鄉以及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進行采風,主動上門求教傳承人和民間藝人,回校后互學或自學來提高自己的專業和傳承技能,可以稱之為“走出去”。
第五,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學評價應根據實際情況,寬松區別對待。高師音樂學專業有著一整套完整的公共教育評價體系,如果用現有的評價標準來衡量和檢測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與學是不合時宜的。高師音樂學專業已有的公共課考核標準是要求必須達標的,這種標準對于正常招收的音樂學專業的學生是很容易達到的,而對于傳承人專業的學生就很難。因此,要根據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培養目標和實際工作的需要進行教學的評價,實行動態生成性的評價,逐步完善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教育教學。
第六,加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工作室、信息庫、資料庫及博物場館的建設,加強專業課程的教材建設。
結語
高師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的開設是學校音樂教育對民族傳統音樂文化重視的結果。本專業的開設是在音樂人類學的視角下,符合后現代主義課程觀基礎上開設的。從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專業學生的現狀及實際的師資力量、學校的特色和社會條件出發,加強本專業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培養新時期我國民族傳統音樂文化的傳播者和保護者,是符合當前高師音樂教育改革和發展實際的。
(注:本文為哈爾濱師范大學科研項目《東北鄉村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保護傳承研究》 編號:SYG—07,子課題《黑龍江流域少數民族藝術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研究》編號:SYB2012—07)
參考文獻:
《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田青 秦序主編 《文化藝術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
《音樂教育學導論》〔奧〕沃爾夫崗·馬斯特納特著余丹紅張禮引譯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2008年8月第1版
非遺傳承人的培養范文6
“石橋門箋”是南京市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俗稱“天剪”,是一種用手工雕刻成的紙質彩色美術工藝制品。它承載著當地的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散發著濃郁的鄉土氣息,其用意是祝吉納福,營造幸福喜慶的氛圍。在浦口石橋地區的春節期間,家家門頭貼“門箋”的習俗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這種習俗已成為石橋及周邊廣大農村地區春節時的一道靚麗風景。
為傳承弘揚“門箋”民間藝術,石橋成人教育中心近年來挖掘社區這一文化資源,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開展了“門箋”民間藝術傳承的學習培訓工作。此項活動對充分發揮“石橋門箋”民間藝術在社區教育中的正能量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建立“非遺傳承室”,組織人員培訓,充分發揮社區成人教育中心在優秀民間文化傳承中的積極作用
2008年,社區成人教育中心聯合社區文體站,共同組織人員尋訪民間制作藝人,建立“石橋門箋”傳承譜系,對門箋藝術項目進行采風收集和整理。我們還邀請有關專家本著對該工藝既傳承又發展的精神,對制作工具和雕刻、裝裱等程序進行了改革和創新,從而促進了門箋工藝煥發了新的藝術魅力,激發了民間藝人的創作熱情,提高了制作技藝和水平。新工藝制作出的有關作品先后參加了省市區舉辦的各級民間藝術展,獲得了有關民俗專家的較高評價。之后,社區又建起了““石橋門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室”,“非遺傳承室”內用具設備齊全,全天對居民開放,定期安排當地門箋藝術文化遺產傳承人胡彰錫、楊木樹等為徒弟和門箋藝術愛好者授課輔導。如今,制作““石橋門箋”成為了當地百姓的業余生活愛好,“非遺傳承室”也成了石橋社區居民業余文化藝術生活和娛樂的熱鬧場所。
2.組織交流展示活動,促進門箋藝術繁榮,讓其成為周邊社區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一種文化
石橋位于蘇皖交界處,每年臘月集市繁華,社區教育中心協同相關部門組織藝人學員開展門箋藝術交流、展示與銷售活動。此時,石橋集市的道路兩旁是隨處可見的簡易門箋藝術作品展示臺。這些色彩鮮艷、做工精細、內涵豐富、圖案精美的各式門箋吸引著來自蘇皖兩地的農民朋友駐足品賞,大家競相購買,場面火爆。目前,石橋已成為方圓百里重要的春節門箋批發交易市場。門箋不僅滿足了農村百姓的民俗需求,豐富了群眾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市場中賦予了新的經濟價值。
3.推廣校園門箋藝術,豐富學生活動內容,進一步促進青少年綜合素質的全面發展
門箋藝術同時具有剪紙和雕刻等多門藝術的特點,學生喜愛,其入門的門檻低,簡單易學。目前,在社區教育中心的推廣、學校的支持和民間藝人的關心之下,門箋藝術已成為當地學校青少年喜愛的一項重要手工活動內容。孩子們自帶工具,自制門箋,自娛自樂,逐步養成了青少年良好的興趣愛好,培養了他們的審美鑒賞能力、動手實踐能力和創新創造能力,進一步增強了青少年尊重、保護、傳承和弘揚優秀民間傳統文化的自覺意識。
4.緊扣時代特點,結合倡廉要求,讓“石橋門箋”這一民間藝術在社區教育活動中賦予新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