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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管理評估報告范文1
明確實驗室人員的資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出實驗室或承擔相關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或所在崗位職責涉及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的一切人員,包括行政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質量監督人員、安全監督員、廢棄物管理人員、洗滌人員、保潔人員和其它工勤人員、外來單位參觀、學習、工作人員以及中心職工跨科室開展實驗活動人員等人員的準入。
3職責
3.1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員準入制度的制定和更新。
3.2生物安全委員會批準病原微生物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準入。
3.3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本中心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員的準入工作的實施。
3.4科室/實驗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實驗室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員準入工作的實施。
3.5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員準入工作的監督檢查。
4準入原則
4.1生物安全委員會和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成員
接受有關生物安全知識的培訓,了解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及本中心生物安全基本情況,熟悉重大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上報程序,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對工作高度的責任心。
4.2科室負責人
接受有關生物安全知識培訓,熟悉國家相應政策、法規、技術規范,熟悉本科室病原微生物相關人員、環境、工作內容和相應的生物安全要求,熟悉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上報程序,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4.3實驗室負責人
具備相關專業教育經歷和相應的實驗室工作經歷,接受有關生物安全知識的培訓,掌握相關政策、法規、技術規范,掌握本實驗室病原微生物相關人員、環境、儀器設備、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和工作內容等情況,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和上報程序,有解決相關技術問題的能力,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4.4實驗室技術人員
具備相關專業教育經歷,熟練掌握有關標準操作規程、儀器設備操作規程,通過所需的生物安全知識、技術考核,獲得相應的上崗證,按要求參加生物安全知識和技術培訓,掌握相關技術規范,掌握與所承擔工作有關的生物安全基本情況,了解所從事工作的生物風險,掌握常規消毒原則和技術,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和上報程序。
4.5質量管理人員
具備相關專業教育經歷和相應的實驗室工作經歷,接受有關生物安全知識的培訓,掌握相關政策、法規、技術規范,熟悉責任范圍內實驗室相關追蹤、環境、設備、設施、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和工作內容等情況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關鍵控制點,能夠及時發現生物安全隱患,熟悉生物安全事故的緊急處理和報告程序,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有較強的責任心。
4.6實驗活動輔助人員
專職消毒人員、廢棄物管理人員、洗刷人員、清潔人員等與實驗活動相關的人員應掌握責任區域內生物安全基本情況,了解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接受與所承擔職責有關的生物安全知識和技術、個人防護方法等內容的培訓,熟悉崗位所需消毒知識和技術,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和上報程序。
4.7安全保衛部門或人員
具有相應的安全保衛工作經歷,接受有關生物安全知識的培訓,了解本中心或所在實驗室相關基本情況以及安全保衛要求,能夠及時發現并快速消除一般安全隱患,能對較嚴重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或方案,熟悉生物安全事故的緊急處理原則和程序,具備火災等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能力,有較強的責任心,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4.8健康監護部門或人員
具有相應的工作經歷,接受有關生物安全知識的培訓,掌握責任范圍內實驗室人員健康監護工作的原則和程序,以及發生生物安全事故時的人員救護知識和處置程序。
4.9外單位參觀、學習、工作人員
遵守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相關規章制度,進入實驗室的申請必須獲得必要的批準,申請進入實驗室并參與實驗活動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教育和工作經歷,并按要求參加培訓。
4.10中心其它科室職工
遵守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相關規章制度,進入實驗室的申請必須獲得必要的批準,并按要求參加培訓。
5準入制度
5.1所有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人員在滿足上述準入原則的前提下,了解潛在危險,必要時在生物安全知情書上簽字。
5.2按本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批準手續。
5.3實驗室人員在下列情況進入實驗室特殊工作區需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
5.3.1身體出現開放性操作;
5.3.2患發熱性疾?。?/p>
5.3.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導致抵抗力下降的情況;
5.3.4在使用免疫抑制劑或免疫耐受;
5.3.5妊娠;
5.3.6已經在實驗室控制區域內連續工作6小時以上;
5.3.7其它原因造成的疲勞狀態。
實驗室安全管理評估報告范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規范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評估活動,有效控制和消滅動物疫病,提高動物衛生及動物產品安全水平,促進動物及動物產品貿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評估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用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內沒有發生規定的一種或者幾種動物疫病,并經評估驗收合格的區域。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范圍,可以是以下區域: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或全部地理區域;
(二)毗鄰省份連片的地理區域。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分為免疫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和非免疫無規定動物疫病區。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評估,是指按照《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對某一特定區域動物疫病狀況及防控能力進行的綜合評價。
第五條 農業部負責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評估管理工作,制定《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和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評審細則。
農業部設立的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承擔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評估工作。
第六條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評估應當符合有關國際組織確定的區域控制及風險評估的原則要求。
第二章 申請
第七條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成并符合《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要求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向農業部申請評估??缡〉臒o規定動物疫病區,由區域涉及的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共同申請。
第八條 申請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評估應當提交申請書和自我評估報告。
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概況;
(二)獸醫體系建設情況;
(三)動物疫情報告體系情況;
(四)動物疫病流行情況;
(五)控制、消滅策略和措施情況;
(六)免疫措施情況;
(七)規定動物疫病的監測情況;
(八)實驗室建設情況;
(九)屏障及邊界控制措施情況;
(十)應急體系建設及應急反應情況;
(十一)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自我評估報告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評估計劃和評估專家組成情況;
(二)評估程序及主要內容,評估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三)評估結論。
第九條 農業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和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
第三章 評估
第十條 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收到農業部通知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成立評估專家組并指定組長。評估專家組由5人以上單數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
第十一條 評估專家組按照《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和評審細則等要求,開展評估工作。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評估應當遵循科學、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書面評審和現場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十二條 評估專家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書面評審。書面評審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書和自我評估報告格式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缺項、漏項;
(二)申報材料內容是否符合《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
第十三條 書面評審不合格的,由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報請農業部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補充有關材料。逾期未報送的,按撤回申請處理。
第十四條 書面評審合格的,評估專家組應當制定現場評審方案,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評審。
第十五條 現場評審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專家組組長主持召開會議,宣布現場評審方案和評估紀律等;
(二)聽取申請單位關于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及管理情況的介紹;
(三)實地核查有關資料、檔案和建設情況。
第十六條 評估專家組組長可以根據評審需要,召集臨時會議,對評審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討論。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單位陳述有關情況。
申請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評估專家組所要求的有關資料,并配合專家組開展評估。
第十七條 評估專家組應當根據評審細則確定的評審指標逐項核查,對核查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形成現場評審結果。
現場評審結果分為建議通過建議整改后通過 建議不予通過。
現場評審結果為建議通過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現場評審指標中的關鍵項全部為符合,重點項沒有不符合
(二)符合項占總項數80%以上(含)。其中:重點項中基本符合項數不超過重點項總項數的15%;普通項中不符合項總項數不超過普通項總項數的10%。
現場評審結果為建議整改后通過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關鍵項中沒有不符合
(二)符合項總項數達到60%以上(含)但不足80%;
(三)通過限期整改可以達到建議通過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場評審結果為建議不予通過:
(一)關鍵項中有不符合
(二)符合項總項數不足60%;
(三)申請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有其他欺騙行為。
第十八條 需要整改的,由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評估專家組建議,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第十九條 申請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后,將整改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報評估專家組審核,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形成評審結果。
申請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整改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按撤回申請處理。
第二十條 評估專家組應當在現場評審或整改審核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向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組織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或專題會議審核后報農業部。
第二十一條 評估專家組在評審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制度,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廉潔自律,客觀公正,對被評估單位提供的信息資料保密。評估專家組成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接受被評估單位或與被評估單位有關的中介機構或人員的饋贈;
(二)私下與上述單位或人員進行不當接觸;
(三)評估結果未公布前,泄露評估結果及相關信息;
(四)其他可能影響公正評估的行為。
第四章 公布
第二十二條 農業部自收到評估報告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作出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是否合格的決定。
第二十三條 農業部將審核合格的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列入國家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名錄,并對外公布。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農業部根據需要向有關國際組織、國家和地區通報評估情況,并根據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的意見,申請國際評估認可。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農業部對已公布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建設維持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通知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業部暫停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資格:
(一)在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內發生有限疫情,按照《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在規定時間內可以建立感染控制區的;
(二)區域區劃發生變化,且屏障體系不能滿足區域管理要求的;
(三)獸醫機構體系及財政保障能力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支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維持和運行的;
(四)監測證據不能證明規定動物疫病無疫狀況的;
(五)其他不符合《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要求,需要暫停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 出現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定動物疫病發生后24小時內開始建設感染控制區。
有限疫情控制后,感染控制區在規定動物疫病的2個潛伏期內未再發生規定動物疫病,且符合《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要求的,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的申請,按照《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對感染控制區建設情況組織開展評估。評估合格的,農業部對外宣布建成感染控制區,并恢復感染控制區外的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資格。
感染控制區建成后,在規定時間內未發生規定動物疫病的,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的申請,按照《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進行評估。評估合格的,農業部恢復其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資格。
第二十八條 出現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的,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業部要求限期整改,經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對整改情況評估合格的,農業部恢復其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資格。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業部撤銷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資格:
(一)發生規定動物疫病,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建成感染控制區的;
(二)出現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且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的;
(三)偽造、隱藏、毀滅有關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妨礙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檢查評估的;
(四)其他不符合《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要求,需要撤銷的情形。
第三十條 被撤銷資格的無規定動物疫病區,重新達到《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要求的,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材料應包括與資格撤銷原因有關的整改說明、規定動物疫病狀況、疫病防控措施等。經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評估通過的,農業部重新認定其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境外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無疫等效評估,參照本辦法執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評估報告范文3
關鍵詞:風險分析食源性疾病定量微生物
Risk Analysis and Food-borne Disease Surveillance & Control
GAO WeiweiLIU HongWANG Liwei
(Shanghai Municipal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 prevention, Shanghai 200336)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risk analysis and its application in the food-borne diseases monitoring. By summarily analyzing the related risk assessment work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application prospect of the risk analysis in food-borne diseases monitoring. That risk analysis in assessing food contaminants harm level, formulating measur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food safety,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food-borne diseases, and better protecting human health is very important.
[Keywords] Risk Ananlysis; Food-borne Disease; Quantitative; Microorganisms
近年來,風險分析的應用開始逐漸深入到衛生領域。2009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簡稱《食品安全法》)也是我國第一次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把風險分析的概念正式應用到食品安全領域,也對公共衛生的學科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就風險分析在食源性疾病監控中的應用進展作一綜述。
1.食源性疾病的概念和監控現狀
1.1概念
世界衛生組織(WHO)把食源性疾病定義為:通過食物進入人體內的各種致病因子引起的感染或中毒。我國2009年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法》把食源性疾病定義為: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常見的致病因子有各種致病微生物、真菌及其毒素、天然毒素、寄生蟲和有毒化學物等。
1.2國內外食源性疾病監控現狀
近年來食源性疾病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食品安全問題已成為各國政府面臨的最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美國通過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網(FoodNet)、國家法定疾病監測報告系統、公共衛生實驗室信息系統、海灣國家弧菌監測系統、食源性疾病暴發監測系統等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其他還包括:完整的食源性疾病負擔評估、風險分析理論模型的建立及在食品安全風險管理中的應用、構建基于內科醫生組織的食源性疾病監測系統、食源性疾病癥狀監測系統、不明原因食源性致死因子研究等。此外,美國還開展了食源性疾病歸因資料研究,這也是一項龐大的工程,匯聚了包括來自美國、英國、丹麥等國家的食品衛生專家。
歐盟自1980年起由WHO在歐洲組織實施食源性疾病監控項目。該項目由德國聯邦危險性評估研究所(BFR)管理,主要是為完成區域性范圍內的目標而設立,為適應社會發展、監控食源性疾病提供信息。自1980年運行以來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青睞,參加成員由最初8個國家增加到52個歐盟國家中的51個。
美國制定食品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風險評估工作主要由衛生和人類服務部(DHHS)、農業部(USDA)、環境保護局(EPA)完成。2003年美國農業部(USDA)成立了一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該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確定風險評估的優先領域,提供實施風險評估的技術指導,加強各機構在風險評估中的合作與交流。美國的食品安全標準都是在進行客觀的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制定的。
丹麥擁有較完整的食源性疾病監測系統。其監測范圍涵蓋了“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病原物質監測,尤其是啟動了沙門菌監測、微生物溯源技術應用、在特殊病原物或特殊食品中的風險評估等監測項目。
英國每年都發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監測報告,同時英國也在開展從動物到食品的微生物指紋圖譜追蹤,還發展了根據每年不同食品所致的發病情況估計該類食品相對危險度的方法。
加拿大建立了食品監督系統(CFI),并由衛生部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以提供一個早期檢測系統,為評價控制策略提供基礎。同時該國還建立了食源性疾病暴發應急預案,采取綜合應對措施,以確保所有相關機構在食源性疾病暴發時能迅速動員并應急響應,從而減輕并控制風險。
中國建立了全國性的食物中毒網絡直報系統,并在2000年開始了全國性的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各省市,這一網絡將進一步擴大到中西部地區。目前,國家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報告系統也正在不斷完善。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人口流動以及戰爭和自然災害,食源性疾病不但沒有減弱,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趨勢。食源性疾病可能在局部地區、全國或國際范圍發生,它不僅會影響人類健康,有時還會產生巨大的經濟影響。2008年首先在中國暴發的嬰幼兒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致病事件至少造成26萬余人生病,直接經濟損失數十億。因此對食源性疾病的監控亟待加強,并迫切需要尋求更新的監控理念和技術手段,同時還需要世界各國的協同作戰。
2.食品風險分析的概念和應用
2.1概念
食品風險分析是包含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信息交流3個組成部分的科學框架,其中風險評估是整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風險分析的根本目標在于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促進公平的食品貿易。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CAC)會對風險分析的一系列定義[1]如下:
危害(Hazard):食品中含有的,潛在的將對健康造成副作用的生物、化學和物理的致病因子。風險(Risk):由于食品中的某種危害而導致的有害于人群健康的可能性和副作用的嚴重性。
風險分析(Risk Analysis):是包含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信息交流3個組成部分的科學框架。
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是包括以下步驟的科學評估過程:(1)危害確定,(2)危害特征描述,(3)暴露評估,(4)風險特征描述。其中,危害確定(Hazard Identification):對可能在食品或食品系列中存在的,能夠對健康產生副作用的生物、化學和物理的致病因子進行鑒定。危害特征描述(Hazard Characterization):定量、定性地評價由危害產生的對健康副作用的性質。對于化學性致病因子要進行劑量-反應評估;對于生物或物理因子在可以獲得資料的情況下也應進行劑量-反應評估。劑量-反應評估(Dose-Response Assessment):確定化學的、生物的或物理的致病因子的劑量與相關的對健康副作用的嚴重性和頻度之間的關系。暴露評估(Exposure Assessment):定量、定性地評價由食品以及其它相關方式對生物的、化學的和物理的致病因子的可能攝入量。風險特征描述(Risk Characterization):在危害確定、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評估的基礎上,對給定人群中已知或潛在的副作用產生的可能性和副作用的嚴重性,做出定量或定性估價的過程,包括伴隨的不確定性的描述。
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這個過程有別于風險評估,是權衡選擇政策的過程,需要考慮風險評估的結果和與保護消費者健康及促進公平貿易有關的其他因素。如必要,應選擇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包括取締手段。
風險信息交流(Risk Communication):貫穿風險分析整個過程的信息和觀點的相互交流的過程。交流的內容可以是危害和風險,或與風險有關的因素和對風險的理解,包括對風險評估結果的解釋和風險管理決策的制定基礎等;交流的對象包括風險評估者、風險管理者、消費者、企業、學術組織以及其他相關團體。
2.2風險分析的應用
1986-1994年舉行的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中形成的實施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 SPS協定)[2] 中強調,食品的安全措施應建立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聯合國成員國應確保其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是采用有關國際組織制定的風險評估方法,并根據本國的具體條件,對人、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進行風險評估。1995 年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 FAOPWHO) 在瑞士日內瓦召開了危險性分析應用于食品標準制訂的聯合專家委員會,第一次提出在食品安全領域進行危險性分析的新概念[3]。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于1997年正式決定采用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風險分析術語的基本定義,并把它們包含在新的CAC工作程序手冊中。目前,風險分析已被公認為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基礎。世界衛生組織在2001 年召開的第53 屆世界衛生大會上重申,要最大可能地利用發展中國家在食源性因素風險評估方面的信息來制定國際標準。
3.風險評估與食源性疾病監控
3.1 點評估
概率評估點估計(point-estimate):數據輸入為單一的數字,例如平均值或95 %置信區間上限值(一般是表示“最壞的情況”,即worst case分析)。點估計應用比較簡便,節省時間,但是點估計的不足在于對風險情況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通常忽略評估信息的“變異性”和“不確定性”。如“最壞情況”評估通常是描述一個完全不可能發生的設想,即所有的情況都做最壞的估計,由此得到的評估結果常常在現實中是不客觀的,容易帶來對風險問題的錯誤理解。一般來說,“最壞情況”的評估只是作為最保守的估計。
3.2概率評估
與點評估和簡單分布相比,概率暴露評估模型可用來描述食品污染物的暴露風險分布, 如對某一特定的健康影響發生的概率;它也可用于描述最終可能用于概率風險評估的暴露分布。在概率分析的過程中,主要采用了Monte Carlo模擬分析[4]的方法,市場上的風險分析軟件@risk4.5、Crystal Ball等可用于食品中污染物暴露評估模型的構建。在食品污染物的膳食暴露概率分析的模型中, 食品消費數據及殘留量/或濃度數據均使用分布, 并且依據每一個輸入的分布, 找出與暴露過程相一致的數學模型, 用隨機生成的一些數值來模擬膳食暴露。即一旦模型和輸入的數據被選擇了, 運用合適的軟件系統, 就可以設置所需的模擬和重復數據, 并且可以利用這個模型對所有可能的結果進行分析和判斷,也可對一些與暴露評估相關的不確定性因素進行定性。
3.3 風險評估的應用
3.3.1生物性污染物風險評估
2002 年WHO/FAO 聯合評估專家組完成了蛋和肉雞中沙門菌的風險評估。雞肉中沙門菌的風險評估尚未能包括從生產到消費的整個食物鏈。評估結果顯示,降低被沙門菌污染雞肉的流行率與人群患病的危險性密切相關,如果將雞肉中沙門菌的污染率由20 %降低到10 %,可使人群的感染發病率降低50 %。蛋中腸炎沙門菌的風險評估表明,降低雞群中腸炎沙門菌的流行率可直接降低人群的發病率。模型可同時用于評估改變蛋的儲存時間和溫度對人群發病的影響。改變烹調方式無助于交叉污染帶來的發病危險性,而家庭引起交叉污染是引發疾病的重要來源[5]。
2004 年WHO/FAO 聯合出版了有關即食食品中單增李斯特菌的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指出,攝入一定量單增李斯特菌引起疾病的概率與疾病的三大要素有關:食物、菌株的毒力和消費者的敏感性。評估模型顯示,在不同的國家攝入單增李斯特菌菌量導致疾病的危險性差異沒有顯著性,而不同的加工、操作方式影響了食品的污染途徑和餐后致病的危險性。預防和控制食品消費時的污染水平,將對降低李斯特菌病有顯著影響,特別是控制好儲存溫度和時間,將減輕細菌生長帶來的危險性。迄今,李斯特菌病患者都與攝入了不符合李斯特菌限量標準的食品(0 CFU/g 或100 CFU/g) 有關。單增李斯特菌的風險評估僅關注于即食食品,并且僅調查了超市至消費階段。危險性特征描述的結果受到模型中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如細菌在食品中的污染情況、污染水平、繁殖情況、人群消費特點以及副作用等與攝入相當數量的單增李斯特菌細胞之間的關系。用于單增李斯特菌評估的定量資料僅限于歐洲食品,對消費特征的描述也僅限于加拿大或美國。
在國內陳艷等[6]人為模擬生牡蠣消費引起副溶血性弧菌(VP)疾病的危險性,在福建省開展了定量微生物風險評估。結合暴露評估模塊的結果與貝塔-泊松劑量反應模型,推測由消費VP污染的生牡蠣導致疾病發生的危險性,分析結果表明,零售期間牡蠣的未冷藏時間、零售帶殼牡蠣體VP密度的對數值、冷卻持續時間和氣溫等因素與疾病發生的危險性顯著相關。采取縮短零售期間牡蠣的未冷藏時間、快速冷卻、微熱處理和冷凍貯存等控制措施,能夠明顯降低疾病發生的人數。該研究為我國制定減少VP對公眾健康影響的政策提供了理論依據。
此外,FAO/WHO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7],根據流行病資料和動物實驗結果采用數學模型估計黃曲霉毒素(AF)的致癌作用強度,即每人每天每公斤體重攝入1ng,每年能在1 0萬人中增加肝癌的病例數。經綜合多項研究的結果,得出在 HBsAg (-) 人群中,每人每天每公斤體重攝入1ngAF,每年在10萬人群中可增加0.01個肝癌病例,而在 HBsAg (+)人群中,則可增加0.03個肝癌病例。
3.3.2化學污染物風險評估
JECFA在廣泛收集各國數據的基礎上,對丙烯酰胺進行了系統的評價[8],丙烯酰胺非致癌效應的NOEL為 2ug/kgbw;而根據動物致癌實驗的結果,最保守的致乳腺癌的BMDL0.3mg/kg bw。評價結論為:平均攝入量不會產生有害作用,但不排除高消費量發生神經損害的可能。
蘇丹紅作為一種染料在工業上應用廣泛, 因其對人體健康具有潛在危險性, 我國及歐美等國家嚴格限制其作為色素在食品中進行添加,但目前在我國和歐美市場上發現了含蘇丹紅I的食品,這引起了公眾的普遍關注。宋雁等人就蘇丹紅I-Ⅳ在食品中的污染情況、人體暴露情況、人體接觸途經及生物標志物、 對人體健康 的潛在危險性等方面進行評估[9]。
高峻全等人運用總膳食的方法得到了2000年中國成年男子和全國平均膳食 中鉛、鎘攝入量及占暫定每周允許攝入量(PTWI )數據,結論表明中國不同地區膳食鉛、鎘的攝入量是安全的,只有某些地區的個別樣品超過中國食品中鉛,鎘限量標準[10]。
4.小結
風險分析在科學評估食品中污染物危害水平、制定切實有效的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降低食源性疾病發生、更好地保護人類健康方面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我國以法律的形式確立對上述內容開展監測,對于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妒称钒踩ā芬幎ā皣医⑹称钒踩L險監測與評估制度” ,確立了我國食品安全管理中對于健康危害的評價采用風險評估的手段,并將這一手段作為一種制度加以規定,充分反映了我國食品安全管理更加強調科學性,也標志著我國采用國際通行的原則和方法開展風險評估研究工作并制定相應規范,將風險評估與管理相結合,使我國的食品標準體系和衛生管理規范與國際接軌。
主要參考文獻:
[1]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Joint FAOP WHO Food Standards Programme ,Procedural Manual ,12th edition ,FAO Rome ,2001. 432-444
[2]WTO.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Measures ,1994.
[3] FAO/WHO. Application of risk analysis to food standards issues.In : Report of a Joint FAOP WHO Expert Consultation. Geneva ,Switzerland , WHO,1995
[4]Zwietering MH , van Gerwen SJC. Sensitivity analysis in quantitative microbial risk assessment . Int J Food Microbiol , 2000 ,58∶ 213-221
[5]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Risk assessments of Salmonella in eggs and broiler chickens , Microbi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series 1 , 2002
[6]陳艷,劉秀梅福建省零售生食牡蠣中副溶血性弧菌的定量危險性評估[J], 中國食品衛生雜志,2006年18(2):103-107
[7]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Evaluation of Certain Contaminants,WHO Technical Report Series 930 Geneva :WHO 2 0 0 6
[8]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Safety Evaluation of Certain Food additives and contaminants ,WHO Food Additives Series 40,IPCS.Geneva:WHO 1998
實驗室安全管理評估報告范文4
關鍵詞:網絡工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培養方案;課程體系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全球一體化的趨勢日益明顯,高端工程技術人才越來越多的跨國流動,高等工程技術人才教育的國際化以及工程師的培養、資質獲取和國際互認已經成為必然趨勢。與國際權威認證機構簽訂工程教育學歷、學位、工程師資質等互認協議,對加強工程師跨國工作交流和推動我國經濟與教育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關心每個學生,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大力倡導以學生為中心的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為實現這一目標提供了可借鑒的框架體系和具體操作模式,因此,教育部一直強調工程教育的重要性。
網絡工程專業是伴隨著互聯網技術與工程的蓬勃發展而迅速壯大的。專業建設的時間雖然不是很長,但是發展迅速,專業知識體系和內涵也逐漸成熟和完善。國務院于2015年7月印發的《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指出,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的“互聯網+”具有廣闊前景和無限潛力,對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將產生戰略性和全局性的影響。網絡工程專業是培育“互聯網+”拔尖創新人才的核心專業之一,對于“互聯網+”的發展和創新人才培養具有重要意義。
1.網絡工程專業現狀
高等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制度發端于美國,經歷90余年的發展歷程,如今已經成為高等工程教育質量保障的重要機制。自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者開始大量引入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制度。1992年,土木類和建筑類專業開始實施專業認證;2006年起,教育部組織試點開展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工作;2013年6月,我國成為規模最大、影響力最廣的國際工程教育互認協議――《華盛頓協議》的預備會員,標志著我國工程教育已經開始與國際接軌,對提升我國工程教育及相關產業的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具有深遠而重大的意義。
網絡工程專業2001年被教育部正式列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目錄外專業(080912W),2011年列入目錄內專業(080903),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0901)、軟件工程(080902)等相關專業同屬于工學計算機類專業。自2008年起,全國高校網絡工程專業研討會每年召開,在課程體系、知識結構、教材建設、實驗教學、發展方向等方面進行探索和討論。2011年,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了《高等學校網絡工程專業培養方案》。2012年,教育部計算機教學指導委員會《高等學校網絡工程專業規范(試行)》,借鑒ACM/IEEE Computing Curriculum 2005課程體系的設計思想與理念,分析網絡工程專業畢業生典型任職崗位所需要的專業能力與素養,并將其映射為相關知識領域、知識單元和知識點,同時強調從工程的視角講授相關知識,開展教學實踐,培養學生的能力?!爸两?,全國開辦網絡工程專業的高校已多達400所,對人才的培養必將迎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對應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要求,當前的網絡工程專業建設及人才培養主要有以下問題。
1)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等相關專業區分度小,培養目標不夠明確。
由于網絡工程專業起源于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等相關專業,而且大多數專業教師也畢業于計算機相關專業,因此網絡工程專業的基礎理論課程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等相關專業重疊較多,專業特色不明顯,培養目標不明確。
2)課程體系未能緊跟網絡技術發展,教學內容前沿性不足。
網絡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新興技術層出不窮,移動計算、大數據等已成為新的研究和技術熱點。而現有培養方案在制定時沒有充分考慮到新技術,并且很少有企業專家參與,教學內容落后。網絡工程專業的發展要聚焦國家戰略需求,緊跟經濟社會發展,適應人才培養專業結構、層次水平、知識和技能的需求變化,以推動網絡工程專業教育機構、層次、規模質量的有機統一。
3)專業評價強調輸入導向,教學過程缺乏反饋。
目前評價專業建設好壞通常從教學條件、課程建設、師資隊伍等方面著手,對教學效果和畢業生能力方面評價較少。教師在教學中主要關注自己教了什么,而不會過多在意學生的學習效果,教學方法和手段也沒有根據學生的學習效果及時調整。課后較少注重對教學的總結思考,缺少學生反饋信息改進措施,形成“教”“學”分離。
4)教學模式單一,實踐性不足。
目前網絡工程專業教學主要以課堂教學為主,教學模式相對單一,缺乏多樣性和適應性,不利于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對學生的考查以試卷考試為主,對于學生的實踐能力訓練和考查不足;教師科研優勢轉化不足,教學成果、科研成果向創新實踐成果轉化比例偏低。
2.工程專業認證要達到的目標
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核心理念是“以學生為本”,也就是以學生為中心?;诠こ探逃龑I認證的理念,實現網絡工程專業培養方案設計和實踐,具體包含以下目標。
1)明確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
結合國家人才戰略需求與高等學校網絡工程專業規范,明確網絡工程專業的培養目標。以專業認證的通用標準為基礎,緊扣專業培養目標,確定畢業要求,體現認證需要覆蓋的所有畢業生的特性。具體畢業要求確定為基本要求和業務素質要求兩方面。
2)構建前沿課程體系。
實現培養目標的關鍵是構建合理的課程體系。在專業課程體系構建中,定期研究網絡技術發展的新動向,了解社會對專業的需求,緊跟網絡工程技術發展的步伐,形成合理、科學的課程體系。
3)健全評價反饋機制。
完備的教學過程評價制度和跟蹤反饋機制是培養目標達成的保障,也是專業持續改進的基礎。教學過程監控制度包括教學各環節規范、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畢業生及用人單位反饋機制等。
4)工程性、實踐性能力培養。
培養學生具有一定的工程實踐能力是工程教育認證的根本和出發點,也是畢業學生能否具有國際工程師水準的關鍵。在“強實踐、重創新”的教育理念指導下,深化創新實踐教學體系的綜合研究與整合,搭建起“教學”與“科研”、“理論”與“實踐”之間的橋梁,提升學生的工程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5)持續改進。
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要求,完成網絡工程專業評估報告,迎接專家檢查。并根據專家意見,對于專業建設持續改進,探索具有研發能力和復合型知識結構的網絡工程人才培養模式,以滿足“互聯網+”的國家戰略發展需求。
3.培養方案的具體改進方法
根據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修訂和完善網絡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根據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要求對課程體系進行調整,通過課程群的建設和創新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堅持“學生中心、目標導向、持續改進”的宗旨,推動校內校外教學質量評價反饋信息的收集、分析討論和改進。
3.1培養方案閉環設計模式
根據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理念,整個培養方案的設計與實踐是一個“閉環系統”模式(見圖1)。通過畢業生和企業反饋,修訂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優化課程體系,實現培養方案建設。在培養方案的制訂中,以市場需求和學生就業為導向,充分聽取業界聲音,由專業建設委員會、企業高管、行業專家共同制訂課程體系,動態構建并不斷優化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3.2具體研究內容
網絡工程專業課程是整合理論與實踐的學科,覆蓋面十分廣闊,并且該學科技術發展迅速,與工業界聯系緊密。根據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理念,在學生培養模式上,擬采用“五步式”階梯培養框架:①明確培養目標,②設計培養計劃和課程體系,③教學實施,④效果評價,⑤持續改進。通過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對網絡工程專業人才的培養模式進行改革。
從整個“五步式”階梯培養框架來看,它們是一個漸進的培養過程。同時,它們不是一個單向的傳遞過程,而是通過后面的步驟不斷給前面的步驟反饋信息,從而達到自我完善的過程。
3.2.1明確培養目標
網絡工程專業培養適應現代社會數字化、信息化、網絡化的需要,具備計算機網絡管理、配置、安全等方面的知識,具有較強的動手操作能力和解決實際工程領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的能力,能在電信、金融、保險、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等對計算機網絡有較高需求的企事業單位從事網絡管理、安全管理、網絡與安全程序設計等實際工程工作的人才。
網絡工程專業畢業生適合從事網絡工程相關的研究、設計、開發、維護、管理與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或攻讀網絡工程及相關學科的研究生,或從事網絡工程及相關學科的教學與科研工作。畢業5年左右,畢業生具有的能力將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擁有扎實的網絡工程專業知識,能夠使用恰當的技術,在社會和道德的范圍內,提供復雜網絡工程問題的解決方案;
(2)能夠在網絡工程領域,成為技術或管理骨干,參與全國及世界性的經濟技術發展活動;
(3)擁有創新能力,能夠為社會提供有創新性的網絡工程相關服務;
(4)具有自主和終身學習能力,能夠適應社會發展的新技術需求,繼續在網絡工程專業發展,包括考取研究生資格等,具備科研能力。
3.2.2設計培養計劃和課程體系
實現培養目標的關鍵是構建合理的課程體系(見圖2),在專業課程體系構建中,研究網絡技術發展的前沿動向,調研社會對于網絡工程專業的需求,緊跟網絡前沿技術的發展;調整專業課程中理論課時和實踐課時的比例,糾正以往重理論、輕實踐的狀態,保證實踐學時的總學時比,形成合理、科學的課程體系,使之符合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需求。厘清每門課程對培養目標的支撐作用,確保每個畢業要求都有課程支撐實現。
據此思想,同時參考國內一些高校相關專業的課程設置,如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等,將網絡工程課程體系分為專業基礎課程群、物聯網方向課程群、網絡安全課程群、“互聯網+”前沿課程群等四大模塊(見圖3)。目標是構建傳統精品課程、精品資源共享課程與前沿課程相結合的研究性課程群,夯實課程基礎,發展課程的實踐性和創新性。具體實現手段:將現有課程資源整合到對應課程體系,將企業應用的先進技術與現有課程進行融合,課程內多知識點融合,跨課程知識體系融合,理論、實驗、實訓與課外教學、研究多元融合等。
從“互聯網+”人才需求發展出發,與理論教學課程體系相對應,在對各教學環節整體優化與提高的基礎上,構建以能力和素質培養為主線,分層次、多模塊、相互銜接的綜合性實驗教學體系。該課程體系框架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課程體系,每個課程群都有充足的實驗、實訓教學環節支撐。課程體系設置將走訪騰訊、思科、華為等業內領先企業,深入了解業界的要求,以學生就業為核心。
3.2.3教學實施
1)教學方法改革。
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是好的學習質量的前提,本課題將以學生為中心,在教學過程中注重啟發學生的思維,采用循循善誘的方式引導學生自己發現問題,并逐步解決問題,培養學生思考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教學形式上,積極探索新的教學方法,以便能夠調動和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具體形式有以教師為主體的課堂教學、習題課等共性化教學環節。也設置答疑、質疑等教學環節,引導和鼓勵學生通過實踐和自學獲取知識。本項目擬建設網絡工程實踐教學案例,以供學生進行工程訓練或作為畢業設計課題使用。這些教學案例將涵蓋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安全等“互聯網+”前沿主題。
2)精品課程建設。
按照網絡工程專業課程群中的4大模塊,每個模塊對應建設一門精品課程,并逐步推廣到其他課程。針對網絡工程專業課程群中的4大模塊,配合精品課程的建設,對現有網絡綜合實驗室、物聯網實驗室、信息安全實驗室進行改造和升級,建設與“互聯網+”精品課程相適應、功能集約、資源優化的實驗教學平臺。
3)創新實踐強化。
為了提高網絡工程實踐水平,建立良好的科研/實踐環境和以學生科研/實踐興趣為主導的自主學研創新實踐環境,網絡工程專業老師與業界頂尖的網絡公司思科、華為、H3C展開校企合作。骨干老師參加網絡工程師培訓,帶領學生參加網絡技術大賽,聯系學生到這些公司實習,提高了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能力。邀請業界和學界專家進行專題講座,拓展學生視野。同時加強教師與學生的交流環節,引導學生通過參與創新實踐活動。通過搭建一個集成度高、可操作性強的創新實踐環境,使學生能更形象、更深入地掌握網絡工程中大規模組網、網絡融合、智能感知、海量數據處理、云計算等專業知識,提前體驗研究生階段科研工作的方式與樂趣,從而徹底改變學生的專業知識學習常常陷于紙上談兵的境地,切實讓學生體驗到科研帶動教學的創新實踐模式。
4)拔尖人才培養。
建設“互聯網+”精英班。立足“互聯網+”創新人才教育,培養具有扎實的互聯網應用開發能力,廣博的知識儲備和“互聯網+”創新思維,突出的實踐動手能力強的“互聯網+”創新人才?!盎ヂ摼W+”精英班將與國內外互聯網領軍企業(如微軟研究院、思科、騰訊、百度、華為等)建立合作,為學生提供工程實踐、實習就業、認證考試、成果展示等平臺。精英班采用小班培養、因材施教和全程導師,助推創新人才的快速成長。
3.2.4效果評價
根據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要求,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學評價方法。
1)形成教學評價的跟蹤反饋和持續改進的良性循環。
網絡前沿技術不斷發展,企業需求不斷變化,因此需要網絡工程專業教學持續改進。高校開展專業建設和工程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推動專業教育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的持續改進與提高,滿足注冊工程師的實際發展需要,為工程專業畢業生進入相關職業領域提供資格保證。工程教育認證制度本身貫穿了這種質量持續提高與改進的基本理念。專業必須對自身在標準要求各個方面存在的問題有明確的認識和信息獲取途徑,有明確的改進機制和措施,在進行跟蹤反饋之后用于持續改進,從而實現教學質量從機制、制度、評價到結果、反饋和改進這一螺旋式的持續上升。
2)市場環境和社會需求成為教育評價重要的組成內容。
認證標準強調所設置的工程專業必須對學生在整個學習過程中的表現進行跟蹤與評估,以保證學生畢業時具有一定的社會競爭力,達到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同時,明確要求專業要建立畢業生跟蹤反饋機制,學生畢業后的社會和市場評價成為評判其培養目標達成度的指標之一。畢業生離校后在工作崗位上所體現出來的知識、技能、思想品質、綜合素質是對專業教育水平的印證和檢驗,因此,教育評價的過程應該延伸到學生離開學校在社會實踐的過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教學質量是一種市場表現,忽略學生、社會需求,脫離市場環境和市場需求考察教學質量問題,特別是教學質量評價問題,很可能出現教學質量評價偏誤。
3.2.5持續改進
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核心是“以學生為中心”,網絡工程專業作為一個新興的前沿專業,其專業內涵和技術內容是不斷發展的,這意味著培養方案的制定絕非一勞永逸,網絡工程專業老師將根據對學生培養質量的持續跟蹤和評估,持續對培養方案和教學方法進行改進。
持續改進是保證專業建設持續發展的關鍵。從招生、畢業生反饋到其他各項指標都必須有必要的制度或措施保證定期評價。評價結果和反饋信息必須用于持續改進。例如,培養目標和必要要求必須定期評價達成度;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的制訂與修訂、授課與考核、教材選定、評教、專業與社會實踐實習、創新能力訓練、畢業設計等教學環節都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參加學術及教改活動;實驗設備和圖書資源定期更新與維護等。
為了保證持續改進的達成,根據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持續改進理念,完善校內校外評價反饋信息的收集、分析討論、改進方案的確定和落實。相關工作由學生工作辦公室、督導組、教務辦公室、就業辦公室、專業教師、培養方案修訂工作組(含企業人員)等多部門人員共同參與完成,重點強調專業教師和企業人員的參與。該項工作也可以利用教師出差、開展合作項目等各種機會對企業進行調研,主要了解畢業生在企業的工作表現,以及企業對畢業生能力、知識結構等方面的新需求。
4.結語
大連理工大學網絡工程專業自2004年開始招生,每年招生約120名,已經為互聯網、電信、電子商務、電子政務、金融等行業以及一些國內外著名院校和研究機構輸送了大批精英人才。近年來,網絡工程專業教師積極從事教學改革,發表教學研究論文40余篇,取得了一定的教學成果,但現有的專業培養方案對應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要求存在一些不足。
實驗室安全管理評估報告范文5
1.1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重大傳染性疾病的危害,規范我區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應急處置工作,保障和促進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防范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重大傳染性疾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區人民政府成立的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組織指揮機構,負責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范,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依法規范及時反應區人民政府要完善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體系,為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系統、科學的制度保障。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重大傳染性疾病和可能發生的重大傳染性疾病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疫情監測、報告和處置工作。
依靠科學加強合作開展重大傳染性疾病防范、處置的科研與培訓,為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提供先進、完備的科學技術保障。完善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加強部門與部門間的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公眾的防范意識與能力,組織、動員公眾廣泛參與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應急處置工作。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省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辦法》
1.4現狀
近年來,特別是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期,我區重大傳染病疫情時有發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氣候與環境的變化,人口的流動,新發傳染病不斷出現,一些曾經得到有效控制的傳染病死灰復燃,傳染病傳播、流行的危險性加劇。區作為市的一個中心城區,人口密度和流動量大,核心部門和公共場所多,傳染病傳播流行的危險性日益增大。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重大傳染性疾病是指年度內本省范圍內及本區出現的鼠疫、霍亂、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首發病例,連續出現2例以上輸入性的鼠疫和肺炭疽疫情及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暴發疫情;或者出現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多例死亡;或在以往非流行地區發生法定傳染病疫情;或出現不明原因的新發傳染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較大(Ⅲ級)、一般(Ⅳ級)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應急處置工作和具體響應發生在轄區內的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發生后,區人民政府根據同級或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需要,成立區長任指揮長,主管衛生工作副區長任副指揮長,衛生、公安、教育、農林、文體、建設、財政、勞動與社會保障、人事、商貿、發改、統計、工商、民政、宣傳、交通、紅十字會及相關社會團體、機構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區衛生局,由衛生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各部門各街道(局、鄉)根據本部門職責及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設置相應的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2.2部門職責
衛生局:協助制訂防治工作應急預案與工作方案;做好疫情監測與報告;組織協調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調查處置、密切接觸者追蹤調查;對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措施;做好疫區(點)的隨時消毒或終末消毒工作;指導并監督公共場所消毒;開展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衛生知識宣傳、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的執法監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農林水利局:發揮動物防疫工作的職能作用,制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統一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的疫情監測、報告、免疫、撲殺、消毒和病害產品的無害處理;與交通、鐵路、民航、公安等部門共同做好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立,加強與衛生部門聯系和信息溝通,開展技術交流合作;協同配合相關部門共同搞好重大傳染病的防治,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公安分局:負責疫情、疫區現場封鎖和治安管理;搞好交通疏導,保障疫情處理車輛、人員迅速抵達疫區;對病人隔離治療和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不予配合的,依法采取強制隔離措施;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交通局:負責旅客的體溫檢測、健康登記和健康檢查;設立留驗站,對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對象進行留驗和隔離觀察;對交通工作和有關場所進行定期消毒;做好司乘人員的防治知識培訓;保障防治物資的及時運送,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負責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實學校的各項防治措施;根據緊急控制措施要求,落實學校半封閉、封閉管理和停課、停學等措施;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建設局:負責做好城市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及對建筑工地民工的宣傳、防護和以體溫檢測為主的健康監測工作,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改善民工生產、生活條件;根據疫情狀況,負責對建筑工地采取封閉管理或協助采取隔離控制措施;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文化體育局:負責對文化娛樂場所的管理,根據疫情需要,負責對娛樂場所采取消毒、限制、停業等措施;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宣傳部:負責宣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和重大舉措;開辟健康欄目,普及防治知識;宣傳報道防治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事跡;完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財政局:負責制訂防治經費保障方案及相關政策;建立防治工作應急儲備金并將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防治物資和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所需經費及衛生部門防治工作經費的落實;根據國家和上級政府的有關政策,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民政局:負責制訂農民和未參加醫保的城鎮困難群眾的醫療的具體辦法;負責安全火化重大傳染性疾病死亡者遺體;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勞動與社會保障、人事部門: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重大傳染性疾病患者救治期間、密切接觸者在醫學觀察期間的各項工資待遇,做好相關人員醫療費用的醫?;鸾Y算工作;制訂防治人員的獎勵、補貼等相關政策;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紅十字會:負責募集防治物資及資金,開展各種形式的救助工作;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商貿局、工商局:負責防治物資的組織、供應,保證物資供應及時、充足;加強防治物資的質量監督,打擊制假行為;加強藥品、診斷試劑、醫療器械等的質量監督管理;打擊、制止借機傾銷物品、哄抬物價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加強農貿市場、集貿市場環境衛生及流動人口的管理;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愛衛辦:負責組織動員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治工作。
其它部門按照相關職能積極做好防治工作。特別是各街道辦事處(鄉)應按照職能職責,協助各個部門的相關工作,一旦疫情發生,應配合相關部門對流動人員進行有效地管理。
2.3專家咨詢委員會
組建區重大傳染性疾病專家咨詢委員會,負責對重大傳染性疾病相應的級別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議;對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準備提出咨詢建議;參與制定、修訂重大傳染性疾病技術方案;對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承擔重大傳染性疾病日常管理機構和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
2.4衛生應急專業機構及職責
重大傳染性疾病的專業機構包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衛生監督機構。
2.4.1醫療機構:主要負責病人現場搶救、收治和轉運工作;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做好醫院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置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控制醫源性疾患的發生,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及方式及時報告疫情。
2.4.2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主要負責疾病和健康監測、健康教育、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標本采集與檢驗檢測、環境和物品的衛生學處置等。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全區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置和實驗室檢測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持任務。
2.4.3衛生監督機構:主要執行對事件發生地的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以及醫療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救治、傳染病防治、職業病防治的衛生監督和執法檢查,調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違法行為,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置建議。
2.5組織體系框架圖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監測
3.1.1醫療衛生機構監測
區衛生局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重點傳染病和重大傳染性疾病的主動監測。各級醫療、區疾病預防控制、區衛生監督所負責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日常監測工作。
轄區內區級以上的綜合醫院、街道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建立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縣級以上有條件的綜合醫院要建立健全感染科,安排具有傳染病診治經驗的醫師坐診,及時檢出與報告傳染病病人;各鄉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要確定1名傳染病主診醫生,專門負責傳染病篩查與診治工作。
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1.2其他監測
車站、碼頭、旅游景區(點)、賓館、建設工地等要開展旅客、游客、民工等流動人口的健康監測,街道(鄉)、社區(村)等基層組織要密切關注本轄區內外出、外來流動人口的健康情況,學校、托幼機構、機關、廠礦、社區、村組要密切關注本轄區、本單位人員的健康狀況,一旦發現重大傳染性疾病或可疑情況,要立即向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3.2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有權利,有義務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傳染疾病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2.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3.2.1.1責任報告單位
·法定的重大傳染性疾病監測機構;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衛生行政部門;
·有關單位,主要包括重大傳染性疾病發生單位、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有密切關系的機構,如衛生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檢驗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和獸醫機構(報告共患病的動物疫情)等。
3.2.1.2責任報告人
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執業醫生。
3.2.2報告時限和程序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重大傳染性疾病,應在2小時內按法定報告程序向區疾控中心和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重大傳染性疾病信息報告的區疾控中心和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分別向區人民政府、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相關機構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3.2.3報告內容
重大傳染性疾病報告應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
報告未經調查確認的重大傳染性疾病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
經調查確認的重大傳染性疾病報告應包括事件性質、波及范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布、事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
3.2.4報告方式
區轄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使用電話、傳真等進行報告的同時,應直接通過互聯網上的疫情報告專用系統報告重大傳染性疾病。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審核信息,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并統計匯總、分析,按照有關規定報告本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
3.3疫情通報
區衛生局接到重大傳染性疾病報告后,應在二小時內及時向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要根據事件性質和有關要求及時分別向周邊區(縣)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疫情。
發現國(境)外患者,或有國(境)外旅行史的內地患者,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應按規定逐級上報,由衛生部或衛生部授權省衛生廳負責通報相關國際組織、國家和地區。
3.4預警
根據重大傳染性疾病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重大傳染性疾病預警分為一般(IV級,藍色)、較重(III級,黃色)、嚴重(II級,橙色)和特別嚴重(I級,紅色)四級,期標準按可能發生的實際級別的相應情況確定。
區衛生局接到我區發生或有可能對我區造成重大影響的省外、市、區外發生重大傳染性疾病的報告后,經初步核實,及時報區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指揮部,并提出預警建議,由區人民政府提請上級權限部門向社會預警。
3.5預警支持系統
區衛生行政部門要督促轄區內建立健全,區、街道(鄉)、社區(村)三級重大傳染性疾病監測網絡,保證監測系統完整。并負責健全和完善區、街道(鄉)二級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報告系統的督查工作,確保信息通暢。
區轄內各類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成立傳染病管理科,建立健全傳染病管理工作規范,安排專職疫情管理人員;鄉鎮衛生院和社會衛生服務機構要安排專人負責傳染病疫情搜集、報告與管理工作。
區轄內各類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開展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網絡直報,軍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地方就診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時通過網絡報告疫情。尚未實施網絡直報的街鄉衛生院要積極創造條件,盡快實施重大傳染性疾病網絡直報。
全區要逐步建立統一的重大傳染性疾病信息監測、傳遞網絡和統一的報警電話,實現信息共享。
4、應急響應
4.1分級
重大傳染性疾病實際級別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即:
4.1.1一般重大傳染性疾?。↖V級)
·腺鼠疫在市區內發生,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10例以下。
·霍亂在區內發生,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市區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市區動物間發生重大人畜共患傳染病暴發或流行,境外出現人感染病例,本轄區內未出現人感染病例。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一般重大傳染性疾病。
4.1.2較大重大傳染性疾病(III級)
·市內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5例以下。
·市內發生腺鼠疫流行,一個平均潛伏期內連續發病10例以上;或流行范圍波及2個以上區、縣(市)。
·區內發生霍亂暴發流行,一周內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區、縣(市);或本市近5年來首次發生霍亂疫情。
·市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臨床診斷或實驗室確診病例,或2個以上區、縣(市)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區內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市內動物間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暴發或流行,出現人感染病例。
·區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市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較大重大傳染性疾病。
4.1.3重大重大傳染性疾?。↖I級)
·在市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生5例及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區、縣(市)。
·市范圍內發生霍亂流行,1周內發病31-100例。
·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地市。
·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以上區、縣(市),一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本市范圍內動物間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暴發或流行,2個以上區、縣(市)出現人感染病例,或疫情局部擴散,或出現人感染二代病例。
·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2個以上區、縣(市)。
·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重大重大傳染性疾病。
4.1.4特別重大重大傳染性疾?。↖級)
·肺鼠疫、肺炭疽在省內大、中城市發生,病情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霍亂在本市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10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區,有擴散趨勢。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同時波及多個縣區,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國內發生新傳染?。换蛭覈形窗l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趙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傳染病。
·動物間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暴發或流行,2個以上縣區同時出現人感染病例,有擴散趨勢。
·省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重大傳染性疾病。
4.2應急處置的原則
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重大傳染性疾病時,區人民政府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相應級別做出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升級應急處置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
區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啟動預案和成立應急指揮部。
啟動高級別預案時,事發地低級別預案同時啟動。
區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指揮部對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全省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重大傳染性疾病,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處置級別,確保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維護社會穩定。
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要采取邊調查、邊核實、邊搶救、邊處置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我區雖未發生重大傳染性疾病,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通報后,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做好應急處置所需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重大傳染性疾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并服從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重大傳染性疾病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置工作。
4.3重大傳染性疾病的分級響應
4.3.1一般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應急響應
接到一般重大傳染性疾病報告后,區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組織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重大傳染性疾病的現場處置工作,并按照規定向區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組織專家對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必要時,提請省市衛生行政部門予以支持。
4.3.2較大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應急響應
4.3.2.1市衛生行政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較大重大傳染性疾病報告后,衛生行政部門要立即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并按規定向區人民政府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信息。
區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組織本級或上級專家調查確認,落實標本采集、現場流行病學及衛生學調查、病人救治、密切接觸者防護和消毒處置等緊急控制措施,并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進行報告。
4.3.2.2區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區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疫情調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區人民政府要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疫情信息收集、人員疏散安置、依法進行疫區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等工作;保證應急處置所需的醫療救治和預防用防護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供應。
重大或特別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應急響應程序按照全省或全市應急預案的要求實施。
4.4指揮和協調
遇到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要在2個小時內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區衛生行政部門酌情派出有關負責人和專家參與應急處置指揮部。在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指揮重大傳染性疾病的緊急救援和現場處置。
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并及時向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各部門、各單位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調度。
4.5緊急處置
4.5.1現場調查
接到重大傳染性疾病報告后,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指揮部要在1小時內派出疾病預防控制、衛生執法監督等相關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衛生學調查。
4.5.2采樣與檢測
4.5.2.1標本采集
區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在進行流行病學和衛生學調查的同時,要按照生物安全防護及相關疾病標本采集、保存、運送要求,立即開展標本的采集與上送工作,并根據防控工作需要開展相關疾病的鑒別診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做好住院病人標本的采集。
4.5.2.2標本檢測
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標本后,具備檢測條件的,要在1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檢測,并留樣備查;對于不具備相關檢測條件的,要立即報告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并安排專人送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檢測。
4.5.3事件原因初步確定
現場衛生學調查和流行病學調查基本結束后,現場指揮部應當及時召集現場調查處置人員和參加醫療救治的醫務人員會商,根據調查結果和臨床表現,研究提出事件原因的初步意見,并及時報告同級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指揮部,通報醫療救治機構,為醫療救治提供指導。
4.5.4現場控制
事件原因初步確定以后,現場處置人員應當根據重大傳染性疾病的類別、性質及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報告區應急處置指揮部,依法采取相應的現場控制措施。
4.5.5醫療救治
醫療救治實行統一調度、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就地救治的原則,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救治的統一調度工作。
4.5.5.1現場醫療救援
發生重大傳染性疾病后,區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指揮部迅速派遣應急醫療救治組趕赴現場進行臨床診斷、病人搶救。區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指揮部根據醫療救治組專家的意見,組織轄區內醫療機構和救護車輛分別不同情況接收病人。輕度癥狀的病人由所在地醫療機構收治或者進行醫學觀察;重度癥狀的病人,由指定收治醫院收治;危重病人由專人護送至指定收治醫院搶救治療。
4.5.5.2醫療救治力量調度
發生一般重大傳染性疾病,區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就近的醫療機構救治病人;發生較大重大傳染性疾病,由區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的醫療機構救治病人,危重病人送指定收治醫院救治,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派遺臨床醫學專家予以指導;發生重大重大傳染性疾病,區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市以上醫療機構按照就地救治的原則統一調配轄區內的醫療救治力量,由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調配發生地以外的醫療機構予以支援;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傳染性疾病,區衛生行政部門在省市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統籌調配轄區內的醫療救治力量,省市衛生行政部門派遺臨床醫學專家組進行技術指導,調配發生地以外的醫療機構予以支援,必要時,由省市衛生行政部門逐級向衛生部請求支援。
4.5.5.3轉運與轉診
請求市公共衛生救治中心在市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過程中病人和疑似病人轉運轉診的指揮調度工作,請求市急救中心(站)、傳染病醫院(病區)或指定的醫療機構具體承擔病人的轉運。
4.5.5.4病人的治療與搶救
各級醫療機構接到重大傳染性疾病通報后,要根據事件性質,應立即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隨時準備對病人和疑似病人進行救治與隔離。
4.5.5.5病人的出院與觀察
確診病人經治療達到規定的出院標準后方可出院,疑似病人排除診斷或達到臨床診斷病人出院標準時方可出院。病人出院后,由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追蹤觀察。
4.5.6消毒處置
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人員到達現場后,在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衛生學調查、標本采集工作的同時,要迅速對患者居住場所、接觸過的物品及其他可能污染的場所和物品按有關規范要求進行隨時消毒。在疫情處置結束后,要對疫區實行嚴格的終末消毒。
4.5.7交通口岸的檢疫
因重大傳染病應急處置需要,由區人民政府報告市人民政府批準,鐵路、交通部門要在火車客運站、汽車客運站設立傳染病留驗站。
留驗站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病人、疑似病人的隔離、留驗觀察、轉診以及初步調查、疫情報告工作,妥善保管有關資料,并向轉診的醫療機構辦好交接手續,提供相關資料。留驗站應每天向當地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指揮部報告留驗站工作情況。
4.6應急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
醫療衛生人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衛生學調查和醫療救治等工作時,要根據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性質和防控工作需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4.7群眾的安全防護
區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指揮部在組織開展病人救治與現場處置工作的同時,根據疫情性質及危害程度,采取預防服藥、預防接種、發放防護設備等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暴露人群。安排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及醫療救治人員攜帶必要的藥械在疫區開展巡回醫療,指導與督查水源、食品、環境消毒等工作。
4.8社會動員與參與
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需要動員社會成員參與時,按照分級動員原則,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區人民政府組織社會動員。
4.9重大傳染性疾病的調查分析與后果評估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重大傳染性疾病發生后,區人民政府應在疫情處置不同階段,組織衛生行政等部門對已采取的措施進行分析、總結,對社會、政治、經濟、公眾健康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后果進行綜合評估,并及早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減少重大傳染性疾病造成的損失。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4.10新聞報道
建立重大傳染性疾病新聞發言人制度,區應急處置指揮部要向社會及時、準確、全面地重大傳染性疾病及控制工作開展情況,其他集體單位和部門無權。
媒體對重大傳染性疾病要進行客觀的報道,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防止產生負面影響。境外記者采訪報請市外事辦協調組織。
4.11應急響應的結束
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響應的結束需符合以下條件:重大傳染性疾病原因及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一般重大傳染性疾病,區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區應急委批準后實施,并向市應急委報告。
較大重大傳染性疾病由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應急響應結束的建議,報市應急委批準后實施,并向省應急委報告。
重大、特別重大傳染性疾病由省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應急響應結束的建議,報省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委員會批準,并向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報告。
區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請求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專家對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響應結束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應急處置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合理的補助標準予以補助。對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和勞務給予補償。
5.2社會救助
根據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區紅十字會要積極爭取國際、國內紅十字組織的支持,民政部門要積極募集應急物資與資金,對貧困人員進行救濟。
街道(鄉)及社區居委會(村)要安排專人運送、分發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的基本生活。
5.3保險
事發后通知有關保險機構及時主動趕赴現場定損理賠。
5.4調查與總結
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結束后15天內,區衛生局應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概況、患者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取得的經驗以及處置類似事件的意見建議。評估報告應報本級人民政府應急委員會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建立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決策指揮系統的信息、技術平臺,承擔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及相關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信息傳遞等工作。信息系統由網絡傳輸系統、軟件系統、數據庫系統及相關技術機構組織,覆蓋區、街道的網絡系統,采用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要在充分利用現在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與衛生行政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與裝備保障
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現場應急處置設施設備的信息數據庫,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現場救援與裝備類型、數量、存放位置。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要求,配備現場應急處置所需的車輛、藥品、器械,并不斷更新、補充。
在緊急情況下,區應急處置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醫藥器械公司的救援設備與藥械,任何單位不得拒絕,由此造成的損失經當地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專家評估后,從上級財政下撥及本級財政的專項經費中給予補償。
6.2.2應急隊伍保障
區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隊伍。
1、預警評估專家組:成立由流行病學、微生物檢驗、動物防疫、公共衛生管理、臨床和統計學等多學科專家組成的預警評估專家組,負責綜合分析疫情信息、評估和調整疫情處置級別。
2、流行病學專家組:區成立流行病學專家組,區疾控中心成立流行病學調查組。
3、臨床診治專家組:區成立1-2個臨床診治專家組,由呼吸、傳染、急診、重癥監護(ICU)、放射、感染、流行病學和中醫等專業的專家組成。
4、現場處置機動隊:區疾控中心和衛監所分別成立由消毒、檢驗、檢測和衛生監督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現場處置機動隊。
區衛生行政部門對應急處置隊伍實行計算機網絡化管理,建立應急處置隊伍資料庫;并根據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需要,對隊伍及時進行調查,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
必要時,報請上級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指揮部協調駐地軍隊及武警所屬醫療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3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鐵路部門要建立道路、水運交通運輸保障數據庫,明確保障車輛提供單位、數量、功能和駕駛員名冊,保障應急處置人員及防治藥品和器械的運送。
6.2.4醫療衛生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平戰結合,統籌兼顧、科學建設,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在全區范圍內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醫療救治體系,主要包括醫療救治指揮系統、醫療救治機構和醫療救治隊伍。
區應以市公共衛生救治中心為依托,并根據需要選擇轄區內綜合醫院急診科建立急救網絡。
區人民醫院要配備相應的救治技術力量和設備成立由呼吸、傳染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專家組,配足醫務人員,并設立隔離區(室)及門診。各中心衛生院設立傳染病門診和隔離留觀室。
6.2.5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要做好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并依法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落實強制隔離措施。
6.2.6物資保障
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計劃,做好處置重大傳染性疾病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
6.2.7經費保障
區發展與改革部門應保障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區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對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經費。
區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理工作。
6.2.8社會動員保障
按照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區應急委確定事發地是否需要動員人民群眾參與及參與的程度。確需動員社會公眾參與時,事發地、街(鄉)和社區(村)要通過多種形式深入發動群眾,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支持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6.3宣傳、培訓與演習
6.3.1公共信息交流
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群眾應對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意識與能力。
6.3.2培訓
區人民政府要將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管理知識列為公務員培訓與考核的重要內容。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把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相關知識列入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崗位培訓和在職教育的基本內容,每年組織開展一次以上應急處置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定期進行考核。
6.3.3演習
區衛生行政部門根據上級衛生部門的要求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應急演習,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6.4督查和責任追究
6.4.1督查
區重大傳染性疾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執行的監督管理。
區人民政府根據不同時期應急工作的重點,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1-2次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分析整理,并根據存在的問題提出政策性和技術性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