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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1
(一)編制目的、依據。
為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各類突發性事件引起的**電力系統大面積停電,正確應對突然發生的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威脅或對正常電力供應構成嚴重影響的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經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函》(國辦函〔2005〕4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浙政發〔2005〕1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05〕90號)等,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處置對全市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構成重大影響和威脅的電網事故。按照性質和可能造成的損害程度分為特大(Ⅰ級)、重大(Ⅱ級)、一般突發事件(Ⅲ級)三個等級。
**電力系統特大突發事件(Ⅰ級):
因人員、設備、外力破(損)壞、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全網減供負荷損失在40%及以上的停電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5人及其以上。
**電力系統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因人員、設備、外力破(損)壞、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全網減供負荷損失在40%以下20%以上的停電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3人及其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件死亡和重傷10人及以上。
**電力系統一般突發事件(Ⅲ級):
**電網內110kV及以上重要線路故障停電達到3條及以上或重要變壓器故障停運,并造成對用戶大面積停電;
一次事件死亡1-2人。
2.本預案用于規范在發生電網事故情況下,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社會救援、事故搶險與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1.安全第一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突出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
2.統一指揮原則。
在市政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突發事件處理、應急搶險、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原則。
在應急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時,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理快、恢復快。
4.先期處置原則。
電力系統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經貿委應立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控制,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恢復重要負荷,以減少損失和社會影響。
5.協同配合原則。
各部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的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電網事故的應急處理和善后恢復工作。
6.保證重點原則。
在電網突發事件處理和控制中,優先保證重要變電所的所用電源和主干網架、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以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和效率。優先考慮對**市重要用戶恢復供電(按重要用戶順序表),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市有序用電及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市電網事故應急協調和處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決定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協調解決電網應急處置、事故搶險、電網恢復等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指揮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市經貿委負責,主要包括:及時掌握電網事故的相關情況,協調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問題;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制訂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情況;組織協調落實社會應急救援措施。
(二)相關部門職責。
1.市經貿委:負責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并負責組織有關應急物資的生產、調運以及必要生活資料的市場供應。
2.市委宣傳部及新聞單位:負責組織協調電網事故的情況通報工作,負責及時向社會有關供用電信息。
3.市公安局:負責對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單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城建委:負責恢復城市燃氣和道路設施照明等重要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工作。
5.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預報工作。
6.市工商局:負責維護全市市場、超市、沿街商店等用戶經營秩序。
7.市旅游局:負責維護全市賓館、飯店、旅游景點的經營秩序。
8.**海事局:負責海底電纜鋪設以及海纜故障時,相關海域的水上交通管制,保障省電網輸送電的安全。
9.市安全監管局: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10.市水務局:負責恢復城市供水及供、用水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工作。
11.市電力公司:負責分類應急預案的制訂,定期組織演練,并根據**電力系統的變換,及時進行修訂;隨時掌握電力系統運行狀態,及時向市政府報送事故過程、停電范圍、初步原因、發展趨勢等信息;按照事故處置預案、調整規程等,處理電力系統事故,控制事故發展和事故范圍,努力保證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和重點地區及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執行上一級電網調度指令;組織電力系統各單位做好輸變電設備的搶修、恢復工作。
本預案未規定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開展相應工作。
(三)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訂本地處置電網事故應急預案。各縣(區)要成立處置電網事故應急協調指揮機構,建立完善應急處置工作體系。
三、應急響應
(一)事件報告。
1.接收到突發事件信息后,市電力公司應立即向市經貿委報告事故發生時間、事故等級、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
2.市經貿委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等情況,立即向市政府報告,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對發生可能產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應及時上報市委宣傳部并通報各新聞單位。
3.市政府接到報告后,分管副市長立即召集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其有關單位,就有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宣布啟動本預案。成立由市經貿委和市電力公司組成的電網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電網事故處置過程的現場指揮,并直接向市政府報告。
4.發生重、特大突發電網事故需按規定向省有關部門報告的,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及時報告。
(二)信息上報。
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設置接受突發事件信息的值班電話,值班電話裝設在市電力公司調度所值班室;95598受理的突發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質報有關人員,確保及時受理突發事件信息。
各部門接收到突發事件信息的人員,必須進行必要的判斷后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決定是否上報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或組長,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是否信息。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期間,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指定值班人員,值班人員立即到應急值班地點值班,負責信息溝通和聯系。
上報的信息內容盡可能快速、準確、全面,應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現象、影響、原因等情況。
(三)信息。
1.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向主要公共媒體通報事件情況,事件信息,引導輿論導向。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使公眾對停電事件及處置情況有客觀的認識和了解。
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匯總和對外重特大突發事件情況,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新聞工作,根據情況決定采取適當方式新聞和信息報道,就事件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及時向公眾進行通報。應指定專人及時向市政府、省經貿委報送突發事件處理情況和統計信息。
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要及時向公眾通報信息。
2.各有關地方政府要組織力量,宣傳、教育群眾,防止公眾產生恐慌心理,堅決打擊趁機造謠惑眾、散布謠言、哄抬物價、偷盜搶劫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處置。
1.電網與供電恢復。
當電網發生事故時,啟動《**市電力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響應級別、應急事件的類型、程序歸口部門啟動相應應急處理預案。
因變電設備發生故障,引起電網大面積停電,啟動《電網突發事件變電設備事故搶修預案》、《電網突發事件運行操作事故預案》、《電網突發事件縣調處理預案》、《電網突發事件區調應急預案》以及相關變電所全停預案。
因線路設備故障,引起電網大面積停電,啟動《電網突發事件送電線路事故搶修預案》、《電網突發事件運行操作事故預案》、《電網突發事件縣調處理預案》、《電網突發事件區調應急預案》以及相關變電所全停預案。
因110kV系統發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戶全停,啟動《電網重要用戶停電應急處理預案》。
當發生地震、洪汛、臺風及其它自然災害、地質災害或者火災、人身傷亡事故時,按**市電力公司《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啟動《地震應急預案》、《防汛抗臺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相應預案。
??在電網恢復過程中,市電力公司調度所負責協調電網、電廠、用戶之間的電氣操作、機組啟動、用電恢復,保證電網安全穩定。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點地區、重點用戶的電力供應。
??電廠應迅速組織力量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被損電力設施,嚴格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發電能力。
??在供電恢復過程中,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地恢復各電力用戶的用電。
2.社會應急。
發生電網事故后,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調動流動發電設備、事故搶險隊伍和儲備物質;有關成員單位盡快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排除險情,修復設備。受影響或波及的各有關政府和有關部門、各類電力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社會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對停電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響、重大生命財產損失的黨政機關、軍隊、機場、港口、車站、醫院、金融、通訊中心、新聞單位、體育場(館)、高層建筑、化工等重要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保安電源,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
??車站、機場、高層建筑、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各類人員聚集場所的重要用戶,停電后應迅速啟用應急照明,組織人們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確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門要加強停電區域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巡邏,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及時做好電網事故引發的各類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力量,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避免出現交通混亂,維護正常秩序。必要時請武警部隊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經貿部門要迅速組織有關應急物質的加工、生產、運輸和供應,保證居民停電期間基本生活資料供給。
(五)應急結束。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由市經貿委根據突發事故的處置和恢復程度向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由應急領導小組宣布解除應急狀態,應急處置結束。
1.電網基本恢復正常運行,重要輸變電設備故障已被隔離,**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并與浙江電網恢復聯網。
2.電網停電負荷恢復80%及以上。
3.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各類事件。
4.突發事件現場的調查取證工作已完成。
四、后期處理
(一)事故調查。
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定,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組成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性質和責任,編寫調查報告。
(二)改進措施。
市電力公司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組織生產、科研等部門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意見。各相關地區、部門應總結社會應急救援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電網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三)補償理賠。
對在處置電網事故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人力、物力、財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
五、應急保障
(一)技術保障。
1.市電力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應結合電力生產特點和事故規律,建立覆蓋各類電網事故發生、發展、處理、恢復全過程的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并落實防止大面積停電的預防性措施,限制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及防止發生連鎖反應的緊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產恢復措施。
2.各單位、各部門可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電網事故應急聯合演習,定期組織應急搶修、停電搶修演練。制定重要用戶和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搶險的保電措施,并由相關單位予以落實。
3.加快電網建設和技術改造,強化電網結構;加強電網分析和仿真機演練;及時制訂和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和事故緊急拉限電方案,為電網事故處理提供有效手段。
4.要加大安全經費的投入,積極采用新設備、新技術,不斷完善防止各類突發性事件發生的技術措施。
(二)物資保障。
各有關部門和市電力公司應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所需的通訊設備、交通設備、施工機械設備、保安裝置、消防器材、醫藥用品、電力搶險物資和器材、流動發電或照明設備等的配備,建立備品備件和搶險搶修器材的臺帳,做好備品備件和搶險搶修器材的儲備和動態管理工作,保證搶修隊伍的經費投入和開支。
(三)人員保障。
市電力公司應建立應急事件搶險搶修隊伍檔案,加強電網調度、運行值班、生產管理、事故搶修的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市經貿委等部門要積極開展社會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能力。
(四)其他保障。
市電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社會治安、醫療衛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燃氣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2
一、分級分類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妨礙,或對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有關部門和學校立即處置的緊急事件。一般分為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臺風、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學校建筑質量安全事故、學校設備質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生擁擠踩踏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危險品安全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發性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身體健康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非法集會、示威游行、集體上訪等群體性事件,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ⅳ級(一般)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較小,可控性較好的;ⅲ級(較大)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較大,情況較嚴重,較難控制的;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大,發生重特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二、組織機構
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負責安全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負責人為成員,下設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有關應急小組。
三、應急響應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在向xx街道辦事、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的同時應立即組織力量深入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處置情況及時報告xx街道辦事、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緫碧幹么胧┤缦拢?/p>
3.1食物中毒處置措施
1、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及xx市衛生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將中毒人員送往xx市人民醫院進行救助,安排校領導、教師負責陪護,同時通知學生家長,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落實xx市衛生防疫站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4、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xx市衛生局和xx市衛生防疫站報告事態發展的詳細情況。
5、配合xx市衛生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2傳染病疫情處置措施
1、發生傳染病疫情后,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及xx市衛生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協助xx市衛生局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的醫療救治和隔離工作,必要時配合xx市衛生局做好病人的搶救和轉運工作。
2、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xx市衛生局的指導下,加強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與應急接種和預防服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全方位消毒和個人防護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要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工作,提高學生的防病意識,消除社會的恐慌情緒。
4、協助xx市衛生局進行傳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評價,及時調整防控措施。
3.3實驗室有毒物品泄漏的處置措施
1、試驗室發生有毒物品泄漏后,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學生有序的離開現場,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組織人員看護,禁止人群和車輛進入。
2、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且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進入現場后,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立即關閉閥門,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置:
(1)、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
(2)、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于液體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將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3.4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火災事故后,學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教職員工解救受困人員(特別是學生),利用現有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嚴禁學生參與救火),以控制火勢,并采取切斷火災現場電源、煤氣,停止非消防用水等緊急措施,避免繼發性災害。
2、根據災情及時向xx市公安消防指揮中心119報警,必要時聯系120急救,在消防、醫護人員到場后,主動提供相關信息,積極配合醫護、消防人員開展人員施救和滅火搶險工作。
3、出現重大火警時應全力組織學生有序撤離,疏散至安全地帶;積極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4、及時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確保人員、財產安全。協助xx市消防大隊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取證。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切實解決好學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3.5房屋、圍墻、廁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發生房屋、圍墻、廁所倒塌等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遇有學生、教工受傷,應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同時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
2、迅速采取切斷現場電源、煤氣等有效措施,并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3、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3.6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處置措施
1、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
2、組織學校醫護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盡快向120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xx街道辦事處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害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3.7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開展各類大型校外活動必須按程序報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報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舉辦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2、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受傷,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
3、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人員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4、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并及時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尋求各部門的支持援助。
3.8校園及周邊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加強租用車輛安全管理。租用車輛要在檢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續;是否經公安、交通部門審驗合格,達到安全要求,具備營運資格;是否辦理了相關保險之后再簽訂租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確保接送師生的安全。
2、校園及周邊發生涉及師生的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撥打110向xx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報告。遇有學生、教職工受傷,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4、協助xx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調查取證,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處理。
3.9突發后勤安全保障事件處置措施
1、要做好食堂等重點場所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訊保障等環節的防控工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發生水管爆裂、斷電、燃氣泄露等重大緊急情況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3、食堂、餐廳、供水塔部位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并聯系xx市衛生防疫站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3.10校園暴力侵害事故處置措施
強化門衛值班。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嚴格實行盤查確認、登記準入、離校反饋制度,嚴控社會閑雜人員無故進入校園,嚴防非教學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對未經許可攜帶可疑物品強行闖入者,門衛和安全保衛人員應及時將其逐出學校,并發出警告。
四、有關要求
1、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予以表彰;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燃氣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3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和快速處理全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切實維護好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聯動的原則;堅持快速反應、保障重點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暫行)》、《省電力公司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4分級標準
按照全區電網停電范圍和事故嚴重程度,將事件分為I級和II級兩個狀態等級。
1.4.1電網I級停電事件狀態
(1)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嚴重自然災害、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造成全區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40%以上的。
(2)因電力供應持續危機,造成全區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50%以上的。
1.4.2電網II級停電事件狀態
(1)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嚴重自然災害、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造成全區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以上、40%以下的。
(2)因電力供應持續危機,造成全區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以上、50%以下的。
1.5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區應對和處置因電力生產重特大事故、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嚴重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各類事件引起的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大面積停電事件。
(2)本預案適用于規范全區電網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情況下,組織各級各部門開展救援、搶險、應急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工作。
2.組織體系
2.1應急指揮機構
在區應急委員會領導下成立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全區突發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工作。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指揮部成員:區應急辦主任、區發改委主任、區衛生局局長、供電分局局長、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設在區發改委。
主任:區發改委主任、供電分局局長
副主任:區發改委分管副主任、供電分局分管副局長、區應急辦副主任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委、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經貿局、區水務局、區電信局、區氣象局、供電分局、公安分局、有關鄉街。
2.2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行業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法律、法規、規定。
(2)接受市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及時向上級報告應急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應急機構請求援助。
(3)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搶險及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宣布啟動和結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
(5)負責新聞。
2.2.2應急辦公室職責:
(1)監督全區電網運行狀態,確定停電事件級別,收集電網停電事件相關信息,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2)落實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執行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協調各種應急處置力量。
(3)督促各相關單位作好預警準備,監督執行有序供電、限電方案。
(4)在停電事件初期,及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停電事件擴大,盡量減少影響范圍。
(5)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復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6)負責組織、聯絡有關應急專家介入應急預案編制及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政府辦公室: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做好應對保障工作,協助區政府分管領導做好應對組織工作。
(2)區委宣傳部: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信息和社會輿論引導工作。
(3)區發改委:加強與供電分局的溝通聯系,組織、協調各級各部門的應急準備;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項日常工作。
(4)區衛生局: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醫療救護及保障。
(5)區財政局:負責安排大面積停電應急搶險所需經費,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管工作。
(6)區建設局:負責監督、督促城市供熱、燃氣供應等單位落實應急自備、備用電源及保安措施;組織協調供熱、燃氣等單位做好因停電而引發災害的應急處置;配合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中的相關搶修保障工作。
(7)區經貿局:協調、組織大面積停電事件中生活必須品的應急供應工作。
(8)區水務局:負責督促區內各水廠建立城市生活、生產供水的雙電源供水系統,加強供水保安措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城市生活、生產供水因停電而引發災害的應急處置。
(9)區電信局: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中通信保障工作。
(10)區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測預報、警報的統一,及時提供氣象信息。
(11)公安分局: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中的社會治安,保障交通秩序,作好消防搶險。
2.4供電分局、基層電力班站所和重要用戶職責
2.4.1供電分局職責:
負責全區電網的運行維護、設備監測、調度指揮、搶修服務等;負責電網突發停電事件的災情統計、分析、判斷,積極行動、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匯報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范圍、設備損壞和現場處置等情況;負責全區電網設施搶修、恢復和重建;協調電網、用戶之間的電力恢復;負責電力設施應急搶修的物資儲備和調配。
2.4.2基層電力班站所職責:
各基層電力班(站、所)是電網事故處理的具體實施者,值班調度員是電網事故處理時運行方式的的指揮員,統一指揮調度供電轄區內的調管設備。
2.4.3區電網范圍內110千伏專線用戶職責:
負責制定本單位突發停電應急預案,當電網突發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開啟應急保安電源;負責本單位事故搶險、應急處置等工作,嚴格執行全區電網調度指令。
2.5應急指揮部專家組及職責
由應急指揮部聘請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主要職責:分析研判電力災情及其次生災害應對,提出應對建議,組織處置突發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3.監測與預警
3.1預警分級
全區電網停電事件狀態預警級別分為四級,從高至低依次
為:I級(紅色)預警、II級(橙色)預警、Ⅲ級(黃色)預警、Ⅳ級(藍色)預警。
3.2預警
3.2.1電力部門接到上級主管部門預警的通知,應立即報告區應急辦,由區政府組織預警信息。
3.2.2電力部門通過電網信息監測,或者接收上級發、供電單位相關出力和自然災害等信息,通過分析研究,認為有可能出現影響全區電網安全供電的情況,且達到預警級別的,應立即向區應急辦提出電網停電預警申請和預警級別,由區政府組織預警信息。
3.2.3全區電網可能發生I級停電事件時,應向社會電網停電I級(紅色)預警。
3.2.4當全區電網可能發生II級停電事件時,應向社會電網停電II級(橙色)預警。
3.2.5當全區電網可能發生停電事件,將導致重點地區或重要用戶斷電,且其停電級別未達到I級或II級停電事件時,應根據停電的影響程度、影響范圍、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向該重點地區或重要用戶電網停電Ⅲ級(黃色)或Ⅳ級(藍色)預警。
3.3預警結束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急指揮部經研究可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1)電網接線恢復正常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
(2)事故停電負荷及事故拉、限電負荷基本恢復供電;
(3)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正常電力供應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各類事件。
4.應急響應
4.1響應啟動條件和權限
4.1.1上一級應急響應啟動時,涉及到全區電網,需應急響應時啟動。
4.1.2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下令啟動應急響應時,應急響應必須啟動。
4.1.3達到停電事件條件時,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4.2事件報告
4.2.1當全區電網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電力部門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停電影響范圍,根據事件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可能導致的后果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等,判斷是否達到I級或II級停電事件狀態,并盡快將停電事件級別、停電范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報應急辦公室。
4.2.2應急辦公室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匯報后,應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等情況,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匯報,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對發生可能產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應立即通知區委宣傳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4.2.3應急指揮部接到有關報告之后,立即召集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各部門、各單位按職責分工,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2.4當出現停電事件狀態,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和供電局應急辦公室,就應急救援與處理工作接受指導,視情況請求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3響應行動
4.3.1應急指揮部應急行動
發生I、II級停電事件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應立即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匯報。同時宣布啟動預案。
4.3.2電力部門應急行動
(1)發生I、II級停電事件后,電力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被損電力設施,盡快恢復電網供電。
(2)在電網恢復過程中,要協調好電網、用戶之間的供電恢復工作,保證電網安全穩定留有一定裕度。在電網恢復過程中,要避免造成新的設備損壞和停電擴大。
(3)要按照先后次序有計劃有步驟地恢復對重點區域、重要負荷的電力供應。對于分區進行的恢復,條件具備時應盡快恢復聯網運行。
(4)在電網恢復過程中,各電力用戶應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恢復用電。
(5)電力供應持續出現嚴重危機,有可能導致系統性供需失衡和大面積停電時,電力供應部門立即實施特殊時期限電方案,各用電單位應嚴格按照特殊時期限電方案,落實限電措施。
(6)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證主電網安全穩定和重點區域、重要用戶的供電,電力供應部門有權決定采取拉閘限負荷、解列電網、解列發電機組等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和擴大,電網運行穩定后將拉閘限電情況快速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4.3.3相關部門應急行動
(1)發生Ⅰ、II級停電事件后,受影響或受波及的各級各部門、各類電力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社會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2)對停電后易造成重大影響和生命財產損失的單位,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保安電源,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
(3)大型游樂設施、高層建筑、車站、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各類人員聚集場所的電力用戶,停電后應迅速啟用應急照明,組織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確保所有人員人身安全。
(4)公安部門在發生停電的地區要加強對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社會巡邏防范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要做好各項滅火救援應急準備工作,及時撲滅大面積停電期間發生的各類火災;要組織力量,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緩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現交通混亂,保障各項應急工作的正常進行。
(5)經貿、供銷、糧食、交通運輸等部門要迅速組織有關應急物資的加工、生產、運輸和銷售,保證居民在停電期間的基本生活資料供給。
(6)停電地區各類電力用戶要及時啟動相應停電預案,有效防止各種衍生、次生災害的發生。
4.4應急救援
4.4.1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后,應急指揮部應迅速調動流動發電設備和儲備物資,有關成員單位應盡快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排除險情,修復設備;受影響或波及的鄉街、部門和電力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4.4.2對停電后易造成重大影響、重大生命財產損失的黨政機關、軍隊、鐵路、車站、醫院、金融、大型游樂設施、體育場館、高層建筑等重要用戶,按照有關要求迅速啟動保安電源,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對停電后人員聚集場所的重要用戶,停電后應迅速啟用應急照明,組織人員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保證人身安全。
4.4.3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啟動社會應急機制,組織開展社會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4.4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及非電力系統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時,按照應急指揮部要求,電力救援隊伍應積極參入應急救援與處理,保證事故搶險和應急救援的電力供應。
4.5信息
4.5.1應急指揮部負責收集、采集、整理相關信息,并負責擬定信息方案,組織區內主要新聞媒體,及時做好信息工作。
4.5.2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區委宣傳部應當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及時將事件情況通過主要媒體相關信息,引導輿論導向,使公眾對停電情況有客觀正確的認識和了解。
4.5.3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要及時向公眾通報信息。
4.6應急結束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急指揮部宣布解除停電事件應急狀態: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
(2)停電負荷恢復80%以上,重點區域、重要用戶負荷恢復90%以上;
(3)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各類事件。
5.后期處置
5.1事件調查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應組成事件調查組進行事件調查。事件調查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所受損失、相關責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責任處理意見。
5.2改進措施
(1)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研究發生機理,分析發展過程,吸取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2)及時總結大面積停電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6.災后重建
6.1由于破壞性自然災害或者電力生產重特大事故造成電力設施大范圍受損,電力部門應制定災后重建計劃,在災后迅速組織人員、資金、物資等開展電力設施搶修或重建工作,當重建難度較大時請求上級給予支持。
6.2電力部門應組織技術力量深入研究事故發生機理、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制定具體措施,采取技術改造,進一步改善電力設施抗災能力,建設堅強智能電網。
6.3電力設施受災重建過程中,規劃、國土、建設、市容園林、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積極給予支持,協助電力部門快速恢復電網。
7.應急保障
7.1指揮保障
7.1.1當發生電網停電事件時,應急指揮部相關領導、人員應立即進入工作崗位,迅速開展電力應急指揮工作。
7.2技術保障
7.2.1結合電網動行特點,建立防止全區大面積停電的應急處置方案,制定并落實防止全區大面積停電的預防性措施、緊急控制措施和電網恢復措施,完善常態機制,健全應急機制。
7.2.2重要用戶應根據突然停電可能帶來的影響、損失或危害,制定外部電源突然中斷情況下的應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預案。醫院、地鐵、金融、新聞媒體、高層建筑、大型游樂設施等重要用戶,必須自備保安電源。
7.3資金和物資保障
7.3.1電力及相關部門應投入必要的資金,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交通設備、施工機械設備、保安裝置、消防器材、醫藥用品、電力搶險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流動發電或照明設備等,建立備品備件和搶險搶修器材臺賬,做好備品備件和搶險搶修器材的儲備和動態管理工作,保證救援裝備始終處在隨時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7.3.2電力部門應與設備制造商和物資供應商確立應急公用協議。同時,與大型物資運輸企業簽訂緊急物資運輸協議,確保應急狀態時物資、設備的及時供應與運輸。
7.4隊伍保障
7.4.1電力部門應加強電力搶險、救援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與演練,通過技能培訓、應急演練等手段,提高突發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7.4.2公安、交通運輸、通信、衛生、環保等部門應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應急演練等手段,提高電網停電衍生、次生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
8.宣傳、培訓和演習
8.1宣傳
加強重要電力用戶應對停電時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的宣傳和教育;開展全社會電力安全知識的科普宣傳和教育,采用各種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電后的正確處理方法和應對辦法,提高公眾應對停電的能力。
8.2培訓
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專業隊伍及人員的培訓,明確應急責任,掌握應急流程,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能力。
8.3演習
每三年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由電力部門提出演練方案,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加強和完善各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
9.獎勵與處罰
9.1全區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獎勵與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實行責任追究制,獎勵和處罰由應急指揮部批準實施。
9.2在應對全區大面積停電事件中,對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
9.3在應對全區大面積停電事件中,對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人員給予批評和處罰;造成重大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0.附則
10.1預案修訂
本預案每三年應進行一次修訂完善。因突發事件應急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10.2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3預案編制和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和解釋。
燃氣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4
一、排查隱患
由房產局、公安局、消防大隊、安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燃氣安全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
排點:
居民住宅、學校、賓館、飯店、食堂等用氣單位;液化氣經營單位;燃氣老化管網、違章占壓管線設施;燃氣企業。
排查內容:
(一)管道燃氣企業的氣源廠壓縮機室、鍋爐房、混氣室及各大、小調壓站(箱)燃氣輸配管網等重點部位;大型公共、商業、工業燃氣用戶,人員密集且有燃氣設施的公共場所。
(二)城鄉液化氣經營單位等燃氣企業的資料證件是否齊全;企業資質、消防、技術監督手續是否齊全;是否通過安全生產評估;是否存在非法違法經營現象;是否有私自改擴建行為;燃氣貯罐防爆安全措施等。
(三)《應對氣量不足限供方案》落實情況。
(四)《應對極端天氣緊急事態的安全運行工作預案》制定情況。
(五)燃氣管線占壓情況。
(六)燃氣用戶安全用氣情況,室內燃氣設施運行狀況,燃氣計量器具使用情況等。
二、集中治理
對排查出的隱患明確整改責任、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對不能及時完成整改的,要安排專人盯守,實行24小時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大安全事故或危及安全的,要責令停產停業。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一整改。
(一)治理居民住宅、學校、賓館、飯店、食堂等用氣單位存在的燃氣安全隱患。老化管線和閥門配件由燃氣企業負責更換。居民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爐具、熱水器等,要告知使用風險,督促其盡快更換。
(二)加強城鄉液化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杜絕擅自設點,嚴禁使用不合格、報廢、超期未檢鋼瓶,依法取締黑罐裝點。
(三)改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老舊管網,清理違章占壓物。
(四)加強燃氣企業安全隱患治理。燃氣企業的防爆安全措施、消防安全設施、防雷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限期治理;對未取得上崗證的人員要立即調離崗位。
(五)聘請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術保證。
三、監督檢查
排查治理工作結束后,政府將組織房產局、公安局、消防大隊、安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等相關部門對排查、治理工作進行驗收,對治理不到位的,依法強制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
房產局、燃氣管理辦公室、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意識,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則,嚴格履行監管職能,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燃氣運營安全。
(二)加強宣傳
房產局、燃氣管理辦公室要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安全用氣宣傳,普及安全用氣知識,同時,發揮抄表員、安全員、檢查員、宣傳員和監督員的作用,通過現場咨詢、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引導用戶正確使用燃氣。燃氣企業要加強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在人員密集場所置宣傳站。新建小區開栓供氣前,燃氣企業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安全使用燃氣宣傳教育。
(三)明確責任
房產局、燃氣管理辦公室是燃氣安全工作監管主體,對全燃氣安全工作負總責。燃氣企業和城鄉液化氣經營單位負責人為燃氣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信息溝通,按照各自職責,抓好燃氣安全工作。
(四)建立制度
房產局、燃氣管理辦公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個供氣區域要有專人負責;堅持定期入戶訪修,防止燃氣設施帶病運行和使用不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燃氣安全生產措施;依法實行強制性全員培訓制度,加強燃氣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加大安檢、巡檢人員的培訓力度;完善持證上崗制度,新招工人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方可上崗;建立巡線制度,加大巡查密度,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儲備必要的搶險物資,經常組織搶險救援應急演練,提高實戰能力,建立反應快速、保障有力的應急救援機制。
(五)建立長效機制
房產局、燃氣管理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做到常抓不懈。燃氣企業和城鄉液化氣經營單位要通過排查治理隱患,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使燃氣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燃氣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5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辦法完整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保證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正常運行,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排水和再生水規劃,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建設、運營、使用、保護和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和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排水和再生水規劃與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排水和再生水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市政市容、園林綠化、交通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排水和再生水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應當依法履行維護管理職責,保證設施安全正常運行,及時處置排水和再生水突發事件。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可以委托作業單位承擔具體的養護事項,委托應當簽訂書面協議。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有權了解用戶使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情況,制止破壞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并依法享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五條 本市鼓勵、支持排水和再生水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加快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引進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提高污水、污泥的再利用和資源化水平。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 全市排水和再生水規劃、中心城排水和再生水規劃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中心城以外地區的區(縣)排水和再生水規劃,由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本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實施。中心城、區(縣)的排水和再生水規劃,應當符合全市排水和再生水規劃。
排水和再生水規劃應當包括現狀分析、排水量預測、排水模式、污水處理原則、設施布局和規模、再生水利用目標、污泥處置和資源化等內容。
排水和再生水規劃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規劃和防洪規劃等相協調。
第七條 市和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排水和再生水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的需要,組織制定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計劃。
第八條 城鎮地區應當統一規劃建設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做到雨污分流、廠網配套、管網優先,并與道路建設相協調。管網建設應當保證系統性。
農村地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建設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中涉及公共排水設施利用和保護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查項目規劃設計時,應當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審查。
第十條 專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資金應當納入建設項目總投資,由建設單位按照項目建設規劃要求組織建設,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
公共排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外地區,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達到規模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設污水處理和再生水設施。
第十一條 公共排水設施完成竣工驗收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將設施移交給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運營單位。運營單位應當予以接收,并承擔設施的運行養護、安全管理責任。
移交雙方應當共同對移交的設施進行檢查,簽訂移交協議,并辦理設施檔案移交手續。移交協議應當包括設施檢查結果等內容。
第三章 運營與養護
第十二條 城鎮地區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
專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由所有權人負責運營和養護,并承擔相應資金。其中,住宅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由業主或者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有住宅管理單位的,由住宅管理單位負責。
鎮(鄉)、村莊公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由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組織運營和養護;公路范圍內附屬排水設施由交通部門組織運營和養護。
第十三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應當具備必要的人員、技術和設備條件,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保證設施正常運行;
(二)制定年度養護計劃,并按照計劃對設施進行巡查、養護、維護;
(三)完好保存設施建設資料和巡查、養護、維護記錄等檔案,逐步實現檔案的信息化管理;
(四)對運行操作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進入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有限空間實施作業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四條 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除履行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將年度養護計劃和設施運行維護資料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定期巡查、維護排水和再生水井蓋、雨水箅子;
(三)按照規定向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現場排水和再生水管線的信息。
第十五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應當制定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規定進行演練。專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不具備應急搶修能力的,應當事先與具備搶修能力的單位簽訂搶修協議,共同制定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發生突發事件時,運營單位應當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搶修;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應當及時告知受影響的單位和公眾,同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專用排水管線按照規劃接入公共排水管網的,專用排水管線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排水許可后,應當到公共排水管網運營單位辦理接入手續。
專用排水管線接入公共排水管網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規范,并在連接點處預留檢查井。接入公共排水管網的餐飲服務排水戶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隔油設施,并保持設施正常運行。
第十七條 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周邊進行施工作業可能影響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安全運營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當包括設施保護方案,并在實施方案時通知運營單位;建設工程需要拆改、遷移、廢除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開工前應當到運營單位辦理手續。
施工作業損壞設施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報告運營單位和事故發生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并采取應急保護措施。
第十八條 禁止下列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
(一)擅自占壓、拆卸、移動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二)穿鑿、堵塞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三)向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傾倒垃圾、糞便、渣土、施工廢料、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等廢棄物;
(四)向排水管網排放超標污水、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
(五)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用地范圍內取土、爆破、埋桿、堆物;
(六)擅自接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管網;
(七)住宅區再生水設施處理糞便水和重污染水;
(八)其他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
第十九條 鎮(鄉)、村莊公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運營和養護,參照本章的規定執行。
村民應當按照村規民約使用和保護鎮(鄉)、村莊公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損害鎮(鄉)、村莊公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應當依法賠償并由村民委員會按照村規民約處理。
第四章 污水處理
第二十條 公共污水處理設施應當安裝符合國家規范要求的進出水計量裝置、水質監測裝置,加強水質在線監測。各項裝置應當定期校核,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檢測進出水水質,檢測項目應當符合國家規范、規程要求。
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應當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進出水水質、水量情況,以及特許經營協議、服務協議規定的報告項目。出現進出水水質、水量異常以及影響設施正常運行的突況,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因設施檢修造成設施處理能力下降或者設施部分停運的,應當提前30日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協議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檢修。
第二十二條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不得排放未經處理或者未達到規定處理標準的污水。
污水處理運營單位應當對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進行脫水處理,并按照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污泥進行處置,防止再次污染。
本市鼓勵污泥干化、污泥堆肥等項目建設。在農林、建材等生產領域利用經無害化處理污泥的,享受國家和本市資源綜合利用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 用水單位和個人應當交納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應當包括污水管網維護管理、污水處理、污泥處置等費用。
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并公布。污水處理費應當用于公共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養護、運行、保護和建設。
第五章 再生水利用
第二十四條 本市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實行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等聯合調度、總量控制。
第二十五條 再生水主要用于工業、農業、環境等用水領域。
新建、改建工業企業、農田灌溉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河道、湖泊、景觀補充水優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供水區域內的施工、洗車、降塵、園林綠化、道路清掃和其他市政雜用用水應當使用再生水。
第二十六條 再生水供水企業供水應當與用戶簽訂合同,供水水質、水壓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標準,不得擅自間斷供水或者停止供水。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需要停止向用戶供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發生災害或者事故、突發事件的,再生水供水企業應當及時組織搶修,并通知再生水用戶,報告水行政主管部門。
發現再生水水質超標情況時,再生水供水企業應當停止供水,及時通知再生水用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 再生水用戶內部再生水供水系統和自來水供水系統應當相互獨立,再生水設施和管線應當有明顯標識,不得擅自改動使用性質,室外取水口應當有防護措施,保證用水安全。
有特殊水質要求的,再生水用戶應當根據再生水水質特點,制定相應的使用規程,采取必要的水質處理與維護措施,保證再生水使用安全。
第二十八條 本市再生水價格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六章 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市和區(縣)有關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排水和再生水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起草或者制定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運行、管理的標準、規范和規程,建立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監督管理體系,對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排水水質和再生水水質、水量進行監測。
第三十一條 排水戶需要向公共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到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排水許可。建設工程施工降水應當根據本市有關規定進行降水方案評估,通過評估后辦理排水許可。
已經向公共排水管網排放污水但尚未辦理排水許可的排水戶,應當在本辦法實施后6個月內到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核發排水許可證。
第三十二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天氣預報汛情預警,市和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運營單位和有關單位提前啟動應急抽、排水工作,保證道路、立交橋等設施的防汛排澇安全。
第三十四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人員行使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文明執法,并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現場開展檢查,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二)要求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提供并有權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證照、資料;
(三)責令被檢查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履行法定義務。
接受監督檢查的單位和人員應當配合監督檢查工作,不得拒絕、阻撓、妨礙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第三十五條 鎮(鄉)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發現本轄區內發生違反本辦法行為的,有權予以制止,并向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報告。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本轄區內發生違反本辦法行為的,應當向所在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報告。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及時處理投訴和舉報。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餐飲服務排水戶未設置隔油設施或者隔油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履行巡查、養護和維護職責的;
(二)再生水水質、水壓不符合標準的;
(三)偽造、篡改、瞞報進出水水質、水量等數據的。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按照下列標準予以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七)項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第(五)項、第(六)項、第(八)項規定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依照環境保護、城市河湖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條 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執行;市人民政府決定由城市綜合管理執法組織執行的,從其規定。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排水設施,是指排水管網(雨水、污水和雨污合流管網)、污水處理設施和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排水管網包括排水管道及其泵站、檢查井、閘井、倒虹吸、進出水口、井蓋和雨水箅子等附屬設施。
(二)再生水設施,是指再生水處理設施和再生水輸配設施。輸配設施包括再生水管道、泵站、附屬構筑物及供電、計量、取水等配套設施。
(三)公共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是指城鎮地區承擔公共服務功能的設施;專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是指為建設項目內部用戶服務的設施。
(四)排水戶,是指因從事制造、建筑、電力和燃氣生產、科研、衛生、住宿餐飲、娛樂經營、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等活動,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1月24日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城市市政排水設施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禁止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一)擅自占壓、拆卸、移動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二)穿鑿、堵塞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三)向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傾倒垃圾、糞便、渣土、施工廢料、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等廢棄物;
(四)向排水管網排放超標污水、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
(五)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用地范圍內取土、爆破、埋桿、堆物;
(六)擅自接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管網;
燃氣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范文6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是今年“119”消防宣傳日的主題。隨著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119”集中宣傳活動已由每年一度的“119消防日”擴展到“119”消防宣傳周、宣傳月。活動的規模大,內容和形式也更加豐富。紡織大廈管理部就是利用一個月的時間來開展“119”消防宣傳活動的。從10月初開始制定今年“119”消防活動計劃,并于11月9日這一天把各項活動推向。在為時一個月的時間里,制做了以消防知識和防火安全為主要內容的宣傳專欄,張貼在紡織大廈大廳里。組織大廈志愿消防隊員,根據制定的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消防演練。組織大廈消防控制室值班安護員對消防設施報警后如何正確操作,應對火災進行了考試。活動期間保衛部,針對在紡織大廈外貿服裝打樣車間里工作的員工,分三個場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講座。通過講解強化了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起到了警種長鳴的作用。在11月4日這一天對大廈所有消防系統設備進行了全面檢測。后經消防專門機構認定,紡織大廈所有消防系統設備均能達到規范要求。能取得這樣好的成績是對我們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的肯定,使我們增強了信心。
在今年“119”消防宣傳月中,根據蘇豪控股集團指示精神即:抓演練、查隱患、促整改、保平安的要求。紡織大廈管理部對大廈部分樓層消防通道違規堆放樣品雜物的現象進行了清理,確保了消防通道的暢通。并對到期的177只滅火機換裝藥劑。組織電工維修了大廈各部位應急照明疏散標志燈11盞。隨著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不斷深入開展,我們還將加強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對違規動用明火、使用電熱取暖器具、電熨斗的單位和人員進行查處。杜絕各類火險隱患產生,確保紡織大廈冬季消防安全。
2012年“119”消防宣傳活動總結
為了增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師生在火災來臨時的應變能力,我們學校在全國第22個“119”消防宣傳周到來之際,根據教育局指示精神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貼近學校師生實際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了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F將學校活動總結如下:
1、學校結合本校實際,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職能部門主任為副組長,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及各班班主任為具體負責人的領導小組,做到了責任明確,確保了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順利開展。
2、學??倓詹块T組織后勤人員認真細致地對學校的消防實施設備、器材進行檢查,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邊排查邊整改,如電線線路是否裸露、老化,消防滅火器是否充實等等,確保學校的消防安全。
3、學校德育處在宣傳周活動期間,開展了消防安全系列活動。
1、10月28日,學校班子開會,確定具體各項防火工作,成立工作小組。
2、11月2日,利用午會時間,通過校園電視網讓全校的師生觀看了如何安全使用燃氣的光盤。
3、11月4日,利用班會課的時間,通過校園電視網,全校師生觀看了《生命無價,責任如山》的有關消防的光盤。
4、11月7日,利用國旗下講話的時間,對全校師生作了《加強消防意識、關注生命安全》的演講。
5、11月8日全校舉行了防火疏散演練,活動開展的比較成功,與以往相比又取得了較大的進步。
6、學校通過電子屏幕滾動宣傳和櫥窗布置宣傳等宣傳形式,營造了消防宣傳周的濃厚氛圍。
7學校各班統一在11月11日下午的班會課上,以“火災安全逃生知多少”為主題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各班充分利用班會時間,學生暢所欲言,互相交流,學會了許多安全逃生的科學知識。
8、安排各班出一期消防安全小報。
9、開展“小手拉起大手”活動,即學生向家長宣講在學校專題活動中獲得的消防安全知識,使消防安全教育輻射到每一個學生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