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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1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 貸款 風險 應對 策略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一項金融業務,其不但具有很強的政策性,還受到區域性影響。由于客戶數量大、貸款金額多、貸款期限長,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很大的風險。伴隨著房貸數量的增加,這項業務的風險也在不斷積累。為了更好地應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就需要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的風險
為了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就需要對其存在的風險進行深入地分析,加深人們對其存在風險的了解和認知。具體來說,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存在如下幾個方面的風險:
國家政策風險。這種貸款風險主要是因為與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有關,主要包括如下兩種情況:其一,住房公積金的政策性,中低收入群體是個人貸款的主要服務對象,這個群體中部分人群收入不穩定,償還能力存在波動,也正是因為如此,使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風險。其二,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性,相較于商業貸款,住房公積金政策性明顯,其遵循的是“強制儲蓄、低進低出、封閉運作”的原則,實行的是“低存低貸”政策,也正是如此,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政策性較強,變動強烈就會產生貸款風險。
個人信用風險。當貸款主體無法繼續償還貸款的話,就會出現貸款風險,我們將這種貸款主體無法繼續償還貸款的行為叫做個人信用風險。之所以產生個人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主觀不履行義務,借款人主觀上不履行業務、拖欠貸款,蓄意欠資賴賬;保證人逃避責任,不承擔連帶責任。其二,客觀不履行義務,受到自然和社會等因素影響,確實無力繼續償還貸款,也會導致個人信用風險。
委托制度風險。金融業務不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范圍,為此,其通過委托運作的方式來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商業銀行負責辦理相關業務,然而風險卻主要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由于雙方是不同的利益主體,很容易在運作過程中出現沖突,具體主要包括如下兩個方面:其一,銀行規避風險,將風險較小的貸款項目留給自己,將更大的風險轉移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從而導致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增大。其二,銀行回收貸款不力。由于銀行本身不承擔貸款風險,在回收貸款方面不予重視,使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于被動位置。
抵押聯保風險。本單位存在房屋抵押或聯合擔保等兩種公積金貸款方式,公積金聯保額是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合計數。當借款人不能繼續償還貸款,抵押物處置也存在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種情況:其一,法律法規不完善,當出現違約狀況時,執法難以到位。其二,抵押物損壞、消失,在某些自然、人為原因作用下,抵押物損壞或是滅失情況比較嚴重。其三,估價不合理,拍賣抵押物尚不能償還剩余貸款,導致抵押物處置風險。
人員操作風險。若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員的操作也會導致貸款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兩種情況:其一,責任心不強,工作人員審查不嚴格,操作失誤而產生的風險。其二,職業操守不強,工作人員礙于人情關系將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納入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范圍,從而導致了貸款風險。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應對策略
作為返還性的住房公益性基金,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人們的居住權利、生活幸福權利等都有著重要的保障作用。公積金管理結構必須要加強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認知,并分析導致這些風險的原因,只有這樣才能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預防和化解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具體來說,主要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健全個人信用機制。當貸款主體無法繼續償還貸款的話,就會出現貸款風險,個人信用風險是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一個重要方面,為了有效地預防個人信用風險,應該逐步建立個人信用庫,完善個人信用價值。公積金貸款期限長,變數大,個人信用狀況是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安全的重要保證,為此,應該建立個人資料庫,詳細了解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的基本情況,不但包括身份狀況、收入狀況、家庭背景等信息,還需要對其就業狀況、銀行信譽狀況等進行必要的調查與走訪記錄。當出現逾期苗頭的時候,通過對個人資料的調閱,就能采取相應的措施。
完善風險管理制度。金融業務不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業務范圍,為此,其通過委托運作的方式來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商業銀行負責辦理相關業務,然而風險卻主要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由于雙方是不同的利益主體,很容易在運作過程中出現沖突。為了避免這種問題的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制定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對貸款發放、管理、控制、收回的管理,健全內部審核機制,收集和整理貸款臺賬及檔案資料,對其進行分類化、科學化管理。此外,這主要強調的是要落實貸款回收責任,加強貸后的管理和催收,加大清收力度;加強與商業銀行的溝通和交流,建立一個信息共享、高效交流的平臺,加強貸款管理力度。
加強抵押貸款管理。為了避免產生抵押處置風險,應該加強抵押貸款管理,預防抵押風險的產生,主要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其一,審查抵押房屋產權,存在產權不清或是不具備抵押條件的住房不予貸款;期房抵押要實時追蹤、審查開發商社會資信狀況。其二,及時辦理產權過戶,要求售房單位及時辦理產權過戶,預防抵押處理風險。
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工作人員不但需要提升自身的操作技能,避免錯誤發生;還需要嚴守自己的職業道德,不能礙于人情關系,而忽視了正常的貸款流程和制度。
三、總結
由于客戶數量大、貸款金額多、貸款期限長,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很大的風險。伴隨著房貸數量的增加,這項業務的風險也在不斷積累。本文主要對當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的國家政策風險、個人信用風險、委托制度風險、抵押聯保風險、人員操作風險,進行了分析,針對如上風險提出了健全個人信用機制、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加強抵押貸款管理、提高人員專業素質等策略。
關于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2
通知中稱,為積極支持職工解決自住住房問題,進一步減輕職工還貸壓力,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的落實,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下文,將于2016年3月1日起調整福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一是調高住房公積個貸額度。雙職工繳存的家庭,可最高申請8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單職工可申請最高50萬元的貸款,同時確定貸款最低額度為20萬元。
據了解,政策調整前,夫妻雙方在福州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購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購房貸款最高額度為45萬元。
同時,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福州市鼓勵福州戶籍在福州以外的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到福州七縣(市)購買自住住房。
所謂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福州戶籍(指戶口本上地址為福州市的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和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連江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在福州以外的地區繳存(以下簡稱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福州七縣(市)購買自住住房的,按照福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規定和要求,可向福州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另外,通知中稱,加強資金流動性緊張的調配和風險防控。在住房公積金個貸使用率達到90%以上時,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可通過向當地財政、商業銀行借款,試行資產證券化等方式進行融資、開展貼息貸款業務等。
按照央行的的通知,目前個人住房公積金五年期以上貸款的利率為3.25%;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利率為2.75%。
中國指數研究院的數據顯示,2016年1月,福州新建商品住房均價顯示為12151元/平方米。
關于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3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 房價 住房保障
從上世紀90年代全面推行公積金制度以來,到現在發展為當下最大的住房保障制度,一直在不斷地調整和更改,完善我國的住房供應體系。為職工的住房消費提供了幫助,為提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生活條件等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目前房價達到了歷史的新高,一線發達城市房地產行業都有泡沫化的趨勢,購房排號房價偏高等購房難購房貴問題已成為當下的社會問題,隨之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社會關注度和影響面的話題會越來越高。
一、住房公積金基本概述
住房公積金是指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政府為解決中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問題政策的融資渠道。最大體現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根據今年3月數據顯示,現在銀行最小的6月以內貸款利率(本文以年利率計)為5.35%,五年以上5.9%。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以下3.5%,五年以上4%,在政策上為員工的住房買房提供便利。每一位在職職工從工作之日開始直到離開工作這段時間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都應當繳納按比例存繳住房公積金,并且政府強制性要求單位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賬戶的設立,在職員工都必須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也應當按照一定比例為職工繳納一定的金額,在職工購房、建房、離退休、辭職、死亡等情況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申請取出。
近年來從其他地方來我州(本文均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工作的人員也逐漸的增多,住房問題逐漸凸顯出來。房價由2007年的每平米一千多點漲到如今的每平米四千,并且存房量也由之前的寬松變為現在的緊湊,公積金原先最高貸款30萬等規定已不適應當前形勢。為了解決當前問題,根據四川省住房和建設廳、四川省財政廳等《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我州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并于今年的3月份開始實施。在借款人購房行為真實和貸款擔保落實的基礎上對本州的公積金貸款進行改,主要改內容如下:
[調整方面\&調整政策前\&調整政策后\&申請條件\&連續繳存12個月或累計繳存24個月\&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并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額度限制\&單筆最高30萬元\&單筆最高35萬元。\&繳存時限\&最長貸款年限20年\&單筆最高25年。\&首付比例\&按照職級面積確定比例\&90m2(含)以下最低為20%,90m2以上最低為30%。\&]
政策前后調整對比
本次州公積金的政策調整放寬了許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并且出于方便職工和減輕職工的負擔等目的新增許多規定,新增商鋪抵押、保證貸款、期房抵押加階段性保證貸款三種貸款方式。州公積金中心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收取任何辦公費用,并且要求各管理部不得拖延辦理時間,提高貸款服務效率。另外,本州戶籍職工購買行政區外的住房可向購房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推動異地貸款業務。
二、對房價的影響
經濟適用房是政府提供土地和一系列的優惠政策進行開發,其銷售價格受到嚴格的控制,開發商不能自主對其進行定價,政府在保證微薄的利潤進行銷售。因此,經濟適用房價格波動不會過大。經濟適用房為低收入家庭或住房困難群體提供的住房而并非投資商品,嚴格限制購買和銷售,為低收入者和購房能力弱者提供了有效地保護作用,從某一方面刺激了房地產市場增加供應量,均衡市場價格,因此住房公積金對于經濟適用房建設的房價影響很小。
商品房的面向所有群體,無論是出于投資目的還是自住等,主要面向社會的中高收入群體,相對于其他種類的住房來說商品房的投資消費較多,一線發達的城市房屋資源更加緊張,高房價的地區投資者就更多,導致購房群體增多,所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調整對于商品房交易市場影響較大。影響有兩方面,一方面,通過調控貸款成本從而影響住房需求,對于自住消費者和住宅價格較低的房地產市場,住房放貸和利率成為消費的重要注意點,低利率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促進消費者進行消費,高利率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讓消費者觀望消費;另一方面,是通過調整貸款政策向市場發出了一個信號,促使住房消費者對房地產市場預期價格的形成從而影響房價。所以住房公積金對于商品房市場的影響較大。
住房公積金主要目的是解決居民住房問題,通過公積金調整會影響商品房市場價格,商品房市場價格波動傳導到高檔住房市場,所以住房公積金貸款對高檔住宅價格依然會產生影響。因此,住房公積金提供了低成本的融資渠道促進房地產業的銷售,加之城市等因素的影響,使得住宅價格上升。從另一方面看來,住房公積金貸款促進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同時也推動房價的上漲,受地區差異上漲不明顯,中西部地區上漲幅度要高于東部沿海的,反映出住房公積對中西部影響更大。
三、對住房的保障作用
住房公積金與住房改革方案相配套,為適應社會體制和全面落實住房保障提供了可能。住房公積金也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房地產市場在轉型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通過強制性措施去存儲、規定消費,員工有了專門解決住宿問題的資金,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租房或買房。這在一方面引導著住房市場的消費也變得更加成熟和理性,從而提高了職工在住房問題上的自我保障力,也提高了解決住房問題的能力,充分體現了公積金在某方面對員工資金保障的特點。
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核嚴格,因此貸款人群質量普遍較高,使得公積金貸款有低利率的特點。限制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是為了保障公積金的安全性。住房公積金還是國家宏觀調控房地產市場的一個重要參考指標,住房公積金體現了廣大中低收入家庭對于房產購買能力的變化趨勢,據此來適度控制房地產行業的發展,保持健康穩定的發展局面。
四、總結
不同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使得住房公積金使用水平不一,本州相比于東南沿海地區經濟落后,對住房公積金的依賴更大些。根據公積金這幾年的政策調整,這根天平已經漸漸不向中低收入家庭傾斜,慢慢呈現出對住房市場的改善作用大于保障作用。住房公積金的低成本貸款促進了房地產行業的消費,改變房地產市場的供需關系,進而影響住宅價格。本州政府應當合理制定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引導和改善居民購房的剛性需求,政策應當向中低收入家庭傾斜,調整住房結構,加大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抑制投資性住宅的數量,從而使得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控制房價的反彈上升。
住房公積金切實為廣大中低收入人群改善和解決住房中發揮巨大的作用,但是住房公積金制度管理運行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住房公積金利率低時間周期長使得住房公積金收益較低,中西部地區和東南沿海城市發展水平不一導致公積金地區使用不平衡,還存在部分地區政府資金不足對住房公積金的執法力度不夠,審批程序繁瑣等問題。這些需要政府控制房價與收入之間的平衡關系,加強宣傳和執法,提高服務水平,簡化業務流程等。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房地產行業的供需造成一定的影響,進行影響房價。它的規定和特性為廣大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至少會減輕家庭住房問題方面的壓力,政府應當平衡之間的關系,保持穩定發展。安得廣廈千萬間,大辟天下寒士俱歡顏,讓其為我國小康社會建設更好的進行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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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4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風險;應對措施
2009年10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建金[2009]160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決定在部分城市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霸圏c城市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留足備付準備金的前提下,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其中,用于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規模要適度控制,每年應還款額不得高于上年度住房公積金增值凈受益?!薄袄米》抗e金發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定向用于經濟適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嚴禁用于商品住房開發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薄秾嵤┮庖姟返南掳l,標志著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正式進入了實施階段。試點工作的開展,有利于解決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不足問題;有利于住房公積金拓展投資渠道、分散資金風險;有利于擴展住房公積金保障性內涵、提升在住房保障制度中的地位。
截至2010年底,試點工作已全面推開,部分條件成熟的試點城市已發放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支持當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接下來的工作重點即是貸后管理和風險防控方面。雖然國家有關部門在此次試點工作中的管理非常嚴格,包括制定了《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管理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業務規范》;試行了住房公積金督察員制度;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項目貸款業務運行平臺和項目貸款運行監管系統,各試點城市通過運行監管系統規范操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監管等措施。但在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如開發單位自有資金不足、貸款資金被挪用、建設項目房屋滯銷、滯租等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風險。為保證貸款資金的安全性,亟須建立健全相關監管機構,形成一整套風險防控機制,增加項目貸款透明度。筆者試對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風險及應對措施作以簡單論述。
一、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存在的風險
1.政策風險。住房公積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合理性一直是各方爭議的焦點。根據國務院1999年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章總則的第5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币罁?002年重新修訂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作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受到它的上位法《住房保障法》的約束,一直也沒能進行修改。當前所進行的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實際上是繞過《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來實施城市試點。相關法規欠缺、規章制度未理順,如果出了問題,蒙受損失的必將是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老百姓。
2.貸款資金安全風險。房地產金融市場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開發企業可以在不同銀行申請貸款,樓盤銷售回籠資金很可能會分流到各家銀行,加之有的開發企業資金往來渠道復雜,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其資金很難實施有效的控制和全面監控。一旦開發企業故意采取欺瞞手段,轉移資金逃避還款責任,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面臨較大的資金損失風險。
3.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風險。從保障性住房的本質可以看出,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這一部分資金是不可能獲取高額利潤的。按照目前的利率水平,項目貸款的利率為4.73%,但按照經濟適用房的相關規定,其利潤率不超過3%,這樣的話,利潤總額都不夠支付貸款利率的,公共租賃住房就更不用說了。有些地方還會出現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滯銷、滯租的情況,這樣就使住房公積金存在無法保值增值的風險。
4.繳存職工利益受損風險。按試點要求,公積金貸款所建保障住房的分配原則是,“同等條件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優先購買或租賃”。上述“優先”原則當然可以理解,但就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本性而言,這種“優先”顯然又并不合理。因為在現實中,那些最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者,可能未必是公積金的繳存者。
5.開發企業帶來的風險。在試點工作中,由于開發企業自身的特質決定,貸款資金會存在以下安全風險,一是自有資金不足的風險,貸前需嚴格審查;二是資金被挪用的風險,由于開發企業往往同時開發幾個項目,或者一個集團公司下屬多個公司,所以借款人容易出現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資金挪作他用的問題;三是不按時還款的風險,因項目建設進度和銷售進度不同,開發企業的資金流不順可能會影響到開發企業按時還款。
二、應對措施
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盡快修訂出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用公積金貸款建保障房已是不爭的事實。雖然是試點,不管今后如何發展,是全面鋪開還是僅僅試點,都不能改變目前的事實,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已十多年,雖然短暫,但也到了該修訂的時候。建議對公積金貸款的用途中增加一條,即“在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個人貸款、留足備付金的前提下,可將其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边@樣做可以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保障性住房提供法律依據。
轉貼于
2.加大人才隊伍建設力度,提高管理中心管理運作水平。與個貸相比,項目貸款無論是從業務復雜程度、還是風險控制等方面都對管理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年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發放個人貸款為主要業務,項目貸款管理人才缺乏。想要做好試點工作,建議試點城市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要求成立專門的部門負責項目貸款管理及操作,組織項目貸款管理人員的培訓,統一項目評審標準,嚴格規范操作程序,做到嚴把貸前調查關、做好貸時審查、落實貸后檢查,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在資金計劃、財務管理等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專業水平,提高項目貸款管理水平。
3.搭建住房公積金省內乃至全國融資平臺,統籌安排住房公積金使用。由于各地經濟發展速度及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差距很大,有的發達地區住房公積金個貸資金來源不足,而發展緩慢地區住房公積金嚴重閑置過剩。又因該行業沒有金融職能,不能跨區跨市調劑資金余缺,導致各地住房公積金利用率不均衡。最高的城市利用率95%以上,最低的只有15%。因此,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應賦予住房公積金行業金融職能,搭建一個省內乃至全國的住房公積金融資平臺,統籌安排使用住房公積金。
4.加強組織領導,分工負責實施。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分工負責。由當地政府牽頭,住房公積金中心、財政、國土房屋、監察、建委、審計、規劃、土地儲備、人民銀行、銀監局等部門任成員單位,負責項目的審查、貸款全程監督檢查等事項。
5.試點城市政府承擔落實償還貸款的責任。試點城市政府應擔待其更多原本屬于自己的公共責任。一方面,不要將保障性住房建設自己都“押寶”在公積金貸款上;另一方面,即使必須使用公積金貸款,政府也要拿出一定的財政公共資金,如項目貸款的利息由地方政府直接進行支付或貼息,這樣一來,不但每年的利息支付能夠得以確保,解決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同時,公積金貸款所需支付的貸款利息也不會轉嫁到保障性住房的購房者或承租者身上。
6.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貸款使用,切實防止資金流動性風險?!秾嵤┮庖姟分袕娬{,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留足備付準備金的前提下,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試點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貸款條件執行,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個人貸款需要,切實防范可能出現的流動性風險。嚴禁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了結余資金發放項目貸款,而發生通過限定最高月繳存額、調整最高貸款額度等手段影響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使用情況。
7.規范審批程序,實行封閉管理。試點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成立審貸領導小組,負責貸款項目的調查評審,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貸款項目進行調查分析,形成建設項目評審報告和項目貸款抵押評審報告;設立資金監管專項賬戶,對貸款資金流動實行全程封閉管理,嚴格審核借款人支用資金申請,對建設項目全部流入、流出資金進行全程封閉管理;落實貸款抵押,借款人必須以在建項目、房產或土地使用權足額抵押,不得重復抵押。
8.建立貸款擔保機制。保障性住房盈利性差,公共租賃住房還面臨投資回收周期長、利率與市場風險都較大的問題,而且保障性住房建設受政策影響大,地方政府的意志往往還會破壞本應有的貸款項目運作規律,所以必須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與風險轉移機制。可以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擔保方式,作為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的有力后盾,為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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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5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的作用
1.貸款檔案是化解防范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憑證。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貸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它保留了當事人的歷史真跡,具有原始性,具備法律效用。在當事人違約、不能履行貸款權利與義務,致使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還貸風險時,當事各方均可以貸款檔案為憑據,采取相應的行為,使風險降到最低限度。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的完整程度直接決定著對逾期還款的催收力度。
2.貸款檔案是住房公積金規范化管理的需要。住房公積金涉及千千萬萬繳存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住房公積金規范化管理就成了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住房公積金規范管理包括歸集、支取、計息、貸款等相關業務。做好因貸款業務產生的各種材料而形成的貸款檔案的管理,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主要組成部分,是住房公積金各項工作的基礎。貸款檔案管理規范與否直接決定了住房公積金管理的規范程度。
3.貸款檔案是加強貸款后跟蹤管理的依據。由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跨越的時間長,經辦人員時常變動等因素,對貸款的管理就必須始終以原始檔案為依據。否則,住房公積金貸后跟蹤管理就無從著手。為強化風險意識,目前大多管理機構普遍推行貸款責任終身制,而貸款檔案則是實現終身制的載體。
4.貸款檔案是社會誠信體系的一部分。貸款檔案真實地反映貸款各方,尤其是借款人履行合同的真實記錄。是借款人誠信度的具體體現。當前全國各行各業都在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誠信氛圍,有關部門也正在著手建設資源共享的誠信體系。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包括借款),其實就是個人信用履行過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該充分利用貸款檔案這一有力形式,努力建立健全這一體系。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的特點
1.貸款檔案形成的動態性。按一般理解,檔案是在某項工作辦理活動結束后形成的,而對貸款檔案來說卻并不如此。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由貸前、貸中、貸后三個階段組成。每宗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完成,最長需要30年的時間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時限為30年),假如等貸款的所有工作都結束后,再來整理該檔案,非常不現實。因此,貸款檔案應該是在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到獲得借款后形成的。當然,貸款檔案形成后并不意味著此項貸款工作全部完成,它還需要不斷給該宗貸款檔案增添內容,如還款情況,擔保情況(包括抵押物、質押物狀況、保證變更等)及違約涉及訴訟等直到借款人全部履行完還款義務為止。之后,貸款檔案才可以納入一般檔案管理范疇。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長期性的特點決定了貸款檔案形成的動態性。
2.貸款檔案材料的特殊性。貸款檔案材料的特殊性,在于一宗個人住房貸款的完成,都需要履行較多的程序,涉及較多的部門,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不統一。以一宗住房抵押貸款為例,在借款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后,至少需要經歷貸前調查、房地產評估、抵押登記等過程,有的還要辦理房屋保險、公證等。這些程序均要有書面材料。此外,貸款人還要查驗首付款憑據、銀行出具票據等。這些材料都沒有統一的格式、紙質、紙型及書寫工具各不相同,增加了貸款檔案的整理難度和保管難度,也決定了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保護的高要求。
3.貸款檔案使用的頻率高。因為貸款工作的長期性,使該類檔案調用頻率遠遠高于其他如文書、財務、科技類檔案。。
4.貸款檔案類別的差異大。因為擔保方式不同,使個人住房貸款需要的資料不同。目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抵押、質押、保證三種方式,擔保形式的不同所需的資料自然不一樣,在整理、保管時要區別對待。
5.貸款檔案保管的責任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涉及的金額大,牽涉到借款人、貸款人的切身利益,也直接牽涉到眾多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利益,貸款風險防范顯得十分重要。而作為防范風險重要手段之一的貸款檔案管理就承擔著較大責任。另外,由于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形成材料復雜,保管時間長,要求高,使貸款檔案保管的責任亦加大。
三、貸款檔案歸集和管理
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形成的階段性和長期性的特點,決定一份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的完全履行往往需要多個部門和經辦人共同來完成,從相互銜接,工作的連續性出發,要求對貸款檔案進行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在檔案歸集、管理方面應遵循以下原則。
1.一宗一卷。一宗貸款歸集成一卷檔案是最基本的。不能因一些貸款材料少而將幾宗貸款資料匯成一卷,這不利于檔案的保管利用。當然在裝盒時,可將若干卷檔案集中在一個檔案盒,在檔案盒上做好記錄。
2.即時歸集。貸款工作的性質,使得信貸員在開展信貸工作時,往往要同時辦理幾宗貸款,易使貸款資料相互混淆,時間一長,一些貸款材料會丟失。要求信貸員要及時、即時收集貸款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材料。需要針對各種擔保形式的貸款制定檔案收集目錄(如抵押擔保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等檔案歸集目錄),按目錄收集。在整理時此目錄可作為該貸款卷內目錄。
需要補充一點,因信貸員是貸款資料的第一審閱者和把關者,負有將資料收集齊全的責任,應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歸集的第一責任人。
3.統一格式。貸款材料五花八門,給貸款檔案整理帶來難度。整理檔案時,應遵循統一格式的原則。在制定合同格式時要統一按A4紙大小。裝訂時將其他的收款收據、銀行憑證、保險單等不規則的材料統一粘貼在A4紙上,對以后還需要返還的材料如他項權利證等,要留下復印件備日后查詢,為減少檔案卷的拆開次數,在裝訂時,可附加空白的還款情況登記表或其他需要的附表,待日后需要時填寫。
關于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6
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范文一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南充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受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委托人)委托,按《南充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通知書》的要求向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下稱貸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及用途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二條 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至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規定為年利率利息從發放之日起計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以委托人按人民銀行規定的調整通知為準,甲方不需另行通知。
第四條 貸款用于乙方購建位于南充市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擔方在銀行開設的下列賬戶內,用于購買或修建本
合同第四條所列之房產。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貸款的歸還
第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以無折支取方式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從下列賬戶中扣收借款本息。
賬戶戶名: 存折卡號:
若扣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結清或卡超生有效期,或乙方需要變更扣款賬戶,乙方應到甲方處辦理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或原扣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乙方應到甲方指定的網點還款。
第七條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還款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歸還。計算公式為:
(1+月利率)n
每月還款額= 貸款本金 月利率
(1+月利率)n -1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息后本、息隨本清的原則,乙方存入的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九條 乙方應按月歸還貸款本息,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歸還,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利息的,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條 乙方在貸款發放后的六個月內(含六個月)不得辦理一次性提前還款手續;如乙方需要提前還款,必須經委托方審核同意,甲方才能辦理乙方的提前還款手續。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應提前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萬分之 計收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未按期償還貸款,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在借款合同載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的罰息利率。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乙方拒絕或阻撓甲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乙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契約和協議;
(5)乙方連續三個月并累計六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6)乙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卷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歸還貸款的義務;
(8)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四條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影響的天數和損失的數額,每天付給乙方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乙方應在甲方發放貸款之日起一個月內到開戶銀行開立個人儲蓄賬戶,逾期未辦理,視為自動放棄貸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收回全部貸款。
借款擔保
第十六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實現抵押權等費用)以為抵押物(質物)提供擔保并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或《擔保合同》。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當地仲裁委員會裁決;
(二)向購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十九條 貸款發放后,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質量、權屬等事宜發生任何糾紛,均與甲方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應以貸款實際發放日起順延計算。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金融規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由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委托人):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所:
法定代表人及職務:
電話:
郵編:
傳真:
網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主要負責人及職務:
電話:
郵編:
傳真:
網址:
為支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同法》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 委托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項
一、為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咨詢,受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提出審查意 見;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并協助借款人辦理公證、保險、評估、 抵押(備案)登記及其他貸款手續。
二、協助甲方受理公積金貸款合作項目申請,提出調查報告及審查意見,簽訂項目合作 協議,監管保證金帳戶。
三、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發放公積金貸款,回收公積金貸款本金和利息,辦理公積金貸 款結算業務。
四、對借款人、擔保人、合作項目等實施貸后監督檢查,催收公積金逾期貸款,受理借 款人申請提前還款等變更借款合同事宜, 按乙方內部個人住房貸款檔案管理的規定對公積金 貸款檔案進行管理。
五、 按甲方的要求在貸款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公積金貸款管理所需要的相關信息, 建立 貸款管理臺帳,并將電子信息及憑證、報表等紙質資料按約定的方式及要求送交甲方。
第二條 委托貸款的用途、金額、期限、利率、擔保、還款方式及帳戶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定向用于職工購買自住住房。
二、每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金額、期限、擔保方式、還款方式等以甲方的審批意見為 準。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在乙方開立住房公積金存款帳戶,帳號為 ;乙方為甲方設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 款帳戶,帳號為 。
第三條 委托貸款的程序 一、乙方負責受理貸款申請,調查核實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 提出審查意見報甲方審批;對資料齊全的貸款申請,原則上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并報 送甲方。 二、甲方審批同意后向乙方出具審批意見,確定貸款的金額、期限等。
三、 乙方按甲方審批的意見通知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擔保合同, 并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四、乙方辦理貸款手續后向甲方送達相關資料;乙方原則上應在收到審批意見之日起五 個工作日內辦完貸款手續并報送甲方(借款人或擔保人的原因除外)。
五、 甲方對貸款手續
核對無誤后, 按時足額將貸款基金從住房公積金存款帳戶劃入委托 貸款賬戶,由乙方負責以借款人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劃入售房單位售房款專戶;售房人是自然 人的,須劃入事前約定的專門帳戶。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債權人,對貸款的發放、回收、結算、管理等全過程擁有決 策權。
二、按規定在乙方開立用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專門帳戶。
三、審批貸款合作項目,審批個人公積金貸款。
四、因業務需要,可到乙方查閱委托貸款檔案資料。
五、對乙方承辦的委托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并考核。
六、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七、按時足額提供發放貸款所需的委貸基金。
八、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辦理委托貸款的手續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本協議及相關規定的委托事項。
二、不承擔貸款風險,不墊付委貸基金。
三、應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受托事務,不得無故拖延。
四、對借款人申請時提供的資料及借款條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具有審查義務,對貸 款用途的專一性、資金劃撥的安全性具有監管義務。
五、將協助回收的貸款本金和利息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向甲方提供擬按揭或已按揭的商品房項目及開發單位的相關信息資料。
七、按國家金融監管方面的規定,協助甲方對委托貸款實施風險管理;不拆借、挪用公 積金貸款資金。
八、及時將貸款發放、回收、結算等相關業務資料送交甲方,按時向甲方報告受托事務 辦理情況。
九、配合甲方對受托事項的監督檢查及考核。
十、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收取手續費。
十一、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規定。
第六條 關于組合貸款的約定
一、組合貸款指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買同一住房,由甲方提供的公積金貸款和 乙方提供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相結合而組成的個人住房貸款。 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和 商業性貸款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審批,設置同一擔保條件。借款人違約需處分抵押物、追索保 證人連帶保證責任, 或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后保險公司按約定進行賠償時, 甲乙雙方按屆時各 自的債權比例受償。
二、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不能全部滿足其貸款需求時, 可同時向乙方申請商業性個人 住房貸款,乙方承諾作為組合貸款的配套銀行受理借款人的申請。
第七條 需按法律程序向借款人、擔保人追償債務時,無論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均 由乙方作為原告提起訴訟,乙方怠于起訴的,甲方按相關規定執行;公積金貸款的訴訟費用 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組合貸款的訴訟
費用等相關費用按甲乙雙方的債權比例各自承擔。
第八條 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知悉或取得對方或第三方的資料或信息應視為各方的商業秘 密或個人隱私,未經法律許可或當事各方同意,不得向外披露或用作本協議以外的用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按時足額提供貸款基金,乙方可拒絕發放委托貸款,由此造成乙方 或借款人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二、甲方未按本協議向乙方支付手續費的,乙方有權拒絕繼續承辦委托事務,并可 要求甲方及時補清,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因乙方的原因未按約定發放及回收委托貸款,造成甲方或借款人經濟損失的,乙方 應負責賠償。
四、因乙方原因致使追償債務超過訴訟時效,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五、 乙方在辦理委托貸款業務中, 未按本協議約定及甲方制定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受 理、審查貸款,或錄入的貸款管理信息及辦理貸款手續的差錯嚴重,或催收逾期貸款不力, 或未按甲方要求保管公積金貸款檔案等,由此造成甲方或借款人損失、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損害職工權益和甲方形象的,甲方除有權依據本協議考核后扣減手續費外,還可要求乙方賠 償已造成的經濟損失直至取消受托資格。
第十條 委托業務的考核
甲方對乙方辦理委托業務的情況按百分制進行考核并與手續費掛鉤, 考核按平時重點抽 查、半年進行檢查、年終全面考核的方式進行,每次考核后向乙方通報考核結果,年終考核 完畢后向乙方通報全年考核結果;具體考核內容見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貸款業務考核 《 表》 。
第十一條 委托業務手續費
一、甲方以當年實際收回的委托貸款利息收入的 5%為基數,按全年考核后乙方實得分 值計算手續費; 計算公式:乙方年度貸款手續費=乙方全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實際利息收入 5%實得分值100
二、支付方式:甲方在對乙方全年考核完畢后,一次性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清全年貸款 手續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的內容
一、甲乙雙方應將各自制定或執行的涉及公積金貸款(含組合)的相關文件、手續事先送 對方認可備案,發生變動時,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和相關第三方。
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手續暫使用乙方制訂并經甲方認可的文本格式,待甲方對其 統一制訂后,再按統一的文本執行。
三、辦理委托貸款所涉及的保險、公證、評估及其它中介機構,應由甲方確定或認 可。
四、因委托貸款而設定的債權、擔保權均以乙方名義,但最終實際受益人為甲方。
五、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委托貸款具體承辦支行及相關情況, 并由甲方最終確 認。
六、每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項目的具體承辦支行,由甲方審定。
七、乙方應具備從事委托事務的合法資格及執業證書,具備相應的管理水平及人員、技 術、物質保障條件,能夠為借款人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服務。
第十三條 本協議生效期間后,若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授權人、單位名 稱、組織機構及相關人員發生變化,辦公、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四條 本協議生效后,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但訂立本協議依據的國家法 律、政策或本市實際情況發生調整變化時,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協議有關條款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五條 本協議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市有關規定等執行。必要 時雙方可修改本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 自雙方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簽字 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生效前, 甲方委托乙方已辦理的委托業務尚未執行完畢的統 一按本協議約定執行。
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愿繼續辦理委托業務的,可中止執行協議,但已受托簽訂 的項目合作協議應按約履行至期滿,貸款回收、催收、結算等事務應履行至貸款余額結清為 止。不受協議中止或有效期的限制。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續簽。
第十八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
甲方:乙方:年月日:
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范文三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存款專戶,并于本合同生效后叁日內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一次存入專戶用于貸款發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在對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后,應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并應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后貳日內將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非乙方原因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物(質物)由甲方審定,并具體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后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所收取的手續費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支付。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后當日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戶。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展期,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專戶,或超出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為借款人辦理貸款展期,應向甲方支付展期貸款余額5%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積金貸款。違約責任明確后,違約方應主動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與《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甲乙雙方簽訂的《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為準執行,并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規程》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