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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的存放要求范文1
【關鍵詞】易制毒化學品;法律;規制
2013年,全國共破獲易制毒化學品刑事案件1054起(其中走私制毒物品案件43起,非法買賣制毒物品案件1011起);繳獲各類易制毒化學品和非列管制毒物品5740.08噸。以上數據顯示,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現象不容忽視。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數量,直接關系到市場上的供應。研究我國易制毒化學品法律規制現狀,找到法律規制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完善建議,避免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對于打擊犯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易制毒化學品概述
易制毒化學品是指能夠通過化學反應,制造品和精神藥物的原料和配劑,既是日常生產生活合法使用需要的化學品,又是容易被利用非法制毒的物質,具有合法性、制毒性、管制性三個特性。我國目前列入《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目錄”加以管制的有1-苯基-2-丙酮等26種易制毒化學品和1個麻黃堿類物質。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的應有內涵,除了已經被列管的外,其他只要能夠通過化學反應制造的化學品,都應該屬于易制毒化學品之列。不能簡單以列管與否,判斷某種化學品是否為易制毒化學品。
二、易制毒化學品法律規制現狀
(一)對已列管易制毒化學品
國家為管制易制毒化學品,避免其流入非法渠道,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刑事打擊方面的有《刑法》第350、356條,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行政管理方面,2005年國務院出臺了《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配套《條例》的執行和彌補《條例》的不足,國務院有關部門還制定的一系列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如《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2006年第87號令)、《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商務部2006年第7號令)等。綜上所述,我國對于已列管易制毒化學品基本上形成了集法律、司法解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為一體的規制體系。
(二)對未列管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條例》第2條第3款、第4款的規定,要想將未列管的易制毒化學品增加到《條例》“目錄”,必須經過以下程序:公安部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商務部、衛計委以及海關總署聯合提出方案,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希望在本轄區內增加列管易制毒化學品的,首先向公安部提出申請,再由公安、食藥、安監、商務、衛生、海關六部委聯合向國務院提出方案,由國務院審批。以上是目前法律法規中與未列管易制毒化學品唯一有聯系的規定。因其不在法律法規的規制之下,與其相關的生產、經營、購銷、運輸、進出口等活動不受《刑法》等法律、《條例》等法規的規制。
三、易制毒化學品法律規制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已列管易制毒化學品
1. 刑事打擊方面
一是對2009年以后加入《條例》目錄列管的鄰氯苯基環戊酮、溴代苯丙酮和α-氰基苯丙酮三種易制毒化學品沒有規定定罪量刑的數量標準。
二是雖然除鄰氯苯基環戊酮、溴代苯丙酮和α-氰基苯丙酮外的列管易制毒化學品犯罪定罪量刑的數量標準有具體規定,但是對于數量如何認定沒有明確。
三是對于非法制造、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行為,《刑法》未設置獨立的罪名,導致打擊力度不夠。按照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目前將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學品的行為作為制造罪、走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的預備行為,將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行為作為走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的預備行為。走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的最高刑期才10年,預備犯比照既遂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那么對非法制造、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行為刑法處罰就更低了,不利于打擊犯罪。
2. 行政管理方面
一是對易制毒化學品的倉儲、存放規定有待完善?!稐l例》僅對申請生產、經營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企業倉儲、存放提出了一定程度的要求,對于生產、經營第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企業,運輸、使用、進出口環節涉及倉儲、存放易制毒化學品的沒有規定。易制毒化學品從生產、經營到運輸、使用、進出口等各環節都涉及倉儲、存放。如果倉儲、存放環節監管不嚴,易制毒化學品非常容易流失。
二是對易制毒化學品使用環節監管乏力?!稐l例》要求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要建立使用臺帳并保存兩年備查。對于第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是否需要建立臺帳并保存備查,沒有規定。使用單位的臺帳是監管部門掌握易制毒化學品去向的重要參考,賦予使用單位建立臺帳并保存備查的義務并規定法律責任,能起到一定程度的約束作用,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
三是對于含有易制毒化學品的廢酸、廢料的處置環節監管成真空。部分企業生產、使用化學品過程中產生的廢酸、廢渣含有易制毒化學品成分,雖然因濃度、純凈度問題不能直接適用于正常的生產活動,但仍然可以被利用非法制毒。目前,法律法規中沒有涉及廢棄易制毒化學品監管的規定。
四是對易制毒化學品保管、回收的規定不明確。體現保管和回收繳獲、查獲的易制毒化學品的規定是《條例》第33條。但是規定較籠統,操作性不強。對于保管、回收的主體、程序規定不明確。
(二)對未列管易制毒化學品
列管程序耗時長,效率低。將頻繁用于制毒的未列管易制毒化學品增加到《條例》列管“目錄”,需要由國務院公安、食藥、安監、商務、衛生、海關六部委對擬列管的易制毒化學品達成一致意見,報國務院批準。這樣的程序耗時太長,制約對易制毒化學品的及時管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04年將氯胺酮納入第一類進行管理,隨后國務院相關部門著手氯胺酮前體羥亞胺的列管,經過4年時間才于2008年將羥亞胺納入管制。與羥亞胺被利用制毒到列管,過程相似的還有溴代苯丙酮。2009年7月,公安機關首次發現利用溴代苯丙酮化學合成麻黃堿進而制造冰毒的行為。2014年5月溴代苯丙酮正式被列為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在這漫長的5年時間里,因利用溴代苯丙酮化學合成麻黃堿進而制造冰毒的工藝簡便快捷,國內制造冰毒活動日趨嚴重,出現了以廣東省陸豐市博社村為代表的制造冰毒嚴重地區。2013年12月29日,廣東警方出動3千多名警力,集中清繳博社村的制毒活動,12個小時內共摧毀制毒團伙18個,搗毀制毒加工廠、點77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82名,繳獲冰毒近3噸,制毒原料23噸,震驚海內外。若溴代苯丙酮能及時被管制,化學合成冰毒的現象也不會如此泛濫。漫長的列管周期,嚴重影響對已被利用非法制毒的易制毒化學品的管制。
四、完善易制毒化學品法律規制的建議
(一)對已列管易制毒化學品
1. 刑事打擊方面
盡快明確鄰氯苯基環戊酮、溴代苯丙酮和α-氰基苯丙酮的定罪量刑數量標準,給有效打擊犯罪提供法律依據。
明確走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數量認定的具體標準。建議參照犯罪數量認定的規則,對多次走私、非法買賣易制毒化學品未被處理的,查證屬實后數量累計計算;查獲的易制毒化學品以實際數量計算;對于一次性查獲走私、非法買賣多種易制毒化學品的,參照定罪量刑數量標準之間的比例,以利于打擊犯罪為原則,折算成一種計算;對于查獲的易制毒化學品混合物,按純度折算出具體易制毒化學品數量后,再按同時查獲多種易制毒化學品的折算方法折算為一種。
在《刑法》中單列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非法運輸制毒物品罪,加大對非法制造、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打擊力度。提高走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的最高法定刑。
2. 行政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易制毒化學品倉儲、存放監管的立法。建議《條例》單設“倉儲、存放”一章,從倉儲、存放場所設施標準,監控、報警設備配置及安全管理制度到具體監管部門的職能和監管程序等方面,予以全面規定。強化對監管、存放環節的管制,避免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
二是完善易制毒化學品使用環節監管的立法。明確要求所有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建立使用臺并保存兩年備查,對于未建立臺帳或未將臺帳保存兩年的使用單位的法律責任進行明確,完善對易制毒化學品使用環節的監管。
三是完善對于含有易制毒化學品的廢酸、廢料處置環節監管的規定。建議由有資質的企業統一回收廢酸、廢料,根據廢酸、廢料的不同特性予以銷毀、提純后重復利用等,同時做好回收、處理情況的登記備案,便于有關機關監督檢查,從而加強對這一環節的監管。
四是明確繳獲、查獲易制毒化學品保管、回收的主體和具體程序。建議明文規定由有資質的企業在公安、海關、環保部門的監督下保管繳獲、查獲的易制毒化學品,按程序公開拍賣后,將所得金額上繳國庫。
(二)對未列關易制毒化學品
建立臨時列管機制,將頻繁被利用于制毒的易制毒化學品及時納入管制。國務院公安、食藥、安監、商務、衛生、海關六部委就擬列管易制毒化學品達成一致意見,即啟動臨時列管措施,在臨時列管的同時,報國務院審批以便正式將該易制毒化學品納入管控。以此來提高列管效率,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現象不斷嚴重。
總之,通過堵塞易制毒化學品法律規制的漏洞,完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立法,不斷強化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控,避免流入非法渠道,才能從源頭上遏制制販犯罪,減少供應,減輕危害。
參考文獻
[1]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2014中國禁毒報告[R].
[2] 楊鳳瑞,李遠征,周若軍,等.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與執法指南[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2007(2).
化學品的存放要求范文2
1.1實驗室化學品分類
實驗室應根據安全要求以及實際需求建立臺賬,統一收集現有的化學品信息,信息應包括:化學品名稱、形態、儲存位置、儲量及主要特性等,當化學品增加或移出時更新化學品信息。企業應對現有的化學品建立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的檔案。
1.2化學品采購
在采購任何化學品時,必須與現有臺賬對照。臺賬有記錄的化學品可直接采購;若所需化學品不在臺賬中,則走相關申購、審批流程。需采購化學品須配備MSDS,連同物品一同移交給倉庫,及時更新臺賬;并將MSDS分發給相關操作人員。購買證或運輸證使用完畢后,應存檔備查。
1.3化學品儲存
嚴格詳實記錄化學品的入庫、出庫、報廢、庫存盤點等信息,及時更新臺賬、定期核實臺賬,是建立完善的倉儲制度的基本要求?;瘜W品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以及危害程度等分門別類,按安全要求分處保管。(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位置應干燥、陰涼、通風,避免日光,并應隔絕火、熱、電源,庫溫低于30℃,庫房應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倉庫中還應配備相應的防泄漏急救用品及消防器材,如:化學吸收棉、防護服、防護面具、手套、滅火器、消防沙等。(2)劇和易制均應放置在配置視頻監控和防盜報警裝置的專用倉庫內。劇應購置保險柜單獨存放,保險柜應有明顯的“劇毒”標志,嚴格實行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易制應控制其儲存量,并根據種類、性質、危害程度分別放置。(3)放射性物質。放射源購置后,應向上級環保主管部門申領編碼,專人管理,并實行雙人雙鎖,應設置放射性標志和必要的防護安全聯鎖、報警裝置或者工作信號,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定期對輻射工作場所進行安全檢查。放射性同位素應當單獨存放,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其貯存場所應當采取有效的防火、防水、防盜、防丟失、防破壞、防射線泄漏等安全防護措施。(4)壓縮氣體。壓縮氣體鋼瓶必須分類、分處保管,氣瓶必須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熱源、通風良好的房間,使用或存放易燃氣體鋼瓶的房間應在門上用警示標志標明;嚴禁明火,避免曝曬和強烈振動;直立放置時要固定穩妥,確保鋼瓶不會移動傾倒。
1.4化學品的使用
1.4.1參閱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實驗人員在首次使用化學品前,必須參閱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了解該化學品的相關性質、安全操作注意事項和應急處理方法,并按照MSDS的指引穿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1.4.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實驗人員在進行實驗前應檢查實驗儀器是否可正常運作、各控制儀表是否正常工作、所有安全設施是否可正常使用。實驗人員在實驗前應對實驗臺面進行整理;實驗室的物品擺放有序并標有標識;操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取用實驗試劑及器皿,隨時標注標簽。實驗過程之中出現任何安全問題,隨時聯系實驗室安全員;實驗未完成之前實驗人員不許離開實驗室;實驗過程中如出現化學藥品濺溢灑落,應及時清潔處理妥當。實驗完畢之后再次清理實驗臺面、清潔并歸位實驗器皿;清潔地板并保持地板干燥;最后關閉水、電、氣及門窗。
1.5廢棄物處理
企業化學實驗室要針對所產生的廢棄物的類別及特性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避免不相容的廢棄物混裝、固液混裝,嚴禁將危險廢棄物與生活垃圾混裝。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棄物主要包括:有機廢液、無機廢液、廢棄試驗樣品及存放化學品的容器等,部分實驗室還包括生物培養基。這些廢棄物成分復雜多變,但產生的量少,部分具有較強的易燃、易爆等性質,部分具有毒性,如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將對環境造成巨大的污染和危害。根據廢物處理的3R原則以及無害化原則,化學實驗室考慮廢棄物的處理:1.5.1廢物減量控制合理庫存量,避免庫存過多導致過期廢棄?;瘜W試劑按需配置,避免無故廢棄,如汞、鎘、鉛、鉻等重金屬及砷等試劑,盡量按需配置,避免無故廢棄污染環境。推廣微型化學實驗,微型化學實驗是在實驗操作技術中以盡可能少的試劑,來獲取所需的化學信息的實驗方法。1.5.2無害化處理利用“化學反應銷毀法”處理。普通的酸、堿液應用常用的酸堿中和后排放;氰化鉀(鈉)廢液應調至偏堿性,然后加入漂白粉溶液使其分解;苯并(a)芘、聯苯胺類致癌物質,可拌入燃料,置焚燒爐中焚燒處理;廢棄的酒精等易燃但無毒害的液體可以采用焚燒處理。1.5.3廢物分類處理對于不能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廢物,應進行分類收集,收集廢物的各種容器均應貼上標簽標識。性質不相容的廢物要分開存放,危險廢棄物的收集容器上還應根據廢物的危險性張貼易燃、有毒、腐蝕品等危險標簽。盛裝液體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內須按安全要求擺放;將收集好的廢液放在指定的位置等待定期處理。對會產生生有毒、易燃氣體或臭味氣體的廢液,要及時處理,防止泄漏。微生物廢棄培養基應按要求處理后再密封收集廢棄,并做好相應的滅菌記錄。放射性廢棄物應根據要求將廢棄物收集密封,予以屏蔽和隔離。將各類收集好的實驗室廢物按要求定期或及時交予有相關資質的公司處理,并保存記錄。
1.6定期檢查審核并持續改進
定期對實驗室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系統進行回顧反思、改進完善,不定期組織檢查化學品采購、儲存、使用、廢棄、應急準備等系列環節的日?;顒邮欠窈戏幏兑?,對于檢查審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定期回顧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糾正措施的完成。
2實驗室人員的安全教育
2.1安全標識
化學實驗室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識,警示、提醒實驗人員的日常操作,強化操作者對實驗風險的防范意識。安全標識主要有以下幾類:紅色表示嚴禁或禁止、黃色表示警告或警示、藍色表示指示或必須遵守、綠色表示安全或可使用。醒目的安全標識能有效地影響人的行為,合理地利用安全標識可營造出一個“防”的氛圍。如表示禁止的:“禁止煙火”;不能用水滅火的化學品如金屬鈉應標明“禁止用水滅火”。表示警告的:“當心腐蝕”、“當心中毒”、“當心有毒氣體”。表示命令的:接觸強酸強堿時“必須戴防護手套”;接觸大量塵埃時“必須帶防塵口罩”。表示提示的:“緊急洗眼裝置”、“急救藥箱”。
2.2安全技能培訓
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相應的實驗技能和安全知識后方可參與相關實驗操作。進入崗位前,應根據實驗室人員接觸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及危險因素進行培訓,如罐裝氣體安全培訓、易燃易爆化學品安全培訓等。部分實驗室存在周期輪換項目的情況,在項目輪換前,實驗人員要認識將要負責的項目的環境因素、危險源和操作注意事項,遵守項目的安全操作指引。當新危險化學品物質進入工作場所時,應對新物質的危險性和操作注意事項進行培訓。企業實驗室應每年定期組織相關的安全培訓,包括:防火防爆基本知識;化學品可能對人體的危害;個人防護知識。
2.3應急培訓及預演
實驗人員在日常操作中發生以下化學品小泄露或小傷害事故時,可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來降低事故的危害性?;瘜W品灑、漏到地面或實驗臺面時,應立即做好防護,收集泄漏化學品,再進行無害化處理或移交廢物公司處理。實驗人員誤吸有毒有害氣體時,應立即轉移到空氣清新、通風良好的地方使其平躺;若嘔吐時需及時清除嘔吐物,以確保呼吸道暢通?;瘜W品接觸到皮膚,應采用相應的緊急處理措施:硫酸濺灑,應先用碳酸氫鈉之類稀堿液或肥皂液進行洗滌,再用水沖洗;鹽酸、硝酸等強酸濺到皮膚時緊急噴淋15min;強堿接觸皮膚時,應立刻用水沖洗至皮膚不滑,再用稀釋的醋酸或檸檬汁等進行中和。若危險化學品濺入眼睛,應立即撐開眼瞼用水連續洗滌15min以上再就診。除此之外,企業實驗室應制定化學品泄漏應急預案和火災應急預案,每年組織至少一次的消防演習和化學品防泄漏演習,確保全員參與演練。消防器材及防泄漏應急物品應每月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及可獲?。痪o急洗眼器、緊急淋浴設施和急救箱應設置在方便實驗人員獲取的地方,涉及毒害試劑的實驗室應備有緊急解毒藥品,如防氫氟酸中毒的葡萄糖酸鈣軟膏等。實驗室應指定緊急聯系人,一旦發生意外,可隨時與之取得聯系,進行應急指揮。
3結語
化學品的存放要求范文3
為保障實驗室的安全,保障師生正常安全使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和《常用化學品貯存通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
實驗室安全要求
1.
實驗室要有總電源控制,化學、生物、科學實驗室配備水槽、三聯水嘴。
2.
教師能對實驗室電源進行總控及分組控制,有漏電保護開關,工作指示燈,220V交流輸出。有短路過載和自動斷電及復位功能。
3.
每間實驗室、保管室要配置2個及以上的干粉滅器,化學實驗室要配備排風扇3臺以上。
4.
實驗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粘貼上墻,做到管理有序。
5.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保管,設備運行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6.
在做化學、物理、生物等實驗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特別是做完化學、生物等實驗時,廢氣、廢水、廢渣要妥善處理,不得隨意亂放亂倒亂扔,不得污染環境衛生,防止學生將實驗品帶出實驗室。
7.
對實驗室的安全檢查,要求下課時必須切斷電源,熄滅火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清理桌面、地面,消除隱患。
8.
如發生事故必須及時上報,不許隱瞞不報或拖上延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1.
危險化學藥品必需危險物品專柜存放,專人管理?;瘜W品出入庫有登記。
2.
有毒物品的使用應嚴格控制,實行雙人雙鎖的管理制度,有使用的記錄、領用人的簽字。
3.
易燃、易爆、有有毒害的實驗用危險化學品,一律儲存在專用倉庫里,由實驗員專人收放、保管。
4.
嚴格按物品的種類分庫儲存,嚴禁把起化學變化效應的危險物品存放在一起。
5.
嚴禁把遇水、受潮、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危險物品與桶裝的易燃液體存放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洼容易積水的地方。
6.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隨用隨領,剩余部分要及時送回專用倉庫,并詳細登記領取人的姓名、部門、種類、數量、用途等,嚴禁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
7.
爆炸品、劇毒物品一律儲存于專用倉庫,專用倉庫必須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并嚴格執行雙人收發、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五雙”管理。
8.
未經學校安全主要負責人許可,不得任意出售或借用易燃、易爆與毒害物品。
9.
加強對氯酸鉀、過氧化氫溶液、金屬鈉、鉀等易制爆化學品和丙酮、硫酸、鹽酸等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發現遺失、被竊等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化學品的存放要求范文4
關鍵詞:油化庫 防火 防爆 安全距離
1、前言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各類企業規模原來越大,國家對危險品的安全措施日益加強管理。一個現代化企業要想確保安全生產,必需從設計開始對自己企業的危險源進行分析,加以防范。油料化學品庫就是這一類危險源中比較普遍的一種。因此做好油料化學品庫的設計工作對企業,國家及人員安全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
2、油料化學品庫的存儲要求
2.1化學危險物質分類貯存的安全要求:爆炸性物質的貯存按原公安、鐵道、商業、化工、衛生和農業等部門關于“爆炸物品管理規則”的規定辦理。①爆炸性物質必須存放在專用倉庫內;②存放爆炸性物質的倉庫,不得同時存放相抵觸的爆炸物質;③一切爆炸性物質不得與酸、堿、鹽類以及某些金屬、氧化劑等同庫貯存;④為了通風、裝卸和便于出入檢查,爆炸性物質堆放時,堆垛不應過高過密;
⑤爆炸性物質倉庫的溫度、濕度應加強控制和調節。
2.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貯存的安全要求:①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不得與其他物質共同貯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共同貯存;易燃氣體和劇毒氣體不得與腐蝕性物質混合貯存;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貯存;②液化石油氣貯罐區的安全要求。液化石油氣貯罐區,應布置在通風良好且遠離明火或散發火花的露天地帶。不宜與易燃、可燃液體貯罐同組布置.更不應設在一個土堤內。壓力臥式液化氣罐的縱軸,不宜以對著重要建筑物、重要設備、交通要道及人員集中的場所。③對氣瓶貯存的安全要求。貯存氣瓶的倉庫應為單層建筑,設置易揭開的輕質屋頂,地坪可用瀝青砂漿混凝土鋪設,門窗都向外開啟,玻璃涂以白色。庫溫不宜超過35℃,有通風降溫措施。瓶庫應用防火墻分隔為若廠單獨分間,每一分間有安全出入口。氣瓶倉庫的最大貯存量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2.3易燃液體貯存的安全要求::①易燃液體應貯存于通風陰涼處,并與明火保持一定的距離,在一定區域內嚴禁煙火;②沸點低于或接近夏季氣溫的易燃液體,應貯存于有降溫設施的庫房或貯罐內,盛裝易燃液體的容器應保留不少于5%容積的空隙,夏季不可曝曬。③閃點較低的易燃液體,應注意控制庫溫。氣溫較低時容易凝結成塊的易燃液體受凍后易使容器脹裂,故應注意防凍;
④易燃、可燃液體貯罐分地上、半地上和地下三種類型。地上貯罐不應與地下或半地下貯罐布置在同一貯罐組內.且不宜與液化石油氣貯罐布置在同一貯罐組內。貯罐組內貯罐的布置不應超過兩排。在地上和半地下的易燃、可燃液體貯罐的四周應設置防火堤。
2.4易燃固體貯存的安全要求:①貯存易燃固體的倉庫要求陰涼、干燥,要有隔熱措施,忌陽光照射,易揮發、易燃固體應密封堆放,倉庫要求嚴格防潮;②易燃固體多屬于還原劑,應與氧和氧化劑分開貯存。有很多易燃固體有毒,故貯存中應注意防毒。
2.5自燃物質貯存的安全要求:①自燃物質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遇水燃燒物質混放貯存,也不能與腐蝕性物質混放貯存;②自燃物質在貯存中,對溫度、濕度的要求比較嚴格,必須貯存于陰涼、通風干燥的倉庫中,并注意做好防火、防毒工作。
2.6遇水燃燒物質貯存的安全要求① 遇水燃燒物質的貯存應選用地勢較高的地方,在夏令暴雨季節保證不進水,堆垛時要用干燥的枕木或墊板;② 貯存遇水燃燒物質的庫房要求干燥,要嚴防雨雪的侵襲。庫房的門窗可以密封。庫房的相對濕度一般保持在75%以下,最高不超過80%;③ 鉀、鈉等應貯存于不含水分的礦物油或石蠟油中。
2.7氧化劑貯存的安全要求:① 一級無機氧化劑與有機氧化劑不能混放貯存;不能與其他弱氧化劑混放貯存;不能與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混放貯存;氧化劑與有毒物質不得混放貯存。② 貯存氧化劑應嚴格控制溫度、濕度。可以采取整庫密封、分垛密封與自然通風相結合的方法。
2.8有毒物質貯存的安全要求::① 有毒物質應貯存在陰涼通風的干燥場所,要避免露天存放,不能與酸類物質接觸;②嚴禁與食品同存一庫;③ 包裝封口必須嚴密,無論是瓶裝、盒裝、箱裝或其他包裝,外面均應貼(?。┯忻黠@名稱和標志;
2.9腐蝕性物質貯存的安全要求① 腐蝕性物質均須貯存在冬暖夏涼的庫房電,保持通風、干燥,防潮、防熱;② 腐蝕性物質不能與易燃物質混合貯存,可用墻分隔同庫貯存不同的腐蝕性物質;③ 采用相應的耐腐蝕容器盛裝腐蝕性物質,且包裝封口要嚴密。
3、油料化學品庫的總平面布置
油化庫的布置要遵從企業整體的總平面布置方案,應符合生產工藝流程的要求,各生產環節聯系良好,物料輸送合理、有序。用量比較大且運輸頻繁的油料化學品宜靠近物流口;應布置在廠區邊緣或廠區下風向,并遠離人群聚集區,同時做到高風險區域和低風險區域分開;應遠離各類明火源,并建防雷擊設施和安全圍堰;要保證消防車雙向到達。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3.1.4條:同一座倉庫或倉庫的任一防火分區內儲存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該倉庫或防火分區的火災危險性應按其中火災危險性最大的類別。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表3.3.2和業主實際需要面積綜合考慮單體油料化學品庫的面積。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表3.5.1 甲類倉庫之間及其與其它建筑、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鐵路等的防火間距(m)確定與周邊建構物的防護距離。
4、油料化學品庫的建筑設計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3.3.15條:倉庫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甲乙類倉庫內嚴禁設置辦公室、休息室等,并不應貼鄰建造。在丙、丁類倉庫內設置的辦公室、休息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燒提隔墻和不低于1.00h的樓板與庫房隔開,并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墻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3.6.11條:甲、乙、丙類液體倉庫應設置防止液體流散的設施。遇濕會發生燃燒爆炸的物品倉庫應設置防止水浸漬的措施。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3.6.13條: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倉庫,宜按本節規定采取防爆措施、設置泄壓設施。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3.8.1條:倉庫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每個防火分區、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3.8.2條:每座倉庫的安全出口不應小于2個,當每座倉庫的占地面積小于等于300㎡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倉庫內每個防火分區通向疏散走道、樓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個,當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小于等于100㎡時,可設置1個。通向疏散走道或樓梯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由于油料化學品庫有防火、防爆的要求,而在建筑設計中應“采用不發火花地面并采取防靜電措施”。
油化庫地面荷載一般考慮單位有效面積負荷(t/ ㎡)為0.6~1.0,考慮地坪設計實際情況,建議地面荷載采用3.0 t/ ㎡。
5、油料化學品庫通風及電氣要求
油料化學品庫暖通專業應做事故通風(通風次數12次/小時),通風百葉與排氣扇應位于不同側墻面上。油料化學品庫中要采用防爆型開關插座、燈具,并設置報警系統,不允許在庫內設置配電箱。
化學品的存放要求范文5
關鍵詞 危險化學品 安全管理 探究
中圖分類號:X92 文獻標識碼:A
1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化學危險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蝕性和放射性的化學品,如果管理和使用不當,受到環境、天氣等意外條件,極易引起燃燒、爆炸、中毒,甚至造成嚴重的火災,對師生和實驗設備都會造成嚴重損傷,同時也會嚴重污染環境。根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GB 13690-92,①將危險化學品分為類:
1.1 爆炸品
該類危險品一旦受熱、受壓、撞擊,就會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的破壞力極強,同時產生大量氣體和熱量。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高氯酸、二硝基苯酚等。
1.2 液化氣體和壓縮氣體
液化氣體指通過高壓,把氣體從氣態變成液態狀態。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液化氣罐(食品烹飪)、氧氣(純凈水滅菌工藝)、二氧化碳(氣相色譜)等。壓縮氣體指在高壓狀態下的高壓氣體。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氫氣等。
1.3 易燃液體
該類危險品易燃,其閉杯試驗閃點很低,一般等于或低于61℃。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苯類、戊烷、乙醚、丙酮、乙醛等。
1.4 自燃物品、易燃固體和遇濕易燃物品
自燃物品暴露在空氣中易自燃、氧化,同時還伴隨著熱量的釋放。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磷(一般水中保存)、2,6-二硝基苯酚等。易燃固體在受到摩擦、熱、撞擊的作用時會發生自燃,很容易受外部火源而燃燒。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硫磺(無機)等。遇濕易燃物品一旦接觸到水分子時就會劇烈反應,產生易燃氣體同時伴有熱量的釋放。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金屬鈉、金屬鉀等。
1.5 有機過氧化物和氧化劑
有機過氧化物一旦受到熱、摩擦和震動的作用就會自燃自爆,易分解,該類有機物分子中都含過氧基。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過氧化苯甲酸等氧化劑由于本身具有很高的氧化性,暴露時極易分解產生氧氣和熱量釋放。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高氯酸鉀、高錳酸鉀、重鉻酸鈉、氧化鋁、氧化鋅等。
1.6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該類危險品一般以生物累積方式在體內積蓄,達到造成病理反應所需量時,會破壞機體生理功能,導致病變。輕者暫時受損,重者危及生命。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氰化物、碘化汞、氟化物、苯肼、有機汞、有機氯等。
1.7 放射性物品
該類危險品放射性比活度一般大于7.4?04Bq/kg,極易造成機體損傷。由于其危害性極強,現代高校實驗室如不是特殊原因一般禁止使用。
1.8 腐蝕品
本類化學品對機體組織有很強的腐蝕灼燒作用。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壞死現象。高校實驗室常見的如:硝酸、硫酸、鹽酸、磷酸、乙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2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2.1 危險化學品儲藏室的要求
儲藏室應設計在陰面干燥,通風系統良好,靠近消防設施,有相對應的消防噴霧滅火器,同時準備一些沙子,要有事故備用照明燈。根據危害特性,儲藏室要配備具有防腐蝕、防爆的不銹鋼保險柜。存儲室的建筑物的要求應達到一級,房屋做好避雷、消除靜電、報警等防護措施。另外,窗戶應安裝防盜窗,用鋼筋加固,在門的里面和外面都應裝上高級防盜門,外門做好配有報警系統。
2.2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儲藏
化學危險品應按其危險程度、不同性質、不同的滅火方法分類、分柜存放。一些性質相互排斥的物品應隔離存放,一些易受空氣、光照影響的危險品應密封避光單獨保存。還有一些特殊保存條件的危險品要單獨處理存放,如磷應放在水中保存。
2.3 倉庫管理員的專業管理
倉庫的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并接受相應的危險品安全、消防安全方面教育。后期必須通過相應的考試科目合格后,才能實習,由主管部門發給安全作業證,才能上崗操作,要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同時相應部門應簽訂一份危險品安全的責任書,從領導到管理人員做到各司其責、責任到人。另外,實驗室、科研室危險品的使用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熟悉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并按其種類、禁忌關系、危險程度分別儲存于適宜地點,同時相應管理人員做好危險品購買、使用情況、回收等相應等級記錄。
關于危險化學品的領用制度,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制度,領用人必須認真填寫危險品領用申請單,由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交庫房管理員仔細核查登記,必須由相應實驗老師入庫領取(學生不得進入倉庫),并在使用期間嚴格保管,并做好回收處理,做到“誰領用,誰負責”。在未經管理員的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倉庫。
2.4 廢棄危險品的規范管理
針對一些包裝破損、失去標簽和變質、過期失效的化學危險品,不能隨意丟棄,應通告上級部門,及時安全地組織處理,其處理的總原則是“無公害、低排放、資源化”,采用最科學合理的方式充分利用回收有用的物質。對不能循環回收的廢棄物,通過物理、化學、生物等科學方法進行集中安全處理,將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危險品分解為無毒或毒性較小的物質。②
在有關專業部門協作下,集中處理那些難以處理廢棄的放射物質、易爆品、劇毒的化學危險品。
3 小結
在現代高校,高校實驗室人員集中且流動性大,一旦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不當就可能會引發事故,造成環境污染和生命財產損失。只有充分認識目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科學管理,才能為促進現代高校的和諧做出貢獻。
注釋
化學品的存放要求范文6
1.1化學藥品的儲存和廢棄
化學試驗基地在使用過程中,根據學科專業的不同,會用到不同種類的化學試劑或生產原料。這些藥品一般會集中儲存于庫房和實驗室藥品柜內,但隨著時間的積累,大量藥品也會分散于實驗室、車間工房的各個角落。上世紀中葉,我國化學化工產業初步發展成型,但對于試驗基地的管理尚未形成規范化的標準體系,一些腐蝕性、易燃易爆類、劇毒化學品可能會被成箱掩埋于土質地表下,警示標識如不及時保持更新,很可能被遺忘。而受到生產力發展限制,化學藥品的廢棄化處理在當時也并未受到人們的足夠重視,一些條件相對較差的試驗基地周邊則成為廢棄化學品集中掩埋的場所。這是任何種類化學試驗基地搬遷和銷爆工作必將面臨的風險因素之一。
1.2負責人的變更交接
由于面臨廢棄的化學試驗基地往往年代久遠,不可避免會發生試驗用房負責人變更的情況。在高校、研究院所內,單個試驗用房的負責人,往往單獨掌握各自房屋的實驗用途、存放藥品、儀器設備等大量信息,一般不配置專門人員統籌管理。在負責人的變更交接過程中,如不及時進行詳細盤點,會產生大量信息的遺失。不同負責人管理下的實驗用房,往往房屋用途有所變更,在經歷多次變更后,遺留的未經處理的實驗產物和用品,由于性質不明往往也得不到及時的清理。一些公共實驗區域則可能因為負責人不明確,造成用房基本信息的嚴重混亂,這些因素,均是造成搬遷過程中事故發生的重要風險點。
1.3危險品的處置
20世紀90年代以前,我國對易燃易爆品、槍支彈藥、劇等危險品的管理尚處于發展階段。在當時法律規范和監管力度不能完全覆蓋的情況下,從事危險品測試、合成及生產的試驗基地內,往往會存有少量該類危險品。如在火工品實驗室內最常見的起爆藥、點火頭等,含能材料試驗基地內常見的金屬粉、單基藥、高氯酸類化工原料等,常以簡易包裝的形式大量儲存;一些易燃易爆、劇毒類化學品,常被混放于普通化學品中;一些長期廢棄的保險箱、危險品庫房內,也可能存有一批老一輩科學家們留下的火炸藥、槍械彈藥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下,導致這些危險品可能年久失效,但在處理過程中的危險性,尤其對于一些敏感度較高的火工器件、化學原料等,是威脅生命、財產安全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1.4儀器設備及管路
試驗基地內的儀器設備,將面臨報廢或搬遷處理。這其中,試驗用小型設備、烘箱等最為常見,可交予當前用房負責人處置;大型公用設備則因使用、維護問題,在拆除、搬運過程中可能存在種種不確定性因素;從事危險品試驗或生產中試的儀器設備,設備內部及其周邊可能存在一定數量的殘余危險品;中試車間內的中試生產線、反應線上,則根據不同生產流程和工藝特點,其管路、反應釜內可能殘存有不確定量的藥品殘留;此外,受到在設計、施工階段標準和用途的局限性影響,用房的水、電、氣管路也是安全隱患的來源之一。
2排查工作組織架構
化學試驗基地的搬遷銷爆工作,由于施工體量大,危險系數高,需要責任單位建立自上而下的領導組織班子和工作團隊。在該團隊中,將涉及基建、資產、技術、安全、后勤等諸多職能單位,因此團隊領導必須由該責任單位法人或主要負責人擔任,以達到各部門間協調調度的作用。以某高校為例,建立了化學試驗基地搬遷工作的組織架構。在該組織架構下,各單位在搬遷現場分別派遣人員組成工作小組,各司其職,并統受分管副校長指揮。這其中,國資處、保衛處、后勤中心和化工學院還需單獨組建危險源排查小組,小組成員控制在5至8人,由帶隊領導、危險品辨識員、用房責任人及工人構成。在專業銷爆公司介入前期,需要對所有用房的危險點進行摸底排查,初步將絕大部分危險源進行清理。由于排查工作技術要求高,風險系數大,對于組員配置應當首選專業能力較強、責任心較高的人員,并提供必要的保險措施。
3危險源排查工作規劃方案研究
3.1排查區域和排查階段劃分
化學試驗基地因從事學科的種類不同,一般分為普通試驗區、危險品試驗區、中試生產區、庫房區等四大類區域。在普通試驗區內,安全隱患主要來源于實驗室內存放的化學藥品,久置失標的試驗產物,以及部分小型儀器設備。危險品試驗區則根據試驗類型單獨劃分,有時需要根據區域特點進一步劃分。中試生產區內則會存有大量生產線、大型儀器設備、反應釜等。原有庫房在搬遷前應及時予以清空,并根據技術要求臨時設置為搬遷期間化學藥品或危險品專用庫房。結合搬遷整體工作規劃方案的時間安排,應當對現場排查小組的工作能力進行合理的評估,并根據基地內功能區域的劃分,以及氣候、周邊等客觀因素,分批分類逐個開展遷移。
3.2廢棄化學品集中存放與處理方案
排查工作一旦啟動,每天都可能清理出大量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以及各類危險品。因此在方案準備階段,應當對劃分出的臨時庫房合理進行規劃,并定期進行銷毀處理。這其中,常見的化學試劑應當按照其標識所著的性質分類、分片存放,在無法判定是否失效的情況下,應避免如氧化劑、還原劑混放等情況發生;如化學試劑保存較久無法分辨其種類時,應作為危險品單獨進行存放,并控制每個區域內存放的未知化學品數量;一些活性較強的化工原料,如在火藥炸藥生產中常用的高氯酸鉀、氯酸鉀、金屬粉等,應當歸為危險品儲存,及時進行拖運銷毀;劇和爆炸品,還應當單獨劃分區域,分類定量存放,并及時與當地公安部門進行備案,合理銷毀[2]。在排查工作實施階段,還應當依據庫房容量、清理速度等條件盡快邀請有資質的化學品專業處理公司[3]將集中存放的廢棄化學品進行拖運清理,盡可能向處理公司提供化學品的詳細信息,避免處理過程中發生意外。槍支彈藥及其他爆炸品,應當配合公安部門及有銷爆資質的單位將危險品運走,定期進行銷爆處理,防止存量過大[2]。
3.3儀器設備危險源排查處置方案
部分儀器設備由于在搬遷過后仍需投入使用,而其他老舊的設備往往體積大,表面腐蝕嚴重,內部情況不明,需要針對不同類型的設備建立處置方案。首先,需要建立試驗基地的設備臺賬,明確責任人;在排查前,將大部分不存在燃燒、爆炸、毒害等危險的在用設備進行搬遷;剩余的設備與責任人逐個進行確認,對危險系數小、銷爆方法簡單的設備,由排查小組配合責任人及時進行危險源消除;老舊設備建立使用歷史臺賬,會同專家論證后,標注必要的危險性和處理方式標識,待全部排查結束后再行處置;大型設備需要進行基礎設施拆除的,還應當在拆除過程中嚴格按照“邊銷爆,邊拆除”的工作流程進行,防止在切割、吊裝、拆解過程中發生意外。對于起爆藥等撞擊感度、摩擦感度較高的產品中試車間或生產線,應充分分析和掌握一切可能存在的危險因數,嚴格按照安全拆除規程進行操作[4]。此外,報廢的設備管路等金屬構件,應當增加再處理環節,禁止直接通過廢品回收環節流入其他領域作業場所,發生爆炸、毒害等各類危險[5]。
3.4地上、地下管網重現及處置方案
化工試驗場所的電路、水路管網往往腐蝕嚴重,而面臨拆除的試驗基地,由于興建時技術條件所限,電路私拉亂接現象普遍,下水管路內一般都殘存有廢棄化學藥品,一些中試用房之間的物料管路也存在內部情況不明的現象。由于整個排查過程無法動用明火或高溫切割裝置,不能直接打開管路進行檢查,因此需要聯絡水、電管理部門對區域內的地上、地下管網設置情況進行重現,并繪制中試生產線的工藝流程圖,以初步確定其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便于銷爆處理。對于接觸火炸藥中試、生產的設備、管路及管件,還應當建立安全銷爆處理技術要求,分階段采用水洗處理、化學處理、火燒處理等方式進行銷爆[6]。
4實施階段保障措施及應急處理
在制定詳細的危險源排查工作規劃方案后,排查小組將按照工作進度安排進入現場開展排查工作,在此期間除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當形成與該試驗基地相匹配的工作保障措施和應急處理預案,以有效約束危險行為,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一般來說包括如下幾點:
4.1未知化學品辨識整個排查區域應當禁用明火或其他高溫作業。但在符合條件的適當區域內,應當參考《爆破安全規程》中對銷毀場地的選址要求[7],設置空曠區域并適當縮小安全距離,建立極少量化學品辨識試驗區。在該區域內,對一些未知化學品進行基本的性質辨識,可采用燃燒法、溶解法等,了解其性狀,便于分類處理。整個區域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作為重點消防監控區域,并在周邊張貼遠離煙火標識,防止外來意外事故發生。
4.2配置必要的防護工具
由于試驗基地情況復雜,無法用單一專業手段實施排查清理,因此需要結合專用工作以人工方式進行操作。操作過程中將可能直接接觸到各類化學藥品,應當配置必要的防護服和排查工具。
4.3善用化學手段降低危害
排查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危險性較高但能通過簡易方式降低其危害性的化學藥品,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由化學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進行簡易的預處理,如利用稀釋、中和法處理強酸,利用硫磺中和處理破碎容器內的水銀,利用油封法、水封法等方式保存點火器件、堿金屬等。通過預處理,可防止這些廢棄化學品在運輸、處理過程中造成二次危害。
4.4建立進、出入通行證制度
為防止外來無關人員進入場地,防止危險品流入社會,應當在搬遷工作全程建立試驗基地的進、出入通行證制度。通過制度施行,對進、出場區的人員進行嚴格控制,防止人員私自帶入違禁品或帶出場區內物品;對進、出場區進行施工、運輸的車輛進行嚴格控制,詳細盤點搬遷過程中清出的物品。
4.5意外事故處理預案
排查小組人員在開展工作前應當定期開展安全規范、意外傷害急救處理等基本知識。在排查過程中,受到排查人員主觀因素和排查對象客觀不確定性的影響,不可避免會有極小規模的燃燒、爆炸或腐蝕事故發生。因此必須建立意外傷害臨時處理預案,對排查人員進行保護,對受傷人員及時予以治療,并保障財產安全不受損害。
4.6重視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在化學試驗基地從清理到銷爆的過程中,危險因素貫穿始終,各個環節上都應重視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盡可能地降低風險。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危險源清理與銷爆的工作原則,進入危險區域清理的具體步驟,安全防護用具的正確使用以及遇到意外事件的應急能力等,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員安全意識,拒絕麻痹大意、投機心理以及疲勞作業,真正把清理排查工作做實做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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