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絡詐騙如何立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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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絡詐騙如何立案

被網絡詐騙如何立案范文1

這一案件,揭開了網上木馬騙錢的秘密,也暴露出網上購物的安全隱隴,警示千千萬萬的網上購物客戶,要學會自我保護,免入詐騙陷阱。

淘寶網購物受騙警報連連

2010年10月初,家住湖北省襄樊市襄陽區的劉女士匆匆來到襄陽區公安分局報警,稱她在淘寶網上購化妝品時,點擊店主發來的化妝品圖片和介紹文字,通過網上銀行支付300多元現金后,網站不僅沒有如約給她發貨,反而聲稱他們沒有收到現金,當她再與網上店鋪的店主聯系時,店主的電話根本就無法打通。

襄陽區公安分局民警根據好報案情況查詢,很快查明,受騙好在淘寶網上購物的錢系網絡黑客從中截留騙走。

此后,襄陽區接二連三地發生淘寶網客戶受騙案,其金額在300元至1 000元不等。民警經過查詢得知,這類購物網站,黑客詐騙現象十分嚴重,北京、天津等大城市更是頻繁發生購物網站詐騙案,而遼寧大連一天竟然接到30多起網絡詐騙報案。

頻繁發生的網絡詐騙案引起了襄陽區公安分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局領導指令網監科與刑警大隊組織精通網絡和刑偵技術的專班民警立案偵查。

民警疏理了案件的情況,在偵查中發現,利用購物網站詐騙方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黑客模擬制作淘寶網的網頁頁面,利用淘寶網的漏洞鏈接到淘寶網,吸引客戶在假淘寶網上購物,客戶在購物時,不知不覺進入黑客設下的陷阱,購物支付現金被黑客從中截走。

第二種詐騙方式是前一種方式的升級版,黑客不再用模擬淘寶網的頁面詐騙,而是在網上購買一個商鋪后,注冊進入淘寶網,并以極低的商品價格引誘客戶購買,客戶在購買過程中,不知不覺地點擊黑客發來的文字或圖片鏈接,踩中木馬陷阱,黑客從中截走客戶現金。

偵破虛擬社會的網絡詐騙案與偵破現實社會中的刑事案有很大的不同,網絡社會的名字和號碼都是虛擬的,只有QQ號或網名,受害者和黑客犯罪團伙在網上都是虛擬人,任何一方都不知道對方姓甚名誰,更不知道對方的住址和方方面面的關系。民警除了知道報案者的真實身份外,很難查清其他的受害人和網絡黑客的真實身份。

轉戰千里揪出“租馬”黑客

專班民警日夜戰斗在現實社會和虛擬社會之間,經過多方走訪受害人,10月中旬,民警終于鎖定一個網上黑客“淘寶BHO”,此人是;工蘇淮安人。民警在偵查中發現,“淘寶BHO”在網上向人兜售“賺錢木馬”,民警立即與“淘寶BHO”聯系購買賺錢木馬,同時與江蘇淮安警方聯系抓捕“淘寶BHO”。

11月3日上午,在江蘇淮安市警方的協助下,襄陽公安分局民警順利抓獲“淘寶BHO”。“淘寶BHO”名叫鵬鵬,只有19歲。

鵬鵬向警方交代,他初中畢業后無業,有過短暫打工史,2009年后失業在家。

今年8月,他從網上看到一則廣告:有人稱在網上租木馬可以賺錢。

出租木馬的人在網上介紹說,租用他的木馬,可以潛伏入淘寶網站,借機把木馬植進客戶的電腦,淘寶網客戶購物的錢就能自動轉入到租木馬人的賬戶上。其具體操作流程是:租木馬人首先通過正常注冊方式,購買一個正規店鋪,并把這個店鋪掛上淘寶網,店鋪里的商品一定要新奇,而且價格極便宜,這樣就可能吸引更多的客戶來購物。

客戶從淘寶網上購買租木馬人的商品時,租木馬人利用與客戶聯系交流的機會,發送商品圖片或其他文件引誘客戶點擊鏈接,只要客戶點擊了圖片或文字鏈接,木馬就會在兩秒鐘之內閃電植入客戶電腦。其后客戶付款時,木馬就會把客戶打往淘寶網支付平臺的錢攔截下來,自動流入租木馬人指定的賬戶。

鵬鵬雖然沒有多少文化,但對網絡卻十分熟悉。他抱著試試看的心態,以每月2000元租了一個木馬,按木馬出租人所說的方式試用幾天,果然一天就能賺到幾千元錢。

嘗到甜頭的鵬鵬覺得租一個木馬賺錢太慢,為了更快更輕松地賺到錢,他先后租用了3個木馬,并把這3個木馬很快轉租給他的下線,下線賺來的錢再與他五五分成。僅在一個月的時間里,鵬鵬靠這3個木馬,就進賬20多萬元。

那么,向鵬鵬出租木馬的人是誰,如何找到鵬鵬的上線并把他捉拿歸案?

抓獲鵬鵬后,民警在追蹤他的上線的同時,發現安徽蚌埠有兩個犯罪嫌疑人也在利用木馬在淘寶網上詐騙客戶錢財。11月23日,襄陽民警在安徽蚌埠民警的配合下,抓獲犯罪嫌疑人施雅蘭和陳光明。

施雅蘭向警方交代,他從2009年開始利用淘寶網站實施詐騙,一年的時間里,他先后騙得淘寶網客戶10多萬元。

抓獲鵬鵬等人后,民警逐漸理出淘寶網詐騙團伙的脈絡:木馬制作者是老大,他就像傳銷組織的頂級上線,只做木馬出租賺錢,用不著親自用木馬在淘寶網詐騙客戶的錢,收入來自每個木馬每月2000元的租金。鵬鵬是木馬制作者的二級下線,這樣的下線通常是先租木馬在淘寶網上詐騙,然后再從木馬制作人那里租用更多的木馬,再發展第三級下線,讓第三級下線為他賺錢。

一個多月時間里,民警先后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這些二級和三級下線都有一個共同的上線,他的網名叫“codegete”。

這個沖秘的木馬制作人“codegeter”在哪里,他究竟發展了多少二級和三級下線,詐騙了多少網上購物者?

黑客老大網上叫賣木馬

11月10日,襄陽民警千里追蹤至貴陽市,在一個居民小區里抓獲了木馬制作人“codegeter”。

“codegeter”交代,他叫鄭亮,21歲,初中畢業。自2010年9月開始制作木馬,到11月被抓獲的一個多月時間里,他已經發展了51個租戶。僅此一項的租金,他就獲利30多萬元。

據鄭亮交代,他學會制作木馬源于一個偶然的因素。

201 0年9月,鄭亮的女友在淘寶網購買商品時,幾百元購物款被一個黑客截走了,鄭亮女友為此很不開心。

女友的錢被潛伏在淘寶網的黑客騙走后,鄭亮調出女友網上購物的資料,很快查出淘寶網的騙錢木馬,并把木馬分離出來,仔細研究了這個木馬的各種功能。鄭亮研究了這個木馬后,覺得這樣用木馬騙錢的方式并不困難,他也可以編出一個這樣的木馬程序到淘寶網去騙別人的錢。

鄭亮說做就做,他用幾天時間編了這個淘寶網的木馬程序,但在關鍵程序上他還是

做不到位,于是他花錢在網上請編程高手,讓高手按照他的思路寫完程序。

做完這一切后,他在網上試用了一下,感覺效果很好。鄭亮覺得發財的機會到了。他在網上搜索,發現有很多像他這樣的木馬程序制作者,在網上做廣告叫賣木馬程序,他也如法炮制,在網上廣告,以每個木馬月租金2000元的價格,向外招租。

很快,租用他木馬程序的人蜂擁而來。由于他的木馬程序水平高,曾有人以20萬元的價格購買他的木馬程序源代碼,但鄭亮不為所動,因為按照他的計劃,他的淘寶木馬程序一個月能為他賺數十萬,他怎么舍得賣掉這棵搖錢樹呢?

此后,鄭亮的主要工作就是在網上招租,為了避免升級的殺毒軟件破壞木馬,他每隔一兩天就要為他的木馬程序進行技術更新,讓不斷更新的殺毒軟件永遠也跟不上木馬的更新速度。

破解網絡詐騙必記“三不原則”

鄭亮自以為他制作的木馬隱蔽性強,人們只知道他的虛擬身份而不容易識別他的真實面目。其實,這只是他的一廂情愿而已。襄陽民警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發現了鄭亮的蹤跡,而且快速精準地將他抓獲歸案。

辦案民警在打擊木馬詐騙犯罪的偵查報告上提出:防范和打擊網絡犯罪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網站購物客戶加強防范意識,避免落入網絡犯罪分子設下的陷阱,才是上上之策。網絡詐騙雖有許多虛擬的成分,但它和現實社會一樣,也是可以防范和避免的。針對木馬詐騙,辦案民警警示網站購物客戶,網上購物只要堅持“三不原則”就可以避開黑客的木馬陷阱:

第一,客戶在網上購物與店主聊天時,一定不要點擊店主發過來的任何鏈接。一定要看看網址的名稱是不是正規域名。如果想要看商品的顏色和款式,客戶可以打開淘寶網站,從網站進入店鋪查看商品。

第二,在與網站店主交談中,一定不要點擊打開店主發來的圖片或其他文件,一旦點擊文件,就可能將黑客的木馬種植進客戶的電腦,客戶以后在網上購物時,黑客就可以坐收黑錢。

被網絡詐騙如何立案范文2

 

童瀛遇到的最新的網絡犯罪方法是利用微信紅包賭博,最新的應用是阿里的花唄,通過大量盜取支付寶用戶賬戶,幫助該賬戶提升信用,再利用信用惡意套取現金。

 

網絡犯罪呈現隱密性強、復雜性強、國際化趨勢等特點。然而,網絡犯罪的危害性遠比一般的犯罪危害程度更大、更廣泛。以盜竊為例,一般盜竊案涉案的金額主要是現金,最多達到幾十萬、幾百萬元的水平。而童瀛近期遇到的2個江蘇網絡詐騙案的涉案金額則達到1200萬和1300萬元。

 

DDoS攻擊(分布式拒絕服務攻擊)是比較常見的網絡犯罪攻擊方式。據統計,大約有50%的在線游戲公司和700A的商業公司遭受過DDoS攻擊;政府部門的情況更為嚴重,80%都曾遭受過DDoS攻擊。

 

童瀛指出,DDoS攻擊一般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僵尸網絡,第二階段是反射攻擊,第三階段是智能、物聯網設備。1998年,DDoS攻擊主要來源于技術炫耀者;2003年,進入黑吃黑階段;2008年,DDoS攻擊組織開始統一市場,向上發展,公安部還曾組織專項打擊行動;2010年以來,DDoS攻擊呈現全面蔓延的態勢。

 

童瀛總結DDoS攻擊的目的主要是行業競爭、敲詐性勒索和惡意報復。2014年11月,南通市多家網吧遭受DDoS攻擊,就是敲詐性勒索。今年3月,蘇州蝸牛公司遭遇的DDoS攻擊,則是惡意報復。

 

童瀛表示,作為黑客有高額金錢回報、網絡犯罪成本低的特性,很容易導致網絡犯罪。然而,網絡犯罪所需要受到的法律制裁后果也很嚴重。據了解,目前,我國法律所界定的網絡犯罪主要有3種,包括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利用計算機網絡實施的犯罪(例如網絡傳銷等)。

 

一般情況下,只要利用網絡違法所得的金額在5000元、癱瘓1萬名網絡用戶1個小時以上的時間、非法控制了20臺以上的電腦,公安部門就可以立案。 而按照我國刑法286條第1款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童瀛建議,網安人員在網絡安全的道路上不要走偏,不要陷入犯罪的漩渦;中小企業要健全應急響應機制,盡可能多留存日志,如果遭受攻擊,最好的應對方法是報警;涉網單位要盡量提高自身的安全;普通網民盡量不要上非法網站,并從官方網站下載相應軟件。如何保證P2P金融安全

 

自從余額寶推出之后,各個“寶寶”都開始涌現,金融行業在互聯網上得到了迅速的發展,開啟了互聯網金融時代。其中,P2P金融作為把投資者、借貸者拉在一起的平臺和渠道,由于其15%左右的平均投資回報率受眾多投資者追捧。 然而,作為創新的互聯網+模式,P2P金融也面臨著雙重的常見風險,既有來自互聯網的風險,也有來自金融業的風險?!鞍酌弊哟髸鄙?,萬達電商安全主任工程師林鵬深度解析了如何保證P2P金融安全。

 

NSTRT團隊收集了在2014年互聯網金融行業中的134份安全漏洞報告,其中來自業務設計缺陷的漏洞占主要比例,達到27%。而P2P的業務流程,一般包括注冊、綁卡、充值、購買理財、回收資金等步驟。 在注冊環節,羊毛黨擼羊毛(活躍在各P2P平臺上,專門參加注冊送積分、返現等優惠活動,以此賺取小額獎勵)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有時候,羊毛黨還會和銀行、平臺內外勾結,圈起大量注冊用戶綁卡后卷錢跑路。這種現象并不少見。

 

“目前已經形成了羊毛黨團體,內部分工明確。其中,家庭婦女和學生居多,基本都是兼職。很多人不知道P2P是什么,只是為賺錢照著做。”林鵬說。 林鵬指出,應對羊毛黨的方法是要遏制他們的收入途徑。在投資方面,從業務角度防套利,不能讓人空手套白狼;利用羊毛黨防止被平臺反擼的心態,減少羊毛黨收益,提高收益門檻;還有人工識別(客服掛電話)、機器識別、大數據應用等。

 

在綁卡的環節,容易出現用戶套現行為。雖然一般都有實名驗證身份證號、姓名和銀行預留姓名的環節,但小的P2P平臺通常是借用公安部接口校驗身份證信息,想要騙過這些小平臺并不難,因此并沒有起到真正實名驗證的作用。 林鵬表示,虛對綁卡環節的用戶套現,P2P平臺要有4要素驗證,包括身份證、銀行預留手機、姓名和銀行卡號,另外還要有小額打款驗證。這些內容應該是所有涉及到互聯網金融的公司需要去做的。

 

根據調查,參與P2P業務的以男性為主,年齡在20~40歲之間,晚上18點是用戶投資高峰時段,以微信和新浪微博傳播方式為主,尤其是微信的比例達到99.4%,股票和基金是這些人最關注的投資品種。林鵬指出,對于P2P平臺來說,符合這些條件的基本上可以認定為合法用戶,不符合的懷疑為非法用戶。

 

是否是非法用戶也可以通過用戶行為判斷。一般正常的用戶行為包括一整套業務流程,從注冊登錄到充值、投資、回款和提現。而異常的用戶行為從注冊登錄后就一直停滯在編輯資料的環節。

 

當然,目前P2P平臺還無法進行人機識別,判斷是不是,這些都是困擾P2P金融安全的問題,有待在將來解決。從0到1打造企業信息安全 在大會上,去哪兒安全總監郭添森分享了如何從0到1地打造企業信息安全的經驗。據悉,做為同類型網站的去哪兒,其安全在國內能夠排到前幾名,安全部門在去哪兒內部也很有話語權。 郭添森將去哪兒的安全工作分成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安全融入基礎IT,第二階段是融入企業業務,第三階段是融入企業文化。 在第一階段,公司剛剛起步,因此安全主要的工作方向是組建團隊,熟悉環境、滅火、設立技術制度流程和技術標準,最終解決網絡層面的問題。 在第二階段,隨著業務數量逐步升級,安全的工作則放在了完善制度流程和SOX404 PCI DSS標準等方面。其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建立自動化系統,確保安全規劃落地執行。主要解決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應用、web應用層面的問題。 在第三階段,到了公司成立的第四年,安全工作的重點變化,更多地投入在數據安全、業務安全上?!坝绕涫菙祿踩切袠I內的公司都會面臨的問題,也是普通消費者會遇到的問題?!惫砩f。 郭添森還指出,面對業務和安全如何平衡的問題,安全的使命是消除風險還是控制風險,較好的方式可能是用恰當的手段和投入控制風險?;A架構運維和安全的關系最緊密,必須與基礎架構部門合作共贏,與業務部門找到切入的合適時機和方式,過早優化和過度優化都不合適。有的時候沖突的解決要依靠妥協和升級。

被網絡詐騙如何立案范文3

關鍵詞:眾籌模式;法律風險;投資風險;侵權風險

一、研究背景

眾籌模式開拓了民間資本與實體經濟的對接通道,利用眾籌平臺可以連結眾多的民間投資者,互聯網是高效、公開的信息傳播平臺,投資者可以根據偏好選擇投資項目,有效地集中了人們手中的閑散資金。眾籌融資活動缺乏制度管制,游離于正規金融體制外,處于合法的邊緣,面臨各種風險。因此,我們必須加強對眾籌平臺的規范指導和合規建設,最大限度激發眾籌模式的巨大潛能。在此前提下,我們應該加強眾籌模式的風險管控,并建構一套風險防范機制來對其進行規范管理,通過制度優勢來克服眾籌模式的負面效應,以期能揚長避短,充分發揮它的積極作用,抑制其消極一面的發展,從而引導眾籌模式更好地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

二、眾籌模式存在的風險

1.眾籌模式法律風險

債權類眾籌一般形式為P2P模式,其最可能存在非法集資風險,主要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在目前監管層面,由于對互聯網金融持積極開放的態度,因此債權類眾籌可以創新發展,但不能觸碰法律紅線。第一條法律紅線:理財資金池模式,即P2P平臺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使投資人的資金進入平臺中間賬戶,產生資金池。第二條法律紅線: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P2P平臺未盡到對借款人身份真實性的核查義務,甚至虛假借款標的。第三條法律紅線:典型的龐氏騙局,即P2P平臺虛假借款標的,并采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進行資金詐騙。

股權類眾籌目前是法律風險最大的一類眾籌模式,其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是非法證券類犯罪。若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則屬于非法證券類行政違法行為,歸屬于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管轄和受理。目前監管層證監會已經開始調研股權類眾籌存在的相關問題。由于我國股權類相關法律尚未完善,股權類眾籌發展受到約束,其在創新發展的同時應嚴格遵守以下法律紅線:不向非特定對象發行股份、不向超過200個特定對象發行股份、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發行股份、對融資方身份及項目的真實性嚴格履行核查義務,不得風險較大的項目和虛假項目、對投資方資格進行審查,告知投資風險以及不得為平臺本身公開募股。

相對而言,獎勵類眾籌是法律風險最小的眾籌模式。但是如果獎勵類眾籌不能夠規范運作,使融資方有機可趁虛假信息,則可能存在集資詐騙的法律風險。捐贈類眾籌如果規范運作的話,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但是如果被虛假公益項目信息發起人利用,則可能觸碰集資詐騙類刑事法律紅線。

2.眾籌模式投資風險

目前國內眾籌平臺尚未引入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風險隔離。眾籌平臺投資者的支付方式一般為項目投資者將募集的資金直接劃入眾籌平臺的專用賬戶,而不是將資金劃入權威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如果項目募集成功,由眾籌平臺直接將相應款項劃入或分批劃入項目發起人相應的賬戶;如果募集失敗,則由眾籌平臺負責將募集的款項退給項目投資者。在這種情況下,眾籌平臺和募集資金之間并沒有進行風險隔離,其資金運作的透明度不足。眾籌發起項目一般需要持續一段時間才會募集成功,此期間已經籌集到的資金在眾籌平臺的專用賬戶會產生孳息,其孳息歸屬問題眾籌平臺未進行相關規定。

長期以來,國內的信用體系不完善,在此環境下,眾籌平臺上的創意項目或救助項目的真實性容易遭到質疑。從而會導致好的項目支持率較低或者真正需要救助的項目未能獲得資金。另外在眾籌項目成功募集之后,后期的運行監督機制尚不完善,從而導致投資者不能在規定的時間收到相應的回報。同時不能排除項目發起者惡意詐騙的行為,從而給投資者帶來經濟損失。

3.眾籌項目設計侵權風險

互聯網開啟了侵權活動的方便之門,而且使得侵權活動成本最低化甚至無需支出任何成本。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基本是眾籌平臺關注的核心問題,由于眾籌項目的創意在募集期間極易被剽竊,因此眾籌項目發起人在項目時會更加謹慎,從而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眾籌平臺的快速發展。網絡著作權的立法實踐在為著作權人設定了一系列新型權能的同時,也為侵權行為人施加了相應的新型義務和責任,其中,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設定,同時為侵權行為人設定了禁止從事“未授權網絡傳播行為”的義務和責任。依據這一新型權利和義務關系,任何人意欲通過互聯網、披露、傳播或以其他形式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必須事先經過著作權人的許可,并向其支付報酬,否則即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向著作權人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三、眾籌模式風險防范措施

1.眾籌模式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在具體操作層面上,作為債權類眾籌平臺,應回歸平臺類中介的本質,為投融資雙方提供準確的點對點服務,不得以平臺為資金融資方提供擔保,不得承諾回報,不得為平臺本身募集資金以及不得建立資金池。同時應嚴格審查融資方的信息,嚴防虛假融資信息的。作為股權類眾籌平臺,應加強投資者與融資者資格的嚴格審查,并告知投資者其投資風險。同時,平臺需要對項目融資方的股東信息、產品信息、公司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必要時應實地考察,做好法律、財務等方面的盡職調查。在需求對接上,每次只允許不超過200個投資人看到推介的項目,具體的投資洽談需要在線下以面對面的方式進行。為了避免人員過多和代持造成的問題,對選定的投資人最好采用設立有限合伙企業合投方式進行。

作為獎勵類眾籌平臺,應嚴格審查項目人的信息,相關產品或創意的成熟度,避免虛假信息,同時對融資資金嚴格監管,保證回報產品按約履行,并且眾籌平臺不能為項目發起人提供擔保。對于捐贈類眾籌平臺而言,為了避免上述法律風險的存在,捐贈類眾籌平臺需要嚴格審查項目人資格、公益項目的情況,并且應對募集資金嚴格監管,保證公益類項目??顚S谩?/p>

眾籌各平臺應逐步建立行業自律組織,為整個眾籌行業建立一種自然保護和反應機制,為行業發展中風險事件帶來的負面效應進行及時修正。眾籌行業自律組織的成立和運行、自律公約的出臺將會對眾籌行業的健康發展產生極大的促進作用:一方面可以整合眾籌行業的資源,加強企業間的溝通交流,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協同創新、規范自律;另一方面可以加強與國家金融監管機構及主管部門的對接交流,研究眾籌行業的發展規律,推動制定眾籌行業發展規則和標準,引導行業健康、規范發展。更重要的是,在行業發展初期,行業組織和自律公約是一種積極的探索,可以使行業快速、穩健的發展。

為防范眾籌模式的法律風險,我國監管當局應當適度放松監管,借鑒美國JOBS 法案的良策,切實從融資便利角度出發、以融資方的需求為根本導向進行資本市場法律修改和完善。美國JOBS 法案確立了對眾籌融資的發行豁免條件。JOBS 法案規定,發行人每年最高合計的眾籌融資不超過100萬美元。同時,合格投資者必須滿足以下要求:年收入少于10萬美元的個人累計投資至多為2000美元;年收入超過10萬美元的個人可將其收入的10%用于投資。

2.眾籌模式投資風險防范措施

為防范眾籌模式的投資風險,眾籌平臺應建立風險隔離機制,加強與權威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合作,在項目融資過程中,資金應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風險隔離。從而可以避免眾籌平臺過度占用投資者的資金,使得資金清算獨立、透明。眾籌平臺同時應明確規定平臺項目募集資金孳息的歸屬問題,投資者存放在眾籌平臺上的資金,平臺應對其進行合理監管,其產生的孳息應在發起人、支持者與平臺之間合理分配,而不是僅僅占為己有;另一方面建議與投資者事先針對項目籌資成功之前的資金產生的孳息如何分配達成協議。

眾籌平臺應建立合格投資者制度,從根源上防范投資風險。國內的眾籌平臺應在借鑒國外相對成熟的經驗基礎上,結合國內發展的實際情況,對眾籌投資者資格進行限定。股權類眾籌模式一般應針對投資的上下限和單一融資項目的融資人數方面,進行嚴格界定,一方面可以規避法律風險,另一方面,一旦涉及融資方詐騙,可以使投資者損失最小化,從而減少投資者的投資風險。眾籌平臺同時應加強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對于各類眾籌平臺融資成功的項目應加強后期監督管理,從而使得信息透明,進而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3.眾籌項目設計侵權風險防范措施

首先眾籌項目在發起之前,融資方可以到相關權威的第三方平臺登記備案,通過大眾版權認證中心進行存證,進行數字作品時間認證和多緯度智能認證。一旦發生版權糾紛,可提供初步證據,提高法律證據的有效性,并且能與官方人工登記預防侵權行為相互補充。

其次眾籌項目數字化作品的版權保護可分三步:版權保護的第一步是對訪問網絡資源進行控制。安全訪問控制依賴于鑒別、授權機制和密碼技術的綜合運用。第二步是要對作品進行限制性應用。主要加強相應的版權保護立法,把任何未經授權的生產或拷貝界定為侵犯版權。技術上,用戶的私人密鑰與用戶再現裝置或版權資料結合,使得在沒有私人密鑰的情況下就無法觀看或印刷這些資料。第三步就是將版權信息以無法消除和無法更改的方式組合于多媒體信息中??傊?,訪問控制、限制性使用和版權標記機制可以彼此形成多級版權保護方案。另外由于侵權行為系通過互聯網眾籌平臺實施,對于他人實施的侵權行為,各國立法通過“通知―刪除機制”,鼓勵居于“中間狀態”的眾籌平臺應與著作權人開展雙向合作,以防止侵權活動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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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絡詐騙如何立案范文4

“亮碧思”、“雅歌丹”、“柏格”,三個不同名字標志,然而實質一樣的香薰品牌,由反目成仇的黃樹雄、黃樹立兩兄弟在中國大陸、臺灣、香港、澳門掀起巨浪。近兩年來,“亮碧思”更是在香港、珠三角達到巔峰,甚至有媒體稱被屢次打擊的亮碧思涉嫌傳銷案金額高達70億元人民幣。

在2008年中,抗議亮碧思傳銷的事件不斷升級,香港和珠三角的受害者已經多次走上香港街頭,聲討亮碧思傳銷害人,香港警方亦多次偵查,但由于沒有明確的法規對傳銷進行禁止,至今沒有太多收效?;蛟S,臺灣、澳門對亮碧思的打擊可以給香港警方提供一些經驗。

前世今生

經記者調查發現,亮碧思與過去屢遭打擊的雅歌丹、柏格同出一門,均是由臺灣商人黃樹雄在1995年所拿下的法國品牌Lampe Berger的亞洲權時所衍生而出的產品之一。原來當年在雅歌丹被定義為“非法傳銷”,遭到相關部門嚴查之時,走投無路的黃樹雄干脆“隱退”于幕后,推出了亮碧思品牌香薰,再度打著“法國身份”香薰產品的旗號,繼續開始這個玩轉亞洲的騙局。

據知情人透露,Lampe Berger(亮碧思)香熏確實是法國一知名香熏品牌,1995年之際,香熏在西方大肆流行,旅居法國的黃樹雄看到香薰市場的前景,便從Lampe Berger手上拿下了亞洲權,并讓其六弟黃樹立以Al’gomer(雅歌丹)公司的名義在臺灣進行銷售,而黃樹雄從中只是收傭兩成,雅歌丹香熏由此而得名。

但由于當時臺灣人們對這一外來物品并不了解,加上產品本身重復需求也少,雅歌丹初期的經營并不理想,于是開始轉往香港發展。黃樹立游說香港一位姓蘇的女士,成立了雅歌丹香港國際有限公司,堂而皇之地在香港地區經營。同時將直接銷售轉為傳銷銷售,達到了十分理想的銷售狀況。僅在1年時間內,會員人數就達2000多人。這時候黃樹立對越來越紅火的香港市場十分眼饞,想獨吞這塊市場和利潤,于是開始在貨源方面限制香港公司。不久后雅歌丹香港國際有限公司因為無法長期獲得貨源而被迫關門。

此時黃樹立順理成章地打著同樣旗號進軍香港,并將Lampe Berger與雅歌丹嫁接成“Lampe Berger雅歌丹香薰療法”,很快就獲得巨額利潤。然而令黃樹立沒有想到的是,黃樹雄在看到弟弟的生意日益火紅后,他也不再滿足于兩成的收傭,而是企圖將整個利潤占為己有。不久后,黃樹雄也開始不給弟弟供貨,并逐步搶占黃樹立的已有市場。

即將面臨關門大吉的黃樹立隨后劍走偏鋒,自己搞了一個Belair品牌的香薰產品進行銷售,并在2002年入股伯爵香薰,開始重新在臺灣做起了香薰精油生意。

兄弟鬩墻

“單飛”后的黃氏兄弟盡管都仍舊從事香薰精油行業,但命運卻逐漸產生了巨大的分差。

弟弟黃樹立在建立自己的香薰精油公司后,也曾憑借臺灣日益良好的香薰市場取得過一段時期的成功,然而隨后在臺灣陸續發生的“香薰油爆炸事件”,則讓黃樹立發財的美夢徹底破滅。

2003年臺灣陽光基金會在查看記錄時發現,僅1年時間內就有8位民眾因使用薰香精油被而嚴重燒傷,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只有4歲,最嚴重的受害者燒傷面積達80%。而臺北市消防局火災調查科也指出,近來每年都有4、5件精油爆炸引起火災的案件。同時,澳門方面也傳來因使用不合格香薰造成人員傷亡的消息,薰香精油儼然成為家中的不定時炸彈。

陸續的爆炸案件引起了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在經過調查后發現,這些爆炸案件幾乎都是因為受害者使用雅歌丹、伯爵的薰香精油而造成的。相關部門立即針對雅歌丹、伯爵等香薰精油進行抽檢,發現其中都含有極高比例的醇類。同時,行業權威人士也指出,這些在市場上流行的香薰精油并非正規的產品,僅是一些除臭劑加上化學香料制成而已。這一事件的曝光讓社會各界對黃樹立的香薰有了徹底的抵觸情緒。隨后臺灣高等法院對黃樹立夫妻進行公審,就其夫婦偽造文書、販賣虛假商品等犯罪事實分別判處其夫婦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同時黃樹立在臺灣所采用的“拉人頭”的銷售模式也被定義為非法傳銷,被臺灣有關部門正式取締。

與此同時,在香立操作雅歌丹公司的黃樹雄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波及。隨后他于2000年在香港成立了香港亮碧思集團,換了個全新的旗號來販售柏格薰香精油,繼續采用同樣的原料及運作方式。另外為了自身企業與產品的知名度,黃樹雄還花重金在香港投入大量的宣傳與推廣,據了解,眾多香港、內地兩岸知名藝人也都是柏格的愛好者。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就有數萬兩岸市民加入到亮碧思公司,從事其的香薰精油生意?,F今黃樹雄的事業版圖,已遠遠超過雅歌丹,根據臺灣《天下雜志》的調查,香港亮碧思集團所屬的柏格國際,僅在2003年,光是在臺灣的營業收入就高達28億元。

前途未明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目前亮碧思主要銷售區域僅在香港地區,其原因在于,由于曾經也是銷售區域的澳門、臺灣地區已經先后出臺禁止層壓式傳銷的相關法律,另外內地對直銷傳銷的嚴格界定以及對傳銷的打擊,使得亮碧思在這三個地區必然很難有作為,僅能通過利用香港立法的空隙,在香港區域推廣發展。

近幾年來,香港警方多次接到內地沿海居民的投訴,聲稱其從內地來到香港參與亮碧思香薰精油的投資銷售工作,然而在隨后的會議上發現這所謂的“銷售”在實質上就是內地的傳銷,最終被騙取大量錢財才得以脫身,要求香港部門給予立案調查。同時大量因受騙損失錢財的香港市民也通過網絡開展對亮碧思的聲討,不少受害者更是成立香港“反LB大聯盟”,不斷對外公布有關亮碧思的各類惡行和行騙手段。

香港警察局商業罪案科在接到報案后,也曾就亮碧思進行了相關調查,但因為取證困難以及香港法律自身的因素,在經過調查后,香港警方認定亮碧思公司的經營行為并未違反香港《禁止層壓式推銷法條例》,而無法采取法律措施來對亮碧思進行處理。另外內地部門也因為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法律來制裁如何管理跨國(境)界、跨地區的網絡傳銷等案例,而最終對于市民所投訴的“亮碧思異地詐騙案件”無能為力。

被網絡詐騙如何立案范文5

中國網絡借貸行業在實現“本土化”過程中產生了多種“異化”模式。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缺失,社會征信體系不完善,以及政府監管缺位,導致網絡借貸市場偽劣產品充斥,給行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當前,我國P2P網絡借貸規模和速度全球領先,但制度建設尚不成熟,風險管理技術有待提高。我們需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立足國內發展現狀,一方面完善和提升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同時建立和健全外部監管機制,以促進我國以網絡借貸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實現真正普惠金融。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網絡借貸; 風險管理; 金融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09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5)11004008

一、前言

網絡借貸為許多不能從銀行和其他信貸機構獲取資金的融資者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2007年6月,中國第一家網絡借貸平臺上線運營,隨后,網絡借貸在全國范圍內快速發展,2012年之后更是以驚人速度增長。截至 2014 年 12 月底,我國活躍網絡借貸平臺達1 942 家,累計交易額達3 058億元。

數據來源于網貸天眼。

收稿日期:20150718

作者簡介:

黃國平(1970-),男, 安徽潛山人,研究員,博士,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普惠金融創新與評價項目主任,主要從事金融風險與資產定價方向研究。Email:huangguoping@vipsinacom

由于各國制度和環境不同,網絡借貸在各國發展模式也不相同。當前,我國網絡借貸在借鑒英美等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演變出多種“中國特色”的運營模式,產生了很大程度“異化”,內部風險管理和外部監管變得更加復雜。如何對我國快速發展的網絡借貸行業進行有效的管理與監管,已成為理論和實踐上關注的重點和熱點。

Hulme和Collette以Zopa平臺為案例分析了網絡借貸的信任機制設計以及相關風險管理和控制問題,認為“社區觀念”是一種降低網絡信貸中信息不對稱,有效進行風險管理的重要機制。Herzenstein等、Pope和Sydnor認為,由于網絡借貸平臺是由投資者而非平臺確定借款人是否值得信賴,因而更容易出現借款人利用虛假信息騙取借款情況。Freedman和Jin通過對Prosper數據分析表明,當前網絡借貸市場中投資人并不能有效利用公開信息,但他們表現較強的學習能力,分析能力不斷提高。研究結果還顯示,違約引起的信用評級下降存在滯后效應,而利率水平受評級影響要大于違約行為本身。Lin等[5]研究也表明,借款者的信用等級、信用卡數量、借款歷史以及借款用途等對于利率水平和借款額度具有顯著的影響。Lee和Lee研究韓國案例發現,從眾行為、信息不對稱及由此產生的道德風險是導致韓國網絡借貸中信用風險嚴重的重要因素。Iyer等研究了社會資本對于網絡借貸的影響,認為社會資本可以提升信用識別能力,影響借款者的貸款可獲得性和利率水平。Everett證明了分組對風險識別的有效性,有助于降低借款人的違約率,這說明尤努斯小額信貸理論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依然有效。

國外這一領域研究主要基于歐美發達的資本市場,較少關注諸如中國這類新興資本市場情況。中國特殊的制度環境導致了網絡借貸在中國產生了“異化”,這也決定了我們不能簡單套用國外相關的研究結論。李鈞[9]認為,我國網絡借貸中存在的主要風險包括技術風險、異化風險、監管缺位風險、擔保與關聯風險、法律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財務風險等。廖理等[10]借助“人人貸”網絡借貸平臺的數據實證研究表明,非完全市場化的利率部分反映了借款人的違約風險,但仍有相當高比例的違約風險未被反映在利率當中。市場中投資者是比較聰明的,他們能夠借助借款人的公開信息識別相同利率背后所包含的不同違約風險,說明我國信貸市場中的投資者具有良好的風險判斷能力,這為利率市場化提供了良好基礎。王會娟和廖理認為我國網絡借貸平臺的信用認證機制能夠揭示信用風險,緩解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但評級指標的單一性會導致風險揭示作用局限性。為此,應豐富和完善多層次認證指標,規范線下信用認證方式,加強政府對網絡借貸平臺信用認證機制監管。

至于網絡借貸監管方面研究,GAO向美國國會提交的報告分析了美國兩大P2P網絡平臺Prosper和Lending Club的運作模式,認為分頭監管模式與統一監管模式各有利弊。相對于傳統金融體系,網絡借貸產生了兩種主要風險,即信息真實性和違約貸款的可追索性。Davis和Gelpern[13]、Paul[14]等關于英美P2P 網絡借貸平臺監管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積極成果。國內關于網絡借貸監管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國際先進經驗的介紹和借鑒方面,同時,根據國內網絡借貸行業的監管現狀提出相應的監管政策和建議 [15-17]。黃震等[18]比較了英美兩國P2P的監管法規和監管架構,結合我國國情和P2P行業發展現狀,認為當前我國P2P監管的思路應該是劃出監管紅線,鼓勵創新為主,可重點參照英國實踐,以行業自律與國家立法相互補充,逐步完善監管的法律規范,明確監管機構和重點,完善P2P平臺退出機制。周正清[19]在分析和比較英美P2P網絡借貸監管改革的基礎上,提出了關于我國P2P網絡借貸監管的政策建議,認為我國P2P網絡借貸監管要明確監管職責,設立合理準入門檻。同時,加強資金安全保護,完善平臺信息披露,明確披露范圍,嚴格披露流程。

網絡借貸作為一種互聯網金融創新與傳統金融既有共性又有不同,必須在創新環境下尋找更為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風險的手段與工具,才能保證這種創新性金融服務更為透明和高效,實現真正普惠金融和陽光化發展。

二、P2P網絡借貸“異化”的風險與環境成因

1我國P2P網絡借貸“異化”的風險成因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不斷發展,我國網絡信貸在“本土化”過程中水土不服現象凸顯,模式“異化”,風險復雜。

2011 年 9 月份貝爾創投涉嫌詐騙投資人 三百多萬元,成為國內首家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的 P2P 融資平臺。2012 年 12 月 21 日,優易網負責人卷款逾2 000萬元跑路,受害人達64人。2013年有七十多家P2P平臺涉嫌詐騙或者跑路。2014年以來,P2P網貸更是涉嫌非法吸儲、詐騙、倒閉、跑路等惡性事件頻發。其中影響較大的倒閉平臺有國臨創投、錢海創投、旺旺貸、網金寶、科訊網等。2014年6月,北京網金寶和融信寶P2P網貸平臺跑路事件,打破了北京等大城市P2P網貸平臺不會跑路的神話。投資人、借款人和借貸平臺構成了網絡借貸的參與主體。借貸平臺、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第三方支付和擔保公司構成網絡借貸業務的支持平臺。參與主體角色不同,其參與平臺借貸和交易過程所面臨風險類型和特征亦各有差異。金融風險無論其風險來源還是表現形式各異,都可以歸結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法律合規風險。

根據《巴塞爾協議II》的操作風險分類方法,操作風險包括以下七種事件類型:一是內部欺詐。故意欺騙,盜用財產或違反規則、法律和公司政策的行為。二是外部欺詐。第三方故意欺騙,盜用財產或違反法律的行為。三是雇員活動和工作場所安全。由個人傷害賠償金支付或差別及歧視事件引起的違反雇員健康或安全相關法律和協議的行為。四是客戶、產品和業務活動。無意或由于疏忽沒能履行對特定客戶的專業職責,或者由于產品的性質或設計產生類似結果。五是實物資產的損壞。自然災害或其他事件造成的實物資產損失或損壞。六是業務中斷和系統錯誤。業務的意外中斷或系統出現錯誤。七是行政、交付和過程管理:由于與交易方的關系而產生的交易過程錯誤或過程管理不善。顯而易見,這一定義將法律含在內,但排除了策略風險和信譽風險。本文在此根據我國P2P發展現狀,旨在強調法律、合規和監管的重要性,將法律合規風險作為主要風險單獨列出。在此,我們從不同參與人角度對他們面臨的各種風險及其成因進行歸并和總結。如表1所示。

2我國P2P網絡借貸“異化”的環境成因

我國網絡借貸發展具有典型“異化”特征,風險也更加復雜,究其原因:

詳細內容可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揚教授在2014年10月11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和新華社聯合舉辦的“首屆中國網貸行業發展與評價”研討會上的致辭發言。

一是征信體系和市場環境不完善。當前,我國網絡借貸行業尚未建立統一征信和審核系統,信息不能互聯互通。由于行業競爭加劇,規則缺失,國內某些平臺為了吸引投資者進行不切實際的剛性承諾。對于多數平臺而言,即使建立(或引入第三方)合格擔保公司進行擔保,也可能因杠桿過高和關聯交易蘊含巨大風險,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

二是組織結構和交易機制上的缺陷與漏洞。良好的組織結構和交易機制是網絡信貸業務健康發展的核心,組織結構和交易機制設計不合理會導致投資人的信用判斷出現失誤。在監管缺位的環境中,平臺普遍存在利用組織和機制設計漏洞的機會和動力,有的甚至人為進行騙貸活動,走入歧途。

三是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的不足和簡單化。當前,國內大部分平臺風險管理仍然停留在線下征信、合規檢查等簡單化手段上,沒有建立動態風險評估系統,實施量化風險管理。盡管目前多數平臺風險管理有事前信用審核機制、事后風險賠償機制,但手段單一,且缺乏事中控制。借款人在借款期間一旦發生危機事件,平臺無法及時知曉,特別是對可能發生的欺詐行為更是無能為力。

四是IT和信息安全方面的不可靠與無保障。網絡借貸平臺依托于互聯網運營,網絡中充滿安全隱患因素,如果有黑客對資金流動信息進行任何篡改,都會給投資人和平臺帶來巨大損失。目前,國內大多數平臺自身仍然缺乏核心技術,極易遭受不法分子和黑客攻擊。

五是監管主體不到位和法律體系不完備。目前,我國對網絡借貸的定義、準入等幾乎處于立法空白境地,涉及到的法律、法規為數不多。

這些為數不多的法律法規包括《合同法》、《民法通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等。根據這些法律和規定界定,網絡借貸活動屬于民間借貸,平臺借款利率一旦超過了基準利率的4倍,投資人無法受到法律保護。另外,與借貸平臺迅速發展不相匹配的是監管主體一直處于不到位狀態,這導致我國很多平臺出于生存本能,游走于法律邊緣,出現各種諸如非法集資、高利貸業務等邊緣性業務模式。監管缺位也對那些真正從事網絡借貸業務,致力于促進網絡借貸發展的企業和個人造成很大傷害,導致市場中“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發生。

三、網絡借貸主要“異化”模式的風險識別與分析

我國網絡借貸在現有信用環境和法律制度下,“異化”出四種基本模式,即純粹信息中介平臺模式、混合信用中介平臺模式、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和債權轉讓模式。對投資者(出借人)而言,在不同的平臺模式下,其投資和交易承擔的來自于平臺和借款人風險類型和大小也有所差異。我們從投資者的角度,對其進行討論和分析。

第一,純粹信息中介平臺模式風險識別與分析。純粹信息中介平臺模式本身沒有資金介入借貸雙方,僅向雙方提供一個信息交互平臺,平臺不承擔違約責任,風險由出借人(投資者)承擔。盡管純粹信息中介平臺不直接參與交易過程,然而,平臺的中介角色決定其承擔著對借款人進行風險甄別的責任和義務。通常,網絡借貸平臺面對的借款人是中低收入人群或小微企業,大多數貸款無抵押、無擔保?;ヂ摼W金融的產生使人們寄希望于通過大數據技術來提高小額信貸風險管理和度量水平,這需要時間來進行數據積累和完善技術。純粹信息中介平臺模式中,投資者承擔的主要風險包括借款人違約風險,平臺因IT系統、操作流程、資金托管和結算等方面原因引起的技術和操作風險,以及環境和競爭所帶來的市場風險。

第二,混合信用中介平臺模式風險識別與分析?;旌闲庞弥薪槠脚_模式深度介入借貸雙方活動,向出借人提供本金(或本金和利息)保證。迫于競爭壓力,目前國內多數平臺,通過建立各種機制,對出借人提供本金和利息保證:一是建立保證金機制為投資人可能違約損失提供補償。然而,目前大部分平臺既沒有明確說明保證金來源、規模和使用情況,也沒有相應的損失評估機制。二是組建(或引入)擔保機構來承擔擔保業務。在這種情況下,平臺由于引入或提供了擔保服務,已不是純粹性中介通道?;旌闲庞弥薪槟J较?,平臺直接參與借貸雙方的交易活動中,投資者除了承擔純粹信息中介平臺模式下的各種風險之外,還可能面臨平臺本身經營帶來的諸如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旌闲庞弥薪槠脚_模式中,某些參與擔保業務的平臺存在擔保和杠桿率不匹配引發的各類問題。有些涉及擔保的貸款余額超出10倍杠桿率要求,尤其以自有資金為投資者提供本息擔保的平臺,已涉嫌違規違法。另外,平臺的拆標行為所導致的期限錯配和金額錯配的情況,也有可能引發流動性風險。

第三,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風險識別與分析。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平臺將原本不流通信貸資產通過證券化方式轉換成為可流通證券。該模式利用互聯網經營模式突破了傳統金融機構的監管,較好地滿足小微企業借款需求,同時,投資人也比較認同這種由金融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形式。在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中,參與網絡借貸業務的擔保機構(或小額貸款公司)將其擔保產品(或信貸資產)通過網絡銷售給投資者,繞過了監管部門嚴格監管,成了事實上的監管套利。由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平臺與擔保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存在關聯關系,甚至平臺本身就是由擔保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創立的,一旦關聯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出現業務上問題和危機,平臺不可避免會受到牽連。與混合信用中介平臺模式類似,在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中,平臺拆標行為導致的期限錯配和金額錯配可能引發流動性風險。

第四,債權轉讓模式風險識別與分析。在債權轉讓模式下,第三方先行放貸,然后通過平臺將債權轉讓給投資者,平臺和專業放貸人不可分割,實質上充當了金融機構的角色。 根據現有相關規定,放貸人的債權轉讓行為本身并不違法,但是,債權是否先于轉讓形成在實務中很難確定,倘若平臺有先吸收存款再發放貸款行為,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債權轉讓模式中,如果出現債權轉讓非基于真實債權,或債權轉讓先于債權形成,或同一債權重復轉讓等情形,則存在非法集資的風險。在債權轉讓模式中,平臺和放貸人事實上成為一體,使得債權評估、交易、資息等業務都在相同控制人操控下完成,因而,無法保證投資人利益不受侵害。由于存在期限錯配和金額錯配,放貸人必須將一定數額資金留在賬戶里以避免發生流動性風險。放貸人提供資金的數額與債權轉讓速度有關:轉讓速度越快,資金數額越少;反之越多。網絡借貸模式及投資者風險識別與分析如表2所示。

四、網絡借貸風險管理與監管體系的建設和完善

國際主流網絡借貸平臺都有諸如完善征信體系、優秀客戶粘性和科學定價機制等核心競爭力。例如,英國 Zopa 平臺擁有對借款人能力風險和意愿風險進行綜合評估的信用評級系統;美國Lending Club 競爭優勢在于其擁有降低貸款時間和運營成本的風險評估和度量模型。

Lending Club 高層在 2013 互聯網金融峰會中表示,該平臺的運營成本能夠控制在一般商業銀行運營成本的一半以內,這主要緣于其前期風險控制模型的精確性、高適用性等有效地降低了貸款審批時間,從而降低了運營成本。

學習和借鑒它們的先進經驗和理念,對中國網絡借貸健康發展具有積極啟示意義:一是構建網絡信貸等互聯金融動態量化風險管理和度量技術,完善網絡借貸的評級(評分)系統,這既是平臺核心競爭力重要體現,也是投資者自主選擇投資產品的前提;二是加強平臺合規管理,提升包括公司治理、平臺運營、業務數據等信息披露水平。

目前,我國網絡借貸與英美等國家在行業監管、市場發展、征信體系等方面存在明顯差距(如表3所示)。隨著平臺的倒閉潮和跑路潮的出現,政府和行業監管部門陸續出臺了一些法規文件,以規范行業行為,促進健康發展。如圖1所示。

我國網絡借貸的監管問題已經擺上議事日程,在實踐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

第一,平臺缺乏統一監管標準。在當前多部門多頭監管體系下,由于缺乏統一標準,平臺公司設立時所登記的信息與實際經營相背離,導致情況不明,事實不清,缺少實質性審核要求。

第二,平臺缺乏統計標準和監測指標體系。建立和完善網絡借貸統計標準和監測指標不僅有助于行業整體發展,而且也有利于國家從宏觀層面考察社會的資金松緊程度,提高宏觀調控效率。

第三,平臺缺乏信息披露監督機制。信息披露機制缺失不僅導致投資人無法辨識平臺及標的優劣,也使得平臺“跑路”倒閉查處困難。

第四,行業平臺征信標準缺失、范圍不廣。當前,網絡借貸行業已經出現幾個具有相對影響力的行業內征信系統,但涵蓋面有限,格式標準和數據內容也不統一。

我國網絡借貸在2013年底劃歸銀監會監管之后,監管細則何時落地一直成為關注焦點。決策層明確指出,網絡借貸的普惠金融功能作為傳統金融的有益補充,定位于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同時,避免監管過于嚴苛,以便為創新保留發展空間。如表4所示。

五、結論

P2P 網絡借貸的興起,在歐美發達國家本質上是源于征信體系與互聯網技術完善和進步。成熟征信體系使得線上信用審核與貸款利率確定成為可能,互聯網技術進步為實現信貸審批自動化和降低信息成本提供了可行手段。我國網絡借貸高速發展的重要動因在于突破“金融抑制”的動力。網絡借貸平臺以金融創新名義進行 “監管套利”,從事類商業銀行業務,從而“異化”衍變出具有典型中國特色的網絡借貸模式,所蘊含的風險也更加復雜。面對經濟下行壓力,經濟結構正處于調整的階段,在“互聯網+”戰略指導下,作為互聯網金融行業典型代表,網絡借貸仍然保持快速發展勢頭,但增速放緩,行業自身進入凈化洗牌期。一方面,諸多行業領先平臺加快引進風險信用分析及決策管理技術,旨在提升平臺的風險管理和控制能力,節省人工審閱成本,提升審批效率;另一方面,問題平臺情況逐月越演越烈,每況愈下。之前,面對各種良莠不齊的互聯網金融創新,監管上秉承的是“放水養魚,寬容有度”態度。2015年新年伊始,銀監會機構調整中,明確了P2P網絡借貸行業將由普惠金融部進行管轄。至此,監管主體正式就位,監管政策和規則亦開始出臺。 2015年7月《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指導意見》的出臺,為管控平臺風險,實施具體監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指明方向。當前,我國網絡借貸規模和速度處于世界前列,但制度建設尚不成熟,存在嚴重且復雜的風險隱患。為此,我們需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立足國內發展現狀,完善和提升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同時建立和健全外部監管機制,以促進我國以網絡借貸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實現真正的普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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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絡詐騙如何立案范文6

一、我國金融風險的現狀

1、金融效率遞減

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的銀行業還無法與西方發達國家的銀行業相抗衡。隨著外資銀行的紛紛搶灘,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放開,我國銀行業面對的挑戰將更艱巨。一方面國內人民幣業務的蛋糕將與外資銀行分享,另一方面外匯國際結算業務將逐步被擁有人才、技術、資金優勢的外資銀行所壟斷。如果按照目前流行的說法,20%的客戶擁有80%的存款,那么外資銀行只要搞定20%的客戶,就能在我國資金市場上呼風喚雨,這并不是天方夜譚。把炒得沸沸揚揚的“愛立信事件”和美國花旗銀行在中國分支機構對小額存款收費這兩件事連起來看,外資銀行的競爭是有備而來,目標非常明確。對中資銀行來說,“引狼入室”已成定局,如何“與狼共舞”靠自身的努力,求生存、求發展才是燃眉之急。

2、信貸資產質量差

我國銀行業信貸資產質量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偏高的不良資產率正困擾著金融業的發展。20__年,國務院為強化對金融業的監管工作,將監管職能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成立了銀監會。近期,中國人民銀行與銀監委重拳迭出,一是連下三道銀行令,反洗錢;二是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大局初定。成立農村商業銀行也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加強全體聯合,提高農商行整體抗風險能力的處置意圖已十分明朗。

無論是站在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還是站在某一單一金融機構自身發展的需要角度看,加強對金融業的風險管理,提高資產質量是一件刻不容緩的大事。結合我國金融業的實際,需要在盤活存量、放活增量上下工夫。就微觀經濟而言,關鍵要健全銀行風險防范的預警機制,杜絕不良貸款的“超生”。

二、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風險防范的預警機制?

建立有效的銀行風險防范的預警機制,是指建立銀行風險防范的識別機制、銀行風險防范的分析機制。

(一)建立銀行風險防范的識別機制

風險識別是一種實踐。更多的是憑識別者的判斷能力、識別手段和經驗總結。建立銀行風險防范的識別機制,目的是為了認識風險。

宏觀的風險,由于我們所處位置的局限性,事實上很難把握。結合我們自己的工作實際,風險識別應側重于微觀風險的識別,風險識別的關鍵是抓好兩方面工作。

1、建立較完善的信貸檔案

“信貸檔案是銀行發放、管理、收回貸款這一完整過程的真實記錄,是進行貸款管理的必備資料?!眳⒄諊H金融機構的做法,結合自身實際,較完善的信貸檔案應包括:(1)基本情況。(2)財務狀況。(3)擔保抵押文件。(4)分析報告。(5)備忘錄。根據人民銀行的監管要求,所有企業貸款和大額個人貸款均需實行一廠一檔管理,盡可能完善。特別是農村商業銀行,現在又在搞信用村鎮建設,發放信用貸款,對千家萬戶的農民也應一一摸底登記,否則,信用貸款的風險就無法有效控制。這是建立風險識別機制的基礎。而要真正建立較完善的信貸檔案,關鍵靠信貸人員自身的努力。如要建立一個企業信貸檔案,就是腿勤、手勤、腦勤。和工辦、稅務、工商等部門經常保持聯系,看企業是否依法納稅,是否已吊銷營業執照,是否還生產正常;對其競爭對手合作伙伴,以及住所地的村(居)干部要加強聯系,以了解其人品和誠信狀況;對其自身要經常聯系,正面了解,必要時深入車間,就產供銷情況進行現場解剖,并按季寫出分析報告。

2、關注早期預警信號

通過早期預警信號的識別,有助于發現和預測貸款的現有問題和發展趨勢,來確定貸款的按期足額償還的可能程度。早期預警信號很多,主要有:(1)財務不健全。(2)三項資金占用不合理。(3)財務狀況不良。(4)營銷網絡不健全。(5)企業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社會聲譽敗壞,等等。企業早期預警信號的出現有時是單一的、也有時是集中性發生;有時是短期的,馬上會調整過來;也有時是中長期的。它沒有固定的模式,也不能像測算股票一樣繪制“k線圖”,而只能靠管理者自身時時關注和把握,客觀、冷靜地判斷、分析早期預警信號、這是建立風險識別機制的關鍵。

(二)建立風險防范的分析機制

在銀行風險防范的事前預警中,銀行風險分析是核心。銀行風險分析具體包括財務分析和非財務分析兩方面。建立風險防范的分析機制,目的是為了把握風險。

1、財務分析。根據會計分析的要求,財務分析的指標主要有盈利比率、效率比率、杠桿比率、流動比率四個。財務分析成功的關鍵是獲取企業真實的、全面的、準確的報表。但遺憾的是我國一些企業在這方面信用極差。部分企業備有應付財稅、銀行、工辦的三套不同的對外報表。本身就是一本糊涂賬。這就使我們對企業的財務分析缺乏現實基礎。為此盡管我國相繼出臺了《會計法》、《審計法》、《統計法》等,卻管不住一雙弄虛作假的手。這既有國民素質問題,也有法制的不健全問題,更有管理的不到位問題,等等。所以,對企業的財務分析,還需多張報表共同分析。

財務分析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必不可少的;財務分析指標不是孤立的、僵化的,而是一個系統的綜合指標。通過財務分析,我們才能對企業有比較真實、準確的了解。

2、非財務因素分析。按照西方商業銀行的觀點,非財務因素主要是指借款人的行業風險因素 、經營風險因素、管理風險因素、自然社會因素以及銀行的信貸管理等因素。

(1)行業風險分析

每個企業都處在某一特定行業中,將面對同一行業基本一致的風險。一般可以從借款人行業的成本結構、成長期、產品的經濟周期性和替代性、行業的盈利性、經濟技術環境的影響、對其他行業的依賴程度以及有關法律政策對該行業的影響程度等幾個方面來分析借款人所處行業的基本狀況和發展趨勢,并由此判斷借款人的基本風險。

(2)經營風險分析

可從借款人的經營規模、發展階段、產品單一或多樣、經營策略等方面了解借款人的總體特征,分析其產品情況和市場份額以及采購、生產、銷售等環節的風險因素,來判斷借款人的自身經營風險。對企業而言,這個過程是最復雜的,也是最根本的。如果說行業分析是群體分析,那么經營風險分析則是個體分析。通過它可以直接分析具體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和經營風險程度。

(3)管理風險分析

主要是通過對借款人的組織形式、管理層素質和對風險的控制能力、經營管理作風等方面來考察借款人的管理風險。在中國一般對客戶重在物的風險分析,特別是客戶的主要財務、信用指標的考查;西方許多國家銀行對一般客戶重在人的風險分析,特別是法人代表的“人品”分析。事實上,人是最能動的因素,忽視人的管理而只重視物的管理,其管理效率是令人懷疑的,這也是造成中國特色的信用危機的根源之一。通過管理風險分析,我們可以準確地把握企業興衰的脈搏。

作為金融機構,密切關注開戶企業的管理,并不時督導開戶企業加強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很有必要。

(4)信貸管理風險分析

實踐證明,一些貸款不能及時、完整地收回,其原因并不完全在借款人一方,金融機構對貸款缺乏有效的管理與控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有必要對金融機構信貸管理進行風險分析。

①違反法律、法規發放貸款。

這些貸款由于在法律上得不到充分保護,具有先天不足。如上階段金融機構搞的福利貸款損失慘重。吃了幾條魚,發了幾張煤氣票,結果貸款被“套牢”。這是變相抬高利率發放所造成的。還有上階段,有些金融機構片面強調存款立社,為了突擊拉存款,甚至為了月末、季末的一夜瀟灑,不惜泡大戶,貸款累大戶,結果雞飛蛋打。這是不正常競爭引起的違規操作。

②缺乏有效的貸款監督。

這是可能造成貸款被挪用和資金使用不當的主要原因。如有的貸款被挪用于歸還其他債權人的貸款,或未經銀行同意將回籠資金投入炒房地產、炒股票、期貨等另一高風險的交易中去。特別是以貸還貸現象事實上相當普遍,這將對擔保合同的有效性直接構成威脅。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企業貸款的以貸還貸率占40%左右,如果企業普遍性經營不善,合同糾紛將會把我國金融機構拖垮;又如貸款資金被挪用更是防不勝防。圈地熱和房地產業“發燒”目前最引人關注。

③對到期貸款催收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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