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杠桿的基本原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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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杠桿的基本原理范文1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對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完善和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科學地設置財務管理最優目標,對于研究財務管理理論,確定資本的最優結構,有效地指導財務管理實踐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為此,筆者根據個人的學習與思考,決定從確定財務管理的最優目標出發,分析財務管理最優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與資本結構的關系,并運用資本結構的計量指標(財務杠桿利益),對我國企業的經營狀祝進行分析研究。

一、財務管理的最優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

財務管理目標,是在特定的理財環境中。通過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所要達到的目的。比較具有代表性的財務管理目標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企業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根據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并通過關于財務管理目標的幾種主要觀點的比較,筆者認為企業價值最大化應作為財務管理的最優目標。企業價值是指企業全部資產的市場價值。企業價值不同于利潤,利潤只是新創造價值的一部分,而企業價值不僅包含了新創造的價值,還包含了潛在或預期的獲利能力。由財務管理的基本原理可知,報酬與風險是呈比例變動的,所獲得的報酬越大,所冒的風險也就越大。而風險的增加又會影響到企業的生存狀況和獲利能力。因此,企業的價值只有在其報酬與風險達到較好的均衡時才能達到最大。

以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其理由主要有:以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彌補了利潤最大化的不足,如果以利潤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一方面,沒有考慮企業所創造的利潤與投入資本之間的關系,不利于不同資本規模的企業或同一企業不同時期之間的比較;另一方面,它沒有考慮時間價值和風險價值,取得的同一利潤額所用的時間不同,其價值不同,承擔的風險也可能不同。如果以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還可能會忽視產品開發、生產安全、履行社會責任等工作,導致企業短期行為的發生。進行財務管理就是要權衡報酬與風險的得失,實現二者的最佳平衡,使企業價值最大。以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可以將企業取得的報酬按時間價值進行計量,考慮了報酬與風險的關系,使企業的當前收益與未來收益都對企業價值產生影響.有效地避免企業短期行為的發生。

另外。以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更符合我國國情。在我國,有人認為應將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因為經濟效益是指投入與產出的關系,即以一定限度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限度的收益。這是一個比利潤更廣義的概念。它是三類量化指標的綜合:一是以資本、成本、利潤的絕對數及相對數表示的價值指標;二是以產量、質量、市場份額等表示的實物量指標;三是以勞動生產率、資產利潤率、保值增值率等表示的效率指標。并認為第一類指標反映的是企業現實的贏利水平,第二類、第三類指標反映的是企業潛在的贏利水平或未來的增值能力,因此該指標在利潤中加入了時間因素,可以認為該指標考慮了時間價值和風險價值。筆者認為,由于反映企業贏利水平的利潤指標是按照權責發生制計算的,并沒有考慮時間價值。這種認為潛在的贏利能力或未來增值能力反映了時間價值的觀點在理論上是缺乏依據的,在實踐上也是難以計量的。而以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體現了對經濟效益的深層次認識,不僅考慮了風險與報酬的關系,還將影響企業財務管理活動及各利益關系人的關系協調,使企業所有者、債權人、職工和政府都能夠在企業價值的增長中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滿足,從而使企業財務管理和經濟效益均進入良性循環狀態。因此.企業價值最大化應是財務管理的最優目標。

二、衡量資本結構的重要指標――財務杠桿利益

財務杠桿的基本原理范文2

 

關鍵詞:價值確認 價值分離 預期價值法

一、可轉換債券價值確認方法研究綜述 

 

近年來全球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規模已超過了5000億美元。但可轉換債券潛在權益價值的確認計量問題尚未解決。美國會計職業界至今仍然按照APB第14號意見書將可轉換債券確認為債務(直接債務法)。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2003年修訂的國際會計準則(IAS)第32號要求可轉換債券分別確認為債務和權益(分離債務法),并建議了兩種方法:一是負債部分以債券本金和利息的現值計量,發行債務總值減去債務確認價值即為權益價值,這與美國早期APB第10號意見書的使用的方法一致,即為余額法,通過轉換期權公允價值或用Black-Scholes等期權定價模型計算得出期權價值,再以發行債務總值減去期權價值作為債務價值。國際會計準則(IAS)第32號后,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把可轉換債券雙重性質問題的解決提到了議事日程。2004年,FASB再次著手研究可轉換債券的債務與權益問題,委員會明顯傾向于按照債券現值和嵌入期權價值將可轉換債券分開處理,這類似于第10號APB意見書和第32號國際會計準則(IAS)。我國在2006年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中,關于可轉換債券處理體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思想,即在初始確認時將可轉換債券發行收入分解成債務和期權價值進行會計處理。 

在Marcelle等(2005)提出的預期價值法之前,學術界對可轉換債券初始價值確認計量進行了一定探討,但多數是檢驗現代期權理論對可轉換債券的影響。Vigeland(1982)較早注意到期權理論可以應用到轉換的可能性和轉換的時間選擇上。King(1984)為可轉換債券計算了潛在權益的期權價值。這種“潛在權益”從債務中扣除加到了權益中,并用于財務比率的計算中。而可轉換債券代表的股數等于“權益價值”除以現行股價。King認為可轉換債券權益的價值就是期權的價值,并假定可轉換債券的債務價值就是直接債務的價值,事實上這種情況僅在可轉換債券沒有轉換情況下出現。Gaumnim andThompson(1987)通過回歸分析研究了可轉換債券價格如何隨著其內在權益價格的變化而變化的問題。但這些研究并沒有將可轉換債券是否轉換的“可選擇性”在會計處理中加以反映,直到2005年,MarcelleandLAnn提出預期價值法,才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二、預期價值法基本原理及其應用 

 

(一)預期價值法的基本原理 預期價值法認為可轉換債券內含的期權既不是債務也不是權益,在標的股票市場價格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它既可能產生權益又可能產生負債。如果債券被轉換,債券的本金則不用償還,而只需支付持有者持有期間的利息;如果債券不被轉換,發行者則需支付持有者全部本金及利息。因此債務的預期價值的大小取決于轉股的可能性的大小。在一定的轉換概率下,債務的預期價值等于直接債券價值(本金和利息現值)與利息現值以轉換可能性為權數的加權平均數。與此相對應,權益的預期價值則由債券發行總價減去預期債務價值得到。這一做法也是分離法,但它沒有像IAS32那樣以直接債券價值代替債務價值,而是在考慮了轉股的可能性基礎上,在發行當日或之后,動態地對可轉換債券的發行總價進行分離確認負債和權益的價值,以建立一種公司債務、權益、財務杠桿以及每股盈余的動態經濟觀,這正是它的價值所在。預期價值法建立在債務和權益的價值將隨著可轉換債券的壽命周期而變化的財務理論基礎上,認為對于期權類型的金融工具,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化和距離到期時間的長短都會影響可轉換債券以及相應權益和債務的價值。因此,在預期價值法下,必須重算轉換股份的預期數量、債務的預期價值和權益的預期價值,并分析其對債務、權益、財務杠桿和EPS的影響。具體方法如下:(1)預期轉換股數。金融分析家們在計算EPS時把預期的轉換股數計入總股份,而預期股數取決于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可能性的大小。假設n為潛在股數,為轉換的可能性,預期股數則為n(p)。(2)債務預期價值。直接債務的價值常常被視為可轉換債券債務部分的價值,它是以市場利率為折現率將債券本金和利息進行折現。其實這種情況只有在債券預期沒有轉換而本金和利息需被100%償還時才適用。這就是說可轉換債券有三種可能:一是全部被轉換,此時可轉換債券在到期轉換日只需支付到期前利息;二是全部不轉換,此時可轉換債券在到期轉換日需將債券本金加利息支付給投資者,但實務中更多的是第三種情況,既可能轉換又有可能不轉換,假設這種可能性為p,則按預期價值法計算的債務的預期價值等于直接債務價值(假定不轉換時的應付額)和利息(假如債券到期轉換應付額)以轉換可能性為權數的加權平均數,即:債務的預期價值=(1-p)*直接債券價值+利息現值*p。借助于這一公式可以發現,在p為100%時,可轉換債券全部轉換,其債務預期價值僅為全部轉換前所付利息的現值;當p為零時,即可轉換債券預期未轉換時,債券的預期價值即為直接債券價值;如果可轉換債券有p的可能性轉換,則有(1-p)的可能性不轉換,債務的預期價值會小于直接債務的價值。可轉換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可能性越大,債務部分的預期價值就越低。(3)權益的預期價值。權益的預期價值可以通過兩種途徑計算:一是余額計算法??赊D換債券的總價值等于預期債務價值和預期權益價值之和,因此權益的預期價值等于總價值減去預期債務價值;二是期權定價模型計算法。在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中,期權價值是權益預期價值(現值)與行權成本預期價值(現值)之差,那么權益預期價值則是期權價值和行權成本預期價值之和。如果行權成本用公允的市場利率折現,則與余額計算法計算結果相同。在股份、債務、權益預期價值的計算中,轉換的可能性是一個關鍵因素。如果債券沒有其他諸如發行者贖回等嵌入期權,而且僅在到期轉換條件下,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可用于計算轉換的可能性,即N(d2)在Black-Scholes模型代表在行權日獲利期權的可能性,如果投資者是理性的,N(d2)則代表轉換的可能性。如果可轉換債券允許到期前行權或者為誘導轉換允許發行者贖回債券,可以使用美式期權定價方法。這些可選擇的期權計價方法提供了每個轉換日轉換的可能性,這些可能性可用來計算預期的債務和復雜期權的價值。 

財務杠桿的基本原理范文3

近年來全球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規模已超過了5000億美元。但可轉換債券潛在權益價值的確認計量問題尚未解決。美國會計職業界至今仍然按照APB第14號意見書將可轉換債券確認為債務(直接債務法)。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2003年修訂的國際會計準則(IAS)第32號要求可轉換債券分別確認為債務和權益(分離債務法),并建議了兩種方法:一是負債部分以債券本金和利息的現值計量,發行債務總值減去債務確認價值即為權益價值,這與美國早期APB第10號意見書的使用的方法一致,即為余額法,通過轉換期權公允價值或用Black-Scholes等期權定價模型計算得出期權價值,再以發行債務總值減去期權價值作為債務價值。國際會計準則(IAS)第32號后,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把可轉換債券雙重性質問題的解決提到了議事日程。2004年,FASB再次著手研究可轉換債券的債務與權益問題,委員會明顯傾向于按照債券現值和嵌入期權價值將可轉換債券分開處理,這類似于第10號APB意見書和第32號國際會計準則(IAS)。我國在2006年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中,關于可轉換債券處理體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思想,即在初始確認時將可轉換債券發行收入分解成債務和期權價值進行會計處理。

在Marcelle等(2005)提出的預期價值法之前,學術界對可轉換債券初始價值確認計量進行了一定探討,但多數是檢驗現代期權理論對可轉換債券的影響。Vigeland(1982)較早注意到期權理論可以應用到轉換的可能性和轉換的時間選擇上。King(1984)為可轉換債券計算了潛在權益的期權價值。這種“潛在權益”從債務中扣除加到了權益中,并用于財務比率的計算中。而可轉換債券代表的股數等于“權益價值”除以現行股價。King認為可轉換債券權益的價值就是期權的價值,并假定可轉換債券的債務價值就是直接債務的價值,事實上這種情況僅在可轉換債券沒有轉換情況下出現。GaumnimandThompson(1987)通過回歸分析研究了可轉換債券價格如何隨著其內在權益價格的變化而變化的問題。但這些研究并沒有將可轉換債券是否轉換的“可選擇性”在會計處理中加以反映,直到2005年,MarcelleandLAnn提出預期價值法,才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二、預期價值法基本原理及其應用

(一)預期價值法的基本原理預期價值法認為可轉換債券內含的期權既不是債務也不是權益,在標的股票市場價格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它既可能產生權益又可能產生負債。如果債券被轉換,債券的本金則不用償還,而只需支付持有者持有期間的利息;如果債券不被轉換,發行者則需支付持有者全部本金及利息。因此債務的預期價值的大小取決于轉股的可能性的大小。在一定的轉換概率下,債務的預期價值等于直接債券價值(本金和利息現值)與利息現值以轉換可能性為權數的加權平均數。與此相對應,權益的預期價值則由債券發行總價減去預期債務價值得到。這一做法也是分離法,但它沒有像IAS32那樣以直接債券價值代替債務價值,而是在考慮了轉股的可能性基礎上,在發行當日或之后,動態地對可轉換債券的發行總價進行分離確認負債和權益的價值,以建立一種公司債務、權益、財務杠桿以及每股盈余的動態經濟觀,這正是它的價值所在。預期價值法建立在債務和權益的價值將隨著可轉換債券的壽命周期而變化的財務理論基礎上,認為對于期權類型的金融工具,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化和距離到期時間的長短都會影響可轉換債券以及相應權益和債務的價值。因此,在預期價值法下,必須重算轉換股份的預期數量、債務的預期價值和權益的預期價值,并分析其對債務、權益、財務杠桿和EPS的影響。具體方法如下:(1)預期轉換股數。金融分析家們在計算EPS時把預期的轉換股數計入總股份,而預期股數取決于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可能性的大小。假設n為潛在股數,為轉換的可能性,預期股數則為n(p)。(2)債務預期價值。直接債務的價值常常被視為可轉換債券債務部分的價值,它是以市場利率為折現率將債券本金和利息進行折現。其實這種情況只有在債券預期沒有轉換而本金和利息需被100%償還時才適用。這就是說可轉換債券有三種可能:一是全部被轉換,此時可轉換債券在到期轉換日只需支付到期前利息;二是全部不轉換,此時可轉換債券在到期轉換日需將債券本金加利息支付給投資者,但實務中更多的是第三種情況,既可能轉換又有可能不轉換,假設這種可能性為p,則按預期價值法計算的債務的預期價值等于直接債務價值(假定不轉換時的應付額)和利息(假如債券到期轉換應付額)以轉換可能性為權數的加權平均數,即:債務的預期價值=(1-p)*直接債券價值+利息現值*p。借助于這一公式可以發現,在p為100%時,可轉換債券全部轉換,其債務預期價值僅為全部轉換前所付利息的現值;當p為零時,即可轉換債券預期未轉換時,債券的預期價值即為直接債券價值;如果可轉換債券有p的可能性轉換,則有(1-p)的可能性不轉換,債務的預期價值會小于直接債務的價值??赊D換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可能性越大,債務部分的預期價值就越低。(3)權益的預期價值。權益的預期價值可以通過兩種途徑計算:一是余額計算法??赊D換債券的總價值等于預期債務價值和預期權益價值之和,因此權益的預期價值等于總價值減去預期債務價值;二是期權定價模型計算法。在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中,期權價值是權益預期價值(現值)與行權成本預期價值(現值)之差,那么權益預期價值則是期權價值和行權成本預期價值之和。如果行權成本用公允的市場利率折現,則與余額計算法計算結果相同。在股份、債務、權益預期價值的計算中,轉換的可能性是一個關鍵因素。如果債券沒有其他諸如發行者贖回等嵌入期權,而且僅在到期轉換條件下,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可用于計算轉換的可能性,即N(d2)在Black-Scholes模型代表在行權日獲利期權的可能性,如果投資者是理性的,N(d2)則代表轉換的可能性。如果可轉換債券允許到期前行權或者為誘導轉換允許發行者贖回債券,可以使用美式期權定價方法。這些可選擇的期權計價方法提供了每個轉換日轉換的可能性,這些可能性可用來計算預期的債務和復雜期權的價值。

(二)預期價值法示例ABC公司發行5年期面值100(百萬)元可轉換債券。一般利率8%,由于含有期權,所以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于正常利率5.5%,僅為2.5%。每張1000元的債券可以轉換成40股普通股,發行者不能贖回?,F行股價20元。股票未含股利,預期價格波動約35%,無風險利率3%。為了簡化,假設發行者不能贖回可轉換債券;除了轉換特征的買入期權沒有其他嵌入期權;歐式期權;行權日即為到期日。這些假設使該例可以直接使用Black-Scholes模型,而且更易反映其他嵌入期權、行權的跨度或隨著時間變化的行權價格。具體計算結果和過程如下:(1)收集整理公司基本信息。(表1)詳細列示了公司的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嵌入期權和原有資本結構的基本資料。公司以面值發行5年期利率2.5%的可轉換債券,低于正常8%利率,因為可轉換債券含有期權。每張100元債券中含有4份期權,每份期權價值通過Black-scholes模型和第2欄中的參數計算得出為5.58,4份共有22.29元期權價值。對于不含期權的2.5%的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的可轉換債券的真正價值是77.70元。(2)美國現行債務法與預期價值法下EPS的對比分析。(表2)將目前GAAP把可轉換債券作為一般債務處理的方法與預期價值法(EV法)進行對比分析,說明兩種方法稀釋股份和稀釋EPS的影響過程。盡管可轉換債券可轉換為4000000股,但因為轉換的可能性0.3142,所以第2欄中預期股數應為1256800股(4000000*0.3142)。EV法稀釋了大約8%。相比較,按照GAAP規定稀釋了27%。因此EV法下的稀釋率相對較小。為分析對稀釋EPS的影響,使用轉換發行部分的利息調整稅后凈收益。如果在EV法下使用相同的盈余,稀釋的EPS則為1.02(16256800/16500000),這是—種反稀釋作用。(表2)的第2欄顯示的EV法下的凈收益是只將有可能轉換部分債務的稅后利息加回到凈利中。因此EV法下稀釋EFS應是0.95(15500/16256800),而GAAP現行制度下計算的稀釋EPS是0.87(16500000/19000000),這相對低估了EPS。(3)現行美國債務法、國際會計準則分離債務法和預期價值法下財務杠桿的對比分析。(表3)對比分析了現行美國債務法、國際會計準則分離債務法和預期價值法對財務杠桿的影響。在預期價值法下預期權益價值為43.5(百萬)元,為分離債務法得出的預期價值僅為22.3(百萬)元,只是預期價值法計算權益價值的一半,而現行GAAP不考慮預期權益價值。這種對預期權益價值估算的不同,導致EV法、分離債務法和GAAP下的債務權益比不同,分別為1.04、1.17和1.33。由于按照GAAP可轉換債券不含有權益價值,因此計算的債務權益比最低。顯然現行GAAP的做法實際上比EV法高估了債務權益之比。三、預期價值法的改進

與以前可轉換債券初始價值確認方法相比,預期價值法引入了轉換可能性概念,而且隨著標的股票市場價格的變化,債務的預期價值、權益的預期價值都在變化,因此這種動態理念是該方法創新之處。但該方法在反映可轉換債券經濟實質等方面仍可做進一步研究。實際上可轉換公司債券是兼有債性、股性和轉換期權的混合物,但三種特性不一定所有時間都同時出現,也就是說有時表現為債性,有時表現為股性,有時表現為債性和股性同時并存,但不論那一種情況,只要可轉換債券未轉換就一直含有期權。因此,可以對預期價值法做一定的改進,使這三種可能在可轉換債券價值確認方法上加以體現。(1)可轉換債券到期一張都未轉換成功。這種情況下可轉換債券則以債性為主,但比一般債券多了一種轉換權利(盡管未轉成),故其發行收益應分解為持有期間本金和利息現值加轉換期權價值。用公式表示則為:可轉換債券發行收益=應確認的債務價值+應確認的期權價值。其中,應確認債務價值=直接債券價值=債券到期本金現值+持有期間利息現值;應確認的期權價值=可轉換債券發行收益-應確認的債務價值。(2)可轉換債券到期全部轉換。這種情況下可轉換債券則以股性為主,持有者用持有債券可以在規定期限換回價值相當的股票。故其發行收益應等于持有到期按轉換價轉換的股票和轉換期權價值之和。用公式表示則為:可轉換債券發行收益=應確認的股權價值+應確認的期權價值。其中,應確認的股權價值=直接股權價值=到期轉換股票價值的現值;應確認的期權價值=可轉換債券發行收益-應確認的股權價值。(3)持有債券轉換的可能性為一定概率。假定持有債券轉換的可能性為p,則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p的可能性轉換為股票,即具有股性;同時也有(1-p)的可能性未轉換,即具有債性。此時可轉換債券發行收益體現為其債務價值、股權價值和轉換期權價值之和。用公式表示則為:可轉換債券發行收益=應確認的債務價值+應確認的股權價值+應確認的期權價值。其中,應確認的債務價值=(1-p)*債券到期本金和利息現值;應確認的股權價值=P*到期轉換股票價值的現值;應確認的期權價值=可轉換債券發行收益-(應確認的債務價值+應確認的股權價值)

上述方法是對預期價值法的改進。改進方法將可轉換債券完全轉換情況下的價值界定為到期轉換股票價值的現值與股權所含期權價值之和,而不是預期價值法中的利息現值。這是因為在完全轉換狀態下,現在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價值足以使持有者在轉換日換回價值相當的標的股票,而不是換回一點利息,此時現在持有的債券價值應等值于將來轉換日換回的股票價值。另外,即使是到期全部轉換為股票,在初始價值中依然含有期權價值,因為當初沒有這種權利,將來債券是不能轉換成股票的。在可轉換債券未轉換情況下,未轉換并不代表債券價值中不含轉換期權價值,而是含有的期權價值沒有條件去實現,但這并不否認轉換期權價值的存在。由于在以上這些方面的理解不同,使得在轉換概率為p時,對可轉換債券債務、股權和期權的價值確認產生很在差異,從而對公司的債務權益比等產生很大影響。因此,在改進的預期價值法下,前例ABC公司可轉換債券計算如下:應確認的債務價值=(1-0.3142)*77.70=-53.29(百萬)元;應確認的股權價值=0.3142*68.10=21.40(百萬)元;應確認的期權價值為25.31(百萬)元。此時,ABC公司的債務總值為353.29(百萬),權益總值為346.78(百萬),因此債務權益之比則為1.02,比未改進前預期價值法的債務權益比更低。

四、結論

財務杠桿的基本原理范文4

關鍵詞:財務管理;實踐教學;網絡與多媒體教學

財務管理課程是面向經濟與管理類各專業開設的專業必修課,是一門實踐性和技能性很強的綜合性課程,一般作為會計學專業的專業核心課和經濟與管理類各專業中非會計專業的選修課。從理論角度講,財務管理涵蓋經濟管理、金融、會計、稅收、經濟法規、數學、統計等相關學科的知識,涉及到大量的數學模型和計算。從實踐角度講,財務管理需要全面了解企業管理基礎知識的基本理論,要求學生有很強的實踐能力,具備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在教學實踐中,財務管理知識的枯燥與晦澀讓大多數學生望而生畏。如何能夠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使他們掌握財務管理的基礎理論和基本方法、培養其創新能力與實踐能力,是一個需要研究和探討的問題。

一、教學目標差異化

財務管理作為綜合性非常強的交叉學科,有自己的理論和方法體系,同時又跨越經濟管理、金融、會計、稅收、經濟法規、數學、統計等相關學科的知識,涉及籌資決策、投資決策、利潤分配決策、財務分析等方面,內容多而繁雜,理論性與務實性比較強。在目前大學的課程體系設置中,很多專業都設置了這門課程,有些作為專業必修課,有些作為選修課。相當多的學生認為財務管理內容又多又雜,不容易掌握,也談不上對這些知識靈活運用和綜合掌握,更不用說運用有關理論和方法去解決實際中存在的問題了。面對這種情況,如果要求所有的學生都能掌握財務管理知識,并能靈活應用,這顯然是不大現實的。這樣就忽視了不同專業、不同知識儲備的學生的差異性。在教學中,正視這種差異性,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首先,財務管理教學應引導學生樹立理財理念。這門課程不僅幫助將來從事財務管理相關工作的學生走入企業順利而有效地開展財務活動、實現財務管理目標,更能夠幫助學生在生活中樹立新的理財觀念,以適應日益復雜的現實挑戰。理財活動成效如何,主要取決于人的知識和智慧以及人的努力程度。因此,在教學中要讓理財觀念深入學生思想,無論做出任何決策,都要考慮到時間和風險的價值,以及成本與費用比這些理財的基本觀念,從而做出科學的決策。

其次,對于不同知識儲備的學生,要體現出差異化。對于基礎較好的學生,使他們在這門課程的學習中獲得成就感。引導培養他們的創新意識以及自主學習的習慣,能夠搜集資料進行實驗或實踐,發現問題、思考問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充實和豐富自己的知識和能力。在這個過程當中,掌握本課程的知識體系,并能靈活運用財務管理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而對于那些知識儲備不夠的學生來說,應強調他們在這門課程學習中的參與性,和一個比較愉快的學習體驗過程。簡而言之,就是通過這門課程的學習,掌握基本的理財觀念和獲得快樂的參與體現。每一個學生,都能在財務管理的學習過程中找到自己的感興趣的地方,獲得樂趣。

二、教學內容實用化和生活化

對很多學生來說,很少有人有過工作經驗,根本沒有對企業或公司日常財務管理活動的感性和理性認識。財務管理這門課程涉及到很多公式、模型,理論性很強。為了使學生更好地掌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就必須在教學過程中列舉一些通俗易懂又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經濟現象,使學生認識到,這門課程距離他們并不遙遠。講到時間與風險時,舉“朝三暮四”的例子;講到財務杠桿效應時舉“借雞生蛋”的例子;講到現金流入量中的現金節約額時,舉“某人買同樣商品時比別人少花錢”的例子等。

除了理解這些概念和理論,實用性也是很重要的,很多學生往往會有一些疑問,現在學習到的這些知識究竟是不是有用的問題,特別是很多學生將來并不從事財務管理的相關工作。對教師來說,激發學生的興趣,讓他們充分地意識到,財務管理的實用性是很強的,可以廣泛應用于我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在講到時間與風險的價值時,為了讓學生樹立時間與風險的觀念時,可以引入“朝三暮四”的例子,然后讓學生討論“朝三暮四的猴子”究竟是聰明的還是愚蠢的,再引申到工資是每月月初發放還是月末發放好,引導學生一步步的思考,意識到時間和風險都是有價值的,從而樹立理財的基本理念,并能將這些理念應用到日后的理財決策中,諸如,按揭貸款、養老儲蓄等等。

三、教學手段多媒體化

傳統的財務管理教學中,大多采用的是講授法,以教師為中心、以黑板和粉筆為工具、注重教學內容的講解與呈現。財務管理課程教學涉及的表格、數字、公式較多,運用多媒體教學,通過文本、聲音、圖畫、動畫和視頻錄像等手段,可以把許多文字表達不清楚的內容進行靜態和動態相互轉化,把真實的教學內容形象生動地予以反映,使課堂教學有聲有色,讓學生不但了解教學的整個過程,而且對教學的重點和難點可以重復播放、延長停留的時間,很大程度上可以克服傳統教學方法中呆板的說教活動和文字表述,向學生展現形象、直觀和具體的情境,以達到增強教學效果、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

以財務杠桿教學為例,在傳統教學模式下,學生對于滿篇的公式和數字感到枯燥、很難理解由于固定成本、利息這類固定費用的存在。固定成本的存在,產量的小幅變化使得息稅前利潤更大幅度的變化,這是經營杠桿發揮作用;由于利息的存在,息稅前利潤小幅的變化使得每股利潤更大幅度的變化,這是財務杠桿發揮作用。在授課的時候,采用多媒體教學,就可以用蹺蹺板來形象展示杠桿作用。通過動畫形式,蹺蹺板一頭是產量,另一頭是息稅前利潤,支點是固定成本的杠桿,支點靠近產量一端,然后讓杠桿動起來,這樣,產量小幅的變化,杠桿的另外一頭息稅前利潤就會以更大幅度的變化,財務杠桿也是如此。通過這種形式,學生可以更好地理解經營杠桿和財務杠桿的聯動作用,這是傳統的教學模式無法達到的效果。

四、教學體系網絡化

在傳統的教學中,課堂是教師與學生進行教學活動的場所,課堂教學具有很強的時間約束性和空間限制特點。離開課堂就幾乎不能再繼續組織教學。網絡教學是傳統教育教學方法的一個有益補充。網絡的開放優勢,為學生充分發揮主體自主學習,加強協同學習和學習交流提供了條件。運用網絡教學方法,可以提供靈活的學習時間和廣泛的學習空間。學生在課余時間利用網絡學習,這為學習能力強的學生深入學習和學習能力差一點的學生補充學習提供了條件和機會。

相對傳統教育,教師是網絡教學的組織者,同時也是參與者。教師可以把專業課程中的部分內容以網絡課程、專題學習網站等網絡媒體的形式呈現,由教師設計學習任務,學生通過網絡自主學習完成任務,并及時反饋給教師。運用網絡平臺,更容易為學生的學習設置探究的情境,建立探究的氛圍。學生自己去獲取知識,自己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在探究中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學生的學習交流活動,可以通過網絡的聊天、論壇和留言本等多種方式來實現。借助網絡的無時空限制、開放、互動等優勢,網絡教學更適用于情景教學法、任務驅動教學法、學生自主學習及教師網上答疑與交流等教學方法。

此外,網絡信息幾乎不受容量的限制。采用網絡輔助教學,學生不僅能接觸書本教材的內容,而且可以廣泛地接觸教材以外的學習資源,利用網絡環境可以為學生提供豐富的學習資源,不僅內容量豐富,而且學習資源的形式也豐富。

參考文獻:

[1] 李素英.對財務管理實踐教學的思考[J].財會研究,2006,(5).

財務杠桿的基本原理范文5

關鍵詞:財務風險;風險評價;風險管理;AHP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10-0163-02

1 層次分析法

層次分析法(AHP)是美國著名運籌學家、匹茲堡大學教授薩蒂在上世紀70年代初提出的。它是處理多目標、多準則、多因素、多層次的復雜問題,可進行定性與定量系統分析、決策分析、綜合評價的一種方法。

1.1 層次分析法的基本思路

層次分析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將所要分析的問題層次化,根據問題的性質和所要達到的總目標,將問題分解為不同的組成因素,并按照這些因素間的相互影響以及隸屬關系以不同層次進行組合,形成一個多層次分析結構模型,最后將該問題歸結為最低層相對最高層的比較優劣的排序問題。由AHP基本原理可以看出,它可以通過建立層次分析模型,將復雜的難于定性分析的問題轉化為簡捷明晰的定量分析問題。

1.2 層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驟

1.2.1 建立層次結構模型

在深入分析所面臨的問題之后,其中所包含的因素劃分為不同層次,包括目標層、準則層、方案層等,用框圖形式說明層次的遞階結構與因素的從屬關系。當某個層次包含的因素較多時(如超過9個),可將該層次進一步劃分為若干子層次。

1.2.2 構造判斷矩陣

判斷矩陣元素的值反映了人們對各因素相對重要性(或優劣、偏好、強度等)的認識,一般采用1-9及其倒數的標度方法。當相互比較因素的重要性能夠用具有實際意義的比值說明時,判斷矩陣相應元素的值則可以取這個比值。

1.2.3 層次單排序及其一致性檢驗

層次單排序的主要過程是,將判斷矩陣A的特征問題AW=λmaxW的特征向量W規一化為同一層次相應因素對于上層次某因素相對重要性的排序權值。為進行層次單排序(或判斷矩陣)的一致性檢驗,需要計算一致指標Ci=λmax-nn-1。當隨機一致性比率Cr=Ci/RI<0.10時認為層次單排序的結果滿足一致性,否則需要調整判斷矩陣的元素取值。其中修正值RI為平均隨機一致性指標,如表1。

1.2.5 層次總排序的一致性檢驗

這一步驟也是從高到低逐層進行的。如果B層次某些因素對于Aj單排序的一致性指標為CI=∑mj=1ajcij,相應的平均隨機一致性指標為C則B層次總排序隨機一致性比率為:CR=CI/RI類似地,當CR<0.10時,認為層次總排序結果具有滿意的一致性,否則需要重新調整判斷矩陣的元素取值。

2 建筑企業財務風險評價模型

2.1 財務風險評價指標層次結構模型

模型研究最終確定的指標體系包括一級指標5個,二級指標9個。他們分別是盈利能力、償債能力、資金管理能力、成長能力及現金能力,他們構成了AHP分析中的準則層。二級指標9個,他們分別是主營業務利潤率、凈資金利潤率、總資金利潤率,資金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總資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固定資產周轉率,總資金增長率、留存收益總資產比,經營現金流動負債比經營現金總資產能比。財務風險評價指標的層次結構如圖1所示。

2.2 判斷矩陣的構造和處理

利用專家咨詢構造兩兩比較判斷矩陣,再求矩陣向量和特征根,并進行一致性檢驗,得到各指標的相對權重,然后進行逐層的排序,最后得到總排序,即測評體系中的一級指標權重和項目權重。通過具體計算,我們得到描述建筑企業財務風險準則層的權重值,即支付能力T1= 0.22,償債能力T2=0.20,資金管理能力T3=0.24,成長能力T4=0.15,現金能力T5=0.19。由于0.22+0.20+0.24+0.15+0.19=1,故不需要進行歸一化處理。

根據AHP原理對判斷矩陣進行計算得出層次總排序,并進行一致性檢驗。如果CR>0.10時,認為層次總排序結果不具有滿意的一致性,需要重新調整判斷矩陣的元素取值直到具有滿意的一致性為止。最終得出企業的風險評級值,為風險分析和風險管理提供依據。

3 模型的應用

下面以中國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例,闡述財務風險評價模型的應用方法。該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山東省建筑業的骨干企業,是具有對外經營權的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該公司主要從事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及各類綜合性項目的設計、開發與施工。公司成立十幾年來,經營業績良好,在同行業中的知名度和綜合實力逐步提高,1997年5月進行了股份制改造。

3.1 財務風險水平的評價

為便于分析公司的風險水平及風險因素,根據1996~2006年該公司財務報表和同期中國統計年鑒,計算了該公司的九項財務指標。將數據輸入建筑企業財務風險評價模型計算分別得出該公司風險評價值(0.56)和同期建筑業的風險評價值(0.87)。

3.2 風險管理措施

針對以上風險因素,建議公司采取以下風險管理措施:

(1)憑借自己優良的信用,繼續爭取金融機構更大的支持,擴大融資渠道,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

(2)加強內部管理,吸收國外企業先進的管理經驗,提高管理水平,使公司在形成了較大的生產能力后獲取預期的高額利潤。

(3)建立投資組合,分散投資風險,采用BOT方式承包工程并進行綜臺開發,這既可帶來長期穩定的收入,也可避免市場波動風險。

(4)將其大量營運資金用于短期投資,如進行安全性好、流動性高的國債回購業務,在保證公司償債能力的前提下,增強其盈利能力。

(5)加強應收賬款管理,權衡盈利性和風險性,合理確定應收賬款投資額。

4 結論

本文在AHP層次分析法的基礎上,全面分析建筑企業財務風險產生的影響因素,根據風險來源特點構建了建筑企業財務風險評價模型。案例結果表明,模型不但能準確反映風險評價中的不確定性,而且能為企業提供科學的決策。

參考文獻

[1]李秀華.企業風險管理研究[D].哈爾濱:哈爾濱建筑大學,1999.

財務杠桿的基本原理范文6

【關鍵詞】私募證券基金;VaR計算;可變均值;t分布

一、引言

自2004年陽光私募產品“赤子之心”發行以來,私募證券基金“陽光化”的進程不斷加快,私募產品也越來越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認可,但是由于私募基金具有對沖操作、高財務杠桿、“黑箱操作”、配套法律缺失等特點,其風險相較于其他金融機構和金融工具要更為顯著,因此對私募基金的風險管理尤為必要。本文就將運用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中最常使用的VaR方法來測度中國私募證券基金的市場風險,并找出最優的VaR測度方法。

二、VaR基本原理

VaR(Value-at-Risk:風險價值)是指在一定的置信度下,在一定的持有期內的最大可能損失。在實踐中最常用的VaR算法是方差―協方差方法,在這種方法下,通常假設幾何收益率(以下收益率均指幾何收益率),其中Pt為t期價格指數,根據VaR定義,在置信度(1-c)下,有P(rt

但是一種更為一般化的情形是假設收益率的變化是一個均值和方差都可變的隨機過程,假設t期收益率的均值為,標準差為,則對 P(rt

三、實證分析

(一)數據選取

為衡量中國私募證券基金行業的系統性收益與風險,這里選取融智?中國對沖基金指數作為數據分析對象。融智?中國對沖基金指數基期確定為2006年12月31日,基點指數為1000,以后每月一次,從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共72次,可以計算出這72個月的幾何收益率,我們就將對收益率數據進行分析。

(二)數據檢驗

用Eviews5.0對72個收益率數據進行檢驗。首先進行平穩性檢驗,ADF=-5.5832,PP=-5.4848,兩種檢驗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都拒絕有一個單位根的假設,說明收益率數據平穩。然后進行正態性檢驗,JB=0.3532,伴隨概率P=0.8381,接受正態性假設,但是峰度值統計量K=3.1293,高于正態分布的峰度值3,說明私募基金指數收益率具有一定的尖峰厚尾的特征。再進行相關性檢驗,通過相關系數與偏相關系數圖,可以明顯發現收益率滯后1階和3階的相關性較強,因此對滯后1階和3階進行自回歸,并對殘差進行相關性檢驗,結果發現相關系數與偏相關系數都很快收斂到2倍標準差之內,說明自回歸有效地消除了自相關現象。最后對殘差進行ARCH效應檢驗,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任何階數都接受殘差不存在ARCH效應。

(三)VaR計算

通過自回歸可以得到均值方程:,假設原收益率服從X(,),X表示某一尚未確定分布,則殘差的分布為X(0,),它們的方差相同,由于殘差不存在ARCH效應,所以仍用傳統的時變標準差方法對標準差進行估計,假設殘差序列為εt,對前三個月缺失的殘差以均值0代替,則用公式,可以計算出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標準差。基于以上的正態性檢驗,這里分別假設標準化收益率服從標準正態分布和t分布,則在不同置信度下有相對應的a值,再用公式 VaRt(絕對)=計算出VaR,一共可得60個VaR數據。

(四)返回檢驗

通過以上VaR計算,并比較預測失效個數與失效率,發現在t分布下自由度為7~11能夠較好地模擬風險價值,在90%、95%、97.5%和99%置信度下的失效個數分別為6、4、2、0,失效率分別為10%、6.67%、3.33%、0%,與此同時,在正態分布下,相對應的失效個數為6、4、4、2,失效率為10%、6.67%、6.67%、3.33%。相比較而言,基于t分布的計算更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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