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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集市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煤礦工程施工 項目管理 優化辦法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3-0072-01
煤礦工程項目施工資金主要投入在建設礦井、土建工程、采購與安裝生產設備等方面,其中礦井建設、土建工程建設、設備采購的總資金投入,可以占據煤礦工程項目造價的八成以上,因此這三項工程是煤礦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這三項工程的項目管理,主要是在設計環節、優化質量管理等方面,以此優化項目管理。
一、煤礦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現狀
煤礦工程施工面臨著安全管理、成本控制、質量控制等方面的挑戰,部分煤礦企業采取的分開管理模式,這樣的管理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著煤礦工程質量的安全評價,使安全評價不夠全面,而大部分煤礦企業自身缺乏工程項目管理的能力,通常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交由一些監理單位負責質量監管工作。
(二)施工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煤礦工程施工項目管理工作中,施工安全問題是主要問題,主要分為主觀安全問題與客觀安全問題。其中就客觀安全問題而言,因為煤礦工程施工需要大量技術人員,煤礦工程施工對技術人員的維修水平、技能水平的要求較高,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技術人員嚴重缺乏,加之煤礦工程施工勞動強度比較大,所以施工安全問題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就主觀安全問題而言,因為施工人員、管理人員對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所以在實際工作中,極易引發安全問題。煤礦建設企業在施工費用、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合同等管理方面,缺少組織協調部門,造成管理混亂局面,使得施工成本增加、資源配置不科學。
二、優化煤礦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具體措施
(一)優化基礎施工建設管理
煤礦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中,可以采取降低成本的方法,實現企業的最高效益,通過建立總經理負責管理機制,針對施工工程預算、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等方面,做好組織、協調工作,保證項目施工可以有序的開展,進而提高煤礦工程的質量。
強化基礎建設管理的具體方法:優化配置施工生產要素,按照煤礦工程施工對生產要素的具體要求,科學合理的安排生產要素,實現生產要素的最佳組合,在煤礦工程的實際施工中,要提高資源的利用率,采取動態化施工管理方法,根據施工項目的具體要求,合理的組織并協調生產要素,提高生產要素的流動效率,防止出現浪費生產資料的情況,降低工程施工的成本。
(二)構建煤礦工程施工管理體系
煤礦工程施工項目管理,首要任務是建立科學的技術管理體系,施工技術在施工項目管理中占據著重要地位,在構建技術管理體系時,要充分的考慮煤礦的地質條件,開展技術性活動,進而達到煤礦施工的最終目的。在施工項目管理中,要保證施工方案的合理性、科學性,同時優化施工工藝。構建社會體系,工程項目負責人要具備較強的政治素養、較強的管理能力,充分發揮管理者的作用,以此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其可以主動發揮自己的能動作用,高效的完成施工工作。
(三)優化項目成本管理
煤礦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中,除了保障工程施工的質量與施工進度外,還要做好項目成本管理,實現資金最大化利用,優化施工項目投資。要積極提倡節約成本的觀念,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基礎上,將提高煤礦工程的經濟效益作為主要目標,在施工的各個環節做好資金的合理控制,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在煤礦工程施工前,要優化好施工設計方案,在施工過程中,要做好施工材料的管理,施工材料占據施工項目總投資成本的比重較大,因此要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基礎上,做好施工材料的優化管理,合理的節約施工成本。同時要明確施工項目管理的基本目標,加強目標設定、目標實施、監督與檢查等環節的控制。認真分析施工項目的具體環節,制定施工應急處理預案,根據以往的施工經驗,將施工中常見的問題設置成質控點,在施工中加以防范,應用施工應急預時,要根據施工實際情況而定,及時做好調整,以解決施工問題為最終目的。實行全面性管理,立足于施工工程整體管理角度,做好人員、設備、施工等的全方位管理。
(四)優化階段性施工項目管理
優化煤礦工程項目管理,不僅要優化項目整體性管理,還需要優化各階段施工項目管理,其中包括建設礦井、土建工程、采購與安裝生產設備等環節,在項目投資階段,要強化可行性論證,主要是利用經濟性手段、技術性手段分析施工項目,科學合理的評估項目施工的風險,最后按照項目分析結構,做投資審核與決策。在確定項目投資后,要針對煤礦工程項目做優化設計。加強各部門的管理工作,將成本控制工作落實到實處,明確各部門所需要承擔的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管理責任,進而實現最優化管理,通過階段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出現安全質量問題,以及合理分配施工資金。
(五)優化施工質量管理
施工質量管理是煤礦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核心,因此項目經理在管理施工項目時,要以保證煤礦施工質量為最終目標,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在施工現場要組織好施工工序,嚴格按照正常的施工工序,有計劃、有組織的開展施工活動,并且協調好施工的各個環節,既要保證各個施工項目之間相互聯系,又要保證施工項目之間互不干擾,同時還要保證煤礦工程施工在規定工期內完成。管理部門需要做好施工技術、施工質量、施工現場等各項管理工作,實現制度化管理。對施工設計中設置的質控點,以及各施工項目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要做好科學的分析,采取預先控制方法,防止出現安全質量問題。
在控制施工進度時,要在施工前對可能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做合理的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合理的縮短施工工期,利用建筑項目管理軟件,不僅可以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還可以科學的管理施工項目,合理的控制施工進度,當某一施工項目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暫時不能繼續施工時,利用項目管理軟件可以科學的分析出可以繼續施工的項目,進而保證施工的進度。
優化施工技術管理,煤礦工程施工技術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就人員因素而言,需要擴大技術人員隊伍,做好人員的技能培訓,提高技術人員的水平。就施工技術裝備而言,煤礦企業需要積極引進先進設備、施工技術等,做好施工圖紙設計,因為施工圖紙是項目施工的主要依據,所以要科學合理的設計圖紙,并且要做好圖紙審查工作,由煤礦工程施工設計部門(或單位)與施工建設部門(或單位)共同審核,對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協商出最佳的解決方案,確保施工項目的質量。
結語:
綜上所述,煤礦工程施工項目優化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各個環節,主要是通過優化施工管理方法,達到保證施工質量,以及節約成本的目的。文中對優化煤礦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具體措施,做了簡單的論述,包括優化項目成本管理、優化階段性施工項目管理、優化施工質量管理等,意在為提高煤礦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效率,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建議。
參考文獻:
城鄉集市管理辦法范文2
第二條凡在本市城鄉集市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集市的食品衛生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設立集市的登記;對集市舉辦者進行管理、監督;對集市場地和上市的食品進行日常衛生檢查;組織集市食品衛生檢查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查驗集市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有關營業證照;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集市的食品衛生監督檢驗工作,主要職責是:進行食品衛生監測、檢驗和技術指導;協助培訓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監督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宣傳食品衛生、營養知識,進行食品衛生評價,公布食品衛生情況;對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并采取控制措施;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實施本規定。
畜、禽的檢疫工作由獸醫檢疫機構負責。
商業、水產、環衛、公安等有關部門應按各自分工,做好工作,切實實施本規定。
第四條集市應當根據食品分類,劃行歸市,分段設攤,合理布局,設置符合衛生標準的水源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保持環境整潔,防止交叉污染。
集市舉辦者應當配備食品衛生檢查人員,負責集市中有關證照的查驗和上市食品的一般衛生檢查以及食品生產經營者個人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在集市經營食品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出售的各類食品,必須清潔衛生,無毒無害,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
(二)肉品、內臟、鱔絲等食品,必須經食品衛生檢查人員查驗,加蓋查驗合格章或者發給合格牌證后,方能出售;
(三)在集市生產經營食品的店、攤,應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營業證照,其中按照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需要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先向衛生行政部門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
(四)在當年十一月至次年四月期間生產經營食用畜禽血的,必須持有獸醫衛生檢驗合格證明,在五月至十月期間生產經營食用畜禽血的,還必須經市衛生行政部門許可。
第六條禁止在集市經營下列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河豚魚、野蘑菇等有毒動植物以及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
(三)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四)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包括野味)肉及其制品;
(五)死的黃鱔、甲魚、烏龜、河蟹、蟛蜞、螯蝦及死的貝殼類水產品;
(六)毛蚶、泥蚶、魁蚶和一礬海蜇、二礬海蜇、咸烤蝦以及未經市衛生行政部門許可生產的醉制或者腌制的蟛蜞、蝦、蟹、泥螺等生食水產品;
(七)腐爛、削皮的瓜果;
(八)使用污穢不潔或者被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容器、包裝材料盛裝的食品;
(九)市衛生行政部門為預防疾病等特殊需要,專門規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十)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食品衛生規定的食品。
第七條因不符合新鮮銷售衛生要求而不能直接銷售的水產、肉類等食品,經食品衛生檢查人員或者食品衛生監督員指導加工后,符合衛生要求的可以出售。
第八條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的,由集市舉辦者制止其出售和轉移,并及時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第九條違反本規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應當負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未按照規定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在集市中生產經營食品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生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并銷毀該食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食品衛生許可證》。
有下列行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生產經營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并銷毀該食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集市內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國家和本市衛生要求的,責令責任者改正,并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規定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致人死亡或者致人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依法追究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收繳罰沒款的,應當出具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財物收據。
罰沒收入按照規定上繳國庫。
第十二條在集市生產經營食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和食品衛生監督員的管理。
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提訟又不履行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和食品衛生監督員執行任務時,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分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和食品衛生監督員應當遵紀守法,秉公辦事。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城鄉集市管理辦法范文3
(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初審
1、能源交通類項目核準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二項:“規范政府核準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準制的范圍,并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墩藴实耐顿Y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準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p>
2、工業類項目核準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二項:“規范政府核準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準制的范圍,并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墩藴实耐顿Y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準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p>
3、城市建設類項目核準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二項:“規范政府核準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準制的范圍,并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墩藴实耐顿Y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準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p>
4、財貿流通類項目核準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二項:“規范政府核準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準制的范圍,并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墩藴实耐顿Y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準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p>
5、社會事業類項目核準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二項:“規范政府核準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準制的范圍,并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墩藴实耐顿Y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準制度,明確核準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
(二)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初審
法律依據:
1、《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二項:“規范政府核準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準制的范圍,并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墩藴实耐顿Y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準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
2、《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2號)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外商購并境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增資等各類外商投資項目的核準?!?/p>
(三)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初審
法律依據:
《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法人(以下稱“投資主體”,及其通過在境外控股的企業或機構,在境外進行的投資(含新建、購并、參股、增資、再投資)項目的核準?!?/p>
二、國家鼓勵發展的內資項目確認初審
法律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辦理內資項目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規劃[**]900號)第一款:“本通知適用于下列符合《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內資項目)的免稅確認工作。具體范圍包括:
(一)國務院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內資項目;
(二)原國家計委和原國家經貿委批準的內資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
(三)按《國家計委關于取消部分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計辦[2001]2440號)規定,由有關單位批準的限額以上內資基本建設項目;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經貿委授權或委托有關單位批準的限額以上內資項目;
(五)國務院授權具有限額以下項目審批權、但無出具免稅確認書資格的有關企業批準的限額以下內資項目;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的其他內資項目?!?/p>
三、內資企業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確認初審
法律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辦理技術改造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確認書>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規劃[**]2105號)第一款:“所有限額以上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包括國務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授權或委托有關單位批準的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確認書》出具工作,均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辦理。
其他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包括有限額以下項目審批權限的國家試點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國家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以下簡稱有關企業集團)審批的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確認書》出具工作,由省級經貿委辦理;地方機構改革后,有關職能已轉入發展改革委的,由省級發展改革委辦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省級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的確認職責不得向下或橫向轉移?!?/p>
四、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確認初審
法律依據:
1、《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
2、《關于落實國務院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計規劃[1998]250號)第二條:“外商投資項目要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國際金融項目(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農業發展基金)貸款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以及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其他項目(包括利用國外商業貸款項目)一律執行《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
五、外資企業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確認初審
法律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辦理技術改造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確認書>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規劃[**]2105號)第一款:“所有限額以上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包括國務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授權或委托有關單位批準的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確認書》出具工作,均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辦理。
其他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包括有限額以下項目審批權限的國家試點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國家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以下簡稱有關企業集團)審批的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確認書》出具工作,由省級經貿委辦理;地方機構改革后,有關職能已轉入發展改革委的,由省級發展改革委辦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省級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的確認職責不得向下或橫向轉移?!?/p>
六、國有土地儲備項目備案初審
法律依據:
《**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土地儲備制度的通知》第一款:“土地儲備的范圍:
(一)應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主要包括:用地單位已經撤銷或者遷移的;破產企業的;舊城改造的;未經原批準機關同意,連續兩年未使用的;土地使用者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土地使用者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開發期限,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土地使用者違反出讓合同規定,依法解除出讓合同的;違法占地建設,依法沒收的;長期閑置荒廢的;市內4區無主的;其他可以依法收回的土地等。
(二)可收購的國有土地。主要包括:因公共利益或政府特殊需要,將出讓的土地使用權作價收購的國有土地。
(三)在企業改制、舊城改造、污染企業外遷,城市規劃調整中可置換的土地。
(四)征用的集體土地和政府代征的土地?!?/p>
七、城市建設類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三項:“健全備案制。對于《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
八、能源交通類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三項:“健全備案制。對于《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p>
九、工業類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三項:“健全備案制。對于《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p>
十、財貿流通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三項:“健全備案制。對于《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p>
十一、社會事業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三項:“健全備案制。對于《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p>
十二、高技術項目(含產業化項目、重大裝備和產業技術開發項目、信息化項目、創新能力項目及其他高技術項目)備案初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第二款第三項:“健全備案制。對于《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p>
十三、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產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產品認定初審
法律依據:
《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青經資源[**]160號)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是指對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優惠政策的企業(分廠、車間)或者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項目的認定。”
《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青經資源[**]160號)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申請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
十四、區內集貿市場開辦、變更、注銷的初審
法律依據:
1、《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國發〔1983〕17號)第三條第二款:“為了協調、組織有關部門管好集市,當地人民政府可根據具體情況,在需要設立基層市場管理委員會的城鄉集市,由集市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鄉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主持,組織工商行政管理、商業、供銷、糧食、公安、稅務、物價、衛生、計量、農業、城建等有關部門建立基層市場管理委員會,監督、檢查有關政策執行情況,規劃市場建設,共同管好市場。”
2、《山東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行使職能,并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集貿市場進行監督管理?!?/p>
3、《**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五條:“開辦集貿市場,開辦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商品流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到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注冊手續?!?/p>
4、《**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集貿市場因變更負責人、遷移、合并、分立、撤銷等,需改變集貿市場登記注冊事項的,開辦者應當在做出相關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登記注冊機關申請變更或注冊登記。”
十五、區屬企業改制(分立、出售、破產、重組)
法律依據:
1、《**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規范發展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試行意見〉的通知》(青政發〔1998〕48號)第五條:“政府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股份合作制企業進行管理。**市市屬中小型企業改為股份合作制的,由**市體改委分別會同**市經委、財委、建委等部門審批;各區、市屬企業改為股份合作制的,分別由各區、市體改部門審批,報**市體改委備案。新設立的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審批,按上述規定執行。”
2、《**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市屬中小型國有工業企業產權出售試行意見的通知》(青政發〔1998〕109號)第二條第五款:“企業提出出售申請和出售協議書,經出售方報市經委初審并下達同意實施產權出售的批復,此批復同時抄送市體改委、外經貿委、財政局、國資局、地稅局、國稅局、人民銀行、土地局、房產局、工商局、勞動局等部門。企業與出售方意見不一致時,可由企業直報市企業改革與組織結構調整領導小組協調解決?!?/p>
3、《**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市屬中小型國有工業企業產權出售試行意見的通知》(青政發〔1998〕109號第七條第三十二款:“市屬集體所有制中小型工業企業、各區、市屬中小型企業,市財貿、建設等系統中小型企業,出售企業產權,可參照本意見執行?!?/p>
城鄉集市管理辦法范文4
一、工商所綜合監管效能監察的內涵
效能監察可分行政效能監察和企業效能監察,行政效能監察是以提高行政效率為中心,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公務員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的行為、能力、運轉狀態、作用效果和社會效益等方面的監督活動,對工商所實施的效能監察屬于行政效能監察范疇。
行政效能監察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行政決策過程,二是行政執行過程,三是行政實施過程。四是行政效率。工商所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自己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工商所主要是在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及上級機關的授權范圍內,對轄區內的市場主體實施監管,因此對工商所綜合監管的效能監察內容,主要是行政執行、行政實施和行政效率。
1、對工商所行政執行過程的效能監察。主要是督查工商所在對市場主體實施綜合監管過程中的行為是否合法、公正、合理,計劃、組織、控制、溝通、協調等行為是否及時有效。按照市場主體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類市場主體經各級登記機關登記注冊后,通過網絡下發到各工商所,各工商所接到這些市場主體的信息后。首先要確認這個市場主體是否在自己的轄區,如果是自己轄區的就認領下來,如果不是就要及時退還到上級局,由上級局重新下發。《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經濟戶口管理辦法》規定,工商所應當自市場主體下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準確地做好市場主體的認領或退還工作。這項工作看似簡單,卻非常重要。如果工商所不能按照要求及時認領屬于自己轄區的市場主體或不及時退回不屬于自己轄區的市場主體,就會使這些市場主體游離于我們監管網絡之外,處于一種無人監管的狀態。依照綜合監管的要求對工商所執行過程的效能監察還有很多內容,如對轄區內市場主體的分類是否準確、重熱點行業標注是否準確清晰、新設市場主體回訪檢查計劃制定是否及時、市場主體因違法行為被處理后是否整改等等。
2、對工商所行政實施過程的效能監察。主要是督查工商所在實施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是否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是否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是否堅持依法辦事,是否盡職盡責、高效廉潔地去完成各項任務。依照綜合監管的要求,工商所對自己轄區內的市場主體監督管理和監督檢查有許多具體內容,一是對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的要求:負責按規定和監管需要對轄區內市場主體組織、實施監督檢查:依法以自己名義或根據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委托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按照《企業登記管理警示制度》、《企業退出督察制度》的規定,對列入警示和推出督察的企業,實施監督管理:對轄區內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查處。二是對市場主體監督檢查:是否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是否按核準的登記事項開展經營活動;流通領域食品、農資、危險化學品經營,以及商標印制、廣告經營、商品交易市場、直銷企業等市場主體是否依法建立和落實有關管理制度。三是其他經營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規定等等。
3、對工商所行政效率的效能監察。主要是督查工商所綜合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督K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經濟戶口管理辦法》中明確了工商所在綜合監管中怎么管和管什么,許多工作內容不僅僅有量的要求,同時還有時間限制。比如對轄區內重熱點行業市場主體,每年至少要檢查一次。對新設立的企業(核發營業執照后六個月內)、警示或年檢中要求實地檢查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期限屆滿的市場主體、行政處罰結案后,提示需要回查的市場主體、有投訴、舉報線索或上級交辦線索的市場主體、商品質量檢驗不合格的市場主體、廣告監測涉嫌違法違規的市場主體等。必須實施檢查。另外。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轄區內的個體工商戶違反《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行為、集市貿易中的經營者違反集市貿易管理法規的行為,實施除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業、暫扣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同時工商所受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書面委托,可以以委托機關名義,對市場主體的違法行為實施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0000元以下、罰款20000元以下種類和幅度范圍的行政處罰。這些都是對工商所效率、效果的督察內容。
二、工商所綜合監管效能監察的形式
工商所按照經濟戶口管理的要求對各類市場主體實施綜合監管,以信息化技術支撐為平臺是一種長效管理的模式,因此對工商所綜合監管的效能監察也應當與之相對應。效能監察可以采取多種多樣的形式。
首先。在效能監察的對象上,可以針對工商所集體。也可以針對工商所個人。對市場主體的屬地管理是以工商所為單位,可以根據工商所在綜合管理中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制定效能監察的內容。工商所為實現綜合管理的各項目標,大都實行網格化管理。即將自己轄區按一定的規律分為若干個網格。每個網格都有專人負責。網格專管員要對自己的管區內所有的市場主體實施監督檢查和監督管理。因此,針對個人的效能監察的內容也是非常豐富的。
其次,在效能監察的方法上,可采取重點監察和年終監察相結合的方法。工商所綜合監管有一定的特點和規律,平時可以針對某一時期、某一項重點工作開展監察。年終再做綜合監察。對重熱點行業管理情況的監察,按照要求在經濟戶口管理信息中屬于重熱點行業的企業要作出特別標注,每年實地檢查不少于一次,年檢和驗照時要重點審查前置許可。我們就可監察工商所對轄區內各類重點、熱點行業的檢查監管情況,重熱點企業標注的準不準確。有無遺漏,對這些企業的前置許可等基本情況是否掌握,實施的檢查有沒有到位。
最后,在效能監察的形式上,可采取平時督查和長期競賽的方法。實施綜合監管有許多工作是基礎性工作,針對這些基礎性工作,可設計一些競賽活動,以推動其扎扎實實的開展。經濟戶口管理信息化后。數據質量非常重要,開展數據質量競賽,比誰的數據及時、準確、完整,誰的數據錯誤率低,就能提升系統的數據質量。在網格管理員中開展監管能手競賽,就能促進管理人員的監管技能。對一些突擊性工作。要及時督察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比如春耕春種季節,開展“紅盾護農”活動。夏季飲料食品市場安全的專項整治等。
三、工商所綜合監管效能監察的原則
工商所對自己轄區內各類市場主體實施綜合監管,涉及的管理對象、管理內容都比較多。因此對工商所開展效能監察,應當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系統性原則。工商所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依法對自己轄區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履行登記注冊和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行政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經濟戶口管理辦法》還規定工商所在實施綜合監管中要執行四個制度、兩個辦法。四個制度是:《企業登記管理警示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警示制度》、《企業退出督察制度》和《企業風險預警制度》。兩個辦法是:《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約束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用聯動監管實施辦法》。面對眾多的制度、辦法,對工商所開展效能監察。必須通盤考慮。效能監察的目的是促進依法行政、履職盡責。要根據綜合監管的體系。系統的設計效能監察事項。
2、針對性原則。效能監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有針對性。綜合監管有其一定的工作特點、規律,要根據這些特點、規律來設計效能監察事項。比如3月底個體工商戶驗照貼花工作結束,6月底企業年檢工作結束??梢葬槍︱炚召N花、年檢工作開展效能監察。
城鄉集市管理辦法范文5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公路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為核心,以優質高效保護路產路權法定職責為重點,通過兩年時間的綜合整治,使全市干線公路(國、省道)和農村公路(縣、鄉、村道)兩側環境,重點是城鄉結合部和城鎮、集市過境路段兩側環境,實現凈化、綠化、美化和亮化目標,優化投資和人居環境,為社會發展,經濟建設,百姓出行提供更好的公路設施保障。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成立*市城鄉公路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公路環境長效治理工作。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王志剛市交通局局長
劉建河市交通局黨委書記、公管站站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譚健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市國土局局長
*市建設局局長
*市規劃局局長
**工商局局長
*市廣電局局長
*市公安局副局長
*市文明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路管理站,劉建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管理職責
(一)市城鄉公路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整治公路體系及工作機制,建立市、鎮、村三級管理機構,監督、檢查、考核落實公路用地建設,規劃控制區管理以及公路違法、違章行為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各鎮(辦事處)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綜合治理工作機構,與各鎮(辦事處)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辦公室合署辦公,具體實施城鄉公路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按照公路養護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做好鄉道、村道的養護及管理工作,與轄區內各村民委員會簽訂責任狀,負責做好干支線公路集鎮段店面標準化、人行道清理及各類廣告清理,取締公路兩側占道攤點和店外經營,限期遷出設置在公路兩側控制區內的馬路市場。
(三)各村民委員會(居委會)要負責所轄地段公路沿線群眾,侵占路面打谷曬糧管護工作,堅決杜絕在公路上出現打谷曬糧,堆放雜物,障礙物等現象。養成自覺愛護公路、保護公路,對損壞公路財產行為,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及時修復公路設施。
(四)市交通局負責加強城鄉公路環境綜合整治的指導工作,根據全市干支線公路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需要,做好縣道、鄉道農村公路管養成本測算,積極籌措農村公路管養資金,按規定管理和統籌使用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公路管理機構和各鎮(辦事處)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公路環境整治和養護工作,檢查養護管理質量,編制和下達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實施計劃,組織協調各鎮(辦事處)人民政府做好農村公路及設施保護和環境整治工作。
市公路管理站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實施對境內國省干線道路和縣道的路政管理和養護工作,認真履行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屬設施職責,維護公路合法權益,加強對轄區內超限車輛的檢查和治理工作,特別要對行駛農村公路超限車輛加大治理力度。同時負責對全市鄉道的路政管理指導工作,對鄉道養護、村道養護管理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
(五)市宣傳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公路環境綜合整治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公路沿線企事業單位、工商業主、小攤小販、居民、車主、業主等相對人熟悉公路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基本能夠做到自覺遵守規定要求,讓社會各界了解公路路政管理的作用,對路政管理工作給予認可理解和支持。
(六)市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查處阻擾、干擾、破壞公路環境綜合整治的各類違法行為,及時制止查處圍攻辱罵毆打公路環境綜合治理執法人員和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及時制止利用公路打谷曬場,堆放作業和設置障礙物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協同交通公路管理部門嚴格查處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禁止的各類行為。
(七)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公路沿線商業網點和集貿市場、汽車維修、廢品收購、水利制品等場所的監管工作。堅決取締公路兩側的無照經營行為,協助各鎮(辦事處)人民政府認真治理好馬路市場。
(八)市建設規劃部門負責公路兩側規劃控制區管理,會同市交通公路管理部門及時查處違法違規建筑行為,認真按照《徐州市國省公路環境管理辦法》抓好落實。
(九)市國土局負責協助做好公路及公路用地產權確認登記工作,及時查處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范圍內違法占地行為等。
(十)市廣電、電信、供電、通訊、自來水及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內設置或埋設設施的產權單位及個人應依法辦理許可手續,經批準后建設的設施,由建設單位負責加強管理和日常維護,確保公路及公路設施安全。
四、實施步驟
全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分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15日)
各鎮(辦事處)、有關單位要按照活動方案,盡快熟悉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研究制定本單位工作計劃,邀請新聞媒體對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刷寫標語,發放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在全市營造綜合治理的濃厚氛圍。
(二)調查摸底和方案確定階段。(2009年5月16日至2009年6月16日)
交通公路部門對照整治規定要求,對全市干支線和農村公路兩則環境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梳理存在問題,與當地鎮(辦事處)人民政府互通資料信息,有針對性地科學規劃和制定整治方案,為實施集中整治做好充分準備。
(三)集中整治階段。(2009年6月17日至2010年7月31日)實施主要內容:
1、整治路容路貌。對路面、路肩、邊坡、標志、標線和綠化進行修整,保障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完好,保持路容路貌整潔、美觀。
2、整治違法建筑。拆除公路兩側未經批準建設的各類違法建筑物和構筑物,明確建筑控制紅線,確保無新增違法建筑。
3、整治違法道口。對非法搭接的道口進行合理歸并、合法處理,并采取交通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無新增違法搭接。
4、整治集貿市場。遷出設置在公路兩側控制區內的馬路集貿市場,保證公路安全暢通。
5、整治占道經營。取締公路兩側占道攤點和店外經營,并引導規范經營,杜絕集鎮段店外經營現象。
6、整治電纜管線。清理未經批準擅自埋設的桿線。已有電纜管線農田段的逐步遷移至路肩以外,集鎮段逐步實行落地處理。
7、整治車輛超限超載和撒漏污染路面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對車輛超限超載和撒漏污染路面進行嚴厲查處,尤其做好農村公路超限超載車輛查堵工作。
8、整治戶外廣告。清理未經批準設立的非交通標志,戶外廣告統一規劃、統一設置,街道沿線經營商鋪統一門頭標志。
9、整治邊坡種植。對公路邊坡上違法種植的農作物進行清理并做好教育工作。
10、整治環境衛生。全面清除公路控制區內堆放的建筑、生活垃圾和麥草堆,杜絕向公路上亂倒生活垃圾行為。
(四)檢查、驗收總結考評階段。(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由市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責任單位參加,成立專門的檢查評比工作組,對各鎮(辦事處)、部委辦局綜合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任務完成好的進行表彰獎勵,對驗收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制定的考核標準總分為100分,低于80分為不合格。(評比標準詳見附件一、二)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鎮(辦事處)主要負責人要充分認識公路環境整治的重要意義,要在我省迎接2010年全國干線公路養護與管理檢查評比中,確保取得好的位次,各單位要將各項目標任務予以細化和量化,落實到村組、落實到人頭、落實到地段、落實到工作對象。
(二)強化宣傳教育。各鎮(辦事處)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加大宣傳力度,使公路環境整治活動深入社會、深入企業、深入群眾、深入人心,贏得群眾的理解和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
城鄉集市管理辦法范文6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路養護機制,規范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保障國家建設資金安全、有效使用,確保工程質量,保證農村公路建設健康有序進行,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充分發揮公路在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辦法》、國務院《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制改革方案》以及《省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暫行辦法所稱農村公路是指按照國家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和部省相關規定建設、經依法驗收合格,有關機構批準認定的縣道、鄉道和村道公路及其所屬的橋梁、隧道、交通工程及附屬設施。其中鄉道公路是指連接鄉鎮與鄉鎮之間的公路,村道公路是指鄉鎮與行政村或村與村相連的道路。
本暫行辦法所稱養護是指道路及附屬設施的日常維護、小修保養、中修、大修及災后修復。
道路和道路用地及道路附屬設施,統稱路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非法占用道路、道路用地及道路附屬設施。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鄉鎮區域內的鄉村公路建設與管護工作,并督促和指導村、社搞好村社道路建設與管護工作。
鄉村公路建設和管護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市與鄉鎮、鄉鎮與村、村與社簽訂目標責任書,按年度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道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第五條公民有遵守道路管理法規、愛護道路、道路用地和道路設施的義務,對破壞、損壞、侵占路產的行為有舉報的權利。
第六條鄉村公路建設與管理養護所需資金,除市政府按國家有關規定每年安排的一定補助資金外,可采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籌集資金(如道路沿線受益企、事業單位自愿籌集和社會捐贈,村民按照“一事一議”政策籌資或投勞等)。
鄉村公路的管護資金,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的通知精神,鄉村公路由市交通運輸局按照已納入全市鄉村公路網規劃和統計的道路進行核定,按照鄉道公路3500元/年·公里(見附件1),村道公路1000元/年·公里(見附件2)納入燃油稅預算,給予養護資金補助。由市交通運輸局制定詳細的資金撥付、養護質量、檢查及獎懲辦法。
鄉村公路建設與管護專項資金必須??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要實行定期帳務公開,群眾監督,并接受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七條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代表市政府行使對鄉村公路建設與管護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住建、公安、農業、林業、水務、國土資源、發展和改革、財政、審計等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鄉村公路的建設與養護管理工作。
第二章鄉村公路規劃與建設
第八條鄉村公路規劃應當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并符合村鎮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九條鄉村公路規劃應當與村鎮建設總體規劃和縣道規劃相協調。
鄉道規劃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助鄉鎮人民政府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村道規劃由鄉鎮人民政府協助村民委員會編制,經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報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社道規劃由村民委員會協助村民小組進行編制,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第十條通鄉公路建設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按照“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要求建立三級質量保證體系。通村公路建設要充分依靠群眾加強現場監督,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同時加強通村公路的質量檢測和通村公路的技術服務。工程完工后,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交工、竣工驗收。
第十一條鄉村公路規劃與建設涉及水利、電力、光纖通信、天然氣等設施,各有關鄉鎮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辦理有關手續,有關部門應大力給予支持。
第十二條鄉村公路建設按照分級組織實施修建的原則:鄉道建設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村道及社道公路的建設由鄉鎮人民政府協助村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市交通運輸部門在技術上給予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建鄉村公路時,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路段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兩端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需要車輛繞行時,要事先向當地公民進行告知,并在繞行路口設置明顯標志;不能繞行的,必須修建臨時通道,確保車輛和行人安全通行。
第十四條鄉村公路建設應當按照《市鄉村公路交通設施設置標準》(附件3)設置明顯的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道路綠化、排水系統等附屬設施應完善配套。新(改)建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驗收。
第三章鄉村公路養護
第十五條縣道公路由市養路段負責養護管理,根據市的實際情況和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需要,縣道公路的日常路面保潔和邊溝、涵洞的疏通工作,可由市養護管理部門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鄉村公路實行分級組織實施養護的原則,鄉鎮人民政府公路養護管理機構,組織做好鄉道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并組織對水毀受災公路進行突擊性搶修、恢復工作;村民委員會在鄉鎮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下,負責組織村道及社道的管理養護。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市公路養護機構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給予技術指導。年終對全市鄉村公路養護質量進行檢查,根據養護公路的路況情況,兌現落實鄉道、村道公路養護補助資金。
第十六條在鄉村公路養護工作中,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據各地的特點和不同情況,建立健全養護制度,可采用個人承包,家庭承包和招投標等多種形式的養護承包責任制,對鄉村公路進行日常養護,使公路養護質量達到《市鄉村公路小修保養作業標準》(附件4),保持道路的設計功能和使用性能,確保道路完好安全暢通。
第十七條養護人員進行養護作業時,鄉鎮、村、社應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并切實督促執行,確保養護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利用養護作業車輛進行養護時,應當在養護作業車輛上設置明顯的作業標志,及時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十八條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在負責組織實施道路養護過程中需要挖砂、采石、取土等,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第四章鄉村公路管理
第十九條鄉村公路的管理,按照分級實施管理的原則進行。市公路路政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轄區內道路實施路政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配備兼職交通運輸管理員,負責轄區內鄉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協調指導工作。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市公路路政管理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積極給予鄉鎮指導。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擅自占用、挖掘、損壞道路、道路用地和道路設施。確因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道路用地和利用道路設施的,應按規定報批。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道路和道路用地范圍內打場曬糧、種植作物、積肥堆土、放養牲畜、堆放物品、修車洗車、傾倒廢棄物、設置電桿和變壓器等設施、進行集市貿易、舉辦物資交流會等商業性活動。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圍內采砂:
(一)橋長500米以上的公路橋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橋長100米以上500米以下的公路橋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橋長100米以下的公路橋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第二十三條除道路防護、養護需要外,禁止在道路兩側的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地面構筑物及埋設(架設)桿、管、線等設施。經批準在道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外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的,其建筑設施邊緣與道路溝外緣的凈距為:鄉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穿越鄉鎮城鎮規劃區的鄉村公路,其在城鎮規劃區內的道路寬度應符合城鎮規劃的道路寬度,其建筑距離按城鎮規劃要求執行。場鎮過境段公路的養護管理和安全管理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鎮人民政府負責。
第二十四條超過道路、橋梁的限載、限高、限寬和限速標準的車輛,不得在有限定標準的鄉村公路、橋梁上行駛。各有關鄉鎮、村、社應按照《交通設施設置標準》(附件3)之規定,在適當位置設置限載、限高、限寬、限速和安全標志、標牌和設施,確保道路安全通行。
第二十五條除農業機械因當地田間作業需要在鄉村公路上行駛外,鐵輪車、履帶車、重車等嚴重損害鄉村公路的車輛,不得在道路上行駛。
第二十六條鄉村公路兩側綠化工作,分別由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及村民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負責組織實施。
綠化用地不得非法占用,道路行道樹不得任意砍伐和損壞。因建設確需占用綠化用地和更新砍伐林木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按期完成更新補植任務。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市政府制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目標考核辦法,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督促實施,并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全市度工作目標考核。在鄉村公路建設與管護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八條在鄉村公路建設與管護工作中,因失職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行政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公路交通管理法規和本《暫行辦法》規定的,由市人民政府責成市交通和規劃建設等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屬治安管理處罰范疇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公路路政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暫行辦法未盡事宜或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由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