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建造合同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建造合同范文1
關鍵詞:造船合同;船舶建造管理;權利;義務
Analysis on Shipbuilding Contract and Advice for Shipbuilding Management
WANG Tianxing; LIANG Yongquan
( CSSC Guangzhou Longxue Shipbuilding Co., Ltd.Guangzhou 511462 )
Abstract: Shipbuilding is an all-rounded and complicated long-term process. In principle both parties of buyer and seller shall perform the contract in cooperate and consciousness manner, so as to the successful contract performance and delivery of the vessel. In the mean time both parties shall also abide the contract consciously. Shipbuilding contract is the main bases for ship building process, which fully described the rights and liability of both parties. Fully understand the items and practice of contract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for shipyard.
Key words: shipbuilding; contract; management; rights; liability.
1 概述
目前中國造船行業所使用的船舶建造合同多數為中國船舶工業貿易公司版本,該版本既考慮了中國造船企業的實際情況、又保證了買方的公平權益,被絕大部分中國造船企業所選用,本文對該合同版本的主要條款及船舶建造過程中的注意事項進行了解讀分析。
2 技術描述
2.1 規則規范適用日期的選擇
技術描述中,對于所適用規則規范的版本及日期通常有兩種規定,①明確規定具體的日期。②與合同生效日期相同。前者一般為最初的報價日期或雙方共同協商的日期;后者則要與合同生效條款相關聯,為所有生效條件完成后的日期。若選用后者,船廠應充分考慮合同的生效條件滿足所需時間以及在此期間可能公布的新的強制性規范要求,尤其是跨年初或年中的日期。
2.2 船舶性能指標
根據造船慣例,船廠所承諾的所有船舶性能指標都是基于設計吃水狀態,該狀態可能與船東實際運營時的滿載狀態(結構吃水)不同,因此合同描述中應注意區分。
航速指標一般以船舶在試航時航速的基礎上,根據規格書中約定方法充分考慮試航時風、浪、流、水深等條件對航速的影響后的修正值。
油耗指標是主機在主機廠臺架試驗時的測定數值,并考慮燃油熱值、外部條件及排放標準等進行修正后的數值,一般還應保留正負5%的裕度。由此可見,該數值實際上考核的是主機廠家的能力,船廠因素很少。
2.3 船舶注冊
船舶注冊一般規定為船東的義務,因為這與日后船東的運營有很大關系,船廠僅需協助船東提供注冊所需的相關資料,注冊的所有費用由船東承擔。
3 船舶進度款支付
美元由于其所扮演的國際性貨幣角色,在眾多跨國貿易中一般被用作結算貨幣,同樣也被應用于新造船行業,但對于中國造船企業來講,船舶建造過程中約90%費用都以人民幣結算,在人民幣兌美元不斷升值的今天,使船廠不得不面臨因匯率變化造成損失的風險,船廠應適當考慮應對措施,控制匯率風險。
對于進度款的支付,一般約定為在各生產節點發生后幾個工作日完成,由于對工作日的定義多為付款國家、收款國家及款項中轉國家共同的銀行營業日,因此要結合所有國家的節假日情況,充分考慮實際收款所需時間,避免因不能按時收款而造成損失。
4 賣方違約
主要包括因交船期、船舶性能指標不達標等造成的違約。
對于交船延期,一般根據發生的原因不同可分為交船期延長、可允許的延遲、不允許的延遲三類。其中交船期延長是因為買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如買方供應品未能按時提供、買方未能按時派員參加試航等造成的船廠進度延遲,該延遲將不視為交船延期,合同交船期可因此順延相應時間??稍试S的延遲是因為賣方所無法控制或無法預見的原因造成的交船延期,如地震、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該延期將不對賣方進行罰款;不允許的延遲是因賣方原因造成的交船延期,在超過交船優惠期后,將按日對賣方進行罰款。因此船廠應對產生交船延遲的原因引起重視,就各種情況進行充分分析,及時啟動相關程序、保留證據,以保證合同中所賦予船廠權利的行使,維護船廠利益。
5 船舶投保
由于船舶建造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性工程,且生產周期長,為保證整個過程中風險的可控,船廠一般在船舶進塢后對船舶投保建造險,總金額涵蓋船舶的總價值。所以船廠在發生意外造成損失時應注意保留原始現場,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爭取獲得保險賠償,減小損失。
6 圖紙送審及船舶監造
6.1 圖紙送審
按照造船慣例,船廠應將詳細要的設計圖紙送船級社和船東審查,認可后方可用于船舶的建造施工,因此船東對于審查圖紙的認可周期將影響到船廠的建造進度,對于買方完成認可的期限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因此船廠應在將審批圖紙送出后注意保留相關憑據,如郵件已讀確認、快遞底單等,以保證在極端情況下保護自己的利益。
6.2 船舶監造
買方一般在船舶開工后會安排監造人員駐廠監造,在此過程中將作為買方代表履行合同,為明確各監造人員的職責權限,船廠應在監造人員到廠后要求其提供所有人員的被授權范圍,在今后的船舶建造過程中嚴格執行,這樣可以確保各項船東認可或檢驗的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反復,起到控制成本保證進度的效果。
對于建造中,根據雙方約定檢驗項目清單進行相關檢驗,在完成某項檢驗后要保留船東書面確認且無特殊原因不得重復進行。對于船東檢驗人員無故刁難船廠,船廠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在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買方進行人員的更換。無論何種原因,船廠都有權利按自己的安排進行船舶的建造,但是船廠應同時考慮如果最終結論對船廠不利時進行修改的成本。
建造合同范文2
關鍵詞 企業會計準則 建造合同 完工進度 完工百分比法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1建造合同定義、標準及職責劃分
建造合同是企業會計準則第15條,指為建造一項或數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按照建造合同準則要求建工集團下屬分公司、子公司的工程項目執行建造合同準則核算;其他業務板塊可參照執行。
根據準則,確定建造合同有四個標準:先簽合同后施工、建筑體積大、時間跨度長、合同價值高。其主要特征有:(1)先有客戶,后有標底,建筑資產的造價在合同簽訂時就予以確定;(2)資產的建設周期長,一般都要在一個會計年度或跨越數個會計年度;(3)所建造資產的體積大,造價高;(4)建造合同簽訂后一般為不可撤合同。
集團經營管理部負責測算、確定與調整建造合同預計總收入和預計總成本及毛利率;將該指標納入項目部經營責任書。
集團財務部負責組織實際成本、費用的核算,按月確認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準確反映項目盈虧情況。財務部應根據經營管理部提供的統計產值報表和項目未完施工盤點表與按建造合同確認的收入進行比較分析,寫項目經營分析。
項目部每季度進行“三算”對比,差額較大的,應在經營分析報告中進行重點說明,分析產生的原因,制定糾偏措施;負責項目實際成本的發生和歸集,項目費用按預算控制。
2預計總收入、預計總成本確定及調整原則
2.1對建工集團產值和銷售收入的定義
因為建工集團在武鋼集團旗下,各類報表統計口徑不一,常常將產值和銷售收入混為一談,正本清源對其重新定義。
產值是企業根據當期已完工的實物形象進度來確認(如:∑工程類產值按清單單價*當月完成工程量),實物形象進度包括已經甲方確認的價值和沒有確認的部分。沒有確認的部分,按合同計價規則確認價值。
銷售收入按實物形象進度*第三方確認的進度款支付比例來確認(如:∑工程類產值按清單單價*當月完成工程量*合同約定的支付百分比)。
2.2初始預計總收入的確定及審批
項目部根據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確定的合同總金額,剔除工程中不定因素后的有效合同收入作為初始預計總收入。
項目部在開工次月15日之前制定《項目合同初始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核后在開工次月25日之前批復項目部。項目部將經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批后的《項目合同初始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在開工次月25日之前交項目財務部門一份,作為財務部門帳務處理的依據。
(1)對于監理費,如果業主通過我方支付,則應納入合同的初始預計總收入,如果不通過我方支付,則應從合同的預計總收入中扣除。
(2)當合同索賠和獎勵等增加合同收入時,項目部應在取得業主的正式批復當季季末前15天調整合同預計總收入,并將預計總收入的詳細調整資料(包括《項目合同當前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和業主批復資料復印件)上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核,公司經營主管領導在季末前5天批復項目部。
(3)當合同變更增加合同收入時,按照謹慎性原則和配比原則,項目經營部門在發生變更的當季季末前15天填報《變更工程預計成本確認表》,并按以下公式確認預計總收入。待取得業主正式批復后,應于當季按批復調整預計總收入。申報審批程序與第十五條規定相同。
當前預計總收入=上期預計總收入-變更工程變更前預計總收入+變更工程變更后預計總收入
變更工程變更后預計總收入=預計可正常納入計量清單批復的變更工程預計收入+不能按期計量的變更工程預計成本*80%
(4)當合同變更(如因清單內容變化,減少了工作量)減少了合同收入時,按照謹慎性原則,無需取得業主的批復,在當季季末前調減預計總收入,申報審批程序與(2)規定相同。
(5)如果本季預計總收入與上一季度相比沒有變動,項目部 只須向公司經營管理部報備《項目合同當前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不需報批。
(6)每月25日前,項目部向財務部門提供《項目合同當前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作為財務核算的依據;項目部以批復后的A計總收入作為按完工百分比確認合同收入的依據,沒有得到公司批復的預計總收入不能作為項目經理部進行帳務處理的依據。
2.3預計總成本
是指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預計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不包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其計算口徑與主營業務成本一致。項目部牽頭負責預計總成本的編制,確保預計總成本的質量。
(1)采取標后預算并上交管理費的項目,在確定預計總成本時,應進行調整還原,不得以標后預算成本直接轉作預計總成本。預計總成本的編制依據:
①合同文件和設計圖紙;
②公司下達的標后預算切塊考核指標;
③項目所在地人工、材料(包括甲供材料清單)和機械的市場臺班單價;
④工料機數量匯總表及分項工料機數量表;
⑤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
⑥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工程類別分包單價數據庫;
⑦經公司批準的項目分包方案;
⑧進場審核后的工程量清單;
⑨基礎臺賬資料。
(2)初始預計總成本的確定可采取如下兩種方法:
方法一:標后預算調整確認法
以公司編制的標后預算成本為基數,按預計總成本的范圍進行調整,扣除稅金、暫定金,增加金融機構手續費等,調整為預計總成本。
方法二:施工預算或工程量清單估計確認法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按工程量及實地單價編制施工工程成本預算,計算預計總成本。
(3)項目部在開工次月15日之前將《項目合同初始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核后在開工次月25日之前批復項目部。項目部將經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批后的《項目合同初始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在開工次月25日之前交項目財務部一份,作為財務部帳務處理的依據。
(4)當合同工程量及單價發生變化增加或減少了合同成本,則應對預計總成本進行調整。項目部在預計總成本變化的當季季末前15天調整預計總成本,并將預計總成本的詳細調整資料(包括《項目合同當前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明細計算表、取費標準以及編制說明)上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核后在季末前5天批復項目部。
(5)如果本季預計總成本與上一季度相比沒有變動,項目部只須向公司經營管理部報備《項目合同當前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不需報批。
(6)對于變更工程的預計成本的確定。
變更已實施且業主已批復變更單價及變更金額的,項目經理部應分別計算預計收入及預計成本;
變更已實施且業主未批復變更單價及變更金額的,項目經理部應計算預計成本,并按預計成本的80%計算預計收入;
變更未實施且業主未批復變更單價及變更金額的,項目經理部不需考慮預計收入及預計成本。
變更后預計總成本按如下公式計算:
當前預計總成本=上期預計總成本-變更工程變更前預計成本+變更工程變更后預計成本
變更工程變更后預計總成本=預計可正常納入計量清單批復的變更工程預計成本+不能按期計量的變更工程預計成本
(7)每月25日前,項目部向財務部提供《項目合同當前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作為財務核算的依據;項目部以批復后的預計總成本作為按完工百分比確認合同成本的依據,沒有得到公司批復的預計總成本不能作為項目部進行帳務處理的依據。
3合同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建工集團執行建造合同核算時,期間合同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完工百分比采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預計合同總成本的比例計算。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初始收入、變更收入、索賠款收入和獎勵款收入等,上述款項在符合收入確認的條件時才能確認為合同收入。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預計總收入淄旯ぐ俜直齲?上期已確認的累計營業收入
完工百分比=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預計總成本
上期已確認的累計營業收入=上期累計合同毛利+上期累計合同成本
項目財務部門確認收入時,要填制《建造合同收入、成本計算表》,并隨同項目部提供的《項目合同當前預計總收入和總成本確認表》,作為帳務處理的依據。
(1)合同收入的確認是指營業收入的確認,應正確區分工程結算收入與營業收入之間的關系。工程結算收入是業主根據工程的進度,按工程合同條款規定支付給施工單位的款項,按照業主批復的計量支付證書確認,在“工程結算”科目中核算;營業收入是按照會計制度要求根據收入確認原則確認的會計期間收入,按照當期的完工百分比計算確認,在“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中核算。兩者的依據不同,因而數量也會產生差異,但當工程最終完工時,兩者累計確認的數量應當一致。
(2)項目部門按月按期及時向財務部提供業主批復的計量支付證書,財務部據此進行“工程結算”的核算;項目部進行工程結算時,必須以業主批復的計量支付證書為依據,沒有支付證書不得進行工程結算的帳務處理。
(3)項目部每季末和年末必須組織未完施工盤點,將盤點表隨同統計產值報表交經營管理部和財務部各一份;財務部應根據經營管理部提供的統計產值報表和項目未完施工盤點表與按建造合同確認的收入進行比較分析,上交項目經營分析;項目部每季度進行“三算”對比,差額較大的,應在經營分析報告中進行重點說明,分析產生的原因,制定糾偏措施。
4合同成本的確認與計量
合同成本包括從建造合同簽訂至完成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1)合同的直接費用包括:
①人工費用;
②材料費用;
③機械使用費;
④其他直接費用,包括有關的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用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等;
⑤分包工程成本。
(2)間接費用是公司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3)直接費用在發生時應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包括應攤銷的費用和應付未付的費用,不包括下列內容:
①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例如施工中尚未安裝、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
②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下轉第145頁)(上接第142)包單位的款項。
(3)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例如合同完成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應沖減合同成本。
(4)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上期累計已確認的費用后的余額確認為當期費用;本期發生的合同成本為“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中反映的本期發生的合同成本的金額,累計發生的合同成本為“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中反映的累計發生的合同成本金額。
(5)各分、子公司、項目部要建立健全材料的收發存、報廢、清查制度以及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原始記錄和工程量統計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各單位成本歸集和核算要及時準確,不得延期;對因合同變更而發生的各種成本費用,不論其收入如何確認,其成本費用均按實際發生額計入當期合同成本。
(6)項目部發生的職工工資及其附加費應進行合理的分配攤銷。對于工資及工資性收入,項目現場施工人員的計入直接人工費,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計入間接費用;對于應付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基本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等計入間接費用。
5合同預計損失的確認與處理
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設置“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計提的損失準備。
(1)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需按武漢鋼鐵集團公司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管理辦法規定,填寫申請表格后,收集相關證明材料,交武鋼建工集團經營管理部、財務部審核后,將預計損失立即確認為當期費用,并填制《合同預計損失準備計提表》,作為帳務處理的依據。借計“管理費用―合同預計損失準備”,貸計“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
(2)合同執行過程中,按月轉銷合同預計損失準備,借計“存貨跌價損失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貸計“管理費用―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存貨跌價損失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合同已計提的損失準備。
(3)項目完工后,項目合同預計損失準備全部轉銷,即“存貨跌價損失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無余額。
“工程結算”科目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工程施工”科目或“生產成本”科目的抵銷賬戶。如果“工程施工”科目或“生產成本”科目大于“工程結算”科目差額,則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為一項流動資產,列在存貨欄;反之,如果“工程結算”科目大于“工程施工”科目或“生產成本”科目的差額,則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為一項流動負債,列入預收賬款欄。
在實際工作中常用完工百分比,實際累計發生的合同成本直接根據“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額確定,在工作中選用工程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完工進度。這種將完工進度與成本掛鉤的做法,有利于收入與成本配比、各期會計利潤的平衡;然而用“成本進度”確認工程完工進度存在瑕疵,存在人為調節利潤的可能,不能真實地反映工程項目的經營成果;在單項工程的完工進度、合同毛利很可能被項目部人為調節,建造合同成本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為那些為了完成考核指標的項目經理、留下了操作空間。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的通知[Z].1998-06-25.
建造合同范文3
關鍵詞:施工企業建造合同 會計核算
國家財政部出臺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等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試行。要求施工企業按照建造合同進行企業的會計核算。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針對性較強,主要針對施工企業的行業管理特點:產品單一,生產周期長,有的建筑物施工周期要跨越不同會計年度。
一、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主體
由于施工企業具有生產分散、 流動性較強等特點,其組織結構相 對于其他企業來說,有其獨特之處。目前,改制后的國有施工企業一般分為四級核算單位,即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分公司、項目經理部。
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擁有法人財產權,能夠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直接對投資者和國家主管財政機關及有關部門發生經濟聯系,但由于投資人的一部分權益已不在公司的會計賬簿上反映,因此,只有匯總其下屬的分公司的會計報表才能完整地反映出股份公司的凈資產和財務狀況,因此,股份公司并不直接進行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
分公司由原來的工程處改造而來。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但它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擁有相對獨立的財產和生產經營資金,其資金的主要來源是股份有限公司撥付的,也包括從外部負債取得的資金。但分公司作為管理機構,并不直接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因此,不能成為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主體。
項目經理部是施工企業的特殊的組織形式,是分公司在工程項目所在地臨時組建的工作機構,其主要任務是按照建造合同與發包單位辦理工程結算,并收取工程價款,向工程隊撥付備料款,保證其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可以說,項目經理都是整個工程項目的負責人,通過對資金的管理,最能直觀地反映工程收入和成本,所以,應該是建造合同的主要會計核算主體。
二、執行建造臺同應做的各項基礎工作
1、加強對建造合同的管理。實行具體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發包單位與承包企業要規范建造合同的簽訂,保證建造合同的執行,減小合同風險,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使雙方經濟利益的及時流入。此外,施工部門應加強對合同執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因變更設計、非可控因素造成的工程造價的變化應及時取得發包單位的簽認,以便財務部門及時、準確地計算合同收入,真實反映施工企業的經營業績。
2、提高對成本的預測與控制能力。施工企業應利用實施建造合同的契機,將成本預測與控制有機地結合起來。目前施工企業應深化目標成本管理。目標成本作為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營管理目標,同時兼有目標屬性和成本屬性。目標成本應由會計部門會同行政管理、采購、勞動工資、工程等有關責任部門,根據企業的經營目標,在對工程項目建設的內外環境進行認真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共同確定。制定目標成本,既有助于在實行具體會計準則――建造合同時準確估計合同總預算成本,又可加強成本管理,挖掘企業潛力,還可用于評價和考核企業各部門的工作業績??梢哉f,目標成本是實現企業內部機制與市場對接的關鍵。
3、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項基礎工作。首先,應建立各種財產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報廢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原始記錄和工程量統計制度;制定或修訂工時、材料、費用等各項內部消耗定額;完善各種計量檢測設施,嚴格計量檢驗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其次,必須及時、系統地核算和反映實施建造合同研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對于未完成合同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必須準確地進行歸集和登記,對于未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必須進行科學、合理的預計。應當劃清當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對象之間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與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計成本、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
三、會計準則區別于現行財務核算:
1、該會計準則明確指出由于“建造合同的開工日期與完工日期通常分屬于不同的會計年度,因此本準則的主要問題是將合同收入與合同成本分配計入實施工程的各個會計年度”。同時明確規范:“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與費用”。
施工企業現行財務核算的要求是:在會計核算期末必須依據經建設單位確認的年度工程結算書,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于需要簽字確認的經濟文件,任何單位均都很慎重,因此很多合同的建設單位不愿在年度工程結算書上簽字確認施工企業該年度完成的工作量,這就導致目前很多施工企業年度工程結算書是沒有經建設單位確認的工程結算文件。施工企業一般習慣上把此類年度工程結算書稱為“內結”。而依據“內結”年度工程結算書進行的財務核算,審計部門均提出質疑。依據建造合同會計準則:施工企業在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前提下,企業可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意味著跨年工程的年度工程結算可以無須再經建設單位確認。該準則這一要點體現:在建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不同會計年度的合同收入和費用的劃分,施工企業可自行確認,并可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即會計年度財務核算的依據。該準則這一要點體現建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核算程序簡化,但與此相對應的是:該準則對建造合同執行結果的核算程序的強化。
2、設置“工程結算”科目,核算根據合同完工進度已向客戶開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辦理結算的價款。明確規定該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備抵科目,合同完工后,“工程結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額對沖后結平。
該準則要求設置“工程結算”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開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辦理的價款,并明確規定該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備抵科目,在合同完工后“工程結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額對沖后結平。該準則對上述會計科目的設置和賬務處理的特殊規定,體現對建造合同執行結果的核算程序的強化,體現對建造合同執行過程的系統跟蹤核算管理的特殊強化。施工企業現行財務核算對建造合同收入和費用,強調的是會計年度的核算結果,因此,在會計賬務處理上,無論工程項目是否跨年,在會計年度核算期末,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收入和費用均結轉本年利潤核算,對跨年工程項目的逐年合同收入和費用在會計賬務處理上不作連續的會計記錄。如要對跨年竣工工程項目的收入和費用進行竣工工程成本考核,須通過對歷年會計報表反映數據進行整理和統計。施工企業現行會計賬務核算模式反映的是計劃經濟體制關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要求。很明顯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以經濟合同規范經濟行為的原則。
3、開單結算的會計處理不同。本準則針對開單結算的處理應考慮到提供的信息量因素及有用性等方面的原因,在會計處理上有了很大的改變。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將開單結算與收入確認同時進行核算,即開單結算時借記 “應收賬款”科目,貸記 “工程結算收入”科目,同時結轉已結算工程成本,借記 “工程結算成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四、施工企業實行本準則面臨的問題
1、企業的收入與賦稅時間不一致。本準則是按完工進度確認合同收入,雖然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更能準確地核算施工企業的經營業績,但確認的利潤要立即繳納所得稅,在目前工程款收入遠遠滯后于工程完工進度的情況下,企業需要墊付大量的資金用于賦稅,這對于資金本來就捉襟見肘的施工企業,好比雪上加霜。
2、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有限。實行建造合同,并不僅僅與財務部門有關,需要各部門的配合,準確預測合同收入和成本,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嚴格控制成本開支,而目前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還很低,管理手段也很落后,有可能降低建造合同會計核算的準確性。
建造合同范文4
【關鍵詞】新建造合同準則;施工企業;應用研究
我國建造合同準則最早于1998年6月25日,1999年1月1日開始在上市公司實施,2006年2月財政部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作為我國會計改革最重要的部分,新會計準則一經問世,就受到了理論界、實務界各方的廣泛關注。我國基本建立了由1項基本準則、38項具體準則和相關應用指南構成的完整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強化了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有用會計信息的新理念,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趨同,首次構建了比較完整的有機統一體系,并為改進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提供了有益借鑒,實現了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建設新的跨越和突破。如此大規模的準則變動,勢必會對施工企業單位的會計核算產生深遠影響。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對建造合同準則進行了修訂,新的建造合同準則對施工企業建造合同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進行了規范,同時對施工企業的管理與職業判斷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準則在一定程度上更加規范了施工企業的會計行為,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但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施工企業仍面臨許多難題與困惑,必須正確地研究和解決這些問題,才能保證新建造合同準則順利地得以實施。
一、建造合同新準則的主要變化
與原準則比較,新準則主要是進行了體例上的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一)核算內容的變化。建造合同的標的物一般都具有金額大、時間長的特點,通常開工日期與完工日期分屬于不同的會計期,新準則取消了原準則中“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完成的建造合同,應在完成時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規定。
(二)增加了合同分立條款。新準則增加了追加資產的建造內容規定。追加資產的建造,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作為單項合同:1.該追加資產在設計、技術或功能上與原合同包括的一項或數項資產存在重大差異。2.議定該追加資產的造價時,不需要考慮原合同價款。修訂后,合同分立和合同合并的規定更為具體、全面,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三)明確了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確認。對于當期沒有完成的建造合同,新準則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合同總收入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同時,按照合同預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費用?!毙聹蕜t的內容更加清晰、明確。
(四)合同收入計量差異。原準則第八條規定,合同收入應以收到或應收的工程價款計量。這里所說的工程價款是指建造合同的總金額或總造價??墒?,如果工程價款顯示的金額與公允價值的差異較大,按照工程價款來確認收入就不夠準確了,新準則考慮到公允價值的因素后將其刪除。
(五)合同成本的差異。原準則詳細規定了其他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構成的詳細內容,而新準則只是對此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更加簡潔、易懂。同時明確:“合同成本不包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p>
(六)披露部分的變化。新準則對原準則要求披露的內容進行重新編排,并要求企業按每項合同披露相關信息,同時取消了原準則中要求披露“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金額”和“應收賬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進度款”的條款。
二、執行建造合同新準則對企業的主要影響
(一)執行建造合同新準則對企業的主要影響
1.新準則增加了第六條,規定了追加資產作為單項建造合同確認的條件。如果建造合同追加資產符合確認為單項建造合同的條件,企業應將追加資產作為單項建造合同進行會計處理,這樣會造成企業的會計核算對象的變動進而影響相關會計核算對象的經濟效益,但不會造成企業的整體經濟效益發生變動。
2.新準則把“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直接確認為當期費用”修改為“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按舊準則的要求應將該費用記入“營業費用”科目,按新準則的要求則應直接計入“本年利潤”,但這樣不會造成企業的經濟效益發生波動。
3.新準則要求企業在財務報告附注中披露的建造合同信息中不再包括“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金額”和“應收賬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進度款”。
(二)執行建造合同新準則的優勢
1.更加符合企業的管理目標
由于投入衡量將投入與產出有機地聯系在一起,通過累計發生的實際成本與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來確定完工百分比,從而有利于對整個項目的成本進行核算與監督,及時發現問題,減少項目風險,并對整個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考核,更加符合目前施工企業普遍實施的項目法施工管理模式。
2.有利于提高整個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由于運用投入衡量法需預計合同總成本,而對項目成本的預測和控制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需要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另一方面,目前企業所處的市場環境越來越復雜。不確定因素越來越多,促使企業運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提高預測的及時性和準確性,為企業的經營管理服務。
3.這種方法在國際上更為常用
雖然國際會計準則及許多國家規定可用投入衡量和產出衡量兩種方法計算完工百分比,但由于投入衡量更為先進可行,所以被廣泛采用。隨著全球經濟的一體化,我國會計改革的終極目標就是將我國的會計完全融入世界會計的發展軌道,從而實現與國際會計的可比,為資本在國際間的流動提供真正的信息支持。
建造合同范文5
關鍵詞:施工企業 建造合同準則
Abstract: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guidelines can promote headquarters play control function, timely control of project performance; can further strengthen the benefit analysis and comprehensive budget management; regulate subcontracting clearing and materials management, and gradually establish unifinication, standardization, moderniz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efficient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financial management to achieve the ability of real ascension.
Key words: building contrac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tandards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建造合同準則》概述
1、《建造合同準則》的法律地位
2007年財政部以第33號部長令簽發了《企業會計準則》,對全國的會計核算工作進行統一規范,《企業會計準則》屬于國家法規體系范疇,是財政部用于規范全國會計核算的部門規章。其中《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準則》是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施工企業在執行建造合同過程中確認收入、計量成本和披露相關信息的法律依據。
2、《建造合同準則》的主要內容
在2007年以前,我國施工企業主要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在這種制度下,項目當期收入以業主確認的結算報表為依據,當期成本以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為基礎;在實際工作中,收入與成本匹配關系受到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影響,當期經營成果與實際情況可能不一致,各期利潤可能出現較大的波動。
為克服上述缺點,財政部頒發了《建造合同準則》,要求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要以項目全生命周期、全過程為核算對象,動態、適時、均衡地反映項目經營成果。項目預計總收入、預計總成本必須在項目初期就要測算出來,并根據項目過程中的變化及時地進行調整,使項目的進度、合同毛利、經營成果保持協調,確保會計信息真實準確;會計核算以投入成本為基礎,以經營規劃確認的成本利潤率確認利潤(或虧損),以成本加利潤(或減虧損)確定收入。
執行施工企業建造合同準則工作需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嚴格要求。一是必須嚴格準確預測項目總收入和項目總成本,二是要嚴格成本確認程序,確保各項成本及時入帳
二、執行建造合同準則的意義
1、執行《建造合同準則》,可以提升公司財務管理能力。
執行《建造合同準則》為公司提供一個提升財務協同能力的管理平臺和切入點。執行《建造合同準則》涉及到工程管理,結算管理,財務管理等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通過執行準則可以促進總部發揮管控功能,及時掌控項目的盈虧情況;可以進一步強化效益分析和全面預算管理工作;規范分包結算和物資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一體化、標準化、現代化的科學高效的財務管控體系,實現財務管理能力的真正提升。
2、執行《建造合同準則》,可以夯實管控基礎,防范經營風險。
執行《建造合同準則》,需完善各項制度體系,建立高效的工作機制和業績考核體系,加強團隊建設等工作,可以夯實公司財務管控基礎;通過嚴格、規范、謹慎確認合同總收入,防止虛列收入,防止潛虧形成;通過已完工未結算對比分析,促進結算工作,加速資金回籠,從而防范經營風險。
3、執行《建造合同準則》,可以實現均衡企業業績。
通過執行《建造合同準則》,收入和成本的確認更加符合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能夠在合同期內較為真實地反映項目合同期各期盈虧,避免經營業績大起大落。但通過執行《建造合同準則》,公司的收入利潤確定程序更加嚴謹,要求公司建立更完善的成本管理體系,嚴格預算管理程序,通過層層分解預算,嚴格控制成本開支。
4、執行《建造合同準則》,是推動實施企業“國際化”戰略的重要保障。
《建造合同準則》是參考國際會計準則制定的,符合國際慣例,為公司參與國際競爭提供一個管理平臺,我們必須以此為契機,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與經營管理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推動“國際化”戰略的實施。
目前大部分國家都承認《建造合同準則》,可以減少 “走出去”現場財務工作量,降低了納稅風險。
5、執行《建造合同準則》是外部監督的需要
執行《建造合同準則》,是國資委對所屬建筑施工企業的基本要求,是施工板塊企業實現上市的必備條件,也是中介機構審計的重點。
三、施工企業如何執行《建造合同準則》
1、建立組織機構,加強組織領導
施工企業在總部必須成立“執行建造合同準則工作領導小組”和“建造合同準則執行工作小組”,其中:
(1)“執行建造合同準則工作領導小組”主要由公司領導及相關經營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作為公司執行《建造合同準則》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研究和制定《建造合同準則》執行的規劃、方案和相關制度,對各成員單位業務進行檢查指導審批,并以此推動項目預算管理和目標成本管理工作。
(2)公司在“執行建造合同準則工作領導小組”下成立“建造合同準則執行工作小組”,建造合同執行工作小組由經營部門、財務部門、人力資源部門、物資管理部門、工程技術部門等相關管理部門組成,嚴格職責分工。執行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可在公司財務部門或者經營部門。
2、建立相關制度,強化經濟效益分析工作
合同預計總收入和合同預計總成本是執行《建造合同準則》的基礎,施工企業須按以下方案強化效益分析工作。
(1)及時做好新開工項目效益分析工作
項目部應在合同簽訂40日內,根據項目優化的施工技術方案、資源配置方案等因素,確認初始合同總收入,預計合同總成本。
(2)嚴肅已開工項目效益分析結果的調整工作
因項目效益預測對項目部損益確認影響很大,必須嚴肅項目效益分析的調整工作,可以按照以下兩種方案進行調整:
①定期調整:是每個季度末對剩余工程成本進行預測,加上實際發生的成本作為調整后的預計合同總成本,確保項目效益分析與項目實際盈虧情況保持一致。
②特殊情況調整:是指當項目施工遇到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將要發生的成本與預測數據發生較大變化,或者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實際投入的成本和預計成本發生較大變化的,應及時調整效益預測結果。
3、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確保及時夯實工程成本
工程成本是項目收入和利潤確定的基礎,也是公司加強內控管理的基礎,成本控制不嚴,將無法實現既定的利潤目標,成本確認不及時,將影響到財務信息的準確性。為及時夯實工程成本,各部門需按以下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1)人工費:公司人力資源部是人工費的歸口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要按要項目人力資源配置計劃及薪金標準,協助測算預計總成本中的直接人工費金額。
(2)材料費:公司物資管理部是材料費的歸口部門。物資管理部要及時提供項目物資采購計劃,參與編制合同預計總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費;
(3)分包費:經營部門是分包費的歸口管理部門,要結合工程技術部門編制的施工技術方案和資源配置方案,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單、企業內部定額以及分包方案編制初始合同預計總成本;根據工程技術部門測定的剩余工作量,按照實際消耗定額情況以及當前市場價格水平編制剩余工程預計成本;結合財務部門核算統計的實際發生成本編制合同執行各期的合同預計總成本。
(4)機械使用費:公司資產管理部要按工程計劃及時編制項目期機械使用計劃,并確定合同預計總成本中的機械使用費額度。
(5)其他直接費:工程管理部門要及時編制相關施工方案,計算確定其他直接費使用計劃,確定預計合同總成本中的其他直接費額度。
4、建立《建造合同準則》執行結果上報及審核機制
執行《建造合同準則》的單位在每季度末的次月向執行辦公室上報《建造合同準則》執行情況,上報的內容主要分報表和分析說明兩部分,公司總部要及時對相關報告進行審核和回復。
5、考核與監督
公司建造合同準則執行工作小組將從以下兩個方面建立《建造合同準則》考核監督機制。
建造合同范文6
建造合同準則應用中的弊端淺議
一、引言
隨著造船行業建造速度的日益加快,在很多情況下造船行業的建造周期都小于一年,這時由于企業在確認進度時存在較大的人為調節性,收入與費用的確認也時常存在變更,受人為主觀性影響較大,如果運用進度確認法(或稱完工百分比法)反而可能造成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的真實有效性有所降低,不利于建造合同準則在造船行業得到切實有效的運用。本文擬以造船行業為例,全面分析建造合同準則尤其是完工百分比法在企業應用中存在的弊端,并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完善對策,以期對造船行業同行們的工作有所裨益。 二、建造合同及其準則的涵義
建造合同在會計準則中的定義是指企業為了建造一項或數項在功能、技術、設計及最終用途等方面具有密切關聯的資產所訂立的合同,有成本加成合同和固定造價合同兩種。以造船行業為例,是由建造方與船東簽訂的合同。合同收入、合同成本等是建造合同的主要要素。其中,合同收入包含合同初始約定價款(雙方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和因合同索賠、變更、獎勵等原因而增加的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包含自合同簽訂至合同實現的全過程中所產生的合同實施有關直接或間接費用。執行建造合同確認合同成本與合同收入的關鍵在于完工進度的有效確認。
2007年我國正式頒布實施了《建造合同準則》,這為我國會計領域標準化提供了參照依據的同時,也為我國建造合同制度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保障。準則規定,對于合同收入能夠收回、合同成本能夠可靠計量、完工進度能夠準確確定的建造合同,應依據建造合同實際能夠收回的合同成本及合同成本確認當期合同費用;對于無法收回合同成本或合同收入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建造合同,不應確認收入,而應在實際收回成本時確認為合同費用。 三、建造合同準則在造船行業應用中存在的弊端
下面就從建造合同總收入、預計合同總成本、合同完工進度、建造收入與應收賬款確認時間、人為調節利潤與收入的操作空間及稅務等方面進行分析建造合同準則在造船行業應用中存在的弊端。
合同預計總成本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由于造船行業對建造合同準則的實施,需要加強財務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之間的大力配合,才能減少建造合同總成本預計的隨意性,所以,造船行業預計建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難度越來越大,存在著非常大的不確定性:一方面是客觀因素。目前大量船廠面臨建造首制船的問題,對于尚未形成一套完整企業內部定額的首制船,即使財務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之間能夠較好地進行協作,其建造合同預計總成本數額的最終估計也仍然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客觀上使得造船業不能準確預計完工總成本,這個不利條件有時反而成為部分造船企業進行盈余管理調整企業利潤的一種手段。另一方面是主觀因素。造船廠為了實現調節利潤的目的,往往傾向于人為調節預計完工總成本,這時企業如果缺乏完善的內部財務核算與報告制度,其建造合同成本及各項成本核算基礎工作勢必也無法得到真實有效的完成。
3、建造合同完工進度的確定存在較強主觀性。我國建造合同準則規定,對于建造合同進度及結果能夠可靠計量的,企業應于每月月末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建造合同費用及建造合同收入。造船行業屬于建造業,理應遵循建造合同準則。準則中規定的合并完工進度確認法具體來說有以下三種計算方式:一是計算已完成合同工作量與合同預計全部工作量的比例,適用于建造合同工作量容易確定的造船合同。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造船業的已完成合同工作量往往較難予以準確計量。二是計算實際發生的累計合同成本與合同預計總建造成本的比例,這種方法較易受人為主觀因素影響,對于合同實際發生的成本可能因人為主觀因素的影響而被隨意延后或提前進行確認,在造船企業中存在較大的調節空間,且合同預計總成本的確認也存在一定的主觀隨意性。三是需要造船專業人員進行勘測,以科學確定實際完工進度,適用于水下施工工程等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該方法也存在諸多局限性,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科學測定,并非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隨意測定。目前來看,專業人員的確認標準尚未統一,勘測機關測定標準的權威性不足,而且專業人員進行勘測的費用與時間限制可能并不能滿足現實造船企業的需要等。
4、建造收入與應收賬款確認時間不一或致企業資產與負債虛增。我國會計準則對企業應收賬款確認時間的有關規定與建造合同準則中規范的建造合同收入確認時間的有關規定不相一致,造船行業應收賬款按照向船東實際結算的工程價款加以確定,而其建造收入則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完工進度加以確認,兩者確定的數額間可能存在一定差異。結合上面那個例子進行討論,一般而言,造船企業與船東進行結算的時點設在開工、上臺、下水及交船四個階段,每完成一個階段的工程,船東就會如約將工程款項打入造船企業賬戶。然而,受外部宏觀經濟形勢的不利影響,造船行業逐步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船東在建造合同中占有較大優勢,他們可能會選擇按合同總價的30%~50%預付工程款項,尾款待工程完工時一并付清。所以,與原先結算時點的有關規定相比,造船企業就多出了許多的應收賬款,從而違背了會計準則中要求的謹慎性原則,可能導致企業資產與負債的大量虛增。
5、存在人為調節利潤與收入的操作空間。建造合同準則適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確定的建造合同,如砌筑工程、道路工程等,這時可根據累計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占建造合同全部工作量之比,來計算完工進度,進而運用完工進度法確認建造合同收入及成本。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隨著實際情況的不斷變化,造船行業面臨的形勢越來越不確定,運用完工進度法雖然有助于利用建造合同完工進度將合同收入與合同成本進行合理配比,但在其造船周期在很多時候都小于1年的情況下,完工進度法的運用也意味著造船企業可以自行控制完工進度,有意識地向著利己的目標進行人為調節收入與利潤,這樣反而無法反映造船工程項目的真實經營成果。造船企業經營者有時為了完成考核目標實現考評指標,甚至要求財務人員進行盈余管理人為調節建造合同利潤與收入。總之,建造合同完工進度法為造船企業利潤調節留下了廣闊的操作空間。
6、對企業稅務繳納存在不利影響。按照稅法有關規定,造船建造合同持續期超過1年的,可按已完成工作量或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的實現,這點與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相一致。然而,準則同時要求造船企業在按照完工進度確認建造合同成本與收入后,對于所產生的建造合同利潤要立即繳納有關稅費,而實際上合理的繳稅時機是在船東支付進度款項時。在目前造船施工進度遠超工程價款結算進度的情況下,造船企業就要自行墊付大量資金繳納相關稅費,這時如果企業有多個合同同時實施,勢必造成資金周轉困難,現金流量不足。同時,造船企業的應交稅費賬戶將長期掛賬,其財務報表中的“應交稅費”余額也無法反映其現實的納稅義務,最終將嚴重影響造船企業的建造合同施工效益。 四、完善建造合同準則在造船行業的應用有關建議
盡管建造合同準則在造船行業中的應用存在諸多弊端,但目前仍然要遵循建造準則規定,只有造船行業努力完善成本核算,減少收入確定過程中的不確定性,才有可能及時歸集成本,確認收入。具體來說,造船行業在應用建造合同準則的過程中應注意從以下方面加以改善。
加強倉儲管理系統確定完工百分比。造船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務類財產物資的領用、收發、清查、報廢及轉移等有關制度,積極強化倉儲管理,系統綜合地反映建造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經濟業務,及時有效地核算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有關合同成本,準確高效地歸集未完成建造合同有關的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只有切實做到上述幾點,才能準確確定建造合同實施的完工進度。
3、依據建造合同規定真實反映企業資產與負債。上面講到,造船企業的建造收入與其應收賬款的確認時間不一致,易導致企業的資產與負債有所虛增。對此,應當嚴格依據合同規定,對于合同規定到達了通常的結算點但卻未到付款期的情況,不應確認應收賬款;對于合同規定到達了收款期卻未收到工程價款時,才應當確認應收賬款。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的資產與負債在財務報表中得到真實有效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