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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高校 收費票據 收費項目
從2010年開始,財政部就財政票據管理相繼出臺了多項管理辦法,主要有《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綜[2010]1號)、《財政部關于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綜[2010]111號)、《財政票據管理辦法》(2012年財政部令第70 號)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的通知》(財綜[2013]57號)。2016年3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江蘇省財政廳結合地方實際,在2010年8月和2014年11月分別出臺了《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蘇財規[2010]23號)和《江蘇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蘇財規[2014]32號)。這些文件的頒布體現了國家和省廳對票據管理工作的充分重視,也為高校票據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確的實施依據。本文將從以上文件傳達的精神為出發點來分析探討問題。
一、江蘇省高校收費票據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高校多渠道籌措資金的辦學模式下,高校經費來源多元化,經濟業務日趨復雜化,收費項目越來越多,高校財務管理面臨著巨大挑戰,而票據管理作為財務管理的一部分,其問題也日益凸顯。由于高校在思想層面對票據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操作層面缺乏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嚴謹的票據管理流程等傳統問題依然存在,高校財務人員對各類收費票據適用范圍不清,混開濫用票據現象嚴重。
近年來,江蘇省許多高校在爭取財政撥款的同時,利用自身資源優勢不斷拓展融資渠道,部分高校幾年間可用資金成倍增長。財政撥款之外數目龐大的教育收費、科研經費以及高校從事非營利性活動的資金流入,導致高校財務人員面臨的經濟業務越來越復雜,收費項目日益增多,而財政和稅務部門統一規范后能夠使用的收費票據種類和范圍是相對固定的,并沒有隨之增加。一項新的收費業務發生或者一筆大額款項到賬時,究竟應該使用哪一類收費票據,成為一直困擾財務人員的難點問題。
在實踐中,由于高校財務人員日常工作繁重,平時無法系統地學習并掌握國家各級部門出臺的票據管理相關規定,知識儲備不夠,面對復雜的經濟業務發生時,開票人員無法準確判斷資金性質,根據以往經驗做法開具票據,事后又缺乏嚴格的審核和繳驗,導致誤開濫用票據現象時有發生。比如,對于財政類撥款收入,仍有部分高校還在使用收費收據或者結算票據開票入賬;對于橫向科研經費到賬應開具稅務發票,許多高校出于避稅考慮或者迫于撥款方的壓力,而開具結算票據入賬;高校自行舉辦的各類經營服務性質的培訓費收入,擅自改變開票名目,通過開具收費收據入賬。因錯誤使用收費票據開票的,一方面影響票據的繳舊領新;另一方面,因開票錯誤出現經營性收入誤開財政票據,導致漏繳稅款等違規行為,給高校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明確收費票據種類和使用范圍,建立經濟業務和票據類別的對應關系
(一)高校經濟業務涉及的收費票據種類:財政票據和稅務票據。
1.財政票據。財政部門監管的財政票據,適用于高校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非收入性資金往來以及從事非營利性活動的資金流入等?!督K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蘇財規[2014]32號)對財政票據的種類、適用范圍和內容作了明確界定:高校使用的主要有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江蘇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
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適用于國家授權許可收取的教育事業性收費,主要是高等學校學費和住宿費、報名考試費等,屬于非稅收入,應繳入同級財政部門非稅收入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面向學生具體收取上述費用時,向學生開具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上述非稅收入要統一上繳財政時,高校需填具一式五聯的江蘇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及時將非稅收入上繳江蘇省財政專戶。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是指高校發生暫收、代收、分攤費用和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等經濟活動時開具的憑證。這類票據是高校最容易被誤開和濫用的,關鍵點是要求財務人員運用職業判斷能力去識別判定代收費的資金性質,即屬于暫收、代收的等不列入學校經營收入的各類款項。包括學校內部各部門之間、學校與個人之間的其他資金往來等,主要有押金、定金、保證金、水電氣費、代辦費、行政事業單位召開業務會議,由參加單位和個人分攤的會議費等。另外,高校取得上級主管部門撥付的資金,需轉撥下級單位的,屬于暫收代收性質,也可使用結算票據。其他財政票據包括江蘇省捐贈專用收據、醫療收費票據、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和幼兒園統一收款收據等。
2.稅務票據。稅務部門監制的稅務票據,是高校利用自身優質資源向社會提供經營服務性業務開具的收付款憑證,包括上網上機服務費、補辦證卡工本費、檔案查新費、場租費以及政府以外的單位組織的非法定培訓收費等。另外,高校橫向科研經費收入屬于應稅收入,應使用稅務發票。
在“營改增”之前,高校使用的稅務票據主要是由地稅局監制的需繳納營業稅的普通發票。2016年5月1日起,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高校屬于稅改范圍,因此高校以后針對應稅收入需要使用的稅務發票變更為由國稅局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高校主要涉及現代服務業應稅范圍,增值稅稅率為3%和6%。
在高校實際經濟業務中,如何判定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還是專用發票,主要依據高校和服務對象的主體納稅資格認定。如果高校被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則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如確需專用發票需到稅務局代開,征收稅率為3%。如果高校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則可以根據對方主體性質選擇開具票種:對方是小規模納稅人就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用于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方是一般納稅人則可以開具專用發票,用于抵扣進項稅額,征收稅率為6%。此外,高校的橫向課題經費收入中,若涉及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收入時,高??梢猿钟嘘P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申請免征增值稅。
(二)建立經濟業務、收費項目和票據類別的對應關系。根據前述相關票據管理文件規定,筆者以江蘇某省屬高校為例梳理了高校主要的經濟業務,建立了收費項目與收費票據種類的對應關系,見表1。
三、提高高校收費票據管理水平的建議
財政票據和稅務票據作為高校財務收支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在高校財務管理中發揮著“以票控費,以票促收”的基礎性作用。為了完善高校收費票據內部控制制度,減少票據開具的隨意性和錯誤率,從而預防小金庫產生和偷漏稅行為,高校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著手改進:
(一)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相關票據管理部門以推進票據管理模式的創新為主,對經濟活動中出現的新事物、新業務,必要時要及時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加以明確規范,同時對已經的票據管理政策,要在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票據使用單位中加大宣傳力度,組織各種形式的培訓和交流,避免不同經濟業務主體之間因票據政策理解偏差而導致的開具何種票據出現的分歧。(2)高校財務人員作為票據管理工作的主要執行者,在提高票據管理水平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方面,高校領導,特別是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或總會計師應摒棄陳舊觀念,充分重視票據管理工作,帶動高校財務處根據國家出臺的票據政策制定適應高校自身發展的票據管理實施細則,在學校層面做好票據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積極為財務人員提供培訓和學習的機會。另一方面,高校票據管理人員應加強自身業務水平的提升,及時掌握相關政策,多與兄弟院校財務部門溝通交流,吸取經驗,學以致用。票據管理人員加強對票據使用管理政策的學習、認識和把握,提高自身職業判斷能力,減少票據混用濫開現象,保障財稅收入及時準確入賬,降低高校財務風險。
(二)加強收費票據的電子化、信息化管理。當前高校票據管理水平低下,財務人員開票隨意性大,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很多高校仍使用手工開票,這主要存在于財政票據中。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和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都是各大高校從財政廳購買的手工票據,票據管理人員在開票時經常出現隨意填寫收費項目、數量和單價模糊不清、票據用途不清、使用混亂等不規范行為,同時,財政廳對手工票據的稽核繳驗,采取的是人工抽查翻閱票據的落后方式,這導致誤開濫用財政票據的現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財政票據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要依托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積極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實行電子開票、自動核銷、全程跟蹤、源頭控制;而國家稅務部門也明確要求稅務發票需經電子器具開具,且近年也在大力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以實現對納稅單位發票信息的直接監控。因此,高校應轉變票據管理理念,積極探索收費票據電子化信息化改革模式,進一步規范高校收費行為,為高校財務管理的優化和“收支兩條線”的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提供切實保障。
參考文獻:
[1]傅新莉.\析高校票據管理的現狀[J].財經界,2013,(23).
學校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稅務教育行業稅收管理稅務登記
教育行業的公益性質無形中造成了人們的“稅不進校”觀念根深蒂固。教育行業稅收政策的復雜性以及稅收政策宣傳不到位問題的存在,客觀上造成稅務機關對該行業的稅收管理出現了盲區。如何加強教育行業的稅收管理工作,切實堵塞稅收漏洞,應當成為稅務人員認真思考的問題。
最近,筆者對教育行業稅收政策及相關問題進行了學習和思考,現對有關問題作出粗淺的分析,以期對教育行業的稅收管理工作有所啟示和幫助。
一、教育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現狀
教育機構種類較多,按組織形式劃分,主要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學校等非企業組織和各類企業組織。據統計,目前在虞城縣范圍內,登記注冊且正常運營的教育培訓機構共有557所,其中從事學歷教育的551所,非學歷教育的6所。在從事學歷教育的551所教育機構中,從事幼兒教育的有76所,從事小學教育的有438所,從事中學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圍之外,還存在提供教育培訓服務的個體工商戶、大量的未登記注冊的無照培訓機構和為數眾多的家教執業者個人。
目前虞城縣教育培訓行業提供的主要有學歷教育、學前教育、專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多種多樣的教育培訓服務,適應了不同的社會需求。根據有關規定,學校主要提供學歷教育,其收費項目和標準較為明確,其他單位及個人則提供除學歷教育以外的諸多培訓,其收費項目和標準基本按照市場供需狀況確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縮性。
教育培訓行業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稅項目和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是,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含政府辦和民辦)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應稅項目主要涉及稅費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除稅法規定的減免稅項目收入外,教育培訓收入均應依法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其中應納營業稅主要涉及營業稅文化體育業稅目,按照3%的稅率繳納。
數據統計顯示,目前虞城縣的學校均未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款,繳納的主要為個人所得稅;其他教育機構有的雖然繳納了營業稅等,但與實際經營情況嚴重不符,稅款流失嚴重;無照教育機構及個人未繳納任何稅費。
二、教育行業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教育體制改革不斷深化,辦學體制日趨多元化,各類教育機構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公辦教育、民辦教育、公私合辦教育等多種辦學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業稅收成為社會和公眾關注的熱點。國家也相繼出臺了有關教育勞務的稅收管理規定,明確了對教育超標準收費或接受捐贈、贊助行為等征稅的規定。盡管如此,教育行業的稅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不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導致教育行業稅收征管的基礎工作不夠扎實。稅務部門不能參與各類教育機構的設立、考核、驗收等各個環節,很難掌握詳細稅源情況和各類教育機構有關資產、資金、分配等方面的具體信息。各級教育部門在對待教育勞務稅收問題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積極配合,不及時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稅務部門很難從源頭上進行控管。據調查,目前大部分學校、培訓機構等都沒有辦理稅務登記,納入正常稅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還有部分小型民辦教育以培訓班、輔導班形式出現,沒有自有資產,辦學設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師全部是聘用的,學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課,有的只是利用假期、節假日或晚上授課,流動性大,隱蔽性強,三證(辦學許可證、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收費許可證)不全或根本沒有,對這類教育勞務稅收稅務部門就更難控管了。
稅務管理人員對教育行業的有關政策不理解,制約了教育行業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業的公益性質,使人們“稅不進?!钡挠^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業有關政策的復雜性,客觀上造成稅務機關在該行業稅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區。具體表現一是對教育行業的劃分及登記管理有關規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門協作不暢、信息交流不通等,無法掌握教育行業的稅源情況;二是對教育行業稅收政策不了解,如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收政策及有關的優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響了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造成了對教育行業稅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機構不按規定使用發票,加大了教育行業稅收征管的難度。多年以來,教育機構的收費一直是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機構在收取國家規定規費以外的費用過程中,不按規定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有的使用白條,有的采用自制收據,有的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使稅務部門對其收入情況不易掌握,這就加大了教育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難度。
從業者納稅意識淡薄。學校提供學歷教育,享受一定的稅收減免無可厚非,問題主要出在其他培訓服務當中。各類機構提供了種類繁多的培訓服務,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繳納的稅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數培訓者沒有納稅常識,未按規定設置賬簿或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資料殘缺不全,無法正確計算收入額和應納稅所得額。更有辦班人受利益驅使,只為賺錢,對有關稅收政策置若罔聞,不但不積極主動納稅,反而有意逃避納稅,納稅意識十分淡薄。
三、進一步加強教育行業稅收管理的措施
為了加強對教育行業的稅收管理工作,進一步堵塞稅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盲區,各級稅務機關在教育行業稅收管理工作中應注意把握并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加強教育行業的稅務登記管理
熟悉教育行業的劃分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標準,目前教育行業可分為六大類,一是學前教育,包括各類幼兒園、托兒所、學前班、幼兒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類小學;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類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學教育、技工學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辦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脫產班、進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培訓學校、就業培訓中心、外語培訓、電腦培訓、汽車駕駛員培訓、廚師培訓、縫紉培訓、武術培訓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黨校、行政學院、中小學課外輔導班。為了表述的方便,筆者在此將“學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課外輔導班”分別簡稱為“幼兒園”“學?!薄芭嘤枡C構”。
明確相關登記管理部門。根據《教育法》的有關規定,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育工作。其他有關的部門,主要包括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現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民政、發展改革(物價)、財政、稅務等部門?!妒聵I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各類公辦學校、公辦幼兒園屬于事業單位;根據《教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各類民辦學校(學歷教育范圍)、民辦幼兒園屬于民辦非企業單位;根據《職業培訓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辦法(試行)》規定,各類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非學歷教育范圍)也屬于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有關法規規定,各類公辦學校應當到縣級以上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所屬的登記管理部門辦理《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各類民辦學校(學歷教育范圍)、民辦幼兒園應當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辦學許可證》,到同級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各類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非學歷教育范圍)應當到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辦學許可證》,到同級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另外各類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還應當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等。
加強稅務登記管理?!抖悇盏怯浌芾磙k法》第2條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均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也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規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均應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上述各項規定均明確要求各類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到主管稅務機關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目前,部分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辦理了稅務登記,但仍有部分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游離于稅務管理之外,這應當引起各級稅務機關的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各類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的稅務登記管理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
開展教育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依據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該文件從四個方面規定了教育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了解決教育行業稅收政策在實際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又對教育勞務征收營業稅有關問題作了進一步的明確。但由于《教育法》《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關于稅收的規定十分籠統,征納雙方對教育行業的納稅問題均存在不少模糊認識。大部分學校對“教職工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比較認可,而認為學校本身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不應納稅。據調查了解,持“稅不進?!庇^點的還大有人在,甚至部分稅務人員也認為幼兒園、學校不用納稅。可見,對教育行業現行稅收政策的宣傳確實存在不少問題。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稅務管理部門應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比如在各學校及培訓機構開展專項宣傳,把有關的稅收政策送進校門,送進課堂,使老師學生都能知稅法、守稅法;應定期召開學校及培訓機構的法人代表、財務人員座談會,對稅法的嚴肅性做明確的說明??傊?,各級稅務機關應切實加強對教育行業稅收政策的宣傳工作,要深入到教育行業的有關主管部門、學校等單位,深入細致地講解有關稅收政策,切實提高各類教育機構相關人員的納稅意識和稅法遵從度,以確保教育行業稅收政策得到貫徹執行。
(三)加強教育行業稅收優惠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教育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切實加強對教育行業減免稅的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教育勞務免征營業稅的范圍、收費標準、會計核算、納稅申報和減免稅報批手續,嚴格界定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范圍。一是必須符合稅收政策規定的減免稅范圍。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區分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正確把握教育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嚴格控制教育行業的減免稅范圍。二是收費必須經有關部門(一般為財政、物價部門)審核批準且不能超過規定的收費標準。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以及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超過規定范圍的收入,均不屬于免征營業稅的教育勞務收入,一律按規定征稅。三是必須單獨核算免稅項目。各類學校均應單獨核算免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單獨核算的一律照章征稅。四是各類學校必須按規定辦理減免稅報批手續,否則一律照章征收相關稅收。
(四)進一步加強財政稅務票據童理
學校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范文3
(1)高校稅收制度的系統化有待進一步完善。
目前,高校收入呈多元化渠道,既有財政撥款和免稅的事業性收費,又有科研、培訓、社會服務等應稅收入,涉稅情況日趨復雜。高校作為稅收主體,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制度尚未系統化,相關的稅收政策有待進一步完善。例如,“營改增”以后,大多數研究型高等院校的增值稅應稅收入均達到了一般納稅人標準,但是對于科研經費而言,政策規定的開支渠道主要是調研經費、會議費、差旅費、資料費、小型辦公設備等,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微乎其微,無形增加了稅收負擔。另外,當前有的省份將高校確定為小規模納稅人,也有的省份按收入規模將高校確定為一般納稅人,這種差異體現了當前高校稅收政策系統性欠缺,也造成了稅收負擔的不公平。
(2)財務人員稅務能力偏弱。
長久以來,我國高校享受眾多的稅收優惠,大多數業務屬于免征范圍,財務人員納稅意識普遍薄弱。同時,涉及高校的相關政策多以部門規章加以規定的,如教育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等部門規章加以規定;而面對高等院校教育改革的新動向,稅收政策的出臺又顯倉促,多以通知或補充通知的形式出現,難以與高校的財務核算體制相匹配,提高了高校涉稅處理的難度。
(3)會計核算制度的銜接問題。
伴隨著(財會〔2013〕30號)《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頒布后,在高校會計核算上引入了權責發生制理念,但是高校會計核算仍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狀況并未改變。無法核算收入與成本費用的配比情況,高校在收付實現制下提供的財務信息同以權責發生為主的稅收體制無法很好銜接。按照現行規定,高??蒲惺杖雽儆谄髽I所得稅的應稅項目。但實務工作中,高校的科研經費到賬時,通常按收付實現制全額計入科研事業收入??蒲许椖康难芯恐芷谏賱t1年,多至3~5年,科研經費的開支也發生在多年內,而且當前高校的科研項目成本核算未實現全成本核算,諸如與日常業務共用的固定資產折舊等項目難以計入,由此造成對科研收入計稅的困惑。
(4)稅收征管部門對高校認知有待加強。
稅務機關對于高等學校作為一個納稅主體的重視程度不夠,稅務人員高校會計核算制度了解不足,對高校納稅人的涉稅培訓工作有待加強。
2.降低高校稅務風險的建議
降低高校的涉稅風險,需要內外兩方面共同努力,一方面盡快完善外部的稅收征管政策,創造明晰的稅收環境,另一方面要注重挖掘高校內部的潛力,強化制度建設,提高高校自身的涉稅處理能力。
(1)完善稅收征管政策,解決稅收與會計制度的銜接問題。
針對當前高校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稅務部門應盡快形成切實可行的方案,并形成具體規定。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有:“營改增”后高校納稅人的身份認定問題;高校所得稅應稅項目會計核算的規范問題等。
(2)挖掘自身潛力,健全相關工作規范。
高校財務人員要關注財稅政策,提高納稅意識。積極參加稅務部門和會計主管部門對高校財務人員開展稅收法規培訓,建立好稅收知識后續教育機制。同時,高校應加強日常納稅管理工作,規范會計基本工作:做好各種票證管理,從源頭區分應稅和非應稅收入;設置納稅備查簿,對一些小稅種做好登記備查;做好免稅備案工作;加強收入管理,區分應稅收入和非應稅收入,分別核算。在日常核算中盡量完善會計核算體系,避免涉稅違規風險。
(3)積極推行高??倳嫀熤贫?/p>
學校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范文4
實行公共財政改革以來,我國已形成了包括分稅制、部門預算管理制度、收支兩條線管理、政府采購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金財工程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等較完善的一套公共財政管理體系。推廣綜合預算、切實實行收支兩條線、規范收入分配等就成了當前最主要的任務。政府非稅收入是公共財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其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理順政府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職能的客觀要求。高校非稅收入是政府非稅收入的一部分,因此,高校作為非稅收入的一個執收單位,研究、探索加強高校非稅收入管理、規范高校收入行為是非常有必要的。
非稅收入作為政府收入分配體系的組成部分,與稅收互為補充,是以政府為主體的再分配形式,是政府財源的重要來源,在財政收入特別是地方財政收入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高校非稅收入是政府非稅收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高校規模的不斷擴大,行政事業性收費成了高校發展的主要資金來源,換言之,這部分收入成為高校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重要基礎。無論從高校加強自身經濟建設的角度,還是從理順整個政府非稅收人體系而言,加強高校非稅收入管理都隨著高校規模的不斷發展變得愈發重要。
二、廣西高校非稅收入管理實務的現狀及主要問題
廣西一直都很重視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2004年,財政部頒布了財綜[2004153號文,該文形成了政府非稅收入綱領性文件。2007年廣西又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2009年區財政廳等部門又就《條例》作了釋義;2010年財政部印發了《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區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自治區直屬高等院校財政票據使用管理的通知》這些文件都對廣西的政府非稅收入的規范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據目前廣西高校對非稅收入執行情況調查,以及筆者的工作實踐,發現高校非稅收入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欠缺,高校非稅收入在政策落實、非稅收入界定、票據管理和核算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完善。欠缺之處主要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1.非稅收入概念依然模糊,有關指導文件上一些問題需進一步統一和細化,使之更具指導性。一是自提出非稅收入的概念并執行以來,因有關文件中非稅收入的概念、范圍欠具體,各級財政部門在執行國家文件中也沒有針對非稅收入相關的一些概念進行具體的區分,缺乏具體指導性。甚至,同一概念在相關不同文件之間出現意思相左或難以區分的情況。例如,作為高校非稅收入主要構成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的解釋。我們很難在有關文件或釋義中得到明確的區分,這兩種收費有的解釋甚至是一樣的。在收費設定上都規定了其成本補償性和有償性,其價格標準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審定或制定;只是在審批程序上有所不同。另外。無論是國家還是地區非稅收入文件中都這樣規定:非稅收入屬于應稅項目的應依法納稅,并將稅后收入納入非稅收入管理,但不明確哪些是應稅項目非稅收入。因此,長期以來,高校非稅收入實務界很容易產生模糊,一線工作人員深感界定不明,如應稅、非稅不清,稅收收入、非稅收入不明等等,給高校非稅收人工作帶來一些混亂。
二是非稅收人范圍雖有規定,但是具體內容還不是很明確。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或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除基金、罰沒收入外,各類收入所包含或包括的具體內容仍不詳,其中,最為明顯的是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和國有資本收益三項內涵不清。比如,關于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取得的規定:利用國有資產(資源)通過出租、轉讓和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這里的“其他方式”具體所指不清,是自營呢?還是對外服務,有待明確。除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罰沒收入外,其他各類非稅收人項目沒有明確規定認定部門、認定政策依據也不明確。
此外,由于非稅收入項目多、涉及范圍產、繳費情況復雜,部分非稅收入收取額的計算技術性、專業性強,因而存在各地政策不盡一致,管理方式多樣化的現象。
2.高校收費監督多頭管理,缺乏統一的規范;欠缺效率。高校接受財政、物價、稅務和教育行政主管等部門的監督管理,但各監督機構之間溝通不足,缺乏統一的規范,致使高校等執收單位非稅收入管理上可左可右、無所適從,隨意性較大,最后導致效率欠缺。
現行高校收費實踐中,高校收費實行的是“雙軌制”,既有行政事業性收費,也有服務性收費。根據現行政策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劃歸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由財政、物價部門聯合審批(并報經人大批準通過),在收費項目、標準和資金管理上國家嚴格控制;服務性收費則由物價局單獨審批。但兩者之間并無嚴格的政策區分界限,收費依據設定和標準制定上都遵循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以培訓費為例,根據《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培訓費為高校服務性收費,應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的原則制定,報所在地省級教育、價格、財政部門備案后執行。但在《廣西政府非稅收人管理條例》釋義中,培訓費的歸屬卻是事業性收費,而在物價審批中又被列為服務性收費項目,要求使用稅務票據。這樣只會導致應稅收入、非稅收人不清,稅收管理、非稅收入管理不明的效率缺失的結果。收費多頭管理和“雙軌制”的存在,很容易引起高校收費的混亂,并會導致票據使用、收入核算不規范等問題的發生。比較典型的如一些服務性收費項目,如高校信息網絡管理部門的網絡信息使用服務費、通信費的票據出現無票可開的現象,財政票據不能用,稅務發票不給領的兩難境地。
3.部分執收單位、人員管理意識淡薄,政策執行不到位、重算輕管。部分高校政策落實滯后,有些人員管理意識淡薄,認為只要開出正式票據、收上來人了學校財務賬,進行合符財務制度的賬務處理就行了,不認真分析具體收入項目的性質、歸屬,以及票據的正確使用,只注意具體的數據核算,忽略管理;部分單位、人員收費積極性不高,導致應收的非稅收人拖延、或收不上來,或少收上來,造成部分非稅收入流失。一些高校在非稅收入管理方面也沒有一套有效的監督約束和激勵機制,致使高校收費管理亂象難以杜絕。
4.票據使用方面的問題。目前,就我區高校而言,在票據使用上主要存在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存在票據使用缺位的現象。隨著高校市場化發展的變化,高校的服務性收費項目越來越多。根據這種情況,2006年國家教育部、發改委、財政部所頒布關于規范教育收費的文件中規定,高校收取服務性收費時應使用稅務發票。2010年財政部印發的《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再一次明確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撥人經費、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等形成本單位收入,不得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但卻未明確使用何種票據。而該通知要求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自愿原則提供的服務,其收費屬于經營服務性收費,如信息咨詢等收費應當依法使用稅收發票。與財政部要求相反的是,稅務部門對高校有些服務項目收入不予申領稅務發票,致使出現了無票可開的困境,給高校事業的順利開展造成了較大的影響。
二是票據使用欠規范、指導不足。這個問題主要體現在稅務發票的使用上。以筆者所在的廣西大學為例,票據管理采用的模式是學校財務部門統一向上級財政、稅務部門申領、核銷,專人管理,除銀行代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由校財務部門批量處理外,一般日常零星收費,由各學院等校內部門代收,開具有關手工票據。但由于各二層機構使用票據的人員多為兼職,專業知識不足,或者指導不足,因此,票據錯開、作廢、超期上繳、入賬,字跡模糊等情況都有發生。
三是執收單位票據使用模糊。由于經營服務性收費與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項目界定不明致使票據使用不清。2010年財政部關于票據使用的文件中明確規定:經營服務性收費使用稅務發票。而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則應當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就廣西而言,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即政府非稅收入專用收據。呈兩難狀。
5.高校內部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方面問題。據了解,目前,一些高校內部尚無一套完整的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從收費項目立項、申報、票據使用、執收、核算、上繳到監督管理尚無出臺成文的管理辦法,缺少制度上的指導文件。因而,高校內部存在收費項目拓展透明度不夠,指導欠缺,執收、核算比較被動,監管不足等現象。同時,還存在信息化管理進程不足的情況。具體包括:非稅收入票據管理信息化不足;收費立項、申報、審批、監督管理信息化不足;非稅收入執收和明細管理與核算信息化尚需不斷完善以及校園網絡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和提高等等。
三、規范高校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對策
鑒于當前財政改革的需要和高校非稅收入管理的重要性。為了妥善解決高校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上述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加強和規范高校非稅收入管理工作:
1.統一政府非稅收入監管體系和規定,是執收單位規范非稅收入管理、減少混亂的根本保證。價格、財政及稅務等部門是政府非稅收入的相關管理、監督部門。這些部門應當加強聯系與溝通,對非稅收入的內涵、性質、具體范圍、收費項目、票據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和監管統一對接,力戒監管缺失、推諉,避免上級各有關管理部門各自為政、多頭管理,使執收單位產生混亂。
2.細化非稅收入管理規定,制定非稅收入管理的具體辦法,提高非稅收人實施的指導性。制定一套非稅收入管理的具體辦法,進一步明確非稅收入的概念、具體內容及范圍,概念上要明確;性質上要確定,明確規定各類收入的具體內涵、認定部門和認定政策依據。為此,建議財政、稅務、物價等監管部門加強溝通、統籌兼顧,制定一個互相銜接和對應的具體辦法,統一指導執收單位順利開展有關事業活動。
3.進一步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優化高校非稅收入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據現行高校財務制度要求學校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因此,學校收費工作相當繁雜、工作量大,建議通過加強校銀合作,推廣采用高校委托銀行代收、學校統一開票核算、集中匯繳財政的收費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既優化和簡化了高校非稅收入執收及核算工作,又實現了高校收費全額上繳財政,符合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要求,納入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
4.規范高校非稅收入票據使用管理。票據管理是高校非稅收入管理的源頭,是高校收入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同時也是財政、物價、審計部門進行檢查監督的重要依據。加強票據管理有利于規范高校收費管理工作,保證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從源頭上規范高校收入行為。為此,建議按照收入的性質,嚴格劃分財政票據與稅務發票的使用范圍,非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票據,應稅收入統一使用稅務發票。嚴把票據領、用、審核、核銷關,督促各高校建立健全內部非稅收入票據領用制度,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票據,有效遏制混用票據、超范圍使用票據等違規行為。同時,大力推進票據網絡化管理,跟蹤每一張票據的使用情況,逐步實現非稅收入票據管理網絡化、科學化和規范化。提高票據管理人員素質,明確票據有關政策和適用范圍,加強與財稅部門聯系,準確反映業務內容及收費項目的性質,是依法領用正確票據和順利開展業務的保證。例如,上文中提到的網絡管理使用服務和有關后勤服務業務,可以列為科教文化等相關服務業,應該領用服務業稅務發票。
學校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范文5
1、準予稅前扣除的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2、支付對象,是指在企業實習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包括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就讀的尚未畢業的學生。其范圍限定在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職教中心)、技工學校、高等職業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包括在校就讀的研究生,不包括各部、委獨立科研所招收的在讀研究生以及普通高中以下的學生。
二、準予稅前扣除的內容。
準予企業稅前扣除的在本企業實習的實習生報酬,是指以貨幣形式支付的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含地區補貼、物價補貼和誤餐補貼)、加班工資、年終加薪和企業依據實習合同為實習生支付的意外傷害保險費。不包括以非貨幣形式的任何支付。這是與原工資稅前扣除要求不同的。
三、準予稅前扣除的限制條件。
1、接收實習生的企業與學生所在學校必須正式簽訂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實習合作協議,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正式簽訂三年以上(含三年)實習合作協議,如出現未滿三年停止履行協議情況的,對已在稅前扣除的實習生報酬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補征企業所得稅,并依法繳納滯納金;但確因企業主體消亡或學校撤銷等客觀原因導致未滿三年停止履行協議情況的,不再補交企業所得稅和滯納金。
2、企業或學校必須為每個實習生獨立開設銀行賬戶,企業支付給實習生的貨幣性報酬必須以轉賬方式支付。記賬憑證應附有轉賬憑證存根和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的繳付憑證。同時還應具備企業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合作協議書和實習生名冊(必須注明實習生身份證號、學生證號及實習合同號)供稅務機關檢查核實。
四、其他相關規定。
1、企業因接受學生實習而從國家或學校取得的補貼收入,應并入企業的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2、對實習生取得的符合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報酬,企業應代扣代繳其相應的個人所得稅款。
五、違章處罰。
對企業故意弄虛作假騙取實習生報酬稅前扣除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糾正、補交稅款外,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需要進一步明確的問題。
學校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范文6
【關鍵詞】 高校;票據;類型;適用范圍;管理
票據是會計核算重要的原始憑證,是高校加強會計監督及內控建設的重要方面,是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依據。高校票據使用管理是高校財務管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雖然各高校不斷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但由于其經濟業務愈來愈復雜,涉及票據的類型較多,在票據使用方面重視程度不同,或多或少存在問題。因此高校必須加強票據的使用管理,掌握各類票據的適用范圍,并對各項經濟業務進行認真分析,正確選擇使用票據。
一、高校票據分類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票據選擇使用不正確
有的高校不能認真地分析經濟業務的實質內容,未按票據的使用范圍使用票據,隨意使用票據的現象比較普遍。如有關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培訓收費使用收費收據、科技服務收入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等。
(二)對有些應納稅收入不使用稅務發票,不遵章納稅
一般認為,高校作為非營利性的公益單位,對大多數稅種沒有納稅義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隨著高校經濟業務的不斷發展,高校部分經濟活動應按照稅收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納稅義務。但部分高校沒有認識到這一問題,沒有樹立納稅意識,對于應納稅的經濟業務,不使用稅務發票,而使用收費收據或其他票據代替,逃避稅收。如高校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開具收費票據或往來票據等。
(三)對有些收入不提供票據
高校在發生某些收費經濟業務時,本應提供票據,而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不提供票據。不利于會計核算的正常開展,不利于各方面的監督,易造成經濟事項的財務失控,比較容易形成“小金庫”,甚至于發生貪污等經濟犯罪行為。
二、高校使用票據的類型及適用
(一)財政票據
1.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指高校向學生、學員收取的經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事業性收費時開具的收款憑證。主要包括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函大、夜大、電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需要特別強調的,并不是所有的短訓班培訓費都可以開具收費收據,這里所指的短訓班只指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部門規章規定強制進行的培訓業務,只有這種才能使用收費收據,其他由高校自行舉辦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培訓收費不能使用收費收據。
2.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隨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事業性收費大多按非稅收入進行管理,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是在收繳非稅收入時開具的憑證。高校在收取非稅收入時,可直接使用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作為繳款收據,也可在學生繳費時開具收費收據,同時按一定時間匯總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集中匯繳非稅收入。
3.捐贈票據。近年來,捐贈收入已成為高校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普遍重視捐贈收入的爭取工作,高校在獲得捐贈收入時應開具捐贈票據。目前,大多數高校成立了基金會,接受熱心高等教育事業的社會群體及個人對高校捐贈。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鼓勵高校努力組織捐贈收入。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地方相關部門積極開展符合條件的基金會可以申請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工作,取得相應資格的基金會,接受企業捐贈按有關稅收政策可在稅前抵扣?!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規定,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事業的捐贈,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因此高校在接受捐贈收入時,必須向捐贈單位或個人開具捐贈收據。
4.社會團體會費票據。高校內部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如學會、協會等,向其會員收取會費時開具社會團體會費票據。部分高校專業學會、協會,在會費收取的票據使用方面存在不規范現象。一方面不少學會、協會沒有依法進行登記,致使無法正常申購社會團體會費票據;另一方面,可以申購會費票據而沒有申購,收取會費時使用其他票據代替。
5.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高校發生暫收、代收和單位內部資金往來結算等經濟活動時開具的票據,這些資金為不構成高校收入的款項。主要用于高校收取的各種押金、定金、保證金及其他暫時收取的各種款項等;各種代辦費用,如代收學生教材費、體檢費等;高校內部資金結算等。在實際工作中,高校資金往來結算票據的使用大大超過其本身的使用范圍,部分高校在遇到有些業務無法確定或無法獲取正確票據時,一般就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資金往來結算票據票面的使用說明中一般強調只能使用于內部結算,不能用于費用支出。而票據的接收方在原始票據的審核方面往往把關不嚴,按正確票據給予報銷,而不是退票,這樣資金往來票據就成了高校多方面使用的票據。
(二)稅務發票
1.增值稅發票。高校編輯出版、發行期刊與雜志,收取的期刊征訂費收入應開具增值稅發票,并按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增值稅。長期以來,高校編輯出版、發行期刊一般采用征訂單的形式,征訂單作為訂閱憑證,同時在征訂單上自行印制收款收據,要求征訂單位將收款收據與匯款憑證一起作為報銷憑證,高校不另開具票據,也不繳納增值稅。隨著財政、審計監督的不斷加強,各單位財務管理不斷規范,采用征訂單這種不規范的票據形式,征訂單位普通不再接受,而要求高校開具正規發票。當然也有高校采用其他票據形式,雖然征訂單位能夠接受,其實也是不正確的。
2.廣告服務發票。高校編輯出版、發行期刊的同時,又提供廣告服務,即刊登雜志媒體廣告,取得廣告收入,應開具廣告服務業發票,并繳納廣告收入營業稅及相關附加費用。高校編輯出版、發行期刊,在辦好刊物的基礎上,為增加收入,經工商部門廣告許可,可以在刊物上刊登相關行業的產品廣告。當然在期刊上刊登廣告一定要慎重,必須進行認真審核,要求廣告客戶提供的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同時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做到既宣傳好的產品,又要保證期刊與雜志的良好形象及聲譽。
3.培訓服務發票。高校除開展正常的學歷教育外,普遍利用自身優勢積極開展培訓業務。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部門規章規定強制進行的培訓業務外,其他由高校自行舉辦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培訓收費必須使用培訓服務發票,目前主要使用文化、體育業服務發票。高校面向社會、自行舉辦的各種培訓,是高校院系創收的主要渠道之一。高校應制定相關政策,激勵院系開展多種培訓,為學校增加收入。高校面向社會的培訓,其收費標準應向物價部門進行備案,收費時嚴格按備案的價格標準進行收取,并開具文化、體育業服務發票,按稅法應繳納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規定,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因此高校舉辦進修班、培訓班,應主動向稅務部門申購稅務票據,規范使用票據,并主動向稅務部門申請免征營業稅。
4.科技服務發票。高校除培養人才功能外,還應積極開展科研及服務社會,應從自身發展以及增加學校收入出發,積極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科技服務等收入,開具科技服務發票?!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規定,對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同時還規定對高等學校、各類職業學校服務于各行業的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高校應利用優惠政策,申購相關服務發票,為學校與企業等單位聯系、加強橫向合作提供便利條件,為學校增加科研收入。
5.房屋租賃發票。由于高校近年來的擴張發展,普遍存在資金緊張狀況。高校應合理安排使用資產,充分挖掘資產潛力,在滿足自身需要的同時,調劑部分房屋對外出租,取得租賃收入。高校取得房屋租賃收入,應到房產管理部門開具房屋租賃發票,并繳納房產稅、營業稅等。
三、加強票據管理的措施
(一)正確選擇使用票據
以上總結了高校常用的各類票據,對其進行分類歸納,并強調其使用的范圍,有利于高校更好地了解各類票據,為高校開展各類業務提供支持。由于高校的經濟業務越來越復雜,種類繁多,因此高校在使用票據時,要根據經濟業務的性質,正確選擇票據。只有正確選擇了票據,才能保證高校經濟活動全面合規合法。
(二)建立規范使用票據的管理內控制度
票據的規范使用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衡量高校財務管理好壞的主要方面。因此高校應高度重視票據的規范使用,建立健全票據管理辦法。首先,在崗位設置上要做到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票據使用、保管人員與出納不能由一個兼任;其次,使用依據方面一定要按核準的收費標準收費,或按合同約定的價格開具發票;最后,要確保以真實的經濟活動為基礎,不能代開、虛開收據或發票。
(三)做好票據的領用、保管及核銷等管理工作
重點做好各項信息登記工作,采用軟件信息系統,可與會計電算化系統對接,不僅能記錄票據領用、核銷等情況,關鍵是將使用票據的收費情況與款項入賬情況進行對接,保證所收款項全額入賬,并便于日后查詢。
(四)加強票據的監督檢查工作
財務部門應做好票據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對票據進行審查、清理,對超過保管期限的票據存根進行核銷;審計部門應對高校票據使用等情況進行專項內部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應自覺接受財政、稅務、物價及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及審計,努力做到更好地規范使用各類票據,為規范高校的財務管理提供保證。
【參考文獻】
[1] 白冰.關于加強高校收費票據管理的探討[J].會計之友,2009(5).
[2] 溫曉云.淺談高校收費票據的管理及設想[J].教育財會研究,200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