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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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政策

經濟責任審計政策范文1

我區通過加強組織領導,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環境。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系統工程,僅靠審計部門是不夠的,需要各級領導的支持和有關部門的配合,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等人員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協調這項工作,制定了《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和《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股,有專人負責。盡管如此我們感到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1、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滯后,審計成果運用不盡理想

由于干部人事制度的特殊性和審計機關權限的限制,多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存在著被審計單位的領導離職后,才受組織部門委托進行審計的問題。被審計人員往往在已任新的領導職位后,組織部門才委托審計部門對其在原單位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造成了“先離后審”的局面?;旧鲜菍徲嫐w審計,任用歸任用。再加上被審計人員對審計認識不全面,不重視,也導致審計定位存在較大偏差,影響了審計質量。這樣做的結果容易造成經濟責任審計流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成果的運用和審計機關以及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對廉政問題及個人經濟問題也很難查清。再加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協調較少,各成員單位之間尚未形成合理、有效的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行反饋機制。

2、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審計評價缺乏統一標準

目前我國的審計評價體系尚未完全建立,法律法規及制度滯后,缺乏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制約了經濟責任審計的開展。致使審計過程中遇到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難以用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評價標準來評判。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工作變得十分復雜和困難。而且由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間往往都跨度長,審計期的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廢止等變化也較快,這也為審計機關選擇適當的法律法規進行評價增加了難度。因此,必須盡快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法規體系和評價體系。

3、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

隨著近年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越來越受到各級黨政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審計機關的年度計劃工作量在逐年遞增。正常情況下,我局對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統一安排的審計項目必須優先完成外,有時還要抽調人員配合紀檢(監察)、組織等有關部門開展辦案調查、檢查等臨時性的工作,而組織部門交辦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又都比較集中,一批下來往往是幾個甚至是十幾個。人員緊張問題成了困繞審計機關工作開展的突出問題。

4、經濟責任審計的幾點建議

首先要加強政策法規宣傳,提高單位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經濟責任審計《兩個暫行規定》之后,有關部門也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的《實施細則》和實施意見,使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成為法定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營造一種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的工件氛圍,促使各級領導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正確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一項正常的工作制度,是保護、愛護干部的必要措施。領導的重視和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的積極配合,是開展好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保證。其次要加強法制建設和體制創新,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提供法律保障。審計的本質是監督,而監督的效能取決于領導體制上的突破和創新。實踐證明,在各種監督制約機制中,最有力、最有效、最權威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監督。只有加強法制建設和體制創新,才能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適應性較強的法律保障。第三要加強審計隊伍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專業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并具有較大的風險性,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政策水平和綜合分析能力,嚴格按照《審計法》及審計規范的要求辦事。因此,審計隊伍自身建設是當務之急,要把提升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審計人員要重視審計理論、業務知識的學習和更新,重視政策法規的學習和研究,增強責任感和事業心,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廉潔自律,積極推動審計工作向前發展。

5、經濟責任審計幾點設想

一是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把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有效結合起來,我們打算逐步擴大領導干部的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就是在年初安排全年審計工作計劃時,逐步加大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的比例,以備將來在這些領導同志離任時,審計部門就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和時間,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就會有很大提高,做到事半功倍。今年我們就安排了5個任中審計的項目。從組織、紀檢部門來說,我們建議在維護中央關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要實行“先審計,后離任”原則的前提下,可以從實際出發,區別對待,靈活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調任、轉任、轉崗等情況,重點采取“先審計后離任”方式開展審計工作;對免職、辭退、退休的領導干部,可實行“先離任,后審計”的方式推動審計工作。在遵循“逢離必審”的基礎上,加大對在職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將審計監督關口前移。

經濟責任審計政策范文2

【關鍵詞】全程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的方式;審計監督

一、實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1)從目前領導干部擔負的經濟責任的重要性和自身出現問題的復雜性上看,有必要實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當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指導思想日益貫徹縱深,經濟工作已經成為政府各部門的第一要旨,領導干部擔負著組織、管理、協調經濟工作的重大任務,經濟責任越來越重,怎樣評價其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如何判斷國有資產增值或損益情況,必須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來量化和確定。(2)從目前干部管理和監督工作的局限性上看,有必要通過全程經濟責任審計來彌補這方面的不足。僅依靠干部考核和其它監督的形式很難將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和深層次的經濟問題進行區分和定性。因此,將全程審計融入干部管理中去,就可彌補干部考核中的不足,達到“水沒來,先筑壩”的效果。

二、實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方式方法

(1)確定審計對象是開展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前提。一個地區各個部門的工作有側重,部門內領導干部的分工也各不相同,所以在確定審計對象時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分輕重主次,各有側重,從以往工作的實踐上看,審計對象應確定任前負責經濟工作或從事經濟活動的干部,任期的正職領導干部及經濟部門或主管財經工作的領導干部,離任的正職領導干部及經濟部門或主管財經工作的領導干部。(2)明確審計內容是開展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基地。對領導干部任前、任期、離任審計的內容既有統一又各有側重,任前重點審計干部過去所從事的經濟活動中資金支出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有無違紀的失職行為;任期重點審計干部分管的重大經濟活動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看有無隱瞞、漏交、截留、挪用問題,審計所在部門或分管工作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看有無虛報、浮夸等在群眾中產生不利影響的問題;離任重點審計本人在任期間使用公款公物情況,看是否全部償還歸還清楚,是否登記或辦理移交手續。(3)規范審計方法和程序是開展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對領導干部實行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一項系統工程,不是單一部門的事情,相關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按程序辦事。

三、實行全程經濟責任審計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要注意依法辦事,堅持客觀公正。審計部門作為審計監督的執行者,其審計評價結論,不僅關系到領導干部個人的榮辱得失,更重要的是為組織部門全面、正確評價使用干部提供依據。所以,審計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審計法》及其它法規為準繩,既不能隨意發揮,又不可含糊其辭,對于一時證據不足、性質不明或政策法規未明確的事項,應只擺事實不做評價,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審計評價的客觀公正性,最終的審計評價應力求科學嚴謹。(2)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正常處理好幾種關系。組織部門作為審計的組織者和干部的管理者,在對審計中發生的有關問題進行處理時,要注意把握三個政策界限,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要劃清前任領導與現任被審計對象的責任界限。二是要正確分析主觀原因與客觀原因的界限。三是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個人責任與領導責任的界限。同時還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解放思想、堅持“三個有利于”標準之間的關系;工作失察失誤與違法亂紀、的關系;因堅持原則得罪人而受到誣陷與設置障礙、干預審計工作等。審計過程中要做好調查研究,去偽存真,分清是非,還其本來面目,還要注意把審、幫、促、有機結合起來。(3)要注意執行干部管理制度與依法獨立審計相結合。實施對領導干部的全程審計,應遵循黨管干部的原則和組織程序,而審計的具體實施,則由審計機構依法獨立地進行,不受個人和其它行政機關的干涉,以保證審計結論的客觀公正性。同時要注意協調好全程審計中各階段審計與其它類型審計的關系,以避免重復審計,加重各部門的負擔。

經濟責任審計政策范文3

一、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相對滯后

經濟責任審計通常是在上級部門提出委托審計的書面指令和申請后,審計部門予以安排的一項審計工作,不同于列入年初制定的審計工作計劃的審計項目,大多數屬于上級或主管部門臨時交辦的審計事項。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這就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流于形式,并沒有為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在領導干部的人事任免上提供參考依據,也就沒有真正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二)經濟責任審計質量不高

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評價被審計者經濟職責的履行情況以及開展經濟活動情況,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側重的不應是被審計者單位財政財務收支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本身,而應是被審計者對問題應承擔責任的界定和評價。但在實際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通常將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被審計者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和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檢查上,從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期限的跨度通常較大,被審計者任職期間單位財務會計人員發生變動的可能性很大,這給審計工作帶來了新的困難。一方面,后任會計可能對任職之前的工作情況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后任會計可能對任職之前的工作不愿意介入,尤其當任職前的工作存在一些問題時。了解情況難,取證難也會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三)經濟責任審計責任界定難度較大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通過被審計者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檢查,評價被審計者經濟職責的履行情況、開展經濟活動情況。但是,影響一個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情況的因素是復雜的,可能是由于主觀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客觀原因;可能是由于領導干部個人原因,也可能是由于領導班子集體原因;可能是由于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現實的問題造成的。因此,對被審計者所應負的經濟責任做出客觀公正的界定和評價的難度比較大。

二、完善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建議

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可以通過完善年度工作計劃、突出審計重點、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等多方面的完善加以解決。

(一)與相關部門及時溝通,完善年度工作計劃

經濟責任審計是發生在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內、任期屆滿或離任時,而比較清楚領導干部任期情況的是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因此,審計機關在制定下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時,應主動與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溝通,了解即將任期屆滿或離任的領導干部信息。根據具體情況,做好年度工作計劃。預先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做出客觀公正的界定和評價,可以為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選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觀依據,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二)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突出審計重點

經濟責任審計除了檢查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是否真實、合法外,更重要的是檢查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是否在單位各項經濟活動中履行了經濟責任。因此,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除了將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作為審計重點,更重要的是重點審計被審計者在任職期間所做作出的重大經濟決策及其實施效果,如決策內容是否合法、決策程序是否規范、決策實施是否有效等。還應重點審計領導干部是否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政規定情況,如單位財務是否公開、單位購買活動中審批、經辦是否分離等。另外,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也應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點內容,如業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等。

(三)建立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經濟責任審計政策范文4

【論文摘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伴隨著中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產生并發展起來的,是政府為加強管理和監督,防止和治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與常規審計相比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具有受托性、專一性、事后性等特征,加上審計環境污染等因素,其風險較高,如何正確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并采取有效的措拖加以防范,已成為審計必須關注的問題。為此,筆者將從內、外兩方面分析審計風險的成因及表現,并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1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審計環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1.1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的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技術力量,審計人員嚴格實施審計程序進行審計產生一定的困難。一旦簡化了審計環節,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范。審計材料不規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1.2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在我國人們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法制觀念淡泊,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制度的不完善險。改革開放以業,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事件,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通過責任審計風險成因的明確,我們要想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2.1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制度、避免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審計法》的假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督形式。

2.2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千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合關。

2.3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給社會審計執行,以彌補國家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會審計的結果資料。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超級秘書網

2.4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

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開展后續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誘發的能力,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5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

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參考文獻:

[1]李鳳鳴.審計學原理[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2000.

[2]朱錦余.趙新杰.經濟責任審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經濟責任審計政策范文5

依據《規定》,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包括了:財務責任審計、經營責任審計和管理責任審計三大部分。對于醫院院長的經濟責任審計而言其涵蓋了以下幾方面的具體內容:醫院主要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醫院資產、權益增減的核實和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醫院對外投資、長期投資和重大項目投資的實施及投資收益回報情況;醫院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情況;醫院環境效益情況;醫療風險管理情況。相對于一般的行政事業單位,醫院主要具有以下特點:第一,人員眾多,多數三級甲等醫院的人員數量已是幾千號人;人員身份復雜,既有正式人員又有聘用人員等。第二,資產龐大,大多數三甲醫院的資產已有幾個億甚至幾十億;資金量大,每月的資金往來都是在幾千萬元以上。資金來源復雜,除本醫院正常的醫療收入外,還有上級單位及財政撥款收入,如醫院存在教學科研任務的則還有教學科研收入。第三,公益性強,醫院是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的健康服務為宗旨的,所以都有減免醫療費及醫療公共突發事件的各項支出等。第四,行業風險高,現階段醫患關系緊張,醫務管理稍有不到位就可能存在著醫療安全隱患,或引起法律訴訟。第五,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評價指標多,包括了藥品比例、每床日費用、每門診、住院人次費用、門急診人次,住院人次、床位使用率、出院病人平均床日、平均住院日、立項的市級以上的課題數、安全隱患發生率、醫療事故發生率等醫療行業特有的經濟及管理考核指標。第六,政策廣,涉及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衛生政策;《會計法》、《預算法》、《審計法》、《醫院會計制度》、《醫院財務制度》、《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采購法》、《招標法》、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及執行藥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購制度和相關的價格政策。第七,系統數據龐大且各系統不兼容,醫院的醫療數據涉及了醫院管理的各個方面,所以數據量極大,且醫院的HIS系統未能與財務軟件相兼容,造成了各方面數據的匹配具有一定的難度。因以上的情況造成了醫院院長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周期長,程序繁復,審計內容是量多面廣難度高。

二、在醫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審計力量的不足及專業性不強在審計實踐中,因醫院院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多處在領導班子換屆時期臨時集中交辦,易造成審計人員準備不充分倉促進點,影響了審計的廣度及深度;由于醫院是一個專業性較強的行政事業單位,這就要求審計人員不僅具備查帳能力,還需要具有對醫院行業的綜合判斷分析能力,但現階段這方面的專業人員嚴重不足。這些都是制約和影響著審計工作的質量。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高醫院院長的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管理審計不能畫上等號,因為后者屬于對事不對人的審計方式,而醫院院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不僅要有這些一般財務審計的特點,還要與業績掛鉤、明確責任。只有既審人又審事,才能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具體化造成問題的責任。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中,如被審計單位的會計信息失真和不全面、及不配合審計等都會造成評價不當,因此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高。

三、引入內部審計的方式及其優越性

一個組織結構合理,管理基礎較為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較為完善,經營運作狀況良好的醫院,其內部審計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和工作的有效性也相應地得到較為充分的保障?;诖嗽卺t院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內部審計具有以下幾點優越性:一、可提供本醫院的基本情況,為審計人員制訂更合理更全面的審計計劃。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與被審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接觸,被審醫院的內部審計人員能夠提供本單位的醫療經營、組織架構、運作程序等相關信息。這將有助于審計人員制訂恰當的、有效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程序。二、可利用內部審計人員取證。因相關責任人對此項工作存疑慮,有時不積極配合,不利因素的干預及限制導致難以取證,如由內部審計參與取證工作,則相對較為容易溝通解釋,便于取得相關的審計證據。三、可利用內部審計機構對本醫院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及測試程序時已獲得的審計證據,以減少本次審計一些相關的次要測試及檢測數量。如對資產的抽查盤點,內部審計人員已按相關制度的要求按期進行了資產及庫存的清查和盤點,則此次審計人員可只關注其中一部分資產及存貨,只需對其進行抽查盤點,加快了審計速度。

四、結束語

經濟責任審計政策范文6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官員治理;地方政府投資

一、引言

目前,我國地方政府的過度投資所引起的地方債務激增,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中央政府為了控制金融風險,不斷出臺新的政策叫停不少違規或的融資方式。結果卻不竟如人意,地方政府為了規避中央政府的政策限制,在融資方式上不斷推陳出新,但融資成本卻越來越高。從財政融資、城投債、國開行軟貸款到商業銀行、PE、BT回購,甚至有些政府在資金鏈緊張時,采用高利貸的方式進行短期補救。若非有利可圖,地方政府不會不顧一切的想要籌集足夠資金進行投資。地方政府是由地方官員組成的,在地方政府非效率的投資背后往往存在著地方官員的利益。因此,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資的治理應該從地方官員治理著手。

地方政府的非效率投資起源于官員個人的利益,而官員的個人利益通常在于個人的經濟利益和政治晉升兩個方面。政府投資具備同時滿足官員這兩個方面需求的條件。首先,在政府投資中資金流量巨大,官員可以尋租、設租的機會太多,而且收益頗豐。其次,我國的政績評價與GDP增長率掛鉤,投資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三架馬車之首,且見效最快,符合官員在較短的任期中取得較大的成績的需求,也為官員的政治晉升增加了政治資本。在政府投資領域,動輒需要國家投入數十億的資金,官員有責任保證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率。但在缺乏經濟責任監督的情況下,官員缺乏履行責任的動機,而更多的是考慮自己個人的利益。因此,有效提高政府投資效率需要從官員經濟責任的落實著手。

官員的權力需要得到約束,不能為了私利而濫用。為此,我國建立了一種針對官員個人經濟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機制,即經濟責任審計。劉家義(2102)認為國家審計要作為國家治理的工具。作為國家審計的一部分,經濟責任審計如果要成為國家治理的工具,我們希望它的治理作用不僅局限在對官員腐進行問責,而且能對官員的行為起到更深遠的影響。由此,本文所探討的重點是:通過對官員權力的約束,經濟責任審計能否起到抑制官員在政治晉升與經濟激勵導致的政府非效率投資的作用。

本文的余文結構框架如下:第二部分是制度背景、理論分析和研究假設的提出;第三部分是研究設計;第四部分是實證檢驗結果;第五部分是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二、制度背景、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我國現有的官員晉升機制對地方政府投資的影響

中央政府希望通過用晉升激勵的方式促進地方官員努力去實現組織布置的政治任務。中央政府給地方政府的政治目標,往往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即政治目標并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個方面的具體目標的有機組合,例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充分就業等多個方面。但在實際工作中官員很少做到兼顧,而會過于偏重發展經濟,而忽視醫療、教育等基礎領域的投資。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決定官員晉升的政績標準是地方經濟的增長水平。自改革開放到現在,經濟建設一直是我國政府工作的中心。相應的,中央政府在評判地方政府官員的執政能力時,也會主要考慮他所在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所以官員的晉升更多的是與GDP增長率掛鉤。因此,重點發展經濟既符合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期望,又能使地方政府官員獲得仕途上的晉升,對于官員來說既名正言順又兼顧個人利益。但官員實現個人利益的路徑和組織實現其政治目標的路徑并不完全一致。GDP增長率只是一個產出值,而沒有考慮到投入的資源。官員只是通過加大投入的方式增加產量,并不是有效率的投資。其次,官員的任期有限,官員需要在任期內就取得顯赫的政績,所采取的決策往往需要立竿見影。注重長期效益的投資,盡管“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但在地方與中央的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難以被發現,或者它的發現具有較強的滯后性,地方政府官員難以在任期內獲得它給自己仕途帶來的好處。地方政府在發展經濟時,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加大地方投資。投資,尤其是地方政府主導的基礎建設投資,相比于出口和消費能更顯著、更快速地拉動經濟增長。從地方投資的主體來看,主要分為是地方企業投資和地方政府投資(包括地方政府控股的地方國有企業投資)。民營企業在很多的投資領域面臨的“玻璃門”的局面,表面上規定民營企業可以進入的領域,實質上卻又重重關卡。地方官員為民營企業在投資領域設置關卡,一方面是怕被扣上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帽子”;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官員讓政府及其控股的國有企業參與投資更為得心應手。但與民營企業投資相比,政府投資的政治性更強,相應的會缺乏提高投資效率的動機。地方官員更多的是考慮投資所拉動的GDP的增長,而非投資的長期效益。此外,在我國目前的行政體制下,很難對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真正的剛性預算約束。因此,往往很容易導致過度的投資,導致產能過剩,在浪費了大量資源的同時,卻得不到合理的效益。

由此可見,地方政府官員在政治晉升的激勵下,會主要采用地方政府投資的方式拉動地方經濟增長。但我國目前的政府投資管理機制,在現有的行政體制下,無法保證地方政府投資的效率,因此往往會導致資源的浪費,甚至地方債務的激增。根據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理論假設1:

H1:地方政府官員晉升激勵強度越大,地方政府投資效率就越低。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官員治理作用對地方政府投資的影響

從經濟責任審計的本質、定位與作用來看,約束地方官員濫用權力是其根本目的和任務。受托經濟責任關系乃國家審計產生的首要前提,促進和保證主要領導干部受托經濟責任得以全面有效履行是國家審計的首要目標(蔡春,陳曉媛,2007)。由于政府官員既有政策的制定權與決策權,又有市場的管制權與公共資源的支配權,當權力得不到充分監督與制約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尋租行為,使資源配置偏離效益的軌道,社會福利水平下降。經濟責任審計是對權力的監督機制,也是解決權力尋租問題的制度性保證。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對領導者任期內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查、評價與鑒證來實現對領導者權力的約束和監控,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提供最基本的條件。

隨著審計的層次不斷提高,審計的內容不斷深化,國家在查處領導干部責任范圍內的違法違規和損失浪費等問題、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劉英來,2006)。李江濤(2011)的實證研究表明,國家審計力量越強,經濟責任審計執行力度越大,越能夠預防領導干部職務犯罪,促使被審計的領導干部節約使用經費,降低行政成本。因此,我們認為,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對地方政府官員任職期間投資決策及投資效果等情況的審計,對發現的問題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能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促使領導干部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督促地方政府官員進行適度的融資。根據以上分析,我們提出理論假設2:

H2:政治晉升激勵下的官員機會主義行為對地方政府負債的影響受到經濟責任審計的約束。經濟責任審計的執行力度越強,越有可能抑制政治晉升激勵下的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資。

三、研究設計

(一)檢驗模型

本文用于檢驗假設1和假設2的基本模型如下:

模型中涉及的變量有:

1.被解釋變量

本文采用“邊際資本產出率”(ICOR)來衡量地方政府的投資增長效率,即邊際資本產出率=經濟性投資增加量/GDP增加量。具體而言,選擇地方政府GDP增量作為衡量經濟產出的指標,選擇地方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的年度增加量作為衡量地方政府經濟性投資增加量指標。從理論上講,該比值越低,說明投資的產出效應越明顯,投資效率越高。

2.解釋變量

基于本文討論的內容,本文選取以下主要解釋變量:各省份實際GDP增長率(GDP)、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金額(AMOUNT)、經濟責任審計處罰人員數量(DIS)、預算軟約束(BUD)和市場化指數(DCREDIT)。

為檢驗假設1和假設2,本文借鑒張軍等(2007)的研究,采用人均外商直接投資增長率(FDI),即本年度人均外商直接投資與上年度人均外商直接投資的比值,作為官員晉升激勵程度的衡量指標,比值越高,激勵強度越大。借鑒王翠琳、藺全錄和李莉(2015)的指標,本文可以量化的年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金額(AMOUNT)作為衡量指標,查出的問題金額越多,經濟責任審計的執行力度就越大。借鑒李江濤(2009)的指標,本文采用經濟責任審計處罰人員數量(DIS)作為衡量指標,處罰人數越多,說明經濟責任審計處罰力度越大。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問題金額和處罰人員數量本文選取前一期的經濟責任審計的數據,因為經濟責任審計的處罰對于領導干部的威懾力在下一期才能體現。根據本文的分析,官員晉升激勵對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資的影響受到經濟責任審計的約束,因此本文在解釋變量中加入了經濟責任審計查處的問題金額與晉升激勵強度的交叉項以及經濟責任審計處罰力度與晉升激勵強度的交叉項來把握這種作用。

根據已有文獻,控制變量包括預算軟約束(BUD)和金融市場化指數(DCREDIT)。本文采用政府預算外收入與GDP的比值來衡量地方政府預算軟約束的程度(方紅生和張軍,2009),采用樊綱等(2011)編制的“金融業的市場化”指數衡量金融市場化程度(DCREDIT)??紤]到時間的影響,本文還控制了年份(Year)。

(二)樣本與描述性統計

本文選取29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2005-2009年的外商直接投資額、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預算外收入、金融市場化指數以及相關審計數據為樣本進行實證分析。外商直接投資額、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數據來源于CSMAR數據庫,經濟責任審計的數據來源于《中國審計年鑒》,預算外收入的數據來源于《中國財政年鑒》,金融市場化指數的數據來源于《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2011年報告》。此外,本文還對樣本做了如下處理:(1)因為數據的原因剔除了、新疆兩個地區;(2)對于年鑒中沒有披露的數據,本文按照遺失值進行處理;(3)對所有連續變量進行了Winsorize處理,小于1%分位數與大于99%分位數的變量,令其分別等于1%分位數和99%分位數。經過篩選最終選取了121個樣本數據,所有的數據處理采用stata12統計軟件。

經統計可得出,各省份地方政府投資效率的反向衡量指標ICOR的平均值為4.49,最小值為1.88,最大值為29.04,說明各地區地方政府投資效率的差異顯著。FDI的平均值為1.18,最小值為0.55,最大值為2.12,標準差為0.453,說明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金額(AMOUNT)平均值為11.786,最小值為1.7,最大值為23.1,標準差為5.188,說明各地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力度差異較大。經濟責任審計處罰人員數量(DIS)的平均值為19.206,最小值為3,最大值為35,標準差為6.095,說明各地區的審計處罰力度差異較大。預算軟約束和金融市場化指數的平均值分別為25.824和8.713,標準差分別為13.098和2.050,說明各地區的預算約束程度與市場化進程都有著較大的差異。

四、實證檢驗結果

表1報告了模型5.1和模型5.2的回歸結果。FDI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說明政治晉升激勵下的官員的行為會降低地方政府的投資效率。地方政府官員為了在短時間做出政績,會通過大量的投資拉動地方經濟的增長,同時會造成政府投資的低效率。AMOUNT與FDI交互項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說明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金額越多,對地方官員的監管越嚴格,就越能抑制地方政府的非效率投資。DIS與FDI交互項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說明經濟責任審計的處罰力度越大,對官員違法違紀行為的威懾力就越大,從而防止了官員濫用權力,抑制了官員進行非效率投資的沖動。BUD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說明預算軟約束的程度越大,地方政府投資的效率就越低。預算的約束力越差,官員就越容易獲得更多的資金進行投資,而對投資的效率就越不會顧忌。DCREDIT的回歸系數為負,但并不顯著,說明地方市場化進程的水平對于地方政府的投資約束并不顯著。

注:括號內為t值;***是在0.01水平上顯著相關;**是在0.05水平上顯著相關;*是0.1水平上顯著

五、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以2005-2009年中國29個地區的年度數據為樣本,實證檢驗了地方政府官員晉升激勵強度和地方機關經濟責任審計的強度及處罰力度對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資的影響。研究發現,地方政府官員晉升激勵強度與地方政府的投資效率負相關。但地方政府官員的晉升激勵對地方政府投資效率的影響受到經濟責任審計的約束。地方審計機關的強度和處罰力度越大,越有可能降低官員晉升競爭對地方政府投資效率的負面影響,進而提高地方政府的投資效率。結果表明,地方審計機關可以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發揮監督官員經濟責任落實情況的作用,并借用相關部門根據審計結果的處罰起到對官員的威懾作用,抑制官員借用職權謀私的沖動,提高地方政府的投資效率。

基于以上結論,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議:(1)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管理體制和相關法律法規,為經濟責任審計對官員在地方政府投資中的責任認定提供依據和評判標準。(2)推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將經濟責任審計的處罰信息公開化,并更詳細的披露地方政府官員在地方政府投資中的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更好地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威懾作用。(3)培養經濟責任審計人才,壯大經濟責任審計的隊伍,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的強度。(作者單位:湖南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1] 蔡春,陳曉媛.2007.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定位、作用及未來發展之研究.審計研究1:10-14

[2] 樊綱,王小魯,朱恒鵬.2011.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2011年度報告.第1版.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64-129

[3] 方紅生,張軍.2009.中國地方政府競爭、預算軟約束與擴張偏向的財政行為.經濟研究,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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