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統計和經濟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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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統計和經濟學

經濟統計和經濟學范文1

眾所周知,在1998年教育部對分屬數學下和經濟學下的統計學專業進行合并,并統一放理學下,同時又對該專業可授的學位進行了規定,理學學位和經濟學學位均可。在這一新的發展形勢下,原來設在財經院校的經濟管理類統計學專業是否開展,如何開展,對這一專業培養的人才目標是否有變化,課程教學體系如何設置這些問題都需要高校急需解決。根據研究對象的不同,統計學可以為分為理論統計學和應用統計學。理論統計學的主要研究對象是抽象的隨機變量,主要從事對一般的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方法的歸類和總結;而應用統計學的研究對象主要是各個不同領域的具體數量,主要服務于各個領域進行定量分析。所謂統計學的應用性包括一般統計方法的應用和各自領域實質性科學理論知識的應用,而經濟統計學只是它應用性的一個領域。對于經濟管理類的統計學來說,應該根據經濟管理類學科的特點去設置課程教學體系和社會人才培養目標,從而滿足社會發展需求。對于社會發展來說,統計學專業培養的人才不僅要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還要熟練掌握理論方法和現代計算手段,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服務。因此,實現統計學專業教學體系的改革和創新勢在必行,順應時展的潮流。

二、經濟管理類統計學專業教學體系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在當前的經濟管理類統計學專業教學中普遍存在一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教學質量,為社會培養的人才無法滿足社會發展需求。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經濟管理類統計學專業教學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具體闡述。

(一)學生對統計學的重視程度不夠,畏難情緒較強

由于統計學課程理論性太強,涉及到的概念、含義、公示比較繁多復雜,如果學生不做足夠的課外練習很難真正的理解和掌握。在具體的學習過程中,很多學生覺得統計學理論太多,學生學習興趣低、從心理上害怕,再加上經濟管理類文科學生較多,數學功底比較差,對學好統計學缺乏足夠的信心。還有很多學生從思想上不重視統計學,加上課堂上理論知識比較枯燥,這些都是導致統計學學科教學質量不高的直接原因。

(二)學習內容增加,成績考核方式不合理

從1998年教育部對分屬數學下和經濟學下的統計學專業進行合并以后,大多數老師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除了保留社會經濟學的原理,還增加了部分統計推斷的內容,并增加了經濟管理類相關具體應用的實際案例。這一變化使得統計學內容的實用性更強,同時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但是學習壓力也越來越大。經濟管理類統計學課程的考核方式多采取閉卷考試,學生的最終成績主要由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組成。平時成績主要包括學生出勤率、課堂提問問題和課堂作業和階段測試,而期末考試內容更加注重對基本知識點的測試,卻忽視了考查統計方法和實際應用能力。這種考核方式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

(三)對實踐和實驗缺乏評估,與其他學科之間的聯系系統性不夠

統計學科中實踐、實驗在整個教學中是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它是考核學生掌握理論知識和技能的重要手段。各高校根據專業的不同特點,建立了各自的專業實踐和實驗教學平臺,雖然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需要,但是這類教學模式的評估和考核不太完善。在統計學的教學過程中,教師會進行實際應用舉例,很多案例和相關專業的結合度不夠,相互課程之間的滲透能力比較薄弱,聯系系統性不夠,不能讓學生真正體會到統計學在各自專業中的實際應用。

三、統計學專業教學體系進行改革和創新的具體措施

由上文可知,經濟管理類專業教學體系中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為了滿足社會發展的需求,必須進行改革和創新。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具體介紹。

(一)教師可以采用案例式教學,實現教學手段的多樣性

教師通過采取案例引入開展理論知識的學習,簡化統計學的數學模型,更加方便學生理解;同時,教師通過實例讓學生更加直觀的學習統計方法,不僅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更可以加強學生對辦公軟件的應用能力,讓學生學到的知識能夠學有所用。教師也還可以采取啟發式教學、雙向互動式教學,實現教育教學體系的立體化和多元化,以課堂理論方法為基礎,加強實踐能力的訓練,?畝?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能力。

(二)完善統計學教材,提高考核方式的合理性

教師在具體的教學中應該不斷完善統計學教材,更加注重對統計方法的介紹和實際應用,以理論知識為基礎,突出教材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同時,適當地介紹一些統計常用到的一些軟件,讓學生動手搜集資料,讓學生體會做教師的心理,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實際應用能力。考核方式應該更加重視對統計方法和實際應用能力的考核,可以采用多層級綜合評價學生成績的方式。不僅要通過閉卷考試考核課本的理論知識,還可以通過討論、答辯、撰寫調查報告的方式考核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和技術能力。

(三)加強對實踐試驗的評估,在其他學科中融入經濟管理數學模型思想

經濟統計和經濟學范文2

關鍵詞:合同法;交易成本;契約;履行承諾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7年3月9日

一、交易的促成

(一)合同形式。在當今社會,隨著商品生產的發展,人們已由關注商品交易的安全轉為注重商品交易的迅捷。許多國家從便利經濟交往、簡化手續、提高經濟效益的角度出發,在合同形式上采取更為寬松的態度,基本上采用不要式原則,法律只是要求某些特定的合同需采用書面形式,而其他類型的合同可以任何形式訂立。我國也采取這種態度。

《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該條款對合同形式作出比較自由靈活的規定,除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充分賦予并擴大了交易雙方的選擇權。由交易雙方根據不同的交易情形選擇合同形式,不但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還可以促成合同的成立。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該項條款對“書面形式”一詞作出了有別于傳統意義的擴大解釋,從而擴大了當事人書面簽訂合同的形式范圍,進一步體現了合同形式多樣化和靈活化的原則。在為當事人提供交易便捷靈活的基礎上,提高了交易雙方交易的積極性,促進了交易的達成。

(二)合同成立的程序。合同成立包括兩個階段:要約與承諾。要約與承諾制度使交易者不必面對面地進行談判并簽約,而只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簡單程序行事即可成立合同。這種程序性的制度簡化了合同成立的形式流程,不但可以節約交易成本,還可以使交易者因交易的便捷而樂意去實踐。

(三)合同盡量有效化原則。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解釋》第10條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這里,合同并不因當事人的超越經營范圍而絕對無效,因為只要不屬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禁止經營的范疇,其促成要比否定來得經濟(包括違法成本)。

從合同解釋角度看,在合同既能認為成立也能認為不成立的情況下,一般是努力解釋合同已經成立,即對合約的詞語須按照合約有效而不是合約無效的方式理解。

二、締約的經濟分析

(一)締約的準備階段:信息收集和統一規則。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人之所以會遵循規范是因為存在信息和決策成本、認知和信息處理約束、嘗試逐案調整而出錯風險以及個人由于其行為被規則決定而得到的某種利益等。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私人信息的擁有會使交易合作變得困難,因為交易者都會擔憂對方利用私人信息而損害其利益。如何盡量降低這方面的成本呢?這就需要設計一種制度,該制度的功能能夠使交易各方擁有的私人信息在一定限度內轉化為公共信息,從而減少交易者的信息收集量,降低交易者的信息成本。按照信息經濟學的理論,基于人的有限理性和事物的屬性或狀態的復雜性和多變性,人們有必要設計出各種社會規范(包括法律)以盡可能減輕不確定性的負面影響并降低對風險的成本支付。

而該制度應該如何具體操作,或者說應該從合同法的哪些方面尋找著手點呢?一方面在于合同法的各種制度設計,另一方面則在于統一合同規則本身,因為制度自身就是一種公共信息。對于前者,將在后文具體分述?,F在著重講一下與信息收集成本密切相關的統一規則。統一規則通過統一當事人的行為,把交易信息變成一種公共信息,各交易主w減少信息收集量,從而使信息成本得到降低。其原由是統一規則使各種交易制度在時空上的差異得到排除,特定國家內的交易者在較長時間內可以遵循一種交易規范,而大家共同遵循一種規范的結果是交易者對交易對方的行為有良好的可預期性,從而穩定交易者,使其降低防御成本。

(二)要約的撤銷與延期承諾的效力?!逗贤ā返?9條對要約的撤銷作出了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只要受要約人對承諾的有效性有正當而足夠的信賴基礎,這種信賴就應該受到保護。這不僅是誠信的體現,更是經濟分析的要求。因為一旦有了這種信賴,受要約人會采取一系列履約準備,如果這時認定要約可以撤銷,就會造成資源浪費,給受要約人帶來經濟損失。

《合同法》第29條對延期承諾的效力作了規定: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對于該種情形,受要約人有足夠的理由認為承諾已經生效,基于這種信賴,必然會做履約的準備,如果否定承諾的效力,是對誠信和經濟的不尊重。

(三)示范文本和格式條款。示范文本是對交易過程中各種交易慣例的確認,它在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之前就已經存在。這種合同的存在使簽約過程成為一個合同審查過程而不是繁瑣的合同制定過程,有效地節約了合同當事人之間進行簽約磋商和合同訂立的時間,對合同當事人而言是一種少投入多產出的制度安排。它的合理基礎在于它是對交易經驗的一種總結,是經實踐證明的相對而言比較成熟而經濟的交易規則和模式。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這種條款能降低合同當事人的簽約成本,但這并不是絕對的,交易者出于交易安全的考慮,也有可能在另一層面提升交易成本。由于格式條款雙方當事人地位的不平等,這種制度的設立應更為謹慎,不能為了交易效率而忽略了其他價值。

(四)強制性規范和任意性規范。強制性規范無需在合同上寫明而直接構成合同的內容,對合同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這就解決了合同履行不明而導致的無法履行或歸于無效的問題。從效率角度看,交易者為了避免事后不可確知的成本付出,應該把大量時間和金錢資源用于最初的合同談判過程中。然而,預設的假想狀態,有許多實際上是不可能發生的,它在經濟上也不重要,因為發現所有這些在未來可能發生的偶然事件以及找出交易各方對所有這些假象狀態的最優反應所需的資源成本很高。通過強制性規范的介入,可以對交易雙方的不完全合同自動進行補充,直接降低交易雙方的締約成本。

合同法中的任意性規范是對先進交易習慣的總結,交易雙方對任意性規范的選擇可減少交易者的試錯次數,降低合同設計中的費用。另一方面,如果法律對合同應具備主要條款的規定過于嚴苛,且認為合同如不具備這些條款即不能成立,那么當事人必須被迫就合同的各項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無形中會增大締約成本;相反,如果法律規定僅具備幾項主要條款即可成立合同,或者規定合同不具備某一條款時可以通過一些附隨性條款彌補其不足(如在缺乏履行期限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隨時提出履行),放寬對合同成立的限制,會促使當事人達成更多的交易,減少合同履行以后又因被宣告不成立而產生的財產損失和浪費。任意性規范制度的介入在節約交易成本的同時對當事人的自由選擇做了充分尊重,是一種很好的制度設計。

三、履約階段的經濟分析

(一)違約責任。交易安全是交易雙方頗為關注的一個問題。合同法通過違約責任的制度安排促成合同當事人誠信行事,從而降低交易雙方的防御性成本。

《合同法》第7章對違約責任做了專門規定。該制度設計從理性經濟人角度出發,一方面使違約人因違約成本高于所得利益而不違約或減少違約次數,另一方面使被違約方不因對方違約而受到利益損失。

法經濟學研究中理假設的核心內涵是:假定人們對法律是熟知的,對自己在一種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是清楚的,會通盤考慮適用法律行為所引致的法律后果,并作出恰當的有利于實現自己利益的行為選擇。在違約責任制度的設定下,由于有了這種違約預期,雙方的交易安全有了保障,從而可以減少交易者在交易前后的各種防御性支出,大大提高交易的成交量。當然,違約責任也不宜過于嚴格,要考慮違約人的實際承擔能力,只要做到違約人不會因為違約而有利可圖、對方也不會因為被違約而利益損失即可。

(二)履約的道德法律化。《合同法》中涉及到道德法律化的條款較多。如,第6條、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60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法律與道德在架構自身規范時的銜接點是利己不損人,這是法律對人行為的最高要求,只要不損人,任何行為在法律上都是許可的,至于這種行為是否利他,法律在所不問。而道德則把利己不損人作為其對人行為的最低要求,它不僅要求行為人不損人,也要求行為人在行為時利他。這兩種不同社會規范共同作用于人,有助于最優秩序和最高效率的形成?!逗贤ā穼β募s的道德法律化規定,實質上是以善意人的標準要求交易雙方,使合同的履行盡量沿著正當而經濟的方向發展,有利于社會資源利用的最大化。

四、效率與安全

效率固然是合同法所追求的價值,然而并非唯一,正義、公平、安全等都是合同法所要體現的價值目標。在這些價值中,效率與安全的關系問題最矚目。

在任何市場交易中,交易雙方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交易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更多利益。而交易的不安全會直接導致其利益的喪失,從這一層面來看,兩者是統一的,安全即意味著利益,不安全即意味著不利益。然而,交易安全的提供并不能確保交易雙方獲得最大利益,只不過是給予交易雙方對其利益的穩定預期而已,最大化利益的實現還要求交易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盡可能地減少支出以增加利潤。而往往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要犧牲一些效率,加大交易成本。

過于簡單的合同形式雖然會直接減少交易成本,但卻有可能影響到交易安全。格式條款雖然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但基于交易雙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為確保弱者的交易安全,需要對其作出種種限制和程序上的安排,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交易成本。違約責任的設置直接保障了交易安全,同時也降低了交易者的防御性支出,交易安全與防御性收益支出成正比,應給予重視。

主要參考文獻:

[1]馮玉軍.合同法的交易成本分析[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1.5.

[2]盧以品.安全與效率的平衡――論合同法的價值目標[J].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0.1.

經濟統計和經濟學范文3

關I詞:“京津冀”一體化大學生就業對策

一、京津冀協同發展下河北大學生就業研究的意義

當前,河北正面臨著京津冀協同發展,這既是重大的機遇,又是巨大的挑戰。年輕的大學畢業生精力充沛、知識豐富、適應力強,是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人才。如果大學生這一群體不能順利就業,不僅會造成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而且還有可能影響到社會穩定,并相應產生一系列的負面影響。反之,如果大學畢業生都能夠人盡其才,找到其理想的工作崗位,對中國夢的實現、對人力資源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對區域經濟持續強勁的發展,都將意義非凡。

二、京津冀協同發展下河北大學生就業不容樂觀的原因分析

京津冀協同發展使河北省迎來了新的產業升級換代,這為畢業生就業創造了大量機會。但是仍然存在著諸多造成大學生就業難的原因:

(一)畢業生就業期望與現實就業環境不匹配

其中有一部分畢業生青睞北上廣等經濟發達地區,但是北上廣地區高校眾多,人才濟濟,競爭極其激烈;一部分畢業生受傳統思想意識、人際關系等因素的影響,傾向于留在河北本地發展,但是河北省經濟發展的重點主要在第二產業,如鋼鐵、石油化工、醫藥等,且受到壓減產能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影響,并不是吸納大學畢業生的主力。而主要接受大學畢業生的第三產業發展卻相對滯后,再加上部分行業就業崗位縮減,下崗職工的安置又占據了部分新增就業崗位。另外,由于河北省城鄉結構性矛盾的客觀存在,大部分中小型企業多位于城鄉結合部甚至更為偏遠的鄉鎮,與畢業生追求的薪酬較高、工作穩定、環境優越等要求背道而馳;還有一部分畢業生追求鐵飯碗,一心只想成為公務員,或至少在公共事業單位供職,但是國考競爭難度逐年上漲,隨著機構改革的深入,壓縮編制,也不可能大量接受畢業生。

(二)人才培養與人才需求錯位

隨著高校擴招,畢業生人數持續增加。再加上一方面,有的高校專業設置常年一成不變,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需要,導致學生學無所用;有的高校在專業設置過程中并未與時俱進的考慮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隨意設置一些所謂的熱門專業,導致其學生人數急劇增加,畢業生供大于求,熱門專業熱不起來,影響了就業;另一方面,大多數院校重理論,輕實踐。即使已有的實訓、實習環節也只是做做表面功夫,缺乏必要的實訓設備、技術過硬的指導教師和仿真度較高的實習環境,導致學生上手能力不強,競爭力較弱。

(三)不少用人單位在招工時存在著偏差

主要表現在:1.盲目追求高學歷。不少用人單位不是根據需求而是根據學歷來選人,認為學歷越高越好。這造成了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使得學歷低但動手操作能力強的高職畢業生不好找工作,又使得高學歷的畢業生能力與崗位不相適應,以至于跳槽或是怠工情況頻繁。2.性別歧視。用人單位由于女生存在生理、生育等因素,同等情況下女生比男生就業幾率低,造成女生就業更難。3.過分看重工作經驗。很多單位要求求職人員有至少一年的工作經歷,可是剛步入社會的大學生難以滿足此條件。

三、京津冀協同發展下河北大學生就業解決辦法研究

大學生就業問題是一項巨大的社會工程,涉及諸多方面的責任和利益,促進大學生就業需要政府、高校、企業以及大學生自身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在京津冀一體化進程中,解決河北省內大學生就業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應從經濟調控、法律法規、提供服務等方面為大學生就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1.產業結構改革。在京津冀一體化這個千載難逢的機遇下,為解決我省畢業生就業問題,河北省應大力發展有較強就業吸納能力的、可持續發展的智力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第三產業。

2.完善就業保障措施和服務,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如:簡化畢業生就業程序,完善人才市場的各項服務;放寬戶籍限制,加強區域性就業市場的成熟和完善,實現資源共享,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制定相關就業法規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畢業生,消除就業歧視;通過各種優惠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等。

3.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信息。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其擁有的先進的技術手段與靈通的信息來源,建立全省用人信息平臺,實時權威的職場供求信息,架起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有效溝通的信息橋梁。

(二)高校要以市場為導向, 深化教學改革,重新規劃學校定位及專業設置,做好職業教育和就業指導, 提高學生素質,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

1.高職院校在人才培養方面要緊密圍繞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需要,引導學生樹立區域就業的新觀念,拓寬擇業范圍。同時,主動加強與用人單位的聯系,把學生的求職信息和單位的用人信息掛在網上,并且到畢業生青睞的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進行宣傳,加強學生與企業的溝通。另外,聯系三地用人單位到校園舉辦招聘會,暢通大學生的就業渠道,給其更多的就業機會。

2.高校在進行專業設置時,要加大對市場和用人單位的調查力度,科學分析出人才需求狀況,進行合理的專業設置,實現招生、教學和就業的良性循環。同時,高校要解放思想,拓寬辦學思路,改革辦學模式,加強與用人單位的合作與交流,進行訂單式培養。

經濟統計和經濟學范文4

1合同產生的經濟學原因

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合同關系泛指當事人之間形成的各種各樣的具有一定利益交換內容的關系,要比法學領域的合同含義廣泛得多。不僅如此,合同的產生還具有其明顯的經濟學上的原因。

假設在一個無國家、無政權的理想社會里,有一個30人的群體,人們自耕自食,每人每年的糧食收益為100kg,僅夠生存。如果有一個人為了自己活得更好,放棄辛苦的勞作,去偷其他每個人的糧食10kg,那么他就有糧食290kg,而其他人就會相應挨餓。這樣就會產生兩個合同:

合同一:人們集體尋找一個身強體健的人,與其協商,由其將自己的生產資料和精力用來制造一個棒子,專門巡邏,保護眾人的收獲。作為回報,大家每人給其糧食0.5kg,那么這個巡邏的人就會有糧食145kg,比其自己生產要好一些。

合同二:如果人們知道誰是偷竊者,那么可以和偷竊者談判,每人給其糧食0.5kg,作為對價,使其放棄偷竊行為。

上述兩個合同的主要作用之一,都在于這個群體中的人們可以通過契約,使自己原來丟失糧食10kg,變為僅支付糧食0.5kg,從而減少支付,增加相對收益。

很顯然,上述兩個合同具有明顯的區別,合同一比合同二更穩定。合同二中的小偷因合同所得到的少于自己偷竊所得的,因此,在沒有法律的情況下,他可以以自己再次行竊為談判籌碼,而實現增加收益的目的;此外,他還可以隨時不履行已經達成的契約;而且這一合同還誘使群體中的其他人進行偷竊仿效,從而造成整個群體收益下降和社會的不穩定。合同一由于雙方都得到了比合同前更大的收益(對于眾人減少損失,也是一種收益),因此,在無法律的情況下,這個合同可以依靠人們之間的誠實信用及利益誘惑來履行??梢姡贤旧硎怯欣诤贤斒氯藢崿F自己經濟效益最大化的,若不是遵守所達成的諾言,就無法實現當事人的合同收益,甚至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為了保證諾言的執行,合同必須具有強制力。今天,當立法為人們提供經濟交往的權利的時候,加大司法力度,是維護法律尊嚴,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

2合同法的經濟功能

從法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為了提高交換效率,合同法需具備以下兩個方面的功能:

2.1從不合作到合作

作為合作的一種主要體現方式—自愿交易是社會所期望的,但是自愿交易并不總是能夠順利啟動。這里以委托—關系來說明合作往往是難以啟動的。假設,甲面臨是否要向乙投資的選擇。如果投資1個單位,甲乙雙方都將獲得0.5個單位的新生收益,不投資雙方沒有收益也沒有損失;但是如果乙在甲投資后侵吞甲的投資,那么乙將獲得1個單位的收益,而甲損失1個單位的投資。甲乙雙方的收益見圖1。

對甲來說,其投資面臨兩種結果,一是合作,得到0.5個單位的收益;二是被侵吞,損失1個單位。而此時乙必然選擇侵吞,因為對乙來說侵吞的收益大于合作。當甲意識到其投資將被乙侵吞時,甲將會選擇不進行投資,合作無法達成。

合同法的引入能夠改變上述合作無法啟動的局面,因為合同法規定當乙侵吞甲投資時,乙負有歸還投資并進行賠償的責任。假設乙侵吞投資,不僅要退回甲一個單位的投資,還要支付0.5個單位的賠償。此時甲乙之間的得益(見圖2)。

此時,對甲來說,投資都將得到0.5個單位的回報,不管乙選擇合作還是侵吞,因此甲選擇投資。對乙來說,侵吞將損失0.5個單位,而合作將獲得0.5個單位,因此乙將選擇合作,結果是,甲投資、乙合作。由此,合同法的引入將不合作轉變成為合作,合作順利啟動。推動當事人由不合作轉為合作是合同法的第一功能。

基于合同法,甲實際上獲得了一個穩定的、可以期待的預期,即投資合同將按照簽訂的內容得到履行。在這個預期的指引下,甲進行投資,由此形成了社會財富創造的原初支持動力。乙則在合同法的約束和威懾下,理性選擇合作,按照合同要求實現投資收益,而不是侵吞。

2.2最優信任投資

合同形成后給予當事人的是一種關于未來的預期。基于這種預期,為提高從合同履行中得到的收益水平,當事人會在合同履行完畢前進行相應的投資。如乙預期到甲按時交付電腦,因此提前購買了有關程序軟件,準備一拿到電腦就進行編程、計算。由于當事人的投資是基于對對方履約的信任而進行的,這些投資被稱為信任投資。但由于信任投資是在合同履行前進行的,而合同的履行此時實際上還處于不確定的狀態。一旦對方違約,信任投資將成為沉沒成本、無效投資。這樣,當事人就面臨一個權衡:一是提前投資提高履約的價值,二是不進行投資防止投資無效。利用一定的機制安排促進當事人進行最優的信任投資,是合同法的另一功能。

3效率違約

基于當事人自愿意思一致表示的合同在成立時具有互利雙方的性質和提高資源配制效率的作用,但是在合同簽訂后履行完畢前,可能出現各種意外事件,從而使合同追求的互利和效率交換結果難以實現。因此,解除合同進而違約就成為社會的效率選擇。

效率違約是指當履行合同的社會成本超過履行合同產生的社會收益時當事人的違約選擇。如甲乙雙方簽訂一個房屋建筑合同,乙為甲建造一個用于居住的房屋。令V代表房屋對甲的價值,C代表乙建造房屋的成本,P是合同中約定的甲付給乙的報酬。那么在合同簽訂后,如果建筑材料等價格上漲,導致C>V,乙的違約就是效率違約。

證明:進一步假設,甲在乙合同完全履行前投入R,用以提高合同履行對其的價值。比如,購買合適的家具、家電,約親友一起來慶祝房屋建成等。這些投資是建立在對乙能夠按時將房屋建造起來的信任基礎上,為信任投資(RelianceInvestment)。信任投資雖然在合同按期、按質履行的基礎上能夠提高合同履行對甲方的價值,但是在合同沒有履行時將導致甲方投資的損失。比如家具和家電是定做的,難以用于其他類型的房屋中。再比如對親友的邀請已經發出,親友到來卻因為房屋沒有建好而無處居住。信任投資面臨沉沒的危險。再令D代表當乙方違約時法院決定的給予甲方的金錢賠償。

那么,甲乙雙方的收益見表1。效率違約是指合同的社會履行成本超過社會收益時的違約,那么從表中表現出來就是,履約的聯合收益小于違約的聯合收益,即:V—R—C<—R,整理既有C>V證畢。

經濟統計和經濟學范文5

當天晚些時候,宏X廣告公司的副總又給我打來了電話,盛情邀請我參加在高新區舉辦的啤酒節。

雖然僅僅是由于個人的原因,接連兩天均有活動安排,所以啤酒節的活動我一個也沒有參加成,但對于兩個電話我還是有了深深的感觸,一個中國啤酒業最知名的品牌(青島啤酒),一個目前中國銷量最大的啤酒品牌(雪花啤酒),同樣在濟南這樣一個城市,要搞自己的啤酒節,二者如果能夠攜手共進,共同做大一個濟南的啤酒節市場應該有多好???這樣一來至少能夠達到“三贏”的目的:舞臺更大了(比一家一個臺子影響力要大),消費者買帳,企業會贏;消費者有了更多的選擇余地,想喝哪家就喝哪家,對方坐不下來了,還可以換一家喝,又方便又實惠,消費者贏;濟南作為主場地,能夠利用自己的影響力辦一個雖然不如青島啤酒節影響力大,但也能夠提高城市形象的活動,政府贏。

看了上面的內容,好多讀者和消費者甚至商家都可能會認為邵珠富是一個營銷方面的理想主義者,但事實上商人是以利益為第一原則,倘若這樣的設想和想法對合作雙方都有利,都能夠提高自己的產品在濟南消費者中的影響力,都能夠賺取足夠的眼球或者銀子,都能夠提高消費者的美譽度,坐下來商量一下,又有何不可呢?至少這樣做可以達到如下的目的:共同做大一個平臺——“濟南的啤酒節”,共同提高一個影響力——“本啤酒在濟南啤酒愛好者中的影響力”,共同開發一個市場——“省會濟南的市場”,對雙方有百利而無一害。最終的結果呢?平臺更大了,消費者更集中了,啤酒消費人群更多了,二者在濟南消費者的心目中也就更深入人心了——

其實,在國內外,同一性質的對手之間共榮共生的例子真的是比比皆是,眾所周知的,可樂“霸主”中的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還有洋快餐里的“雙雄”麥當勞和肯德基,國內家電的巨頭“美蘇大戰”的主角國美和蘇寧,還有牛奶行業的“兩巨霸”蒙牛和伊犁,汽車行業里的“絕代雙嬌”寶馬和奔馳,等等,無一不是在競爭中相互促進、共同進步的。長期發展下去的結果是,一方做大了,另一方也做大了,時間久了大家看到的是,不僅沒有因為對方的大而自己的市場份額小起來。相反,我們經??创蠹彝吹降氖?,有麥當勞的地方,很可能就會有肯德基,有可口可樂的地方很可能就會百事可樂,為何青島和雪花就不能競合(競爭中的合作)一下呢?

競爭誰都會,但要想在競爭中又有合作,則并非那么容易,它不僅需要要更高一個層面的戰略思維、需要更寬闊的胸懷和智慧、更需要有超前的眼光和勇氣,然而作為國內兩大啤酒業巨頭的代表,它們顯然有能力做大市場,但卻沒有更超強的智慧、更超前的眼光和坐下來合作的勇氣。

周六的晚上,幾個在網上看邵珠富文章后很想認識一下“邵珠富”的老板們請我吃飯時,我又提到了這個問題,我說,邵珠富如果是一個非常有影響力的人物,由我來出面協調和說服二家啤酒廠家精誠合作打造濟南的“啤酒節”,或許就會得到雙方老總們的高度認可,坐下來暢談共同打造濟南啤酒節的事情是完全有可能的,幾位老板聽后均感覺受益匪淺,同時聯想到我們的這次聚會,紛紛表示愿意同大家一起精誠合作,共同為濟南的消費者做一些既“有意義”又“有意思”的事情,后來在邵珠富的提議下,我將七位兄弟的聚會稱為“七兄弟組織”,得到大家的一致認可,并相約今后有更多的合作與交流。

作為小人物的我們,當然沒有雪花啤酒和青島啤酒的老總們那樣的勇氣、實力和魄力,尚能夠認識到合作的重要性,而作為青島啤酒和雪花啤酒的老總們難道真的沒有認識到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嗎?顯然不是,或許他們認為自己已經足夠強和足夠大,沒有合作的必要;或者沒有一個非常有影響力的人物從中調停,雙方均感覺拉不下面子來;或許,會有更多的或許……然而這些均不應該成為放棄一個做大做強自己的一個理由。

經濟統計和經濟學范文6

摘要: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反應了社會不同階層利益的博弈,本文以新制度經濟學的視角分別從宏觀、中觀、微觀層面來分析勞動合同法可能產生的效應,闡述勞動合同法給相關利益主體帶來的機遇及挑戰,探討勞動合同法對中國經濟社會轉型的推動作用。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勞動合同法;人力資本投資

一、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背景及分析視角

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反應了社會不同階層利益的博弈,帶來的變革是深刻的,相關利益各方對其解讀也不盡相同。目前國內的學者大多都是從社會學和法學的角度加以研究,強調勞動合同法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穩定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有學者認為其不具有可實施的基本環境,提高了經營成本、抬高了就業的門檻,認為它只是一部意愿良好卻根本不具有操作性的法律。但分析一部新的法律能夠真正在多大程度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還必須要有新的視角和分析方法。

勞動合同法能否體現經濟社會發展所導致的制度變遷和制度創新,能否成為一個有效的制度供給,能否滿足當前經濟轉型對相關法律的要求,是否具有作為制度的經濟功能(降低交易成本)和安全功能(降低市場風險),能否促進社會的進步和增加社會的整體福利水平等,都值得人們重新審視。出于對這些問題的思考,本文將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通過對宏觀、中觀及微觀三個層面的不同主體收益成本的比較分析,對其實施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應進行探討和評價。

二、對勞動合同法的新制度經濟學分析

勞動合同法實施帶來的效應可以從三個層面分析:宏觀(以政府作為主體)、中觀(以企業作為主體)和微觀(以勞動者作為主體),在制度實施過程中都有其不同的利益訴求,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可以看做是三方利益博弈的結果,其實施又分別使他們承擔了不同的制度成本,獲得了不同的收益。

從宏觀層面來看,新制度經濟學強調制度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并認為政府是制度的最大供給者。按照科斯理論:在一個產權明晰、市場完全和交易成本為零的世界中,無論權利如何界定,都可以通過市場交易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些條件是不可能完全存在的,因此需要政府通過制度設計來彌補制度供給不足,解決各種市場失靈的狀況。在我國勞動力市場的運行過程中,目前普遍存在勞動合同的缺失、勞動合同的短期化、勞動雙方信息不對稱等情況,導致了多種機會主義和違約行為的發生,影響了勞動力市場運行的效率。其主要原因是勞動法律體系的不健全、不完善,這時只有政府作為一種強制的力量,才能克服舊制度實施過程中的路徑依賴,促進新制度的產生和實施。當然,勞動合同法作為新的法律制度,其制定、運行及完善都會耗費一定的社會成本,甚至從短期來看還可能產生諸多的問題,如部分企業由于自身原因難以適應其要求關閉停產而導致失業現象增加;部分企業采取損害勞動者的短視行為等應對措施。但從長遠的角度看,其對整個社會經濟效率的提高和規范勞動力市場的積極效應也是明顯的。

從中觀層面來看,新制度經濟學認為有效的組織是制度變遷的關鍵,因此企業對勞動合同法能否真正得以實施及其實施效果起著決定性作用。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可能使企業承擔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和用工成本相對增加。但是從制度層面來看,勞動合同法將發揮其減少不確定性和降低風險的作用,其中不少的新條款對企業權利將起到良好的保護作用,降低其可能面臨的各種用工風險,提高其在市場競爭中的靈活反應程度。如規定企業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推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增加必備條款內容等,都利于減少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規范彼此的行為,減少監督合同條款等方面的費用。

最后,從微觀層面,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勞動合同法加大對勞動者保護的立法宗旨和立法傾向,但是一項新制度的實施效果卻并不一定能夠與其制定初衷完全吻合的。一直以來,勞動者都是處于一種弱勢地位,追根究底,與我國的勞動法律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是有很大關聯的。從新制度經濟學對人的行為的假設中我們可以看到,人是“有限理性”和“機會傾向主義”的,由于人們面臨的往往是一個復雜、不確定的世界,信息是不完全、不對稱的,并且人對環境的認識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須通過制度設計和制度創新來彌補和預防人理性的不足。勞動合同法通過強調書面勞動的簽訂、推行無固定期限合同、加大勞動者對合同的選擇權、增加勞動必備條款、擴大受保護的勞動者范圍、健全勞動爭議協調機制等,對可能造成勞動權益侵害的法律空間加以了彌補和完善,提高其抵抗風險的能力,發揮制度的經濟功能和安全功能,使其獲得了經濟利益,避免了風險。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初期,由于某些企業為了規避勞動合同法,采取對勞動者利益損害的短視行為,造成一部分勞動者失去勞動機會和勞動崗位,使得社會上對勞動合同法的各種置疑和反對之聲不絕于耳,但是這并不能否定新制度的有效性,只能視為制度在變遷和實施過程中與外部環境的契合所付出的改革成本,制度變遷是一個螺旋上升的過程,在執行的過程中,是要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不斷的加以調整的,也就是說我國的勞動法律體系還需要繼續不斷推進和完善的。

可見,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將不可避免給各個利益主體帶來一定的制度成本,但我們也不可忽視勞動合同法在勞動關系的契約化、減少勞動力市場的不確定性、降低勞動交易費用、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等方面可能起到的巨大作用及帶來的不可估量的經濟效應和社會效應。

三、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的主體行為選擇

勞動合同法帶來機遇和挑戰并存,政府、企業和勞動者如何在其實施過程中作出最優的行為選擇,實現制度的效用最大化,促進社會整體福利水平的提高。

(一)政府行為選擇。

政府作為勞動合同法制定和實施的主導力量,對實施效果和進一步完善都起著重要作用。制度創新是一個利益調整過程,各個利益主體之間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利益矛盾,這就需要政府對受損者在一定程度給予補償性的制度安排,對相關利益加以調整。因此,政府更需要注意企業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和勞動生產率之間的相對關系,對于其承擔的制度成本,通過各種經濟或政策手段加以彌補和支持。對處于相對弱勢的勞動者,政府應均衡其與企業之間的力量對比,加大社會的教育投入和人力資本投資,滿足勞動者各層次的技能和教育培訓需求,降低其在勞動力市場中的面臨的各種風險,促進兩者之間的公平博弈,維護整個社會公平,促進勞動力市場的健康運行。同時,政府應該明確和細化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標準和實施細則,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進一步加快相關配套的勞動法律法規出臺,發揮積極的政策導向效應,促進產業升級和經濟轉型的順利進行。

(二)企業行為選擇。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作為中觀主體的企業可能是直接的受益或受損者。對于勞動合同法明確加大對勞動者保護力度的立法取向,使部分企業產生對勞動關系過于固定,企業用工成本增加,約束加大,在市場競爭中靈活性減弱等擔心,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其擔心不無道理的。新制度經濟學認為:締結有遠見的契約,形成對雙方可信的威脅,將可能存在的危險重新設計到契約關系當中,對防止機會主義,減少犯錯誤的機會和提高理性水平,實現企業的長期可持續性發展是有利的。勞動合同法施行后,企業應該充分發揮和利用其正面功能,在勞動合同法基礎上為加強勞資合作創造條件,強化合作意識,通過加強與勞動者的合作,規范兩者之間的相互關系,減少各種信息成本和不確定性,把阻礙合作進行的因素減少到最低程度。勞動合同法對企業進行專業性的人力資本投資亦是有利的,通過約定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以及同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簽訂保密條款、競業條款,消除其進行人力資本投資決策特別是專業性人力資本投資的擔心,降低在人力資本和經濟投入等方面的風險,為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和戰略性目標的實現做好準備。

(三)勞動者行為選擇。

對于勞動者而言,最為重要的是如何發揮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對自身的保護作用。一般來說,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是不可能立刻改變和扭轉其所處的弱勢地位和不利處境的。使勞動者真正處于弱勢地位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知識水平、法律意識、認知水平的有限、個人力量的薄弱等原因造成的。勞動者面對的往往是信息嚴重不對稱、無法參與設計的公司治理結構、微弱的聲譽效應和昂貴的司法程序等.因此,能否從根本針解決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的相關因素,才是勞動合同法能否真正得以有效實施的關鍵。勞動者應該加強對自身的人力資本投資和法律知識的學習,參與相關職業技能培訓,改善自身在勞動力市場競爭中的不利地位,善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時,致力于形成和完善代表自身利益的相關團體,從而減少自身在信息水平、知識水平、法律水平、認知能力、理性決策等方面的局限,提高博弈能力和博弈水平。

從經濟人追求收益內在、成本外化的逃避經濟責任的行為的“機會傾向主義”的假設出發,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總是盡最大能力保護和增加自己的利益,威廉姆森認為:人的機會主義本性增加了市場交易的復雜性,影響了市場的效率,機會主義的存在是交易費用的根源。①因此,在勞動力市場上勞動者也應該規范自身行為,避免各種為追求自身利益,故意破壞勞動力市場秩序,扭曲、攪亂或歪曲信息,缺乏信用,通過各種隱蔽或狡黠的手段損害企業利益等行為,在勞動合同法行為框架的引導和約束下,誠信、自律、守法,促進新制度的實施和經濟活動的有效運作,將有利于新制度更長遠、更廣泛、更有效的發揮對其保護作用的。

四、結語

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作為一項新的制度安排,其實施可能會給各利益主體帶來不同的收益,當然,不可否認其實施會帶來一定的制度成本,可能引起一些社會問題,造成短期內結構性就業矛盾等。但整體而言,勞動合同法的施行對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順利轉型利大于弊,對社會各個經濟利益主體亦是如此。因此,整個社會都應該以一種較長遠的眼光來看待其實施的效果,克服其在實施過程中帶來的問題和矛盾,從而最大限度的發揮其制度效能。

參考文獻:

[1]蔡.勞動力無限供給時代的結束[J].高端之見,2008.2

[2]蔡.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的意義、爭議與相關政策取向[J].社會觀察,2008.2

[3]郭軍,鄭東亮,董平,王文珍,李天國 .再談勞動合同法實施[J]. 中國勞動,2008.3

[4]焦志勇.企業實施勞動合同法應注意的十大問題[J].經濟與管理研究,2008.4

[5]姜穎.勞動合同法對現行勞動法的修改及對我國勞動關系的影響[J].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報,2008.1

[6]盧現詳.西方新制度經濟學[M].中國發展出版社,2003

[7]諾思.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M].上海三聯書店,1991

[8](美)康芒斯.制度經濟學[M].商務印書館,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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