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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道路管理法規范文1
[關鍵詞]縣鄉道路;路政管理;問題和措施
中圖分類號:U41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9-0287-01
經濟發展越來越快,各行業對交通運輸量的需求不斷增加,為了滿足廣大群眾的運輸要求,國家在加快高速公路建設的同時也拿出大量資金完善縣鄉道路交通網,公路的基礎設施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但這同時也給路政管理部門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由于縣鄉公路分布廣,范圍大,路政管理人員數量有限,很多違法行為踴躍出現,給道路環境、行車安全帶來很大的隱患,如果不及時加以阻止,很有可能成為交通事故的導火索。只有路政部門積極發揮出自身作用,加強道路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升群眾的護法意識,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才會提升縣鄉道路的路政管理水平。
一、當前縣鄉道路路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道路路政管理巡查不到位
路政巡查是路政管理工作的基礎,只有加強巡查力度,才能發展道路周圍是否存在惡意建設,違規開發等問題。但是現如今普遍存在路政管理不到位的現象,究其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兩個方面:第一路政管理人員思想意識松懈,工作積極性較低,對于路政巡查的認識不足,缺少主觀能動性,加上懶惰心理作怪,導致當前路政巡查不夠,范圍較??;其次由于縣鄉道路范圍廣,成放射狀分布,路政部門工作人員少,車輛不足,經費和設備都有所欠缺,即使想大范圍開展巡查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很多道路由于長期缺少管理,出現了大量的違法行為,例如超限、開路鋪設管道等,導致路面損壞嚴重。一部分道路周圍出現了大量的私人廣告牌,影響了道路周圍環境的美觀,也給夜間行車安全帶來隱患。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很多都是巡查不足導致的。
(二)法律宣傳不足,群眾法律意識淡薄
我國在道路管理方面有多項法律,例如《公路法》、《公路管理條例》等,都對道路的管理、保護以及違法懲罰有著明確的規定。雖然隨著經濟的發展居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但是不可否認在一些鄉鎮、農村中依然存在很多忽視法律的居民。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對路政人員的工作理解不足,工作上不予以支持和配合,給道路的管理帶來很大的難題。更有一部分鄉鎮干部,在路政人員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包庇違法人員,嚴重阻礙路政管理工作的進程。
(三)路政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實不到位
規范的制度是提升路政管理質量的基礎,它能夠讓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有據可查。當前我國對于高速公路、國道的管理有著明確的規定和制度,而縣鄉道路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很多條例不符合縣鄉道路的實際情況,缺乏執行力,路政人員工作中只能根據經驗對違法人員進行處罰,這樣缺少了制度作為依據,任何決策都有可能超出權責范圍,損害群眾的利益,破壞路政部門良好的群眾形象。
二、今后縣鄉道路路政管理中的難點與重點
(一)道路兩側建筑控制區情況復雜
我國公路法明確規定:建筑物與縣鄉道路兩側溝外緣的間距不能少許100米(鄉道不能低于50米),但是城市規劃建設方案中卻表示只要不惡意侵占道路、不影響市容美觀、不影響正常的道路管理秩序即可在道路兩旁建設建筑物,事實中居民也都是按照城鄉建設規劃所要求的進行建設。這樣問題就產生了,路政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的過程中該如何執法?《公路法》和城鄉建設規則的不統一讓路政管理處在兩難的境地,也給那些蓄意侵占路產,惡意違法建設的人提供了借口。
(二)超限運輸現象嚴重
隨著經濟的發展,道路運輸需求逐步增加,超載超寬超高行為也是層出不窮。很多運輸機構了解高速公路超限查處力度高,而普通的縣鄉道路查處力度小這一情況,在短途運輸的過程中肆意超限,不僅僅增加了運輸的危險系數,也給道路維護保養帶來一定的難度。因此對于路政管理單位而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強對于超限的管理成為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
(三)縣鄉道路路產侵占管理難度大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個體經營規模數量不斷增加,很多私營小廠建設在縣鄉道路的兩側,不僅在建設控制區內部成立了大量的建筑,有的甚至擴展到主干道路,占用了一部分車道,造成國家路產的損失,也增加了道路運營中的風險因數。路政管理單位采取了很多措施抑制這種行為的發生,但是都沒有起到很好的效果,侵占路產行為依舊隨處可見。
三、如何提升縣鄉道路路政管理的有效性
(一)加強對相關法律文件的執行力度
法律執行力不夠是導致縣鄉道路路政管理失效的首要原因,針對這種現象,路政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公路法》、《公路路政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要求,可以先在路政管理部門內部開展法律學習活動,提高工作人員的護法意識,領悟到這兩項法律所蘊含的內在精神,之后結合本縣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實際的路政管理條例。
首先,一般的縣鄉公路都基本以縣級市為中心,向四周呈放射狀分布,針對這種路線分布范圍廣,里程長的特點可以充分使用巡查責任人制度,即明確每個路政管理人員的職責,通過劃分區域的方式明確每個人的責任區,將日常巡查制度落實到位;其次,定期組織路政管理中隊長參加會議,在會中就一段時間內路政巡查的相關問題進行討論,通過每個隊之間相互交流,能夠及時發現自身在工作中還存在哪些漏洞,及時改進不斷完善巡查內容;第三,制定路政管理考核制度,高層管理者可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鄉鎮公路進行調研,調研結果作為路政人員考核的依據。對于轄區范圍內路政管理水平高,違法亂紀情況少的職工應該予以獎勵,而對于那些工作態度不積極,路政管理收效甚微的職工應該予以警告。
(二)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
法制教育在路政管理中顯得尤為重要,因為路政管理人員數量有效,不可能每個都針對統一區域進行巡查,要提升道路質量、減少各種違法行為的發生根本上還要依靠廣大群眾的自覺。為了提升鄉鎮居民的守法意識,自覺維護道路整潔,路政管理部門應該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采用多種形式的活動提升群眾的愛路護路意識,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加強路政管理隊伍的建設
路政管理工作和其他事業單位的工作有所區別,它不僅要求工作人員有著較高的道德素養,能夠依法辦事,還需要管理人員具備刻苦耐勞的精神。雖然各地區近幾年都在加強路政管理隊伍建設,加強了物力財力的投入,但是仍然無法解決人手缺乏這一問題。
(四)加強超限整頓力度
目前縣鄉公路超限車輛不斷增加,嚴重危害縣鄉公路及公路橋梁的現狀,第一,應建立治理道路運輸超限超載長效機制,在縣級路政管理機構中專門的治理部門;第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營造良好的管理氛圍;第三,加強源頭管理,路政執法人員駐貨場、駐港站、駐企業,加強現場監管禁止超限超載車輛出港、出站、出場,力求把違規運輸行為消滅在源頭。
城鄉道路管理法規范文2
當前,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私家車大量進入家庭,公共交通工具及公車也在不斷的增加,城市化進和加速,而公路建設跟不上車量增加的步伐,車多、人多、路多的矛盾異常突出,道路交通狀態令人擔憂,交通肇事案件多發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影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問題。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2008年發生的幾起典型的交通肇事案件令人觸目驚心:
——2008年5月,犯罪嫌疑人張某駕駛大型拖拉機,因違法裝載及禁區行駛,與對行的一輛轎車相撞,致使轎車上3人全部死亡。
——2008年11月,犯罪嫌疑人楊某駕駛中型廂式貨車,因觀察瞭望不周,將蹲在路上正對一名交通事故傷者進行檢查的蘭山區半程醫院的一名急救醫生撞倒,致該醫生及傷者死亡。
——2008年12月,犯罪嫌疑人孔某駕駛大型貨車,因超速駕駛,與對向逆行的一轎車相撞后起火,致使轎車上4人全部死亡。
——2008年12月,犯罪嫌疑人劉某駕駛大型客車,因越過黃線行駛,與對行的一輛農用運輸車相撞,致農用車上1人死亡,14人受傷。
據對該區交通肇事案件的統計,2008年度共發生交通肇事案件150余件,占案發刑事案件總數的10.4%。其中,犯罪嫌疑人系初中以下文化的116件,占交通肇事案件總數的75.8%;在城鄉結合部發生交通事故的70件,占交通肇事案件總數的45.8%;被害人系50歲以上或18歲以下人員的66件,占交通肇事案件總數的43.1%;傍晚、夜晚、凌晨等視線不好時段發生交通事故的62件,占交通肇事案件總數的40.5%。
通過分析交通肇事案件多發的成因,總結出該類案件主要具有如下幾方面特征:一是各類違章是造成交通肇事的必然成因。超速、超載、逆行、無證無牌駕駛、禁區行駛、酒后駕駛等。二是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嫌疑人總數的四分之三強。文化水平低致使駕駛人員在接受能力,學習能力,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等方面欠缺,其中,駕駛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安全意識差及機械知識欠缺是造成事故的成因之一。三是城鄉結合部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較多。該地段道路寬闊、人員混雜以及駕駛人員駕駛車輛從農村道路至城市道路或者從城市道路到農村道路后,不能及時適應道路及人員變化也是造成事故的成因。四是被害人系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的較多。這類人員反應慢、自制力差、安全防范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客觀成因。五是夜晚、凌晨、傍晚等時段易發生交通事故。該時段視線不好、駕駛人員易疲勞等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客觀成因。
針對交通事故多發成因分析,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入手解決交通事故多發問題:
一是交通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有關機關應加大執法力度,對違章駕駛要從嚴從重處理,決不姑息。我們在公路上,常常能聽到一些車輛發出巨大轟鳴,狂風般從我們身邊呼嘯而過,一溜煙便消失得無影無蹤;常常能看到前面的車輛沒有后牌照或用光盤、撲克牌等物遮擋號牌,見縫插針般行駛,全然沒有社會公德可言,這些違章行為也許就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前兆,不是我們膽小,違章的背后可能隨時會有生命的逝去和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因此,我們呼吁,對于無牌、無證、故意遮擋號牌行駛、駕駛報廢車輛行駛、超速、超載、不按標志信號違章行駛、酒后駕駛等等違章的駕駛人員,管理部門一定要重視,不能因為未造成什么后果而放松處罰,一定要按照有關交通法規從嚴從重處理,該糾正的糾正,該處罰的處罰,該進學習班的就進學習班,該拘留的就立即拘留,決不能聽之任之,恨之切其實是愛之深,等到發生交通事故時就一切晚矣。希望管理部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落實交通法規的有關規定,嚴格執法,嚴厲處罰,真正做到違章不上路,上路不違章,杜絕違章上路行駛的行為,將交通事故的隱患苗頭消滅于萌芽階段,對于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將大有幫助。本篇論文由網友投稿,3COME文檔只給大家提供一個交流平臺,請大家參考,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盡快處理。
二是加強公路建設的規范化,切實強化道路安全設施建設,加大對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整治力度,有效排除重點路段路口的安全隱患,確保人員、車輛通行安全。首先,應加強公路交通標志的設置工作,完善城鄉道路路段路通安全防護設施。針對流動量大,人車混雜路段路口,要按規定設置交通標志線、信號燈、減速帶,實施道路交通隔離和人車分流。其次,應加大對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事故成因的調查和分析,及時將事故多發路段的相關情況總結,以便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再次,在條件充許的情況下,可以采取適當增加城鄉結合部路段路口、易發生交通事故路段的警力,粉刷提示性標語、警告語等,警示和提醒駕駛人員對于路段的變化要及早盡快適應,避免遭遇突況后的心理慌亂及操作不當,減少和杜絕不安全路段路口的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是應加強對駕校的監督管理,規范駕校的培訓行為,嚴把駕駛員的出門關,杜絕“馬路殺手”的出現。隨著汽車進入家庭進程的加速,學車熱成為社會的焦點問題,面對這一商機,駕校也如雨后春筍般遍地開花,駕駛員作為駕校生產出來的“產品”, 合格與否,直接關系到道路安全、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駕校培訓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系到駕駛員的實際操作水平。然而現實中,駕校卻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如無資質設立;缺少訓練場、缺少合格教練;虛假宣傳;培訓時間縮水;幫助學員作弊應付考試;收買考官提高過線率等等,駕校的亂象愈演愈烈,甚至“教練”出一批又一批的“馬路殺手”?;诖耍{校的規范管理成為急待解決的中心問題,這也是駕校的監督管理部門需認真調研,切實需要重視的問題。另外,我們建議,對于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可以建立事故倒查機制,對培養該駕駛員的教練、駕校實施一定的懲罰措施。例如在駕校收取的費用和教練的收入中強制其交納一定比例的押金,作為對交通事故被害人的救助基金等。這樣一旦事故發生后,一方面解決了交通事故被害人的賠償問題,另一方面也對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進行了懲罰。總之,駕校的規范,對駕駛員綜合素質的提高至關重要。建議有關部門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對駕校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駕校的指導和技術培訓力度,提高對駕校的考核標準,建立高質量的駕校,使其多培養高素質的駕駛員。
四是應加強道路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這種教育是兩方面的,一方面要加強道路交通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另一方面也要加強行人的安全教育。加大對交通管理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駕駛員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全體駕駛人員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自覺性。同時,加強警示教育,讓駕駛員們認識到,一旦事故發生,對事故雙方都是極大的傷害,時刻提醒自己別干聰明一世、糊涂一時的蠢事。另外,對行人的安全教育同樣重要,隨著社會的發展,城市化進程加速,道路不段增多,行人安全意識也該不斷加強,行人在思想上要跟上時代前進的步伐,要努力適應車多路多的變化,車讓人思想觀念應逐漸改變,要明確雙方禮讓三先才是避免事故發生的最好辦法,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是雙輸的結果。
另外,從統計數字來看,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系初中以下文化的占犯罪嫌疑人總數的75.8%,文化水平低下比例之高令人震驚。駕駛員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的問題,是駕駛員行業準入條件寬松造成的,大家都知道,拿到駕駛證的前提條件就是答對一份很簡單的筆試試卷就可以過關,對報考人沒有學歷的要求,這是有關部門需要重視的問題。同時,駕駛員的文化水平的提高,也有待于全民教育水平的提高,這不是短時間內可以解決的問題,我們在此不再討論。本篇論文由網友投稿,3COME文檔只給大家提供一個交流平臺,請大家參考,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盡快處理。
城鄉道路管理法規范文3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戶外廣告管理,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美化城市、集鎮和城鄉道路容貌,保護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和《湖北省戶外廣告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以文字、繪畫、圖形及其他表達方式,利用建(構)筑物、廣告牌、指示牌、櫥窗、燈箱、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屏)、交通工具、人工飛行物等媒介和形式戶外廣告的廣告主和廣告經營者、者,必須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本細則所稱廣告主,是指為推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自行或委托他人設計、制作、戶外廣告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本細則所稱廣告經營者,是指受廣告主委托為其提供戶外廣告設計、制作、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
本細則所稱廣告者,是指為廣告主或其委托的廣告經營者戶外廣告的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
第四條本市鼓勵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細則的規定,設計、制作、有利于改善經濟環境,美化城鄉容貌,促進公民身心健康的戶外廣告。本市鼓勵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依照城市規劃的具體要求,投資興建公益設施,取得規定期限內的廣告設施經營權。
第五條本市及各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戶外廣告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本市及各縣市規劃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戶外廣告設施的規劃定點及設計方案的審查,交通、公安、國土資源等部門根據法定職責,協助做好戶外廣告管理工作。
第二章戶外廣告準則
第六條戶外廣告內容必須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促進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第七條戶外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國歌;
(二)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妨礙社會安定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六)含有、迷信、恐怖、丑惡的內容;
(七)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八)妨礙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
(九)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戶外廣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合法、真實、健康、清晰、明白;
(二)結構堅固、外形美觀、容貌整潔;
(三)文字及書寫規范。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一)影響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設施、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標志使用的;
(二)妨礙生產、生活和風景名勝區景觀、市容市貌的;
(三)國家機關和文物、紀念性建筑的保護區域;
(四)縣、市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其他區域。
第十條戶外香煙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吸煙形象;
(二)未成年人形象;
(三)鼓勵、慫恿吸煙的內容;
(四)表示吸煙有利于人體健康,解除疲勞,緩解精神緊張的內容。戶外香煙廣告中必須清晰地標明“吸煙有害健康”的忠告語,忠告語所占面積不得少于全部廣告面積的10%。
第三章戶外廣告審批
第十一條本市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組織規劃、工商、建設、城市管理、交通、國土資源、公安等部門,編制設置戶外廣告的具體規劃、戶外廣告位使用權拍賣專項規劃及年度計劃,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由規劃、工商部門組織實施。
本市及各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益廣告規劃;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每年應設計、制作、一定數量的公益戶外廣告。
第十二條本市實行戶外廣告位使用權公開拍賣和有償使用制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條申請經營戶外廣告業務,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負責市場調查的機構和專業人員;
(二)有熟悉廣告管理法規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廣告設計、制作、編審人員;
(三)有與廣告設計、制作、業務相適應的資金、設備和經營場所;
(四)設立經營廣告業務的法人,還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設立條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申請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廣告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后,方可經營戶外廣告業務。
第十四條廣告者競買取得戶外廣告位使用權,并按規定程序辦理戶外廣告設施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及戶外廣告登記手續后,有權設置戶外廣告。未經規劃、建設部門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建設戶外廣告設施。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戶外廣告。
第十五條企業、事業單位舉辦商品交易會及其他活動需要臨時性戶外廣告的,主辦單位或其委托的廣告經營者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臨時廣告經營許可證》。
第十六條辦理戶外廣告登記,應當填寫《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廣告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廣告合同;
(三)戶外廣告位使用權合同或證明;
(四)符合法定條件的廣告設計、制作方案;
(五)有關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
第十七條在城市規劃區以外的道路控制地帶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應當在辦理戶外廣告登記前報當地路政管理部門審批。利用機動車車身戶外廣告的,應當在辦理戶外廣告登記前報當地公安機
關審批。
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商品的廣告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必須經審查的其他戶外廣告,應當在辦理戶外廣告登記前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廣告內容。
第十八條黨政機關、司法機關、人民團體及企事業單位張貼、懸掛布告、標語等宣傳品免予登記,但應在工商、規劃部門指定處所張貼、懸掛。
第十九條工商、規劃、交通、公安、國土資源等部門,必須簡化審批程序,在法定期限內辦畢審批手續或作出答復,并嚴格執行省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除前款所列部門及其他法定機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定戶外廣告審批程序,不得對戶外廣告活動收取行政事業性費用。
第四章戶外廣告活動
第二十條廣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戶外廣告,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其經營范圍。廣告主自行或者委托廣告經營者、廣告者設計、制作、戶外廣告,應當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一條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應當依法查驗廣告主的有關證明文件,核實戶外廣告內容;對內容不實或證明不全的,不得為其設計、制作、、戶外廣告。
第二十二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之間在戶外廣告活動中,應當依法訂立合同,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所訂立的廣告合同,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制作的廣告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十三條戶外廣告必須按登記的地點、形式、規格、時間等要求,并在廣告的右下角標明廣告主或廣告經營者的名稱和戶外廣告登記證號。
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利用自有場地宣傳自己的臨時性廣告,應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的活動廣告牌式樣。
第二十四條修建戶外廣告設施占用場地或建(構)筑物的,由戶外廣告位經營機構與場地或建(構)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經營管理人訂立占用合同,并按戶外廣告位使用權拍賣成交價的一定比例支付占用補償費。
第二十五條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期限為30天,半永久性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期一般不超過3年,電子顯示屏(牌)一般不超過6年。在設置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遮蓋、損壞。確因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需要拆除,必須事先通知戶外廣告設施的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并按照《**市城市規劃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戶外廣告設置期限屆滿,者應當及時拆除戶外廣告設施;未及時拆除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依法,所需費用由者承擔。
第二十六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及合同的約定,適時對戶外廣告進行維護和整修,保持戶外廣告的整齊、安全、美觀。
第二十七條印刷品廣告必須標明廣告標記和及承印單位名稱、地址、印制時間、臨時廣告經營許可證號,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
第二十八條印刷廣告品,應當委托具有設計、制作廣告經營范圍的印刷企業印制。印刷品廣告必須在工商、規劃部門統一設置的《公共廣告欄》上張貼或者在指定的公共場所散發。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對散發印刷品廣告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其出示《臨時廣告經營許可證》;對未經登記散發印刷品廣告的有權予以制止。
未經居民同意,不得向其住宅發送印刷品廣告。
第二十九條禁止在本市城區街道上利用過街布幅戶外廣告。
禁止在道路路面和建筑物、電桿、樹木上張貼、涂畫戶外廣告。禁止在各類等侯室、影劇院、會議廳室、體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場所設置香煙廣告。
第五章監督和處罰
第三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戶外廣告設計、制作、、設置、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章和本細則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規劃、建設、城市管理、交通、公安、國土資源等部門,對戶外廣告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依法進行處罰。
第三十二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對戶外廣告行政管理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舉報。
第六章附則
城鄉道路管理法規范文4
一、鄉村公路的現狀
到2008年底,全鄉公路總里程達XXX公里。按行政等級分:鄉道XXX公里,村道XX公里;按技術等級分:三級路XX公里,四級路XX公里,等外路XX公里;按路面類型分:水泥路面XXX公里,瀝青路面XXX公里,砂石等路面XX公里。
在建設鄉村公路的同時,近兩年全鄉先后新建了XX個農村客運站,XX個候車亭、招呼站,并隨著路面狀況的不斷改善,農村客運班線也在不斷增加。目前,通公路的行政村已達XX個,開通班車的行政村達XX個,運行客車XX臺,行政村通班車率達到了XX%。一個以城區為中心,鄉鎮為節點,連接城鎮、輻射鄉村、方便快捷的農村道路客貨運網絡正在形成。
二、近年來我鄉村公路建設的主要做法
我鄉村公路建設所以能夠取得較好成績,主要是因為:
1、認真抓好鄉村道路的規劃布局。根據我鄉國民經濟發展現狀、農村公路基本情況、交通運輸需求情況,綜合考慮了城鎮布局、人文地理、運輸結構、財力狀況等因素以及未來發展趨勢,縣交通局早在XXX年就編制了《XXX年至XXX年農村公路發展規劃》,并報經XX政府批復同意。
2、積極爭取相關政策支持。在鄉村道路建設中,重點爭取了四個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項目支持,將盡可能多的鄉村公路列入中央或省建設計劃;二是資金支持,積極爭取中央和省政府對我市鄉村公路建設的投入;三是稅費政策支持;四是“一事一議”政策支持,動員群眾出資出勞。
3、大力籌措鄉村公路建設資金。鄉村公路中央和省政府每公里補助XX萬元,每公里缺口資金約XX萬元。對此,交通部門采取了“政府扶持、鄉鎮配套、社會贊助、群眾捐資”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
4、嚴格工程質量監督。一是強化政府監督。每個縣區都成立了交通質量監督站,對鄉村公路建設質量進行跟蹤檢測,定期進行質量巡查;二是強化專業監理。各縣區通過招標確定監理單位,每鎮安排一名駐地監理人員;三是強化群眾監督。鼓勵行政村成立“村村通”建設理事會,管理群眾的捐資,對工程實施現場監督。
5、建立了鄉村公路的管養體制。在“村村通”工程建設的同時,市交通部門積極探索建立新的管養體制。一是加強機構建設。按照XXX對農村公路的要求,督促各鄉鎮成立農村公路管理站;二是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指導,組織開展了業務培訓;三是做好典型引導,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三、鄉村公路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XX鄉村公路建設在取得長足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1、鄉村公路建設配套資金壓力依然很大。列入計劃的XXX多公里鄉村公路,資金需求XXX,配套資金就需要XXX。目前,各級配套資金都存在缺口。去年,鄉村公路水泥路平均每公里造價大約XXX萬元左右,每公里缺口資金約XXX萬元。今年以來,水泥、石子、砂以及人員工資都大幅度上漲,最高漲幅達到了XXX%。目前每公里需要XX~XX萬元,這進一步加劇了資金的缺口。且越往后建設的鄉村公路,大多是偏遠的鄉村,道路基礎條件較差,有的還需要加寬路基,這更增加了造價。
2、鄉村公路工程質量不容忽視。盡管各級政府和交通部門加大了對鄉村公路建設監督的力度,但少數路段在施工過程中仍存在一些質量問題??h交通局在一次質量巡查中,發現有XXX條水泥路強度指標偏低。
3、部分鄉村公路存在安全隱患。我鄉公路大部分是在鄉村老路的基礎上修建而成,因為這樣可以大大減少工程量,節約不少資金,但老路的線形有的并不能滿足公路的設計要求,這樣修好的公路往往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有的鄉村公路缺乏相應的路標、里程碑、指路名稱、線路標志等設施,急轉彎、危險路段缺少相應的警告標志,鄉村公路本來路面就窄,加之配套設施及安全標志缺乏,車況雜亂,車型復雜,實行的又是混合交通,易導致交通事故。
4、鄉村公路管理以及養護水平亟待提高。鄉村公路的養護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資金有限,二是缺少技術人員。鄉村公路的管理還存在一些空白,有的超載超限車輛走大路怕被查,就借著熟悉地形的優勢,走鄉村公路,超越了鄉村公路的承載能力。對此,管理部門鞭長莫及,老百姓沒辦法,有的就在村口設置限高、限寬的路障,超載超限車輛是進不來了,可鄉村公路的通行能力也受到了削弱。
5、鄉村公路運輸市場亟待規范。農村運輸市場存在較多的問題是貨車載客、摩托車和殘疾人代步車載客營運、客貨混裝等違章行為,客運車輛運行線路和班次難以固定,無規范的客運站點,給村民出行也帶來諸多不便,造成農村運輸市場無序。
四、對鄉村公路建設的幾點建議
鄉村公路對于溝通城鄉聯系、方便農民出行、促進鄉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改善農民生存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我市鄉村公路建設和管理必須在更高的起點上謀劃未來。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用科學的發展觀指導鄉村公路建設
在鄉村公路建設中,要堅持科學發展觀,一切從實際出發,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出發,堅持做到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與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扶貧開發、資源開發、水利建設、旅游和小城鎮建設相結合,提高對鄉村公路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確保生態環境,提高鄉村公路等級。建設時,要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科學、合理、實用、符合發展、省錢省力的原則,盡力避免農村公路建設的重復和紊亂,更要禁止農村公路建設不切實際、貪大求洋和建而無用。
(二)進一步優化鄉村公路的設計
在鄉村公路的設計中,要注重考慮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注重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目前鄉村公路的寬度一般在3.5米,如果路肩不處理好,就會影響車輛交會,影響通行能力。對此我們建議,在公路兩邊各建至少不少于75厘米的路肩,使鄉村公路的寬度達到5米左右。如果暫時沒有能力加寬的話,也要在一定距離內建立會車臺。二是注重改進路網結構。要綜合考慮建設路段在整個路網中的疏密度,加大延伸和覆蓋,建設路段應盡可能在村鎮間形成網絡,減少斷頭路,盡量通過人口稠密地區,將分散居住的村民集中或吸引到公路邊來,使其最大限度滿足農民的交通需要,盡可能減少公路用地,避免占用耕地和民居,少破壞森林植被,盡量不破壞良好的農村環境。不斷完善全市公路網絡體系,盡可能使鄉村公路與國省道干線公路相銜接。三是注重加強安全性。要增加鄉村公路的警告標志,在與國道、省道連接時,要增設減速板等安全設施。四是注重合理布局鄉村客運站。鄉村客運站的布局受到土地規劃等諸多方面的政策限制,需要為其建設創造寬松的政策環境,尤其要解決客運站的用地問題,為農民乘車提供便利。
(三)加大籌資力度,保障鄉村公路建設
要解決鄉村公路建設資金短缺的問題,必須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多渠道多途徑籌資。一是要多渠道多途徑地向上級部門爭取鄉村公路建設資金,抓住新農村建設的機遇,積極向上爭取新農村建設資金、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生態環境建設資金等;同時,上級下撥的建設資金應及時撥付到位。二是充分調動農民修路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讓農民認識到建設鄉村公路是自己的事,主動參與,積極參與。三是加大融資力度,大力籌措鄉村公路建設資金。要采取“財政擠一點,交通補一點,政策扶一點,銀行貸一點,社會捐一點,農民出一點”的措施,籌集配套資金。四是要積極鼓勵和支持在外創業成功人士為家鄉公路建設出資出力。
(四)健全機制,加強鄉村公路的管護
良好的管護機制,是確保鄉村公路暢通的前提,是發揮鄉村公路效益的基礎。一要建立健全鄉村公路管護機構。鄉村公路管理站要給正式編制,要有專人負責。二要建立鄉村公路自治養護的長效管養機制,保證鄉村公路有人管有人養。按照“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可實行村民委員會和村民集體管護;或由縣、鄉、村籌集專項資金,實行委托管護、個人承包養護;或交有組織有技術有能力有經驗有條件的縣養路部門統一管護。三要加強監管,嚴格考評。
為解決養護資金的來源,一方面可利用公路控制用地和路肩邊坡進行經濟果林種植收益,另一方面爭取國家政策,將鄉村公路養護經費納入農村稅費改革后的征收項目落實。同時,按照中央減輕農民負擔精神,逐步將一些路況好,對農村區域性經濟具有較大推動和促進作用的鄉村公路納入縣道養護,減輕農民對鄉村公路養護負擔,使農民真正能同城市居民一樣享受到國家提供的交通服務。
(五)嚴把鄉村公路工程質量關,真正造福一方百姓
把好鄉村公路建設的質量關,關鍵在于:一是要完善準入機制。對施工路段要公開招標,選擇信譽好,人員素質高的施工隊。信譽好、素質高的施工隊才能有造福為民的責任心,才能嚴格按照等級要求和設計圖紙來施工,才能修出高質量的鄉村公路。二是要健全監督機制。鄉鎮和村委會要選出代表,監督施工進程和施工質量,嚴把質量關。讓村民自己來監督為自己修建的公路,他們的責任心一定很高。三是要健全評價機制和問責機制。對基層政府和管理部門,不能單純以上了多少項目、修了多少油路、水泥路來看政績,要看它的質量和效益。要建立長久的鄉村公路問責機制,一定時期內出了問題,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城鄉道路管理法規范文5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汽車等機動車輛日益成為與工農業生產和人們生活緊密相關的重要交通工具。盡管我國的汽車擁有總量占世界汽車總量的比例很低,汽車人均擁有量與發達國家相比也有相當大的差距,但是,受路況、車況差等客觀條件及人們交通守法意識淡薄等主觀因素影響,我國汽車交通事故的數量和損害后果卻并不低。2001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為76萬件,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6萬人死亡,54.9萬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0.9億元。大量的交通事故及其嚴重的損害后果,客觀上使交通事故的事前防范和事后處理變得更加迫切。尤其在事后處理上,盡管現行法律對汽車交通違法行為人的行政處罰(如罰款、吊銷駕駛執照、拘留等)和追究刑事責任作了詳盡規定,但是,對民事賠償責任的規定還很不完善,使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在解決汽車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方面難以操作,更讓受害人難以了解民事賠償的具體內容、程序、是否公平等,維護自身權益。
我國現行法律對汽車交通事故中民事責任承擔的規定主要由以下部分組成:一是《民法通則》等基本法律;二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行政法規;三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如199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由四川省公安廳的《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實施中若干問題暫行規定》等。四是公安部制定的部門規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及有關部門單獨或聯合的通知(批復)等規范性法律文件。
但是,上述規范性文件對汽車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的規定很不完善,主要體現在:
第一,沒有考慮到汽車營運中的優勢地位和汽車以外的非機動車、行人的弱勢地位。汽車與其他交通工具如自行車相比,在其結構和操作上都比較復雜,在營運中表現出更大的危險性。法律應當賦予汽車所有人、使用人較非機動車所有人、使用人和行人等更多的注意義務,承擔更大的風險責任。但是,現行法律卻將汽車交通事故與其他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作出共同性規定,沒有充分反映出汽車這種交通工具的危險性和處理汽車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時對非機動車、行人的特殊保護。
第二、立法矛盾突出:全國性立法之間存在矛盾。按照民法學界的一般觀點,《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的“高速運輸工具”包括汽車等機動車輛,汽車交通事故應當屬于嚴格責任的范疇。但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條明確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汽車交通事故)是“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特別法及事故處理機關將汽車交通事故賠償責任視為過錯責任。
第三,對受害人的賠償標準不科學、不統一、不規范。一是由各省級公安、民政部門每年規定損害賠償標準,執行時間為當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導致同年同地發生的汽車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不一致,不利于對同類受害人的公平保護。二是受害人為城鎮人員的賠償標準遠遠高于農村人員,不符合部分地區農村人員年均收入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鎮人員年均收入的實際,缺乏對農業人員的公平保護。三是賠償中只規定了對物質損失的賠償,沒有規定精神損害賠償。
因此,研究汽車交通事故民事責任的承擔,對完善汽車交通事故處理的立法、指導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對事故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裁決、維護當事人尤其是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正確理解汽車交通事故的基本含義
本文所指汽車交通事故的外延較道路交通事故的外延狹窄。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稱《辦法》)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稱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以下稱違章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從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形態上,可分為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機動車與行人或乘車人以及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非機動車與行人或乘車人之間發生的事故。汽車交通事故實質上限于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機動車與行人、乘車人之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汽車交通事故有以下特征:一是在道路上發生。這里的“道路”包括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車站、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場所。公路則是指根據公路法的規定,經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間、城鄉間、鄉間能行使汽車的公共道路,包括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在地面上借助鐵軌運行的機動車輛如有軌電車、火車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屬于汽車交通事故。我國《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火車與車輛、行人在鐵路道口發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二是發生在機動車與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乘車人之間。三是在汽車營運過程中發生,即至少有一方車輛處于啟動、行駛、剎車、減速、加速、轉彎等運動過程中。機動車輛一方處于正確的停放狀態而非機動車輛一方或行人處于運動狀態所發生的事故,不屬于汽車交通事故。四是有損害后果,因汽車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了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筆者認為,不論道路交通事故還是汽車交通事故,都屬于“事故”。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事故”是指“意外的損失或災禍”;“意外”指“意料之外”。因此,凡是在汽車營運中發生的“意料之外”的損失或災禍都屬于汽車交通事故,它并不以行為人違章或有過錯為要件?!掇k法》將當事人主觀上有過失及違章行為、違章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作為道路交通事故的構成要件,顯然忽略了道路交通事故了就是事故的一種,曲解了“事故”的內涵,從而認為汽車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為過錯責任,不利于保護受害人利益和及時解決事故。這樣,就可以對汽車交通事故下定義,所謂汽車交通事故,就是機動車輛一方在地面營運過程中與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乘車人之間發生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
這里著重闡明幾個相關概念,一是汽車機械事故。所謂汽車機械事故是指駕車人無法預見、突然發生機械故障所導致的損害后果的事故。根據上文理解,只要是汽車在地面營運過程中與其他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行人發生了損害后果,不論其原因如何,不論是否機械事故,均應視為汽車交通事故。只是在認定責任的主體、處理依據、處理程序和責任承擔等與一般的由公安交通機關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不同而已。如果汽車所用人(管理人)、使用人能夠發現機械故障但沒有采取適當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進行認定和處理;如果是汽車所用人、使用人不能預見、無法克服的汽車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害,受害人可根據損害賠償及產品質量法等規定向侵權行為人、發生質量問題的責任人要求賠償,可不必經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解決而直接向人民法院。
二是汽車剎車(門傷)事故。汽車剎車(門傷)事故是汽車在起步、制動、轉彎過程中導致乘車人劇烈晃動,與其他物體發生碰撞,或開、關車門時發生擠壓造成旅客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事故,它也屬于汽車交通事故。汽車剎車(門傷)事故造成受害人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這并非完全基于汽車駕駛員的違章行為而承擔的賠償責任(實踐中,未必有違章行為),主要是基于交通運輸合同對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的要求。根據《合同法》第302條的規定,承運人對旅客在運輸過程中的傷亡負的是無過錯責任而非過錯責任,除非承運人能夠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或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承運人對旅客傷亡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原則上,對造成人身傷亡的汽車剎車(門傷)事故,適用嚴格責任;對僅造成財產損失的汽車剎車(門傷)事故,應適用過錯責任。受害人可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規定向承運人(汽車所有人或使用人)要求民事賠償或提訟。
三、汽車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的歸責原則
歸責原則,就是確定行為人損害賠償責任的一般準則。它是在損害事實已經發生的情況下,為確定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在我國民事立法和損害賠償理論中,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可以分為過錯責任、過錯推定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原則。過錯責任,是指以過錯作為歸責的構成要件,以此判斷行為人對其造成的損害應否承擔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過錯推定,實質是過錯責任原則的發展,它是指若受害人(原告)能證明所受損害由施害人(被告)所致,而施害人(被告)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推定被告有過錯并承擔民事責任。其與過錯責任的區別在于舉證責任倒置,由被告承擔證明自己無過錯的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以已經發生的損害后果為價值判斷標準,無過錯的行為人也要承擔民事責任。公平責任,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對損害后果均無過錯,以公平考慮作為價值判斷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和可能,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分擔損失的原則。
汽車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在各國立法例上不盡相同,從我國現行全國性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看,采用的是過錯責任。在德國,對汽車時速超過20公里以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按嚴格責任確定。反之,則按照一般侵權責任對待。德國法的做法已經被日本、法國、美國等國家和地區所廣泛接受。
筆者認為,我國汽車交通事故民事責任的承擔在歸責原則上應當借鑒德國法的做法,同時體現我國的立法特點。具體包括:對汽車與其他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適用過錯責任;對汽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的汽車交通事故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對發生汽車剎車(門傷)事故,致乘客(旅客)傷亡的,適用無過錯原則,僅造成旅客自帶物品毀損、滅失的,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理由分別是:
第一,汽車等機動車輛對非機動車和行人而言,是一種危險性比較高的機器,它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汽車及其使用人(或所有人)往往處于優勢地位,受到傷害的可能性和損害程度都比非機動車使用人(所有人)、行人低,因此,汽車使用人(或所有人)應當對自己的擁有的危險物所產生的損害后果負責,承擔教高程度的責任。此外,汽車使用人(或所有人)是汽車運動的受益者,利益的享有者應當對所獲得的利益付出更多代價,才能體現法律對強者—汽車與弱者—非機動車、行人的公平保護。因此,對汽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的汽車交通事故適用過錯推定原則,規定由受害人證明損害后果系行為人所致,若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法律就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并據此確定其責任。
第二,機動車之間優勢差異較非機動車、行人小,根據交通法規容易認定駕車人的違章行為,便于確定行為人過錯程度。因此。對汽車與其他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便于事故處理機關迅速認定責任,提高解決事故的效率。
第三、汽車所有人、使用人與乘客(旅客)之間一旦建立客運合同關系包括旅客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經承運人許可無票搭乘,承運人(汽車所有人、使用人)就負有在運輸過程中確保乘客人身安全的義務,除非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或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即使承運人客觀上無過失或證明自己無過失,也應承擔賠償責任。應當說,這是新《合同法》第302條對發生的剎車(門傷)致人身傷亡事故規定的無過錯責任原則。根據新《合同法》第303條的規定,對剎車(門傷)造成旅客(乘車人)自帶物品損失的,承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如果旅客自己也有過錯,則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可以減輕承運人的責任。因此,對發生的門傷、剎車交通事故區分是人身損害還是財產損失,分別適用無過錯責任或過錯責任原則來確定民事責任的承擔。
四、汽車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的確定
汽車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后,“找誰索賠”、“索賠范圍多大”、“損失如何分擔”等問題是受害人最關心的問題,也是處理事故,解決民事賠償的難點問題。
(一)民事賠償的主體
從理論上講,汽車交通事故的當事各方都可以成為民事賠償的主體。但是,在實踐中,非機動車、行人、乘車人一方多為受害主體,為賠償請求權人,機動車方常常是施害主體,為賠償義務人。因此,確定民事賠償的主體實質就是明確機動車方具體的賠償義務人。通常存在以下情況:
1、事故發生時,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為同一人,賠償義務人為機動車所有人(這里所指使用人是駕駛車輛的人)。當車輛由其所有人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時,受害人有權直接要求機動車所有人賠償損失。
2、事故發生時,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同,則應看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駕駛人員)之間存在何種法律關系,確定賠償主體。
其一,機動車使用人(駕駛人員)是受機動車所有人雇傭或是該單位職工,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駕駛人員)之間有雇傭(勞務)合同關系。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機動車使用人(駕駛人員)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時,應由該機動車所有人向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該機動車所有人履行賠償義務后,可依據單位內部管理規定或雇傭(勞務)合同向機動車使用人(駕駛人員)追償。
其二,機動車使用人(駕駛人員)租用或借用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實踐中,常常僅以機動車所有人為賠償義務人,機動車所有人履行賠償義務后,再向租用人或借用人進行追償。筆者認為,機動車租用人或借用人同機動車所有人一樣,是汽車交通運輸的受益者,是機動車租用人或借用人的行為與機動車所有人的車輛的結合造成對受害人的損害,因此,機動車租用人或借用人應與機動車所有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為了更有利于對受害人權利的保護,立法上可規定雙方負連帶責任;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雙方提出賠償請求。
其三,盜開他人機動車輛(包括秘密使用他人車輛和取得他人車輛的所有權)造成交通事故時,機動車所有人不僅主觀上無過錯,且自己也是受害人,根據公平原則,不應對其他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該類汽車交通事故的賠償主體僅限于盜開他人機動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的人。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在許多地方,營運客車由個人出資購買但車籍掛靠到運輸公司(運輸公司收取管理費)造成交通事故,處理時,通常將運輸公司視為車輛所有人,由運輸公司先承擔賠償責任后再向出資購買車輛的人追償。筆者認為,出資購買車輛的人是車輛實際所有人,在交通運輸中獲得利益。運輸公司只是車輛管理人而非所有人,與當前某些主管部門收取下屬企業管理費一樣,運輸公司只是收取了車輛實際所有人的管理費,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數額不應超過其收取的管理費。因此,此類交通事故的賠償主體主要是車輛實際所有人和運輸公司。
(二)民事賠償的范圍
汽車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包括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根據《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6條的規定,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受害人財產間接損失和精神損失不包括在內。筆者認為,根據當前司法實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某些案例已經考慮并確認了精神損害賠償。因此,在處理個別交通事故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考慮受害人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充分保護交通事故中處于弱者地位的受害人權益。
(三)民事賠償的程序與責任分擔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5條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這說明立法上認為:交通事故責任=損害賠償責任。筆者認為,上述規定與該《辦法》第44條機動車方無過錯也應承擔10%的經濟損失的規定矛盾。這一矛盾規定的認識根源在于,沒有對交通事故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進行邏輯區分,導致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結果直接成為損害賠償責任分擔的依據。實際上,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環節與確定損害賠償的分擔的環節之間,還有一個應當考慮的重要因素——“優者負擔危險”原則。
如前所述,汽車具有較高的危險性,車輛所有人、使用人應承擔更多的危險,用以調整與受害人的關系,實現社會公平。這即是國外立法創設的“優者負擔危險”原則。根據該原則,行為人與受害人具有同等過失的條件下,考慮到雙方對道路交通法規注意的輕重,按機動車輛危險性的大小以及危險回避能力的優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損害后果?!皟炚哓摀kU”主要體現在:事故發生時,汽車(機動車)之間,以增減速、控制力等性能上較好或速度、硬度、重量、大小等對他人汽車危險性較多的為優者;汽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以汽車(機動車)為優者;汽車(機動車)與行人、乘車人之間,也是以汽車(機動車)為優者。
在確定損害賠償時,酌情考慮“優者負擔危險”的因素,可以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發生時的因弱者(劣勢)地位承擔的風險或損害在賠償時得到補償,符合公平原則,更利于對受害人的權利保護。因此,交通事故處理的公式(或程序)應當是:
交通事故責任+“優者負擔危險”=損害賠償責任
具體落實到汽車交通事故的處理上是:
(1)汽車與汽車之間的交通事故:首先,根據違章行為確定過錯,認定事故責任,初步確定賠償的承擔比例;然后,分析汽車之間的優勢,對優者酌情增加承擔比例;最后,根據增加承擔比例后的結果,確定損害賠償的分擔比例。例如,一輛東風大貨車與一輛長安面包車發生碰撞,發生修車費10000元(東風大貨車3000元,長安面包車7000元),交通管理機關認定兩車負同等責任,初步確定賠償比例各為總損失的50%,即雙方各承擔5000元,但是考慮到東風大貨車大小、重量、硬度等比長安面包車的危險性多,在事故發生時占有優勢,故酌情增加10%的承擔比例,最后,東風大貨車與長安面包車對10000元損失的分擔比例為60%和40%,即東風大貨車方承擔修車費6000元,長安面包車方承擔修車費4000元。
(2)汽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確定賠償責任的程序和思路同上。但是,應當指出的是,當汽車(機動車)無責任時,若非受害人故意自己傷害或進入高速公路,汽車(機動車)方應承擔10%的經濟損失?!督煌ㄊ鹿侍幚磙k法》第44條的規定,正是“優者負擔危險”原則的立法體現。只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沒有將這一原則貫徹到底,需要在立法和學理研究中進行完善。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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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資料匯編》。
城鄉道路管理法規范文6
第一條根據商務部《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結合我省的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在江蘇省境內從事成品油批發、零售及倉儲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國家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經貿委)負責制定江蘇省轄區內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全省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省轄市、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本細則所稱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五條本細則所稱成品油批發經營,是指利用油庫等經營設施,向成品油零售企業、批發企業銷售成品油或向終端用戶批量銷售成品油的經營行為。成品油倉儲經營,是指利用油庫等經營設施,向其他單位提供成品油儲存、周轉業務的經營行為。成品油零售經營,是指利用加油站(點、船)從事成品油終端銷售的經營行為。
第二章成品油經營企業基本條件
第六條申請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長期、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
1、擁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萬噸以上、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汽油和柴油年生產量在50萬噸以上的煉油企業,或者
2、具有成品油進口經營資格的進口企業,或者
3、與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且成品油年經營量在20萬噸以上的企業簽訂1年以上的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成品油供油協議,或者
4、與成品油年進口量在10萬噸以上的進口企業簽訂1年以上的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二)申請主體應具有中國企業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
(三)申請主體是中國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其法人應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
(四)擁有庫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庫,油庫建設符合城鄉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油庫布局規劃,并通過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安全監管、公安消防、環境保護、氣象、質監等部門的驗收;
(五)擁有接卸成品油的輸送管道或鐵路專用線或公路運輸車輛或1萬噸以上的成品油水運碼頭等設施。
第七條申請成品油倉儲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有庫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庫,油庫建設符合城鄉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油庫布局規劃,并通過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安全監管、公安消防、環境保護、氣象、質監等部門的驗收;
(二)申請主體應具有中國企業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三)擁有接卸成品油的輸送管道或鐵路專用線或公路運輸車輛或1萬噸以上的成品油水運碼頭等設施;
(四)申請主體是中國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其法人應具有成品油倉儲經營資格。
第八條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范》(SBT10390-2004)要求;
(二)具有長期、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與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簽訂3年以上的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三)加油站的設計、施工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并通過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安全監管、公安消防、環境保護、氣象、質監等部門的驗收,銷售成品油的計量器具必須安裝稅控裝置;
(四)具有成品油檢驗、計量、儲運、消防、安全生產等專業技術人員。
第九條設立外商投資成品油經營企業,應當遵守本細則及國家有關政策、外商投資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同一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超過30座及以上加油站的(含投資建設加油站、控股和租賃站),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的成品油的,不允許外方控股。
第三章成品油經營網點的設立
第十條成品油批發經營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商務部成品油批發經營發展規劃要求;成品油倉儲經營網點的設立、成品油批發企業新建油庫應符合《江蘇省成品油倉儲企業發展規劃》要求。
第十一條成品油零售經營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江蘇省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并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其中,從事船用成品油經營的水上加油站和岸基加油點,除符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江蘇省水上加油站發展規劃原則》(蘇經貿商改〔2005〕539號)和港口、水上交通安全、防止水域污染等有關規定;面向農村、只銷售柴油、煤油的加油點,按照《江蘇省農村加油點設置管理辦法》(蘇經貿商改〔2006〕650號)規定的條件執行;
(二)列入加油站年度發展計劃并經省經貿委批準;
(三)加油站設置的間距應符合以下要求:
1、省轄市、縣(市)城區加油站設置的服務半徑不少于1.5公里;
2、國道、省道及縣、鄉道路加油站的設置間距不少于15公里。與緊鄰的該道路沿線城區型、鄉鎮型加油站間距不低于3公里;
3、高速公路加油站的設置應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內,每百公里兩對。特殊情況下,可根據國家和省交通部門對服務區設置的要求,最多不超過三對;
4、鄉鎮鎮區內應設置一個加油站,設置兩個以上加油站的,其服務半徑應不少于1.5公里。
第十二條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涉及用地及占用挖掘公路、在公路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公路建筑控制區管理或者利用港口、航道設施等的,應當符合《土地管理法》、《公路法》、《港口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江蘇省公路條例》、《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航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成品油經營許可申報程序
第十三條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許可申報程序:
(一)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的申報程序:
申請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的企業,應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省經貿委根據情況委托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核;經省經貿委審查,符合條件的,將初步審查意見和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
(二)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遷建、擴建、改造油庫等倉儲設施的申報程序:
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遷建、擴建、改造油庫等倉儲設施,應向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經貿委根據情況委托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步審查后,組織會審。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在省經貿委網站上進行公示,無異議的給予遷建、擴建、改造油庫批復,并報商務部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省經貿委將不予遷建、擴建、改造油庫的決定及理由通過最初受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
省經貿委同意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遷建、擴建、改造油庫等倉儲設施的批復下達后,企業應在18個月內建設竣工,并具文向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三)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批準證書遺失補辦的申報程序:
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遺失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批準證書,應及時在省級主要報紙上刊登啟示申明作廢,再向所在地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核、省經貿委審查后,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
第十四條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申報程序:
(一)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申報程序:
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按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在當地主要報紙上的加油站年度發展計劃公告,在規定的期限內選定計劃發展項目,向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對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進行資格審查,在規定的時限內,向企業告知審查結果,并將審查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提供給當地國土管理部門。
國土管理部門在當地公共媒體近期計劃發展加油站土地出讓公告,并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向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企業出讓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企業,按程序向當地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新建加油站申請,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核后,對符合條件和要求的,具文向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申報。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初審,并現場勘察,必要時組織聽證,對符合條件和要求的,具文向省經貿委申報。
省經貿委受理后進行審查,并組織會審。對符合條件、手續齊全的加油站申請項目在省經貿委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下達批復,同意建設;對不符合條件的,將不予許可的決定及理由通過最初受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同時抄送當地縣級以上國土管理部門。
經省經貿委批準的加油站建設項目,申請企業憑項目批復辦理各項建設手續,并應在批復下達后的12個月內建設竣工。項目竣工后,應具文向當地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當地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建加油站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企業應按要求填報《成品油零售企業經營資格申請表》,并按項目建設的申報程序,向省經貿委申領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省經貿委審查后,對申報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的,頒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二)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遷建加油站的申報程序:
因城市或道路建設需要,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所屬加油站必須遷建的,企業應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拆遷文件和拆遷協議,向當地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同意,在取得當地成品油零售經營規劃網點土地使用權或土地使用批準文件后,具文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省經貿委受理后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在省經貿委網站上進行公示,無異議的下達同意遷建批復;對不符合條件的,省經貿委將不予加油站遷建的決定及理由通過最初受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
經省經貿委批準遷建的加油站建設項目,申請企業應在批復下達后的12個月內建設竣工,并具文向當地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項目驗收合格后,企業應按遷建的申報程序,向省經貿委申領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省經貿委審查后,對申報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的,給予申請企業換發遷建新址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三)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擴建、改造加油站的申報程序:
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需要擴建、改造加油站,應向當地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核、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將初核、初審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省經貿委;省經貿委受理后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下達同意擴建、改造的批復;對不符合條件的,省經貿委將不予加油站擴建、改造的決定及理由通過最初受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加油站改造項目,凡不涉及增加土地、儲油罐、油罐容量和加油機的,可由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批準,并報省經貿委備案。
經省經貿委批準擴建、改造的加油站建設項目,申請企業應在批復下達后的6個月內建設竣工,并具文向當地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當地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建成后的加油站進行現場驗收。企業在擴建、改造項目驗收合格后,應按要求及時準備好相關材料,并按項目擴建、改造的申報程序,向省經貿委申請領回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省經貿委審查后,對申報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的擴建、改造項目,發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四)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遺失補辦的申報程序:
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遺失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應及時在當地省轄市主要報紙上刊登啟示申明作廢,再向當地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補領申請,經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核和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后,將初核、初審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省經貿委。省經貿委受理后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在省經貿委網站上進行公示,無異議的補發新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第十五條外商投資企業涉及成品油經營業務的申報程序:
(一)外商投資企業從事成品油經營,包括新設立成品油經營企業、已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增加成品油經營范圍、在原批復限制數量基礎上增加加油站數量、并購境內成品油經營企業,需要分別得到外資進入許可和成品油市場準入許可。
(二)成品油市場準入許可申報程序:
外商投資企業在取得外資進入許可,辦理好工商、稅務登記后,再執商務部有關成品油經營的核準文件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按《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和本細則規定的條件及申報程序,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申請,經省經貿委審核后,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由商務部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成品油零售經營申請,經省經貿委審核、組織會審并公示無異議,報商務部備案后,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第十六條申請成品油經營許可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成品油批發經營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應提交的材料:《成品油批發企業經營資格申請表》;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供油協議;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的證明文件或驗資報告;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全資或50%(不含50%)以上控股擁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庫的法律證明文件;油庫《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油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油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油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油庫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和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文件;油庫《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或防雷裝置檢測報告;油庫安全審查意見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油庫計量器具檢定驗收合格證書;省經貿委同意新建油庫的批復;擁有接卸成品油的輸送管道或鐵路專用線或公路收發油設施或10000噸以上成品油水運碼頭等設施所有權的法律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油庫所在地現狀圖;現場勘察表等。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油庫土地使用權的,還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審核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
從事水上成品油批發經營的企業,應提供全資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擁有水上成品油儲運設施累計10000立方米以上的法律證明文件及與其所在地域航道條件、儲運能力相適應的成品油水運接卸設施所有權的法律文件。
申請主體是中國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還應提交企業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請的書面證明文件、《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注冊資本證明文件或驗資報告。
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交商務部核發的成品油經營核準文件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2、成品油批發經營企業申請遷建油庫等倉儲設施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包括申請內容及理由、原規模和現規模等基本情況);所在地縣以上人民政府對油庫拆遷的正式文件及拆遷通知書;《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現有油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規劃部門確認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擬建油庫所在地現狀圖;現場勘察表;供油協議等有關材料。
3、成品油批發經營企業申請擴建、改造油庫等倉儲設施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包括申請內容及理由、原規模和現規模等基本情況);《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油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規劃部門確認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油庫所在地現狀圖;現場勘察表;供油協議等有關材料。
4、成品油批發經營企業遷建、擴建、改造油庫驗收應提交的材料:省經貿委同意遷建、擴建、改造油庫的批復;《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復印件;油庫《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油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油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油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油庫新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和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文件;油庫《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或防雷裝置檢測報告;油庫安全審查意見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油庫用于貿易交接的計量器具檢定驗收合格證書;擁有接卸成品油的輸送管道或鐵路專用線或公路收發油設施或10000噸以上成品油水運碼頭等設施所有權的法律文件;審核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申請成品油倉儲經營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成品油倉儲經營資格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證明文件或驗資報告;規劃部門許可文件;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設立批準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油庫所在地現狀圖;現場勘察表等審核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
2、申領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應提交的材料:《成品油倉儲企業經營資格申請表》;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證明文件或驗資報告;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全資或50%(不含50%)以上控股擁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庫的法律證明文件;油庫《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油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油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油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油庫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和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文件;油庫《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或防雷裝置檢測報告;油庫安全審查意見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油庫計量器具驗收合格證書;省經貿委同意新建油庫的批復;擁有接卸成品油的輸送管道或鐵路專用線或公路收發油設施或10000噸以上成品油水運碼頭等設施所有權的法律文件等。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油庫土地使用權的,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審核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請主體是中國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還應提交企業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請的書面證明文件、《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注冊資本證明文件或驗資報告。
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交商務部核發的成品油經營核準文件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成品油倉儲經營企業申請遷建油庫等倉儲設施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包括申請內容及理由、原規模和現規模等基本情況);所在地縣以上人民政府對油庫拆遷的正式文件及拆遷通知書;《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現有油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規劃確認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油庫所在地現狀圖;現場勘察表等有關材料。
4、成品油倉儲經營企業申請擴建、改造油庫等倉儲設施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包括申請內容及理由、原規模和現規模等基本情況);《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油庫《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油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油庫所在地現狀圖;現場勘察表等有關材料。
5、成品油倉儲經營企業遷建、擴建、改造油庫驗收應提交的材料:省經貿委同意遷建、擴建、改造油庫的批復;《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復印件;油庫《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油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油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油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油庫新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和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文件;油庫《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或防雷裝置檢測報告;油庫安全審查意見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油庫計量器具驗收合格證書;擁有接卸成品油的輸送管道或鐵路專用線或公路收發油設施或10000噸以上成品油水運碼頭等設施所有權的法律文件;審核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新建加油站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年度發展計劃公告;國土管理部門對該宗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公告;《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網點現狀圖(城區型和鄉鎮型加油站為2公里半徑內,公路型加油站為道路兩側、前后各20公里范圍內,并標明間距。下同);現場勘察表;與年檢合格的成品油批發企業簽訂的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協議及該批發企業的《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復印件和其它有關材料。
2、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應提交的材料:《成品油零售企業經營資格申請表》;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省經貿委同意新建加油站批復;加油站《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加油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加油站《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投資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證);加油站《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加油站《加油機計量檢定合格證》;加油站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和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文件;加油站《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或防雷裝置檢測報告;加油站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與年檢合格的成品油批發企業簽訂的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協議及供油批發企業的《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復印件;成品油檢驗、計量、消防、安全生產等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加油站建設竣工驗收材料等相關材料。
水上加油站(船)還需提交船舶所有權證明、有效的檢驗證書及滿足水域管理部門準入條件的證明文件;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交商務部核發的成品油經營核準文件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審核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
3、申請加油站遷址建設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包括申請內容及理由、原規模和現規模等基本情況);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所在地縣以上人民政府對零售經營網點拆遷的正式文件、拆遷通知書和拆遷協議;加油站《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網點現狀圖(同上);現場勘察表;與年檢合格的成品油批發企業簽訂的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協議及該批發企業的《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復印件;原經營網點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和其它有關材料。
4、申請加油站擴建、改造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包括申請內容及理由、原規模和現規模等基本情況);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加油站《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加油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網點現狀圖(同上)。
(四)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成品油經營應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除應提供國內企業所應提交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外資進入許可的有關材料,主要包括商務部核準企業設立、并購或增加成品油經營范圍的文件以及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批準證書》等文件材料。
(五)補辦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應提交的材料:
企業關于證書遺失的申請說明文件;工商營業執照;成品油批發、倉儲企業提交省級主要報紙刊登的遺失聲明;成品油零售企業提交當地省轄市以上主要報紙刊登的遺失聲明;司法部門或省轄市以上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丟失或被盜證明文件。
第五章成品油經營申請的受理審查及期限
第十七條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在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時,應當受理成品油經營許可申請。
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受理成品油經營許可申請,應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不受理成品油經營許可申請,應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說明不受理理由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八條接受申請的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認為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當場或在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性申請人所需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九條受理申請的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認真審核,提出處理意見,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按程序上報上一級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省經貿委收到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申請后,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并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
第二十一條成品油零售經營申請的受理,省內各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可根據工作實際,委托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核??h(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收到成品油零售經營申請后,將初核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
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收到成品油零售經營申請后,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并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省經貿委。
省經貿委自收到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上報的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當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并頒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將不予許可的決定及理由通過最初受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在20個工作日內不能做出決定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二條省經貿委審批受理成品油經營許可申請時間,為每個月的前五個工作日。各級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根據省經貿委的受理時間確定本級部門受理時間。
第二十三條受理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申請的審查要求。
(一)嚴格按規定審核成品油零售網點建設項目。審核的主要內容:新建網點規劃、選址、間距、項目投資主體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加強現場審核。省轄市及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對申報的成品油零售網點建設項目進行現場審核,并做好現場審核記錄。通過現場審核確定擬建網點的類型是否屬實,選址是否符合規定的間距要求。
(三)加強對項目的竣工驗收。成品油零售網點建設項目的驗收,由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負責,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在驗收中,要對照省經貿委的建站批復,檢查企業是否按照核定的建設地址和建設規模進行施工建設。對建設地址與批復不符或擅自擴大建設規模的,不予驗收,同時要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建設周期超過12個月,未經省經貿委同意的,不予驗收。
第二十四條對申請人提出的成品油經營許可申請,接受申請的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認為需要舉行聽證的,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第二十五條成品油經營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按照本細則規定,另行辦理申請手續。
第六章成品油經營證書的頒發與變更
第二十六條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由商務部統一印制。《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由商務部頒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由省經貿委頒發。
第二十七條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變更申報程序:
(一)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批準證書變更的申報程序:
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要求變更《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或《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事項的,應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省經貿委根據情況委托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核;省經貿委審查符合條件的,將初步審查意見和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對具備繼續從事成品油批發或倉儲經營條件的,由商務部換發變更的《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或《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
(二)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變更的申報程序:
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要求變更《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事項的,應向當地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核和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將初核、初審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省經貿委。省經貿委受理后進行審查,對具備繼續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條件的在省經貿委網站上進行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經貿委換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將不予變更的決定及理由通過最初受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
(三)成品油經營企業或經營設施投資主體發生變化的,原成品油經營企業應辦理相應經營資格的注銷手續,交回原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新的經營單位應按成品油新企業設立條件,重新申辦成品油經營資格。
第二十八條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一)企業名稱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變更登記表》;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船籍管理部門的船舶名稱變更證明;油庫或加油站及其配套設施的產權證明文件。
(二)企業地址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變更登記表》;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不涉及油庫和加油站遷移的經營地址變更,應提交經營場所合法使用權證明;涉及油庫及加油站遷移的經營地址變更,還應提供省經貿委核發的油庫或加油站規劃確認文件和相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變更登記表》;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任職證明及其身份證明;加油站租賃經營、合伙人出資比例調整等變更企業法人或負責人的,還應提供租賃合同、新的出資協議等法律證明文件。
(四)股份制企業還應提交董事會同意變更的書面決議;企業分支機構還應提交母公司同意其變更的書面文件。
第二十九條外商投資成品油經營企業,申請變更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投資主體等事項的,還應提交商務部外商投資企業變更核準。
第七章成品油經營企業歇業、經營資格注銷及撤銷
第三十條成品油經營企業歇業或終止經營的,應當到發證機關辦理經營資格暫?;蜃N手續。成品油批發和倉儲企業停歇業不應超過18個月,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停歇業不應超過6個月。無故不辦理停歇業手續或停歇業超過規定期限的,由發證機關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許可,注銷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并通知有關部門。
對因城市規劃調整、道路拓寬等原因需拆遷的成品油零售企業,經省經貿委同意,可適當延長歇業時間。拆除前未按規定辦理歇業手續的,不得辦理遷建。
(一)成品油經營企業暫時歇業的辦理程序:
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辦理暫時歇業手續,應向省經貿委提交申請,交回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批準證書。省經貿委審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經營企業暫時歇業/注銷申請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單位公章。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歇業期結束后,可持省經貿委同意蓋章的《成品油經營企業暫時歇業/注銷申請表》,到省經貿委領回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批準證書。
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辦理暫時歇業手續,應向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交申請,交回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經營企業暫時歇業/注銷申請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單位公章。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歇業期結束后,可持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同意蓋章的《成品油經營企業暫時歇業/注銷申請表》,到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領回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二)注銷成品油經營資格的申報辦理程序:
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終止經營,應向省經貿委提交成品油批發或倉儲經營資格的注銷申請,交回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批準證書。省經貿委初審后,將初審意見及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辦理成品油經營資格的注銷手續。商務部審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經營企業暫時歇業/注銷申請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完成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的注銷手續,并將已注銷的企業名單上網進行公示,通告工商、稅務管理部門。
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終止經營,應向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提交注銷申請,交回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初審后,將初審意見及全部申請材料上報省經貿委辦理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注銷手續。省經貿委審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經營企業暫時歇業/注銷申請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完成成品油零售企業的注銷手續,并將已注銷的企業名單上網進行公示,通告工商、稅務管理部門。
(三)撤銷成品油經營資格的申報辦理程序:
對違反《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四十條有關規定的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經省經貿委或商務部查證屬實后,依法由商務部依法撤銷其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注銷《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商務部將已撤銷的成品油批發、倉儲企業名單上網進行公示,并通告企業及工商、稅務管理部門。
對違反本細則第四十條有關規定的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經查證屬實后,依法由省經貿委撤銷其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注銷《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省經貿委將已撤銷的成品油零售企業名單上網進行公示,并通告企業及工商、稅務管理部門。
(四)成品油經營企業歇業、經營資格注銷及撤銷應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經營企業辦理暫時歇業或注銷經營資格應提交的材料:《成品油經營企業暫時歇業/注銷申請表》;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和企業出具的申請文件。申請文件需說明企業基本情況,申請歇業或注銷的具體原因;股份制企業還應提交董事會同意暫時歇業或注銷經營資格的書面決議。
撤銷成品油經營資格應提交的材料: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的撤銷申請,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撤銷的原因及處理意見等;支持撤銷經營資格的相關證明材料;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
第三十一條外商投資企業辦理成品油經營資格注銷、撤銷的,還應按照外商投資法律法規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各級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轄區成品油市場的監督檢查,對成品油經營企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三十三條各級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實施成品油經營許可及市場監督管理,不得收取費用。擅自收費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監察機關責令退還非法收取的費用,并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成品油市場管理經費由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
第三十四條各級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應當在辦公場所公示成品油經營許可申請的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材料目錄和申請書規范文本。
第三十五條省經貿委應當將取得成品油經營資格的企業名單以及變更、撤銷情況進行公示。
第三十六條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不得偽造、涂改,不得買賣、出租、轉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轉讓。
已變更或注銷的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應交回發證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收存。
第三十七條成品油專項用戶的專項用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量、用項及供應范圍使用,不得對系統外銷售。
第三十八條成品油經營企業應當依法經營,禁止下列行為:
(一)無證無照、證照不符或超范圍經營;
(二)成品油零售網點未按規定使用稅控燃油加油機的;
(三)使用未經檢定、超過檢定周期或檢定不合格和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稅控燃油加油機,擅自改動稅控燃油加油機或利用其他手段進行計量作弊的;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五)銷售國家明令淘汰或質量不合格的成品油;
(六)經營走私或非法煉制成品油;
(七)違反國家成品油價格政策,哄抬油價或低價傾銷的;
(八)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經營行為。
第三十九條成品油批發企業不得向不具備成品油經營資格的企業銷售用于經營用途的成品油。
成品油倉儲企業為其他單位代儲成品油,應當驗證成品油的合法來源及委托人的合法證明。
成品油零售企業應當從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成品油。
成品油零售企業不得為不具備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單位代銷成品油。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作出成品油經營許可決定的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或者上一級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依據職權,應當撤銷許可決定:
(一)對不具備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
(三)成品油經營企業不再具備《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相應規定條件的;
(四)未參加或未通過年檢的;
(五)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經營許可的;
(六)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經營活動真實材料的;
(七)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成品油經營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法律、法規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視情節依法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罰款處罰:
(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的;
(二)成品油專項用戶違反規定,擅自將專項用油對系統外銷售的;
(三)違反本細則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未經許可擅自新建、遷建、擴建和改造成品油零售網點或油庫的;
(四)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手段銷售成品油,或者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成品油的;
(五)銷售走私成品油的;
(六)擅自改動加油機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
(七)成品油批發企業向不具備成品油經營資格的企業銷售用于經營用途成品油的;
(八)成品油零售企業從不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成品油的;
(九)超越經營范圍進行經營活動的;
(十)違反有關技術規范要求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四十二條企業申請從事成品油經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應當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并給予警告;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為同一事項再次申請成品油經營許可。
(一)隱瞞真實情況的;
(二)提供虛假材料的;
(三)違反有關政策和申請程序,情節嚴重的。
第四十三條已取得商務部、省經貿委頒發的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但尚不符合本細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條件的企業,成品油批發和倉儲企業應于本《細則》實施之日起18個月內、成品油零售企業應于6個月內進行整改;對于期滿尚不符合條件的成品油經營企業,由行政許可機關撤銷成品油經營許可,注銷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
第四十四條根據商務部《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省及市、縣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對從事成品油經營的企業進行成品油經營資格年度檢查。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和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高速公路零售網點由省經貿委負責年檢;其它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零售網點的年檢,由省經貿委委托各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工作在下年度年初開始,第一季度內完成,3月底前省轄市成品油市場主管部門將上年度成品油經營企業年檢結果及工作總結報省經貿委。4月份省經貿委將省內上年度成品油經營企業的檢查結果報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