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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環境污染案例范文1
1.1環境污染問題研究
石油化工生產中會產生大量的廢水,不經處理直接排放容易引發生態失衡,環境污染也因此造成,社會發展速度加快后對化工產品需求量也逐漸增大,化工生產向空氣中排放的污染氣體是大氣污染的主要因素,酸雨問題也頻繁發生。全球范圍內共同關注的環境問題包括臭氧層漏洞、水域污染等問題。酸雨一旦發生,造成的破壞是不可彌補的,植物受到腐蝕后會枯萎死亡,水體受污染動物飲用后也會受到影響。酸雨腐蝕性極強,發生區域要及時對建筑物表面清洗處理,將酸性綜合,都則這種腐蝕性會破壞建筑物表面修筑材料,承載能力逐漸降低,或者出現材料損壞掉落的情況。臭氧層是一道天然保護屏障,出現空洞后紫外線會直接照射到地球表面,對動植物以及人類帶來危害,高強度紫外線直接照射在人體皮膚表面容易引發皮膚癌,目前極地已經發現臭氧層漏洞,經過環保工作者的努力漏洞面積正在逐漸的減小。但仍需要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視,避免污染問題進一步惡化。溫室效應也是目前主要的環境污染問題,地表溫度逐漸升高,造成兩極冰川融化,陸地面積會因此減小。明確現存環境問題后應在化工生產技術上做出創新,引進綠色環保技術。
1.2綠色技術勢在必行
石油化工生產環節會產生污染物質,直接排放能夠引發環境污染,但廢氣物中含有大量生產所需的原料,直接排放還會造成原料浪費,生產成本增大。由此可見,應用綠色生產技術是勢在必行的,化工企業長期發展必然要在工藝上做出進步,對排放物質進行檢驗,并制定有效的分離處理方案。傳統廢棄物處理技術只是統一的分離,將有機復合物提取出來,但再次利用的效率并不高,分離效果也不明顯。綠色技術是在生產環節與排放處理環節共同進行的,從根源治理污染,效果顯著,對生產工藝做出創新還能避免出現原料浪費現象。選擇生產原料時也會使用新型材料,以此來代替傳統污染嚴重的化工材料,實現環保目標。
2綠色技術在石油化工中的應用
2.1綠色化原料
2.1.1無毒原料。綠色生產技術中所選用原料要做到清潔無毒,隨著生產工藝不斷進步,傳統生產工藝中使用的有毒物質已經被新型材料所代替,一氧化碳經過研究調制被應用在生產環節中,塑料制品是石油化工生產中最常使用到的原料。傳統生產工藝中使用聚乙烯材料制作一次性飯盒,埋入土壤后不能降解,造成垃圾污染,新型生產技術使用玉米淀粉代替這種材料,埋入土壤經過三個月的時間可以降解,并且不會產生毒害物質。這正是無毒原料的典型應用案例。碳物質是各類工業生產中必備的成分,具有吸附性質,將這種原料與其他制膜材料相結合,在功能上會有明顯進步。除固體廢棄物之外,光、氣體污染也要得到重視,結合環境容納量對排放量做出計算。
2.1.2可再生原料。綠色技術提倡使用可再生能源,石油是寶貴的生產資源,再生時間漫長。因此在生產環節中將其規劃為不可再生能源。將煤炭與石油作為主要化工生產原料,會增大生產成本,綠色技術得到落實后越來越多的生產企業使用水解葡萄糖代替原有材料。這種可再生材料具有良好的催化能力,能夠滿足化工生產中的元素反應需求。其他類型的可再生能源制作工藝也在逐漸完善,現已投入生產使用中。
2.2綠色化化學反應
化工生產與化學反應是分不開的,反應過程中釋放出的氣體很容易引發環境污染。綠色技術應用后針對化學反應生成物質做出研究。優化反應環節,以此來減少污染氣體排放量。元素在反應不充分的情況下容易生成污染物質,因此添加高效的催化劑可以避免此類現象發生。2013年,我國二氧化氯的排放量達到全球第一位,已經超過了2,000噸大關。我國所排放的二氧化氯大都是石油化工生產中由于化學反應無法完全導致的。目前,有機原料生產中,乙烯、丙烯的聚合、乙烯直接氧化制環氧乙烷等反應都是利用原子經濟反應開發的。這些化學反應與傳統化學反應相比來說,使用了更加高效的催化劑,制造工藝先進,副產物少,環境污染小。
2.3綠色化催化劑、溶劑
2.3.1催化劑綠色化。在石油化工生產過中,三氟化硼、硫酸、三氯化氫等物質被普遍作為催化劑來使用。這些催化劑均含有劇毒,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威脅到人們的身體健康。經過長時間的研發,國外很多公司在利用乙烯、丙烯、苯烷基化生產乙苯、異丙苯的時候,已經率先使用Y型分子篩、ZSM-5分子篩等固體酸催化劑來代替有毒的三氫化鋁、氫氟酸等催化劑,讓生產乙苯、異丙苯等物質的過程做到了零廢物排放。
2.3.2溶劑綠色化。當前溶劑綠色化最為活躍的研究領域即為超臨界流體的開發與使用,尤其是超臨界二氧化碳的應用。超臨界二氧化碳即為溫度與壓力都在其臨界點之上的二氧化碳流體。這種流體的物理性質十分珍貴,其具有液態溶劑的溶解度與黏度較低的特性,與氣體特性相似。但是由于高度的可壓縮性,其密度、溶解度、黏度等指標都可以通過壓力來進行調節,并且無毒、無污染、經濟實惠,具有其他有機溶劑不可替代的優勢。因此,超臨界二氧化碳已經被作為多種有機反應的溶劑被應用。
2.4綠色化產品
化工產品已經在人們的生活與工作中普及,化工產品的使用與人們的身體健康有著直接的聯系。例如,現代化學建筑材料與裝修材料中所含的高濃度甲醛等有害物質被釋放到室內,往往導致人體中毒,甚至身亡。又例如,濃度過高的農藥是導致食物中毒的重要原因之一。含磷洗衣粉中的磷是導致環境污染的重要物質。目前,國外已經成功開發可以用來保護大氣臭氧層的氟氯烴的替代用品,以及可以防止白色污染的生物降解塑料等。國際上還在持續開發研制對環境更加友好的化工產品,例如THPS殺菌劑等。為了減少汽車尾氣中的一氧化碳以及烴類產生的臭氧與光化學煙霧對大氣的污染,新配方汽油問世,新配方汽油中對汽油的蒸汽壓和苯、芳烴等物質的含量有嚴格的限制,而且汽油中還需要加入含氧化物。
3結論
化工環境污染案例范文2
1教學內容全程滲透環保教育
在教學過程中,筆者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搜集環保方面的知識、案例,然后根據教學內容和教學計劃靈活穿插,對環保知識使學生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從根本上了解化學污染的原因。學生感到學有所用,興趣提高,在掌握專業知識的同時,也學到了環保方面的知識。例如,化工專業的學生畢業后多數從事化工生產或與化工有關的工作,有可能接觸到重金屬,針對近幾年頻頻出現的河流、湖泊水質污染事件,在學習鉛、鉻、鎘、汞等金屬時,聯系其性質向學生介紹其對環境的污染和人體健康的危害:重金屬離子可使生物體內蛋白質凝固,一旦飲用了被重金屬離子污染的水,就會使生物體中運輸血液的血紅蛋白凝固,從而導致缺氧,甚至窒息而死。水的污染源主要是化工生產中含有金屬離子的工業廢水的排放以及農藥的使用等等。再如,近年來我國某些地區出現的酸雨,在學習硫、氮等非金屬時,根據其性質穿插介紹含氮、含硫氧化物對環境的污染和人體健康的危害。大氣中的二氧化硫和二氣化氮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質,這些物質主要是由于工業上大量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氣造成的,每年全世界排入大氣的二氧化硫約有一億五千萬噸。酸雨可以使工業機械銹蝕,壽命縮短,可以使河流、湖泊中沉積的某些重金屬元素化合物溶出,從而進入魚、貝類體中,這些有毒的重金屬元素通過食物鏈而危害人類的健康;可以使土壤酸化,造成農作物的大幅度減產,我國農業因遭受酸雨而每年損失達15億元;可以使一些價值很高的古文物腐蝕;可以造成水質酸化,毒害水生生物等。讓學生意識到廢氣污染的嚴重性,學生感到環境保護離不開化學知識的學習,起到了一石數鳥的作用。
2結合實訓內容,培養學生的環保素質
實訓教學是培養學生實踐操作技能的重要課堂。在實訓過程中學生經常接觸到有毒、有害的物質,還有可能向環境排放反應過程中產生的尾氣、廢液等。因此,結合實訓內容滲透環保教育,也是學生獲取環保知識的重要途徑?,F在的實訓教材涉及到實訓后的“三廢”處理問題較少,因此在實訓教學中進行這方面的教育至關重要。比如實訓中教育學生怎樣減少化學污染,怎樣正確處理有毒、有害物質,怎樣利用最少的實驗藥品,獲得最佳的實驗效果,怎樣最大限度的減少廢棄物等等。實訓活動中一是要求學生實訓方案設計中一定要有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如實訓中產生有害酸性氣體(Cl2、HCl、SO2、NO2等)要用堿性溶液吸收、有害堿性氣體(NH3等)要用酸性溶液吸收,避免其排入大氣污染環境;實驗中的苯系有機物(萃取后的苯、實驗中殘余的溴苯等)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根據其性質進行無毒處理(苯可以燃燒、溴苯可以堿解);廢液中的重金屬離子鎘、汞等可用化學沉淀等方法除去,然后才能排放。二是充分發揮學生的創新精神,鼓勵學生進行實驗方法改革,在不影響實驗效果的基礎上,減少藥品用量,減少環境污染。如對于一些重金屬離子如銀離子、鎳離子、銅離子、鎘離子等的鑒別,可把試管實驗改為微型點滴•43•第5卷第4期濰坊高等職業教育Vo.l5No.42009年12月Weifang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Dec.2009板實驗,試劑用量從原來的1—2mL減小到幾滴,不僅節約了藥品,同時減少了廢液、廢渣等污染物的排放,在一塊點滴板上實驗,還有助于現象的比較。
3利用校園宣傳欄、校報、校園網站等宣傳陣地普及環保知識
校園是學生活動的主陣地,也是學生獲取環保知識重要場所。要挖掘校園環保教育的潛力,一是在校園宣傳欄或校報上開辟專門的“環保知識”小欄目,及時登載環保知識,引起學生對環境保護的重視。例如,針對學生在日常生活中隨意丟棄塑料袋的現象,登載“白色污染的危害”小知識,讓學生了解長期食用用塑料袋或發泡塑料餐具盛裝的食物會對人的肝臟、腎臟及中樞神經系統等造成損害,嚴重的會出現手腕、手指浮腫,皮膚硬化,還可能出現脾腫大、肝損傷等癥狀,隨意丟棄會使土壤環境惡化,嚴重影響農作物的生長。由于塑料難于降解,目前有效的防治辦法是盡量少用或不用,對廢棄的塑料袋要回收后再處理。對于隨意丟棄廢舊電池現象,登載“廢舊電池污染的危害”,介紹廢舊電池中含有重金屬鎘、鉛、汞,是對環境危害較大的物質,一節一號電池在地里腐爛,它的有毒物質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價值,一粒紐扣電池丟進水里,它其中所含的有毒物質會造成60萬升水體的污染等等。這些知識使學生深刻認識到隨意丟棄有毒物質的危害,學生們就會自覺行動起來,對廢品分類放置、集中處理,使校園環境大大改善。二是在校園網站上,開辟環保教育專頁。在專頁上設立化學污染新聞、環保動態、環保知識問答、師生論壇等欄目,如環保知識問答欄目,可以以問卷的形式出現:你知道世界著名的公害嗎?你知道形成“光化學煙霧”的主要物質是什么嗎?重金屬離子會對人類健康造成哪些危害?2004年4月15日重慶天原化工總廠發生氯氣泄漏事件,消防人員為什么采用消防用水與堿液對泄漏氯氣進行處理?如果氨氣發生泄露事故,應如何處理?學生通過這個欄目,可以了解到很多環保方面知識,同時也把所學的化學知識與實際聯系了起來,既鞏固了化學知識,又進行了環保教育。
4舉辦專題講座,宣傳環保理念
專題講座也是學生獲取環保知識的重要途徑。講座的形式靈活多樣,可以是老師講,也可以是學生講,還可以請校外專家講,可以在化工系舉行,也可以面向全校,專題以發生的化學污染案例形式進行,如“倫敦煙霧事件與光化學煙霧”,介紹1952年12月5日至8日在英國倫敦發生的震驚世界的“倫敦煙霧”事件;預防光化學煙霧主要是控制污染源,減少氮氧化物和碳氫化合物的排放?!叭毡舅畟R病事件與重金屬污染”,介紹在日本由于工廠任意排放含汞廢水,汞通過魚蝦進入人體,被腸胃吸收,在體內累積,侵害腦部和身體其他部分,出現患口齒不清、面部發呆、手腳發抖、神經失常等癥狀,最終全身彎曲,悲慘死去。而且水俁病的遺傳性也很強,要解除水俁病的影響并非易事,其它一些重金屬如鎘、鈷、銅、鋅、鉻等,以及非金屬砷,它們的許多化學性質都與汞相近,因此,為了我們的生存環境,要杜絕含重金屬的廢液、廢渣的排放。學生聽后都深受觸動,感到保護環境刻不容緩。
化工環境污染案例范文3
環境法學分為總論和分論兩個部分,總論部分又可分為環境法的概念、環境法的歷史沿革、環境法的基本原則和制度、環境法的行政監督管理、國際環境法、環境法律責任等內容;分論部分可分為環境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資源保護法等兩大部分,也有的還加上能源法或氣候變化法等內容。在環境污染防治法部分,包括大氣水、土壤、噪聲、放射性污染、危險化學品、電磁污染等內容,在自然資源保護法部分,包括水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礦產資源法等內容。可以說,每一部分都包含有各種各樣的案例。面對如此豐富多樣的案例,如何選擇適當的案例就成為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選擇與授課內容密切相關的環境法案例
何為密切相關?學生學習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在學習過程中,一開始并不能掌握所有的知識點,而是有一個逐漸深化和接受的過程,要由淺入深,由表及里,積少成多。不能祈求學生一開始就接觸實踐中的復雜案例,要選擇實踐中比較簡單的案例,該案例必須突出授課的知識點,如果沒有合適的簡單案例,也可以針對教學內容有目的的設計一些簡單的教學案例,其內容以授課要講的知識點為主,其案例情節的設計要體現出知識點的主要內容,絕不能為了圖省事,隨便選擇一個復雜案例講,那樣的話,只會導致學生的反感,知難而退,或者囫圇吞棗,不明所以,其結果是事倍功半,甚至不如不用案例。因為不用案例,學生至少還能學到一些理論,而用了案例,學生因為沒有搞清楚,把理論和案例混淆,造成不能掌握知識點。要特別注意案例的選擇,必須結合環境法的特點,比如環境法的科技性特點比較突出,涉及復雜的環境污染侵權的認定,在學習環境法律責任的內容時,就要選擇環境污染不太復雜的案例,否則,就會抓了芝麻,丟了西瓜,教學的重點就不是對環境侵權的認定,而是轉化為如何進行有效的環境監測和對監測結果的認定。再如,在學習排污收費制度時,學生很容易混淆的是“一事不二罰”的行政處罰原則和環境污染排污收費兩次處罰的矛盾,同一個超標排污行為,會受到兩個處罰,一個是根據環境保護法征收的超標排污費,另一個是根據行政處罰法實施的行政罰款,可以通過具體的案例參與,使學生明白這兩個處罰是依據不同的法律作出的不同性質的處罰,前者不屬于行政處罰,而是環境法的一種基本制度,因此并不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
強化學生對環境法案例教學實施過程中的參與和互動
環境法案例教學的效果,還有賴于教學過程中師生之間的相互溝通和交流,尤其是學生積極主動的參與,是保證環境法案例教學質量的關鍵。應該結合時事熱點,選擇當前中國經濟發展中出現的一些重大環境案件,引導學生圍繞這些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有針對性的學習。因為中國現在經濟發展中出現的這些環境問題,恰恰與西方國家在過去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有高度的相似性,環境法的出現和發展實際上就是伴隨著解決這些問題而不斷更新演化的。比如,在講授環境民事法律責任追究的內容時,可選擇最近幾年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讓學生以公益代表人、或環保法庭的法官、或環境行政機關的人,或檢察院的公訴人身份等參與,模仿借鑒美國的環境公民訴訟制度,引導學生有目的地進行法庭辯論,相互收集證據,進行法庭質證等。如2011年中國首例草根社團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是由北京自然之友和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聯合曲靖市環保局針對云南曲靖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等違法堆放鉻渣造成的嚴重環境污染事件提起的公益訴訟,可以讓學生自愿結合,把學生分為五組,分別擔任原告、被告、法官以及原告律師、被告律師等,模擬法庭調查收集證據、庭審質證、法庭辯論等過程,教師要注意學生在案例實施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加以提示或幫助解決。
注重環境法案例教學實施后的教學反饋
化工環境污染案例范文4
環境污染控制工程材料課是一門側重于敘述性的課程,本課程知識量大,內容龐雜而分散,基本理論知識抽象,涉及的概念原理規律多[2],但是系統性不強,各材料間缺乏必要的關聯。講授時對材料作用原理、分類、結構、特性和應用敘述較多,分析、論證也較多,而邏輯推理和理論計算較少,學生對該課程的理解分析能力偏低,普遍感到該課程入門比較困難,難以聯系實際,學習積極性不高,學習效果不好。
二、講好緒論課,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講好緒論課,可以提高學生對課程學習的整體認識,尤其是在緒論課中加入環境工程中的典型案例和新材料在環境工程建設中的應用等,能激發學生對本課程內容的興趣,加深學生對學習環境工程材料課程在本專業領域中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了這種興趣和積極性,學生的學習由被動變為主動,這對今后學習本課程將起到積極的激勵作用。在講授緒論課時,應強調“一個中心、兩條線索”這條主線,即以材料的作用原理為中心,以分類、工程應用為一條線索,以材料制備為另一條線索。可以給學生理順這樣一條思路:污染控制類型—原理—控制材料—分類—材料結構特性—制備方法—應用。學習思路清楚,使學生在學習上有一個良好的開端,提高學生對本課程的學習興趣,促進教學效果的提高。
三、環境污染控制工程材料緒論課的講授重點
(一)闡明生態環境與環境污染控制材料的辯證關系
從生態環境、材料的定義出發,闡明生態環境與材料的辯證關系。生態環境指的是以人類為主體的外部世界,主要是地球表面與人類發生相互作用的自然要素及其總體,它是人類生存發展的基礎,也是人類開發利用的對象。材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和先導,與能源、信息并列為現代高科技的三大支柱。從資源和環境的角度分析,在材料的采礦、提取、制備、生產加工、運輸、使用和廢棄的過程中,一方面推動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另一方面又消耗著大量的資源和能源并排放出大量的廢氣、廢水和廢渣,污染著人類生存的環境。因此,材料產業只有走與資源、能源和環境相協調的道路才是可持續發展的。也正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環境材料學應運而生。環境污染控制工程材料是指同時具有滿意的使用性能和優良的環境協調性,或者能夠改善環境的材料。即指那些具有良好使用性能或功能,并對資源和能源消耗少,對生態與環境污染小,有利于人類健康,再生利用率高或可降解循環利用,在制備、使用、廢棄直至再生循環利用的整個過程中,都與環境協調共存的一大類材料。主要包括:(1)直接面臨的與環境問題相關的材料技術,例如,生物可降解材料技術,CO2氣體的固化技術,SOx、NOx催化轉化技術,廢棄物的再資源化技術,環境污染修復技術,材料制備加工中的潔凈技術以及節省資源和能源的技術;(2)開發能使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協調性材料,如仿生材料、環境保護材料、氟利昂與石棉等有害物質的替代材料、綠色新材料、生態建材等。今后生態環境材料研究熱點和發展方向包括再生聚合物(塑料)的設計、材料環境協調性評價的理論體系、降低材料環境負荷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方法等。未來的生態環境材料因為具有可循環再生性的特點,所以廢棄材料的有效、合理利用也將成為材料發展的熱門,而且材料結構功能一體化將會成為環境材料發展的一個方向。
(二)環境污染控制材料的研究類型和內容
(1)類型:環保功能材料、減少材料的環境負荷、材料的再生和環境循環。(2)內容:新型高效、無二次污染、低治理成本的水處理工程材料、大氣處理工程材料、固體廢物處理工程材料、環境修復與環境替代材料[3]。
四、環境污染控制材料緒論課講授的方法
(一)精心組織教學內容
環境污染控制工程材料包含的知識面廣,內容較多,有些知識點較為零散,只有通過對課程體系全面而系統地梳理,做到對教材每個章節的知識框架和重點難點了如指掌,才能在緒論課上通過向學生詳細介紹教材內容的框架結構及學時分配,串講并構建分析教材基本知識體系,可以培養學生的全局意識,有助于學生整體掌握教材各個知識點之間的內在邏輯及其前后銜接,學生會更容易抓住學習重點,為進一步學習各章節的內容奠定基礎。
(二)緒論課的備課應“與時俱進”
隨著科學技術的持續發展和各種新材料的不斷涌現,教師應緊密追蹤國內外有關領域的最新科研進展,及時引入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斷更新教學內容與方法,將環境污染控制材料課程與時展、科技進步緊密結合,為教學內容注入新的活力,使教學內容始終保持先進,以開闊學生視野,使學生感到課程內容新穎、有現代氣息,利于學生激發學習興趣及產生學習動機。
(三)以環境污染案例激發學習興趣
在緒論課中引入一些典型案例,可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消除學生對環境污染控制材料課程枯燥乏味的感覺。據中科院測算,目前由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損失已占到GDP總值的15%,這意味著一邊是9%的經濟增長,一邊是15%的損失率。環境問題,已不僅僅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已成為吞噬經濟成果的惡魔。2010年七大觸目驚心環境污染事件中,福建紫金礦業有毒廢水泄漏事件繼墨西哥灣漏油事件、匈牙利鋁廠廢水泄漏流入多瑙河事件后排在第三位。2010年7月3日下午,福建省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銅礦濕法廠發生銅酸水滲漏事故。9100立方米的污水順著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導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網箱養魚死亡。三大原因造成紫金礦業污染事故:企業防滲膜破損直接造成污水滲漏、人為非法打通6號集滲觀察并排洪洞、檢測設備損壞致使事故未被及時發現防治措施采用加石灰片堿中和處理、滲漏口攔截、外溢污水回抽等。大量的例子和數字可使學生對環境污染工程材料課程有一種全新的感覺和全新認識,尤其是一些環境污染事故的深刻教訓,雖然有設計方面、施工方面和材料質量方面的原因,但也有企業本身利益的考量等。學生聽后深感今后工作責任的重大,從而培養學生的環境意識,加深學生對本門課程重要性的認識,激發學生對工作的責任感和對本課程學習的興趣。
(四)以新型材料開發和運用激發學習的責任
隨著全球性生態環境的惡化,環境修復材料在未來將遇到更大的機遇與挑戰。溫室效應、臭氧層空洞、POPs污染等重大環境問題,無一不是依靠材料科學與技術的進步才能夠解決的。作為跨材料科學、環境科學以及生態科學等多學科的新型學科,環境材料技術在保持資源平衡、能源平衡和環境平衡,實現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生物修復材料的開發和運用。2010年大連新港輸油管道發生爆炸,令大連受污染海域擴大到430平方公里,北京威業源生物有限公司生產的國內唯一具有生物修復功能的溢油分散劑“微普緊急泄漏處理液”防污,用細菌在大連近岸、海灘清污和清洗中發揮作用。植物修復技術是近年來快速發展的一種環境友好的低成本的生物修復技術。所謂植物修復是指以利用植物忍耐、超量積累和轉化某種或某些化學物質的理論為基礎,利用植物吸收、降解、揮發、過濾、固定等作用,達到凈化土壤、水體和大氣中金屬元素、有機污染物和放射性元素的生物修復技術。與傳統化學修復和物理修復等技術相比,其具有很多突出的優點:首先,植物是“太陽能驅動的環境過濾系統”,節省能源,成本低廉。其次,植物的生物產量大,可對大量的土地進行修復。第三,植物修復范圍廣泛,可以對土壤、水和空氣中的污染進行修復。第四,植物修復的效果還可以通過植物組織的成分來監測。另外,植物還可以美化環境,是一種真正的綠色技術[4]。利用表面活性劑改性的有機膨潤土作為污染環境的修復劑。多孔陶瓷材料具有透過性好、相對密度低、機械強度高、比表面積大、熱導率低及耐高溫、耐腐蝕、吸附性能好等優良特性,因此廣泛地應用于冶金、化工、環保、能源、生物等領域,用作過濾、分離、擴散、隔熱、吸聲、填料、生物陶瓷、催化劑載體等元件材料。多孔陶瓷材料優良的物理和力學性能成為環境工程領域關注的熱點,是一種很有發展前景的生態環境材料,在環境治理和除污防毒工程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和推廣[5]。微波加熱與傳統加熱不同,微波加熱具有選擇性加熱、速度快、效率高和便于控制等特點,越來越多地被應用于環境保護領域。微波輻射在很短時間內能使污染物分解或降解,使活性炭再生;常壓下用微波輻射含有有機污染物的土壤,可使有機污染物降解;微波技術在固體廢棄物處理中有著極為廣泛的應用前景,如醫療垃圾的滅菌消毒處理、微波焚燒處理廢印刷電路板(PCB)、回收貴金屬、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方面的應用、建筑垃圾、包裝廢物、放射性有毒廢物等的處理[6]。通過以上新型材料的具體應用,讓每個學生有一種“我就是開發這些材料應用的技術人員”的感覺[7],激發學生的學習責任。
(五)豐富現代教學方法
在環境污染控制工程材料緒論課的教學中,可以大量采用多媒體教學、幻燈教學和電視教學,將大量環境污染錄像、圖片資料、實例、案例、實驗視頻等適時地插入到課堂教學中,最大限度地緩解教學學時少與教學內容多和實踐教學環節薄弱等矛盾,也可以在課堂教學中充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進一步拓寬專業知識面。很容易使學生印象深刻并產生渴求掌握環境污染控制材料知識的內在需要和濃厚興趣,并對后續教學內容充滿期待,可以獲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化工環境污染案例范文5
法律語言也比較獨特和晦澀難懂,與日常生活語言差距很大,中國環境法學理論更是大量借鑒和移植西方國家環境法理論的結果,加之環境法學理論本身還包含有很多環境科學的專業術語,作為建構在環境科學和法學基礎上的復合型邊緣學科,環境法學理論的發展還蘊含了經濟學、管理學等諸多學科的因素,比如經濟學的命令—控制理論被環境法學吸收,成為環境行政管制的代名詞,再如環境污染的負外部性,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等經濟學術語都成為公認的環境標準制度、市場誘導制度、污染者付費制度等的經濟學理論基礎。面對這樣一門復雜的邊緣學科,學生難免會產生畏難情緒,難以激發出學習興趣,更甭提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面對如此豐富多樣的案例,如何選擇適當的案例就成為首先要解決的問題。選擇與授課內容密切相關的環境法案例何為密切相關?學生學習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在學習過程中,一開始并不能掌握所有的知識點,而是有一個逐漸深化和接受的過程,要由淺入深,由表及里,積少成多。不能祈求學生一開始就接觸實踐中的復雜案例,要選擇實踐中比較簡單的案例,該案例必須突出授課的知識點,如果沒有合適的簡單案例,也可以針對教學內容有目的的設計一些簡單的教學案例,其內容以授課要講的知識點為主,其案例情節的設計要體現出知識點的主要內容,絕不能為了圖省事,隨便選擇一個復雜案例講,那樣的話,只會導致學生的反感,知難而退,或者囫圇吞棗,不明所以,其結果是事倍功半,甚至不如不用案例。因為不用案例,學生至少還能學到一些理論,而用了案例,學生因為沒有搞清楚,把理論和案例混淆,造成不能掌握知識點。要特別注意案例的選擇,必須結合環境法的特點,比如環境法的科技性特點比較突出,涉及復雜的環境污染侵權的認定,在學習環境法律責任的內容時,就要選擇環境污染不太復雜的案例,否則,就會抓了芝麻,丟了西瓜,教學的重點就不是對環境侵權的認定,而是轉化為如何進行有效的環境監測和對監測結果的認定。再如,在學習排污收費制度時,學生很容易混淆的是“一事不二罰”的行政處罰原則和環境污染排污收費兩次處罰的矛盾,同一個超標排污行為,會受到兩個處罰,一個是根據環境保護法征收的超標排污費,另一個是根據行政處罰法實施的行政罰款,可以通過具體的案例參與,使學生明白這兩個處罰是依據不同的法律作出的不同性質的處罰,前者不屬于行政處罰,而是環境法的一種基本制度,因此并不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
當前中國經濟發展中出現的一些重大環境案件,引導學生圍繞這些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有針對性的學習。因為中國現在經濟發展中出現的這些環境問題,恰恰與西方國家在過去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有高度的相似性,環境法的出現和發展實際上就是伴隨著解決這些問題而不斷更新演化的。比如,在講授環境民事法律責任追究的內容時,可選擇最近幾年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讓學生以公益代表人、或環保法庭的法官、或環境行政機關的人,或檢察院的公訴人身份等參與,模仿借鑒美國的環境公民訴訟制度,引導學生有目的地進行法庭辯論,相互收集證據,進行法庭質證等。如2011年中國首例草根社團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是由北京自然之友和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聯合曲靖市環保局針對云南曲靖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等違法堆放鉻渣造成的嚴重環境污染事件提起的公益訴訟,可以讓學生自愿結合,把學生分為五組,分別擔任原告、被告、法官以及原告律師、被告律師等,模擬法庭調查收集證據、庭審質證、法庭辯論等過程,教師要注意學生在案例實施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加以提示或幫助解決。注重環境法案例教學實施后的教學反饋環境法案例教學到底效果如何,很重要的一點是需要學生的認可和支持??赏ㄟ^問卷調查,直接詢問,師生互動,開座談會等形式,引領學生針對環境法案例教學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建議,并提出改進的辦法。要注意區分案例教學本身的不足和案例教學實施的問題。案例教學一般比較耗時,需要學生具備一定的理論知識基礎,如果缺乏這些必要因素,就會使案例教學難以順利實施,所以環境法案例教學需要學生認真做好課前準備和預習,掌握案例分析必要的基礎知識。比如,在對排污收費制度進行案例教學時,需要學生事先了解中國環境保護法和行政處罰法對排污收費制度的一些規定,查詢一些關于排污收費制度產生背景的資料,如果沒有這些前期準備工作,排污收費制度的案例教學就很難順利實施。還要注意適當吸取教學反饋中學生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把教學反饋的內容加入后續的案例教學中??傊h境法的案例教學是提高環境法教學質量,擴大環境法學的影響和發展環境法的重要途徑之一,環境法的授課教師應該高度重視,并在教學實踐中著力實施,吸取有益的案例教學成果,不斷改進,從而培養出適合具有中國特色環境法治建設需要的人才。
作者:謝偉 單位:廣東商學院
化工環境污染案例范文6
根據目前的侵權責任法、環境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對環境污染侵權責任采取單一的無過錯規則原則調整。依無過錯責任原則,在受害人有損害、污染者的行為與損害有因果關系的情況下,不論污染者有無過錯,都應對其污染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過錯規則的歸責原則更多地是從被告的義務角度而非原告權利角度分析問題的,然而無過錯責任又將原告的權利放在了考慮的優先位置。因此,我們可以稱之為受害人本位的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但是受害人本位的規范模式在現實中存在一些背反的情形,造成一些利益困境。
1.加害人和受害人均在實施環境污染行為
這種情況在水污染問題領域比較常見。我國水污染案件常常導致水產養殖業的損害,催生了一系列典型案例,如李國發訴東風灌溉區管理處污染損害賠償案、天津樂亭重大漁業污染侵權案件等,這些案件在司法實踐中率先確立了污染侵權責任的無過錯歸責原則,將是否符合排放標準排除出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然而,養殖業也是對環境有破壞作用的生產活動。養殖密度超過水體容量、餌料剩余、水產肥料和生物代謝產物的積累都會導致水體富營養化或者水體污染。近年來,國內水域常發的水華、赤潮等災害都有水產養殖業的作用因素。2010年國家環境保護部的《第一次全國環境污染源普查公報》稱,水產養殖業排放的COD55.83萬噸,總磷1.56萬噸,總氮8.21萬噸,分別占全國排放總量的1.84%、3.69%、1.74%。水產養殖業投放的抗生素也是導致大江大河中抗生素殘余的罪魁禍首,全國人用抗生素占總量48%,而52%都是獸用抗生素,投放在養殖水域中的抗生素是江河流域中抗生素殘留的主要原因。無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使水污染的受損方在訴訟中居于相對優勢的地位,造成了一種可能性:利用同一環境資源的兩家企業同樣造成污染,但是法律優先保護受害方。在適用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時,哪一家企業對水體造成的危害更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誰受到了損害,受害方通過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獲得賠償,甚至要求另一污染企業停止侵權行為,而損害賠償卻無益于環境保護,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的立法目的已經流失。而從另一方面看,對于環境損害事件,若僅以損害事實發生及因果關系存在,即認定侵權責任成立,則企業經營者的排除污染責任將成為絕對責任,對于企業經營者未免過苛,而有害于工業化之進展。
2.受害方本身的違法行為導致環境污染損害發生
由于港口疏浚施工造成的海域污染案件中此種情形較多。近年來,我國經歷了港口建設的高峰時期,同期我國的海域使用制度也發生了較大變化。以前任由沿海農民通過承包方式自主利用海域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所確立的海域功能區劃制度和有償用海制度。因此,沿海農民在港口及其周圍海域所進行的養殖活動,由于海域功能區劃的確定和港口法的實施,由法律所不禁止變成禁止的活動。同時,港口施工建設經常會造成沿海養殖物損害,受害的農民一般是以海域污染損害為由提起訴訟。在此類案件中,沿海從事養殖的農民的養殖利益是否合法成為審判中常見的爭議問題,如青島海事法院(1999) 青海法威海事初字第84號判決、(2000) 青海法海事初字第41號判決、(2001) 青海法海事初字第23號判決、(2005) 海事初字第006號判決;大連海事法院(2003) 大海錦事初字第16號判決;廈門海事法院(1999) 廈海事初字第019號判決;北海海事法院(2005) 海事初字第004、005、006號判決、(2004) 海事初字第012號判決等。正如此類案件的某一判決書指出的:如對其違法利益予以保護,無疑是鼓勵原告可以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可以非法使用海域和非法養殖,其產生的負面效應將是其他公民和法人紛紛效仿,其結果將是對國家法制和國家海域的破壞。如果忽視港口管理機關或者經營企業進行港口維護和建設的正當職權以及國家海域使用制度,對污染損害賠償責任的成立做過于寬泛的認定,將不利于國家法律的實施。
二、從比較法角度看環境污染侵權存在多元歸責原則
雖然早在侵權責任法出臺之前就有觀點指出,單一的無過錯原則無法適應變化多端的環境侵權類型,應該建立以無過錯責任為主,公平責任、風險責任、過錯責任為輔的結構體系。但是更具有普遍性的觀點是,無過錯歸責原則是法治發達國家在應對工業化大生產帶來的污染侵害問題時采取的普遍且唯一原則。這種認識有片面之嫌,單純的無過錯責任無法適應現實的復雜關系,在前文分析的利益困境中,很容易發現法院并未簡單適用無過錯責任,而是從其他角度實際上給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成立附加了其他的構成要件。
1.有的國家在環境污染領域適用無過錯責任有范圍和條件限制
在比較研究中一般將德國環境責任法第1條作為德國對環境污染侵權采取無過錯歸責原則的依據。但是該條的內容是:由于附錄一列舉之設備對環境造成影響而導致任何人身、健康受損或財產損失,設備所有人應對受害人因之所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很明顯,相對于我國的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附加了前提條件,即只適用于環境責任法中附件一詳細列舉的96種設備造成的環境污染侵權損害。立法對嚴格責任的適用沒有給法官留下任何靈活把握的空間。此外,德國環境責任法第5條還規定了忍受限度內的免責:如果設備運行符合預期目標及相關規定,且財產僅遭受輕微損失,或者根據當地普遍情況,損害在可以忍受的合理限度內,對于財產損失的損害賠償責任應予免除。就忍受的合理限度問題,日本的司法實踐作了進一步探索,在環境污染案件中可以用忍受限度論或者新忍受限度論判斷的過失完全取代通說中的過失和違法性的二元可歸責性結構。
即忍受限度的衡量要考慮以下因素: (1) 受害人方面的損害的性質(健康損害、精神損害和財產損害)及其輕重情況;(2) 加害人行為的社會評價(公共性、有用性);(3) 設置防止消除損害設施的狀況; (4) 是否遵守管制法規; (5)客觀方面的工廠所在地; (6) 據先住后住關系等周邊情況個別地確定忍受限度。相反,在我國侵權責任法第65條規定的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任何前提,成了一條抽象規則,適用范圍只能取決于司法實踐如何解釋污染。隨著人類知識的發展,乃至整個發展觀念的轉變,人們認識到自身所有的生產行為都會帶來環境影響,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污染的適用界限實際上是人類的所有行為。侵權責任第65條可能會成為一項抽象規則適用于所有的人類活動。
2.有的國家對部分環境污染糾紛適用不動產相鄰關系調整
在德國,環境污染糾紛不僅受環境責任法調整,還受到民法條款調整,其中德國民法上有關不可量物侵入的規定也在發揮調整環境污染糾紛的作用,即第906條規定:在干擾不損害或者較輕微損害土地的使用的范圍內,土地所有權人不得禁止煤氣、蒸汽、臭氣、煙氣、煤煙、熱氣、噪聲、震動和其他來自他人土地的類似的干擾的侵入。如果此類干擾對土地的通常使用或者對土地的收益所造成的妨害超出預期的程度,所有權人可以要求適當的金錢賠償。從文義上看,對于相鄰關系的環境污染糾紛并沒有采取無過錯歸責原則,而是采用了類似忍受限度的標準,即超過通常使用或者預期損害的程度。第906條還規定了若干判斷標準: (1)依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確定和估價的干涉,不超過在此規定中規定的極限值或者標準值的,通常為非重大妨害; (2) 對于在依聯邦公害防治法第48條的并且能夠反映技術發展水平的一般行政規定中規定的數值,適用相同規定;(3) 重大妨害為因按當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他人土地而引起,并且不能夠通過在經濟上可以要求此種使用人采取措施加以阻止的限度之內。其中第(2) 項正是我國司法解釋明確排除的對排污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為由的免責。德國民法第906條規定的救濟方式上也有特殊之處,對于其中不屬于重大妨礙的侵入,相鄰關系人有義務忍受,而對于其中重大且用通常方法無法避免的侵入,經過行政許可的營業造成侵入,受害方只能要求金錢補償。
三、環境污染侵權條款適用需要的調整
在審視現有環境侵權訴訟案例后,很容易發現環境侵權條款在侵占其他侵權條款的傳統領域,以至于許多鄰里糾紛都被納入環境侵權領域,有必要通過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案例調整環境侵權責任的適用范圍和條件,防止環境侵權責任條款變成新的侵權責任一般條款。同時,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條款的適用也有必要進行調整。
1.確立認定污染的合理忍受限度標準
在新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中,應當運用合理忍受限度標準認定污染。環境問題類型復雜而且新類型不斷涌現,目前引發訴訟爭議較多的噪聲、光污染、電磁污染問題就還沒有相關法律規范標準。什么是污染這個判斷在法律上由這樣兩種方法完成:一是讓它成為一個類似過錯的,交由法官來決定的概括構成要件;二是在法律上進行具體列舉,類似于德國環境責任法第1條。目前只能采取前者方式,也就是在立法上給法官概括的指示,才能讓環境侵權責任條款更能適應個案的需要,更能給予當事人必要的保護。通過法條具體列舉的方式,試圖涵蓋所有的污染類型也是不可能的,法律只能回到抽象概括的方法給污染一個抽象的定義,或者抽象的標準。實際上兩大法系在污染造成損害的界定上都采取了類似合理忍受限度的標準。除了前文提到的德國民法、環境責任法上的規定和日本司法實踐中的學說觀點外,美國1965年的侵權法重述.
(二)在判斷對環境有污染的超常危險行為時,也采取了類似的標準,要求法官在判斷中考慮:該活動多大程度上不屬于通常的習慣、從事該活動的地點的不適當性、對社會的價值被其危險性超過的程度等。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處理新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件時已經在采用該項原則。在陸耀東訴永達公司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中,上海浦東新區居民受到永達公司經營場所夜間照明的干擾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支持了受害居民的訴訟請求。在判決中,首先依據《城市環境裝飾照明規范》認定永達公司照明燈光屬于障害光,接著指出其射入周邊居民居室內的外溢光、雜散光,數量足以改變人們夜間休息時通常習慣的暗光環境,且超出一般公眾普遍可忍受的范圍,光污染程度較為明顯。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也應當引入類似合理忍受限度的認定標準。
在光污染、噪聲污染、電磁污染等新型污染中,要根據當地普遍情況,損害在可以忍受的合理限度內,或者該行為對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有重要意義,對于該行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予免除損害賠償責任。該規定的意義不只是排除一些明顯輕微的環境破壞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更重要的是對于一些新型的、對環境有負面影響的人類活動,不必要馬上讓其承擔被訴、被禁止,以及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而是要給新的營業、生產或者生活方式留有一定的發展空間。
2.運用不動產相鄰關系調整相鄰環境利用關系
在爭訴雙方同為污染企業利用環境,或者同為居民生活利用環境的情形下,應當運用不動產相鄰關系調整環境利用關系。如同德國物權法第906條規定,我國物權法上有關相鄰關系的規定也明顯是要在環境污染領域發揮作用,調整利用環境的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對于不動產相鄰關系之間的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光、電輻射等有害物質引起的糾紛,應當適用物權法第90條規定來處理,即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在水污染糾紛中,特別還要適用物權法第86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用物權法相鄰關系調整此類糾紛相比較用環境污染侵權責任調整此類糾紛有明顯的不同。
物權相鄰關系處理的原則要遵循物權法第84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環境污染侵權責任中的無過錯責任原則明顯有利于受害方,這種安排是為了矯正現代化工業生產造成的一種實質上的不公平,即一方面是居民的人身、健康權利受到的不可挽回的損害,另一方是實力強大、肆無忌憚破壞環境的大企業。然而,從司法實踐來看,不受限制的環境侵權責任條款的適用范圍已經遠遠超出了這些領域。每個人、企業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同時也有合理利用環境的權利,在不涉及人類生命、健康的情況下,不能將一部分企業利用環境的權利或者污染環境的自由置于另外一些企業之上,或者將某一部分居民享受環境的權利置于另一部門居民之上,而且誰處在法律保護的優先地位完全取決于誰受到的損害先出現,或者誰先起訴。因此,我們在不涉及人的生命、健康的相鄰關系環境糾紛中,還是應當發揮物權法上相鄰關__系規定的作用,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