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環境專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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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環境專業

海洋環境專業范文1

關鍵詞:海洋環境監測;人員素質;專業素質

1海洋環境監測工作分類

海洋環境監測是一項較為復雜且系統的工作,涉及的范圍相對較廣,涵蓋的內容也比較繁雜。大體上可將海洋環境監測工作分為以下幾類。

1.1常規監測

此類監測又被稱之為例行監測,是海洋環境監測的基礎性工作之一,具體是指按照一定的要求和預先編制好的計劃,定時、定點對污染源的排放情況進行測定,并根據測定結果對污染物的超標程度進行分析,評價海洋環境質量,同時預測其未來一段時期的變化趨勢,為污染源治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參考依據。

1.2應急監測

此類監測主要是指由于發生事故或突發性事件而引起海洋污染時,如赤潮、溢油、漁業污染等,對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的區域進行監測,以此來確定污染物的性質、污染程度、波及范圍、持續時間、污染后果等,并為防治措施提供參考依據,從而減少污染對海洋環境造成的損害。此外,通過應急監測,還能為海洋污染糾紛調查處理提供依據。

1.3調查性監測

此類監測具體是指由國家或是地方組織的全國海洋環境現狀綜合性調查及專項調查,其主要目的是對海洋環境進行污染源和環境質量狀況的監測。通過調查性監測能夠及時了解并掌握海洋環境質量情況,進而作出科學的定量評價,為海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及相關措施的制定提供參考依據,為行使海洋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提供技術保障。

1.4研究性監測

此類監測也被稱之為專題監測,具體是指在海洋環境科學研究工作的過程中,為進一步確定或是研究某些污染物對周邊環境的污染范圍、強度、危害程度、變化規律而進行的監測。研究性監測的主要目的是為海洋環境的深入研究服務。

2海洋環境監測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2.1法律素質

海洋環境監測人員要具備良好的法律素養,能夠了解、熟悉、掌握和執行有關海洋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具體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國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陸源污染物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傾倒區管理暫行規定》、《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暫行規定》、《關于建立海洋環境污染損害時間報告制度的通知》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2專業素質

海洋環境監測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能夠正確把握和靈活運用監測技術方法的能力,具體包括:海洋化學實驗室人員應具備潔凈實驗室使用和管理經驗,能夠熟練使用ICP-MS、ICP-AES和AAS,掌握海洋環境樣品中金屬的分析測試方法、有毒有害物質的急慢性毒性測試方法等;海洋化學研究人員和海洋生態研究人員應具有生物、化學基礎,具備海濱濕地外業調查能力,掌握海濱濕地植物種類,保護和修復海濱濕地植物;海洋動力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海洋水質模擬與評價、海洋生態環境模擬研究與評價等專業能力;海域管理調查研究人員應具備海洋地質調查能力、海洋測繪能力、海域資源監測與評價能力等。

2.3心理素質

海洋環境監測人員不僅要具備一般專業技術人員的心理素質,還要具備適應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目的、任務、特點要求的特殊心理素質,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良好的社會適應能力。海洋環境監測人員要具備適應海洋氣候、溫度、環境的能力,具備人際關系適應能力以及獨立完成海洋監測工作的能力;二是健全的人格。海洋環境監測人員要具備自我調節、自我控制的能力,做事有始有終,處事待人果斷;三是穩定的情緒。海洋環境監測人員要保持愉快、積極的情緒,避免恐懼、緊張、憂郁、沮喪等負面情緒對監測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四是健全的思維。海洋環境監測人員要具備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推理判斷能力、抽象概括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2.4職業道德素質

海洋環境監測人員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在工作中形成正確的責任觀和大局觀,以及較強的海洋環保危機意識、海洋評價服務意識、海洋監測質量意識。在實際工作中,海洋環境監測人員要始終保持愛崗敬業、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重視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自覺遵守監測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3提高海洋環境監測人員素質的有效途徑

3.1優化海洋環境監測人才隊伍結構

為了進一步提升海洋環境監測人員的整體素質,應當對其人才隊伍結構進行優化調整,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開展工作:其一,要逐步增加專業人才的引進數量,并拓展人才引進渠道和范圍,采取科學合理的人才引進方式,同時,為留住人才,應給予其優厚的待遇。其二,要大力引進專業技術水平相對較高的人才,尤其是中青年高層次人才,為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人員保障。其三,應當盡可能地使人才隊伍結構覆蓋到全部業務領域,并保證專業技術人員的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3.2創新海洋環境監測人才管理機制

要從根本上提高海洋環境監測人員的綜合素質,就必須對人才管理機制進行不斷創新,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其一,應當建立健全并貫徹落實海洋環境專業人員資質管理制度,借此來規范海洋環境監測人員隊伍管理。其二,應當對人才使用機制進行創新,構建起跨部門、跨機構的專家團隊,從容應對各類突發性海洋環境事故,從而將事故的影響范圍及損失將至最低。其三,應當定期組織開展海洋環境監測專業技術競技、業務評比、技能考核等,借助上述活動,形成一種開放合作的良性競爭氛圍,以此來促進海洋環境監測人員素質的提升。其四,建立并逐步完善針對海洋環境監測人員的職稱評定及保障制度,并適當增加專業崗位的比例。其五,建立起以實際工作績效為標準的人才評價和獎懲制度,并對現有的人才流動機制加以進一步完善,這樣不但增強專業監測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而且還能達到留住人才的目的。

3.3加強海洋環境監測人員培訓

大量的實踐表明,培訓是提升人員素質最為有效的途徑之一。鑒于此,有必要不斷加強對海洋環境監測人員的培訓工作,具體可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其一,構建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海洋環境監測人員專業培訓機制,全面開展技術人員定期培訓工作,并進一步加大對高素質人才的培養力度,可由國家及海區海洋環境監測機構全權負責重點和難點技術方面的培訓。其二,組建起由海洋環境監測機構、科研院所、業務中心以及相關部門相聯合的專業培訓團隊,借此來培養專業復合型人才,為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其三,可以通過強化重點專項監測技術和交流與研討來提升監測人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從而使其能夠更好地勝任崗位工作。其四,綜合運用多種教育手段,如視頻、遠程教育等,提升專業培訓效果。同時,還應不斷擴大專業監測人員深造和接受再教育的機會,為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創造有利條件。

4結語

海洋環境監測人員的素質高低直接關系到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成效。為此,必須加強海洋環境監測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監測人員綜合素質,加大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健全人才管理制度和培訓制度,力求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海洋環境監測人才隊伍,從而促進我國海洋環境監測事業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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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環境專業范文2

關鍵詞:海洋環境監測;工作形勢;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X8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7)6-0100-02

1 引言

我國海岸線漫長,海洋資源豐富。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一直都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點內容。為了將我國發展成為世界海洋強國,黨和政府不斷加大對沿海經濟區的發展建設工作,積極鼓勵合理開發沿海城市海洋資源,同時對海洋環境的保護和檢測工作也十分重視。但是,我國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較其他發達國家而言起步較晚,雖然在長期的發展中,我國的海洋監測工作在監測內容、技術手段以及科學預報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進步,但總體技術水平依然相對滯后。基于近些年海洋環境污染嚴重、災害頻發的現狀,本文就目前我國海洋環境及檢測工作形勢,分析了國內海洋環境檢測工作的現狀及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就如何提高我國海洋環境檢測工作的成效提出了相關建議。

2 海洋環境及監測工作現狀

隨著海洋開發力度的不斷加大,目前我國海洋環境面臨的壓力也越來越大。一方面是海洋污染嚴重,每年由江河入海和陸地排污口直接排入大海內的總污染物高達5000萬t,其中包括大量的重金屬有害物質、有機污染物及環境分泌干擾物等,導致我國海洋生態系統嚴重失衡,海洋資源日漸衰退減少。另一方面,由于海洋資源受到不科學,不合理的過度開發造成了濱海濕地、紅樹林、珊瑚礁面積逐年減少,海洋溢油和?;返男孤﹩栴}頻發也使我國海洋環境遭到了嚴重污染。

目前,我國沿海地區經濟發展迅速,海洋環境監測服務需求不斷提升,經濟結構的調整使得第二產業也逐漸向沿海地區靠攏,海洋的開發力度進一步增大,使得經濟對海洋的依賴程度也有所提升,這無疑給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及環境監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洋環境監測工作不僅涉及海洋環境保護、污染治理、用海安全、災害及突發事件的影響評估等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還包括全球海洋經濟布局調整、環境診斷、國際談判等相關事宜。隨著海洋環境檢測技術的快速發展,一些發達國家已經通過技術創新對海洋監測領域和范圍進行了深度拓展,大大提高了人們對海洋問題的認知。我國海洋環境評價技術同樣發展迅速,但在海洋環境監測高新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方面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3 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現狀與主要問題

3.1 涉海部門統籌協調機制有待完善

(1)海洋環境監測網絡混亂。各個部門權責交叉問題嚴重,缺乏有效溝通和協調機制,造成環境監測工作機構設置、任務實施和網絡布局出現重復,力量布局和資源配置不合理,海洋保護工作無法統一協調。

(2)各部門海洋環境保護信息不共享、不交流,使得獲得的信息不系統、不全面,甚至存在相互矛盾的環境信息,嚴重損害了涉海部門的公信力,制約了相關部門的發展。

(3)缺乏統一的應急響應機制。面對嚴重的海洋突發事件,各部門只顧單獨行動,而不是合理分工共同解決問題,使得工作十分低效。

3.2 海洋環境監測評價分級責任制落實不足

存在極個別海洋環境檢測政府部門責任制度不夠完善,沒有充分發揮好行政機構在保護海洋環境中的重要職責。相關涉海部門沒有形成系統的分級管理機制和完善的考核體系,考核機制漏項、缺項情況嚴重,無法滿足正常的監測管理需求。災害和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機制響應滯后。

3.3 監測網絡體系仍有待完善

基層監測機構人員缺乏,結構不合理,尤其是技術崗位上的專業人才極為匱乏,這嚴重的影響了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完成效率和質量。除了人員短缺,監測機構的硬件能力也十分薄弱,大型緊密的分析儀器數量少、分布不均,大多集中在省、市級單位,基層單位幾乎沒有先進設備的使用,很難開展正常的海洋監測工作。

3.4 海洋環境監測工作針對性不足

一些海洋監測單位海洋監測方案設計理念滯后,只是單純地為了監測和評價開展工作,其方案設計針對性較弱,不能滿足海洋監測工作基礎、連續、長期及具備預見性的要求,無法進行科學監測和科學評價。且海洋監測的廣度和深度普遍不足,憑借監測結果難以確定風險源的穩步特征,海洋保護政策配套的技術也尚不成熟,幾乎無法滿足海洋管理部門對長周期高頻率實時信息的正常監測。

4 提高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成效的有效策略

4.1 加強各部門統籌協調

為了加強各部門的統籌協調,海洋局應發揮海洋委員會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地方政府和海洋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負責入海水流和陸地排污口污染物的入海排放管理。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定期安排各部門進行信息通報交流會,由同一平臺統一海洋環境信息。當發生海洋突發事件后,由海洋委員會統一協調安排,高效率進行應急響應工作。

4.2 深化海洋環境監測評價

對于海洋環境監測評價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應適當增加經費投入。為了豐富我國海洋環境的監測內容,負責海洋管理的各級行政部門應逐步完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方案,建立相應的環境保護考核制度和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逐步完善評價技術、標準和方法體系,加強海洋環境監測評價體系的構建工作。

4.3 積極應對海洋生態環境突發事件

國家海洋局頒布的方案中明確指出監測中心在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承擔海洋環境的保護、執行和監測管理方面的技術支持,以及發生海洋突發事件和海洋災害后對事后的虧損進行科學合理的監測和評估。以“大連7.16”溢油、日本福島核泄漏、“8.12”天津港爆炸等突發事件為例,相關部門要成立專項處理小組,對突發事件進行分類處理,積極參與事件全程的指導監測工作,實時跟蹤事故動態,收集類似事件的的處理案例、技術文件,并在事故后開展長期的評價工作。在海洋環境評估方面,應拓展監測領域深入開展海洋變化的調查等,對于災害和事故的監測也要拓展中心監測領域,為海洋監測技術和相關策略研究提供參考意見。

4.4 加強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

為了推動我國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國家海洋局及其他涉海部門應客觀總結自身的發展現狀及未來海洋監測工作的發展需求,派相關專業人員到國外學習交流,對海洋環境保護、環境監測評價、相關管理制度及技術進行深入學習,系統掌握全球海洋評估工作的具體運行情況,并深入了解海洋管理履行技術的支持工作,加強全球海洋事務的參與度,在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的過程中學習先進的海洋環境O測技術和評價制度,同時提升我國在海洋管理領域的國際地位。

5 結語

在海洋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的今天,海洋生態系統已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導致海洋自然災害頻發,這是海洋對人類敲響的警鐘。我國的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本身起步較晚,技術管理水平發展較為滯后,面對我國海洋事業的發展形勢,需要從多個方面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從而進一步推動我國的海洋開發和利用工作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王寶峰,時文博,王秀芹,等.淺談我國海洋環境監測及改進措施[J].天津水產,2013(1): 19~22.

海洋環境專業范文3

關鍵詞:海洋環境污染 環境救助 環境救助報酬

一、引言

海難救助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海商法所特有的法律制度。傳統的海難救助奉行"無效果無報酬"原則,即救助海上遇險財產必須要取得實際效果,否則就無權獲得救助報酬。但是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船舶規模化、專業化的日益增強,集中載運大量特定類型貨物(如原油、化學品)的能力顯著增強。同時,為滿足船舶規模化的動力需求,船只攜帶的燃油量也大幅度增加,船舶溢油等污染事故的風險也隨之增大。

近年來,國際上發生了大量的船舶溢油事故,其中"Amoco Cadiz"號、"Prestige"號、"Erika"號等油輪溢油案,堪稱人類歷史上的災難。隨著船舶溢油風險的增大,海洋環境污染問題變得日益嚴峻。對具有海洋環境污染損害威脅的船舶,如若繼續堅持 "以救助財產為核心", 不考慮利益因素,將大大打擊救助人救助遇險船舶和保護海洋環境的積極性,設立獨立的環境救助報酬制度的呼聲也隨之響起。

二、設立獨立的環境救助報酬的必要性

(一)環境問題成為海難救助主導因素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特別是國際上發生幾起特大船舶漏油污染事件后,海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日益增強。除貨油、燃油污染外,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給海洋環境造成的損害也不容忽視。為滿足海洋環境保護的需要,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紛紛出臺相關海事國際公約和國內法,對海洋環境保護作出了規定。由于海洋環境損害形式趨于多樣化以及各沿海國對海洋環境保護要求的提高,可以說現代每起海難事故幾乎都會伴隨著海洋環境損害威脅,這就給直接實施海難救助行為的救助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海洋環境污染問題已日益為各國政府所重視,實踐證明由于一艘油輪失事造成的環境污染給人類造成的損害往往超過船貨的直接損失。由于海洋環境關乎著沿海各國的利益,海難救助業也承受著越來越多的公權力的干涉。對于構成環境威脅的遇難船舶,沿海國出于本國利益考慮,一般會拒絕為其提供避難地,即使接受難船也往往有著苛刻的要求,這就導致救助人即使救助成功也無法取得效果。例如在"prestige"號油輪溢油案中,正是由于西班牙政府未批準該輪避難要求,才導致巨大的油污損害。 因政府干預而使救助作業無法取得效果,將大大打擊救助人救助環境污染損害船舶的積極性。

海難救助中救助人保護環境的責任也在提高,許多國家和地區紛紛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增大對環境污染損害責任人的處罰。除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外,救助人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如《歐盟船舶污染源法案》將意外油污事故作為犯罪處理,因"重大過失"造成污染損害,相關責任人將承擔刑事責任。1991年《英國水資源法》第85條規定,因行為或疏忽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損害,即使該行為或疏忽不是造成損害的主要原因,責任人也須承擔刑事責任。救助人救助環境的責任風險顯著提高,救助人有權獲得與之相適應的環境救助報酬。

(二)特別補償制度存在著不足

特別補償是《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確立的新制度,是公約對傳統"無效果無報酬"原則的突破,在該制度下只要救助人在救助財產的同時對環境進行了救助,無論財產救助是否成功,救助人都能獲得救助環境的補償。該制度原則上是成功的,但是自英國上議院審理的"Nagasaki Spirit"輪案件后,該制度暴露出許多不足。首先,特別補償不能適用于單獨的環境救助。救助人如果只參與了環境救助,即使取得了非常顯著的效果,也不能獲得特別補償。其次,特別補償金額低。計算特別補償不考慮利潤因素,以救助費用的2倍為限,救助人實際上也只能取得特別補償超過財產救助報酬的部分。最后,確定特別補償數額費時費力,并且結果帶有不確定性。特別補償金額的核算很煩瑣,為取得特別補償,救助人須證明其在救助作業中合理支出的現付費用以及實際合理使用的公平費率。

特別補償制度是妥協的產物,在適用上存在著不確定性,為解決這一難題,海難救助業相關各方經過協商推出了船東保賠協會特別補償條款(簡稱SCOPIC條款),將其并入LOF救助合同用于取代公約第14條的規定。SCOPIC條款不考慮環境損害因素、不考慮救助作業的地理位置并且簡化了救助酬金的計算,在實踐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SCOPIC條款亦存在著不足,比如條款的適用性有限,僅適用LOF合同案件,沒有普遍的法律約束力;SCOPIC酬金的激勵性不足,僅是簡化了計算上的繁瑣,并未給救助人帶來"豐厚的"利潤,實踐中多數救助人只能收支平衡。

特別補償和SCOPIC酬金均以補償性質為主,以彌補救助人所付合理費用為主要功能,都無法反映環境救助中救助人防止或減輕環境污染損害的貢獻,顯然不足以激勵以贏利為目的的專業救助人。建立獨立的環境救助制度,在特別補償之外另設一項"環境救助報酬",使救助人獲得與其防止或減輕環境損害相符合的物質獎勵,符合海難救助法律發展的要求。

(三)鼓勵救助人對環境進行救助

鼓勵救助人救助遇險的船舶是海難救助法律制度中的一項基本原則,正是救助人積極的救助行為,才使得被救助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然而,在現有的立法模式下,救助人對海洋環境進行救助所獲得的補償與其所保護的利益并不成比例,救助人很難因其環境保護的貢獻而獲得滿意的回報。

海難救助中及時的環境救助作業可以有效防止或減輕海洋環境污染損害,而環境救助需要配備專業的船舶、設備和人才,這就導致救助環境損害威脅船舶所支出的費用可能遠遠高于救助人所能獲得的救助報酬,造成救助人入不敷出。在現有制度下,海難救助并不考慮利潤因素,救助人因環境救助行為而獲得的費用是一種"補償",而非"報酬",救助人救助環境的利益無法得到體現。海上環境救助屬于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的一種救助行為,救助有環境損害威脅的遇險油船和化學品船,需要較高的防污染應急技術和技能,實踐中主要是由專業救助人來實施的。而現代海難救助業已經商業化,作為理性經濟人,救助人需考量成本與回報。如果救助人因估計救助作業無法獲得滿意回報而放棄救助,無論財產還是環境都將受到不利威脅。向救助人支付數量可觀的環境救助報酬,即是鼓勵救助人配備和保持專業的救助船舶、設備和人才的有效手段。構建獨立的環境救助報酬規則體系,有利于充分激勵救助人防止或減輕環境污染損害威脅的環境救助行為。

結語

海難救助法律制度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逐漸完善的,在海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得以加強的今天,現有的特別補償制度已經不能滿足海難救助實踐的要求。建立獨立的環境救助制度,在財產救助之外另設一項"環境救助報酬",可以有效克服特別補償制度存在的不足,并大大激勵救助人對具有環境損害威脅的海上財產的救助,這符合海難救助法律制度的發展要求。在2012年召開的國際海事委員會(CMI)第40屆大會上,修改《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成為重要議題,國際救助聯盟(ISU)及倫敦財產保險人極力主張修改救助公約,確立環境救助報酬制度。我國作為救助公約的締約國之一,《海商法》第九章又是參照公約的規定制定的,因此應密切關注其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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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環境專業范文4

一、大力推進了海洋環境監測站的建設步伐,海洋環境監測、預報能力穩步提高

2004年青島市在海洋環境監測站的建設方面主要突出了以下幾點工作:一是進一步推進了機構建設。為了進一步明確海洋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海洋環境監測和預報的職能,今年,我市在原來海洋環境監測站的基礎上成立了青島市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該中心的建立使我市的海洋環境監測、預報職能以及海洋環境質量公報的職能得到進一步明確。二是大力提高了能力建設。為了保證我市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今年,我局在進行了實地調研的基礎上,咨詢有關專家,制定了實驗室建設方案,對已有實驗室進行了改造裝修,并將實驗室建設面積擴大到400多平方米,目前青島市的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在技術設備上已建立六個實驗室,擁有430多萬元的儀器設備。為了提高現有科技人員的工作能力,選派了8名技術人員參加了技術培訓,人員培訓率達57%。

二、進一步加大了海洋環保經費的投入,確保海洋環保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2004年青島市用于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經費累計達到1043.2萬元。其中,奧帆賽區的海洋浮標系統建設投入573.2萬元,海洋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投入350萬元,海洋環境監測經費投入120萬元。海洋浮標系統主要包括三套浮標系統、一套波流測量系統和一套常規單要素監測系統。監測儀器設備上添置了液相色譜儀、氣相色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等精密儀器。在監測上主要的投入為:海洋環境監測經費38.5萬元,漁業環境監測經費11.5萬元,奧帆賽區海洋水文、水質監測預報系統建設可行性研究前期經費35萬元,青島文昌魚水生野生動物市級自然保護區建區監測、調查經費10萬元,海洋環境執法檢查和巡視以及“白泥”污染治理前期調研的經費5萬元,各區(市)海洋及漁業環境監測經費約20萬元。

三、我市開展的環保工作

(一)制定了地方性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制度、規劃、標準并做到了嚴格執行

1、進一步完善了青島市海洋環境保護法規

為保護和改善我市海洋生態環境,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推動我市海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健康發展,今年我市完善了一系列青島市地方性海洋環保法制法規。起草并送審了《青島市無居民海島利用與保護管理辦法(草案)》;按照市政府的立法工作計劃,完成了《青島市海洋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立法調研和草案的編寫工作、完成了《青島市漁業資源增殖管理辦法》、《青島市膠州灣海域管理規定》的起草工作。

2、以制度和規劃來規范和指導海洋環保工作的開展

為了促進我市海洋環保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施行,制定了《海洋與漁業系統實施〈行政許可法〉辦法》;結合青島市海洋環保工作的實際需要,開展了海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的前期調研,在青島市編制的《海洋功能區劃》的基礎上,委托中國海洋大學擬定了《青島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方案》。準備運用系統工程的方法,以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海洋生態保護為重點,以海域環境容量控制陸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入??偭繛槭侄?,進行《青島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及海洋環境管理的對策研究,為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實現海洋經濟和區域經濟的健康、持續、和諧發展。

3、制定了標準并做到了嚴格執行

為了推廣生態養殖,減少因養殖而造成的海洋環境污染損害,2004年青島市重點制定了《青島市無公害食品日本對蝦生態養殖技術規范》、《青島市無公害食品刺參池塘養殖技術規范》、《青島市無公害食品菲律賓蛤仔底播增養殖技術規范》等10個技術標準,并嚴格執行了已有的現行標準。

(二)認真組織落實海洋環境監測預報、海洋信息、海洋工程、保護區等方面的工作

1、建設了海洋水文、水質監測暨預報系統,準確提供了海洋環境預報信息

為了保證2008年奧帆賽的順利舉辦,滿足國際帆聯關于奧帆賽對海洋水文的專業需求和對水質的要求,青島市積極組織開展奧帆賽區海洋環境監測預報系統建設工作,完成了海洋水文數據通信系統改造擴容和“波浪騎士”浮標的電池更新改造工作,初步完成了小麥島海洋環境監測站的技術改造,進行了通訊試驗。自2004年8月1日起每天小麥島監測站的部分海洋環境監測信息,并應奧帆委的要求,在雅典奧運會期間和殘奧會期間同步向奧帆委提供小麥島監測站逐時海洋環境監測信息。

2、海洋環境保護信息工作全面加強

為了提高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監測工作對政府、公眾等各方面的服務作用,今年海洋環境保護的信息工作得到長足發展。主要工作有:為了讓公眾及時了解海水浴場的海洋環境狀況,暑期在新聞媒體、浴場顯示屏上每天了海水浴場的現場監測數據;向國家海洋局、國家海洋信息中心、省海洋與漁業廳等部門報送了12篇海洋環保信息;籌建了青島市海洋與漁業網海洋環保專欄,專欄內將定期有關海洋環境保護的各類信息,目前該網站已投入試運行,市民可以上網查看;在各類報紙上了20多篇青島市的海洋環保信息;在中央電視臺、青島電視臺、廣播電臺等新聞媒體上了青島市人民政府與國家海洋局共同開展奧運會帆船賽場海洋環境保護合作安排等內容的大量海洋環保工作信息。

3、強化了對海洋、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隨著海洋環保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以及《膠州灣及鄰近海岸帶功能區劃》的實施,青島對涉海工程項目的管理已逐步完善。今年對7項涉海工程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的初審、審批,對在建涉海工程項目進行了跟蹤檢查,開展了施工期監測,實施了對涉海工程的全過程管理。

4、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開展

2004年,青島文昌魚水生野生動物市級自然保護區獲市政府批準建立,該保護區的建立推動了我市的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開展了大公島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工作,聯合有關部門加強了對保護區海域的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制止各種違法行為,有效地保護了保護區的環境和資源。開展對保護區的資源環境調查,在綜合調研的基礎上開始選劃長吻蟲珍稀動物保護區和膠州灣特別保護區。

5、海洋標準計量工作

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關于海洋方面的標準,根據國家標準公布青島市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總體狀況。

(三)開展海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1、進一步強化了海洋執法監督和巡查力度

加強了海上執法隊伍的建設,加大海上執法的力度,認真貫徹《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涉海工程項目實行嚴格控制和監督檢查,建立起了海洋與漁業環境監視舉報信息網和聯動共管機制,重點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環境及海洋資源的違法行為。我們今年開展了保護海洋國土“藍箭專項執法行動”,有效地保護了我市近岸海域的生態環境。在“海盾2004”專項執法行動中,查出了多起圍填海和海洋污染案件,并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罰。

開展海域使用、海洋生態保護執法檢查,查處沿海一線的亂圈、亂占等違法養殖行為,對與青島市海洋功能區劃相抵觸和違規破壞海岸自然景觀的海水養殖建設項目堅決予以打擊,爆破清理了在青島前海一線非法筑造的3000余平方米鮑(參)池。通過執法行動維護了法律的尊嚴,規范了海域使用秩序,樹立了海洋執法部門依法管海的權威,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

嚴厲打擊了非法采挖海砂行為,保護了我市的海洋資源和海洋生物棲息地。在海砂執法檢查中,我們堅持長期檢查和階段性突擊檢查相結合,專項執法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做到常抓不懈,從嚴打擊。自開展示范工作以來,共查處了多起船舶非法采砂行為。

2、強化了海洋赤潮防災減災工作

我們開展了赤潮防災減災和應急監測工作,編制并實施了《青島市赤潮監控方案》,建立了青島市赤潮監視信息網,成立了全市海洋赤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為避免赤潮對2008年奧帆賽帶來不利影響,我市編制并開始實施了《青島奧帆賽場及鄰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動項目建設方案》。主要內容包括赤潮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反應預案等內容。

3、進一步強化了海洋環境監視監測工作力度

我市已經建立了青島市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新建了常規、微生物、病毒及生化等實驗室,先后開展了近岸海域養殖區的環境監測和水產品產地環境監測與評價工作、養殖產品藥殘監測和貝類殘毒監控等工作,初步發揮了監測機構為奧帆賽區服務的職能。制定并實施《2004年青島市海洋環境監測工作方案》,開展了近岸海域海洋環境污染現狀與趨勢監測,海水浴場泳期環境監測預報、膠州灣底部重點底播養殖功能區等海域海洋環境監測和小麥島污水處理廠、青島堿廠、團島污水處理廠排污口監視性監測及鄰近海域環境狀況監測,重點加強對奧運帆船賽區的監測,目前,各項監測已按計劃要求完成任務?!?004年青島市近岸重點海域海洋環境監測評價報告》也已編制完成。

4、如期了青島海洋環境質量公報

今年上半年,按照國家海洋局的要求,以2003年青島市海洋環境監測結果為依據,對海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了綜合分析和評價,完成了2003年青島市海洋環境質量公報的編制工作,并進行了,同時將質量公報上報了市政府、國家海洋局等上級部門和相關單位,為社會各界和廣大公眾進一步了解海洋環境質量狀況提供了保證。

5、開展監測機構計量認證

青島市的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在技術設備上已建立了六個實驗室,擁有430多萬元的儀器設備,其中2名技術人員獲得了省技術監督局實驗室內審員資質,并組織多人參加了培訓;我市的海洋環境監測與預報中心與國家海洋局北海預報中心和北海監測中心采取合作共建的模式,實行邊監測邊建設邊發展的原則,目前主要工作依托北海分局預報中心和監測中心來開展。與省計量認證委員會簽訂了計量認證咨詢合同,由對方指導進行計量認證申請工作,正在積極申請進行我市海洋環境檢測、漁業養殖水質的監(檢)測和水產品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監控能力的計量認證資質,

(四)開展海洋環境保護的宣傳工作

為了提高全社會海洋與漁業法律意識,保護海洋環境。在“兩會”召開之際和“海洋節”開幕前夕,我們通過青島日報、招商周刊等新聞媒體,以“提高海洋綜合管理水平,履行海洋行政管理職能”、“大力發展高效漁業、加快漁業現代化進程”等為標題,分別以6個整版的篇幅進行報道,宣傳效果明顯。我們采取多種形式,利用重大節慶活動和深入基層召開環保知識宣講現場會等廣泛宣傳環保知識。利用電視、報刊等新聞媒介,對嚴重的違規行為予以曝光。我們還多次在開展海洋和漁業環境監測時,邀請記者進行現場采訪,向群眾直觀、詳細地介紹監測的方法、過程,以及環境監測對海水養殖的重要作用,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提高了全民海洋與漁業生態環保意識。

(五)積極開拓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新領域

1、開展了我市首例海洋生態污染損害整治恢復工程項目

根據歷年對膠州灣東岸青島堿業公司排污口附近海域的監測結果,在征求我市海洋環境保護咨詢委員會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關于治理膠州灣東部海域“白泥”污染的方案》,提出在政府的扶持下,由污染單位進行“白泥”污染治理的建議,力求通過“白泥”污染治理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市實際的海洋生態恢復的路子。目前,市政府正在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該建議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2、建立了我市范圍內的第一個野生動物保護區——文昌魚自然保護區

自去年開始籌建青島文昌魚水生野生動物市級自然保護區以來,我局開展了一系列文昌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工作。委托海洋大學編制了《青島文昌魚水生野生動物市級自然保護區論證報告》;組織專家對論證報告進行了評審,并通過了評審;協調了市環保局、市規劃局、青島海事局、部隊等有關單位的意見,并獲得了相關單位的支持;將建立該自然保護區的建議提報了市長辦公會,并獲得了市領導的支持;今年又按照《自然保護區條例》中“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建立需經省政府批準”的要求,將建立該自然保護區的建議提報了省政府及省海洋與漁業廳、省環保局等相關單位,獲得了省政府及有關單位的支持。8月10日青島市政府正式批復同意建立青島文昌魚水生野生動物市級自然保護區,該保護區為野生動物類型,保護區面積61.81平方公里。文昌魚保護區的建立標志著該保護區申報工作的完成,建設、管理工作的開始,成為我市范圍內(包括陸地)建立的第一個野生動物保護區。

四、我市積極開展開創性工作

1、推進了國家級海洋環境監控區建設

為做好奧帆賽區海洋環境保障工作,青島市政府和國家海洋局積極磋商,于今年7月8日,在青島國際新聞中心簽署了《共同開展奧運帆船賽場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合作安排》。通過雙方的合作,將進一步加大奧帆賽場及附近海域的海洋生態環境監督和整治,為使青島承辦一屆最出色的奧帆賽,實現“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的總體目標將產生積極作用。這是全國沿海地方政府首次與國家海洋局合作共同開展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協議簽署后,為保證該項合作的順利開展,我局又會同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就合作具體方案進行了認真地論證,編制并上報了《奧帆賽場及鄰近海域國家級海洋環境監控區實施方案》,準備在國家海洋局和青島市政府同意后,盡早組織實施。

2、在國內首次開展了大面積赤潮的監測、科研及防治項目

為從根本上改善我市前海海域環境質量,杜絕赤潮的發生,根據青島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局會同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等科研單位編制和上報了《青島奧帆賽場及鄰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動項目建設方案》,準備在前段赤潮研究和監控的基礎上,整合和優化我市赤潮研究、監控資源和力量,聯合開展“奧帆賽場及鄰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動項目”,該項目目前已經立項。

我們針對目前青島近海赤潮發生特點和發展趨勢,在奧帆賽場及鄰近海域布設37個站位,進行了大面積的監測,監測項目包括水環境、沉積物環境、生物環境指標。據此,我們編制了《青島奧運帆船賽區及鄰近海域海洋環境質量狀況》和《浮山灣海洋環境質量狀況》專題報告。

另外,我們還強化了海洋赤潮的日常監督監視工作,組織項目承擔單位不定期地對奧帆賽區的重點區域實施了不間斷的監視和監測,并對近岸海域發生的兩起赤潮現象進行了應急跟蹤監測監視,對赤潮可能發生的概率和發展趨勢進行了分析預測。

3、開展青島奧帆賽區海洋監測預報系統建設項目,建成我國近海岸最先進的海洋環境監測和預報系統

海洋環境專業范文5

一、《條例》出臺實施的意義

《條例》出臺一是激活了《海洋環境保護法》,極大促進了海洋環境管理事業?!逗Q蟓h境保護法》是一部涉及海洋污染控制和海洋生態系統保護等諸多內容的綜合性的環境法律。由于這部法律對海洋環境問題作了較為全面的規定,涉及海洋環境管理的諸多內容,諸如對陸源河口及排污口、海洋石油平臺、海洋傾廢、海洋工程、海岸工程、船舶及港口等六大主要污染源的控制,對海洋養殖業的合理規范,對珊瑚礁、紅樹林和海洋自然保護區等海洋生態系統的保護等等。但多是原則規定,可操作性不是很強,需要較多配套的行政法規對其中涉及的各方面內容予以明確具體的規范。而《條例》是自《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改后出臺的第一部配套的行政法規。這部法規的制定為具體、有效實施《海洋環境保護法》創造了良好的開端。二是更進一步實現以法規的強制力推廣和強化人們的海洋環境保護意識。一個時期以來,海洋工程存在著較為嚴重的無序、不科學建設的問題。最為突出的是亂圍填海、炸島、違法設置排污口等,尤其是用垃圾填海,導致了海洋生態系統破壞嚴重的隱患,隨著污染物在海洋中的不斷擴散和污染物化學反應的不斷加劇,將嚴重影響未來我國的海洋環境。《條例》的出臺,將有助于依法嚴格管理和控制不合理的海洋工程項目建設,有利于教育人們熱愛海洋,提高全民海洋環境保護意識。三是為建設海洋經濟強省和實施海洋可持續發展戰略奠定了良好而重要的基礎。實踐證明,不合理、不科學的海洋工程建設已經給我省的海洋生態環境系統造成了極為嚴重的損害和破壞,直接影響著我省海洋經濟強省的建設與海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條例》的出臺,有利于遏制違法的海洋工程建設,養護海洋漁業資源,保障海洋生態系統安全,促進海洋經濟與海洋環境相和諧。

二、《條例》的主要內容和實施中應當重視或解決的問題

《條例》共計八章59條,是在認真總結涉海工程環境污染防治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從海洋工程污染預防、海洋工程建設和運行中的污染控制到海洋工程的排污管理、海洋工程造成的污染事故的預警和控制,實行了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并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即:事前評價(報告書編制內容、單位的相關資質、評價中的部門協作機制、環評權限、重新評價等),事中監視監測,事后監督(后評估、排污費征收、總量控制、三同時制度、排污報告制度、廢棄拆除設施的報批制度),責任承擔。針對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完善了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了對海洋工程建設、海洋工程運行過程中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的監管,加大了對海洋工程運行后排污行為的監管,細化了有關海洋工程污染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措施。從總體上講,《條例》有幾個方面的突破:一是明確了海洋與海岸工程界定(第三條內容);二是落實了“一條龍”管理原則。實現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環境保護的全過程;三是深化了監督檢查的權限與范圍。從操作層面上講,將海洋工程環保管理的原則、內容都具體化、程序化了,可操作性很強。第一,關于海洋工程建設前的海洋影響評價制度。在海洋工程建設之前進行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上控制和減輕海洋環境污染。《條例》規定,一是要求海洋工程必須做環境影響評價,并明確規定了評價的原則和要求;二是明確了海洋工程建設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核準的權限和期限;三是完善了海洋工程環境報告書重新核準的規定。第二,海洋工程在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對它的污染損害的監管措施。加強對海洋工程建設運行過程中污染損害的監管,是防止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工作的中心環節,因此《條例》做了四項規定。一是明確海洋工程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二是對海洋工程環境的影響實行后評價制度。三是補充了對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的特別管制措施,比如圍填海工程的核準權限與聽證要求等。四是明確凡是使用期滿需要棄置、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要經過海洋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第三,海洋工程運行后對它的排污行為要進行監管。這是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海洋環境中的一個關鍵,也是規范日常排污行為的需要。因此《條例》做了四方面的規定。一是明確要求海洋工程排污必須進行報告。二是海洋工程排污核定和排污費收支要實行嚴格的監管。三是對海洋油氣勘探開發中的廢物加強管理。四是對污染物的排放實行限排和禁排制度。第四,關于海洋工程污染事故的預防和處理。為了防止減少海洋重大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條例》做了三方面的具體規定。一是明確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要求。二是規定了污染事故的報告制度。三是對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此外,《條例》還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進一步深化了行政監督檢查權,明確了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強化了海洋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檢查手段。為了有效的防止企業污染損害海洋環境,《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民事責任,要求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建設單位必須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要賠償損失,以加大違法行為的成本。

但是回過來講,盡管《條例》對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污染防治問題做出了較為明確、具體的規定,但仍有一些不足與應注重之處。如①《條例》中沒有明確定義海岸線,而海岸線是劃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基礎,也是明確海洋工程主管部門和海岸工程主管部門職責劃分的依據之一。②排污口的設置管理。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排污口應當深海設置、遠距離達標排放。這樣就涉及到離岸排放的管道,使得排污口的建設既涉及陸源污染控制也涉及海上污染控制,既涉及海岸工程管理的有關問題,也涉及海洋工程管理的有關問題,以及其他海洋環境監督管理部門諸如海事、軍隊等的有關管理職責。③圍填海、灘涂改造、海上堤壩等工程。這些工程建設一是可能造成對海島、海岸線的破壞,使海洋生物的棲息環境受到嚴重的惡化;二是造成海洋生態系統和海洋資源的嚴重損害,最突出的問題是破壞濱海濕地、紅樹林;三是可能造成對海洋環境或者海洋生態系統的污染。有些地方圍填海工程使用的填海物質是工業固體廢物或者城市垃圾,使得潛在的污染將會對海洋生態系統造成巨大的破壞。④挖沙、炸島采石、海上水產加工船等問題。⑤公眾參與、聽證(對象、程序、內容、意見采信)制度和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第十條第二款)。⑥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所使用的調查監測資料應符合國家海洋主管部門的要求(我省海洋環保條例已有明確,要通過海洋計量認證的業務機構所采集的數據)。⑦《條例》實施初期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核準的銜接。

三、《條例》實施過程中注意處理好的幾個關系

在貫徹實施好《條例》中,應堅持①求真務實、勇于創新②把握新情況、研究新問題③體現連續性、提倡開創性④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等原則,處理好“三個關系”:

1、注意處理好《條例》和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的關系,深化理解,搞好銜接。《條例》是根據1999年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來制定的,對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環境專門做了一章,海洋工程這個概念在1999年《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之后作為法律的概念提出來的。但是和老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的配套條例,比如1990年出臺的《海岸工程條例》正在修改尚未公布。因此,這就有可能出現新的海洋工程條例和海岸工程條例之間可能有些條文不一致。而《海洋環境保護法》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法》比較,有些地方表述也不盡相同,如海岸工程項目的審核,在《海環法》中要有海洋主管部門審核的意見,而在《環評法》中只說了海洋工程項目的環評按《海環法》規定執行,沒有提涉到海岸工程環評的程序,等等。因此,在貫徹實施《條例》過程中必須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專業法優于一般法、新法優于舊法,新的法規和舊的法規規定不一致時應該適用新的法規的要求來執行實施。

2、注意處理好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協同合作,服務經濟。海洋工程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的面比較廣,影響因素也比較廣,涉海管理部門也比較廣,有環保、海事、漁業、軍隊等,這就更需要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陸海聯動,軍民共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稐l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3、注意處理好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即管理和服務的關系?!稐l例》對海洋工程項目環評的許可監督、執法部門賦予了很大的管理執法權,同時也對其的管理執法行為或者說行政行為做了很多規范,如核準內容、核準時間、環保設施驗收、污染事故的報告與處理、排污費征收等等,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都為進一步加強對海洋工程的監督管理,有效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損害海洋生態環境,保障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提出了要求。一方面規定了很多行政審批,要加強管理,同時又要求行政實施人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為行政相對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所以,我們各級海洋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遵循依法便民的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水平,為保護好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洋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

四、當前需要做的工作

1、加強學習培訓和宣傳貫徹。一是《條例》與相關法律法規,二是《海洋工程環評技術導則》與有關環評規程、監測規范等。

2、加強配套制度的修改完善與調研建設。如:《浙江省涉海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規程》、《浙江省海洋工程環保設施驗收辦法》和《海洋環保聽證管理》、《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海洋工程設施棄置拆除管理》等。

3、加強海洋工程監控技術設備與人才建設。建設一個環評技術專家庫和一支“三同時”監測、驗收、監督的專家技術隊伍;加大海洋環境監測臺站調查監測儀器設備的改造、提升,加快業務技術人才的培養、引進。

五、加強“行政安全”。

海洋環境專業范文6

關鍵詞:海洋浮標 海洋生態系統健康 動態監測 海洋管理

中圖分類號:TP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2)007-096-02

隨著環境監測技術和管理需求的不斷發展,海洋環境監測已經逐步從費時費力的現場觀測往自動在線連續監測的方向發展,我國海洋環境的在線自動監測系統也不斷得到管理部門的重視和認可。與此同時,由于海洋環境水質評價自身的缺陷以及污染物的不斷增加,海洋和環境管理對于環境評價也由原來的水質評價往生態系統健康等環境綜合評價方向發展。因此海洋自動監測系統如何在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監測中發揮作用,對海洋環境保護和管理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1 我國海洋多參數在線連續監測浮標現狀

海洋多參數自動在線監測系統是一個以在線海水分析儀器為核心,運用自動控制技術、計算機技術、無線傳輸技術以及相關的專業分析軟件所組成的監測體系,該系統具有投資經濟、功能強大、數據量大、響應及時、公正客觀、穩定可靠、操作簡單、維護量小等特點。為了實現對調查船難以做到的海洋環境長期、定點、連續、多參數的現場實時自動觀測,國內外上世紀80 年代開始將資料浮標作為海洋環境監測的一種常規手段。尤其是在上世紀90年代,隨著現代海洋環境自動監測技術的迅猛發展,在直接毗鄰經濟告訴發展都市的近海港灣,針對海洋污染或生態環境的水質自動監測網絡紛紛成立,據統計1992年9 月一個月內, 全世界通過ARGOS 定位和數據傳輸的在用的錨碇浮標就達352 個。

多參數浮標主要由儀器設備載體、能量供應系統、海水水質分析儀器、數據采集與傳輸系統、岸站監控中心、安全防護系統、固定錨鏈系統等六大部分組成。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開始引入YSI等國外多參數浮標,我國部分海域開始布設多參數自動監測浮標?!熬盼濉焙汀笆濉逼陂g,依托863等科技攻關項目的支持,我國開始自行研制海洋自動監測技術取得了較大進步,如“無人自動監測站與生態浮標系統”等,涌現了一批海洋自動監測科技成果。近年來隨著監測數據技術集成技術的發展,多個自動監測浮標/探頭集成性越來越高,自動監測浮標所囊括的監測項目得到不斷補充,項目包括氣象、水文、水質以及生態等方面。多參數浮標已經發展成為集成了傳感器、數據處理、數據通訊等多項高新技術的測量項目齊全的海洋自動觀測系統。

單個多參數浮標只能監控一個較小區域的海洋環境變化。近岸海域環境復雜多變,因此單靠一個或少數幾個浮標難以監控較大或整個海區的海洋環境變化,需要建立多個浮標組成的自動監測網絡系統。2004年起,廈門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在廈門灣陸續投放了5臺海洋水質連續在線自動監測浮標,被成功應用于廈門同安灣赤潮短期預報,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為自動監測系統在海洋生態災害防治應用積累了經驗。2008年起,廣西北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陸續在廣西近岸海域投放了16臺海洋生態多參數在線自動監測浮標,形成了當時國內規模最大的海洋自動監測網絡系統,為較為準確的監控廣西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變化提供了良好平臺。

自動監測系統應用中最關鍵的是傳感器。以目前國內常用的海洋生態監測浮標系統為例,其可以監測海水的幾個方面:(1)溫度、鹽度、pH、溶解氧、溶解氧飽和度、濁度、電導率、氧化還原電位和光合有效輻射等基本物理參數;(2)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正磷酸鹽、硅酸鹽等營養鹽化學參數;(3)葉綠素和藍綠藻含量等生物參數;(4)風速、風向、氣壓、氣溫、濕度、雨量、光照度等氣象參數;(5)流速、流向、非方向波等水文動力學參數。此外國內外還在生態浮標上積極探索和應用COD、BOD、硫化物、浮游生物類群以及生物傳感器等,拓展生態浮標的監測項目,為多參數自動監測系統的應用拓展提供了基礎。

2 海灣生態系統健康動態監測發展概況

由于海洋水質評價方法的局限性以及海洋生態環境的被重視程度提高,海洋生態系統健康評價近年來不斷受到科學家以及政府部門的重視,成為了海洋生態學和海洋管理的熱點問題和發展趨勢之一。然而由于海洋生態系統以及海洋環境本身的復雜性,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的概念一直處在爭議當中,未能達成共識。祁帆等(2007)在綜述了前人觀點后提出了健康海洋生態系統的概念,指在特定的自然邊界范圍內,可維系其正常的結構和功能的海洋生態系統。

目前,海洋生態系統評估方法主要包括指示生物法和指標體系法兩大類。相對而言,指示生物法比較簡便,但容易遺漏重要信息,難以反映復雜的海洋生態系統;指標體系法可以更綜合地反映海洋生態系統的健康狀況。其中海洋生態系統健康評價尤其側重在:(1)評估海灣富營養化狀況;(2)評估入海污染物;(3)赤潮等生態系統病癥等方面。

許多國家以及我國相應啟動了海洋生態系統健康評價項目。隨著海洋生態系統健康評價在海洋研究與管理領域中被越來越多的應用,海洋生態系統健康中關鍵指標的動態監測將會被逐漸重視和應用。如澳大利亞開展了“生態系統健康監測計劃”,對河口生態系統健康進行評估和監測??梢杂鲆姡诋斍耙约拔磥淼囊欢螘r間里,我國將逐漸重視海洋生態系統健康評估,并對其進行動態監測。由于海洋生態系統健康評估體系囊括很廣,采用船只航次調查將會較大的費時費力和費財,從經濟角度上來看操作性較難。因此,從指標體系中選擇部分重要指標,采用生態浮標系統進行連續動態監測,進而指示生態系統健康的變化情況,將為海洋生態系統健康動態監測提供了一個可行方向,有較大的應用前景。

3 多參數浮標在海灣生態系統健康動態監測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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