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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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合同

木工合同范文1

家裝木工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著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木工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裝修施工地點:

2、工期:

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元人民幣。

第二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清單,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第三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的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乙方施工人員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員的管理。

第四條 關于工程價款、承包內容、施工工藝、結算的預定:

1、石膏板吊頂 XX元/㎡

2、燈帶 XX元/㎡

3、中空密度板造型線條 XX元/m

4、背景墻大芯板打底 XX元/㎡

5、面板柜子 XX元/㎡

6、窗簾盒 XX元/m

7、做假梁 XX元/m(40分以上)

8、包門套 單面 XX元/m 雙面 XX元/m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對于雙包的工種,材料進場甲方預支材料款給乙方

2、按工程進度給于乙方預支工人生活費

3、各工程完工以前付到造價的70%

4、工程竣工(業主驗收)付到造價的100%

5、甲方未按工程進度支付的,乙方有權停工

第六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第七條 符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單)后生效。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

甲方簽字(蓋單): 乙方簽字(蓋單):

日期: 日期:

家裝木工承包合同范文二

建設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甲方有 ,現委托乙方對該賣場 木工工程 部份進行廣告裝修。該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負責,乙方按甲方圖紙進行施工(附圖紙)。

一、工程名稱:室內裝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點:

三、木工工程總造價: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價格(附價格表、施工驗收檢準)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經業主和甲方項目負責人驗收合格后,甲方貳拾天內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為質量保證金,甲方需于三個月后支付給乙方。

五、施工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天內完成,如因甲方改變設計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時到位,工期將順延。

六、保修:保修期為 半 年,保修期內屬乙方施工質量問題,乙方需進行保修,保修所產生的費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從質量保證金中扣回;若費用超過質量保證金,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屬人為損壞或天然災害問題,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七、責任:(1)、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需檢查墻體結構的完整、對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驗收,并作好驗收交接。對接收甲方的材料時應作數量和質量的驗收,驗收后出現的短缺和損壞由乙方負責。另如發現乙方人員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經證實將以一罰十處理。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能變更施工方案,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注意消防、工傷的安全,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進行施工,施工期間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損失和工傷,由乙方自行負責。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誤天數每天扣罰總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結算后自行終止。

九、單價 室外鋁塑板招牌 室內基層打底 室內鋁塑板 室外鋁塑板包柱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家裝木工承包合同范文三

業主(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二、價格

木工清包工費:。

三、付款方式

1、施工人進場,預支生活費:

2、其余款根據施工進度分期支付 ,工程完成付

經驗收合格,三日內結清其余款項 元。

四、設計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付裝修內容明細表,并負責交底工作。

2、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3、如有項目變更,經雙方協商,工程相應調整。

五、材料

1、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3天內及時采購材料供施工方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購材料,若已采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并可拒絕支付材料的費用。

3、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4、乙方應保證施工期間在本小區內沒有雙包和半包的工程。

5、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和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的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現場。由于乙方保管或安裝不當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6、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的3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六、工期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相應扣除乙方的裝修費。

七、材料搬運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施工人員應無條件協助搬運。

八、垃圾清運

1、垃圾袋裝化,垃圾應日日清。

2、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勞動力管理

1、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2、未經甲方許可,所有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過夜。

3、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并支付相關費用。

4、在合同價內,乙方應提供數人次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條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必須保持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6、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不得將工程轉包他人。

十、施工機具

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的維修費。

十一、工地現場管理

1、 現場禁止使用明火,現場禁止吸煙。

2、 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十二、維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后3天內及時維修。

2、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產生的費用按實從裝修費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項目清單及明細表。

十四、合同爭議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裝修要求

a,包門套、窗套、腰線、角線、柱邊、吊棚、石膏線等

1、門、窗套線寬不大于3mm,厚度不大于3mm。

2、要求橫平豎直,2米內1mm每工件外露部分倒角1x45,所有陰陽腳都要靠角尺。

3、垂直貼在門套上檢查垂直度。

4、注意所有門要等高等寬。

b,儲物柜:木工板低架、實木線收口,內部有隔斷,(多組,見詳細圖紙)。壁柜驗收要求:

1、 要求橫平豎直,2米內1mm,每工件外漏部分倒角1x45,所有陰陽腳都要考角尺。 c,廚房櫥柜:

1、 提前咨詢柜體內水管布置。

d,其他說明要求:

1、 保證原先商定好的裝潢設計思想,不能擅自改動。如有變化,必須征得業主同意。

2、 業主購買的柜門、房門、包括所購的材料、設備等協助搬運至現場及安裝。

3、 除上述裝潢要求外,如有增加或改動工作,不超過工程的10%,不增加工資。

4、 工程為清包,業主者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設備由施工承包人自備自理。

5、 施工方必須保證施工質量,發生施工質量問題,施工方應及時予以改正。竣工驗收時發

現質量問題,施工方應立即予以改正,在未達到業主的整改要求前業主有權拒付人工費

6、 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愛護室內原有設施,禁止野蠻施工。業主所有物品未經許可,不

得擅自處理。業主對表現不好的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掉換,承包人不得拖延。

7、 施工方負責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結束后,施工人員負責場內建筑垃圾清運。

8、 承包人應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防火防盜安全教育,如違反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承包人自行負責,如對業主造成損失要進行賠償。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違法亂紀,一旦發生問題,后果自負。

木工合同范文2

木工承包合同書范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甲方將項目(圖紙后澆帶劃分)

1、基礎、地下室、主體、墻體定位筋、二次結構,所有的施工現場預留洞口與卸料平臺搭設。陽臺樣板、后澆帶、雨罩的模板制作、安裝、支撐搭設、場內運輸、螺桿的購買、止水螺桿、保養、卸貨、模板拆除、起釘、模板刷脫模劑、工字鋼懸挑層模板封閉、人貨電梯的通道平臺鋪設、材料的碼放、回收、清理等圖紙所示的全部工作內容;

2、工具用具及機械:甲方提供電箱至每層及木工加工場旁,其余設備乙方負責。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包料(0以上乙方必須使用三套全新模板)、包材料損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包所有小型工具和手提電動機械、包場內水平、垂直運輸、包工程驗收,質量達到甲方、監理、建設單位檢驗的合格標準,(如果相關單位要求對質量有影響必須要更換模板必須更換)包施工時乙方工人的安全保護用品、工傷保險和勞保福利。乙方施工輔助用移動配電箱由甲方統一配置、費用由乙方承擔。所有樓層的鋼管由甲方提供。

五、結算方式:

1、本工程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以及施工現場實際有效的簽證單計算工程量,按照承包單價進行結算;為達到市級示范質量要求所采取的合理的技術措施和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2、結算審核程序:乙方申請施工員審核工程量質量員確認質量等級項目核算員審核單價材料員和倉庫保管員簽證項目經理批準(項目經理有權對有依據的工程量進行增減)項目負責人終批。

3、現場發生的工程簽證,須于工程完成后七日內報施工員簽證,確認工作內容、工作量、工作時間,經施工員確認后必須在七日內報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逾期不上報的則不予受理,將不納入工程結算中。

說明:

(1)作為有豐富施工經驗的承包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完全充分了解與本工程的施工有關的各種情況和信息,乙方承諾不會因為除本合同條款規定可調整的項目外而向甲方要求額外的費用和其他項目的索賠。

(2)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變更等各種原因而引起甲方自身的承包范圍發生減少,則甲方有權按照實際情況與乙方協商后修改乙方的承包綜合單價及承包工程量。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同時超量耗用的材料費等從乙方的結算款中予以扣除。

六、承包單價:

1、包機械、包鐵釘、鐵絲、包小型工具用具及手提電動機械,并配合甲方放線員協助放線,按模板接觸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綜合單價為 元/㎡。

2、承包單價為綜合單價〔包人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差旅費、趕工費、醫療費、社保費、醫保費、個人所得稅及手提用具等費用),木工按模板與混凝土接觸面積計算,承包范圍以外的工程量確需做點工按照 150 元/點工計價。

3、合同包干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設計變更洽商在3000元以內不作調增調減。因已施工完畢,再進行變更,按實際工作量簽證。

七、付款方式:

(一)支付時間

1、按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節點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人生活費),即0.00付一次;以后每八層付70%(含已支付的工人生活費)。

2、到春節前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工程封頂一個月內付至完成量的80%,所有模板完成后三個月內付至完成量的95%,余下5%待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清;

4、當月如有罰款在支付工程款項中直接扣除。

(二)支付規定

1、從乙方的隊伍正式進場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支付工人生活費,每月的支付標準為參照上月上崗工人的平均人數,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標準支付。

2、乙方在每次申請工程進度款時,必須將所完成工作量報項目施工員、核算員,項目負責人審核,提供當月上崗工人花名冊及工資明細表,交項目部批準。

3、甲方支付款項時采用轉賬支票與現金各50%的支付形式(乙方不提供發票)

八、雙方的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委派 為工地現場代表,負責本合同的履行。

2、進場前五天,甲方必須向乙方簽發施工隊伍進場通知書,乙方憑進場通知書辦理進退場手續及完工結算手續。

3、乙方進場時,甲方以書面形式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體管理人員名單向乙方交底

4、負責現場施工技術問題的指導和質量監督,及時用書面形式傳達作業指導書、安全交底書、施工圖紙等技術有關資料。

5、甲方委派的工地現場代表,負責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驗收,辦理變更登記、竣工結算手續等工作。

6、甲方有權對不服從各部門協調、安排的班組給予罰款或整改的處罰,有權勒令違法、違章經教育無效的乙方作業人員在24小時內離開本項目部。

7、甲方有權在工地內隨時抽查乙方工人隨身攜帶物品,如有發現乙方工人有盜竊行為,甲方對乙方處30000~5000元/次罰款,并將乙方工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負責管理勞務作業人員,并協調和檢查、考核各勞務作業班組的各項工作和完成情況并按時參加項目部的月計劃會議和工作調會議。乙方責任人每周保證6天(以考勤為準)住在現場;且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若發現不在現場每天罰款150元,開會遲到罰款50元,不參加罰款200元;特殊有事時,需提前向項目經理或現場經理請假,并經允許后方可離開現場,但不得超過2天。

2、乙方進場前必須與工人簽訂用工協議書,內容包括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管理職責和工資發放等手續;協議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項目部各執一份)。負責作業人員的政治思想、技術培訓、職業道德、教育工作。

3、乙方隊伍進場時,提供五證,須按當地政府外來人口的有關管理規定,申報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辦理,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雇傭18歲以下及不宜從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作業人員,否則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必須確保工資及時發放工資到工人,若因乙方工資發放不及時或發放不到位而造成的勞資糾紛,甲方有權代為處理,處理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5、乙方自帶必備的施工工具和用具以及工人的安全防護用品等,費用包括在承包單價內。若甲方根據文明施工的要求,需要統一為工人配備安全帽、工作服、工具包等,則甲方有權將此部分的費用按照實際情況從乙方的結算款中予以扣除。

6、乙方應遵循甲方公司的《成品保護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成品保護教育,不得在結構物和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上隨意鉆孔、鑿槽、拆除結構物等,否則甲方有權按規定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罰款。

7、乙方不得將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轉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施工中每天必須做到工完料清以及工程竣工后的場地清理(包括臨時生產和生活設施)。

9、乙方新工人進場,必須于二天之內帶齊新工人身份證原件和二張一寸照片到甲方項目部辦理登記。乙方工人必須持證上崗,如有發現無證上崗,每人每次處以違約金200~300元;造成嚴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10、嚴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偷竊、破壞公司財產,如有發生,當事者雙方均處500~1000元違約金罰款,情節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11、在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對所有發生工程量簽證依據的數量、承包同時范圍、工作內容必須屬實,工程簽證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簽工要求,同時三人簽字方可生效(施工員、核算員、項目經理),如果發現簽證單內容有虛假記錄串謀作弊等行為,甲方有權按分項工程價款的100%進行處罰。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退場,另選施工班組。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2、乙方施工完畢或中途退場,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2天內,負責將其所有施工人員、施工機械、機具撤離甲方工地;逾期未撤離的,甲方有權采取任何強制措施,強行責令乙方退場,所產生的費用(包括甲方墊付的工人工資等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擔,與甲方無關。

13、乙方因自身的原因或者無正當的理由而要求中途退場時,甲方項目部有權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程量的60%進行結算。

14、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煽動工人鬧事、圍攻甲方人員和工地辦公室。若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2000元的罰款并在結算款中予以扣除。

15、如果因為工程發生變更而造成乙方承包范圍的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乙方須積極調整勞動力,無條件服從甲方的指揮,不得以此和其他原因為借口,向甲方提出經濟補償和單價調整的要求,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6、乙方必須服從項目部管理人員的生產、安全、質量安排,如有爭議可請示項目經理協商解決,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安排的將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5000元/每次的罰款,罰款金額在當月進度款中扣除。

17、乙方必須組織好工人進行施工生產,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及時上報項目部,如有發現無三級安全教育和工人照片,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并對班組進行300元罰款。

18、乙方手機必須二十四小時開機,如果施工現場需要調節與溝通生產機進度,乙方違約承諾的時間不能到位,按情節輕重給予500~3000元/每次的罰款。

九、定崗定員要求:

1、乙方擬進場的人數應滿足現場進度要求。

2、乙方的施工管理應實行定員、定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進行定員,按建筑物部位進行定崗。詳細的施工小組人員名單在開工前必須報甲方,并上墻公布,如不按此要求執行,甲方對乙方可處以承包產值5%的違約金處罰。

3、甲方有權不定期清點乙方人數,第一次發現每少一人可按90元/人處以違約金罰款;第二次按180元/人處以違約金罰款;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權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單位施工,由此增加的承包差價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責令乙方按已完工程的60%結算退場。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定員定崗,如隨意調換工人充數,每次處以違約金100元/人。

十、施工工期的條款:

1、按項目部施工進度計劃。

2、在工種街接上,承包方必須服從發包方的統一調度,承包方無特殊原因而造成工種街接上的脫節,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按第2條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每個分項工程計劃最終完成時間每延遲1天,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1000元/節點/天的罰款,按雙方確認進度計劃延誤合計超過3天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隊組進行搶工,由此發生的各項費用,在乙方結算款中予以扣除,或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的工程進度和工期明顯與控制點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趕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天內無明顯改進,或乙方無能力承擔工程任務,甲方有權增派或改派其它的施工單位,由此增加的承包價差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70%工程量結算退場。

5、如遇下述情況,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時內辦理書面的延期簽證,但甲方不負擔由此引起的費用。

①開工前甲方不能按時交出場地,提供水電的接入點;

②業主、建設單位重大設計變更的影響;

③不可抗力嚴重影響施工。

6、乙方已充分考慮到本工程可能由于停電、停水、惡劣天氣、業主的工程變更、現場工序的交接不及時以及當地政府對于有關工程施工時間限制的規定等而引起的工期延誤,并且乙方不會因為以上原因造成窩工等情況向甲方提出有關費用補貼的要求。

7、若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連續停工十天(不含不可抗力的原因)以上,甲方應承擔乙方實際到崗工人誤工費,但補貼費用不超過3萬元。 十一、工程質量的條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量以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彼標準》及相關規范、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方案、設計變更、技術交底、作為檢查、抽查或驗收的依據和標準。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嚴格做好工人技術交底,嚴格按照以上約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無償采取相關補救措施,直至消除質量隱患,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工期不順延,甲方有權視乙方對施工質量的補救情況決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補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補救費用,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3、分項工程施工完畢之后,乙方必須先經自檢合格后方能書面呈報甲方(或相關單位)驗收。甲方第一次驗收不合格,對乙方處以500違約金罰款,可考慮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畢后再報甲方驗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內整改完畢或雖整改完畢但經甲方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對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結算,并限期辦理有關退場手續。

4、工程質量要求達到甲方、監理、建設單位檢驗的合格標準,主體結構的樓面質量達清水混凝土的要求。如果要求乙方更換模板沒有更換模板經有關單位發現每次罰款2000元。

十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條款:

乙方施工過程必須按照工程質量、安全文明雙示范工地標準施工。

1、乙方對自有人員的進場必須做好安全、技術三級教育和考核工作,并應將該工作的書面資料及時報送項目部安全員。

2、乙方必須做好每天的班前安全交底及每周安全檢查的總結,并有書面記錄;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公司和工地有關安全生產制度〔處罰標準),用電機具要專人管理專人操作,若違反規定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3、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及時做好安全的自檢和整改工作。

4、嚴禁乙方工人私自接電線、插座、電爐、煤氣、開水龍頭不關者,發現每人次處以違約金100元整,從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自行負責工人的勞保用品、勞保福利及施工過程中乙方所發生的工傷事故處理的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6、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為有豐富經驗和經過培訓的工人,因為自身違章操作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承包方負責。

7、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8、乙方的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每天穿著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不允許穿拖鞋和赤膊操作,不允許在施工場地內隨意大小便,否則甲方有權對以上現象進行經濟處罰。

9、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及時做好每天施工作業面和材料堆放場地的清理工作。半成品以及廢料等應按規格堆放在甲方指定區域內。

10、乙方的工人在施工過程中,若被發現有私自拆除安全設施,包括腳手架、安全網、腳手板以及施工洞口和臨邊的欄桿、蓋板和機械防護設施等現象時,甲方有權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予以處罰(將按每次300元進行處罰)

11、乙方的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施工場地的衛生整潔,不得亂扔垃圾,否則甲方有權對以上現象進行經濟處罰。

12、乙方的工人在上下班的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13、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于事故的處理方法和程序,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14、乙方內部員工打架斗毆造成的傷害和損害,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十三、生活區和宿舍管理條款: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膳設施的條件,如果分包人不能按照項目部規定的人數要求居住,則每月按500元/間收取住宿費。

2、乙方的施工人員宿舍必須服從甲方項目部的統一安排,宿舍內保持清潔衛生,注意保護公共設施,損壞和污染各項設施照價賠償。

3、乙方工人必須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違者處以違約金罰款每人每晚50元的標準計算,因此而造成治安問題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4、嚴禁乙方的工人在宿舍內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電爐、煤氣生火做飯,若出現以上現象,甲方有權予以無條件拆除,并有權進行經濟處罰。若因為以上原因而引起的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住宿區每間房用電裝表核量,每月用電量不得大于50度/大房間、30度/小房間,超出額定用量,按1.5元/度收取乙方超用部分電費,從當月生活費中扣除。

6、乙方的工人在生活區洗衣、洗澡等,必須節約用水,開水龍頭不關者,發現每人次處以違約金100元整,從工程款中扣除。

7、在食堂買飯菜時,遵循先來后到的原則,講究禮貌,一律在食堂的窗口依次排隊等候,若由此發生打架斗毆等現象,將按照項目部的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友協商解決。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簽訂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

1、甲方的現場管理人員工有權根據有關合同條款及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的代表必須接收簽字,不簽收者甲方有權直接通知交財務部門從乙方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另外每次按照50元處以罰款。

2、本合同附件、公司和項目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過程中的有關技術、質量、安全的交底內容和相關的項目部會議決定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依甲方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合同成立而成立,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承包合同書范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施工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有關協議:

1、工程名稱:甲方在修建等工程項目。

2、承包原則:甲方為了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作管理效益,確保工程質量不發生意外,甲方將上述工程包工不包料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施工修建,一切材料由甲方提供到施工現場,乙方負責看管好,做到不浪費材料,如有有意損壞和浪費材料的現象發生,乙方將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3、質量要求:乙方在施工時,一定要做到按圖施工,水池修好后,使用時要做到不滲水和不漏水,看守房和圍欄一切按設計要求完成任務,確保工程質量又牢固又美觀。

4、付款方式:乙方在進行施工修建時,按照工程量比例70%借付工資款,等工程干完最后按工程量結算,如工程經驗收合格,除扣10%的工程質量保證金外,全部付清(質保時間5個月)。

5、安全:乙方在現場進行施工時,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不安全就有隱患故障的發生,因此,如果不把好安全關,如發生意外傷害和事故,甲方概不負一切經濟責任,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后果由乙方承擔。

6、水池承包單價包模板,每個是元。 看守房每平方米單價包模板,每平方是 元。 圍欄墻按每米單價計算 元。

7、施工期限在1個月內爭取完成,時間以簽字之日起到工程結束為止。如施工方在1個月內完成,獎勵500元,如完不成處罰500元。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合同內容無爭議時,雙方簽字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在施工運行中,雙方不能隨意反悔和變更違約合同,如有一方違約,將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承包合同書范文3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 木工、模板及支撐制作、安裝及其它相關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機械設備、工具等承包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單價、范圍及要求

工程承包單價:

按建筑面積/m2進行費用結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計算增加工程量);合同價格已包含養老保險、安全保險、勞保用品、車旅費、醫藥費、超高費等所有費用。

承包范圍及要求:

1、工程承包范圍為本工程及與本工程相關的木工、模板、支撐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輔助材料)。包括木工制作、安裝、搭拆、吊運、轉運、對拉桿、穿墻管、蝴蝶扣、火鉤、釘子、鐵絲、封口膠、安全帶、安全帽、設備、工具、清理、清掃等,并包括夜、雨天加班費用。

2、場內地面、樓層的模板、支撐架料、扣件的水平運輸、垂直運輸;以及結構樓層中(內、外)的模板安裝時的水平標高(配合除軸線外的施工放線),多層頂板支撐板帶。

3、根據設計圖紙或模板翻樣圖加工模板,安裝前墻、柱、梁、現澆板模板內垃圾的清理,澆砼時護模。按施工圖紙及驗收規范進行模板安裝,安裝完畢模板內垃圾的清理,墻根、柱腳因支模原因造成砼膨脹的剔打垃圾的清運。主體結構的剔打,修補等。模板每兩層刷一次隔離劑。

4、拆除模板的清理、校正,材料分規格、型號運輸到指定位置的堆碼并拔除層板、木方上的釘子。砼導墻模板的支、拆、零星構件模板(含所有小模板、構造柱模板等)的安裝、拆除,按圖紙設計交底予留孔洞的留設,及安裝所使用的洞口的封堵(含下水道洞口、煙道洞口等);予埋鐵件的安放等工作(含所有預制構件模板、予留盒的制作、安裝;對拉螺桿的制作等;樓梯踏步的保護模板制作、安放等);

5、所有模板工程必須達到市優質結構要求。模板的最大接縫寬度控制在10MM以內,模板的周轉使用時要將表面清潔干凈,以保證砼的外觀質量。

6、工作范圍內的文明標化、清理衛生等。

7、設計院和建設單位對本工程的變更而發生的增減工程量。

8、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等。生產性臨時的搭設、拆除等。

第三條、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天。年月月開工, 年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運行,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滿足要求,由乙方負責并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應編制該工程從開工至竣工驗收時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報甲方審核后照進度計劃嚴格實施),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罰款元;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標準,力爭優良。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 產、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和驗收。

2、 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3、 根據工程進度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 需要。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不符合行業規定行為的人員予以教育、處罰和清退。

4、按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及進度款,

5、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購置服裝、購置三保設備,有關代支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費用從當月預借款(生活費)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責任與義務

1、 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建筑單位(業主方)、監理 單位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發生,并做好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三級教育工作。

2、 嚴格按照該工程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操作規程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工程勞務承包范圍的所有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后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須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罰款及各種損失。同時依法承擔相應風險和安全事故的責任。

3、 乙方自身配備的管理人員、技術員、安全員堅守崗位。技 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所有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原件交給甲方統一管理,以便備查。

4、 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 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及已完工程 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 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設備并自行妥善保管。

7、 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合 同所約定的條款,按時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資料員處),并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建設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后果。

8、 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合格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違反規定時按相關制度處罰。

9、 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 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進場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后果。

10、 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時,乙方應盡量對其施工人員做好 解釋工作。若未按期撥付工程款,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的繳納及返還

1、為有效履行該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在簽訂本勞務承包合同時,乙方自愿向甲方繳納該工程承包額的10%作為履約保證金,計 元,其中質量保證金4%,工期保證金2%,安全保證金4%。(此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2、 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對該工程的勞務承包有效履行的保 障。

3、 履約保證金的返還:主體竣工驗收合格后返還。

第九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 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 施工、環境保護以及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 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方面須達到相關規定標準、目標和要求。加強對現場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費用。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 乙方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 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并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4、 加強現場管理,采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 限制由施工工作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及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 材料、設備的管理

1、木工班使用的材料服從項目部分配的材料領取(但必須辦理有關手續簽字后)使用。方木、竹木模板必須計算報項目部審批后開鋸配模但不得隨意亂鋸。如發現亂鋸的按材料的510倍罰款。鐵釘及鐵絲等材料由乙方自行解決。

2、周轉材料為工程施工中的一個重大投資環節,所以對周轉材料的合理利用是對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要環節;對于周轉材料中的易耗品實施限額管理,扣件損耗量規定為1%、U形卡損耗量為3%、山形卡損耗量為3%,超出部分由班組按市價賠償。

3、嚴禁使用鋼筋頭支模,木工使用的定位筋必須經項目部審批后到鋼筋班領取。

4、乙方自備材料、設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由乙方有計劃的自行安排。

第十一條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按月進度撥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70%;甲方第二個月開始發給乙方(實際出勤滿26天/月者)生活費 1500元/人,負責人5000元.根據蘇州市對農民工工資的管理規定精神,乙方必須提供當月施工人員簽字并由班組承包人簽字認可后的實際出勤表、工資表(由項目部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簽字認可);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乙方與有關審計部門審核后的數量為準),除留質量保修金5%,其余工程款在國家規定的保險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條 施工驗收

1、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施工完畢,甲方應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業主、監理等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條件無償維修。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條 保險

1、 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 損失;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可以到合同簽訂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直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2、發生爭議后,在甲乙雙方未協商一致時,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 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 人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現場負責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為減少損失而采取措施發生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負責。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七 補充條款

1、施工用電:甲方負責將電接至施工現場三級配電箱內。

2、乙方所有與甲方發生的資金來往、均由工區項目部門有關人員審核簽字后報工程項目承包人審批后方可到財務辦理付款。

3、乙方跟不上項目部制定的進度,甲方幫助找人按每人500元/天計算。

4、因乙方原因造成項目部或上級有關部門對本項目部的各類罰款及處罰由乙方全額支付和承擔,并在當月生活費中扣除。

5、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中途退場或甲方被迫更換施工班組,則按協議價的50%與乙方結算。

6、乙方與甲方項目部簽訂安全協議、文明施工協議后本協議方可生效。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肆份,總公司一份備案、財務部門一份、項目經理和乙方負責人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簽字 、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木工合同范文3

國際工程招投標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步驟:

*刊登資格預審廣告

*資格預審(土建工程項目一般都要進行資格預審)

*發行招標文件

*投標

*開標評標

*授予合同

*簽訂合同

資格預審文件的主要內容:

資格預審通知

資格預審申請人須知

資格預審申請人填寫的調查表

表1資格預審申請書

表2一般情況表

表3財務數據表

表4工作經驗記錄表

表5擬用于本工程的設備

表6擬派往本工程的人員表

表7現場組織計劃

a.初步現場組織框圖

b.初步現場組織框圖文字詳述

c.總部和現場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

分包人

聯營體資料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在對申請資格預審的投標者所提交的資格預審書進行審查后,業主即向已通過資格預審的招標者發出招標邀請及招標文件,其主要內容如下:

*邀標書

*投標者需知

*投標表格及附件

*合同條款

a.合同的一般條款

b.合同的特殊條款

*合同協議書的格式

*工程的范圍

*工程量清單

*工程進度表

*圖紙

*投標及履約保函

2.1邀標書(范例)

邀標書

日期:(發出邀請時間)

貸款編號:____

合同編號:____

1.(借方名稱)已經從亞洲開發銀行(adb)收到一筆用于支付(工程名稱)費用的以各種貨幣形式體現的貸款,該貸款收入的一部分將用于支付××工程合同項目下的合格費用。

2.(業主名稱)現從亞行成員國中邀請有預選資格的合格投標者進行密封投標,為實施及完成工程提供所需要的勞務、材料、設備及服務。

3.投標者可從標書上獲得進一步的信息,可從(××)辦公室查閱投標文件和資料。(買方單位名稱),(發放投標資料及資料辦公室的郵政地址、電傳電報號)。

4.有興趣的合格投標者可向上述地址提出書面申請并交付一筆不可退用的金額,即可購買一整套投標文件資料。國際土木工程招投標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5.所有的投標者都需繳納總投標價的2%或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并按投標需知于開標前交清,然后立即公開開標。

6.(業主)不負擔投標人因準備或提交投標所發生的任何開支或費用,包括與參觀現場有關的開支或費用。

7.不考慮可選擇標

(可提交與規范說明中的規范不一致但卻滿足要求的或達到規范的可選擇標。

但只有主標為最低評估標時,可選擇標才會被考慮??蛇x擇標需與主標分開,密封并標明“可選擇標”。)

貸款號:__

合同號:__

2.2投標書

投標書

致:____(業主名稱)

敬啟者:

研究了上述合同的投標文件,包括圖紙、合格條件、技術規范和工程量清單,我簽署方愿意以投標書和附錄(附錄號)中所規定的要求,以×××金額(大寫數字和阿拉伯數字)或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金額,承擔上述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工作。

如對方接受我方投標,我方保證在××天內開工,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完工并交付工程。該日期從開工日算起并與本合同第7條所規定的工程進度表要求一致。

如果我方中標,我們將按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出具履約保函,以保證合同的正常執行。

我方同意從“投標者須知”第24條所規定的標書截止日起的__天內遵守本投標。此標在該期限結束前始終對我們有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簽署前,本投標書連同您方的書面中標通知書應視為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我們理解您方有權不接受最低標價的投標,或者其他任何你們可能收到的投標。

19__年×月×日

(簽字)

以__的資格正式授權并代表

(投標人的名稱與地址)

(證人簽字)

木工合同范文4

第一章 總則

definitions and interpretation

定義和釋義

1.(1)in the contract,as hereinafter defined,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hereby assigned to them,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a)'employer' means the party named in part ii who will employ the contractor and the legal successors in title to the employer,but not,except with the consent of the contractor,any assignee of the employer.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b)“contractor”means the person or persons,firm or company whose tender has been accepted by the employerand includes the contractor’s personal representatives,successors and permitted assigns.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個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c)“engineer”means the engineer designated as such in part ii,or other engineer appointed from time to time by the employer and notified in writing to the contractor to act as engineer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contract in place of the engineer、designated.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他工程師。

(d)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means any resident engineer or assistant of the engineer or any clerk of works appointed from time to time by the employer or the engineer to perform the duties set forth in clause 2 hereof,whose authority shall be notified in writing to the contractor by the engineer.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工程師助手,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應由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e) “works” shall include both permanent works and temporary works,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f)“contract” means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specification,drawings,priced bill of quantities,schedule of rates and prices,if any,tender,letter of acceptance and the contract agreement,if completed.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共59頁,當前第1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g) “contract price” means the sum named in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subject to such additions thereto or deductions therefrom as may be made under the provisions hereinafter contained.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h)“constructional plant' means all appliances or things of whatsoever nature required in or about the execution or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but does not include materials or other things intended to form or forming part of the permanent works.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他物品。

(i)“temporary works' means all temporary works of every kind required in or about the execution or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j)“permanent works”means the permanent works to be executed and mainta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k) “specification” means the specification referred to in the tender and any modification thereof or addition thereto as may from time to time be furnished or approved in writing by the engineer.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drawings” means the drawings referred to in the specification and any modification of such drawings approved in writing by the engineer and such other drawings as may from time to time be furnished or approved in writing by the engineer.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m) “site” means the land and other places on,under,in or through which the permanent works or temporary works designed by the engineer are to be executed and any other lands and places provided by the employer for working space or any other purpose as may be apecifically designated in the contract as forming part of the site.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他目的的其他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n)“approved” means approved in writing,including subsequent written confirmation ofprevious verbalapproval and“approval' means approval in writing,including as aforesaid.共59頁,當前第2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業經認可”指已經經書面認可,包括過后對口頭認可的書面確認,“認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規定在內。

(2)words importing the singular only also include the plural and vice versa where the context requires•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具有復數的含義,反之一樣。

(3)the headings and marginal notes in thes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shall not be deemed to be part thereof or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in the interpretation or construction thereof or of the contract.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4)the word“cost'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overhead costs whether on or off the site.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engineer and engineer’s reprf.sfntative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the engineer shall carry out such duties in issuing decisions,certificates and orders as are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in the event of the engineer being required in terms of his appointment by the employer to obtain the specific approval of the employer for the execution of any part of these duties,this shall be set out in part ii of these conditions.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the engineer may from time to time in writing delegate to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any of the powers and authorities vested in the engineer and shall furnish to the contractor and to the employer a copy of all such written delegations of powers and authorities. any written instruction or approval given by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to the contractor within the terms of such delegation,but not otherwise,shall bind the contractor and the employer as though it had been given by the engineer.provided always as follws: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期間,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a) failure of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to disapprove any work or materials shall not prejudice the power of the engineer thereafter to disapprove such work or materials and to order the pulling down,removal or breaking up thereof.共59頁,當前第3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b)if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dissatisfied by reason of any decisions of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he shall be entitled to refer the matter to the engineer,who shall thereupon confirm,reverse or vary such decision.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assignment and sub—letting

轉讓和分包

3.the contractor shall not assign the contract or any part thereof,or any benefit or interest therein or thereunder,otherwise than by a charge in favor of the contractor's bankers of any monies due or to become due under this contract,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employer.

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the contractor shall not sub-let the whole of the works.except where otherwise provided by the contract,the contractor shall not sub-let any part of the works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engineer,which shall not be unreasonably withheld,and such consent,if given,shall not relieve the(contractor from any liability or obligation under the contract and he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cts,defaults and neglects of any sub-contractor,his agents,servants or workmen as fully as if they were the acts,defaults or neglects of the contractor,his agents. servants or workmen.provided always that the provision of labor on a piecework basis shall not be deemed to be a subletting under the clause.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共59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contract documents

合同文件

5.(1)there shall be stated in part 1i of these conditions: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a)the language or languages in which the contract documents shall be drawn up and.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b)the country or state,the law of which is to apply to the contract and according to which

the contract is to be construed.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if the said documents are written in more than one language,the language according to which the contract is to be construed and interpreted shall also be designated in part ii,being therein designated the “ruling language”.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寇為“主體語言”。

(2)except if and to the extent otherwise provided by the contract,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parts ⅰ and ⅱshall prevail over those of any other document forming part of the contract.subject to the foregoing,the several documents forming the contract are to be taken as mutually explanatory of one another,but in case of ambiguities or discrepancies the same shall be explained and adjusted by the engineer who shall thereupon issue to the contractor instructions thereon.provided always that if,in the opinion of the engineer,compliance with any such instructions shall involve the contractor in any cost,which by reason of any such ambiguity or discrepancy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been foreseen by the contractor,the engineer shall certify and the employer shall pay such additional sum as may be reasonable to cover such costs.

5.2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規定優于其他任何構成合同的文件的規定。以上述規定為準,構成合同的數個文件可視為能互相解釋,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時,由工程師解釋和處理,并由此向承包人發出指令。如工程師認為,服從此種指令會使承包人發生額外費用,而此種費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無法預見的,工程師應予以證明,業主必須支付相應的額外款額以補償此種費用。

6.(1)the drawings shall remain in the sole custody of the engineer,but two copies thereof shall be furnished to the contractor free of charge.the contractor shall provide and make at his own expense any further copies required by him.at the comple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contractor shall return to the engineer all drawings provided under the contract.共59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6.1圖紙由工程師獨自保管,但須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兩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擔費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須將全部合同圖紙歸還工程師。

(2)one copy of the drawings,furnished to the contractor as aforesaid,shall be kept by the contractor on the site and the same shall at all reasonable times be available for inspection and use by the engineer and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and by any other person authorized by the engineer in writing.

6.2承包人必須將按上述規定所提交的一份圖紙副本留在工地,讓工程師及其代表,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在所有合理的時間內查閱使用。

(3)the contractor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engineer whenever planning or progress of the works' is likely to be delayed or disrupted unless any further drawing or order,including a direction,instruction or approval,is issued by the engineer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the notice shall include details of the drawing or order required and of why and by when it is required and of any delay or disruption likely to be suffered if it is late.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4)if,by reason of any failure or inability of the engineer to issue within a time reasonable in all the circumstances any drawing or order requested by the contractor in accordance with subclause(3)of this clause,the contractor suffers delay and/or incurs costs then the engineer shall take such delay into account in determining any extension of time to which the contractor is entitled under clause 44 hereof and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paid the amount of such cost as shall be reasonable.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

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左戊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the engineer shall have full power and authority to supply to the contractor from time to time, during the progress of the works,such further drawings and instructions as shall be necessary for the purpose of the proper and adequate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the contractor shall carry out and be bound by the same.共59頁,當前第6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general obligations

總義務

8.(1)the contractor shall,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and with due care and diligence, execute and maintain the works and provide all labor,including the supervision thereof, materials,constructional plant and all other things,whether of a temporary or permanent nature,required in and for such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so far as the necessity for providing the same is specified in or is reasonably to be inferred from the contract.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的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他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2)the contractor shall take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adequacy,stability and safety of all site operations and methods of construction,provided that the contractor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except as may be expressly provided in the contract,for the design or specification of the permanent works,or for the design or specification of any temporary works prepared by the engineer•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the contractor shall,when called upon so to do,enter into and execute a contract agreement,to be prepared and completed at the cost of the employer,in the form annexed with such modification as may be necessary,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0.if,for the du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the tender shall contain an undertaking by

the contractor to obtain,when required,a bond or guarantee of an insurance company or bank, or other approved sureties to be jointly and severally bound with the contractor to the employer, in a sum not exceeding that stated in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for such bond or guarantee,the said insurance company or bank or sureties and the terms of the said bond or guarantee shall be such as shall be approved by the employer. the obtaining of such bond or guarantee or theprovision of such sureties and the cost of the bond or guarantee to be so entered into shall be at the expense in all respects of the contractor,unless the contract otherwise provides.共59頁,當前第7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10.為正常履行合同,在標書中,承包人應承諾按要求取得保險公司或銀行的保單或保函,或其他業經認可由承包人向業主負連帶責任的擔保,其數額不超過驗收證書中規定的保單或保函額,上述保險公司、銀行或擔保以及上述保單或保函的條款必須經業主認可。此種保單或保函的取得或擔保的提供,以及締結保單或保函的費用應全部由承包人承擔,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11.the employer shall have made available to the contractor with the tender documents such data on hydrological and sub-surface conditions as shall have been obtained by or on behalf of the employer from investigations undertaken relevant to the works and the tende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been based on such data,but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his own interpretation thereof.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the contractor shall also be deemed to have inspected and examined the site and its surroundings and information available in connection therewith and to have satisfied himself,so far as is practicable,before submitting his tender,as to the form and nature thereof,including the sub-surface conditions,the hydrological and climatic conditions,the extent and nature of work and materials necessary for the completion of the works,the means of access to the site and the accommodation he may require and,in general,shall be deemed to have obtained all necessary information,subject as above mentioned,as to risks,contingencies and all other circumstances which may influence of affect his tender.

承包人也必須被視為已視察了工地及周圍環境,查閱了可獲得的有關工地資料,且在提交標書前,對一切實際情況,從形式到性質,包括地質條件、水文和氣候條件、工程范圍和性質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達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滿意,總之,承包人必須被視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資料,除涉及上述情況外,還涉及風險、意外事件及其他一切可能影響其投標的情況。

12.the contracto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satisfied himself before tendering as to the correctness and sufficiency of his tender for the works and of the rates and prices stated in the priced bill of quantities and the schedule of rates and prices,if any,which tender rates and prices shall,except insofar as it is otherwise provided in the contract,cover all hi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and all matters and things necessary for the proper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if,however,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works the contractor shall encounter physical conditions,other than climatic conditions on the site,or artificial obstructions,which conditions or obstructions could,in his opinion,not have been reasonably foreseen by an experienced contractor,the contractor shall forthwith give written notice thereof to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and if,in the opinion of the engineer,such conditions or artificial obstructions could not have been reasonably foreseen by an experienced contractor,then the engineer shall certify and the employer shall pay the additional cost to which the contractor shallhave been put by reason of such conditions,including the proper and reasonable cost.共59頁,當前第8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他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為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工程師必須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

(a)of complying with any instruction which the engineer may issue to the contractor in connection therewith,and

(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

(b)of any proper and reasonable measures approved by the engineer which the contractor may take in the absence of specific instructions from the engineer.as a result of such conditions or obstructions being encountered.

(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save insofar as it is legally or physically impossible,the contractor shall execute and maintain the works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engineer and shall comply with and adhere strictly to the engineer's instructions and directions on any matter whether mentioned in the contract or not,touching or concerning the works.the contractor shall take instructions and directions only from the engineer or,subject to the limitations referred to in clause 2 hereof,from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within the time stated in part 11 of these conditions,the contractor shall,after the acceptance of his tender,submit to the engineer for his approval a program showing the order of procedure in which he proposes to carry out the works.the contractor shall,whenever required by the engineer or engineers’representative,also provide in writing for his information a 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arrangements and methods which the contractor proposes to adopt for the execution of the works.共59頁,當前第9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14.1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2)if at any time it should appear to the engineer that the actual progress of the works does not conform to the approved program referred to in sub-clause(1)of this clause,the contractorshall produce,at the request of the engineer,a revised program showing the modifications to the approved program necessary to ensure completion of the works within the time for completion asdefined in clause 48 hereof.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3)the submission to and approval by the engineer or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of such programs of the furnishing of such particulars shall not relieve the contractor of any of his duties or responsibilities under the contract.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the contractor shall give or provide all necessary super- intendance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works and as long thereafter as the engineer may consider necessary for the proper fulfilling of the contractor'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the contractor,or a competent and authorized agent or representative approved of in writing by the engineer,which approval may at any time be withdrawn,is to be constantly on the works and shall give his whole time to the super-intendance of the same.if such approval shall be withdrawn by the engineer,the contractor shall,as soon as is practicable,having regard to the requirement of replacing him as hereinafter mentioned,after receiving written noticeof suchwithdrawal,remove the agent from the works and shall not thereafter employ him again on the works in any capacity and shall replace him by another agent approved by the engineer.such authorized agent or representative shall receive,on behalf ofthe contractor,directions and instructions from the engineer or, subject to the limitations of clause 2 hereof,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她),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共59頁,當前第10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16.(1)the contractor shall provide and employ on the sit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a) only such technical assistants as are skilled and experienced in their respective callings and such sub-agents,foremen and leading hands as are competent to give proper supervision to the work they are required to supervise,and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管工作的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b)such skilled,semi-skilled and unskilled labor as is necessary for the proper and timely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the engineer shall be at liberty to object to and require the contractor to remove forthwith from the works any person employed by the contractor in or about the execution or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who,in the opinion of the engineer,misconducts himself,or is incompetent or negligent in the proper performance of his duties,or whose employment is otherwise considered by the engineer to be undesirable and such person shall not be again employed upon the works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engineer.any person so removed from the works shall be replaced as soon as possible by a competent substitute approved by the engineer.

木工合同范文5

關鍵詞:合同管理;公路工程;作用

質量是公路建設的永恒主題,在公路建設中,要把工程質量放在第一位,提高公路工程質量不僅僅是目前加速公路建設的現實、緊迫問題,也是公路事業發展的戰略問題,一定要高度重視。保證工程質量關鍵是做好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它包括質量管理、技術管理、計劃管理、合同管理、資金管理、設備管理、勞資管理、后勤管理等諸方面,任何一項管理工作做不好,都可能影響工程優質按期完成。

1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議

合同管理者在公路工程項目開工前就應該熟知合同文件,對每一個合同事件做到心中有底,有據可依。雖然每個公路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都是依據((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 、和相關行業規范編制而成,有一定的共性,但每個業主為了自己的管理方便和保護自己的利益,都會在合同條款中增加一些專用條款,來管理公路工程項目。這些專用條款是為本工程項目量身定制的,其法律效力要大于通用條款。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做為唯一的國際通用的合同條款已被愈來愈多的國家重視并且采用。一般來說,采用FIDIC合同條款處理一些合同事宜還是挺有說服力的,這就要求我們在合同事宜中要注意將本工程的合同條件和FIDIC合同條款結合起來。

合同管理者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還應該注意書面確認的重要性。對監理工程師或業主一些可能涉及合同事宜的要求,及時采用書面的形式上報監理工程師和業主進行確認,確保以后處理合同事宜不會出現“空口無憑” 的扯皮現象。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某些要求會導致索賠事件發生時,有的承包商認為涉及的金額不大,并且為了搞好和業主的關系或害怕業主會以后“收拾” 自己,而選擇了放棄索賠權利。在這樣的思想下,錯過了一次次的索賠機會,等到發現累計金額數目達到一定數目, 已超過了索賠有效期,并且沒有相應的書面文件。其實業主和承包商作為合同的雙方,是一個平等的關系,承包商放棄自己的索賠權利,不僅使自己的經濟遭受損失,還會使業主小瞧了你的合同管理能力。

2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

2.1 加強合同管理知識

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標、合同的履行、變更索賠、爭議處理等諸多方面。

合同管理需要具有各方面知識的綜合性人才,施工企業應該針對公路工程的特點,采取外培、內訓相結合的方式,加強企業職工施工技術、工程造價以及財稅法律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培養一批具有較高政策觀念、通曉合同管理理論、具備較多實踐經驗的合同管理人員,并在實踐中鍛煉和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并且應當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規范合同管理工作,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協調進行。

同時,合同管理人員應該不斷積累合同管理經驗,加強自身綜合知識的學習,提高合同意識,使合同真正成為自身利益的“護身符”,減少合同糾紛的發生,并有效指導以后的報價、合同簽訂以及合同履行等工作。

2.2 認真審核招標文件、仔細分析合同條款

在公路工程投標簽約階段,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認真鉆研招標文件及其合同條款,在商簽合同過程中,應對明顯把重大風險轉嫁給承包商的合同條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對其達成修改的協議以”談判紀要”形式寫出,作為該合同條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對于明顯加重施工企業責任、排除其主要權利的顯失公平的條款,可以在投標階段與業主協商,進行修訂補充;如果未能與業主協商一致,施工企業應考慮相應增加投標報價費用以減輕合同風險。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圍、工期、質量、造價等一般條款外,內容還涉及保險及稅收、文物、專利等多種關系和因素。在簽訂合同中應全面考慮這些因素,仔細斟酌每一條款,否則,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損失或失敗。合同條款要盡量具體明確,決不能含糊其詞留有活口,這樣不利于工程順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礙和竣工矛盾突發的隱患。施工企業應選派具有較高業務水平和綜合應變能力的人員參與合同談判,明確談判原則及主要目標,針對工期、質量及造價等業主關注的問題,制定談判策略,積極爭取修改風險型和過于苛刻的條款,簽訂一個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比較平衡,少有或沒有苛刻的單方面的約束性條款以及風險較小的有利合同。施工企業應該確保簽訂合同過程的程序化、規范化、合法化,簽訂嚴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完成工程項目的既定目標。

2.3 做好工程量清單復核,嚴格履行合同

公路工程招標階段的工程量清單一般是根據初步設計圖紙統計計算,與施工階段的設計圖紙有一定出人。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戰線長,地質條件復雜多變,工程變更較多,竣工工程量清單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可能有較大出人。但是,一般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單項工程量累計計量一旦超過招標清單工程量后,業主均開始停止支付該項工程款,待清單復查工作完成確保無誤后才開始繼續計量支付所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一般公路工程中后期均有大量工程量得不到及時計量,造成資金積壓。因此,施工企業應該根據施工階段發放的圖紙,及時復核工程量清單,對變更工程量及單價及時申報,使已完工程能得到及時計量,從而緩解施工企業中后期資金壓力,增加工程現值。公路工程工期一般在l8個月左右,時間跨度較長,按月計量期數較多,清單項目也較多。由于合同管理人員與施工人員的脫節,很容易造成已完工程量漏計。做好計量臺帳,可以很好的防止工程量漏計,也可以為清單工程量復核提供依據。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與其他建設合同一樣,是施工階段合同管理的依據,是施工企業與業主和監理的唯一紐帶。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履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應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履行合同義務。

3結語

合同管理工作在公路工程項目中已經愈來愈顯示其重要性了,這就要求我們從事合同管理工作者必須具備能夠恰當的運用合同文件解決合同事件的能力。所以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項目中的重要作用應引起每個施工單位的重視,提高項目部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和責任心,認真研讀合同文件,分析施工中發生的各種費用發生情況,以提高工程中項目的效益。

參考文獻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M].東南大學出版社.2005

木工合同范文6

供方:

(乙方) 合同編號:NO(門窗) 0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為了規范建筑門窗購銷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門窗用途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層次: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門窗供應要求

2.1本合同中的單價是指門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的價格。

2.2交貨點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算和付款方式

3.2結算方式:

3.2付款方式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術要求

4.1乙方供應的產品應嚴格執行并符合__________標準,(標準名稱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應隨每批產品提供《產品質量保證書》。

4.3產品運輸方式及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5.1驗收標準,按該產品的國家標準驗收,如尚無國家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或已經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驗收。

5.2 甲方在驗收時,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善保管,并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5.3 如發現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應在48小時內向上海市建材業質量監督管理中心和門窗分中心報告,同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及時分析解決。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產品必須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6、違約責任

6.1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有關條款及雙方的約定,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6.2 如另行商定責任賠償規定的,應在8.5“其他約定”一欄中予以寫明賠償方式、方法與金額。

7、解決爭議的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分中心進行調解或通過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8、其他約定事項

8.1 乙方在門窗運抵交貨點后,甲方應提從堆放場地,并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貨時,應提前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乙方負責。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規定繳付貨款時,應及時主動通知乙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8.4 如遇人為不可抗拒因素(如臺風、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預見事故發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8.5 其他約定:

9、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上海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門窗分中心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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