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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部安全管理措施范文1
關鍵詞:施工現場;安全監理;方法
中圖分類號:U415.1文獻標識碼:A
一、施工現場安全監理的組織措施
(1)為了保證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監理單位應做好組織措施。首先,監理部門應該建立一個監理組織結構,并且配備專職的安全監理工程師進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并且應明確總監理工程師和專職監理工程師的職責范圍,有效保證安全管理質量。第二,應該建立一個專職的安全機構,來檢查和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第三,監理單位應該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并且應該按時檢查專職安全人員的工作情況;第四,監理單位有權建議調離不稱職的安全觀管理人員,并幫助施工單位聘任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進一步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
(2)監理單位在進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時首先應該設定合理的安全控制目標。然后從目標的確定到目標的開展以及目標的完成三個方面來進行。為了進一步加大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力度,監理單位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開展現場文明、安全例會,并且要做好會議記錄,并以書面形式上交給項目參與方,來加強現場管理的水平,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質量??梢酝ㄟ^明確安全管理職責,加強安全管理手段以及制定施工安全應急預案等來進行安全管理。通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合理的獎懲制度,定期不定期的組織安全檢查,并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績效考核。除此之外,還應加大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力度,嚴懲違章作業行為。再次,安全管理的原則應該是預防為主,因此應做好安全應急預案,來盡量減小發生安全事故時的損失。
(3)在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有效性,就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通過安全管理制度來推動施工安全管理的順利開展,為項目的安全提供保障。為了確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領導要加強對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并落實責任制度。這就要求監理單位全面落實責任制度,對施工工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從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到專項監理工程師再到監理員層層的落實下去。只有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并將其落實,才能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
二、施工現場安全監理的技術措施
技術措施是監理單位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為了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單位應該全力配合承包單位根據具體的施工技術、施工工藝制定合理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審查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性和可行性。除此之外,為了更好的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單位應協助承包單位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
三、 檢查和教育措施
(1)為了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監理單位應該定期不定期的組織項目各參與方進行安全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意識、安全隱患、安全制度以及事故的處理方式等內容,并且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檢查結果記錄下來。
(2)在進行安全檢查時可以采取專項檢查和綜合檢查兩種方式。在進行現場的安全管理時經常使用的方法有“五看”即:一看文明施工;二看架子搭設;三看三寶、四口、五臨邊;四看機械電氣;五看安全資料。監理單位有權對水工過程中違反施工程序以及質量出現問題的情況進行控制。監理單位也有對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的情況嚴加管理,監理有權責令其停工、返工;或者與相關部門會商后采取更為嚴厲的處罰措施。
(3)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需要在為危險源處進行旁站,旁站監理應該嚴格檢查事故人員的技術、操作、施工現場的環境和施工條件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程的要求。
(4)監理單位還應該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確保施工單位進行三項教育,第一項教育就是對新工人進行“三級”教育;第二項教育即對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專項安全培訓;第二項教育是對換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且新工藝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監理單位還應該幫助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和安全知識的傳授,不斷增強工人的安全意識,進而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
四、隱患及事故處理措施
監理人員進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過程中當發現安全隱患或者是施工人員違章指揮時應命令其停工,情況嚴重時應通過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其進行整改,并且在整改以后及時進行復查。對于施工過程中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的安全條款時監理單位應該及時書面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應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或者停工。當安全隱患消除之后經監理工程師簽證以后方可開工。監理單位還應該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制度”,確保施工單位做到三不放過,即安全事故的原因調查不放過,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和群眾的安全教育不徹底不放過,安全事故整改不及時的不放過。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應不斷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的重視程度。眾做周知,施工人員是工程項目的建造者,施工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平直接影響了工程安全、質量、工程進度以及工程成本。加大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質量。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建立合理的安全管理體系,可以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走向正正軌,可以通過以及幾點來落實。一、要強化監理單位企業以及與其相關的個單位、行政機關部門的聯系,使之建立起一個相對和諧的項目管理制度。二、相關的政府部門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強有力的監督以及指導,同時要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規來規范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行為,為工程的順利進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三、做為監理單位,就需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法規等來進行安全管理工作,仔細考慮建筑的特點,認真配合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四、要把動態管理機制引進到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當中來,強化對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管理。
結束語: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管理和質量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首要任務。安全管理沒有保障,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就成為空談。為了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單位應嚴格履行安全職責,這就要求監理工程師在提高自身安全素質的同時,提高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并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理念,并在施工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理,將安全監理作為首要工作。在施工現場安全監理過程中加大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力度,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危險施工點和成品進行有效的安全保護。加強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檢查與教育措施、隱患及事故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安全監理工作,確保施工安全。
參考文獻:
[1]沈建華,葛建.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實施要點研究[J]. 科技信息,2009,34:684.
[2]李偉. 淺談加強現場安全監控,確保施工質量[J]. 科技資訊,2010,16:156.
[3]李斌. 淺談如何開展建設工程現場安全監理工作[J]. 建筑安全,2010,10:16-19.
[4]劉永升. 工程施工中安全監理的必要性與基本原則分析[J]. 商品與質量,2011,S3:196.
[5]竇進. 淺議如何開展“平安工地”創建活動中的安全監理工作[J]. 安徽建筑,2011,02:195-197.
[6]任小龍. 如何做好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J]. 建材技術與應用,2011,10:46-48.
監理部安全管理措施范文2
[關鍵詞]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工程監理
中圖分類號:G6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10-0177-01
我國自推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以來,改變了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設單位傳統的自籌、自建、自管的封閉式的小生產管理方式的狀態,向開放型、社會化、專業化、現代化的管理模式轉變,從行政命令指揮的方式負責項目建設向科學的項目監督管理制度轉化。本著為國家、為人民、為自己負責的理念,我們一定要認真做好工程建設監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監理的認識
工程建設監理組織機構是一個依據監理委托合同進行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按工程項目或部位分別設置的,由多個監理單位組成的工程建設監理體系。它們在服務工作內容上實行著“全過程的監理”,可概括地表述為:監理單位在施工合同簽訂前,主要協助業主單位做好施工招標準備的各項工作;在施工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則在業主的委托和授權范圍內,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對工程的施工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即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造價的全面控制,對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對工程項目參與各方進行組織協調工作等。實行監理制度,便在業主與承包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以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體制。事實證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期、控制投資、增進效益,是工程建設實現速度與效益,數量與質量有機結合的重要措施。
無可置疑,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設監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狀況所實施的監督管理?,F就如何有效地開展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探討。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現狀
在已經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建設項目中,相當一些監理單位只注重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監控,其實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的主要內容中并沒有把安全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加以監控,只是把安全管理放在質量控制中十二項工作內容的一小項,而且監理單位也沒有配備安全工程技術人員,只是由質量工程師代管。這樣,在施工安全管理上的監控效果未能充分發揮出來,使得施工現場因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發生的傷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導致工程建設造成事故的傷亡人數已占全國生產事故總傷亡人數的25%以上。近幾年來,建筑物倒塌、大橋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設過程中發生,有的在已經投入生產使用后發生。
要扭轉工程建設項目事故多發的被動局面,就要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作為工程建設監理的一項單獨監控項目,配備這方面的人才,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三、加強工程監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議
質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設中永恒的主題。安全是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而工程質量的好壞,也是為了安全。如果說質量是業主所追求的最終目標,那么安全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基本環境條件,而安全管理則是這一環境條件的保護神。
安全管理的任務主要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組織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效的杜絕各類不安全隱患,杜絕、控制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具體有以下措施與建議。
1、規范安全管理工作。為了適應當前工程建設監理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規范建設工程監理行為,應盡快修編《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節和內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便于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規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真正起到應有的作用。
2、加強安全知識的培訓。針對監理企業監理人員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關知識缺乏的狀況,建議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舉辦安全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培訓班,使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相關知識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監理企業內部亦可通過經常性的學習、講座、研討、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監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是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具有強制性,這就要求監理企業必須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承擔安全管理責任,規范安全管理行為。為此,監理企業對安全管理應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如報告制度、檢查制度、獎罰制度等),把責任從上到下層層落實下去,對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管理具體工作應作詳細規定。
4、建立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根據項目監理部具體情況,編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合理配備監理人員,明確相應職責,確保人員到位,防止有位無人,形同虛設。
5、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到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中。為了對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有效控制,已通過質量體系認證的企業,應在質量管理體系中有針對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監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監理程序中補充安全文明控制章節,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進行有效控制,使監理人員的監理行為有規范、服務質量有標準、檢查考核有章程,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強與施工單位的協調。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第一責任主體是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也是主要的責任主體之一。因此,只有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進行充分有效協調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完成。與施工單位建立互信和友誼是十分重要的,正確處理好與施工單位的關系,建設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進行,安全管理工作也能順利開展。
7、切實抓好事前審查和事中控制。作為施工安全主體的施工單位,他們的生產行為是否規范,將直接關系到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全局,所以項目監理部首先要幫助施工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的事前控制工作,認真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是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各種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持有效證件上崗,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到位等。通過這幾方面的審查并督促施工單位全面落實,是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此外,項目監理部根據項目工程特點,分析和找出現場施工過程安全事故多發的關鍵部位,采取相應的監理手段和措施(相應的監理實施細則)進行控制。在日常監理工作中,監理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按照實施細則列出的關鍵部位、控制點和監理程序進行全過程檢查控制。監理企業的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各項目監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項目監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8、嚴格和規范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資料是項目監理部在現場實施安全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過程的真實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質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須嚴格和規范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能夠反映出監理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全貌。監理人員在監理日記中應詳細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以及發現、處理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總監應及時審閱并簽署意見。特別強調的是,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有跟蹤整改情況記錄,對例會、監理通知、安全檢查報告所提到的安全問題,亦應有跟蹤整改、封閉記錄。監理月報應對當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過程所形成的文件、記錄等資料要及時收集、分類、整理、匯總歸檔,這對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和規避監理的風險會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全管理已成為工程監理中重要的一方面,我們應該樹立“百年大計,安全第一”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有效實施工作符合以人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項目管理的理性思維,應該從組織、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1] 張昊.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探討[J].市政技術,2007(2).
監理部安全管理措施范文3
關鍵詞:建設單位 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as the construction work of the Party units, co-ordinate the progress of the works, and safety management in the project management tasks, in a pivotal position. Construction units involved in 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s a combination of design units, construction units and supervision units to the development of engineering and security constraints, and the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supervision to determine specific ways to participate in safety management, the name of Party A's specifications these three aspect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to promote the safety of the works.
Keywords: construction unit, security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建設單位參與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建設單位參與安全管理具體方式的確定,需要建立在這些環節存在的問題探究的基礎上:(1)在工程的設計過程中,由于缺乏標準性安全設計方案,對于工程的安全管理內容和目標不明確,同時未能結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致使設計的文件資料內容不真實,難以滿足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需求。另外,設計單位在設計方案時忽略了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求,在設計方案中也未注明設計施工安全的重點環節和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導性建議。(2)施工方面,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意識薄弱和安全管理方法單一,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最大問題。作為與建設單位合作的承包方,施工單位如果沒有以建設單位提供的規范設計文件為標準,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肯定難以執行到位,再加上施工的流水節拍和工種配比安排不合理,勢必無法彌補施工組織的安全管理缺陷。(3)監理方面,監理單位接受建設單位委托,要嚴格根據監理合同和相關規定,做好施工的安全監理工作,然而某些監理單位由于監理工作執行不到位,沒有將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作為重點來抓,致使施工的安全性問題未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
2.建設單位參與安全管理的具體方式
2.1參與工程設計的安全管理
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進行設計,并落實以下的安全管理責任:(1)以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的強制性安全管理標準為依據,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研討如何進行勘察設計,以保證勘察設計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滿足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需求。(2)對設計單位設計流程所體現的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審查,包括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措施,以及關系到施工安全的重點環節和部位是否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出來,同時要對設計方案的安全事故處理指導建議進行判斷和取舍。(3)對設計單位提出的保障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措施和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理措施進行審查,尤其是采用新結構和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工程,建設單位務必與設計單位做好交底工作,以便讓設計單位充分了解建設單位的工程設計要求,將設計要求與安全管理措施充分結合起來,作為施工和監理的指導性規范文件。
2.2參與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2.2.1開拓與施工單位的溝通渠道
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并附上安全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索賠條款,譬如防火責任、現場防火要求等;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收發文關系的正式建立,要現場簽認相關文件;施工之前,建設單位聯合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辦理場地交接手續,并對場地施工的水源、電源、土地平整情況、地面障礙設施等進行說明,并提出相應處置意見;在正式施工后,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項目合同要求、項目建設目標、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的交底,然后形成正式的書面交底文件,雙方簽字確認文件。
2.2.2施工現場的風險分析和評價
為了實現對施工現場的有效管理,建設單位分析和評價整個施工過程的風險,根據各種不同級別的風險,提前對施工單位發出警示信號,并針對性采用風險防范方法。風險的分析和評價方法通常有矩陣法,施工現場風險源的評價包括一般風險和嚴重風險兩種,前者可以直接通過加強施工現場監管,譬如安全教育和現場監督等方式進行控制,后者則要制定專項處置方案,由專家組織論證,進行驗收驗證和應急處理等重點監控。
2.2.3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
建設單位定時組織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單位定時聯合檢查施工現場,做好檢查的記錄,尤其是極端的天氣,要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建設單位委派專職的工作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時的日常巡查監督,就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安全性問題提出處理要求,并組織施工單位相關安全管理負責人對風險源進行專項檢查,制定風險的防范措施,防止類似的風險事故出現;建設單位還要關注施工單位的內部管理情況,譬如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情況,保證施工單位的內部安全管理符合國家和行業的基本要求。
2.2.4特殊安全管理問題的處理
施工的安全管理是個動態的管理過程,其安全隱患和風險的發生是不可避免了,而安全隱患和風險出現之后,建設單位要采取合理的方法,遏制隱患和風險的擴散,降低工程的損失:首先是輕微的安全隱患和風險,建設單位口頭向施工單位告知,并責令現場整改,同時委托監理單位跟蹤落實;其次是重大的安全隱患和風險,可要求監理單位下發停工指令,依據施工合同和安全協議條例向施工單位索賠;再次是負面性影響較大的安全事故,建設單位要根據合同和安全協議,對參建各方進行索賠,并采取有效的處置措施。
2.3參與工程監理的安全管理
施工的過程中,建設單位應該要求監理單位加強施工安全監督,一是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以及相關的工程監理強制性標準,要求監理單位編制施工安全的管理規劃,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和程序等,以及對監理人員的配備、職責等做出計劃,然后報建設單位審查。二是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安全監理工作的參與,監理單位擔負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技術方案措施進行安全管理的職責,建設單位一方面應該要求監理單位定時巡視施工中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另一方面是審核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驗收情況,以及施工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另外是組織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安全自查,并對自查情況進行抽檢。三是明確安全監理的要求,在施工階段針對存在的監理問題,建設單位應該要求監理單位強化項目監理,從監理的機構人員配置、監理責任落實、安全審查力度強化、施工現場監理力度加大和監理人員培訓教育等的開展,扭轉監理不利的局面。四是要加強監理單位的監督和考核,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獎懲條款,必要時終止監理合同。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設單位之所以要參與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一方面是因為建設單位作為工程的甲方單位,是工程的投資者和最終經濟利益受益者,需要確保從安全性管理的角度入手,全面消除影響工程正常進展的不利因素,另一方面是施工過程中涉及到設計、施工和監理等環節,常見存在與安全性管理背道而馳的違規現象,而建設單位作為建筑工程甲方單位,需要從這三個環節入手,通過參與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安全管理,需要結合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存在的制約工程安全性發展的問題,從設計、施工和監理的角度,確定參與安全管理的具體方式,以甲方的名義規范這三方面的施工安全管理,促進工程的安全發展。
參考文獻
[1]閆松,程建華. 建設單位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J].中州煤炭,2006年3期:36-39.
[2]周泉. 淺談建筑工程安全監理工作[J].山西建筑,2010年28期:229-230.
[3]田林,趙軍,曹中信,梁世連. 關于加強建設單位安全管理的分析與研究[J].大連大學學報,2007年3期:44-47.
監理部安全管理措施范文4
【關鍵詞】煤礦建設;工程監理;安全管理;風險;對策
1.前言
作為煤礦建設工程中的一項重要方面,對其監理安全管理風險的分析占據著極為關鍵的地位。該項課題的研究,將會更好地提升對其風險問題的分析與掌控力度,從而通過合理化的措施與途徑,進一步優化煤礦建設工程的最終整體效果。
2.概述
煤礦建設施工涉及的專業工程和工種較多,參加建設施工的員工隊伍非常龐雜且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事故和隱患就不可避免在每個人的身邊隱伏,因此,不但需要監理人員扎扎實實做好安全監理工作,而且需要各方責任主體精心管理,更需要全員的共同努力,切實做好各方面的施工安全管理。特別要做到:一是靠提高個人和單位的安全意識,自覺管理、自我管理水平;二是靠個人和單位的安全目標管理;三是靠個人和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是靠強有力的法律、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手段和措施。時刻牢記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安全重于泰山的責任,不斷強化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四大影響因素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管理。
3.煤礦建設工程監理安全管理問題分析
3.1煤礦建設工程現狀分析
在煤礦工程施工建設過程中,由于技術人員、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有限,多數是農民工或退休施工人員,因此可能會導致煤礦工程建設質量問題。導致整個煤炭行業難以充分發揮有限職能,甚至會影響礦井工程施工質量和效率,不利于煤礦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3.2煤礦工程建設監理法規不健全
實踐中可以看到,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套科學完善的煤礦工程建設監理法規制度,這一情況使得安全監理工程產生了權責不明的情況。盡管向監理單位提出了嚴格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盡快整改安全隱患問題等多項要求,但由于以上規定具有片面性,無法針對煤礦建設工程的實際監理情況,所以很難明確監理工作的安全管理職責,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就很難明確各單位責任的劃分。
3.3煤礦建設工程的監理費用較低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發激烈,住建部關于監理取費標準的678號文件也逐步取消,以至于整個煤礦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費用非常的低。在該種情況下,煤礦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為了取得該工程項目安全監理權,不惜降低安全監理要求,以至于煤礦建設工程安監水平難以提高。
3.4建設單位干涉太多影響監理工作
大多數情況下煤炭企業耗費資金進行煤礦工程的建設,而建設單位則根據工程要求進行職能責任的分配,設立相關制度,所以往往不太重視監理工作,直接干涉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情況時有發生,阻礙了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4.加強煤礦建設工程監理安全管理風險防范的對策
4.1加強煤礦建設監理法規建設,加大依法監理的力度
一是建議有關部門應不斷加強煤礦建設監理法規建設。特別是應修訂或出臺與煤礦建設監理工作息息相關的規范性標準文件,能夠有針對性地指導、規范煤礦建設工程監理安全管理行為,為其風險防范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規依據和保障;二是建立健全煤礦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制度。不僅要建立監理方面的責任追究制度,而且要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的相關安全責任予以細化明確,一旦出現問題,可以根據調查的結果分別執行責任追究,以此提高安全管理意識,降低監理單位的責任風險。
4.2加強煤礦建設工程基礎建設,夯實安全監理的基礎
一是煤礦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應加大安全投入,引進和留住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為提高施工質量和安全程度提高技術保障;二是完善煤礦建設工程管理機制,完善工程管理的組織機構,在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員配備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對口人員,確保實施有效地監控;三是加強監理工作與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之間的配合,共同做好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4.3加大監理工作投入,降低煤礦建設工程監理安全管理的風險
一是提高煤礦監理的取費,限制煤礦監理企業低價惡性競爭行為,吸引優秀人才加入監理隊伍,提高煤礦監理企業從業人員素質;二是設立監理安全管理工作基金,用于監理人員培訓;監理單位成立煤礦安全咨詢委員會,聘請高等院校安全領域專家客座監理企業講學和指導;高瓦斯礦井和高突礦井監理合同簽訂前,應進行安全監理論證,編制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設置安全監理控制點。
4.4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降低監理的安全風險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施工現場風險管理的重點,也是預防與避免風險引發事故,保證施工生產處于最佳安全狀態的根本環節。施工現場的風險監督就是要檢查控制風險的規章制度是否得到貫徹執行,措施是否得到落實。當施工中因人、機、環或方案等因素發生變化時,控制風險的相應措施是否同時跟上,是否保障有力,當發現違章作業時是否及時糾正。比如對人的控制:在對人員的組織安排上是否根據人的技術水平,人的生理缺陷,人的心理行為,人的文化素質來控制人的使用;如對技術復雜、難度大、精度高的工序或操作,應由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人來完成;反應遲鈍、應變能力差的人不能操作快速運行、動作復雜的機械設備(如操作油機絞磨),對隱蔽工程工序(基礎澆注〉或具有危險性的現場作業應采取旁站監理。
5.結語
綜上所述,加強對煤礦建設工程監理安全管理問題研究分析,對于其良好實踐效果的取得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在今后的煤礦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應該加強對其風險關鍵環節與重點要素的重視程度,并注重其具體實施措施與方法的科學性。
參考文獻
[1]蔡毅敏.關于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思考[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6(10):60-62.
[2]尹貽林主編.工程項目管理學.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2016(09):88-89.
監理部安全管理措施范文5
1.現行法律法規體系對監理安全責任的規定
1.1建設行業“一法兩條例”規定
從《建筑法》上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職責在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安全的責任主要由施工企業負責,對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質量條例》)第七十四條明確了對監理單位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罰措施?!督ㄔO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安全條例》)明確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p>
1.2《安全生產法》和《刑法》中的規定
《安全生產法》主要強調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責任,還明確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沒有對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做出規定。
《刑法》(2005年2月28日修正)第137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p>
1.3監理單位承擔安全責任的依據
直到《安全條例》頒布一段時間后,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判定監理安全責任的依據除了現有的法律法規外,還要看委托監理合同的內容是否包含安全監理的內容。實際上,按照目前的法律框架和合同體系,建設監理所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并不是來源于業主方的委托(因為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沒有規定業主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權利)和授權,而是國家法律《安全條例》的直接規定,這是國家要求建設監理所承擔的社會責任的直接體現。
2.監理安全責任分析
從承擔法律責任的角度看,建設工程監理的安全責任可以分為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另外,也有人按照建設監理主觀行為方面劃分為過失責任、瀆職責任、未盡職責任等。為了便于更清晰地分析有關安全責任問題,可從以下兩個視角來分析。
2.1從安全責任的內涵上劃分
2.1.1工程實體安全責任
工程實體安全是指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要確保工程實體的安全性能,要滿足必要的可靠度和質量標準,本質上講屬于產品安全范疇,《質量條例》和《刑法》中關于監理的安全責任主要是指工程實體安全責任。
《質量條例》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第七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137條也對降低工程質量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做出了處罰規定。因此,監理單位未盡到監理責任,造成建設工程的實體質量出現問題引發安全事故的,要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1.2施工措施安全責任
施工措施安全是指施工單位在施工安裝過程中要確保施工措施與行為的安全,是一種施工過程安全責任。施工措施、設施的設計、施工、使用、拆除等都由施工單位負責,費用從措施費中計取,它屬于施工單位為了完成合同內容所采取的技術措施或組織措施?!栋踩珬l例》中關于監理的安全責任主要是指施工過程安全責任。
2.2從建設監理單位行為劃分
2.2.1由于不作為引起的安全責任
《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對監理單位下列不作為行為的法律責任:1.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2.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或暫時停止施工;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4.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理的。
上述四條,可以簡稱“四未”,即監理單位是通過“審查確認”、“指令整改”、“及時報告”、“強制標準檢查”等手段來履行安全責任的,如果未做到法律規定,依據情節和后果,就有可能從行政(停業、降級等)、民事(賠償損失)或者刑事等方面承擔責任。
2.2.2由于不當作為引起的安全責任
主要有以下表現:1.與建設或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2.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由上述行為引發安全事故的,監理單位要承擔相應安全責任。對上述行為的法律責任在《建筑法》和《質量條例》中都有明確的規定。
除上述兩條之外,還可能產生另外一種情況,即由于監理單位違章指揮,發出錯誤指令造成安全事故的,監理單位應該承擔安全責任。
3監理安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
3.1現行法律、法規的不協調性
法律的產生一般是滯后于實踐的,由于各部法律制定的時間不同,調整的范圍不同,造成《建筑法》、《安全生產法》、《質量條例》、《安全條例》和《刑法》在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方面的規定并不一致。
例如《建筑法》中并沒有明確的監理安全責任的表述,《安全生產法》只是強調了安全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和政府安全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而依據《建筑法》和《安全生產法》(高階位法)制定的《安全條例》(低階位法)中卻對監理單位在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做出了明確規定。
再如,同樣對工程質量法律責任的規定,《建筑法》和《刑法》中并不一致。《建筑法》第六十九條“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責令改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137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督ㄖā窂娬{了監理單位的主觀故意,而《刑法》中的行為還包含監理單位基于能力方面的過失、未盡職等行為。另外,前者說“降低工程質量”,或者說“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兩者的內涵不盡相同。
3.2各種規范性文件的不協調
目前,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依據有兩個,(1)是現行法律法規,(2)是建設單位的授權?!督ㄔO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設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這些規范性文件與現行法律為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工作程序、權力、義務、責任等提出了要求。但目前兩種合同示范文本上尚未體現監理安全管理方面的內容,這除了與法律要求不協調外,也不利于建設單位對監理工作進行考核。
3.2.安全監理深度不明確,責任無法量化
《安全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都對監理單位在建設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職責作了規定,但是由于法規的條文并沒有對安全監理的深度做出進一步規定,使得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對監理的安全責任進行量化。例如《安全條例》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都提出“監理單位應該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方案應由總監簽字”。但是,(1)監理單位對施工技術措施的審核應該達到什么深度?(2)是只需進行程序性審核還是要有技術性審核?現有條件下,監理單位能否做到技術性審核?(3)如果監理單位進行了審核,基于監理工程師的能力及水平所限,沒有審查出問題,出了安全事故,責任又如何承擔?(4)對于資質有效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它所遞交的具有完整計算書并且內部審核簽字完善的安全技術方案,監理單位還要履行計算程序否?對監理的安全巡視深度(定量)有何要求?
3.3監理單位自身方面的問題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對監理安全責任方面的認識還不夠深入,監理安全責任防范機制缺失;(2).監理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不健全,安全責任制度不完善;(3).專業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員培訓缺乏。
4針對監理安全責任的宏觀與微觀對策
4.1國家宏觀管理方面
4.1.1法律法規體系的協調
為了更有效的貫徹國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也使監理單位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促進建設監理的繁榮發展。國家應該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作出修訂,保證法律體系的協調性和一致性,完善監理安全責任的法理依據。同時,國家相關部門還應該對《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和兩種合同的示范文本作出相應調整。
4.1.2出臺易操作的安全監理深度規定文件
在一些行業和地區也有安全監理方面的規定。例如云南省2005年7月1日起實行《云南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對安全監理作了一些規定。但是這些行業和地區規定所要求的內容、深度要求并不相同,且只在本行業、本地區實施,法律效力低。
為了更好的貫徹《安全條例》,國家應該出臺全國性的安全監理方面的實施細則,對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深度、工作標準等作出具體的規定。作為判定監理安全責任的依據,應提高安全監理細則或實施辦法的法律效力,最好以建設部令的形式。
例如,在實施細則中可以規定最低限度的安全巡視要求(時間或次數),要求監理人員(在施工單位安全員陪同下)做好現場安全記錄,此書面安全記錄(雙方簽字)可以作為出現安全事故時判定監理安全責任的依據之一。
4.1.3抓緊監理取費調整修訂
為配合《安全條例》的實施,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對施工單位安全防護費用作出相應調整。同樣,按責權利均衡原則,應對監理取費作出相應調整。據悉,建設部正與國家發改委一起組織專家,對各部門或行業組織提出的專業工程收費標準方案的初稿進行論證修改,準備提出《建設工程監理與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征求意見稿)》,希望修訂中能夠考慮監理安全責任承擔問題。
4.2監理單位微觀對策方面
4.2.1健全組織機構,完善規章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條例》,監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落實從公司到項目再到具體的安全責任人,把安全管理目標落實到人。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用制度來管人;在國家有關部門出臺具體的安全監理細則之前,制訂企業內部安全監理實施細則與操作手冊;完善安全管理流程;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
4.2.2加強專業安全監理人員培訓
安全管理工作是監理單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與目前監理單位人員知識結構有關。為了更好的承擔法律要求的安全責任,監理單位應該加強安全專業人員上崗培訓,配備滿足安全監理工作需要的、足夠數量的安全監理專業人員,完善項目部的人員專業結構。
目前,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組織編寫的《全國監理工程師培訓考試教材》中尚缺乏安全監理方面的內容,有待于進一步補充完善。
4.3監理安全責任方面應避免的傾向
由于監理單位安全責任與權利、利益之間的嚴重不對稱性,監理單位很難承擔過細、過多的安全責任。建議有關部門在制定政策時,要合理區分施工單位安全責任與監理安全責任,避免安全監理工作過細以致成為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應該充分發揮施工單位作為安全生產主體的安全管理職責,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應側重程序性審查與符合性審查。有關部門在追究安全生產責任時,要以事實為依據,以《安全條例》為準繩,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避免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無限擴大。
參考文獻
[1]王家遠林曉明.基于中國法律制度下的監理責任研究(J),《建筑經濟》2003(3):25-26
監理部安全管理措施范文6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監理;質量;合同
一、建筑工程實施安全監理的必要性分析
實行專業安全監理可將建設單位、地方安全監督部門和施工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有效的結合起來。事實上在工程建設中, 往往是建設單位沒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專業上不懂, 主要依靠地方安全監督部門和施工承包單位自己管理, 而地方安全監督部門面對龐大的地方基本建設, 對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 這樣一來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實際上就是施工承包單位自己在管理, 也可以說在安全管理中這是一塊不可忽視的空白。實行專業安全監理后, 安全監理可在施工現場按照與建設單位簽定的委托監理合同, 認真履行國家、政府、行業頒發的安全生產規范標準, 扎扎實實的監控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動態, 代表建設單位進行管理, 這無疑不是一個現場安全管理與地方安全監督部門管理之間最好的補白。
二、建筑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的要點分析
現行法律、法規規定, 監理的主要職責就是監督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保證建筑的工程質量和安全。從施工單位來看, 涉及安全的內容按照國家的標準有: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用電、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 三寶”“ 四口防護”、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施工機具等方面的內容。事實上每一方面的內容均與監理緊密相連, 其完成的好壞, 做的是否規范, 關系到能否杜絕、控制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督ㄔO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中規定的安全監理責任, 從法律、法規的角度明確了安全監理工作目標,同時為如何實施安全監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提供了法律、法規依據。在開展安全監理時要結合以下工作思路。
1、在實施監理工作前。1) 結合具體的工程項目實際, 對安全監理工作進行周密的計劃, 并納入《監理規劃》之中。包括如何配備合格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監理人員; 結合監理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制定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職責; 結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明確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制定安全監理的實施措施等。2) 核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主要內容有: a.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b.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c. 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管理制度; d.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e. 安全檢查制度; f.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等; g.現場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3) 核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到位, 把好《施工組織設計》及各種《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審查關, 應從兩個方面進行深入細致的審查: a. 審查施工企業內部的編制、審批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b. 審查各種《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實質性內容是否滿足技術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對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 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實施。4) 對于項目監理機構, 總監理工程師是安全監理責任的主要責任者, 所以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相應專項工程實施前, 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人員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各種《專項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2、在實施監理工作過程中。1) 認真學習并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掌握有關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以不斷提高安全監理的作業能力。監理機構應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相關人員實施安全檢查工作。建議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與各方協商一致后確定下來, 并形成一種監理工作制度, 堅持執行下去, 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2) 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 監理人員在實施施工監理過程中, 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 應當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 跟蹤檢查整改實施情況, 并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 情況嚴重的, 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 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針對此規定, 具體監理措施實施程序如下:a. 發出口頭通知。在日常的現場巡視、檢查工作中, 若發現存在違反《強制性條文規定》的現象, 或安全事故隱患, 應及時口頭通知施工方, 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事后應及時采用書面通知予以確認)。b. 簽發書面通知、指令。當“口頭通知”發出后, 未按期整改且無整改措施時, 專業監理工程師( 安全監理人員) 或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施工方實施簽發書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簽發書面通知、指令時應注意文件的時效性。書面通知應采用“監理通知書”或“監理工作聯系單”的形式。c. 召開專題監理例會。當簽發書面通知、指令后, 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時, 應當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召開專題監理例會, 對書面通知、指令中的內容, 結合“強制性條文規定”加以強調。要求責任方說明原因, 落實整改措施, 明確計劃整改完成的時間, 同時要求責任方明確在后序工作中對類似問題的預控措施, 并形成例會紀要。d. 簽發“工程暫停令”。在簽發書面通知、指令或召開專題例會后, 仍未及時整改或拒不整改, 情況嚴重的, 應當要求施工方暫時停止施工,同時報告建設單位。“暫?!辈课灰暪こ痰那闆r, 可以是整個工程暫停, 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暫停。若“工程暫停令”發出后執行效果不佳, 可進一步向建設方提出, 加強與施工企業管理部門的協調, 要求其參與執行。e. 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若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有關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可采用口頭或書面形式。3) 確保施工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是做好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前提條件之一。事故發生的原因都是多種多樣的, 但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 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引發的, 而最終歸納起來都是由于管理失誤造成的, 所以安全監理應側重于安全管理措施的實施, 同時兼顧安全技術措施, 即重點對施工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實施跟蹤、監控。
三、建筑工程實施安全監理所必備的條件分析
安全工作不僅需要法律、法規、技術規范來保障, 還需要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來支持。我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 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投入,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 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并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而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款專用, 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 不得挪作他用。這些規定為安全監理的實施提供了法律、法規依據。安全監理人員應以此法律、法規為行動的準繩, 做好安全監理工作, 并同其他建設各方一起努力, 共同營造“關注安全, 關愛生命”的氛圍, 這樣才能把安全工作抓上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