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范文1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管理;評價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涉及到的單位部門比較多,大部分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周期較長,而且投資也較大,施工現場的環境比較復雜,存在很多的不確定風險因素,也正是因為這些原因導致我國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發生頻率較高。建筑安全的風險管理和評價不僅對建筑行業的長遠發展有著積極促進作用,同時對我國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因此,加強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管理和評價必須得到企業的重視。
一、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管理與評價的概念
(一)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管理首要做的是分析安全風險,然后通過科學的方法和技術使建筑的安全風險便于控制,從而把工程的安全風險系數降到最低。在建筑工程的項目管理中,安全風險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主要是通過積極主動的方式來預防可能會出現的安全風險因素。
(二)建筑工程安全風險評價
風險評價就是科學和綜合分析建筑工程項目中識別出來的全部風險因素,通過仔細的研究,判斷各個風險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系數和影響程度,最終來明確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等級,實現評價建筑工程項目安全水平的目的。
二、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管理的現狀分析
現階段我國大部分建筑企業都不具備良好的安全風險管理意識,重點放在企業的生產事項,但是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卻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具體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安全生產方面的相關資金投入不夠,沒有有效的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沒有完善的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在進行安全風險管理時方式比較落后。
就目前我國建筑企業內部而言,在建筑安全風險管理方面缺乏完善的評價體系,加之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進而導致建筑在評價過程中的制度性和規范性不足,即使企業在完成評價之后,企業也沒有采取具體的措施有效地解決問題,致使評價的價值也就浮于表面。
三、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管理的措施
(一)強化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生產理念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僅會對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直接影響,同時也會影響到企業的長遠發展,情況嚴重的話還可能會對社會的和諧發展帶來一定影響。所以建筑企業在加強安全風險管理時,應該要建立起完善的動態管理機制,重視控制和管理施工全過程,在進行建筑施工時應該要堅持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生產理念。另外還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技術交底工作,制定出科學合理的獎懲措施,讓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得到有效激發。
(二)強化安全監督機構的構建
在落實相關規章制度和確保工程施工質量方面,安全監督機構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為了加強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的管理,施工企業應該要不斷強化安全監督機構的構建,讓機構內全體成員的素質得到全面提高,這樣施工的各項安全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三)強化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這種管理主要包括了人員和機械兩方面的管理。在安全風險管理中,施工人員的管理是非常主要的組成部分,而且施工人員的管理也最為困難。建筑施工企業應該要加強宣傳,讓每個施工人員都能清楚認識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定時開展安全生產的知識講座。另外在施工現場比較特殊的區域要設計安全警示牌,施工前要對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嚴格的檢查。在對施工機械進行管理時,應該要制定出完整的制度,機械進場和出場應該要嚴格根據相關規范流程來進行,要對機械操作人員的資質進行嚴格的審查。
(四)建立完善的安全風險評價體系
從現階段建筑工程的安全風險管理實際情況來看,并沒有科學和系統的安全風險評價體系,這樣就容易導致在實際的施工中還存在很多本可避免的安全事故。面對這種情況就應該根據建筑工程的實際特點,建立起完善和科學的安全風險評價體系,這樣才能準確的評估和控制安全風險,從而讓風險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才能得到有效保證。
四、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的識別和評價
(一)識別建筑工程安全風險源
在對建筑工程安全風險進行管理時,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正確的去識別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因素,在識別之后才能采取有效的策略來進行控制和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建筑工程的安全風險源就是在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中,可能會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源,其內容主要包括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火災以及倒塌等。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風險源的類別
在識別了建筑工程中的風險后,就能更好地掌握可能會導致風險的因素,然后利用相關技術對這些風險源進行分類,并采取一些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從而來提高安全風險管理的效率??赡軙е陆ㄖこ淌┕わL險的因素主要就可以分成人、環境以及物。其中人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環境因素也可能會導致施工安全施工的發生,所以建筑企業也應該要重視,比如在環境溫度較高時應該要停止施工;物則主要包括施工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建筑施工材料等。
結束語
建筑工程施工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會出現安全風險事故,所以建筑企業在實際的施工中,應該要重視每一個環節的安全風險管理,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將安全風險可能會造成的危害和影響降到最低,從而在保證建筑施工質量的同時,有效提高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更好的發展。(作者單位: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李志興.建筑工程安全風險初探[J].山西建筑,2010,17:193-194.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范文2
關鍵詞:施工現場,安全監督
Abstract: aiming at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site in security hidden danger produc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way of supervision and several view to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中圖分類號:TU721+.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建筑行業建設項目規模持續擴大,行業的全管理整體水平也取得了較快發展,然而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時有發生,目前安全生產形勢仍處于較嚴峻狀態。主要表現在:建筑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良莠不齊,部分建筑企業不能較好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建筑現場的勞動作業環境不盡人意,建筑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意識和管理水平沒有整體提升,建筑工人的安全防護意識也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因而,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幾種安全監督管理方式,以期有效控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一、轉變監管理念,強化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將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前移。
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是施工現場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單位,而強化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以及監理企業的安全監理責任,將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前移,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保證。
首先,施工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項目開工前,建立項目安全管理架構,根據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對項目安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進行定期考核和內部督查。第二,實行企業領導帶班作業制度。施工企業安全主要負責人在進行關鍵工序和重要施工部位作業時,須帶班旁站作業,并參與驗收簽字;項目負責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常駐施工現場;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在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時進行旁站。第三,施工企業建立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可分為定期檢查、分級檢查和專項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包括公司對在建項目進行月檢、季檢或年度安全檢查。分級檢查包括企業安全負責人組織開展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項目部對各施工班組進行每周檢查和專職安全員每天進行巡視檢查。專項檢查是根據不同的施工階段開展深基坑、高大模板、腳手架、施工用電、大型施工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專項檢查以及在惡劣天氣(如暴雨、臺風)前后開展季節性專項檢查。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后的檢查情況和整改復查結果必須書面記錄和備案,安全監督機構根據施工單位的自查自糾結論進行抽查復核,督促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落實。最后,強化監理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切實發揮監理企業的安全管理效能。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審查施工單位(包括分包單位)的資質、安全生產架構以及上崗人員資質;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專項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并對施工單位是否根據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進行檢查;監理人員在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施工作業時進行監理旁站并填寫旁站記錄;項目監理機構應每周召開工地例會,針對施工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總結和下一步工作的指導。對于那些安全監理人員不到位、安全監理資料管理混亂、安全生產監理責任不作為的監理企業,堅決進行嚴肅處理。
二、調整安全監督階段評價的模式,由以往的安全評價檢查制改為安全評價備案抽查制。
建筑工程施工階段性安全評價是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之一,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按照施工現場各階段的實際進度要求,及時組織階段性安全評價,以達到安全生產階段性控制的要求才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施工安全各階段安全評價達到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并對安全評價過程中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改完畢后,分別將安全評價的評分結論和安全隱患整改結果報送監督機構備案。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負責抽查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職責的情況,,依據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標,參考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自評意見,對施工現場進行抽查核實,符合要求的,同意備案。監督機構在抽查發現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不及時辦理安全評價備案手續或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安全評價結論時,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辦理安全評價備案,否則不得進入下一個工序,同時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相關安全生產責任人員進行記錄不良行為和動態扣分處理。這種安全監督模式可實現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前移,給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施加一定的壓力,即在施工過程中為了不會額外增加生產成本或延遲工期進度在關鍵施工節點必須提前做好階段性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三、推廣應用遠程視頻監控系統。
在當前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嚴峻的狀態下,在建筑工地安裝遠程視頻監控系統,是建筑安全監管技術的創新發展,對進一步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防范建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安全監管的效能,可發揮積極的作用。安裝和使用遠程視頻監控系統所需的費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范疇。
在建筑工地實施遠程視頻監控系統,有以下幾個積極的意義:1、 在施工作業現場各作業區和塔吊等工地最高點設置視頻監控點,施工企業能及時了解工地實時情況,對工地施工過程進行動態掌控。在不同的施工階段,施工現場的基坑工程、模板工程、“三寶”、“四口” 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搭設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各個施工工序作業區域是否存在違章作業、違規操作行為都一目了然。2、 在工地主要出入口和辦公區、宿舍、倉庫等區域安置視頻監控點,對工地的生產秩序管理也幫助很大。在加強治安管理方面,全天候24小時的嚴密監控可有效地控制建筑工地常發的偷盜類案件,提高工地的安全防范能力。對于工地的建筑材料、生產設備等財產的保全以及建筑工人生命財產安全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為創建安全健康、舒適和諧的生產作業環境提供保障。3、 在建筑工地實施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提供了一個創新的監管手段,在減輕監管人員工作強度的同時,又可增強監管控制力度,提高工作效率。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可將專職安全員每天的巡查、領導帶班作業情況記錄在案。安全監督機構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遠程視頻監控系統能實時監控項目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在崗盡職,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以及文明施工狀況。
四、實行差異化監督管理。
近年以來,隨著新開工的建設項目數量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而承擔施工安全監管的人員卻不能相應的增加,使監督資源和工作量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為最大限度地發揮監管人員的作用,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在轄區內建筑工地推行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差異化管理。所謂差異化管理,就是將施工工地按照企業管理水平和安全隱患存在的狀況分為A、B、C三類,在日常安全監管中,實行分類監督、動態管理。根據現場實際情況,A類為安全工作做得比較好的項目,對于落實質量安全保證制度比較好的在建工程項目在日常監管中可適當減少巡視檢查的頻次,甚至在日常綜合檢查中可予以免檢;B類為安全管理一般化的工程,則按正常的頻次進行監督抽查;C類為現場管理水平較差、存在安全隱患較多的項目,對C類工程則加大到位檢查和安全巡查的頻次,幫助企業及時發現問題,清除隱患;特別是對管理水平差、質量安全意識薄弱、日常檢查發現施工質量安全措施落實較差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的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采取記錄不良行為、動態扣分處理、預警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實施行政處罰等手段,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率。
實施分類監管和差異化管理,使監督資源向重點領域(如安全管理較薄弱項目、重大項目、重點民生工程、安全管理行為不規范、社會信用較差的企業等)傾斜,可以有效地解決有限的監督資源與日益擴大的建設規模之間的矛盾。
五、推行誠信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監督管理與企業招投標、企業誠信資質聯動管理機制。
當前,建筑市場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存在不規范行為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例如一些建設單位不按工程建設程序辦事,強行要求墊資承包,肢解發包,虛假招標,拖欠工程款等;一些施工承包企業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工程,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監理企業不作為,不履行安全生產監理責任;企業的這些不規范行為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都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而產生這種不規范行為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誠信意識比較薄弱,建筑市場各管理環節與施工現場監管脫節,缺乏聯動機制,市場各方主體違法違規行為不能得到及時有效處理,違法違規的失信成本比較低。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范文3
第一條為加強水閘安全管理,規范水閘安全鑒定工作,保障水閘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及水閘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國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滯洪區)、灌排渠系、堤防(包括海堤)上依法修建的,由水利部門管理的大、中型水閘。
小型水閘、船閘和其它部門管轄的各類水閘參照執行。
第三條水閘實行定期安全鑒定制度。首次安全鑒定應在竣工驗收后5年內進行,以后應每隔10年進行一次全面安全鑒定。運行中遭遇超標準洪水、強烈地震、增水高度超過校核潮位的風暴潮、工程發生重大事故后,應及時進行安全檢查,如出現影響安全的異?,F象的,應及時進行安全鑒定。閘門等單項工程達到折舊年限,應按有關規定和規范適時進行單項安全鑒定。
第四條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閘安全鑒定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轄的水閘安全鑒定工作的監督管理。
流域管理機構負責其直屬水閘安全鑒定工作的監督管理,并對所管轄范圍內的水閘安全鑒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水閘管理單位負責組織所管轄水閘的安全鑒定工作(以下稱鑒定組織單位)。水閘主管部門應督促鑒定組織單位及時進行安全鑒定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分級管理原則對水閘安全鑒定意見進行審定(以下稱鑒定審定部門)。
省級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大型及其直屬水閘的安全鑒定意見;市(地)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中型水閘安全鑒定意見。
流域管理機構審定其直屬水閘的安全鑒定意見。
第七條水閘安全類別劃分為四類:
一類閘:運用指標能達到設計標準,無影響正常運行的缺陷,按常規維修養護即可保證正常運行。
二類閘:運用指標基本達到設計標準,工程存在一定損壞,經大修后,可達到正常運行。
三類閘:運用指標達不到設計標準,工程存在嚴重損壞,經除險加固后,才能達到正常運行。
四類閘:運用指標無法達到設計標準,工程存在嚴重安全問題,需降低標準運用或報廢重建。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組織
第八條水閘安全鑒定包括水閘安全評價、水閘安全評價成果審查和水閘安全鑒定報告書審定三個基本程序。
(一)水閘安全評價:鑒定組織單位進行水閘工程現狀調查,委托符合第十二條要求的有關單位開展水閘安全評價(以下稱鑒定承擔單位)。鑒定承擔單位對水閘安全狀況進行分析評價,提出水閘安全評價報告;
(二)水閘安全評價成果審查:由鑒定審定部門或委托有關單位,主持召開水閘安全鑒定審查會,組織成立專家組,對水閘安全評價報告進行審查,形成水閘安全鑒定報告書;
(三)水閘安全鑒定報告書審定:鑒定審定部門審定并印發水閘安全鑒定報告書。
第九條鑒定組織單位的職責:
(一)制訂水閘安全鑒定工作計劃;
(二)委托鑒定承擔單位進行水閘安全評價工作;
(三)進行工程現狀調查;
(四)向鑒定承擔單位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
(五)籌措水閘安全鑒定經費;
(六)其它相關職責。
第十條鑒定承擔單位的職責:
(一)在鑒定組織單位現狀調查的基礎上,提出現場安全檢測和工程復核計算項目,編寫工程現狀調查分析報告;
(二)按有關規程進行現場安全檢測,評價檢測部位和結構的安全狀態,編寫現場安全檢測報告;
(三)按有關規范進行工程復核計算,編寫工程復核計算分析報告;
(四)對水閘安全狀況進行總體評價,提出工程存在主要問題、水閘安全類別鑒定結果和處理措施建議等,編寫水閘安全評價總報告;
(五)按鑒定審定部門的審查意見,補充相關工作,修改水閘安全評價報告;
(六)其它相關職責。
第十一條鑒定審定部門的職責:
(一)成立水閘安全鑒定專家組;
(二)組織召開水閘安全鑒定審查會;
(三)審查水閘安全評價報告;
(四)審定水閘安全鑒定報告書并及時印發;
(五)其它相關職責。
第十二條大型水閘的安全評價,由具有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甲級資質的單位承擔。中型水閘安全評價,由具有水利水電勘測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的單位承擔。
經水利部認定的水利科研院(所),可承擔大、中型水閘的安全評價任務。
第十三條水閘安全鑒定審定部門組織的專家組應由水閘主管部門的代表、水閘管理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從事水利水電專業技術工作的專家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閘安全鑒定專家組應根據需要由水工、地質、金屬結構、機電和管理等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二)大型水閘安全鑒定專家組由不少于9名專家組成,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數不得少于6名;中型水閘安全鑒定專家組由7名及以上專家組成,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數不得少于3名;
(三)水閘主管部門所在行政區域以外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水閘安全鑒定專家組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
(四)水閘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等單位的在職人員以及從事過本工程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的人員總數不得超過水閘安全鑒定專家組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
水閘安全鑒定專家組成員應當遵循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履行職責,審查水閘安全評價報告,形成水閘安全鑒定報告書。
第十四條流域機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按年度匯總所管轄的大、中型水閘安全鑒定報告書,并于每年年底前報送水利部備案。
第三章工作內容
第十五條水閘安全鑒定工作內容應按照《水閘安全鑒定規定》(SL214-98)執行,工作內容包括現狀調查、現場安全檢測、工程復核計算、安全評價等。
第十六條現狀調查應進行設計、施工、管理等技術資料收集,在了解工程概況、設計和施工、運行管理等基本情況基礎上,初步分析工程存在問題,提出現場安全檢測和工程復核計算項目,編寫工程現狀調查分析報告。
第十七條現場安全檢測包括確定檢測項目、內容和方法,主要是針對地基土和填料土的基本工程性質,防滲導滲和消能防沖設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混凝土結構的強度、變形和耐久性,閘門、啟閉機的安全性,電氣設備的安全性,觀測設施的有效性等,按有關規程進行檢測后,分析檢測資料,評價檢測部位和結構的安全狀態,編寫現場安全檢測報告。
第十八條工程復核計算應以最新的規劃數據、檢查觀測資料和安全檢測成果為依據,按照有關規范,進行閘室、岸墻和翼墻的整體穩定性、抗滲穩定性、抗震能力、水閘過水能力、消能防沖、結構強度以及閘門、啟閉機、電氣設備等復核計算,編寫工程復核計算分析報告。
第十九條安全評價應在現狀調查、現場安全檢測和工程復核計算基礎上,充分論證數據資料可靠性和安全檢測、復核計算方法及其結果的合理性,提出工程存在的主要問題、水閘安全類別評定結果和處理措施建議,并編制水閘安全評價總報告。
第二十條水閘主管部門及管理單位對鑒定為三類、四類的水閘,應采取除險加固、降低標準運用或報廢等相應處理措施,在此之前必須制定保閘安全應急措施,并限制運用,確保工程安全。
第二十一條經安全鑒定,水閘安全類別發生改變的,水閘管理單位應在接到水閘安全鑒定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水閘注冊登記機構申請變更注冊登記。
第二十二條鑒定組織單位應當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對水閘安全評價報告和水閘安全鑒定報告書等資料進行歸檔,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水閘安全鑒定工作所需費用,由鑒定組織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籌措。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范文4
關鍵詞:堤防工程;安全評價;評價原則;評價內容;評價方法;綜合評價
中圖分類號:TV87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21683(2015)05101105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of levee engineering safety
HUANG Jinlin1,2 ,YANG Guanghua1,2 ,WANG Sheng3
(1.Guangdong Research Institute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Guangzhou 510635,China;2.State and Local
Joint Engineering Laboratory of Estuary Hydropower Technology,Guangzhou 510635,China;
3.Guangdong Hydropower Planning and Design Institute,Guangzhou 510170,China)
Abstract:The safety evaluation of levee engineering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safety evalu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The water conservancy industry is lack of related technical standards.In order to improve the operability of safety evaluation of levee engineering,the evaluation principle,evaluation content,evaluation method,and evaluation conclusion of levee engineering safety were discussed.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of levee engineering safety was proposed based on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evaluation,operation management evaluation,and engineering safety check.In addition,the corresponding classification principle of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was illustrated,which can be used as reference for the safety evaluation of levee engineering.
Key words:levee engineering;safety evaluation;evaluation principle;evaluation content;evaluation method;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1 研究背景
水利工程安全評價是對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評價,對其中的潛在危險和嚴重程度進行分析和評估,以確定工程的安全等級,對存在問題的工程,提出針對性的運行管理措施和除險加固建議。堤防工程安全評價是水利工程安全評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堤防工程加固設計的重要依據。我國堤防工程堤線長,分布范圍廣,且多是不同歷史時期的產物,堤防所在地區自然地理條件、社會經濟狀況等存在很大差異。此外,堤防種類繁多,按抵御水體類別分為江堤、河堤、湖堤和海堤,按筑堤材料分為土堤、砌石堤、土石混合堤、鋼筋混凝土防洪墻等。由于類別多、情況復雜、影響因素廣等原因,要摸清整個堤防的安全狀況,對其進行安全評價有一定難度。
根據堤防工程安全評價目的、要求和范圍的不同,可以選擇不同的評價方法, 其中應用較為廣泛的有:(1)評分法;(2)檢查表評價法;(3)危險指數評價法;(4)概率法; (5)綜合法;等。這些方法可歸納為兩大類――確定論方法和概率論方法,這兩大類方法是從不同角度回答“應達到什么水平才算安全”以及“系統目前的安全性如何”這兩個基本問題[1]。文獻[2]至文獻[9]采用層次分析法(AHP法)、模糊層次分析法(FAHP法)、概率分析法、灰色評價法或賦權法等方法對堤防工程的安全性進行評價,文中的方法基本屬于概率論方法的范疇,由于缺乏系統、嚴格的評價指標體系,對同一堤防工程而言,由于經驗和認識的不同,不同評價人員有時會得出完全不同的評價結論。此外,由于沒有與現行標準建立嚴格的對應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概率論方法的可操作性不強,目前尚處于一種理論研究和探索階段,要開展堤防工程的安全評價,必須有可操作性強、與現行標準嚴格對應的確定論方法作指導。
目前,水利部已先后頒布實施了《水閘安全鑒定規定》(SL 214-98)、《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SL 258-2000)和《泵站安全鑒定規程》(SL 316-2004),但作為重要水工建筑物的堤防工程尚缺乏安全評價標準。針對這一現狀,本文對堤防工程安全評價中的一些技術問題進行探討,希望能對該工作的開展有所幫助。
2 堤防工程安全評價原則
在進行堤防工程安全評價時,堤防安全可定義為:堤防現狀能夠滿足現行標準的要求。要確定堤防現狀是否能滿足現行標準的要求,首先必須明確堤防工程級別,不同級別的堤防工程所對應的安全要求是不同的。堤防工程級別應根據保護對象的防洪標準,按表1確定[1011]。由于堤防多是不同歷史時期的產物,在運行一定時間后,防護區防護對象會發生改變,往往與建堤之初或除險加固時有一定差異,在安全評價時,堤防工程級別應根據防護對象現狀或規劃的防洪(潮)標準確定。
表1 堤防工程級別
Tab.1 Level of levee engineering
堤防安全評價周期應根據工程級別、類型、歷史或保護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來確定,一般每5~15 a進行一次,原則上新建堤防竣工驗收后5 a內作首次安全評價,“老堤”原則上6~15 a一次;當出現較大洪水、發現嚴重隱患的堤防應及時進行安全評價。由于堤防工程與水庫大壩不同,一般長度較長,不同堤段的運行條件和安全狀況差別較大,在一些情況下,其安全評價是針對出險堤段或安全存在問題的堤段進行,因此,為便于實施和操作,安全評價對象可以是堤防整體,也可以是局部堤段。堤防安全評價應劃分評價單元,宜以獨立核算的水管單位管轄的全部堤防或局部堤段進行評價。評價范圍應包括堤防本身、堤岸(坡)防護工程,有交叉建筑物(構筑物)的還應根據其與堤防接合部的特點進行專項論證。此外,在進行安全評價時,應選擇有代表性的典型斷面進行分析。
3 堤防工程安全評價內容
《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 502862013)規定:“堤防安全評價應包括現狀調查分析、現場檢測和復核計算工作”。其中,對于復核計算工作內容,要求“復核堤頂高度、堤坡的抗滑穩定、堤身堤基滲透穩定、堤岸的穩定及穿堤建筑物安全等”[10]。因此,堤防工程安全評價內容應包括:工程質量評價、運行管理評價、防洪安全復核、滲流安全復核、結構安全復核、工程安全綜合評價等??紤]到堤防工程一般都有交叉建筑物,交叉建筑物(尤其是穿堤建筑物)所處位置往往是其薄弱環節,運行中容易出現問題。在進行堤防工程安全評價時,不能只對堤本身的安全進行評價,而應將交叉建筑物的安全評價納入其綜合評價結論當中。就交叉建筑物而言,穿堤建筑物如水閘、泵站目前已有相應的安全評價標準,在安全評價時可直接采用進行安全評價;對于跨堤建筑物,一般可不進行工程安全復核,主要評價其對堤防工程防洪安全的影響。
堤防工程安全評價要收集工程設計、施工、管理以及與安全評價相關的社會經濟、水文、氣象、地形、地質等資料,其中工程現狀材料參數取值對安全評價結論影響很大。由于堤防工程一般較長,要進行大范圍的、全面的測量、勘察、試驗或質量檢測工作投入很大,為便于實施,在進行評價時,對出現過影響工程安全現象、質量存疑或資料不齊全的堤段,應進行補充測量、勘察、試驗或質量檢測等復查工作,復查時布置適量的地質鉆孔,查明堤身、堤基情況。補充勘察、質量檢測應遵循下列要求:(1)應與工程安全評價內容相協調;(2)宜在非汛期進行;(3)應選擇在能較好地反映工程實際安全狀態的部位進行;(4)宜采用無損檢測方法,如必須采用破損檢測,應在檢測結束后及時予以修復。
4 堤防工程質量評價
堤防工程質量評價主要是通過現場安全檢查,輔以必要的手段,對現狀工程質量與設計要求進行對比,評價現狀工程質量。工程質量評價可采用下列方法。(1)現場巡視檢查。通過直觀檢查或輔以簡單測量、測試,復核堤防各部分的體形尺寸、外部質量以及運行情況等是否達到了現行標準的要求。(2)歷史資料分析。對有資料的堤防通過工程施工期的質量控制、質量檢測、監理、驗收報告以及運行期管理記錄(包括安全監測)等檔案資料進行復查和統計分析;對缺乏資料的堤防,通過走訪收集資料,并與有關標準相對照,評價工程的施工質量。(3)勘探、試驗檢查。根據需要對堤身或堤基進行補充勘探、試驗或原位測試檢查,取得參數,并據此進行評價。
堤防工程質量評價包括堤基處理質量評價、堤身工程質量評價、混凝土結構質量評價、砌石結構質量評價等內容。堤基質量評價應根據堤基特性和土層結構,復查堤基處理方法的可靠性和處理效果等,重點復查含有“老口門”、古河道、地震斷裂帶的堤基以及軟弱堤基、透水堤基處理的工程質量是否達到有關標準要求。堤身工程質量評價的復點是填料壓實度或相對密度合格率,填料的性質和強度、變形及防滲、排水性能是否滿足規范要求,防滲體和反濾排水體是否可靠,堤坡是否穩定?;炷两Y構質量評價的重點是混凝土結構的整體性、耐久性以及基礎處理的可靠性,對已發現的裂縫、剝蝕、漏水等問題需進行調查、檢測,并分析其對堤防穩定性、耐久性以及整體安全的影響。砌石結構質量評價的重點是砌石結構的整體性以及基礎處理的可靠性,對已發現的傾斜、裂縫、砂漿脫落、石塊松散、漿砌石漏水等問題需進行調查、檢測,并分析其對堤防穩定性、耐久性以及整體安全的影響。
綜合堤基處理質量、堤身工程質量、混凝土結構質量、砌石結構質量等的評價結論,可將堤防工程質量分為三類[12]。(1)實際工程質量均達到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且工程運行中未暴露出質量問題,工程質量評價為優良;(2)實際工程質量大部分達到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或工程運行中已暴露出某些質量缺陷,但尚不影響工程安全,工程質量評價為合格;(3)實際工程質量大部分未達到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或工程運行中已暴露出嚴重質量問題,影響工程安全,工程質量評價為不合格。
5 堤防工程運行管理評價
運行管理評價的目的是為安全評價提供堤防工程的運行、管理及性狀等基礎資料,作為堤防工程安全綜合評價及分類的依據之一。運行管理評價重點是考評運行管理有關制度的制定、落實以及已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評價應涵蓋工程整個運行期,重點評價工程現狀。堤防工程運行管理評價包括以下內容。(1)堤防工程是否明確管理體制、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是否明確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管理部門是否按要求進行管理。(2)工程是否按審定的防洪規程合理運用,各項設施和設備是否完備,是否制定了應急預案,各項規章、制度或計劃(或文件)是否齊全并落實。(3)堤防工程是否得到完好的維護,并處于完整的可運行狀態。(4)工程觀測項目和設施是否合理,觀測是否得到有效實施,觀測資料是否整編分析。(5)白蟻(害堤動物)防治工作是否有效實施,工程是否達到無蟻害(無害堤動物)堤壩標準并通過達標驗收。(6)管理單位是否收集并妥善保存堤防相關的工程資料和運行管理資料。
根據以上幾方面的評價結論,可將堤防工程運行管理分為三類[12]:(1)堤防工程維護良好,運行管理正常,運行管理評價為好;(2)堤防工程維護尚可,運行管理基本正常,運行管理要求的大部分內容已按相關要求做到,運行管理評價為較好;(3) 運行管理要求的大部分內容未按相關要求做到,或運行管理存在嚴重影響堤防安全的缺陷,運行管理評價為差。
6 堤防工程安全復核
堤防工程安全復核包括:防洪安全復核、滲流安全復核、結構安全復核、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復核,評價結果分為A、B、C三級,其中A級為安全可靠;B級為基本安全,但有缺陷;C級為不安全。
6.1 防洪安全復核
防洪安全復核應根據堤防工程原設計洪(潮)水位和堤防工程建成后的洪(潮)水情變化、堤防工程所在河段的河道演變情況進行設計洪(潮)水面線復核,并考慮堤防工程保護范圍內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評價堤防工程現狀防洪能力是否滿足現行有關標準要求。防洪安全復核應明確給出以下結論:(1)原堤防工程設計防洪標準和堤防級別是否需要修改;(2)堤防的實際防洪能力是否滿足國家現行標準的要求。
堤防工程安全評價時,如論證得出堤防工程防洪標準和堤防級別與原設計不同,則需要按照修改后的現狀防洪標準和級別來進行安全評價。通過計算復核,堤防防洪安全一般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堤防實際防洪能力能夠滿足國家現行標準的要求,另一種是堤防的實際防洪能力不能夠滿足國家現行標準的要求。在進行堤防工程防洪安全復核時,我們可采用分級來界定不同情況下對應的堤防防洪安全狀況,分級原則如下[12]:(1)堤頂高程均滿足標準要求,防洪安全定為A級;(2)堤頂高程不滿足標準要求,但欠高不大于0.3 m,防洪安全定為B級;(3)不滿足A級和B級條件的,防洪安全定為C級。
選擇欠高在0.3 m以內作為B級的設定標準,是基于堤防的安全加高值來考慮的。根據文獻[10]的有關規定,堤頂高程應按設計洪水位或設計潮水位加堤頂超高確定,堤頂超高由設計波浪爬高、設計風壅水面高度和安全加高值三部分組成,其中設計洪(潮)水位加設計波浪爬高和設計風壅水面高度是設計洪(潮)水實際到達的高度,安全加高值只是一種安全儲備。由表2可知,當堤防按不允許越浪設計時,1級~5級堤防的最小安全加高值為0.5 m;當堤防按允許越浪設計時,1級至5級堤防的最小安全加高值為0.3 m。當局部堤段堤頂高程欠高在0.3 m以內時,不論按允許越浪或不允許越浪設計,1級至5級堤防的堤頂(防浪墻頂)高程均高于設計洪(潮)水實際到達的高度,可認為是基本安全的,只是安全儲備較小或沒有安全儲備。由于堤防工程不同于水庫,其水頭相對較低,失事影響相對更小,堤頂高程不滿足標準要求時,補救及搶險也相對更加容易,因次,可考慮將堤頂高程不滿足標準要求但欠高在0.3 m以內的堤防工程防洪安全定為B級。
表2 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
Tab.2 The safety height of levee engineering
m
6.2 滲流安全復核
滲流安全復核應分析堤防當前實際滲流狀態和已有滲流控制設施能否滿足現行有關標準安全要求。滲流安全復核包括以下內容:(1)復核工程的防滲與反濾排水設施是否完善,設計、施工是否滿足現行有關標準要求;(2)針對工程運行中發生過的異常滲流現象進行分析,判斷是否影響工程安全;(3)分析工程現狀條件下各防滲和反濾排水設施的工作狀態,并預測在不利設計工況運行時的滲流安全性。
滲流安全復核方法主要有:現場檢查法、監測資料分析法、計算分析法等。 現場檢查法對工程現場進行檢查,當發生以下現象時可認為堤防的滲流狀態不安全或存在嚴重滲流隱患:(1)堤身、堤基及穿堤建筑物周邊的滲流量在相同條件下不斷增大、滲漏水出現渾濁或可疑物質、出水位置升高或移動等;(2)堤身臨背水坡濕軟、塌陷、出水,堤腳嚴重冒水翻砂、松軟隆起或塌陷,外江出現漏水漩渦、鋪蓋產生嚴重塌坑或裂縫等;(3)堤身與穿堤建筑物結合部嚴重漏水,滲漏水渾濁等。監測資料分析法是根據滲透壓力、滲流量及其變化規律,判斷堤防滲流的安危程度。計算分析法則根據工程現狀的具體情況、地質條件和滲透參數等,按現行有關標準進行復核計算,當有監測資料時,應與監測資料比較分析,判斷堤防滲流的安全狀況。
滲流安全復核的分級原則如下[12]:(1)滲透坡降和覆蓋層蓋重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且運行中無滲流異?,F象的,其滲流安全定為A級;(2)滲透坡降和覆蓋層蓋重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運行中存在局部滲流異常現象但不影響堤防安全的,其滲流安全定為B級;(3)滲透坡降和覆蓋層蓋重不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或工程已出現嚴重滲流異?,F象的,其滲流安全定為C級。
6.3 結構安全復核
結構安全復核應分析現狀堤防能否滿足現行有關標準的結構安全性要求,復核重點應為運行中曾出現或可能出現結構失穩的險工、險段。結構安全評價應得出如下明確結論:(1)堤防的結構安全是否滿足標準要求;(2)堤防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變形和隱患。結構安全復核應選取典型斷面進行,復核計算與現場檢查、補充勘查、試驗檢測和監測資料分析相結合,其中計算參數按堤防現狀選定。
土堤結構安全復核主要包括:(1)堤頂寬度和堤身坡度;(2)臨背水堤坡穩定性;(3)堤坡、堤腳的抗沖穩定性。防洪墻結構安全復核主要包括:(1)墻體強度;(2)墻體變形和穩定性。堤岸防護工程結構安全復核主要包括:(1)防護體強度;(2)防護體抗沖穩定性。
結構安全評價分級原則如下[12]:(1)結構安全均滿足標準要求,且未發現危及安全的變形和隱患的,其結構安全定為A級;(2)結構安全不滿足標準要求,但抗滑、抗傾覆穩定安全系數能滿足工程級別降低一級的相應要求,同時未發現危及安全的變形和隱患,其結構安全定為 B級;(3)不滿足A級和B級條件的,其結構安全定為 C級。
6.4 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復核
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復核目的是評價交叉建筑物(構筑物)對堤防安全的影響,作為堤防安全綜合評價及分類的依據之一。交叉建筑物分為穿堤建筑物和跨堤建筑物,穿堤建筑物包括涵、閘、泵站、管道等,跨堤建筑物包括橋梁、渡槽、管道、線纜等。對穿堤的各類建筑物應按現狀進行驗算和復核,確保滿足下列要求:(1)滿足防洪要求;(2)運用狀況良好;(3)結構強度滿足要求;(4)周邊填土的厚度和密實度滿足設計要求;(5)分段的接頭和止水良好;(6)外周與土堤接觸部能滿足滲透穩定要求。
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評價分級原則如下[12]:(1)交叉建筑物安全性滿足相關標準要求,未發現異?,F象,其安全影響評定為A級;(2)交叉建筑物安全性滿足相關標準要求,與堤身結合部存在局部缺陷,但不影響堤防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評定為B級;(3)交叉建筑物安全性不滿足相關標準要求,或與堤身結合部存在安全隱患,影響堤防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評定為C級。
7 堤防工程安全綜合評價結論
堤防工程安全綜合評價是依據工程質量、運行管理、防洪安全、結構安全、滲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評價結果進行綜合分析,評定堤防工程安全類別。堤防工程安全綜合評價可對堤防工程總體評價分類,也可分堤段或分樁號進行。堤防工程安全綜合評價結果分為三類:一類堤防安全可靠,能按設計正常運行;二類堤防基本安全,應在加強監控下運行,并及時對局部缺陷進行處理;三類堤防不安全,屬病險堤防,應盡早除險加固。對評定為二、三類的堤防,應提出加固處理建議,其中三類堤防在未除險加固前,必須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確保工程安全運用。
堤防工程安全綜合評價分類原則如下[12]:(1)防洪安全、結構安全、滲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評價均達到A級的,為一類堤防;(2)防洪安全、結構安全、滲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評價均達到A級和B級的,為二類堤防;(3)防洪安全、結構安全、滲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評價中有一項以上(含一項)是C級的,為三類堤防;(4)防洪安全、結構安全、滲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響評價中有一至二項是B級(不含防洪安全),其余均達到A級,同時堤防工程質量優良且運行管理好的,可升為一類堤防,但要限期將B級升級。
對于其中的第(4)點,主要是考慮堤防工程線路長,要完全避免缺陷是很難做到的,對一些質量優良且運行管理好的堤防工程(如1級、2級堤防),如僅因存在部分不影響工程安全的局部缺陷就將其列為二類堤防,則堤防管理單位將難以接受,因此可考慮將其升為一類堤防,但要求管理單位限期解決存在的問題。
8 結語
堤防作為重要的水利工程設施,定期開展安全評價是十分必要的。隨著全球氣候變暖、氣象災害事件頻仍以及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將越來越得到各級政府部門的重視,可以預見,今后堤防工程安全評價將越來越普遍。本文對堤防工程安全綜合評價方法進行研究,提出的評價方法能與國家現行堤防標準相對應,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由于堤防工程安全評價工作在國內才剛剛起步,對很多問題的認識還不一致,存在一定爭議,今后需進一步加大研究力度。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 李青云,張建民.長江堤防安全評價的理論、方法和實現策略[J].中國工程科學,2005,7(6):713.(LI Qingyun,ZHANG Jianmin.On the theory,methodology and the realization strategy of safety assessment of the Yangtze dikes[J].Engineering Science,2005,7(6):713.(in Chinese))
[2] 介玉新,胡韜,李青云,等.層次分析法在長江堤防安全評價系統中的應用[J].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4,44(12):16341637.(JIE Yuxin,HU Tao,LI Qingyun,et al.Application of 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 in the comprehensive safety assessment system of Yangtze River levee[J].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Science and Technology,2004,44(12):16341637.(in Chinese))
[3] 雷鵬,肖峰,張貴金.基于AHP的堤防安全評價系統研究[J].人民黃河,2013,35(2):108110,113.(LEI Peng,XIAO Feng,ZHANG Guijin.Study of levee safety assessment system based on AHP[J].Yellow River,2013,35(2):108110,113.(in Chinese))
[4] 田林鋼,靳聰聰,巴超.改進的模糊層次分析法在海堤工程安全評價中的應用[J].武漢大學學報:工學版,2013,46(3):317320,327.(TIAN Lingang,JIN Congcong,BA Chao.Application of improved fuzzy AHP to safety evaluation of seawall engineering[J].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Engineering Edition,2013,46(3):317320,327.(in Chinese))
[5] 殷丹,石鳳君,趙淑杰.河道堤防工程安全綜合性評估[J].水利科技與經濟,2013,19(1):13.(YIN Dan,SHI Fengjun,ZHAO Shujie.Safety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of river levee engineering[J].Water Conservanc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Economy,2013,19(1):13.(in Chinese))
[6] 劉純義,陳 誠,孫小藝.黃河下游堤防安全評價指標的系統研究[J].人民黃河,2006,28(8):1112.(LIU Chunyi,CHEN Cheng,SUN Xiaoyi.System research on the safety evaluation index of the Lower Yellow River levee[J].Yellow River,2006,28(8):1112.(in Chinese))
[7] 蔡新,嚴偉,李益,等.灰色理論在堤防安全評價中的應用[J].水力發電學報,2012,31(1):6266.(CAI Xin,YAN Wei,LI Yi,et al.Grey theory in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dyke safety risk[J].Journal of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2012,31(1):6266.(in Chinese))
[8] 顧沖時,汪自力,劉成棟.堤防工程安全評估專家賦權模型[J].巖土力學,2006,27(12):20992104.(GU Chongshi,WANG Zili,LIU Chengdong.Experts'weight model assessing embankment safety[J].Rock and Soil Mechanics,2006,27(12):20992104.(in Chinese))
[9] 連惠萍,吳偉.堤防工程安全評估研究分析[J].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7,19(4):3032.(LIAN Huiping,WU Wei.Research and analysis of dyke engineering safety evaluation[J].Journal of Yellow River Conservancy Technical Institute,2007,19(4):3032.(in Chinese))
[10] GB 50286-2013,堤防工程設計規范[S].(GB 50286-2013,Code for design of levee project[S](in Chinese))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范文5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系指工程施工期間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加強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對于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治理“工地亂象”,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證安全生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市和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工作的領導,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工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的測定,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部門具體監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和劃撥。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算和收取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具體收取標準,按照《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和《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規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標準計算和支取。
(二)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持填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一式四份)、中標通知書、投標報價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向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申請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總費率和基本費率測定。
(三)建設單位按照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測定的總費率,到經財政部門批準開設的專用存款帳戶繳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憑存款憑證到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部門開具“省非經營性結算統一收據”,并將繳費收據復印件交給施工單位,作為施工單位向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部門領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憑證。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繳費收據等有關安全施工措施資料。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支付
(一)按照《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暫行辦法》文件精神,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和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部門應按《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分階段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文明施工評價,作出定量評價結論。評價結果作為施工單位領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依據。
(二)施工企業應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專項使用,申請支付各階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時,先由施工單位組織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對各階段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檢,并填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申請表》,經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同意后報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部門。
(三)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部門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支付申請后兩個工作日內,組織由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組成的“施工現場安全評價小組”對施工工地現階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進行安全評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采用定量預付、竣工結算的方式劃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基本費、現場評價費兩部分計取。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申請表》、安全文明施工費繳費憑據和造價部門核定基本費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向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經過現場評價符合開工條件的,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基本費用的50%預付。
2.經現場施工準備、二層完工、主體完工(高層建筑每十層)、裝飾裝修等階段安全評價,工程竣工后,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申請表》、安全文明施工費繳費憑據和和造價部門核定現場評價費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平均分數達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標準的,100%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費;平均分數達到安全文明施工優良標準的,按規定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費和現場評價費。
3.工程竣工并按規定辦理工程備案手續后,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全額退還給建設單位。
(四)凡經分階段評價未達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標準的、未經現場評價的工程,一律不得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預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費用,工程竣工結算時由建設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施工期間承包人發生四級(含四級)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安全施工費。工地地面應做硬化處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文明施工費按應計費率的60%計取。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監督和管理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范文6
關鍵字: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評價體系
1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建筑的標準和要求顯著提升,建筑的復雜程度非同日而語,這給建筑施工帶來了更大的挑戰。雖然借助現代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的管理手段可以有效保證施工的效率,提高施工的安全性,但近年來在建筑施工中依然頻繁出現安全事故,這不得不引人深思。本文對建筑施工中安全問題的主要誘因進行歸納和分析,并進一步構建安全施工評價指標體系,以期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盡可能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2當前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分析
通過梳理近年來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不難發現,由于工程質量的不合格所導致的安全事故占據的比重在不斷增加,這不僅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而且也對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1施工人員缺乏安全防范意識
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問題發生的根本是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薄弱。由于操作失誤而影響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情況占了大多數,主要原因在于施工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管措施,施工人員往往將注意力集中在生產過程而忽略了安全問題,如作業現場油漆混亂;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監管人員配備不全;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等等,甚至還有些企業不具備生產條件卻仍然偷偷施工,這些問題的存在必然導致安全隱患的積累和爆發。
2.2施工基礎設施配備不足
盡管在施工過程中會發現一些安全隱患問題,但由于施工基礎設施配備不足,施工人員并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或者安全防范措施不符合標準要求,容易存在僥幸心理,得過且過。,建筑施工企業在利潤最大化的追逐下,為了盡可能減少企業開支,往往不愿意將人力、財力和物力投入到安全施工方面,安全生產投入不能滿足建筑施工需求,這也是安全事故頻繁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2.3培訓活動重視力度不夠
當前很多施工企業會針對施工安全問題開展相關的培訓,但大多數情況都只是為了響應上級的要求,形式上應付上級領導的檢查工作,并沒有深入地開展系統性、針對性的培訓教育活動,更無從談起建立規范的培訓制度。畝造成培訓工作和安全制度形同虛設,沒有實際的意義,建筑施工現場違章操作現象頻發。
2.4安全生產監督機制不健全
由于工地證書掛靠現象屢見不鮮,實際的安全監督人員往往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缺乏專業技術知識,必然使得安全監督職能的履行不到位。多數企業依然采用傳統的經驗型安全生產模式,通過對過去的工作進行經驗總結來完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這種模式較為落后,沒有對科學生產引起足夠的重視,安全監督管理方法過于陳舊,實施過程容易出現忽松忽緊,根本無法保證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3構建建筑施工安全評價體系
以上所述問題包含了人、材、機、管理、制度等各個方面的因素,幾乎涵蓋了建筑施工的全方位。構建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評價體系,將有利于系統化、規范化地剖析和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
3.1安全評價體系具體的構建方法
構建建筑施工安全評價體系,可以實現對評估對象的準確描述,主要采用樹狀層次結構。樹狀層次結構其構成簡單明了,層次性強,能夠簡化評估對象的分析過程,在安全風險評估領域應用十分廣泛。評價指標體系可以依據建筑工程的特點來實施建立,并融入層次思想進行問題的分析。樹狀層次結構方法主要是具體化抽象的思維模式,是一種最為基本和常用的方法。在具體化過程中首先是明確評估目標,其評估目標主要是整個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性能;其次是對評估目標進行分析,通過將目標劃分為若干個子目標的方式;最后是對子目標中所涉及到的具體內容進行評估指標的提取。通過樹狀層次結構可以將評價指標體系中各項指標有條理的表現出來,并能夠更為清晰地理解評估目標所包含的內在含義。將抽象具體化分析,更有助于后續的評估工作順利開展。
3.2安全評價體系指標的構成
安全評價體系指標的設定需要分析施工安全的影響因素,主要是包括施工材料因素、施工器械因素、施工環境因素、施工管理因素及人自身的因素。
施工材料的選擇對施工安全有著重要影響。在施工材料的選擇上需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首先要對采購人員進行培訓和指導,在材料的選購上需要嚴格按照材料的規格和驗收標準來選擇供應商,專門負責驗收檢驗的人員也要根據相關的標準驗收相關的材料是否齊全,對于出現的實體質量問題、資料缺失問題,不應該責任推脫,應該及時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解決滿足工程安全生產要求。
施工器械主要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所用到的機械,其中包括大型機械、起重機和腳手架等,由于這些器械都有著操作規范說明,如果不按照規章制度使用,必然會對施工人員及建筑施工現場帶來極大隱患。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操作人員需要熟練掌握器械的使用方法后再進行操作。施工器械還需要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查,對于老化及超過使用年限的施工器械不管是否還可以繼續操作使用,一定要替換下來。
施工環境是施工現場所處的自然、社會環境,包括建筑工地的氣候條件、照明情況及綜合基礎設施的配置情況等。良好的施工環境是確保施工正常有序進行的必要前提。只有對每一個環節做好提前的準備、完善及控制工作,才能盡可能規避不可預見的風險因素,營造更為寬松安全的施工氛圍。
施工管理涉及面更為具體復雜,需要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并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監督部門要確保規章制度在整個建筑施工中的嚴格落實。技術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定期組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落實安全巡查制度,盡可能做到事前管理。
人員自身因素主要是指施工人員要提高自身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操作現象的發生,增強責任感。對管理人員實行實時狀態的監控,并引入相應的績效評價機制,使得整個項目質量管理小組可以在安全評價體系中發揮出重要作用,而不是形同虛設。通過目標內容的分解,對施工項目的各個職能部門進行權責劃分,建立誰操作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責任到人機制,將有助于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4結束語
建筑行業的蓬勃發展伴隨的是施工安全問題的凸顯,構建建筑施工安全評價體系是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針對施工中的各項安全問題,采取積極科學的措施,構建安全評價體系,將有利于提高質量安全標準,增強施工人員的責任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促進安全生產制度的規范和發展,從而從根本上提升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程.關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評價體系研究[J].科技與企業,2013,(13):96.
[2]夏于穩.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評價體系初步探索[J].中外企業家,2013,(19):89-90.
[3]張登倫.機電安裝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風險管理研究[D].中國礦業大學( 北京),2013.
[4]牛世杰.建筑施工現場危險因素關聯事故樹與綜合安全評價體系研究[D].重慶大學,2010.
[5]叢楊.區屬建筑企業施工安全評價與管理對策研究[D].山東大學.2012.
[6]王憲軍.淺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理[J].價值工程.2013年24期.
[7]胡廣葉.論民用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J].現代商貿工業.2011年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