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的涵義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建設工程監理的涵義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建設工程監理的涵義范文1

【關鍵詞】工程監理;涵義;現狀 ;作用;問題

中圖分類號:U41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工程監理概述

(一)工程監理涵義

工程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監理的職責就是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促使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建設工程監理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工程質量;進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即“三控、兩管、一協調”。工程項目建設監理是與國外接軌并結合中國國情,在工程建設領域中進行的一項重大改革。跟國外的對業主提供工程項目管理服務是相似的。工程監理根據業主需要可以為業主提供工程項目全過程或某個分階段,如施工階段的監理。工程監理的目標是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

(二)工程監理現狀。

目前,我國雖然實行項目建設招標投標制,但這種機制尚不完善,仍然存在憑關系中標的現象,即使通過正常招標投標渠道確定承包單位,也存在業主( 或業主中的個別人) 和承包商之間經濟關系曖昧的現象,這種現象在地方小項目中格外突出,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這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特殊關系中,監理很難正常開展工作。尤其質量、投資控制上尺度極難把握,嚴格些,會有重重干擾,放松了,又是失職,職業道德所不允許。另外,監理取費過低,導致監理企業舉步維艱,難以組織起高水平的監理隊伍。在我國目前工程監理行業低標準取費的條件下,加之低價搶標的不良競爭較為普遍,監理企業只能困難重重地維持低水平運行。嚴重地阻礙了監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監理工作定位不準確,造成監理待遇低下,直接導致高素質的人員不愿意從事這項工作,從而,使監理工作水平難以得到保證。反過來,監理人員素質不高,又導致社會對監理工作的偏見,使提高監理待遇成為難題。這種影響是循環的,如不及早解決,勢必影響監理業的良性成長,從而影響我國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二、工程監理在各個階段的作用

1、在建設工程投資前期決策中的作用

(一)大大提高了建設工程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合理化。

工程監理企業參與或者承擔項目決策階段的監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項目投資決策的科學水平,避免建設工程項目投資決策的失誤。在建設單位有了初步的項目投資意向之后,工程監理企業可協助建設單位選擇適當的工程咨詢機構,管理工程咨詢合同的實施,并對咨詢結果進行評估提出有價值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或者直接從事工程咨詢工作,為建設單位提供建設方案。這樣不僅可使項目投資符合國家經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投資方向,而且可使項目投資更加符合市場需求。

(二)最大化實現建設工程投資效益。

在滿足建設功能和質量標準的前提下,建設投資額最少;在滿足建設工程預定功能和質量標準的前提下,建設工程壽命周期費用最少;建設工程本身的投資效益與環境、社會效益的綜合效益最大化。建設監理在這樣的關系中尋求一個平衡點來控制各項使得綜合效益最大化。。利用國內外的市場、有關企事業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等,建設監理協助建設單位去搜集項目建設、生產運營等各方面所必需的信息資料和數據,對項目產品未來市場供應和需求信息進行定性與定量的分析。

2、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它作為其他工作的指南,對整個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建設工程監理對合同的管理必然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一旦建設單位將整個工程委托于建設工程監理,那么監理單位要對建設單位的一些合同進行管理。業主與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發生合同爭議是難免的事情,這時,作為第三方的監理應主動協調解決。在商品經濟的社會里,只有工程建設監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從合同出發,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建設。

3、在投標階段的作用

監理在施工招投標階段,幫助協助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公開進行工程招投標,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建設項目報建、工程招標文件的審查、工程標底的編制和審查、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簽訂施工合同。

4、保修階段工程監理的作用

工程監理在保修階段的作用:在保修階段要公正、正確處理保修費用,要根據質量發生的原因、時間,按規定進行處理。保修期滿,質量保修金順利支付,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才能終止。

三、工程監理中需要注意的幾點問題

在工程項目建設監理實施過程中,組織協調是最為重要、最為困難,也是監理是否成功的關鍵。

1、做好項目內部關系的協調工作

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組織關系往往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材料供應商,各專業分包單位組成,各單位之間的相互配合是保證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第一,對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關系的協調。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對工程承包合同負有共同履約的責任,在工作中,對一些具體問題產生某些意見分歧是常有的事。監理工程師應處于公正的第三方,本著充分協商的原則,耐心細致地協調處理各種矛盾。第二,協調與設計單位的關系雖然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施工階段的監理,但由于設計階段是決定工程造價,建筑功能的關鍵階段,監理單位也要協調好設計單位與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第三,對項目監理部內部的組織協調做好項目監理部內部的協調管理是順利開展項目監理工作的基本保證。

2、對工程建設項目外層關系的協調

工程建設項目外層的關系,一般是非合同關系,如政府主管部門、周邊居民、社會團體、服務單位、新聞媒介等,對工程項目建設起著一定的或決定性的控制、監督、支持、幫助作用,這層關系若協調不好,工程項目實施可能嚴重受阻。

建設工程監理的涵義范文2

一、工程變更的概念

本文研究的工程變更,是指由承包商或施工單位提出、并要求調增投資的工程變更。需具備三個要件:

一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管理模式和計價模式允許實施工程變更,并合同規定允許以工程變更的方式調增投資,或者工程實際允許在經審批的原預算的基礎之上以工程變更的方式調增投資;

二是承包商或施工單位提出,施工單位是提出的主體,或至少施工單位是主要主體,假如不是唯一主體的話;

三是需要調增投資,或至少施工單位要求調增投資。三者缺一不可。本文指稱的承包單位、承包方、施工單位、施工方,是同一個概念。

二、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概念

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又分為兩種并不相互排斥的類型,一種是工程變更所指向的工程狀態本身是事實,就其狀態和事實本身而言,按照工程造價管理和投資控制管理的有關規定,變更的理由也成立,應當調增投資,但工程數量被夸大,其中不夸大的那一部分工程數量,是非高估冒算,屬于正常的工程變更,應當正常調增投資,而被夸大的那一部分工程數量,包括實物工程數量和非實物工程數量,定義為高估冒算。實物工程數量不用多做解釋,非實物工程數量方面,比如,人工工日、機械臺班、材料和土方的運輸距離等等變更或者計價簽證,被夸大的那一部分工日、臺班、運輸距離,就定義為高估冒算。另一種類型是,工程變更所指向的工程狀態仍然是事實,工程數量可能不被夸大,也可能被夸大,但是,就其工程狀態和事實本身而言,按照有關規定,變更的理由不成立,其全部工程數量,包括實物工程數量和非實物工程數量,無論是否被夸大,也定義為高估冒算,這一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曲解工程計價依據所包括的工作內容,把本屬于施工單位應盡之責任和義務的狀態和事實,仍然提出工程變更以調增投資的要求,重復計價。不僅重復計價,有時還夸大工程數量。

高估冒算往往有主觀故意的性質,也就是說,根據上述定義,高估冒算的人格化代表即高估冒算者對高估冒算通常是有比較清醒的認識和判斷的,這是高估冒算的一個顯著特征,也是它與其它一些不正確計價的重要區別,正因為如此,這可能引發高估冒算者采取一系列的戰略、戰術、方針和策略,以達到和實現高估冒算的目的。固然,所謂認識和判斷屬于主觀的東西,難以測度和量化,作為概念的提出,在理論上是有意義的。高估冒算是一個貶義詞,盡管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術語之所無,只要有精確定義,不妨礙學術討論。

無中生有,按照詞典的解釋,是本無其事,憑空捏造,乃是指工程變更所指向的那一部分工程狀態,完全不是事實,純屬子虛烏有,而按照有關規定,對那一部分工程狀態定性的認定,工程變更以調增投資的理由成立——假如那真的是事實的話,由此衍生的工程數量,包括實物工程數量和非實物工程數量,定義為無中生有。與第一種類型的高估冒算相比較,無中生有的概念的內涵大于高估冒算,外延小于高估冒算。高估冒算包含無中生有,無中生有包含于高估冒算。無中生有一定是高估冒算,高估冒算未必是無中生有。無中生有是高估冒算的極致和特例,相當于第一種類型的高估冒算時,非高估冒算那一部分工程數量等于零的情況。

無中生有往往有更強烈的主觀故意,也就是說,根據上述定義,無中生有的人格化代表即無中生有者對無中生有通常有著明確無誤的認識和判斷,乃是乘允許實施工程變更之機無中生有以騙取增加投資,以騙取金錢,性質更惡劣,所以,也稱之為惡意無中生有。與高估冒算相比較,無中生有的發生并取得成功的概率相對低,但只是相對而言,工程實踐并非沒有先例,據筆者所知就有。

三、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在工程投資和施工單位工程成本中的構成

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是一種付諸行動的主觀愿望,如果取得成功,成為現實,或者部分取得成功,部分成為現實,將以貨幣形態構成工程投資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工程投資的構成中,它通常隱含于工程變更的追加投資的補充預算之中,是其中的“水份”,它對工程項目建設本身沒有任何益處,屬于白白浪費的冤枉錢,對于用國有投資資金建設的工程項目而言,屬于國有投資資金非正常的流失。就工程項目本身的建設施工而言,它不構成任何工程實體和施工措施,卻以工程實體或施工措施的面目出現,以其為計價依據。

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在施工單位的成本構成中,沒有任何工程實體或施工措施的成本支出,即使有時實際支出了工程成本,比如第二種類型的高估冒算,根據定義,那也是應盡之責任和義務。施工單位可能為此支出了“管理”成本、“公關”成本,其中的差額,為施工單位凈賺,屬于不正當得利,從它的定義可知,它當然不符合工程造價管理和投資控制管理的有關規定,但并不都構成非法。此外,還可以討論它的最終流向,在國民經濟中的構成,以及在社會財富再分配中的經濟學涵義等等,茲不贅述。

四、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與質量控制和進度控制在工程項目建設三大控制目標

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通常與質量控制無關,高估冒算可能與進度控制有關,比如,為了趕工期,需改變施工方案,或者采取超常規的施工方法,有時需要增加投資,趁增加投資之際高估冒算,有時不需要、不應當增加投資,但趁改變施工方案之際高估冒算。有時,由于工程變更本身,增加了工作量,需要順延工期,此時,工程變更與進度控制有關,但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與進度控制仍然不太有關系,如有,相關度也極低。

五、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發生的原因

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發生的原因,在于工程變更本身,并預算軟約束。只要工程變更具備上述三個要件,就有可能發生。從這三個要件中,為控制投資計,我們似乎能夠得出某種啟示。以工程變更的面目出現的索賠,當然具備這三個要件。在工程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工程變更的要求和意向本身,并非施工單位首先主動提出,而是非施工單位,比如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建設單位、工程的接收使用單位等,首先提出,而且,為工程項目建設所必要,并需要調增投資,但以施工單位提出的方式辦理,這就同時具備了這三個要件。除非不允許此類工程變更出現,只要允許,原則上就有發生的可能,盡管可能不等于必然,不等于現實。這與采用何種工程造價的計價模式,比如預算加簽證計價模式或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計價模式沒有關系。這一點,古今中外沒有區別,中國的工程項目建設與其它國家的工程項目建設不會有任何區別,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項目建設與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項目建設也不會有任何區別。這是一個不證自明的基本假定和基本預設,它深深地扎根于人的本性,或者說,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在投資控制管理中的一種折射和反映。FIDIC條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都是允許的。順便提一個問題,我們有可能不允許嗎?

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發生的原因,沒有區別,但發生的概率和發生的程度,卻依具體情況會有差別,這與高估冒算者和無中生有者對取得成功的概率和取得成功的程度的主觀認知有關,而主觀認知是客觀存在在人頭腦中的反映。在一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時有發生并屢屢取得成功或者部分成功的行業環境中,毋庸贅言,這將決定性地誘發潛在的高估冒算者和無中生有者成為現實的高估冒算者和無中生有者,決定性地誘發現實的高估冒算者和無中生有者成為更堅定的高估冒算者和無中生有者,決定性地引誘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事件的發生,并繼續有取得成功或者部分成功的可能。工程實踐的多樣性決定了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具體表現形態的多樣性。

六、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本質

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本質,是能夠從中得到經濟好處、物質好處的利益方或利益集團以工程變更調增投資的方式,損害其對立面的經濟利益。前者主要是指承包商或施工單位,從邏輯上說,也不排除非承包商或施工單位。有的人是直接得利者,這一部分人、或者這一部分人中的一部分通常有主觀故意的性質。并非所有人都有主觀故意的性質,有的人是從中“搭便車”,享受了經濟或物質好處。后者是指業主,有時,后者要作廣義的理解,而不僅僅是指業主,比如,對于用國有投資資金建設的工程項目而言,后者包括國家和社會集體。

七、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道家哲學涵義

精確定義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澄清幾個與之相關的概念之后,根據中國的道家哲學,可以不那么精確地這樣來描述這一對概念:高估冒算生于有,有亦生于有,有不生無,有只能生有,而且生更大的更多的有,是為高估冒算;無中生有的有亦生更大的更多的有,有生于無,是為無中生有。

八、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與投資控制高估冒算

對立面反高估冒算,無中生有的對立面是反無中生有。相應的,高估冒算者的對立面是反高估冒算者,無中生有者的對立面是反無中生有者。在博弈主體的博弈對決中,前者是矛,后者是盾,一方的成功就是另一方的失敗,反之亦然,盡管工程實踐中不乏合作的因素。高估冒算者與反高估冒算者、無中生有者與反無中生有者之間屬于對立統一的關系,就本文討論的問題而言,主要強調對立的關系,盡管筆者并不否認統一的關系。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是投資控制的工程變更和工程變更的投資控制所要否定的對象,相應的,誰否定,誰就是反高估冒算者和反無中生有者。不僅如此,甄別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以及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乃是投資控制主題中的應有之義,當然之理,也是投資控制的重大歷史課題之一,投資控制客觀上需要反高估冒算者和反無中生有者的存在,客觀上需要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人格化代表的存在,因為其對立面存在,有矛必有盾。在這個意義上,說投資控制就是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也未嘗不可。這一點,古今中外也沒有區別,中國的工程項目建設與其它國家的工程項目建設不會有任何區別,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項目建設與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項目建設也不會有任何區別,與采用何種工程造價的計價模式沒有關系,與是否實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也沒有關系。對于用國有投資資金建設的工程項目而言,它的另一層涵義乃是遏制國有投資資金的這一方面的非正常流失。

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能夠取得成功,要想取得成功,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其中,信息成本和心理成本,乃是反高估冒算者和反無中生有者需要支付的最重要的成本。有時,還需要相應地采取一定的戰略、戰術、方針和策略,以應對高估冒算者和無中生有者采取的戰略、戰術、方針和策略。 轉貼于

九、建設工程監理與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現在普遍實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

眾所周知,監理工作要求合乎公正,這里說的公正是指實質公正,此外還有形式公正、程序公正。所謂監理工作的公正,實質公正,是指監理代表獨立的第三方,依合同公正、獨立、自主地作出判斷和仲裁,既不能損害建設單位的利益,又不能損害施工單位的利益;或者說在維護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時,不損害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嚴格地說,目前的監理工作,一般只有投資控制的工程變更而無工程變更的投資控制,這是兩個概念,是指投資控制兩個緊密相聯的不同階段,前者主要是實施工程變更的要求和建議的審核、審批,也就是確定“量”,后者主要是據此編制的補充預算的審核、審批,也就是確定“價”。

就投資控制的工程變更而言,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指向都是工程狀態,可能是事實,也可能不是事實,最終,該事實或者非事實的工程狀態都表現為工程變更以調增投資的工程數量,包括實物工程數量和非實物工程數量。某種意義上,投資控制的工程變更的監理工作的實質公正的本質,乃是完全肯定非高估冒算而完全否定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具體表現形態是完全肯定非高估冒算的工程數量而完全否定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工程數量。自然,監理工程師是、也應當是反高估冒算者和反無中生有者,是、也應當是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人格化代表之一。

從這個意義上說,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成功與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失敗,都等價于監理工作實質不公正,反之,則等價于監理工作合乎實質公正。

與其他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主體比如業主相比較,監理工作要求合乎實質公正,這對監理工程師提出了兩方面的要求:一方面,監理工程師必須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并力求取得成功,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要反得徹底,否則就是對業主的實質不公正;另一方面,監理工程師的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不能將應當完全予以肯定的非高估冒算之工程變更也否定掉,否則就是對施工單位的實質不公正。這是作為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主體之一的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與其他其他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主體比如業主的工作的重要區別。

十、工程變更與索賠工程變更和索賠都是要求調增投資,都要求調增工程造價

從邏輯上說,都有可能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所以,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又分為: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工程變更之無中生有、索賠之高估冒算和索賠之無中生有四種情況,加上非高估冒算之工程變更和索賠兩種情況,總共有六種情況。長期以來,在工程實踐中,我們將工程變更和索賠兩個概念混淆,其實,二者有很大的區別。索賠常常不見于工程實踐中,但索賠并非不存在,而是以工程變更的面目出現,以工程變更的方式辦理,統一于工程變更之中。前面研究的工程變更也包含索賠,索賠包含于工程變更,因為索賠具備前面定義的工程變更的三個要件。這里的索賠專指費用索賠。

索賠是施工單位的一種正當的法定權利,是為了賠償(補償)非施工單位的責任造成的施工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與此權利相對應的,是建設方的義務。目的是為了合理分擔風險,以節約交易費用。當施工單位提出索賠要求時,是行使權利,受建設方委托的、同時也是獨立的第三方的監理方應當予以認真考慮,此時,只要求監理工作合乎實質公正,此外沒有其它要求。

工程變更則不然,一般來說,工程變更本身并不造成的施工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不是施工單位的法定權利,工程是否需要變更?如需要又如何變更?施工單位至多只有“建議權”,而“建議權”不是權利,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權利,既然不是權利,相應的,就不構成建設方法律意義上的義務。施工單位提工程變更的“建議”時,原則上,雖然監理方也應當考慮,但一般來說,此時只是考慮純粹的工程技術問題。既然不是施工單位的權利,就無所謂與權利相聯系的理由是否成立的問題,無所謂監理工作是否合乎實質公正的問題。所以,此時需要考慮的,通常只是純粹的工程技術問題,此外也沒有其它要求。這對監理工作的責任要求,顯然不同于索賠。這是工程變更與索賠的重要區別。承包單位的權利不一樣,建設方的義務不一樣,一方的權利對應的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非權利對應的是另一方的非義務,反之亦然。因此,工程變更與索賠,工程項目建設承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區別,責任也有區別,對獨立的第三方的工程監理的工作責任的要求也不同。當然,工程變更本身,有時需要增加投資,這也是投資控制的重要內容之一。

十一、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與索賠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把索賠

按照工程變更來辦理,另一方面,工程變更又按索賠來辦理,這在概念上,施工單位的非權利、“建議權”,往往變成了法律意義上的權利,建設方的非義務,往往變成了法律意義上的義務。如果其中有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的成分的話,對監理單位而言,這等于是拿辦理索賠的監理工作責任來要求監理單位辦理工程變更。在工程實踐中,在反高估冒算者和反無中生有的過程中,通常,施工單位寓高估冒算、甚至無中生有于工程變更之中,寓高估冒算、甚至無中生有于索賠之中,除此之外,由于概念的混淆,有時進而,寓非權利于正當權利之中,寓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于索賠之中,再進而,非高估冒算之索賠、索賠之高估冒算、索賠之無中生有、非高估冒算之工程變更、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工程變更之無中生有并存,或者部分并存,統一于同一份工程變更單之中,統一于同一項工程變更以調增投資的訴求之中,而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往往又同時包括有實物工程數量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與非實物工程數量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這在客觀上,加大了反高估冒算者和反無中生有的難度,對監理工作的實質公正提出了更嚴峻的挑戰。

這一方面,可行的思路是,從索賠的定義出發,將工程變更和索賠加以區分。索賠是“賠償(補償)——一般來說,也僅僅止于賠償(補償)——非施工單位的責任造成的施工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其余屬工程變更,嚴格區分,按不同的程序分別辦理,以便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當然,這僅僅是從投資控制的管理技術角度而言。這在理論上也是有意義的。

十二、結束語

工程變更之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是一種付諸行動的主觀愿望,是一種意識形態,也是客觀現實存在,僅僅存在于頭腦中的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不是本文定義、研究的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并不等于工程投資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卻是工程投資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工程變更之甄別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以及監理工作的實質公正,也是一種付諸行動的主觀愿望,一種意識形態,也需要付諸行動,僅僅存在于頭腦中的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只是一種意識形態而已,不是真正的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并不等于工程投資能得到有效控制,卻是工程投資能得到有效控制重要條件。如何甄別高估冒算和無中生有?如何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監理工作如何才能合乎實質公正?列寧說:“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行動?!睕]有工程變更之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理論,就沒有工程變更之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行動。正確的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理論屬于投資控制的分支理論,能夠指導反高估冒算和反無中生有的行動,指導投資控制的行動。本文旨在定義概念,澄清概念,對這些問題,限于篇幅,這里不進一步討論,擬另撰文分析,且聽下回分解。

建設工程監理的涵義范文3

關鍵詞:城市地下管線;探測工程;監理;必要性

中圖分類號:TU990文獻標識碼: A

一、 城市地下管線探測工程監理的必要性

城市地下管線的成果質量主要取決于兩方面,分別是施工隊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系統是否齊全以及其自身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完善。對城市地下管線的探測監理就是在地下管線探測的各個環節以及各工序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控制,以期能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以及經濟效益,對工程的工期以及費用能有效的控制,提高探測成果的質量。

我們知道,施工隊伍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工程質量,那么通過對施工隊伍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以及其運行狀況的良好與否的觀測,是判斷地下管線工程質量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從上個世紀我們國家在建設領域實現監理制度以來,對工程的社會效益以及投資效益有了極大的提高,尤其是《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施行,其表現出的作用更加的突出,但是,對于城市地下管線探測工程的監理當前還沒有比較完善的法規法律可以遵循,所以,在地下管線探測工程中建立監理機制,對施工作業隊伍進行監督和控制,從而實現對施工作業隊伍的質量管理體系運作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包括對探測成果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和客觀的評價。

二、工程監理工作任務分析

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建設文件、工程合同等,對建設過程的項目進行依法監督管理,就是工程監理的涵義。通常,在工程的施工階段,監理的主要任務就是對進度、投資以及質量進行控制,同時也對合同以及信息進行管理,包括對各方的協調。工程監理的核心就是對質量的控制,對工程項目的質量確保最主要的就是在施工階段對相關的文件以及技術嚴格執行,建立高效的質量監督體系,對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整體性的全面監督和管理,達到工程最終的目的。對于工程中一些隱蔽的工程,對其質檢一定要嚴格把關。對于在施工現場中出現的一些安全問題以及安全隱患,一定要及時上報并及時進行整改。還應對在事故發生后進行現場保護、應急救援以及對調查配合處理的工作。

三、監理工作內容及程序

在地下管線探測工程中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對相關的施工組織以及技術等進行審查;物探方法試驗、儀器校驗、野外施工過程以及合同履行情況監督;成果資料檢查驗收;測量質量、物探質量檢查;監理報告編寫等。監理工作程序見圖1:城市地下管線探測工程監理工作程序圖。

圖1 城市地下管線探測工程監理工作程序圖

四、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監理工作內容

(一)探測工程合同監理

對探測工程合同管理是在施工隊伍在進行技術設計以及踏勘和最終的成果提交的整個過程中實行,其主要的內容有,對技術設計的審核、施工隊伍的監督、對施工隊伍的質量管理以及組織管理進行監督,對這些項目的監督是否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作業,包括一些儀器設備和技術力量等是否滿足設計要求,對工程是否有轉包,對工作量是否能按規定要求完成等。

(二)探查作業監理

(1)作業巡視監理

作業巡視檢查主要是指施工人員在進行探測作業的過程以及物探方法的試驗過程中,不定期的在現場進行跟隨施工,對相關的作業情況進行掌握和了解,對原始記錄以及草圖質量的自檢情況等進行現場檢查。主要的內容包括:對所有證明材料和檢驗記錄進行檢查,對試驗方法以及儀器試驗的資料進行檢查;在施工中,對所批準的技術設計的執行情況,工作量的完成進度,原始記錄和質量檢查等。

(2)隱蔽點探查監理

檢查點分布原則同明顯點,抽查點應占完成工作量的5%,進行精度的重復探查,重復檢查的絕對誤差不應超過《規程》規定的限差。

(3)隱蔽點開挖監理

在對明顯點重復測量埋深和隱蔽點重復探查的點位、埋深符合設計書要求的基礎上,抽查隱蔽點總數的1 % 進行開挖驗證(含釬探驗證),以開挖合格率計算,合格率≥ 90% 滿足設計要求,否則增加開挖量,根據開挖結果重新計算合格率。

(三)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包括數據信息安全和生產安全。地下管線成果多為數字信息產品,涉及到國家安全,對其進行有效管理尤為重要。監理單位主要工作有:督促檢查探測單位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明確責任人及其職責,做好野外工作攜帶資料的安全保護,不得隨意拷貝、復制建設單位提供的測繪資料。另外,地下管線普查作業主要在道路上及窨井內進行,安全生產同樣十分重要。為此,監理單位應督促探測單位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明確責任人及其職責,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人員及儀器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對象是工程從開始到結束的全過程中產生的語言、文字、數據等資料,是工程檔案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用一方面為相關部門、參與各方及各級管理人員提供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面可協調項目參與各方的關系,提高工作效率。監理單位主要工作有:收集、分類整理本項目有關的依據性文件,記錄實施監理全過程中發生的事件,收集、簽署、傳遞監理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編寫、發放會議紀要,有關工程變更、增減投資的內容與材料等。

(五)組織協調

地下管線普查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很多方面的關系,為了處理好這些關系,就需要協調。監理單位主要工作有:監理單位內部關系的協調,探測單位之間的協調,建設單位與探測單位之間的協調。

(六)檔案資料監理

對地下管線的探測資料一定要在探測過程中進行,其主要的監理內容有:對準確性的檢查、檔案資料的完整性的檢查、檔案資料的質量以及規格和資料編目進行檢查等。

(七)成果驗收

對成果的驗收,就是在施工單位在完成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之后,自行進行工作總結并組織相應的內部驗收以及評價本工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填寫好竣工報告,將其交予監理單位。當工程監理單位收到竣工報告后,對報告進行詳細的審閱,最終提出質量以及驗收等級的評定。經過監理單位對成果資料評估合格以后,施工單位可以向地下管線組織機構提出申請,再由其進行總驗收。

工程的總驗收主要的依據是:工程合同書、批準的技術設計書和《城市地下管線探測規程》。其工作主要內容是:相關的成果資料施工單位是否完成了提交,其技術措施是否對批準的設計書能夠滿足,舊成果資料是否有完善的認證材料,探測的原始記錄是否經過了相關的審核,計算機成果是否滿足建庫要求,儀器檢驗、各項質量檢查資料是否齊全,對技術的總結是否齊全,結論是否合理,檔案材料以及成果檔案資料是否滿足歸檔的要求,對所發生的問題是否進行了及時以及合理的處理等。

結語

地下管線對于城市來講,是很重要的基礎設施,在城市的生存以及發展中發揮著相當大的作用,當前對地下管線開展普查、將加快地下管線信息化進程,已經引起人們的重視。近些年以來各地紛紛開展地下管線普查,當前的地下管線探測工程的市場非?;钴S,但是由于探測工程中出現的很多問題往往導致探測質量很難達到技術要求。當然,隨著地下管線探測工程的監理機制的引入,對相關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制定有效對策,實現地下管線工程監理的規范化運作,將真正發揮監理的作用。

參考文獻

[1]王學海. 城市地下管線探測及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建設[D].中南大學,2006.

[2]李學軍. 地下管線探測工程監理的問題與對策[A]. 山東省測繪學會.山東省測繪學術年會論文集[C].山東省測繪學會:,2006:2.

[3]高慶強,張勇,李黎. 地下管線普查工程監理實施方法探討[J]. 城市勘測,2003,02:11-14.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