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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理的法律依據范文1
新的發展形勢對農機監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在當前的農機監理工作中,還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嚴重的阻礙了農機監理工作的開展。
1宣傳不到位,缺乏服務意識
在當今社會宣傳是一個重要的環節,但是對農機監理工作的宣傳不到位,一部分人沒有意識到農機的益處,無法體會到農機帶來的切實好處,同時,對農機監理的法律宣傳不夠,致使農機擁有者和使用者的法制意識淡薄,此外,對農機服務理念落后,只是重視銷售,缺乏必要的售后服務。這樣,嚴重的阻礙了農機監理的可持續發展。
2農機監理法制不健全
在農機管理方面雖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明確了農機監理工作的執法地位,但是缺乏對農機安全監理條例,對一部分機械如植保機械、園林機械以及農副產品加工機械等缺乏明確的規定,這樣就缺乏對上述機械的執法依據,阻礙了農機監理事業的發展。此外,拖拉機的強制報廢政策不完善,增加了事故的隱患。
3農機監理隊伍素質低
農機監理工作的有效開展依賴于高素質的執法隊伍,但是在農機監理隊伍建設方面還存在很大問題,一方面,農機監理機構工作人員數量不夠,并且工作量大,難以保證工作的質量;另一方面,農機監理工作人員業務不熟,難以勝任農機監理工作沒有真正的發揮到農機監理的作用,無法對農機的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不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新形勢下農機監理工作的對策
鑒于農機監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當前農機監理工作中的問題,需要加強對農機監理工作的重視,并對工作進行改革和創新,根據新形勢的要求,采取合理的農機監理對策,真正的發揮農機監理工作在促進農業發展方面的作用。
1加大對農機監理的宣傳
這就需要農機監理部門根據所在縣的具體情況,采取有效的宣傳策略,進行全方位的宣傳。例如開展關于農機教育安全講座或者是播放農機安全知識的錄像,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作用,通過電視廣播或者是宣傳材料,對農民朋友進行農機安全教育。同時,加強農機使用法律的宣傳,加強使用者和擁有者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真正的發揮農機對農業發展帶來的切實好處。另外,對農機的銷售要進行宣傳,提高其服務意識,推動農機行業的健康發展。
2建立農機建立法律體制
農機監理工作的開展離不開法律法規的支持和引導,因此相關部門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建設,不斷完善法律體系,明確對各種農機的管理要求,為農機監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據,使農機監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同時,還要完善管理體制,強化管理,解決農機監理的難題。
3加強農機監理隊伍建設
安全監理的法律依據范文2
關鍵詞: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監理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水利工程是利用自然資源,獲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工程。在其開發與利用的過程中,會對自然環境產生改變,不確定因素比較多,因此,施工合同自然就成為明確承發包雙方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主要調控手段。施工過程中加強合同管理,時時用合同條款約束參建各方的行為,以確保工程建設任務能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對施工合同的履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對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終是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據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據主要有法律依據和合同依據。法律依據是指與水利工程建設及合同管理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主要有合同法、招標投標法、水利法、安全生產法、民法通則、擔保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水利建設市場管理辦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合同依據為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協議書及附件、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投標書附錄、合同通用條件、合同專用條件、技術規范等。
二、當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一方不能兌現承諾
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有一方本應提供資源但是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這就會導致項目不能啟動或處于一種非常被動的局面。一些在施工過程承包商以及人員的資質,或者設備的數量和類型,以及工作安排和與合同不符,甚至是具有非常大的差異,使得在招標的承諾不能完全實現,這就給項目的順利實施帶來了負面的影響。
(二)合同條文不夠完善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主要是在工程招投標違規行為,例如投標過于簡單,并不構成邀約和承諾的基礎上簽訂合同。構建雙方使用一些不規范合同模式,而是由雙方協議成立的一個合同,而且在大多時候,由于經驗不足,或者是對項目沒有進行認真的分析,這就會在項目實施后期帶來很大的麻煩,導致許多約定無法根據合同內容進行,出現一些不可預知的爭執問題,還有一些合同條款不夠嚴密,這種歧義性就會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爭論,影響水利工程項目的進度和項目的順利執行。
三、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議
(一)增強管理意識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飛速發展和市場經濟的完善,我國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識在逐步提高,但由于我國受過去計劃經濟、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的法律意識和合同意識是極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國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環節之一。在許多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商、分包商和業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誤造成了許多損失,有些案例是觸目驚心的,為我們敲響了警鐘。迫使我們在項目管理中加強合同管理,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素質,加強法律、合同知識的學習,提高合同意識。水利工程監理作為承發包外的第三方,應提高合同法律意識,以合同作為法律依據,做到公平公正。發揮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做用,對工程建設各個目標的順利實現有著重大意義。
(二)合同簽訂要嚴格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水利水電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水利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簽訂完備的監理合同,來約束合同雙方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簽訂的及時性和合同條款的合理性,為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減少和杜絕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必要的糾紛奠定基礎。
(三)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合同管理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堅持貫穿合同管理這根主線,堅持”按合同辦事,按規范辦事,按程序辦事”的三按原則,在實施階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合同的履行、檢查、變更、違約和糾紛的處理,是建設管理中一切行為的唯一依據。時刻要以合同來規范、約束施工單位的行為,對拖延工期、施工質量不合格應嚴格執行合同中的處罰措施,特別是要把工期進行合理排布,嚴格按各分部工程工期要求逐階段檢查落實。對月支付、簽證、變更應嚴格按照合同中的相關條款進行審核,不得提前支付、超前支付,合同中不允許簽證的項目不得簽證,變更部分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價辦法進行計價。在實施過程中抓好合同的履約檢查環節,以保證有效的履行合同。履約檢查,是事先或事中發現問題和疏漏的唯一辦法,只有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定期檢查,才能及時發現問題,制訂防范風險的對策,從而將風險損失程度降到最小,將收益獲得最大,這是加強簽證、索賠管理的最有效的辦法。
(四)加強合同動態管理
(1)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2)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什(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
(3)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末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卉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五)合理轉移合同風險
在談判和簽訂施工合同時,對于能夠預測到的合同風險,應盡量采取承發包雙方合理承擔各自相應的風險。為了盡可能把風險降到最低,對于不無法預測的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發放轉移風險:①推行索賠制度是轉移風險的有效方法,通過索賠可以提高合同價格,增加工程收益,補償由風險造成的損失。在實際工程中,索賠是雙向的,發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賠,承包人也可以向發包人索賠。一般來說,發包人索賠可以通過扣撥工程款及時解決索賠問題,但承包人的索賠就相對的困難。②一方面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把風險大的分項工程轉移到分包商;另一方面,可以以組建聯營體的形式,與其他承包商共同承擔風險。③發包人和承包人轉移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即為購買保險,向第三方轉移風險。因此,承包人應充分了解所保的風險范圍、保險金計算、賠償方法、程序、賠償額等詳細情況,當出現保險范圍內的風險,承包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素賠,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以減少財務損失。
(六)加強合同信息管理
建立進度款變更索賠安全環保等合同信息平臺,形成業主監理和施工三方合同管理信息資源共享,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融為一體定期對合同問題進行歸納梳理能有效地避免前后審核標準不一致,重復申報等問題也能對合同內的遺留問題進行追蹤清理,由于水電工程建設周期長,員流動性大。如果對合同問題申報審核的時效不能有效控制就會造成部分變更索賠事件追溯困難,從而降低合同執行效率,因此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已建立的合同信息,有針對性解決遺留問題,盡可能避免信息銜接不到位的情況發生。
(七)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經營、預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關等方面知識,專業性強,必須有專門的監理人員從事這項工作。建立工程項目監理合同管理系統,建立更加科學的,包括合同管理職能的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規章制度,確定合同與投資、工期、質量等合理關系,將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項目管理全過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時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監理管理水平,就必須培養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監理人才。
結束語
總之,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至關重要的,相關人員和部門應當增強合同管理的責任和意識,建立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制定前,各方一定要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進行充分的溝通,對涉及到的水利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要認真的研究,確保合同的規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在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設計變更等問題,各方之間要加強溝通與協調,盡量避免日后矛盾的出現,同時要做好合同變更的記錄,規范合同變更的程序,進而為水利工程的順利施工和竣工核算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參考文獻:
安全監理的法律依據范文3
(1)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不健全、立法范圍狹窄盡管目前的法律法規確立了我國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法律地位,但這些法律法規仍然存在立法質量不高、范圍狹窄以及與國際慣例有一定差距等問題。一方面,與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相關的法律法規,僅僅對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宏觀原則進行了規定,并沒有深入建設工程監理實踐的各個環節。另一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絕大部分限于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對質量問題的的負責問題的界定和規范,而缺乏工程建設設計階段的監理規范,造成工程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無章可循、流于形式,不利于監理服務范圍的擴展。
(2)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合同文本和條款不完備目前,國內各類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和條款與國際上通用的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編制的工程合同條款相比,差距仍然較大。許多權利和義務的規定,還沒有形成定量化和定時化的標準,使得建設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開展具體的監理工作時,無法嚴格履行合同。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文本編制水平較低、條款不健全等問題,將直接影響到監理工作的執行。
(3)監理安全責任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不協調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后,建設工程監理單位作為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一個責任方,應依法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5]。盡管《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在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方面都有所規定,但由于各部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時間和調整范圍不同,導致現行法規制度的協調性存在一定問題,對建設監理單位應承擔安全責任的深度沒有具體、清晰的界定。
(4)防范風險的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不完善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風險無處不在,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工期、投資失控的現象時常發生;而建設監理單位作為工程建設領域中的“三元主體”之一,其注冊資金不高,固定資產又少,獨立承擔責任能力不強,面臨各類風險也是必然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面臨的風險大體有自然風險、監理企業自身原因產生的風險、建設單位引發的監理風險、承包商帶來的風險。工程保險和擔保是建設市場經濟中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在我國的一些利用外資或合資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及部分重點工程才進行工程保險,尚缺少能夠防范風險的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二、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議
我國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體系既是政府調控建設工程監理服務的有效手段,也是對外開放建設工程監理市場應當遵循的法律依據。因此,在分析了我國現有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后,借鑒國外的相關經驗,按照社會經濟發展對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制度的要求,本文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國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議。
(1)提高建設工程監理法律法規的立法層次、深度和范圍國際上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體系一般包括以下幾部分:任何建設工程監理活動都必須遵守的國家法律、用于規范監理者與被監理者的行為的行業行政法規、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作為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直接和主要依據的合同文件。因此,我國應加強建設工程監理立法工作,提高工程監理法律、法規的立法層次,盡快出臺全國性的建設工程監理法律,主要調整在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產生的法律關系,明確各方主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等問題,彌補《建筑法》對建設工程監理制度規定過于簡單的問題。同時,擴大立法深度和范圍,在工程監理領域頒布專項法規,用以調整監理工作所涉及領域的法律關系,并拓展和完善工程監理在建設工程立項、規劃、設計、招投標、設備采購、竣工驗收、保修等各個階段,尤其是設計階段的法律制度。
(2)參照國際慣例和行業協會的合同文件,完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范本合同文件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有各自的標準格式,國際建筑市場普遍采用FIDIC合同條件。為了國際工程領域的合作和開拓國際市場,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文本也應參考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條件和相關行業規范,以便與國際建設工程監理市場相接軌。首先,要與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相一致,將《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的質量責任和權利義務等內容寫進合同,還應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安全責任和權利義務等內容添進合同;其次,要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增加建設工程保險、工程擔保等相關內容;最后,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應當參照新版FIDIC合同條件,進一步細化合同條款的內容(包括監理的范圍、監理服務的內容和期限、監理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監理報酬等),使合同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
(3)協調和完善監理安全責任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為了更有效地貫徹國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也使監理單位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促進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的繁榮發展,國家應該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作出修訂,保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協調性和一致性,完善監理安全責任的法理依據。同時,出臺全國性的安全監理方面的實施細則,對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深度、工作標準等作出具體的規定。力爭以監理工作事實為依據,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為準繩,客觀公正的處理監理責任問題,防止把監理責任無限擴大。
(4)建立與推行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所謂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是指承包監理人(即監理企業)對因自身工作的過失或疏忽,而給委托方(即業主)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部分進行投保的一種職業保險制度。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可以FIDIC白皮書為指導,結合我國建設工程監理的具體情況,將職業責任保險的思想滲透在監理工作中。基于我國現有的監理環境和社會風險防范意識,我國應采取國家強制性監理職業責任保險模式,通過在《保險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規中增加要求監理工程師投保職業責任保險的條款,大力推行監理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三、結語
安全監理的法律依據范文4
[關鍵詞] 農機安全監理 問題 思路 對策
當前,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已進入重要階段,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農業收入的不斷增加,農民自主購買農業機械的數量日益增加。面對新形勢,農機監理機構應當重新設定工作思路,重新樹立農機監理的地位,保證農機化事業健康發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
一、農機監理在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農機監理作為安全生產的執法機構,依照國家和地方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對農業機械及其操作使用者進行嚴格、科學的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糾正違章,杜絕事故,使農機生產安全、有序進行,保證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農機監理對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學習培訓,使機手有了一技之長,成為村里先進科學技術推廣應用的帶頭人和示范者,為改變農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積極作用;農機監理人員與機手有良好的相處關系,培養了深厚的感情。農機監理人員在機手的心目中既是執法者,又是朋友,還是農機生產者的參謀、顧問,機手有了困難愿找農機監理幫助解決,從而使他們得以發展生產,加快了致富步伐;四是農機監理在監督、管理和協調農機田間作業、運輸作業、跨區作業工作中,在提高農機作業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安全生產、協調供需、化解糾紛等方面,起到其他組織不可替代的作用,為農民生產發展、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二、農機監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機管與路管脫節
拖拉機、農用車分布在廣大的農村,點多、面廣、線長,有些地方交通條件差,安全隱患很多,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在農機執法上很難針對農機作業的特點進行重點防范,出現一些農機事故隱患。
2.機構不健全
農機監理機構還不健全,裝備差、鄉鎮農機管理人員配備不足,給農村的農機安全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
3.農機監理在依法行政中法律依據問題
許可證的實施范圍只有拖拉機是《交通安全法》授權,而拖拉機保有量下滑趨勢嚴重,即使有法律授權,由于量的下降也將造成無事可做的局面;其它自走式農業機械,如聯合收割機、履帶拖拉機等,是農業部部頒規章授權,因級別不夠而面臨被取消;而對種植機械、養殖機械、農副產品加工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還需頒規建制,滿足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需要。
4.對農機安全認識問題
認為農機安全監理范圍只局限于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自走式農業機械,忽略了其他農業機械;二是認為農機安全監理就是牌證管理,就是收費,忽視了安全檢查特別是固定農業機械的安全檢查這一重要的環節。
5.檢測設備問題
移動檢測線主要針對的是農用運輸車和變型拖拉機,并且主要檢測的是制動力、側滑、燈光等安全性能指標,對功率、油耗、尾氣等節能環保指標尚無檢測設備。對拖拉機的檢測主要還停留在眼看、手摸、耳聽加經驗的階段,還沒有方便可行的檢測設備。
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思路與對策
1.加強宣傳工作
現階段,農機行業的法律法規主要有《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用拖拉機及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這些法律法規明確了農機監理工作的執法地位和農機監理機構職責范圍及權利義務,為農機監理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與政策依據。農機監理部門要根據各自的工作實際,在農機手相對集中的廠礦企業、集市及鄉鎮,采取多種措施對機手進行全方位的宣傳教育;在學生集中的鄉村學校,以舉辦農機教育安全講座、播放農機安全知識錄像等方式,教育學生提高安全意識;利用新聞媒體、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對農民朋友進行農機安全教育,使全社會都了解農機安全監理的重要性。
農機安全監理與相關部門有著密切聯系。農機監理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加大自我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法規與條例,使政府加強對農機監理工作的重視,變部門行為為政府行為,積極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系,促進相互理解和支持,為開創農機監理工作新局面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2.強化服務
農機監理的工作特點和社會性質決定了其職業道德,必須以全心全意為廣大農民群眾服務為宗旨,以忠于職守,無私奉獻為工作核心,以愛崗敬業、奮發有為、盡職盡責為根本要求,以幫助農民發展生產,致富奔小康為工作目標。
3.隊伍建設
從實施規范管理人手,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工作水平、服務能力的高低源于素質。農機監理部門應把政治合格、作風過硬、業務精通、執法嚴明,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監理隊伍作為主要工作目標,嚴把監理人員素質關,實行考核上崗、持證上崗。要求監理人員應具備較強的專業技能和執法水平,正確履行政策法規,還必須有較強的政治覺悟,始終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樹立服務農業、服務農戶、服務機手的思想意識,自覺擺正監理與服務的關系,保證農機安全生產。
4.明確崗位職責與目標
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定期考核,獎罰分明,促進監理人員樹立競爭意識,危機意識,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
5.轉變工作作風
把管理與服務緊密結合起來,以管理帶服務,以服務促管理。
安全監理的法律依據范文5
關鍵詞:安全管理 市政工程 政策
隨著企業的快速發展和企業經營機制的逐步完善,市政工程行業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受到社會和公眾輿論的廣泛關注,安全生產成為穩定社會局面的熱點和焦點。當前,建筑行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頻繁發生,特別是重大傷亡事故呈上升趨勢。因此,需要加強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1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在我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中,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1 機制方面
盡管我國就安全管理方面頒布了一些法律法規,同發達國家相比,我們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還存在一些不足,需要進一步完善。監管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一是安全責任混淆不清,各個主體單位出于應付,對安全生產隱患不能及時有效地做出處理;二是法律法規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對違法違紀行為沒有進行及時懲處,缺乏相應的獎懲措施;三是社會輿論監督不到位,未能及時、客觀地報道安全生產事故,甚至出現漏報、瞞報等現象;四是缺乏規范的市場機制,特別是業主不規范的市場行為給建設施工埋下安全隱患。
1.2 執行方面
一方面,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很多市政施工企業逐漸意識到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政施工企業一味地追逐經濟利益,另外進行安全管理需要花費較高的成本,進而導致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停留在口頭上,根本沒有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另一方面,由于行業的特點及施工的特殊性,導致該行業的從業人員的流動性比較大,使得我國的安全事故遠遠高于發達國家。
2 影響市政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因素
2.1 意識不到位
目前整個市政施工行業“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著,各級行為主管部門不能充分履行自身的職能,抓安全生產流于形式。企業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只給作業人員安排生產任務,根本不提供安全保障,對于發生的安全事故甚至敷衍了事。尤其在一些規模較為龐大,而且比較復雜的工程項目中,施工方為了縮短工期,擅自加班加點,嚴重影響工人的休息,損害了工人的身體健康,在這種情形下進行施工作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
2.2 施工人員素質不高
在施工現場進行作業的人員主要來自農村,這些工人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其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在施工過程中缺乏安全操作的技能,自我保護能力比較低,并且這些從業人員的流動性比較大。面對惡劣的施工環境以及高強度的勞動,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出現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違章作業等現象,進而引發安全事故。因輕視安全生產造成的各種事故都需要我們為之付出沉重的代價。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是,這些原因絕不是構成安全事故的決定因素。
2.3 建立和完善安全監督管理執法隊伍
隨著業主要求不斷提高,導致工程量大幅攀升,其工程的技術含量也逐漸提高,現有的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的數量、素質早已無法滿足工程項目的需要。
另外,由于經費問題、人員問題的影響,安全檢查的人員隊伍不穩定,從業人員的素質在一定程度上也出現不同程度的降低。
3 提高市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政策建議
3.1 加大安全管理的教育,營造安全環境
建立和完善一線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新工人要經過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老工人也要進行定期的復訓,通過培訓不斷強化工人的安全意識。對企業的“三類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以及動態考核管理,積極推行一線班組長上崗培訓制度。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對培訓進行制度化管理,對工人強化法律法規、安全質量管理、經濟管理等知識的培訓,通過培訓考核,不斷規范操作行為。
3.2 加強與監理方的溝通,配合監理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在施工過程中,實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在監理工作任務中,根據條例規定安全監理及其責任已經名列其中。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安全監理責任,從法律、法規的角度明確了監理的部分工作目標,同時為如何實施安全監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律依據。在施工過程中,按照《監理內部安全檢查制度》相關要求,監理人員在監理驗收過程中,依據規定的相關條款,進行逐項檢查和落實,并做好檢查記錄。
3.3 建立施工企業安全誠信機制
傳統的監管部門其職責是對項目部安全體系進行監管,一方面制約了項目部的主觀能動性,不能提供有效的管理依據;另一方面監管部門直接面對企業的安全責任和市場。因此,監管部門需要轉變職能,對項目的單純管理轉移到對企業的行為進行安全管理,并且考核企業安全管理程序。
參考文獻:
[1]鐘駿武.淺析市政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上旬刊),2011(08).
安全監理的法律依據范文6
關鍵字:建設工程 監理 問題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been an important par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and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is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economy development and the vital interests of the masses, it has been well received by the concerns of the community.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system is a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itiative projects, this paper analyze some problems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problem;
中圖分類號:TU76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所謂建設工程監理,就是通過對工程建設者的行為進行監控、督導和評價,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保證工程建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止建設行為隨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工程建設投資、進度、質量按計劃實現,確保工程建設科學推進,并達到節約投資、保持質量、高效運作的目的。
現階段工程監理存在的不足
1、建設監理體制及市場行為的不規范
目前我國的監理單位的性質大多是股份制的民營企業。公司內部人員,是股東與雇員的關系。除了股東和在該公司注冊的監理工程師能夠相對穩定在一個單位里執業外,其他監理人員的流動性就較大,甚至有的工程在一個施工期內會更換多個監理人員。在監理業務承攬方式上,存在著轉包監理業務及掛靠監理單位的現象,有的監理企業,有監理任務時就東拼西湊監理人員承接業務,沒有監理任務時,這些人就各奔東西。還有的監理單位私招亂雇,系統內部搞同體或者連體監理。
對監理行業認識不清,定位不準
作為建設工程市場的三大主體之一,監理理應發揮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設中,輕視監理的觀念仍然普遍。有些業主及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職責沒有正確的認識,認為監理是可有可無的,令監理工作正常開展受到一定困擾,時常處于尷尬地步。輕視監理,對監理作用認識模糊不清,定位不準的現象也就當然普遍。有的施工單位把監理人員當成是自己的質監員,工程未進行自檢就直接向現場監理報驗, 有的業主把監理人員當自己的家政人員,隨意使喚,監理工作全都要聽從他的指揮和安排,因此監理工作也就失去其獨立性、公平性、公正性、科學性。
3、工程監理人員的工作責任不落實
監理人員不到位的現象較為普遍,有的工程項目為了節省人工費用的支出,一個總監往往要兼任多個項目的總監,統攬幾個項目的全局,造成了項目疏于管理,監理工作不到位;一些項目的總監平時很少時間在工地現場,只是組織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驗收、主持工程例會時才會現身,有的工程項目還”空掛”監理人員的名字,在辦理報監時上報的監理人員很多,而實際上崗的缺寥寥無幾,名不副實;有的監理單位派駐到施工現場項目監理部不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設立組織機構,監理人員職責不清,監理資料代簽的現象比較多,尤其是應由總監簽署的監理資料;一些監理人員該巡視的不巡視,該平行檢查不平行檢查,該旁站監理時不旁站,甚至對沒有進行檢查合格的項目予以簽字驗收。上述的問題存在從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們制定的監理法規體系不嚴密以及監管力度不夠。
4、一部分監理人員素質不高
在建設工程領域流傳著這樣一句話,說是:一設計,二施工,三監理。意思是行業內頂尖的人才都在畫圖搞設計去了,一般的人到現場做了施工,剩下的人只好當監理。這當然跟工作環境、工資待遇有著密切關系,其本質還是工資待遇的問題,工程監理就目前的狀況可以用16個字來概括:權力不大,責任不小,拿錢不多,管事不少?,F場項目監理部的監理人員不僅做好工程的質量、投資、進度、現場的施工安全監理,還要對現場的文明施工、環境衛生等幾乎施工現場所可能發生的一切事情都要負上責任,而在建設工程行業工資待遇基本上是最低的。正因為如此,工程監理這份工作有本事的人不想做,難以留住優秀人才,現在是監理人員有相當一部分不是科班出身的,是從其他專業轉行過來的,而且有的學歷偏低、知識不豐富。這部分監理人員的素質不高,在施工中遇到問題不敢大膽監理,畏手畏腳,起不到真正意義上的監督管理,至使一些不良施工人員有機可乘,在工程上要么偷工減料,要么摻雜使假,輕則產生工程質量問題,重則造成工程事故,使業主蒙受不應有的財產損失。
二、做好建設工程監理的措施
1、加強監理權力的法律依據
在工程建設中,監理工程師擁有項目監理權力,主要依據于業主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強制性標準。只有擁有足夠的法律依據,監理才能切實擁有“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的措施和手段。監理事業歷經20 多年的發展,已初步建立了與之相配套較為完整的監理法規體系?!督ㄖā贰ⅰ墩型稑朔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明確了工程監理范圍,確定了監理單位的市場主體地位,使建設監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筑法》中規定:不允許超越資質等級承接監理業務,不得轉讓監理業務,這些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這樣才能規范和凈化監理市場,使違規的監理企業沒有生存空間。政府行政部門要加大力度,確保監理的職能在工作中得以實現,以維護監理行業的自身權益,使監理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2、嚴格內部管理,加強項目監理機構組織建設
健全完善《工程開工制度》、《材料、構配件、半成品采購報驗制度》、《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制度》、《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制度》等其他有關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才能更好的做好監理工作。應建立健全各級負責人的連帶責任制度,公司領導對總監,總監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一般監理人員,不僅要負技術的連帶責任,也要負管理連帶責任,這樣將責任層層分解,各級有份,對避免出現違規行為有較好的作用。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制度,建立巡視督查機制,設置專人對各項目,各工地監理人員進行隨機巡查。既能提高業主和施工方對監理單位的信任度,又可約束監理人員守法從業。還應建立考核量化制度,對項目監理部成員進行量化考核,依據目標完成情況,實施以項目為單位的獎懲,增強監理人員的責任心。建立完善這些制度和機制,可以挖掘潛力,激發從業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其競爭意識,有利于監理隊伍素質的整體提高。
如:工程前期的準備工作階段的咨詢工作,工程實施階段的監理施工工作,工程竣工驗收與投入使用前期的監理工作等,實現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的“三控制”,對安全與信息的“兩管理”,在參與建設各方之間進行“一協調”。
現如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在建筑行業中也有了日新月異的變化。建筑施工中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等層出不窮,不斷的更新思想,更新知識,更新技術是各行各業生存發展的需要,當國家有新的建筑法規、政策出臺時,監理企業應該及時地對監理人員進行強化培訓,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技術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學習,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使監理能力在實際工作中得到充分地發揮和運用。這不僅讓員工對企業增加了信心,還加凝聚力,建立”企業靠我生存,企業靠我發展”的團隊精神,樹立良好企業形象。
結語
建筑在施工中,監理單位除做好自身的工作外,還需在此過程中不斷地創新,方能不斷適應變化著的情況,同時社會其他相關行業的不斷進步和規范,也會作用于建設監理行業,促進監理行業的進步、發展和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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