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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矯正個人匯報材料范文1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上級文件,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管理和監督。做好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日常報到、匯報、請銷假等,進一步規范電話匯報制度,加強電話聯系溝通,以便及時了解矯正對象的最新動態。堅持按相關規定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集中教育活動,堅持周匯報、月報到制度,積極組織其參加公益勞動。在堅持遵守制度規定的同時,根據矯正對象的不同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例如公益勞動和每月的交思想匯報表,如有個別矯正對象有特殊情況未及時來,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個別考慮,在給予機會的同時,也能從另一方面強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種形式,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促使其成為守法公民。采取培訓、講座、參觀、參加社會活動等形式,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認罪悔罪教育、形勢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個別談話的方式,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個別教育。建立對社區服刑人員認罪悔罪、遵紀守法、學習勞動等方面表現情況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矯正對象的入矯時教育,這樣能為以后的矯正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繼續廣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資料,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在就業、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為社區服刑人員提供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信息,為符合條件的社區服刑人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為社區服刑人員遇到的其他問題提供指導和幫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沒有工作的矯正對象也很多,平時繼續多多觀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時通知沒有工作的矯正對象,即使他們沒有找到工作,也會心存感激,也會為以后的矯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筆。
社區矯正個人匯報材料范文2
一、社區矯正工作步驟
(一)籌備階段(20*年7月—8月)
按照上級要求完成對我鄉社區矯正對象的排摸、實施方案的擬定和開展宣傳活動等工作。
(二)啟動階段(20*年9月—10月)
建立鄉社區矯正組織;制定我鄉社區矯正工作意見和實施方案;召開鄉社區矯正工作動員大會,組織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到其他鄉鎮參觀學習。
(三)全面實施階段(20*年11月—20*年5月)
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項工作制度;指導、督促全鄉各村遵守有關部門工作程序和制度,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社區矯正工作順利進行。
(四)總體提高階段(20*年6月)
總結一年來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具體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探索社區矯正工作的有效途徑和方法,為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經驗和做法。
二、社區矯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區矯正的銜接。
1、市公安局應當分別于今年10月底前,對已經在社區服刑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相關法律文書和監督考察檔案等有關材料的副本,按照要求統一集中向市司法局提供。相關材料不齊全的,市公安局應當設法予以補齊,市司法局應當積極予以配合。市司法局在接收相關材料時,應認真核對、簽收,并及時送達各鄉鎮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書后,要及時建立社區矯正對象監督管理和考察檔案。
2、市人民法院對執行地在本市的刑事被告人,判處管制、單獨判剝奪政治權利或宣告緩刑、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接受社區矯正相關教育,并責令其填寫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同時應當在宣判、宣告之日起7日內,將生效的相關法律文書及材料抄送執行地的社區矯正組織。其中判決書、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分別抄送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抄送市公安局。
3、市人民法院收到關于社區矯正對象的減刑、假釋、撤消緩刑收監執行、撤消假釋收監執行、撤消監外執行收監執行的建議書后,應當及時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在做出裁(決)定之日起7日內,將裁(決)定書抄送提請機關。對社區矯正組織提請的延長矯正對象監外執行期限的建議書后,也應當及時進行核查、作出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將決定書抄送提請機關。
4、對于市人民法院單獨抄送市公安局的社區矯正對象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和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市公安局應當在收到上述相關法律文書之日起5日內,將社區矯正對象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和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的復印件抄送市司法局。
5、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收到市人民法院、監獄管理機關和市看守所相關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律文書、執行通知書后,應在3日內分別轉送給相關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6、社區矯正對象回社區報到時,應當先到司法所辦理社區矯正登記手續,并持司法所出具的報到登記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公安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立即對回社區報到的矯正對象進行談話教育,并邀請其家屬參加。同時,告知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其間必須遵守的相關規定。對未到司法所辦理社區矯正登記手續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其及時到司法所辦理社區矯正登記手續,并在3日內將有關情況通報司法所。
(二)社區矯正的執行
1、司法所應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個人基本情況、所犯罪行及所處刑罰、改造表現、思想動態、家庭成員及社會關系等基本情況和矯正情況建立檔案,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矯正方案,建立監督考察小組,落實日常監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應當及時與有監督管理能力的社區矯正對象直系親屬簽定監督管理協議,明確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教育責任。社區矯正對象沒有直系親屬的,可與其所在單位、村委會或愿意承擔監督管理和教育責任的近親屬簽定監督管理協議。
3、司法所應當本著符合公共利益、社區矯正對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強、易于監督檢查的原則,組織、督促有勞動能力的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的時間,每月累計不少于2個工作日。
4、司法所應當按照集中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以個別教育為住的原則,定期安排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充分運用社會資源,配合、參與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活動。學習教育活動的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策、道德規范、行為規范、時事形式等方面。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的時間不少于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小時。鄉政府應當提供必要的學習教育場所和設施。市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活動。
5、司法所可以根據矯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組織有關人員對社區矯正對象開展心理矯正等活動。結合社區矯正對象犯罪原因、心理類型、現實表現等制定心理矯正方案,進行心理咨詢輔導,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
6、市司法局應當協調教育部門并督促未成年人且沒有完成國家規定義務教育的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定監護人,為該社區矯正對象安排適當的學校完成國家規定義務教育內容。
7、司法所應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參加學習教育和參加勞動改造等情況,每季對其進行一次考評,每年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有關情況填入《社區矯正對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檔案。
8、司法所應當根據社區矯正對象在接受社區矯正其間的改造表現,按照《浙江省社區矯正對象獎懲考核辦法》的規定,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呈報和實施獎懲,對社區矯正對象實施分類管理和分級處遇。
(三)社區矯正的解除
1、在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30日前,司法所應督促其作出書面總結,并召開由相關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志愿者、社區矯正對象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評議會,對其社區矯正情況進行評議,根據評議結果作出書面鑒定,并將有關材料上報戶籍地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審核。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審核無誤的,由市公安局簽發《緩刑期滿通知書》,《解除管制通知書》并通報原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原執行的監獄、看守所、拘役所。
2、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司法所應會同公安派出所向其本人宣布,并發給《緩刑期滿通知書》、《假釋考驗期滿通知書》、《恢復政治權利通知書》、《解除管制通知書》。同時,向其所在地的村組織和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3、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服刑期滿時,由原批準(執行)機關辦理釋放手續。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后,司法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及時通報原批準(執行)機關,以及同級人民檢察院。刑期未滿的,按規定予以收監。
4、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被收監執行或在社區矯正其間重新犯罪的社區矯正對象,自羈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區矯正。
三、社區矯正工作制度
(一)組織制度。鄉司法所建立以政法分管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對本轄區社區矯正日常工作進行指導;全鄉各村居建立以村雙委負責人為站長的社區矯正工作站,協助鄉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對本村居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管理。
(二)例會制度。鄉社區矯正組織應當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傳達上級社區矯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交流工作情況和工作信息,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三)請示報告制度。鄉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加強組織觀念,對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同時,對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經驗、做法、重要活動及典型案例等各種社區矯正工作信息,也應及時逐級報送。
(四)建檔統計制度。司法所對社區矯正對象要逐人建檔。社區矯正對象的犯罪情況、改造表現、家庭成員、社會關系、接受教育、參加公益勞動、考察鑒定等情況要記入檔案。司法所要和市司法局建立起社區矯正工作情況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報表和統計數據分析,要保證真實、準確,不得拒報、錯報、漏報、虛報和瞞報。
(五)業務培訓制度。鄉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學習培訓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對專業社區矯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進行業務培訓,確保社區矯正工作的質量。
(六)獎懲考核制度。社區矯正工作將列入市政府對鄉社區矯正組織和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對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事跡及時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職或失誤而引起重大事件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社區矯正工作的監督
(一)社區矯正工作接受人民檢察院的監督。社區矯正工作機構應當為檢查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提供便利,加強與檢察機關溝通、聯系和相互配合。
(二)紀檢監察部門發現有關部單位或者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疏于職責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違反規定侵犯社區矯正對象合法權益的,可以建議有關部門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該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以行政或紀律處分,也可以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社區矯正個人匯報材料范文3
一、社區矯正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年10月——*年6月)
按照上級要求完成社區矯正對象的排摸、組織的建設、實施意見、實施方案的擬定和開展必要的宣傳活動等準備工作。
(二)啟動階段(*年7月——9月)
召開動員大會并舉行交接儀式;組織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三)全面實施階段(*年10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項工作制度:指導、督促全縣各鄉鎮遵守各有關工作程序和制度,協調解決具體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社區矯正工作順利進行,提高工作的質量。
(四)總結提高階段(*年12月)
總結前階段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具體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探索社區矯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徑,為全縣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推進提供成功經驗和做法。
二、社區矯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區矯正的銜接
1、縣公安局在*年9月底前以鄉鎮為單位將現有社區矯正對象的相關法律文書和監督考察檔案等有關材料的副本提供移交給縣司法局,由縣司法局送達各相關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書后,要及時建立社區矯正對象監督管理和考察檔案。
2、人民法院對構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處管制、單獨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或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后,應及時將生效的判決(裁定)書副本和執行通知書,一并送達執行地的公安局、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收到相關法律文書后,應立即分別轉送相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
3、社區矯正對象回社區報到時,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立即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談話教育,并邀請其家屬參加。同時,告知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期間必須遵守的相關規定。
(二)社區矯正的執行
1、司法所應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個人基本情況、所犯罪行及所處刑罰、改造表現、家庭成員及社會關系等基本情況和矯正情況建立檔案,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矯正方案,建立監督考察小組,落實日常監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應當及時與有監督管理能力的社區矯正對象直系親屬簽訂監督管理協議,明確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教育責任。社區矯正對象沒有直系親屬的,可與其所在單位、村(居)委會或愿意承擔監督管理和教育責任的近親屬簽訂監督管理協議。
3、司法所應當本著符合公共利益、社區矯正對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強、易于監督檢查的原則,組織、督促、檢查有勞動能力的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的時間,每月累計不少于2個工作日。
4、司法所應當按照集中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以個別教育為主的原則,定期安排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充分運用社會資源,配合、參與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活動。學習教育活動的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策、道德規范、行為規范、時事形勢等方面。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的時間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個小時。鄉鎮應當提供必要的學習教育場所和設施??h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需要組織以縣為單位的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活動。
5、司法所可以根據矯正工作的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社區矯正對象開展心理矯正等活動。結合社區矯正對象犯罪原因、心理類型等制定心理矯正方案,進行心理咨詢引導,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
6、符合試學條件的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教育部門應當選擇適當的學校安排其試學。
7、司法所應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參加學習教育和參加勞動改造等情況,每季度對其進行一次考評,每年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有關情況填入《社區矯正對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在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檔案。
8、司法所應當根據社區矯正對象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的改造表現,按照《浙江省社區矯正對象獎懲考核辦法》的規定,對社區矯正對象實施獎懲。
(三)社區矯正的解除
1、在社區矯正對象期滿前30日內,司法所應指導其完成《自我鑒定》,并會同公安派出所召開由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志愿者、社區矯正對象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評議會,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社區矯正情況進行評議,根據評議結果作出鑒定,并將鑒定結果上報縣司法局和公安局。其中,被暫予監外執行和被裁定假釋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矯正期滿鑒定情況,由縣公安局通報該社區矯正對象原關押監獄和看守所。
2、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司法所應會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區矯正對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眾宣告解除社區矯正。緩刑、假釋、管制、剝奪政治權利人員的《緩刑期滿證明書》、《假釋期滿證明書》、《恢復政治權利證明書》、《解除管制通知書》,由當地公安機關簽發。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對象服刑期滿時,由原收押的監獄、看守所辦理釋放手續。
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需要收監執行的,由司法所會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見,經縣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后,送縣公安局審核。其中保外就醫的,由縣公安局通知其原收押監獄、看守所收監(所)執行;因其他原因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由縣公安局提請該社區矯正對象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決定收監執行。同時,將有關的審查、審核意見和該社區矯正對象的考核表等有關材料分別抄送對其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和原收押監獄、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被收監執行或在社區矯正期間重新犯罪的社區矯正對象,自羈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區矯正。
三、社區矯正工作制度
(一)例會制度
縣、鄉鎮社區矯正組織應當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傳達上級社區矯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交流工作情況和工作信息,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請示報告制度
縣、鄉鎮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加強組織觀念,對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同時,對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經驗、做法、重要活動及典型案例等各種社區矯正信息,也應及時逐級報送。
(三)建檔統計制度
司法所對社區矯正對象要逐人建檔。社區矯正對象的犯罪情況、改造表現、家庭成員、社會關系、接受教育、參加公益勞動、考察鑒定等情況要記入檔案。縣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區矯正工作情況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報表和統計數據分析,要保證真實、準確,不得拒報、錯報、漏報、虛報和瞞報。
(四)培訓工作制度
縣、鄉鎮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學習培訓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對專業社區矯正工作者和社會志愿者進行業務培訓,確保社區矯正工作的質量。
(五)監督檢查制度
人民檢察院對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的社區矯正工作實行監督。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上述機關調閱社區矯正工作的檔案、資料,可以向上述機關了解社區矯正工作情況,可以找社區矯正對象談話。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工作應予以配合。人民檢察院發現社區矯正對象需要收監執行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也可以向原收押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對象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在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社區矯正工作實施監督的同時,社區矯正組織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檢查制度,要積極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和上級社區矯正組織的監督檢查,要通過設立舉報箱、投訴電話等多種形式認真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及時糾正社區矯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查處社區矯正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確保公平、公正執法。
社區矯正個人匯報材料范文4
論文關鍵詞 暫予監外執行 檢察監督 刑事執行檢察
一、我國暫予監外執行制度的缺陷
五部門聯合出臺的《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可謂變化巨大,在適用條件上、認定標準的明確性上、相關證明文件的出具等級上、審批嚴格程度上、復查時間的間隔上都有所體現。但盡管如此,暫予監外執行制度仍存在著較大不足,其具體表現為:
(一)忽略了地區差異
雖然新施行的《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已對原有的規定有所修改,在適用依據上起到了“撥亂反正”之效。但尚存在不足之處:一是醫療水平差異明顯。我國貧富差異巨大,在醫療上也反映明顯,現有的醫療資源集中在東南沿海地區,西北、西南地區醫療水平仍比較落后,一些在東南沿海容易治療的疾病在這些地區仍很難控制;二是部分疾病具有地域性。我國經緯度跨越大,氣溫、降水、地形等自然原因使得高發的疾病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如南方肆虐的血吸蟲病在北方并不常見,為了不讓法律法規適用的統一性消解實質上的公平正義,賦予地方相應的自由裁量權是有必要的,但是這種裁量權不能被濫用成為司法腐敗的工具,應該在進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以地方性文件的方式加以明確,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
(二)醫院證明文件“綁架”司法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钡亲鞒鰶Q定的不論是哪個機關,其依據一般都是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且一般指定的醫院在一定區域內是唯一的。面對著一個權威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無論決定機關是否認識到其為虛假證明文件或對其真實性產生懷疑,但基于有審批權人員數量與報批案件數量、人員專業知識水平與病情多樣性、不批準的風險隱患與批準后責任承擔等多方面的利益博弈,有審批權限的人員在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醫院作出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診斷證明后,無論真實與否,作出不同意決定的概率微乎其微,從而形成了決定權被診斷證明“綁架”的局面。
(三)執行監管不規范,導致條件被“創造”
人為“創造”出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皯言谢蛘哒诓溉樽约簨雰旱膵D女”是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之一,且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也同樣適用,這就會讓女性罪犯想方設法的讓自己懷孕。根據《看守所條例》等監管規定的要求,女在押人員需要分押分管,這就需要管教民警、監區巡警等都是女警,因已決犯、未決犯、同案人員均不能羈押于同一監室,就需要準備數個女罪犯監室。但是很多地區考慮到上述條件需要投入的人力、財力過大而不予執行,于是那些監管不規范的地區就可能發生女罪犯與男罪犯發生性關系導致懷孕,更有甚者一些獄警、醫院醫務人員讓女罪犯懷孕的嚴重情形 。
(四)監外執行效果不佳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居住地的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其執行方式是監外執行罪犯定期到社區矯正機構(一般為當地的司法所)報到,匯報近期的活動情況,三個月內帶至指定醫院復查,如已不符合條件則予以收押。這種執行方式的弊端在于對于罪犯監外的真實活動并不掌握,其本人匯報的真實性也值得商榷,導致教育改造的效果不佳。監外執行的罪犯再犯罪問題,恃“病”不服從管理的問題日漸突出,因這些人員本身就是因不宜羈押而采取的變通,采用監外執行的方式繼續改造的,再收監執行從監獄的阻力就比較大,對此設區矯正機構也沒有好的措施辦法,產生形式上列管,實際上脫管現象。
(五)監外執行機關的不作為或虛假作為,導致罪犯規避監禁刑
既然社區矯正機關帶罪犯到指定醫院的復查結果作為是否繼續暫予監外執行的依據,那么這里面就存在著司法腐敗、權力尋租的空間,具體表現為:一是社區矯正機構的工作人員為繼續監外執行創造條件,這里又分為兩種情況:怠于履行職責。部分社區矯正機構會由于人員少工作任務繁重、身體復查工作不便利、個人工作不負責等主客觀原因導致定期復查不進行或者不符合規定的進行;主動幫助作假。社區矯正機關的工作人員幫助暫予監外執行人作假,隱瞞身體情況,幫助其逃避監禁刑罰。二是腐敗的延續。復查的醫院與做出診斷證明的醫院很多時候是同一醫院,當做出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診斷證明是虛假的,那么復查結果也同樣會存在虛假的極大可能。
二、暫予監外執行中檢察監督的不足
(一)監督方式存在缺陷
1.監督方式單一。檢察機關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的監督手段只有糾正違法通知書、檢察建議、監所檢察建議等為數不多的幾種,但其中監所檢察建議是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內部文件的形式形成的一種法律文書,因此刑訴法賦予檢察機關的監督方式只有糾正違法通知書和檢察建議兩種方式。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監管場所內及社區矯正中發生的幾乎所有刑罰執行行為,刑事執行檢察部門都負有監督職責。但是相對于職責范圍的廣度來說,刑罰執行的監督手段就顯得狹窄單一,監督方式與監督職能已經極不相稱。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督作為刑罰執行檢察的重要一項職責,監督方式單一的情況同樣有所體現。為確保監督職能的有效履行,探索新的監督方式勢在必行。
2.監督威懾力不足。檢察機關對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方式是通過向執行機關發出檢察建議書、糾正違法通知書并抄送違法單位上級機關,由執行機關改正其違法行為或彌補行為漏洞。但是檢察機關的監督權更多的表現為一種通報權,其威懾力更多的源自執行機關對上一級機關的畏懼。如果刑罰執行機關不予改正或者上一級機關不責令改正,檢察機關并沒有后續有效的應對措施,違法行為依然會存在,監督就會流于形式。鑒于執行機關上下級之間的隸屬關系,違法行為的內部監督本身就存在天然不足,如果沒有檢察機關這一系統外監督,那么刑罰執行中的司法腐敗會更為嚴重。因此有必要增加檢察機關的監督力度。
3.監督專業性不夠。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對暫予監外執行監督主要是從是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和審批程序是否合法兩個方面。監督的方法主要是根據省級人員政府制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歷材料等進行審查,且主要是對診斷證明材料等是否齊全的形式審查,因審查診斷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需要具備專業醫學知識,而刑事執行檢察人員一般屬于“門外漢”,監外執行條件真實性無法保證,即使診斷證明等作假也不會發現,這樣檢察監督就只剩下“軀殼”。因此與檢察技術人員的密切協作,加強暫予監外執行的實質審查,即保證形式的真實性,也保證實質的真實性是當務之急。
(二)監督的時效性缺失
檢察機關對贊譽監外執行的罪犯的監督方式一般是根據看守所或監獄的呈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審批程序的合法性進行審查,這種監督屬于事后監督。其弊端在于:
1.淡化檢察監督職能。檢察機關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督是防止司法腐敗的重要一環。如果僅僅是對業已成型的相關文書進行形式審查,無法做到同步監督,及時提出意見,監督效果就會大打折扣,檢察監督權就會成為“附庸”,不但起不到應有的防范效果,讓憲法法律設置檢察監督權的用意也消弭于無形,也會在發生問題追究問責時,為其他部門的執法漏洞、司法腐敗“埋單”。此外,流于形式的監督會讓監管部門和罪犯對檢察監督權輕視,認為駐所或駐監檢察室只是“擺設”,對檢察機關的權威地位也有巨大的影響。
社區矯正個人匯報材料范文5
一、社區矯正的價值
對于民眾來說,社區矯正是一個全新的理念,是一個源于英美法系國家的舶來概念。社區矯正是20世紀西方國家普遍盛行的,并被聯合國預防與控制犯罪組織予以肯定與倡導的,以社區為基礎的矯正罪犯的制度與。主要做法就是傾注全社會力量,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即所謂不需要監禁(指罪行比較輕微、不致危害社會)或不再需要繼續監禁(在獄中表現較好、已夠保釋條件、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或裁定規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意識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它所采用的是開放型的、更注重改造效果的改造方式。這一改造方式,較之傳統刑罰執行模式,具有較大的社會優越性,社會價值明顯。
(一)以人為本價值取向明顯
以人為本,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價值目標,也是刑法追求的價值目標之一。以人為本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的基本要求就是把任何一個人都作為人來看待。罪犯也是人,也有其人格的尊嚴,也追求其自身的自由和幸福。對于犯罪人的關懷不再是一種恩惠,而是法制國家一項義務性的社會任務,是和諧社會的一項基本要求。
1、社區矯正體現了一種寬容精神。寬容是刑罰人道化的重要標志,房龍認為,無論是人類思想史,還是刑罰史,都是為寬容而斗爭的。[1]對實施了反社會行為的罪犯,國家和社會并不拋棄他們,而是給予他們重返社會的希望和機會,并且為罪犯的矯正營造寬容的社會氛圍,使矯正對象在寬容中感受人性關愛。而和諧的社會關系正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寬容上。
2、社區矯正體現了人性關愛的理念。罪犯盡管危害了社會,被判罪服刑,但他也有與正常人一樣的需求和情感,社區矯正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罪犯的需求和情感。一是社區矯正滿足了罪犯渴望自由的需求。自由是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之一,也是其他方面的權利存在的基礎。在市場社會,個人的獨立與自由是市場交換的基礎,個人自由具有空前的價值。這一點對罪犯也適用。社區矯正是在社區環境中對罪犯進行監管和矯治,罪犯并不脫離正常的社會生活,與監禁矯正相比,具有較大的自由度。二是社區矯正滿足了罪犯的情感寄托。罪犯如果被判刑入獄,就無法過正常的家庭生活,導致家庭生活殘缺,婚姻關系名存實亡。而社區矯正使罪犯保持健全的家庭生活和穩定的婚姻關系,從而使其情感需求得到了滿足,促使罪犯更加珍惜家庭的溫馨,承擔起自己對家庭應負的責任。這反過來有利于維護罪犯的婚姻和家庭穩定,減少家庭矛盾,并能在生活上兼顧到家庭,提高他們對家庭的親和力,促使犯罪人安心服刑,從而加速罪犯的自我改造。
3、社區矯正以罪犯的復歸社會為終極目標。我國學者指出,行刑人道主義的最高層次是使罪犯的人格得到改造并健康,實現其作為人的價值。[2 ]以人格矯正為前提、罪犯復歸社會為目標的社區矯正制度,集中體現著行刑的人道價值。一是社區矯正的實施可以讓罪犯繼續保持與家庭和社會的聯系,有利于塑造罪犯的“公民人格”。犯罪學的表明,犯罪人的家庭和社會資源,是幫助犯罪人改過自新的重要支持系統,是任何其它力量都不能取代的改造力量。二是社區矯正可以避免監禁矯正所帶來的負面效應,避免“監獄化”人格的出現。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學者Sykes指出監禁刑會給受刑人帶來五大痛苦:自由之剝奪、物質與接受服務之剝奪、異性關系之剝奪、自主性之喪失和安全感之剝奪。[3 ]這些痛苦對服刑犯的人格和自我價值感構成巨大的威脅,極易造成自律力萎縮、意志力喪失等“監獄化”人格現象。過度地使用懲罰手段,還可能會使犯罪人放棄改過遷善的機會。因此,罪犯的監獄化是同罪犯的再社會化相抵觸與背棄的過程,對罪犯人格的塑造和重返社會目標的實現起著阻滯作用。而在社區矯正的罪犯不會受到監獄環境的感染,健全的家庭生活,穩定的就業,正常的休閑活動,加上適度的社會監督,可以較好地矯正罪犯的反社會人格,從而使罪犯順利地融入社會,實現再社會化的目標。
(二)效益價值突出
一是有利于為國家節約大量的財政資源。開展社區矯正,既有利于監獄集中人力、財力和物力矯正那些只有在監禁條件下才能改造好的犯罪分子,又可以有針對性地對那些不需要監禁的罪犯在社區中實施社會化,還可以防止嚴重犯罪分子與其他罪犯之間的交叉感染,提高對所有罪犯的教育改造質量,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資源,減少行刑的成本。我國是一個發展家,財政資源并不寬裕,用錢地方甚多,不應忽視行刑的經濟性,即在行刑中以最小的投入來獲得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犯罪的最大社會效益,使刑罰執行成本最小化,而效益最大化。監禁刑的行刑成本要比非監禁刑的行刑成本高得多。根據2000年的一項統計資料顯示:中國監獄共超押罪犯24萬人,而關押改造一個罪犯的年費用也已達到7266元,這差不多相當于一個大學生一年的開銷。[4],監獄擁擠問題非常嚴重,給監獄的管理、犯人的教育等都帶來巨大的困難,致使有限的監獄經費入不敷出,包袱越背越重,遠遠不能滿足監獄建設和發展的正常需要,迫使監獄偏離自身的性質而過度地追求創收。這種現狀既造成國家財政資源的不合理使用,也降低了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質量。無疑,社區矯正將是有效緩解監獄壓力的重要途徑,是解決監獄人滿為患問題的最有效辦法。
二是有利于解決服刑人員的經濟困難。一般來說,監獄往往只注意安全和秩序,服刑人員在獄中學到的在社會上生存所需的勞動技能非常有限,而且在刑罰強制的條件下,服刑人員被迫接受教育的效果通常是十分消極的。他們長期在高墻內生活,與外部世界相隔離,對社會上發生的事情知之甚少,獨立動手能力乃至謀生能力較差,這對其本人日后的生活和整個家庭都可能產生長期的負面。由于實行社區矯正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犯罪人人身自由的限制,使其盡可能多地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有利于他們早日融入社會。如果改造好了,則可以達到人性的復歸,學到有用的知識,培養勞動技能,打好生活基礎。通過社區矯正,可以使其在社會上從事正當的職業并獲得報酬,成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并且能為家庭提供經濟上的支持,解決家庭生活上的困難,增強家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
二、現階段社區矯正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社區矯正工作正處于試點摸索階段,從各地試點情況看,社區矯正在司法實踐中發揮了一定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人們對社區矯正認識上的偏差、相關法律滯后等因素,嚴重制約著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
(一)民眾對社區矯正難于認同
在絕大多數人的思想意識中,“罪犯”就意味著“坐牢”(監禁),認為只有把犯罪人關在監獄里才是最安全和最使人放心的,擔心把犯罪人放在社會上不保險,容易造成管理失控或者犯罪人會因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改造而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認為犯罪分子被判刑后卻仍然留在社會上就等于沒有受到刑罰處罰,或最起碼是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這種觀念,深入人心且深根蒂固,所以,在社區矯正的實施過程中,一些群眾表現出過度的憂慮、恐懼,盡量避免與服刑人員接觸,這給社區矯正工作帶來許多困難。
(二)適用的對象過少
我國長期以來都以執行監禁刑罰為主,非監禁刑罰為輔,對于非監禁刑罰的適用還處于非常薄弱的階段。目前適用社區矯正的情況包括三種刑罰和兩種刑罰執行措施。三種刑罰指管制、緩刑、剝奪權利,兩種刑罰執行措施指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然而在實踐中,對于管制刑的適用率不高,而法律在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等的適用對象和條件上規定得又過于抽象和苛刻,導致實踐中難以執行,適用的比率非常低。據統計,2000年全國各級法院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總數為646431人,其中被判處管制的為7822人,占1.21%,判處緩刑的占15.85%。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罪犯予以假釋的適用率僅為1.63%,在2001年監外執行的罪犯占在押犯總數的比率僅為1.83%。[5]實踐中,社區矯正的適用對象非常少,這就使社區矯正制度流于形式,不能真正發揮其作用。在這種情況之下,充分發揮社會資源,促使罪犯早日回歸社會,降低重新犯罪率,以及探索行刑方式多樣化等一系列目標,都將難于達到。
(三)現行的法律規定滯后
在現行法律規定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現實社會的發展,需要完善修改。如有關緩刑、假釋的法律規定過于嚴格。刑法第72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可見法律對緩刑適用規定上,沒有對緩刑的適用主體和行為條件予以明確規定。這就造成了司法機關在適用緩刑時,沒有確切的依據,從而在司法實踐中較少適用緩刑的刑罰。另外,緩刑適用對象的范圍為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緩刑的適用量,反映了刑罰執行制度上傾向于監禁刑罰,盡量減少適用非監禁刑罰的刑罰思想。立法及司法機關對于假釋的適用也同樣采用慎重的態度。如對于因殺人、爆炸、搶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以及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將無法通過假釋這一法律途徑盡早回歸社會。此外,在適用假釋時,“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危害社會”作為實質性條件,其實為軟性條件,缺乏考察、評定和檢驗的標準,造成實踐中不易操作。從而在決定假釋時,出于保障社會安全與穩定,防止意外事件發生的考慮,假釋決定機關將會采取盡量不適用假釋的做法,這樣就不用承擔失察等責任。
(四)社區矯正工作僅流于監控,矯正、教育及執行刑罰的嚴肅性不足
現行矯正制度包括了電話報到、思想匯報、談話教育、培訓、公益勞動、請銷假制度等,在上基本涵蓋了社區矯正的工作,但在具體實施中卻受到各種制約。由于場地、經費、人力資源嚴重缺乏,加之交叉感染的顧慮,
集中學習培訓工作基本上沒有展開,公益勞動的時間和效果也得不到有力保障,社區矯正的主要工作形式表現為報到、談話及走訪,由此,矯正只能做到基本的“控制”,而無法實現較高矯正水平的“教育”和“矯正”。
而且,社區矯正的本質是非監禁的刑罰執行活動,這是社區矯正工作的基礎。但在實踐中這種刑罰執行的性質常常被有意無意地淡化,存在著隨意性,偏離了法律的軌道。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現行法律法規的不健全,許多矯正規定尚以規定、細則、辦法的形式出現,沒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矯正部門在執行中存在束手束腳的現象。二是在矯正工作的對外宣傳中強調其人性化的一面較多,強調刑罰執行的嚴肅性的一面較少,使不了解社區矯正工作的受眾產生了片面的誤解。三是矯正工作開展前,緩刑、假釋罪犯在由公安機關監督執行時確實比較松散,在重新規范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不理解和阻礙。四是部分社區服刑人員本身具有抗拒改造的心理因素。多種原因造成了目前社區矯正工作權威性不足的問題,部分社區服刑人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了不良影響,也成為目前社區矯正工作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五)社區矯正組織不健全,社區矯正層面單一,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矯正
根據我國現行刑事法律的規定,對于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適用社區矯正的罪犯,在其刑罰執行時均由公安機關代為管理。但是,由于公安機關本身肩負著維持社會治安秩序和刑事案件偵查等重大任務,在警力已經不足的情況下,還要對社區矯正人員予以監管改造,就顯得力不從心。實踐中公安機關僅做到對文件和檔案材料上的把關和落實,對于社區矯正的教育轉化、心理矯正、監督管理等重要工作內容就處于落空狀態。而且,目前在試點過程中,社區矯正工作在吸納社會志愿者、組建專業心理矯治隊伍、社區力量幫教方面尚處于構思起步階段。這樣在工作中就極易因沒有統一的社區矯正機構和配套的社區矯正體制而出現互相推諉和責任不到位的情況。此外,社區矯正人員的素質普遍不高,專業矯正人員少,也直接影響了社區矯正制度作用的發揮。
三、完善社區矯正工作的對策
(一)擴大社區矯正的適用對象
擴大社區矯正適用對象,涉及到把什么樣的罪犯放到社區中執行刑罰的問題。從有利于社會穩定,增添社會和諧因素的角度考慮,筆者認為,社區矯正的適用對象及范圍至少應包括四類:一是未成年犯。對于犯罪的、必須處以刑罰的未成年人,應該優先考慮使用社區矯正刑,尤其是對于那些罪行較輕的未成年犯或未成年初犯、偶犯。二是輕罪犯。對于罪行較輕的、社會危害性不很大的罪犯,如防衛過當、避險過當等可以使用社區矯正刑。具體范圍可以考慮將原《刑法》所規定的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增加使用社區矯正刑的刑罰方式。三是過失犯。過失犯罪,由于不是故意實施的,其主觀惡性程度一般不會太大,將他們放在社會上服刑改造,一般不會再危害社會。使用社區矯正刑這一刑罰方式,更有利于他們的改過自新。四是老、弱、病、殘、孕犯。各國刑法一般都認為,刑事責任因其責任能力的減弱而有所減輕,應當或者可以從寬處罰;同時還認為,刑罰的目的在于預防犯罪,決非報復,而特殊預防重于一般預防,裁量刑罰首先應當考慮的是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然后再適當考慮一般預防的需要。作為犯罪者中的“弱勢群體”,他們的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較小,因而其承擔刑事責任的程度可有所降低。
(二)細化緩刑、假釋的適用條件
我國刑法規定的緩刑、假釋適用的實質性條件是:犯罪人有悔罪表現,不致再危害。該規定過于原則,彈性過大,未提供具體的評判標準,不利于緩刑、假釋的準確適用,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法官和監獄在緩刑和假釋適用上傾向于保守立場,從而了緩刑、假釋的適用率。為此,應對“悔罪表現”進一步細化,以便利司法操作。例如,投案自首,歸案后如實交代自己罪行,主動檢舉、揭發他人的犯罪事實,采取積極措施避免或減少犯罪造成的損失,積極退贓,積極對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等,都可視為悔罪的具體表現?;蛘邔⒓籴尩膶嵸|性條件修改為: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改造,積極參加和勞動、一貫表現良好的,或者年老體弱、喪失作案能力的等等,從而為緩刑和假釋的適用提供一個可操作性的實質要件。另外,從促進犯罪人改過自新和建立犯罪人再社會化橋梁這一目標出發,我國刑事立法應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對執行一定刑期改造的罪犯可以考慮適用法定假釋,即對于在監獄執行了大部分時間的刑罰以后,由規定予以附重要任務的釋放。
為了保證緩刑、假釋的適用效果,還有必要建立我國的罪犯判決前的人格調查制度,即對犯罪人的犯罪背景、一貫表現、家庭背景等進行專門調查,以對其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進行系統的評估,從而通過這種預測評估來確定是否能對犯罪人適用緩刑和假釋。緩刑、假釋等社區刑罰的適用效果,在很大程度受再犯預測水平的限制,而提高預測結果的準確性又有賴于建立的人格調查制度。當然,由于社區矯正是將罪犯放在開放的社區執行刑罰,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給社會治安會帶來一定的風險。因此,在擴大社區矯正適用對象的同時,必須審慎進行,切不可盲目適用,以避免出現社區矯正的濫用。
(三)增加一些禁止性或義務性的規定
為了避免社區矯正流于形式,防止重現管制刑遭遇“滅頂”的風險,對社區矯正應該注重通過一些禁止性或義務性的規定去落實對服刑人員的改造。如英國法律中,法官可以判令被告人進行無償的從40小時到240小時不等的社區工作即“社區服務”,或者要求服刑人員在宵禁期間不得進入某一特定的場所,或要求其在晚間或周末留在家中不得外出等等[6]。我國的社區矯正也可以考慮增加對服刑人員管束的某些禁止性規定,如在一定條件下禁止其出入特定場所或與特定人員來往,以減少犯罪誘發因素。同時可增設一些義務性規范,如向受害人道歉、賠償受害人因犯罪遭受的損失、參加職業教育或職業培訓、積極承擔家庭撫養費用等等。這樣,不僅使刑罰的力度加大,同時還可以強化社會正義感,贏得公眾對社區矯正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四)建立立體的社區矯正
罪犯的矯正離不開社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必須以社區力量為依托。的當務之急是建立起廣泛吸納社區人力、物力資源的立體社區矯正網絡。社區矯正網絡從結構上可以分為三級,第一級是社區矯正工作的執行主體,具體包括政法委統一領導,司法局組織實施,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獄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司法所具體執行的一整套矯正執行機關,這些機構是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主體。第二級是為矯正工作提供專業協助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為矯正對象提供職業培訓、心理咨詢和矯正等方面的專業協助。他們不是矯正機關的組成部分,但通過協議的方式與矯正機關形成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第三級是具有社會責任感自愿為社區矯正工作提供無償服務的社區志愿者。只有組建起這三級組織,才能形成一個強大而功能完善的社區矯正網絡。要在第一級組織高效運轉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二、三級組織的作用。要特別注意培育村級組織,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居民小組在監控服刑人員行動上的便利作用,為司法所將工作重心從監控轉向教育和矯正提供條件。
通過組建矯正網絡,實現地區資源共享,實現政府主導下的矯正機關與專業機構、人員的合作關系,由專業機構提供服務,矯正機關按勞付酬,實現共生和雙贏的局面。
(五)改進矯正方式,豐富教育手段
改進現階段矯正手段單一、效果不顯著的現狀,做到四個結合。一是個別教育與分類集體教育相結合,既堅持針對服刑人員的個性心理特征開展個別教育,又針對同一犯罪類型服刑人員的共同犯罪心理特征開展多種形式的集體教育,如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學習、社會實踐等,以節約資源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專職教育與兼職教育相結合,矯正工作者作為執行主體,是專職矯正人員,對矯正全過程進行統籌規劃,制定矯正方案,確定階段矯正目標;兼職是指與矯正機關達成合作關系的專業機構、社區組織和社會志愿者階段性地參與矯正工作,在一些專業領域提供服務,在專業矯正隊伍沒有完全形成體系前,彌補其專業領域上的不足。三是思想道德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相結合,在堅持法規、文化、道德教育的同時,盡快建立起從接收到解矯前階段全面的心理輔導和診療機制,包括開展心理健康講座、定期進行心理測試、進行一對一的心理咨詢和矯正,開展各種形式的輔助等,盡快消除服刑人員的犯罪心理,矯正各種不健康的心理傾向,促使其在心理上回歸社會。四是課堂式教育與互動式教育相結合,在矯正工作者采取主動的談話教育、課堂教育之外,開展形式多樣的互動教育,使服刑人員參與進來,通過直觀的感受深化教育效果。如組織管制、緩刑犯參觀監獄、未成年人管教所,與監獄服刑人員座談,使其感受法律的威嚴,加強服刑意識、規范意識。開展社會公益活動,通過他人的肯定和認同增強服刑人員的社會責任感。
(六)暢通渠道,加強協作
加強溝通協作,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矯正機關對罪犯實施矯正的判決或裁定參與意見。以假釋為例,社區矯正組織通過調查罪犯服刑期間表現、走訪罪犯家庭和社區、與罪犯面談等方式,形成對該名罪犯是否適于社區矯正的意見,在監獄向法院提交假釋建議書的同時提交法院,法院在此基礎上最終作出假釋裁定。這樣,矯正組織在矯正前就對罪犯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隨著矯正工作的深入開展,矯正機關還可在對管制、緩刑類服刑人員判決前向法院提交意見。這樣的優點是:作為法院和監獄,只能根據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作出判決或裁定,而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對罪犯的成長背景、家庭環境、社區意見等進行調查走訪,而矯正機關可利用基層矯正網絡進行比較全面的調查了解,并得出其是否適合社區矯正的結論,為法院正確地判決和裁定提供重要的參考意見。保證適合的服刑人員進入社區,提高社區矯正質量。二是在矯正過程中各司法所與監獄建立協作關系。如針對目前各區縣普遍反映的剝權類服刑人員難以管理的,可在矯正責任人與罪犯原服刑監獄干警間建立直接聯系,矯正工作者可從監獄干警處直接獲取許多有針對性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經驗,對于重點服刑人員的管理可起到較大的幫助作用。此外,提高矯正工作者工作水平,培養一個成熟的社區等都是開展社區矯正必不可少的條件。
(七)加強社區矯正的正面宣傳,打消人民群眾的顧慮對于人民群眾的不理解和不支持
要注重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正面宣傳,從思想觀念上,消除人民群眾對這一刑罰執行方式的顧慮。在宣傳時,可以向群眾講清楚社區矯正的對象是經過司法部門按照嚴格的標準予以篩選和鑒別,已經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的罪犯,并且是在社區矯正組織的嚴密監控下執行刑罰的。如果服刑人員在社區矯正過程中,有違反社區矯正制度的行為,如危害小區居民的生活秩序、脫逃等情況,那么就要執行監禁矯正的刑罰措施。當然,在宣傳時,應當實事求是,不宜夸大宣傳,要切合實際,以人民群眾能夠接受的方式做好思想工作。
結束語
開展社區矯正,是民主與法制建設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種方式,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社區矯正的本質就在于對犯罪人進行治理、修復,為犯罪人架起再社會化的橋梁。犯罪人教育改造質量的好壞,他們走向社會之后是否真正認罪服法以及是否重新犯罪,關系到社會及公眾的安全,進而影響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因此,我們應該正確認識社區矯正在矯正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進矯正制度,不斷改革完善社區矯正制度,使社區矯正在產生強大的生命力。
注釋:
[1]劉保民,張慶斌,《監獄行刑人道化問題》,載《犯罪與改造研究》,2004,(2):49-54。
[2]陳士涵,《人格改造論》(下卷)北京:學林出版社,2001。
[3]周國強,《國外社區矯正的基礎及其發展評估》,載于《江蘇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3)47-52。
[4]曹云飛,武玉紅,楊一寧,《試論我國的社區矯正》,載于《上海公安高等??茖W校學報》第15卷第3期。
社區矯正個人匯報材料范文6
各位領導、同志們:
我自從去年5月份任職**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以來,在社區殘聯領導的正確帶領下,在殘聯所有工作人員的鼎力支持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積極進取,認真工作,充分發揮一名殘疾人專職委員應盡的義務與職責,在任職以來,我與其它專職工作人員通過走訪社區殘疾居民家庭,了解殘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況,及時向社區、居委會反映殘疾人情況并提出工作建議,切實照顧好社區殘疾人的生活。做好社區殘疾人的生活保障、康復、教育、就業等方面的咨詢、服務工作。我希望通過努力工作,可以激勵殘疾人朋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讓他們積極參與社區活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F將今年工作情況報告如下,請予評議。
一、積極走訪,關心殘疾人生活狀況
今年,我與社區***、***等兩名同志積極走方社區殘疾人家庭,了解殘疾人朋友的生活狀況,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我們通過主動走訪社區***戶殘疾人家庭,對**社區殘疾人生活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對殘疾人朋友的需求做了認真的記錄,并向上級殘聯組織和有產部門進行了匯報,確實的解決了**社區殘疾人朋友遇到的問題。像**社區里殘疾人***、***是一對夫妻,他們兩個人都沒有工作,面且身體上還是**級殘疾,家庭生活困難,我們在走訪中了解到了他的困難,后來通過聯系塑料花外加工工作給他本人和家人做,增加了家庭的收入,解決了生活問題。通過開展走訪活動,受到了社區居民的熱烈歡迎。
二、加強社區殘疾人的康復工作
我們根據社區每個殘疾人的不同康復需求,對社區內的殘疾居民開展針對性的康復訓練,使其得到最佳的康復效果。在今年**月,我們接受了殘疾人康復訓練的專業技能培訓工作,通過這種有效的培訓工作,切實加強了我們這些專職委員的工作能力,以便更好的服務于殘疾人朋友,我們以社區為基礎、以家庭為依托,使殘疾人就地就便得到康復訓練與服務,根據上級領導的要求,我對自己所管轄區的***名殘疾人的康復需求進了深入調查工作,對需要康復訓練與服務的殘疾人建檔立卡。為殘疾人朋友提供多種康復服務,我根據殘疾人不同的康復需求,為他(她)們提供康復醫療、心理疏導、康復護理、知識普及,同時還對殘疾人的親友進行培訓與訓練指導,這樣可以更加方便幫助殘疾人進行康復工作,在平時的康復工作中,我根據社區各類殘疾人的特點,開展相應的康復訓練:肢體殘疾成年人開展以運動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動為主的康復訓練,指導使用矯形器和訓練器具,并對訓練效果進行階段評估。對腦癱兒童按照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的原則,適時選配輔助器具,開展運動功能、姿勢矯正、語言交往、生活活動四方面的康復訓練,并對訓練效果進行階段評估。對智力殘疾兒童開展運動、感知、認知、語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六方面的能力訓練,并對訓練效果進行階段評估。逐步開展成年智力殘疾人生活自理、簡單勞動技能、適應社會生活、生活護理等綜合康復訓練服務。開展盲人在日常生活環境和公共場所的行走導向訓練服務。聾兒聽力語言訓練、低視力者配用助視器及視功能訓練、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等。同時積極普及康復知識,積極開展康復知識的普及和推廣工作。
三、加強殘疾人就業管理
今年,我所管理的社區殘疾人中,有**名殘疾人在就業問題上遇到了問題,主要問題是部分殘疾人朋友因為身體傷殘情況嚴重找不到工作,以及工資待遇過低等兩個主要問題,為了切實解決這些問題,我將情況反映給有關領導,在上級領導的幫助下,開展了以下工作措施來幫助殘疾人朋友解決工作問題。
1、加強殘疾人文化素質培訓。要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加強殘疾人素質培訓尤為重要,我們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工作,以就業需求為出發點,依托社會資源舉辦各類短期技能培訓班,幫助殘疾人掌握生產工作技能,加強就業前培訓;又以職業要求為落腳點,加強企業內殘疾人在職培訓,提高殘疾人工作適應能力;通過加強創業培訓,鼓勵殘疾人自主創業,提高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同時我還為社區殘疾人個體就業提供幫助。
2、加強分散比例安置殘疾人工作,這項工作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幫助殘疾人就業的一項重要舉措,通過依法足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促動用人單位愿意接受殘疾人,從而為殘疾人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同時要繼續貫徹落實已有的福利企業政策,對現有福利企業切實搞好服務,為福利企業鞏固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帶動更多的殘疾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