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汛期醫療救治應急預案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汛期醫療救治應急預案范文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做好公司各單位特別是煤礦的防汛工作,提高對因雨季到來而引發重大災害事故的快速搶險救災反應能力,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保護職工人身安全、集體財產不受損失及各單位的安全運行,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國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防洪法》、《水法》、《防汛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各單位特別是煤礦企業由于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洪水、暴雨漬澇、塌陷區積水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4、工作原則
本《預案》充分體現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思路,堅持行政領導負責制、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全力搶險、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重點防護對象
公司全體業務人員;公司各煤礦工業廣場、井下工程、井下各生產系統設備、地面的礦區公路、地面的礦區高壓供電線路、地面及井下的通信系統;公司物流園區的堆場、服務區等功能設施;公司各儲配煤場、選煤廠;公司各營業單位的地面設施等。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雨季“三防”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調度中心。
總 指 揮:張晚德
副總指揮:常務副經理、安全副經理、煤業副經理、物流副經理、三產副經理、行政副經理、總工程師。
成員單位:調度中心、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機電供應部、一通三防部、煤礦采掘隊、行政辦公室、監控室、工會、紀檢辦、安保部、后勤部、醫務室。
主 任:調度中心主任
2、職責
指揮部:主要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各個部門的運作,統籌安排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為現場應急救援提供各種信息支持,快速準確地制定出救災實施方案。
總指揮:全面負責防汛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搞好防汛應急處置的組織救援工作。
成員單位:服從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令,完成好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具體為:
v1w調度中心:負責匯總天氣預報,傳遞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組織協調和檢查“三防”重點工程進展情況及有關“三防”工作的匯報。負責按搶險方案,組織現場的救急搶險和救援行動,聽從指揮部命令,負責向鄰近礦山救護隊的求救聯絡。
v2w生產技術部:負責井上、下水文觀測,對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積水、裂縫等進行定期觀測,安排防水工程,組織“三防”檢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負責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預測工作。負責提供各煤礦相關的突水點地質參數等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指導。
v3w安全監察部: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重點是煤礦)的“三防”工作進展情況。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做好“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溝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維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負責風井口及井下通風巷道積水檢查工作。負責監督事故搶險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組織或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v4w機電供應部:負責井上、下供電系統的“三防”工作。設置和測試各種避雷設施,井下機電設備、排水設備要進行效率測定并保證排水系統能滿負荷運行,將各種測試結果及時上報公司“三防”辦公室。
v5w一通三防部:負責煤礦通風工作,為事故搶救地點提供通風保障。
v6w煤礦采掘隊:負責組織井下水倉及排水溝的清挖和矸石山系統的防排水工作。
v7w行政辦公室:負責上級“三防”文件的及時傳遞和搶險車輛的安排工作。
v8w監控室:負責通訊設施的“三防”工作,保證汛期通訊線路暢通。
(9)工會:協助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救援工作。
(10)紀檢辦:參加對事故的調查和責任追究。
(11)安保部:負責成立“三防”搶險隊伍并進行訓練和演習。負責保證搶險救災物資運輸的道路暢通和事故發生地治安。
v12w后勤部:負責危房維修拆遷及所轄范圍內建筑物“三防”以及發生險災后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負責組織“三防”搶險物資的儲備及庫房的“三防”工作。要求搶險物資能滿足搶險需要, 做到專庫專放。
(13)醫務室:負責組織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的急救工作。
(14)現場指揮部: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常務副經理負責組織制定搶救方案和現場搶救工作。
四、預防預警及救援
1、預防預警準備
每年公歷4月初,各單位成立“三防”領導機構,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上報“三防”工程計劃,落實工程資金,落實責任人,制定“三防”應急預案,在雨季到來前各項工作準備就緒。為了扎實而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在每次下雨后要對“三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將相關信息定時向公司調度中心匯報。
調度中心在防汛期間必須每天收集氣象臺的信息;公司安全監察部對防洪排澇工程每次下大雨后檢查一次,發現險情及時向調度中心通報。礦調度室負責向公司調度中心報送雨季“三防”工作的相關信息,報送時間為每月的3、13、23號(特殊情況及時匯報),報送信息資料統一用A4紙打印。
2、險情等級劃分
v1w一般險情,調度中心通知雨季“三防”辦公室,由“三防”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到現場察看,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v2w較大險情,影響局部生產系統正常運行時,調度中心要通知值班領導和總工程師及“三防”辦公室,根據總工程師指令調集隊伍進行搶險和救災。
v3w重大險情,影響各單位正常生產或經營以及職工生命安全時,調度中心要按重大事故通知單位及人員名單通知有關人員及時到調度中心待命,并迅速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
3、發生較大或重大險情時的救援程序
(1)接警和應急啟動。
發生雨季“三防”事故后,必須按照“事故現場人或知情人——礦調度室——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公司調度中心——應急搶險指揮部”的順序匯報,匯報內容包括事故時間、地點、人員、范圍、程度等??傊笓]決定啟動雨季三防應急預案后,立即向調度中心下達啟動預案命令。匯報方式采取電話匯報。
(2)救援行動。
A、調度中心接到總指揮命令后,按照公司應急預案中“重大安全事故電話通知順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集合。
B、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后,按照總指揮或副指揮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中心,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C、搶險指揮中心要要據災區情況,制定搶救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搶險。救護人員在搶救遇險人員時,應判定遇險人員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巷道破壞和通風情況。
D、排水過程中要切斷電源、保持通風,加強對有毒氣體的檢測,并注意觀察巷道情況,防止冒頂發生。搶險專業組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立即對受傷、受困人員進行搶救。
E、醫務室人員組成的醫療救護組要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醫療救治。醫療救護組無法救治時,應及時將傷員轉醫院治療。
F、本預案不能滿足現場有效救災時,指揮部要向上級部門及政府部門求救。全部受傷口、受困人員救出后,要清點現場人數,搶險人員撤離事故現場??傊笓]下達應急結束命令,事故搶險人員返回公司。由公司有關部室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向上級匯報。
五、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和程序
1、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
(1)以人為本的原則。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必須核實確認災區內傷亡和遇險人員全部獲救。
(2)保證安全原則。搶險救援結束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誘發其他事故隱患。
(3)實施監控原則。對事故現場進行人工和安全儀表的連續監測監控,發現有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各類隱患。
2、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序
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組負責人如實向搶險指揮部匯報情況,經指揮部認真核實達到恢復正常狀態條件,批準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宣布救援工作結束。
3、后期處置
(1)救援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援人員,清點裝備、器材;核算救援費用,整理搶險救援記錄、圖紙,3日內寫出救援報告。
(2)公司組織相關部門勘察事故現場,對事故進行初步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組織制定防范措施。
(3)救援過程應保存完整的應急救援記錄、方案、文件、圖紙等文字和音像資料。
六、應急保障系統
1、人力資源保障
應急由搶險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救護、醫務、保安等有關部門人員,組織強有力的搶險救災隊伍,保證預案的有效實施。
2、通訊(信息)保障
預案中涉及到的單位、部門、人員應保證相互間通訊、信息(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的通暢,保證預案的及時啟動。
3、搶險救援物資的保障
后勤部應儲備有“三防”事故搶險物資,并保證出現事故時,在第一時間投入抗災搶險工作,達到控制災情的目的。儲備物資必須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并派專人管理。沒有應急搶險指揮部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必備設備應有:水泵:10臺;大口徑水泵:5臺;各種水管:1000米;膠皮管:1000米;鐵鍬:100把;鐵絲:300公斤;沙袋:1000個;裝載機、挖掘機、工程車隨時待命。
4、資金保障
各單位備有專用應急救援費用,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保證搶險所需資金的暢通。
5、演習
雨季“三防”應急搶險演習由各單位保衛科負責組織實施,并將相關資料上報公司調度中心及公司安全監察部。
七、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1、公司安全監察部應將防汛應急預案納入年度培訓計劃。
2、各單位保衛科要根據防汛應急預案進行演習。
3、安檢科負責監督進行防汛應急預案演習。
八、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公司調度中心負責該預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據模擬演習中存在的問題,對預案進行修改補充。預案更新工作于每年1月1日前完成。當有水災事故發生時,由指揮部命令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公司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機電供應部、一通三防部、煤礦采掘隊、行政辦公室、監控室、工會、紀檢辦、安保部、后勤部、醫務室等部門負責協調組織各相關單位實施。
2、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預案的實施過程中相關單位恪盡職守,工作做的扎實到位未發生任何事故,則相關單位進行獎勵;若在預案實施期間,由于某些相關單位工作疏忽、監督不力,導致人為因素造成水災損失,則對相關單位處于相應罰款。
3、預案備案
雨季“三防”應急預案在各單位資料室進行備案。
汛期醫療救治應急預案范文2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汛和救災防病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牢固樹立抗大汛、防大疫的思想準備。要按照上級要求,早著手、早動員、早安排,切實做好防汛和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專業醫療救護人員和廣大群眾開展多方面的專業與業余相結合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防止并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或流行。要健全救災防病指揮體系,強化落實責任制,明確分工,分片包干,責任到人。
二、對于沿臨河流、水庫和其他可能發生汛情的區域,要及早掌握灘區、滯洪區群眾撤離路線及對口安置地點,制訂應急預案,必要時根據撤遷過程中外傷或其他意外傷害的救治。
三、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財政部門的支持,確保救災防病資金的投入,保證消殺滅藥品、治療藥品和器械的儲備。
四、認真做好疾病預防控制、醫護人員和鄉、村醫生救災防病知識的培訓。組建的多人救災疾病預防控制隊、醫療救護隊和沿河兩岸、水庫周圍的鄉鎮衛生院、村醫要提前做好技術培訓和演練,熟練掌握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護技能和緊急應對措施。
五、加強健康教育,大力開展群眾國衛生運動。在汛期要廣泛宣傳救災防病衛生知識,開展多種形式、通俗易懂的教育活動,提高群眾的自我保健和自我防范意識和技能;要加強環境衛生和飲用水的衛生管理,強化食品衛生監督,防止事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好“飲水要消毒、飲食要衛生、環境要清掃、徹底滅蚊蠅”,盡可能消除傳染病發生和傳播的條件。
六、認真做好疫情監測和疫情報告工作。要密切注意疫情動向,監測重點應放在鼠疫、霍亂、甲型肝炎、痢疾、乙腦、瘧疾、生出血熱、鉤端螺旋體病、手足口病、流感等傳染病上。對發現的疫情,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有關規定及時網絡直報。突發事件和重大疫情在上報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七、進一步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和飲用水消毒工作,把住病從口入關,嚴防食物中毒發生。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學校、托幼機構、大型工地等食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防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等機構發生流行。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腸道傳染病管理,切實做到逢瀉必檢、逢疫必報,對發現的霍亂等傳染病病人,要及時隔離、治療和消毒處理。對災區發生的疫情,要及時采取果斷措施,控制在最小范圍,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汛期醫療救治應急預案范文3
強化水電站技術管理水平
1做好技術管理工作
技術管理是提升整個電站應急管理水平的基礎。扎實做好各項日常生產工作可減少事故,并能間接提高員工事故處置能力,尤其要抓好設備的可靠性管理、技術監督管理、定值管理、安全性評價管理。(1)提高運維人員巡檢質量。高質量的巡檢是發現設備異常及各種安全隱患最有效的方式。只有及時發現設備的異?;驇Р∵\行情況,才能在其演變為事故前將其果斷消除,確保設備穩定運行。設備巡檢應力求全面、仔細、不留死角,不放過任何可疑信息、信號、現象等。同時,應完善計算機監控系統,減少設備監控盲區,引入可靠的工業電視系統?,F場無人值班(少人值守)時,遠程值班人員應充分利用工業電視系統加強對全廠設備的巡檢,及時發現設備異常。(2)引入機組監測與故障診斷系統。憑借成熟、可靠的機組監測與故障診斷系統,值班人員可及時發現設備異常、掌握設備及缺陷的最新情況,確保機組隨時處于可用的良好狀態,準確判斷、評估并網機組的可靠性[3]。目前,國內機組監測與故障診斷系統主要通過以下三大基本功能為機組安全、穩定運行提供重要保障:①系統能實時顯示機組穩定性數據變化(振動、擺度、壓力脈動、抬機量、噪聲)及發電機定轉子氣隙數據變化的圖形或曲線,便于值班人員實時監測機組各部件運行狀況,確保機組穩定運行;②當機組穩定性數據、氣隙數據曲線發生小幅或大幅突變甚至嚴重超出機組運行極限時,能及時發出預警、報警信號、甚至直接停機,便于值班人員第一時間掌握機組異常信息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機組安全運行;③系統可自動生成檢修前、后各種狀態報告,通過對比歷史數據、曲線,可分析瞬態和熱穩定過程氣隙變化數據趨勢,又可檢驗機組的安裝質量、評價機組檢修效果,最終通過調整使機組在最優狀況下運行。(3)提高機組檢修質量。提高機組檢修質量是保證機組持續、安全、穩定運行的最有效措施,也是減少機組非計劃停運頻次最好的保障。水電機組非計劃停運的頻次間接反映了機組檢修質量的高低。水輪發電機組的非計劃停運多因突發故障和缺陷引起,而故障發生部位除因設備元器件突然損壞之外,更多則是因設備檢修質量不過關或檢修過程中未發現其缺陷之故。(4)做好設備定期輪換試驗工作。設備定期試驗是指運行設備或備用設備進行動態或靜態啟動,以檢測運行或備用設備的健康水平;設備定期輪換是指運行設備與備用設備之間輪換運行。設備定期輪換試驗的目的是為了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及時發現設備存在的缺陷和隱患、保證主備用設備的可靠性,以確保電力生產連續進行。因此做好設備定期輪換試驗工作,為水電廠安全、穩定運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2做好設備缺陷管理
設備缺陷是指在運行或備用設備上發生了影響安全運行或達不到設備標準要求的異?,F象。一旦設備存在缺陷,就將給水電站的安全運行埋下隱患,輕則損壞設備,重則造成系統事故[4]。因此科學、高效的設備缺陷管理,將是提高水電站設備運行可靠性、降低發電成本、提高發電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設備缺陷管理應構成一個完整的閉環系統,嚴格按照發現缺陷、確認缺陷、處理缺陷及缺陷驗收、歸檔和跟蹤監視的流程進行:①發現缺陷。全廠建立自上而下、全員參與、多渠道發現設備缺陷的機制,即確立設備缺陷管理全員參與的原則。每位員工均是電站設備安全運行的守護者,均有發現設備缺陷并及時報告的義務。電廠各部門通過開展多項活動,如“當一天安全員活動”、“設備缺陷辨識活動”等來調動員工參與設備缺陷管理積極性。②確認缺陷。運行、檢修、水工班值負責人是設備缺陷確認的主要負責人。③處理缺陷。一般設備缺陷由檢修部、水工部和運行部相互配合完成消缺;重大設備缺陷由安全生產技術部牽頭制定處理方案并負責監督實施。④缺陷驗收、歸檔和跟蹤監視。一般設備缺陷處理完成后,由運行、檢修、水工值班負責人完成驗收并歸檔;重大設備缺陷處理完成后,由安全生產技術部牽頭完成驗收并歸檔;暫時不具備條件處理的缺陷,由安全生產技術部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運行部、檢修部、水工部按該措施加強對缺陷設備的跟蹤監視,待條件具備時,按缺陷處理流程處理,直至缺陷完全消除。
3做好各項重大反事故措施
(1)防止電氣誤操作。①加強防誤操作管理。加強對運行、檢修人員防誤操作培訓,使其掌握防誤裝置的原理、性能、結構和操作程序,從而能正確、熟練操作與維護。建立完善的鑰匙使用和保管制度,防誤閉鎖裝置不能隨意退出運行,停用防誤閉鎖裝置時必須履行批準手續;短時間退出防誤閉鎖裝置時應經值班長批準,并按規定盡快投入運行。②完善防誤操作技術措施。成套高壓開關柜五防功能應齊全、性能良好,開關柜出線側宜裝設帶電顯示裝置,帶電顯示裝置應具有自檢功能。充分利用計算機監控系統,將遠方、就地操作斷路器、隔離刀閘、接地刀閘等設備的回路設置防止誤操作互鎖功能和五防閉鎖功能。(2)防止繼電保護失效和電力通信中斷。①雙重化配置保護用到的交流電壓、電流量應取自PT和CT互相獨立的不同繞組,雙重化配置保護的直流電源應取自互相獨立的兩段直流母線。②差動保護(母線、線路、變壓器、發電機的縱差、橫差等)在投運前,既要測定相回路和差回路,還要測量各中性線的不平衡電流、電壓,以保證保護裝置和二次回路接線的正確性。③10kV廠用配電系統中,進線開關柜宜裝設弧光接地保護裝置,以消除弧光過電壓對不接地系統絕緣水平的威脅,防止發生弧光接地過電壓事故。④大型水電廠與電網調度機構之間至少設立兩個及以上獨立的通信傳輸通道,并具備完善的通信監測系統和具有警鈴告警功能。(3)做好防汛工作以防止垮壩。開展汛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確保各泄洪閘門系統及水工建筑物完好。重點做好防止水淹廠房、廊道、泵房、進廠公路及其他生產生活設施的可靠防范措施,尤其是地處河流附近低洼地區、水庫下游地區、河谷地區的生產生活建筑要保證排水暢通,防止河水倒灌和暴雨水淹。開展汛中防汛檢查活動,重視防御江河洪水災害的同時,應落實防御和抵抗局部暴雨造成的廠壩區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各項措施;強化水電廠水庫調度管理,根據批準的泄洪方案和防汛指揮部門的指令進行泄洪,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閘門。汛期結束后,應及時總結,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并將總結報告上報上級部門。
4合理安排維護工作與運行方式
運行人員必須加強對水電站并網后的風險分析、風險把控的力度,落實各項預控措施,尤其在安排日常維護和機組檢修期間運行方式時,應始終將防止全廠失電引發電網事故的風險作為重中之重。消缺工作或其他維護工作應盡量安排在機組停機后進行,防止工作過程中造成并網機組跳閘而引發系統頻率波動的事故;某些必須在機組并網時處理的缺陷或維護工作,必須制定并做好嚴格防止機組跳閘的風險預控措施后,方可開始工作。多臺機組同時檢修時,尤其要合理安排其他非檢修機組廠用電的供電方式。確保非檢修機組自用電重要負荷有兩路獨立的電源供電,防止單個供電電源發生故障造成多臺機組全停而引發全廠失電的重大事故。
5不斷夯實安全管理體系
安全管理體系建設作為水電站主抓的一項重要工作,對安全生產具有重要意義。相比傳統的以自我為主導的安全管理模式,引入第三方的安全管理體系,并與電站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形成完善的閉環體系,對電站安全生產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通過開展安全體系建設,將先進的安全管理理念融入日常生產中,持續提高一線員工的風險識別、分析、評估能力和安全意識,杜絕各種人為責任性事件造成的電力供應中斷事故。2.6完善并嚴格執行電力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為保證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開展,落實各級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控制、減輕和消除安全生產事故,水電廠可結合自身情況制定并不斷完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制度、應急管理等規章制度,以確??茖W、有序地開展日常生產工作。同時,還應加強值班紀律,嚴格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現場操作規程及“兩票三制”、“操作監護制”、“唱票復誦制”等,杜絕“三違”現象。
提升水電站應急管理水平
提升水電站應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有效電力安全應急機制,并做好應急處理各項準備,快速、有效處理應急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是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保障,亦是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條件。
1完善應急組織體系
(1)應急管理機構。水電廠應建立由廠長擔任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副廠長擔任應急指揮機構副總指揮,其他廠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委員會,并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設在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5]。(2)應急指揮機構。在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按應急預案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協調、統籌管轄范圍內的應急資源,決策、指揮電廠應急管理與應急救援,布置落實恢復工作,負責收集、匯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等[5]。(3)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是各種突發事故發生后,參與、處置突發事件的一線人員,按功能可分為保衛、通訊、物資、運輸、醫療等救援隊伍,按專業可分為運行、檢修、水工等技術人員、防洪搶險隊、消防搶險隊等[5]。
2完善應急制度體系
應急制度體系建設是為了建立完善的應急管理制度和標準,指導、規范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流程。對應急組織機構體系的建設、應急預案的編制與完善、應急響應、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培訓等進行明確,還應包含應急物資的儲備標準、應急物資的采購、應急物資的日常更新和檢修等。
3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1)完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和應急行動記錄,應定期進行修訂。應急預案應基于重大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符合應急資源、周圍環境等實際情況,預案可行、有針對性。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尤其是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認真梳理、修訂[6]。大型水電廠特別要有完善的火災事故、水淹廠房、全廠失壓、洪水漫壩、線路送出受阻等專項應急預案,以確保各種突發事件發生后能按預案準確判斷、果斷處理。(2)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將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培訓納入電站年度培訓計劃,各部門將應急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學習納入部門安全教育計劃,提高全員的應急處理參與意識、應急處置知識。安全生產部門根據情況,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應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以提高電廠應急處置實戰能力[6]。水電廠每年應組織一次全廠性的消防培訓、急救培訓,促使員工掌握觸電急救方法,能針對不同類型的火災正確選擇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尤其是撲救電氣火災。水電廠中控室值班人員能正確佩戴、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有條件的單位還可組織員工參加消防培訓并取得消防值班證等。(3)做好應急物資管理。安全生產部門負責制修訂應急物資配置計劃,綜合辦公室負責按計劃將應急物資采購到位,建立緊急物資供應渠道。(4)充分依托社會力量。綜合辦公室應負責與有資質的地方醫療機構建立緊急情況下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支援關系,并與駐警、地方政府等應急救援機構就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支援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增強電站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4開展反事故演習和應急演練
反事故演習是經過精心組織安排,由策劃、監護、演習及評價人員組成,旨在提高人員協調能力、事故處理能力的演習方式[6]。大型反事故演習要求運行、檢修、水工、消防等多部門參與,其內容可為一些常見的重大事故、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季節性(如汛期、酷暑、嚴寒冰凍等)事故、其他水電廠發生過的典型事故案例、送出通道受阻等。應急演練[6]是電站有計劃、有目的的針對特定的突發事件,如水淹廠房、洪水漫壩、全廠失電等,按應急預案所規定的職責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地點,執行應急響應任務的訓練活動,其目的是檢驗應急預案、鍛煉隊伍、完善應急機制。按組織方式分為桌面演練、實戰演練,按演練內容分為單項演練、綜合演練。一次完整的應急演練活動包括計劃、準備、實施、評估總結和改進五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練,電站員工可較全面掌握和理解應急預案處理原則,提高應急反應速度,并鍛煉其心理素質和技術水平,以達到快速進入事故處理所應擔負角色的目的。應急演練既是對班組、部門、全廠應急能力的綜合檢驗,也是對其在演練中的協調能力、事故處理能力的綜合檢驗。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總結,分析演練中存在的不足和暴露的問題,包括修改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提升應急人員的綜合素質等,以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
5強化信息報送管理
在做好值班重大事項報告工作、不斷完善重大事故報送流程的同時,水電廠應嚴格按照國家《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7]等有關規定進行信息報送,嚴肅報送紀律,堅決杜絕遲報、漏報或瞞報、謊報電力事故情況。
汛期醫療救治應急預案范文4
1、后勤保障組織領導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后勤保障組機構:
下設資金籌措、綜合協調、物資供應、水電搶修、膳食保障、安全檢查、醫療衛生、機動搶險、工程搶險九個小組。
3、***校區后勤抗洪搶險工作預案
組建臨時的校區后勤應急工作小組,配合校區學生管理部門做好東校區的抗洪斗爭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洪水期間的各項醫療衛生檢查、預防和救治工作以及汛期末的水淹區實施消毒;校區的安全檢查、消防、用電設備等各項工作安全檢查、校區用電設施的維護、搶修等工作。
4、****校區后勤抗洪搶險工作預案
****校區后勤全體員工在學校后勤保障組和西校區抗洪搶險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全力投入抗洪搶險工作。各分工人員負責在抗洪搶險期間24小時校園、校舍、山體邊坡等進行安全監測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匯報;保證抗洪搶險期間的水電正常供應;醫務人員24小時堅守崗位,保證與校本部醫務所—***醫院的通聯暢通;膳食保障負責確??购閾岆U期間****校區師生安全、衛生、充足的伙食,保證不出現因食物短缺挨餓的事件發生。
5、全體后勤保障組人員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在防汛期間服從學校安排,隨時到位開展抗洪一線搶險工作。
二、人員工作調配:
6月21日始,服從學校指揮部調遣,派出***同志全程跟隨學校指揮部,及時反饋抗洪一線涉及后勤任務信息;學校民兵應急分隊去6人;處本部留守13人,但也按指揮部指令,6月20日-24日臨時抽調18人/次參加前線抗洪搶險一線工作。
****校區除臨時抽調參加前線抗洪搶險外余后勤人員,堅守工作崗位,無一缺勤;
***校區后勤4人,24小時輪值,處理后勤和水淹區學生、教工宿舍抗洪事宜。
三、主要工作情況:
在學??购橹笓]部和后勤保障組的統一領導下,綜合協調安排以下主要工作和任務,基本或較好地完成學校交給的抗洪搶險的后勤保障任務。
1、綜合協調:
⑴按學校指揮部指令,6月20日在***駐地為市里13戶災民35人妥善安排住所;
⑵按學校指揮部指令,6月20日、21日、22日、23日通知后勤有關人員集結學校待命或趕往前線抗洪搶險;
⑶按學校指揮部指令,為學校民兵應急分隊安置12套房48個床位臨時休息住房,為衛生監督部門駐本部食堂現場軍供食品監督員安排1套臨時住房,為學校財務科工作人員配置臨時用房1套;為抗洪搶險,食品安全、資金調配提供了安全保障。
⑸按學校指揮部指令,6月23日緊急搭蓋、布置學校前線指揮部,購買應急發電機組,為校在抗洪前線設立指揮中樞提供了場地設備保障;
⑹6月21日、6月23日緊急布置安排搶修學校****片生活區用電故障;
⑺根據學校指揮部指令,6月25日上午布置安排前線指揮部等的后勤撤離,以及學??购槲镔Y回收等工作。
2、醫療保障:
按學校指揮部指令,6月20日為學校民兵應急分隊派出隨隊醫生一名;6月21日起指示***醫院駐校醫務所派出流動診療車在河西防洪堤一帶為市民提供臨時醫療服務;為應急新食堂軍供食品工作,6月23日其增配2名持健康證人員,為抗洪搶險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提供可靠的醫療保障。洪水期間供應預防流感中藥涼茶,防止流行性疾病發生;
2、膳食供應保障:
⑴物資儲備:6月21日四食堂為全校三校區8000多人儲備連續一周的主、副食品及燃料、飲用水的儲備;
⑵餐飲供應:學校8000多師生員工(抗洪搶險隊伍)、2000解放軍的正常飲食供應;
西、***校區食堂在汛期為師生們提供安全、正常餐飲供應;
其中:第*食堂、第**食堂除完成師生飲食供應外,6月22日起每天增加1500份解放軍部隊的伙食供應;以及校民兵應急分隊、抗洪一線師生近1500份臨時送餐;在整個抗洪期間供應盒飯13257份,供應純凈水910箱,桶裝水10桶,供應包點14882只,炒粉2653份,粥類164份,未發生因食品質量問題而引發的疾??;
⑶發動同學們的支持、協助食堂完成緊急任務工作;
3、物資采購保障:
⑴6月21日按學校指揮部指示,多方想法購進干電池(4大箱)、電筒(40支)、三色布(2匹)、蠟燭(4000支)、蚊香、鐵線、用電備用品等抗洪搶險物資一批,紙張等正常教學所需辦公用品一批;
⑵6月22日起,克服困難,陸續采購供應學校搶險隊伍應急雨衣2000多套,災后消毒藥品(滅菌凈、優氯凈)及器材一批;
⑶6月23日采購前線指揮部用備用發電機組一臺、萬能手機充電器多個;
⑷采購水果兩批次,八保粥30箱送抗洪第一線;
4、水電保障:
⑴在嚴重缺員情況下,6月21日起實行24小時輪值監測維護,確保各校區用電正常;
⑵6月21日晚22時迅速完成搶修***供電總閘(相燒壞)的任務;
⑶6月22日凌晨為學校在***大橋搶險現場調試安裝戰地廣播站,提供戰地宣傳鼓動保障;
⑷6月23日下午緊急為前線指揮部安裝臨時發電機組和照明用電設施;
5、地質災害的安檢:
按市有關部門的規定和學??购橹笓]部的指令,對全校舊危房、邊坡及存在危險隱患地段的實行實時監控、檢查,確保信息的及時上報和緊急處理;與此同時,6月22日-25日工程指揮部按學校指令,派出80%的工程技術人員到****段堤壩作防洪觀測。
6、后勤應急搶險隊:
⑴6月20日下午和6月24日中午,應急為***、***/*、*****前線和學校前線指揮部懸掛有關橫額標語;
⑵6月21日起派出人員參加學校組織的前線搶險隊;
⑶6月22日供應發放前線搶險人員的雨衣等物資;
⑷6月23日下午和6月24日中午緊急為學校前線指揮部搭蓋和加固簡易大棚。
7、運輸補給保障:
21至26日接送學生抗洪運輸23車次;接送教職工抗洪運輸65車次;接送抗洪軍供、??购槁毠げ惋嬔a給90車次;運送抗洪物資及其它39車次,合計217車次,派增駐防洪一線車輛4臺,車隊司機全天候待命,隨時保持補給運輸通暢及時到位。全力配合學校慰問抗洪解放軍和歡送子弟兵活動。同時,抗洪期間完成運送試卷到***、送專家到****、教職工上落班接送等工作。
四、***、****校區后勤抗洪搶險工作:
⑴***校區:
按市防汛總指揮部指令,6月20日下午緊急撤離***路學生宿舍200多名學生到*****號校區本部妥善安置;并向受災同學們發放臨時住宿的有關物品;對***路教工宿舍第三棟住戶動員撤離;妥善處理第一、二棟教工宿舍的受災期間的通道問題;加強對**路學生宿舍的24小時值守工作;水電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校區正常教學生活的水電工供給;醫務人員在學生臨時住處加強巡查,按衛生部門規定采取措施,并供應預防流感流腦涼茶以防傳染疾患發生,做好災后各區域的消殺毒準備;為災后師生回遷做好充分準備工作;***區食堂在汛期為師生保證了正?;锸彻?。
⑵****校區:
在抗洪期間,嚴格按學??购橹笓]部的統一部署,服從后勤保障組的協調調度,在抽出部分人員參加前線抗洪搶險的同時,合理調整留守工作人員,堅守校區后勤的各個崗位,加強對校區的危險地帶、邊坡的巡查,校區醫務室、水電工24小時值班,學生食堂做好10天的物資儲備,保證師生飲食供應,確保校區的正常學習生活秩序。
五、洪水退后清掃、消毒工作
1、6月24日,學校接到市政府布置清潔**路崗亭至****一橋路段工作任務。后勤保障組遵照市政府安排,馬上準備竹掃把600只,鐵鏟50只,自制木拖板30只等清掃工具。***擔任清潔總指揮,24日晚至29日止,連續每天24小時三班作業奮戰,洪水退一寸,馬上清掃干凈一寸,已將**路清掃干凈,共組織師生員工約700多人次參戰。30日將繼續組織大隊人馬決戰將最后的路段盡快清掃干凈,恢復河東市區昔日干凈繁榮面貌,完成市政府下達的任務。
2、洪水期間及洪水退后,我校根據市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做好三校區各宿舍、食堂、教室、教學行辦區、垃圾池、水渠及周圍環境的消毒工作。
抗洪搶險后勤保障組
汛期醫療救治應急預案范文5
為了保證縣城各類設施在遇特大洪澇災害事件后,能夠正常運轉,防范處置有機構、有指揮,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為全面做好我縣城市防洪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人民生命財產、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損失,根據《防洪減災法》、《建筑法》、《城市規劃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縣城總體規劃》,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縣城區內發生洪澇災害及由此造成或引發的次生災害,或縣人民政府紅色降水預報均適用本預案。其適用范圍為:東起夏寨路口,西至袁河村,南北沿南北兩山脊線,規劃區面積45平方公里。
1.4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城市概況
2.1自然地理
*縣城位于東經105°43'''',北緯35°57'''',距固原市63公里、距蘭州市272公里、距西安市459公里、距銀川市395公里,海拔高程1788—1916.5米,地勢東低西高,位于南北兩山之間呈狹長帶狀,用地南北不足1公里,年降雨量430—500毫米,有國道309線與省道202線過境,交通便利,縣城規劃區有小型水庫5座,有葫蘆河經過,縣城防洪主要是縣城北側的山體洪水體系及葫蘆河河床行洪道治理。
2.2社會經濟
縣城總人口4.74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員2.91萬,2005年全縣生產總值7.9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6.1億元,地方財政收入1700萬元,縣城建設完成資產3136萬元,建成區面積4.29平方公里,各類用房建筑總面積1*萬平方米,縣城道路總長26.1公里,面積*.2萬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積8.90平方米,道路網密度1.04公里/平方公里,路燈裝飾率90%;縣城日供水能力5000立方米,供水管網總長81公里,人均生活用水量89升/日,自來水普及率為90.79%;排水管總長30公里,排水管網密度6.99公里/平方公里,縣城年污水排放量68萬立方米;縣城年集中供熱能力65兆瓦,供熱面積26.5萬平方米;縣城建成區綠化覆蓋率16.55%,人均公共綠地1.29平方米,燃氣普及率52.32%,水沖式公廁比率81.82%,每萬人擁有公交車1.9標臺。
2.3洪澇風險分析
*縣城洪澇災害主要是20年一遇(50年一遇或百年一遇)的山洪,主要防御時間為每年7月—9月,具置為紅旗溝、老虎溝、短岔溝、西庫溝及葫蘆河防洪。自建縣以來(19*年)縣城未發生過洪澇災害,歷史記載葫蘆河上游1958年發生了百年不遇的洪水,當時洪水流經葫蘆河縣城段時,洪峰的流量達896立方米/秒,使縣城受到威脅,但當時縣城人口少,葫蘆河道通暢,未有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僅南北交通受阻。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縣城人口增加,規劃區范圍擴大,縣城防洪工作顯得尤為重要。近年來,雖然建設了一定的排洪設施,但發生20年一遇(50年或百年一遇)的洪災,流量一旦達到500—600m3/秒時,仍存在破壞性和生命財產損害的危險。
2.4洪澇防御體系
葫蘆河縣城段北側在治理的同時,爭取南側治理,控制最小河道寬120米,同時堅決清除行洪床上的違章建筑,確保葫蘆河上游及縣城發生洪災時行洪暢通。城區有小河流9條,目前,排澇設施也不完善,屬治理重點區域。為了防止山洪侵襲,規劃按二十年一遇(50年一遇效核)標準修排澇渠9條,全長12.5公里,使洪水排入葫蘆河,從而基本解決山洪出路問題;嚴禁在排洪渠上搞建設,以免影響行洪;同時山坡上的雨水經流利用山坡道路邊溝攔截,引入附近排洪渠;加強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進行綜合治理。
2.5重要的防護對象
縣城是*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建設好、保護好十分重要。重點防護對象第一為生命線工程: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第二是黨政機關、部隊駐地等,包括縣委、政府、縣中隊、電信、廣電、醫療衛生等;第三是城市經濟中心,大型商場,人防工程等;第四是城區易積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的居民區。
3、組織體系及職責
3.1指揮機構
當縣城區出現洪水和地質災害時,縣防洪搶險工作處于“緊急汛期”,是壓倒一切的重要任務,由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總指揮: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
副總指揮:主管城市建設的副縣長、武裝部部長、縣委辦主任、政府辦主任、水利局局長、建環局局長。
成員由縣委辦、政府辦、武裝部、縣委宣傳部、財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局、水利局、建環局、發改局、衛生局、廣電局、氣象局、供電局、郵政局、電信局、供銷社、移動公司、保險公司、吉強鎮、糧食局等單位領導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10名專業工作人員。
3.2成員單位職責
3.2.1辦公室由縣防汛辦公室負責,建環局配合。主要任務是執行上級和同級人民政府防汛救災有關工作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組織汛期24小時值班,掌握和分析氣象、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及變化情況;聯絡、協調、監督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及時上報險情、雨情,情況公報,組織落實指揮部對各專業小組的指示并及時匯報工作進展;研究補充完善應急預案。
3.2.2救災安置組:由民政局牽頭,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縣中隊、糧食局、供銷社、吉強鎮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群眾和災民的安全轉移、撤退、食宿和救災物資發放等工作。
3.2.3物資供應組:由財政局牽頭,發改局、糧食局、供銷社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和供應防災、抗災、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3.2.4治安保障組:由*局負責,必要時縣中隊配合,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救災的治安保衛、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暢通無阻,社會穩定。
3.2.5交通通信組:由交通局牽頭,廣電局、電信局、郵政局、移動公司等部門組成。負責搶險車輛調度,優先安排救災物資運輸;保障抗洪搶險通訊暢通(包括有線、無線通訊)以及電報、電訊、廣播電視的及時傳遞。
3.2.6工程搶險技術組:由水利局負責,建環局、農牧局、氣象局配合,主要任務是負責分析氣象,雨情和堤防工程勢態,制定防洪工程應急措施;審定和制定防洪搶險方案;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3.2.7氣象水文組由氣象局負責,水利局配合。其職責是掌握天氣、雨情、水情變化情況及與縣城相關的壩體預警,做好氣象、水情預報工作,向指揮部報送氣象,水情等數據材料。
3.2.8衛生救護組:由衛生局負責,縣醫院、中醫院、吉強鎮衛生院、疾控中心配合。主要職責是汛期組織成立若干抗洪搶險醫療救護點,建立前方醫療救護與后方醫院的聯絡措施,供應所需醫療衛生器械、藥物,組織衛生防疫,對水源、水質進行檢驗和飲用水消毒,搞好環境衛生。
3.2.9電力供應組:由供電局負責,主要任務是保障防災,抗洪、救災的用電以及縣委、政府等重要機關和指揮部、各組的辦公用電。
3.2.10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廣電局、防汛辦、縣委辦、政府辦等部門各派一名領導組成。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安排新聞單位采訪,向社會各界宣傳報道抗洪搶險實況,做好境外記者的接待工作,宣傳防災,抗災、救災知識及方法,及時報道暴雨、洪水信息、向社會宣傳抗洪搶險措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表揚好人好事,鼓舞抗洪斗志。
3.2.11綜合組:由政府辦牽頭,縣委辦公室、水利局、建環局、宣傳部、廣電局等部門各派一名領導組成,主要職責是通報雨情、水情、災情及抗洪搶險動態、編印抗洪簡報,領導視察講話錄音整理和印發工作,在電視上向社會警示標志。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預警信息
城市防洪小組辦公室隨時聽候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汛情的,根據汛情總結、匯報和城市防洪情況,同時報縣委、政府及上級機關,建立規范的信息報告制度。
4.2預警級別劃分
預警級別由重到輕分為Ⅰ、Ⅱ、Ⅲ、Ⅳ四級,分別用紅、橙、黃、藍色表示,由氣象局與防汛抗旱辦公室根據氣象水文、災情等信息確定級別,送主管農業的副縣長審批后由廣電局在電視上向社會警示標志。
4.3預防預警行動
4.3.1預防預警準備
預防預警準備,是本預案頒布后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進行工作準備,在紅色防洪預報前的緊急狀態下完成的準備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是:
按照預案迅速建立縣城規劃區抗洪救災組織并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辦公室負責向指揮小組及時提供有關文件及辦公用品,同時組織落實通訊設備、車輛供給,以便指揮小組及時調配;政府辦公室負責向指揮小組提供各組人員、車輛分配情況,將名單及電話等報指揮小組,做好待命,以便指揮小組隨時調動;應急小組辦公室根據所分配人員、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將救護人員、車輛固定并報指揮小組;組織學習有關抗洪救災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防洪科普知識;組織各小組人員進行培訓或模擬演練;各小組要周密計劃、充分準備抗洪救災設備、器材、裝備、工具等,要落實數量并責任到人。
4.3.2葫蘆河洪水預警行動
葫蘆河上游發生暴雨形成洪水,流經縣城段時要密切注視,在縣防汛指揮部指揮下,防汛辦負責觀測及時掌握汛情,通報和防洪信息決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啟動本預案。
4.3.3縣城山洪災害預警行動
縣城區一旦遭20年(50年或百年)一遇的暴雨,形成山洪是對縣城最大的威脅,當發生洪災時,按照縣城預警標志采取措施,全面啟動本預案及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充分發揮信息支援,做好災情信息的上報、通報,動員全社會參與。對部門(單位)、個人因暴雨洪澇造成的災害,在按縣城防洪要求充分發揮自防的基礎上,主要以自救為主,社會資助和國家救助為輔。同時做好信息傳遞等工作。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葫蘆河縣城段洪水防御方案:主要采取建設兩側護岸,確保排洪河道通暢,不被亂占、亂建。葫蘆河縣城段北岸已完成防洪堤建設,南岸治理計劃確定,行洪最小寬度不小于120米,在未治理前確定出南岸治導線,清理行洪河床亂占亂建,嚴禁汛期治導線范圍內有居民居住,同時設立預警標志。
4.4.2北山山洪災害防御方案
根據*縣縣城防洪規劃,當縣城發生20年(50年或百年)一遇的暴雨時,北山形成的洪水從西庫溝,短岔溝、紅旗溝直接排入縣城,使西市場區域、公園西路及永清湖公園、東市場區域、消防隊、縣財政局家屬院等這些地勢低凹區域形成洪澇。主要形成原因是路面水流太急太大,形成急浪排入排水設施的水量減少,只能順地勢流入這些區域。所以,每到汛期,加強對已建成的東、西市場區域內防洪設施管理清理,確保暢通,同時,也要加強這些區域地表有組織排水暢通管理和應急防御措施。爭取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達到綜合治理,減少流入縣城洪水的目的,今年防御重點為公園西路及永清湖公園地段。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當縣城發生特大洪水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預警級別及范圍,縣城進入應急狀態,總指揮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民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指揮部領導成員集中待命,所屬各組開展正常辦公,搶險隊集中待命,一切工作服從抗洪搶險。
5.2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各專業組按照各自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有計劃地展開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工作進展,各組配合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辦公室與綜合組負責對雨情、水情、災情及抗洪搶險動態的通報,對領導指示、講話的傳達宣傳、簡報印發等,對抗洪救災的請示,匯報和報告工作要準確到位,及時為領導全面決策,抗洪全方位展開提供第一手資料。交通部門要準備好車輛,集中待命,對救治傷員的人員、車輛固定并報指揮部,搶險車輛要給予優先通行。支援地方抗洪的部隊、武警要根據汛情、險情、按指揮部要求隨時調動搶險。在緊急防汛期,指揮部有權調動、征用縣內的一切人員、車輛、機械設備及各種搶險物資,受征單位不得抗命。
5.3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5.3.1信息報送、處理
氣象水文、雨情由氣象部門根據應急時期的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報告并向社會。汛情、雨情、險情、災情隨時由各專業工作組上報指揮部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匯總、歸納、報告主管辦公室的副總指揮決策,明確處理意見,宣傳部、廣電局、防汛抗旱辦在防汛期間建立信息資源共享體系,隨時根據情況和領導指示,通報汛情、雨情,險情、災情。
5.3.2指揮和調度
在應急狀態下,縣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指揮和調度全縣一切人力、物力、財力用于抗洪救災,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抗命,指示、命令、調度任命除文件外,可以通過電視、電話、傳真等,辦公室做好記錄。對需要外援或發生重特大災害需特派工作組(或專家組),則根據汛情由指揮部研究確定。
5.3.3群眾轉移和安全
對確需群眾轉移,財產保護時,由吉強鎮負責轉移,安置地點為:縣廣場、體育場,學校操場,安置物資由民政局負責統一提供。
5.3.4搶險與救災
工程搶險技術組負責,在全面開展搶險救災的同時,建立險情和災情監控體系,實施搶護與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使損失降到最小,救助效能最大化。各專業小組互相配合、互通信息、互相協調,使搶險救災工作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盡其責,按照各自職能全面展開搶險與救災工作。
5.3.5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衛生救護組在充分發揮職能的同時,特別強調搶險現場醫療救護點工作,要建立在安全可靠、道路信息暢通的地段,保證自身和受災群眾現場醫療的絕對安全,各醫院在組建派遣現場搶險醫療人員的同時,做好各科室全面接納受災群眾治療的準備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安全及時治療,防疫單位做好水源、水質檢驗和飲用水消毒,建立衛生防疫監控體系,嚴防有疫情產生或蔓延。
5.3.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縣城一旦發生洪水災害,每個公民均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救災。防汛指揮部根據預警級別,總指揮廣播電視講話,動員全社會參與搶險救災工作,縣直各部門(單位)集體組織參加,城鎮居民按戶口所在居民委員會報名組織參加,團結村群眾按村組組織參加,具體工作由吉強鎮根據指揮意見,分區、分組開展,城鎮居民、群眾一旦參加搶險救災工作,都必須服從和服務于抗洪救災大局,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個人活動,更不得趁火打劫,違法亂紀,對抗洪救災中出現趁火打劫、違法亂紀等個人行為,按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5.4應急響應結束
當抗洪搶險現場工作完成,群眾安全轉移,物質和財產得到保護以及由洪災引發的其它次生災害得以控制,醫療衛生救助治療,防疫等工作理順進入正常工作續列,則應急響應結束,由總指揮通過電話、電視、廣播,對立即撤退由縣防空警報器發出緊急警報為信號。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郵政、電信、移動確保應急狀態下通信與信息暢通,且各自制定一旦出現中斷,怎樣搶修與連接方案,保證縣委、政府、指揮部、工作小組在任何情況下通信與信息暢通,同時,在汛期,*、縣防汛辦、電信、移動要建立信息與資源共亨的信息數據庫。
6.2搶險與救援保障
各職能專業小組,依據本預案工作職能,編制搶險與救援工作方案與組織措施,確保人力、物力、財力在應急狀態下立即到位,迅速開展工作。
6.3供電與運輸保障
供電部門編制供電應急預案,確保供電在任何狀態下,受災區域各個角落、特別工作場所電力保障,交通部門保證車輛運輸的及時到位。
6.4治安與醫療保障
治安與醫療由*與衛生部門按照各自治安與醫療職責編制行業防災救援應急措施,*部門保證應急期間社會治安,衛生部門保證應急期間現場及全社會的醫療,防疫工作。
6.5物資與資金保障
民政部門把縣城洪災應急物資與救災款一并納入全縣預防各類洪澇災害應急物資與救災款之列,實施統一管理,統一調拔與儲備,對資金的需求以專項資金使用向縣政府申請解決,財政部門對上級拔付及縣政府批準的防災??钜皶r拔付給民政部門及相關防汛單位,各有關單位要做到??顚S茫_保汛期或發生特大洪澇災害時有充足的物資供給與經費保障。
6.6社會動員保障
一旦發生特大災害,縣人民政府縣長廣播電視講話,動員全社會參與抗洪救災工作中。在抗洪救災期間,社會各階層、單位、團體、居民都要服從和服務于這個大局,作為壓倒一切的工作。部門單位、群眾團體職工直接由單位團體組織聽指揮部命令,城鎮居民由居民戶口所在居民委員會組織,團結村群眾以村、組為單位組織,居民與團結村群眾在吉強鎮報到,根據指揮部指示統一組織參與抗洪救災。
6.7宣傳、培訓和演習
由縣防汛抗旱辦公室與建設與環境保護局負責利用會議、廣播、電視、墻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對廣大市民開展防洪減災相關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習全縣統籌安排,每年一次,并適時將縣城防洪與抗旱、地質災害等其它防災培訓與演習一并考慮,同時進行。
7、后期處置
7.1災后救助
全縣賑災救助物資由民政部門統一計劃管理。一旦災害發生,民政部門做好救災統計,準確掌握受災人口,在鼓勵自救的同時依據相關政策統一采購、統一管理、統一調撥、統一發放,確保受災群眾生活保障;衛生部門做好受災群眾醫療與防疫工作,嚴防疫情產生,對所需的醫療衛生設備、藥品進行認真統計計劃,保證充分及時供應;社會治安等其它工作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各小組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保證災后救助順利及時,社會穩定,盡可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恢復城鎮居民、廣大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環境。
7.2搶險物資補充
全縣各類搶險救災物資統一由民政部門負責采購、儲備、管理、發放,在災害發生后各職能小組迅速開展工作,及時上報辦公室災情救助情況及所需物資,由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統計計劃,草擬物資清單,財政、發改等部門負責好物資消耗的補充籌備。
7.3水毀工程修復
對供水、電力、電訊等生命線工程,水毀后要急時搶修,資金由部門解決,對道路橋梁、防洪等設施工程視破壞程度具體確定(或評估確定),資金由財政或發改局立項爭取。
7.4災后重建
縣城遭受重大水災,致使建(構)筑物、道路等工程嚴重破壞,進行重建,由建設部門牽頭成立災后建設與評估小組,負責評估和重建工作,一切重建項目嚴格按照縣城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依法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亂占、搶建,必須服從和配合災后重建規劃,把縣城建設的更好,更富有民族特色。
汛期醫療救治應急預案范文6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切實做好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中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建立科學、統一、快速、協調、高效、具有操作性較強的防汛抗旱應急處置機制,確保責任落實、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組織有力,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高效的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云南省防洪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縣實際,特編制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水旱災害處置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防搶結合、減輕危害”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2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實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旱機制,分級負責,以轄區屬地為主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3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城鄉統籌,兼顧一般,服從大局,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4抗旱用水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限度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的抗旱工作原則。
1.2.5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干群結合,全民結合的工作原則。
1.3適用范圍
1.3.1本防汛抗旱預案適用于*縣范圍內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災害中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1.3.2水旱災害包括洪澇災害、山洪災害、山地災害、干旱災害,以及供水危機和由洪水、地震以及其他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河道沖毀、水電站沖毀、山體滑坡、交通和水利設施被毀等自然災害或發生的重大險情。
1.4組織實施
*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依據該防汛抗旱預案組織實施,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全縣水旱災害的搶險救災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縣武裝部部長、縣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大隊、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建設局、縣環保局、縣交通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縣廣電局、縣氣象局、縣供銷社、縣物資公司、縣電信公司、縣供電公司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單位負責人和、武警部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
2.1.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部)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指部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1.2縣防指部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縣的水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江河流域干流的防御洪水預案和洪水調度方案。負責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對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縣的重要河道(河域)、水庫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全縣的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2.1.3縣防指部成員單位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一章、第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2.1.3.1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負責轄區內的集鎮、河道(險段)、水庫、滑坡泥石流(預發地段)的檢查監測,對危急嚴重地段、病險地段等,要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縣防指部辦公室綜合全縣的情況后,報指揮部領導決策。各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及防范措施、應急方案等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上報水毀工程,動員災區各方力量恢復水毀工程;負責轄區內的水旱災情調查、了解、上報工作,做到準確、急時、不謊報、漏報。對發生水旱災情不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必須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責任制、災情匯報制、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成員部門職責制等;組織動員全鄉鎮各部門和民兵進行搶險救災、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各項工作。
2.1.3.2縣水利局職責:負責對轄區內河道、水庫實行統一調控和調度。研究、分析特大暴雨、特大洪峰流量。制定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施方案和措施,提供縣防指部領導決策;負責對轄區內水毀水利工程的勘測、設計、上報,并組織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協調解決水毀工程修復及抗旱經費和物資的準備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水庫、河道進行汛前、汛中、汛后的檢查。在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縣防指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加大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力度。
2.1.3.3水庫管理人員職責:堅決執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的水庫運行計劃;認真做好雨情、水情、樞紐工程的巡檢和監測、上報險情等各項工作;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災情和降雨及蓄水匯報制、水庫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水庫巡檢和監測制等;堅持按時上報降雨量、水位、蓄水量(從5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上報三次即每月8、18、28日、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月上報二次即每月14、28日)。如有重、特大險情應及時上報。
2.1.3.4縣農業局職責:負責協助配合調查、了解、分析轄區內水旱災害、災情,并提供收集的水旱災情數據供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組織災后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工作;對災區生產自救實行優惠政策,組織調配災區籽種、農膜、肥料等物資的供應工作;對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服務和技術指導工作。
2.1.3.5縣建設局職責:負責制定城市防洪度汛預案;對危害城市居民安全的病險地段進行清淤除障;制定規劃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的堆放和管理制度;嚴禁亂拉亂倒、阻塞河道、污染環境、危及安全;組織有關單位對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堆放或排放在河道內的不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排澇工作。
2.1.3.6縣發改局職責:負責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抗旱救災和水毀工程恢復等資金和物資的計劃安排;擬制防汛抗旱經費計劃。
2.1.3.7財政局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經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負責對災區的生產自救、恢復生產、抗旱和水毀工程恢復等搶險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對災區傷亡居民的安撫、醫療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對災區傳染病防治資金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
2.1.3.8縣供銷社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儲備和調運;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農藥、化肥等物資的調撥供應;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所需應急物資的采購、運輸、調配等供應工作。
2.1.3.9縣物資公司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準備、儲備、調撥和運輸工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各種物資的年度計劃和調運工作。
2.1.3.10縣交通局職責:負責組織搶修災區水毀公路、橋涵,確保交通暢通;協助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的調運工作;組織災區災民的遷安輸送工作。
2.1.3.11縣民政局職責:負責組織對水旱災區的調查、了解、分析災情、正確評估水旱災害所造成的各方面的經濟損失,為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協助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全縣水旱災情情況的綜合上報工作;組織水旱災區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的救濟,指導水旱災區恢復生產自救工作;組織因災害造成死亡的安撫,后事處理工作。
2.1.3.12縣供電公司職責:負責調配防汛抗旱、抗旱提水、排澇、搶險救災的用電供應;組織災區水毀電力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力設施;組織災民新居的電力設施建設,為重建家園提供電源保證。
2.1.3.13縣氣象局職責:負責提供防汛抗旱長、中、短期重要天氣預報、氣象情況、各種氣象分析材料。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提供科學的氣象資料;在防汛期間(5月1日-10月31日),提供重要天氣預報,供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如遇重大災害性氣象預報,要及時向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報告,并電傳縣委辦、政府辦、防汛辦。
2.1.3.14縣電信公司職責:負責準確、及時地向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傳遞有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各類災情的電信通訊信息;確保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期間的電信通訊暢通;組織災區水毀電信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信通訊設施正常運行;承辦有關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電話會議。
2.1.3.15縣衛生局職責:負責組織水旱災區搶險救災藥品、器械的準備、儲備、調運;組織醫療隊伍對災區的傷員實施救治,制定災后防治疾病、傳染病方案,并負責實施;組織醫務人員監督檢查災后的防治工作,并對災區的環境衛生進行消毒處理等工作。
2.1.3.16縣公安局職責:負責組織公安干警做好水旱災區的搶險救災、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秋序、維護各種設施安全,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嚴厲打擊在災區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及時處理違法犯罪分子,做好到災區工作期間有關人員的護送安全警衛工作。
2.1.3.17縣人武部職責:負責組織人民戰士和民兵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守護重點工程、維護災區秩序、保護災區的各種設備和設施;搶救災民的財產和裝御、運輸、押運各種救災物品。
2.1.3.18縣武警中隊職責:負責組織武警參加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調動武警保護災區災民的財產及各種公共設施的安全。
2.1.3.19縣廣電局職責:負責搞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災區的實況攝影、錄像;實地采訪各種災情,并通過電視、廣播進行宣傳報道;報道典范、導向,大力宣傳報道搶險救災中的先進典型,及時整理錄像、圖片等資料報縣委、政府決策。
2.1.3.20縣宣傳部職責:負責做好全縣的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并及時協調和指導新聞媒體認真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2.1.3.21縣國土資源局職責:負責對全縣地質災害的預防、監測、災害;并指導、監督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和地質災害的防治;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
2.1.3.22縣經貿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水旱災區電力供應;加強對水旱災區的商品流通管理;協調組織對災民的商品籌措和供應工作。
2.1.3.23縣環保局職責:負責對洪旱災害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對洪旱災害發生后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恢復及治理工作;對洪旱災害防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洪旱災區水質污染的監測、水質化驗、環境衛生等工作。
2.1.3.24縣林業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防洪搶險木材的供應;并組織對災區的植樹造林建設和管理工作。
2.1.3.25縣安監局職責: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切實加強對水電站、礦山、采石和采沙場及其它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促檢查。
2.2組織體系
縣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領導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h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防汛辦)。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水利部門所屬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城市防洪管理部門等,由管理單位或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組織,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重點水利水電工程及重點企業根據需要可成立防汛指揮機構。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所轄區內的防洪抗旱、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信息包括:長期、中期、短期天氣預報,雨情、水情及旱情預報信息。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水旱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預測情況,為預防預警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1.2工情信息
工情信息包括:險情的部位、險情的類別、險情的發展、險情的蔓延、險情的危害、險情的搶救措施、險情的搶護方案等。
3.1.2.1水庫工程信息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期限制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對大壩、溢洪道、輸水隧洞或輸水涵洞等關鍵或重點部位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密監測,在此期間每日10時和20時必須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關鍵或重點設施的運行狀況。當水庫出現險情時及有可能導致發生洪水災害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有力措施處置險情;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的有關單位或部門報告,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的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險情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2.2堤防工程信息
當河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加強堤防工程的監測,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隱患,在此期間每日10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堤防設施的運行狀況。當堤防建筑物出現險情而又有可能發生決口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單位或部門報告上游發生險情情況,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發展趨勢、有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3洪澇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受災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水電設施等的損失。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主動掌握信息,全面收集受災面積情況。特大、重大災情第一次在2小時內將初步掌握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后搶險救災期間一日一報,必要時按上級的要求加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包括:旱災發生的時間、受旱的范圍、受旱的程度、受旱的人口;以及對農林牧漁、農村人畜飲水、城鎮供水、鄉鎮企業、生態環境等所造成的影響;氣象部門應提供天氣氣象信息;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隨時掌握旱情的發展變化、蓄水、供水、缺水情況;鄉鎮人民政府及時上報旱情;加強對旱情的監測工作。
3.1.5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3.3.3條之規定的級別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對應的響應級別和時限要求,及時向上級防汛辦報告相關信息。
3.2預防預警機制
3.2.1預防預警準備
3.2.1.1思想準備:加大對水旱災害的宣傳力度,增強全民對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防洪抗旱意識,認真做到“防大汛、抗大洪、防大旱、抗大災、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
3.2.1.2組織準備:各級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明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職責,落實防洪抗旱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人;落實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隊伍;落實山洪災害重點區域的監測人員和制度;加強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專業機動隊伍和搶險隊伍組織的建設。
3.2.1.3工程準備:對水毀工程,要按時完成水毀工程的修復和重點工程的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水庫、堤防、閘門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進行應急除險加固。
3.2.1.4預案準備:修訂或制定完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洪水調度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有山洪災害的地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國土資源局、氣象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
3.2.1.5物資準備: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儲備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資,合理配置防汛抗旱物資的種類。
3.2.1.6通信準備:確保在防汛抗旱期間,預防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充分利用通信網絡,保證旱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命令的及時傳遞。
3.2.1.7防汛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的原則。在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對未經審批嚴重影響防洪的工程,必須依法強行撤除。
3.2.1.8防洪資金準備: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修復。
3.2.2洪水預警
根據河道氣象水文預報、水庫實測工情及洪水調度方案,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預案確定的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范圍,并向社會。
3.2.3山洪災害預警
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聯系,信息共享,提高預防預報水平,及時的向社會預警預報。對山洪災害隱患點,要制定預案、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防御責任,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監測措施,汛期落實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必須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預兆,立即向周邊村莊群眾預警,山洪災害威脅區應實行快速轉移,并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防災抗災和搶險救災。
3.2.4干旱災害預警
3.2.4.1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干旱所造成的危害,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落實干旱災害預警措施。
3.2.4.2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建立健全干旱監測網絡和旱災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水情、旱情,并及時向上一級上報水情、旱情,實時監測干旱發展蔓延趨勢,并根據不同的旱災等級,提出相應的抗災救災對策,為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2.5預警信息
依據云南省《總體預案》3.2.2條之規定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及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預警信息程序應上報縣防指辦公室,并由防指辦公室會商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3.3.1.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的工程技術人員,研究制定所轄區的城鎮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干旱風險圖。
3.3.1.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御洪水方案
3.3.2.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河道)洪水調洪或分洪方案。
3.3.2.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及洪水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視其各種預報洪水,提出分區分段洪水調度的具體措施。
3.3.2.3各種防御江河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根據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并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照洪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災害范圍,應急響應的級別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共四級。
4.1.2每年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并根據災情的不同情況啟動相關的應急程序。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汛期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1.3縣防指部負責金沙江和牛欄江兩江河干流、金沙江二級支流、重要水庫、重點防洪城鎮等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超設計標準洪水的調度,督促指導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做好設計標準內的洪水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洪水調度由所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
4.1.4水旱災害發生后,如遇“特別重大洪災、重大洪災、較大洪災”、“特大干旱、嚴重干旱、重度干旱”。由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防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如遇“一般洪災”、“中度干旱”。由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直接影響到臨近鄉鎮或村鎮區域的,在報告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受災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向臨近鄉鎮人民政府或向下游鄉鎮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并及時組織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減災和抗災救災等工作。
4.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級應急響應:
4.2.1.1縣境內重要江河發生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2.1.2縣境內重要中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2.1.3大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2.1.4發生死亡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2.1.5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2.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大于45天;
4.2.1.7受旱面積達30萬畝以上。
4.2.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2.2.1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宣布正式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緊急啟動本預案、抗旱預案,做出防御特大洪水、特大干旱的工作部署,并將災情情況上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必要時報請市人民政府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和搶災救災工作。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總體預案》的有關規定派工作組赴災區第一線慰問、指導抗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h防指部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認真做好汛期重點工程的調控調度和抗旱用水調度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親自帶班,每天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h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并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通報縣防指部成員單位,并向市防汛辦報告。
4.2.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緊急啟動相關的防洪抗旱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主持會議會商,動員和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統一調度,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2.2.2.3發生洪災、旱災、山地災害的,按照以受災鄉鎮人民政府為屬地的搶險救災原則,成立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抗洪救災、抗旱救災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到災區參與組織指揮抗洪、抗旱工作,或按照部門職責駐災區幫助災區災民做好抗洪、抗旱和災后重建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應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級應急響應:
4.3.1.1縣重要江河發生3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3.1.2縣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3.1.3中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3.1.4發生死亡10-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3.1.5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3.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31-45天。
4.3.1.7受旱面積達20萬畝以上。
4.3.2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3.2.1由縣防指部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抗旱搶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的《總體預案》有關規定級別派出相關領導率工作組、專家組赴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縣防指部,并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3.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宣布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精心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防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力度,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水旱災情情況。
4.4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級應急響應:
4.4.1.1重要江河發生2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4.1.2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4.1.3小(—)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4.1.4發生死亡5-1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4.1.5直接經濟損失0.50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4.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21-30天。
4.4.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上。
4.4.2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4.2.1由縣防指部副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領導,縣防指部視其情況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縣防指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4.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或災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5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級應急響應:
4.5.1.1重要江河發生1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5.1.2重要小(二)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5.1.3小(二)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5.1.4發生死亡3人以下的山洪災害;
4.5.1.5直接經濟損失0.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5.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10-20天。
4.5.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下。
4.5.2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5.2.1由縣防指部副指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指揮長,縣防指部派出工作組,到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
4.5.2.2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轉移和安置工作,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的抗災力度,減輕災害損失,隨時向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6.1江河洪水
4.6.1.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縣、鄉鎮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認真組織好專業和群眾防汛搶險隊伍巡堤查險,嚴密監防,必須適時動用部隊、武警、公安參加重要堤防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發搶險。
4.6.1.2當江河洪水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有防洪任務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必要時報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洪調度主要包括: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啟節制閘門泄洪,清除溢洪道障礙物,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6.2山洪災害
4.6.2.1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災區現場,加強觀測、監控,并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進一步惡化。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4.6.2.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的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坡動態趨勢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必須及時發出警報,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及時轉移時,應立即通知有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4.6.2.3發生山洪災害后,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災,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級人民政府請求救助。
4.6.2.4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召集有關專家研究處理方案,并盡快組織實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4.6.3堤防決口、水庫潰壩
4.6.3.1當堤防決口、水庫潰壩出現前期預兆時,工程管理單位必須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救災,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盡可能控制險情,為下游搶險應急轉移贏得時間。
4.6.3.2堤防決口、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首先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發出預警信息,其次是啟動工程應急預案,必須要求相關單位無條件的及時迅速落實,特別是組織受影響的群眾轉移,要盡可能的減少損失。
4.6.3.3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水庫潰壩時要全力采取措施延長潰壩、垮壩時間,為下游群眾轉移,減少損失贏得時間。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領導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6.4干旱災害
4.6.4.1特大干旱
4.6.4.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對抗旱工作實行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蔓延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1.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啟動有關抗旱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正式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救災措施,例“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1.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1.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4.6.4.1.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及調度工作;科學的、合理的調配現有水資源,堅決執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統一部署、集中財力、物力和人力做好抗旱救災工作;
4.6.4.1.6啟動各項抗旱救災應急措施,“應急開源節流、應急限制水量、應急調度水源、應急送水供水、應急各種救災物資的調配”;全民動員,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發揚抗旱抗災精神,做好抗旱救災工作;認真做好旱情災情的分析、評估、抗旱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認真處理好災區災民的生產和生活,確保災區災民安定團結,社會穩定。
4.6.4.2嚴重干旱措施
4.6.4.2.1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2.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2.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2.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
4.6.4.2.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工作。
4.6.4.2.6科學、合理的調度水源和管理好供水水源;認真做好抗旱救災的宣傳和報道工作。
4.6.4.3中度干旱措施
4.6.4.3.1必須高度重視旱情蔓延變化情況,加大旱情監測力度,認真分析旱情情況。
4.6.4.3.2認真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適時組織和動員災區人民及抗旱隊伍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4.6.4.3.3認真做好旱情情況信息和抗旱抗災救災情況的和通報工作。
4.6.4.3.4隨時掌握災區抗旱水量供求變化情況,切實加強對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統一調配工作;根據旱情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周密安排和部署。
4.6.4.4輕度干旱措施
4.6.4.4.1隨時掌握旱情的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旱情的監測、預報工作。
4.6.4.4.2認真做好水庫、小水池、小塘壩、小水窖、小水渠等現有水工程的管理工作,正常供水。
4.6.4.4.3隨時掌握各方面的供水及用水需求情況,認真做好災情上報工作。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必須立即上報,若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必須及時上報基本情況,同時要抓緊了解詳細情況,隨后進行補報詳情。
4.7.3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災指揮機構采用和的洪水災害、工程搶險救災等信息,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展開調查,對調查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解決。
4.8指揮和調度
4.8.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上崗到位,成立臨時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并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根據災區災情情況,必須及時收集、掌握有關的災情信息,進行預測事態的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并按照預案規定的處置程序,立即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理措施。盡可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8.2若發生重大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必須及時上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災區現場加強領導、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還可成立前線搶險救災指揮部。
4.9搶險救災
4.9.1出現或發生水旱災害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災害的級別情況,迅速開展對災害進行嚴密的監控、觀測,并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
4.9.2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災情的具體情況,按照應急預案立即作出緊密處置措施,提供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決策。
4.9.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迅速調集各部門的物力和人力,并派出有關技術力量支持,認真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災區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4.9.4在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必須按照部門各自的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統一指揮,各單位或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4.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10.1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高度重視應急搶險人員的安全,要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和消毒藥品,以便應急使用。
4.10.2搶險人員進入災區和撤出災區現場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災情情況作出撤離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區的現場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
4.10.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和命令,及時災情通告,防止人和牲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4對災區轉移的群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妥善安置災區人民群眾,保證災區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
4.10.5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災民的健康狀況,落實各種預防疾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到災區第一線,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1.1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災害的級別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發展。
4.11.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或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力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4.12新聞報道
4.12.1新聞報道必須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12.2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單位公開報道的汛情、水情、旱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動態情況,必須經相應級別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核。
4.12.3地方新聞報道由各地方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當地黨委宣傳部門共同商定宣傳報道內容和意見。
4.13應急結束
4.13.1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其汛情、水情、旱情情況,宣布結束緊急防洪期。
4.13.2依據有關緊急防洪期的規定,對征用、調用的防洪搶險物資、機械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防洪期結束后必須及時歸還,如果造成損失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4.13.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配合當地鄉鎮人民政府進一步恢復災區的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地減少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對實施緊急處理的事件,要做出專項的工作總結和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和教訓。
5.應急保障措施
5.1通信與通信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地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防汛搶險救災信息暢通。重點堤防和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防洪搶險救災通信設施。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協助配合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實際需要,并將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有關的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發生重大災情或險情時,通信部門必須啟動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動一切力量搶修災害損壞的通信設施,確保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通信暢通。必要時,調用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抗洪撿救災的通信和災區現場指揮搶險救災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特大、重大緊急情況下,必須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等媒介以及手機發送短信息等手段信息,及時通知災區的人民群眾迅速撤離,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災區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5.2.1.1對重點江河堤防的險工險段、水庫和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必須提前編制工程防洪搶險救災應急預案,以備在特大或重大緊急情況下有一套可操作性的搶險施展決策,當發生災情或險情后,應當立即派工作組或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災區現場,研究優化搶險除險實施方案,并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5.2.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醫療藥品,必須滿足搶險急需使用。
5.2.2應急隊伍保障
5.2.2.1防汛隊伍
5.2.2.1.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武裝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主要力量。
5.2.2.1.2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和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5.2.2.1.3調度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的程序:一是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三是同級其他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協商調動。
5.2.2.1.4調動部隊參加防汛搶險程序: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武警參加的搶險救災,應通過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部隊、武警成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在緊急情況下,部隊、武警可以邊行動邊報告,地方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申請調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或程度、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5.2.2.2抗旱隊伍
5.2.2.2.1在發生干旱期間,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組織和動員全社會公眾力量投入到抗旱搶險救災、抗旱減災等工作。
5.2.2.2.2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生干旱時期直接為受旱災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抗旱保苗、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供電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應急搶險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優先保證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的供電保障。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特大、重大洪水時用于各種抗洪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等的保障。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進行緊急救治、防疫等工作保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警戒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
5.2.7物資保障
5.2.7.1物資儲備
5.2.7.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重要水庫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必須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當各級的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需要時,應及時進行補充,必要時可通過媒介向社會公開收購和籌集。
5.2.7.1.2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儲備的縣級防汛物資,主要用于解決遭受特大洪水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補助或重點支持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救生物資應急保障。
5.2.7.1.3縣級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主要用于攔擋洪水、導滲堵漏、堵口復堤等抗洪搶險應急的物種;用于救助、轉移被洪水圍困的群眾及抗洪搶險人員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搶險施工、查險排險的小型搶險機具;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及數額,可根據當地抗洪搶險的實際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儲備足夠的品種和數量。
5.2.7.1.4抗旱物資、水源儲備:干旱頻繁發生的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機具等物資。缺水的城鎮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嚴重的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5.2.7.2物資管理調撥:縣級防汛抗旱物資調撥程序,由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向縣防指部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縣防指部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后方可調撥。
5.2.8資金保障
5.2.8.1縣財政安排防汛抗旱、水毀修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以上水旱災害的鄉鎮進行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和水利工程修復補助。地方人民政府本級財政應當從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一般級水旱災害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及水利工程修復補助。
5.2.8.2縣級水利建設基金的30-50%專項用于江河應急治理、城鎮防洪工程建設和防汛抗旱指揮系統非工程設施建設。
5.2.9社會動員保障
5.2.9.1防汛抗旱工作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抗旱的責任。
5.2.9.2防汛抗旱期間,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各種新聞媒介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情況,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認真做好動員工作,組織全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5.2.9.3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切實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認真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
5.3技術保障
5.3.1建設縣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5.3.1.1逐步建立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計算機傳輸網絡系統,逐步提高信息傳輸質量和速度。
5.3.1.2逐步建立縣內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河段的洪水預報、重要水庫防洪調度、城鎮防洪的洪水預報、洪水調度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5.3.1.3逐步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江大河、重點防洪工程、重點水利工作、水庫等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本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3.1.4逐步建立與市防辦、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之間的防汛抗旱工作異地會商信息網絡系統。
5.3.1.5逐步建立全縣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采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縣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5.4.1公眾信息交流
5.4.1.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
5.4.1.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本地區域的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5.4.2培訓
5.4.2.1培訓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省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
5.4.2.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5.4.2.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5.4.3演習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6.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基本生活的保障、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社會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的生活救助。必須及時調配救災物資和救災資金,認真組織安置災民,做好災民的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房屋倒塌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實實在在地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對因災造成死亡,死難者的后事處理。
6.1.2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藥器材和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害受傷病人,對災區有污染源的地方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和蔓延。
6.1.3災區當地人民政府積極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搶險物質補充
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中,物質消耗量增大的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必須及時組織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水利部門認真組織對防洪安全、水庫安全、城鎮供水安全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有防洪任務的工程必須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完成修復任務。
6.3.2遭受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以及防洪專用設備,涉及的各有關部門應盡快組織修復。
6.4災后重建
凡涉及的各有關部門必須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照原標準進行恢復和重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提高標準恢復和重建。
6.5防汛抗洪工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一年防汛抗洪工作中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必須進行認真的、定性的、定量的工作總結、分析、評估和評價。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總結經驗,找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修訂
該預案由縣防指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負責對預案的修訂,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有不實際的和在特殊情況下進行修訂,一般為五年修訂一次,修訂后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召集有關部門、相關部門的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后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各種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城鎮應急供水方案等,經管理單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編制,并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7.2獎勵與處罰
7.2.1獎勵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7.2.2處罰
對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防洪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防指部組織有關單位負責編制,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