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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治理管理制度范文1
(一)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系。
(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范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物,若業主、住戶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咨詢。
(六)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標,并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匯報。大廈員工應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務,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雨雪天氣,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監守崗位,并按照公司所頒布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瞌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閑談、開玩笑。
(三)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及佩帶員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的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需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須要維修的地方,并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臺風或暴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公司所頒布的員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
(五)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種公用設備有否被破壞或涂污,并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九)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住戶投訴,并迅速處理。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的,則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解決。處理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十)管理處須設置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十一)大廈公共地方之鑰匙,如:電機房、機房、泵房等,必須小心存放,以備緊急時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鑰匙時,必須登記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證,用后及時歸還。
三、保安工作
(一)必須明了和掌握大廈內各種保安設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對講機、警鐘、密碼鎖、閉路電視等。更須善用以有設施,以免減弱防盜效果,特別強調大門必須緊閉,住戶出入可自備防盜門鑰匙或密碼鎖,訪客則可用對講機。嚴禁大門敞開,防止壞人有機可乘。
(二)應熟悉大廈內各住戶、識記住戶之姓名、年齡、家庭成員、職業及聯絡電話。此等資料必須保密,不得泄露。
(三)與住戶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員交接時應傳達防盜信息,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備核查,務令保安人員高度警惕。
(五)嚴禁借推銷之人士進入大廈。尤其是自稱公務人員或公共機構人員,更應查驗身份證、文件,如有疑問,應致電有關機構查詢。
(六)應有禮貌詢問進入大廈的來訪客人,登記身份證或工作牌照。如有懷疑,應用對講機與有關住戶聯系。如訪客攜帶可疑物品時,更需提高警覺。
(七)當值管理人員至少每兩小時巡樓一次(但不固定時間),以免壞人乘隙而入。巡樓時必須有警覺性,特別注意樓梯、走廊、電表房及其他隱蔽地方、通道等,以確保無可疑人物匿藏大廈內伺機作案。留意公眾地方之間邊暗角,后巷水渠側、水箱底是否預先暗藏盜竊工具等。
(八)如聽到住戶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須立即報警并封閉大門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員到場處理。切勿采取魯莽行動而不知會警方。
(九)切記管理人員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權,并無搜查權。因此拘捕疑犯后,應盡快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采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1.立刻報案,并留在現場制公安人員到達,遇有傷員(被害人、案犯)應立即搶救和監護。
2.切勿移動、也不許他人移動、觸摸、踐踏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方便調查工作。
3.切勿開動風扇、冷氣機或其他電器用具,以免證據破壞。
4.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以方便公安部門到現場調查。
5.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罪案詳情,如案發經過,與本案有關人物之相貌、衣著、有關之車牌號及壞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衛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臺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戶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棄置于走廊、天臺或樓梯間,應勸喻住戶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住戶除清潔工人清理外,并登記在管理處記事簿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臺、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污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于本樓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戶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臺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空調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戶從速處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衛生。并根據城管條例,影響市容者,處以罰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喻住戶切勿拋垃圾出窗外,既影響衛生,又可能打到過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之雜物投入廁盆及污水渠內。
(九)若上層住戶之水喉或水管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住戶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衛生的住戶,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并報告上級和有關衛生部門。
五、電梯
(一)電梯發生故障停留空中時,乘客按響緊急呼救鈴后,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保修人員迅速修理,同時用電梯內對講機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請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開啟電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戶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設備。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七)如發現電梯有震蕩、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有損壞時,應急時通知保修人員進行修理。當修理人員到達時,管理人員應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詳細情況,必須詳細記錄送管理處。
(八)狂風暴雨時,如發現機房頂或接近電梯的門窗有滲水時,應即盡量阻止雨水進入電梯槽,暴風雨后,必須根治漏水情況。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并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電梯每年“年檢“一次,并取得年檢合格證。
(十三)沖洗走廊及樓梯時,勿讓水流入電梯內,以免損壞電梯設備。
(十四)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因電梯可能隨時停在半途,將人困于電梯內,被困者可能因濃煙而致命。
(十五)經常檢查電梯機房是否有足夠的通風,溫度是否過高,氣窗玻璃是否完整。機房門須特別上鎖,加上“不準擅闖”之類的告示牌。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六、電力系統
(一)修理電氣設備,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二)應明了大廈各種電力供應的設備所在。如:大廈的電力總制、用戶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序。同時必須購置后備保險絲、消防總制、電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三)如部分用戶電力中斷,應由管理處派人檢查修理大廈供電系統,如屬住戶室內設備故障,應由住戶自行請人處理,管理處可提供適當協助。
(四)全座樓宇電力突然中斷,應先檢查大廈之總制是否正常,如屬于正常則與供電公司聯系詢明情況。
(五)公共使用的電力設備,如:電梯、總制走廊及電梯之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之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設備,如供水系統、室內電器以便住戶有所準備。公共照明、電梯不停,由大廈自備發電機供電解決。停電完畢后,貼出恢復供電通告,并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七)經常檢查、保養弱電系統,如:大廈與各戶的對講系統和電梯監視系統必須保持完好正常運行。發現問題立即修理。
(八)在大廈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系統。
(九)大廈內的總制房、機房、及各層的電表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雜物。
(十)大廈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并應熟練其他消防設備的使用。
(二)組織大廈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設備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設備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大廈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三)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戶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臺、前后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八)留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廠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制品容易著火者,當發現住戶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刻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廈外),并盡快報管理處和公司。
(九)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并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如發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盡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設備撲滅。否則電“119”報案。
(十一)若發生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告住戶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滅火喉設法施救。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打開,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八、氣體燃料泄漏
(一)如發現氣體燃料泄露時,應立即熄滅現場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開氣體燃料泄漏單位及附近有關住戶的門窗,使樓宇空氣流通。
(三)切勿吸煙、點火、按動門鈴、電開關等任何電制及電器。
(四)管理員應立即關閉單位系統的氣體燃料總制,阻止氣體燃料繼續泄漏,查找泄漏地點,迅速進行修理。必要時,電話通知氣體燃料公司或撥“119”報警。
(五)“用手拍門”的方式通知住戶氣體燃料泄漏事件,請住戶關閉氣體供應制,打開門窗使空氣流通,并要求協助通知其他住戶實施上述一、二、三步驟。如情況嚴重,應通知住戶撤離。
九、樓宇結構及維修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并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戶擅自拆建墻壁、增開窗戶、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墻鐵籠、檐壁、平臺或在天臺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并向上級報告。
(三)天花板或外墻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戶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墻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氣窗的玻璃爆裂;
3.樓梯邊的欄桿松拖;
4.防火門及消防設備損壞;
5.內外墻壁批蕩脫落。
(五)住戶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并報告上級。
十、停車場管理
(一)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行車秩序。
(二)車輛進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三)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四)汽車、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便于丟失后向保險公司索陪。未買“車輛綜合保險的,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車場實行有償停車保管服務,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濟手續清楚,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月結。
(六)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停放保管,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應即令其開出車場,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七)車管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接:如清點停車場內車輛有多少,時租車的停車計時票的張數、現金點清,并詳細登記,雙方簽字負責。
(八)車管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并注意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并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他注意的事項必須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九)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如不開票停車或亂收費,一經發現定嚴肅處理。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十一、有關廉潔條款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范文2
第二條天津站地區的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天津站地區綜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決定天津站地區綜合管理的重大事項。
第四條河東區人民政府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天津站地區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五條河東區人民政府設立天津站地區綜合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站區辦),履行下列職責:
(一)具體負責天津站地區的日常綜合管理、協調工作;
(二)行使《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第四條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三)行使與天津站地區管理相關的道路運輸、公共交通、環境保護、文化、衛生、新聞出版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四)擬定并具體實施天津站地區應急預案;
(五)市人民政府天津站地區綜合管理領導小組確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本市公安機關天津站地區派出機構依法對天津站地區的社會治安、消防、公交治安、交通秩序實施管理,并接受站區辦的統一協調,支持和配合站區辦做好管理工作。
第七條鐵路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好天津站鐵路轄區內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天津城投樞紐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天津站城際廣場換乘中心、海河廣場地下結構、地面廣場等的養護、維護、運營和管理,并接受站區辦的監督。
第九條天津站地區內其他資產所有人對其所有設施的養護、維修和管理應當符合天津站地區的統一要求,并接受站區辦的監督。
第十條站區辦應當堅持以人為本、精簡高效,創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優質服務。站區管理機構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一條行政許可機關辦理涉及市容環境、市政園林、道路交通等行政許可事項,可能影響天津站地區管理秩序的,應當在審核批準前征求站區辦的意見。
第十二條天津站地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道路交通、路燈照明的綜合管理工作,應當符合《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天津市城市管理分類標準》的規定。
第十三條天津站地區的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應當科學合理,方便群眾;各種指示標志應當清晰明確,整潔美觀;損壞的設施、設備應當及時更換、維修,保障正常使用。
天津站地區對外經營的場所應當設置衛生間,并免費對公眾開放。
第十四條天津站地區的出租汽車、公共汽車、長途客車等車輛應當無拒載、無搶行、無強行攬客,規范有序運營。
第十五條天津站地區禁止下列影響市容環境、園林綠化和市政設施管理的行為:
(一)占用廣場和道路擺攤設點、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或采用流動方式兜售物品;
(二)設置經營性戶外廣告、標語;
(三)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違反市容環境、園林綠化和市政設施管理的行為。
第十六條天津站地區禁止下列違反交通、客運管理的行為: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的;
(二)出租汽車違反規定在非運營區域、道路上停車候客、攬客的;
(三)出租汽車拒載、擾亂站點秩序的;
(四)長途客車在站外??可?、下乘客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違反道路交通和客運管理的行為。
第十七條天津站地區禁止下列妨礙公共管理秩序的行為:
(一)銷售、傳播非法出版物;
(二)強行為旅客介紹食宿;
(三)為營運車輛攬客、倒客;
(四)流動散發廣告宣傳制品;
(五)三輪車、人力車載客經營;
(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從事商業經營招攬顧客;
(七)其他妨礙公共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的,由站區辦責令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
其規定。
第十九條站區辦行使行政處罰權應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以教育為主的原則,對違法行為人應當先進行教育,并責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對違法行為輕微、危害不大,經教育即時改正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人不予改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站區辦對超出管轄范圍的違法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范文3
今年以來,我處按照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堅持以遏制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為目標,突出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行動,突出抓好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促進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平穩運行,安全質量水平不斷提高。
上半年,共監督市直管單體工程1092個,建筑面積1775萬平方米,辦理工程質量報建125個,工程安全報建125個,受理工程竣工檔案148個,竣工工程270個。共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198份,責令局部停工整改通知126份,行政處罰24起,罰款39.9萬元。不良行為扣分13項,消除質量安全隱患735多處。全市共申報市優質結構工程 39個,市級安全文明工地33個,創省級優質結構工程13個。
檢測中心受理約200個單體工程的各類產品的委托檢測業務,業務量約計40880組。發放各類檢測報告38000余份。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報了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各一項。
市監理公司上半年累計收取監理費1051萬元,在監工程項目69個,其中建筑工程項目53個,單體工程165個,建筑面積162萬平方米,工程造價34.93億元,市政工程項目16個,工程造價14.07億元。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強化工程質量治理,工程質量水平穩步提升。按照住建部開展全國工程質量專項防治工作要求,以提高住房建設品質為目標,深入開展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一是組織召開專項治理觀摩會。以外墻保溫飾面層裂縫(滲漏)、水暖及電氣安裝等質量問題為重點,組織全市住建系統260余人觀摩了平邑縣雍和園小區、金融服務中心和金茂匯金灣3個工程項目。二是強化竣前監督抽查。在五方責任主體竣工驗收前,重點對房屋地面、墻面、門窗、衛生間等重要部位的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責令整改,嚴格落實五方主體質量責任。上半年,共抽查工程項目28項,單體工程96個,下發整改通知書18份。全市創省級優質結構工程13個,申報市優質結構工程39個。
(二)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按照“管生產必須管理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一是強化重大危險源監控。建立了全市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臺賬,將全市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納入動態管理,實行周報和銷號管理制度。上半年,各縣區累計上報重大危險源17項,銷號17項。開展風險點、風險源排查,按照“一企一冊”進行統計匯總,對市直管工程76處風險源整理成冊上報市安委會。二是強化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管。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機械網絡監管平臺,上半年全市通過平臺受理起重機械備案91臺,外地進臨起重機械備案17臺,變更起重機械產權單位5臺。受理市直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告知169臺次,使用登記132臺次,拆卸告知74臺次。全面推廣使用起重機械智能保護儀,全面監控起重機械運行情況,及早發現無證上崗、違章操作等問題。目前,全市共安裝使用智能保護儀120余臺。開展建筑起重機械隱患排查,共排查工程項目43個,下發整改通知17份。三是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大快嚴”執法集中行動。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三年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目標任務。對125個市直管工程項目進行了不間斷排查,共排查安全隱患351處,下發了整改通知書145份,停工整改通知書50份,目前已整改336處,整改率達96%。對縣區62個在建工程進行抽查,查出安全隱患317條,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51份。四是開展安全生產條件復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全市508家建筑施工企業進行檢查,共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124份,及時發現和消除問題650余條。復查結論為合格的企業467家,基本合格的32家,不合格的9家。5月份,對32家基本合格企業及9家不合格企業的負責人進行集中安全警示約談,對9家不合格企業,上報省主管部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現已進入處罰程序。五是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月”活動安排,參加全市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設立展板9塊,發放宣傳冊1000份,解答群眾咨詢50多次。開展安全服務下基層座談,對7個縣區8家在建工地的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安全座談。完成全市969名建筑企業管理人員安全考核,1362名建筑企業管理人員繼續教育,4499名特種作業人員延期換證工作。
(三)強化建筑揚塵治理,文明施工水平大幅提升。按照“強化源頭控制、狠抓過程監督、嚴格末端把關”的思路,全方位抓好建筑揚塵治理工作。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工程開工前,分別與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責任承諾書》,明確建設單位是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是直接責任人,監理單位負監督保證責任。二是突出抓好“首”“尾”兩個關鍵環節。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建筑工地基坑開挖和竣工收尾階段揚塵治理相關要求的通知》,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全面落實揚塵治理措施,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監督機構核準之后,方可辦理質量安全報監手續和施工許可手續,否則不準開工建設。在工程竣工收尾階段,督促建設單位統籌規劃,合理組織,分區域、分段集中施工,重點抓好管道開挖、綠化、鋪裝施工時的降塵工作。三是大力推廣應用環保抑塵噴霧機。在施工過程中,利用環保抑塵噴霧機噴灑水霧除塵,目前,市直90家建筑工地已使用該噴霧設備。四是加大處罰力度。上半年,共對128家建筑工地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對88個工程項目的212名責任主體負責人進行約談,對39家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按照誠信扣分標準給予誠信考核扣分。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揚塵污染嚴重的建筑工地進行行政處罰24起,共罰款39.9萬元。
(四)創新檢測行業監管模式,檢測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以完善預拌混凝土與工程質量檢測監管平臺為主線,認真開展全市預拌混凝土及檢測機構的管理。監管平臺已基本滿足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生產運輸交貨管理、施工現場見證取樣送檢以及常規檢測、現場檢測等管理要求,進一步規范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質量行為。該信息監管平臺處于國內領先水平,有力促進了我市預拌混凝土及檢測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監督隊伍素質。制定了《臨沂市建設安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處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對反腐倡廉重點任務和工作責任分解細化、責任到人,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完整、責任落實的責任體系。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解決黨員隊伍在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衣舊情深 助力善舉”愛心捐衣活動,全處共捐贈衣服550余件;開展“慈心一日捐”活動,全處共捐善款27800元。開展“結親連心”聯系群眾活動,聯系群眾33戶,每戶發放一張“結親連心”聯系卡、發放慰問金300元。
(六)踐行為民服務宗旨,及時處理群眾投訴。堅持以妥善解決問題、提高群眾滿意度為目的,提升投訴處理人員道德修養、業務水平、工作能力等綜合素養為重點,規范投訴處理過程,提高投訴處理實效。認真做好“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投訴處理反饋工作,做到及時、準確、規范、公正,讓政府放心,讓群眾滿意,提升投訴處理服務質量。上半年共受理“12345”市民服務熱線106起,處理結果令各方滿意,滿意率達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建設單位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壓低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安全基本條件得不到保障;部分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機構審核程序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施工單位層層轉包、違法分包掛靠、以包代管現象嚴重,質量安全責任制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走過場;部分監理單位不認真履行質量安全監理職責,監理行為不規范。
二是違規建設工程大量存在,成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難點。有的工程往往以政府重點工程或招商引資為由,不辦理基建手續,逃避監管,工程監督部門只能被動提前介入監督。由于工程監督部門缺乏制約手段,處罰力度不夠,雖然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或停工整改通知書,卻很難落實到位,建設單位往往以工期緊為由不配合整改,致使隱患長期存在,帶“病”施工,極易引發各類質量安全事故。
三是監管力量亟待進一步加強。目前,全市共有質量監督人員294人,具有監督資格的人員209人;共有安全監督人員186人,實際從事安全監督工作的人員145人。由于大量一線監督人員被抽調至各類城建指揮部工作,導致監督力量嚴重不足,監管任務繁重,監督機構人均監督面積高達40萬平方米。另外,部分監督人員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不高,個別監督人員不懂業務,不能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有的監督人員監督方式粗放,墨守陳規,不能完全按照監督程序、監督內容開展工作,制約了監督工作的及時開展。
三、下步工作計劃
(一)下半年工作計劃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范文4
第一條為了促進鄉鎮綜合文化站的建設,加強對鄉鎮綜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鄉鎮綜合文化站(以下簡稱“文化站”),是指由縣級或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機構,其基本職能是社會服務、指導基層和協助管理農村文化市場。
第三條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縣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對文化站進行監督和檢查,縣文化館、圖書館等相關文化單位負責對文化站開展對口業務指導和輔導。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四條文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全國文化站建設規劃和標準,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文化站建設應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建設規模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應納入當地城鄉建設規劃,優先安排用地指標,無償劃撥建設用地。
各級人民政府應對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的文化站建設予以重點扶持。
第六條文化站應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眾參與活動的區域,一般不設在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場所內。
文化站的選址、設計、功能安排等應征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同意。
第七條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間應包括:多功能活動廳、書刊閱覽室、培訓教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點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動場地、宣傳欄等配套設施。
第八條文化站應配置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必需的設備、器材和圖書等文化資源,并有計劃地予以更新、充實。
文化站設施和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資產登記及相關手續,依法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九條因鄉鎮建設規劃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擇地重建。鄉鎮人民政府在作出決定前,應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并征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章職能和服務
第十條文化站的主要職能是,開展書報刊借閱、時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藝演出活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公共文化資源配送和流動服務、體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動等。
第十一條文化站通過以下方式履行職能,開展服務:
(一)舉辦各類展覽、講座,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信息,為群眾求知致富,促進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二)根據當地群眾的需求和設施、場地條件,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和廣播、電影放映活動;指導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樂部等)和農民自辦文化組織建設,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干。
(三)協助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等文化單位配送公共文化資源,開展流動文化服務,保證公共文化資源進村入戶。
(四)在縣級圖書館的指導下,開辦圖書室,開展群眾讀書讀報活動,為當地群眾提供圖書報刊借閱服務。
(五)建成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開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
(六)在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指導下,搜集、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
(七)協助縣級文化行政部門開展文物的宣傳保護工作。
(八)受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委托,協助做好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發現重大問題或事故,依法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上報。
第十二條文化站應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務規范,并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保障其設施用于開展文明、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文化站應在醒目位置標明服務內容、開放時間和注意事項。
第四章人員和經費
第十三條文化站應配備專職人員進行管理,編制數額應根據所承擔的職能和任務及所服務的鄉鎮人口規模等因素確定。
第十四條文化站站長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具備相當于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文化事業,善于組織群眾開展文化活動,具備開展文化站工作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長由鄉鎮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應征求縣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意見。
第十五條文化站實行職業資格制度,文化站從業人員須通過文化行政部門或委托的有關部門組織的相應考試、考核,取得職業資格或崗位培訓證書。
文化站從業人員可根據本人的學歷條件、任職年限、工作業績和業務水平等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第十六條文化站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在崗人員退休或被調離、辭退后,應及時配備相應人員,確保文化站正常工作不受影響。
第十七條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對文化站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各級文化培訓機構、群藝館、文化館、圖書館、藝術學校、藝術院團等具體承擔人員培訓任務。
第十八條文化站的建設、維修、日常運轉和業務活動所需經費,應列入縣鄉人民政府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不得隨意核減或挪用。中央、省、市級財政可對文化站設施建設和內容建設予以經費補助。
第十九條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個人捐贈或資助文化站。依法向文化站捐贈財產的,捐贈人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享受優惠。
第五章檢查和考核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范文5
第一條為整合行政審批資源,方便企業、群眾辦事,進一步創新行政服務中心運行機制,深化“效率革命”。根據《行政許可法》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創新和完善區縣行政審批服務大廳運行機制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行政審批項目或審批辦理事項較少的縣直審批職能部門(含市垂直管理部門)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綜合服務窗口的設置
第三條設置原則:按照“精簡效能、整合資源、便利辦事”的原則設置綜合服務窗口。
第四條設置的程序:
(一)各審批職能部門向行政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審查,并報縣政府審核批準;
(二)經縣政府批準后,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統一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置綜合服務對外辦事窗口,并對外公示。
第三章運行方式
第五條各審批職能部門書面委托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集中統一對外受理、辦理、送達行政審批事項,原部門不得再直接對外受理。
第六條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借(聘)用政治業務素質高、服務意識強的人員派駐綜合服務窗口具體代委托部門為群眾和企業提供常年的接件、代辦服務。
個別時段性審批業務量大(如換證換照、年審年檢等等)的部門,在集中開展階段性工作時要及時與行政服務中心銜接并派相關科室人員臨時進駐綜合服務窗口,統一對外辦理相關審批事項。
第七條各審批職能部門要具體明確一名熟悉本單位審批項目政策和流程的科室負責人為審批聯絡員,負責部門與綜合服務窗口日常工作銜接,業務指導和承辦本部門的承諾辦理事項。
第八條各審批職能部門要按照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充分授權。凡符合審批條件,不需要專家論證技術經濟評審,現場勘察審驗、公開聽證、集體研究、政府批準等重大復雜審批事項要授權綜合服務窗口人員受理、辦結;凡承諾辦理事項由綜合服務窗口人員統一初審受理,并移送部門聯絡員在承諾時限內按部門審批程序辦結后再交綜合服務窗口人員統一向企業和群眾送達審批決定,確保一個窗口對外。
第九條各審批職能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移交綜合服務窗口,并授權窗口工作人員保管和按規定使用。
第十條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按月向相關委托部門移交業務檔案資料,并自覺接受委托部門的業務指導和工作監督。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各審批職能部門要定期對綜合服務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法規、業務培訓等,不定期的檢查審批業務的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對審批結果負責。
第十二條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要明確專門科室具體負責綜合服務窗口工作,并嚴格按照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和行政服務中心的運行規則加強對綜合窗口的日常管理,確保綜合服務窗口依法、公正、高效辦事。
第十三條各審批職能部門要按委托事項相應承擔綜合服務窗口的運行經費,具體數額每年與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商定。
第五章附則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范文6
關鍵詞: 獨立學院 行政管理人員 激勵機制
一、引言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獨立學院作為一種新型的高等教育模式,已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的一支重要生力軍,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行政管理工作作為獨立學院保障教學、科研兩大學校功能的重要基礎。但由于種種原因,其工作的主要群體――行政管理隊伍的激勵機制問題并沒有受到足夠重視,這已成為獨立學院管理質量和效益提高的制約因素[1]。如何健全完善獨立學院行政管理隊伍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行政管理隊伍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獨立學院綜合管理水平,已成為獨立學院行政管理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二、獨立學院行政管理隊伍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獨立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都處于弱勢,缺乏有效的行政管理隊伍的激勵機制,而工作內容本身就很難調動行政管理人員的積極性,行政管理人員的職業地位不如輔導員和專業教師、績效考核流程單一和晉升困難,等等。通過調查發現,當前獨立學院行政管理隊伍的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有三個。
1.對行政管理隊伍激勵機制認識不到位,激勵機制存在不足。獨立學院的科研教學一直備受重視,激勵方式相對較多。而學院對行政管理工作的認識卻不到位。傳統的管理觀念認為行政管理人員是獨立學院的依附品,只有沒有能力擔任教學科研工作的人員才會安排到行政管理崗位。因此,到目前為止獨立學院仍然沒有制定相應的行政管理隊伍的激勵條例。
2.與專業教師相比,行政管理人員的待遇相對較低、發展機會較少,工作積極性不高,認為行政管理工作沒有前途。另外,獨立學院鼓勵專業教師出去深造[2],卻沒有鼓勵行政管理人員深造的相關政策,導致大部分的行政管理人員學歷很難得到提升。同時,與公辦大學相比,獨立學院的行政管理隊伍的發展機會更少,行政管理人員難以體會真正的公平和競爭。
3.獨立學院缺乏行政管理人員的在職培訓計劃,只重視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忽視行政管理人員的在職培訓和技能學習。由于大多數行政管理人員缺少新知識的充實,工作顯得枯燥乏味,造成獨立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低下,人員流動比較頻繁。此外,獨立學院大多數行政管理人員是非管理類專業的畢業生,沒有系統學習過高校教育管理知識和管理技能,只能根據經驗制訂人才培養計劃,安排學期課程,缺乏對人才培養計劃和課程安排等工作的合理性和實用性的科學認識,甚至可能出現外行管理內行的現象。
三、獨立學院行政管理隊伍激勵模型的構建
1.獨立學院管理人員的總激勵水平。工作激勵水平=任務內在激勵(工作任務本身的內在效價)+任務完成激勵(工作任務完成后的成就感)+任務結果激勵(工作任務完成后的獎酬)。
任務內在性激勵(M內)主要包括活動過程本身的激勵(M活)和任務完成后的成就激勵(M成)[3]。任務本身所激發的激勵(M活)取決于任務活動本身對當事人的吸引力(V活),任務完成時的成就所激發的激勵(M成)取決于任務對自己的重要性(V成)[2]。由于不知道是否能順利完成任務,設此概率為E成。M外主要是任務工作完成后組織給予獎酬的價值(v獎),要考慮E成,同時還要考慮任務完成后組織不一定給予獎酬,設此概率為E獎。如下列公式:
M=V活十V成*E成l十V獎*E成*E獎
2.獨立學院行政管理隊伍的激勵機制模型。在前面設計的總激勵水平公式的基礎上,結合美國著名的管理學教授斯蒂芬?P?羅賓斯的綜合激勵模型,構建符合獨立學院行政管理特點的綜合激勵機制模型(如下圖)。
從上圖可以看出,行政管理人員的總激勵水平對其努力程度有激勵作用,而行政管理人員的績效水平由期望值、個人能力和素質、努力程度等共同決定[4]?;谛姓芾砣藛T的考核績效結果,獨立學院給予獎勵的多少給行政管理人員帶來的滿足感又會反過來影響個人的工作努力程度,進而轉入下一輪激勵循環中。
四、獨立學院行政管理隊伍激勵機制的策略分析
基于獨立學院行政管理隊伍現有激勵機制的分析,結合圖1構建的綜合激勵模型,提出健全獨立學院行政管理隊伍激勵機制的三個激勵策略。
1.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人員的職業發展規劃項目。目前,獨立學院普遍存在只注重人才的使用,不重視行政管理人員的培訓與職業發展。清晰的職業發展方向對高學歷的行政管理人員是非常重要的,不明確的發展方向使他們感覺不到提升自我的機會,在有更好的工作機會時,他們往往會選擇后者,這對獨立學院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是很不利的。因此,獨立學院應根據學院發展目標和具體的行政工作,制定多元化、有針對性的培訓方式,使行政管理人員有更多的機會參與進修學習和技能培訓。學院可以創造行政管理人員外出交流和考察的機會;制定相關的科研政策,有計劃地組織教學管理人員參與崗位相關的教育科學課題研究工作。這一系列措施可以提高行政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時也使學院的綜合管理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2.通過崗位輪換的方式豐富工作內容。獨立學院可以通過設計行政管理人員的內部輪崗、合理有序的交流機制,有利于行政管理隊伍的綜合能力的充分鍛煉,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滿足獨立學院管理工作的發展需要。
首先,建立管理人員與教學科研人員之間的崗位流動制度。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的管理人員,如果愿意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獨立學院可進行適當的考核,合格者可以轉到相應的教學科研崗位上工作。同時也可以將樂意從事行政管理工作、具備一定管理知識的教學科研人員,調配到行政管理崗位。通過競聘上崗、崗位流動提高行政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達到科學合理使用人才,促進人崗相適、用當其時、人盡其才的管理目的。
其次,建立各類管理崗位的輪崗制度。該制度可以豐富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內容,調動獨立學院行政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學院行政管理的綜合水平,從而推動獨立學院可持續健康地發展。
3.行政管理人員的晉升途徑應該暢通。由于行政管理人員無法在教育科研上獲得高成就的滿足感,只能通過職務晉升獲得滿足感。尤其對年輕的高校行政管理人員來說,暢通的晉升途徑尤其重要。結合管理人員的各方面需求,建立符合行政管理崗位特點的崗位晉升途徑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一,從橫向職級途徑晉升。由于獨立學院認可與工作相關的非高教序列專業技術職稱,年輕的管理工作群體可以通過參評高校研究員系列職和申報與工作崗位相關的非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兩種方式提高職稱。
第二,從縱向職級途徑晉升。與年輕管理人員相比,由于學歷和家庭等原因在中老年工作人員群體中橫向職級晉升途徑中不具備優勢,他們的管理水平和技能可以通過崗位輪崗得到鍛煉。學院可以從他們中間選擇合適的人員補充領導崗位。
第三,身兼教學工作的途徑晉升。行政管理人員中學歷較高、且具備專業教師技能的部分人員可以通過一定程序參與課程的教學工作。通過這種晉升途徑,提高他們的管理工作效率,同時也充實獨立學院的教學隊伍。
五、結語
本文基于迪爾綜合激勵模型,構建了獨立學院行政管理隊伍的激勵機制,在此基礎上探討了相應的激勵策略。在獨立學院實施完善激勵機制的過程中,獨立學院需要對反饋結果進行評估,進而完善激勵策略,促使激勵策略順利實施。獨立學院通過對行政管理隊伍激勵機制的思維模式轉變,建立起符合獨立學院特色的、滿足員工需求的激勵機制,使獨立學院的綜合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參考文獻:
[1]李國年.獨立學院行政管理人員激勵策略初探[J].教育與職業,2010(12):82-83.
[2]張小東.獨立學院教師激勵機制探析[J].教育探索,2007(6):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