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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識不強的表現范文1
論文關鍵詞: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途徑
“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治目標的確立,使中國步入了法制現代化的快車道。任何一項偉大事業的背后,必然存在著一種無形的精神力量。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宏偉目標的確立,不僅僅是一個簡單選擇和積極著手實施的問題,而首先是個理性思考、樹立法律意識和法治新思維的問題。大學生是未來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中堅力量,其法律意識的狀況將直接關系到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效。
一、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內涵
大學生法律意識是我國社會法律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具備社會主義現代法律意識的基本內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時還區別于一般社會群體的法律意識。具體來說,與其他社會群體的法律意識相比較,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層次性。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層次性,指的是由于大學生所處的年級、專業的不同,從而具有不同水平的法律意識,表現出一定的層次性。第二,矛盾性。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在總體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大學生一方面對我國的法制建設非常關心,表現出要求加快和完善法制建設的迫切心情和強烈愿望,也認識到法制建設是一個長期發展的過程;另一方面,有時有部分同學對我國的法制狀況仍持冷漠、偏激的態度,甚至對我國的法治表示懷疑和不信任。第三,不平衡性。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大學生的憲法意識弱于部門法律意識;在具體的部門法里,大學生的民法意識、經濟法意識、刑法意識、婚姻法意識、繼承法意識等普遍高于行政法意識;大學生的實體法意識普遍高于訴訟法意識。第四,不成熟性。由于大學生尚未形成科學的人生觀、世界觀,觀察問題、分析問題還不夠全面,使得他們的法律意識的內容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一)法律認知偏差
法律認知是人們對法律現象,主要是對現行法律制度內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法律認知是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影響和決定著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大學生的法律認知是建立在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礎之上的。由于大學生法律知識的缺乏,經常表現出對一些我們常說的法律詞語的不理解或是理解不準確。
(二)法律情感淡薄
在法制現代化和法律意識現代化的過程中,作為法律意識還相對淡薄的大學生來說,這些方面的情感就比較缺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法律正義感不強。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秉持一種作為統治工具的傳統意義上的或者說專制統治下的法律觀,對法律正義性的信賴不足;大部分大學生不了解現行法律現象和法律制度,對其公平和正義性也不甚理解,也就很難有法律的情感產生。其次,法律信任感較差。當前我國法制建設不能夠跟上市場經濟建立的步伐,致使存在一定的、甚至是嚴重的腐敗行為,使得大學生片面的觀察這樣的狀況,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感。表現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大學生覺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懲惡揚善,因而對法律的信任感也就比較差。
(三)法律信仰缺失
大學生的法律信仰卻令人擔憂,部分大學生并未形成一定意義上的法律信仰。具體來看,大學生法律信仰的缺乏主要表現在:首先,法律規范的信仰失落。當前大學生對法律規范的信仰日漸失落,主要表現在有一部分大學生對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從,更有甚者對合法效力的法律予以蔑視、踐踏,公
然以身試法,最終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其次,社會秩序的信仰缺失。大學生缺乏一定的對社會秩序的信仰,或者簡單的過分夸大或者否認良好法律秩序的存在,進而也就很難將之轉化為自覺服從和自覺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時候甘愿為了法律而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
三、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途徑
(一)樹立以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為目標的教育理念
傳統的教育模式沒有把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作為其目標的理念,這直接影響到教學的方方面面。因此,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必須首先轉變教育理念,樹立全新的以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為目標的教育理念。教育機構要樹立注重法律意識培養的新教學理念,即轉變教學觀念,摒棄過去那種只注重理論方面的教學、只傳輸給學生法律知識的舊理念,而重新樹立一種注重知識的輸送更注重法律意識的培養的新教學理念。
(二)合理設置大學生法律課程
合理設置大學生法律課程,是指基于對國家的教育方針、高等院校培養人才的模式以及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重要性方面因素的綜合考慮而合理安排相關的大學生法律課程。通過問卷調查和收集學生的反饋信息了解到,現在一些大學的法制教育供需矛盾很尖銳。一方面,學生希望學校開設系列法學選修課或法學輔修課,給他們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機會,滿足他們學法的需求。另一方面,原來學校還有一門法律基礎課,能夠對學生進行相對系統的法制教育,而隨著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改革,《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兩門課程合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一門課。遠遠不能滿足學生求知的欲望。
(三)大膽探索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方式
法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它與我們每個人的社會生活緊密相關,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一定要充分調動每個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讓他們參與到教學過程中是很有必要也是切實可行的。教學中,要運用多種教學形式,大膽探索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方式。首先,案例教學要貫穿始終。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徹,不能只講出法院的判決結果和法律條文就行了,重要的是要引導學生思考法律規定的合理性與科學性,以及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所在。其次,討論式教學應該經常運用。尤其是要留一些問題給學生課后討論,這樣會促進學生積極去思考問題和探討問題,經他們激烈討論過的問題會給他們留下深刻印象。再次,開放式教學也不可缺少。開放式教學就是教師事先不給學生留特定問題,讓學生自己去尋找與法學有關的問題,而后到講臺上去講。這樣做一方面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鍛煉了學生的口才,提高了學生的表達能力。此外,利用多媒體等電化教學手段、請法學專家、學者、知名律師搞講座等也很重要。
(四)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途徑
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途徑,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首先,健全法律運行機制,為培養和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法律運行機制,要求立法民主化和科學化,執法程序化和公正化,守法自覺化,法律監督制度化。其次,加強權力道德建設,懲治腐敗,為培養和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再次,社會、家庭、學校三位一體,有機配合,形成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社會合力。要積極營造有利于強化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社會氛圍;家庭要加強基本道德規范的教育,為強化大學生法律意識提供適宜的土壤;學校要發揮法律意識養成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效果。
(五)建立高素質的師資隊伍
具體來說,法律教師要秉承法治觀念,具備多種能力與素養:首先,應當熱愛法律教育事業,對法律教育抱有很強烈的熱情,應有忠誠和獻身于國家法律教育事業的崇高使命感和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其次,教師應適當參與法律實踐,更充分地了解司法實踐,提高自身的法律運用能力和知識含量。再次,教師應該具有使用專業的法言法語的語言能力。法律是一種專門的技術知識,法律語言是這項專門知識中的最基本的要素。法律教師應該持之以恒地把法律語言滲透到教學過程中。
法律意識不強的表現范文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29.016
對于許多普通民眾來說,法律似乎離自己很遠。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提及按照法律程序應當如何,也常常在許多小事情上違法。國外有人做過調查,超過92%的人都曾違法。這個比例似乎很嚇人,但想一想,人身攻擊、言語攻擊都在法律禁止范圍之內的話,我們對法律似乎一點也不了解,也缺少了應當有的敬畏之心。不僅如此,現代中國的公民普遍存在法律意識淡薄的現象,尤其是高中生群體問題。本文圍繞高中生的法律意識展開討論,以期引起更多教育者的注意。
一、高中生的法律意識現狀
首先,高中生雖有一定的法律意識,卻不知如何做,不懂得維護法律的莊嚴與神圣。隨著我國法律建設不斷取得進步,法律意識和觀念也日益深入民心。尤其是伴隨著廣播媒體逐漸擴散普及,許多普通百姓開闊了視野,在法制欄目不遺余力的宣傳中獲得了法律意識,增強了維權意識。與此同時,從小接觸媒體擁有更加開闊視野的年青一代在新形勢的教育中也不斷接觸法律,學習法律,從這一點看,高中生擁有比普通民眾更深刻的法律意識。高中生是祖國未來的一代,擔當著建設國家、復興中華夢的重擔,其對法律不應該止步于有了法律意識。但高中生對法律的了解更多的還停留在對于法律名詞的了解和認識上,對法律條文的理解也是一知半解。更關鍵的問題是高中生擁有的法律意識多傾向于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自己應該擔負的法律責任有哪些,該如何去做,卻很少有人考慮到,至于維護法律的莊嚴和神圣,維護律法的公平正義性,就更很少有高中生注意。
其次,仍然有相當一部分高中生法律觀念淡薄,遇事沖動憑主觀行事。高中生自身不但在法律知識儲備方面存在一系列的不足,而且在遇到一系列突發事件時缺乏靈活機動的意識,往往頭腦一沖動就做出了過激行為,基本想不到借助法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是社會上存在的諸如“權大于法”等一系列有悖于法治社會、和諧社會建設的歪理邪說影響到了高中生,沖淡了他們腦海中的法制觀念,再加之他們本身法律知識儲備就相對不足,綜合上述的種種原因,導致高中生在自己的權利受到傷害時不會也不懂得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
再次,高中生違法犯罪現象普遍存在。社會不斷進步,物質文明越來越發達,高中生如今的見識和享受的物質文明遠非上個世紀的人可以想象的。但高中生卻更加以自我為中心,更加蔑視權威,出現了以下行為:一是無視學校規章制度;二是打架斗毆、偷竊、搶劫等直接觸犯法律的行徑。盡管制度還夠不到法的嚴苛,但是制度也同樣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是法律的雛形,如果學生不能尊重學校的規章制度的話,那么法律也同樣得不到他的敬畏。所謂的法律意識往往就體現在這些最簡單、最原始、最基礎的約束力上。法律的特性就是約束,而最基本的法律意識就是尊重約束,體現公平。
二、高中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
高中生的心理年齡遠遠滯后于身體的成長,他們的社會經驗少,也不具備足夠的人生閱歷,幾乎很少遇到挫折,在短暫的人生經歷中不能夠形成堅定穩定的價值取向,往往對是非缺少自己獨立的判斷,很容易受各種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令人擔憂的是,許多學生也受到家庭教育的負面影響,追求物質享受,相互攀比,奢靡成風,這些行為無形中影響著學生價值取向的形成,間接影響了他們對善惡是非的判斷。
從學校教育的角度來看,盡管近些年法制教育走進了學校,學校也進行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沒有專業的法律教師,僅憑公安部門偶爾的法制宣傳,往往是水過地皮濕,難以入腦入心;二是課程設置上,法律部分往往和政治混溶在一起,不能引起學生足夠的重視;三是許多教師對法律的敬畏心不夠,很難在教學中有力地突出法律的神圣。
從社會影響的角度來看,社會環境中一些不良思想和不良風氣對高中生存在很大的干擾。當前的市場經濟大大強化了學生的經濟意識和經濟頭腦,有一部分學生因為自身法制觀念淡薄,對金錢的渴求程度較為旺盛,再加上受到了一些拜金主義和金錢至上觀念的侵襲,就很難守住自己的法律底線,以至于誤入歧途。這凸顯了高中生法制意識不強的現實。
三、提高高中生法律意識的策略
首先,加強法律教育。法律教育雖然包含在學校教育中,但沒有引起學校足夠的重視,教材設置和課程安排上往往更注重道德教育和愛國教育,對于法律常識、基本條文和歷史都缺乏必要的交代。要想培養高中生的法律意識,學校就要重視法律教育,把法律課從德育課中獨立出來。雖然道德和法律有一脈相通的地方,但二者又截然不同,不可相互替代。加強法律教育就是要突出法律課的地位,明確法律和道德之間的區別,讓學生對法律產生敬畏。
法律意識不強的表現范文3
關鍵詞:法律意識;法治國家;立法;執法;守法;司法;法律監督
意識是人腦對于客觀物質世界的反映,是感覺,思維等各種心理過程的總和?!?〕法律意識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體系,是社會主體對社會法的主觀現象的把握方式,是人們對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種心理要素進行反映的有機綜合體。〔2〕法律意識屬于精神范疇,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也是一種特殊的法律現象。社會法律意識是社會作為一個整體對法律現象的意識,是一個社會中的個人法律意識、各個群體法律意識相互交融的產物,因此社會法律意識往往是一個國家法治狀況的總的反映?!?〕一個國家,立法的內容和水平、立法的價值取向、執法的水平、司法的公正程度、公民的守法的狀態、法律監督機制的完備程度,是一個國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體現。
一個國家的法治化程度是和全民法律意識狀態密不可分的,國民法律意識程度是這個國家法治的內在精神要素。
一、法律意識與立法
立法是統治階級將其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的過程,是各種權利義務關系得到國家的確認的創制活動過程。
立法者倡導和保護什么利益和需求,限制或打擊什么需求往往根據自己的法律情感、法律觀念、法律思想等影響其價值判斷的法律意識因素做出。立法者在創制法律時,法律意識必然支配著他的行為。一個國家國民的法律意識狀態,從社會群體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中可窺見一斑。一個國家整體的共同法律生活準則是建立在這一時期社會整體的對法律的基本價值選擇、情感傾向基礎上的,這種共同的情感和需求是立法活動得以進行的心理條件。不同歷史時期由于生產力狀況不同、生產方式不同、文化習俗不同、政治力量對比不同,法律意識有所不同:不同的歷史時期存在著不同的法律制度,同一歷史時期不同類型的國家,同一類型不同的國家之間法律制度截然不同。如奴隸制時期奴隸主是權利的主體,奴隸是義務的主體,奴隸沒有任何獨立人格,只有服從和履行義務。反映到群體的思想觀念和行為趨向上,則為服從與義務的人治特性。由于生產力低下,社會分工不細,在法律制度上就表現為諸法合一,重刑輕民,行政與司法一體等特點。當人類社會進入到商品經濟和工業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時,由于契約自由、等價交換成為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要求,于是形成以個人權利、自由、平等為核心的法律意識,同時伴隨著社會分工的細化,法律制度也隨之分化,公法、私法分離,司法發達,司法獨立。此階段,當人們有了獨立人格后,產生了平等、公平、正義、自由、秩序、法律至上等符合近現代法治精神的價值追求。于是良法治之便成為法治社會對法的內在價值要求。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說:“法治應該包含兩重含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4〕所以,法治社會不僅要有完備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有善法和良法,即有反映特定時期公平、正義價值取向的法律,而良法的制定最終取決于立法者的法律意識水平。所以,法律意識是立法精神之引導。
二、法律意識與執法
在法治國家中,法律至高無上,衡量一切活動的標準和尺度的最主要手段是法律,重要的社會關系在法治社會中主要由法律調整。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控權和保權,即控制公權力,保障公民的權利與自由。由于政府是立法機關的執行機關,它承擔著全社會的公共管理與服務職能。行政權自身的擴張性,學界和實務界歷來強調對其進行控制,如分權制衡、規范執法程序、責任追究制度等,但再完美的制度也是由人來落實的,執法者的理念、法律意識狀態是社會執法水平的決定因素,而且這種因素與道德一樣,自覺支配著執法者的行為。當一個社會的執法者內在具有了與法治社會相匹配的法律意識,外在完備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運行,行政權力在行使過程中才能體現出道德的光輝、人文的精神,而不是冷冰冰的權力強制,甚至造成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從而背離了人們成立政府的初衷。所以,法律意識是執法的內省力。
三、法律意識與守法
法律意識隨著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對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感知、感受、評價、取舍而逐漸形成。法律意識的內容受到多方面的社會文化和法律因素的影響,而其中最根本的決定性因素是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意識屬于上層建筑范疇,具有相對獨立性,它既可以超越社會現實:又可以滯后于社會現實,還可以與社會同步。對于我國而言,由于幾千年來封建專制文化的影響和商品經濟的不發達,公民社會沒有出現過。人們的法律意識遠遠抵不上權力意識(官本位意識),人們的思維方式不是如何遵守法律,而是如何鉆法律的漏洞,或逾越法律后,如何運用權力關系不受法律追究。所以在我國,真正走向法治的標志,不是我們是否有完備的法律,是否有善良之法,而是要有符合法治社會要求的公民,即有良好法律意識的公民。只有公民將守法變為自覺,社會法律秩序才得以建立。盧梭曾說:“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它形成國家的真正憲法,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當其它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時候,它可以復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護一個民族的精神”。〔6〕所以,法律意識是公民守法的“法律”。
四、法律意識與司法
司法公正,是現代社會政治民主與進步的重要標志,也是現代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司法公正事關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對社會制度的評價。所以,司法公正作為服務于實現社會正義的終極目標,不僅是法律制度運作的核心和司法活動本身的要求,也是實現法治國家的必然需要。法官的法律意識與司法公正。法官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者,行使國家審判權。其職業道德素養和業務素質,直接制約著執法水平,影響國家法律的嚴肅性,影響法院的整體形象。培根有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迸c之相類似的一句格言是:“法官的人格是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睋Q句話說,如果法官也被腐化,不能夠主持正義了,那么這個社會也沒有什么正義可言了。
可見人們不僅要求法官具備熟練和高超的業務素質,而且要求其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7〕五、法律意識與法律監督法律監督是法律得以實現的保障,是維護法制統一,防止權力濫用、懈怠的手段。它是法制的必要環節。
1.法律意識與權力監督。權力制約權力是現代法治社會運行的基本模式。任何公權力在行使過程中都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授權范圍、行使程序進行。為避免其違法、越權,法治國家的制度設計上必有監督機構的設置,以對公權力形成制約。這種監督機構某種意義上也是執法機構,其法律意識狀態與前述一樣,是監督權能否正確行使的內省力。因為,要想杜絕官官相護,執掌監督權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只有將法律意識內化為職業道德和內心信念,樹立起對法律的敬仰,才能不畏壓力,確保實現對權力的有效監督。
2.法律意識與權利監督。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是對公權力進行有效監督的前提。一切權利屬于人民,公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并服務于人民。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是公權力設立的出發點和終極目的。但公權力在實施過程中,由于與其自身的私利交織在一起,會導致權力的異化,成為公民權利的侵害者、踐踏者。此時,如果公民的權利意識不強,畏懼權力,只會助長權力的瘋狂、恣意。反之,公民的維權意識很強,則會形成強大的震撼力,迫使權力有所收斂。一個真正成熟的法治社會,公民有著良好的法律意識,他們會以主人翁的身份積極參與到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活動中,他們會自覺運用法律賦予的權利對公權力進行監督制約,以此形成權力與權利的平衡。
3.法律意識與輿論監督。輿論監督被譽為第三種權力的監督,這說明其監督的力量與力度的強大。理論上,輿論監督屬于社會監督,它獨立于公權力,只要依法行使,便不受公權力干涉。由于我國目前尚未出臺新聞法,輿論監督存在許多尷尬狀況。這在現實中主要有兩種極端現象:其一,輿論完全依附于權力,沒有自我,缺乏獨立性;其二,輿論不負責任,進行嚴重失實的報道。兩種現象均反映出我們的輿論工作者法律意識薄弱。試想當輿論工作者有了較好的法律意識,樹立了法律權威的理念和信仰,不畏權勢,不受制于權力,勇揭權力的濫用與黑暗,那將會對公權力形成怎樣的制約,公權力自會收斂其無度的擴張。當輿論工作者有了較好的法律意識,就必然會慎重對待給社會的信息是否客觀,否則會引發不必要的訴爭。此外,輿論工作者的法律意識狀態直接影響并引導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識,甚是會影響司法的公正。
綜上所述,法律意識是一個法治國家必備的內在精神要素,它是社會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標志。因此,增強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重要環節,是我們應著力加強的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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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識不強的表現范文4
關鍵詞:法律意識;法律教學;改革與創新
中圖分類號:R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1580(2016)02-0092-03
隨著全民教育時代的來臨和終身學習觀念的深入人心,大學生的數量有了突飛猛進的增長,但在人數增長迅速的背后,大學生自身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和主動自覺守法的意識卻大大滯后。為了有效提升在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必要對當前高校的法律教學進行改革,以此來除舊布新,通過課程設置革新、教學內容改革以及授課方式的創新等多種途徑來做好當下的高校法律教學改革。
一、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
首先,大學生對基本法律知識有一定了解,但從宏觀上而言仍缺乏一個相對完善的法律知識框架和體系。經過中小學的學校教育和家長的言傳身教,基本上大學生在升入大學之前就具備了一定程度上的法律知識,例如了解了《刑法》、《憲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識,但大學生對這些法律的交流程度較淺,基本上僅僅停留于聽說法律名稱或是聽說過一星半點的法律條文,但對于這些法律在具體生活中究竟應該如何落實、這些法律與身為大學生的自身之間具有哪些千絲萬縷的聯系等這些具體方面,則缺乏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認知。因此,從這個角度上來看,絕大多數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知識仍較為欠缺,需要繼續通過學習來加以充實。
其次,有相當一部分大學生存在法律觀念淡薄、遇事不善于利用法律的情形。大學生自身不僅在法律知識儲備方面存在一系列的不足,而且在遇到一系列突發事件時缺乏靈活機動的意識,基本想不到借助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因為在長期“應試教育”背景下,使得我們的學生養成了凡事順從接受的“逆來順受”的性格和行事方式,遇到事情就想著得過且過,而不會將其與法律相聯系;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社會上存在的諸如“權大于法”等一系列有悖于法治社會、和諧社會建設的歪理邪說影響到了大學生,沖淡他們腦海中的法制觀念,再加之本身法律知識儲備就相對不足,綜合上述的種種原因,導致大學生在自己的權利受到傷害時,不會也不懂得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了。
第三,近日,引爆人群眼球的就是越來越多的高校生犯罪事件。隨著時代的不斷變換,世遷,學校成為一個犯罪事故多發的領域,并且相關數據顯示,增長率越來越高,增進的腳步越來越緊湊。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學校領域的犯罪率僅僅不到刑事犯罪案件的1%,七八十年代也才增長了不到2%,現如今,大學生犯罪率增長到了15%左右。學校本來就是一個教書育人的地方,優雅的環境,先進的教育,博學的老師都是學生們求知求識的好的條件,但是,高發的大學生犯罪破壞了這種環境,影響了學生們的身心,阻礙了教育事業的發展,這樣不僅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最終導致的將是社會的不穩定。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之原因
第一,大學生價值取向游離不定、立場不堅定。由于當前社會處于轉型階段,社會上存在多重矛盾和一些不健康的理念、思想,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大學生的判斷力,使得他們在價值觀塑造、自身道路選擇等諸多方面都受到了一些不良思想的影響,也造成了他們立場的不堅定。同時,互聯網的發展,造成社會上各種價值觀念互相交融和沖擊。大學生正處于價值觀沒有形成時期,這種混合的價值觀念會對他們正常價值觀念的形成造成很大的影響;這樣的價值觀背景使得現在的大學生自我主義色彩濃厚;追求享樂主義、奢靡主義,大大影響了正常良好的生活方式。在這樣的價值觀念下,其相對較為薄弱的法律防線就會不攻自破,極易走上違法的道路。
第二,高校在法律教育方面工作有所欠缺、成效不大。大學生在升入大學之后,擺脫了繁重的課業負擔和升學壓力,不僅其自身的學習要求和全面發展出現了要求不嚴、相對滯后的現象,而且學校在這個時候也出現了松懈。其較為突出的表現就是,強調學生的文化課程學習和就業能力的提升,而忽視了學生自身法律能力的提升和法制觀念的強化,從法律課程設置、相關教材選用以及法律課程授課時間等方面都出現了“打折扣”的現象,客觀上不利于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
第三,社會環境中一些不良思想和不良風氣對大學生的干擾。當前的市場經濟,大大強化了學生的經濟意識和經濟頭腦,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開始利用各項手段來逐利,但在此過程中有一部分學生因為自身法制觀念淡薄、對金錢的渴求程度較為旺盛,再加上受到了一些拜金主義和金錢至上觀念的侵襲,就很難守住自身的法律底線,從而誤入歧途,也凸顯了大學生法制意識不強的現實。
三、當前高校法律教學改革的創新性措施
第一,應該改變法律教育從屬于德育的尷尬局面。換言之,此舉是要提升法律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和比重,是高校法律教學改革的前提和基礎,也是保證法律教學取得實效的關鍵之措。眾所周知,當前國內高校在對非法律專業的學生進行法律教育時通常采用的教材是《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而在這套教材中法律基礎的比重僅占兩成左右的內容,因而,高校當前開展的法律教育基本是對學生進行了思想政治教育,而很少涉及法律的內容,這一點是造成當前一個時期高校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主要原因。誠然,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固然重要,但是道德不同于法律,有的人有很高的道德素質但是還是可能觸及到法律紅線,相反而言,有的人雖道德素質低,但是他不會觸及法律紅線。因而既不能全部否定法制教育,也不能全部否定德育。要想對高校的法律教學進行改革最為首要的工作就是要改變法律教育從屬于德育這一教育現狀,通過單獨開設法律教育課程、更新法律教學教材、增加法律教育教學課時等諸多手段來強化法律教學在整個大學階段所接受教育的課時比重,并且加大對相應的法律知識和應用的考核力度,增加學生學習法律基礎知識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這樣學生就會主動地利用法律,幫助自己、保護自己。
法律意識不強的表現范文5
1.1臨床資料
選取我校10所三甲以上的直屬和非直屬附屬醫院作為調查對象,走訪科室和護理部了解我校護理學生2012~2014年在醫院實習發生護患糾紛情況。回顧調查統計資料,發生糾紛的女護生101人次,男護生6人次,年齡20~24歲,平均年齡(21.55±1.45)歲,文化程度:大學本科。共發生107起護患糾紛,對107起護患糾紛通過護患雙方提供的陳述材料及病歷等原始資料分析,歸納出了引起護患糾紛的原因有幾方面,其中護患溝通37例,服務態度24例,技術水平17例,責任心15例,法律意識14例。
1.2方法
將原始資料輸入計算機并進行統計分析,并按每例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進行分類,統計方法采用百分率。
2結果
據統計我校東莞市兩所綜合性教學醫院2012~2014年實習護理學生發生的護患糾紛共計107起,發生的主要原因涉及護患溝通、服務態度、技術水平、責任心、法律意識等方面,統計歸類如下。
3護生護患糾紛原因分析
3.1護患溝通障礙與服務意識造成的影響
護患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成為醫療糾紛公認的主要原因之一。護生剛進醫院工作,工作經驗不足,工作任務比較繁重,護生欲完成工作任務心切。根據調查結果顯示,護患溝通障礙與服務意識差引發護患糾紛的比例分別為34.6%、22.4%,居前兩位。這反映出護生在護理病人時,有人服務意識不強,與患者溝通交流缺乏技巧,對患者缺少耐心和同情心,在與病人的交流過程中簡單應付或使用專業術語過多,對患者態度冷漠,說話生硬,患者提出疑問不給予耐心的解釋或解釋不到位,或者靜脈輸液或其他操作未能一次性成功又不道歉致使患者不悅,尤其是患者病情不穩定,患者與家屬焦慮、易怒,語言往往過激,這都極易引起或誘發患者及家屬的不滿情緒而發生糾紛。因而護生應仔細觀察帶教老師在護理患者時的溝通技巧。帶教老師臨床經驗豐富,溝通技巧熟練,對患者進行治療、護理時不但認真詢問患者的病情變化,觀察患者對藥物治療效果及反應,而且幾句話,就能拉近與患者的關系,如“我又來看你了”、“我一直想著給您換藥,可剛才病人太多”等等,使患者產生親切感。護生與患者溝通時,要說“有什么需要我幫您的”、“我在治療時,可能比較痛,您實在不舒服時,可以讓我暫?!?、“您的痛苦我能理解”等等,這些可以表現出我們的人文關懷,使患者在心理上得到安慰。護生應具備化解語言沖突的能力,語言具有無窮的魅力,我們知道,良言一語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在與患者語言有分歧時,不要糾結于某句話的不當,要心氣平靜,使事態向好的方面轉化,使爭執變為溝通,使溝通更加融洽。帶教老師要指導護生對患者進行治療、護理時要認真詢問患者的病情變化,觀察患者對藥物治療效果及反應,這能使患者產生親切感。如果患者主動就某治療狀況進行探討,護士不要簡單地回答“是”或“不是”。與患者進行語言溝通時護士應集中傾聽對方的談話內容,并把自己所理解的內容及時反饋給患者,可用“點頭”、“嗯”等表示自己正在仔細傾聽,以增加患者的信任。為使溝通更融洽,應根據患者的談話延伸提問,使溝通有效地進行下去。要了解患者的感覺癥狀及心理需要,從而做出相應的心理護理,加速護患關系的建立。
3.2患者的期望值與護理技術水平的差異影響
在日常的護理工作中有的患者對護理人員要求特別高,技術要過硬,操作要熟練,要求護生輸液要一針見血,不得有誤。如果護生對患者的病情觀察沒有預見性,健康指導時急于求成,或對引進的新設備及更新的儀器使用不熟練,甚至違反護理操作規程,這必然增加患者的痛苦,達不到滿意的效果。這反過來又會給護生帶來更大的心理壓力,加大操作失誤的可能性。同時患者希望得到有關自己疾病的飲食、用藥、其他注意事項等方面的知識宣教,如果護生不能正確全面回答患者,解釋不到位,相關專業知識出現缺乏,則會造成患者對護生的不信任,持懷疑態度,期望變失望,不能達到患者的要求,使患者對護理工作產生不信任或猜疑,到最后引發糾紛。教師帶教時應加強護生的基礎操作技術訓練,手把手教,練就過硬的護理技術,通過嫻熟的技術、淵博的知識、博愛和寬容的心理,取得患者的信任,并與之建立良好的護患關系,提高整體護理水平。
3.3工作責任意識的影響
護理是一項瑣碎的工作,護生易忽略患者感受,也易簡化工作程序。如果是粗心的護生,做事丟三落四,沒有條理。直接面對患者,如果工作稍有松懈或漫不經心,或談天說笑,都會引起患者和家屬的不滿與懷疑。如有些護生工作繁忙時容易產生焦慮和煩躁,當患者有疑問時表現出不屑一顧的神情,導致患者和家屬的反感,在情緒上與護生對立。有的護生不認真執行規章制度,醫療保護意識不強,對著患者隨便說話,容易引起患者的反感,甚至出現差錯事故。有的教師帶教意識不強,讓學生擅自操作,而學生又執行醫囑不嚴格,對可疑醫囑不問清,沒有認真執行“三查八對”,給患者打錯針、發錯藥、或抽錯血標本、輸錯血等,或不認真巡視病房而未及時發現患者的病情變化,或違反無菌操作原則而造成患者感染等。帶教老師應該教育護生樹立“以人為本,以患者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培養護生的主人翁精神,工作中熱情對待患者,真誠耐心地為患者服務,將愛心、耐心、同情心、責任心帶入護理工作中,才能提高患者滿意度。只有提高工作責任意識,才能從根本上杜絕糾紛的發生。
3.4法律觀念淡薄與缺乏法律知識造成的影響
在進行護理治療的過程中,許多護生法律法規知識不夠,缺乏舉證倒置自我防護的法律意識,不了解患者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更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來保護權益。說話辦事不謹慎,書寫護理記錄不規范,護理記錄陳述不清、涂改,法律責任模糊,不尊重患者的知情權,不在老師指導下擅自操作,操作前不履行告知責任及簽字手續,甚至違規操作,這容易引發護患糾紛。針對護生法律意識不強的情況,帶教老師每周利用晨會時間復習一項規章制度,每月召開一次護生座談會,集中討論患者投訴,制定整改措施。醫院組織護理文書書寫規范的講座,使護生掌握書寫原則和標準。加大檢查力度,嚴格控制質量,對護生不合格的文書及時糾正,以強化護理行為中的法律意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3.5其他原因
由于現有醫療水平的局限,一些疾病目前還無法治愈。一旦出現醫療費用昂貴但治療效果不佳時,患者及家屬往往心存不滿。當護生言語不妥或出現操作失誤,患者或其家屬就有可能借題發揮,遷怒于護生。在患者與家屬看來護生的專業技能是最重要的護理照顧行為之一,嫻熟的技術是取得患者信任、建立和維持良好護患關系的重要環節。護生整體上在知識和技能方面還很欠缺,需要進一步加強知識與經驗的積累。
4結論
法律意識不強的表現范文6
關鍵詞:高職學生 法律意識 理念
中圖分類號:G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3)09(a)-0149-02
沂蒙山區作為在全國范圍內經濟社會發展走在前列的革命老區,在醫療衛生領域的發展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文通過調查沂蒙山區的唯一一所醫學院校醫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分析醫學生形成法律意識的影響因素,提出提高學生法律意識的措施。以此推動醫學院校衛生法學的教學,加強學生依法行醫的理念。
1 調查基本情況
1.1 調查對象
考慮到研究對象需要具備代表性、綜合性和可行性等條件,所以在做研究時選取大一200名學生,大二200名學生,大三100學生,涉及護理學、臨床醫學、檢驗、藥學四個專業。
1.2 調查方法
文獻理論研究法:查閱國內外與高職醫學生法律意識相關的書籍和文章,并以此為理論參考,進行對比梳理分析,爭取提出自己的理論觀點。
問卷調查法:根據高職醫學生法律意識的不同特點,自行編制《高職醫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問卷》,問卷調查采取隨機抽樣。
(1)問卷收況。
本次共下發問卷500份,回收495份,回收率99%,其中無效問卷3份,有效問卷492份,有效率98.3%。回收率和有效率都較高。
(2)問卷對象的分布情況。
本高職醫學院學生以護理和臨床兩個專業學生居多,選取的學生這兩個專業占了大部分:大一200名學生中,護理專業100人,臨床專業60人,檢驗20人,藥學20人,大二200名學生各專業學生和大一人數相同,大三在外地實習醫院進行實習的學生較多,所以選取的數量少些,100人中,護理專業60人,臨床20人,檢驗10人,藥學10人。500名學生中,由于護理專業學生中女生較多,所以總數中女生346人,占到69.2%,男生154人,占31.8%。
數據統計方法:問卷回收后工作人員將所有數據進行分類整理和錄入,用Excel等工作軟件建立相關數據庫,運用相關軟件對數據庫進行分析。
1.3 調查問卷的主要內容
(1)對法律一般常識的掌握情況,對現有法律體系的認知。(2)法律對自己日常生活的影響程度的認識。(3)對于醫事法律法規的認識情況。
2 調查結果
2.1 學生對法律常識的掌握情況和對法律權威的認同程度
(1)對法律常識的掌握情況。
從調查問卷分析,大部分學生對法律常識的掌握情況不容樂觀。問卷題目“我國的根本法是哪部法律”是最基本的常識問題,回答正確只有率69.1%,在回答“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是哪個機關”這一問題是,答出的只有42.3%,“你能說出我國的政黨制度嗎”這一問題能夠回答出來的只有26.4%,隨著問題的稍稍加深,能夠回答出來的學生比例大大降低,而問卷中的問題同屬于最應該掌握的法律常識。由此可以看出,高職醫學生普遍重視專業課的學習,但忽略了基礎課,特別是法律基礎課的學習。
(2)對法律權威的認可程度。
個體對法律權威的認可程度從側面反映了一個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理念對其實生活的影響程度,一個人只有從內心信仰法律,才能自覺的去學習法律、宣傳法律、應用法律。本調查將認可程度分為四個層面:完全認可、基本認可、不予評價、完全不認可,調查情況見表1。
通過調查可以看出,我國大學生對我國現有法律體制的運行總體評價是良好的,但確實也有部分學生認為法律在保障公平方面還需要加強力度,大學生在遇到麻煩時有半數以上的同學認為自己能夠遵守法律,運用法律理性解決問題,不會超越法律允許的范圍而知法犯法。體現了難能可貴的對自己做守法公民的信心。
2.2 大學生獲得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學習法律的興趣
針對“你認為大學生如何獲得法律知識”這一問題調查結果見圖1。
從圖1可以看出大學生掌握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還是通過課堂上老師的言傳身教,課堂教學在加強學生法律意識方面仍然占據主導地位,絕對不容忽視。網絡媒體作為大學生接觸多,又比較喜歡的一種傳播媒介在習得法律方面顯示的作用沒有多少優勢,也就是大學生上網并沒有特別留意自己法律素質的提高。
在調查中,當問及你認為在學校里掌握法律知識對你將來的就業生活有幫助嗎?有65%以上的同學選擇非常有幫助,只有2%的同學認為意義不大,在回答“你希望學校多安排一些法律課程嗎”?有52%的同學選擇非常希望。當問到“你最想學習哪些法律方面的課程?”有23.6%的同學選擇勞動法等跟就業相關的法律,有62.8%的同學選擇醫事法律,有11%的同學選擇與日常生活相關的民事刑事法律,只有2.6%同學選擇不清楚。由此可以看出醫學高職生對于學習法律表現出來濃厚的學習興趣,特別是對于專業相關的衛生法律法規和就業相關的勞動法律表現出更為強烈的學習要求。調查數據還顯示,男、女生在對法律學習興趣方面無明顯差異,但大一學生對法律的學習興趣明顯高于大二和大三學生。
2.3 對衛生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
為了對高職醫學生掌握衛生法律法規的程度有一個大概的了解,我們設計了6道和醫學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讓學生作答,結果見表2。
由表2可以看到,6道題目都是要求將來作為醫務工作者必須要掌握的法規,有些甚至關系到作為醫生對自己權利的保護,但除了一道題答對率超過50%,其他的均未超過半數,由此可以得出高職醫學生對衛生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不深,有待進一步提高。
2.4 對和醫事法律相關的社會熱點、倫理難點問題的把握
能夠站在專業角度結合所掌握的醫事法律法規,對社會熱點事件和熱門問題表達中肯的觀點,這體現了高職醫學生良好的專業素質和法律修養,在回答“你認為當前造成醫患關系緊張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15.7%的同學認為是“患方的無理取鬧”,有21.2%的人認為“醫務人員醫德不高,責任心不強”,44.2%的同學認為是“媒體報道不實過度渲染,激化醫患矛盾”,有18.9%的人認為是“醫事法律法規不健全?!?/p>
我國對于“安樂死”的討論在民間和學術界一直持續不斷,高職醫學生也比較關注這一重大現實問題。在被問及“你認為阻止‘安樂死’實施的最大障礙是什么?”時,有44.6%人選擇“安樂死尚未立法”,有20.4%的同學選擇“安樂死中的自愿動機值得懷疑”,有24.1%的同學選擇“實施安樂死有可能給社會帶來難以預料的消極后果”,有10.9%的人選擇“違背了傳統的血緣親情觀念”。
1997年克隆綿羊Dolly誕生,這標志著高等生命所遵循的有性生殖被打破,生命可以通過無性生殖繁殖和“復制”。在被問及“人類能否克隆人?”這一問題時76.2%的同學持反對觀點。當問及“你反對允許克隆人主要理由是什么?”有46%的人選擇“克隆人會引起家庭倫理關系的混亂”,21.5%的人選擇“有可能導致人口性別比例失調”,有6.74%的人選擇“技術發展還不夠成熟”,25.76%的人選擇“會造成在法律認定上自然人和克隆人難以區分”。
3 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3.1 高職醫學生法律意識存在的問題
(1)法律基礎知識儲備不足。
盡管學生掌握的法律常識大部分都是來自學校,但由于中學階段對法律的學習是分散的,不像語文、數學、歷史等這些課程學習非常系統化,法律沒有在一個時期進行集中系統的訓練,學生掌握的知識也是零散的、不成系統的,學習的知識少、記憶不深容易忘記。和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接觸的機會更少,在這方面的知識儲備幾近于空白。進入大學階段的學習,70%以上的學生表現出對法律的學習興趣,但從講授衛生法學老師的座談中了解,大部分學生僅限于關注現實生活中發生案例的來龍去脈,比如,2007年轟動一時的“北京孕婦李麗云死亡事件”,教師在講這個案例時學生對案件的細節極為關注,但在對事件背后的深層次的法律問題進行討論時,學生的興趣銳減。對衛生法律事件只止于現象,未觸及事件的本質,這和學生對相關的知識背景一無所知有很大關系。
(2)重理輕文,忽視人文知識的學習。
醫學即人學,醫學和倫理學、法學密不可分,大醫精誠說的就是作為蒼生大醫需要醫生有精湛的醫療技術,又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法治成為人的一種生活方式,醫生在人文修養方面除了加強道德修養,必須同時關注法律素質的提高,惟其如此才能為病人提供高質量的服務。一些學生,甚至是實習醫院的帶教老師,認為只要自己不主動違法犯罪,學法律沒什么用,一個好醫生給病人看好病是主要的,這就使得我們的一些法律課程形同虛設,大部分是應付考試“臨陣磨槍不快也光”,考完了也就丟到一邊去了。
(3)課程體系設置不合理,未能適應學生就業要求。
我們無法按照法律專業人才的標準來要求醫學生研修法律,但從教育規律來講,每一門課程的學校都是由淺入深,大學一年級開始接觸《法律基礎》掌握基本法理,在大二以后可以陸續開設《衛生法學》《醫患糾紛與醫療事故的處理》等課程。再針對不同專業學生側重一兩個部門法律的學習,比如,臨床醫學的學生可以重點學習《執業醫師法》,藥學專業的學生側重于藥事相關法律的學習,這樣可以幫助學生構建比較完整的法律知識體系。但是我們現在高職醫學院校大部分只在大一階段講授《法律基礎》,這還是國家教育部門安排的思想政治教育課的一部分,沒有安排專業法律法規的學習。現在的公務員考試、醫院、大專院校等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試卷內容有一部分就是考的醫事法律法規,學生對這部分內容根本沒有接觸過,無所適從。
3.2 建議
(1)發揮課堂主陣地作用,系統開設醫學相關醫事法律法規課。
法律意識的培養不能是空中樓閣,必須有所依附,高職醫學院校讓這些課程進入課本走進學生的課堂,讓學生掌握基本的法學理論,領會法的基本精神,再從深層次上學習和自己專業密切相關的醫事法律法規,逐步學會運用專業法律指導工作、保護自己的權利。高職醫學院校往往缺乏教授法律的師資,筆者建議可以從當地的綜合性大學特別是法學院聘請理論素質較高的老師講授,更好的選擇是由當地的律師協會推薦,聘請名氣較大的從事醫療衛生訴訟的專業律師,這些人專門從事法律實踐,接觸的案例多,講起課來既有理論又有生動活潑的案例,效果會更好。
(2)創造一切條件讓學生在醫學實踐當中提升法律素質。
法律知識僅僅進課本、進課堂還遠遠不夠,醫學科學說到底是一門實踐性非常強的學科,醫學生法律素質的提高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提升。開設模擬法庭、到法院旁聽審判過程等都是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方法。
醫學教育有個最大不同,學生實習時間長,高職醫學三年有一年在醫院實習,學校可以在學生進入實習醫院前由實習醫院定期派人進行指導,使其明確作為實習醫生的權利和義務,實習期間學生更要深刻領會課堂上學到的醫務人員的權利和義務、醫療事故處理的法律程序,學習從法律角度如何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維護患者的利益。學習如何在工作當中注意證據的留存比如病例的書寫規范。真正深刻領會醫療訴訟中“舉證責任倒置”加重醫生責任的含義。
(3)大膽引進醫學前沿法律問題,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拓寬學生知識面。
隨著現代醫學的發展,有些醫學科技成果不斷被引入到法律法規當中比如《婚姻法》對近親結婚的規定,《食品衛生法》第七條“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必須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營養、衛生標準”等。一些醫療技術不僅在倫理學層面引起廣泛討論,也為法學的研究帶來新的研究課題,比如,墮胎、母親、克隆技術、器官移植、安樂死,有些在國外已有立法,但國內立法條件尚不成熟。
教學過程中將這些前沿問題介紹給學生,讓學生理解醫學發展面臨的許多法律問題迫切需要衛生法學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以更好的引導、促進醫學發展。對于一些學生感興趣的熱點問題可以展開討論,比如腦死亡和器官移植的立法問題,在全球范圍內已有30多個國家接受腦死亡標準,我國為什么至今沒能通過立法?腦死亡立法能不能一蹴而就?腦死亡立法的意義何在?究竟具備什么條件才能采取這一標準?你支持腦死亡立法嗎?理由是什么?隨著深入討論這些問題學生會對醫學和衛生法學的關系有更為深刻的理解,也會對繼續深入學習衛生法律法規產生更大興趣。
法律意識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式,是個體對法律的性質、功能、作用、實現路徑等方面的系統化的認識,學習和掌握醫事法律知識,增強自己從業的法律意識,絕不能靠一日之功,應做到細水長流逐步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這既是作為一名醫務工作者的義務,也需要學校、社會的關注和大力支持。
參考文獻
[1] 李喜.論醫患關系的法律屬性[J].山西大同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