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土地規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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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土地規劃

城鄉土地規劃范文1

關鍵詞:土地產權;城鄉規劃;策略;探討

政府有關部門在對城鄉統籌規劃時,有關土地產權的問題是城鄉規劃首先應當解決的問題,其決策的安排也與土地產權息息相關。在歐美很多發達國家在進行土地產權劃分時,大多采取標準化的方式,以小尺度的方格進行劃分,最終按照土地產權私有制來運行。在我國,土地的是國有的,城鄉二元制是現階段土地產權實行的制度,無論是城市、農村還是城市郊區的土地,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土地均屬于國家所有,其余部分則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都是歸國家所有。土地是城鄉規劃的客觀對象。換言之,要想使城鄉規劃順利實施,勢必要調配土地資源。因此,城鄉規劃中的相關制度或操作途徑等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土地制度的影響,整個系統性地對城鄉問題進行規劃離不開土地產權的“再結構”。

1.土地產權與城鄉規劃

1.1城鄉規劃本體中對土地產權的解釋

在城鄉規劃中,集約、高效、改善人居環境、保護資源及合理利用土地等都是需要遵循的原則,也是社會實現公平、公正的重要依據。土地在發展過程中應當按照城鄉土地的規劃有序開展,無論是土地的地點、規模還是時序或使用主體都應當通過城鄉規劃給予干預,與此同時還應當控制土地的用途、景觀環境、開發強度及建筑形式。這不僅是在控制干預土地產權,更涉及到土地產權在公共管理層面的問題。土地產權是一個權利束,包括與土地相關的多種權利,例如,使用權、開發權、租賃權或抵押權等。

自上世紀末期,我國便出臺了相關法規政策,用于限制土地的相關權利,例如在城鄉規劃或土地規劃時,土地使用權、開發權應當在這些規劃中受到相應的限制。為了維護公共利益的具體需要,收購私人土地的行為具有強制性。由此可見,城鄉規劃歷來與土地產權緊密相關,轉移、限制土地產權都可以在城鄉規劃的具體內容中發揮作用。在規劃、開發、控制土地上,城鄉規劃實質上是對土地權利進行調控。

1.2土地產權視角下城鄉規劃的內涵

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很多過去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之間轉變為國有建設用地。土地征用是一種嚴格控制土地利用規劃,它主要是合理分配居民的土地利益,以實現合理配置城鄉土地資源的目的。土地征用行為建立在城鄉規劃之下,可以實現土地資源的統一征用或出讓,節約更多社會成本,土地供需雙方在這樣的環境下避免重復的談判,或形成交易費用。城市建設進程也在這樣的高效環境下加快發展,并且實施的效果及水平也有助于生產力的優化布局。此外,從全面推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初始分配土地所有權,進一步引導城鄉建設發展的方向,解決分配不均、土地資源嚴重流失等不良問題的出現。

2.城鄉規劃面臨的突出問題

2.1失衡的總體規劃編制帶來的影響

盡管國家針對城鄉規劃問題制定了眾多規劃內容,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依然有部分編制內容不符合實際操作,或將標準指定地過于理想化,未能將區域差異考慮在內。這些情況直接或間接導致我國出現城鄉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很多地區也因此得不到平等對待。我國農村的土地所有權屬于集體所有,固有方式下的城市規劃不適用于農村,這便導致城鄉規劃中暴露出的諸多問題不斷激化。特別是特殊的生產、生活方式在農村中如果沒能將集體與個人的長遠利益考慮周全,很難呈現具有可預見性的實際操作行為。

2.2不到位的規劃審批管理帶來的不良影響

項目建設的實施并不會直接受城鄉規劃的影響,大多數項目建設是通過個體行為實現的,土地出讓問題則是其中最為核心的內容,因此在履行相關合同時應當進一步明確具體的義務。但是在具體操作中,在缺乏事先的研究與評估時便制定相應的規劃,欠缺必要的預判性,如果審批監督中缺位,審批管理不到位等,勢必會導致群眾得不到公平、公正對待的問題,缺乏合理使用及規范管理,勢必會影響整個規劃的進程。

2.3不規范的土地產權帶來的影響

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統籌發展,這是城鄉規劃的最終目標,但是現階段還存在眾多不適應問題有待解決。由于城市的土地是國家所有的,而農村的土地歸農民集體左右,此時便造成土地產權問題不同,而出現城鄉難以集中統一的問題。如果在呈F城鄉規劃時,城市與農村得到不平等的對待,其所有權、出讓權、收益權等都無法獲得決定的統一,此時城鄉規劃難以優化市場配置,土地產權也因此無法清晰的界定,之后的產權制度和不確定的土地產權都不同程度地阻礙了城鄉規劃的順利發展。

3.改進城鄉規劃的對策建議

3.1建立健全符合實際的總體規劃編制

符合現實需要才是城市規劃應當遵循的首要條件,在制定健全編制過程中,應當從城市和農村兩個不同側面考慮問題。在針對城市及農村的不同問題時,應當區別對待,針對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和完善城鄉規劃機制,尊重城鄉不同的生產、生活方式,從國家大局及集體利益出發,維護好個人利益,確保編制的合理性與科學性,并將可能發生的隱患問題提前深入分析,在對具體規劃制度操作時盡量避免因隱患問題而帶來的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及時出臺相應的對策及措施,將城鄉實施機制創新化,維護整體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使城鄉規劃編制更加科學化、法制化。

3.2探索城鄉土地不同類型的規劃管理方式

實施城鄉規劃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與管理部門有直接關系,履行土地合同、全面實施規劃都與監督管理息息相關,城鄉規劃過程中每一個環節、內容及標準都離不開管理部門的貫徹。是否按相關標準規劃,是否合理合法地規劃等問題,都離不開管理部門站在公開、公正的立場約束和規范各方的利益主義。與此同時,不同的土地類型,實施的管理方式及程序應當靈活,根據實際情況保證規劃要求的全面實施。

3.3進一步明確土地產權相關法律體系

明確土地產權是城鄉規劃的前提后,我們應當站在宏觀大局的角度,建立健全有關土地產權的法律體系。這些法律體系可以有效將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消除,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產權權能消除。針對城市土地產權及農村產權問題,細化具體管理細則,使雙方的土地產權可以得到同等的使用、收益及處置。在規范、明確、健全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不斷建立更科學、完善的監督體系。為促進城鄉規劃的進程,應當不斷加大執法力度,使其中滋生出來的違法問題得到遏制。

4.小結

在城鄉統籌發展進程中,不斷改進城鄉規劃,使城鄉之間的差距不斷縮小是核心內容。為此,有關部門應當應當高度重視現階段存在的問題,制定出臺相應的法律體系及規章制度,實現城鄉發展的對等和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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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詹海斌. 長江三角洲區域城市土地市場一體化研究[D].南京農業大學,2013.

城鄉土地規劃范文2

【關鍵詞】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影響分析

國家經濟建設環境的穩定,其與內部城鄉空間規劃體系的健全密不可分,在這個過程中,城鄉規劃建設體系是一種重要的模式,為促進我國的現代化經濟建設的穩定有序發展,我們需要進行城鄉規劃建設系統的健全,從而實現與土地管理環節的有效協調,以此促進國家經濟建設的穩定推動,保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

1、關于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環節的分析

隨著經濟的快速有序發展,我國城鄉規劃建設也在迅速發展。我國在建設現代化鄉鎮、城市的過程中對土地管理方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財產和生產資料,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離不開土地管理。我們可以通過分析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影響,找出如何統籌推進土地管理和城鄉建設的方法,以此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

城鄉規劃是各級政府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是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根本任務、促進土地科學使用為基礎、促進人居環境根本改善為目的,涵蓋城鄉居民點的空間布局規劃[1]。所以說,這是一項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工作,涉及了政治、文化、經濟等各個領域,是城鄉建設的基礎。土地資源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是經濟發展的保障,是和城鄉規劃建設密切相關的。

首先,在當代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由于相關內外因素的影響,不能確保該規劃系統環節的穩定運行,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不利于城鄉規劃系統的健全。在實際工作過程中,越來越多的人追求利益,甚至為求利益不折手段,而他們往往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利益,比如對環境的污染、對土地的破壞等。對于土地這一無形資產來說,它的價值基礎是比較大的,往往開發商需要投入很大一筆資金,加上資金的周轉期比較長,就使得很多開發商不顧氣候和土質等問題,直接進行開荒,不予環境的適應性全面考慮。一邊退耕還林,另一邊卻毀林開墾,導致占補不平衡,從長遠來看會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破壞我們的生存要素。

其次,城市規劃建設過程的深化,離不開對其土地管理環節的優化,這是城鄉規劃建設系統得以穩定發展的需要,由于其土地管理環節的缺乏,就不能確保其城鄉規劃體系的健全,就容易導致一系列的難題的出現,目前來說,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的素質存在一定的問題。土地管理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工作,涉及很多方面的內容,當中使用到的技術也很多,這也就使的一些開發商為節約開發成本而偷工減料,使用不合理的技術,導致了土地管理質量的降低,影響了城鄉規劃建設的進程和質量。

第三,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影響土地管理環節的因素是比較多的,比如土地管理的投資主體過于單一。在我國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的投資主體是政府,其在我國土地開發的整理工作中發揮著向導和主渠道的作用。我國政府投資力度有限,難以包攬土地開發這筆龐大的資金,所以需要拓寬資金來源,多元化投資主體。

第四,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的規劃管理缺乏靈活性和穩定性。在不同的時期、 不同的環境,土地利用的側重點是不同的,這需要依據實際情況和對未來的科學預測進行適當地調整,但事實上很多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做表面文章,實質上一成不變,與現實脫節[2]。但靈活性不代表可以隨意調整,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需要的是穩定,而這正也是現實中所缺乏的,規劃的不穩定既損害了規劃的權威性,同時也無法達到保護耕地及發展經濟的目的。

2、完善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的對策

首先,土地開發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需要較高的技術支持與人員的專業素質。而構建一支高素質的土地開發專業技術團隊是確保土地開發建設工作高效率、高水準完成的必要條件。針對于我國的這種現況,應該通過不斷地加強新技術應用培訓,來提高專業土地開發管理人員的專業性,以此保障土地開發的科學性與先進性。與此同時建立一套嚴格的、專業的考核與認證制度,定期地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核與認證,從而使專業人員不斷充實提升自己的能力與水平。

其次,在進行城市規劃時,對于已有的土地規劃要綜合地、全面地考慮當地的實際環境情況,進行合理的規劃與開發,建立生態型的開發管理制度。深刻地分析土地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的問題與矛盾,相應地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站在全局的高度上,充分地認識到土地與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積極做好相關的工作。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預測對城鄉規劃進行相應的調整,保持好城鄉建設土地規劃管理工作的靈活性與穩定性。

第三,構建多元化的投資主體,拓展資金的來源,以確保土地開發的前提條件。根據不同投資者的不同心態、目的,以土地為結合點有效地融合政府、企業、個人這三個投資主體。

第四,對于土地管理工作,要做好土地的利用規劃,做好一切編制規劃的事前工作,編制規劃報告,使其有效地解決城市規劃與市場脫節問題,解決信息不對稱、更新不及時等問題,以保證土地的正常使用,保證國家相關政策的有效落實,實現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

第五,從系統的角度加強和完善土地規劃功能,使其與城市規劃建設的方向、速度相協調,以促進土地資源的節約利用,并尋求集約緊湊的布局模式,強調內涵發展,杜絕形象工程。從城市的科學合理布局、交通運輸功能之間的聯系出發合理確定城市化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土地規劃[3]。

3、結論

城鄉總體規劃是較長一段時期內城市、鄉鎮發展的總藍圖與總部署,其中包括規劃中所需要的土地數量、用途及位置分布。這需要土地規劃管理工作的全力配合,給予數量和結構上的保證,并且盡量使有限的土地發揮出其最大的效用,達到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從而避免指標的浪費。當然隨著目前城鄉規劃建設的飛速發展,我國的土地管理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都將直接影響到城鄉總體規劃的進程,影響到土地的使用效率,影響到空間資源的合理利用及其配置的優化。所以,我們還需要不斷地探索,不斷地改進,以使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管理工作協調發展,促進社會的經濟發展與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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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賈莉.淺談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管理[J].國土資源.2012,1(46);

作者簡介:

朱雪妍,女,遼東學院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本科生。

城鄉土地規劃范文3

[關鍵詞] 城鄉規劃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5)05-0006-02

城鄉規劃作為一種空間布局,要求各級政府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與面對的問題,對城鄉建設做出合理規劃,從而達到保護自然生態環境、高效利用自然資源的目的。土地資源作為一種十分重要的自然資源,在城鄉規劃中占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必要的空間,也是我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的物質基礎。但土地資源的有限性與人口持續增長之間的矛盾,使得我國土地資源日益緊缺,土地資源逐漸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因此土地資源合理利用與否直接關系到城鄉規劃的質量與發展潛力。在城鄉規劃中,必須努力實現對土地的合理規劃,保證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1 城鄉規劃與土地合理利用

目前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關鍵時期,隨著城市化不斷推進,城市中可用空間越來越少,為了適應城市建設的需要,城市的邊界不斷向鄉村推移,壓縮了鄉村的空間。農民在失去土地之后,為了生活迫不得已進入城市,加入到城市各行各業,以此來維持生計。經濟發展與土地資源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我們可以看到土地資源是城市、鄉村規劃建設的重要資源,為城鄉規劃提供了一個必要的物質基礎,歷史的發展經驗告訴我們:城市持續有序的發展必須與土地的合理利用結合起來。在城鄉規劃過程中,必須做到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近年來我國對城鄉規劃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國家不斷制定相關的法律規范,保證我國城鄉規劃的合理進行,并以相關法律為支撐,不斷構建起城鄉規劃的新秩序,建立起和諧的社會的關系,最終實現城鄉規劃的目標,完成城市建設的任務。

2 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之后,我國生產力獲得了極大的解放與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為了保證我國經濟建設的成果,保證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使經濟成果惠及到全體人民。這就要求在進行經濟建設的過程中,做到科學的發展與規劃。土地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不可再生性的特點,這就必須要求在實際的開發利用過程中,做到科學合理的規劃和利用土地資源。但是當前的土地利用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

2.1 土地征用存在不合理的現象。土地征用是指國家利用公權力使用有效手段將農民的土地進行征用,并給予相應的賠償。但是應該看到我國現有的土地征用的補償價格遠沒達到農民土地的實際價值。目前征用土地標準是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這些補償費既不是地價,也不是地租,同時未反映土地的規劃用途,其屬于市場以外的產物,因此得不到市場的檢驗與認同,在實際補償過程中往往表現出標準過低,損害廣大農民利益的現場。另外土地作為一種重要的生產物質材料,對農民的生產生活有著重要的影響,農民一旦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為了自身的生活不得不走進城市,從事相關工作賺取報酬來維持生計,由于文化素質與技術水平較低,進城務工的農民收入也較低,加之受到一些不公正的社會對待,使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增加,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2.2 土地開發存在盲目建設的局面。許多地方沒有堅持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沒有嚴格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區塊規劃功能進行開發建設,不僅影響城鄉規劃的有效實施,造成城市布局的混亂,也導致土地的利用率大大降低,很多寶貴的土地資源被閑置下來,得不到應有的開發利用,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同時各個行政主管部門存在著溝通不暢、職責不明的現象,由于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主管部門不一致,各個部門對于城市建設有著各自的打算與計劃,對于同一片土地資源可能存在著不同的規劃,這就造成了土地利用開發過程中,不同部門各行其是,出現批前管理工作的缺位、錯位,使得土地開發利用較為混亂。

2.3 土地批后管理上存在監管力度不足的情況。由于地方政府及相應職能部門把主要精力放在項目的前置審批上,缺少對用地主體土地開發后續環節進行全程跟蹤管理。使得開發商在取得土地后,經常出現未按期開發建設的情況,甚至有開發商將土地圈占起來,無實質性開發項目,待土地增值后再進行轉手,從中牟取暴利。部分開發商在土地的建設過程中存在著擅自增加容積率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的現象,不僅破壞了正常的土地市場關系,而且影響土地的合理利用。

3 對城鄉規劃中土地利用問題的建議

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是城鄉規劃的核心環節之一,在城鄉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了對城鄉規劃做出合理的安排,實現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我們需要結合實際,探討如何對土地資源進行合理的利用。

3.1 完善土地征用的方式,政府在對農民的土地進行征用的時候,需要結合當前土地市場價格以及城鄉規劃給予農民足量的征用補償款,按照科學的原則對補償款進行合理分配。同時當地政府應改變以往單一的征地補償方式,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好農民再就業的培訓,提高失地農民的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創造更多更好的就業和創業機會上來。

3.2 政府和土地開發主體都要遵循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嚴格按照城鄉規劃的要求,保證城鄉建設的有序性、科學性,使土地資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同時政府職能部門之間要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彼此之間的合作。特別是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與土地主管部門之間要保證信息的正常交流與共享,建立工作互動機制,避免出現政府部門的不作為和亂作為,保證土地開發利用在各個環節都實現有效的監管,杜絕出現土地管理工作的混亂。

3.3 加強法律體系的建設,完善法律體系。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在一定程度上明確了相關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從法理上對參與者的責任做出相關的規定,相關的主管部門應該在相關法律的指導下,逐漸引導市場、規范各個參與者的行為,保證了城鄉規劃的科學性與有效性。在土地的規劃過程中要樹立起保護土地資源的意識,在實際開發土地,推動城市化進程的過程中,更要注重土地資源的保護,優化土地利用模式,真正實現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四、結語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市規模越來越大,城市的數量越來越多,使得我國的土地資源越來越稀缺,土地資源日益成為一種十分重要的戰略資源,關系到經濟發展的速度與質量。為了保證我國經濟發展的速度,保證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合理進行,需要實現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對城鄉規劃建設做出科學的統籌,實現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城鄉土地規劃范文4

關鍵詞:城鄉規劃;建設;土地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一、城鄉規劃的要求

1、系統協調

在城鄉體系規劃中,需要根據我國具體的實際情況,面對人多地少,人均資源貧乏,城鄉規模小,城市實力不均橫的局面,必須協調好土地資源與城市發展規劃的相互關系,協調好水資源,旅游資源,礦產資源,人力資源與城鄉發展的相互關系,需要重點協調城鄉,與區域發展的相互關系,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發展目標的相互關系,因此,城鄉體系規劃首先要注意的是系統協調。

2、科學結合

在城鄉規劃時,需求對城鎮的現有資本進行科學的整理,對城市范圍內的現有空間,以及隸屬城鎮進行整理,全面提高城鄉的經濟和其他能力。

(1)空間的結合。從大的方向看,城鄉規劃尤其是沿海城市的城市發展戰略,需求充分利用西部地區優勢條件,開展外向型經濟,或作為內地與國外的中轉站,發揮經濟通道的效果,不但要合理地開展中心城市,也要活躍進步改進小城鎮的經濟建造,結合區域經濟優勢,分管中心城市壓力,建造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經濟圈。

(2)小城鎮結合。自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小城鎮建造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提高了中國的城鎮化水平。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業生產的形式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在單位面積上的耕地需求人口減少,不斷增加的農業人口需求轉化為工人,這就要求需要不斷地對小城鎮科學結合,對現有城鎮進行兼并調整,對要點城鎮進行扶持,優先開展,以滿足現實情況的需求。

(3)當前,中國已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系統,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運行機制,成為了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完成了經濟上與世界的接軌,成為了全球經濟化系統的一部分。跟著中國的經濟與國內外廣泛聯絡,經濟全球一體化進程的開展,對中國的現行城鄉系統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建造規劃合理,功用一致和諧,城鄉一體的現代化城市網絡是處理這一問題的最佳方式,也是對中國城市規劃者的具體的要求,因而,我們必須要完成城鄉體系的全體提高這一目標。

二、城鄉規劃建設中開展土地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問題,是一個具有全局性與戰略性的重大社會問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問題,不僅與每一個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且與土地利用的合理、有效性關系密切,同時也關系到國計民生和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與可持續發展。隨著我國人口的不斷增加,土地需求的日益增長,特別是在近幾年的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土地資源成為影響城市、鄉鎮發展的關鍵主體之一,許多城市規劃建設項目都離不開土地資源的支持,因此在城市和鄉村的規劃建設中對土地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土地管理工作能夠幫助城鄉規劃建設提供更好的資源和空間,優化城鄉規劃建設的方案,有助于為人們的日常生活建設提供更好的環境,使城鄉規劃建設向著可持續發展的方向進行。因此我們必須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挖掘土地潛力,有效配置土地資源。如何做好土地管理是城鄉規劃建設中的一項重要任務。

三、推進城鄉規劃與土地建設協調發展的有效措施

1、提高重視程度,發揮城鄉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的雙重制約作用近幾年來,我國人口數量持續增長,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升,人們越來越關注土地的使用情況,而土地資源中存在的矛盾不僅影響到社會經濟的繼續前進與發展,還對國家經濟和人民生活產生很大的影響,例如土地資源的有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催使我國房價過高、過快地發展,使很多人不得不背負沉重的房貸負擔,嚴重影響了人們的正常生活,同時也使房地產行業泡沫經濟愈演愈烈。如果通過使用主動的手段開展對土地能源的科學規劃,確保城市鄉鎮建設在前進的過程中和土地的進展速度成正比,使城鄉建設規劃與土地管理相互產生作用的同時能夠相互限制,避免城鄉規劃建設項目中出現占大建小或者只占不建的現象,使每一寸土地資源都能夠合理地利用在城市建設規劃過程中。不管是在城市建設規劃期間還是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都要堅持科學、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則對土地資源進行科學地規劃,盡可能地提高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率,這樣一來不僅能夠解決土地資源利用緊張的問題,還可以緩解土地供需等額矛盾。項目上,土地資源的價值得到更好的體現。

2、規范土地管理,完善土地監督機制

城鄉規劃建設是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的有效手段,這不僅關系到人們的生活狀況,還和土地的開發利用效率息息相關,因此在城鄉規劃建設的過程中要規范土地管理,完善土地監督機制,在規范土地時要堅持堅持嚴控總量、優化結構、集約高效的原則,嚴格規范土地管理,積極主動服務,構建科學的發展新機制,確保新開發的項目能夠充分開發土地的使用潛能,大力開發閑置用地,依法征地用地,確保農田用地不被侵占等目標,要充分保障耕地面積不減少、土地品質不下降的管理規劃原則。同時要強化執法監察手段,嚴格執行土地法律法規,懲治違法用地,對借機圈地、搭車用地等違法用地行為,必須采取嚴厲的法律手段依法追究違法者的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從而最大限度地遏制土地使用的違法犯罪行為。最后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選擇影響面大的典型案件,公開曝光并依法處理,以達到“以案說法”“以點帶面”的社會效果,起到震懾遏止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的作用。

3、設計科學、合理的規劃方案,優化利用空間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統籌城鄉發展、調控城鄉用地總量與布局的重要手段,也是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因此要設計科學合理的城市規劃方案,優化土地的利用空間,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土地資源在使用的過程中要有一定的規劃標準,要嚴格按照土地使用標準進行開發和應用,是什么樣的土地就用什么樣的開發方案。在城鄉規劃建設中,要認真做好村莊、城鄉結合部建設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上的銜接工作,注意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進行規劃,所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須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之內,對于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安排的,必須及時做出調整和修改,提升建筑土地的使用率,避免盲目投資造成的建設浪費土地資源,用科學的發展觀來指導土地利用的規范發展,促進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保障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真正做到科學的進行土地利用、合理的開發土地,提升土地開發率,降低土地供求方面的沖突和矛盾。同時加強與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部門的協調和聯系,開展基礎產業建設規劃藍圖,共同促進城市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4、加強土地規劃與整治管理強度,推動城鄉規劃的順利進行全面整頓和規范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加強土地規劃與整治管理工作的實施強度,定期開展查處違法占地、違法建筑行為,對違法建設作出責令停止建設的決定后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拒不停止建設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對違反詳細規劃或者擅自改變規劃條件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對逾期不采取改正措施或者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責令限期拆除,對于不能拆除或者無法拆除的,要沒收實物以及違法收入,按照規定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推進城鄉規劃的順利開展。

四、結語

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管理對促進整體經濟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將城鄉規劃與土地管理進行協調應用,不僅能夠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還能成為縮小城鄉差距的重要手段。在進行城鄉規劃建設時,不僅要考慮項目的經濟效益,還要綜合考慮城鄉規劃建設的生態環境意義以及對該地區土地資源的利用與影響,合理的土地管理能夠使得城鄉規劃建設更好地實施,創造更加優秀的生態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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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亞鋒. 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管理分析[J]. 黑龍江科學,2014,01:104.

城鄉土地規劃范文5

關鍵詞:城鄉規劃;土地規劃;土地管理;互動關系;戰略強化

1 兩個規劃模塊的矛盾及原因

(1)隨著城鄉統籌觀念的不斷深入,城鄉規劃模塊及土地規劃模式不斷得到優化,這兩者相互滲透,對于城市經濟的穩定運行產生深遠的影響。通過對城鄉二元格局的打破,有利于提升農村地區的規劃覆蓋率,進行城鄉空間布局的協調,實現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有效性控制,優化建設用電空間管制方案,實現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關系的協調,整合、優化建筑用地的空間布局。

土地規劃的指標分配主要指通過對土地規劃的統一性編制,進行全國建設用地規模的控制,各個區域的土地規劃工作均受到當地政府組織的編制,城市的用地規模策略需要滿足城市規劃工作的目標,受到實際工作場景的影響,上位規劃約束了土地規劃模塊的發展,這具體表現在建筑用地總量問題上,具體表現在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上。

(2)為了滿足實際工作要求,全國土地規劃需要進行各個省份建設用地指標的分配,各個省份的建設用地指標與所管轄地建筑用地需求密切相關,每個城市的建設用地指標受到其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土地規劃的指標分配,體現了對自上而下控制思路的應用。

(3)在土地規劃及城市規劃的過程中,兩者均重視土地資源集約模式的利用,在土地管理過程中,實現人口向城鎮的集中發展引導,遵循工業向園區集中的思想,通過對中心城鎮及開發區土地資源的有效性利用,實現城鄉規劃的集中化布局,分散性的布局體現了對不同類型利益主體客觀需求的反映。在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關系的比較中,城市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布局明顯大于城鎮建設用地規模,通過對新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用,可以實現土地規劃管理及其城鄉規劃的協調,進行城鎮建設用地面積指標的確定工作,進行城鎮建設用地規模邊界的有效性劃定,這需要在規劃邊界外進行擴展邊界的劃定,實現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優化設計。

(4)在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過程中,進行邊界擴展及邊界規模的引入是必要的,從而做好城鎮建設用地發展邊界的劃定工作,做好限建區內建設用地的安排工作,一般來說,被劃入禁限建區的土地大多是城市山水資源保護區及農用地。

2 城鄉規劃中的土地規劃管理方法

(1)土地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方式,這具體表現在計劃指標的具體控制方面,受到計劃指標緊約束的影響,開發園區項目、儲備用地、地市級中心城區需要進行新增計劃的使用,進行村鎮建設用地、縣級項目增減掛鉤指標的使用,實現土地規劃模塊、城鄉規劃模塊、城市規劃模塊、村鎮規劃模塊等的協調,提升城鄉規劃的整體效益。

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掛鉤推動了農村居民點拆并工作的開展,實現了農村居民點向城鎮及中心村的集中,從而導致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狀況,目前來說,縣級政府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遠遠小于現階段城鎮建設用地的需求。

(2)我國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了一系列增減掛鉤模式的應用,實現對農村建設用地的盤活,實現城鄉用地布局及結構的優化,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化的平衡,實現對城鎮建設用地計劃緊張壓力的有效性環節。但在實際工作中,在某些區域依舊存在著片面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情況,出現了一系列的強拆強建問題,這不利于進行農民合法權益的保護。

地方政府以鄉鎮為單位進行鎮村體系及空間布局規劃的編制,針對示范村、試點村等展開規劃設計工作,從而有效增強村、鎮的規劃覆蓋率,在這一模塊中,空間布局規劃模式不斷得到優化,滿足了現代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的要求。

目前來說,村鎮規劃雖然包括了配套設施建設、農業產業化、村莊集并等模式,但這些工作模式在短時間內難以全面得到落實,在地方政府工作中,通過對支農渠道的利用,實現了農村地區基礎設施體系的有效性改善,以自然村為單位進行了村容村貌的有效性整治,在這個過程中,并沒有實現人口向城鎮及中心村的集中,沒有出現工業向園區集中的狀況,存在一系列的未按規劃實施的現象。在現階段農村建設模塊中,需要進行農村經濟機制的健全,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實現農村經濟落后局面的改變,滿足現階段城鄉規劃工作的要求。

(3)現階段村鎮規劃的重點如下,進行農村建設用地的現狀調查工作,做好產業發展的定位工作,進行農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配套模塊、非農產業預留地模塊的優化工作,實現這些模塊的合理性規劃,進行城鎮規劃模塊的優化,實現集鎮建設區農田整治效益的提升,避免出現投資資金的浪費。

在土地管理過程中,進行城鎮擴張的控制是必要的,這需要進行城市建設模式的優化,進行新區擴張及舊城改造模式的應用,做好新增建設用地的開發工作,實現存量建設用地的改造及利用,進行城市建設體系的優化,實現舊城改造模塊及新區擴張模塊的協調。

在部門職責上,國土機構主要進行管轄區內土地規劃環節、保護及利用環節的管理,受到規劃分設問題的影響,城市的規劃工作重點是城市,土地規劃的工作重點是鄉,控制城鎮建設用地擴張是土地管理的重要職能,通過對新建建設用地計劃的管理,可以進行新建建設用地審批量的有效性控制。在新增建設用地的報批過程中,需要進行土地利用總體的規劃,進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應用,做好新增建設用地的計劃管理工作,避免城鎮出現無序擴張狀況。

(4)在建設用地總量的控制過程中,需要進行近期建設規劃要求的分析,進行計劃結構及布局的強化,做好基礎設施用地的產業集中導向工作。這需要進行基礎設施用地指標的優化,實現城鄉建設用地指標與基礎設施用地指標的結合性使用,實現重點發展區域用地計劃方案的優化,各個區域需要進行建設用地復墾增加模塊的應用,滿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要求,滿足現階段城市規劃工作的要求。

為了應對現階段土地規劃管理及城鄉規劃工作的要求,進行城市化及工業化的推進是必要的,確保新城規模的有效性開發,積極發揮舊城的優勢地位,為了滿足現階段經濟建設的要求,相關城市及政府必須要進行三舊改造模式及新城建設模式的應用,通過對土地儲備方案的應用,做好新城建設的推動工作,滿足舊城改造工作的要求,提升土地規劃系統及城鄉規劃系統的綜合應用效益。

整體來看,我國土地儲備欠缺整體性、統籌性、科學性戰略,在實踐過程中,僅僅重視經營性地塊儲備工作的開展,導致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落后問題,從而不利于土地規劃及城鄉規劃后期改造工作的開展,由于分散儲備問題的出現,導致城市功能區建設工作的停滯,不利于滿足現階段環境改造工程及基礎設施工程的工作要求,導致增值收益的不斷流失,不利于城市劃的有效性開展。為了實現土地儲備作用的發揮,必須做好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工作,提升城市規劃的整體效益,做好城市建設的相關工作,進行一整套土地儲備方案的應用,實現規劃環節、計劃環節、政策應用環節等的協調。

3 結束語

為了適應現代化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必須進行土地規劃管理方案的更新,實現其與城鄉規劃體系的適應,實現城鄉經濟的統籌性發展,實現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王興平.建立程序機制:城鄉規劃法制化的必然選擇[J].規劃師,2003(12).

城鄉土地規劃范文6

關鍵詞:土地資源 城鄉規劃 利用

中圖分類號:TU98文獻標識碼: A

1、引言

城鄉規劃是指對一定時期內城鄉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具體安排和實施管理,其核心內容是城鄉功能區的科學組織和土地的合理利用。城鄉規劃既是科學建設和管理城鄉的重要依據,又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和內容。目前,我國處于新型城市化、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的快速發展時期,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與稀缺的土地資源之間的矛盾日益加劇,促使城市土地開發利用范圍不斷擴展。而在農村,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發展農業所需要的最基本的生產要素,不僅是支撐農村經濟發展的橋梁也是提高農民收入的基礎。土地不僅為城鎮發展提供布局與建設的空間,而且是融資的重要工具。經驗研究表明:城市健康有序的發展與政府充分控制和分配土地收益密切相關。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是保障城鄉規劃成功進行的前提條件,對城鄉規劃中土地的合理利用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2、城鄉規劃中土地利用方式及其存在問題

2.1城鄉規劃中的土地利用方式

目前,我國城鄉規劃中土地利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農村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是農村集體土地向城市用地合理轉換的合法途徑。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是新型城市化、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以下簡稱“三化”)推進的客觀要求和必然結果,是經濟發展的趨勢所在,農村集體土地作為城市用地的重要補充,保證了“三化”推進對土地的急劇增長的需求。二是以“招拍掛”的方式出讓土地。政府對土地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進行城市建設的配套開發以及城市土地的綜合管理利用。將城市土地以拍賣的方式賣給房地產開發商,以招標的方式將城市基礎建設的任務分配到有能力的單位,從而綜合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開發利用率。

2.2城鄉規劃中土地利用存在問題

2.2.1土地征用行為不規范

征用是國家運用強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償征用農民土地的方式。目前我國土地征用的補償費用遠遠低于土地出讓的價格,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亂,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由于市場價格和土地征用價格的巨大反差,土地不規范流轉,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如用地產權不清晰、土地資源濫用等,土地浪費現象嚴重。

2.2.2利用招標拍賣等方式對土地進行分配利用

土地競拍的價格一般較高,尤其是房地產商為了追逐自身的經濟利益在高價得到土地使用權后,對土地進行配套建設開發,造成房屋價格上漲、炒房現象嚴重。

2.2.3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協調困難

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都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依據,在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這一根本目標上是一致的。[1]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協調和銜接的中心內容是用地規模和用地發展方向。[2]但是,二者在以下幾個方面存在明顯差異:一是著眼點不同。規劃部門著眼點是城鎮的發展,根據經濟的發展需求決定城鎮的功能、規模及發展方向,且要求用地上有足夠的彈性。土地部門的著眼點在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強調對用地的嚴格控制,指標落實、地塊落實且責任到人。二是兩者編制技術與標準的差異。比如人口規模含義、用地分類、規劃人均用地指標及規劃時限等技術指標的測算標準不一致。三是土地用途管制方面也存在差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將小城鎮用地和城市用地歸為一類,規劃中往往突出城市用地而忽略了小城鎮用地,在用地空間安排上也限制了小城鎮的發展。

2.3城鄉規劃中土地合理利用的對策建議

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在城鄉規劃中有著重要作用,是做好城鄉規劃的基礎。為土地資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土地資源在城鄉規劃中合理利用。

2.3.1進一步規范土地征用行為

政府在對征收的土地給予征收補償費用時,應有所區分,根據地塊帶來的效益決定。對于在可預測范圍內有良好發展前景且用途非常廣泛的地塊,在征用補償費的確定時應區別于劣質地塊。同時,逐步實行從“征”到“購”,促使土地征用與土地市場接軌。耕地補償費應基本接近于土地征收后出讓金,或不低于等質等量的耕地造地成本。

2.3.2加強對土地“招拍掛”制度的管制

我國允許對經營性土地利用招標、拍賣和掛牌的方式進行出讓,此制度的嚴格推行和執行,為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土地市場秩序和有效遏制土地出讓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臺。土地是一種特殊商品,地價是轉讓產權后的經濟收入,招標、競拍、掛牌會獲得土地使用權,因此政府為了保證招標、競拍、掛牌的順利進行以及土地資產價值的充分體現應該先從制定基準地價以及轉讓土地的產權著手,根據轉讓產權的不同、土地使用期限、土地的位置、基礎設施完善程度、人口密度、地區經濟結構、城市周邊農用地的生產狀況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來制定基準地價,從源頭上加強對土地招標、拍賣和掛牌制度的管制。

2.3.3堅持以規劃為龍頭,做好各類規劃的協調與銜接

土地資源是經濟發展的保障,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的基礎。[3]為了加強土地資源在城鄉規劃中合理利用,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協調好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鄉規劃。

一是完善“兩規”在法律層面的系統性?!冻青l規劃法》與《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兩規”的銜接關系,但是沒有明確建立兩者之間的約束關系,也沒有對兩者如何銜接做出具體的規定。因此實現城鄉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協調,需要建立配套的管理辦法對具體的銜接協調工作開展引導和約束。

二是加強“兩規”技術層面的互通性。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高效協調機制,促進“兩規”在規劃期限、統計口徑、標準規范等一系列技術指標上的互通,實現成果間的可比互通。

三是要把保護耕地和合理用地作為貫穿始終的指導思想。城鄉規劃中的城鎮建設規模應控制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且盡量少占耕地。道路規劃、廣場規劃等要與人口規模、經濟規模相適應,注重提高土地利用率。規劃城鎮功能分區時,要優化土地利用結構。

3、結語

城鄉規劃是指導城鄉建設、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依據和手段,土地資源如何在城鄉規劃中得到合理利用是當下社會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F在每個城市都面臨著土地資源的緊張的局面,特別是一些大中城市形勢更為嚴峻,所以城市規劃需要從長遠的目標出發,綜合部署各項建設和管理規劃,使城鄉建設中土地資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參考文獻

[1]趙蕾,皇甫玥,陶德凱.《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鄉規劃差異分析及協調途徑探索》[J].現代城市研究,2012(4):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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