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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處置應急處置預案范文1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防止醫療廢物處理對環境造成污染,保障人體健康,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及相關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活動。
第三條(管理部門)
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負責本市范圍內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活動中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區、縣環境保護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縣環保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活動中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本市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四條(產生申報)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環保部門申報上年度本單位產生醫療廢物的種類和數量。其中,按照本規定可以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的產生單位向市環保局申報;實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產生單位向所在地區、縣環保部門申報。
第五條(收集)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不得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和本市有關技術規范,設置符合要求的收集容器,對醫療廢物實行分類收集。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在本單位內收集醫療廢物,應當每天不少于一次;對巡回醫療和現場急救等醫療活動中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在醫療活動結束后立即完成收集。
醫療廢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包裝。其中,病原體培養基、病原體標本、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先行消毒后,再進行包裝。
醫療廢物的包裝,應當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的要求。
第六條(臨時貯存)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建立醫療廢物臨時貯存點,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
醫療廢物包裝后應當臨時貯存在規定的收集容器內,收集容器不得露天存放。其中,化學性醫療廢物的臨時貯存,還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貯存安全要求。
第七條(自行就地處置)
具有下類情形之一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可以按照規定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
(一)專門從事傳染病診治的特殊醫療衛生機構且已建設符合規定的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系統的;
(二)無法通過陸路運輸將醫療廢物運送到集中處置場所的。
自行就地處置的具體要求,由市環保局另行規定。
第八條(集中處置)
除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自行就地處置情形外,其他醫療廢物應當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收運、處置。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由市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市環保局應當與中標單位簽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合同,并發放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九條(收運要求)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定期到醫療廢物產生單位設置的臨時貯存點收運醫療廢物。其中,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設置的臨時貯存點,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至少每24小時收集一次;其他醫療廢物產生單位設置的臨時貯存點,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至少每48小時收集一次。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不按時收集醫療廢物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向市環保局或者區、縣環保部門報告。
在發生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等特殊情況下,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按照規定設置的臨時貯存點不足以容納產生的醫療廢物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及時通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收運,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增加收運車次,保證醫療廢物的及時收運。
第十條(轉移和交接)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向集中處置單位轉移醫療廢物時,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填寫轉移聯單。
集中處置單位在接收醫療廢物時,應當對醫療廢物的包裝和標識進行檢查,并對照轉移聯單對所接受醫療廢物進行復核。
經檢查與復核,包裝、標識符合規定且接收的醫療廢物與轉移聯單所載事項相符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在轉移聯單上簽字。發現包裝、標識不符合規定或者接收的醫療廢物與轉移聯單所載事項不符的,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要求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及時更正,拒不更正的,應當向所在地區、縣環保部門報告,區、縣環保部門應當立即予以處理。
第十一條(中轉站)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可以根據醫療廢物運輸需要,設置醫療廢物中轉站。醫療廢物中轉站的設置應當符合環境保護和疾病防治的要求,并按照規定辦理環保、衛生等有關手續。
醫療廢物在中轉站應當密閉貯存,其貯存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第十二條(運輸要求)
運輸醫療廢物應當使用專用密閉車輛,專用密閉車輛應當符合《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的規定,并設置警示標識。
醫療廢物運輸車輛應當安裝車輛定位裝置,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醫療廢物在運輸過程中不得丟棄、遺撒、滲漏。其中,運輸化學性醫療廢物的,還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要求。
第十三條(處置要求)
醫療廢物處置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醫療廢物處置的標準和規范。
醫療廢物經焚燒處置后產生的最終殘余物,應當按照危險廢物處置規范進行處理。
處置醫療廢物過程中排放的污染物,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排放標準,并實施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
第十四條(處置設施運行管理)
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當制訂醫療廢物處置管理規程,確保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和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按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合同的規定,配置醫療廢物處置備用設施、設備,確保處置設施、設備在檢修、故障排除期間以及緊急情況下保持不間斷運行。
第十五條(處置臺帳)
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當建立醫療廢物處置記錄臺帳,并按照規定,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環保局申報上年度處置的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污染物排放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情況。
第十六條(處置費用)
實行集中處置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向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支付醫療廢物處理費。處理費的具體標準,由市物價局會同市環保局、市衛生局等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信息管理)
市環保局應當建立相應的醫療廢物管理信息系統,接受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集中處置單位的有關信息,實施實時監管。
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轉移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電子聯單,建立相應的管理信息系統,接入市環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統,并確保管理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鼓勵其他醫療廢物產生單位轉移醫療廢物使用電子聯單。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以下醫療廢物處置管理信息系統,接入市環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統,并確保管理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
(一)醫療廢物運輸車輛的定位系統;
(二)醫療廢物轉運的識別記載系統;
(三)處置作業區域電子監控系統;
(四)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在線監測系統。
第十八條(集中處置單位提前停止處置活動的規定)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在規定的經營期限內,不得擅自停止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相關的活動。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履行處置合同的,應當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市環保局。
市環保局在接到通知后或者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擅自停止處置活動時,應當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集中處置醫療廢物。
第十九條(事故管理)
市環保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療廢物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醫療廢物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方案,并按照下列規定報送環保部門備案:
(一)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向市環保局備案;
(二)其他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向所在地區、縣環保部門備案。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處置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減輕事故危害。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或者處置單位應當對致病人員提供現場救援和醫療救護,并立即向事故所在地區、縣政府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聯動機構以及環保部門、衛生部門報告。應急聯動機構、環保部門、衛生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疏散人員,組織救援。
第二十條(監督檢查)
環保部門應當加強對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處置單位的現場監督檢查,并建立相應的監管檔案。
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與檢查內容有關的資料,不得弄虛作假或者隱瞞事實,不得拒絕或者阻撓管理人員的檢查。
第二十一條(行政處罰)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由環保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醫療廢物運輸車輛未按規定安裝定位裝置,或者定位裝置未保持正常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未按規定配置必要的備用設施、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未按規定建立電子聯單管理信息系統,或者未將該系統接入市環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統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未按規定建立醫療廢物處置管理信息系統,或者未將該系統接入市環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統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醫療廢物處置應急處置預案范文2
各村衛生室、衛生院各科室:
為加強醫療廢物管理,防止醫療廢物產生、收集、運送、處置等環節的壞境污染,保障人民群眾和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等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請各村衛生室或各科室認真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醫療廢物屬于危險廢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視,管理不到位、處置不當,流行社會及環境,不僅會造成環境危害,而且會成為疾病傳播的重要傳染源。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置等環節的管理,經鄉衛生院會議研究決定,成立大灣鄉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建立健醫療廢物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應急預案、工作流程,人員管理,負責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工作,負責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暫存及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個人安全防護、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監督檢查工作。
二、落實責任,規范管理
(一)綜合管理
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收集、暫存、轉運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做好臺帳、轉移聯單、運送等記錄與交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臺帳、轉移聯單等所有資料必須至少保存三年。
(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與暫存管理
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嚴格按照感染性、損傷性、藥物性、化學性、病理性五類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購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關要求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內部轉運工具、暫存場所(暫存間、暫存柜或周轉箱)等。暫存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周。
(三)醫療廢物安全轉運與處置管理
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均由我院與簽約的固原市惠眾廢棄物綜合處理公司轉運處置,不得私自處置。衛生院負責接收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所產生的醫療廢物,集中交由惠眾廢棄物處理公司;衛生院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轉運至暫存間暫存;各村衛生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安全轉運至衛生院。各醫療機構轉運原則上1周/次,各轉運環節均須做好交接及相關記錄。
(四)醫療廢物處置人員的技能及職業防護
1、專業技能
認真履行崗位的職責,掌握醫療廢物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了解醫療廢物對環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醫療廢物分類包裝標識、裝卸、搬運醫療廢物容器(包裝袋、利器盒等)、周轉箱(桶)的正確操作程序,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及時報告。
2、職業防護
在醫療廢物處置(收集、轉運等)過程中,堅持使用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堅持崗前、離崗體檢,在崗期間體檢2年/次,必要時進行預防性免疫接種。
三、醫療廢物處置登記及報表
1、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即:填寫《醫療廢物管理臺帳》,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重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衛生院接收轄區內村衛生室醫療廢物應單獨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臺帳》。
2、衛生院對本單位及接收的醫療廢物交由惠眾廢棄物處理公司上門收運車輛時,如實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醫療廢物運送記錄卡》。
四、嚴格管理,加強監督
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醫療機構或科室進行醫療廢物管理檢查與指導,每年不少于2次。對于不按規定進行分類收集、暫存、轉運、處置醫療廢物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處。
附件:1、大灣鄉衛生院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醫療廢物處置應急處置預案范文3
一、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實施情況
1、為認真做好2020年度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我縣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定2020年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實施方案,召開了安排部署工作會,由局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總工擔任副組長,執法大隊和污防科工作人員擔任小組成員,安排了專人負責日常工作。
2、縣生態環境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衛健局開展聯合行動,對全縣危險廢物產生及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零售企業、縣醫療衛生系統進行了篩查,重點對20家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對照《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指標及抽查表》和《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指標及抽查表》進行了現場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對不達標內容,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發了整改通知。
二、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一)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
按照一企一檔要求建立重點監管單位20家(1家污水處理廠、2家礦山企業、1家醫療機構、13家機動車維修單位及3家水電企業),該20家企業每年產廢量較多,通過對本次檢查情況進行匯總梳理,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存在廢機油滲漏,防滲措施不到位,未按照環境影響登記表管理實施,圍欄門檻低蓄電池未規范貯存未做到三防措施,未張貼危險廢物標識標牌,廠區工具物品、生活垃圾固體廢物及設施、設備未妥善處置,易燃廢物與廢物混合貯存;無防泄漏托盤,標識標牌張貼有誤,危險廢物收集、貯存、現場混亂,存在安全隱患。
(二)排查整治情況
1、對縣城13家汽修企業負責人召開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知識培訓班,其它7家涉廢單位采取上門宣傳講解、一對一培訓等方式,會上詳細對各企業講解了危廢暫存間、標識標語、制度、管理計劃、臺賬登記等方面的知識并現場講解應急演練,要求各企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整改完善。
3、危險廢物專項整治手機app二維碼及相關文件,已下發給相關企業及礦山,按要求填寫信息數據,部分企業對危險廢物管理人員和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處置臺賬不規范,從事危險廢物收集、暫存、利用等工作人員未進行業務培訓,未按相關要求張貼標識標牌,無“三防措施”。
4、危險廢物貯存間未設置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的標識,未制定環境突發事件相關應急預案,已制定應急預案的未按照要求開展應急演練。
5、我縣暫無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目前醫療廢物均以消毒、焚燒、填埋方式進行處置。
(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抽查情況
對重點監管企業及縣人民醫院、污水處理廠、里伍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和縣山盛礦業有限公司檢查了環評審批情況,都已完成環評編制手續及備案。
(四)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情況
此次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從2020年7月開始,至2022年12月結束。今年通過開展危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促使縣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全面提高。目前暫未發現我縣境內產廢企業出現違規堆存、隨意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
(五)部門之間溝通協作情況
1.排查整治過程未發現涉嫌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的問題。
2.未發現重點行業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未執行安全評價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要求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方面問題。
三、主要問題及對策
(一)主要問題
1、個別企業危廢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沒有開展,導致管理人員對新的法律法規不了解。
2、個別企業制度不全,企業對危廢管理制度要求及規范管理臺賬不認真。
3、企業對各種危廢的標識標牌、標簽放置不規范,內容和實物填寫不明確,個別標簽未張貼或掉落。
4、部分工業企業應急預案編制馬虎,應急事故演練未及時開展。
5、個別企業對危廢貯存間重視不夠,危廢儲存間建設不規范,未由專人負責,維護力度小,對“三防”措施要做什么不明白。
(二)對策措施
1、督促企業對其危廢存放點要按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全面落實內部管理、申報登記、建立臺帳、源頭分類、設置標識標志、危險廢物儲存間建設、應急預案備案、業務培訓等各項管理制度,并且不定期對企業進行追蹤檢查。
2、組織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進度緩慢或者遇到困難的企業到已經有整套完善、規范危廢管理體系的企業進行參觀學習,讓企業負責人能夠更直接地發現自身管理優缺點,以便能更有效地處理、改善自身管理中的短處。
3、對本次考核驗收成績較低的企業,將聯合監察部門及其他主管部門,多方面向企業施壓,要求企業限期整改,確保規范化管理常抓不懈。
4、督促重點監管產廢企業及時完善環評相關手續。
四、工作經驗及亮點
1.這次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對企業的排查,幾個部門的聯合檢查行動,讓各個部門更加熟悉彼此的工作,更好的能在各自的工作上提出自己的建議和要求。
2.經過這次排查,發現很多企業相關管理人員年紀偏大,文化程度底,對危險廢物知識接觸不夠;存在危險廢物記錄臺帳不規范、危險廢物年度演練的內容與要求不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未制定備案、危險廢物標識標語制作不全等問題。以召開培訓會、上門宣傳講解、一對一培訓等方式,對產廢企業大力宣傳講解危廢知識、環境保護知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議
(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將從三個方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一是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排查整治。在2020年危險廢物專項治理工作基礎上,制定2021年度工作方案,以汽修企業、礦山企業、水電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零售單位和醫療衛生單位為重點,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要求,深入排查危險廢物貯存、轉移、利用、處置過程落實環境保護相關法律制度和標準規范情況。針對近期危險廢物專項治理排查存在問題的企業單位,重點核實問題整改情況。二是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聯合相關部門,以醫療廢物、廢酸、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為重點持續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肅查處違規堆存、隨意傾倒、非法填埋危險廢物和未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三是強化部門之間溝通協作。排查整治過程如發現涉嫌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的問題,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如發現重點行業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未執行安全評價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方面問題,及時將有關線索移交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同時,配合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建立監管協作和聯合會商工作機制,強化部門聯動。
醫療廢物處置應急處置預案范文4
【關鍵詞】 醫院感染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評估
文章編號:1004-7484(2014)-02-1105-02
醫院感染管理在綜合性醫院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體系中,承擔重要的監測預警及感染控制職能[1],所以醫院感染管理科作為醫院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要職能科室,在醫院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起著重要作用。為了解本市縣鎮級醫院感染管理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能力,結合醫院感染管理職能對本市醫院進行分層隨機抽樣調查結果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隨機抽取本市12所醫院作為調查對象,其中市級醫院3所,鎮級醫院9所,依據醫院感染管理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監測預警及感染控制的職能,設計統一的調查表,采用訪談的方法進行調查。
2 結 果(見表1)
2.1 所調查12所醫院的基本情況 調查內容包括是否配備傳染病管理專職、兼職人員;配備傳染病網絡直報設備情況,傳染病的疫情報告模式情況;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情況;建立規范感染性疾病科或者預檢分診處情況。
2.2 醫院感染知識知曉率 共調查12所醫院的15名醫院感染專職人員標準預防的概念有11名對概念比較熟悉,知曉率73.33%。
2.3 醫療廢物的處理 調查的12所醫院均加入了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規范化管理,并建立了醫療廢物暫存間,醫療廢物統一由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收集和處理。其中2所醫院的醫療廢物暫存間欠規范,在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方面,均存在理論清楚,而實際操作中存在混放的現象。
3 討 論
醫院感染管理的第一職能:監測預警,其主要職責為:收集傳染病發病及病原體信息、統計分析、報告預警并提出預案啟動建議與控制措施建議[2]。結合其職責,回顧我市此項工作現狀,調查12所醫院無論是在硬件還是軟件的建設都基本遵照規范執行:①在調查的12所醫院均配備的疾病預防控制計算機網絡直報系統,則是實現其有效快捷信息傳遞的必要保證,為醫院收集傳染病發病信息,報告預警提供了信息依據。②從12所醫院在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人員的配置及傳染病報告的管理模式看,有9所醫院為兼職,而傳染病報告的模式只有2所醫院規范地采用了由臨床科室發現傳染病病例后,及時填寫傳染卡并上報到感染管理科或疫情報告專職人員處的方法。③被調查的12所醫院有10所規范建立了感染性疾病科或預檢分診處。感染性疾病科或預檢分診處,其是否建立與運行的是否正常,均直接影響到其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④從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方面看,12所醫院雖均已制定,但其內涵參差不齊。在預案質量得不到保證的前提下,當真正發生突發事件時,如果僅以預案為指導就會無從下手。而預案的內涵又間接反映了制定預案各專職人員自身業務素質的高低,同時也勢必影響到其真正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所以在確保足夠人員的前提下,規范的建立和管理感染性疾病科或預檢分診處、規范的進行傳染病的管理、科學的制定預案是做好醫院感染管理應對突發公共生事件監測預警職能的重要前提與保證。醫院感染管理第2個職能:感染控制職能,其主要職責范圍包括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疫點處理、流行病學調查、督導檢查、效果監測與評價。通過對本市12所醫院關于感染控制工作的相關調查,各院的感染控制工作依據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已逐步走向正規,但在發展的同時,仍存在一些不足:醫院感染專職人員,其人員配備的數量、結構、層次及繼續教育的多少等都是其素質的間接體現,同時也能直接影響感染控制工作的質量。對被調查醫院15名專職人員醫院感染知識掌握情況的調查顯示,知曉率為73.33%。專職人員素質的高低是一個醫院搞好醫院感染工作的關鍵,同時也是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的體現。通過對我市此項現狀的調查發現,我市醫院感染專業隊伍無論是人員配備,還是專職人員的整體素質都有待提高,否則勢必會制約醫院感染工作的深入發展,影響醫院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感染控制工作的好壞,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的整體素質是其影響因素,而工作落實與否則是其最終體現。通過對12所醫院醫療廢物的處理是否合理的調查,12所醫院的醫療廢物都加入了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的規范化管理,但有2所醫院的醫療廢物暫存間的建設需要完善;隨著醫院感染專職人員的配備,相應的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在逐漸落實,醫院臨床科室人員的醫院感染控制意識也在逐年的提高,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本市目前在醫院感染管理方面已具有一定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但應對能力的大小各醫院之間存有差異,同時部分工作也有待于進一步。領導的重視、專職人員的整體素質醫院感染等各項工作制度化的管理等,均是醫院感染管理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必要基礎與前提。
參考文獻
[1] 朱士俊,韓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體系中醫院感染管理的研究[J].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2004,14(4):361-364.
醫療廢物處置應急處置預案范文5
一、醫療廢物范圍
醫療廢物范圍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衛生機構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按照衛生部、國家環??偩种贫ㄏ掳l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衛醫發﹝2003﹞287號)規定執行。
二、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的基本要求
(一)全縣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臨床科室、醫院感染管理、總務后勤等相關部門具體管理、分工協作。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讓、買賣醫療廢物。醫療衛生機構對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器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處置方式按照本過渡性處置方案執行。
(三)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和能力的城鎮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和個體診所,必須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要求自行處置,并保證處置無害化,不得污染環境和危害周圍居民的身體健康。
(四)醫療衛生機構內直接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危險廢物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后方能上崗。
三、醫療廢物收集與運送
(一)醫療衛生機構要設置醫療廢物處置、環境保潔監控專門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定人、定點、定時操作與管理,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落在實處。
(二)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專場存放,專人管理,不能與一般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裝。
(三)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醫療廢物必須由專人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隔離,按傳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四)醫療衛生機構應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要建立封閉式的垃圾處理場所,保證各項設備運轉正常。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且須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并按要求做好申報登記工作。
(五)生活垃圾處理要做到日產日清,不得積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雜醫療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點的清潔與消毒。運載途中不得隨意扔撒、傾倒、堆放,應當遵守環保和城市環衛部門的規定放置,防止污染環境。
四、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法
(一)傳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處置:可用0.5%過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噴灑,作用30分鐘以上。再用雙層黑色垃圾袋裝載,集中放置到暫時貯存場所,然后按規定進行處置。
(二)感染性(非銳器)醫療廢物處置:廢物產生地應當用規定專用垃圾袋盛裝,垃圾袋外備有“焚燒”標志,集中焚化處置。
(三)一次性使用醫療廢物處置:此類廢棄物須經初步消毒、毀形處理,再用雙層黃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處置,也可妥善貯存于防滲透的容器內,待集中回收處置。
(四)銳器廢物:要求在廢物產生地配置適合的毀形裝置并立即毀形處理,然后焚化。
(五)藥理性和化學性廢物等:此類廢物可交還原生產單位銷毀,也可焚燒或深埋。
五、醫療衛生機構的污水處理和排放監測
(一)醫療衛生機構要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增強污水處理能力,確保醫療污水不成為環境污染源。凡一級以上醫療機構(包括20張病床以上門診部、保健站),現已具備醫療廢水處理能力的要確保醫療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外排廢水污染物要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要求;對沒有醫療廢水處理設施或廢水處理效果與處理規模達不到要求的農村醫療衛生單位和個體診所,要積極建設和完善污水處理設施,盡可能實現達標排放,在目前條件下,醫療污水必須采取加氯、加過氧乙酸等臨時消毒殺菌措施。
(二)醫療廢水的監督性監測必測項目為:PH、余氯、COD、BOD、懸浮物、揮發酚、油類、總磷、汞、砷、糞大腸菌群、細菌總數。監督性監測頻次為:每半年1次。醫療機構自我監測的項目為PH、余氯、COD。可按廢水處理的周期確定監測頻次,一般每班次至少1次。
(三)為加強對醫院廢水排放的監測工作,醫院廢水排放應按照國家環保總局《醫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動監測系統建設技術要求》(暫行)規定,安裝污水余氯自動監測系統。
六、醫療廢物處置的院內監管
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醫療廢物處置的領導,制定和建立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職責和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預案等有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環保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要對每批醫療廢物處置的環境保護和衛生學效果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要存入醫療廢物臨時處置檔案,每半年向縣環保局和縣衛生局報告一次。
七、醫療廢物監督管理
縣衛生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衛生監督所在衛生局的領導下,對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員的衛生防護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不定期的抽查??h疾病控制中心要根據檢測計劃,每半年對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棄物處置工作進行檢測、評價,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縣衛生局。
縣環保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要定期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處理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嚴禁未經處理或處理未達標的醫療廢物進行排放。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醫療廢物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傳染病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擺上重要位置,加強宣傳,提高公眾環保意識,認真落實過渡處置方案,認真履行傳染病防治和環境保護職責。進一步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加強領導,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和環保管理制度,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按規定及時安全處置廢物,嚴禁未經處理、處置和肆意排放醫療廢物的行為,嚴防因醫療廢物處理處置不當造成環境污染或醫院感染。
醫療廢物處置應急處置預案范文6
【關鍵詞】醫療廢物;管理
【中圖分類號】R86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0515(2011)03-0286-01
1 加強領導,健全制度
我院成立了由院長負總責,行政副院長具體負責,后勤科管理,控感科監督,各科建立控感小組的醫療廢物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制定了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暫存、交接、消毒、安全防護、應急預案、事故報告等制度,形成規范的收集工作流程,做到有章可循,責任明確。
2 專人專線,密閉運送
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我院將感染性廢物和損傷性廢物分別用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包裝物或容器物盛裝封閉,病理性廢物防腐處理后用黃色包裝物盛裝封閉。每天由專人收集,分類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暫時儲存地點,并與廢物產生地點負責人進行廢物交接登記并簽名,登記材料保存三年。
3 規范暫存,嚴格管理
我院在后院空曠地帶建立了暫時儲存處,袋裝的醫療廢物裝入暫時儲存室內的集裝箱內,嚴禁露天存放。儲存室封閉,有工人專人管理,不準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并定期投放防鼠藥、防蚊蠅、防蟑螂。室內集裝箱防滲漏和防雨水沖刷。室外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室內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嚴格管理。
4 加強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每年制定計劃,對醫護人員、實習、新上崗人員及保潔人員進行培訓,尤其是教育醫護人員提高職業暴露的防范意識,使受訓人員充分認識到按操作規范進行臨床處置和操作是最好的防范,要求全體人員掌握職業暴露的處理流程。對醫療廢物回收專人上崗前進行消毒隔離制度防護知識的強化培訓,確實保護好自己,預防醫院感染。
5 加強監督 做好安全防護
定期進行終末消毒,防止病原菌的擴散。暫時儲存處及區域每日用 0.1-0.2 %的含氯消毒劑對墻壁、地面或物體表面噴灑或拖地消毒一次。及時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規定各科室不許私自出售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如發現加倍處罰。每月感染管理科對衛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匯報,對執行不好的科室及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處罰。
6 制定應急預案,防患于未然
根據不同的處理方法進行相應的處理措施,必要時接受醫護技術救治,進行體格檢查,防治傳染疾病。在收集轉運醫療廢物當中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溢出、散落時,轉運人員立即向醫院應急事故小組報告,感染管理科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程度,盡快對泄漏擴散現場進行處理,盡量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及現場其他人員和環境的影響,迅速收集、清理和消毒,無害化處理泄漏、溢出、散落的醫療廢物,必要時封鎖污染區,以防擴大污染。
7 管理到位,成效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