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公務禮儀知識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公務禮儀知識范文1
1、接聽電話禮儀
語氣平和,禮貌問候;認真傾聽,真誠交流;
明晰內容,準確記錄;靈活應答,干脆利落。
2、介紹禮儀
屬于社交場合的介紹有兩種:即為他人做介紹和自我介紹。
為他人做介紹時五指并攏,手心向上,指向被介紹人。掌握介紹的先后順序:一般情況下先將職位低的人介紹給職位高的人;先將男士介紹給女士;先將晚輩介紹給長輩;先將未婚者介紹給已婚者;先將客人介紹給主人;先將非官方人事介紹給官方人士;先將個人介紹給團體,如個人身份和地位明顯高于團體,應將團體先介紹給個人。
自我介紹要先向對方點頭致意,再說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可以同時遞上名片。自我介紹時要把握分寸,既不過分自謙,也不夸大其詞。
3、握手禮儀
握手順序按照尊者為先的原則。在正式場合,以上級先伸手為禮;在日常生活中,以長輩、女士、已婚者先伸手為禮;在社交場合,以先到者先伸手為禮;在接待來客時,以主人先伸手為禮;客人告辭時,以客人先伸手為禮。
4、接送名片禮儀
名片的遞送。交換名片的順序一般是:先客后主,先低后高。當與多人交換名片時,應依照職位高低的順序,或是由近及遠,依次進行,切勿跳躍式地進行,以免對方誤認為有厚此薄彼之感。遞送時應將名片正面面向對方,雙手奉上。眼睛應注視對方,面帶微笑,名片的遞送應在介紹之后,在尚未弄清對方身份時不應急于遞送名片。
名片的接受。接受名片時應起身,面帶微笑注視對方。接過名片時應說:謝謝,隨后有一個微笑閱讀名片的過程,閱讀時可將對方的姓名職銜念出聲來,表示對對方的尊重。然后,回敬一張本人的名片,如身上未帶名片,應向對方表示歉意。在對方離去之前,或話題尚未結束,不必急于將對方的名片收藏起來。
5、座次禮儀
會議座次禮儀?;旧习凑找宰鬄樽鸬脑瓌t。會議主席臺領導為單數時,主要領導居中,2號領導在1號領導左手位置,3號領導在1號領導右手位置,排列順序為:7 5 3 1 2 4 6 ;領導為偶數時,1、2號領導同時居中,一種排列為:2號領導依然在1號領導左手位置,3號領導依然在1號領導右手位置,排列順序為:7 5 3 1 2 4 6 8;另一種排列截然相反,排列順序為8 6 4 2 1 3 5 7(以上排列均指面向觀眾),兩種方法沒有正確不正確之分,可根據當地的習慣確定。
宴會座次禮儀?;旧习凑找杂覟樽鸬脑瓌t。一般主陪在面對房門的位置,副主陪在主陪的對面,1號客人在主陪的右手,2號客人在主陪的左手,3號客人在副主陪的右手,4號客人在副主陪的左手,參加人數較多的宴會,應安排桌簽以供客人確認自己的位置。
簽字儀式座次禮儀。簽字雙方主方在左邊,客方在主方的右邊。雙方其他人數一般對等,按主客左右排列。
6、乘車禮儀
當有專職司機開車時,小轎車1號座位在司機的右后邊,2號座位在司機的正后邊,3號座位在司機的旁邊(如果后排乘坐三人,則3號座位在后排的中間,4號座位在司機的旁邊);中轎主座在司機后邊的第一排,1號座位在臨窗的位置,2號在第一排右側。如果是主人自己開車,則要請主賓坐到主人的右側,即前排右側的位置,也就是副駕駛的位置。
7、乘電梯禮儀
出入無人控制的電梯時,引領者先入后出,操縱電梯。
出入有人控制的電梯時,引領者后入后出。
8、走樓梯禮儀
當賓主雙方并排行進時,引領者走在外側,讓來賓走在內側。單排行進時,引領者應走在前,來賓走在其后,起到引路的作用。
9、倒茶禮儀
遵循酒滿茶半習俗。茶不要太滿,以八分滿為宜,水溫不宜太燙,上茶時以右手端茶,從客人的右方奉上,敬茶時按照職務從高到低的順序。
10、著裝禮儀
①整潔合體。保持干凈整潔,熨燙平整,穿著合體,紐扣齊全。
②搭配協調。款式、色彩、佩飾相互協調。不同款式、風格的服裝,不應搭配在一起。
③體現個性。與個人性格、職業、身份、體形和膚色等特質相適應。
④隨境而變。著裝應該隨著環境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其著裝款式和風格也應有所不同。
⑤遵守常規。遵循約定俗成的著裝規矩。如:西裝應在拆除袖口上的商標之后才可以穿著;不可在公眾場合光膀子、卷褲腿、穿睡衣。女性在辦公場所不宜穿著吊帶裝、超短裙、短褲、拖鞋等。
正式場合男士著裝禮儀
一般以西裝為正裝。一套完整的西裝包括上衣、西褲、襯衫、領帶、腰帶、襪子和皮鞋。
上衣:衣長剛好到臀部下緣或差不多到手自然下垂后的大拇指尖端的位置,肩寬以探出肩角2厘米左右為宜,袖長到手掌虎口處。胸圍以系上紐扣后,衣服與腹部之間可以容下一個拳頭大小為宜。
西褲:褲線清晰筆直,褲腳前面蓋住鞋面中央,后至鞋跟中央。
襯衫:長袖襯衫是搭配西裝的唯一選擇,顏色以白色或淡藍色為宜。襯衫領子要挺括;襯衫下擺要塞在褲腰內,系好領扣和袖口;襯衫領口和袖口要長于西服上裝領口和袖口1厘米2厘米;襯衫里面的內衣領口和袖口不能外露。如果西服本身是有條紋的,應搭配純色的襯衫,如果西服是純色,則襯衫可以帶有簡單的條紋或圖案。
站立狀態時應將紐扣系好。雙排扣的上衣,紐扣要全部系好;單排扣的上衣,三粒扣的以系中間一個或者上面兩個為宜,兩??鄣膽撓瞪厦娴囊粋€扣,單??鄣囊欢ㄒ岛?。
領帶:領帶圖案以幾何圖案或純色為宜。系領帶時領結要飽滿,與襯衫領口吻合要緊;領帶長度以系好后大箭頭垂到皮帶扣處為準。
腰帶:材質以牛皮為宜,皮帶扣應大小適中,樣式和圖案不宜太夸張。
襪子:襪子應選擇深色的,切忌黑皮鞋配白襪子。襪口應適當高些,應以坐下蹺起腿后不露出皮膚為準。
皮鞋:搭配造型簡單規整、鞋面光滑亮澤。如果是深藍色或黑色的西裝,可以配黑色皮鞋,如果是咖啡色系西裝,可以穿棕色皮鞋。壓花、拼色、蛇皮、鱷魚皮和異形皮鞋,不適于搭配正式西裝。
正式場合女士著裝禮儀
上衣:上衣講究平整挺括,較少使用飾物和花邊進行點綴,紐扣應全部系上。
裙子:以窄裙為主,不可太短;裙子里面應穿著襯裙。真皮或仿皮的西裝套裙不宜在正式場合穿著。
襯衫:以單色為最佳之選。穿著襯衫還應注意:襯衫的下擺應掖入裙腰之內而不是懸垂于外,也不要在腰間打結;襯衫的紐扣除最上面一粒可以不系上,其他紐扣均應系好;穿著西裝套裙時不要脫下上衣而直接外穿襯衫。
鞋襪:鞋子應是高跟鞋或中跟鞋。襪子應是高筒襪或連褲襪。鞋襪款式應以簡單為主,顏色應與西裝套裙相搭配。 著裝不要過于暴露和透明,尺寸也不要過于短小和緊身。
11、中餐餐桌禮儀
①讓菜不夾菜;②祝酒不勸酒;③不在餐桌上整理服飾;④就餐時不發出聲響
12、中餐點菜禮儀
①請客人先選菜,如客人謙讓不必過于勉強;②點菜要快,重點菜和口味菜詢問一下客人是否喜歡;③一般主菜要比客人多一到兩個;④點好頭菜,講究檔次,一到兩個即可,其它菜要涼熱、葷素搭配,突出營養保健、時令特色。⑤點菜不要同時點幾道同類型的菜。
13、西餐禮儀
就座時,身體要端正,手肘不要放在桌面上,不可蹺足,身體與餐桌的距離以便于使用餐具為佳。餐臺上已擺好的餐具不要隨意擺弄,將餐巾鋪開輕輕放在膝上。
使用刀叉進餐時,從外側往內側取用刀叉,要左手持叉,右手持刀;切東西時左手拿叉按住食物,右手執刀將其鋸切成小塊,然后用叉子送入口中。使用刀時,刀刃不可向外。進餐中放下刀叉時,應擺成八字型,分別放在餐盤邊上。刀刃朝向自身,表示還要繼續吃。每吃完一道菜,將刀叉并攏放在盤中。如果是談話,可以拿著刀叉,無需放下。不用刀時,也可以用右手持叉,但若需要作手勢時,就應放下刀叉,千萬不可手執刀叉在空中揮舞搖晃,也不要一手拿刀或叉,而另一支手拿餐巾擦嘴,也不可一手拿酒杯,另一支手拿叉取菜。要記住,任何時候,都不可將刀叉的一端放在盤上,另一端放在桌上。取菜時,不要盛得過多, 吃東西要文雅,吃剩的菜,用過的餐具牙簽,都應放在盤內,勿置桌上。
14、涉外禮儀
涉外禮儀是涉外交際禮儀的簡稱,是指國人在對外交際中,用以維護自身形象,對交往對象表示尊重與友好的約定俗成的習慣做法。我單位員工在境外從事生產經營、考察、培訓等活動,經常與所在國家政府官員、公司職員和民眾交往,必須遵守以下通則:
1、維護形象。在國際交往中首先要給交往對象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個人形象的六要素是:儀容、表情、舉止、服飾、談吐、待人接物。
2、不卑不亢。要意識到自己代表自己的國家、民族、所在單位,言行應從容得體,不應表現的畏懼自卑,也不應表現的狂傲自大,目中無人。
3、。各國禮儀習俗存在差異,重要的是了解,而不是評判是非、鑒定優劣,要以我為主,兼及他方,。
4、入鄉隨俗。要真正做到尊重交往對象,首先就必須尊重對方所獨有的風俗習慣。當自己身為東道主時,通常講究主隨客變而當自己是客人身份時,則應講究客隨主變。
5、信守約定。許諾要謹慎,承諾要兌現,失約要道歉。
6、熱情適度。不僅待人要熱情友好,更為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待人熱情友好的具體分寸。
7、謙虛適當。反對過分抬高自己,但也不要過度謙虛客套。
8、尊重隱私。在對外交往中不要涉及收入支出、年齡、婚姻、健康、家庭住址、個人經歷、信仰政見等。
公務禮儀知識范文2
論文關鍵詞:善意取得;公示公信力;物權行為
一、物權行為理論與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與物權行為抽象性是在物權變動中保護第三人利益、維護交易安全的兩種制度,基于二者有共同的制度價值,學者在對我國是否采用物權行為抽象性時,常??隙ㄎ餀嘈袨榫哂斜U辖灰装踩淖饔?,但認為這只是沒有規定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下;如果法律對善意取得理論進行了規定,物權行為理論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其認為“在規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的條件下,第三人可以藉助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受保護,而不必求助于物權行為無因性?!?/p>
所渭善意取得,是指動產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以移轉動產所有權為目的,由讓與人將動產交付于受讓人,縱讓與人無移轉所有權之權利,受讓人以善意受讓時,仍取得所有權之法律行為。善意取得理論保護第三人的方法,是依法賦予第三人一個針對原物權出讓人的抗辯權,使其在自己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保護取得人的權利。善意是指行為人主觀上的一種狀態,正如學者指出的那樣,該理論的積極作用在于把第三人的主觀狀態當作權利是否受保護的標準。但是,正因為是一種主觀狀態,善意取得制度也難以成為保護權利取得人的利益。畢竟權利取得人的主觀狀態是難以為人所知,也難以舉證。在實務操作中,因為…過失’、‘重大過失’、‘可得而知’等這些模糊的善意標準使負有舉證責任的人也往往難以舉證,其對第三人的保護往往捉襟見肘?!彼?,善意取得功能的發揮只有在公示的情況下才有意義,借助物權公示制度這個權利外觀使當事人基于權利外觀的信賴從而取得物權。
在物權變動債權形式主義與折衷主義立法模式下,因為不承認物權行為效力獨立存在,如果某一前手權利人的權利取得有瑕疵,這種瑕疵不可避免的將影響到后手權利取得人。所以,在這些立法模式下,善意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完全承擔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使命。但由于立法模式的固有局限,也就很難保護善意第三人只是起到一個輔助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這種立法模式是從反面即惡意第三人取得權利不受法律保護來達到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的目的,這一點是與債權形式主義與折衷主義立法模式有些不同。在后者,由于權利取得人的利益的主觀惡意,其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立法應該以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為出發點。因此。二者在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力度上是不同的。
在債權形式主義與折衷主義立法模式下,善意取得制度很難發揮其作用。有學者就把善意取得定性為繼受取得來彌補權利取得的缺陷。其認為,通過受讓人的善意可以補正無權處分人處分權的欠缺,從而使得無權處分行為成為有效行為。的確,如果認為善意取得是~種原始取得,此時,由于受讓人的善意僅可補足權利取得的缺陷,而不能補正無權處分效力的缺陷。在這種立法模式下,無權處分行為不能認定為有效的行為,而只能是一種效力待定的行為。故善意的買受人只能在由于出賣人的處分權效力的欠缺下受到保護,在其它原因如債權行為無效、被撤銷等因素的情況下,基于原因行為的效力的影響,善意第三人就不能取得該物權。
而且,在既有的物權變動立法模式下,無論將善意取得定性為一種原始取得還是一種繼受取得,均難以解決由于法律行為本身的原因而導致該行為無效的命運。既然權利取得的基礎由于債權行為無效而導致其基礎不存在,善意取得就失去了合法的權源。基于“名義與形式一致取得所有權”的理論,善意第三人也就不能取得該物的所有權。
如果將善意取得定性為繼受取得,也不利于保護權利取得人。權利的繼受取得區別于原始取得,其中的一個重要特征是權利的瑕疵由非權利人手中直接轉移至買受人。不管買受人對該權利的瑕疵知不知情,該權利的瑕疵直接對權利取得人發生作用,這對善意的買受人是不公平的。
如果把善意取得定性為繼受取得,這必須與物權的公示公信原則相沖突,造成法律體系的混亂。為了保護交易安全,賦予物權的公示制度的公信力是物權立法不可放棄的選擇公示公信原則的存在,權利取得人基于占有與登記的公示公信力即可取得該物權。當然,由于各國立法模式不同對公示公信原則的貫徹也有差別。瑞士貫徹相對公示公信力。原因行為的無效或被撤銷,物權的公示公信力也受影響。而德國貫徹絕對公示公信力??v令登記原因無效或是撤銷,真正權利人亦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無論是絕對公示公信力還是相對公示公信力,權利取得的物權內容即為公示制度所展現的內容,未為公示制度所容納的物權內容當為不存在。換言之,基于物權公示公信原則的取得,應該為原始取得,而不能為繼受取得。把善意取得定性為繼受取得的觀點與公示公信原則相矛盾。
盡管善意取得在債權形式主義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其功能卻被“不適當的夸大”。ll。善意取得作用的發揮只有在物權行為理論中才能發揮最大的作用,如學者所說,“善意取得制度涉及物權行為理論存在的合理性問題?!鄙埔馊〉谜墙柚餀喙竟帕Φ墓δ懿拍馨l揮其最大價值,不過,這種功能的發揮也只有在物權行為理論中才能達到理想的作用。
二、物權行為與物權公示公信力制度
那么,公示公信力制度的建立是否可以取代物權行為無因性理論呢?答案是否定的。
的確,由于物權支配性、絕對性與排他性的要求,權利的變動對他人利益影響甚大,故物權的變動必須公示,正因為如此,公示原則是物權本質和現實生活的客觀要求。但公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法律賦予這個公示一定的公信力,這個公示具有權利推定正確與善意保護的作用。交易人基于公示的外觀信賴即受到法律保護,即使實體權利沒有在登記制度中反映出來或反映不完全,公信力也要求這些末公示的權利對交易人來說視為不存在?!肮痉椒ㄋ憩F之物權縱不存在或內容有異,但對于信賴此項登記所表示之物權,而為物權交易之人法律仍承認其具有與真實物權存在之相同法律效果?!薄辈贿^,如果交易人明確知道這種瑕疵,則不受法律保護。
物權公示公信力的存在基礎是什么呢?如果一個房屋所有人不出賣其房屋或者買賣只在沒有牽涉到第三人,這種公示也沒有存在的意義。由于交易中的第三人的客觀存在,出于保護第三人利益與交易安全的要求賦予這種公示具有公信力,正如學者所言,這種公信力實際上是“為了降低交易成本、維護交易秩序而進行的權利正確性和第三人主觀善意的法律推定,這種推定實質上是一種假設”但由此也可知,物權公示公信力制度只有在物權動態的交易中才具有意義,如果債權行為的效力將影響到物權行為或物權履行行為的效力,那么物權公示公信力的存在就失去了基礎,只是種“法律擬制”?!霸趥鶛嘈问街髁x下,公示只發揮彰顯物權變動事實的作用。如果原因行為有瑕疵(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公示彰顯的變動事實是不真實的,此時物權變動效果受制變動原因的影響,公示不能表征物權變動效果:”而只有在物權行為無因性理論中,才有其存在的基礎。正如學者所說:“物權行為理論是直接物權公示原則的,它和物權公示原則有著內部的密切聯系。這個內部聯系的連接點,就是形式主義原則?!?/p>
有學者指出:“物權行為無因性與善意取得、公信力制度的適用不同:物權行為保障的是連環交易的交易安全,它以有處分權為要件;而善意取得和物權公示公信力保護出賣人無處分權的:交易,不需要處分權。”并且,無論是善意取得制度還是沏權的公示公信原則,不僅不能代替物權行為的功能,反而這些制度只能在物權行為理論中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同時在理論上,這些制度尤其是物權公示公信制度只有在物權行為理論中才能得到完美的說明.
三、物權行為理論在我國民法中的構建
1物權行為理論在我國存在的可行性
第一,物權行為是一種客觀存在。不管立法者或學者承不承認,物權行為理論在現實生活中發揮作用。如在拋棄行為中,拋棄必須有意思表示,同時要輔之拋棄的行為才能達到拋棄的效果。正如學者所說,“物權行為有單獨存在的場合如對物的拋棄;也有以物權契約形式存在的場合,如他物權的設定典權讓與、分割共有物契約等?!蔽餀嗟淖儎颖仨毠?,正因為如此,“公示原則是物權本質和現實生活的客觀要求”
第二,我國是一個繼受法國家,繼受德國法是固有的傳統,無論:是《大清民律草案》、《民國民律草案》還是《中華民國立法》均無例外的吸收德國五編制立法l1可以說,五編制的德國立法模式是我國立法的基礎。雖然2002年人大法工委頒布的民法典草案是九編制結構.我們固不談其存在的科學性,但顯而易見,九編制正是德國五編制立法模式的發展,并且一個鮮明的特色是民法典具有總則。從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知道,由于法律行為的存在,民法典的總則的存在才有可能;也正因為物權行為的存在,才使總則的法律行為具有統率全編的效力。雖然總則的一些內容不能全部適用民法典各編,但民法典總則的功能是抹殺不了的要求法律行為的所有內容都能適用于民法典各編的規定,那是對民法典總則的一一個不切實際的苛求。
繼受德國法的五編制結構,只是繼受德國法的一個表面,我們更主要的是要吸收德國法的精華德國法律的邏輯性與體系性保證了裁判的公正性與統一性.這正是我們要吸收的。實踐已證明,從德國繼受過來的這套概念、原則、制度與理論體系已經成為我國法律傳統和法律文化的組成部分?!?,在我國民法典的制定中,吸收德國民法典中的法律行為的精粹物權行為理論是一個合乎邏輯的選擇。
2.物權行為理論在我國的建立
既然物權行為理論有其在我國建立的可行性,但筆者贊成對德國民法典的物權行為理論有借鑒的吸收。德國物權行為的抽象原則,分離原則與形式主義原則,是德國物權法中的精華,我們應該予以吸收。但是,在德國,由于物權行為理論在實施中也有其固有的弊端,如物權行為理論抽象;在利益的保護上,存在對出賣人利益保護不力等情況。所以,這些弊端應該予以克服。
公務禮儀知識范文3
[關鍵詞]安全保障義務的范圍;公共場所管理人;現有立法
[中圖分類號]D66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5918(2016)04-0104-03
山東招遠發生在麥當勞餐廳里的故意殺人案,引起了社會各界對公共場所管理人在是否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以及多大程度的安全保障義務等方面廣泛的探討,然而由于《侵權責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相關規定在實踐方面的缺陷,使得我們結合安全保障義務的構成要件判斷實踐案例存在著相當困難,筆者在梳理安全保障義務的立法和理論淵源后,結合山東招遠血案的分析,以期探討對安全保障義務之重構。
一、安全保障義務立法嬗變
(一)安全保障義務在大陸法系的演進
最早涉及安全保障義務的案件是德國著名的亞麻毯案件。安全保障義務在德國法上稱為一般安全注意義務,源于交通安全注意義務。隨著安全注意義務相關案件的出現,一般安全注意義務漸漸被德國司法實務界用于侵權法領域,并逐步發展到其他社會交往活動領域。在法國,與安全保障義務性質相類似的是安全義務,安全義務首先出現在契約責任中,而后逐漸拓展到侵權法領域。安全義務理論最初是為了對工傷事故中受害人提供保護而被法國司法所創設的。此后,法國逐漸擴展契約法的安全義務理念,將它適用到侵權法領域。
(二)安全保障義務在英關法系的演進
英國、美國是判例法國家,大多數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則是在判例中形成的。在英美法上,與安全保障義務相對應的是安全注意義務。安全注意義務不僅存在于合同關系中,而且也構成了侵權法的基礎。安全注意義務的存在是構成過失侵權訴因的重要條件,其理論溯源于英國,是英美過失侵權法中一個重要的理論,并逐漸成為英美侵權法上的一項重要制度。
(三)安全保障義務在我國的立法嬗變
2004年5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其第6條的規定的安全保障義務存在嚴重的不足。本條將義務主體僅限于從事社會活動的人,而且著眼于相對人遭受人身損害時賠償問題,是一種局部的、不完整的關于安全保障義務的規定。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對公民人身和財產權益進行了比較全面的保護,其第37條規定了公共場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除此之外,安全保障義務在相關行政法規與部門規章也有規定,如民用航空法、公路法等。但盡管如此,我國關于安全保障義務的立法相對于復雜的司法實踐而言仍存在嚴重的缺陷,關于安全保障義務的認定標準,以及安全保障義務的類型仍有不明確以及不完整的方面。鑒于此,在今后的侵權責任法的立法及司法解釋過程中應當予以進一步的健全與完善。
二、對《侵權責任法》安全保障義務之解釋論分析
我國《侵權責任法》施行以來,雖立法方面對安全保障義務已做出價值取舍與定性,然基于解釋論的角度,我國學者對安全保障義務歸責原則的認定存在較大的爭議。我國侵權責任法是在規定過錯責任,公平責任和嚴格責任三項歸責原則的基礎上,再加以規定特殊侵權責任類型的方式上而建立的。有學者認為,安全保障義務在因果關系,過錯判斷,責任形態等方面都有新的發展,應適用于特殊的過錯責任原則。正是由于公共場所管理人的責任構成要件和范圍與一般過錯責任相比具有很大的區別,因此在侵權責任法上有必要做出特殊的規定。筆者認為,第37條包含兩個條款,第1款的構成要件可以概括為損害,因果關系和過錯,法律后果,這與過錯責任的構成要件與法律后果都像符合,不能認為屬于特殊侵權行為。第2款是規定第三人介入侵權行為的情況下,應根據不同的情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不能一概而論適用補充責任。根據體系解釋的原則,公共場所管理人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三、公共場所管理人安全保障義務之實踐及山東“招遠案”引起的思考
(一)公共場所管理人安全保障義務之實踐
在王利毅、張麗霞訴上海銀河賓館糾紛案中,原告之女王翰入住被告的賓館后,被犯罪分子殺害,隨身攜帶的財物也被劫走。期間,賓館未對犯罪分子作訪客登記,對其行蹤也未能引起注意。二審法院認為,賓館與犯罪嫌疑人不存在主觀上的共同故意和客觀上的行為牽連,因此不構成共同侵權,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賓館依法只對其在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此外,王翰作為旅客,應注意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這是訂立住宿合同后應當履行的附隨義務。很明顯,法院是依據《合同法》中附隨義務和損害賠償范圍的規定來處理本案的,法院否定了安全保障義務人的侵權責任,以違約責任來認定本案,并未涉及公共場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在吳成禮等訴中國建設銀行官渡支行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中,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是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并不是被告官渡支行故意實施的侵權行為。但是,由于被告未盡到對存款人在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具有過錯。而犯罪嫌疑人逃逸后下落不明,應由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的被告支行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此案,法院肯定了被告違反了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并進而涉及到對補充責任的認定。
(二)山東“招遠案”引起的思考
2014年5月28日,在山東省招遠市麥當勞餐廳里,張某等六人與同在該店就餐的吳某發生口角,隨后對吳某進行毆打,致其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后,引起了網絡對麥當勞餐廳是否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以及多大的程度的安全保障義務的議論與思考。本案一審、二審中,被害人親屬并沒有提及麥當勞餐廳對被害人所受到的損害應負有侵權責任。從事后公布的錄像看,麥當勞餐廳的員工進行了一些勸阻行為,并且有員工疑似遭到了加害者的毆打,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采取了報警,事后也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相關情況的調查。公共場所管理人對其經營服務場所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不僅僅是侵權責任法明文規定的,也是合同法中關于附隨義務的應有之義。綜合全案來看,我們不能苛求作為公共場所管理人及其員工為了保護被害人免受損害,而冒著生命危險與歹徒搏斗,這樣的要求也顯然高于安全保障義務的基本內容。根據我國《合同法》關于合同的附隨義務的規定,麥當勞餐廳也履行了合同的協助,報警等義務。因此,麥當勞餐廳是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四、公共場所管理人安全保障義務之檢視
(一)現有立法規定之不足
1.安全保障義務補充責任制度存在的問題
在《侵權責任法》出臺之前,學界在安全保障義務的補充責任問題上存在較大的分歧。立法者作為對這種情況的回應,在《侵權責任法》第37條第2款明確規定公共場所管理人在存在直接侵權人的情況下,承擔的是補充責任。然而從解釋論的角度來看,安全保障義務補充責任的制度,不僅違反了侵權損害賠償法的基本原理,也違反了侵權過錯的一般理論,在比較法上也缺乏相應的依據。此外,關于安全保障義務補充責任的性質,學界也有不同的觀點,其中較為重要的是補充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的關系認定。筆者認為,應對安全保障義務的補充責任進行解釋,具體地區分直接責任與補充責任,應由法律規定的單一補充責任制度轉變為多元化的責任體系。
2.安全保障義務在合同法中未明文規定
雖然合同法中并未有關于安全保障義務的規定,而且我國相關司法解釋和《侵權責任法》規定了安全保障義務,但這并不影響司法實踐中被害人就合同義務進行訴訟。然而,在司法實踐中卻存在只以侵權責任法之安全保障義務來作為司法判決的依據的現象,這不但是對安全保障義務性質產生了質疑,也是對我國不同法律規范適用的誤解。若公共場所管理人與被加害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的情況下,依我國《合同法》第60條的規定,安全保障義務亦是在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附隨義務,公共場所的管理人亦可成為違約責任的主體。由于對安全保障義務的性質存在爭議,這也是導致司法實踐中關于安全保障義務是選擇違約之訴還是侵權之訴的重要原因。
(二)安全保障義務性質之認定
我國關于安全保障義務性質之認定,主要有三種觀點,即基于誠實信用原則延伸的附隨義務說,基于司法解釋和立法規定的法定義務說,以及借鑒英美法系侵權法相應規定之注意義務說。筆者認為,鑒于司法實踐中出現的眾多的關于安全保障義務的案件,大都以既構成不作為的侵權責任,又構成違約責任的復雜情況。關于安全保障義務之定性,應以法定義務說為原則,以約定義務說為例外。若存在責任競合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選擇在實體法上和程序法上對其有利的觀點。
五、公共場所管理人安全保障義務之再建構
(一)構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多元化責任體系
本文主張在第三人介入侵權的案件中,公共場所管理人的責任形態應當由當前單一的補充責任形態轉變為一種多元化的責任體系。第一,若公共場所管理人故意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直接承擔侵權責任;第二,若公共場所管理人與直接侵害人均存在過失時,應依《侵權責任法》之共同因果關系的分別侵權,依據各自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三,若公共場所管理人疏于注意,而直接侵害人系故意侵權,此時應當適用不真正連帶責任。根據公共場所管理人不同的主觀心態和客觀行為,來具體承擔不同的侵權責任。
(二)建構訴訟機制的多元化體系
針對具體司法實踐操作層面公共場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大都采取侵權責任的訴訟機制而忽視合同法對公共場所管理人附隨義務調整的現狀,我國司法層面應采取多元化的訴訟解決機制,不能因合同法條文未明確規定安全保障義務而忽視對其的規制。關于安全保障義務的性質認定,有法定義務說和約定義務說等觀點。前述山東招遠血案,受害者與麥當勞餐廳是訂立了一種服務合同,隨之也產生了相應的附隨義務。因此,在案件中,受害者與麥當勞餐廳不但有侵權責任關系,也有合同義務關系,二者產生責任競合情形。若受害者家屬提起合同違約之訴,法院也應該據此進行裁判,而不能僅僅以《侵權責任法》有明文規定而棄之不用。
公務禮儀知識范文4
關鍵詞: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社會組織; 參與
中圖分類號:D6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7168(2013)05-0094-06
一、合作治理:公共服務治道變革的應然選擇
合作治理源于的“合力”思想,認為社會發展是不同力量共同作用產生合力的結果,并強調個體分力的主觀能動作用,體現了整體與局部不可分割的關系特征。正如恩格斯所說,“歷史的最終結果是從許多單個意志的相互沖突中形成無數相互交錯的力量,由此產生的合力創造出來的”[1](p.697)。 基于合力思想,社區公共服務治理存在多個“分力”,即指政府之外的所有社區內主體,包括社區企業、社區自組織、志愿性社團、協會和居民個人等獨立于政府組織之外的廣大經濟生活領域和公民生活領域。這些主體在承接政府服務職能和促進公共利益實現方面有著自身獨特的優勢,經過多方協調會形成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發展的“合力”。合作治理實質是治理理論的一個分支和應用。治理的核心特征是多元主體合作共治,本質在于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它強調權威中心的多元化,主張管理對象的參與和國家與社會的合作,模糊公私機構之間的界限,強調多元主體的責任,追求政府職能履行手段的多樣化。20世紀90年代,治理理論的興起和民主行政理念的踐行,公共服務市場化和社會化改革已成為多元主體合作治理的發展趨勢。
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是社區民間社會力量和公共權力共同參與公共服務治理的一種模式,它是“政府與社會力量平等合作組成的網狀管理系統”[2](p.22)。政府與其他主體各司其職,擁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合作的主要方式是平等協商,通過“自由平等的討論、對話和爭辯,在此基礎上形成決定在實質上符合大多數居民的利益,而不是形式上體現公民的意志”[3]。合作治理體現了政府與社會的一種新型互動的關系。它打破了公共政策目標的單一性,使其走出對上負責的單線性關系狀態;治理主體不再依靠權力直接作用于治理對象,政府權力的外向功能削弱;行政權力不再服務于抽象的公共利益,而與權力持有者的道德意識相關聯[4]。
中國在走向現代性社會結構中呈現出“利益多元需求、權力分散制衡、組織異質獨立”[5]等因素,形成排斥單一性和獨占性機制的強烈訴求,“社會”開始成為資源供給的有力潛在力量,開始提供影響個體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傳統的政府單一供給模式越發難以適應[6]。社會因素作為公共服務供給體系的重要主體,促進了治理機制的轉變。萊斯特·M·薩拉蒙的第三方政府理論①和奧斯特羅姆夫婦的多中心治理理論②強調,需要借助多樣化的權力和組織形成多中心治理機制,解決不同范圍的公共治理問題。因為社會組織具有“解決社區問題的專門知識并根植于基層,可以對居民的需要作出適當和如實的反映,促使社區成員參與切身利益相關的決策和資源分配”[7]。隨著公民社會的發展和日益成熟,要關注的焦點將不再是政府中心這一前提下如何擴大社會的參與,而是打破政府單極治理,確立多元共存合作治理的新格局。
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和社會管理制度的變遷,給社會組織的成長帶來巨大的發展空間?!吧鐓^制”的改革為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公共服務提供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同志在十報告中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中央高層決策為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指明了發展的方向。當前,社區已成為多元主體利益博弈的公共空間。社會轉型期,城市失業和弱勢群體利益維護等問題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落到社區,加大了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難度。合作治理所具有的彈性化、互和反思理性等特征更好地應對了轉型期社區公共服務問題的復雜性、多樣性和動態性特征。因此,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的合作治理,更好地滿足居民的多元化需求,既是政府職能轉變的目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現有文獻對公共服務的合作治理大多數是社會宏觀層面的定性研究,把政府與社會各主體的合作關系置于社區的微觀層面的定量研究較為薄弱。因此,本文通過對長沙市的實證調查,對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實踐進行實證層面的解析,嘗試通過建立結構方程模型深入剖析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影響因素和影響機理,期望可以為合作治理實踐的有效開展提供一些可行性的數據支持和對策建議。
二、研究設計及變量測量
(一)數據來源及其描述
本文所依據的數據資料來源于2011年筆者在長沙市所作的“居民參與社區公共服務的行為意向與社區公共服務滿意度”的調查。調查采用多階段抽樣法。第一階段采用分層簡單隨機抽樣在長沙市抽取3個區(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第二階段用簡單隨機抽樣法在所抽取的各區中抽取2個街道;第三階段按系統(等距)抽樣法抽取居委會;第四階段從各居委會中按間隔隨機抽樣的原則抽取家庭戶;第五階段在抽取家庭戶樣本后,從所抽的每戶家庭中抽取一個生日距8月1日最遠的那個成年人作為調查對象,構成調查對象最終樣本??紤]到樣本總體的規模、抽樣的精確性、總體異質性程度以及研究者所擁有的經費、人力和時間等因素,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500份,回收問卷476份,回收率達95.2%;對原始問卷進行邏輯和幅度檢查后,去掉廢問卷34份,還有442份,因此最后有效回收率達88.4%。使用數據錄入軟件EPIDATA3.1雙份錄入進行質量核查,有效地保證了數據錄入的質量。
(二)變量選擇及其測量
學者對政府與社會組織關系的研究影響較大的是庫勒(Kuhnle)和賽勒(Selle)。他們把“溝通與交往”以及“財務與控制”作為測量指標,將兩者互動關系劃分為整合依附型、分離依附型、整合自主型和分離自主型四種模式[8](p.30)。本文參考庫勒(Kuhnle)和賽勒(Selle)的觀點,結合我國國情,從上級支持、控制狀況、溝通狀況和交往狀況建立指標體系對長沙市社區公共服務政府與社區合作治理的實踐進行測量。為了測試問卷的信度和效度,在正式進行問卷調查之前進行了試調查。
表1對本文分析中所使用的觀測變量進行了說明。上級支持的觀測變量包括資金來源、場地提供、政策支持及技術支持;控制狀況的觀測變量包括自治性組織數量、自治組織財務處理權、人事任免權和法人代表比例;溝通狀況的觀測變量包括遇到問題是否會找組織、選擇的組織類型、不找組織的原因和組織是否給予回應或解決;交往狀況選取的變量包括對組織工作熟悉程度、與社區工作人員相處狀況、對社區組織的認識和對社區公共服務的滿意度。為了使得測量指標具有可比性,在相同尺度下對原始代碼進行了重新賦值,量表問題按照正向從小到大進行賦值(參見表1)。
三、社區公共服務的合作治理:現實層面的解讀
(一)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現狀之考察
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目的是要平等地解決社區成員的基本生活問題、改善居民生活狀況和造就心理健康且有能力的社區居民[9]。合作治理把社會組織視為與政府平等合作的伙伴,它超越了政府過程的公眾參與,打破了公眾參與政府過程的中心主義結構,它“不僅拒絕統治型的集權主義的政府中心主義取向,也不贊成旨在稀釋集權的民主參與型的政府中心主義取向”[4]。自愿的合作可以創造出個人無法創造的價值,無論他多么富有和精明[10](p.215)。社區公共服務只有引入市場和民間組織,努力引導每個人參與供給過程中的對話和協商,提供主體才可以在政策制定前更多地了解社情民意,同時也加強了居民對供給主體的參與和監督。合作治理的實踐增進了公共服務供給過程中的公開、透明、回應性與責任性。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實踐到底是現實的圖景抑或是一種烏托邦式的幻景?我們借助于對長沙市的調查來實證解析合作治理實踐狀況。表2是根據表1測量出的各項指標有序分類變量的所有類別頻數和頻率,1、2、3分別代表各項觀測變量的賦值類別。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長沙市各級政府把社會組織作為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的新視野和生力軍,走在社區公共服務治理改革隊伍的前列。如天心區出臺了《天心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對申請成立的社區組織,實施降低門檻、減少登記環節、簡化工作程序等,為社區組織的發展擴大了成長的空間。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社區組織在數量上達到了一定的規模,總類日漸豐富,管理體制一直追求創新,服務水平不斷提升。社區各類組織參與民生服務工作,發揮了自身獨特的優勢,有效地緩解了服務供需失衡的矛盾,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成為政府職能轉變的有效載體。但由于我國一元統攝的歷史傳統和總體格局的社會沿襲,政府與社區組織仍然是“操作性和逐步浸入式的關系”,難以形成有效的合作機制,社區社會組織仍是在地方政府控制的夾縫中發展。
由各觀測變量的類別頻數和頻率分布可以看出(參見表2)。首先,在上級支持方面,社區組織的運作資金大部分來源于政府財政撥款和補貼(624%),對政府的依賴性比較大;其余為服務的自主收入、社會捐贈和其他。社區社會組織的日常辦公場地主要由區政府或街道提供(645%),在運營和管理過程中必然受到官方的隱性制約。其次,在控制權方面,雖然自發成立的社會組織數量比較多,但是,在抽樣調查的社會組織中,仍有相當一部分社會組織不具有獨立的財務處理權(35.6%)和人事任免權(37.1%)。從法人代表來看,社會組織在很大程度上為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政府職能部門轉制而來的官辦社會組織在人員配置上仍由行政指令安排,在財政上依賴政府,與上級行政主管單位保留千絲萬縷的關系。再次,在溝通方面,大部分居民遇到問題會找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或其他組織來解決,但居民的問題仍有24.7%沒能得到有效解決。20世紀70年代末,在經濟社會體制改革浪潮的推動下,政府重新肯定了社區發展的意義,提倡發展“社區服務”,旨在利用社區資源、依靠社區力量來解決居民的生活服務需求,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構想。這為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提供了契機和成長的空間。第三部門具有廣泛的社會網絡資本,但受公民社會發育程度及其自身局部性、狹隘性的限制,供給功能尚且有限[11]。最后,從交往情況來看,大部分居民與社區組織和政府部門聯系頻率非常低。23.1%的居民對社區組織工作情況一無所知,57.0%的居民只了解一點。688%的居民認為社區組織代表政府部門的利益,成為政府的助手和派出機構,只有少數人(7.4%)認為社區組織代表居民利益,與政府是平等合作的關系。
(二)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影響因素之實證解析
本研究采用統計軟件為SPSS19.0,結構方程軟件為AMOS17.0對社區公共服務政府與社區合作治理的影響因素進行剖析。通過運用SPSS19.0對問卷的信度和效度進行檢驗,結果證明數據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模型包含個人特征、上級支持、控制狀況、溝通狀況和交往狀況5個潛在變量和20個觀測變量,年齡、月收入、文化程度、在社區居住時間是原因顯變量,上級支持、控制狀況、溝通狀況和交往狀況是結果潛變量。潛變量之間的路徑系數和觀測變量對潛變量的載荷系數(參見圖1)。
圖1合作治理影響因素結構路徑
從圖1模型擬合的結果來看,x2/df=2.3780.9,AGFI =0.963>0.9,RMSEA=0.06809,TLI=0.953>0.9,也說明模型擬合較合理。
從參數估計的結果來看,上級支持、控制狀況與交往狀況對合作治理效果的路徑系數在P為0.01和0.05的水平上均具有統計顯著性,說明這些變量對合作治理具有顯著的影響。其中,上級支持對合作治理的影響最大(Beta=0.974,P
溝通狀況中Beta=0.487,P=0.178>0.01,溝通狀況對合作治理效果具有顯著性正向影響沒有得到驗證。這說明政府部門與社會組織社區公共服務供給中,通過建立平等合作和良好信任溝通機制來提升供給能力仍未能發揮其充分作用。
各觀測變量對潛在變量的回歸系數均在0.5以上,表明測量模型具有較高的效度。在各潛變量因子分析中,不同的觀測變量起到的影響程度不同。在上級支持因子分析中,影響最大的是資金來源(路徑系數估計值為0908),其次為場地提供(路徑系數估計值為0.756)、政策支持(路徑系數估計值為0.732)和技術支持(路徑系數估計值為0683)。在控制狀況因子分析中,影響最大的是財務處理權,其次為人事任免權、法人代表和自組織數量。財務處理權和人事任免權系數為負,說明社會組織的財務權和人事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上級政府的控制,也印證了前文的相關數據描述性分析。在溝通狀況因子分析中,居民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是影響溝通關系的最重要因素。在交往狀況因子分析中,對社區組織認識的載荷最大,且系數為負,表明目前我國社區組織得不到當地政府和居民的正確看待,在居民心目中,社區組織是政府職能部門一個分支,是完成政府下派任務的得力助手。某些地方官員甚至把民間社會組織當成與政府爭權奪利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危險因素,并通過法律、資金、政策等各方面限制其發展規模。在居民背景特征中,居住時間對合作治理的貢獻最大,表明居民在社區居住時間越長,越能促進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發展。
四、結論及政策建議
在我國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的背景下,結合前人的研究基礎,通過對長沙市社區公共服務部門的實地調查資料,從上級支持、控制狀況、溝通狀況和交往狀況對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實踐進行實證解析。
第一,通過數據頻數描述性分析,在社區公共服務治理中,政府與社會組織傾向于 “權威-依附”的權威型合作關系。不管是自下而上發展的民間草根組織,還是自上而下發展的官辦社會組織,其對政府都具有較強的依附性。由于權力、制度、資源的不對等,政府在社區公共服務供給中處于核心主導地位,這將會嚴重壓制社區組織自治的生存空間和自治能力的成長,有悖于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主體平等合作關系的構建和良性發展。
第二,通過結構方程模型的實證分析發現,上級支持、控制狀況、交往狀況對合作治理效果均產生顯著的影響,即政府對社區組織在人、財、物等資源的支持力度越大、減少對社區組織的控制、加強與社區組織的聯系,合作治理的效果就越好。上級支持因子影響最大,社會組織獲得上級部門支持越多,合作治理能力就越強。社會組織溝通狀況因子對合作治理的影響未被檢驗,表明政府與社區社會組織的信任、溝通以及協同解決問題的有效機制未建立起來。近幾年全國各級地方政府開展“政府上網工程”為居民參與公共服務供給提供了條件。但當今在社會公共資源的供給和社區認同極其有限的條件下,社區公共服務治理缺乏強有力的手段和居民的積極支持。在社區,不同文化背景和社會地位的人聚集在一起,缺乏必要的溝通與交流,容易引發各種社區矛盾。居民的多元化公共服務需求在既定的政治體制框架下不僅難以滿足而且無法有效地表達,如果沿用增強政府控制能力的行政命令來解決社區公共服務的問題,是難以奏效的。通過諸如“電子網絡”等公共平臺實現完全無等級的對話似乎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此外,不同的觀測變量對各潛變量的影響也具有差異。
以上分析表明,在我國諸多主客觀條件的限制下,要充分實現社區公共服務政府與社區的合作治理似乎是烏托邦式的理想情境。政府的權威性決定政策的制定和安排,社會組織與居民缺乏參與表達的能力和機會。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的合作主要局限于公共服務提供的具體操作性層面,缺少有效溝通的對話平臺,限制了公共服務供給的績效。如帕特南所言:“政府的效率與該地政府和社會的關系是橫向地組織起來還是等級化地組織起來的程度緊密關聯?!盵10](pp.116117)因此,要真正實現社區公共服務平等的合作治理,就要沖破傳統政府與社會“中心-邊緣”的等級模式,建立“民主-平等”的橫向性合作關系,使社會組織能以平等的姿態與政府進行充分的協商、對話與聯合行動,并有能力共擔責任與風險。從“統制-服從”的權力關系到“政治平等”的權力關系的轉變,要求政道民主層面與治道民主層面的雙重改革[12]。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建立居民參與的相關制度,完善居民參與角色制度化的規定,重點強化利益訴求表達渠道的暢通性建設,確保居民的組織化參與得到保障,也要為消解社會組織的“官民二重性”,實現其由“外生”到“內源”的順利轉型和拓寬成長空間創造有利條件。同時,政府要借助現代信息和通訊技術,建立與社會組織、居民之間在公共服務過程中廣泛的對話、溝通網絡,以打破時空、政府部門層級以及社區成員等級之間的限制,提高行政部門內外溝通效率,及時傳達各級政府的政策和施政方針,反映居民的利益訴求,從而提高公共服務過程中合作治理的反應力和回應力。此外,社區“自組織網絡”或“共同體”也要積極完善內部組織管理制度和運作機制,不斷提升參與和服務供給能力,增強組織體系的環境應變能力和穩定性。
本文對長沙市社區公共服務政府與社區社會組織合作治理的現狀及其影響因素進行了比較系統和全面的分析,實證調查與研究結論對湖南省或全國其他城市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推進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和實踐參考價值。由于主觀研究能力的局限性和客觀資源的有限性,研究結論的代表性和普適性仍需長期的檢驗。在今后的研究中,將擴大調研城市的數量和范圍,如東、中、西部的城市,進一步證實研究結果的外在效度。
注釋:
①薩拉蒙的第三方政府理論,旨在闡明政府把非政府組織作為合作伙伴之緣由。他指出,NGO參與公共治理,不僅可以增強政府提供公共福利的功能,同時避免了一個龐大的政府官僚機構的出現。
②奧斯特羅姆夫婦創立的多中心治理理論,其核心是在私有化和國有化兩個極端之間,存在其他多種可能的治理方式,并能有效率地運行。奧氏研究表明:與政府行政管理以及市場化方式相比,社區可以獨自更好地管理公共資源。一群相互依賴的個體有可能將自己組織起來,進行自主治理,從而避免搭便車、逃避責任或其他機會主義的盛行,以取得持續的共同收益。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D.Kettle. Sharing Power: Public Governance and Private Markets [M]. Washington D.C.:Brookings Institution,1993.
[3]陳剩勇.協商民主理論與中國[J].浙江社會科學,2005,(1).
[4]張康之.論參與治理、社會自治與合作治理[J].行政論壇,2008,(6).
[5]蔣京議.政治體制改革必須把握國家與社會關系走向[J].上海教育,2008,(15).
[6]郁建興,等.治理:國家與市民社會關系理論的再出發[J].求是學刊,2003,(4).
[7]劉春湘,邱松偉.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公共服務的現實困境與策略選擇[J].中州學刊,2011,(2).
[8]Kuhnles,Selleip.Government and Voluntary Organizations: A Relational Perspective[M].England:Brookfield,Vt:Ashgate,1992.
[9]龔世俊.公共服務視域下的新農村社區建設及其模式創新[J].南京社會科學,2010,(11).
[10]帕特南.使民主運轉起來[M].王列,賴海榕.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公務禮儀知識范文5
【關鍵詞】施工質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
引 言:
房屋建筑工程對于城市建設起著重要作用,與人民的生活密切相關,我們必須通過提高工程施工質量來建造符合人民質量需求的建筑工程。
一、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一)嚴格分包制度
承包制度是目前整個建筑行業普遍采取的施工方式,這種形式主要是工程總承包商或由總承包商將總包的工程項目,按專業性質或工程范圍分包給若干個分包商。針對這一情況,我們必須組織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共同考核承包商的實力,如:建設單位指定的分包商的承包能力,確保其有能力去擔當施工責任。此外,還需要對分包商的資格文件、施工技術、機械設備等內容詳細考核,對于其內部的施工人員應該達到從業資格要求,機械設備能力及施工經驗等都是考核的重點。只有當這些指標都合格后,才能將工程交由分包商實施。
(二) 編制科學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整個房屋建筑工程的指引,沒有科學的施工方案作為參照,整個施工作業是難以完成的。在施工方案編制時需要關系到的內容包含全部施工環節采取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組織策略、質量檢測等等。而工程項目實施方案的有效性、針對性直接影響了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這對于建筑工程而言是最核心的部分。在編制方案時必須把技術作為重點參考,對于存在的施工難題、經濟效益等問題,需在方案設計中給予正確控制,全面實施有效的技術、 工藝、 操作、 管理、 經濟等措施確保工程質量 。
(三)加強施工現場的設備管理
機械設備是房屋建筑工程必須具備的作業工具,其能夠完成許多人工無法處理的施工問題。第一,保證設備運用準確,這是機械管理的核心內容。對于使用到的機械設備,操作者必須要熟悉其具體的使用性能、操作標準、控制方式等等,若對于設備的操作準則要求未能全面掌握則進行操作施工,則造成的問題將越來越多,給工程施工帶來了巨大的阻礙。這就需要工程單位定期對操作人員加以培訓,提高其專業的操作技能,對于機械設備能夠及時調控操作。第二,定期搞好設備維修,這是機械管理的基本要求。 當一天操作任務完成后需安排專業人員對設備清理維護,其能夠對設備的工作效率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我們必須要結合設備的實際情況,綜合采取清潔、、緊固、調整等措施,對設備加以全面維護保養,使設備的使用時間更長 。
二、做好施工階段的質量管理與控制
(一)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技術交底對于建筑工程有著重要的意義,其主要作用在于保證參與項目施工的人員能夠從多方面了解工程的要求,如:設計情況、結構特點、技術要求、施工工藝、質量標準等,為工程項目的設施做好足夠的準備,這樣才能保證項目工程質量達到理想的狀態。技術交底是一項經常性的技術工作,有時需要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項目技術負責人根據施工進度,分階段向項目部管理人員、施工班組長等進行交底;施工班組長在每項任務施工前,需對各自班組操作人員交代清楚。技術必須參照多個方面內容,如:設計圖紙、施工組計、質量檢驗、驗收規范、操作工藝等,可根據需要結合圖表、實樣、現場示范操作等綜合反映問題 。
(二)完善施工工序的質量控制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采取控制措施則需要堅持把工序質量控制當成核心,對每項施工工序積極完善的原則。這主要是由于建筑工程是由工序組成,每道工序都會對施工質量造成影響。而各道工序的組成結構都涉及到了人員、設備、材料、方案、環境等等,控制施工質量時也必須要圍繞這些因素開展工作,從而準確把握好質量的控制點,結合工程的實際需要來加強影響質量因素的控制。并且參照科學的質量體系、質量檢查制度,對不同項目的施工工序給予改善,特別是針對工序中的關鍵的結果與位置重點改進。對于存在的不穩定因素,我們必須要預想其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及時判斷分析后實施預防措施,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把問題
得到解決,維持每個工序之間的持續結合。施工時需保證良好的工序交接,對程序內容及時講述清楚,從根本上加強質量控制。
(三)加強成品保護
在施工過程中,對已完工的分部或分項工程,如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保護,就會造成質量問題,有些質量問題難以恢復而成為永久性缺陷,從而嚴重影響工程質量。產品保護工作主要抓施工順序和防護措施兩個主要環節。 按正確的施工流程組織施工,不顛倒工序,可防止后道工序損壞污染前道工序,如地下管道與基礎工程配合進行施工, 可避免基礎完工后再打洞挖槽安裝管道,影響質量和進度。通過采取提前防護、包裹、覆蓋和局部堵塞等產品防護措施,防止可能發生的損傷、污染、堵塞。此外還必須加強對成品保護工作的檢查。
(四)控制施工環境
環境因素對于建筑工程的影響是巨大的,且環境涉及到大自然的各個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氣象、溫度、濕度、空氣流動、太陽光照等等,這些細小的方面常會覺得施工的方案與操作技術;若根據空間學角度看,每個施工工序都是環環相扣的,這就需要施工人員能把握好各個工序的施工質量,以免破壞了下面施工的環境。另外,當工程施工處于溫度過高、過低環境時也會給施工造成較大的影響,特別是嚴寒、炎熱、梅雨等天氣,工程單位必須要實施季節性施工保障策略,防止建筑物因溫度過低因素造成凍害、干裂、沖刷等問題。工程單位領導需要做好責任管理制度,對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監督巡查,積極貫徹科學的施工現場管理
制度,引導操作者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引起太多的污染問題,這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消耗的有效措施之一 。
三、完善竣工驗收階段的工作
竣工驗收對于房建工程項目而言是最后的操作環境,這也屬于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最后階段,也是施工單位需要審核的主要過程。在竣工驗收之前的階段,建設方需邀請相關的檢測單位對施工方交付的工程,開展全面質量檢測,這樣可以檢驗施工過程是否達到理想的狀態。而作為檢查部門,其必須對項目工程負責到底,采取多方面的驗收工作,不得僅僅形式上制定驗收方案,還要針對工程施工質量存在的問題, 需及時和施工單位交流溝通,確保存在的質量問題得到正確處理解決,保證工程項目施工質量達到預期要求。
結 語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是影響工程建設綜合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我們控制工程質量需要重點做好的一項工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是需要各方面、整個過程和相關人員參與的質量控制,需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規的強制性標準,需要正確搭配施工生產管理要素和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
參考文獻:
公務禮儀知識范文6
關鍵詞:醫院;內部財務控制;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R19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1
21世紀,我國的國民經濟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民眾生活質量得到了顯著提高,相應的對現階段的醫療服務要求也在提高。同時城市快速的發展引進了大量外來人員,對醫療服務的需求也呈現了幾何級的增長。作為行業標桿的公立醫院必須在新形勢下不斷克服自身缺陷,加強內部管理,以標準化、規范化的服務來贏得市場。而實施醫院內部會計控制是完善提高醫院各項競爭力的重要保障。
一、實施內部財務控制的意義
醫院作為一個經濟體,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各種錯誤、浪費、謀私行為。有了健全的內部財務控制就可以對各個科室,人員進行有效監督、核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內部人員的貪污、浪費行為也能起到震懾作用,有效的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從而提高整個醫院的市場競爭力,實現醫院和員工的利益最大化。
二、當前內部財務控制的問題
隨著醫改工作的不斷深入,公立醫院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也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醫院內部的財務控制和各項經濟活動,無論從深度還是廣度都與改革前是不可同日而語。
(一)觀念問題
由于公立醫院屬于事業單位,并沒有完全與市場經濟接軌,管理者對自身權力、責任的認識不夠清晰,缺乏現代化管理手段,認為財務工作就是核算而不需要管理,內部財務控制不重要。在這種觀念下,醫院所做的一些重大項目投資、基建項目改造等,內部財務控制就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責也不能充分發揮出來,起不到有效監督和評價的作用。
(二)制度欠缺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私立醫院的發展勢頭非常迅猛,其在醫療市場的份額也在不斷加大。公立醫院為了增強其競爭能力,必然要在醫療器械、基礎建設、環境建設方面加大投入。昂貴設備的添加,巨量現金的流入流出,和與銀行金融機構的接觸,都對醫院財務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醫院內部財務控制制度不夠完善,必然造成會計人員工作馬虎,記賬隨意,檔案隨意放置丟失,現金來去不明,從而給醫院帶來經濟損害。
(三)審計缺失
醫院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內部審計。內部審計的目的是為了對醫院增加價值提高醫院的運行效率。由于一些公立醫院采用了院長負責制,院長不經過審計部門就能批準醫院的財務事項,內部審計部門無法對管理人員進行審計監督,難以發揮審計的作用。
(四)人員素質
醫院財務人員的自身素質本身就是參差不齊的,要實現好的內部財務控制必須要有良好的綜合素質,除了對業務能力有要求外,在為人處世、人際關系上也有要求。不能把對他人的情緒帶到工作中去,對領導或關系好的同事就不講原則,不按制度辦事,有了這樣的員工設計的再好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也沒有用,形同虛設。
三、完善內部財務控制的措施
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能夠建立起來的,也不是一個簡單孤立的控制制度,必須要從整個醫院的角度來完善。
(一)領導層的充分認識
醫院內部財務控制能不能執行,很大程度上是和領導層對其的認識程度密切相關的。必須要強化醫院負責人對內部財務控制的意識觀念,讓其認識到內部財務控制制度是使醫院走向市場化、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醫院想要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一定要有一套完善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并且管理層帶頭嚴格執行,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在醫院形成互相監督的體系,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最好能夠由管理層牽頭成立內部財務控制領導小組,定期檢查與考核控制的實施情況,協助溝通控制過程中出現的人員問題、部門問題。
(二)建立健全內部財務控制制度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醫院應當建立完整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優化現有的業務流程,對各項工作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對崗位做到分工明確,使員工明白自己的職責所在,有了詳細的工作流程就能做到有章可依,有據可查。每個人都只有自己的操作權限,沒有替代權限,這樣就能保證不同崗位,不同人員之間的相互牽制、相互制約,能夠最大幅度的降低各種舞弊行為,提高內部財務控制的效率。
(三)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
審計部門應當作為一個獨立的,有權威性的部門存在,部門人員應當精通審計業務,有豐富的財務知識。審計人員不但要對財務部門日常的出入賬進行審計,而且還要對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做得不對的要提出質疑,對不完善的要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對有可能形成資金風險的要提出警告,以此來發揮審計部門的作用。
(四)提高會計人員的自身素質
財務是一門極具專業知識的學科,并且每年都會有一些新的會計制度、政策出臺,這就需要會計人員不斷加強學習,更新業務知識,提高業務能力。盡量使用現代化的財務軟件,能夠最大限度的減少錯誤,節省統計時間,作為財務管理人員要善于使用這些財務軟件,對照日常工作將其分解,實行模塊化操作,限定操作人員權限,匯總各類數據形成報表。在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技能的同時也要對他們的職業道德進行培養,工作中對領導、普通員工一視同仁,不為領導開方便之門,一切依照規章制度辦理。增強法治意識,堅決不做違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