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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條為加強我縣農村居民建房管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縣范圍內的農村居民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新建、擴建、改建住房,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縣規劃部門負責農村居民建房的規劃及監督管理工作。
縣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農村居民建房的用地審核及監督管理工作。
縣*、建設、農業、林業、水利等有關部門和各鎮政府、村民委員會,依據各自職責,積極做好農村居民建房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農村居民建房應符合城鎮規劃、居民點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五條農村居民建房實行分區管理。強控區范圍內農村居民建房的,應使用居民點建設留用地或在政府確定的安置小區購房。中控區、弱控區范圍內農村居民建房的,原則上不安排農用地(林地),應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鼓勵農村居民建房向中心村、集鎮集聚。
第六條農村居民建房應使用政府推薦的戶型,鼓勵農村居民集資聯建多層住宅。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第二章建房條件
第七條農村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建房:
(一)無房、缺房和拆房建房的;
(二)居住地被列入旅游、文物等保護范圍,現住房需拆除的;
(三)居住地實施舊村改造,現住房需拆除的;
(四)因項目建設需拆遷現住房的。
第八條異址房屋建成后三個月內,除分戶情況外,建房戶應在村民委員會的監督下自行無償拆除原住房。對已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必須同時向縣國土資源部門申請注銷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原宅基地交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管理。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建房申請不予批準:
(一)有出租、變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房屋,再申請宅基地建房的;
(二)在拆遷中已安置的;
(三)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分戶的;
(四)違法建房尚未處理結案的;
(五)其他不予批準的情形。
第三章審批程序
第十條建房申請人向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建房申請(按縣規劃、國土資源部門的規范文本格式,一式兩份),并提供現有住房狀況、家庭成員和戶籍關系等材料。村民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請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研究討論,并將有關情況公示7日。公示內容包括:
1、申請建房人家庭的人口數;
2、原有住房座落、結構和占地面積;
3、申請建房座落、權屬、地類和用地面積。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于公示期滿后次日將申請材料報鎮村建設辦和國土資源所。
第十一條鎮村建設辦和國土資源所應在收到申請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聯合對建房所涉及的相關事項進行現場踏勘,并于次日將申請材料報鎮政府。
第十二條對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建房辦理規劃手續的,鎮政府應在收到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依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予以批準,并于次日將規劃批準材料和用地申請材料送縣行政服務中心的國土資源部門窗口。
對使用農用地建房的,由鎮政府按前款規定的時間予以審核,并于次日將申請材料送縣行政服務中心的規劃窗口。
第十三條縣規劃部門應在收到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規劃審核意見,并對符合條件的辦理選址意見書。
第十四條對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建房的,縣國土資源部門應在收到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建房用地審核意見,并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對使用農用地(林地)建房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在建房資料齊全的情況下,經建房人的申請,鎮村建設辦和國土資源所應在3個工作日內,聯合進行現場放樣驗線。
農村居民建房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技術規定執行,并做好建筑活動的安全工作。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鎮政府應加強對農村居民建房的管理,采取領導干部分片包干等方式定期巡查,規范農村居民建房行為。
第十七條農村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未經批準或違反規劃規定建房的,由鎮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第十八條農村居民未經批準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縣國土資源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十九條鎮政府或縣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超越職權或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建房手續的;
農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2
農村村級組織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組織,它不是一級政權組織,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務管理職能,又要協助政府從事許多行政管理工作。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是指對直接歸農民集體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項資產所發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維護農村穩定的基石。隨著農村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村級財務管理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作用也越來越大,對新農村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許多村級干部普遍存在著“重生產、輕管理”的片面認識,沒有很好地執行民主理財制度,認為嚴格財務管理不利于搞活經濟,不利于自身工作的開展,影響村干部在群眾中的權威地位,不利于農村財會隊伍的穩定。近年來,各級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方面的措施,從制度上和法律上不斷加強和規范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運行中仍存在不少問題,不少地區村級財務管理不善、問題較多,已成為廣大農民群眾反應強烈的一個熱點問題,既損害政府形象又影響干群關系乃至農村穩定,阻礙了新農村的建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現金管理混亂
貨幣資金管理混亂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其表現是現金管理制度執行不嚴,非財務人員插手現金,坐收坐支,村主要干部長期不報賬、不結賬,現金被貪占、挪用,致使會計沒賬理、出納沒錢管,會計、出納形同虛設,多頭開戶、公款私存私借、白條單抵庫抵現金的現象嚴重。
(二)財務收支管理混亂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財務收支管理混亂表現在:財務收支無計劃,沒有控制措施,隨意性很大。1.在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非生產性、非公益事業的開支大。部分村干部,打著搞生產、促發展的幌子,吃、請、送,以外出學習考察為由,游山玩水。2.對村級公益事業的建設,不“量入為出”,民間借貸較多,由于民間借貸利息高,致使村集體的包袱越來越重。3.有些村對有些收入沒有記賬,有的村財會人員對村委主任、村長批的條子不審核就付款。
(三)會計檔案管理混亂
一些村沒有建立會計檔案制度,從而造成部分村財務管理資料雜亂無序、殘缺不齊。某些村委會的會計憑證,一直不按規定裝訂成冊。對于一些重要單據,如撥付款單據,主管會計也不及時整理單獨立卷保管,而是隨便存放。各種會計檔案沒有按規定如期歸檔保管或銷毀等。
(四)集體資產管理不嚴密
農村集體財產是全體村民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是村民的共同財富。有的村不建資產總賬,沒有如實登記和反映集體資產的數量、價值及其變動情況。沒有建立嚴格的資產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被個別村民隨意無償占有,一些村干部擅自出租、出借集體資產的現象嚴重,侵害了廣大村民的利益。
(五)財務管理公開制度落實不到位
財務管理公開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村民了解村級財務收支的一個窗口,也是村委會的一項義務。但是有些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認識不夠,制度落實不到位,公開的內容不夠完整,欠具體,較空洞,群眾無法了解資金的用途、去向。對于基本建設等重大支出項目和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公開不及時不具體,實質性內容公開不細。如對貨幣資金盤點情況不公開、債權債務情況表沒有解釋等。
(六)財會人員不穩定,業務水平低,配備不齊
村級財會人員不穩定,往往會隨著村黨支部、村委會的換屆而更換,任人唯親,村財會人員的地位得不到保障,擔任會計的人員不敢堅持原則,對村干部的違規行為缺少約束力。由于農村難以留住人才,使大多數上崗的財會人員沒有上崗資格證,這些人對財會知識知之甚少,造成賬目混亂。而有些村不按規定配備財會人員,由村負責人兼會計或出納,有的村配備的財會人員身兼數職,既管錢物又管經營,嚴重違規。
二、完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建議
(一)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
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隊伍,是搞好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關鍵,是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的重要保證。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有多種途徑。如,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或實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各鄉村可根據本鄉村的實際狀況,對各村的財務管理采取其中的一種方式開展工作。
1.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
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是指由鄉鎮政府公開招聘會計人員,擇優錄用,委派到轄區內的村組,從事財務工作,參與村組的內部管理,代表政府監督村集體資產經營和財務狀況。被委派會計人員的組織關系、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由鄉鎮政府負責。這樣,會計人員便能更好地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真實地反映村集體資產的經營核算、成本費用等經濟狀況。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
2.建立會計記賬制度
在有些地區可以推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是指在“三個民主”(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四權”(資產所有權、經營權、處理權、財務審批權)不變的情況下,由各村的報賬員定期將收支票據送鄉會計服務機構記賬的會計管理方式。本質上,被的單位即各村仍是獨立的會計主體,村負責人依然直接審批核定所有支出憑證,記賬的部門,則憑其高素質的專業能力為村里提供準確、及時、可靠的會計記賬業務。保證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都要健全和完善農村會計的選拔任用機制,實行農村會計公開招聘、擇優錄用、持證上崗制度,嚴格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出臺的《農村會計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對現行的農村會計進行資格認證,優勝劣汰,并通過各種業務講座、法制講座、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等方式,對村級財會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促進農村財會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同時,建立農村會計任用審批制度,凡農村會計的任用、調換都要經過鄉鎮上級部門批準,以穩定農村財會隊伍,保持農村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廣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提高農村村級財務基礎管理的規范性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就是運用現代的信息技術,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各項業務實施信息化管理,是財務管理手段的發展方向,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從技術手段上來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按照國家財會制度的統一要求,完善會計科目,健全總分類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等基本會計賬目,徹底根除“流水賬”、“本本賬”。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套適合本村經濟發展的賬戶體系,統一規范村級的賬目結構,防止賬外賬、小金庫等不法財務行為的發生。可在政府的協調與支持下,與企業合作,開發適合本地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軟件,切實提高農村村級會計業務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
(三)建章立制,規范農村村級財務管理
建立良好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是搞好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必須按照農業部、財政部頒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的相關要求,完善各項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即財務預決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財務審計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民主理財監督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等。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規范村級財務工作,統一會計科目、會計憑證、賬簿、記賬方法、會計報表,做到事事人管,人人有專責,避免赤字預算,嚴禁無票據或白條收付款,各項資金嚴格按規定用途支出,違規收支不予入賬,做到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五相符。
(四)健全農村審計機構和職能,強化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1.政府出臺加強農村審計方面的文件,明確農村審計的機構以及審計范圍、任務、審計程序及職權、獎懲等,提高農村審計的可操作性和權威性,促進農村審計落到實處。
2.縣、鄉兩級政府應盡快建立健全農村審計組織,審計干部任免制度和審計制度。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審計人員,對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專項重點審計和不定期抽樣審計相結合的審計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評議,逐月定審,季度復審”,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3.建立和落實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制度,規定凡納入委托管理的集體財務,包括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開發管理、集體的債權債務等都要進行審計。如集體土地征用、上級劃撥、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使用、村內“一事一議”、村辦企業上繳、集體投資收益等資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審計力度,并將審計結果及時公布,并對在審計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體資產和資金的,要責令如數退賠。情節嚴重者,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五)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強化村級財務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就是要將村級財務管理置于群眾的經常監督之下,加強其外部監督。財務公開要做到及時、全面、具體、真實,真正落實好群眾對村級集體財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1.各村成立民主理財組織。村民民主理財由村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村民主理財小組由5-7人組成,由村民推選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威信較高,并具備一定財會知識的人員擔任。村民主理財小組向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有權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當事人對否決有異議的,可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職責履行情況,年終要組織村民會議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對工作不認真、職責履行不到位的,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可罷免其資格,并進行調整。
2.規范公開內容。公開內容要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中規定的進行。凡是與村民切身利益相關的財務活動事項,如村集體的土地承包和租賃、村公益事業項目等方案的實施,都應向村民公開,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財。村集體的所有財務活動,包括集體企業上繳收入和改制企業股權收益等,都要納入公開。要細化公開內容,對收支情況既要逐項公開,條理清楚,又要逐筆公布明細賬目,嚴禁以項目公開代替明細公開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開。
3.公開時間要及時,做到月結月公布,設立固定財務公開日,日常財務活動要堅持每月公開一次,形成一月一公開的制度,對于重大財務活動應隨時逐筆公布。
4.公開形式要多樣化。公開方式要以公開欄為主,各村要在住戶集中,位置顯眼,便于群眾觀看的地方設立堅固耐用、防風防雨的村務公開欄。同時,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明白紙”等其他形式做好公開工作。
農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3
關鍵詞:農村建設;財務管理
Abstract: The rural financial management related to the vital interests of farmers, rural financial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but also to maintain the cornerstone of stability in rural areas.Key words: rural development; financial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253.7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目前,許多村級干部沒有很好地執行民主理財制度,認為嚴格財務管理不利于搞活經濟,不利于自身工作的開展,影響村干部在群眾中的權威地位,不利于農村財會隊伍的穩定。盡管各級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方面的措施,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運行中仍存在不少問題,不少地區村級財務管理不善、問題較多,已成為廣大農民群眾反應強烈的一個熱點問題,既損害政府形象又影響干群關系乃至農村穩定,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一、當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村級財務管理是指村委會代表本村村民對有關資金的籌集、投放和分配的管理工作,其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務公開力度不大
當前,部分農村仍然存在財務公開隨意性大、不規范的現象。財務管理公開是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村民了解村級財務收支的一個窗口,也是村委會的一項義務。但是有些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認識不夠,制度落實不到位,公開的內容不夠完整,欠具體,較空洞,群眾無法了解資金的用途、去向。對于基本建設等重大支出項目和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公開不及時不具體,實質性內容公開不細。如對貨幣資金盤點情況不公開、債權債務情況表沒有解釋等。有的雖然實行了財務公開,但敷衍了事,項目不齊全、內容不具體、財務公開時間隨意。由于財務公開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導致農民群眾對集體家底摸不清楚,心中的疑團大,對村干部不相信,由此引起的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有發生。
(二)財務支出管理混亂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財務收支管理混亂表現在:1、財務收支無計劃,沒有控制措施,隨意性很大。在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非生產性、非公益事業的開支大。部分村干部,打著搞生產、促發展的幌子,吃、請、送,以外出學習考察為由,游山玩水。2、村干部隨意支配資金,資金使用缺乏有效的監督,擠占挪用現象普遍。有的村干部不將零星收入入賬,亂花亂用征收得來的群眾集資款;或公款私存;或侵占集體資產利息;或把公物占為己有等等。3、村干部不能有效使用資金,造成了財務資金的濫用。有的村干部領導能力差,不了解市場行情,不知道如何使用村內的財務資金;有的急于求成,不遵守市場規律,拿著上級撥的建設基金亂投項目。
二、 完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促進新農村發展的建議
13億人口,9億在農村,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是我國農村經濟工作的重點。農村村級財務不公開且管理混亂,不僅挫傷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造成農村集體資財大量流失,嚴重影響了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同時嚴重影響了全國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阻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針對農村會計工作和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從如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革和完善:
(一)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
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隊伍,是搞好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關鍵,是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的重要保證。穩定和提高財會人員隊伍,規范農村村級財會工作有多種途徑。如,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或實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各鄉村可根據本鄉村的實際狀況,對各村的財務管理采取其中的一種方式開展工作。
1、實行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
農村村級會計委派制是指由鄉鎮政府公開招聘會計人員,擇優錄用,委派到轄區內的村組,從事財務工作,參與村組的內部管理,代表政府監督村集體資產經營和財務狀況。被委派會計人員的組織關系、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由鄉鎮政府負責。這樣,會計人員便能更好地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真實地反映村集體資產的經營核算、成本費用等經濟狀況。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
2、建立會計記賬制度
在有些村可以推行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農村村級會計記賬制度,是指在“三個民主”(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四權”(資產所有權、經營權、處理權、財務審批權)不變的情況下,由各村的報賬員定期將收支票據送鄉會計服務機構記賬的會計管理方式。本質上,被的單位即各村仍是獨立的會計主體,村負責人依然直接審批核定所有支出憑證,記賬的部門,則憑其高素質的專業能力為村里提供準確、及時、可靠的會計記賬業務。保證了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都要健全和完善農村會計的選拔任用機制,實行農村會計公開招聘、擇優錄用、持證上崗制度,嚴格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出臺的《農村會計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對現行的農村會計進行資格認證,優勝劣汰,并通過各種業務講座、法制講座、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等方式,對村級財會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促進農村財會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同時,建立農村會計任用審批制度,凡農村會計的任用、調換都要經過鄉鎮上級部門批準,以穩定農村財會隊伍,保持農村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廣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規范農村村級財務基礎管理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信息化就是運用現代的信息技術,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各項業務實施信息化管理,是財務管理手段的發展方向,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從技術手段上來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按照國家財會制度的統一要求,完善會計科目,健全總分類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等基本會計賬目,徹底根除“流水賬”、“本本賬”。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套適合本村經濟發展的賬戶體系,統一規范村級的賬目結構,防止賬外賬、小金庫等不法財務行為的發生??稍谡膮f調與支持下,與企業合作,開發適合本地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軟件,切實提高農村村級會計業務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促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
(三)建章立制,規范農村村級財務管理
農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4
[關鍵詞] 村級財務管理的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 F30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3)05-0043-01
一、村級財務管理
村級財務管理是推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做好農村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農村基層財務管理事關全局。村級財務管理存在問題,也存在一些問題,不能被忽略,它是一個基本的的金融基礎工作。
1.不規范的會計賬簿
會計人員不認真執行財務制度,“一塌糊涂”更令人困惑的會計處理方法,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籌集,使用和分配。財務程序不健全。有些村莊的財務原始的文件不規范,處理它的人,而無須證明的人,沒有理由,沒有審批簽字。收銀員收款及付款不及時的計費,僅僅是大腦記憶,甚至留下的印象券,白條收支嚴重。
2.集體債務膨脹
一方面,由于大量的村集體模型的村民。不抓緊農民的土地承包和收集稅收和其他個別村,有村民欠集體債務的現象,農民欠了很多集體支付已經成為一個留死賬,阻礙了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村集體現象格雷戈里電梯模型。
3.財務披露敷衍
目前,雖然一些農村實施的金融開放,但半開半閉,該項目是不完整的,而不是具體的內容,財務信息披露的休閑。敷衍的財務信息披露,圍觀的村民,村集體的家底不清,幾乎為零的村干部的信任,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時有發生。
二、村級財務管理問題的原因
1.村干部的財務管理意識差。
目前,不可否認的是,許多村干部的整體素質不高,年紀大,低文化,帶領村民致富的能力不強。一些干部,領導不力,缺乏必要的財務管理財務會計知識基礎。一些干部村級集體經濟不是管的管并不重要,但群眾反映強烈的唯一內部組織的權力。
2.金融法律意識欠缺,較低的專業品質。
有些村莊沒有建立財務管理制度,盡管有該系統,但不落實,一些村,會計,出納是存在的,但工作人員沒有認真履行職責,有一些村具有黨支部書記,兩個會計收銀員,自己的錢,他們用這些錢,自己的會計,不良動機的員工的機會,偽造,變造證書,甚至篡改賬目,為不法行為開門。
3.村級財務管理系統的建設不足
雖然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過程中,村級財務管理系統已逐步改善,但金融體系的負面影響還沒有消除。許多村莊缺乏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一些村委會甚至連最基本的收銀系統都不健全,經常出現嚴重白條抵庫現象。
三、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對策
對于農村的實際情況,真正實現促進農村金融體系,建立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必須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查漏補缺。
1.增強了村干部的財務管理意識。
村干部團結帶領廣大村民致富奔小康,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基層干部的作用,發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骨干,就必須提高他們重視村級財務管理,切實提高村一級的財務管理,財務意識,加強農村領導和具體工作的實施之間的聯系。
2.對村干部的選擇
鑒于此,選擇村莊里的村民,然后定期的,有針對性地進行村干部培訓工作的管理意識。村干部的評估,應該添加到財務管理的內容。村級財務管理目標應定義為最大限度地發揮集體資產優勢,在財務管理指標評估的基礎上設置。財務管理納入總成績指標計分,將村級財務管理目標作為任命和罷免村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
3.業務培訓,提高會計素質。
目前,一些地區,實施鄉鎮的農村金融,村級財務人員的職業技能,以避免較低,降低了剪不斷理還亂的村賬,以防止腐敗的村干部。短期來看,效果是明顯的,但是從長遠來看,不利于自我發展,農村村級財務人員直接管理的基層金融一線工作人員應該提高會計素質。
4.完善村級財務管理系統的系統
村級財務管理是一個系統,很多方面。目前的工作重點應是金融體系的完善和實施。
4.1必須建立一套財務管理系統。村必須建立良好的財務管理系統,現金管理系統,農村財務審計制度等一系列的系統制度化、規范化、動態管理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律可循的。通過加強業務培訓,逐步實現正規的財務和會計人員隊伍。
4.2的村級財務披露制度的有效實施。農村村民大部分在農村,建設新農村的村干部和村民的共同任務,水平的重要途徑,提高村干部和村民,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的緩和緊張局勢增加財務透明度。單打,認真宣傳隊宣傳隊的成員是直接負責的財務信息披露的具體問題,加強農村宣傳隊的作用。
4.3建立和完善村級財務定期核查和審計制度。季度財務核查的聯合實施,專項資金,用于國際收支,驗證和年度財務審計。
5.清理現有的壞賬,積極追討欠款。
一些中國農村電梯模型正變得越來越嚴重,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甩開了村民的生產生活蒙上了陰影。村集體電梯模型必須徹底清理,并停止或本金與利率。
6.嚴格村級財務管理,加強監督。
加強村級財務監督,主要依賴于由村民監督。然而,一些當地村民的主體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不知道村干部在財務管理過程中的某些行為是非法的,因此應加強村民的主體作用,在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提高村民意識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意識,承擔責任的有效監督理念。
法律意識在村民村級財務管理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法律教育,使村民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并知道如何采取行動,積極地監督村干部,主動監測系統的實施與金融資本的村級財務的使用。
參考文獻
農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5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現狀
(一)資金管理不到位。資金管理不規范,對于上級安排的專項性資金,管理較為規范;但對農村集體的一些自有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等,管理則有些松散,資金核算不完整,存在著公款私存、坐支現金的現象。(二)資產管理不規范。資產管理臺賬不健全,特別是對集體投資建設的公益用房、上級部門投入的設備、社會捐贈的資產等,未納入會計帳內登記管理;有的資產購建時手續不全,使用多年仍未入賬管理。(三)資源管理不健全。村級的資源發包后,經過多次流轉,村里對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資源,不愿或不進行資源清查,對于農村村級資源性資產的位置、類別、地籍類型、地力等級等情況登記不夠規范,造成農村“三資”底數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亂,有的改變了土地用途,有的合同期未進行續簽,損害了集體利益。
二、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成因
(一)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重視不夠。鄉鎮政府認為村級基本沒有集體資產,不需要管理;村民實行了自治,不便于管理;三資情況復雜,不愿意管理。對于農村三資管理,雖也普遍成立了工作機構,配備了工作人員,但是由于鄉鎮工作繁雜,往往鄉鎮三資管理工作人員一人多崗,承擔多項職能工作。
(二)農村會計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由于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人員更換頻繁,會計培訓不力,會計人員工作水平難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對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不熟悉,也不學習,不按規章制度辦事,更不聽財務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造成農村三資管理的不規范。
(三)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不到位。一是群眾監督乏力。目前的村民集體觀念、民主管理意識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計,不熱心集體事業,造成民主管理和監督流于形式,個別不廉潔的村干部有了可乘之機。二是村班子內部監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開會,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員無法監督。三是審計等外部監督乏力。缺乏審計監督長效機制,很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長期未進行審計檢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長期得不到揭示和糾正。
三、解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的建議
(一)明確各部門職能分工,強化責任意識。進一步統一各級黨委、政府對管理好農村“三資”的思想認識。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把“三資”管理作為黨委、政府謀發展、抓穩定的重要內容,克服少數鄉鎮黨委不重視“三資”管理的傾向。鄉鎮要建立健全三資管理的責任制。村民委員會是農村“三資”管理的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是農村“三資”管理的組織者;農經部門是農村“三資”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建立定期和專項審計、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
(二)健全三資管理制度,嚴格審批程序。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范行為。具體有:資產資源清查界定、登記臺賬制度、民主公開管理制度、資產處置審批制度、集體資產發包或產權變更的資質評估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制定“三資”管理監督審批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把“三資”管理的內容和要求納入到村級領導班子考核、村主要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凡“三資”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三資”管理混亂的,由鄉鎮責令其負責人限期改正,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賠償,違法違紀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三)構建三資管理監管系統,加大懲治力度。紀委監察部門、財政、審計機關,應當把三資管理作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發現問題要嚴格按照三資管理的有關法規來執行,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紀檢監察部門應加強村干部及“三資”管理責任人員違紀行為的查處;各部門應設置農村“三資”專門或兼職管理機構及人員,既發揮各自優勢,又統籌協調推進。
農村村民管理制度范文6
關鍵詞:農村土地;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F30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0-00-01
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生活保障,是農民最基本地生產資料。近年來,農村政策的不斷變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這使農村中的土地問題日益增多并凸現出來。土地和農民的利益緊密相連,解決好農村的土地管理問題關系到新農村建設的步伐。因此我們要認真的審視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努力的找出解決的辦法,以促進農村的可持續發展。
一、原州區農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農村宅基地主要存在著以下三類違法現象:一是未經批準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宅基地。當前,有不少建房戶采取隱瞞已有房屋、虛報家庭人口、變更戶籍等欺騙手段騙取批準宅基地。二是非法轉讓宅基地,利用集體資產進行隱形交易。在原州區的土地案件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取得了兩處甚至多處宅基地,然后將宅基地倒手轉讓,從中非法獲取暴利。這種現象尤其在縣城結合部和城鎮郊區比較突出,無形中建立了土地隱形交易市場,既影響了宅基地管理,也給社會造成了許多社會不安定因素。三是超面積占地、擅自改變農村宅基地用途現象時有發生。對違法占地行為,必須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綜合處理。
二、解決農村土地管理的措施
1.嚴把宅基地審批關,要規范宅基地審批程序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個人申請,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張榜公布,鄉鎮國土資源所負責宅基地的審查申報工作,原州區國土資源局統一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審批,登記確權,頒發證書。在審查的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標。農村村民一戶有兩處宅基地的,必須由村民組或村委會將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統一安排使用。對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且事實上已形成超標準的建房用地,原則上要尊重農民意愿,不得強行拆除。對于房地產繼承等原因形成的多處住宅,村民可以出賣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維持原狀,但不得翻建,房屋損壞后多余的宅基地應當依法收回。
對于新建的房屋,要做到建房用地審批結果公開及審查到場、定點到場、開工放線到場及竣工驗收到場,接受群眾監督。
2.嚴格遵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制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由于農村普法的大力宣傳,廣大農民對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規有了充分了解,懂得了自身的權利和義務,懂得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鶎痈刹烤透鼞斕岣叻梢庾R,因此應當組織基層干部認真學習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做到依法執政,確保相關政策、路線以及方針的落實到位。在土地承包期間,村干部不得干預或強制農民進行土地的流轉,不能損害農民承包土地期間的自主決定權。農民有權決定土地的流轉期限以及流轉方式,關于土地的補償款和標準都應當由雙方自行商討決定,堅決抵制通過不法途徑進行土地流轉和違反合同的行為。在堅持穩定和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有償、自愿和依法的原則,努力探索土地流轉的新機制。
3.做到保護耕地和經濟發展并重,嚴格土地的補償標準
嚴格按照依法批準的征地方案組織征地,征地拆遷安置補償依法按規定足額補償到位,切實做到先安置后拆遷,依法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在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中,不僅要看到經濟發展的重要性,還應當堅持發展的可持續性,保證耕地的合理利用,防止浪費土地。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以嚴格增量、管住總量、盤活存量、集約高效為準則,開源節流,對舊城老村實施大力改造,盤活閑置基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農村的征地問題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就是土地的補償費低,且土地增值分配不科學的現象嚴重,這也是導致大量耕地被占用的主要原因。因此為了農村的持續發展,應當嚴格征地補償標準,嚴格區分公益用地與經營用地征地補償,結合當地的土地市場價格,使老百姓得到應有的補償。全面考慮本地農民的生活狀況,并按照最低生活標準賦予土地應有的市場價值。
4.加強執法監督,嚴肅處查違法占地的行為,為失去土地的農民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
不斷建立和完善執法巡查制度,加大對違法占用土地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查處力度,堅決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的穩定。雖然近年來國家頒布了一系列農民的土地優惠政策,但是由于農業的經營效益不高,經濟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物價持續上漲,農民的土地創造出的凈利潤降低,僅僅依靠土地的收入難以維持生計。農村的醫療、養老保險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且覆蓋面較窄,失去土地的農民根本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因此應當加快建設并完善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保證其真正的落實,尤其對于失去土地的農民,應當優先的考慮,保證其基本的生活。失去土地的農民大多數沒有技術、文化素質不高,沒有一定的資金來源和經營之道,在就業方而存在著很大的困難。地方政府可以設立專門的就業保障機構,對失去上地的農民進行職業培訓,在一定的程度上促進其就業,使其生活得到保障,同時也提高了農民的文化素質,有利于新農村的精神文明建設。
三、結語
農民的權益直接關系著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土地作為農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直接影響著農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城鎮化建設、工業發展中,應當強化土地管理制度,嚴格的依法辦事,維護農民的利益。作為基層干部,應當不斷地增強法律意識、用科學發展觀的理念武裝自己的頭腦,轉變思想,切實的落實國家的相關土地政策,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原州區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譚善凱.農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對策[J].基礎理論研討,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