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業風險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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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業風險

畜牧業風險范文1

(一)存在巨大的存貨風險

畜牧產品將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具有明顯的地域性、季節性的特點。畜牧企業由于這一特點而存在巨大的存貨風險,例如:存貨在購買、儲存、市場價格變動后帶來的財務風險。畜牧產品并不是哪里都能生產、也不是什么季節都可以生產。因此,畜牧產品在購置原材料是很可能出現無法購置或購置成本過高的風險。而當農產品比較豐富時,可以順利采購到需要的農副產品,而對其的儲存又成為新的問題,農副產品不同于其他產品,對存儲有著較高的條件。

(二)籌資環節中存在的風險

目前,我國的畜牧企業中大部分都存在資金缺口問題,而一定能出現資金缺口問題時,大部分畜牧企業會選擇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的形式來擺脫資金缺口問題。但是由于大部分畜牧企業的特殊性,很多畜牧企業的籌資渠道比較窄。例如:有的畜牧企業在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時,經常會出現貸款手續繁瑣、審批艱難等問題,有的畜牧企業經過一番周折后仍拿不到貸款。另外,由于銀行貸款的成本較高,秀企業如果出現經營問題很容易導致企業財務危機的發生。

(三)存在現金流風險

目前,很多畜牧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都存在著資金短缺、資金缺乏流動性的問題。例如:有的畜牧企業將企業的資金大部分都集中在了農副產品的采購與生產環節中,最終導致有的企業沒有多余的資金來進行技術研發、革新、擴大再生產。再例如:有的畜牧企業在獲得營業收入戶,為了新一輪的生產經營而將剛剛收回的資金全部投入到農副產品的采購中,這種做法極有可能造成企業資金鏈的斷裂,最終使企業的經營出現危機。

二、我國畜牧企業財務風險的成因

(一)外部環境的復雜多變

畜牧企業的財務外部環境是客觀存在的,它并不以人的意志而發生轉移,它的存在對企業的財務決策、財務分析起著一定的制約作用。畜牧企業財務管理的外部環境比較廣泛,例如:自然環境、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與法律環境等。自然條件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畜牧企業的生產、加工、存儲等,從而對企業的利潤造成影響。行業變化的影響也是造成畜牧企業財務危機的又一因素。畜牧企業應該及時對行業環境進行分析,一定要做到未雨綢繆。

(二)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自身的原因

我國的畜牧企業大部分是來自于全國各省市、郊縣、鄉鎮企業中的初級畜牧養殖作坊,這些企業主要依據的是當地豐富的自然資源優勢,在銷售過程中主要采取的是直銷方式。但是,在經營過程中,由于畜牧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缺乏風險意識,簡單地認為只要在財務管理中不出現資金浪費、亂用資金就是遠離了財務風險。

三、畜牧企業低于財務風險的有效策略

(一)樹立風險意識,健全企業的風險治理機制

畜牧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須樹立風險意識,上至企業的領導層,下至企業的普通員工,必須認識到財務風險給企業經營與發展帶來危害。只要每一位員工頭腦中都樹立了風險意識,一旦在經營中出現異常,員工或領導就會及時發現。這就要求企業定期在企業內部舉辦財務風險講座;利用企業的網站、微信、微博等傳媒途徑向每一位員工宣傳財務危機內容;對財務人員的工作做好監督與管理,避免財務人員工作失誤帶來的風險。

(二)不斷拓寬籌資渠道,拓展企業的理財投資思路

我國大部分畜牧企業面臨著籌資渠道單一的主要問題。而在投資中又經常出現失誤的現象,因此,畜牧企業必須在有效控制企業從財務風險的同時拓寬籌資渠道。在進行籌資前,畜牧企業必須做好詳細的分析與調研,制定資金籌集方案。將資金的籌集實踐、數量、成本等因素充分考慮在內,為企業編制一個具有可操作性的、低成本的籌集方案,幫助企業規避的財務風險。

(三)合理規劃、理性投資

畜牧企業通過各種渠道籌集來的資金除了用于企業自身的發展與經營外,還可以投入到非農產品的領域中。為了降低企業的風險,畜牧企業必須做好投資前準備,對投資項目所處的經濟環境、政治環境、相關的國家政策等進行充分的了解,并對該行業的發展前景、市場飽和度等進行考察。當然必須避免進入那些處于壟斷地位的行業或領域中。

(四)鼓勵企業科技創新,全面提高企業盈利能力

農業、畜牧業是我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內容,畜牧產品的生產、加工直接影響著畜牧企業的整體發展水平的提升。雖然近年來我國加大了而對農業的資金投入,并在政策上、稅收上給予了較大的優惠。但是,畜牧企業的整體發展水平并不高。因此,畜牧企業必須加大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全面推進技術創新,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

四、結語

畜牧業風險范文2

根據中央關于畜牧業保險保費補貼的規定,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藏系牦牛及藏系羊5種險種的保費補貼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財政補貼比例根據地區間財力狀況大致分為東、中、西三地區及中央直屬農墾總局四類;地方財政包括省市縣三級。就5種險種的保費補貼分擔情況,本文選取東部地區的北京、浙江,中部地區的河南、海南和西部地區的陜西、四川與內蒙古等7個省區進行對比。表2可以看出,保費補貼多為中央、省、市、縣四級結構,補貼比例≥70%,農戶自籌保費較少,有利于提高農民參保積極性。在中央財政補貼方面,中西部地區補貼比例高于東部;地方財政補貼方面,財政收入較好的地方政府承擔較多保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地方政府承擔較少保費。除以上5種險種有中央財政補貼外,財政部提供保費補貼的地區可根據本地財力狀況和農業特色,自主選擇其他養殖險種并由地方財政予以支持(表3)。這對于健全畜牧業支持保護體系,創新和改革畜牧業保險制度,推進畜牧業持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比較發現,中東部地區經濟發展較快,政府財政壓力小,畜牧業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普遍在50%左右,其余由龍頭企業或農戶承擔。西部地區則主要依靠政府財政補貼,區別在于陜西省僅有省級財政保費補貼;寧夏的保費補貼則分自治區和市縣兩級,補貼比例達到75%。保費補貼劃分到市縣一級的做法可以降低省級財政保費補貼壓力,提高總體財政補貼比例,減輕農民負擔;但對于部分養殖大縣,具有較強保險需求的同時又相對貧困,財政預算資金不足,客觀上造成部分市縣財政不能及時足額撥付補貼資金的突出問題,影響保險工作的順利開展。

2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率

各省區針對不同險種制定了不同的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率,保險金額多參照投保標的的生理價值確定。如表4所示,在能繁母豬險種上,除北京,上海少數發達地區的保險金額達到2000元,其余省區均為1000元,費率為6%,無明顯差異。奶牛的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率差異較大,費率從4%到8%,保險金額從3000元到8000元不等,部分省區根據奶牛年齡、品種及飼養模式的不同,確定了不同的保險金額。如:北京市奶牛的保險金額按奶牛的牛齡及胎次分為兩檔。四川的育肥豬保險費率按規模進行了區別,鼓勵規?;B殖,以便集中管理,降低風險。新疆參照羊只品種、畜齡、飼養成本、市場價格的70%將保險金額厘定為6個檔次。2.4保險責任與賠付標準內蒙古畜牧業保險險種有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均為中央財政保費補貼險種,保險責任范圍如表5所示,在賠付標準上規定能繁母豬和奶牛按保險金額進行賠付;育肥豬按照尸重和出險時當地生豬市場收購價格計算賠償。目前,國內大部分地區對3種險種的保險責任與賠付標準大致類似,北京在能繁母豬的保險責任方面增加了難產;奶牛則針對固定圈舍內死亡或傷殘,經畜牧獸醫鑒定失去產奶能力的奶牛進行賠付,保險責任包括難產死亡或胎產所致傷殘失去繁殖能力。在賠付標準上,北京市也有創新,若能繁母豬、奶牛死亡,根據實際情況按保險金額的80%進行賠償;奶牛因胎產造成子宮受傷所致傷殘失去繁殖能力的,在此基礎上再減去奶牛殘值。除以上3種險種外,中央財政補貼險種還包括藏系牦牛和藏系羊,主要在四川、青海、云南、甘肅省和自治區開展。各省區也相繼開展了其他養殖險種,制定了相關的保險責任,如表6所示。肉雞的保險責任范圍大體一致,在賠付標準上,北京按肉雞的飼養日齡成本,江蘇按肉雞尸重計算賠付。2.5風險控制北京、江蘇、浙江、河南及黑龍江五省市所采用的不同的農業保險風險模式是目前中國現行的主要農業保險風險控制模式;不同模式下政府與保險人在賠付責任和風險防范上承擔不同責任,具體如表7所示。在巨災風險分散措施方面,目前,北京、江蘇的巨災風險基金制度較為完善,但籌建方式上差別較大。北京按農業增加值1‰計提農業巨災風險準備金并建立再保險巨災分散機制;江蘇則由保險公司和政府分別建立巨災風險基金,構建省市縣三級巨災風險基金制度。對比內蒙古,自2008年開始著手準備巨災風險準備金,實踐中因為種種原因,并未有效落實。

3各省區畜牧業保險的特點總結及啟示

以上從保險品種、補貼政策等7個方面分析了各省區畜牧業保險政策的異同點?;咎攸c如下:在保險險種上,除中央財政補貼險種外,北京、浙江等多省都相繼開展了符合當地養殖條件的保險險種。東部沿海省區多開展水產、家禽保險;中西部地區多開展畜禽保險,對保障養殖戶收入水平,促進當地畜牧業發展起到積極作用。在保費補貼上,財政保費補貼比例普遍在50%以上。受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的影響,財政補貼具有差異性,西部地區主要依靠政府補貼,對于較貧困的市縣,保費補貼的承擔存在困難。在保險金額上,保險金額多參照投保標的的生理價值確定,北京、黑龍江等省區按品種、規模、生長期將保險金額進行了細分,有利于畜牧業的規范管理和畜牧業保險的持續發展。在保險責任上,保險責任多針對由重大病害、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導致的保險個體死亡。各地根據自身經濟狀況和養殖環境也進行了調整。相比北京的做法更為合理,針對牲畜的經濟價值進行賠付。在風險管理上,目前,只有北京、江蘇等部分省區建立較為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由于農業風險具有高度相關性,易發生農業巨災,各省區應加快大災風險管理機制的建立。自2007年以來,內蒙古政策性畜牧業保險取得了快速發展。但也面臨保險責任范圍不切實際,產品結構單一等問題,嚴重制約了內蒙古畜牧業保險的發展?;谝陨戏治?,得到如下啟示:

(1)政府財政補貼應加大對畜牧業保險產品研發的支持。

保險產品是否符合保險標的的特點,滿足投保人規避風險的需求,直接影響保險制度的有效實施。內蒙古畜牧業保險目前包括奶牛、能繁母豬、育肥豬三個畜種,而在內蒙古畜牧業中占重要地位的肉牛、綿羊等并沒有保險產品。在養殖過程中這些牲畜同樣面臨諸如病害、自然災害等多重風險。開發研究這些畜種的保險產品,既是完善內蒙古畜牧業保險制度的需求,也是提高內蒙古畜牧業風險規避水平,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的要求。

(2)根據牲畜養殖特點和經濟價值,調整責任范圍。

目前內蒙古實施的畜牧業保險大多是保障牲畜生理價值的死亡保險。保險責任所涉及的重大病害大部分屬于非常發性疾病,而在飼養過程中農戶經常遇到的疾病問題(奶牛養殖中常見的炎、產后死亡等)并未囊括其中。應結合實際,了解養殖戶的保險需求,適當保障一些疾病風險和市場風險,提高養殖戶參保的積極性。

(3)進行合理的風險分層,完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畜牧業風險范文3

關鍵詞:有機畜牧業;專業氣象;服務方案;服務流程;青海黃南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受眾者對氣象服務內容、時效和手段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氣象部門應不斷拓寬現有的服務領域,積極尋找新的氣象服務增長點,加大對氣象服務產品的開發,提供專業氣象服務產品。黃南州南部屬高原氣候,是發展畜牧業的主要基地,干旱、風災、冰雹、低溫冷害、雪災等氣象災害頻繁出現,對經濟建設、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針對黃南州南部有機畜牧業的健康、穩定發展,黃南州氣象局制定了有機畜牧業專業氣象服務方案,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

1黃南州南部有機畜牧業發展現狀

1.1有機認證實現全覆蓋

2007年7月,河南蒙古族自治縣獲得了北京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的基地、生產、貿易3項認證。2010年3月,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有機畜牧業生產基地被國家環保部批準為國家級有機食品生產基地。2013年國家認監委、國家農業部為澤庫縣頒發有機畜牧業認證證書,澤庫縣成為獲得全國有機農業示范基地的唯一畜牧業縣。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澤庫縣共有124萬hm2草原、161萬頭(只)牲畜通過國家有機認證,黃南藏族自治州牧區實現有機認證全覆蓋,成為全國最大的天然有機牧場。

1.2園區建設穩步推進

2012年,國家開始向黃南州南部的澤庫縣和河南蒙古族自治縣的有機畜牧業園區投入大量建設資金,2015年已基本完成河南蒙古族自治縣占地120hm2有機畜牧業科技示范園的基礎設施,并在示范園區建設了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同時在6個鄉鎮建成9個縣級有機畜牧業標準化規模養殖示范牧場。與河南蒙古族自治縣相比,澤庫縣科技示范園占地面積相對較少,也基本完成基礎設施建設。

1.3產業化發展效果顯著

黃南州南部通過推行野公司+合作社+牧戶冶的生態畜牧業發展模式,并積極引進知名企業進駐,使有機畜牧業產量大幅增加。截至2015年,黃南州南部招商引進6家企業,培育13家州級龍頭企業。除此之外,澤庫縣充分利用西部逾6667hm2棄耕地資源,將牧民合作經濟組織作為載體,積極發展有機草產業,為牧業的快速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2黃南州南部有機畜牧業專業氣象服務方案

2.1構建氣象監測預警系統不斷完善

現有的畜牧氣象綜合監測網,積極開展現代牧業氣象災害監測、牛羊育肥溫棚小氣候監測、有機畜牧業園區生態環境監測以及牧草營養成分、草地上空二氧化碳、氨氣值監測,同時開展園區土壤、水、牧草采樣分析化驗以及草場土壤水分、營養監測分析,豐富觀測項目,提高監測能力[1]。

2.2提供氣象預報產品服務

有機畜牧業專業氣象服務提供的氣象預報產品服務主要包括3耀6h短時臨近預報、短期預報、中期預報,為牧業生產進度安排提供決策依據;針對暴雨、低溫冷害、雷雨大風等天氣過程發生發展與影響程度,及時重要氣象信息專報;每旬牧場土壤含水率、主要植物生長發育狀況和產量、牧草主要病蟲害等觀測信息;每月提供有機牧場土壤、水、牧草營養采樣分析化驗,草地上空二氧化碳、氨氣值等監測信息[2]。

2.3開展雷電監測及檢測服務

利用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氣象局配備的閃電定位儀所獲取資料,由州、縣2級氣象臺共同開展雷電監測信息服務。對有機畜牧業產業園主要企業的生產設施、廠房及辦公區的防雷裝置檢測提供專業檢測技術服務。

2.4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在夏季人工增雨作業期間,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氣象部門可向上級申請調整部分作業點,向有機畜牧業園區布設3耀6具火箭或高炮作業設備,提供夏季人工增雨、防雹服務,可有效增加牧草成長期降水,保護牧草免受冰雹襲擊,保障服務對象的經濟利益。

2.5畜牧業保險氣象服務

為做好生產氣象服務,避免或減小因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氣象部門可與保險經營機構開展合作,參與畜牧業保險風險指數和理賠氣象指標的制定,降低保險企業風險,并提供理賠鑒定服務。國家應將藏區藏系羊、牦牛保險保費納入財政補貼范圍,以支持藏區經濟社會的發展[3]。

2.6編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有機畜牧業應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及氣象監測系統監測的數據,制定應對大風、暴雨、低溫、大霧、雪災等災害性天氣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以確保安全生產和高效運營[4]。

3有機畜牧業專業氣象服務流程

各區域牽頭單位應積極組織進行調研,根據調研結果明確有機畜牧業服務對象和具體任務,制定適合有機畜牧業服務對象的專業氣象服務方案。根據氣象災害發生發展規律,分析氣象災害產生的氣象條件,提前災害預警信息,特別是要注重畜牧業生產關鍵期內各氣象要素的變化情況。業務人員可以借助于現代化的通信手段及時相關的研究報告和服務產品,以確保農牧民可以在第一時間內接收到最新氣象信息,使用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畜牧業生產。

4參考文獻

[1]張旭輝,商兆堂,蒯志敏,等.江蘇特色農業氣象服務初探[J].安徽農業科學,2008,36(30):13332-13333.

[2]王俊,蒯志敏,張霞琴,等.開展特色農業氣象服務的實踐和思考[J].現代農業科技,2008(24):355-356.

[3]王玉秋.決策氣象服務工作的途徑[J].現代農業科技,2013(12):333.

畜牧業風險范文4

豬糧安天下。生豬與糧食一樣,始終是一個關系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的根本問題。從20xx年開始,中央、國務院根據發展生豬生產和穩定市場供應、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執行政策性生豬保險,隨著生豬保險政策在我市的推進,該項政策已逐漸成為深受農戶歡迎的“民心工程”。

一、基本情況

政策性生豬保險包括能繁母豬保險和育肥豬保險,其中能繁母豬保險是全面實施,而育肥豬保險在全國還是試點階段,**省是首批開展育肥豬保險的省份。我市政策性生豬保險分別由人保財險公司、中華財險公司承保,其中巴州區、南江縣由人保財險公司承保,通江縣、平昌縣由中華財險公司承保。全市畜牧系統主管機構(即市、縣、區畜牧食品局)不直接參與保險工作,保險公司在各鄉(鎮)指定代辦人,具體負責保險工作的實施。各縣(區)鄉(鎮)畜牧站如受保險公司委托,則由其指定的代辦人組織協助實施。20xx年,根據國家、省上要求,我市共承保能繁母豬21.7萬頭,收取保費259.8萬元,補助金額1039.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49.5萬元、省上補助233.8萬元、市級補助39.0萬元、縣級補助116.9萬元);保險公司理賠1.1萬頭,賠付976.0萬元(包含20xx年投保20xx年賠付的部分能繁母豬)。育肥豬34.9萬頭,收取保費188.2萬元,補助金額439.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2.7萬元、省上補助213.3萬元、市級補助31.4萬元、縣級補助131.8萬元);保險公司理賠11.5萬頭,賠付406.2萬元(包含20xx年投保20xx年賠付的部分育肥豬)。

二、主要問題

(一)認識需進一步提高。政策性生豬保險的執行,是中央、國務院為廣大養殖生產者提高抵御風險能力和確保養殖增收的一項惠民措施。其保險的措施辦法,是由國家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等根據實際情況和生產規律而確定的。而在部分地方,由于對政策性生豬保險認識不足,存在生豬保險操作不規范的現象。對于農戶,由于缺乏對保險的深刻理解,認為育肥豬保險是“挑肥撿瘦”、能繁母豬保險是“一發一收”。

(二)保險機制有待完善。育肥豬保險每年只能辦理一次,保險期限為4個月,而農戶養殖的生豬出欄時間一般都超過了4個月,剩下的8個月時間農戶不能辦理保險業務,因此,農戶對此反映比較強烈。雖然國家在制定該項政策的時候,是根據生豬的生理特點和出欄周期制定的,但保險機制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業務職能存在混淆。畜牧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具體承擔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工作。保險業務由保險公司指定的各鄉鎮代辦員負責組織實施,畜牧部門并不直接參與保險工作。但由于部分鄉鎮畜牧站職工作為保險公司代辦員,致使保險部門和畜牧部門業務存在混淆,往往給農戶形成誤導。

三、對策建議

針對我市政策性生豬保險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一是要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墻報、標語,廣泛宣傳政策性生豬保險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二是要示范引導。在政策性生豬保險實施過程中,要注重方法,用典型事例做榜樣,使農戶看到買保險的好處,然后逐步進行推廣。三是要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要進一步加大基層畜牧、保險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挑選思想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同志擔任代辦員,做好解釋、說服工作,主動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完善保險運作機制。一是要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積極主動參與建立面向農民的保險保障體系,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的保險政策,深度參與**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二是要發揮保險行業風險管理的專業優勢,把政策支持和市場機制有機結合,提高保險工作的運作效率。三是要加強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合作,充分調動有關部門的積極性,形成扶持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等農業保險發展的合力。

畜牧業風險范文5

近年來,作為我國農業大省,河南省各級政府始終把農民增收作為解決三農問題的突破口,拓寬增收渠道,但農民收入水平仍然較低,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還沒有得到有效扼制。在新形勢下,如何實現農民增收,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仍然是必須認真思考的重要課題。

從農民收入情況和構成來看,河南省農民收入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農民收入增速較快,但水平較低。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農民收入增長速度連續四年兩位數增長,分別達到14.2%、12.4%、13.6%和13.4%,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但人均收入水平僅為2553元、2871元、3261元和3852元,分別比全國平均水平低383元、384元、326元、288元。二是工資性收入增長較快,但所占比重較低。2006年河南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為1023元,增長近20%,但僅占農民全部純收入的31.4%,比種植業收入低11.39個百分點,與沿海的江蘇、浙江和山東等省份相比,分別低了22、17.3和6.9個百分點。三是種植業收入所占比重雖呈下降趨勢,但收入額仍占近半壁江山。2005年、2006年我省農民從種植業獲得的收入占農民純收入的比重同比分別下降了0.3和1.13個百分點,但從種植業獲得的人均收入仍然達到1260.82元和1395.43元,占農民純收的43.92%和42.79%。四是國家政策性補貼所占比重較低,增長潛力較大。2006年,河南省不斷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力度,七項補貼資金總額達到30.45億元,對種糧農民直補資金達到14.5億元,但各項轉移性收入占農民純收入的比重也只有2.8%,分別低于江蘇、浙江和山東1.6、2.2和0.8個百分點,支農惠農力度仍然需要加大。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家庭經營收入雖呈下降趨勢,但仍然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工資性收入的增幅最快,對農民收入的拉動作用最強,但所占比重仍待提高;其他收入所占比重較小,亟待加大力度。因此,要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既要內部挖掘潛力,又要在外部尋求突破。

一、切實抓好糧食生產

發展糧食生產是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糧食是基礎性、戰略性資源,無論是對農民增收還是滿足13億人口的生存問題,都具有重要意義。從農民就業形勢來看,河南省有6626萬農村人口,4800萬農村勞動力,現已轉移1930萬,仍有近1900萬人全部從事農業生產;從農民收入構成來看,2006年,河南農民人均收入構成中來自種植業的收入1395.43元,占農民純收入的42.79%,種植業收入始終是河南省農民收入的最主要來源;從糧食生產形勢來看,近幾年河南省糧食產量連上800億、900億和1000億斤三個臺階,但仍受城鄉用地、農業基礎設施薄弱及自然氣候條件等因素的制約,糧食生產發展潛力大,特別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增加,糧食需求呈剛性增長趨勢。抓好糧食生產:一是重點發展。扶持大型商品糧基地和優質糧食產業工程,集中農業項目和資金,建設糧食生產基地縣,打造糧食生產核心區。二是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田水利設施,加快中低產田改造、治理,增強抗御自然災害能力。三是堅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從嚴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搞好土地復墾和后備資源開發,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嚴把河南省1.4億畝耕地紅線不放松。四是強化糧食生產的技術支撐。狠抓農業先進實用技術的普及和推廣,加快新品種開發,加大對糧食生產的指導服務,強化糧食生產管理,提高單位面積糧食產量。

二、大力發展現代畜牧業

畜牧業占農業的比重是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農業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發展畜牧業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豐富城鄉“菜籃子”,優化農村經濟結構,促進農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畜牧業對土地依賴程度低,單位面積產出率高,產業鏈條長、關聯性強,投資少、見效快、商品率高,是農民增收和現金收入的重要來源,其發展直接影響和制約著農民增收。實踐證明,畜牧業的快速發展期是農民收入較快增長期,反之,畜牧業的緩慢發展期則是農民收入緩慢增長期。近年來,河南省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畜牧業的持續快速發展功不可沒。2006年,河南省畜牧業總產值達1299億元,占農業總產值比重的41%,農民從牧業生產中獲得的人均純收入為314.39元,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9.6%。

隨著畜牧產品價格大幅回升,未來畜牧業會走上較快增長的軌道,農民來自畜牧業的收入將呈現大幅增長的態勢。一定要把握機遇,加快畜牧業現代化進程,對農民增收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是加大調整力度,優化畜牧業產業結構。穩定發展生豬和家禽畜養,加快發展草食動物和特種生物養殖,突出發展奶業,優化畜禽結構、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畜產品基地。發展規模養殖,規?;ㄔO、管理,提高畜牧業集約化生產水平。二是發展畜牧產品加工業,規范流通市場,推進畜牧產品產業化經營。實行“公司+基地+農戶”模式,提高畜牧業組織化程度。以禽蛋制品、肉類加工及飼料、獸藥生產等重點領域和骨干項目為突破口,大力扶持畜產品加工企業。有計劃、有重點、分區域地改造、興建一批畜禽專業批發交易市場,拓寬銷售渠道,規范流通市場。三是引進推廣高新科技,提高科技含量,科學養殖、高效養殖、健康養殖。資源開發與環境治理相結合,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相統一,促進畜牧業可持續發展。

三、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

在工業化條件下,地少人多的特殊背景,農村單純依靠農業生產是難以致富的。只有調整產業、就業結構,促進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民收入才可能保持和國民經濟的同步增長。從河南省實踐來看,農民收入增長正逐步以依靠非農產業轉移就業拉動為主,近年來這一趨勢更加明顯。2006年,河南全省勞務收入達到955億元,約占農民總收入的44%,非農產業收入已經成為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因素。

提高農民兼業和創業能力,是今后提高農民收入的一個戰略性重點。一是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吸納農民就地轉移就業。發展家庭工業,支持“一村一品”發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顯、類型多樣、競爭力強的專業村鎮,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信息、咨詢、金融、保險、旅游等現代服務業,吸引當地農民就地就業。二是發展勞務經濟帶動農民轉移就業。建立健全勞務輸出服務體系,取消針對農民工就業的各種準入限制,加強勞務協作,提高農民外出務工的組織化、規模化程度。開展農業生產技能培訓,普及科學技術和培養新農村實用人才,解決農村勞動力普遍存在的技術匱乏、就業局限、工資待遇低的問題。三是引導農民自主創業。鼓勵農民創業,支持農民工返鄉或在城市從事現代農業、加工業、運輸業、商貿服務業等領域的生產、營銷。

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實踐證明,農業產業化作為聯結農民與市場、工業與農業的紐帶和橋梁,有利于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是農民增收、農村發展、農業增效的有效途徑。河南省近幾年農業出現的良好形勢,與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特別是食品工業的發展密不可分。

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一是培養和發展主導產業。主導產業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載體和基礎,決定著一個地區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水平。要促進主導產業和特色優勢農產品向主產區集中,專業化、規?;?#65380;基地化,夯實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基礎。二是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解放思想,把龍頭企業的扶持對象向農產品加工企業、流通企業和中介組織延伸,逐步形成覆蓋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過程的龍頭企業體系。推行“公司+合作社+農戶+基地”的產業化經營模式,鼓勵龍頭企業采取建立風險基金、保護價收購、利潤返還等形式,與農戶建立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為農戶提供市場信息、生產資料和產品銷售服務,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三是提高農產品市場占有率。把農產品流通和生產放到同等重要地位,健全農產品流通體系,抓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逐步形成以專業批發市場為龍頭、生產要素市場為牽引、綜合市場為骨干、集貿市場為基礎的農村市場網絡,把專業批發市場與遍布城鄉的集貿市場結合起來,保證農產品的流通、銷售。

五、政府財政、政策支持

落實強農惠農政策,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提高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的積極性,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以河南省為例,近幾年來,該省認真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加大對農民的補貼力度,按照“一分錢不能少、一天不能耽誤、一戶不能漏”的要求,確保各項補貼分解到農村、落實到農戶、發放到農民手中。2005年至2007年,河南省農民享受的補貼政策由“三補一減”變為“七補一免”,補貼數額也從2005年的15.65億元增加至2007年的45.9億元,并在全國率先免除“皇糧國稅”。同時,財政支持力度不斷加大,2007年達到400億元,使農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實惠,2007河南省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700元,增長13.4%,實現了連續4年兩位數增長。

完善強化黨的強農惠農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一是確保農業財政投入穩定增長。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縣級以上財政對農業投入的增長幅度要持續高于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二是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力度。在穩定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規?;A上,擴大補貼范圍,進一步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確保農民得到實惠。三是建立農業風險防范機制。提高金融支農水平,發揮農村信用社主力軍的作用,督促國有商業銀行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積極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建立農業風險防范機制,確保農民收入穩定增長。

上述五個方面是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糧食生產是實現農民增收的前提和基礎,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維持社會穩定的基礎,是農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發展現代畜牧業,是糧食生產的價值轉化和增值,延伸、發展糧食產業鏈條,大幅度增加了農民收入。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就業,將農村大量的富余勞動力推向市場,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為我國經濟建設提供了大量勞動力。創新體制機制,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是提高農業生產質量和效益,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根本途徑。鞏固、完善和強化強農惠農政策是促進農業生產、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保障。

畜牧業風險范文6

論文摘要:農業保險是分散農業風險和災害補償的有效方式,是WTO框架下的“綠箱”政策之一,已為許多發達國家所采用。農業保險主體(農戶、保險機構、政府)風險管理行為對農業保險的影響,以及農業保險政策對農業保險主體行為的影響是相互作用的。借鑒國外在立法、政府補貼和推動、農業風險分散機制等方面的經驗,我們應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規范和誘導農業保險主體風險管理行為朝著有利于農業保險的方向發展:(1)政府推行農業保險的主要作為;(2)建立有效的風險分散機制;(3)選擇規?;a的地區進行重點試點。

論文關鍵詞:農業保險;行為主體;風險管理

農業風險對于農產品產量和市場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但這種風險是可以管理的(WennerandArias,2003)。發達國家的經驗已經證明:農作物保險和定價策略的結合可以有效地減少農產品產量和價格風險。即便如此,農業保險還是被公認為世界性難題;直到現在,世界上還沒有哪一個國家的農業保險計劃可以用保費收入來支付賠款支出和管理費用。我國在20世紀30年代初就開始試辦農業保險,但真正發展還是在1982年以后。隨著199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向商業化轉軌,1993-2003年間農業保險業務不斷萎縮。2004年開始,國家連續三個中央1號文件都提出要發展農業保險?;谶@種背景,本文從農業保險主體風險管理行為角度來闡述農業保險行為主體對農業保險發展的影響;并借鑒國外經驗,對我國農業保險的進一步發展提出政策建議。

一、主體風險管理行為對農業保險的影響

(一)農戶的風險管理行為對農業保險的影響

農戶的風險管理行為主要有多品種經營、尋求非農收入、自己承擔風險和政府救濟等手段。這些風險管理手段與農業保險之間存在著替代性,特別是非農收入的增加,使得農民收入中的農業收入所占比重越來越小,從1990年的50%下降到2004年的36%左右。這也意味著農業風險占農民所面對的總風險比重正在下降。此外,多品種經營又降低了農業風險的集中性,分散了一部分農業風險。農民規避風險手段的多樣化,農戶收入整體水平不高,加上現階段我國農業保險實行的初始成本保險(即生產成本保險)以及較高的保險費率,造成了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

(二)保險機構的風險管理行為對農業保險的影響

由于農業風險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高度相關性、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現象嚴重、風險不能大范圍地分散等問題,造成農業保險的純商業化經營均以失敗告終(除了冰雹險、暴雨險等單一風險的經營成功之外)。保險機構經營農業保險基本上都是虧損的,這與保險機構的利潤最大化目標相背離。因此,保險機構純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的積極性很低。隨著城市保險市場的日趨飽和,保險機構不得不尋求新的市場——8億潛在客戶的農村保險市場,因此,效益較差的農業保險也成了獲得其他盈利性較好險種(例如家財險、壽險、健康險等)的“敲門磚”。即使經營農業保險,保險機構也會偏向那些盈利性較好的險種,這和農業保險的目標相去甚遠。

(三)政府的風險管理行為對農業保險的影響

政府的風險管理行為主要有農業生產補貼、價格支持和收入保護等手段,而自然災害補償機制是政府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目前我國的農業自然災害補償方式還是以政府救濟和災害扶持為主(占總補償的90%以上),而保險賠款占總補償的比例很低。從1992年開始,由于一直經營農業保險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商業化轉軌,農業保險在農村自然災害補償中的比例不斷下降,2003年農業保險賠款僅占總補償額的5%(曹前進,2005)。我國財力有限又決定了政府救濟和農業保險之間存在替代性,因此,目前政府以災害救濟為主的災害管理行為不利于農業保險的發展。

二、農業保險政策對主體行為的影響

2004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選擇部分產品和部分地區率先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參加種養業保險的農戶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2005年和2006年中央1號文件又連續作出了擴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范圍的政策規定。這些政策對農業保險主體行為有何影響呢?

(一)農業保險政策對農戶風險管理行為的影響

2004年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的調查顯示:如果政府開辦了畜牧業保險,即使沒有補貼,農戶選擇愿意將飼喂的畜禽投保的占42.6%,不愿意的占57.4%;如果政府開辦了補貼性保險,選擇愿意將飼喂的畜禽投保的占73.4%,不愿意的占26.3%。從調查數據來看,如果政府給予一部分保費補貼,農民購買農業保險的積極性會提高。因此,在新一輪試點過程中,大部分試點地區或多或少地都給予了農民保費補貼。

(二)農業保險政策對保險機構風險管理行為的影響

由于有了政府補貼和其他一些優惠政策(如農業保險準備金制度和再保險),保險機構經營農業保險的積極性提高了很多。上海安信、吉林安華、黑龍江陽光互助、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等商業性保險機構都在經營農業保險,并且不斷擴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以尋求更多的風險單位來規避經營風險。如江蘇省淮安市和浙江省的一些保險機構則采取了與地方政府共擔風險的做法;上海安信、吉林安華兩家農業保險公司和中國再保險集團簽訂了再保險合同;黑龍江陽光互助保險公司按保費收入的10%提取巨災風險準備金等等。

(三)農業保險政策對政府風險管理行為的影響

農業保險政策實施的目的,就是轉變政府補償災害的方式;其目標就是由目前的政府救濟為主向農業保險為主轉變。為此,政府提供了保費補貼、經營管理費用補貼以及各種優惠政策等,以支持農業保險的健康發展。江蘇省和浙江省還采取政府與保險機構共擔風險的模式,減輕了保險機構的經營風險。除此之外,相關農業部門人員還參與到農業保險展業、查勘定損、理賠等工作中來,有力地支持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三、行為主體對農業保險存在的顧慮

(一)來自農戶的顧慮

通過調查我們認為,農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顧慮:(1)如果在保險期內發生了災害,能否從保險公司拿到賠償、能拿到多少、得到賠償需要付出的成本有多大?(2)政府補貼多少、能持續多久?(3)如果幾年沒受災怎么辦?(4)保障水平有多高?在調查過程中我們還發現,農民普遍不太信任保險公司(因為在20世紀90年生過某保險公司因為不想理賠而退還保費的事情)。另外,保障水平太低也是制約農戶購買農業保險的重要原因,這與國外的一些研究結果相符。

(二)來自保險機構的顧慮

保險機構對經營農業保險的顧慮有四個方面。(1)對政策的顧慮。政府給予的一些政策能持續多久,包括以險養險、經營管理費用補貼、稅收優惠以及一些與農業保險相配套的政策(如生產貸款必須參與農業保險)?(2)對經營風險的顧慮。一方面是經營能否不虧損,即從目前農業保險的經營情況看,種、養業農業保險基本上都是虧損的,政府給予的經營管理費用以及以險養險能不能彌補這一部分的虧損;另一方面是規避經營風險的風險準備金制度和再保險能不能實現?(3)對政府財力的顧慮。如果保險機構選擇了與政府共保的模式,萬一出現大災,政府財力能否兌現其保險責任?(4)費率制定和操作的顧慮。由于缺乏相應的歷史數據,制定科學的費率難度較大,這也是很多商業保險公司不敢涉足農業保險市場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來自政府的顧慮

政府顧慮有中央政府的顧慮和地方政府的顧慮兩方面。

中央政府的顧慮是:(1)政府支出的補貼資金需多少。由于目前農業保險規模不大,政府補貼資金還可以到位;但如果以后覆蓋面不斷擴大,政府的補貼資金能否到位。如果按照美國《農業風險保障法》的規定,政府每年給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將會超過30億美元,那么政府首先必須考慮財力問題。(2)補貼資金的效果如何。Nolson和Loehman(1987)認為,在理論上,農業保險是一種有效的農業風險分散機制,然而在實踐中,農業保險卻成為一種損失轉嫁給政府或者保險機構的成本高昂的風險轉移機制。如果情況跟Nolson和Loehman(1987)闡述的一樣,那么政府還不如采用救濟的方式,因為救濟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可以根據財力來控制救濟資金。(3)如果出現大災,政府所要負擔的賠款額會不會超過財政的承受能力。

地方政府的顧慮是:(1)中央政府的補貼和其他一些政策能持續多久?(2)地方財政隨著農業保險覆蓋面的擴大需負擔多少補貼資金?(3)如果出現大災,地方財政能否負擔得起政府兜底的責任?(4)怎樣確定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產品范圍?是選擇關系糧食安全和地方社會穩定的農產品進行補貼,還是選擇效益較高、關系到地方經濟發展的農產品進行補貼?

四、國際經驗借鑒

發達國家發展農業保險的經驗可以總結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較高的保費補貼和強制性保險與有條件強制性保險的實施,刺激農戶購買農業保險

在財政補貼方面,發達國家為了提高農業保險的覆蓋面,不斷地提高財政對農業保險的補貼力度。研究表明,即使農民收入較高的國家,如果沒有政府給予適量的保費補貼,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自愿投保積極性也很低。墨西哥有關經驗表明:政府的保險費補貼若低于2/3,大多數農民不會自愿投保;美國的參保率則隨著補貼率的不斷上升而上升。因此,美國、日本、法國等農業保險比較發達的國家都給予農戶較多的保費補貼。

農業保險發達國家還采取了強制性保險和有條件強制性保險。日本1947年頒布的《農業災害補償法》中就提到了強制性保險。印度、菲律賓則規定農業貸款戶必須參與農業保險,形成準強制性保險。美國《1994年農作物保險改革法》中也提到政府將干旱、雨澇、雹災、風災、火災、病蟲害等風險損失,與其他一些福利性農業計劃(價格支持與生產調節計劃、農民家庭緊急貸款計劃、互助儲備計劃等)聯系起來進行有條件強制性保險。

除了較高的保費補貼和強制性保險與有條件強制性保險外,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也是促使農戶使用農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原因。1989年美國農業部專門針對那些沒有購買農業保險的農戶進行過一次調查,讓他們將不參加農業保險的原因進行排序。調查結果顯示:首要原因就是保障太低,占24.8%;其次是保費太高,占23.3%;更愿意自己承擔風險的占23%。因此,保障水平的提高,加上政府提供較高比例的保費補貼,農民對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自然會增加。

(二)保險機構降低經營風險的做法

保險機構主要從兩個方面來降低經營風險:一是農業保險產品創新和金融工具的應用;二是農業風險準備金制度和再保險的實施。保險市場金融和技術上的創新,提供了處理農業風險的新辦法,特別是氣候風險;而資本市場的應用是金融創新的一部分,這減輕了農業保險提供者面臨的風險(skees,eta1.,2002)。另外,再保險和巨災風險準備金是分散農業巨災風險的兩個比較有效的手段,因此,絕大多數國家在發展農業保險的過程中都采用這兩種風險分散手段。

1、資本市場金融工具的應用。隨著氣象測量等技術的日益成熟,國際資本市場上轉移農業巨災風險的金融產品被逐漸開發出來。例如巨災風險(cAT)債券,它主要用于為颶風、洪水、地震等巨災保險提供保障。除了CAT債券之外,資本市場上還出現了基于氣象指數的氣象衍生金融工具,如氣象指數期權等。

另一個資本市場金融工具的使用就是農業巨災風險證券化,它是將農業巨災風險和資本市場結合起來。在資本市場上以證券的方式籌集資金,用來分散和化解農業的巨災損失。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國際上發展的風險證券主要有三類:巨災證券、應急準備金債券和巨災股票。由于農業巨災風險和資本市場具有極小的相關性,因此,在資本市場上尋求分散農業保險風險是可行的;而且,資本市場資金充裕,這對農業保險的巨災風險分散也很有效。

2、農業保險產品的創新。農業保險經營中對于道德風險的控制,主要是了解和掌握農民的投入情況,如耕作、灌溉、種植時間等;再就是改進保險合同的條款,如規定免賠款的主要目的就是防范道德風險。但這通常會面臨高成本問題,因此,農業保險團體(區域)險和農業氣象指數保險應運而生。

農業保險團體(區域)險分為收入保險和產量保險兩種,其賠款方式與暢通農業保險賠款方式有很大的差別。這也是農業保險團體(區域)險創新的地方,即只有當承保區域的整體平均產量或收益受損到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理賠點時,保險公司才進行賠付。如果整個區域的平均產量沒有受損到理賠點,那么單個農民的產量受損再大也不會得到賠付。這樣一來,農業生產者(投保人)之間有了提高自身產量的積極性,既解決了道德風險問題,又促進了農業生產。農業保險團體險通常都要求某個區域的農戶全部參保,避免了逆向選擇問題。因此,農業保險團體險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比較適合農村低保障或者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問題較為嚴重的地區(孫立明。2003)。

農業氣象指數保險有助于全面、客觀地反映農業系統性風險;它不需要農業產量的歷史數據作為費率制定的標準,而是依靠系統和精確的氣象測度。這就使得保險合同的制訂是以系統性氣象風險的測度為主要依據(庹國柱、李軍,2003)。相對而言,這種合同制訂更科學,減少了由于合同制訂不科學給保險公司帶來的損失。

3、農業風險準備金制度和再保險。再保險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在空間上分散農業風險,另一方面也擴大了保險機構的承保能力。發達國家的再保險保費收入占總保費收入的比重大概為20%,凸現了再保險市場的重要性。例如,日本采取農業共濟組合向農業共濟組合聯合會進行部分分保,農業共濟再保險特別會計處又向農業共濟聯合會提供超額賠款再保險;1966年法國在大區范圍內還創立了再保險機構,眾多的地方互助保險合作社由大區社再保險,大區社又由中央社再保險(龍文軍,2004)。發達國家還普遍建立了巨災風險基金制度(除西班牙外),例如日本的農業共濟基金的原始資本為30億日元,由中央政府和聯合會以1:1的比例共同投資組成。巨災風險基金制度使得農業風險在空間上得以分散,提高了農業保險經營機構的穩定性。

(三)政府對農業巨災風險的管理

發達國家政府很早就意識到應用農業保險來分散農業風險?!皩嵤┺r業保險的目的在于建立一個穩固、全面的農作物保險體系,以取代作為農業價格支持和收入保護政策一部分的政府災害救濟計劃,從而促進農業經濟的穩定,增進國民福利?!?/p>

在控制保險機構經營風險方面,政府給予了經營管理費用補貼(一般為保費收入的20%-25%)、免除各種稅收以及再保險支持等。另外,政府為了滿足保險機構對于大額風險單位的要求,結合各種貸款政策和福利政策以促使農戶購買農業保險。發達國家現有的精確的費率與政府的努力不無關系,因為農業風險區劃工作需要耗費巨額的財力和人力,并不是某個保險公司或是某一個部門就能完成的。例如,法國政府在1980年以后投入巨資資助大學和有關部門專門從事農業風險科學研究。

五、政策建議

各個國家都有自己特殊的國情,國外的成功經驗值得我們借鑒,但不能生搬硬套,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規范或誘導農業保險主體的風險管理行為朝著有利于農業保險的方向發展。

(一)政府推行農業保險的主要作為

1、有關部門應盡早著手起草《農業保險法》。前面分析的我國保險主體存在的一些顧慮,大部分可以歸咎為農業保險法律的缺失。因此,《農業保險法》對農業保險的經營目標、保障范圍、保障水平、組織機構與運行方式、政府的作用、稅收規定、資金運用、財政補貼方式等方面,應以法律的形式得到明確,為發展農業保險提供完備的法律、制度保證。

2、財政支持和應用各種政策推動農業保險。一是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應對農業保險的保費和農業保險的經營管理費給予一部分補貼。具體額度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不同的保險產品而定。二是給予農業保險業務經營部分稅收優惠政策。應建立行為主體各方的激勵機制,將農業保險和農業生產貸款、災害救濟政策結合起來使用。

3、做好農業風險區劃,實行與農業風險相匹配的保險費率。我國農業保險試點地區普遍存在費率厘定不科學的問題,不能真實反映農業實際損失率,無法有效調節供給和需求。費率厘定的不科學,主要是由于我國缺乏完整的農業區劃體系。但農業區劃工作耗費大、涉及面廣,并不是保險機構就能完成得了的。因此,建議由國家組織相關部門和保險機構,撥付專項基金,積極開展農業風險相關研究工作。在全國各區域農業災害風險綜合評估的基礎上,開展農業風險區劃工作,為制定農業保險保費與費率提供科學依據。

(二)建立有效的風險分散機制

一是建立農業再保險體系。國家應出資組建全國性的農業保險再保險公司?;蚴窃谥袊俦kU集團中成立農業再保險部,獨立核算。以國有性質的農業保險再保險公司為主,其他商業保險公司作為補充,確立農業再保險經營主體;國家對提供農業保險再保險服務的公司給予適當的費用補貼和稅收優惠。二是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目前很多試點地方也在探索一些積累風險準備金的做法,但都缺乏保障。國家可以整合部分農業直接補貼資金、農業災害救濟金、財政專項支農資金等,加上商業保險公司的農險盈余,形成農業保險總準備金或風險基金,并以法律形式規定每年風險基金的提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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