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具體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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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具體方法范文1

關鍵詞: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

前言: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是目前我國評估人員獲得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結論的最為有效的途徑,而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相關估結論則是確保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合理性與科學性至關重要的依據。近年來,我國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工作不斷完善,其處置途徑也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在這種形勢下,評估人員應當重視選擇合適的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從而將其可回收價值合理、準確的反應出來。

一、 當前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現狀

21世紀以來,金融體制相關改革不斷深化,有效推動了我國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也促進了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相關業務的蓬勃發展。我國資產評估協會為了有效規范和管理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行業,于2005年正式了《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該意見相關條例詳細規定了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要求、價值類型的有效選取、評估對象的明確界定、業務類型選取以及意見披露等內容。同時,它還規定了金融不良資產的具體評估方法。

二、 金融不良資產價的主要值評估方法

(一)現金流償債法

現金流償債法是指對企業持續經營條件下償還債務的模擬,通過分析、預測企業未來一定時間內可償債現金流,考察企業產生現金流清償債務的一種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

現金流償債法必須立足于企業持續經營這一假設條件下。它一般被應用于持續經營的企業,這樣的企業大多具有穩定可償債現金流量,并能夠有效利用其他相關財務資料,展開科學、合理的分析與預測。部分企業雖然能夠保持持續經營,但是沒有辦法預測其現金流量,這種企業大多不適宜使用現金流償債法。

(二)假設清算法

假設清算法是指假設對企業進行清算償債,分析債權資產在某個特定時間點能夠從債務責任關聯方或者債務人處獲得的賠償程度,是一種模擬形式的清算。

假設清算法一般建立在假設的條件下,為了確保假設清算法的合理性,這種方法大多用于具有清算可能的企業評估當中。比如:持續經營但是不具備一定凈現金流的企業、不具備持續經營條件的企業、持續經營但是凈現金流不足的企業。對于那些資產相對雄厚,資產分布范圍較為廣泛,且不良債權相對較少的企業,一般不適合使用假設清算法。

(三)專家打分

專家打分法即我們通常所說的Delpli法。它是指在匿名的前提下,反復征求相關意見,并且進行及時的反饋、調整、統計、分析、處理、歸納,從而達到合理分析債權價值以及價值可實現程度的目的。

專家打分法受不確定因素影響顯著,通常在其它方法進行困難時采用。一些債務企業對債權資產價值分析存在一定的抵觸心理,單純依靠評估人員大多無法確定該債權的實際價值,因此需要采用相關專家的進行集體判斷。

(四)交易案例對比

交易案例對比法是指在量化分析交易案例并且合理修正其處置價格的基礎上,對其結果進行綜合修正從而得出該債權資產的價值。

交易案例對比法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第一,交易案例和被評估債權的相關比較參數、指標等具有可收集性。第二,金融不良資產交易市場活躍程度高。

三、 評估方法的選擇

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方法的本質是通過各種途徑,有效實現債權資產具體價值。金融不良資產評估中可實現途徑選擇、金融不良資產評估相關經濟技術參數選擇以及其評估方法本身是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方法選擇的主要影響因素。金融不良資產選取評估方法相關經濟技術參數和其可實現途徑均對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結果和評估結果的公允性產生重大影響?!督鹑诓涣假Y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中重點闡述了如何正確選擇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其中主要包含了以下幾點:第一,評估方法相關具體要求;第二,評估相關工作者如何正確選擇不良資產相關可實現途徑;第三,評估人員如何科學、有效選擇評估方法應用過程中涉及到的經濟技術參數。因此,選擇不良資產可實現途徑、相關經濟技術參數、具體方法是構成正確選擇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的主要內容。

四、 方法選擇中應考慮的諸多因素

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方法的選擇過程,實際上是評估人員在模擬或者實際條件的約束下,分析、論證、比較金融不良資產價值的過程,從而促使評估人員做出論據充足的價值判斷。

評估人員在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的選擇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評估人員必須充分結合不良資產委托方對不良資產的相關處置模式、資產評估價值以及資產評估價值所屬類型,科學、合理地選擇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的具體方法。暫緩處理和快速變現是當前我國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最為重要的兩種方式。暫緩處理主要適用于可以成功實現債權資產保值,甚至增值的資產,對于這種類型的資產大多采用投資價值類型或者市場機制類型,因此在價值評估中一般采取交易案例比較法或者現金流償債法。而快速變現則主要適用于資產價值貶值風險較大的資產,這種類型的資產大多采取清算價值類型,因此在價值評估中一般采取假設清算法。第二,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過程中所需數據和相關經濟技術參數是否能夠被有效收集,一定程度上影響金融不良資產相關評估方法的合理選擇和有效應用。任何一種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相關經濟技術參數都必須有足夠的數據資料作為依據。如果在收集數據資料的過程中遇到困難,便會在一定程度上對該方法的選擇和應用造成影響。這就要求評估人員充分立足于替代這一基本原則,合理選取信息和資料相對充足的評估方法,從而有效實現金融不良資產價值的科學評估。第三,評估人員在使用具體某種評估方法進行不良資產價值評估的時候,應當立高度重視當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的使用效率和適用范圍,并充分滿足該評估方法的相關條件和具體的程序要求。比如:如果將假設清算法應用到資產雄厚、分布范圍廣的國有企業中,將會大大降低其評估效率和評估質量。

結束語: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擁有假設清算法、專家打分法、現金流償債法等多種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且每種評估方法具有不同的特點和適用范圍。這就要求評估人員必須在熟練掌握金融不良資產價主要值評估方法的基礎上,根據不良資產的具體特征,充分考慮方法選擇中的諸多因素,認真分析,選擇并采用最佳資產處置方法,從而確保債權回收利益最大化。(作者單位:河北大學)

參考文獻:

[1]. 試論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的選擇[J]. 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1,04:54-56.

[2]高強. 金融不良資產評估問題研究[D].東北財經大學,2010.

[3]金發奇,劉彩虹. 金融不良資產價值評估方法研究[J]. 山東財經大學學報,2014,05:21-25+121.

資產評估具體方法范文2

關鍵詞:無形資產;資產評估;攤銷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無形資產評估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

收錄日期:2013年5月31日

引言

隨著社會及信息的發展,無形資產在整個社會資產中所占的比重逐漸上升,知識、技術等在經濟社會的發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國的無形資產評估起步還較晚,交易市場還存在著一些不規范的現象,導致無形資產的評估還存在著諸多問題,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對無形資產評估事業的發展造成了障礙。

一、無形資產評估中存在的問題

無形資產的評估對于我國的經濟發展意義重大,為此,我們必須做好無形資產評估工作,但是由于資產評估工作的起步較晚,在評估過程中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下面就無形資產在評估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對無形資產的定義界定不夠清晰。近年來,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無形資產的重要性,也就對無形資產產生了比以往更為重要的關注。但是,不同的領域,不同的目的、出發點等又賦予了無形資產不同的概念定義,時至今日,對無形資產的定義仍然沒有一個清晰的結論。我國的評估準則和國際上的評估準則對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能夠給擁有者帶來經濟利益這兩個特征加以強調;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站在謹慎性的角度,對無形資產應為特定主體所控制,長期發揮其效用加以強調,這也就將國際評估準則中明確的關系類無形資產排除在外,例如與顧客的關系等因為是在短期存在的且難以對其控制等原因,排除在無形資產范圍之外。關于無形資產的定義至今還沒有統一,這也就導致了不同行業人士對其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也就給無形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者也帶來了理解上的困難和偏差。

(二)對無形資產的外延界定不夠清晰。對無形資產的外延界定不清晰,也就給無形資產對象的確定帶來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難。無形資產的外延,是指具體資產的名稱和范圍,這是由無形資產的本質及內涵決定的。上文已經介紹,對于無形資產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也就決定了對于無形資產的外延邊界和分類也沒有形成統一。

會計界對于無形資產的定義是最為嚴格的,其外延和范疇的范圍也是最小的;而法律界對于無形資產的定義就比較寬泛,外延相應也就最廣;評估界居于會計界和法律界之間。這樣,就導致了在評估上認為是無形資產而在會計上可能不認為是無形資產,不對其進行確認和記賬;在法律上認為是無形資產,而在評估學上卻不屬于無形資產的范疇,評估機構無法對其進行經濟價值的評估。

(三)無形資產的評估理論、法律法規不夠成熟。無形資產的評估理論還較為薄弱,無法對無形資產的評估提供可靠的支持,限制了無形資產評估的發展。無形資產的法律法規建設方面也還缺少完善的法律體系,多個部門同時管理的結果是導致資產評估業存在諸多技術標準,而且評估的透明度不高。

(四)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問題。由于沒有制定統一的無形資產評估辦法,也沒有無形資產評估的實施細則,因此對于無形資產的評估,還沒有統一的量化標準,根本不能提供準確的客觀數據,評估人員只能根據主觀判斷來評估無形資產的價值,但卻導致了評估結果的誤差,甚至有可能超過國際標準20%的界限?!顿Y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中對無形資產的評估辦法規定有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收益現值法三種。同時,根據無形資產的具體情況又派生了一些其他的具體方法。評估方法不同,評估的結果也就會有所不同。

重置成本法,先對被評估資產的現時完全重置成本進行評估,再扣減掉由于有形損耗、無形損耗等原因造成的價值貶值,進而來對資產重估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的公式為:

被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值=無形資產重置成本-陳舊性貶值-經濟性貶值-功能性貶值或被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雖然這種評估方法對于資產的損耗進行了考慮,評估結果較為合理,也有利于單項資產和特定用途資產的評估,能夠在不容易計算資產的未來收益時廣泛使用,并且能夠有利于企業的資產保值,但是重置成本法仍然存在著問題。

首先,使用重置成本法進行無形資產價值評估,工作量較大,且對目前價值的確定是以歷史資料為基礎的。但是,現在社會技術更新速度之快,使得技術經濟壽命日趨縮短,可能之前還是身價百萬的技術,今日就可能不值一文。因此,重置成本和資產原始價值在無形資產的轉讓中,影響力逐漸降低。即便是在構建時投入了巨大資金的無形資產,也會引起無形損耗,而使得實際價值大打折扣。

其次,無形資產的損耗主要體現在無形損耗上,無形損耗的大小落實在企業賬目的累計資產折舊科目中,無形資產的折舊多少由資產原值及折舊率確定。但是,如何確定無形資產的折舊率,這卻是個難題。作為賣方,折舊率過高能夠使企業較早收回無形資產的投資,但也會過多增加企業的賬目成本,沖銷利潤;折舊率過低,企業的賬面價值又會高于無形資產的實際價值。而若是一味依據會計法的規定,實行統一的折舊率,又會與無形資產的實際價值不符,必會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距。

二、無形資產評估的解決對策

(一)選擇恰當的無形資產定義指導。對于無形資產定義的學習和把握,要站在其產生背景上來理解。雖然我國會計準則對于無形資產的規定給評估界提供了相當重要的參考價值,但其始終在無形資產本質上還是不能夠完整清晰的反映出來。因此,在進行無形資產評估時,首先應以評估準則為依據,來對無形資產進行界定和評估。

(二)理解無形資產的本質,把握無形資產的外延。隨著社會及科技的進步,人們對于無形資產的認識也在不斷的深化和發展,比如網站、微博等以前沒有的事物,現在也成了人們普遍認可的無形資產。這也就要求無形資產評估人員能夠根據無形資產的具體情況,不斷地對無形資產的具體評估范圍進行調整,不能以一成不變的眼光來確定無形資產的外延。另外,還需要根據無形資產的特點、本質、被評估企業的具體情況等,對無形資產進行客觀的界定,從而為無形資產的評估對象打下基礎。

(三)加快對無形資產理論的研究。近年來,我國的資產評估機構中派出越來越多的人員去國外的事務所、高校等進行學習,或者直接從國外聘請行業內較為權威的專家來國內進行資產評估培訓,借以能夠引進國外先進的研究理論及成果。這樣直接的交流方式對我國的資產評估事業有著快速的提高幫助,能夠促使我們更快了解世界無形資產評估行業的最新前沿課題等,逐漸縮小我們與發達國家資產評估的差距。

(四)正確選用無形資產評估方法。鑒于對無形資產的評估采用任何方法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資產評估人員在進行無形資產評估時,需要特別注意評估方法的選擇。重置成本法不適于無形資產評估,現行市價法也存在較大缺陷,不是評估方法本身存在問題,而是其是否適用于被評估項目。對于資產特性簡單,以成本攤銷為評估目的,側重現實可用程度的無形資產,可以對其采用成本法、市場法等;對于資產特性復雜,以轉讓、投資為目的,強調資產未來使用效果的無形資產,可以采用收益法對其進行評估。在無形資產的評估中,首先要詳細了解被評估資產的基本情況,然后對其加強數據資料的收集、分析等,在評估時對數據資料的來源加以重視,對可能發生誤差的可能性做出恰當的處理。

主要參考文獻:

[1]陳小陽.我國無形資產評估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大科技,2011.6.

資產評估具體方法范文3

一、改制完成企業進行處理時相關聯的幾個事項

1、自改制評估基準日到公司制企業設立登記日的有效期內,原企業實現利潤而增加的凈資產,應當上繳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或經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同意,作為公司制企業國家獨享資本公積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擴股時轉增國有股份;對原企業經營虧損而減少的凈資產,由國有資本持有單位補足,或者由公司制企業用以后年度國有股份應分得的股利補足。

2、改制企業改制完成的標志,應是企業領取新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所確定的企業設立登記日。

3、資產評估增值部分計提的折舊在會計制度中是允許,而且也是必須的,但是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抵扣,即應做納稅調整或做相應的會計處理。

4、新改制的公司制企業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改制方案的要求做相應的帳務處理。如:改制后的公司承繼原企業的全部債權債務、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等。

5、資產評估結果是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出資折股的依據,自評估基準日起一年內有效。

6、自2003年1月1日新成立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7、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原企業清產核資的審計報告和新公司成立時的驗資報告;

8、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和有關部門的備案表。

二、企業改制過程中涉及到帳務調整的幾個階段及相應會計處理

改制企業的帳務調整主要在如下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改制企業對各類資產進行全面清查階段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財企[2002]313號文規定:改建企業應當對各類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對各類資產以及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核對查實,編制改建日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冊。資產清查的結果由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資產清查的結果連同審計報告按照財政部有關企業資產損失管理的規定確認處理。

在該階段,對清理出的各項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以及按國家規定統一清理掛帳而未處理的潛虧、虧損掛帳、產成品清查損失,報經主管財政機關審批后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不足部分沖銷資本金。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調整分錄;

借: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

貸:各項損失的資產類或負債類科目

第二階段:資產評估增減值的會計處理。

由于該部分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的調整問題,即資產評估增值部分所計提的折舊不得在所得稅稅前抵扣,作該部分會計處理時,應首先考慮對企業所得稅的。

在實際帳務處理過程中,如何將評估增減值一一計入到單項資產價值中去,涉及的工作量相當大,實際處理時可考慮按照稅法規定采用綜合調整辦法。即將資產分類處理,如房屋建筑物評估增值時,可在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明細帳部分單列一項“改制時評估增值”明細項目;如機器設備評估減值,可在固定資產機器設備明細帳部分單列一項“改制時評估減值”明細項目。

因資產評估而引起相關資產價值的增減變化在實際帳務處理時可以有兩種:

第一種方法:企業選擇按評估價值計提折舊,增值部分的折舊按遞延稅款處理。

1、將評估價值入帳時:

借:相關資產評估增值額

貸:資本公積

遞延稅款(評估增值額×所得稅稅率)

2、計提折舊、使用或攤銷,結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時,其應交的所得稅:

借:遞延稅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第二種方法:企業選擇按評估價值計提折舊,增值部分的折舊在納稅申報時做納稅調整。

1、將評估價值入帳時:

借:相關資產評估增值額

貸:資本公積。

2、納稅時,調整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有條件的企業,也可以按照每一項目的實際增減值情況逐項調整。

第三階段:改制評估基準日至改制完成日利潤增減值的會計處理;

改制完成后,改制企業首先應當編制改制基準日到改制完成日期間的損益表,確定該期間的損益情況,同時,還要編制改制完成日的資產負債表,確定改制完成日的資產狀況。其次與原上級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該期間的損益情況,必要時,也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該期間的損益情況進行審計。最后,新公司應與原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該期間的損益情況處理。具體帳務處理如下:

1、改制期間有利潤,且協商為上繳原上級單位,則作如下分錄:

借: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利潤

2、改制期間有利潤,且協商作為新公司國家獨享資本公積管理,擴股時,轉增國有資本,則作如下分錄:

借:未分配利潤

貸:資本公積-國家獨享資本公積。

3、改制期間有虧損,且協商為原上級單位以現金補足,則作如下分錄:

借: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

貸:未分配利潤

4、改制期間有虧損,且協商為原上級單位以實物補足,則作如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上級主管部門應承擔的虧損值)

貸:未分配利潤

5、改制期間有虧損,且協商為原上級單位用以后年度國有股份應分得的股利補足。

簽訂協議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未分配利潤

以后年度分股利時:

借: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利潤

以國有股份應分得的股利補足時:

借:應付利潤

貸:其他應收款

第四階段:股東實際新投入實物資產或貨幣資金階段

原的凈資產折股后,還有其他股東以貸幣資金或實物方式投入時,應以驗資報告和資產評估報告為依據,對其他股東新投入的注冊資本金作如下帳務處理。

其他股東投入貸幣資金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其他股東投入實物資產時:

借:相關資產價值(評估值)

貸:實收資本

三、改制完成后,企業實際調帳處理

企業改制完成后,財務部門在實際建帳時,有如下兩種:

第一種方法:結束舊帳,另立新帳。

第一步:以評估報告為基礎,建立新帳的明細帳。

以資產評估報告所確定的評估明細表為基礎,將評估明細表所列示資產項目及負債項目的具體一一在明細帳記錄(按評估值),評估報告所列示的凈資產,若全部折股的則計入實收資本,若未全部折股,則將未折股部分作相應的處理(如資本公積、其他應付款等)。

第二步:以驗資報告為基礎,將其他股東的投入進行正確地帳務處理。

具體處理時見本章第二部分第四階段的內容。

第三步:將改制評估基準日至改制完成日因利潤增減變化而導致各科目金額變化的處理。

根據編制的改制基準日至改制完成日的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確定該期間各科目借貸雙方的累計數,將其以一筆計入明細帳,在摘要里可寫成“改制期間金額的變化數”,其累計數或余額應與編制的改制完成日的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上的相關數據一致,若不一致,應查明原因。

具體會計處理見本章第二部分第三階段的內容。

第四步:將資產評估增減值做相應的會計處理。

具體方法見本章第二部分第二階段的內容。

第二種方法:沿用老帳沿用老帳的基本方法是在企業老帳的基礎上進行帳務調整。

具體調方法如下:

第一步:將資產清查階段的需調整的項目進行調整。

第二步:將資產評估增減值進行調整。

第三步:將改制基準日至改制完成日的利潤增減值進行調整第四步:將股東新投入的資產入帳。

具體調整方法見上文。

上述兩種方法調整完成后,應注意以下幾個要點:

1、實收資本應與驗資報告和營業執照所確定的注冊資本一致;

2、資產評估增減值應與評估報告所列示評估增減值一致;

兩種方法的優劣:

資產評估具體方法范文4

割差法中企業整體資產評估值的確定

割差法是用企業的總體價值扣除各項有形資產和可辨認的無形資產價值后的差額,以之來確定企業商譽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由于企業整體評估價值一般采用預測企業整體未來收益并進行折現或資本化的方法取得,我們必須參考有關企業整體評估的一些具體方法。

企業是最典型的資產綜合體,這種整體的企業價值既不同于企業資產的賬面價值,也不同于上市公司的公司價值,其價值的評估實際上是對資產綜合體的獲利能力的評估,因此,應采用收益法確定其價格。

我們在具體應用收益法時,若企業持續經營較為穩定,未來預期收益具有充分穩定性和可預測性,可采用永續年

現實狀態進行細致地分析和判斷,并在此基礎上將對未來收益的預測分為兩個環節:第一,對企業未來可把握的若干年內預期收益(前期收益)的分析和預測;第二,對前期收益以后企業長期持續經營下去未來預期收益的預測。國內學術界普遍認可企業未來可把握的若干年一般是指企業未來三至五年的時間,也就是說,根據目前掌握的資料,對未來三至五年內的預期收益進行測算可以做到相對比較準確。“在理論上也可以認為三至五年的前期,企業的收益不是很穩定,應當按年進行預測,而三至五年的后期,企業應當進入相對穩定的發展期,其收益可以表現為一個相對穩定的年收益額。在實際評估業務中,如何判斷企業何時進入穩定發展期,應當由評估人員根據被估企業的具體情況和對資料的具體分析加以確定[3]”這樣看來,分段測算企業的評估值的改進公式(即上文討論的方法)應更為嚴謹合理,因為對于成熟企業或已進入經營情況相對穩定的業來說,公式的前項等于零,不難發現,在時間上稍有調整,這時分段法的公式將同于永續年金的公式。

同時我們也能看到,由于評估業在我國還不成熟,對于如何判斷企業何時進入穩定發展期,相關的研究還有待深入,三年、五年還是更長,具體的評判依據和標準也還沒有確定,人為因素依然起著相當的作用,評估結果的精確性也會受到影響。更有學者認為企業未來的超額盈利能力不能全部用來衡量其目前的商譽,而是只應取其一部分,且目前的商譽一般應在未來數年內逐漸消耗殆盡[6]。

不過,對于分段法公式的改進需要說明的是,對第二個環節有窄幅波動的修正,對現期的評估值應沒有非常大的影響,因為對三至五年后企業的預期收益的測定本身就具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時間因素和偶然性因素都減少了該數值的精確度。而修正后的數值具體相對偏離多少,還須建立相關模型深一步測算。

割差法在企業改組中運用較為方便,但是,割差法沒能反映商譽是超額收益的實質,再加上人為評估的因素,評估的商譽與企業實際擁有的商譽差距較大。

預期收益額的界定

不管是在割差法中計算企業的整體價值,還是在超額收益法中確定超額收益,都首先要確定一個指標,就是企業的預期收益,在評估和會計業內,會出現三種含義的預期收益:利潤總額、凈利潤和凈現金流量。這三個指標都是反映企業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的財務指標,但對同一企業或同一資產,這三個指標不僅在數值上是不同的,而且在其財務含義、計算口徑和計算公式上均有重大差異。由于利潤總額是息稅前指標,因此在評估工作中可參考價值低于其他兩個指標,不予考慮。下面筆者想就凈利潤和凈現金流量作個簡要的對比:

由以上對比可看出,凈現金流量不受存貨計價、固定資產折舊等人為因素的影響,可靠性強,且比利潤更能客觀地反映企業評估期間資產的凈增加部分,體現企業整體資產價值的實質,因此在選用參數時,應使用凈現金流量。

資產評估具體方法范文5

關鍵詞:企業價值評估收益法自由現金流

一、企業價值評估收益法涵義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過將被評估企業預期收益資本化或折現以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思路收益法中常用的兩種具體方法是收益資本化法和未來收益折現法收益資本化法是將評估對象未來某一年的預期收益除以適當的資本化率或者乘以適當的收益乘數轉換為價值的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企業價值=未來某一年的預期收益/資本化率=未來某一年的預期收益x收益乘數

從以上公式可以看出,收益資本化法只要求測算企業某一年的數據,收益乘數形成的基礎也依賴市場發生數據,這需要成熟的資本市場,在我國目前情況下實際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強。未來收益折現法也稱為現金流量折現法,是預測企業未來各期收益,選用適當的折現率將其折算到評估基準日后再累加求和。我國在企業價值評估實際操作中通常采用這種方法。

二、企業價值評估收益法存在的問題

1.預期收益額確定。預期收益額受諸如企業背景、政策因素等在內的眾多因素的影響,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確定性。同時,預期收益的確定主要依賴企業客戶提供的資料,但是由于企業管理當局存在某種利益動機,往往有意拔高或降低、甚至提供虛假盈利預測值而難以做到客觀公正。作為盈利預測本身也有自身的弱點,盈利預測的復雜性、預測方法的局限性、由于預測本身所固有的不確定性,包含盈利預測在內的各種預測信息的可靠性、相關性畢竟不同于現實,而且,這種盈利預測的時間越長,其準確性也越差。

2.收益期限選擇。收益期限是企業的全部資產發揮作用取得收益的年限。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與狀況,一般將企業的收益期限劃分為有限期限和無限期限。無限期限適合于預期收益持續穩定增長的企業;而對于生產經營有限或預期收益高低不等且沒有明顯穩定增長趨勢的企業,則要采用有限期限。目前在我國資產評估的理論上和實務中對于有限期限的確定,都沒有統一規范的標準,從而導致了收益期限確定的隨意性。

3.折現率選取。折現率一般可以分為兩類:股權投資回報率和全投資回報率。折現率是企業價值的敏感因素,對企業價值的評估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折現率的微弱差異,就會帶來評估結果的較大偏差。由于各種估價模型所采用的折舊率的性質各不相同,無法給定一個統一的確定標準。

三、收益法在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應用方法探討

1.合理預測企業未來收益。企業預期未來收益額的確定,首先離不開企業現有的生產條件、技術條件、市場條件。同時,未來經濟情況的確定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現時法律、法規、信貸、稅率等制度下,這是決定企業收益額大小的客觀條件。要本著從企業的經營現狀出發,分析過往的業績,去推導未來,可以說,這種分析越是充分,越有利于恰當地推知預期收益額凈現金流量不受資產計價方法與折舊方法的影響,而且考慮了收益取得的時間,更能客觀反映企業資產的使用所帶來的附加值。因此,采用凈現金流量作為評估企業價值的標準,可以如實反映企業資產的獲利能力和真實收益,同時也符合國際慣例,在實際操作中容易被接受所以,在用收益法評估企業價值時,建議使用凈現金流量預測企業的未來收益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此時折現率的選取應與收益額的選取口徑一致。

2.合理預測企業收益期限。應將企業具有核心盈利能力的資產的收益期限作為整體企業的收益期限,具有核心盈利能力的企業資產的盈利狀況,跟企業的生命周期較為一致,盈利狀況良好且收益穩步上升,說明企業進入成長發展階段;盈利狀況趨于平穩,說明企業已進入成熟期;盈利狀況日趨下降,說明企業開始步入衰退期。從整個受益年度出發,可以分為有限期與無限期。有期限者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可以選用營業執照的期限、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租賃期限、整個經濟壽命周期等。收益期的確定通常要考慮企業的固定資產使用年限,主要產品所處的生命周期、經營者的素質、外部環境的影響如競爭對手的變化、國家投資政策的變化等。確定方法可以考察一項資產的收益期限,一般有自然壽命期限、經濟壽命期限、法律壽命期限三種。自然壽命期限是指一項資產從形成到被第二代資產取代之前的時間,其終結標志著資產使用價值的結束。經濟壽命期限是從資產形成,使用到最后喪失經濟價值的時間,經濟壽命終結后,資產雖還有使用價值,卻已無交換價值。法律壽命期限是指法律或合同規定的有效期,一般來講,在確定具有核心盈利能力的企業資產的收益期限時,應遵循以上三個期限孰短的原則。

3.科學選擇折現率。預期收益每年都發生變化,折現率也會因銀行利率、社會經濟的變化、通貨膨脹、行業發展情況等因素發生變化?,F金流與折現率的匹配原則為一定的現金流對應一定的折現率,現金流趨于穩定后,對應永續現金流的是永續折現率。折現率可以不斷變化,最終等于永續折現率。利用變動的折現率對整體現金凈流量進行折現,可以更好地反映企業的資本結構變動和風險大小,比較恰當地反映企業價值,故對折現率的確定,要考慮靜態分析與動態分析相結合同時也要考慮風險報酬原則,企業追求的不僅僅是無風險報酬,還要認識到追求風險報酬是推進企業發展的一大原動力。在進行企業資產價值評估時,必須承認和考慮風險報酬因素的存在確定風險報酬率主要考慮委托方的經營風險、行業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等因素,在分析委托方的經營現狀發展態勢等的基礎上,結合高技術高風險高回報的基本特性,適當借鑒同行業特別是同類上市公司的投資報酬率等情況的基礎上最后加以確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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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具體方法范文6

關鍵詞:上市公司 資產重組 收益法 利潤補償

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利潤補償機制概述

(一)收益法估值下的利潤補償機制

證監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要求“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根據《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對企業進行估值可選用的評估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場法及成本法(資產基礎法),其中收益法是最主要的方法,筆者對2014年全部170起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案例進行統計,使用收益法估值的為113例,占比達66%(數據來源:wind資訊),而收益法的具體方法中,最常用的是自由現金流貼現法。

對于采用收益法這種基于未來收益預期的估值方法對擬購買資產進行評估并作為定價參考依據的,為避免利益輸送,《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在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后三年內的年度報告中單獨披露相關資產的實際盈利數與評估報告中利潤預測數的差異情況,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對此出具專項審核意見;交易對方應當與上市公司就相關資產實際盈利數不足利潤預測數的情況簽訂明確可行的補償協議。”

以自由現金流量貼現法估值并以凈利潤補償的具體方法是:首先對擬購入資產未來收入、成本、費用等進行預測,計算預測凈利潤,然后以該凈利潤為基礎,通過以下公式來計算自由現金流量:企業自由現金流量=稅后凈經營利潤+折舊與攤銷+利息費用-資本性支出-凈營運資金變動;最后,對各年自由現金流量進行貼現來計算企業價值。而確定補償金額時以將來實現的經審核的凈利潤數與上述預測凈利潤數比較進行計算。業績補償方式有兩種,一是股份補償,一是現金補償。在實務中,業績補償期限一般為重組實施完畢后的三年,對于標的資產作價較賬面值溢價過高的,視情況延長業績補償期限。

(二)證監會對利潤補償機制的監管

如果在資產評估時使用的預測凈利潤數沒有實現,不僅需要補償,甚至可能面臨證監會的處罰?!渡鲜泄局卮筚Y產重組管理辦法》還規定,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后,凡因不屬于上市公司管理層事前無法獲知且事后無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購買資產實現的利潤未達到盈利預測報告或者資產評估報告預測金額的80%,或者實際運營情況與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中管理層討論與分析部分存在較大差距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對此承擔相應責任的中介機構應當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在同一報刊上做出解釋,并向投資者公開道歉;實現利潤未達到預測金額50%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對上市公司、相關機構及其責任人員采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定期報告等監管措施。

可以看出,證監會對重大資產重組估值的監管十分嚴格,其主要原因可能是:一方面中國有很大比率的重大資產重組發生在關聯企業之間,避免關聯方之間通過高估標的資產價值進行利益輸送;另一方面,重大資產重組發生時,廣大中小股東往往對被收購資產的情況知之甚少,無法對估值的合理性做出判斷。因此,上述規定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中小投資者保護措施。

二、收益法估值下的利潤補償機制矛盾性分析

(一)利潤補償機制矛盾性產生的根源

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中采用自由現金流量貼現法估值,估值金額取決于凈現金流量,即基于收付實現制邏輯下的“收益”;而后期是否需要補償,以及補償數額的計算,則使用的是利潤表中的凈利潤,即權責發生制邏輯下的“收益”。這兩種收益的差異使得利潤補償機制本身就存在矛盾性。

企業的凈利潤雖然與企業價值高度相關,但現代企業價值評估理論認為,企業價值最終由其現金流量決定。企業自成立伊始,就必須以現金進行各項人力、物力的投入以形成企業經營所必須的資產準備,在經營過程中從采購原材料到產品或服務的開發、生產、銷售推廣,更是每一步都離不開現金的支持,價值最終能否實現,還要看企業是否提供了社會所需的產品或服務,繼而能產生現金流入,由此實現現金流量的循環。企業就是在這種現金循環中實現其價值的,一旦現金流量出現中斷,將直接威脅到企業的生存。

凈利潤作為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直觀反映企業盈利能力的指標經常被不同程度地粉飾,另外,當會計準則或者企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發生變化時,凈利潤會受到影響。因此,凈利潤的真實性、可信度常常受到質疑。而企業自由現金流量是企業實際收支的現金差額,計算自由現金流量所需的財務信息來源涵蓋了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三大會計報表,比凈利潤的來源更廣泛,所以,自由現金流量受會計方法的影響比較小,受到操縱的可能性也較小。

艾爾文?費雪(Irving Fisher)在1906年發表的專著《資本與收入的性質》中,從收入與資本的關系角度入手,說明了價值創造的源泉,認為資本價值實質上是資本預期收入的折現值。1990年湯姆?科普蘭(Tom Copeland)和蒂姆?科勒(Tim Koller)、杰克?默林(Jack Murrin)三人合作創作了《價值評估:公司價值衡量與管理》一書。該書明確提出了企業的價值源于它產生的現金流量和基于現金流量的投資回報能力的觀點,該觀點當前被理論界和實務界廣泛接受和應用。

(二)利潤補償機制矛盾性導致的后果

由于重組資產的評估采用預測的自由現金流量數,而利潤補償的計算采用預測的凈利潤數,這樣交易對價與補償的計算存在相對獨立性,將可能發生交易方在不影響預測凈利潤的情況下高估自由現金流量,從而高估了標的資產,提高了交易對價。這種利潤補償機制矛盾性產生的經濟后果應從資產評估操作過程,特別是從自由現金流量的預測和具體計算方式上剖析。

自由現金流量(Free Cash Flow,FCF)的概念最早是由詹森(Michael Jensen)1986年從成本的研究角度出發提出的,他定義其為公司在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前提下,滿足了再投資需求后,可分配給公司資本供應者的最大現金量。1990年,科普蘭(Tom Copeland)指出自由現金流量是公司經營產生的,可以提供給公司所有投資者(股東和債權人)的稅后現金流量總額,進一步給出了自由現金流量的計算公式,也就是現在通用的計算方法:企業自由現金流量=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資本支出=息前稅后營業利潤+折舊與攤銷-營運資本增加-資本支出。

可以看出,企業自由現金流量與凈利潤的重要差異在于,前者扣除了營運資本增加額和資本支出。這兩項的變動不會體現在利潤表上,也就不影響企業的凈利潤?;蛘哒f,這兩項的調整不會改變利潤補償的計算數額,但會影響標的資產的評估價值。因此,利潤補償機制的矛盾性使重大資產重組交易中,可能發生營運資本或者資本支出被低估從而自由現金流量被高估,但不影響凈利潤預測數的情況發生。

三、案例分析

實踐中,是否會發生實際凈利潤超過預測值而實際自由現金流低于預測值的情況呢?筆者對部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案例的公開材料進行分析,發現重大資產重組估值的信息披露不統一,很多上市公司沒有披露估值時使用的自由現金流預測數據,僅披露凈利潤預測數據;另外,根據目前的監管要求,在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上市公司需要對收購資產的實際凈利潤進行單獨披露,并與預測凈利潤進行比較,以確定是否需要進行補償,但并沒有要求單獨披露收購資產實際自由現金流,因此也無法與預測自由現金流做出比較。根據這一信息披露現狀,筆者僅能就個別案例進行分析和推測并提出合理質疑。

以新疆西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西部建設”)2012年向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等七家企業收購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00%股權、天津中建新紀元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00%股權、山東建澤混凝土有限公司55%股權情況為例。該案例中,截至評估基準日(2012年4月30日),標的資產合并口徑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為112,345萬元,評估值合計為238,168萬元,增值125,823萬元,增值率為112%。根據其于2013年3月的《西部建設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修訂稿)》及2014年4月《西部建設2013年度重大資產重組盈利預測實現情況的說明》,上述收購資產股權估值時預測的2013年凈利潤合計為29,126萬元,實際完成為30,042萬元,完成率103%;預測的2013年企業自由現金流合計為7,837萬元,而實際完成的自由現金流量因為不需要披露而不能準確獲得。

筆者對西部建設2013年公告的現金流量表進行分析,認為收購資產實際實現的自由現金流與上述預測值存在較大差異。

通過以下公式可以計算上市公司整體企業自由現金流:企業自由現金流=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資本性支出=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購建固定、無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得出2013年西部建設合并企業自由現金流為-71,779萬元,其中,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為-41,762萬元,資本性支出為30,017萬元,由于西部建設合并范圍還包括其他公司,因此不能由此斷定收購資產的自由現金流量為負。首先,資本性支出主體不一定是上述被收購公司發生的,從最謹慎角度,假設上述被收購公司未發生任何資本性支出,那么,西部建設合并現金流量表-41,762的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有多少是被收購資產產生的呢?西部建設2013年完成收購前后營業收入的結構如表所示。

從上表可看出,西部建設所收購企業的主業與上市公司原業務是一致的,都是商品砼。由于是同樣的行業,其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一般具有相似的特征,而收購資產產生的營業收入占到總收入的73%,因此可以合理的推測,-41,762的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主要受到收購資產的影響,也就是說收購資產產生的企業自由現金流超過預測水平,即超過7,837萬元的可能性較小。

雖然由于信息披露的限制,可能對準確的實際情況不得而知,但確實有足夠的理由表示質疑。(以上數據均通過公開資料整理)

四、當前利潤補償機制存在的原因及改良建議

(一)當前利潤補償機制存在的原因分析

(1)相比于以凈利潤進行估值,自由現金流量估值法應用更廣泛。以凈利潤進行估值的方法包括兩類:一類是相對估值法如PE估值、EV/EBITDA估值等,這種方法并不是以企業內在價值作為估值的依據,而且很容易受到股市行情的影響(在牛熊市中,同一企業的PE可能相差極大),存在明顯的缺陷;另一類是對經營性盈利進行貼現,如剩余收益貼現法估值,但未獲得主流認可。另外,從本質上講,貼現法是專門針對現金流量進行處理的一項技術,對盈利進行貼現并不合適。

(2)數量龐大的個人投資者,甚至眾多的機構投資者,更傾向于使用凈利潤評估是否進行投資,而不是自由現金流。也就是說,當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投資者僅會對公司的經營產生的凈利潤關心,而不再關心自由現金流量。因此,利用凈利潤指標作為業績補償的依據也迎合了投資者的需要。

(3)各種投資機會可能很難預測,在重大資產評估發生時可能無法預計未來新的資本性投入,相應地,也就沒有考慮新增投入產生的經營現金流入。

(二)當前利潤補償機制的改良建議

顯然,以自由現金流估值而以凈利潤補償的業績補償機制存在理論邏輯的不一致,而且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會高估標的資產。如果以凈利潤估值并以凈利潤補償,雖然能夠消除這種不一致,但如上文所述,凈利潤估值法存在一定的缺陷。

因此,合理的方式則是以自由現金流估值并以自由現金流補償。但在以自由現金流進行補償時,應在審計報告扣除非經常損益的凈利潤的基礎上,考慮營運資金的增加和資本性支出。

(1)當期資本性投入是否計入自由現金流量,應當區別對待。計算補償時,應以評估假設為基礎進行檢驗,凡是在評估假設中已經考慮的項目,應對此項目的實際發生額進行核查,已確定是否存在重大差異。

(2)當期被收購資產營運資金的增加應全部考慮。營運資金增加在性質上屬于流動資金投入,其目的通常為增加當期銷售收入(如增加客戶賒銷額度、增加產成品的儲備等),降低當期原材料采購成本或風險(如降低賒購比率、增加原料儲備等),因此,營運資金投入的經濟效用已經在當期全部體現,計算補償時應當全部考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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