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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資產管理辦法范文1
一、加強會計監督和會計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為了適應新的管理體制的要求,保證各項
工作任務的完成,我根據《會計法》及有關財務法律、法規,修訂完善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務管理制度》,明確了收支、往來及各項資產的管理細則,劃分了職責,規范了行為,建立了財務分析長效機制,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了準確的數字依據,使財務工作達到規范化、制度化。為規范會計人員的工作職責和行為,我制定了《××市勞動局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和《××市勞動局會計人員行為規范》,為我局財務管理創立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為了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我完善制定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了資產購置、使用和報廢等一系列管理辦法。為了加強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與管理,達到制度化、規范化、全方位監控管理。我完善制定了《××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為了加強部門預算管理,細化支出預算,合理安排預算執行計劃,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市財政局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我著手制定了《定額支出預算管理辦法》。隨著一批財務管理制度的施行,進一步規范了我局會計基礎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使財務管理工作達到規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市政府關于清產核資工作的具體安排和要求,針對我局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我著手制定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了資產購置、使用和報廢等一系列管理辦法,按要求設計了《固定資產清查表》和《往來款項清查登記表》,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的《預算單位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統一的固定資產代碼,設計了固定資產登記表和卡片,實行
“一物一卡,賬卡物相符”的管理模式,帶領相關人員采取實地盤點的方式對全局各類資產進行了詳細的登記,核準了物品的名稱、型號、存放地點,對固定資產分類編碼,建立了固定資產臺帳。對于往來款項的清查核實,我在調閱帳薄的基礎上,追溯有關當事人,了解詳情,查明原因,限期清理。在詳細清查的基礎上,我組織有關人員借鑒先進的管理經驗,研制開發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固定資產管理系統》軟件,由靜態管理發展為動態管理,有效監控了資產的使用狀態。
工會資產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財務審計;工會經費;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9.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09)026(C)-0005-01
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是工會組織賴以生存以及開展各項工作和組織職工活動的經濟基礎。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審會)是代表職工會員對工會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審查監督的組織,工會經費審計工作是工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對合肥市部分基層工會的走訪抽查結果,基層工會經審會或相應的經審機構的組建率已經達到95%以上,其中經審委員中具有財會、審計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占60%,具有大專學歷的占90%,在組織建設、制度制訂、業務培訓和實務審計方面都做了較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距上級工會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問題
(一)組織建設還不夠完備、人員配備參差不齊,經審制度不夠健全。首先在組織建立上,部分單位建立工會組織及經審組織的目的只是為了完成建會任務,至于如何開展工作等方面領導關心得較少。個別基層工會經審會長期不換屆選舉,經審委員幾經變動,工會經審工作也就不能正常開展。其次在人員配備上,基層工會經審主任和經審干部兼職的較多,駐會的專職干部就更少。再次,不少工會經審制度不夠健全,執行也不到位;有的不按規定在全委會上作報告,即便作了報告,但在內容上和質量上與經審工作的要求都存在一定差距。(二)經審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工會經審人員難以適應工作需要。1、各單位經審機構工作人員兼職過多,在調研的一些單位中,專職干部所占的比例僅60%,而兼職干部工作重心不在工會,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審工作的開展。2、工會經審干部沒有定期進行培訓,經審人員自身也忽視業務能力上的提高,甚至有少數單位的經審干部不具備會計、審計等專業技能,難以勝任審計工作。3、部分經審人員主觀思想上對經審工作不夠熱情,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積極主動地開展工會經審工作。(三)工會經費撥繳不足,經審工作缺乏經費保障。目前,大多數基層工會都存在工會經費不足現象,因而工會組織很難按照省總工會《經審專用經費管理辦法》的要求提取經審工作專用經費,經審人員一些必要的培訓學習及審計工作的開展都受到制約影響。另外工會經費撥繳不及時,不能按月計撥、收繳;雖然《工會法》賦予工會組織依法取得工會經費的權利,但對未按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的行為缺乏剛性措施,對企業的實際約束力不強。(四)務實審計開展不力,工會經審組織監督、審查效果不明顯。基層工會經審會建立了一些相關的內審制度,但審計程序不夠完善,以審查代替審計的情況帶有一定普遍性,大多以召開經審會宣讀會計報表,委員們舉手通過的方式對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查,有些經審委員甚至對財務收支狀況都不清楚,有的單位不經過經審會討論,隨意變動年初預算;審計方式方法單一,缺乏必要的審計證據和審計資料,從而也影響了一些部門對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力度不夠。這些問題都制約了審計監督、服務職能的全面履行和發揮。
二、進一步促進工會經審工作快步發展的對策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加強領導對工會經審工作的重視。首先,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領導對經審工作的認識。消除“經審工作可有可無,經審會就是專門挑毛病”的偏見,讓領導真正認識到經審會履行審查監督職責是對工會干部的愛護,是避免工會干部滋生腐敗的有力措施。其次,工會領導及工會經審委員要深入基層調查了解情況。了解工會經費在收、管、用方面存在的問題,才能更有力的、更充分地開展經審工作。再者,基層經審人員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爭取工會領導對經審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克服“怕得罪領導、不敢審”的心理,對經費開支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二)抓好機制的建立,促進組織、制度建設。抓好機制的建立務必力求達到五個規范:規范基層工會審計程序,規范依法計撥工會經費,規范工會依法上解經費,規范工會獨立管理經費,規范工會正確使用經費。加強經審組織建設,一是按照“三同時”的原則建立經審組織,形成“工會組織建到哪里,經審組織就建到哪里”的良好氛圍;二是配齊、配強經審委員,完善工會經費預、決算審查制度、對下屬工會經審制度、工會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行政計撥經審,建立并實行互審制度,從而確保審計結果的落實,促進工會審計工作法制化、規范化。
工會資產管理辦法范文3
(一)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財務會計制度
首先,為了激發基層工會的積極性和活力、發揮基層工會的功能和作用,我國很多地區調整了工會經費分成比例。很多地方針對工會經費增長速度過快的情況,采取了適當增加基層工會經費的留成比例的措施。這樣做,不僅能增加工會的經費,緩解工會的經濟壓力,還有利于充分調動基層工會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熱情。其次,有的地方按照《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范》要求,更新了工會財務會計工作競賽評比辦法,使評比辦法更加符合工會的實際情況和實際需求,更加有利于調動工會組織及財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加有利于提高工會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最后,我國一些地區按照《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范》的要求,修訂了《市總機關會議及專項活動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市總機關公務費管理暫行辦法》、《市總機關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市總機關經費支出結算報銷管理暫行辦法》《市總機關經費預算管理暫行辦法》等,有力地推動了財務會計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進程。
(二)開展軟件建設,不斷提高工會財務管理效率
我國一些地區為了有效提高工會經費收繳的效率、解決稅務代收工作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開發了總工會經費收繳管理系統軟件體系,工會經費收繳數據庫信息化管理,改善了以往混庫混級等情況,實現了控制和管理經費收繳的夙愿。
(三)規范建設工作,加強財務會計檢查的力度
首先,我國的一些地區要求各級工會成立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考核小組,制定了詳細的工作計劃,落實每一個人的具體責任,重點整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其次,我國一些地區嚴格檢查了各單位的工會財務會計情況,要求不規范的企業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對于不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予以糾正。大大促進了企業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相關制度的完善。
二、對進一步加強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范化建設的思考
(一)完善工會財務會計核算基礎工作
建立完善的制度是做好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的前提條件,是夯實預算管理基礎工作的保障。好的制度需要嚴格貫徹和落實才能發揮其效用,因此工會要從最基礎的工作抓起,一步一個腳印的做好每一步基礎工作。例如,嚴格按照相關規范制度做好每一筆經濟業務合法性審核、會計賬簿登記和財務報表編制等工作,嚴防出現紕漏,給單位帶來損失。
(二)完善工會內部管理制度
工會可以借鑒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控制思想,完善工會內部管理制度。比如:結合企業創先爭優的號召,擬定和完善崗位責任制;結合全國總工會頒布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使用管理辦法》,制定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使用管理實施細則。我們在制定出制度之后一定要注重制度的落實,還要根據制度執行狀況和執行效果不斷更新和完善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促進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范化建設目標的實現。
(三)實行經費獨立
工會的經費完全歸工會所有,工會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經費和建立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自利。一方面,這是全國總工會頒布的《工會法》中的工會經費獨立原則的要求;另一方面,工會的性質決定了工會需要實行經費獨立,以保證工會可以獨立自主的開展活動。工會需要獨立的經費為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作保證,以使工會可以更好地表達職工的意愿,按照職工的意愿辦事,為職工排除困擾。
三、總結
工會資產管理辦法范文4
工會組織是一個獨立的社會法人,因此,這也決定了其在財務核算方面的獨立性。工會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工會管理的水平,也關系到工會組織的正?;顒印R虼?,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對促進工會工作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們來研究如何加強工會的財務管理[1]。
1 企業工會財務管理現狀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工會自身改革的深入和工作領域的擴大,工會財務工作如何發揮其管理職能,為工會全面工作發展提升服務水平奠定基礎,是擺在工會財務工作者面前的重要問題。當前很多企業工會還沒有適應這種變化,改革求變滯后,財務管理水平不僅停留在原有模式上,還存在許多問題和薄弱環節。這不僅影響工會工作的效率,還損害了工會組織在職工心目中的形象。
1.1 意識方面的問題
現在企業工會組織經費來源主要依靠行政撥款,絕大多數工會組織就是一味的等錢,錯誤地認為內部財務管理就是從行政“要錢”,對有科學、合理的管錢、用錢認識不足,意識不強,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特別是在當前企業資金形勢較為嚴竣的情況下,給企業行政帶來很大壓力。轉變觀念,增強生財的理念。職工技協,在工會組織和人力資源共同合作下,有償培訓職工技能,組織技術革新,小發明,小創造,有償技術轉讓,既對企業技術進步有益,又可能創收。工會組織的公益福利事業,有的如療養等活動可以個人少負擔一點,就可以減少一些公費支出??傊_動腦筋想辦法,生財之道還是有的。
1.2 管理方面的問題
企業工會組織的財務崗位設置不盡合理,人員配置較亂。很多單位的會計、出納不相容職位沒有嚴格分離,經常出現串崗、混崗作業;業務之間的互相推脫,不清楚自己的職責。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固定資產管理不明細,財務報表數字不準確、真實,內容不完整,致使總賬與明細賬不相符、帳面資產與實際資產失真。管理上的“松、散、亂”,致使有限的資金不能發揮最大的效益,甚至有的入不敷出,形成惡性循環。
1.3 監督方面的問題
企業工會組織內外部監督機構沒有很好地對工會財務收支進行強有力的監督,致使工會財務管理混亂,亂支濫用,缺乏約束機制,由于缺乏強有力的監督,有的支出沒有標準可循,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由于缺乏強有力的監督,財務收支無透明度可言,缺乏輿論壓力。因此,在缺乏強有力的監督的情況下,導致企業資金既緊張又浪費,假公濟私,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時有發生[2]。
2 企業工會財務應該達到的目標
2.1 強化企業工會基層財務管理
工會財務管理是工會組織保障工會事業發展的基礎性管理工作。按照《工會會計制度》和《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工會預算,它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重要保證。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工會資金管理方面,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遵守國家發票管理制度,做到各類票據的規范化。
2.2 獨立運行、制度化、規范化
該按照《企業法》的要求,工會應該設立單獨的帳戶管理經費;經費的管理,應該設有專職的工會負責人和專兼職人員;設有專門的審查委員會對工會經費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查;針對企業的不同情況,制定和工會財務公開有關的制定,并通過種種措施,讓工會會費的收繳、管理和結存等情況更加地透明,并能隨時接受職工的審議[3]。通過以上措施,讓圍繞工會經費管理的有關制度更加地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使相關的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它和企業的其他經營活動既相互獨立,又互為補充。
2.3 推進企業工會財務電算化
和企業的行政財務電算化相比,企業工會使用財務電算化的時間較晚,這樣直接導致了目前多數的企業對于工會財務電算化的概念較弱。實現工會財務電算化,其實質就是在服務企業工會的前提下,為工會的主管領導(如工會主席)提供詳盡、真實的財務電子數據。而當前的財務管理方式,導致了總工會或是主管工會工作的領導對基層工會財務情況無法進行深入了解,同時,本級工會和稅務以及銀行之間的數據信息傳遞、溝通或是核對都造成了嚴重的滯后性,從而影響了工會工作的開展。
3 強化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的幾項措施
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法人,工會組織理應獨立開展其業務工作,包括財務核算的獨立性,工會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工會活動的正常開展,也影響到工會管理的水平。
3.1 工會干部需要熟悉財務管理。
只有當工會干部掌握了一定的財務知識,才可以增強干部在財務問題上明辨是非的能力,才能用專業的眼光來處理和管理工會工作,也會對財務人員的工作給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工會干部只有懂得財務知識,才能引導具有會計資格證書的人員按照工會會計制度進行相關的財務活動。如。設置合理的會計科目,建立賬簿,分設工會會計和出納。分管錢、賬、印章和支票等等。
3.2 工會財務工作要加強內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規范操作。
加強財務內部控制工作關系著工會的正常運行與發展,是提高工會資金使用效率、增強財務風險抵御能力以及保證工會資產安全的有效手段。企業工會必須強化財務管理,聯系實際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當前工會財務工作實際的相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財。
3.3 加大監督力度,多角度、多層次保證工會財務工作的規范開展
強化公開監督,充分發揮經審委員會的作用,對工會經費的預算、決算和使用的合理性進行監督,確保工作經費嚴格依照規定進行開支。同時推行政務公開制度,每季度的經費收支情況都對職工群眾公開,提高了工會財務收支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亂開支行為發生。
工會資產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評估
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及收益、接受饋贈形成的,或者憑借國家權力取得的,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類財產和財產權利。國有資產管理法是調整國有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過程中因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產權界定制度、產權登記制度、評估制度等。
一、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
清產核資,是指依據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在既定的范圍內,組織各部門、地區、單位對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界定、估價、核實、核銷、核定等各項活動的總稱。這是為摸清國有資產的“家底”而進行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一)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關于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正如國務院清產核資領導小組1992年印發的《清產核資總體方案》中指出的,在新舊體制轉換期間,由于原有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法已不完全適應新的情況。因而在經濟管理方面存在著國有資產“家底”不清,管理不善,資產價值不實,企業經濟效益較低等問題,國有資產閑置、損失和浪費以及被侵占流失等較為嚴重。這些問題如不及時加以解決,必將制約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對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在全國范圍內有計劃地開展此項工作,不僅能夠摸清“家底”,促進解決占有使用最大化和資產閑置、浪費等問題,而且有利于深化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產權管理,促進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同時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更有利于解決經濟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
(二)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通過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是:國有資產“家底”清楚,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資產所有權界定明確,把應歸國家所有的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的軌道;初步進行占有使用土地的清查,為今后將土地納入企業資產管理創造條件;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大體相符,努力解決國有資本補償不足問題;國有資產價值總量真實,為按資本金效益考核企業經營成果提供依據;推動資產優化組合,促進閑置資產有效利用;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促進建立健全各項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度,扎扎實實地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
(三)清產核資的范圍和內容
1、清產核資的范圍包括:各地區、部門所屬的各類國有企業和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各級國有企業、單位以國有資產為主體投資舉辦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國內聯營、合資等企業和單位;各類國有金融企業,含銀行機構和各級政府、各業務部門及企業所舉辦的信托投資公司、投資擔保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證券公司等;各地區、部門和各級國有企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境外企業和開設的各類境外機構;各地區、部門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各種經濟實體;軍隊、武警及其所舉辦的企業和事業單位。
2、清產核資的主要內容是:清查資產,摸清“家底”;界定資產所有權,明確國有資產界限;進行資產價值重估,解決價值不實問題;對企業占用的國有土地進行清查估價入賬;核實各種國有資金占用量,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建立健全必要制度,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制度
(一)產權界定的含義
產權界定,系指國家依法劃分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明確各類產權主體行使權利的財產范圍及管理權限的一種法律行為。此處所謂產權,系指財產所有權以及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經營權、使用權等財產權,但不包括債權。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國有資產所有權的界定,即界定哪些財產屬于國家所有的資產;二是與國有資產所有權相關的,由國有資產所有權權能分離產生的其他產權的界定,即界定國有資產各類經營、使用、管轄主體行使資產占有、使用和收益權及依法處分權的界限、范圍和關系。
界定國有資產產權的意義主要表現為:維護國有資產產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深化產權制度改革,便于實現“兩權分離”;為搞好國有資產管理奠定基礎。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應當貫徹“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以及“國有資產依法劃轉”的原則。
(二)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的辦法
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的《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依下列辦法處理:
1、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和機構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向企業投資,形成的國家資本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運用國家資本金及在經營中借入的資金等所形成的稅后利潤經國家批準留給企業作為增加投資的部分以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等,界定為國有資產;
3、以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全民單位)名義擔保,完全用國內外借入資金投資創辦的或完全由其他單位借款創辦的國有企業,其收益積累的凈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4、國有企業接受饋贈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5、在實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前,國有企業從留利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和“兩則”實行后用公益金購建的集體福利設施而相應增加的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6、國有企業中黨、團、工會組織等占用企業的財產,不包括以個人繳納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按國家規定由企業撥付的活動經費等結余購建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三)集體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全民單位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獨資(或全民單位合資合同)創辦的以集體名義注冊登記的企業單位,其資產所有權界定按照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規定辦理,但屬于無償資助的除外;
2、全民單位用國有資產在非全民單位獨資創辦的集體企業(以下簡稱集體企業)中的投資及按投資份額應取得的資產收益留給集體企業發展生產的資本資金及其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3、集體企業享受稅前還貸形成的資產,其中屬于應收未收的稅款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集體企業享受減免稅形成的資產,其中列為“國家扶持基金”等投資性的減免稅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經核定數額后,繼續留給集體企業使用,由國家收取資產占用費;
4、集體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國家借款等借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全民單位只提供擔保的,不界定為國有資產;但履行了連帶責任的,全民單位應予追索清償或經協商轉為投資;
5、對供銷、手工業、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國家撥入的資本金(含實物)界定為國有資產;
6、集體企業和合作社無償占用國有土地的,應核定其占用土地的面積和價值量,并依法收取土地占用費;集體企業和合作社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時,國有土地折價部分形成的國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中方以國有資產出資投入的資本總額,包括場地使用權、無形資產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2、企業注冊資本增加,雙方協議由中方以分得利潤向企業再投資或優先購買另一方股份的投資活動中所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3、可分配利潤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各項基金中中方按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職工獎勵、福利等分配給個人消費的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4、中方職工的工資差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5、企業根據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按中方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職工的住房補貼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6、企業清算或完全解散時,饋贈或無償留給中方繼續使用的各項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五)股份制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的辦法
1、國家機關或其授權單位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現有已投入企業的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構成股份制企業中的國家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構成國有法人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3、國有股份制企業公積金、公益金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應占的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4、股份制企業未分配利潤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中外合資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聯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股份制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
此外,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以及政黨;人民團體中占用國家撥款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六)全民單位之間的產權界定
1、各個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應按分級分工管理的原則,分別明確其與中央、地方、部門之間的管理關系,并經有權管理其所有權的人民政府批準或雙方約定。并辦理產權劃轉手續,不得變更資產的管理關系;
2、全民單位對國家授予其使用或經營的資產擁有使用權或經營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全民單位之間無償調撥其資產;
3、國有企業之間可以相互投資入股,按照“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企業法人的對外長期投資或入股,屬于企業法人的權益,不得非法干預或侵占;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之間可以實行聯營,并享有聯營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權利;
5、國家機關投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應與國家機關脫鉤,其產權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委托有關機構管理;
6、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經批準以其占用的國有資產出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其產權歸該單位擁有。
三、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對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產權狀況,依法確認產權歸屬關系的法律行為。
(一)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分類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兩類。前者的法律依據是199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部門的《關于1992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的請示》的通知,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三部門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以及1996年1月國務院正式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后者的法律依據是1995年2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二)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持有國家股權的單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應當依照規定,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占有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注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占有產權登記適用于所有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業。變動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名稱、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變的;國有資產占企業實收資產比例發生變化的;企業分立、合并或者改變經營形式的;等等。注銷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情形。
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適用于辦理了占有產權登記的企業,其主要內容是:出資人的資金實際到位情況;企業國有資產的結構變化,包括企業對外投資情況、國有資產增減變動情況等。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企業產權歸屬關系組織實施。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企業單位的產權登記。對極少數特殊類別的國有資產,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可委托有關機關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也可分為設立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撤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其各自的含義與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各類型含義相差不大。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基本情況和資產狀況兩個部分,前者包括單位名稱、地址、單位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成立日期、編制人數、單位性質等;后者包括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國有資產總額、主要財產情況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情況等。
四、國有資產評估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是由評估機構根據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原則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國有資產的現時價格進行評定和估算。國有資產評估應當遵循獨立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可行性原則。國有資產評估的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一)國有資產的評估項目
1、法定評估情形?!秶匈Y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的,必須進行資產評估,即法定評估情形:(1)資產拍賣、轉讓;(2)企業兼并、出售、聯營股份經營;(3)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4)企業清算;(5)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2、自愿評估情形。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當事人認為需要的,可以進行資產評估,即自愿評估情形:(1)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2)企業租賃(整體租賃除外);(3)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此處所謂可以進行資產評估,是指發生上述情形時,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資產進行評估或者不評估,但屬于以下行為時則必須進行資產評估:(1)企業整體資產的租賃;(2)國有資產租賃給外商或非國有單位;(3)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占有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4)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應當評估的其他情形。
對于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沒有進行評估,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立項、確認的,該經濟行為無效。
(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按照占有單位的隸屬關系,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不直接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
國家對國有資產評估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的資產評估工作。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規定,負責管理本級的資產評估工作。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下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資產評估管理工作中不符合規定的做法,有權進行糾正。
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具體由各級政府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資產評估立項和評估結果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對本行業的資產評估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
(三)國有資產評估機構
資產評估機構,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并持有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含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的單位。只有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資產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等單位,才能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資產評估機構是社會公正機構,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不受地區、行業限制,實行有償服務。
國家對資產評估機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資產評估機構的工作,并直接管理中央級的資產評估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經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管理和監督本級的資產評估機構。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3年修訂的《國有資產評估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申請資產評估資格: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有與開展評估業務相適應的資金和固定的辦公地點;
2、具備一定數量能勝任工作的專業評估專職人員,其中會計經濟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不少于10人(其中土地、建筑、機電設備、會計、經濟等各類專業人員分別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占50%以上;專職的評估人員不得少于40%,最低不少于8人;資產評估專職人員只能在一家評估機構專職從業;
3、直接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必須有30%以上經過省以上國有資產管理行政部門認可的培訓;
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財務咨詢公司等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應在機構內設立專職的資產評估機構,配備專職評估人員;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備以上條件的社會服務機構,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后,按其所屬關系向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資產評估的資格,申請時須提交規定的文件資料。國家或者省一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單位報來的以上文件資料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其自身的條件認真組織審查,通過審查進一步確認申請單位是否具備資產評估工作的條件,對具備條件的機構,發給《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四)資產評估的規則及程序
1、資產評估的規則。根據規定,資產評估機構開展資產評估業務,應遵守以下規則:(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1)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3)按規定的期限完成評估工作并及時提交資產評估報告書;(4)對委托單位提供的數據材料以及評估結果負有保密責任,并應有完善的評估檔案保管制度;(5)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如與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也有權要求其回避;(6)資產評估機構在執業中發現當事人和有關單位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及時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反映,否則,視同評估機構弄虛作假或營私舞弊;(7)資產評估機構應以良好的服務質量贏得客戶,不得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承攬業務;(8)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其他有關規定和行業自律性的其他規則。
2、資產評估的程序。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資產評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申請立項。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依法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情形時,應于該經濟行為發生之前,按隸屬關系申請評估立項。資產評估立項原則上由被評估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申報。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經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由申報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并附該項經濟行為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文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準予資產評估立項的決定,通知申請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超過10日不批復的自動生效,并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補辦批準手續,國家決定對全國或者特定行業的國有資產進行評估的,視為已準予資產評估立項。
(2)資產清查。申請單位收到準予資產評估立項通知書后,可以委托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資產。評估機構依據批準的評估立項通知書接受評估委托,按其規定的范圍進行評估,對占有單位整體資產評估時,應在資產占有單位全面進行資產和債權、債務清查的基礎上,對其資產、財務和經營狀況進行核實。
(3)評定估算。評估機構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在核實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評估目的和對象,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考慮影響資產價值的各種因素,運用科學的評估方法,選擇適當的評估參數,獨立、公正、合理地評估出資產的價值。資產評估機構在評估后應向委托單位提交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
(4)驗證確認。委托單位收到資產評估報告書后,提出資產評估結果確認申請報告,連同評估報告書及有關材料報其主管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批準立項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資產評估結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確認工作,分為審核驗證和確認兩個步驟,即先對資產評估是否獨立公正、科學合理進行審核驗證,然后提出審核意見,并下達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書。資產評估報告不符合要求的,分別情況作出修改、重評或不予確認的決定。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資產評估價值,作為資產經營和產權變動的底價或作價的依據。
(五)國有資產評估的法律責任
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無論被評估單位、資產評估機構,還是資產評估管理機構,若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國有資產占有單位違反規定,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資產評估機構串通作弊,致使資產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評估結果無效,可根據情節輕重,單處或者并處下列處罰:(1)通報批評;(2)限制改正,并處以相當于評估費用以下的罰款;(3)提請有關部門對單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2、資產評估機構作弊或者,致使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資產評估結果無效,并可根據情節輕重,對該評估機構給予下列處罰:(1)警告;(2)停業整頓;(3)吊銷國有資產評估資格證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利用職權牟取私利,或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并可以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由有查處權的部門依法追繳其非法所得。
上述機構和人員違反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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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呂建永主編:《國有資產管理學》,上海三聯書店2003年版
[3]黃達著:《宏觀調控與貨幣供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工會資產管理辦法范文6
領導重視是做好這項工作的保證
工會領導要真正把經審工作放到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負起責任。切實解決經審工作面臨的問題,經予經審工作以大力支持,經審工作才能真正得到加強。工會領導要主動接受經審監督,支持經審會依法履行審查監督職責,通過領導的帶頭表率作用,使強化經審監督成為全會的共識和行動。其次。領導要定期聽取經審工作匯報。經費收支和相關經濟活動的重大事項,要事先征求經審會意見,研究制定工會財務、企業事業管理制度等,要有經審人員參加。領導要支持和尊重經審會作出的審查審計結果。
經審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標準。雖是考核經審工作。但實際上是對各級工會組織各項工作的一個重要評價體制。它衡量了各級工會對經審工作的重視程度。工會審計工作的任務更重,審計工作領域將不斷拓寬,審計隊伍建設和人員培養已經成為工會審計職能發揮的瓶頸問題。沒有各級工會的重視,沒有整個領導班子的支持,特別是工會主要領導的支持,以上種種都是難以實現的。所以我們工會組織要把規范化建設作為今后的重要任務,層層抓好落實,進一步推進我工會工作的全面發展。處理好審計與服務的關系。從審計實質來講,審計是監督,是通過對財務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監督來規范經濟行為,保證工會的經濟工作正常運轉,這監督中又同時體現了服務。審計要為工會服務,要以工會的全局為重,當好領導的參謀。為工會事業出謀劃策。這一點我們深有感觸。我們的經審委員來自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預決算審查審計中,他們從財政、審計、稅務、銀行等各方面。為工會出了很多點子。得到了工會領導的肯定。
加強審查監督力度是做好工會經審工作的基礎
工會經審會工作的職責是審查監督,充分發揮經審組織的作用,發揮審計手段的優勢,開展計撥工會經費審計,協助工會財力部門把應收的工會經費盡力收上來,這是工會經審組織為工會全局服務的切入點和落腳點之一。工會經審會開展計撥工會經費審計。是把審查監督工作落實到基層,改變工會經費收繳難的狀況,增強基層工會履行工會各項職能的財力。為基層工會工作提供物質保證的重要措施。
工會經審千部要履行好審查監督職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一是要努力提高法律知識水平。在工作中要把法規、政策、制度的學習擺在重要的位置,要學法、懂法、用法,只有這樣才能增強實際工作能力,把維護工會組織和會員群眾的權益落到實處。預決算審查審計,必須嚴格執行審計程序。不能認為既然是審本級。在內部審就可以省略某些程度,相反本級審計更需要規范。為次,我們要以下幾個環節或要素上作了規范和考慮。(1)確定合理的時間和合適的審計人員,在審計前。要與財務部門主動溝通。了解財務決算完成的時間,確定合理的審計時間。在確定合適的審計人員上。我們要求必須是本屆經審委員。這是因為經審委員有監督本級經費開支的權利,也有為單位經濟保密的義務,審計必須是經審委員。同時在經審委員中要確定主審并進行合理的分工。(2)規定時間內下達審計通知書。在確定了時間和人員之后。在審計的前三天向財務部門下達書面和審計通知書,附送要求提供準備的相關財務資料清單。(3)簽署審計承諾書。為了規避審計風險。在審計實施前應該要求財務部門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必要的書面承諾。這一點我們在執行上還沒到位??傆X得一個單位是不是太認真了。但這實質上是把風險完全轉移到審計方,今年我將在決算審計中按規定執行。(4)審計實施中的規定程序必須執行。對規定程序的執行不僅僅代表著審計的嚴密。而且也防范了風險。(5)及時撰寫審計報告。審計實施結束后,要在第一時間內撰寫審計報告,預決算審查審計的時效性特別強,財務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間將附有審計報告的預決算上報上級工會。審計報告初稿形成后要征求財務部門的意見。最后才能形成正式審計報告。
選準審計參照物是做好工會經審工作的重要措施
在撰寫審計報告時,一定要選準審計參照物。一個單位經費開支合不合理。第一參照的標準是預算,因為預算是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工會經費年度收支計劃,它對一年的經費收支起著指導和約束的作用。所以首先必須以預算為審計標準。經審工作服務于全局的主要手段是審計,主要任務是對工會經費收支、資產管理及經濟活動的審查監督,主要職責是審查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各級工會經審組織要按照“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要求。深化以審計為基礎的經費審查監督王作,把重點放在事關工會資產安全的重大問題的審計監督上,放在職工關注的熱點問題上。要進一步加強對工會經費年度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審計。促進預算支出結構合理,保證工會重點工作的開展和職能的履行,要加強對本級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審計。把著力點放在企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資產保值增值、目標責任的完成上。要加強對下級工會經費收支和經費計撥上解的審計,把該收的經費收上來,切實促進工會經費收入的增長,為工會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為了從根本上杜絕經審過程中問題發生,只能從制定上創新,加強會計和審計兩方面的責任,并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才能提高審計監督實效。推行審計結果實名公告制度,實行審計工作的公開化,增強了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同時也對審計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業務能力、職業判斷能力。做審計項目時要控制審計風險,確保審計質量,只有在取證、引用法規上做到百分之百的準確,審計結果才能得到上級單位、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認可。
將縣級工會經費審計納入日常審計范圍,維護供電體系整體安全性
河南省電力公司于2011年制定文件“河南省電力公司縣級供電企業工會經審督導工作管理辦法”(豫電公司工會[2011]23號),目的旨在加強河南省電力系統內縣級工會經費審計,完善經審監督檢查機制,切實強化對縣級供電企業工會經審工作的監督指導。促進市供電工會經審工作管理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