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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的建議范文1
關鍵詞: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問題;加強措施
隨著我國現代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內的企業數量也在不斷增多,其中中小企業的數量已經占據了國內企業總數量的99%左右,為社會提供的就業崗位超過了80%,并且為我國稅收提供的貢獻已經超過了50%。由此可見中小型企業的市場地位正在逐漸提升,但其資金和技術相對薄弱,內部管理體系較差,無法形成有效的稅收籌劃體系,導致其難以進一步發展。
一、稅收籌劃的概述
稅收是實現國家公共財政職能的一種手段,由政府的專門機構向企業實施強制性的非懲罰性的金錢課征,也是國家最重要的財政收入形勢之一。而稅收籌劃則是指納稅的企業在現有的稅法條文或框架之下,以不違反法律法規為基礎,對納稅的方案進行優化統籌,進而減輕稅款為企業帶來的經濟壓力??梢哉f稅收籌劃工作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組成部分,財務管理工作本身還包含了投資管理、融資管理、生產管理、營銷收益管理等多個方面,因此也可以將稅收籌劃工作融入到企業財務管理的各環節當中,盡量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降低企業所繳納的稅款,從而實現利益最大化。但實際工作當中,稅收籌劃畢竟屬于稅法的邊緣性操作,如果不夠謹慎和專業,很容易出現違法行為,因此需要相關工作人員高度注意。
二、目前國內中小型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和問題
稅收籌劃工作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企業財務管理中應用比較廣泛,同時也成為了跨國性公司發展和經營的重要手段。我國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目前尚處于起步階段,加之國外的稅收籌劃模式大多適用于資本主義市場,因此想要將其轉化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發展規律的稅收籌劃模式就需要漫長的摸索過程。尤其是中小型企業本身技術、人力資源以及資金力量落后,更加難以實現合理的稅收籌劃工作,其存在的問題具體如下:
(一)領導者稅收籌劃意識缺乏。由于國內對于稅收籌劃工作的研究較晚,因此很多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對這一概念還并不了解,其仍單純地認為稅收籌劃行為就等同于偷稅漏稅行為。再者,很多中小企業經營者只注重對稅法的學習和認知,認為稅收籌劃工作應全部由財務人員負責,自己不需要多做學習。同時很多企業管理者存在著經營陋習,習慣了拉關系找人脈,卻忽略了國家法度的重要性,因此對于稅收籌劃工作不屑一顧,最終導致違紀違法行為。
(二)稅收籌劃工作的基礎較差。稅收籌劃工作本身是一類財務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在開展這項活動時需要相關人員具備優秀的財務專業知識,對于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技能的要求非常高。但目前國內很多中小企業當中高素質財務人才嚴重匱乏,甚至于部分中小企業內部的財政體系仍不健全,會計信息準確率較低,具有違反法律的問題存在,而這些情況均使得稅收籌劃工作的基礎不牢固,嚴重影響該項工作的開展效果。
(三)國內稅法體系不健全。我國的現代法律研究起步較晚,還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體系,其中稅法的立法層次不高,缺乏科學性、有效性、實用性以及權威性,并且很多法律條款在執行過程中透明度不足,實際操作性較差。目前我國稅法當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兩大方面,其一是部分稅法條令本身太過于籠統和原則化,沒有對法律概念進行細化分類,導致執行過程中出現困難和無法認證的情況;其二是當前很多稅法條款已經不適應我國現代經濟市場的發展規律,需要進行重新的研究和規劃。目前國內常見的解決方法是定期由稅務機關以文件的形式對各種政策進行解釋和宣傳,這樣做僅能夠解決表面問題,而無法真正為納稅人或企業提供方便,“補丁”的數量太多就會嚴重影響人們對于稅法的認知,使得中小型企業無法根據當前的稅法情況開展稅收籌劃工作。
三、加強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措施
(一)完善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內部環境措施。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內部環境主要指的是企業內部的人員認知和管理模式,只有先將內部環境完善才能夠打造適用于企業自身的稅收籌劃工作方案。首先,要提高企業內部管理者和財務人員對于稅收籌劃工作的認識,只有先端正和糾正認知才能夠確保這項工作的進行。現階段各中小型企業之所以無法開展有效的稅收籌劃工作,其根本原因在于企業管理者和財務人員對稅收籌劃工作認識錯誤,其中部分人員認為稅收籌劃就是逃稅漏稅的一個過程,但卻忽略了這項工作合法性的前提,還有部分人員則認為這項工作也是單純納稅工作中的一環,使得稅收籌劃工作無法進一步開展。想要提高中小企業管理者和財務人員的認知,就必須要了解目前企業所處的稅收狀態,加強企業內部對于稅收籌劃工作的培訓力度,可以從企業外部聘請專業人員或相關培訓機構,通過定期講座的方式對企業稅收籌劃人員進行指導和解惑。另外企業的管理者也要將目光放長遠,認識到這項工作的減稅效果,進而對其進行大力的支持。
其次,應該提升企業內部財務人員的職業水平,加大企業人才招聘力度,同時對目前企業當中已有的優秀人才進行重點的培養,打造一個專門適用于稅收籌劃工作的財務管理團隊,進一步提升企業內部人員的稅收管理能力。同時還可以建立責任制,明確每個財務人員所處的工作崗位和責任。
第三,將企業內部會計核算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積極完善會計信息披露體系,并完善財務核算工作,為稅收籌劃工作打好基礎。在實際稅收驗收工作當中,稅務機構在調查時首先查找的就是企業的賬簿信息,因此必須將賬簿做到準確、透明、公開,這樣就能夠正確反映企業應繳納稅款的實際情況。同時會計所計算出的財務數據是企業應繳納的稅款的基數,也是財務部門征稅的依據,必須保證其的準確性。
(二)完善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外部環境措施。企業稅收籌劃的外部環境主要指的是我國的法律制度。首先應對目前的稅法進行完善,使稅務執法人員在開展工作時能夠更好地依據法規,減低主觀判斷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同時在法規當中應加入有關稅收籌劃的相關規定,使中小型企業開展這項工作時能夠獲得全面的法律指導。另外還要做好法規的細化工作,避免在制定稅收籌劃工作方案細則時沒有法律依據。其次,政府應出面建立有效的稅收籌劃機制。這一工作主要是針對于部分企業內部財務管理人員素質較低的問題,政府應鼓勵專門的機構為企業提供專業化的服務,同時加強會計行業內部稅收籌劃培訓師隊伍的建設,這樣就能夠為企業提供更加方便的財務管理服務,利用較低的成本獲得最優化的稅收籌劃方案,進而提升企業的經營收益。另外政府還可以出臺部分優惠政策,幫助企業合理進行節稅。
結語:
稅收籌劃工作是幫助企業發展的主要財務工作之一,企業應積極轉變和糾正錯誤的認知,同時政府也應該積極采取配合和政策支持,幫助中小型企業建立有效的稅收籌劃體系,保證其經營收益,進而為政府帶來更多的財政收入。(作者單位:天津市科技創業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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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的建議范文2
稅收籌劃,按照美加州W.B梅格斯博士的觀點,就是指“商人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使之繳納可能最低稅收的方法?!?所以,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計劃性、科學性和規律性等特點,與違反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的逃稅和利用現行稅法存在的漏洞使少交稅款的避稅有著本質的區別,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稅收的事先周密的規劃,是國際上提倡的有利于國家進行宏觀調控并使社會整體資源達到最優配置的基本手段。
盡管稅收籌劃在國外早已出現并已被廣泛應用,有關理論也被引進中國不少年限了,但稅收籌劃在國內并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和廣泛應用。國外大型企業和跨國公司林立,我國則中小企業占了絕大多數,加之國外稅收環境與國內環境迥異,國內稅收法律較不完善和落后,因此國外稅收籌劃也只能作為借鑒,而不能完全照搬。
眾所周知,大型企業和跨國公司由于它的規模巨大,所涉及的業務繁多和所跨地域至多使它具有更多的稅收籌劃方法和手段,而中小企業則不同,首先受到自身規模的限制、發展階段的局限以及行業分布的單調等特點,其稅收籌劃必然不同于大型企業和跨國公司的方法。作為中國企業的主體力量的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問題有必要進行本地化的分析與研究,使中小企業對稅收籌劃有充分的認識和重視,并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
稅收籌劃的工作是十分復雜的,沒有完全統一的方法,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不過要進行稅收籌劃,企業的會計部門首先必須非常熟悉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因為國家稅收政策、法律法規等規定了一些行業以及地方的優惠政策,代表了國家進行產業調整、地區經濟調整、行業結構調整等經濟發展的方向,企業應盡可能多的利用這些優惠政策,當然由于行業不同,方法差別很大,筆者將以中小建筑安裝企業為例,集中論述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以期拋磚引玉。
初創時的稅收籌劃
企業建立之前,首先要從稅收籌劃方面考慮是建立有限責任還是合伙制,建立有限責任繳完企業所得稅后,投資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制企業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可見僅僅從稅收節稅方面,在目前的稅收法律法規下,建立合伙制明顯優于有限責任制。當然,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法人資產對外僅負有限責任,但這是另外話題。所以小型企業應該從稅收籌劃和節約成本的角度,開創之初以合伙制經營是最優選擇。
當企業既提供建筑材料又提供勞務時,還要選擇究竟以從事建筑材料的銷售還是以建筑安裝業來繳納營業稅。這時需估計商品所占的比例、增殖率大小。增殖稅稅率較高,但有扣除數,營業稅的稅率較低。以增殖率為17.65%為例,當增殖率超過51%時,采用建筑安裝業繳納營業稅,100元只需繳納稅款3元;當增殖率小于51%,則采用銷售業,100元繳納稅款小于〔100×17.65%×17%=〕3元。
營業稅的稅收籌劃
建筑安裝企業需要繳納營業稅。而營業稅的稅率是比率稅率,計征依據是提供勞務、銷售不動產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那么應當盡量減小計稅的依據或減小實際的稅額負擔率(稅款/實際純勞務)。
1、盡量減少價外費用,就可以減小計稅依據。出租房屋時,不妨將水電單獨簽定合同,按照轉售水電繳納增殖稅,否則水電費的金額將并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稅。
2、簽定合同的重要性。建筑業的轉包是可以從總包中扣除后作為計稅依據的,轉包必須簽定合同。如果企業請建筑隊建設,不與建筑隊簽定合同,建筑隊自身需要繳營業稅外,該企業也必須并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稅,相當于建筑隊的部分營業額在沒有簽定合同的情況下,多繳納了一次營業稅。與建筑隊簽定合同后,建筑隊收入可依據合同從該企業的營業中扣除。例如,承包工程20萬,付給建筑隊14萬,簽定合同后繳納的營業稅為〔20-14〕×3%=1800元,相反,不簽定合同就要繳納20×3%=6000元。
3、采取包工包料形式。建筑業無論包工包料還是包工不包料,料費都要計入營業額。那么就應該盡量減少料費的比率,提高勞務占總價款和價外費用的比率,以減低實際的稅負。最好采取包工包料。如工程勞務款為4萬元,包工不包料,受工單位提供料價值6萬元,那么該企業施工后繳納〔4+6〕×3%=3000元,實際負擔率0.3/4=7.5%,但如果有該企業包工包料,專業化經濟優勢使得同等質量下節約不少的料費。假設節省料費8千元,該企業繳納〔4+5.2〕×3%=2760元,實際負擔率0.276/4=6.9%,節省240元。
4、安裝工程由被安裝方提供設備。安裝工程按照簽定合同的安裝工程產值總額計算營業稅。如果安裝的設備由安裝企業進行購買,那么安裝設備款要計入安裝工程產值,一并繳納營業稅。盡量讓被建設方提供設備,企業僅僅收取勞務安裝費用,并以純勞務安裝費作為計稅依據。例如,安裝勞務費為5000元,設備款為1萬元,那么該企業購買設備進行安裝,〔0.5+1〕×3%=450元,但如果設備由被安裝單位購買,則只需繳納純勞務費為依據的稅款5000×3%=150元,節省300元。
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
1、企業所得稅以年度為計算依據,按月預繳,有三檔稅率,在臨界值時尤其注意合理安排收入與費用的時間。例如企業總收入為3.1萬,還有一筆2000元的審計費,那么這筆審計費的在12月31號之前支付,就可使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變為3萬以下,從而適用抵檔稅率。
2、現行會計政策和方法的多項選擇中以有利于企業為準,例如通貨膨脹時存貨的計價應采用后進先出,折舊的提取采取加速折舊法,縮短固定資產的建設期,使更多的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3、對無投資項目的閑置的資金可以購買國庫券,所得收益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4、涉及下設機構時的籌劃。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選擇在于下設公司預計贏利情況。分公司的利潤需要合并入總公司的利潤一并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單獨繳納企業所得稅。在預計下設機構虧損時,應采用分公司形式,分公司的虧損用總公司的贏利抵補,且可能降低適用稅率。在預計贏利情況下,可采用子公司形式,使子公司的贏利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使用較低檔的稅率。如預計下設公司前期虧損2萬元,總公司贏利11萬,下設公司采用分公司形式,合并入總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11-2〕×27%=2.43萬元,如采用子公司形式,該年繳納營業稅11×33%=3.63萬元,適用稅率提高為33%,子公司下年可抵補2萬元,按照稅收籌劃目的,節稅或合理延期納稅,此種情況下,采取分公司形式是有利的;反之如下設公司能贏利,假設為2萬元,采用分公司形式,共繳納11×33%+2萬×33%=4.29萬元,如采用子公司形式則該年繳納營業稅11×33%+2×18%=3.99萬元,比分公司形式要節省3000元。
5、公司進行清算時也涉及稅收籌劃問題。清算期是單獨為一個會計期間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清算日的選擇應盡量在所有可能的收入之后,否則不管總計的虧損,只要清算日后計算出是贏利,就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例如,公司虧損100萬,9月20日將有一筆銷售收入20萬,清算費為2萬元,清算日定為9月19日,則清算期間需繳企業所得稅〔20-2〕×33%=5.94萬元,而將清算日定為9月21日,顯然,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稅收籌劃的建議范文3
[關鍵詞]稅收籌劃;稅負;風險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2)5-0057-02
1 前 言
作為企業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支出成為企業追逐利潤最大化過程中的一個較大困擾。不少企業為了最大限度減少稅負壓力,采取各種避稅手段來盡可能地壓縮稅收支出。但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也面臨著諸多風險與問題,對此,筆者立足于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現代企業,就企業稅收籌劃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加以探討。
2 我國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主要問題
稅收籌劃在我國企業實務操作中的起步時間相對較晚,再加上稅收征管中所強調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許多企業對稅收籌劃的理解顯得極為片面。他們認為稅收籌劃對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作用不大,與稅收籌劃不當的后果相比,稅收籌劃的價值貢獻度遠遠低于稅收籌劃風險。另外,我國稅收征管環境目前還并不完善,這對企業稅收籌劃也給予了一定的限制。總體而言,我國企業在稅收籌劃中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1 稅收籌劃發展的稅收環境有待完善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參與全球化進程的速度進一步提升,國內稅收法律的變化速度驚人,各種稅收條款在短短幾年時間內發生著不斷變更和更新。即使是針對同一個稅種,一年中可能會頒布多條解釋文件,或者是不同地區對同一稅種作出不同的公告解釋,只要稍微不注意,對該稅種相關法律制度的使用就會出現過時甚至是偏差的情況,這很可能被稅務機關定性為偷稅。正是由于我國稅收發展環境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企業納稅人難以較全面地掌握稅法內涵,對稅收籌劃的應用就難以擴展,使稅收籌劃難以做到有的放矢。
2.2 稅收籌劃的目標單一,僅考慮稅負最輕因素
對于稅收籌劃,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還存在這樣一種誤區,就是稅收籌劃的目的僅僅只是替企業減輕稅收負擔,使得某一稅種稅負最小化。事實上,企業的經濟活動是一個連續且復雜的過程,而企業所涉及的稅種通常并不是單獨的一種,而是多種稅收相互交織影響。換而言之,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目標并不能僅僅定位于降低單獨某種稅收負擔,需要綜合考慮企業經營的整體情況。企業經營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整體利益最大化,有時為了滿足這一目標,企業反而需要選擇稅負較大的納稅方案。因此,企業不應該將稅負最小化作為稅收籌劃的唯一目標,而應將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相對照起來,與企業經營活動、財務活動等有機結合。
2.3 偏重稅務機關權力的強化,忽視納稅人應有的權利
當前我國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被普遍定義為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過分強調稅務機關代表國家對納稅人進行監督管理,要求納稅人服從、被支配和履行義務,納稅人通常被當做稅務機關的“被管理者”來對待。由此忽視了納稅人本身的權利,納稅人往往難以發揮能動性,與征稅機關的良好互動關系也就難以形成,納稅被看成是一種不得已的負擔。
2.4 企業內部財務人員運作稅收籌劃存在風險
為了節約成本,不少企業開展稅收籌劃主要是通過自己內部的財稅工作人員來具體運作。盡管內部財務人員熟悉本單位的經營運行情況,但稅收籌劃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企業內部財務人員受自身知識以及自身利益的限制,難以通曉財務會計、法律以及管理等方面知識,在稅收籌劃時很可能存在考慮不周全或者心存僥幸的心理,這將導致稅收籌劃方案可行性缺乏,潛在的風險較大,稅收籌劃的價值效應不能有效發揮出來。
3 促進企業稅收籌劃發展的對策建議
實施稅收籌劃不僅能促進企業自身的發展,而且還能推動稅收籌劃相關各方的發展。為了使稅收籌劃在我國企業得到有效開展和利用,針對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對策和建議:
3.1 增強稅收籌劃的宣傳力度,優化我國稅收籌劃環境
企業在面對稅務問題時,普遍都以稅負最小化的目標來衡量,這可能迫使企業采取非法手段來達到減稅甚至是不繳稅的目的。企業的逐利性固然是一方面的影響因素,但是,對稅收籌劃的認識不全面也是導致企業進行非法逃稅、漏稅等活動的一個重要因素。優化稅收環境,主要是從稅務機關以及外界力量來進行科學宣傳。
(1)稅務機關在對稅收征管等進行宣傳時,應該將稅收籌劃作為宣傳的重點內容之一,對納稅人所擁有的稅收籌劃權利進行講解和宣傳,使納稅人充分認識到稅收籌劃的合理性,扭轉將正當納稅籌劃作為偷稅、逃稅的觀念。
(2)經常在我國主要稅務刊物上登載一些淺顯易懂的稅收籌劃文章或者案例,擴大稅收籌劃的社會影響力,讓企業普遍知曉和接受稅收籌劃的真正含義,促使其樹立稅收籌劃意識。對于那些成功的稅收籌劃案例,各種稅務刊物應該及時報道并進行廣泛宣傳。通過社會輿論,褒揚積極的、合法的籌劃行為,譴責消極的、違法的偷逃稅行為。
(3)國家和各級稅務機關需以官方身份對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稅收籌劃的行為表示肯定。更有利于納稅人消除疑慮。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促進稅收籌劃事業健康快速發展。與此同時,制定相應的鼓勵政策。引導企業和個人納稅者實施稅收籌劃。
3.2 積極遵循稅收籌劃的原則
企業開展稅收籌劃要遵循不違法性、成本收益及綜合利益最大化等原則,嚴格遵循這些原則是企業取得籌劃成功的基本前提。稅收籌劃是在不違反現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進行的,企業在籌劃決策過程中和以后的方案實施中,都應以不違法為前提,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獲得利益,與此同時也要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產生一定的成本費用。當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獲得的收益大于為籌劃而花費的成本時,企業方可考慮實施稅收籌劃。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站在實現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目標的高度,從全局出發,把企業的經營活動聯系起來全盤考慮,整體籌劃,綜合衡量。單單著眼于企業某一稅種稅收負擔的降低并不一定使企業總體成本下降和企業整體收益水平提高,只有將稅收負擔的變化情況與企業經營活動的變化綜合起來考慮,才能制定出最佳的稅收籌劃方案。
3.3 明確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權
通過立法確定作為稅收籌劃主體的納稅人或稅務人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確立稅收籌劃的規程、稅收籌劃的范圍;確定作為稅收籌劃認證人的稅務機關的法律地位、權力、義務;確定稅務機關對稅收籌劃認證的法律效力,使納稅人及其稅務人和稅務機關都有法可依,在進行稅收籌劃問題上有剛性的法律依據,避免再出現在對企業“稅收籌劃”的認定上有分歧,企業認為是“節稅”籌劃,而稅務機關則認定為是避稅,甚至是偷稅。如轉讓定價策略、費用扣除等問題,各執一詞,容易發生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而發生行政復議和訴訟后,又因缺乏具體可操作的法律依據,致使發生最后的判決、裁決難以讓雙方信服的現象。
3.4 大力發展稅收事業促進企業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工作是一項綜合的、復雜的、要求相對較高的工作,所以對文化水平高、業務技能強的高素質稅收籌劃人員的需求變得越來越緊迫,對稅務機構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且,即便稅收籌劃人員具有了較強的業務水準,也應堅持持之以恒的后續學習態度。因為稅收政策不斷變化,所以稅務機構要時刻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準確把握最新的稅收政策法規,以免形成稅收籌劃風險。稅收籌劃工作,除了擁有高素質的稅收籌劃人員外,還應有一套完善的稅收籌劃系統來收集準確的籌劃信息,確保稅收籌劃工作順利完成。
3.5 動態防范稅收籌劃的風險
稅收籌劃人員首先要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稅收籌劃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條件下,并且在一定的范圍內發生作用,所以無論是從事稅收籌劃的專業人員還是接受籌劃的納稅人,都應當正視風險的客觀存在,并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和涉稅事務中始終保持對籌劃風險的警惕性。不要以為稅收籌劃方案是經過專家、學者結合本企業的經營活動擬訂的,就一定是合理、合法和可行的,就肯定不會發生籌劃失敗的風險。
應當意識到,由于目的的特殊性和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復雜性,稅收籌劃的風險是無時不在的,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當然,從籌劃的實效性看,僅僅意識到風險的存在還是遠遠不夠的。各相關企業還應當充分利用現代先進的網絡設備,建立一套科學、快捷的稅收籌劃預警系統,對籌劃過程中存在的潛在風險進行實時監控,一旦發現風險,立即向籌劃者或經營者示警。
3.6 加強我國稅收籌劃的人才隊伍建設
目前我國的稅收籌劃從業人員較少,整體素質不高,他們現有的政策水平和專業能力難以適應稅收籌劃發展的需要,因此,我國必須加快稅收籌劃人才隊伍建設,以適應稅收籌劃發展的需要。首先實施資格認證制度,為行業入門設置較高“門檻”,嚴格把關,保證進入本行業的人員素質,使這部分獲取資格認證的人員成為從事稅收籌劃工作的中堅力量。其次是在高等院校開設稅收籌劃專業,專門培養優秀的稅收籌劃專業人才,與此同時在管理類、經濟類等專業諸如會計、財務管理、企業管理等相關專業中開設稅收籌劃課程,為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打好堅實的基礎。再次制定稅收籌劃人才的后續教育相關制度。當今世界日新月異,知識在不斷更新,政策在不斷變化,為防止知識結構老化,必須建立一個持之以恒的后續學習制度,對稅收籌劃人員進行再造就、再培養,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和籌劃水平。
參考文獻:
稅收籌劃的建議范文4
關鍵詞:制藥企業 稅務 建議
企業稅負率的計算是指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應繳納的稅款與企業的實際銷售收入的比值,以制藥企業進行分析,企業所繳納的稅款主要為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其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占據了較大部分。近幾年來,我國政府對稅收制度不斷完善,相繼出臺了增值稅從收入型轉為消費型、全面營改增等一系列重大稅收改革政策,企業的稅負率隨之有了一定的變化,這就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一、制藥企業稅收籌劃的可行性的分析
(一)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空間大
從理論上分析,不同規模的企業都可以進行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但是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企業的經營業務有限并且比較簡單,因此企業的納稅有限,企業的利潤空間有一定的局限,稅收籌劃也就顯得不那么重要。而制藥企業,大多數屬于中型及以上規模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目前我國制藥企業的發展情況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來看,稅收籌劃具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二)制藥企業新藥品利潤普遍偏高
制藥企業的長期發展離不開新藥品的研發和銷售,一種具有廣闊開發前景的新藥品為企業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的同時,往往能大大的促進企業發展。從醫藥行業藥品價格及成本的數據分析,新藥品往往具有較大的利潤,但是醫藥行業的傳統藥品的利潤則比較低,甚至會出現利潤率為負的情況。因此,對醫藥行業進行稅收籌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合理的稅收籌劃不僅增加醫藥企業的效益,還能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由于新舊藥品對制藥企業的所得稅及增值稅的影響較大,因此,在生產能力不變的情況下,企業應協調處理新藥品與舊藥品的生產與銷售。但是,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應從企業的整體發展角度考慮,例如,制藥企業的自身發展情況及藥品的市場發展情況,不僅僅是降低企業的稅收。
(三)制藥企業研發資金比重較大
根據國家鼓勵研究開發的相關政策規定分析,制藥企業進行新藥品的研究開發活動所產生的技術開發費用,在100%扣除的基礎上,依據研發開發費的50%加計扣除。一般情況下,制藥企業進行藥品的研發需要經過藥品理論、立項到研發、臨床試驗這幾個階段,整個過程耗時長、資金投入大。因此,制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合理利用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二、對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建議
(一)制藥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
1、利用企業組織形式開展稅收籌劃
在我國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制藥企業要想在市場中穩步發展,需要不斷加大業務宣傳力度,開發新的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在企業發展初期,可以將企業劃分為多個小型的分公司,這樣可以降低自己的納稅比率,進而減輕企業的稅負壓力。制藥企業應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進行產業鏈合作,這樣可以在盡可能降低增值稅稅負的同時,合法合規的取得企業所得稅成本費用稅前扣除憑證。
2、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籌劃
制藥企業擁有較多的固定資產,對制藥企業利用固定資產進行稅收籌劃具有重要的意義。企業成本中的較大部分為固定資產的折舊,在企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折舊額越小,則繳納的稅額越多。因此,企業要及時了解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盡量避免在稅收優惠期限內加速折舊。在生產設備選采購方面,綜合考慮設備成本、設備可帶來人力成本節約和加速折舊政策,盡可能降低企業成本負擔。另外,考慮到物價變動等因素,當物價處于持續上漲的情況時,可以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
3、利用費用扣除標準和銷售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的費用支出是影響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范圍內,企業應盡可能的列支當期費用,獲得較多的稅收利益,減少當期應繳納的所得稅。例如企業依據法律法規提取并使用的用于環境保護及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以及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等,企業可以充分使用這部分費用,進而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
企業在銷售方面應加強稅收籌劃,可以根據稅法關于收入確認的有關規定,采用有利的銷售方式,例如采取分期收款銷售方式在合同中約定收款日期,在一定程度延緩企業的稅金繳納時點。
(二)提高企業稅務會計的綜合素質
目前,我國對醫藥企業的監管力度逐漸加強,對醫藥企業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這種環境下,提高企業稅務會計的綜合素質是非常有必要的。企業可以定期開展培訓及再教育活動的安排,并加強對稅務會計的考核力度,使得工作人員可以較好掌握關于稅務法規等專業知識,使其努力成為集財務、法務、金融等專業知識于一體的復合型人才。另外,企業應制定完善的監督機制與獎懲機制,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企業應緊跟時代的步伐,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指導下,確保稅務籌劃高效運行。
(三)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
為了促進醫藥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開展,企業應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關系,使得企業的稅收籌劃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進而提高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效率。這樣制藥企業可以及時了解稅收政策,確保稅務籌劃方案的可行性。
三、結束語
基于制藥企業的特殊性,依據我國的法律法規,在認真分析企業發展的稅收情況后,筆者認為對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時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有效的減輕制藥企業的稅收負擔,使得企業可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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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的建議范文5
【關鍵詞】 會計政策 選擇 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應有的一項權利,是一種合法的、合理的、也是合情的納稅行為,通過稅收籌劃,納稅主體(主要指企業)可以通過最合理最科學的籌劃以獲得最大程度上的“節稅”后利益。會計政策是指在編制財務報告時可供選擇的處理經濟事項的原則、基礎、慣例、規則和程序,會計政策存在一個選擇問題,因為只有在對同一個經濟業務所允許使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存在有多種選擇時,會計政策才是有意義的,因而,企業選擇一個正確的會計政策對于企業的后期發展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經濟全球化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日益成熟,改革開放繼續發展的前提下,要求納稅人重視稅收籌劃,特別是會計政策選擇中的稅收籌劃是十分具有現實意義的。
一、在會計政策選擇中實現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的納稅行為,所以,要在會計政策選擇中實現稅收籌劃,首先要做到的是不能違反法律法規,也不能違反關于會計政策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通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的稅收籌劃時,應該在稅法和會計行業都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其次,要利用會計政策選擇來實現相關稅收籌劃,不僅要遵循會計政策選擇的原則,還要遵循稅收籌劃的相關原則,會計政策選擇的原則主要有:謹慎性原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以及重要性原則;稅收籌劃的相關原則主要有:不違法原則、一致性原則、計劃性原則、稅后收益最大化原則、風險最小化原則、經濟性原則。在各個原則的制約下進行會計政策選擇中的稅收籌劃,才是合法合理合情正當有效的經濟行為。
第三,在會計政策選擇中實現稅收籌劃,了解實現過程中的制約因素是十分有必要的。制約因素主要有:法律環境的制約,法律的權威性是不容置疑的,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如《公司法》、《會計法》等),在法律法規的規定范圍內進行稅收籌劃,遵循不違法原則;稅制的制約,這就要求我們充分尊重稅法,深刻理解稅法的精神以及把握相關法律主管部門對于納稅行為的“合法、不合法”的界限,在法的規定范圍內活動;企業自身因素的制約,這關乎企業自身的特點以及企業的整體能力,從企業的組織形式上看,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我國的企業組織形式主要有: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制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在納稅的形式上都有不同,所以,在會計政策選擇中實現稅收籌劃中,了解企業的組織形式是必要的,從企業領導者對于風險的態度來看,領導者的不同態度也會影響到會計政策的選擇以及會計政策選擇中的稅收籌劃,從會計人員的職業能力以及行業判斷力來看,會計人員是會計政策選擇中進行稅收籌劃活動的最主要力量,在會計政策選擇中進行稅收籌劃,需要會計人員有扎實的會計專業知識,精確掌握稅法法規以及對于行業變動趨勢的準確預測并對此及時的做出反應的能力,因而,會計人員必須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和職業素養。
第四,在會計政策選擇中實現稅收籌劃活動中,掌握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的一些稅收籌劃的具體應用是非常關鍵的。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不同的市場分析視角、不同的領導執行人員就決定了會計政策選擇有很多種結果,對于各個企業來說就有了十分廣闊的稅收籌劃的方向與空間,也就有了多種稅收籌劃應用:企業銷售結算方式選擇的稅收籌劃,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企業可以根據產品的具體銷售情況來選擇合適的結算方式,控制銷售產品取得收入的具體時間,調整收入納稅時間,延緩納稅時間,達到企業的發展目的及規劃:工程合同收入計算方法選擇的稅收籌劃,這種應用主要針對長期工程,對于長期工程的收入計算,主要有完成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兩種計算方法,這兩種方法都是合理有效的稅收籌劃;還有存貨計價方法選擇中的稅收籌劃、資產減值準備項目的的稅收籌劃、長期股權投資的稅收籌劃以及投資房地產計量模式選擇的稅收籌劃等,這些應用都是十分有效的合理地會計政策選擇中的稅收籌劃,具體分析企業實際情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具體的應用方式,實現企業的“節稅”收益最大化。
二、在會計政策選擇中實現稅收籌劃應注意的事項及相關建議
稅收籌劃的建議范文6
[關鍵詞] 稅務籌劃 風險 選擇
稅務籌劃是納稅人依據現行稅法,在遵守現行稅收法規的前提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在有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時,納稅人可以進行策劃,選擇稅負最輕的方案,也即納稅人通過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收益。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合法的,也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的。
一 、企業稅務籌劃的特點
1.稅務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于2008年1月1日同步實施,這標志著我國稅制的進一步完善,為各類企業創造了新形勢下公平競爭的稅收法制環境。企業如何在稅法許可的條件下實現稅負最低或最適宜,做到納稅成本最低,這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企業的經營活動不僅涉及所得稅,還有很多其他稅種,只關注所得稅是不夠的,稅務籌劃正是以企業所有涉稅活動為研究對象,以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稅收繳納等為研究范圍,涉及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預算和財務分析等環節的籌劃行為。因此,稅務籌劃豐富了現代財務管理的內容,它要求企業充分考慮納稅的影響,根據自身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統籌安排,以獲得經濟利益。
2.稅務籌劃是企業納稅前的規劃行為征稅是一種政府行為,政府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投資者或消費者采取符合政策導向的行為,稅收政策導向使納稅人在不同行業、不同納稅期和不同納稅地區存在稅負差異,這就為企業選擇生產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理財活動提供了基礎,企業可以事先進行籌劃以獲得經濟利益。例如,新稅法的實施對企業稅負是減輕還是加重;對有利的條件如何充分利用,以發揮最大的政策效應;對不利的條件如何應對,以達到影響程度最低、損失最小等。從這個意義上講,稅務籌劃是以經濟預測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權衡選擇,將企業稅負控制在合理水平,對決策項目的不同涉稅方案進行分析,為企業的經濟決策提供決策依據的行為。
3.企業稅務籌劃具有不確定性稅務籌劃是一項復雜的前期策劃和財務預測活動。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和策劃,進而對一些經濟活動進行合理的控制,但這些活動有的尚未實際發生,企業主要依靠以往的統計資料作為預測和策劃的依據,建立相關的財務模型,在建立模型時一般也只能考慮一些主要因素,因此,籌劃結果往往是一個估算的范圍。而經濟環境和其他因素的變化,也使得稅務籌劃具有一些不確定因素。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注重收集相關信息,減少不確定因素影響,編制可行的納稅方案,并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相應的分析,使稅務籌劃的方案更加科學和完善。
二、 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存在問題
由于主、客觀的原因,我國中小企業現階段的稅收籌劃工作還存在許多問題。其中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尤其值得重視
1.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存在誤區,總體上發展緩慢。稅收籌劃作為降低經營成本的有效措施之一,引起了企業經營者的空前關注。不過,由于我國的稅收籌劃起步較晚,人們對稅收籌劃缺乏全面的了解,所以在認識上也存在種種誤區。
第一個誤區是認為稅收籌劃是企業自己的事,與稅務部門無關。國家制定稅收法律法規,包括稅種、稅率的確定,稅收優惠政策等,希望納稅人能作出積極的回應,而稅收籌劃就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收政策的一種積極回應,這種回應使稅收宏觀調控作用得以發揮,完善的稅收籌劃有利于政府相關部門通過減少稅務稽查頻率,提高行政效率,從而降低征稅成本。
第二個誤區是認為稅收籌劃是打稅法的球,主要是想達到企業的避稅目的。這種認識目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稅收籌劃與避稅,從表面上看似乎沒有什么區別,其實質確有著本質上的區別?;I劃體現的是稅收的宏觀調控職能,避稅則體現了國家稅收收入的流失。稅收籌劃是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一種主動安排,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制訂最佳納稅方案,降低納稅成本,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它符合國家政策導向,是一種陽光產業。避稅則不同,它是利用稅收政策漏洞進行一些不正常安排,利用稅法的不完善之處,鉆稅法的空子,用不正當手段通過經營、財務上的變通,達到減少稅負的目的,避稅明顯有悖于國家稅收政策的導向,違背了依法治稅的原則。隨著法治的日益健全,這種做法必將承擔越來越大的制裁風險。稅收籌劃不同于少繳稅。一般人都會認為稅收籌劃等同于節稅或少繳稅,其實不然。如果某種經營方案可以獲得企業利潤最大化,即便該方案會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該方案仍是最佳經營方案。
第三個誤區是認為稅收籌劃減少了國家稅收收入。從表面上看,在一定時間內,稅收籌劃的確使國家稅收收入相應減少。但從長遠看,稅收籌劃反而會使國家稅款大幅增加。稅收籌劃會使企業生產經營更加科學規范,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方式更加縝密,生產規模不斷擴大,收入和利潤不斷提高。從全局和長遠而言,它必然會促進依法納稅社會環境的逐步形成,從而帶動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2.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實施面臨諸多風險。我國中小企業行業種類繁雜,行業門類齊全、所有制形式多樣化,投資規模小,資金人員少,競爭力、抗風險度差,個別企業的投資人和經營管理者為了企業或個人的利益,往往重經營、重效益,而忽視對企業財務的重視程度,忽視對國家稅收政策的研究和運用。再加上這些企業往往經營規模不大,在企業內部的經營機構和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上都較簡單,沒有太多的管理層次,有的企業會計機構設置很不規范,有的獨資小企業甚至不設置會計機構,臨時從社會招聘一些兼職會計,目的就是出報表、交稅,根本無從談起規范管理、規范經營,即使設置會計機構的中小企業,一般也是層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確、會計人員業務素質、業務水平不高。各項管理制度不夠規范,會計核算的隨意性大,造成對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理解不夠,致使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存在各種各樣的稅收風險。
三、 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相關建議
1.微觀角度(中小企業自身)而言,要解決上述問題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的盈利空間寄希望于稅收籌劃,因為經營業績的提高要受市場變化、商品價格、商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稅收籌劃也是建立在企業生產經營的良性循環的基礎上,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的實現都是建立在企業預期經濟效益能夠實現的前提條件下,才能達到預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完整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才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
(2)明確稅收籌劃的目的,貫徹成本效益原則。 中小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均會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且當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考慮服從企業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3)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已經開始把實施稅收差別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稅收政策的制定以及各地稅務機關在執行中都存在一定的彈性空間,而且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差異性,稅務執法機關往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中小企業需要加強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是對一些比較模糊沒有明確界定、新生事物上的處理盡可能的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只有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可行,并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才能使稅收籌劃方案得以順利實施,避免無效籌劃勞動。
(4)借助社會中介機構、稅收專家的力量。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和會計,而且還要通曉投資、金融、貿易、物流等專業知識。中小企業由于專業、經驗和人才的限制,不一定能獨立完成。應聘請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稅收籌劃專家來進行操作,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從而進一步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
2.宏觀角度的建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我們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完善稅收扶持政策。
(1)稅收政策要有針對性。稅收扶持政策應以中小企業自身特點為主,以特殊目的為輔。中小企業在促進就業、再就業和吸納特殊人士就業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這是其自身特點決定的。因此,稅收政策應根據中小企業靈活多變、適應性強、進入和退出壁壘少等特點,適當放寬對中小企業的稅務登記、稅收申報等方面的嚴格管制。使中小企業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給予中小企業以自由發展的空間,使之處于社會公平競爭地位。
(2)稅收優惠政策必須規范化法制化。我國目前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措施散見于各種法規文件和補充規定之中,很不系統規范。由于中小企業在社會中自我保護能力、承受能力和談判能力都處于弱勢地位,這些優惠措施往往很難落到實處。 因此,應對目前已執行的一些優惠政策進行清理、規范和完善。
(3)嚴格按照標準,嚴控核定征收范圍 。 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特別要注意根據各個企業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實事求是、公正客觀、科學地核定應納稅額,嚴禁隨意擴大“人為約定”,實行核定征收,切實維護中小企業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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